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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社告别“事业身份”、改制成企业,的确是个热点话题。作为一个亲身经历了这种变革的报业中人,忍不住也想说上几句。
最大的感触就是: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报业“事业转企业”一度红红火火,大家心潮澎湃;随后不久归于平淡(“捏合”报社成集团的事情常有,但这是表面上的红火),个别地方甚至有“退潮”迹象。究其原因,或者是因为大家思来想去,似乎还是“事业”体面点吧。
当然不仅仅是“体面”二字。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国家的养老保险统筹远达不到理想状态,大家算了笔账:等国家“完全统筹”了,企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水平一致了,咱们中间的大部分人已经退休,个别的已经呜呼了。那好,还是把“事业转企业”的希望交给下一代报人吧。
――开个玩笑。不过,国家在企业和事业之间目前无法做到养老保险统筹,的确是导致不少员工不喜欢“企业化”的一个障碍。
养老保险统筹因素,以及报业接受宣传部门管理的“舆论工具属性”,属于改制中的因素。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报业不可能以纯粹的经济利益为目标,必然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但后者并不是导致报业改制难的重要因素,毕竟很多报业集团能够在把社会效益放首位的同时,让经济利益最大化。
企业面纱下的事业
报业虽披上了“企业”的面纱,面纱下却与“事业单位”并没有太大区别,这种现象的出现不乏报业自身的因素。这些因素包括:
捏合成集团,能否捏合成拳头?组建集团,核心在于竞争力整合,实现团队作战。问题是,大多数报业集团还达不到这种理想状态。
报业的竞争力到底有多强?在报业市场地域分割、界线相对清晰的情况下,不少报纸面对竞争对手依然一筹莫展。如果地区界限被打破、市场重新洗牌,又会怎样?
新闻单位的行政级别依然存在。这种心态,会让某些单位产生不自觉的优越感,并对在市场竞争中的个体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究竟是缺乏经营人才,还是缺乏市场机制?报业喊了很多年“经营人才稀缺”,难道真的是缺人才吗?人才市场人山人海,猎头公司虎视眈眈,那些地方怎么不缺“经营人才”?大胆想一想:李嘉诚是个经营人才吧?可他会买你的集团吗(假设没有市场准入限制)?我想不会,因为他不会买一个机制缺乏活力的公司。
我们真的以效益为中心了吗?提到经济效益,总有人会拿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并重”做挡箭牌。问题在于:在不涉及社会效益的“纯经济效益环境”下,报业的服务、效率、成本控制都落后于服务业的平均水平。
我们真的重视成本了吗?现在的确重视了,因为新闻纸涨价太厉害。问题在于,新闻纸涨价属于资源型产品的价格回归,它是报业成本的大头,但不是全部。国内外不少企业在控制成本方面都有成熟的经验,比如“倒逼成本法”、“变形虫法”等等。但这些方法,在报业推广起来却有点困难。为什么?因为不少员工内心里还缺乏成本意识,不少人认为这就是政府机关的“不坐电梯走楼梯工程”,形式而已。
我们的各部门真的做到效率整合了吗?有一种情况客观存在:报业发行、广告实现了公司化运作,往往以“企业人”自居――咱是处在“战场第一线”的,了解市场。而采编部门,往往对“报业的企业属性”认识不深刻,甚至还是以“事业人”自居。于是,一种怪现象出现了:广告员工认为自己功劳大,从自己手里往报社送的,那都是真金白银啊!采编员工偏不服气,坚持“报纸办不好,你还上哪拉广告”。这两种观点不存在谁对谁错的问题,但毫无疑问,它却是效率整合上的一个难题。类似影响效率的问题还有不少。
新闻监督与经济效益的矛盾问题。新闻监督有时候甚至能带来经济效益,这在业内早就是公开的秘密。问题是,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又该如何办?当领导的恐怕要下一番工夫了,要么,好好抚慰一下年轻记者受伤的心灵;要么,就得好好安慰一下被曝光的广告客户了。当然,不少报社在这种问题上已经有了自己成熟的经验。
企业心态很重要
归纳到最后,还是“心态”二字。员工如果没有“企业心态”,即便组建了公司、集团,报社骨子里依然是“事业单位”。
解决这种“貌合神离”,核心就是要解决心态问题。心态好了,大家把自己当成一个企业――自己的企业,靠报社员工自身的素质,成为成熟的经营人才并不困难;过两年,报业上市,企业属性更加清晰,企业与员工的纽带也更为密切。
想提升市场素质,首先要有企业心态。但我们还是不得不回过头来讨论一下养老保障问题。这个问题在彻底解决之前,作为企业的报社并没有很好的办法:要么给员工办成“事业”,让员工得实惠,但依然坚持深化“报业市场化”;要么干脆不考虑这个问题,让员工通过当下收益最大化解决后顾之忧。
无论哪种办法,都需要淡化甚至忘掉两个东西:忘掉“事业”,忘掉“单位”,并关注两个东西:关注团队,关注效益。
单位,是一个十分传统的称呼,它意味着行政级别,意味着条条框框,意味着上下级单线管理。团队,意味着自主性、思考性和协作性,它可大可小,可长可短,注重协作、关心效益、心疼成本,而不是动辄拿“单位”作门脸。
事业身份,也是报业应该忘掉的东西。忘掉“事业”,关注“效益”――这里面当然也包含社会效益――只有如此,在做每一件事情的时候,员工才会考虑:我做这件事情有没有效益?效益大还是小?有没有效益更大的事情等着我做?
