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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的概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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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的概念

第1篇:农村金融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1农村金融体系 供需对接模式 风险分担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0.2;F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9)07-0071-07

一、30年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变迁与需求相关性分析

(一)30年农村金融需求:有效性渐次增长

农村金融市场需求是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统一集体经营方式,因而也没有个体经济的金融需求;需求主体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金融实行信贷配给制度。改革之初,以个体家庭为生产和生活基本单位的小农经济,生产规模小,自给自足与商品交换并存,这就决定了其金融需求特点:自我保障式的储蓄倾向较强,向亲友借款的比重仍然较大。随农村经济发展,需求呈现出新的特点:其一,需求主体多元化,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农户、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各种经济合作组织等,成为农村信贷的主要参与者;其二,需求层次多样化,消费信贷、生产信贷、短期信贷、长期信贷、商业信贷、政策性信贷、小额信贷、批发式信贷等需求均呈增长态势。就农户来讲,目前生存型农户和经营型农户并存,生存型农户信贷资金需求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性需求和生活性需求;随收入能力和资产状况的增强,经营型农户逐渐倾向于选择商业性信贷;而相对发展较好的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型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成为市场发展型主体,在满足金融机构担保要求下通过债券和商业信贷融资。并且随着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需求有效性正逐步增强。

(二)30年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反思:对农村需求关注程度逐渐增加

金融制度必须与满足微观主体的金融需求相适应。然而,长期计划体制下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战略要求垄断金融资源,忽视农村经济实际需求;改革开放以来路径依赖导致这一趋势延续,并形成二元农村金融结构。国有商业银行垄断70%以上信贷资源向城市及大企业集中,非国有经济使用信贷资源比率不到30%,农村贷款连年下降,资金大量流出。政府主导、强制变迁的农村金融体制难以形成有效供给。农业银行四起三落后,历经专业银行企业化、分设农业发展银行、与农信社脱钩,向商业银行转轨。农村信用社历经合作化、隶属人民银行、农业银行直至分设,“实际上已成为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陈希玉,1977)。1996年“三驾马车”农村金融体系的设计,初衷在于实现对农村经济的多方位支持,但农信社“三性”恢复不到位,农行大量撤并农村网点,农发行粮棉油收购银行定位,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强制退出,导致农村金融服务空白。

2003年以来正规金融机构虽以自我完善为目标深化改革,但最大亮点是逐渐以农村金融服务需求为导向。农村信用社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的要求深化改革,资产质量得以改善,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基于产权的法人治理架构初步建立,支农力度也相应加大。截至2007年末,农业贷款1.5万亿元,占其各项贷款的比例为46%,比改革之初提高了6个百分点。农业银行坚持“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原则,开展了向“三农”业务倾斜的内部资源配置机制与信贷政策制度改革。截至2008年6月,涉农贷款余额达1.36万亿元。农业发展银行形成“一体两翼”格局,加大了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基础设施等中长期贷款,以市场化为主的多元筹资格局初步形成,经营状况与资产质量明显改善。2007年末贷款余额达10224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的16.7%,不良贷款余额下降12.5%,经营利润达148.8亿元。邮政储蓄银行结束了只存不贷的历史,定位于为城市社区和农村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存单质押贷款、小额贷款等业务开展顺利。农业保险与信用担保在政策性支持下也取得了一定绩效,尽管与需求尚有差距。

没有引导和扶持农村民有金融发展是我们多年没有破解农村金融困局的根本原因。当前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突破是在放松准入限制下的多元微小型金融创新及对民间金融机构的认可。“地下金融”的合法化,小额贷款公司、乡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新型农村金融试点,为农村信贷需求提供了多样化选择,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机构初步形成。

二、当前农村金融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探讨

尽管随着农村金融有效需求的增长,供给也由忽视需求向注重需求转变,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供给格局初步形成。但受制于原有体制的路径依赖及利益集团的博弈,目前农村金融仍有待于深化改革。

(一)存在问题:农村金融需求尚未得到满足

1 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覆盖水平较低。首先,农村金融机构覆盖率低。截至2007年末。全国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数为12.4万个,比2004年减少9811个。2004-2006年,除四大商行以外的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数年均下降3.7%,全国2868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机构,约占乡镇总数的7%。另据对广东乳源县的调研,只有农行和建行在县城保留营业网点,但基本不涉足农业贷款;而农信社也只在7个镇设立网点,另有2个镇无任何金融机构。其次,未能根据农村经济需求开发金融产品,将城市金融模式向农村地区的简单移植,坐等顾客式的传统存贷业务,必然难以与需求对接;缺少符合农村基本需要的“小法人”,国有商行因无法破解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高风险和高成本,难以适应小农经济。

