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企业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授予经营者一部分公司的股权,给予他们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能够尽职尽责地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服务的激励方法。它出现于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之后,是在委托理论和人力资本理论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公司治理理论在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的具体运用。
二、总体情况分析
本文是以从2006年至2010年底沪深两市实施过股权激励的88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来分析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虽然这期间有186家上市公司,曾经先后提出过股权激励草案,但是付诸实施的并不多,分别只占到沪深两市全部上市公司的9.62%、4.5%,可见我国上市公司对于股权激励制度的使用程度并不高,而且在实施股权激励的88家上市公司中,股权激励的总股数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在5%以上的只有34家,不到样本公司的一半,而激励水平在1%以下的就有14家,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现在的股权激励水平并不高。下面以这88家公司的数据做详细的统计分析。
1、行业分布特征
本文使用的行业分类标准是以CSRC行业分类为依据,即分为农林牧渔业、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业、信息技术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综合类等。下面就对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行业特征进行分析,如表2.1所示:
从表2.1中我们可以看出,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中,制造业所占比重最大,占总样本的64%,而其他行业中信息技术业所占比重较高,达到14%,其次就是房地产业和批发和零售贸易,各占7%和6%,其他行业都不足5%,建筑业、金融保险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综合类的只有1%,可见我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行业分布特征显著。
而从占整个行业的比例来看,信息技术业占整个行业的比例最高,达到7.23%,农林牧渔业和房地产业都在5%以上,其他的公司都小于5%,甚至有的行业只占到百分之一点多,所占比例很低,另外制造业的比例只有4.18%,在实施股权激励公司的绝对数比较中,制造业高居榜首,而在分析相对数据的时候却低于农林牧渔业和房地产业。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对技术水平要求高而且对人力资本比较重视的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更多一些,比如信息技术业、房地产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较可能实施,而其他行业实施的相对较少,所以说实施股权激励和行业还是有较大的相关性。
2、地区分布特征
根据我国省份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大致可以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地区,进一步划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北、西南七大区域。本文就按七大区域来划分我国上市公司的地区分布。如表2.2所示:
从表中数据来看,华东地区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有32家,其次是华南地区25家,华北地区有13家,但是北京就有11家,内蒙古和河北省都仅有一家,从这些数据来看,相对发达的地区实施股权激励的可能性较大。
3、企业类型
按照所有制的性质分,企业可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混合企业。在本文的研究样本中,实施股权激励的88家上市公司中有64家是私营企业,国有企业相对较少,只有22家,混合企业有2家,没有集体企业。具体所占比重如下图所示:
4、股权激励方案
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其激励方案并不相同,本文主要从激励模式、方案有效期和激励强度、行权条件等来分析激励方案的特征。
(1)激励模式
目前,股权激励方式主要有股票期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激励、股票增值权、业绩股票等。多数公司是使用单一的激励方式,也有一些是采用复合式的激励方式。分析我国目前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中,采用股票期权激励的公司有58家,占到总样本的65.91%,采用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有23家,占总样本的26.14%,采用股票增值权激励和业绩股票激励的上市公司各有1家,占总样本的1.14%,而采用复合式激励方式的有5家,从这些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的股权激励采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占绝大多数,而股票增值权和业绩股票则很少,说明我国的企业还是倾向于选择理论和实践证明较为成功的股票期权来进行股权激励。
(2)方案的有效期
我国上市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方案中,都设定了方案的有效期,国外的有效期都比较长,十年以上的很多,更注重长期效应,而相比较国内方案的有效期则较短,五年以内(含五年)的就有62家,六到十年的有26家,不过少于5年有28家,这样来看我国的上市公司并不是很注重股权激励的长期效应,一个激励计划在短短的3到5年内还不足以显示其激励效应,应该是在激励方案中延长其有效期,以发挥激励计划的最大效应。
(3)行权条件
上市公司行权的业绩条件一般是以会计指标来衡量,主要有以下几种: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等。而大多数公司并不是以单一的会计指标来确定行权条件,通常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会计指标来衡量,然而尽管如此,由于选取的指标有一定的相关性,仍然不可避免会有管理层操纵的可能。在实施股权激励的这些公司中,有14家公司只选择了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或净利润等单一的会计指标来确定行权条件,其他公司均是采取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复合指标。但是仔细研究他们的这些行权条件就可以发现这些行权的门槛很低,经营者不需要很努力就可以轻松的实现其行权条件的要求。
三、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实施股权激励的时间较短,而且相关法律的出台也并未与股权激励的实施同步,所以这就造成了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实施股权激励的模式较为单一
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目前上市公司中采取股票期权激励的数量最多,占到公司总数的一半以上,究其原因是在股票期权模式下,经营者分享的是公司股票市场价值增加的部分,而并不是公司的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现金流造成影响,所以公司比较倾向于选择股票期权的模式。但是股票期权也存在一些弊端,股票期权的价值相当依赖于股价的上升,当股票价格持续下跌的情况下,这种激励就很可能失效。而且目前我国的股票市场还不太成熟,如果上市公司大范围的采取这种激励模式,很可能会促使经营者为了实现股票价格在短期内上升的目标而进行操纵报表、修改业绩水平等,这样的话非但没有起到股权激励应有的长期激励作用,而且还导致了公司经营者的短视行为,从而最终损害了公司的利益。
2、股权激励方案的有效期偏短
纵观我国实施股权激励的这些上市公司,他们制定的激励方案中,方案的有效期小于等于5年的占70.45%,这就是说大多数企业都设定了较短的有效期,他们并没有充分考虑到股权激励的长期效应问题,可能在短短的3到5年的时间里还不能显现,而且有的公司还说明最长的期限不超过五年,这似乎比较让人费解,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就应该考虑其长期效应,设定的时间段太短,可能无法发挥他们的作用,而且还容易造成经营者为了达到行权的条件而篡改财务数据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3、业绩考核指标设计不合理
股权激励应该与科学的业绩考核指标相结合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但从上文的现状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的业绩考核指标都是设定的会计指标,没有结合非财务指标,而且这些会计指标中,多数是使用的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这些传统的业绩评价指标。相对单一的财务指标考核使得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很容易实现,这就容易带来很多负面的效果,另外,我国上市公司中相关的监督和制约机制的不完善,更加容易削弱股权激励的实际效果。
四、完善股权激励方案的对策
由于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受到具体的激励模式的影响,所以说虽然股权激励的模式有很多种,但是上市公司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应该在不触犯国家关于股权激励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自身的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具体的发展目标等条件,综合考虑股东、经营者、员工等多方利益的情况下,制定出最适合其自身价值最大化目标的计划。
2、延长激励方案的有效期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中的有效期普遍偏短,而股权激励又是一种长期的激励方式,所以为了使股权激励的实施起到其应有的作用,有必要对拟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建议延长其有效期,这不仅可以使股权激励能够更好的发挥作用,而且对于公司经营者也更能起到激励的作用,能够使其真正的站在公司的角度作出决策,可以有效的避免了经营者为达到行权条件而做出的短视行为。
3、完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合理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是股权激励能够有效实施的有力保证。所以说建立一套合理的业绩考核体系至关重要,而针对我国目前的考核指标多采用财务指标的情况,我们应该在设计考核指标时加入一些非财务指标,比如激励对象的职业能力等,做到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结合,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结合,另外,还可以借鉴平衡计分卡等方法中的一些指标,来完善公司行权条件中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参考文献:
[1]Beb chuk,Lu cian,Arye and esse.M.Fried,Executive Compensation as an Agency Problem,Th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2003,(17):3
[2]母泽洪,金波涛,张立军.上市公司高管绩效激励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9,(9)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公平理论;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19-0099-04
1 引 言
所谓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作为标的,通过分配公司的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尽职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激励制度。股权激励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成本、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发展机制的重要措施,其根本出发点是为了将企业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统一起来,以此来减少企业管理者的短期行为,使其更加关心企业的长远发展。股权激励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近年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得到广泛应用以来,通过大量的实践证明是比较有效的激励机制,代表了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个趋势。但是在中国,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尽管股权激励的发展在中国越来越受到重视,作为一种对长期激励的制度安排,股权激励的实施在上市公司激励机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然而,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还处于初级探索阶段,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公平问题是股权激励中最为关键的因素之一,如果公平问题处理不好,将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文章采用公平理论模型对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发展现状进行全面考察,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2 公平理论模型及其在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运用的可行性2.1 John Stacey Adams提出的分配公平理论
1965年,John Stacey Adams提出一般公平理论来分析工资报酬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及其对职工生产积极性的影响。John Stacey Adams认为员工的激励程度来源于对自己和参照对象的报酬和投入的比例的主观比较感觉。人的工作积极性不仅与个人的实际报酬相关,而且与人们对工作报酬的分配是否感到公平密切相关。人们总会将自己所付出的劳动代价及其所得到的工作报酬与他人相比较,并对其是否公平做出判断。John Stacey Adams认为公平理论可以用一个公平关系来表述,即op/ip=oh/ih(其中:op表示自己对现在所获报酬的感觉;oh表示自己对过去所获报酬的感觉;ip表示自己对个人现在投入的感觉;ih表示自己对个人过去投入的感觉),只有当当事人A与被比较对象B相比较时,公平关系式相等时,A才感觉到公平。
2.2 Hibaut & Walker等提出的程序公平理论
