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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的重要性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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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的重要性

第1篇:法治社会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职业教育;社会经济 ;劳动力再生产

国家要发展,社会要进步,民族要提高,这是任何民族、任何社会制度都必须正视、重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而无论国家、社会还是民族其重要组成因素无疑是人--是劳动者!人的素质决定着民族的素质,民族的素质影响着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由此,以人为本,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理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这是推进我国工业化、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社会就业的重要途径,也是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

德国是目前世界上经济和科学最发达的国家之一。人们在探索德国科学技术与经济迅速发展的奥秘时发现,德国人所具有的文化素质和发达的职业教育是促成该国强盛的关键所在。在德国,企业界人士更是认同职业教育就是产品质量保证--是德国经济发展的柱石。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不但需要一大批科学家、工程师和经营管理人才,而且迫切需要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人才和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我国人口多,劳动力多,特别是农民多,就业问题是一个不可回避而且必须解决好的大问题,需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城乡劳动力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1 职业技术教育是劳动力再生产的手段

培养和训练新的劳动力必须通过教育尤其是职业技术教育才能实现。一方面,职业技术教育可以再生产人的劳动能力。马克思说过“教育会生产劳动能力”,“工人阶级的再生产,同时也包括技能的世代传授和积累”。另一方面,职业技术革新教育可以改变人的劳动能力的性质和形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要改变一般的人的本性,使它获得一定劳动部门的技能的技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和训练”。的确,职业技术教育正好可以把一个简单的劳动力、一般性质的劳动力,加工训练成为一个复杂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即工程师、技术人员等。

2 职业技术教育是生产力再生产的重要途径

马克思说过“生产力里面也包括科学技术”,一方面职业技术教育是有传递、积累、发展和再生产科学的社会功能。另一方面,职业技术教育具有使科学转化为生产技术的中介作用。职业技术学校(院)是使科学变为技术、变为直接生产力和现实生产力的重要途径。

3 职业教育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

恩格斯曾经提出并论述了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内容,即智育、德育、美育、技术教育、体育。这里提出的“技术教育”,就是要“保证多方面的技术训练和科学教育的实践基础”。职业技术革新教育是真正意义上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形式,因此最能有效地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实现了“全面发展”的人,作为一种“人力资本”能有效地促进社会经济的进步。美国芝加哥大学经济学家西奥多•W•舒尔茨把“人力资本”描述为“体现在人身上的体力、知识、技能和劳动者熟练程度的总和。”这本身就包含在“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之中。舒尔茨还指出:人力资本的积累是社会经济增长的源泉。因此,能有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职业技术教育,同样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

4 职业技术教育能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的发展

首先,职业技术教育依据人的身心发展规律,传授系统的技术知识,训练科学的生产技能,有计划循序渐进地开发个体在职业方面的潜力。从而使个体获得职业所需要的知识、技能以及自我学习的能力,能促进个体在职业岗位上提高劳动生产率。

其次,职业技术教育通过提高劳动力的技术水平,发展其智能,使劳动者提高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能力,并能使劳动力有更多的技术革新与生产创新。

第三,职业技术教育能塑造劳动者的政治观念,职业道德、专业思想,影响着劳动者的劳动态度,从而间接影响劳动生产率。

第四,职业技术教育能通过塑造劳动者的现代人格,实现劳动力的现代化,从而使劳动力能认同现代企业文化,能与现代管理要求相一致。积极配合现代管理的施行,提高现代管理的效能,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2] 《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第2篇:法治社会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 社会正义;形式正义;法治社会

中图分类号:D6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1-050-01

正义是古往今来人们所憧憬所讴歌的景状,从柏拉图到罗尔斯,西方学人叙说了数不清的关于正义的见解,既贡献了种种经典性论说,也使正义成为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

一、对正义含义的理解及其类别

“正义”作为一种词汇出现最早出自于《荀子》:“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 关于正义的观点的解释:柏拉图认为正义就是:“各尽其职就是正义”,乌尔比安认为:“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应有权利的稳定的永恒的意义”,凯尔森认为:“正义是一种主观的价值判断”,可见,不同的社会或阶级的人们对“正义”有着不同的解释。正义实际上不是虚玄的事物,只不过它不是普通的规范,而是高层次的伦理规范。

正义既是普遍存在的,又是多样化的。亚里士多德把正义划分为两类:分配正义和校正正义。另一种有影响力的学说,是罗尔斯提出的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学说。罗尔斯在其《正义论》中明确提出了“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的概念,而且将其主要精力和大量篇幅来论述实质正义的具体内容,罗尔斯著作中所提到的实质正义,主要是指社会各方面资源配置制度本身的正义。就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相比来看,实质正义更具重要价值,社会资源的配置制度如果是不正义的,形式正义体现的再充分,也没有真正的正义。但形式正义也是重要和必要的,没有形式正义,即使存在实质正义,这种实质正义也难以有效实现。所以两者都不可或缺。