2 农村金融多元化竞争态势尚未形成,功能效率有待提高。民间金融刚刚起步,处于发育成长期,尚不足与农村正规金融竞争。正规金融处于改革进行中,体制机制尚待完善。一是法人治理结构须规范。农信社新一轮改革实质强化了内部人控制,股权改革导致内部股独大,部分小股东被“劝退”。部分农户股金变成定期存款;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了地方政府对农信社的控制,省联社及派出机构与县联社的权责关系演变为行政性上下级关系,限制了县联社的法人自,股东大会、监事会等形同虚设,使其呈现官营企业特征;并试图取消县一级法人,推动以省(市)法人制。农业银行股改刚起步,农村业务部制试行,绩效尚待观察。农业发展银行的定位和有效经营模式、政策性支农机制仍在探索之中。二是不良贷款占比例仍偏高。2007年末,全部县域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平均占比13,4%,远高于四大商业银行8.4%的不良贷款率平均水平。风险控制机制与能力都有待于完善和强化。

3 政策性措施预期不确定。引导金融机构支农的激励机制不健全,政策性导向不明显,农村金融生

态环境改善不够,使农村投资收益差没有补偿渠道,影响投资者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农村金融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性信用担保等,是农村金融市场深化的重要工具,但发展严重滞后。2007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仅51.8亿元,承保农作物2.31亿亩,大小牲畜5771.39万头(只),家禽3.25亿羽(只),仅能提供1126亿元风险保障。制约信用担保的是农村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资本化,同时政策性抵押担保引导机制缺失。

(二)问题的根源在于供求双向有效性不足

1 农村信贷需求的有效性不足。当前农村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并存,且以传统农业为主;生存型农户和经营型农户并存,且以生存型农户为主。这决定了农户和农村企业为主体的“零星”、低收益需求;且受严重信息不对称、抵押物普遍缺乏、特质型成本与风险并存、非生产性借贷为主“等因素制约。以农户为例,农户生活性需求,主要用于日常消费支出、孩子教育、修缮房屋和婚丧嫁娶,无抵押,缺乏还款来源,风险大,不具有商业性金融盈利的实现基础;即使生产性需求,也具有季节性、风险高、小额分散性和还款来源不稳定特点。因此,不是所有需求都是农村金融机构所能满足的,部分是无效需求,如规模不经济、用途不规范、风险信息难以把握的需求等。同时,农户经济生产生活户内合一的特征,使金融企业难以掌握农户借贷资金的确切用途。

2 农村金融供给尚未以需求为导向。首先,农村投资回报率低和服务群体的弱质性是根本制约。要增加对农业与农村投资,必须满足投资收益率高于、至少不低于全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但由于农业是一个受自然与市场双重风险约束的弱质行业;农村借贷主体是弱势群体,农村区域是落后地区,信贷成本高而收益低,制约信贷供给。其次,二元金融结构导致体制性制约。改革开放以来,路径依赖的惯性依然使二元金融政策延续。据抽样调查,2000年底全国省级和副省级城市贷款余额占总余额的近40%,是当年新增贷款的46%。第三,政府主导、强制变迁的农村金融供给脱离农村实际需求。农村金融改革始终以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为主线,以农村金融机构的自我完善为目标。因而,其实际绩效自然偏离制度设计初衷,难以形成有效供给。第四,信息不对称制约农村信贷市场功能发挥。农村信贷市场具有强的信息不可获得性与弱的信息不可确认性特点,事前银行缺乏有关经营者能力和企业与项目质量的信息,容易导致逆向选择;事后难以对投资项目选择和企业经营实施有效监督,可能导致道德风险。这也正是导致农村信贷市场的信贷配给、信贷交易萎缩、尤其是商业银行退出的重要原因。第五,金融生态环境制约。既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也缺乏信贷担保、农业保险等金融配套深化工具。而农村基础设施缺失也进一步降低了投资收益率。

三、从广东的现状看现代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路径

(一)广东现代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的总体思路及原因

本着有利于缩小城乡贫富差距,统筹城乡资金配置,当前广东现代农村金融体制建设应从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切入,既提高供给的有效性,也创造有效需求。构建需求导向、多元适度竞争、小型化的区域农村金融体系,重点是正规金融的改革深化与民有中小金融机构的加快发展;并创新供需对接的信贷模式。构建以农业保险和信用担保为主体的风险分担机制。