Hibaut & Walker(1975)根据John Stacey Adams(1965)分配公平理论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程序公平理论,从而形成了分配公平和程序公平的双维度结构。Hibaut & Walker(1975)认为分配公平是指人们对分配结果的公平感受,是对所得到的结果的公平性的知觉,是基于最终结果的公平。程序公平关注的是员工对用来确定结果的决策程序和工具方法的公平性的知觉,包括员工的参与,一致性、公正性和合理性等,是使用在决定产出过程中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公平性,关注的焦点从“决策的结果”转到了“决策的方式过程”上,是基于过程的公平。Leventhal(1980)在收入和福利分配过程中提出分配偏好理论,并指出了一个公平程序的制定必须遵循以下六个原则:即一致性原则、避免偏见原则、准确性原则、可修正原则、代表性原则、道德与伦理原则等。Greenberg(1987)在研究中认为,分配公平和程序公平是交互影响的。不论分配公平的决定程序如何,人们总是把高分配水平看成是公平的,只有运用了公平的程序才会使人把低水平的分配也看成是公平的。因此,分配公平与程序公平相比较,分配公平对员工的满意度有更大的影响,而程序公平则对员工的组织承诺、对上司的信任和流动意图有更大的影响。
2.3 Bies & Moag(1986)等提出了互动公平理论
Bies & Moag(1986)根据Hibaut & Walker(1975)等的程序公平理论提出“互动公平”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分配公平、程序公平和互动公平的三维度结构。Bies & Moag(1986)认为互动公平是由人际公平和信息公平两层面构成;其中人际公平是指在程序执行或结果决定的时候,应该考虑上级对待下级是否有礼貌、是否考虑到对方的尊严和感受、是否尊重对方等因素。而信息公平是指在程序执行或分配的过程中,对于信息的传递和解释。Colquitt(2001)从实证分析的角度研究,互动公平理论是由分配公平、程序公平、人际公平和信息公平四个要素组成,且人际公平和信息公平正好是构成互动公平的两个关键性的维度,从而修正了互动公平理论,使其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和发展。
2.4 公平理论模型在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运用的可行性在过去的几十年间,公平理论模型被应用到许多研究领域,如组织衰退时,顾客和管理者感觉不公平时的行为反应,以及员工不满意与员工健康、工作倦怠的关系。同时还应用于压力应对和冲突管理的研究中,引这一模型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员工、顾客及管理者在不公平时做出的相应行为,以便快速有效地引导组织变革。但是公平理论模型在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运用方面的研究则相对较少,本文观察近几年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状况,发现上市公司在推行股权激励计划中也带来了很多的公平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分配公平问题、程序公平问题和互动公平问题等。因此面对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所产生的公平问题,下文将通过公平理论模型从分配公平、程序公平和互动公平着手,对截至2010年年底实施股权激励的中国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进行具体的分析。
3 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发展现状的公平问题分析截至2010年年底,在沪深交易所2105家上市公司中,112家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占总样本量的5.32%,未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为1993家,占总样本量的94.68%。笔者通过对样本公司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和对近三年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状况对比分析来看,2008年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数量为53家,未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数量为1549家;2009年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数量为45家,未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数量为1718家;2010年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数量为112家,未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数量为1993家。2008、2009、2010三年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占总样本的比例:2008年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所占总样本的比例为3.31%;2009年所占比例为2.55%;2010年所占比例为5.32%。总体上股权激励呈上升趋势,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同时应该看到,股权激励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公平上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3.1 分配公平问题分析
分配公平作为在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面要考虑的关键因素之一,在实施的效果上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从截至2010年年底对112家中国上市公司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来看,绝大部分企业并没有充分考虑分配公平问题,由此引发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分配不公的问题。主要表现如:①上市公司在股权分配存在着重视企业高管而轻视核心专业人员的问题,虽然绝大部分上市公司侧重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但是涉及核心专业人员的股权激励方案却很少,或者根本没有对核心专业人员的股权激励方案,由此造成了企业高管和核心专业人员的股权分配不公问题。②上市公司在股权分配中存在着重视激励高层管理者,而忽视对整个管理层的激励;或者就如何确定高管人员之间的差异,如何把握激励水平的结构控制的问题,由此导致上市公司管理层内部股权激励分配不公的问题。③上市公司在股权分配中存在着企业高管可以比较轻易的获得高额的回报,自身却不用承担任何的约束风险和责任,而企业其他员工却要为此埋单,要承担巨大的约束风险和责任,其贡献和努力遭到忽视,由此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变成企业高管谋取个人利益的重要工具,引发严重的股权分配不公的信任危机。
3.2 程序公平问题分析
程序公平更多地影响员工的满意度、员工对组织的忠诚度和信任度、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所以在上市公司管理过程中,过程的公平往往比结果公平更重要,从股权激励的角度来说,上市公司所应该关注的重点不应该在结果上,而是在过程上怎样通过制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来解决上市公司组织面临的问题。在对2010年年底沪深交易所的112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分析调查中发现,尽管很多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中意识到了程序公平的问题,但是在具体的实施中却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①中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主要是针对董事、监事和企业高管等掌握着公司大权的人员,由于缺乏必要有效的外部监督,股权激励就会变成自我激励的一种手段,由此会产生股权激励的决策者与受激励对象重合的程序不公平问题。②上市公司对于如何确定哪些人属于核心专业人才,哪些人才应该受到股权激励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程序,从而使其贡献难以被全面的衡量与评估,结果造成股权激励标准不清晰、不规范和程序混乱的程序不公平问题。③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体制多数以经营业绩作为考核指标,在上市公司存在经营风险的情况下这个指标具有很大的片面性,从而在股权激励中不能有效发挥其作用,结果由于绩效考核体制不健全,造成股权激励的程序不公平。
3.3 互动公平问题分析
互动公平作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重要影响因素,其包含人际公平和信息公平两个方面,而人际公平和信息公平如果处理不好,将会造成互动公平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中失去作用,最终影响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作用的发挥。通过对2010年年底112家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研究中发现,很多企业在互动公平方面考虑和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其主要表现在:①由于上市公司企业高管与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互动不公平问题。上市公司企业高管由于是股权激励方案的制定者,他们设计的激励方案可能不会将未来的收益回报预期包含在内,这样他们就能更轻易的获取高额的收益而不受监督和约束;另外,企业高管作为股东实际人,在投资决策时往往倾向于短期高收益的项目,根据高收益往往是高风险的基本理论,这些项目很可能会侵害股东的利益,影响到公司的未来发展。②由于上市公司企业高管和核心专业人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互动不公平问题。与核心专业人员相比,上市公司企业高管凭借自己在公司的特有地位以及权力,可以得到许多与股权激励方面相关的重要信息,但核心专业人员一般却很少获得这方面的信息,这就会导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对上市公司企业高管过度激励却忽视核心专业人员的问题。③由于上市公司企业高管与其他员工的人际沟通不对称所引发的互动不公平问题。上市公司企业高管由于拥有在公司巨大资源和力量,可以凭借其权位,搞好大股东之间的人际沟通,及时获得掌握第一手股权激励的信息。但其他员工却没有这方面的优势,这就会导致企业高管和其他员工的人际沟通不对称而引发互动不公平的问题。
4 解决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公平问题的对策建议4.1 完善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是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能够有效实施的有力保证,是股权激励制度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因此,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业绩考核体系至关重要。上市公司在推行股权激励过程中,要制定出可度量的业绩考核指标并坚决有效地实施考核;业绩考核指标应与其他指标结合起来,不仅要考虑财务指标,还要考虑非财务指标;不仅要考虑到绝对指标,还要考虑到相对指标;做到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并重,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结合,避免采用单一财务指标,减轻由于人为操纵造成的影响。另外,还可以建立指标比较体系,将本上市公司的业绩指标与同行业、同地区的上市公司相比较,消除外生变量对业绩的影响,从而完善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4.2 建立有效合理的股权激励监管体制和统一科学的核心专业人员认定标准及程序有效合理的股权激励监管体制和统一科学的核心人员认定标准及程序是保证股权激励效用的必要条件,因此其监管体制和认定标准及程序的建立设计是至关重要的。好的股权激励监管体制和核心专业人员认定标准及程序,应坚持两个基本原则:一是规范,在建立设计上尽量做到科学、合法、有理、有据;二是全面严格,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过程中,不仅要借助内部力量进行全面严格的监管,而且要引入强有力的、独立的外部力量进行全程监管;在确定上市公司的核心专业人员和业务骨干时,标准和程序的认定不仅要统一,而且要规范。做到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相结合,统一和规范相结合,从而建立有效合理的股权激励监管体制和统一科学的核心专业人员认定标准及程序。
4.3 建立科学合理的信息对称体系,提高信息的公平透明度信息不对称、不透明,是引发互动不公平问题,影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有效发挥的重要原因,因此建立科学合理信息对称体系,提高信息的公平透明度是至关重要的。上市公司在制定股权激励信息对称体系时,要考虑到两方面因素,一是上市公司企业高管与股东之间的信息对称,二是上市公司企业高管和核心专业人员之间的信息对称。通过建立科学合理、快速有效、公平透明的信息对称体系,从而使上市公司企业高管受到监督和约束,具体表现在:首先,在设计制定股权激励方案不会不将未来的收益回报预期包含在内;其次,企业高管作为股东实际人,在投资决策时会充分考虑到股东和公司未来发展的利益,不会只倾向于短期高收益的项目;再次,与核心专业人员相比,上市公司企业高管也不能凭借自己在公司的特有地位以及权力,得到许多与股权激励方面相关的重要信息,从而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对上市公司企业高管过度激励却忽视核心专业人员的潜在风险。
注释:
①资料来源:中国上市公司2011年内部控制白皮书。
参考文献:
[1]周三多,等.管理学——原理与方法[M].5版.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
[2]王书珍,李道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对内部控制的影响[J].合肥学院学报,2009,19(2).
[3]张晓艳,姜道奎.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绩效影响研究述评[J].科技与管理,2010,12(5).
[4]马会起,干胜道,胡建平.基于经营者股权激励的盈余管理与股价操纵相关性研究——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财会通信,2010(6).
[5]张艳林,冷冬署.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分析及完善对策[J].理论研究,2011.
[6]王栩.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问题研究[J].经济师,2008,(4).
[7]杨惠贤,李丽瑛.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及其绩效的实证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1,11(23).
[8]张军勇.企业股权激励中的公平问题分析[J].总裁,2008(10).
[9]李豫湘,刘栋鑫.浅析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J].会计之友,2009(5).