二、社会正义中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统一

现代社会的法律观念主张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统一,认为实质正义才是目的,而形式正义只是服从于实质正义的手段,并最终保障实质正义在社会中实现。

纵观近些年来的法院实践裁判工作,发现众多过分强调程序正义,用程序正义来代替实质正义,甚至否定实质正义的裁判倾向。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实体公正是指结果的公正,程序公正是指过程的公正。就刑事司法来说.实体公正是指通过诉讼过程而达到的案件处理结果的公平正义:程序公正是指司法过程要体现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

正常状态下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两者是相当一致的,相互间是配套的、相辅相成的。实质正义往往要通过程序公正来实现,某种意义上说,程序正义是实现实质正义的“运转工具”。实质正义具有重要价值,但实质正义又是非常抽象的一个概念。韦伯的观点是对之持否定态度。但是完全否定实质正义的存在和意义显然也是不科学的。笔者认为任何社会都存在着实质正义问题,都存在着人们对事实平等和结果平等的要求,都存在着对社会制度本身良与恶的评价。那么现实生活中的“实质正义”是以何种形式存在的呢?笔者认为现实中的实质正义就是社会生活中人们的共同政治理想和伦理道德观念。这个共同的政治理想和伦理道德观念是一个社会的精神支柱及凝聚力和向心力所在,失去了它,社会中的人们就失去了奋斗目标,如同一盘散沙。由此,一个社会的政治法律制度必须体现并以之为追求的价值目标。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作为司法活动追求的两项重要价值目标,有着不同的价值追求,却无轻重之分。在价值理念上,我们不能忽视任何一个。当二者发生冲突,我们只能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来平衡二者的利益。

三、社会正义的重要性

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法治社会的根本特征是法律权威的至上性,法治社会中的人们内心所崇敬的法律必须是良法,是正义之法。如果法律不能与人们的政治理想和伦理道德观念相一致,人们便不能普遍遵守法律。公正是司法的根据也是司法活动永恒追求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不只实质正义无法实现,程序正义也难以实现。法律的实体正义,主要靠立法来解决,靠法律本身的“公正”,有了“公正”的法律即“良法”之后,如果将“实体公正”的法律用于“调整”和“处理”社会关系的过程也是“公正”的话,法律的实体正义就能得到实现。对程序的价值应有一个合理的定位。首先.程序公正的价值在于保障实体公正的实现。其次,程序公正本身直接体现出来的民主、法治、人权和文明的精神,它本身就是社会正义的组成部分.在现代法治国家.程序公正对司法文明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肯定程序价值的同时还应该注意到程序终究是程序,必须是依托于实体而存在的。诉讼程序的启动以及诉讼的最终目标都是要实现实体结果的公正.纯粹为程序而走程序的情况在实践中是不存在的。当然,实体公正的实现离不开程序,在司法实践中,树立实体公正的内心信念对公正目标的实现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笔者认为,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都是法治社会所必须追求的价值目标,这两者在总体上是重合的,实质正义对正义的要求比形式正义更高更为彻底,形式正义只是一种阶段性、方法性的东西。总之,法治社会虽然强调形式正义的重要性,但并不意味着只追求形式正义而忽略实质正义。法治社会要以实质正义的法律,即良法为前提条件,要以所在社会人们共同的政治理想和伦理观念,即实质正义的真实内容为其价值目标。既要注重实质正义,又要张扬法的形式正义,在两者之间寻找一个恰当的位置。不仅如此,还要在实质正义,程序合理的法律的指引下,创造遵守法律的环境,充分实现法治社会的价值。

参考文献:

[1]法律论证视角下的刑事司法正义[J].法律方法,2007(1).

第3篇:法治社会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中华传统伦理道德;法治;礼法

中华传统伦理道德是现代法治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如何辩证性地看待中华传统伦理道德中的积极和消极因素,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关键。

一、中国传统社会是伦理道德与法治结合的体现

长期以来,中国传统社会关系就是以道德与法治为基本内容,两者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发展演变的基础。

1.伦理道德是中国社会结构与生俱来的特性

梁淑溟认为,中国社会缺乏团体生活的传统,家庭生活的重要性由此突显出来。正是因为重视家庭活动,中国人将伦理关系作为组织中国传统社会活动、建构中国传统社会框架的基本因素。所谓的伦理关系是“此一人与彼一人相互间的情谊关系”,凡是社会中的关系都离不开伦理关系的影响,整个中国社会就是一个大型化的家庭,这在政治层面表现得尤为明显,如以父子关系定义君臣关系,囊括皇帝到地方官员在内的官僚体系发挥着家长式的作用。

2.法治在中国传统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多数学者认为,中国古代社会是不存在法治的,与其说“依法律而治”不如说“以法而治”。虽然如此,“法”的重要性依然被中国传统社会所重视,具体表现在统治阶级重视通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中国古代社会建构了一整套独具特色的传统法律体系。