其原因有五个方面。其一,重构以需求导向的农村金融体系确保可获得性。金融业作为现代服务业,衡量标准是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但长期以来农村金融供给忽视需求,路径依赖下的农村信贷资源城市化,农村金融改革成为部门利益调整,没有根据需求设计金融服务产品,导致供求结构性失衡。其二,满足需求的金融服务必然是适度微型化和小型化的,这与需求的小规模相对应,同时新型农村内生金融必然是小规模的,这既是需求诱致的有效制度供给,也是农村民间经济实力所决定的。其三,基于市场机制的金融体系才具备可持续性。资金价格――利率的适度性应与借款人收益和效用的满足程度相比,而不是与现行利率相比,高利率不等于高利贷。合理利率必须反映资金使用环境的差异、风险程度、使用者信用、资金用途和稀缺程度。其四,多元适度竞争才具有效率和偿还性。多样化需求决定了农村金融服务供给应是多元化的,竞争是组织多元化后的必然趋势,也是增进效率的要求,鉴于农村信贷低盈利特征,竞争应是适度的。其五,区域性是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前提,在县域内构建竞争性框架,遏制农村资金流失。社区性合作金融组织与小型商业银行应成为农村金融主体。

(二)广东省现代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的路径选择

1 拓展农村金融的服务功能与提交服务深度和广度。

(1)以农村信用社为基础构建农村社区银行。最近以农村信用社自我完善为目标的改革,在国家票据置换及相应政策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绩效,资产质量明显改善,竞争力增强,支农投放不断增加。截至2007年末,按贷款四级分类口径统计,农信社系统不良贷款占9.3%,比改革初下降28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为11.2%,提高20个百分点;农业贷款1.5万亿元,占3.2万亿元贷款总额的46%;基于产权的法人治理架构初步建立,全国已组建农村商业银行17家,农村合作银行113家,县级统一法人信用社1825家。0法人治理体系初步形成。深化改革的重点:一是在稳定县级社法人地位基础上深化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进一步明晰产权,完善股权设置,提升“三会”制度约束力,扭转内部人控制强化趋势,纠正省级联社对县联社干预所造成的“官营企业”现象;二是严格风险监控考核,建立健全风险校正和市场退出机制,及时采取风险预警、停业整顿、依法接管、重组等相应措施,强化股东风险承担责任意识,改变国家为最后担保人预期,促使企业理性经营。

(2)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2005年以来农发行经改革初步形成了“一体两翼”业务格局:以粮棉油收购贷款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农村中长期贷款为两翼,以中间业务为补充。2007年累计发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和农业科技贷款1051亿元,小企业贷款83亿元: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综合开发、农村流通体系等贷款520.6亿元;2007年末贷款余额达10224亿元,涉农贷款余额占16.7%;经营利润达148.8亿元;资金自给率达64.8%,负债结构得以优化,资产质量明显改善。但与其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功能和期待尚有差距。应进一步明确其功能定位,拓展业务领域。一是拓展支农业务范围,统一管理农村政策性业务。政策性应体现在服务范围和对象,新农村建设需要而商业性金融主体不愿经营或规模不经济的业务都应是农发行的业务范围。并适应不同时期、不平衡区域对信贷资金的差异化需求,动态调整重点支持领域。二是承担担保和资金批发业务,可与有关各方协商建立支农贷款保险或担保基金等方式,为涉农信贷及高科技农业项目投资提供担保;并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批发支持。三是深化农发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如建立一级管理、三级(省地县)经营的内部管理

体制;以吸收政策性资金和发行金融债券为主、其他筹资方式为辅的筹资机制:以财政补贴为主的利益补偿机制。四是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构建规范的内外部监督与可行的风险分散机制。

(3)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2003年邮政储蓄资金自主运用,2007年初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市场定位于“服务于城乡的商业银行”,基于其网络与资金优势,扩大涉农业务是理性选择。近期应优先拓展小额贷款和中间业务;拓展批发业务及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协议存款业务,探索符合自己特点的金融产品。一是继续推广小额质押贷款,其风险低,适合初创阶段的邮储银行。广东邮政储蓄自2006年9月在广州、珠海、茂名、梅州等地试点该业务,截至2007年3月6日,共发放385笔2022.87万元。二是重点拓展小额信贷业务,小额信贷运营成本较高但风险低,除农户联保贷款和农户信用贷款外,也为从事农村运输、种植、养殖、加工专业户和流通小企业贷款。三是拓展中间及其他信贷业务。如代收代付、个人理财,各类保险理财产品、证券货币基金等。

(4)强化农业银行为农服务功能。鉴于农行拥有联结城乡的网点和广覆盖的电子化网络优势,必须根据县域经济特点进行信贷结构和经营方式调整,构建向“三农”业务倾斜的内部资源配置机制,以需求为导向创新金融产品,尤其要根据农户贷款时间急、金额小、用信频、期限短特点开发小额信贷产品。2007年下半年以来,农行已在拓展“三农”业务,从吉林、福建等8省(市、区)选择17个地区、123个县支行试点,随后选择甘肃等6省(区)11个二级分行改革面向“三农”体制机制,并进行了农村小额信贷客户经理“三包一挂”、“五老”诚信评议小组、可转账电话、金穗惠农卡等产品创新,在内蒙古和湖北等地试水村镇银行。截至2008年6月底,涉农贷款余额1.36万亿元,比年初增加881亿元,占全行贷款增量的40%,贷款不良率为0.27%,盈利预期良好。