[10]胡国强,彭家生.股权激励与财务重述——基于中国A股市场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财经科学,2009(11).
[11]丁辉,刘莉.程序公平管理[J].苏南科技开发,2003(6).
[12]孙怀平,朱成飞.基于公平理论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J].现代管理科学,2007(1).
[13]孙伟,黄培伦.公平理论研究评述[J].科学管理研究,2004(4).
[14]斯蒂芬·P.罗宾斯,玛丽·库尔特.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15]李超平,时勘.分配公平与程序公平对工作倦怠的影响[J].心理学报,2003,35(5).
[16]张利增.公平理论及其在组织激励中的作用[J].山东教育学院学报,2007(2).
[17]王重鸣.管理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0.
[18]李金玲,张瑞军.董事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业绩关系的实证分析[J].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报,2009,29(4).
【关键词】 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 对策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股份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委托问题和管理层激励约束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股权激励在上市公司中所起的作用也日益突出。在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以及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能够使委托人和人之间的利益趋同,避免个人利益最大化和企业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冲突,有利于提高企业绩效,确保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因此,本文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问题进行相关探讨,对推动股权激励机制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的应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股权激励的分类和作用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其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股权激励的模式主要包括股票期权、股票期股、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业绩股票、管理层收购、虚拟股票和延期支付等八种。股权激励具有收益性、风险性和最后偿还性等特点。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薪酬政策,其意义一般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对高管层具有明显的激励作用。股权激励能将人和所有者的利益联系在一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关系,公司高管层通过股权激励能以人和所有者的双重身份,既获得劳动报酬又享有股权收益,大大提高对上市公司高管层的激励效果。二是有利于增强对公司高管层的约束作用。从委托的角度出发,人所带来的收益大都归属所有者,激励是为了减少人的惰性问题,避免公司高管层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损害股东的利益,形成对上市公司高管层的约束机制。三是有助于吸引和留住高级管理人才。在激烈的高级人才市场竞争中,上市公司为吸引和留住人才所付出的薪酬应超过该高级管理人才的“机会成本”,而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并不是现金薪酬而是股权激励。总之,股权激励有助于克服“内部人才控制”的失控问题,降低成本,减少人的短期行为,提升管理效率,提升企业竞争力,解决传统激励机制的弊端等。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存的主要问题
1、资本市场尚未完全成熟
股权激励机制的实现一方面要求有一个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另一方面要求有一个完善的资本市场。股权激励的实现需要经历一系列的过程,而其中有效的资本市场是重要的条件之一。但是就目前来看,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缺乏有效的信息制造者,缺少对上市公司真实价值评判信号的发掘,信息反应度低,且资本市场交易大多以投机易为主,股票价格经常大幅波动,不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理人的努力水平给予客观的市场评价,使得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机制的效果大打折扣,降低了激励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当前我国股票市场的有效性偏低,上市公司业绩的提升和股票价格的上扬是弱相关,股票价格的浮动往往不能完全代表公司业绩的起伏,即就算公司经营者对业绩有提高作用,股票价格也无法真正反应出来,也就约束了股权激励的效果。
2、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
目前部分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比较严重,缺乏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其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非真正独立于股东和经理层,存在董事会与经理人的身份重叠问题,上市公司的真正控制者是经营管理者而非公司股东,股东大会的职责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股权激励机制也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二是部分上市公司缺乏独立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是相关的考核体系不完善,由于身份重叠问题,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者也可能是激励的享受者,二者并没有进行实质的分离,可能使得股权激励计划不仅不能达到预期的激励作用,相反可能形成消极的影响。三是股权激励门槛低,高管大都可以享受到这种激励机制,使得股权激励最终受内部人控制,导致内部人为获取更大利益,道德风险增加,股权激励成为内部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3、缺乏完善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
目前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的业绩评价体系还存在评价对象目标模糊、指标单一、标准单一等缺陷。当前上市公司通常采用经营业绩作为考核指标,而在股权激励方案中,大多以净利润增长率和加权评价净资产收益率为主要指标,虽能直观反映公司业绩,但缺乏足够的计算依据,过于片面,不能从一个全局的观念反映公司经营管理者对企业的真正贡献。同时,上述考核标准并不能剔除企业自身发展、行业发展、经济大环境以及相关经济政策的改变等因素的影响,无法真正反映出公司经营管理者的努力程度。另外,纯以业绩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可能导致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和虚假财务结果等诸多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股权激励机制对经营者的激励效果。
4、缺乏完善的经理人市场
完善的经理人市场有利于促进职业经理人的合理流动,解决经理人的选拨和聘任问题,能够有效促进股权激励机制的实施。然而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在选择经理人时用的不是市场机制,更多的是行政机制,上市公司的绝大多数经理人都是由行政部门任命,而非通过市场来甄选,这样的经理人在企业中享有一定的行政级别待遇,缺少市场上的优胜劣汰竞争,潜在竞争者对现任经理人的威胁很小,致使相当比例的经理人可能经营才能并不高,而有才能的经理人却得不到重用。这种聘任机制下,上市公司一些高管可能滋生“高枕无忧”的思想,容易使经理人产生寻租行为和短期行为,忽视企业经济效益,与所有者利益背道而驰。这种不成熟的经理人市场机制会弱化激励效果,致使股权激励机制无法发挥应有效用。
三、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对策
1、培育成熟理性的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的有效性直接影响到公司管理者业绩的评价,培育成熟理性的资本市场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机制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股价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是股权激励机制发挥对公司高管有效激励作用的前提,而其中证券市场是实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的最终途径,因此,为有效发挥股权激励机制的作用,应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机制,完善市场信息公开制度、审计制度和评级制度,加强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建设,确保资本市场的有序性,保证市场股价对上市公司真实业绩水平的反映。同时,政府应在宏观层面上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交易规则和监督体制,规范股票的发行和交易市场的运作效率,大力发展证券市场,这样才能促进股权激励制度的有效实施。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对经营管理层的监控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治经营管理者内控问题是保障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有效发挥的基础。首先,调整董事会成员结构,积极引入外部董事,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监事会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完善针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督机制,避免内部人控制和道德风险;其次,设立薪酬委员会和考核委员会,明晰薪酬委员会职责,确保其拥有制定和监督薪酬的权力和独立性,建立适当的问责机制,加强对重要人士任免进行审查和讨论,加强对公司高管经营业绩的监督和考核,制定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再次,加强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改善监事会成员结构,建立独立监事制度,明确监事会职责,确保对股权激励机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杜绝公司高管人员的寻租行为,同时增强外部董事独立性,健全外部董事诚信体系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监督约束职能。
3、完善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标准
当前上市公司大多依据管理层的权力和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和绩效薪酬体系,从而使管理层的薪酬水平和公司的经营业绩相挂钩。针对当前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标准问题,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方案制定过程中应结合自身的发展目标,采取多样化的业绩指标考评方式,如加入公司品牌与声望、与投资者的交流程度等关系公司的战略发展和治理结构的非财务性指标;同时,可以实行以市场为导向、行业兴衰周期为调整基准的弹性考核办法,替代逐年递增的刚性考核方式,除考虑公司自身发展外,也进行横向对比,如企业形象和声誉排名等,降低经济周期因素、行业因素、政策因素等对企业业绩评估的影响。另外,为避免股价的负面影响,上市公司也可以采取基于经营业绩的虚拟股权激励方案,激励管理层提升业绩,而非一味关注公司股价。
4、建立和完善外部经理人市场
公司管理层任命和考核的“官员化”模式是我国上市公司,尤其是国有上市公司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问题,而其中较为有效的措施是建立和完善经理人市场选择机制,一个有效的经理人市场能够为上市公司提供、鉴别、选拨经理人的良好机制,降低经理人的道德风险。以市场为导向,决定上市公司经理人的聘任问题,在公开、公正原则下的聘任将有效地保证公司选择合适的、优秀的经理人,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业绩的提高和持续发展。首先,要建立经理人市场选择机制,这种机制下经理人的价值通常由市场确定,有利于实现经理人的优胜劣汰,确保经理人的素质,避免经理人的投机行为;其次,建立市场评价机制,确保对公司的价值和经理人的业绩作出合理的评价,这是保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顺利实施的有效手段;最后,加入控制和约束机制,加强对经理人行为的控制,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规定等,防止经理人的投机,避免公司不必要的损失。
总之,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兴起和发展,管理技术的日益复杂化,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有效解决委托问题的长期激励机制越来越受到重视,其在上市公司中所起的作用也日益增强。我国上市公司应充分认识到当前股权激励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以保证股权激励机制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激励的作用,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屈子棠:股权激励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J].经管空间,2012(5).