3.伦理道德与法治相互结合并共同规范着人们的日常行为

首先,“礼法合一”思想是中国传统法治观的核心,中国古代法治观的发展既是“礼”与“法”融合统一的过程,也是中国古代伦理法发展演进的过程。从周朝开始,“礼”就被上升到国家治理层面,成为规范国家政治生活和界定社会关系的基本规则。孔子认为,“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可以看出,儒家将礼视为法律刑罚发挥作用的前提,这一思想在之后又被董仲舒发展为“德主刑辅”的理论,宋明理学更加重视伦理道德,不仅在传统儒家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礼法合一”的思想,更将其提升为天经地义的“天理”。

其次,中国古代法治建设的伦理色彩浓厚,一方面,中国古代的法律规范体现了儒家关于伦理道德的基本思想,法律并不是目的,而是实现“倡导礼义、推崇礼法”这一目标的手段;另一方面,在实际的法律实践中,法律的执行者并不会做到“秉公执法”,“法外开恩”“刑不上大夫”等体现了在社会生活中依然会有逃脱法律惩罚的现象。从本质上来说,伦理道德是法治的核心,它们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封建王朝的治理模式。

二、道德与法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两翼

中国古代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倡导礼法所蕴含的伦理道德观念,最终维护封建王朝的皇权统治,在这一制度下,人们的日常行为必须以其基本的社会身份为前提,必须符合伦理道德的标准。辩清这种做法所带来的利弊是探讨伦理道德与法治关系的前提,也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关键。

1.重视伦理道德的社会功能对法律起到良好的补充作用

伦理道德产生于人类社会漫长的实践活动,往往代表着一种被人们普遍认可的价值取向,它或是一种理想化的观念,或是一種现实存在的文化,但它总能发挥积极正面的作用,能规范人们的日常行为,引导、促进人们向善。在实际的法治建设中,法律的作用往往是硬化的,这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会带来种种问题,如在法律的制定上忽视道德人性;在法律的执行过程中过度强调刑罚和法律条文的严谨性等。此外,重视法律道德的教化作用不仅可以使社会成员自觉遵守法律规范,还有助于国家各级机关成员带头修身自省,提升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从人性层面减少违法乱纪行为的产生。

2.法律是伦理道德发挥作用的物质性保障

虽然中国古代的伦理道德有诸多消极因素,如完全服从家长、男女不平等等,但我们不能完全否定其在教化民众、培养人才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产生的重要意义。法治,从其表象上来看,系依制度为之,以制度作为行动的指南。一方面,法律的制定使处于文化范畴的伦理道德真正成为可视的条文规章,有利于避免道德说教流于空谈;另一方面,通过具体的刑罚能使民众对原本模糊的道德标准有更清晰的认识,尤其是在中国古代民众知识水平普遍低下的情况下,这一作用更加明显。

3.道德法律一体化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

我们既不能只重视道德,也不能只完全看重法律,基于两者的积极作用,实现道德法律的一体化是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一方面是推动道德法律化,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形成的意识规范转变为真正能塑造人们日常行为的规章制度;另一方面是法律道德化,法律既要和中国传统道德文化相符合,又要被赋予道德的意义和功能。

第4篇:法治社会的重要性范文

中国从1986年开始,连续实施了5个五年普法规划,现在正是第六个5年普法规划(2011~2015)的实施阶段。近30年的普法教育,使公众对法律的内容和作用有了广泛的了解,但是这种了解是远远不够的,要想真正实现法治,公众在了解法律内容和相关知识基础上对法治理念的信仰更为重要。大众传媒具有构建、引导社会意识的功能,作为媒体从业者的记者在中国的法治化进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记者本身的法治思维更是发挥着直接的影响作用。

记者因职业的关系比一般公众更早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并且自觉地以宣传法律知识与培养社会的法治意识为己任。不能不说的是记者在进行法治宣传的过程中,一方面是布道者,另一方面也是接受者,记者自身的法律水平会随着各种类型的与法治相关的报道得到普遍提高,而记者法律水平的提高对他们对法治的理解将起到积极的作用。随着各政法院校法制新闻专业的毕业生逐渐进入新闻媒体,参与到法治新闻的采访制作环节,法治新闻在法律知识和规范的传播方面越来越准确,作为社会法治意识基础的法律知识普及的工作已基本进入良性传播的阶段。关于法律的常识和基本规范的认识是形成法治思维的基础,这部分工作也是构建社会法治意识的前提。对此,无论是记者还是公众,在意识上都是自觉和统一的。

但是公众法治理念的形成远比通过普法教育让其了解法律规范要困难得多,这不是某一个个体的认识水平的表现,而是一种社会意识的形成。社会意识是相对于社会存在的社会精神生活的总的概括,是由各种不同的情感、思想方式和价值观念等构成的复杂的系统整体。社会意识是一个集合的概念,社会的法治意识是一个社会的公民总体关于法治的认识水平的体现。一种社会共识的形成是一个文化心理的塑造过程。这种文化心理的塑造有各种渠道,学校教育、人际交流、大众传播等都可以对其产生影响。大众传播对社会意识的影响也是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的,可以是文学作品、影视作品,也可以是新闻传播。作为一种有一定专业色彩和政治意味的社会意识,法治意识的形成与新闻传播的联系尤为密切,在某种意义上新闻传播甚至可以说是起决定作用的。