2 关键在于发展农村民有中小金融机构。

(1)适应农村需求小型特点,发展区域性民有小型金融机构。允许民有资本在一定条件下兴建,也可整合现有县域金融机构产生。鉴于广东省民间资本存量较大,社区民有金融组织可吸收城区资金回流农村。近期推进如小额信贷公司、村镇银行等发展,对具有一定规模且规范化发展的民有金融,尝试规范为民营银行;并根据需求适时探索直接农村民间金融形式:基金、债券与区域性资本融资市场。农村金融产权主体的多元化,改善了内部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了资金跨区域整合,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但应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同时破解发展瓶颈因素:如现行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村镇锒行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等限定。信誉与客户认同度低、网点少、开办成本高、缺少通存通兑的汇路、信贷风险控制难度大、人才素质不高等,都需要在支持政策下通过发展加以解决。

(2)适应农村组织化与合作化需要,重构合作金融。民间金融和合作金融发展是构建农村金融体系的基石,也是农村政策性与商业性金融功能发挥的基础和支撑,但一直以来我国对农村民间资本一直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更缺少合作金融(农信社只是名义上的)。破解农村金融困局重要一环就是培育发展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目前已具备相应条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就是一种较好模式,按合作制原则成立,资金来源于社员股金与部分存款;采用股份合作制,可将股金设置为社员资格股和投资股、非社员投资股与社会公共股;以村、乡、县三级组合发展。通过农民资金互助,实现农民自我资金余缺调节机制和微小资金的自联合。

(3)民间借贷合法化。农村民间借贷满足了部分农户和农业企业小额生活、生产性借贷需求,起到了重要补充作用。据央行调查,2006年末至2008年3月,样本企业民间借贷户均余额增长36%,样本自然人民间借贷户均余额增长45%。合法化是其作用充分发挥的前提条件,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发展。

3 需求导向的农村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与多元产品开发。

农村金融供需矛盾在一定意义上是结构性的,长期以来只是将现代金融制度移植到农村地区,没有根据农村经济需求开发适宜的农村金融产品。目前,虽然资金存取、汇兑和贷款、保险等服务仍是农户第一位需求,但需求也日益多样化。因此,应开发适宜的信贷产品。第一,信贷小额化,同时实施降低经营成本的方式创新,如小额信用贷款证、惠农卡等资金循环使用产品,基于现代科技的自助银行等。第二,信贷期限结构优化,改变农业信贷期限结构短期化、金融产品供求错位现象,增加长期贷款发放。只有支持农村长期建设投资的金融信贷资金,才能造就好的贷款项目,并进一步拉动投资需求,从而形成良性循环。第三,信用放款为主,并试点农村资产抵押、质押贷款。针对农户缺少抵押物的现实,、农村信贷资金发放的可行选择必然以信用放款为主;可采取信用担保、贷款保险及相应制度分散信贷风险。尝试土地使用权、房屋居住权、其他动产、不动产及山场、林权、农产品期值等资产权益抵押贷款。抵押未必意味着损失和变现,但资产的资本化却有效提高农村贷款可得性,提高农民脱贫致富的概率。第四,适度发展农村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需要启动并适度创新保险、信托、租赁、信用担保、资本运营、外汇等服务,也要大力培育农村资本市场,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筹集农业发展资金等。

(三)多元化供需对接的农村金融信贷模式

1 加快推进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化建设。小额信贷是符合我国农村需求的信贷模式,借鉴国际经验及我国多年实践认知,应加大推广力度。其一,NGO小额信贷,包括准政府小额信贷、民间小额信贷、国际资助小额信贷,限于资金的后续来源,可持续性堪忧,难成主导模式。其二,金融机构小额信贷,实质是借鉴国际小额信贷制度优势的产品创新,发展迅速。除扶贫贴息贷款执行3%优惠年利率外,其他小额信贷在司法规定上限和政策允许浮动区间自主确定利率。一是扶贫贴息贷款,是由农行发放的用于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支持贫困人口增加收入的贷款。期限以1年为主,最长不超过3年;利差由中央财政补贴(但超过贴息期和展期、逾期的不再享受贴息)。二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主要指农信社在核定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个体工商户及农村企业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的自然人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信用贷款证方式;期限原则不超过1年,可延长至3年。三是农户联保贷款,指向农户联保小组成员发放的信用担保贷款。采取“个人申请、多户联保、周转使用、责任连带、分期还款”办法;贷款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工商、消费、助学等;期限一般1年以内,最长不超联保协议期限。四是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不超资本净额的50%);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关联方持股,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10%。贷款对象鼓励面向农户、微型企业。五是小企业贷

