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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老年人养老服务已经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但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比重偏低、质量不高,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二、基本任务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在城市社区普遍展开,同时积极向农村社区推进。力争“十一五”期间,全国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多种形式、广泛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充实,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管理体制和监督评估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社区依托乡镇敬老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资源,力争80%左右的乡镇拥有一处集院舍住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1/3左右的村委会和自然村拥有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的站点。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坚持依托社区。在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营造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环境;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人文环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循序渐进,稳步推开;坚持社会化方向。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应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地研究制定本地城乡社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规划,并把它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合理配置资源。各级政府应转变职能,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加大投入,研究制定“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各级政府要统筹考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运营管理等问题,合理配置资源。有条件的地区可针对性地设立专项资金,开设资助项目,探索适应当地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三)贯彻落实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四)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按照当地社区建设规划和老年人实际需要,协同各个部门,整合资源,在城市社区和大部分农村乡镇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基础设施,大力推动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的开展,构建社区为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多种服务。吸引生活自理的老人走出家门到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接受服务和参加活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则采取派专人上门包护,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多种需求。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
(五)加强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要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认真实施专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科学界定居家养老服务中职业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和职责,加强对社工专业人才的吸纳与培养。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改善和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等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要逐步改善和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地位和待遇。紧密结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实行,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落实相应的物质待遇;对符合条件的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要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六)积极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按照政府职能转变以及与企业、事业、社团分离的原则,对居家养老服务中能够与政府剥离的服务职能都要尽可能交给社会组织和非营利机构去办,交给市场和企业去办。各级政府应积极培育、规范管理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城乡规划;应对措施
从1999年我国正式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龄化已经成了一个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也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性课题,并且影响着社会的方方面面,作为一个综合性的学科,城乡规划必须把人口老龄化纳入到自己的规划体系中来,深刻的认识到老龄化问题的存在,明确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变革。对于城乡规划中的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把人口老龄化当做一个切实存在的社会问题,梳理和总结老龄化的相关问题的要素和特点,营造对老年友好的城乡整体环境。
一.人口老龄化给城乡规划带来的问题
首先是老年人人口分布不均匀,人口老龄化不均匀主要体现在城乡分布的不均,这些都跟当地的经济发展有关,而且很多农村地区的空巢现象非常严重,这种人口的分布不均匀制约了城乡规划工作的大范围的推广力度,需要实际考虑到不同的人口分布。其次是现有的养老基础设施不足,基础设施和相关的社区生活配套服务是城乡规划中的重点,但是现有的养老服务设施的不足给当前的城乡规划造成了不小的困难,导致基层养老服务形同虚设,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表现出了供给的严重矛盾,对于老年人的养老环境造成了非常大的挑战。最后是适合老年人居住的空间逐渐的缩小,从居住的层面,老年由于生理机能的逐渐减退,决定了老年人对于公共设施的布局都有着较高的要求,在城乡规划中要重点考虑到很多老年人日常生活有关的机构设计,例如医院、健身场所等公共服务的的设施体现出对老年人的友好性,从空间上尊重老年人,降低他们生活中不必要的麻烦。
二.老龄化背景下城乡规划的重点
由于我国目前的养老多以居家养老为主,所以当前我国城乡规划中的养老设施也要适配这个特点。从城乡规划的角度给予空间设计的合理性,在加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的同时,更加科学合理的设计养老服务设施和城市空间的整体设计,一方面尊重中国“在家养老”的养老模式,一方面着重规划老年人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老年人交通出行的便利性。围绕老年人衣食住行的每一个环节,提供更为便捷和人性化的城乡规划设计,综合的考虑养老服务设施、公共活动空间和交通设施。
1、营造适老居住区
针对我国在家养老的传统思想,营造适合老年人居住的社区是当下城乡规划中面对老龄化的重要改进,考虑到老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的特点,以居民区的住宅为主要的载体,配套建设老年人无障碍服务设施的社区,主要的面向的对象是孤寡独居老人。为了考虑到不同年龄层次的人的需求,在居住区域内根据人群密集度分别设立一般居住社区和独立养老居住社区。而独立养老居住社区的建设,我们可以参考美国太阳城的构建模式,使用商业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主要针对中等收入水平或以上的老年人,提供一系列的商业化的服务,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而一般居住区,则需要做出适应性的调整,体现在老年人与社会的融合。
2、养老服务设施
养老服务设施一般是面向公众,主要包括了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两大类。其中机构养老设施一般有两大类,主要有养老院和养护院。其中养老院是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性事业组织,主要收养的对象是“五保”老人,也可以接受享受退休金的自费老人,坚持自愿入院出院的原则,平常也可以组织很多适量的劳动和文化活动。养护院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介护老人,就是那些有一定照护难度的老人,并为他们提供关于健康、饮食、娱乐等服务的养护机构。这些养老服务设施的设计要求是,要尽量的靠近公共交通社会,还要尽量的靠近公共医疗设施和公共的空间等。而社区养老服务主要是社区中配套的养老设施,设计的过程中主要考虑到服务的辐射范围。