第5篇:法治社会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班级管理;班级“法治化”;法制

中小学班主任老师是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直接执行者和贯彻者,是政府、社会的代言人,是青少年成人成才的引路人,其工作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但由于中国传统的“人治”思想和封建化的师道尊严观念的影响比较深远,相当一部分班主任老师在从事班级工作时,总是板着面孔,拿封建性的师道尊严观来处理和学生的关系,蛮横专制,缺乏民主温情的氛围。面对这些,我们不应过多地指责,而应更多地反思个人的工作理念是否正确,工作方法是否得当。我以为当务之急就是要树立班级管理的“法治化”意识,增强班级管理的“法治化”观念,因为只有确立“法治”精神,才会逐渐摒弃“人治”思想,实现班级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

一、班级管理“法治化”的思路

仿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步骤,我认为班级管理“法治化”之路可以遵循以下的思路:

1.“有法可依”――班级管理“法治化”的前提

作为当代青少年,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是必须的。通过学习一些国家法律法规,可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是培养遵纪守法的公民,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需要;是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在此前提之下,每个班级的管理应当有一套相对科学、完整且独立的规则,让班级的日常管理切实做到“有法可依”。

2.“有法必依”――班级管理“法治化”的中心环节

有了班级规章管理制度,全班学生的日常行为便有了一套行为准则,就要按照制度规范每位学生的行为。班主任应当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学生树立一个好的榜样。对于学生的优秀表现,班主任应当及时予以表扬和鼓励,并在班级发出倡议,引导并营造优良的班风;对于一些违背制度的做法,班主任也要严厉地指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通过做到有法必依,让班级的每位学生加强法律意识,规范自身的行为。

3.“执法必严”――班级管理“法治化”的关键

在班级的管理过程中,要特别注重对“调皮”的学生的引导。要本着“严格要求,倾注爱心”的教育原则,其实那些调皮捣蛋的学生往往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自控性较差影响班级的管理。在班级管理中,班主任应当严格按照制订的制度赏罚分明,鼓励良好的行为继续发扬,坚决制止恶劣的行为在班级学生中滋生蔓延。

4.“违法必究”――班级管理“法治化”的必要保证

在班级的管理过程中,班主任还要把握好管理的尺度,不能出现过于严厉或是过于松懈,更要避免有时严有时松的“打摆子”的管理方法。特别是对于性质相似的问题,不能因为是班干部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就私底下处理完毕。也许就是因为你那一点点私念,却很容易在班级中掀起大风波,使得班主任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威信荡然无存,同时也会使班级管理规章制度的效度大大降低。班级的管理中要特别注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班级管理制度制订的过程中,要让学生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在制度通过之后,多去了解他们的想法,并进行及时的梳理;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班主任还应当加强督导,让他们知道在制度的“高压线”下,他们其实享有充分的民主和自由。

二、班级管理“法治化”过程中要注意的原则

1.德法兼备性

班级管理的“法治化”要受中华传统美德的规范和制约,反映社会主义道德精神,遵从教育法规和教育规律,体现与时俱进的特点。既要讲道德,又要讲“法治”,坚持“德大于法”的原则,先讲“人情”,再论“法治”,“法治”是形式和手段,“德治”是内容和目的,“法治”是为了巩固“德治”的成果,而“德治”又将“法治”进行了升华,即“德治为体,法治为用”。做到主观性和客观性的协调,人文性和科学性的统一。

2.广泛性

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制订“法律”,全体学生参与监督“法律”的实施,维护“法律”的权威。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总设计师,要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学生“法治”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这样,班级“法治”工作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教师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3.动态性

班级“法治”建设要因地、因时、因人而异,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适时对“法律”条文进行增减,以确实发挥“法律”对人的行为的调控作用。

校园的管理需要加强法制建设,班级的管理更离不开“法治化”。在班级的管理中如能切实有效地实行法治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在民主原则下集中,在集中指导下民主,相信班级的管理工作必能再上一个台阶,在增强了班级学生法律意识的同时,大大简化了班主任的工作,有效地加强班级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第6篇:法治社会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高校法制教育;重要性;方法;观念

高校法制教育是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最基本途径,尤其是在社会越来越多元化的今天,法制教育已经成为众多教育工作者进行研究和探讨的重点课题。近年来,高校精神文明建设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积极性逐渐提高,但是,由于家庭教育和学校管理上的不完善,一些大学生很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导致法律素质与社会发展需要严重不符。因此,应该加强高校法制教育,培养大学生正确的法律意识,减少大学生犯罪事件,营造更加和谐、文明的高校环境。