事业单位,典型的特点是按部就班。按部就班,就不可能按照效益大小办事。一件事情放在了面前,只有1000元的效益,也必须做完,才能去做那件有1万元效益的事情。因为这是“规矩”,迫于面子,事业单位不能“坏了规矩”。
市场化的选择恰恰相反。有位经理人做事情的时候是这么排序的:
第一选择:能够扩大规模、带来新效益的事情;
第二选择:能维持现有规模、现有效益的事情;
第三选择:对规模、效益都没有影响的事情。
关键词:养老金投资体制;投资渠道;风险规避;社会效益;理论框架;研究综述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9-0108-03
养老金是保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顺利运行的重要物质保障,而养老保险制度朝多层次方向发展则是世界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趋势所向。尽管现阶段中国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未必需要太多借鉴国外较成熟的投资管理经验,但对养老金投资管理研究进行总结至少可以提炼出一般规律,以期对未来其他层次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和运作提供借鉴。
一、投资体制之争
许多文献都提到全球范围内养老金制度正从集中投资体制转到分散投资体制(私有化、多元化)。如果不进行改革,美国的养老金制度将在2012年收不抵支,并于2030年被耗尽,而通过提高税率、减少给付和对养老金进行私有化都能够解决制度偿付能力问题[1]。过高的养老金承诺导致了现收现付制养老金制度的偿付问题,以个人账户投资来替代诚然是一种备选方案;但向个人账户投资为本的制度转向时,参保人退休后的收入风险将因此急剧增大,甚至达到大部分富裕工业化国家能够承受的程度[2]。
值得注意的是,将积累下来的养老金投入并参与股票市场的分红必然需要花费一些固定成本,从而往往是那些高收入家庭倾向于进入股票市场,而低收入家庭则因而减少储蓄增加当期消费,这将使总体资本积累减少[3]。与更加集中的投资管理体制相比,这正是分散投资体制的弊端:不可能要求每个参保人都是投资专家,而亲自委托其他机构投资必然产生固定成本,这一固定成本因为无法形成规模效应显然要高于集中投资的固定成本,从而导致社会福利净损失。
二、投资渠道
有的实证研究将美国股票市场和债券作为投资的渠道进行讨论。养老金改革对国债和股票回报率的影响,主要通过将部分美国养老金投资转向信托股票市场并观察发生的变化,并揭示了回报率与社保信托基金的规模的关系,以及回报率与信托基金投资组合的关系[4]。这两组关系表明,如果养老金信托基金的规模减少,或者通过由国债向股票投资转化的方式,投资回报率都将提高。
期权也是养老金可以利用的金融衍生工具。Feldstein展示了在美国现有制度下,期权工具如何以一种新型衍生工具保障退休金给付水平。参保人可以通过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来有效地保本增值。通过风险中立的定价技术作者计算了这一金融工具的效用,并假定2/3的养老金由PAYG制度提供,发现将额外的3%收入存起来将极大地提高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与现行水平比给付多了45%[5]。
养老金对外投资也是重要的投资渠道之一。有学者从加拿大现有制度规定入手,考察“对外国投资不得超过10%的资产”的规定。多元化投资理论认为,增加对外投资有可能增加投资绩效。结合国外市场的经验数据可以证明:加拿大养老金制度能因此显著增加投资回报率而不用招致额外风险[6]。Pink也考察了这一限制对加拿大互助基金投资绩效的影响,这些基金中有的受该限制影响,有的不受影响。结果表明,从股票市场指数看不受限制的基金绩效优于受限制的基金绩效,前者的终值也显著高于后者,这表明过低(10%)的对外投资比例无益于保障参保人的养老权益[7]。其他学者则通过引入回报率与社保信托基金的规模的关系,以及回报率与信托基金投资组合的关系这两个因素影响力大小的调整指数,对模型预测值进行进一步评估,发现将养老金投入股票市场并非万金油;美国人的转移支付有可能被转嫁到外汇持有者手中,这不是养老金入市后令人满意的影响[8]。
三、投资风险规避
有文章通过考察不同代人在部分积累制下的风险规避,得到以下三个结论。首先,如果退休后的收入风险规避比整个人生周期的风险规避更小,则年老一代在社会生产率出现较大变化时将承担更大的风险。其次,哪怕是人口增长出现大的停滞,年轻一代和年老一代的消费总是向相同的方向变化。这与完全积累的、无代际风险分担机制的分散投资体制正相反。最后,预期寿命的持续增长将导致年老一代和年轻一代较低的总消费(从而必然有着更短的消费周期),并使得年轻一代的须工作得更多。而多出来的储蓄、生产剩余等资源则被用于增加现在与未来的产出,使得未来几代的消费将更高[9]。
积累制改革可能会使得工作时参保人付出的牺牲,比起维持PAYG制度而不得不增加的税率要小得多。但积累制也有潜在缺陷,比如将退休者暴露于股票和债券回报率的不确定性风险之中。有实证研究以现收现付的给付承诺为基准,表明完全积累-确定缴费制之下退休者所得将少于此基准给付;而完全积累-确定缴费制对储蓄率的要求则小于未来支撑现收现付制度所需的税率。通过应用混合了PAYG和积累制,股票和债券市场的效益变化带来的投资风险降低了[10]。
四、投资的社会效益
影响投资绩效的因素有外生和内生之分。前者涉及经济周期变化、生育率、预期寿命等,并非投资管理制度改革能够影响的,比如人口红利这一外生变量对投资绩效的短期推动就不应该被高估。有学者提出应将婴儿潮对资本价格的影响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种。短期内婴儿潮通过影响资本和投资增量来提高资本价格,但从长期来看婴儿潮对股票价格的影响是不明显的[11]。
在分清短期和长期的影响后,还应该认识到养老金投资的财富增加功能并非第一要务,实现再分配职能、保障一生消费平滑等社会效益才是其应有之义。Abel通过一组效用函数试图解释股价溢出之谜(equity premium puzzle)[12]。这有助于理解为何只开放投资管理体制并不能完全解决养老金投资管理社会效益不足的问题:经济体的总资本积累减少,股价将因此上升,长此以往形成的恶性循环,本应缩小收入差距的养老保险制度,反而使高收入阶层通过股票市场参与社会发展分享的成果越来越多,而低收入阶层则分享得少甚至倾向于不通过股票市场参与,并在短期理性选择下忽略退休后的储蓄[3]。
制度内生因素对投资绩效的影响方面主要表现为消费平滑这一目标在某些情况下无法实现。有学者讨论了年轻一代和年老一代在内生增长因素下的风险规避,表明投资管理体制内生因素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导致消费不平滑,影响制度的社会效益[9]。具体地说,就是如果年老风险的规避比整个人生周期的风险规避更小,则年老一代在社会生产率出现较大变化时将承担更大的风险,因此年轻一代并不总是比年老一代更能保证平滑的消费;此外,预期寿命的持续增长将导致年老一代和年轻一代较低的总消费(从而必然有着更短的消费周期),并使得年轻一代的须工作得更多,而多出来的储蓄、生产剩余等资源则被用于增加现在与未来的产出,使得未来几代的消费将更高。
也有学者基于储蓄、产出、资产和税收这些内生变量,研究了养老金通过信托资金或个人账户进行多样化投资时的个人风险变化。研究结果表明,有限的多样化投资将微弱的增加回报率,并减少短期的预期投资回报率与股价,进而减少安全性高的投资而增加风险较大的投资,最终产生一个合理考虑了权重的社会福利效应。但是,对总投资、长期资本价值和年轻一代的储蓄效用则取决于对科技进步的设想,总投资和长期资产价值也有可能呈相反的变动方向[13]。
五、投资管理的分析框架
OLG无疑是分析养老金投资的重要理论框架[9]。此外,有的文章运用了由三道效用方程组成的效益函数来解释股权溢价这一支持分散化投资的重要投资绩效指标[12]。还有的文章则运用期权理论评估政府在公共养老金制度保证金上的成本[14]。
Feldstein提出了比较系统的分析框架提出的净社会收益模型[15],指出公共投资决策的成本收益分析中,既要考虑社会机会成本(SOC,如基金对其他公共事业的各种投资),又要考虑整个社会“时机偏好”(STP,对整个社会而言最优的实施时机)。该模型可用于决定是否实施某一公共项目、如何在互不兼容的项目中进行选择以及如何评估推迟部分或全部公共支出的合理性。这就使得分析范围比以往模型扩大了——是否采取措施,如何在不兼容项目中抉择,评估延迟项目的可能性;能够适用于更多的条件——预算限制不可知时和多种预算限制的抉择均可使用。此外,这个模型克服了以往分析框架的主观偏见——资本密集程度不同、寿命不同或投入产出的时间特征不同,将使得整个社会本应持中立对待的两个项目之间面临不同的评价标准。
也有学者提出私有化改革的分析框架。私有化改革如何影响家庭面临的风险、如何改变家庭行为以及分配效应如何?其他宏观经济问题:如何转制、对国民储蓄的影响、回报率比较?管理成本会否提高?这些问题为私有化改革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提供了分析的框架[16]。
六、结语
国外已有的研究已经非常丰富,但应该注意到的是对普适性理论的研究较少而基于经验数据的实证研究较多。这就提醒我们,在研究中国养老金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之时不能照搬照抄。投资体制方面,应该看到两种体制都各有优缺点:分散投资型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体风险偏好多样化的需求,但集中投资型则可以显著降低低收入群体的投资成本,从而是一种更加适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投资体制。投资渠道方面,不同的投资方式在养老金规模不同的情况下会有不同回报率,所以并不存在所谓最优的养老金投资渠道,而可能存在最优的资产组合。风险规避方面,应当承认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人、同一时期不同年龄组别的群体其风险偏好不同,但至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最终目标毕竟在于低于年老收入减少的风险而不应以收益率为由追求一生总收入最大化。投资的社会效益方面,尽管完善成熟的养老金投资体制不仅直接为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物质保障,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下还可能为资本市场的稳定、有序和健康成长做出贡献,但也应当认识到前者才是首要的、本职的社会效益目标,而不应本末倒置将资本市场的发展寄希望于养老金入市,甚至把养老金入市当做“救市良方”。
无论是集中—分散投资体制之抉择,还是各种投资渠道的开拓,抑或风险规避技术的借鉴,这些都只是起着工具作用的技术,从而最终都要服务于规避年老风险、实现老有所养这一制度目标,都要与公平、正义和共享这一制度理念契合。具体而言,微观上要注意借鉴对象采取了什么样的金融市场样本数据,而这样的数据对中国至少在规模上是否相称。宏观上还要注意进行养老金投资管理体制顶层设计时,应当充分遵循普适的社会保障规律、投资规律和公共政策规律,充分考虑一国之国情和历史发展进程,而不是将不同学科范畴、不同国别和不同层次的经验进行机械的叠加。总之,在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研究中,如果没有国际视野的宽度则不可能全面总结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一般规律,但如果没有历史视野的长度也不可能将制度目标和一国具体国情、发展进程更好地结合起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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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贸职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武汉 430205)