关键词:股权激励;约束机制;评价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4-0135-02
1引言
随着公司股权的日益分散和管理技术的日益复杂,世界各国公司为了合理激励公司管理人员,创新激励方式,纷纷推行了股票期权等形式的股权激励机制。股权激励,指通过一定形式(如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层收购等)使公司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职员获得公司一部分股权的长期激励制度。股权激励的愿景是使被激励人员与公司利润共享、风险共担,从而达到激励他们积极的为公司提供长期尽责的服务。
2HR药业背景简介及其股权激励实施分析
2.1HR药业背景简介
HR药业是一家以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等医疗器械生产与销售为主营业务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20日,其前身为青岛HR药业有限公司,2001年8月23日,青岛HR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青岛HR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并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10万元。HR药业2010年8月11日在深交所采用网下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数量不超过5360万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13.99元/股。2010年8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在创业板4288万股,在深交所上市流通。截止到目前,公司总股本21360.00万股,流通股5359.95万股。
2.2HR药业实施股权激励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1)HR药业实施股权激励的必要性分析。
HR药业目前主要实行的是经营者年薪制,年薪包括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两部分。基本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效益收入则依据企业综合指标考核评分乘以每分收入值计算得出。若当年,企业发生亏损,则取消经营者的效益收入,只发放基本收入。且不提HR药业的工资薪金水平与同行相比偏低,HR药业这种薪酬激励方案存在较为严重的短期化问题,效益收入仅与公司现期或上期经营业绩挂钩,与公司未来没有一丝关系,这种薪酬激励制度很容易导致经营者的短视,对HR药业的长远发展造成一定伤害。
另外,HR药业现行薪酬制度不利于该公司引进优秀人才,且公司本身所拥有的优秀人才的稳定性也受到一定威胁。严重短期化的激励措施无法形成机制优势来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并使他们为公司努力工作。但若不加选择的、一味的抬高经营者薪酬水平,又会带来人力资源过于昂贵,脱离经营者现实水平的弊端,最后只会给企业造成沉重的负担,并使员工形成懒散消极的工作态度。
股权激励则可以将经营者利益与公司利益有效结合起来,并充分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使得员工对公司产生强烈的归属感,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公司优秀员工被竞争对手挖走的可能性,更能吸引大批实力派优秀员工为公司服务。因此,HR药业有十分的必要性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
(2)HR药业实施股权激励的可行性分析。
我国目前有关股权激励的政策法规主要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对实施股权激励主要有以下规定:①只有上市公司具有实施股权激励的资格;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必须在股权分置改革6个月之后才允许实施;③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等情况;④按照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HR药业均符合以上规定,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基本条件。
股权激励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成长为一种较为成熟的激励制度,股权激励在长期激励、降低成本、提升企业价值方面具有传统薪金无法替代的作用,并已经在发达国家中得到广泛应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近几年也如火如荼的发展了起来,虽然有部分公司推出的股权激励方案问题重重,甚至成为管理层盈余管理动机之一,但无论是股权激励的政策法规还是股权激励的市场条件都在不断的完善,并且国内已经有部分公司有成功实施股权激励的经验,表明HR药业具备实行股权激励方案的可行性。
3HR药业现行股权激励方案及存在的问题
3.1HR药业现行股权激励方案
HR药业于2011年07月10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该计划由HR药业董事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激励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HR药业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HR药业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计划授予给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累计不超过600万股,占HR药业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81%。其中首次授予580万份,预留20万份。
(2)解锁条件。激励对象每一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的公司业绩条件为:(1)以2010年合并报表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11年合并报表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2012年合并报表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2013年合并报表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2%;(2)解锁日上一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3)行权价格。HR药业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125元,为本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4.25元的50%,激励对象在获授限制性股票时,应按授予价格支付股票认购款。
(4)激励对象。HR药业激励对象包括:①公司高、中层管理人员;②公司核心技术人员;③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2HR药业现行股权激励方案存在的缺陷分析
(1)未充分考虑激励对象差异性。
从HR药业公布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以及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名单来看,激励对象上至董事长、总经理,下至车间主任、带班主管、验证员、化验员、发运人员、仓储人员甚至十年老员工,可谓是全民激励方案。但笔者认为HR药业这种激励计划欠缺科学合理性,没有突出重点。股权激励并不是要全员持股,而是对为公司做出贡献较大且贡献上升空间较大的员工进行激励,被激励员工所持股份应该具有奖赏与激励的双重效用,并将激励股份落实到“核心技术”人员身上。具体来说,应对不懂专业技术和管理的员工持股行为加以限制,对做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对企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员工以及具有发展潜力,公司重点培养的后备人才增加激励力度,避免激励资源的浪费。
(2)行权条件过于宽松。
HR药业股权激励行权条件设定过于宽松,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激励效果。HR药业低至7.125元/股的授予价格,接近当初新股发行价(13.99元/股)的一半、历史高价(24.18元/股)的三分之一不到。解锁的业绩条件为以2010年合并报表利润为固定基数,2011~2013年合并报表净利润增长率不得低于15%、32%和52%。但从HR药业2008~2010年净利润35.99%、30.87%及25.59%的同比增长幅度来看,未来达到业绩解锁条件较为容易。较低的业绩条件和授予价格,使得部分投资者怀疑HR药业的股权激励方案有“送红包”之嫌,并且还是全员范围的“送红包”。不管HR药业有没有“送红包”,如此低的业绩条件和授予价格都会影响到股权激励的效果,起不到激发经营者努力提高企业绩效的作用。
3.3缺乏监督约束机制和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
虽然股权激励在将经营者利益与公司利益有效结合起来,充分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方面具有传统激励方式无法达到的效果,但是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和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股权激励的激励效果势必会大打折扣。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外部监督机构(如新闻媒体、审计部门)的监督约束作用有限,常常不能客观公正的评价企业。再加上股权激励本身就容易成为管理层进行盈余操控的强烈动机之一,若企业内部不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则股权激励机制反而会变成管理层自利的新手段。
另外,HR药业也没有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体系。缺乏一套科学的评价机制,激励的效果肯定是不理想的。科学的评价不仅仅是为了正确的激励,评价本身也是一种激励。如果评价不当,不仅会使激励结果产生偏差,也可能会影响到被激励者的心态及行为,从而不利于企业上下同心同力的健康发展。
4HR药业股权激励方案改进建议
4.1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
HR药业首先要做的就是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不然再优秀的激励方案的激励效果也会大打折扣。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至少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要注意考虑不同岗位、不同技术含量,并将指标分为主次两类,这样才能较为全面的反映经营者的经营业绩。第二,建立科学的考核方法,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定量指标要尽量精确,尽可能地将定性指标转化为定量指标,考核方法既要坚持原则也要灵活运用。第三,健全考核机构,通常公司实施业绩考核的机构是公司董事会和薪酬委员会,这两大机构需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保证其秉公办事,消除特权主义。
4.2提高激励的行权条件
股权激励计划目的在于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利益与公司的长期业绩绑定,旨在促进公司长期的稳定发展,但如果股权激励行权条件的挑战性不够、对业绩压力不大,那么就失去了激发员工积极性的作用,反而容易使他们产生消极怠工的心态。另外,行权条件过低容易使股权激励变成新的利益输送渠道,使管理层的自利行为有了正当借口。因此,HR药业有必要提高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对高级管理层及核心技术员工施加一定程度的压力,让股权激励发挥出激励作用,激发员工积极努力工作,不断创新不断前进,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企业的发展与进步。
4.3对激励对象差异化处理
HR药业在确定激励对象时应事先充分考虑激励效果。对不同层次员工采用同一激励模式,则激励效果会受到削弱。通常而言,对一般员工的激励手段与对高级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方法是不一样的,对高管及核心技术员工而言,传统激励方法的效果会随着权力、地位及收入增加而递减,激励效果不明显,因此,对他们采用股权激励方式有助于激发他们的斗志,并使他们通过提升企业价值的方式来获取自身利益,实现经理人目标与股东目标达到一致的目的。对专业技术性较弱的员工及行政人员应尽量避免采取股权激励的方式,以免造成激励资源的浪费。
4.4采取多元化的激励方式
马斯若曾提出人的需求是多层次的,如果仅使用单一的激励方式,无论是奖金激励还是期权激励,都难以很好的调动员工积极性,也无法达到激励最好的效果。因此,HR药业可以实施建立多元化的激励方案,如将物质激励、情感激励及精神激励相结合、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等。企业在建立多元化的激励机制时,也要注意选择多元化的激励指标,静态指标与动态指标将结合、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等,例如对企业经营状况可以采用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相结合来衡量。股权激励并不是唯一的激励方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符合自己的多元化激励方式。
5结语
股权激励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尚未积累起丰富的经验,但很多企业已经意识到股权激励在协调经营者利益与股东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并在实践中运用实施。然而HR药业实施的激励方案中存在的诸如行权条件过低、激励对象考虑不周等问题并不是特例,而是普遍存在于其他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中。另外,股权激励的效果同样也受到资本市场有效性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因此政府应努力塑造一个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并不断改善企业经营环境,使股权激励这一先进的管理工具充分发挥出其独特的作用。
【关键词】 股权激励; 外部环境; 内部环境; 对策
随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颁布,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选择股权激励手段来刺激经营者创造优秀业绩,促进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提高。但由于我国企业外部市场环境不健全、内部治理结构相对弱化,特别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的冲击后,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股价和业绩双重下滑,给企业的经营管理层带来了巨大压力,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的建设陷入了困局。在此情况下,企业怎样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本的作用是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股权激励内部环境问题