3、适老交通设施
适老交通设施主要是营造适合老年出行的交通设施,对于老年人出行的过程,可以做到舒适便捷等无障碍的交通服务,针对老年人特点建设适老和宜老的交通设施。
4、老年公共开敞空间
适合老年人的公共敞开空间有一定的公共性,主要针对老年人公共社交和集体的相关活动,比如集体娱乐、集体健身、集体组织的文娱活动等的户外公共空间的建设,空间具备一定的公共性,同样的,在公共开敞空间的设计上也要注重于养老设施和交通服务设施的临近性。
5、为老服务设施
为老设施的建设上一定要避免和其他服务设施的重复,在满足基本的公共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布局上,主要为老年人提供相关的文化娱乐和再教育等精神活动的服务设施。
三.针对老龄化问题城市规划需要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
随着老龄化对城乡发展的影响的不断扩大,城乡规划体系中对于老龄化的要素的分析必须也加快工作的进度,能够有效分析老龄化的趋势,提出适应未来的建设目标和战略,以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为出发点,针对性的强化养老服务设施的重要作用,明确服务设施的辐射半径,重点解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强化相关设计和布局。具体的措施有:
1、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要求我们在研究老龄化人口规律的基础上,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重点的分析和规划,并以此为主要的设计思想,围绕周边的服务加大其他相关基础设施的布局,因地制宜,对医疗、卫生、教育等关系民生的基础公共服务机构进行布局上的配合。
2、城市的总体规划,主要体现在城乡的差距上,对于城乡差距,适当的调整养老设施的服务的人均和总量,综合考虑城乡差距,结合城市居民的生活习惯,明确各类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
3、控制性的详细规划。所谓控制性的规划,即在落实到城乡规划的实际工作中,以切合实际的规划目标对公共设施的建设采取重点的控制性措施,并且以此作为主要的引导目标,对于老年基础设施采取重点的控制和管理,满足相关的公共设施的效益的使用范围。
结语:面对日益扩大的老龄化问题,我们要认清楚老龄化带来的具体改变和需求,针对这些问题结合老年人的特点,在科学规范的城乡规划的前提下,贯彻以人为本的具体思想,针对性的提出适合老年居住和生活的城乡规划方案,营造宜老为老的养老环境,为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陈小卉,杨红平.老龄化背景下城乡规划应对研究――以江苏为例[J].城市规划,2013,37(9):17-21
(一)我市已步入老龄化社会
(二)老龄事业发展保障机制不断健全
1、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得到较好落实。多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重视老龄工作。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意见》,批准实施了《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各县(区)党委、政府也相应出台了老龄工作的政策、措施。各级、各部门切实抓好老龄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构建老龄社会保障和为老服务体系,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全市老龄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2、投入不断加大。市、县(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规模状况逐年增加投入,年市级财政安排老龄工作经费24万元;各县(区)按照每个老年人1元的标准安排老龄工作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了老龄工作的顺利开展。
3、机构逐步健全。全市10县(区)均成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有老龄专职干部25人,其中7个县(区)配备了老龄办专职副主任。全市103个乡(镇)有81个建立了老龄工作机构,有专兼职人员114人;24个社区和居民委员会有23个建立了老龄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23人。
(三)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稳步推进
全市现有养老服务机构57所,其中,中心敬老院11所,乡镇敬老院41所,社会福利院5所;敬老院工作人员104人,城市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25人,有青年志愿者为老服务队伍25个,其他为老服务组织30个;拥有床位2350张,入住老人1526人。近3年来,累计投入敬老院建设资金2540万元,其中,省级下达1925万元,市级配套230万元,县级配套385万元。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硬件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一些地方还配套建设了老年活动室、图书室、阅览室、健身房和门球场等活动场所。部分社区建立了老年医疗、康复中心,为社区老年人开展护理、保健服务。
(四)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得到完善
一是实施贫困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全市有享受城镇低保老年人34882人,每人每月发放低保金160元;享受农村低保老年人12.5万人,每人每月发放低保金70元。二是注重对老年人的医疗保健。通过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推广老年健康教育,对高龄老人和百岁老人每年开展一次免费体检,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和各县(区)中心医院都设立了老年病门诊、病房和家庭病床,市中医院设立了老年人医疗康复中心,积极为老年病患者开展救治和护理服务。三是进一步保障五保户生活。全市有五保户16081户16724人,五保供养对象占全市农业人口的0.8%,共支出供养金2008.3万元。其中:集中供养1387人,占五保户总人数的8.3%,月人均供养达198元,年人均供养水平达2376元;分散供养15337人,占五保户总人数的91.7%,月人均供养达115元,年人均供养水平达1380元。全市城市社会福利院,收养城镇孤寡老人68人,月人均供养达380元。四是对高龄老人给予了更多关怀。各县(区)80周岁至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老年保健补贴10至50元不等;对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长寿补贴200元。五是城镇、农村养老保险逐步建立和扩大。今年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将扩大60%,墨江、澜沧两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也将展开。“十二五期”间,我市将逐步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以土地保障、家庭赡养、政府经办为一体的农村养老保险。形成养老保险与低保补助、特困救助、临时性生活救助等救助制度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
二、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养老服务业虽然有了一定发展,但是发展速度较慢、规模较小、形式单一、市场化程度不高、政府投入不足、政策扶持力度不够,远远不能满足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实际需求。
(一)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认识有待提高
我市老年人口总量大、增长速度快、独居老人多、农村老年人口比重大,居住分散,城市家庭结构正逐步过渡为“四二一型”――即四个老人、一对夫妻和一个孩子,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日益受到现实条件的冲击,赡养照顾老人已成为重大社会问题摆在世人面前。面对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新形势,部分领导对统筹养老服务业发展思想认识还不到位,社会有关方面对我市老龄化面临的严峻形势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意识到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与养老设施的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已日益凸现,没有将养老服务工作提到家庭幸福安康、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来加以重视,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相适应。