摘要: 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快,居家养老模式日益受到重视。根据当前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现状来看,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探索如何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发挥作用,如何抓住这一机遇对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 居家养老;物业服务;养老模式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03-0192-02
作者简介:朱婀丹(1982-),女,湖南衡阳人,毕业于长沙理工大学,硕士,武汉商贸职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讲师。
0 引言
中国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国新办新闻会上透露,截至2014年2月,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已超过2个亿,占总人口的14.9%。中国人口老龄化正在“跑步前进”。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快,老人如何养老已经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在我国,当前的主要养老服务供给基本模式有三种: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家庭养老是我国的传统养老形式,但由于独生子女政策,我国家庭结构日益小型化,城市中“四二一”家庭结构形式日趋普遍,家庭成员间的养老服务功能逐渐弱化。社会福利的机构养老一般适合孤寡老人或丧偶的老年人,但相对老人的自由度不高,并且难以保证安全状况和健康状况,大多数老人不愿意去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兼有上面两种养老模式的优点,适合于绝大多数家庭和老人,使老人不用离开熟悉的家庭去陌生的环境,可以在享受天伦之乐的同时,又避免子女无暇或无力照顾带来的困扰,还能享受到专业的多元化服务,当前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热衷居家养老。
我国政府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探索居家养老模,到2011年9月,《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要“重点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我国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要求已经提上日程。我国物业服务公司经过三十年的快速发展,现已遍布全国大中小城市,成为一支强有力的小区服务队伍,对于还处于初创期,同时又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物业服务企业的参与,不但有其得天独厚的条件,而且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 物业管理企业参与居家养老的必要性
1.1 居家养老市场需求潜力大 通过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养老问题主要由政府和市场来解决,其中政府能解决的所占比例不足3%,其余97%都将由市场来解决。居家养老服务主体的基数是巨大的,而当前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热衷居家养老的同时,消费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这也给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奠定了一个很好的买方市场。
1.2 老人对当前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度较低 居家养老在我国还算是比较新的事物,成熟的居家养老体系还未形成,在发展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当前的居家养老主要以社区为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提供的服务较简单,主要是一般的日常生活料理,多体现在满足老人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对于老人的精神层面的需求比较缺乏。目前政府财政对养老投入不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设施也不够完善。
1.3 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拥有先天条件 我国物业服务企业近年来迅速发展,作为城市中的小区“管家”,已经遍布全国各大中小城市。物业服务企业的参与将是一种多方共赢行为。另外,小区由物业服务公司接管后,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服务中就拥有主动权。物业服务企业不但掌握各业主家庭的详细信息,而且还拥有对小区中的场地、公共区域及设备设施具有一定的管理权,这对于物业服务公司参与居家养老提供先天条件。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利用这些现成的资源替老人服务,及时解决老人的需求。
1.4 参与居家养老是物业服务企业新的发展路径 随着物业服务企业近三十年的迅速发展,物业管理行业已经逐步走上规范化和标准化,但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物业服务企业在不断发展壮大过程中,随着管理难度的增加,人力管理风险的扩大,企业也在不断地摸索新的发展路径。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对企业本身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1.5 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一定程度上减轻政府负担 居家养老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目前还是由政府所主导。政府主要通过财政补贴或直接购买服务来履行责任,服务对象多为经济困难的独居、孤寡、高龄老人。物业管理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提供给个人或其家庭需要的服务,给企业带来有偿服务的同时,还可以有效地缓解家庭养老面临的人力、财力等困难,解决政府在机构养老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减轻政府负担。要解决居家养老服务难题,必须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居家养老。
2 物业服务企业如何在居家养老中发挥作用
居家养老的市场需求是巨大的,面对一个如此巨大的服务市场,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探寻企业如何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发挥作用,同时,抓住这一机遇对整个物业管理行业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2.1 有效利用物业服务领域的要素资源 老人的需求一般包括生活方面需求、医疗保健需求、精神文化需求等,这些都应该成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利用服务领域内的要素资源积极为老人服务。
2.2 加强物业小区养老服务硬件设施的建设 物业服务企业基于满足老人居家养老的客户需求,应积极进行前期介入活动。对于开发的住宅产品,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居家养老的要求设立相应的前期物业管理组织以及介入标准。这样不但可使后期的物业管理服务跟上要求,也能与地产商保持利益的一致。对于已建成的老社区,可根据社区区位、规模、老龄化程度等因素,在社区原有的公共设施上进行适当改造或扩建。
2.3 融合社区现有配套服务体系,加快外部资源整合 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融合社区现有的配套服务体系和养老资源,发挥桥梁作用,给业主提供养老服务供给平台。还可以沟通协调小区的商户,输出各种养老服务。在资源整合方面,物业服务企业还可以对部分养老服务实行外包,随着客户需求的多元化,通过与社会资源的合作,在居家养老上提供更专业化服务。
2.4 政府相应政策支持和专业指导 物业服务企业当前也迫切希望,政府能对他们参与居家养老进行政策扶持:对物业服务企业部分收入减免税收等优惠措施;对保障房物业管理费和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参与居家养老的物业服务企业上缴的所得税实施“先征后返”;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在能源、税费、床位补贴、保险补贴、人员培训补贴等方面,逐步享受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政策等。另外,居家养老专业机构在规划、资质办理、运营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也希望相关政府部门给予专业指导。
2.5 政府给予物业服务企业的居家养老服务一定补贴 居家养老服务经费应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国家在加大财政支出的同时,还应增加政府补贴。居家养老服务由于资金渠道单一,经费短缺,发展中举步维艰。要解决养老经费短缺问题,应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通过接受国内外企业捐款等途径,吸纳更多社会资本,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专项基金,转款用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补贴。由政府向物业服务企业购买养老服务成果,给予居家养老服务企业一定补贴。
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对社会、社区、企业、业主来说都是共赢。对于社会,能缓解社会压力,促进社会和谐;对社区,融洽社区人际管理,拉近物业与业主的感情;对企业,是整个物业行业的发展契机,能实现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参考文献:
[1]陈友华.居家养老及其相关的几个问题[J].人口学刊,2012(4):51-59.