(一)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阻碍股权激励实施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控制以及运作的机制与规则。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是股权激励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尽管我国上市公司已经形成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的内部治理结构,但在实际运作中,因为我国目前的上市公司中大部分由国企改制而成,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非常严重。大股东对经理人的选择往往采取行政任命的手段,且上市公司的高级经理人员和大股东一般都有极为密切的关系,而制定经理股权激励计划要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董事会中的部分董事是大股东的代表,他们不仅代表大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而且所代表的大股东的股权比例通常比较高,一般情况下,股权激励方案经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也就可以通过,而如果股权激励的授予对象中包括了董事,他们就可能从为自己谋福利的角度,通过提高业绩股票数量来掠夺股东的利益,从而在决定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时可能把激励条件降低,严重阻碍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有效实施,导致既使股权激励实施后公司的业绩也没有上升。
(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不完善,降低了股权激励实施效果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包括多方面的要素,如用于激励的股票数量、价格,激励方式、范围,行权价格等。虽然股权激励的出发点都是促使公司业绩得到一个长期的提升,公司不同,方案当然也就应该有很大差异。然而,我国企业的许多股权激励方案并没有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制定。上市公司方案设计的接近,股权激励机制设计的不合理与公司自身不适合,这些因素会降低股权激励实施的效果。
二、股权激励外部环境问题
(一)资本市场不规范,股价不能反映公司价值
股票价格能在相当程度上反映公司价值是实施股权激励的必要条件之一。我国当前证券市场并不是一个完善合理的证券市场。在我国证券市场上,股票价格包含着很多投机因素。股市的波动性可能并不取决于业绩的好坏,导致股价不能完全反映上市公司现有的经营状况和赢利能力,也就无法对公司长期发展状况提供指向。
股价不能反映公司价值,导致股票对管理层的激励作用大大降低。公司管理层必须采取一些措施,如减少当期的成本费用摊销等会计处理,以提高当期利润,使公司股价相应上升,管理层就可以在公司股票价格较高时卖出股票,达到获利的目的,但在股市的波动性并不取决于业绩的好坏,股票价格不能反映公司价值这样一种市场机制下,对握有公司股票的经营者来说,股票的激励作用就会大大降低。
(二)经理人市场不成熟,经营者无法得到正确评价
股权激励的对象主要是企业的经营者,要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必须建立有效的经理人市场。经理人市场是由专门的职业经理人组成的外部环境,类似于人才市场。经理人市场为企业所有者提供了一个筛选、鉴别企业家候选人能力和品质的市场,引导了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而且还降低了企业家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只有在良好的市场竞争状态下,经理人在经营过程中才会考虑自身在人才市场中的价值定位而避免采取投机、偷懒等行为,在这种环境下股权激励才可能是经济和有效的。而在我国,目前的上市公司中绝大部分由国企改制而成,所以国企经理人员的任命和流动往往是行政行为,并不是由市场来筛选的,没有形成一种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这种不是由市场筛选竞争而出的经理人员,很难激发管理者的积极性。在企业的经理人市场化不够、经理人职业化不强的条件下,推行股权激励,势必存在不利因素,使股权激励的效果大大减弱。
(三)中介机构有失公正,无法准确评估公司业绩
实施股权激励制度,还必须对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业绩进行准确评估,以确定授予经营者股票期权的授予额度和时机。评估公司经营业绩的准确性,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同时,经营者以不正当方式牟取个人利益的行为,也需要依靠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予以抑制。但我国的中介机构存在一些问题,相当一些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未能公正、客观地进行业务活动,经审计后的公司财务报表难以真实反映企业实际状况,这不仅影响了股票市场的规范发展,还严重影响着股票期权制度的实施。
三、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对策
(一)加快资本市场建设,使股价正确反映公司价值
从股权激励的产生看,它是以成熟的股票市场为前提条件的,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将直接影响到经营者经营业绩的评价。股权激励制度因其股票来源、行权价格等原因与资本市场有密切的联系,因而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对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效果产生了巨大影响。要为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首先,必须加强市场监督,减少操纵市场的行为。在我国,相当部分公司上市的目的是为了“圈钱”,这些公司把股市、股民、证券投资者作为“摇钱树”,没有把上市作为转变经营机制、经营模式的一种机会、方式,因而也没有把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回报投资者作为经营理念。其次,证券监督部门要对上市公司经营者持股、薪酬方面的信息披露提出更高的要求,加大对违纪违规的处罚和打击力度,使公司的股票价格能够真实地反映其经营信息和经营者的经营成果。同时,要倡导理性投资的理念,使资本市场向稳定、高效的方向发展,使公司的股票价格能够真实地反映其经营信息和经营者的经营成果。
(二)完善经理人市场,激发管理者积极性
股权激励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理人市场的健全,只有在合适的条件下,股权激励才能发挥其引导经理人长期行为的积极作用。我国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刚刚形成,还不成熟,不能形成对在职经理的有效外部约束。所以必须加大培育力度,扶植职业经理人市场快速发展,保证经理人员在竞争性的人才市场选拔中产生,保证经理人员具备管理好上市公司的基本素质与能力。
完善经理人市场措施主要有:首先,要逐步放松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用人制度,尽量避免由政府直接任命,可通过公司内部晋升和外部竞聘相结合的方式来选择合适的公司管理者,形成职业经理人的流动机制和淘汰机制。可考虑组建和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的中介机构,由这些中介来组建职业经理人才库,对成交的各种职业经理人进行定期考核。其次,大力发展经理人才储备,为企业寻求合适的经营者提供选择。可考虑建立职业经理人业绩档案,并将这些人才资料通过媒体推荐给企业选择,组织双方公开招标、竞标。另外要加强用人企业和高校的联系,健全初次就业市场,以有效增加人力资本的供给。有了需求,也有了供给,就能够扩大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容量和规模,提高职业经理人市场的效率。
(三)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发挥评估作用
针对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现状,建议应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制度以及监管制度。其次,应根据西方国家的发展经验和教训,加强对非审计服务的监督,有效发挥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可在有关规定中具体列举那些最有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非审计服务的类别,明确外部审计师在向股票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的同时不得提供非审计业务的内容。最后,加强对审计收费的管理及对审计收费披露的规定。应要求上市公司细化、修改对审计费用和其它费用的披露,从而使投资者获得评判审计独立性更实用、更详尽的信息。
(四)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股权激励有效性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股权激励机制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公司治理是一组规范公司相关各方责、权、利的制度安排,是现代企业中最重要的制度架构。它包括公司经理层、董事会、股东和其他利害相关者之间的一整套关系。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调整公司的产权结构。从目前我国改制后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情况来看,国家股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股权所有制结构过于单一,公司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不能真正落实。要改变此状况,就必须调整公司产权结构,减持国家股,扩大非国家股比重。只有国家股比重降低,才能真正确保治理结构中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之间相互制衡的管理、约束机制正常运行,也才能真正落实公司法人的自主经营权。
其次,加强董事会的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召开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组成董事会,彻底消除董事会产生的随意性、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以及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高度重合的现象,真正建立和完善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委托关系。应通过优化董事会的结构和功能,提高董事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坚定不移地实行独立董事制度,避免独立董事走过场;强化董事会的决策支持系统,提高董事会集体决策力度,防止内部合谋行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以确保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加透明。
最后,强化监事会的职能,真正发挥监事会的作用。严格按《公司法》规定的选举程序选举监事组成监事会,参考独立董事的做法,积极引进外部监事制度,由外部监事和内部监事共同组成监事会。同时,提高监事会的法律地位和话语权,巩固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的法律观念,建立和完善监事会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明确职权和法律责任,增强监事履行职能的实效性。
(五)完善股权激励方案,加强股权激励实施效果
股权激励方案应适合企业及行业特点,对于不同行业和不同规模的企业来说,股权激励方案应有较大的差别。在具体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中,应针对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各个设计因素的调节来组合不同效果的方案,因地制宜,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制定一个科学的股权激励方案,应主要解决以下问题:首先,明确股权激励的对象。国外股权激励的范围不断扩大,从管理层面扩散到了一般的公司雇员,甚至外部董事、母公司员工等等。考虑到我国目前股权激励还不成熟,激励范围不宜过于泛化,主要激励对象应当是公司决策层的管理人员和科技开发人员。因为如果人人都有激励,其激励效果势必大大削弱,这与股权激励制度的初衷就会相差甚远。高管持股制度是一种有生命力的制度,只要设计合理、方案得当,就会对企业经营业绩的提高起到积极作用。其次,合理确定股权激励的额度。激励过度,很可能会影响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人都是有惰性的,不需努力轻而易举就可以得到的激励,反而对公司的发展不利,同时也会引起市场与股东的质疑;而激励的门槛太高,经过努力拼搏也无法达到的目标,只能让人望而却步,同样也无法调动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1 民营企业发展问题
民营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力量,目前尚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而民营企业自身的特点,也使得其在壮大过程中凸显出许多无法协调的问题[1]。民营企业的发展优点在企业发展前期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而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传统企业管理存在严重的漏洞逐渐显现。
首先,民营企业家族式管理制度导致员工工作积极性低。家族式管理模式,以血缘为管理层枢纽,导致民营企业内部倾轧、产权模糊、效益不明确。员工积极性低,有才能的人才得不到提拔,人才流失严重,严重制约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
其次,民营企业内部管理体制不完善。民营企业的创业者大多数缺少管理知识体系,在企业发展初期,创业者运用个人素质对优秀企业的管理模式进行模仿。未能形成符合自身企业发展的企业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归属,使企业日常运行体制和实践不相符,严重影响日常工作效率。
最后,民营企业缺少制度性管理,导致企业人力资源凝聚力小,积极性不高,人才流动过于频繁,人才流失现象严重,影响企业的壮大发展。由于民营企业的家族式管理、内部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导致企业缺少健全的发展模式,缺少战略理念,从而导致许多现有的中高层管理人才和技术型人才没有稳定的归属感,更没有企业文化认同感,在其他企业的人才攻势和诱惑面前随时有可能甩手而去,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局面,甚至有可能产生根本性的影响。
2 现代企业管理方式的发展和趋势
2.1 现代企业管理方式的发展现状
一方面,现代企业管理方式促进企业优化升级,促使经济可持续发展。现代企业管理方式促使企业制度化、科学化发展,从而适应当前知识经济、绿色经济的发展潮流,带动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科学技术的发展、人才的有效管理[2]。另一方面,现代企业管理方式实现我国企业同国际接轨,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提高我国经济影响力。当前,现代企业管理方式实现新型管理方式,向国际优秀企业借鉴学习,调整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对企业管理的监管,使国内企业能与跨国企业相抗衡,增加市场份额。