(二)民间资本尚未进入养老服务行业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市养老机构建设水平得到提升。但是现有的57处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均为政府创办,目前还没有登记注册的民办养老机构。而人口老龄化的加快使得单纯依靠政府投入和经办来发展养老事业的方式越来越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国家和省提出了一些诸如“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税费减免等政策优惠原则和鼓励办法,但原则性较强,落实难度较大,导致很多政策无法真正惠及民办养老机构,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民办力量的参与和发展。从整个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趋势来看,缺少民间资本的加入,将会成为我市养老服务业体系建设的短板,对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将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三)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
1、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底数不清。对于居家养老老人的服务需求,我市多数社区没有做过详尽的调查,现已设置的服务项目缺乏针对性,不能很好的满足居家养老老人的需求。
2、缺乏长效的经费保障机制。由于居家养老是一项长效服务工程,具有长期性、连续性,需要政府实行长效资金保障,而我市目前尚未出台保障政策和措施,服务经费没有着落,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
3、居家养老硬件设施较缺乏。“星光老年之家”、老年人服务中心、托老所等服务设施还比较缺乏,尤其是在部分城市社区办公用房还未能彻底解决的情况下,社区老年服务硬件设施建设更加困难。由于缺乏强制性规划,新小区不愿配套,老城区难以配套,阻碍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进展。
4、社区医疗服务不能满足需要。老年人对医疗服务有特殊的要求,但是目前我市多数社区没有专门的社区门诊,老年人日常预防保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通常都需要到市医院等大型医疗机构进行。社区医疗服务的不足,一方面给老年人的就医带来了不便,增加了老年人的医疗支出,另一方面也占用了医院宝贵的医疗资源。
(四)老年活动场所配套不够
2001年以来,根据民政部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的统一部署,我市立足社区积极组织实施“星光计划”,在其带动和辐射下,全市各级加大投入,兴建了一批老年活动设施,城镇社区老年人的活动场所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老年人活动场所数量和覆盖率总体较低,且农村和城镇地区差别明显,农村大部分地方老年人处于无组织活动,无活动场地的状况。现有的活动场所,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设施功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管理经费少、活动内容单调等问题,使老年人参与集体活动的愿望得不到很好地满足,参加活动的积极性不高。
(五)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滞后
近两年,我市在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除了少数社会福利机构有为数不多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外,大量从业人员没有进行过专业培训,未获得从业资质,特别是农村敬老院和民营家政服务机构对养护人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明显不足,不少养老机构存在管理不规范、服务不专业等问题。突出表现在:管理人员有热情、有干劲,但缺乏工作经验和管理手段;服务人员肯吃苦、不怕累,但文化水平低、专业知识缺乏,精神慰籍、医疗护理等高深层次助老服务更是匮乏,不具备养老服务护理员的专业资质和执业资格。
三、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建议
十七届五中全会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了“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民政部也提出要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当前,要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导向,抓住机遇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政策、措施,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性
养老服务业是社会发展事业和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兴和新型的服务业。发展养老服务业,不仅是解决老年人的需求问题,还是拉动消费、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方面,也是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政领导应从发展养老服务业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和谐建设的重大举措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应当根据我市人口年龄结构状况,把握老龄化趋势,尽快制定和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对市、县(区)、乡、村及社区,分别做出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老年服务业发展规划,加强分类指导,加大对各级各类养老服务业的扶持力度,促进整个服务业的发展,解决老年人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进一步完善“民办公助”和“公办民营”的政策措施
在不断完善现有养老服务机构并推行“公办民营”的同时,制定出台“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促进我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国务院、省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应当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紧调研论证,尽早制定出台《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从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优先供地等方面对养老机构进行扶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扶持政策要争取做到能细化的不笼统宽泛,能量化的不模棱两可,能硬性的不松动懈怠,能创新的不墨守成规。对于已经出台的政策,由于不配套难以落实的,应及时制定配套政策或办法。由于政策之间互相矛盾无法落实的,应由政府指定有关部门予以协调解决。原有扶持政策中不合理的条件限定应予取消。特别是要加强政策资源的整合利用,养老服务业涉及的方面,凡是已有优惠政策的,应允许养老服务业利用。
(三)对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给以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要根据农村老年人口多且居住分散的实际,对农村养老服务问题作出科学规划,加强分类指导,加大投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养老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涉农、涉老的惠民政策,使改革开放的成果及时惠及农村老人。进一步完善农村敬老院,提高硬件标准,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逐步提高“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创办农村老年公寓,对农村空巢老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集中赡养、理疗和托管,为农民家庭和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农民工解除后顾之忧。帮助农村健全和完善农村老年协会,建设必要的集会和活动场所,为老有所乐提供条件。同时,还要在广大农村大力宣传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对养老、敬老业绩突出的单位、团体、家庭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营造敬老、爱老、护老的良好氛围。
(四)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一是落实经费。每年给予社区“星光老年之家”、老年人服务中心必要的运行经费保障,在生活服务、文体活动、老年教育等方面给予补助;二是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按照其服务老年人的数量经评估合格后由政府给予资助;三是将社区居家服务人员纳入政府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安排人员就业,并对其进行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保健等为老服务技能培训;四是建立服务信息平台,建立为老服务热线、居家呼叫系统、社区服务便民网等便捷的求助和服务信息沟通渠道,便于老人进行日常咨询和紧急求助。五是尽快在社区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全科医生是综合程度较高的医学人才,主要在基层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等一体化服务。国务院年6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在我国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应尽快在我市有条件的社区建立和推广全科医生制度,引导老年人将医疗保健和小病、常见病在全科医生处就诊,以方便老年人的就医,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五)加强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工作