款,指对微小型企业的固定资产和周转资金贷款,期限和偿还可采取分期定额、分期利随本清、附加必要宽限期等方式。另涉农商业金融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小额信贷部,专司小额信贷产品开发和贷款。

2 农民组织化基础上的贷款模式。实质是通过农民组织化促进规模化,实现与金融信贷规模效应的对接,近期3种模式可低成本推广。

(1)农业产业化贷款模式。农业产业化在“公司+农户”基本模式基础上,已衍生出“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专业市场+农户”等类型,基于不同组织链,形成差异化的贷款模式:一是龙头企业将农户通过契约进行组织,由龙头企业直接贷款,购置生产资料,分发给农户加工,收回成品,由企业承担信贷资金责任;二是龙头企业与农户是松散型关系,贷款发放给专业农户,由龙头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较典型的是将政府与保险公司纳入贷款链条,形成“五位一体”的贷款模式。

(2)基于农民合作化的互助担保贷款模式。一是专业合作社以社团法人为担保主体,以借款农户的未来收益预期为保证,为其成员贷款提供担保,实质是参加合作社成员的互保;二是农户经济状况相同或相似成员问的互保;三是微型农民组织互保模式:3-5户经营相同产品的农户,经领头农户组成利益关系松散的小型合作单位,其中任一农户发生借贷行为,其他农户联保,但由领头农户承担主要责任。

(3)基于新农村建设、产业转移和重新积聚的贷款模式。自2005年始,经广东省委省政府推动,已共建28个省府认定产业转移工业园,农村金融机构应择优信贷支持。另依据当地资源,发展主导产业带动型的新农村建设,如广东南海土地股份合作制试验的南海模式,可根据需求有选择地予以支持。

3 风险分担下的农村金融贷款模式。该贷款模式是以农业保险或信用担保第三方介入分担风险,在与贷款机构利益分享基础上的合作,需要政策性支持。第一,信用担保下的金融贷款模式,由信用担保机构与债权人约定以保证方式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当其不能按合约履行债务时,由信用担保机构进行代偿。第二,农业保险机构参与的贷款模式,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凭金融机构出具的函件到保险机构办理贷款保险,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并在验证基础上为借款人出具信用保险证明,金融机构凭保险证明放款;若借款人到期违约,保险公司代偿并获得代位债权。第三,订单农业质押贷款,以订单购销合同收款权为质押担保贷款。贷款对象为年纯收入在2万元以上的种养殖户,期限与订单合同匹配;额度原则不超过合同金额的70%;利率执行央行规定标准且对信用农户优惠。第四,保障制度下释放农民担保品的抵押贷款模式,随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房屋等资产可资本化,用于贷款担保抵押而融资,但需破解与现行法规相抵触问题。

(四)构建农村信贷市场的风险分担机制

其一。构建多元化的信用担保体系。以政策性担保为主体,互担保为辅助,商业性担保积极参与。政策性信用担保分支机构只设在市、县,主要定位于信用担保、信用征集管理等服务;以政府出资为主,并吸收协作银行及其他捐资与利润留存,可与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组建专业信用担保基金;经营原则市场化、择优扶强、保本微利和可持续;并鼓励发展由中小企业出资、只为会员提供服务的互助担保。各类信用担保均应得到政府补偿扶持,关键要构建信用担保的风险补偿渠道。其二,构建以政策性为主体、合作性为辅助的农业保险体系。政策性农业保险,宜采用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方式,由其自愿申请,政府提供补贴并享受财税优惠。合作农业保险,投保人与保险所有者统一,有保险合作社、相互保险公司等形式,以县为单位适宜,乡镇与村级具体展业、损失评估、理赔等可委托。可成立省级农业保险联社,为县级保险合作社提供再保险。建立农业保险的风险补偿与分担机制:通过再保险机制、巨灾风险专项基金及同业分层保险等分化风险。补偿以财政补贴为主,对不同地区选择不同标的,采取不同标准;保自然风险与物化成本;经营一般农业风险保险为主。

四、结论

广东城乡贫富差距逐渐拉大,其中二元金融体制是重要制约因素。尽管随着30年改革农村金融需求的有效性渐次增长,供给对农村需求的关注程度逐渐增加,但需求与供给双层有效性不足,供给尚未以需求为导向。因此,深化广东省现代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必须从供需有效性提高两方面人手,既提高供给的有效性,也创造有效需求。一是构建需求导向、多元适度竞争、小型区域性农村金融体系,重点是正规金融的改革深化与民有中小金融机构的加快发展;二是破解供需的结构性矛盾,创新多元化供需对接的信贷模式和金融产品,构建以农业保险和信用担保为主体的风险分担机制,优化金融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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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农村金融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农村金融 农村金融体系 改革