一、新形势下高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一)加强法制教育是适应国际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和平和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体,高校应该紧跟时展的趋势,改变法制教育的模式,和国际接轨,实现综合发展。如今,各国都在为建设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而努力,人们渴望生活在一个更加文明、有序的社会。在政治上,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应该和各国人民一起奋斗,从完善法律制度做起,承担起国际责任。高校应该以培养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为目标,不断发展法制教育的综合水平,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响应国家号召,合理利用自身的教育资源。当前,随着社会的多元化发展,我国的法律制度正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这给高校法制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法制教育应该主动适应国家和社会的要求,采用新的思想和新的方法,合理宣传法律知识,使大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督促他们为了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而读书。在经济上,我国市场经济已经逐渐完善,成为国际经济秩序完善的主要推动者。因此,我国应该根据国际法,适当的修改和完善本国法律,培养出专门的法律人才,为更好的适应国家局势而努力。

(二)加强法制教育是适应国内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依法治国”是我国为建设民主法治国家所制定的基本国策,自实行以来,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党曾多次在国家会议上提出了“依法治国”的相关概念,推动了法治建设的进程,给社会大众带来了发展的信心。高等院校作为国家政策的响应者和执行者,应该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按照民主的方法对校内事物进行管理,相关责任人应该以身作则,发挥榜样示范的作用,提高校内大学生的学法积极性。同时,高校应该在充分理解国家法制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宣传策略,向学生明确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改变他们的传统观念,并通过严格的执行和管理,达到教育的真正目的。高校法制教育的重点在于,改变学生的法律观念,通过理论和实践不断完善他们的法律知识结构,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成长为民族发展所需要的真正人才。

(三)加强法制教育是新形势对大学生素质的要求

大学生素质指的是大学生了解法律知识的程度和运用法律的能力的总和。学生掌握了全面的法律知识,就能够合理的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帮助他人解决法律问题,缓解社会矛盾,降低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几率。法律素质是通过教育活动逐渐培养而成的,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教育工作者明确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制定完善的教育方案,在潜移默化中帮助学生树立法治观念,规范学生的人生观,使其成长为法律懂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复合型人才。近年来,很多校园犯罪的案件不断刺痛着公众的神经,如药家鑫案、林森浩案等,人们在唏嘘、感慨之余,更多的是遗憾。大学生受过高等教育,应该有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就要求高校教育工作者加强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缓解校园矛盾,不断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让校园犯罪案件不再发生。

二、改进高校法制教育的措施和途径

首先,法制教育工作者应该改变自己的传统观念,积极学习国家和国内的法律知识,了解时展的需要,明确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其次,通过日常教育活动和宣传活动,使学生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完善法律知识结构,增加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教育工作者可以适当的开展交流会,通过一些案例的讲解,使学生踊跃回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最后,教育工作者应该将法制教育工作深入到大学生的实际生活中,通过走访和调查,帮助他们解决矛盾和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利用亲身体验的方式,使大学生获得最直观地感受,达到法制教育的真正目的。

三、结语

高校法制教育不仅关系到国内文明法治社会的建立,还对国际间政治秩序的建立有间接地影响作用,这也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高校法制教育工作者应该改变传统的教育模式,契合社会的需要,从日常生活入手,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将其培养成国家发展所需要的复合型人才,发挥法制教育的真正作用。

参考文献:

[1]赵金和.试论新形势下高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J].教育与职业,2010,(12).

[2]李丁宁.新形势下高校法制教育探究[J].南昌工程学院学报,2010,(07).

第7篇:法治社会的重要性范文

文/傅达林

自主创新,离不开完备的制度支持。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首先要加强立法,为自主创新战略提供持久的保障平台。当前,自主创新在以下几方面显现出更为迫切的立法需求。

一是科技立法。新科技带来的变化涉及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这些变化都要求传统的法律做出回应,以适应科技创新的要求。应当说,我国自1979年以后科技立法有了很大发展,制订了《自然科学奖励条例》等一大批法律法规。但从整体上看,现有的科学法律制度大多还是纲领性、政策性的宣示,缺乏可操作的规范,应当从自主创新战略层面重新审视和健全我国的科技法律体系。例如,在科技创新方面,需要尽快制定科技投入法,保障科技进步的基础条件;在技术市场方面,需要建构完善的全国性技术市场管理法,对近几年涌现的如技术评估机构、技术经纪人等各类中介服务组织作出规范;在一些高新技术领域,需要新增立法为高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提供法律支撑和有效监控。拿基因技术来说,我国对“克隆”等基因技术的开发、试验、应用等都缺乏规范。这些方面都需要进行立法调整或补缺,以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完善的科技法律体系。

二是知识产权立法。当今世界,知识产权法已成为各国保障科技进步、促进创新发展的基本制度。美国前总统林肯曾有名言:“专利制度为天才之火加添利益之油。”我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只有短短的20多年,在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科技成果的产权化和产业化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完善。据报道,在2008年奥运吉祥物的当晚,“五福娃”的域名和相关通用网址都被抢注,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一些特定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十分欠缺。在日益激烈的国际贸易战中,我们必须依靠自主创新形成强大的知识产权基础,而这又需要以完善的知识产权法来激励自主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可以考虑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形成内在和谐的规范体系,进而提升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出能力。