2.2 现代企业管理方式的发展趋势
首先,现代企业管理方式的发展具有全方位性,即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现代企业管理思想等方面入手。现代企业管理方式愈加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开展项目之前,开展全面、准确的市场调研活动,收集有效的动态资料,为项目发展提供现实支持。其次,现代企业管理方式加快企业管理组织层面的改革创新,即在企业内部形成有效的结构体系,保证员工能够形成权利、权力和劳动付出三者的和谐高效。现代企业管理促进企业内部机构的清晰、合理。例如,使有能力的人才能够拥有相当的权力,从而引领企业的发展。最后,现代企业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管理模式是促进企业立足于自身经营目标,优化配置资源,进行高效生产活动。现代企业管理下的企业模式呈现出“以人文本”的用人制度,实现层次化的管理方式,同时进行有目的的生产活动。
3 民营企业施行股权激励改革的可行性分析
3.1 民营企业实现股权激励改革的理论基础
一方面,实现股权激励改革能够在推动劳动合同法在企业间的有效实施的同时,提高中高层员工以及核心技术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施行股权激励机制有利于提高按生产要素分配方式的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提高社会效率。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实现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现了企业法人治理和内部的高效管控,很好地将企业的发展同员工自身的发展进行有机统一。利益统一化是实现股权激励制度的高效作用的关键所在。随着企业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股权激励制度的优化改革成为发展的重点。
3.2 民营企业实现股权激励改革的现实基础
一方面,人才流失成为影响民营企业长足发展最突出的不利因素,推动股权激励改革的发展,能够有效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同时,随着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改变,国家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推动民营企业必须进一步快速发展。实行股权激励改革还能带动企业完全走向市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新型现代企业。另一方面,现代企业管理方式的发展趋势,要求民营企业能够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实现人员的层次性分布,资源的有效配置。通过股权激励机制改革,能够推动现代企业管理方式在企业发展中作用的最大化。
4 民营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4.1 民营企业股权激励对象
民营企业发展的关键在于人才,主要有技术型人才和管理型人才两方面。股权激励的对象可以分成三个层面,即企业的决策层、管理层、技术骨干层(包括营销技术)。对民营企业而言,实现股权激励机制的关键在于对企业管理组织人员进行股权赠与,低价购买等方式,提高人才对企业的归属感;对于员工层面的激励,主要有技术型和表现优秀的普通员工。对于技术型人才的股权激励,有利于留住人才;对于普通优秀员工的股权激励有利于推动其他员工的积极性[3]。
4.2 民营企业股权激励方式
民营企业股权激励方式的多样性,是当前方案设计优化创新的重点所在。股权激励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权益类的方式,另一种是现金类的方式。权益类方式常用的工具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现金类方式常用的工具包括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分红权等。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前者无需支付现金但是增加了股东数量,分薄了股权;后者不改变股权结构,但增大了企业现金支付压力。
4.3 民营企业股权激励的力度
实现民营企业股权激励机制的创新在于提高激励力度。可以根据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的工作表现,按阶梯提高授予股权的份额;或是根据该类员工的工作表现,实现现金与股权的转换比例。同时考虑其他企业的股票行权价格,提高股权转换的优势,使股权激励机制具有明显效果。
4.4 民营企业股权激励评价制度
股权激励评价制度是获得股权激励效果的直接途径。建立健全评价制度,促使效果以数字化方式呈现,从而促使企业能够进一步调整制度,提高股权激励机制的有效性。股权激励评价制度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建立,一是建立财务体系,比较企业的净收入,二是通过与同行业进行绩效评价,从技术指标到管理指标经营指标等进行对比分析。
5 民营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限制条件
5.1 民营企业股权激励对象的限制条件
为了达到民营企业股权激励机制的最佳效果,在股权激励制度的对象设计问题上,往往设计不同的对象激励权限。
第一,是激励对象不拥有股权再转让的权利,主要是实现激励对象能够同企业共存亡,提高激励对象工作积极性;第二,是对激励对象工作年限的限制。股权激励机制最初的目的是留下企业发展中的骨干,延长为企业工作服务的年限。一般而言,股权激励对象的工作年限在3~8年。第三,是对激励对象股东大会表决的权利。激励对象的股东表决权必须受到原有股东的考察后才能够拥有。
5.2 民营企业股权激励期间的限制条件
民营企业股权激励对象获得最终股东表决权需要经历一段激励期间。一般而言,股东激励期间留住激励对象是股权激励制度的阶段性目标,因而对于激励期间的限制必须是合理的。另一方面,对于股权激励对象在激励期间的退出机制的限制同样能够实现激励对象的服务价值的最优化。首先,限制退出条件。除非特殊原因,否则激励对象不得退出股权;其次,限制退出受让,激励兑现由于特殊原因退出企业持股,企业股东按持股比例受让;最后,限制退出对价。退出股权的本质在于股权的交易,因而,限制股权退出的核心的对价合理。
6 结语
综上所述,民营企业对于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民营企业要在市场经济规律下加速发展,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现代企业管理方式无疑将起着关键作用。对企业核心人才实行股权激励,加强人力资源整合,增强员工凝聚力和归属感应当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科学合理而又有创新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必将引领企业走向光明美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关键词:股权激励;创业板;核心要素分析
一、引言
股票期权作为一种长期激励工具,于20世纪90年代在欧美国家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但在我国,由于缺乏制度保障,上市公司难以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激励机制,以达到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共同发展的目的。2005年以后,随着公司法、证券法的重大修改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实行方法》等政策的陆续出台,为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扫清障碍。2009年10月,创业板开板,自此,股权激励受到创业板企业的热捧,今年有22家新推激励计划,至今累计有45家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
二、创业板公司股权激励的概况
创业板主要服务于自主创新企业以及其他成长型创新企业,这类企业不同于传统企业的主要特征是盈利基础不依赖于固定资产投入,而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比重较大。由于人才是创新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为了更好地吸引人才,创业板公司往往大量采用股权激励。股权激励被冠以“金手铐”的称号,作为公司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促进长期业绩增长的重要机制。然而,迄今为止,“金手铐”在创业板上效果差强人意。一方面,一些创业板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因为行权门槛低、激励方案覆盖范围广以及行权价格低,备受市场质疑;另一方面,在创业板开板初期,由于市场追捧导致企业有意识地将行权价设定于高位之上,但在如今行情低迷,市场回归理性,泡沫减小,使得行权价与当下的股价出现集体倒挂的现象。神州泰岳、中能电气、宁波GQY、双林股份4家公司10月21日的收盘价分别为25元、11.44元、14.82元和16.12元,而其行权价分别为60.31元、37.49元、28.88元、20元,股价远远低于行权价,受此影响,4家公司不得不宣布撤销股权激励计划。此外,看似华丽的股权激励计划没有遏制高管流失,深交所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10月,创业板高管辞职公告接近190份。由此可见,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设计需要更多智慧。
三、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特点比较
本文以3家来自不同行业的公司为例——汉得信息、南都电源和华星创业,从激励的标的、授予数量和范围,有效期和行权安排,行权条件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核心要素入手,试析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特点。
第一,激励标的以股权激励为主。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和股票增值权四种激励方式中,限制性股票需要企业支出回购股票的全部或绝大多数资金,股票增值权需支出差价的收益,而股票期权和业绩股票根本无需企业支出。选取的3家公司中,汉得信息授予限制性股票期权,华星创业和南都电源都授予股票期权。而根据wind资讯,提出股权激励的45家公司中,有38家选择股票期权,其余几家选择股票或股票和期权组合。
第二,授予股权范围较广。汉得信息授予股票数量为650.65万股,占汉得信息已发行股本总额的4.02%,共授予340人;华星创业向激励对象授予249万股股票期权,占目前总股本的2.08%,激励对象为84人;南都电源授予股票期权数量800万股,激励对象为212人,占目前总股本的3.23%,三者均包括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由此可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涉及的股份数额较多,激励范围较广,有利于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发展。
第三,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大致为3年-5年。汉得信息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为3年,华星创业股票期权行权期为4年,而南都电源为54个月。这样的时间安排一是因为市场不确定性较大,时间太长,激励强度越小;二是追求短期利益的心理。但短期内可行权完毕,容易导致后续激励不足的问题。
第四,实现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较为单一。汉得信息和华星创业均以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为考核指标,南都电源则更简单,仅仅以净利润增长率为指标。
第五,行权价格的确定基本以股票市价为基础。汉得信息是以激励草案会议决议公告日前40个交易日均价与公告前20个交易日均价和公告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三者中的较高者确定;华星创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取下列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一是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二是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而南都电源除上述两项外,再加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取三者中较高者。在行权前,如果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对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创业板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1、业绩评价指标过于片面,一是使激励对象过分注重短期财务成果,助长其短期投机行为,忽略企业长期价值的创造。如管理者可能会通过调整会计政策操纵财务数量,粉饰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从而优化财务指标;二是业绩评价不考虑系统风险的影响,但市场的剧烈波动将影响股权激励的效果。当金融危机出现,绝大多数业绩下滑,被激励者绩效被淹没;而经济繁荣时期,行权条件又会轻而易举地达到,达不到激励的目的。
2、上市公司容易操纵股价。受利益驱动,上市公司管理层可能为了谋取利益,违背股权激励的初衷,利用信息披露操纵公司股价,使公司股价配合行权节奏波动。此外,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期权、限制性股票等股权激励,按照其内含价值,在授权日起计入等待期的公司成本费用,准则中没有对激励成本在等待期内的分摊方式做出明确的界定,不同的成本分摊方式,可能成为高管等股权激励对象操纵利润的手段。上市公司利用期权费用的会计处理,随意调整会计报表的做法,不利于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判断。
3、股权激励设计方案趋同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价格确定、业绩考核指标、行权安排等设计基本类似,没有考虑不同行业公司、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和公司要达到的目标来设计个性化的股权激励方案。
(二)股权激励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制定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有效的股权计划是指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设计应该更严谨,考虑到股权激励方案执行的各个方面,如经济环境的影响,股价偏离股票价值时的处理方法等。二是完善股权激励的政策。为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真正做到规范,应及时推出更完善的政策,如股权激励企业会计实施细则、信息披露管理政策。三是平衡激励和福利之间的关系。股权激励的目的不是变相地“送红包”,而是在公司业绩提升的情况下,给予被激励者合理的激励收益,实现所有者和激励的共赢。股权激励行权条件的设置,即不能激励过度,使股权激励变成福利工具;也不能矫枉过正,使行权遥不可及,失去激励意义;既要考虑公司未来3年-5年时间内保持业绩的稳定增长,也要考虑公司的后续激励问题。
股权激励作为一项长期激励的有效手段,为使其有效实施,得到市场的认同,既能反映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的价值取向,又能反映激励对象的内在诉求,还需要资本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宁小博.后金融危机时期的股票期权核心要素设计——基于金地集团股票期权计划的研究[J].财会月刊,2011(2).