[2]万科物业.万科社区化养老服务体系构想设想[J].城市开发,2014(3):62-64.
目前,我国已步入深度老龄社会,60周岁以上老龄人口已达2.1亿。随着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适应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国家相继出台了系列政策,支持国内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和服务模式创新。养老地产是一项复杂的产业,在我国尚处于探索阶段,本文在分析国内养老地产发展动态基础上,注重探讨了养老地产的服务模式与规划设计,以期为我国养老服务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
养老地产服务模式规划设计
养老地产是一种新兴地产形式,涵盖了房地产、保险、医疗、旅游等行业。这种地产与养老产品和服务相结合的模式,具有“养老”和“地产”双重属性,体现了养老的社会主题和地产的商业主题。其依靠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适老房产,以寓居于乐的形式,来充分满足老年人居住和生活所需。
养老地产的产品类型主要有保险资金建设的升级版养老机构,如养老院,把养老地产视为商业地产项目长期经营;开发商建设的养老地产项目,以环境优美的商品房小区辅以针对老年人特点专门设计的配套设施和服务设施。其建筑设计、规划和装饰标准接近高端住宅产品,并融入了适老化设计,从护理、医疗、康复、健康管理、文体娱乐、餐饮服务到日常起居呵护,都实现了品质地产与优质健管家服务的有机结合,不仅很好地适应了我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等新特征,也有利于老年人真正享受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在老龄化加剧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养老地产已经引起了各国的强烈关注,并从理论与实践维度展开了一系列的研究、讨论。在20世纪6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就已开始发展养老地产,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我国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养老地产发展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并面临较大的市场、融资、政策等风险,契合我国国情的养老住宅建设也尚缺少经验。因此,有必要针对我国养老地产的服务模式与规划设计进行探讨。
一、国内养老地产发展状况动态
我国在2000年开始进入老龄社会,现已成为世界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预计到本世纪中期,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5亿。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养老产业的需求缺口越来越大。十提出要“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老龄产业”,加快养老产业向高效率、低成本、可持续转型,促进养老服务尽快实现专业化、舒适化、知识化。然而,在实践中,完整的老年服务产业链条尚未完全形成,也没有制定单独的老龄产业政策,导致国内养老机构与服务能力,不能有效满足社会所需,养老地产市场的缺口比较大。目前,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料养老,7%的老年人通过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3%的老年人通过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
国内养老地产类型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收费较低的公办养老机构;二是以社区敬老院为主的民营小型养老机构,这类机构享受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拥有专门的服务团队,不过多数都经营效益不佳;三是民办大型养老机构,这类养老机构多存在于一、二线城市,投资者包括地产开发商、保险等企业,配备有医疗、娱乐、生活等完善的设施,收费较高,一般采用会员制或销售形式回笼资金。社区居家养老是我国当前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经过试点后,现已在全国开始推广。它依托社区平台,通过整合社区各类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日间居家养老服务,不过因刚刚起步,服务专业水平不高,社会知晓率也比较低。
国内养老地产盈利模式采用的是“长期持有”、“出售”和“出售与长期持有相结合”的方式。投资资金主要由开发商自筹完成,融资渠道主要有私募基金、保险资金、国有资本(政府财政投入和国企投入的资金)、房地产投资信托、信托融资和众筹融资等。政府也通过税收和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养老地产开发建设进行一定的扶持。另外,也通过金融、政策等为养老产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但要推动养老地产健康、稳定地发展,还需要政府从更深层次上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国内养老地产服务模式优化思考
养老地产在我国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必须要立足我国养老产业发展实际,在借鉴国外养老地产成功经验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综合考量产品区位、客户群体、盈利模式等,同时,将地产与相关配套设施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综合性开发,以实现养老地产的可持续发展。
(一)公寓式居家养老地产服务模式
根据我国当前养老地产发展状况,建设综合型老年公寓、规划养老社区,成为房地产开发商比较青睐的一种方式。这类老年公寓将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结合起来,除建有适老性住宅外,还配套建设了社区公园、健身场地和康复医疗活动中心、娱乐中心等基础设施,基本覆盖了老年人的各种生活需求。同时,老年人居家养老,又能享受到社工提供的服务,也更易被老年人和家属接受。公寓式居家养老地产服务模式在服务上注重创新,在投资上大都具有多元化特点。万科、保利等一些知名地产商,其麾下不少地产项目中,都相继增加了适老性设计,不仅使很多老年人享受到了健全、幸福的夕阳人生,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例如,上海万科全龄社区是栖城与上海万科共同打造的项目,采用的是新都市主义风格,其中56%为涉老化产品,有适老化住宅、自理型老年公寓、介护型养老公寓及涉老配套设施等,分为三级养老服务体系,成为上海万科标准化理想养老社区典范。
【摘要】本文从我国现阶段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对商业保险的现实要求出发,着重分析寿险公司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就寿险公司如何在“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出一些建议。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就难以和谐,而没有养老保险,社会保障体系就不会健全。
【关键词】和谐社会社会公平三支柱企业年金
2006年6月15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保险业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保险业要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积极参与企业年金业务,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寿险公司有义务也有责任在实现客户、股东、员工三者利益科学、均衡发展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在养老保险领域的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推动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同时,从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弊端、发展趋势及历史经验来看,寿险公司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既是制度的要求,又有市场的需求,更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一、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障体制与人民养老保障需求存在巨大矛盾,要求寿险公司在养老保险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人口的“未富先老”,也即财富积累速度严重落后老年人口对养老保障需求的增长速度。我国在2000年进入老龄社会时,人均GDP仅为800美元,而发达国家进入老龄社会时人均GDP已经达到10000美元,积累的财富足以应对“银潮”。同时,我国在上世纪70年代末施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也造成人口老龄化速度远远高于欧美国家(见表1)。这种“未富先老”以及老龄化速度过快的独有现象导致了我国现行制度出现诸多的矛盾和不足,也引发了一些社会不和谐的因素的产生。
所需年数
表1部分国家60岁以上人口所占比重从9%增至18所需年数