一、农村金融的概念

农村金融要想发展依赖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受农村金融发展的反作用限制,所以农村金融在整个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有主导性地位。我国对货币流通、信用活动与资金运动这三种密不可分行为,用农村金融活动来统称。它是农村经济发展下出现的一种产物,是一个金融部门,为农业和农村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农村经济形势的发展,直接影响农村金融活动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农村经济是我国社会经济的宏观体现,而农村金融则属于微观行为,他们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二、农村金融体系的概念

农村金融体系是一个国家金融体现的重要组成,是金融体系在农村的运行和发展,农村金融体系又和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紧密相连,他们之间相互作用和影响。理论上它包含内容多样的金融组织形式和服务品种,如银行信贷、保险、证、结算、信托投资理财等。

在我国农村经济基本是由县域的城镇工商业和乡村经济组成,城镇工商业主要是围绕农副产品加工、运销和农民的生产、生活展开,乡村经济基本是从事农林牧副渔第一产业生产。由此可见,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从地域上市指县以下为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或是金融活动农村金融体系泛指,在县及县以下由若干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或活动组成的为农村经济发展融通资金的金融组织体系。

三、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虽自七十年代末,我国就致力于农村金融体制进行革新,也略有成效,但在很多方面还显现出有待改进。

1. 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缺陷

(1)整个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目前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致使许多依政策性建成的信用社、商业银行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能发挥其应有效应,加上一些担保租赁、商业性保险机构、证券等金融机构在农村还未设立分支机构,加剧了金融机构组织体系不健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这点在我国中西部地区表现尤为突出。

(2)现有机构组织的功能缺陷。农村信用社不能全面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单一,对政策性金融重任难以担当;邮政储蓄资金另作它用,减少了对农业的支持;农村金融里商业性金融的主宰地位面临挑战。

(3)农村保险业支农功能不健全。拒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农业有5亿亩农作物受到灾害,占全部农作物播种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五,成灾面积占受灾面积的百分之四十。这些灾害带来的严重后果却只能靠传统的方式进行弥补,即农业风险保障由民政部门主管的灾害救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商业方式推广的农业保险,仅这两种救济渠道解决农村保险业需要面对的问题,显然是力所不能及。

(4)民间金融缺乏约束手段。农村民间的融资活动和金融组织,在政策压制和地方性自发抵制的情形下仍然屡禁不绝,且有越演越烈之势。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后,为禁止和取缔民间金融组织,各地方政府出台不少制度措施,这一现象在很多地方农村里虽有减弱趋势,但至今还是在不少地方存在。

2. 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缺陷

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发展制度有待完善;供给不足明显存在,有形成局部寡头垄断现象出现;资金优化配置受到影响,由未形成统一的资金供求市场价格机制造成;适应不了农村经济发展需求,金融产品供给短缺。

3.金融监管体系的缺陷

监管的方法单一;严密的分业监管;监管的涉及面狭窄。

四、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基本思路

综上所述,通过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现存问题的探讨,作为政府主宰产物的农村金融体系,并不符合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要求,使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建设及农村金融业本身的壮大,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束缚。所以建立一个全新的农村金融体系,以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为框架,让农村金融活动中占主体地位的金融部门发挥出应有职能,这一符合我国农村经济特性的金融新体系构建势在必行。

1. 构建农村金融体系的基本原则

(1)处理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关系。保持农村经济发展、增长和农村金融发展时相互关系的良好处理,是重构农村金融体系的核心。经济发展中产生了金融,经济制约金融,金融支持了经济的发展,而农村经济发展一样需要农村金融的支持。

(2)从实际出发,按市场需求构建农村金融体系。在我国经济发达区域,仍以农户分散占有土地的小农经济为主,零散农户在市场中缺乏竞争力,应予以自办金融权,逐步构建与小农经济的合作金融,降低资本从农业流出,为分散的农户和农业发展服务。经济落后区域,需要出台相关政策性金融条款协助,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环境,建设基础设施,丰富产业结构,合作金融为农户供应融资需要,使农业不再是当地经济的主要支柱。

2. 构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基本框架

(1)拓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领域,充分发挥其政策性金融职能。扩展农业银行业务,改善农业发展银行单一负责国家粮棉油收购贷款局面。现在我国农业发展银行不能很好发挥其功能,是由于业务面狭窄造成,远未实现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

(2)发挥商业性金融的支农作用,拓宽农业融资渠道。商业银行向农业投放贷款时,国家可在最低限额或比例上做出相关规定,或建议商业银行存款增长到一定比例时,多出部分用于农业政策性金融债券和农业建设。考虑到商业银行的盈利性和分流大量农村资金的现状,不妨借鉴国外的方法,例如在某一地方获得的存款,要有不低于多少比例的贷款使用在该地方的经济发展上,规定了各行分支机构的资金使用比例。

五、结论

论文通过对现在农村金融体系状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在探讨农村金融相关理论概念和实践操作基础上,结合前人有关研究资料,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提出以上浅见。

参考文献

[1]何广文.中国农村金融转型与金融机构多元化[J].中国农村观察,2007(2):13~21.