三是反垄断立法和政府采购立法。倡导企业自主创新,必须借助反垄断立法营造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目前,我国经济领域纯粹由市场竞争引发的行业垄断日益明显,如电信、铁路等行业。虽然我国已经制定有《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和《招投标法》等,但从1994年就开始起草的《反垄断法》仍未出台。所以应加快立法步伐,与此同时,还应加强扶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立法。美国政府从20世纪30年代就相继制定了系列法规等,利用政府采购对技术创新进行扶持和推动。我国也应借鉴其经验,把优先考虑采购本国技术和产品,鼓励和保护自主创新作为采购立法的主要目的,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

造福于创造是法治最重要的目标

文/蒋德海

在知识产权时代,创造的重要性无论如何拔高都不过分。但在今天谈论创造,本质上已不是重要性的问题,而是如何推动创造、尊重创造、弘扬创造和造福于创造的问题。

在历史上,创造的重要性早在近代就解决了。近代以前,由于受经济和社会条件的影响,创造的重要性并不突出,很少有创造性的人物被重视。同时,由于缺乏需要创造的环境,中国历史上的许多发明都遭遇了失传的命运,有的虽然传了下来,也是几经反复。如张衡在公元132年创制的候风地动仪是世界上第一台测震仪器,但后来失传了。同样地,作为四大发明之一的指南针,也是屡经发明和失传的反复。近代以后,由于市场经济和法治的推动,人们的创造力如火山般喷发出来。一大批创造发明的大师不仅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也为自己带来了巨大的财富。爱迪生、诺贝尔、盖茨作为三个不同阶段的创造大师,成为人类社会最出色的创造天才受到人们尊重,而创造力越受到尊重,一个社会的竞争力和活动就越强,社会的进步就越迅猛。

但是,创造的重要性并不等于创造的现实。近代以后创造力的突飞猛进,不仅因为有市场经济的需要,更在于有法治的保障。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没有法治的平等保障,一个有创造力的平民又何以能在短短10多年里成为世界首富?盖茨因对于windows的独特想法创办了微软公司。正是这个想法和这个公司,在短短的20年里,使计算机成为每个家庭、每个办公室中最重要的工具作出了卓越的贡献,而他本人也一跃而成为全球最富有的人。美国为什么能够成为当代最发达的国家?对于创造的无偏见的推崇和法治的保障无疑是最重要的因素。

中国是一个既缺乏市场经济又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家。虽然我们搞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市场经济已经多年,但创造的根本问题即人才问题仍没有真正解决。如果说过去较多的是压抑人才和埋没人才,现在则表现为盲目地追求高学历。这种形式主义的追求正是以抹杀创造力为前提的。另一方面,我们的法治在创造和财富的结合上也存在诸多不足。中国最先富起来的一批人,绝大多数与创造无关。查一查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亿万富翁或千万富翁,有几个属于爱迪生、诺贝尔或盖茨类型?相反,创造人及其创造行为之饱受侵权之害,已成为遏制中国创造力进步的最大障碍。比如,仅知识产权侵权,全国公安机关自2004年月11月开展的打击商标专用权侵权犯罪“山鹰行动”,截止到今年10月31日,共破获犯罪案件26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01人。此外,各行各业的剽窃现象也大量存在。

因此,在中国思考创造问题,最主要的工作是要形成一种推动创造,尊重创造,弘扬创造和造福于创造的法治环境。通过法治建设,使创造人不仅因为创造行为受到人们尊重,而且也能够因为财富受到人们尊重。只有在这时,创造才能体现我们时代的精神。

重申人文精神

文/王晓明

90年代初在文学批评、思想史和哲学研究的领域中,相继出现了一些小范围的讨论,讨论者们认为:当代中国的文化状况很糟,处于深刻的危机之中。当代文化人的精神状况普遍不良,独立人格的萎缩,批判精神的泯灭,艺术乃至生活趣味的粗劣,思维方式的简单和机械,文学艺术的想像力和创造力的匮乏,思想和学术的“失语”……从知识分子、文化人的自身一面讲,就在于丧失了对个人、人类和世界的存在意义的把握,在最基本的价值信仰和认同上两手空空,甚至因为全神贯注于眼前的物质实利,都不觉察自己在生活意义上的失据。知识分子或文化人的这种普遍的精神失据,绝非仅由他们自己造成,也并非仅是最近这十年所造成,而是在近代以来的历史过程中,由各种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因素合力造成的,其中最明显的,是连绵不断的战乱和专制的摧残;但另一方面,近代以来诸如“历史进步规律”、“现代化”之类观念的膨胀和破灭,也是相当重要的原因。唯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真正走出这样的失据状态,就也绝非一个短时期能够做到,它很可能需要几代人的持续努力。