针对城镇农村不同的实际情况,将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充分考虑到老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需要,预先做好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用地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建设完善文化、体育等必要的活动设施。各涉老部门和文化、体育、卫生等单位,应深入社区、农村,加强对老年人文体活动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引导各类老年活动场所积极开展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老年文体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六)重视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1、加强对管理部门的领导。对部分涉老管理和服务机构编制不够、人员不足、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应加以配备和完善。
2、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利用高校、职业院校、技校等教育资源,进行养老服务专业培训,有条件的院校应设立养老服务专业。有关机构经劳动部门批准,可以开展养老服务培训业务。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政府免费提供养老服务培训。加强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劳动部门应对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发给资格证书。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 服务 产业 联动
引言
社会老龄化趋势日趋严峻,整个人口结构呈现“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叠加的特点,在养老方式上,家居养老、机构养老无法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快速,而居家养老服务的深化离不开老年产业的全面发展与配合。因此,推进社区居家养老与老年产业的联动协调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满足老年人的物质生活需求,满足其不断增长的精神和文化需要,是当今政府和社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是实现全面的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一、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老龄产业现状
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发展迅速,配套产业滞后发展的特点,特别是人口老龄化,失能,加上我国长期实行4-2-1的计划生育政策,致使家庭结构单一,空巢率持续增加。近年来,政府高度重视老年服务产业,也在采取积极措施扶持社区居家养老企业及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朝产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虽然我国老年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老年消费市场初步形成,老年产业有所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起步较晚,社会化程度低,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体系发展不完善,同时提供的服务项目单一且层次较低,主要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提供较低层次的服务,在文化娱乐等精神享受方面提供的服务不足,无法满足老年人不同程度的需要,阻碍着老年产业进一步朝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老龄产业的联动效应
养老服务业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产业,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能起到扩大社会劳动就业与改善民生的双重效应,在当今宏观经济增长放缓的形势下,保持就业的稳定并力争尽可能多的提供就业岗位是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基本保证,在这种情况下,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产业化,既改善老年人的养老生活质量,又扩大了社会劳动就业率,还能促进现代服务业产业化,是一个一举两得的切入点。
(一)老龄产业是扩大就业的重要手段
具体来说,中国总体的就业供给矛盾还没有得到充分的缓解,在我国从全面小康社会到基本现代化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必须实现就业思想的根本转变。从世界的角度来看,整个人类社会的劳动和就业历史是基于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的前提下,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传统产业的就业人员出现过剩,然后继续扩大和完善社会分工,不断出现新产业,不断拓展出新的就业空间,最终促进社会的各种新需求继续得到满足,从而推动人类社会经济的不断前进。“十三五”期间,政府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新趋势,注重培养吸纳劳动力数量多、投资少、见效快、有着长期就业前景的新产业。符合这些条件新的产业,应当首推养老服务产业。
首先,社区养老服务业是对年龄和受教育程度要求相对较低的行业,更适合当前中国劳动力素质不高特别是农村劳动力质量较低的现状,综合各种类型社区养老服务来看,如果我们全国有4000万老年人需要社区服务,服务人员和老人比率按照1:2计算,我们理论上就可以在全国创造2000万个就业机会。其次,从投资成本来看,社区家庭服务企业需要很少的投资,虽然也存在建设购置设施的成本,但投资也明显低于其他产业,如果企业实现良性运转,也很容易收回成本。最后,社区养老服务业是典型的“拉动内需”的产业,不受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只要国家政策保持稳定,国民收入逐渐增加,操作风险相当小。
(二)老龄产业是推进社会现代化的民生产业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已成为一种普遍趋势。在西方发达国家,社区养老服务业长期以来是一个成熟的产业,政府社区为养老服务提供了许多优惠政策,建立了完备的社会福利制度,广泛实施了公共政策。随着我国城市化和人口老龄化发展双双进入高峰期,我国也迫切需要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2015年全国65岁及以上城镇老年人口已经达到7100多万人,老年人数还在以每年超过500万人的速度持续增加,从长远看,我国老龄产业市场前景是十分广阔的。
由于计划生育、家庭观念改变、人口流动量增大和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在社区“亲子分居”、“空巢”、“4-2-1”家庭日益增多,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护理、养生保健、休闲娱乐等精神上的养老服务已经成为了生活在社区老年人的一般需求。随着社会收入增长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会福利制度的日臻成熟,对养老服务的潜在需求日益形成了巨大的市场。总之,社会已经形成了一个共识,老龄化已经成为新世纪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最严峻的挑战,同时也将为我国老龄产业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使我国老龄产业的发展日益融入我国现代化进程中。
三、中国社区服务老龄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体制改革滞后,产业和事业区划不清
一是在社区老龄化服务中,国家没有明确政府包办的事业和市场运作的企业之间的界限。“事业编制,产业管理”的公办养老机构和民营养老企业之间存在不公平竞争,扭曲了市场秩序,限制了民营养老企业的发展。 二是资源配置与市场导向之间存在尖锐的矛盾,导致服务市场浪费资源和效率低下等问题严重,影响和限制了老龄产业市场化进程。
(二)市场化程度不高,产业体系尚未形成
首先,市场提供服务的比例不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绝大多数由政府建设,私人资本参与的建设力度相对较小。其次,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现在社区老龄化服务市场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公办养老机构的价格不是由市场形成的。再次,市场竞争机制不够充分。竞争是市场繁荣的关键因素。充分竞争的先决条件是放宽投资门槛,允许各类市场参与者平等进入老龄化服务市场领域。但目前公共养老机构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地位阻碍了老龄化服务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
(三)产业发展无序,市场集中度较差