[2]高帆.中国农杖中的需求型金融抑制及其解除[J].中国农村经济,2008(12):69~73.

第3篇:农村金融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新型金融 农村 市场发育

一、农村新型金融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研究及相关理论分析

(一)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概念界定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分为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非正规金融机构包括私人钱庄、私人借贷、高利贷等。

(二)农村新型金融的概念界定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相对于传统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来说的,国务院《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农村金融市场面向所有社会资本开放,境内外资银行资本、产业资本、民间资本都可以到农村地区投资,在农村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银行业机构。

农村新型金融政府服务模式理论

面对发展中国家如何走向金融发展之路这一金融发展理论的难题,美国经济学家麦金农(R.L.Mckinnon)和爱德华·肖(E.S.Shaw)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1973)和《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1973),首先分析了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金融特征,然后提出了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金融理论和应采取的货币金融政策。并提出了与传统金融发展理论完全不同的“金融抑制理论”和“金融深化论”。“金融抑制理论”是以麦金农的“互补性假设”为前提,论证了金融制度和经济发展既可以相互促进,又可以相互制约的关系。一方面,健全的金融制度能将储蓄资金有效的动员起来,并引导到生产性投资上去,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蓬勃发展的经济也通过国民收入的提高和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需求的增长而刺激金融发展,从而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与“金融深化论”的出发点不同,金融深化是解除金融抑制的结果。在政府放弃对金融的过分干预和管制,取消对利率和汇率的人为压制,使利率和汇率真实地反映资金和外汇的实际供求状况的前提条件下,一方面健全的金融体系和活跃的金融市场能有效地动员社会闲散资金并使其向生产性投资转化,还能引导资金向高效的地区和部门;另一方面,经济的蓬勃发展,通过增加国民收入和提高各经济单位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又刺激了金融业的扩展,由此形成金融—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由于“金融抑制论”和“金融深化论”从不同角度得出了一致的结论,因此也合称为“金融深化理论”。金融深化理论,其本质是私有制和完全竞争市场前提下,建立起来的一般均衡在金融理论中的运用,是经济自由主义金融理论的代表。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中,金融抑制特别严重,除国家准予的正规金融机构以外,所有的民间金融都受到国家的抑制。而我国农村的正规金融机构非常之少,特别是随着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后,农行逐步撤离了农村中的网点,农村所剩的唯一正规金融机构就是农村信用社,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全部落在信用社的身上,而农村信用社不健全的体制使其难以担当重任。因此,农村金融的抑制严重阻碍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农村金融的市场发育和制度规范相应建议

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第三大显著特征是市场发育和制度规范的“双重缺失”。由于人口密度低、市场隔离、风险高等特点,加之季节性因素导致的收入波动和高交易成本,使得缺少传统抵押品的农村金融市场面临无法有效分散风险的困境。在这种情况下,以利润为导向的商业金融机构只能望而却步。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先天不足,在放宽农村金融限制的条件下,金融机构的信贷分配容易发生失控或寻租现象,问题的累积可能会使许多金融机构丧失清偿能力而面临破产威胁。毫无疑问,当市场缺乏和制度不规范时,政府应当积极培育市场,为市场成长提供合理的政策环境和必要的法规,加强产权和市场约束。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在监管法规滞后、监管基础薄弱以及监督约束机制缺失等现实因素的制约下,农村金融监管处于事实上的低效或无效状态。随着准入政策的放宽,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逐渐出现,而专门针对这些新型金融机构的监管法规,如“合作金融法”、“社区银行法”等监管条例尚未明确,这使得农村金融“加速发展”过程中的监管“真空”成为潜在隐忧。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导向下的农村金融发展将再一次引发“金融政治经济学难题”:在强势政府主导信贷资源分配的过程中,政治权利的分布可能会明显地决定信贷的发放过程和结果,并伴随产生大量“权力租”,这对本就弱化的农村金融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

从某种程度说,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监管正处于一种形式与实质的“悖论”之中:形式上的审批制度和行政管制,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控制金融风险,但却是以牺牲效率为代价的,而金融寻租和腐败行为在国家针对“三农”异常优惠的政策环境中有了广泛的滋生空间。毫无疑问,如果单纯以短期内放开和做大农村金融市场为目标,而监管制度又长期滞后的话,隐藏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风险可能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因此,实施农村金融扶植和鼓励政策必须是鼓励竞争与加强监管相结合:除了通过有效的法律制度规范金融机构的准入、运作和退出外,还应考虑将广泛存在的非正规金融正式纳入监管框架和监测范围,通过审慎监管减少在相对宽松的政策导向下可能滋生的各种机会主义行为,真正做到积极推动和稳健发展相结合。

参考文献:

[1]侯希红.农村金融保障体系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促进作用[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

[2]马宁.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研究[D].吉林大学,2010.