2、马会起,干胜道,胡建平.基于经营者股权激励的盈余管理与股价操纵相关性研究-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财会通讯,2010(6).
3、秦锂,朱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分析[J].财会通讯,2009(6).
“小改、小闹、小试”
显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力度,一直以来比较小,以至于给相关方特别是国企高管以保守之感。
2012年共有123家A股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较2010年的38家、2011年的99家有了进一步增长。创业板和中小板正在推行股权激励公司的比例分别达到28%和20%,显著高于主板市场;信息技术业正在推行股权激励公司的比例达到35%,是股权激励最为普遍的行业。
相较之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力度较小。2010年-2011年,A股共有10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授予,激励力度普遍控制在总股本1%以内。
不过2012年以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力度有所加强,在8家实施实际授予的公司中,激励股份占总股本的中位水平上升到0.96%,其中有3家公司超过1%。别值得一提的是,年营收超5000亿元、净利润过百亿元的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推出股权激励计划,2013年获批、落实。
一位东部地区的地方国资委官员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整体看属于“小改、小闹、小试”,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长期激励问题。
一些获得了股权激励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也认为,激励力度太小、激励效果不明显。上海70多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第一个实施股权激励的上海家化前任董事长葛文耀曾对《董事会》记者直言,激励力度小,“收益不能超过激励对象薪酬总额的40%”的规定不合理,处于竞争性行业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还应该放开,“在竞争性行业再不放开,企业就会留不住人,就会垮掉”。2012年实施了股权激励的深圳燃气副总裁郭加京也认为,受益封顶限制了激励力度,相关的制度设计让激励力度较小,跟市场化不接轨。
“奇特”的弃权
股权激励之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价值,毋庸多言。A股上市公司,2010 -2011年间实际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2012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中位水平为11%,而其余公司中位水平则仅为-5%;其2012年净资产收益率中位水平为10%,而其余公司中位水平则为7%。
2010年实施了股权激励的泸州老窖董事长谢明对《董事会》记者表示,“像白酒这样的充分竞争行业,要保持国有企业的竞争优势特别难,有些行业比如银行相对容易。在充分竞争行业,民企可以发红包、给员工开出很高的待遇,国企要考虑员工和中层、高管薪酬比例,考虑同一级别人员的平衡等。所以,股权激励成了提升国企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股权激励在西方也是行之有效的办法。老窖的股权激励在白酒行业中是率先的,也感谢国资委给我们创造了这个条件。公司的中层干部、骨干很看重这份激励,积极性很高。”
既然股权激励意义重大,为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这方面相对保守?甚至有高管认为国资委管得过于严厉,很不合理。
先看一个“奇特”的现象:早先一些国企到海外上市,部分高管获得股权激励,但大多只是形式上持有,最终放弃行权。实际上,在传统的体制机制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获得股权激励的合理性存在重大问题,即国企高管任免的行政化。国企高管的最高级别可达正部级。处级国企高管的年薪可能已数倍于正部级官员,何以还能得陇望蜀,要求股权激励?此外,传统上相关方对国企高管与普通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有限制。在不少国企高管事实上已突破这种限制的背景下,再搞股权激励,自然难以如愿。
享受“国民待遇”
随着国资国企改革深入,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等,新形势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理应有新思路,按照市场化方向加速推行是平衡公平、效率问题的可选思路。
在郭加京看来,“国家层面已经意识到国企股权激励的重要性了。三中全会之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肯定会越来越多。我觉得,国企只要上市了,就具备了做股权激励的条件。股权激励,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显然是正面的,是利好。”
那位东部地区的地方国资委官员认为,“以前国企高管是福利多、股权激励等长期激励少,下一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应该市场化。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现在关键是抓好落实,不能再等、靠、要。市场化了,外界也就不会有什么质疑了。反过来,实施股权激励,也有利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董事会运作到位。”
关键词:股权激励 公司绩效 内生性视角 公司治理 激励契约
一、引言
自现代企业实施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来,基于所有者和经营者信息不对称的委托问题便孕育而生。为使者经营企业时以委托人的目标为目标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有效防范者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大部分上市公司选择与者签订报酬绩效契约。通过报酬绩效契约的签订,使管理者的报酬与公司绩效挂钩,为了防止经理人追求短期财务指标而牺牲公司长期利益的短视行为,股权激励更是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方式被上市公司广为采用。我国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截至2012年已经实施股权激励的有239家,另有70家公司虽还未开始实施但已股权激励预案,可以预计股权激励将在我国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中推行。国内外学者就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关系的研究由来已久且文献丰富,但这些研究还是未能就股权激励对公司价值的影响是产生利益协同效应即正效应,还是壕沟防御效应即负效应这两种对立和矛盾的假说达成共识。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有学者开始探讨为何股权激励会产生这两种完全相反的效果,于是学者转而从内生性视角对股权激励契约结构、公司股权与治理结构等因素进行研究,以期对影响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内部因素有一定的了解。
二、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及影响因素研究
( 一 )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关系研究 对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两者之间关系的研究,形成了以下有代表性的观点。(1)正相关。委托理论、预期回报理论、风险补偿论均支持股权激励的实施对公司绩效有提升的正相关的论点。Jensen(1976)首先对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进行研究,其结论是由于管理层持股使管理层和股东的利益有了汇聚,因此二者正相关。陈笑雪(2009)以2005年之前上市的公司为研究对象,发现即使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平均持股水平很低但仍然对提高公司绩效有一定的激励作用。齐晓宁等(2012)通过建立线性回归模型,证实公司业绩与股权激励股本比例正相关。刘国亮 (2000)、石建勋(2001) 、陈志广(2002)、张俊瑞(2003)、周嘉南(2006)、薛求知(2007)等的研究结论也支持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正相关。(2)不相关。外部治理理论认为完善的外部治理机制是促使经理人员努力工作的重要原因,签订契约激励经理人员,由于信息不完全,激励效率不会很高;超产权理论认为公司绩效的提升与股权激励无关而与竞争程度相关。Demsetz和Lehn(1985)、Himmelberg(1999)发现经理人持股与公司业绩之间没有显著的关系;李增泉(2000)运用回归模型对样本分别进行规模、行业、国家股比例、区域分组检验,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经理人的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不具有显著的相关关系,而与公司规模及公司所在区域具有密切关系。关明坤(2011)把外部环境对公司经营绩效影响纳入分析框架,实证分析发现即使把企业绩效影响因素扩展到企业内外多个方面,回归结果还是难以得出管理层持股对企业绩效具有直接显著性影响的结论。魏刚(2000)、袁国良(2000)、高明华( 2001)、张宗益和宋增基( 2003)、胡铭( 2003)、常健( 2003)、赵艺苑(2005)的研究结论也支持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不相关。(3)负相关。内部人控制理论认为内部人持股会增强其谈判力和巩固自身地位,从而削弱内部人做出使公司业绩最大化努力的动机,导致公司绩效降低;管理层寻租理论认为管理层薪酬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而是问题的一部分,薪酬不是有效的激励方式而是管理层寻租的途径。Damsetz(1983)、Jensen和Fama(1983)发现当管理人员获得公司的大量控制权后,他们的经营活动常常偏离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股权激励的比例增加导致公司绩效反而下降[8]。严恋等(2010)以27 家深、沪上市的金融公司为样本,以2008 年的公司年报数据为基础,发现当用EPS 衡量公司治理绩效时,股权激励和公司治理绩效存在着微弱的负相关关系。王秋霞等 (2007)运用因子分析法,发现实施股权激励后的经济绩效并没有得到显著提升,反而有一定的下降,但下降并不显著。杨英(2012)的研究也有类似结论。(4)曲线相关。区间效应论认为管理层不同的持股区间表现出的行为差异很大,随着持股比例的增加,首先表现出利益协同然后表现为壕沟防御最后又表现为利益协同。Mc Connell(1986)等发现经理人持股与公司的业绩有显著的非线性关系,呈现倒转的U 型结构;Morck(1988)根据利益趋同及管理层防御假说提出管理层持股区间有效假说。游春(2010)以深圳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5年至2007年有关数据为样本,研究结果表明,董事会及TMT成员的股权激励与绩效呈显著的正向四次相关关系。王玉婷(2012)选取2007年至2009年信息技术上市企业的面板数据,采用随机效应模型,实证研究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与企业绩效间的关系,结果表明两者之间存在三次曲线关系。许承明和濮卫东( 2003)、张俊瑞等( 2003)、徐大伟( 2005)也支持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曲线相关。综上述,虽然学者就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研究由来已久但目前还未达到统一,形成了二者间正相关、不相关、负相关、曲线相关四种有代表性的认识。