首先,行业的结构发展不均衡。 大多数老人需要的文化娱乐业服务发展滞后,很难满足老人的需要。其次,行业发展混乱,市场集中度低。 高端养老服务机构快速发展,而绝大多数老年人需要的低端养老机构发展缓慢;支持型养老机构发展迅速,护理型养老机构发展缓慢; 此外,养老服务业在地域之间、城乡之间存在差异,东部和城市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中西部和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滞后。
(四)服务产品单一,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老年服务产品单一,缺乏针对性,产品的创新性和针对性差。社区居家老年群体是一个异质性很强的群体,服务产品需要从需求者的角度设计,但是很多养老服务产品都是对外国模式的简单模仿,从业人员队伍不健全,专业性差、流动性大,管理方式和经营理念陈旧,服务质量不高。
(五)政府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作用不明显
第一,为了促进社区养老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但许多政策的实施还没有到位。原因是一些优惠政策本身操作困难,很难落实。第二,制定和实施优惠政策属于不同部门。制定政策的部门不管实施情况,实施的部门在牵扯到自身利益,有时不愿意实施优惠政策。
四、相关对策建议
(一)明确老龄服务业中产业和事业边界,发挥市场作用
从目前的政策导向的角度来看,在老龄产业中,市场的作用趋势越来越明显,但政府退出市场还需制度上的配合,通过改革部门利益,逐步减少政府机构在市场上的不公平竞争,提高市场配置资源能力,增强企业活力,坚持政府引导不干预,市场运作不决策,进一步促进老龄产业市场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推进老龄产业市场竞争体制的形成。
(二)打造完整的老龄产业链
强化高端资本市场对老龄产业投融资功能,降低私营养老服务企业的贷款门槛,加大对私人老龄化服务企业资金支持。以老年文化服务业、老年保健服务业为主打造老龄化服务产业集群,包括网络信息服务业,社区老龄产业组织运营管理服务,社区老龄产业从业人员培训等多种形式,培育社区服务老龄产业链。
(三)培育社区老龄产业体系,加快专业服务人才培养
首先,要对老龄产业市场资源进行积极整合,扶持一批资源优势较好的龙头企业,还要根据社区养老的特点,培育出一些小规模,高弹性,遍布社区的中小型老龄化服务企业。二是加快社区养老从业人员的培养,特别注重老年护理,养生保健,健康咨询检查,文化服务等领域的人才培养,大力完善老龄化服务专业人才部门晋升渠道,引导人才流动,调整人才结构的分布,促进人才向社区养老服务产业集中。
(四)制定具体的产业扶持政策,强化市场监管力度
为了促进社区老龄服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正在逐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在医疗制度、老年失能养护制度特别是对影响老龄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如税收、征地和各种补贴上,采取具体的行动和措施支持老龄服务产业的发展。老年人身体功能迅速下降,容易增加服务消费过程中的事故风险,因此有必要加强老龄产业的行业监管,加强问责制度和风险防控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这不仅有利于促进行业规范化运营,而且也是对老年消费者权益的一个重要保证。
【关键词】政府引导 农村社区居家养老 服务体系
一、前言
据调查,1999年我国进入国际公认的老龄社会。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1]如何让老人安享晚年,享受必要的生活保障,不仅传递着民众最朴素的情感诉求,同时也考验着政府能否有魄力与智慧,缓解、消融这一越来越严重的社会困境。社区养老概念的提出,便是基于此背景,该方式很好的解决了国人所认为的养老院养老亲情淡泊、传统居家养老服务不足、社会网络中断引发事故等问题,是一种介于家庭养老和社区养老之间的新型模式。
二、农村社区居家养老的概念
社区居家养老,泛指农村地区老年人按照我国民族生活习惯,选择居住在家庭中安度晚年生活的养老方式。它以农村社区为平台,整合社区内各种服务资源,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服务,[2]帮助老年人提高晚年生活质量,老有所养的同时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受到群众的认可和市场的支持。目前,很多城市地区已经开展相应的服务工作,但是对于农村地区而言,该模式依旧较为前沿,实践开展较少,期待进一步的推广。
三、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居家养老实践的意义
中国人传统的孝道观念,十分强调老人与子女之间的密切联系。这种联系既体现在情感上,也体现在空间和时间上。因此,养老机构养老,容易让儿女遭受巨大的社会压力,同时也让老师心生情绪问题,不易被宗族观念浓厚的农村地区所接受,推广阻力较大。而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引入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它有利于延生老人的社会人情网络,也不容易让儿女背上情感包袱,比较容易让农村居民接受,易于推广。基于此考虑,开展必要的农村社区居家养老实践,具备十分积极的意义。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有利于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让老人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农村居家养老充分尊重老年人的主体地位,以人为本,对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环境不做改变,使老年人可以时时刻刻与自己的亲朋好友保持必要接触,避免了老年人因不熟悉的生活环境而在精神上感到寂寞和孤独,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养成;同时,对子女少或者子女不在身边的农村老年人而言,与左右邻居保持密切互动,有利于缓解老人精神压力,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还可以发展农村邻里关系,增强居民之间的友爱团结。
(二)有利于促进农村养老社会化进程。当下政府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农村社区居家养老作为实现社会养老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有助于促进农村养老社会化进程的早日实现。这是因为该模式一方面缓解了在集体经济欠发达的压力,为农村社会养老资金的积累赢取必要的筹备时间;另一方面,通过养老手段的实施,有利于培养农村居民开展和利用社会化服务的意识,积累社会养老的经验。
(三)有利于促进农民更新落后的生育观念,帮扶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把经济供养的责任留给老人自身的家庭,而同时把养老的服务责任转移到社会。只要经济条件适宜,子女数量的多寡、以及子女的性别问题并不会影响老年人的晚年生存质量。因此,农村旧有的“养儿防老”的落后观念将会得到很大改善。莱宾斯坦的边际孩子合理选择理论以及贝克尔的孩子数量与质量替代关系理论表明,当孩子的养老效用下降时,人们会自觉减少生育孩子数,从而实现对人口数量的有效控制。[3]
四、如何在政府引导下,构建和谐的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综上所述,构建和谐的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十分契合当下的农村人口发展现状。具体来说,可以考虑通过以下一些措施来加以实现:
(一)给予必要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目前,国家已经制定了相应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要求的是地方政府一定要加以落实。同时,地方政府要能够配套相应的政策支持,让民间资本愿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项目投资,在盘活农村经济的同时,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更为优质的养老服务。
(二)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通畅养老资金筹集渠道。农村基础设施薄弱,这是制约农村社区居家养老的一大瓶颈。地方政府应当多方筹措,通畅养老资金筹集渠道,一方面建立完善的农村老人社会保障机制,让老人能够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基本的养老待遇;另一方面,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完善农村的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兴建包括农村社区医院、社区文化中心、社区体育中心等,让农村老人足不出户,就能同城镇居民一样老有所乐。
(三)引进和培养专业的人才服务队伍。农村社区居家养老体系的构建当中,一个很重要的元素就是人才服务队伍的打造。该种模式需要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服务项目,尤其是助医服务,需要的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而目前农村的现状是,青壮劳力基本出外打工,农村留守人口大都是老人和儿童,养老服务力量严重不足。政府可以考虑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将周边村落的闲散劳动资源统一协调调配,通过聘用等方式,灵活多变的盘活留守农村的劳动力,尤其是留守妇女,既解决了养老服务力量短缺的燃眉之急,同时又刺激了当地的人口就业工作。
五、结论
尊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让每个老人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一个和谐社会应有的担当和义务。政府下大力气研究如何帮助农村老人安享晚年,体现的是当代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因此,基于此开展的农村社区居家养老实践以及相对应的服务体系的构建,实在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参考文献:
[1]王秀花,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研究[J],硕士学位论文,重庆大学,2012年
[2]左安琪,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方式的困境及解决措施[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1.11
一、目标任务
年街道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294人,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任务见附表。
二、扩面范围
扩面范围以企业为主,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为辅,原则上为区工商局注册的各类企业,沙河工业园、水西有色冶金基地内的全部企业,区属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民办学校、幼儿园。
三、缴费规定
企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应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300%为基数,按28%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者参加养老保险应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分三个档次,即2000元、1730元、1400元),按20%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街道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领导,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志任副组长的区解放街道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街道各办公室(所)负责人及各社区居委会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事务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街道各办公室(所)、各社区居委会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确保完成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工作的重点是实施《社会保险法》的意义、主要内容等。各社区要充分利用社区黑板报、宣传栏等开辟社会保险政策宣传专栏,举办社保政策“进企业、进社区”活动,积极开展社保政策宣传工作,以点带面推动企业参保。
CCRC模式在国外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而我国正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有待于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本文介绍了武汉合众优年养老社区的运行概况,并对其成本和风险问题分析。通过分析数据和借鉴国外的发展经验,针对前期投入成本、社区设计成本、管理成本均较高等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风险方面,我们对政策风险、财务风险、竞争风险等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未来防范风险的措施。同时我们结合本国整体现状,探究出一种较适合我国国情的CCRC运行方式。
[关键词]持续照料退休社区;CCRC;新型养老
[DOI]10.13939/ki.zgsc.2015.16.088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其中“空巢老人”现象尤其引人关注。到2050年,我国临终无子女的老年人将达到7900万,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占54%以上。目前各养老模式普遍存在缺点,独生子女政策的执行和医疗技术的进步,使得我国在家庭结构的核心化和小型化的同时,家庭中老年人的比例也在不断上升,这使得家庭养老已不再适应当前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养老机构的单一服务功能忽视了养老市场的“刚性需求”,使得我国的养老机构陷入了亏损经营的恶性循环中。
CCRC是从美国引进的为二次退休人士建立的租赁式复合社区,突出特点是集居家养老、社区生活和机构服务为一体的可持续性养老,该模式进入中国后演变为保险公司与养老产业相结合的“中国式CCRC”,即合众优年社区。
CCRC对新时期新的养老模式提出挑战,以求可以把这种养老模式进一步完善,使之具备推广价值。同时也可以使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更完善。
1 武汉市“合众优年生活持续健康退休社区”现状
合众养老社区是基于美国的CCRC持续健康理论而设立,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分为持续健康退休社区、活跃老人社区、养生中心、健康管理、老年专属医院、医疗康复中心等功能区。一期工程启动区有2005套住房,可提供4000张床位,2015年全部建成后可提供床位1万张,目前已经开始接待老人体验入住。
社区由定位于55岁到70岁的活跃老人社区(AAC)和70岁以上的持续退休社区(CCRC)组成,涵盖养老服务的所有层级,将传统的养老保险与新型养老社区进行对接,将单一的保单保障,转变为“保单+实物养老”的双重保障。在社区配套设施方面,设有“联合100”连锁超市、优年医疗机构等便民社区配套设施,医护方面更是得到了武汉市蔡甸区中医医院的大力支持。
2 武汉“合众优年生活持续健康退休社区”成本问题分析
2.1 前期投入成本高
合众优年生活持续健康退休社区的计划总投资为100亿元,一期投资80亿元,项目占地245亩。按2010年武汉蔡甸区土地成交价格360万元/亩计算,一期土地成本为8.82亿元。
在税收与土地政策方面,尽管国家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但民间资本投资养老产业仍然存在“玻璃门”、“弹簧门”,甚至“旋转门”。合众人寿公司在投资养老地产过程中,并没有享受到具体的政策优惠。
2.2 社区建设成本高
2.2.1 适老化设施全面覆盖
合众优年生活持续健康退休社区在老人休息区域和活动场所全面覆盖了适老化设施,而这一面面俱到的服务也大大增加了社区建设成本。
2.2.2 公建配套面积大
社区内的公建配套建筑面积比例在20%以上。一般的居住社区的服务面积,包括会所、娱乐场所等充其量不超过5%。
2.2.3 装修成本高昂
合众优年生活持续健康退休社区仿照美式田园的装修风格、高档品牌定制的家具、房间内部的无线定位等高科技设备都导致了较高的装修成本。
2.3 管理成本高
2.3.1 社区内的人工成本高
社区内部设立的四大服务团队:医护团队、餐饮团队、社区服务团队、物业管理团队保证了细致的养老服务,但也导致了人员庞杂,利用效率不高,增加了人工成本。
2.3.2 专业医护人才培训成本高
由于目前我国国内养老服务人员缺少正规的岗前培训和资质认证,高素质的护理人才极为匮乏,市场供需失衡。对此,合众优年社区加大了岗前培训的力度,但也导致培训成本的上升。
3 武汉“合众优年生活持续健康退休社区”风险问题概况和分析
3.1 政策风险
在政策支持方面,由于没有在养老社区置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养老社区发展失去了产业政策的支持。有专家认为,政策缺乏使社区地产的融资成为难题。养老社区地产是一个投资回报周期长的行业,全部用自有资金而不允许销售的话会发展很难。目前如果以养老项目向银行融资,银行担心如果项目出现资金链断裂问题,是不可以把老人从作为抵押物的房子中赶走的。因此银行不愿意承担风险给养老地产项目贷款。
3.2 行业风险
CCRC社区属于新兴产业,具有高回报和高风险性,面临政策调整、体制束缚、过度竞争等内外风险。市场需求的变化是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同时市场的不确定性也是新兴产业发展所面临的重要障碍:一是市场不均衡风险;二是需求滞后性风险;三是外部市场不确定风险。
此外,养老社区开发除了建筑本身要求更高,还要横跨养生、护理和治疗等多个专业领域,而这些领域进入台阶都相当高,要形成规模和体系就更是难上加难。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商业性养老项目如果只是仅仅介于开发层面,就很难找到着力点,如果仅仅靠“摸着石头过河”,其开发出来的产品最终还是停留在普通社区的开发水平之上。
3.3 管理风险
我国在养老产业普遍存在的问题:管理意识淡薄,管理体系不健全;资金管理模式不适应企业实际;资金管理手段落后,使用效益低下;资金风险管理不足,引发严重财务风险。
企业的成本管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成本管理观念落后;成本管理方法陈旧;分工过细,人力资源浪费严重;不能与变化的外部经济环境相适应;利益驱动导致成本信息失真。
3.4 人力资源风险
企业决策者容易忽视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的设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通常只能被动地去满足企业提出的人力资源需求,而不能根据企业总体发展战略和发展实际对未来的人力资源需求进行适当预测,提前做好准备,难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由于资金的问题,容易造成人力资源投资不足,培训机制不健全。由于人员的招聘本身具有的明显的计划性、程序性和科学性,会导致人员招聘选拔机制不科学,存在单一落后的问题。容易忽视建立和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缺乏对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的管理。
3.5 财务风险