当前我国急需寿险公司在养老保险领域发挥作用,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职工缴费负担重,需要商业养老保险的有效补充。其次,“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形同虚设,需要商业养老保障的积极参与;再次,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实行“双轨制”,两类职工的养老金水平差距过大,社会收入的再分配不公,需要大力发展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或企业年金制度;最后,现有社保基金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需要借鉴商业保险资金管理经验。
二、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由单一层次向多支柱模式过渡,为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创造巨大的市场空间
自1994年世界银行《防止老龄化危机,保护老年人及促进增长的政策》的报告,倡导各国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以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由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组成的“三支柱”养老保障制度(见表2)。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在经历了国家养老、企业养老、社会统筹以及统帐结合四个阶段后,也正在向“三支柱”模式过渡。而且在演变过程中,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在制度中的责任分摊机制将重新界定,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缴费义务将实现统一。
基本养老保险县
企业年金
储蓄养老保险
表2三支柱养老保障模式
同时,我国养老制度未来的发展将会呈现以下趋势。一是社会化趋势。资金筹集社会化,管理服务社会化,养老金发放社会化,职工养老将独立于国家和企业之外。二是市场化趋势。基金筹集市场化,基金管理运作市场化。三是责任主体多元化趋势。四是制度化趋势。伴随法规的完善,养老保障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这种结构的调整和发展趋势为寿险公司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寿险公司通过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即可以参与社保基金第三方管理,又可以为企业年金提供受托管理、账户管理和投资管理服务,更可以发挥行业天然优势,开发销售个人养老储蓄产品。
三、世界养老保障制度发展的历史潮流,决定商业养老保险必然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构成
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过程,是随着社会财富的逐渐增加而不断调整的过程。从17世纪英国的《济贫法》到19世纪末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诞生,从1935年美国《社会保障法》的颁布到欧洲福利国家制度的确立,直到应对人口老龄化而对“三支柱”养老保障模式的确立,国家在养老保障中承担的责任正在弱化,在权力与义务对等的要求下,企业的养老责任不断加强,个人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权力与缴费义务也将高度统一。在这个过程中,商业养老保险的作用得以凸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直至深入到养老保险制度的各个层面,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构成。同时,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还推动了一国金融体系和社保体系的有机结合,两个体系建立了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机制,形成了拉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强大内在动力。
四、寿险公司在“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作用发挥
我国已经建立了“统帐结合,部分积累”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而且,随着《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法规的实施,发展企业年金制度的法律环境也基本成熟,加之个人储蓄性质商业养老保险的快速发展,我国“三支柱”模式已初现雏形,寿险公司在“三支柱”养老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将得以有效发挥。
1、寿险公司应积极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的建设。首先是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等社保基金提供“第三方”管理。保险资金是我国资本市场上安全程度最高、收益最平稳、运营最规范的一类长期资金,适应社保基金市场化运营趋势,寿险公司提供的专业投资技术和投资管理服务,可以有效弥补政府在管理社保基金方面经验不足,缺乏保值增值和规避风险手段的现实问题。其次,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探索一条商业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农民、农民工、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不足是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受制于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完全依赖现有的制度安排提高农民养老保障水平是不现实的。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尤其是商业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体系建设,让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成果惠及农民,既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政府工作的重点,更是寿险公司扩大业务领域,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协调发展的本职要求。
2、寿险公司要抓住发展企业年金的机遇,推动“第二支柱”又快又好地发展。发展企业年金是金融体系和社保体系建设的共同要求,也是寿险公司发挥资金融通与社会管理功能的有机统一。寿险公司必须抓住这次做大做强保险业,提升行业地位的历史性机遇,动员行业整体力量和资源在企业年金领域树立先发优势。目前,寿险公司发展企业年金已经具备了充分的客观条件:条件一,从2003年起,在劳动保障部和中国保监会的推动下,太平人寿成功参与了辽宁省企业年金市场化运营试点工作,促成中国第一笔合格的企业年金计划,为寿险公司开展企业年金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条件二,全国已经有8家寿险公司获得了企业年金基金的运营资格,可以为企业提供包括受托管理、账户管理和投资管理在内的“一揽子”运营服务;条件三,寿险公司在长期资产负债管理、精算技术及风险管理、账户管理与服务以及资金运营等方面具有其它金融机构的比较优势;条件四,我国企业年金政策环境已经成熟,巨大的市场潜力正在演变成企业的现实需求,2006年全国企业年金基金存量已达600-800亿元,根据中国保监会的预测,到2010年市场规模可达1万亿元,2030年更将达到15万亿元。更加有利的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6年9月1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对企业年金的规范发展设定了时间表,这是摆在寿险公司面前的一次千载难逢的“掘金”机会。
3、寿险公司要大力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巩固“第三支柱”的核心地位。在我国,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作为一种长期保险业务,只能由寿险公司经营,这决定了其必然成为“第三支柱”的核心构成。一方面,寿险公司在提供企业年金基金运营服务的同时,要配合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年金化领取需求,不断丰富年金产品线,开发付给方式灵活多样的养老金转换年金产品,吸引个人账户资金购买保险年金;另一方面,寿险公司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和老年人新兴保险市场需求,开发具有社会效益的个人养老保险产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廉价的、适合城镇低收入职工和农民的养老保险服务。商业保险参与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寿险公司要积极争取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以便在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伟大事业中做出应有的贡献。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及人口结构的变化将对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产生深刻影响,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带来极大挑战。我国首部《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即将颁布实施,寿险公司在完善养老保险体系,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责任将更加重大,优势更加明显。
【参考文献】
[1]张建伟、胡隽:和谐社会视野下的中国农民养老保障制度[EB/OL].、
[2]李琼:论加速农村寿险发展的对策[J].保险研究,2005(1).