( 二 )公司性质与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研究 有学者从终极所有权结构的角度进行分析,将公司按照产权归属划分,发现公司性质对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有一定的影响。(1)国有企业-正相关。刘存绪等(2011)采用2006年至2009年首次宣布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面板数据,发现我国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终极所有者控制现象,当终极所有者为国有身份时股权激励绩效更好。周晓锋(2010)以2006年至2009年实施股权激励的国有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得出虽然我国国有上市公司高管平均持股比例很低,但持股仍对高管人员有重要的激励作用的结论,这与陈笑雪(2009)的研究结果类似。葛杰和殷建(2008)、贾雷和赵洪进(2012)也得出实施股权激励有助于提升国有企业绩效的结论。(2)国有企业-负相关。俞鸿琳(2006)采用FE模型检验我国上市公司管理者股权和公司价值之间的关系,发现国有上市公司管理者持股水平和公司价值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吕长江等(2008)通过对不同管理者权力下国企高管的货币性补偿和企业业绩之间关系的比较,得出管理者权力水平与薪酬水平正相关,且并没有真正提高企业绩效,而成了机会主义盈余管理,其“侵占效应”占优。唐蓓蕾(2005)选择20个已实施股权激励的国有企业进行深入调查和研究发现:谨慎地剔除了市场等外部因素后,10个实施了管理层持股的企业中,只有1家的经营业绩有明显的提高,7家的经营业绩不同程度的有所下降。(3)非国有企业-正相关。李斌等(2009)结合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数学模型,对民营上市公司进行实证分析,发现目前国内民营上市公司经营者的持股比例和持股价值的增加有助于提高公司业绩。韩晓舟(2009)通过建模实证分析实行股权激励的民营上市高管人员股权激励与企业经营绩效的相关性,得出公司经营绩效与高管持股比例正相关的结论。刘和华和程仲鸣(2008)、张纯(2009)、唐睿明(2009)的研究结果也都支持非国有企业经营绩效与高管持股比例二者正相关的结论。(4)不相关。邹越(2010)以2006年首次公布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为样本,采用纵向比较的方式,得出不论是国有控股还是非国有控股的公司,股权激励都没有对其业绩产生显著性的影响。如上所述,如同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即使将公司按照所有权性质划分为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关于管理层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的关系还是不能达成一致结论。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果大致分为两类:两者正相关和两者负相关,非国有企业的研究结论则更趋于一致,大部分研究结果都支持两者正相关的结论。Welch(2003)的研究结果表明,所有权结构能够解释公司绩效,从上面文献分析可以看出,国有和非国有实施股权激励的结果存在一定的差别,何凡(2007)对比分析国有和非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前后的业绩和治理结构变化,发现实施股权激励后的国有上市公司业绩提升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度大于非国有上市公司。与之结论相反的,喻凯等(2012)以2007年至2010年A股数据为样本,发现实施股权激励对管理层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显著提高了企业的经营业绩,并且对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提升作用更显著。许小年(1996)、舒洪和何凡(2009)的研究认为股权激励绩效与国有股比例负相关,而与非国有股比例正相关。上述文献都说明所有权结构对股权激励实施效果有一定的影响。各类文献的研究结果差异很大,造成的原因可能是选用的样本与指标不同;采用截面数据不能控制不可观测的经济变量;没有考虑内生性问题,忽略了变量内生性的影响。
( 三 )股权激励实施效果影响因素探析 (1)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根据管理层权力论,股权激励不是一个孤岛,它和公司治理等配套制度密切相关,因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时要重视相关公司治理等配套制度的跟进。Demsetz 和Lehn(1985)以1980 年美国511家公司为研究样本,采用ROA会计指标度量绩效,证明股权结构是由公司内部及环境内生所决定的。因此在研究薪酬与绩效关系时,股权与治理结构是不可忽略的关键影响因素,对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探讨是透过内生性视角讨论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影响因素。公司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公司治理包括的因素很多,包括:董事会的规模、独立董事比例、非执行董事比例、是否两职合一等,国内学者在进行研究时有的选取公司治理中的一些指标进行研究,还有的采用南开大学治理研究中心提供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来进行研究。陈笑雪(2009)认为除剩余索取权的分享外,股权激励对象的身份特征及其持股比例以及相关公司的性质与特点(如总经理任职情况、股权集中度、控股股东性质)等因素也会影响者行为,从而影响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周宏等(2010)认为激励强度、公司治理与经营绩效三者应该是一个相互联系而内生的决定过程,联立模型进行检验,发现经营绩效与前一期激励强度正相关并且还与当前治理指数弱相关,表明为提高经营绩效需除提高经理人薪酬水平外还需提高治理指数。冷龙(2010)总结以往实证分析经验,激励力度大小、公司性质(国有和非国有)、成长性、公司规模、财务杠杆等因素都会影响激励效果,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股权激励对提升企业经营业绩有明显作用,并且企业性质、成长性都是决定股权激励效果好坏的重要影响因素。何凡(2011)基于股权激励与其他公司治理机制共同决定公司治理质量水平进而影响公司绩效的理论基础,实证研究发现包含股权激励与其他公司治理机制的公司治理质量与公司绩效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赖普清(2007)从治理结构出发,检验得出最大股东持股比例,董事会规模,外部董事以及监事会相对规模的不同均显著影响企业的薪酬业绩关系。肖淑芳等(2012)建立联立方程,运用三阶段最小二乘法分析股权激励水平、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三者之间的关系,发现股权激励强度、股权集中度之间确实存在相互影响的内生关系,三者之间不是一个简单的单向影响相关关系,说明了从内生角度出发对股权激励、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之间关系研究的正确性。张必武和石金涛(2005)、高军(2006)、刘艳(2007)、黄靖云(2008)、邵平(2008)就公司治理结构对薪酬业绩敏感度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得到比较一致的结论是独立董事比例、第一大股东比例增加与董事会规模的增大显著提高了薪酬业绩敏感度。杜胜利和翟艳玲(2005)研究认为企业高管的内部所有权,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是否兼任,多元化的不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公司高管的薪酬激励效果。在公司性质与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研究中,发现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在股权激励实施效果方面存在着差别。原因是这两类上市公司在发展历史、股权结构、委托关系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区别。
( 四 )股权激励契约结构 股权激励契约结构包括激励对象、行权价格、绩效条件、授予数量、激励期限等要素,也就是公司所设计的股权激励方案。制度经济学认为,契约的选择对于经济交易的结果具有重大影响。管理者股权内生决定于公司的合约环境,在中国较弱的市场监管环境下,股权激励契约结构的不完善将可能导致其激励失效。从股权激励契约结构着手,是了解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桥梁的重要思路,作为股权激励中使用最为广泛的契约形式,股票期权是契约结构研究的主要对象。从内生性视角,股权激励契约结构是研究为什么股权激励的实施会引起不同的实施效果,以及有哪些因素会影响这些要素的设计,关注股权激励方案各要素是否合理。卢馨等(2012)认为股权激励契约结构的研究是将股权激励看作是众多因素共同作用组成的一个整体,对股权激励契约结构进行研究,就是对股权激励内部因素是如何影响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分析,因此对股权激励契约进行研究是解释为什么股权激励产生不同效果的重要路 Zattone(2009)对股票期权方案的特点及其效果进行检验,实证结果表明,激励期限对其实施效果具有显著影响。吕长江等(2009)通过研究上市公司设计的股权激励方案是激励型效应契约还是福利型效应契约,得出股权激励方案是否合理的关键要素为激励期限和激励条件。吴育辉等(2010)、徐宁等(2010)认为在既定法律条件下,相对其他契约要素而言,激励期限和激励条件设置的自主性较大,因此二者是股权激励方案关键要素。雷丽华(2009)认为不完善的证券市场弱化了股价与公司业绩之间的关联度,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时业绩目标比较容易过关、公司董事和高管获得的激励股票数量多核心员工分配少的现状都会导致股权对员工的激励效果大打折扣,从而影响实施股权激励后表现出来的公司绩效变化。路明(2010)认为业绩考核指标问题是股权激励实施的基础和前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考核指标选取和指标值设定两方面科学与否直接决定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成效。李帅(2012)、党秀慧(2010)认为考核指标的选择是重中之重,业绩考核指标的选择合理与否,决定了整个股权激励的有效性。研究除关注股权激励实施后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外,还关注股权激励的实施可能引起的高管行为。股票期权契约的制定与执行涉及3个重要时间点:授予日、可行权日、行权日,罗富碧等(2009)认为实施股权激励后经理有操纵信息降低授予日股价从而最大化自身股权收益的动机。肖淑芳等(2009)研究了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日前经理人的盈余管理行为,发现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日前的三个季度经理人进行了向下的盈余管理,公告日后盈余存在反转现象。类似的研究提醒我们,股权激励契约结构的不完善将可能导致其激励失效甚至给公司绩效带来负面效应。透过内生性视角研究,发现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股权激励契约均会影响股权激励实施效果。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类型,不同类型的企业有着不同的组织结构,从而决定了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有着不同的股权激励契约结构,进而影响了经理人的行为和公司的绩效。
三、结论
本文研究发现:即使对公司所有权性质进行区别分析,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的提升产生怎样的效果依然存在着争议,甚至还有学者发现实施股权激励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透过内生性视角,从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股权契约结构角度进行了解释,股权结构决定着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不同则股权激励契约结构的设定不同,而股权激励契约结构的差异影响经理人的行为最终导致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不同。这一方向的研究将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时薪酬制度的设计提供参考,丰富现有的股权激励研究。
参考文献:
[1]李增泉:《激励机制与企业绩效——一项基于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会计研究》2000年第1期。
[2]关明坤、潘海亮:《管理层股权激励实践与理论分析》,《财会通讯》2011年第9期。
[3]游春:《股权激励、董事会、TMT团队与经营绩效——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管理评论》2010年第9期。
[4]吕长江、赵宇恒:《国有企业管理者激励效应研究——基于管理者权力的解释》,《管理世界》2008年第11期。
[5]李斌、孙月静:《经营者股权激励、约束水平与公司业绩——基于民营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中国软科学》2009年第8期。
[6]韩晓舟、陈艳平:《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来自2007年民营上市公司的数据》,《经济研究导刊》2009年第4期。
[7]周宏、刘玉红、张巍:《激励强度、公司治理与经营绩效——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检验》,《管理世界》2010年第4期。
[8]何凡:《经营者股权激励绩效的比较研究——基于国有和非国有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年第8期。
[9]赖普清:《公司业绩、治理结构与高管薪酬——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重庆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
[10]肖淑芳、金田、刘洋:《股权激励、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北京理工大学学报》2012年第6期。
[11]卢馨、龚启明:《股权激励契约结构研究——国内外发展脉络和文献综述》,《财会通讯》2012年第4期。
[12]吕长江、郑慧莲、严明珠、许静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设计:是激励还是福利?》,《管理世界》2009年第9期。
[13]路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中的业绩考核指标问题研究》,《天津商业大学商学院》2010年第5期。
[14]肖淑芳、张晨宇、张超、轩然:《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的盈余管理》,《南开管理评论》2009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