这场讨论很自然将思想界和人文学术界的视线重新引向了当代中国人的思想和生存境遇,关注的结果是发现1980年代获得的那些分析概念大都不同程度地失效,一个大问题因此凸现:这是个什么社会?然而,一方面逐渐形成“这是大问题”的共识,一方面却继续发现自己的隔膜(新左派与自由主义),是这个讨论第一次逼迫许多人知道自己对现实的“无知”。虽然很难,但有了自觉,就有希望:一些社会学和人文学界的人已经开始努力,成果积累起来,就会产生真正的思想。

讨论打开了一个关注生存意义、价值观念之类“虚”物的空间。时至今日,既证实了“制度”并非一切,利益的平衡太脆弱,人的精神和心理状态如果不配合,再好的制度也会失效,何况也很难建立;又发现对“虚”物的忽视(30年歪曲和20年轻视)遭了报应,正在付出惨重的代价(文化、教育、精神和心理健康……)安全、公正、自由的社会如何建立?人生如何才能有诗意?中国人何以在世界上立足?

第8篇:法治社会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法治建设;公平正义;社会健康;幸福指数

党的十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大力推进和全面强化法治建设,是当前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亟需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当前法治乏力是影响社会健康发展的最大障碍

目前法律法规在有效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全面公正保护人民群众和各方面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一些细节方面明显存在不足,尤其在法治执行力方面更显薄弱。的居高不下,各类违法违规事件层出不穷包括刑事犯罪的高发,社会充斥暴戾之气,就是人们的正当要求和利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维护,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有震慑力的打击,社会价值取向扭曲而反映出来的一种典型的社会不健康现象。

二、当前法治乏力的成因

法治建设由于受时代背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体制因素、执政主体认识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限制,无论是在立法还是执法方面都远远滞后于社会的变革,因而在规范社会各方面行为和调节平衡及保护各方面合法权益上明显显得力不从心,权威性和威慑力不足。

从主观上来看,现行政府在社会管理上从理念到机制都不同程度存在着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问题。在管理理念上,相当部分党政领导对现代政治权力的运行要求在社会管理中坚持人人平等的权利保护取向认识不足,表现在社会管理中出现两个偏差:一是传统的管制型管理理念仍占相当地位,缺乏公仆意识,管理中“权”大于法和“人情”高于制度的现象较普遍。二是受西方国家“民主”、“人权”和所谓保护弱势群体的思想影响,脱离中国国情,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方面,明显表现出只片面强调保护少数违法违规人包括各类犯罪嫌疑人的所谓“人权”与“权益”、而实际损害绝大多数民众权益乃至罔顾社会正义正气培养的倾向。在管理机制上,现行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条块分割、管理职能重叠或交叉、政策法规相互矛盾、权责利不统一、有利的事争相插手而对责任则相互推诿的现象较为突出,造成管理形不成合力,法规政策运行不畅,出现问题或难以处理或久拖不决,既使得矛盾冲突加剧或复杂化,也使得社会公众对政府和法律的信心下降。

三、新形势下全面强化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全面强化法治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客观需要

当前发展黄金期和矛盾多发期交织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引领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必须全面强化法治,依靠法治转变执政方式,同时增强全民法制意识,提高公民在社会活动中依法行事的自觉自律性,推进国家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才能保障社会的有序运行,公正合理地解决新时期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二)全面强化法治是不断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现实迫切要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党的十提出要在2020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使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有了更多地要求和期待。因此,解决好各种社会利益矛盾和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全社会成员创造一个公平正义的发展和生活环境,必须全面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运行机制,才能使社会公平正义真正得到实现,才能使社会各方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才能使社会真正有序运行和实现稳定和谐,才能使人民大众真正生活的更有尊严、更加舒心,对未来更有信心,从而真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四、全面强化法治建设的途径和对策

首先在立法层面上,要在法规层面上明确界定政府的权力范围和责任,确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尤其是要强化政府执行公务方面的法规制度,行政机构出台的政令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既要使政府真正成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行公务、依法协调社会关系、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和刑事犯罪、依法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依法推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依法公平合理分配并使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第二要大力完善法律法规执行方面的法规制度包括监督制度。严格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和各类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及相关程序,通过切实严格有效的执法实际行动,在全社会确立起法律的权威,使一切社会行为主体对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都有明确的预期,才能阻止公权力的异变和堕落,才能增强公民自觉自律自己的行为,才能有效减少违法违规和犯罪现象,才能切实改变社会经济运行秩序紊乱状况,才能遏制各类假冒伪劣产品、商品和食品的泛滥,才能切实纠正少部分人反复上访、越级上访、上访、无理取闹、不达目的纠缠不休的乱象和以各种形式威胁、要挟领导解决问题的现象,才能真正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引导社会诚信意识的不断发展和提高。第三要大力完善法院公开审判制度、独立审判制度,特别要着重完善法院审案中的人民监督制度。真正建立法院公开审判制度、独立审判制度和人民监督制度,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必要措施;是提升法律在群众心目中地位的有力保障。要通过完善法院公开审判制度、独立审判制度和人民监督制度,切实消除各类事件和案件处理中司法人员腐败和行政干预现象,真正体现出法律的严肃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对法律仲裁的结果,一定要有切实的措施来保证落实,以真正在公众心目中确立起法律的权威和对法律的畏惧。第四要大力加强全民法治意识的培养。要通过各种载体和各种形式的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和公务员队伍中培养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要通过严格的执法,切实在全社会明确一切组织和个人、包括执政党和所有社会领导成员,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自觉依法行事,而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现代社会先进政治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社会核心价值的重要内容和现代社会公民精神的重要体现,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培养。(作者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