发展农业保险,可以有效抵御农业风险,保证农民收入和正常的生产经营。2005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80%以上,农业保险赔款超过2亿元,同比增长90%。农业保险为广大农民群众抗御农业自然风险设立一条“保障线”,在保证农民收入和生产经营方面发挥了不小的作用。通过保单质押贷款,解决农民小额信贷需求。人寿保险大都具有储蓄性质,通过保单抵押提供小额贷款,能够解决农民的生产生活急需。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可以帮助解决农村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表明,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我国农村已经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解决好逐步发展的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等问题,使他们安度晚年,已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大力发展农村人寿保险,就可以减轻人口老龄化对国家财政的压力,消除个人和家庭的后顾之忧。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可以有效防范化解被保险人因疾病、意外等因素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和人体伤害,有利于保护农业生产力,较好地解决农民因病返贫、致贫问题,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农村由自然灾害引发的疾病,经常大面积发生。由于农村生活、生产条件差,各种疾病特别是一些地方病发病率较高,使本来摆脱贫困走上富裕的家庭重新回到贫困中去,对本来就很贫困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不仅在经济上使这些家庭致贫,而且会造成家庭邻里、亲友不睦,严重影响邻里关系和子女的教育、就业,形成社会问题。而商业保险能帮助解决这个问题,农民在政府的补贴基础上,只需很少一部分资金投入就能解决后顾之忧。
2005年,全国健康保险业务的赔款与给付支出108亿元。中国人寿的“两康”产品自开办以来累计赔付约42亿元,深受农村群众的欢迎。2006年上半年,5家商业保险公司在8个省(区)的62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涉及的参加农合农民1874万人,试点地区平均参保率为86%。发展农民工工伤保险、养老保险,有利于推进和完善农村保障制度。在商业保险公司的参与下,分类逐步建立广大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有利于推进和完善农村保障制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转移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也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拓宽了渠道。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农村将出现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必然大量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事农村寿险工作。以中国人寿河南省分公司为例,截止2005年底,农村寿险业务员已发展到3万多人,一方面为农民提供保障服务做了大量工作,为稳定农村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解决了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
在当前国家和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全可以利用其自身独特的行业优势,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包括农业保险、失地保险、养老、医疗、意外风险、子女教育等在内的多种保险保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分析
农民的保险意识差距明显,对保险认同度低,风险防范仍处在原始状态。家庭养老、储蓄看病,遇到大难靠亲戚朋友帮助解困,这是广大农村目前保障状况的真实写照。农村由于受经济基础、文化素质、媒体辐射不到位以及保险企业宣传缺乏的影响,对保险知识知之甚少。
发展速度较快,规模小,区域差距较大,发展极不平衡。从区域来讲,南方沿海发达地区农村的保险密度和深度都远远大于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同一地区、同等条件,农民的购买力不尽相同,差距也很大。
农户居住分散,网点不健全,展业困难,服务不到位,商业保险在农村的覆盖面小。由于多数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户居住较为分散。现在常年在外打工的人数多,流动大。这些因素都给商业保险的展业带来极大不便,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以河南省为例,城市每百人拥有4张寿险保单,而农村每百人还不到1张保单。其覆盖面很低。各家保险公司在发展战略上,重城轻乡、重效益轻责任、重眼前轻长远是造成农村保险市场竞争乏力的根本原因。
商业保险产品缺少个性,基本没有针对农民研发的险种,买难卖难,成为农村保险发展的瓶颈。在人身保险险种方面,近几年各家公司主要打城市牌、打富人战,忽略了农村广大农民的保障需求,没有开发针对农民的保费低廉、保障全面的产品。
重视程度偏低,政策扶持缺失,农村保险市场开发举步维艰。商业保险公司尽管在农业保险、农村人身保险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但由于政策扶持不到位,赔钱经营,企业积极性不高。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的措施
政府应加强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政府要进一步推行富民政策,使农民的收入大幅度增长,为农民购买保险奠定物质基础。要高度关注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积极探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如新农合医疗、农民工保险等等。对保险公司开办农村保险给予政策支持。比如在开办农民养老保险中采取国家补一点,家庭出一点,保险公司让一点,使其尽快开办起来。在农民医疗方面,政府既要鼓励保险公司的参与,又要在费用上给予补贴,使其在微利情况下健康经营。对农村业务员可以采取减免营业税的办法,维护其在农村销售人身保险的积极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兼顾保险公司经营效益和农民保障二者的利益,出台有关优惠政策,支持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
保险监管部门要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优化农村保险的发展环境。要利用各种会议宣导和主动上门沟通的方法,避免地方有关部门干预保险经营。积极与工商物价部门联系,避免多头监管,重复检查现象的发生。制定发展农村保险的优惠政策和补偿体制。确保农村保险发展有一个宽松的环境。研究政策支持措施,为保险公司发展农村保险提供支撑。创新监管思路,促进对农村保险机构的审慎性监管和预警监管,及时扼制恶性竞争和有损农民利益的行为。做到关注而不干预,既有灵活性,又有市场监管的政策性。提高办事效率,为农村保险的发展开设绿色通道。监管部门要遵循农村社会发展规律,加大对保险公司开办农村保险的支持。要完善农村机构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时效,对农村网点机构要做到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业一个,规范一个。建议对农村业务员实行资格授予制,使那些热爱农业保险,诚实守信,业绩良好的业务员得到展业资格,保证农村有一支稳定的、素质较高的销售队伍。
保险公司要处理好三种关系,确保农村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保险公司把经营效益放在首位,还应服务、服从于国家,肩负起振兴经济的使命。因此要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要在对农民的服务中求生存,求发展,力争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关系。就目前来讲,农村保险成本高,费用大,见效慢。从长远看,农村保险是有待开发的“处女地”,市场潜力巨大。农村保险既是保险公司业务新的增长点,也是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处理好企业本身和国家大局的关系。当前国家正在研究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农民急需养老、医疗和意外伤害的保险保障,这给保险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保险公司一定要站在大局谋划自身的发展规划,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参与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一方面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为加快农民奔小康、建设和谐社会步伐积极开展工作;一方面抢抓机遇,建站设点、扩大队伍,为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和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保险公司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保险知识和理念,增强认同度,为农业保险业务的拓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对商业保险的认知度仅为20%。因此,加大宣传力度势在必行。由于历史的原因,农民文化程度偏低,接受能力较差,在宣传中要针对农村农民的特点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宣传形式要多样化。农村地广人稀,居住分散,必须采取多种形式长期不断地宣导。利用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村委喇叭等向群众灌输保险知识和理念。充分利用墙体广告,流动宣传车、诗歌比赛、运动会、保险知识竞赛等形式,使农民接受保险知识。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寓保险教育于娱乐之中,使农民认识保险,了解保险,主动购买保险。