包括资金周转风险以及财务管理风险。由于资金供需市场、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公司筹集资金给财务成果带来的不确定性,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筹资风险。由于金融市场金融资产的波动而导致筹资成本的变动,会给公司带来利率风险。由于金融市场上金融工具品种、融资方式的变动,导致公司再次融资产生不确定性,会使公司陷入再融资风险。由于币值的变动给筹资带来的影响是公司遇到的购买力风险。因为公司资产不能正常和确定性地转移现金或公司债务和付现责任不能正常履行的可能性,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因为公司的财务活动贯穿于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中,所以筹措资金、长短期投资、分配利润等都可能产生风险。
3.6 项目风险
本项目风险之一就在于老年人及其子女对CCRC社区这种居住新型养老方式和生活方式和价格水平的认知认可程度及时间长短。前期住户可能较少,住户的信任感不足,入住率较低,收入较少。
3.7 竞争风险
合众人寿通过将养老险植入社区服务等来开发养老社区的模式容易被其竞争对手模仿。
目前,泰康人寿已在北京建立养老社区,随后又在广州、上海等地试水并创新推出与之挂钩的保险产品,中国人寿、新华保险等也紧随其后。此外,中国平安去年年底在浙江桐乡建立养老社区,主要采取“租售并举”的运营模式。可见,保险资金争相进入养老社区产业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形势,势必对合众人寿健康养老社区形成竞争风险。
尽管CCRC养老模式具有持续性养老、配套设施完善、医疗看护专业等优点,但由于家庭养老独特的文化价值和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功能,及中国中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及观念,家庭养老将会在相当时期内依然是我国的主要养老模式,这也对合众人寿健康养老社区未来的发展造成了竞争风险。
4 武汉市“合众优年生活持续健康退休社区”优化方案
4.1 在其他地方建设社区时优化成本
4.1.1 适当降低前期投入成本
(1)争取获得政府等监管部门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合理利用政府在本市养老方面出台的优惠政策,利用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的刺激作用。在项目开发的早期阶段,应该积极和政府等部门进行沟通,以获得政府在相关方面的支持。如:以合理的形式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减免土地使用费等税费。在经营过程中除免征营业税外,水、电、煤气(天然气)的收费标准也应做出相应的调整。
(2)政府应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和政策优惠。优惠政策实施方面,政府应对建设工程中的各项收费费率,经营过程中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水费、电费等给予适当减免优惠。对于社区养老机构的建设用地,采用有偿方式供地的,在地价上要适当给予优惠;属出让土地的,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应适当降低。政府应该尽快填补法律和政策的空白,大力推动养老产业的具体管理政策细化工作,并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
4.1.2 适当降低社区设计成本
(1)在经济发展较低一级的二线城市,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主要以中型的CCRC社区为主,所有的基础配套服务设施不必追求高端品牌,保证精致、实用即可。
(2) CCRC社区可依附现有社会保健、社会福利、商业网点、教育及文化娱乐设施等,减少不必要的投入,集中力量兴建档次较高的服务设施和设备,创造特色服务。
4.1.3 适当降低管理成本
(1)实行企业内部化。食堂蔬菜水果的采购来源地也可考虑设在社区内部为老人搭建的百亩田园处,这样既可以为老人提供种菜的休闲场所,也能减少在采购蔬菜水果这方面的成本。
(2)尽量避免正式员工成本增长,适当招聘兼职人员,减少开支。可以招聘实学生担任服务台咨询人员,招收艺术类特长生兼职教授老人绘画、舞蹈、手工等。同时大量吸收下岗职工,可降低人工成本。下岗职工只要经过必要的护理知识培训和人际交往培训,就可以达到上岗要求。另外,吸纳下岗职工还可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可以降低工资成本。
(3)实行精细化管理。首先加强能源消耗控制,有效降低了供暖的水、煤及其他消耗。进一步强化日常精细管理,突出管理增效。在“节流”的同时做到“开源”也可以采用BOT模式――政府提供一块环境舒适、交通便利的地块,由开发商来盖,盖了以后由开发商经营,几十年后再交还给政府。对于那些建设资金短缺而又想尽快实施的工程项目,通过引入私人投资来提高服务效率和降低服务成本。
4.2 风险问题优化
4.2.1针对政策风险
国家应该设立统一部门进行管理从而完成养老产业民间资本的有序高效进入。国家可建立一套专门针对保险公司投资建设养老社区的法律,一方面规范保险公司所建设的养老社区在基础设施上的标准,另一方面规范养老服务人员的服务规范,保障老年人在权利受损时可以维权。在法律中还需要明确规定在养老社区中生活的老年人具有的权利和义务,在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同时注重公平。
4.2.2 针对行业风险
及时占领先机,尽快确立行业地位,以资本优势及经验优势不断改进服务,提高盈利能力,用先进的管理方式和运营模式保证一段时期内的领先优势。同时以规模化的效应提高行业内知名度。根据合众优年健康产业一年的经营效果,实施改革并制订更加详细的风险解决内控方案,坚持经营战略与风险策略一致、风险控制与运营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则,针对重大风险所涉及的各管理及业务流程,制定涵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要把关键环节作为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4.2.3 针对管理风险
认真甄选管理人员,引入风险评估机制,成立决策评议部门,在重大决策面前充分考虑市场因素与政策因素。以便及时发现失误。避免重大损失。强化成本管理基础工作,实现现代化的成本管理手段。实行绩效管理,完善企业管理的构架,做好企业的各个方面管理。对销售人员,建立实施科学、统一、有效的管理制度,让业务员的甄选录用、组织管理、教育培训、业绩考核、佣金和手续费、解约离司等程序都得到规范。
4.2.4 针对人力资源风险
关于养老社区在人才方面的建设,首先,保险公司必须足够重视,扩大从事养老社区服务和管理的人员队伍的建设,要从人才结构上进行优化,吸引一批学历素质比较高、年纪轻、做事踏实的人才补充到养老服务和管理的队伍中来。其次,可以在现有基础上,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或者对新引进的人员进行培训,使之能够尽快熟悉了解养老社区这一新领域。再次,保险公司需要完善对人才的保障机制,提高从事养老管理和服务人员的福利待遇、提升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存在感,这样一来不仅能够吸引人才更能够留住人才。最后,保险公司可以直接聘用对老年服务有经验的专业从业人员,这样不仅可以缩短培训时间,还可以降低保险公司对专业人才的培养成本。
4.2.5 针对财务风险
针对社区内部存在和潜在风险,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对重大风险如资金风险等进行持续不断的监测,及时内部预警信息,制订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
本文建议合众优年持续照料养老社区根据各分社区所在地区的消费水平,社区建设的成熟程度,可以将30%-40%的房源卖掉,这样使大部分投资得到回收,缓解资金压力,剩下60%-70%则可以用于运营租售。或者在方案试用初期,将社区10%-20%的房源作为适老化住宅,未来可以通过运营公司来管理。而老年人可以与子女居住在一个小区方便相互关照,其居住的户型经过了适老化设计方便舒适,还有余力解决家庭关系。
合众人寿应充分发挥险资进入养老产业的优势,将资金周转周期合理利用,用养老地产的使用权代替现金对投保人进行支付,同时享有产权和物业增值收益。同时,应在合众人寿持续照料养老社区的实践中,不断探索经验,改进现有模式,稳定资金流,为后续的养老产业发展奠定 入老年人的生活。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失独家庭;养老;社会保障
一、我国农村失独家庭的养老困境
鉴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原因,农村失独家庭所面对的养老风险较之城市更为严峻。
(一)经济性风险。目前农村家庭经济生活的来源除了土地经营权收益外,主要是成年子女进城务工收入,对于失去独生子女的农村家庭来说无疑失去了最为重要稳定的养老经济收入保障。"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耕地必将大范围减少,对于失去土地经营权的失独家庭来说无疑是更为严峻经济的风险"[1]。
(二)精神性风险。在注重传统文化氛围的农村地区,"每逢佳节倍思亲"的精神痛楚将严重影响失独父母的精神以及身体健康。对于在城镇化过程中失去土地的失独父母来说,能否独立适应城镇非农生活,融入城镇文化也将面临巨大的压力。
(三)生活照料风险。农村地区医疗设施落后,医护人员缺乏,护理知识偏重于家庭式传统治疗方式,除膝下无儿的心灵孤单以外,他们还将承受生活不便自理带来的痛苦。
二、我国农村失独家庭社会保障体系现状
(一)我国农村失独家庭扶助政策在部分地区的实践
2007年,中国人口计生委、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国开展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一定金额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但在具体实践中,对于扶助金及扶助措施各地标准则不相同。以部分城市试点措施为例来看,以重庆市为例,凡符合失独家庭条件的,家庭中凡母亲年满49周岁,父母均可每人每年领取3120元特别扶助金,除物质关怀外,还将加大心灵慰藉方面的措施。此外,独生子女残疾家庭父母也可领取每人每年2760元特别扶助金。其中,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父母可领取1560元奖励扶助金。在扶助力度最大的陕西地区,该省人口计生委出台政策,提高失独家庭扶助标准,失独农村家庭一次性补助2万元,城镇家庭3万元.