参考文献:

[1]党的十报告

第9篇:法治社会的重要性范文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依法治国是国家的基本方针和政策,在企业的发展和管理中,依法治企有这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也离不开法治,企业同样需要法治,企业有了法律的约束,才不可能肆无忌惮行事,通过实施法律的制约效果,才能对企业的管理阶层进行约束,与此同时,对企业发展的经济业务也会产生一定的约束作用。只有将依法治企的法治模式进行合理的管理,将法治贯彻落实下去,将其模式健全完善,才能促使企业更进一步发展,从而使企业能够依法行事。

【关键词】

依法治企;企业管理;依法行事

引言

法治社会使一个国家的基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更需要法律的约束,一旦没有了法律的制约,企业的发展和管理很有可能将会乱套,特别是在其管理阶层,如无法律的约束,企业的发展必定会受少数管理阶层的影响,变得混乱不堪,法治已经融入到每个人的心中,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先行者,更需要按照法律行事,依法治企不仅是为了约束企业管理阶层,也是为了有效控制市场经济,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市场竞争公平,企业才能开展更优良的业务,提高自身经济业务水平,从而能够使企业可持续发展。

1依法治企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依法治企是法治社会下的必然成果,是能够规范企业和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力武器,同时也是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①依法行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范,充分有效的贯彻落实下去,体现出依法行事的氛围。对待员工福利和待遇方面,企业必须要严格按照制定好的薪资标准下发,决不能拖欠和不发,必须依法行事,保障企业每一位员工的合法权益,使企业员工能够真实的感受到企业的温暖,从心底对企业产生拥护之心,以此能够有效的提升企业在员工心中的外在形象和价值地位,对整体企业员工都有着非常良好的激励作用,使员工能够更积极的发挥出自己的作用。只有做到这些,才是企业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前提。②依法展开经营业务。依法治企的核心目的之一就是依法展开企业经营业务,只有如此才能保障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所具备的合法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展开生产和经营,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外在形象,对企业自我完善有着重要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程度[1]。

2依法治企有效维护企业权益

我国的市场经济实质上就是一个充满竞争活动的法治经济,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竞争也变得越来越激烈,企业在市场经济竞争的过程中,如果能够充分的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展开业务,必然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不遵循法律法规的企业,扰乱市场经济的行为,也必定会得到法律的惩罚,依法治企能够有效的确保企业的权益。像《招标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一些法律法规,对企业管理就有着重要的作用,假如企业没有按照招标法与劳务合同法进行管理模式,将会给企业管理带来严重的问题,这会使企业的发展带来诸多坏的因素,从而影响到企业内部。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但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而且外在的市场业务在展开时也受到了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只要企业在内部管理方面加强法制建设和管理,外在的经营活动自然会有扩大经济业务,从而使企业利益合法,实现最大化的经济效益[2]。

3依法治企使企业能够更好的适应市场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环境越来越复杂多变,各种经济活动层出不穷,各种经济主体也呈现出多样繁杂的现象,导致企业面临的风险也更一不增多,甚至于很有可能就会致使企业破产,面对日益复杂的市场经济环境,企业若是不能适应市场的变化,迟早会被淘汰。而对于复杂情况和各种风险博弈,在法律法规上的更新有着充足的体现。因此,只要企业顺应法律法规的变化,不断将企业自身的法律与之结合,并将其深化改革,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时,便能对市场变化中的风险进行有效的规避,从而使企业能够更好的适应于市场的变化,而要想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必须要企业管理阶层知法、懂法、依法,在进行相应的经营活动时,依照相关法律进行活动,使企业成为一个知法合法,依法行事的企业,只有不断加强企业的法制建设工作,才能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做大做强[3]。

4依法治企能有效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企业生产经营以及发展的全部内容包含着招标、合同、授权委托、纠纷、规章制定等一系列的管理内容,这些都与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有着重要的联系,只有对企业的法治程度相应提高,才能够使其内部管理水平提高,从而实现依法治企的模式呈现,如此能大大提高企业在市场上展开业务的竞争能力,促使企业最大化实现经济效益。

5结语

依法治企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不仅表现在内外发展阶段,而且还对市场产生了影响,依法治企能够使企业更有效的发挥出自身的实力,提高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发挥出企业整体功能,依法治企充分有效的帮助企业成长,促使企业能够更健康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董玉辉 单位: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阜阳供电公司

参考文献

[1]申敏.浅谈依法治企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J].云南电业,2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