宣传内容要通俗化。要把保险知识和保险理念编成故事、写成歌、绘成画,讲给农民听,教给农民唱,展览给农民看。突出重点,要彰显人身保险的保障功能,宣导理念,使其潜移默化于农民大脑里;理论和实例相结合,利用一些赔案,深入浅出地进行宣传。
宣传范围要广泛化。在农村进行保险宣传,范围一定要大,要有一定的覆盖面。重点人群要包括,农村干部和教师、中小学生、乡镇企业的老板和外出打工者。
保险公司要加快调研步伐,研发适销对路产品。调查研究要分别不同类型进行,量体设计地为不同经济地区、不同保障水平地区开发适合的产品。加快产品创新、产品改造。要加大险种开发力度,尽快开发出一批低保费,高保障,突出保障功能的人身保险产品;乡镇企业年金及农民养老保险产品;适合农民购买的一张保单保全家,一笔保费多保障等方面的产品;适合农民外出打工的高危人群人身意外险等等。条款要通俗化。要让农民一看就明白,做到投保简单,手续简便,理赔快捷方便,有利于农村业务员宣讲和推销。
加强农村保险的渠道构建,进行组织形式等方面的创新。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信息分布和传递不平衡、不充分,来源渠道有限。保险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更可谓是新生事物,这给保险销售和服务带来很多困难。因此推进农村营销服务网点建设,加强营销人员培训和管理,不断探索适合农业保险发展的组织形式创新,也成为推动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比如可以充分运用银行、信用社、邮局、农机站、计生办等代办机构网点,不断丰富农村保险营销渠道。
“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和谐”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要实现的目标,农村商业保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起到重要的作用。认真研究农村保险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转变观念,积极创新,敢于实践,不断提高,不断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国农村保险发展的产业政策、财政、金融措施、组织体系、调控手段,才能探索出一条适应我国农村经济和农业发展的农村保险新体系。
关键词:养老产业;河南省;产业化发展;人口老龄化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5-0-01
一、河南省老龄化现状
根据全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河南省65岁及以上人口为7858799人,占河南省总人口的8.36%,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上升了1.4个百分点。很明显,我省早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我省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大、低龄老人多、高龄老人增长速度快,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较大。2005年的老年人口比重,市为7.70%,镇为8.09%,乡村为8.41%,乡村的人口老龄化程度明显高于城镇。不同区域内老龄化状况也有所差异,以各辖市老年人口比例为例,漯河、信阳和驻马店超过9%,而鹤壁、济源和濮阳分别为6.5%、7.3%和7.4%,这个差距是很显著的。河南省老年人口绝对量大,位居全国各省区前列,但河南的文化教育水平相对来说是比较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保障程度都比较低,无法跟上人口老龄化的步伐。日益增多的老年人口的社会抚养和社会照料问题将更加突出,向社会养老保障、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服务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养老的产业化发展成为我省改善老龄化问题的必由之路。
二、河南省养老产业发展现状
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问题,河南省及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政策法规。2010年,省民政厅联合十个厅局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工作。2011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投资的意见》,鼓励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领域。与此同时,河南省各地市也纷纷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但从实践上来说,河南省的养老产业化发展还处在初步探索阶段。虽然各级政府在政策上进行了扶持照顾,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行业,但在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的养老服务理念中,政府把机构养老放在了次要的位置,把它作为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一个补充。再加上对于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相关监管措施还没有落到实处,这样一来,使社会养老机构处于尴尬的境地。此外,由于社会养老机构具有市场微利性,再加上当前人们并没有完全接受机构养老,因此阻碍了养老产业化发展的步伐。
三、养老产业发展的对策
1.正确认识人口老龄化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无法避免的人口发展过程。人口老龄化将给我们的经济社会带来许多严重的问题。河南省是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因此政府需要正确认识人口老龄化,了解其规律及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并在人口老龄化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因势利导,从经济发展、社会政策和分配制度等各个方面做出相应的调整,把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2.加大对养老理念的宣传
中国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以居家养老为主,较为排斥机构养老,同时老年人的消费观念也比较保守,所以应当从多个层面不同角度加强对养老产业的宣传,挖掘出养老产业的闪光点加以宣传,引导老年人的养老观念。养老产业的发展需要从人们的观念上的突破开始,要加强老年人及其家人对养老机构、养老产业的认识,以引导老年人的需求。
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第一,要加大对社会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河南省各级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并切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人力和物力等资源有序进入养老服务行业,充分吸纳社会资本。要充分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参股等各种方式兴办养老机构。第二,要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美德,激发全社会的慈善意识,调动大家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调动更多的人志愿地参与到养老服务中,同时要拓展慈善捐赠渠道,募集更多的资金投入养老产业建设。
4.政府要发挥协调引导作用
政府既要主动协调社会力量在不同方面不同程度上的参与,实时掌握各级各类组织对养老产业的关注与实际支持,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以适应市场的实际需要,还要对有条件的组织进行先进示范教育,积极引导涉足养老产业、行业与产品的组织及个人,充分激发其积极性,积极使其健康规范有序地参与其中。
5.创新养老产业经营方式
养老机构运营的高成本导致其收费较高,较高的收费把中低收入人群拒之门外,在加上养老机构具有市场微利性的特点,因此让养老产业也无法得到充分的发展,无论从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上来说都是一种损失。养老机构应该在经营上有所创新,把筹集到的资金进行资本化运作,产生的收益用来弥补养老事业的投入,还可以利用闲置的资产,如经营不善的医院、厂房、疗养院、宾馆等,从而减少成本。
四、结语
养老是一个特殊的产业,既有福利性,又有营利性,它涉及到老龄人口衣、食、住、行等的各个方面,是一个庞大的产业链。目前河南省的养老产业发展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吸引和协调社会力量有序的参与是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
参考文献:
[1]刘笠萍.河南省人口老龄化的现状、特征及对策[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7(3):73-75.