(二)我国农村失独家庭社会保障体系的不足
1.物质补偿方面,首先缺乏针对性,虽然农村地区经济落后于城镇,生活消费水平偏低,但是农村失独家庭老人没有城镇居民享有的退休金及其他退休保障福利,目前农村失独家庭所能获得的各项社会保障中却缺乏针对农村地区特殊情况的保障性措施,甚至反而低于城镇失独家庭扶助金标准;其次是保障标准层次低,尚未建立起城乡统一的、规范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再次,监管体系不健全,资金管理缺乏程序规范,无法保障养老金足额发放,执行到位与否也缺乏监管;最后是立法不完善,具体执行及执行规定标准不明确,规定中"必要的帮助"究竟是什么样的标准且如何实施并没有明确说明。
2.非物质性扶助方面,非物质福利一般以设立养老院福利中心的方式进行,扶助措施单一,保障体系不健全,由政府出资或民间出资成立的养老院及心灵家园工程已在试点过程中,但在农村地区这种社区性的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养老院及各类福利中心大范围缺失,使得农村失独家庭老人在独自生活过程中缺乏生活照顾及心灵慰籍。且福利机构设置缺乏因地制宜性,我国大多数社会福利院设置并不符合农村地区特殊请况,
三、完善我国农村失独家庭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议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都是要充分以立法为保障,"通过国家立法实行强制和互济,政府依法进行组织和实施社会保障的各个项目,因此,政府在推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中应该遵循'立法先行'的原则"[2],建立起专门针对农村失独家庭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农村失独家庭养老保险基金及五保供养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及实施条例。
(一)建立完备的法律保障
我国农村失独家庭养老保障缺乏明确的立法保障,应当
对各项既有法律政策予以规范,对缺乏针对性的专门领域完善立法。第一,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基础上予以细化,根据农村地区特殊需求明确"必要帮助"的具体救助标准。第二,要使"五保"政策落到实处,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自1999年10月起施行,所确定的能够享受低保待遇的人仅限于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这就将农村地区排除在外,应当详尽立法以确定一个最低保障标准及具体的实施细则、操作规范,尽快建立一个城乡统一的保障标准。最后,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法制体系建设,将农村失独家庭的养老纳入其中,为政府扶助、社会救助及社区资助三大保障措施提供完备的法律依据和保障。"[3]
(二)明确政府扶助职责
第一,加大政府财政对农村地区失独家庭养老保障的投入。补贴农村失独家庭专项养老保险,为改善农村医疗加大投入人力及物力支持。第二,对相关政策制定、财政总支出去向、费用发放等管理到位,建立监管问责机制,确保各项保障政策依法实施。第三,建立农村失独家庭社会服务事业制度,"政府还应加大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鼓励社会兴办养老院和老年公寓。同时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关心养老院的建设,形成政府补贴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多元化集资建设养老院的格局"[4]。
(三)建立社区自助服务体系
为了弥补集中安置的不足,可以建立多种模式的社区自助服务体系。第一,应当以农村失独老人寻求到心理安定为主要考量,政府部门及社会团体应当积极组织社区活动,尽量让其在熟悉的环境中建立自由社区自助体系,成立专门的老年活动中心,增加社区服务乐趣。第二,由政府补贴资金建立日托制的"托老中心",白天在中心活动,晚上回家休息。第三,提供上门服务。这项服务可以借鉴美国的相似经验,由政府财政出钱,派家庭保健护士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服务。
参考文献
[1] 郎文平.失独家庭的养老风险及规避建议[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2,(33):128.
[2] 杨秀英.论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职责[A].科学发展与社会责任--第五届沈阳科学学术年会论文集[C].2008,1540.
宁波市老龄办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综合与分析调研情况,对我市市区老小区的概念与范围进行了初步的界定,同时基本摸清了市区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一、老小区的概念界定
理论上对“老小区”的界定还没有具体而明确的标准,各地对老小区的认定也各不相同。经过调查与分析,结合此次调研的主要内容,“老小区”的概念特征应该界定为:一个是“老”;一个是“小区”。“老”主要体现在:一是坐落老城区;二是建成时间比较早(一般应是在1997年以前建造的);三是老年居民比例较高。“小区”的概念比较模糊,为便于分析比较,本次调研把小区界定为社区,即把一个社区居委会管辖的范围认定为一个小区。据此标准,结合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本次调研把“老小区”的概念界定为:大约在1997年以前建造,老年人居住相对集中且比例较高,居家养老服务配套设施短缺甚至没有的城区社区。市区老小区及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情况
区 街道 社区
总数 老小区
(加的表示建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备 注
海曙区 鼓楼 5 孝闻、文昌、苍水、中山、秀水 为鼓楼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江厦 3 新街、郡庙、天封 为江厦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月湖 7 梅园、太阳、县学、平桥、桂井、天一、迎凤
南门 11 澄浪、郎官、万安、尹江岸、朝阳、东站、红起、柳锦、马园、周江岸、迎春
西门 13 胜丰、翠南、翠中、钱东、汪弄、柳庄、文化、新芝、永丰、新高、芝红
白云 10 南雅、云乐、联南、白云庄、安泰、牡丹、安丰、宝善、联北、云丰
江东区 白鹤 11 紫鹃、黄鹂、白鹤、王隘、丹顶鹤、丹凤
百丈
10 划船、七塔、潜龙、舟孟、宁舟、朱雀、演武(辐射邻近老小区)
东胜 9 史家、庆安、曙光、王家、戎家、张斌
明楼 10 徐戎、明东、明北、徐家、明南、东海
东柳 11 东柳坊、太古城
江
北
区 文教 7 育才、双东坊、大闸、翠东、范江岸
白沙 5 正大、白沙、桃源、北站、大庆
中马 5 盐仓、新马、槐树、外滩、浮石
孔浦 8 红梅、绿梅、孔浦一村、孔浦二村、怡江、文竹 、白杨、百合 说明:海曙区社区总数73个,江东区社区总数71个、江北区社区总数42个,合计186个。
二、没有服务平台的老小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方式
通过调查归纳,目前没有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老小区主要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开展为老服务:
1、对特别困难的老人(即具备高龄、独居、行动不便、子女又无法有效照顾等条件),各社区均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财政出资雇佣人员(主要为公益性岗位)或委托能够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派员工进行服务,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家政服务和日常起居。
2、对那些独居、高龄但又没能列入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的重点老人对象,各社区大多通过志愿者(义工)实施帮扶服务。如通过认亲养老、邻里守望、义工结对等方式,对空巢(独居)或病残的高龄老人进行结对帮扶,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巡视、健康保健、权益维护等服务。这些助老志愿者队伍(义工)组织已经成为为老服务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推进上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3、一些社区依托社区和周边的老年活动室、老年活动中心等相关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定期或不定期地为社区老年人提供量血压、健康讲座、心理疏导等方面服务。一些办得较好且已形成长效服务机制的社区效果很好,定期服务日大多门庭若市,业已成为社区老年人的老年之家。媒体对此也时有报道。
4、一些社区通过举办各类文体活动,向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方面的服务,提高了老年人的居家养老生活质量。
5、少数社区依托小区内外邻近的养老服务机构、家政服务公司、爱心企业等资源,通过委托或认养的方式向老人们提供一些居家养老服务。
6、少数社区借用邻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幅射功能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内容主要是送餐。
总之,调查显示,自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来, 我市市区各区对老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与关注,老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并没有成为“被遗忘的角落”。各区在老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的设施、内容和方式上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也摸索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与办法。
三、没有服务平台的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调查显示,这些没有服务平台的老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硬件紧缺。即可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十分匮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