一、市区养老机构是指在本市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郊区、马山区、新区范围内为老年人提供住养、生活护理等综合的社区服务机构。
养老机构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坚持社会效益,执行国家制订的业务工作标准,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
二、市、区民政部门是养老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机构进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各级计划、财政、工商、税务、物价、建设、规划、公安、卫生、公用事业等部门和老龄组织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给予关心、扶持和照顾,共同做好养老机构的发展和管理工作。
三、申办养老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举办养老机构的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个人应具备合法身份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责任能力。
(二)有明确的服务宗旨、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三)有正当的经费来源。
(四)有合法的固定场所,并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安全防火和卫生防疫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场所,必须按基建程序,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经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对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养老机构的餐饮、居室、活动场所必须申领卫生许可证,其硬件设施和管理必须分别符合《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五)有一定专业水平的管理、服务和持有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并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其中设有卫生医疗机构的,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六)符合本市养老机构的设置规划。
四、单位或个人举办养老机构必须向所在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单位举办养老机构须事先报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区民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意见后,报市民政部门审批,对批准举办的,发给《社区服务单位证书》。举办单位或个人凭《社区服务单位证书》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依法纳税,并可按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享受政策优惠。
五、养老机构要进行科学管理,根据行业标准为老人提供生活、护理、康复等优质服务。要尊重老人的权利。老人进院自愿,离院自由。
六、养老机构要合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视设施、服务内容等,由市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收费统一使用地税部门规定的票据。
七、养老机构要加强财务管理,及时向主管部门送交财务、统计报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八、养老机构迁移,应及时向原所在区民政部门和新址所在区民政部门报告,申请办理迁移手续,更换有关证件。
九、养老机构解散、撤销视为终止执业。养老机构终止执业应提前3个月向所在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集体举办的养老机构终止执业须事先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并报送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及有关材料,经市民政部门核准后予以注销,收缴《社区服务单位证书》,并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十、养老机构由市、区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犯法律法规的,由有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关键词:侨乡;特色;养老;文化;服务
中图分类号:C931.7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11.74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11-161-02
一、浙田侨乡养老服务现状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现在的人口数已经达到了将近14亿,其中老年人口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当前,中国老龄化日趋严重,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并日益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著名“侨乡”――青田,海外华侨高达25万人,且仍逐年增加。在县内青壮年大多选择出国经商、务工;而那些早年就已出国的华侨,多已年老,并选择落叶归根,回归故里养老。这最终导致了青田县空巢老人数量的激增。青田县是著名的“华侨之乡”,侨居海外已有300多年历史。目前青田县的海外华侨高达25万人,约占其常住人口的一半,遍及世界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内侨眷有26万人之多,且仍逐年增加。青田县青壮年大多选择出国经商、打工;而那些早年就已出国的华侨,多已年老,他们一般选择把事业传给下一代后,回归故里养老。这最终导致了青田县空巢老人数量的激增,截止到2010年初,青田县有60岁以上老人近6万人,其中侨属老人占了近2/3。在2011年的青田县的六普人口调查中,青田县老年人口约占20%,这些相关数据表明,青田县的老龄化程度相对严重,已高于目前国内的平均水平。(见图1)
在2012年青天县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上,徐光文指出,县党代会、人代会已经为全县今后的发展勾画了宏伟蓝图,要对照党代会和人代会确定的全年目标、工作和任务,独立思考,细化实施,按月推进,确保县委县政府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性。要全力抓好工作落实,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带头贯彻落实好党代会和人代会的会议精神,努力把“优化发展环境年”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这些年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优化发展环境年”的工作要求,在社会发展总体情况上有比较好的成效: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化、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保障显著提高、生态县建设卓有成效、社会秩序更趋和谐稳定等等。在养老基础设施方面县政府提出的“民生和谐年”战略,积极采取“四到位”措施,也积极推动社会化养老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尽可能多的养老服务体系;启动居家养老服务。但是,政府的工作政策与华侨人口增加比例相比显得不尽如人意。
二、浙田侨乡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根据我们社会实践小组的走访与调查,发现了一些侨乡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与矛盾:
1.青田的“空巢老人”数量巨大,相对而言,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则略显滞后,难以满足需求。
2.归国养老的华侨长期旅居国外,适应了国外相对完善的养老等系列服务体系。回国后,他们迫切希望政府能为他们提供相对健全的养老服务体系,然而其养老机构严重匮乏难以满足需求。
3.“空巢老人”多年迈体弱,需要政府、街道、社区为他们提供全面的照顾与服务,换言之,“居家养老”的新兴社会养老模式更切合他们的需求。
4.多数“空巢老人”长期缺少子女的关怀、家庭的温暖,他们对精神文化层面的诉求更为强烈。因此在各国文化交织的青田打造“青田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势在必行。
三、关于青田县养老服务体系的调查情况
我们利用丽水市“秀山丽水,养生福地”概念提出的大背景下带来的新契机,结合青田县的侨乡特色和老华侨返乡情况,试图提出解决“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一些对策和建议,为青田县政府打造具有青田特色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智力支持。我们原本计划围绕“探寻青田特色养老服务模式”展开,我们通过走访青田民政部门、侨联、洪口村侨颐幸福院等单位深入了解相关信息,并以量表的形式随机抽样访问调查一部分“空巢老人”,进而对其幸福感以及生活现状进行较为全面的调研。考量目前国内外正在推广或试行的养老政策与模式,调查青田养老事业现状以及国外诸如“智能养老”等较为先进的养老模式。得到一系列的关于青田县政府对于“空巢老人”养老的政策扶持与数据统计。
实际而言,在实践前期我们首先通过相关资料文献收集阅读对国内外的养老模式有一定的了解,并针对丽水市青田县空巢老人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其次到青田进行实地考察、交流采访。我们走访了青田县民政部门、侨联、洪口村侨颐幸福院等地,再通过书面和电子文件的形式进行问卷调查,大范围地调查了解青田老人的生活幸福感的认知和对青田相关养老服务的要求,与此同时,我们对问卷结果做进一步分析整理,最后通过资料整合与分析撰写调查报告,结合青田县的侨乡特色,提出一些对于解决“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行之有效的对策和建议,将为青田县政府打造具有青田特色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智力支持。
同时我们结合青田特色文化(如:青田石雕文化,历史人文文化,民间艺术文化等)(见表1),尝试将“文化养身”与青田特色化养老模式相结合,想为青田县政府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这个具体的实践,不仅仅是增强了我们对于青田侨乡养老模式的进一步认识,也对于我们团队社会认知度和社会实践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另一方面,通过问卷形式对青田县空巢老人进行生活幸福感调研,结合部分目前国内外正在推广或试行的养老政策与模式,为青田县政府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从而为加快青田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步伐做出一份贡献。
四、浙田侨乡养老服务对策建议
通过本次科研实践,为青田提供一些较为系统化的有助于推动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提高“空巢老人”幸福感的建议,为“空巢老人”构筑幸福家园。从社会效益角度考量出发,根据调查情况和结果分析,我们觉得青田县政府应采取适当措施和配套方案,打造青田县养老服务体系。具体建议如下:
1.可帮助青田县吸引到大量资金投资于老年房地产、养老休闲中心等相关产业。将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产生一定的辐射效益。这不但能加快经济的增长速度,推动了养老服务产业的进步,也能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可支配收入,更有利于青田县的和谐稳固发展。
2.青田县的养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目标市场定位于中高端市场,借助“养生福地”的东风,在未来丽水市交通条件极大改善后,完善的养生(养老)服务体系必将吸引到长三角、海西等地区的中老年人来此享受生态休闲养生(养老)服务。因此,项目能为青田县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3.在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智能化老年房地产等相关产业的同时,为社会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通过对青田石雕文化、名人文化、民间艺术文化等的挖掘,并结合其多国文化交织这一特点,独树一帜,树立其城市文化形象,打造特色文化养生(养老)品牌。
科研小队希望科研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县政府在处理“空巢老人”养老问题上的压力。利用丽水市“秀山丽水,养生福地”概念提出的大背景下带来的新契机,结合青田县的侨乡特色,提出解决“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行之有效的对策和建议,为青田县政府打造具有青田特色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智力支持。
本课题的研究可为青田县的空巢老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部分建议,而且一旦系统化的养老服务基地规划成型,可帮助青田县吸引到大量资金投资于老年房地产、养老休闲中心等相关产业。不但加快了经济的增长速度,推动了养老服务产业的进步,也增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更有利于青田县的和谐稳固发展。这不但符合我党提出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指导思想,也符合科学发展观。同时在丽水“秀山丽水,养生福地”品牌的大背景下,独特的养生(养老)模式迎合了当前日益增长的中高端养老服务需求,亦可以吸引海西等地区的中老年人来到青田养生(养老),为青田发展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经济提供助力,市场前景较为可观。
参考文献:
[1] 吕津.中国城市老年人口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的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0.
[2] 吴敏.基于需求与供给视角的机构养老服务发展现状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