第4篇:农村金融的概念范文

就目前来看,学术界对农村金融的概念尚未形成官方统一的界定方式,对其内涵的看法依旧处在讨论与探索阶段。根据现有的研究结果,学术界对农村金融的内涵有以下三种看法:第一种看法是直接将其看作农村的金融。第二种看法考虑了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农村金融的成因,以及发展我国农村金融的重要性,对农村金融一词赋予了更多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第三种看法是在历史范畴下通过宏观经济视角对农村金融进行解释的,认为应该结合我国的城乡二元化格局对农村金融进行研究。

我国的农村金融在政府与市场的双重调控下,以基本市场经济规律为前提,承担着为农村经济和金融市场提供资金融通等金融服务的义务。目前比较有代表性的农村金融理论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农业信贷补贴论,另一个是农村金融系统论。农业信贷补贴论认为农村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资金不足,农村居民没有储蓄能力。由于农业投资周期长、收入不确定、收益性低等产业特征,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的商业银行不可能选择农业作为融资对象。农业信贷补贴论曾被广泛认可,但它的理论前提却是错误的。根据很多亚洲国家发展农村经济金融的经验,当存在激励机制和储蓄条件时,即使是贫困阶层的农民,也会产生储蓄需求。而且经验表明,由于贷款资金的用途可以进行替换,因此低息贷款很难按照理论设定那样促进特定农业活动的发展,政府也就很难通过低息贷款的收入再分配作用将利益偏向贫困农民。20世纪80年代以后,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农村金融系统论产生,并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农村金融系统论的理论前提完全不同于农业信贷补贴论:首先,农村金融系统论认为贫困阶层的农村居民是具有储蓄需求和能力的,政府没必要从农村外部注入资金;其次,低息贷款影响了人们的存款意愿,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最后,农业资金的机会成本较高,因此非金融机构有理由设定高利率。

二、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历程

(一)第一个阶段:1979年到1993年

第一个阶段开始于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之后。在这一阶段,国家着力于恢复和建立新的金融机构,使农村金融市场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强化了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1979年,中国农业银行正式成立,农村信用合作社恢复了合作金融组织的地位,并在中国农业银行的监督和管理下开展各项金融活动。与此同时,政府对民间信用放松管制,允许了民间金融组织的设立和民间自由借贷活动的开展。

(二)第二个阶段:1994年到1996年

第二个阶段开始于1994年。为了构建一个能够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及时、有效金融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正式成立,该银行旨在将政策性金融服务从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和中国农业银行中分离出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有两种用途:一种是确保粮、棉、油等基础农产品在各个流通环节顺利流通,开展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主的收购、储备和调销贷款;另一种以改善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贫困地区经济金融发展为主要目的,重点支持农业生产活动中的产前环节,开展以固定资产贷款为主的农业生产技术改造和农业开发贷款,与此同时,中国农业银行也按照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的具体要求,加快了商业化改革的步伐,与农村信用社进行分离改革,并对农村信用社承担金融监管的责任。

(三)第三个阶段:1997年至今

在认识到亚洲金融危机对金融市场带来的负面影响、并经历了1997年出现的通货紧缩之后,我国政府开始重视对农村金融风险的控制。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制订了发展地方经济及金融市场的基本策略,要求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各大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及县以下)的机构,支持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与此同时,国家开始对民间金融活动进行限制,打击各种非正规的金融活动,并于1999年开始撤消全国各地的农村合作基金会。

三、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发展,金融机制基本被激活,金融体制逐渐完善,形成了一种多层次的金融组织体系。到2013年为止,全国所有市县和大多数乡镇都己被金融机构网点所覆盖,金融服务可以到达所有乡镇。

首先,基本形成了多层次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以银行类金融机构为主导,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银行类金融机构主要有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等。中国农业银行于1979年恢复成立,其主要目标是服务“三农”,是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村镇银行是伴随农村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发展而出现的金融机构,在当前的农村金融活动中起着一定的作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农村信用社、国家农业投资公司等各类投资公司、农业保险公司以及各类民间资金互助组织。

其次,农村金融体制逐渐完善。农村金融体制的完善重点围绕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改革,使其脱离了对中国农业银行的隶属关系,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管理由县级信用联社承担,金融监管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性质得到逐渐恢复。为了充分发挥中国农业银行的职能,政府将其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职能进行分离,使其成为自主经营的商业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实施商业化管理模式,其组织机构得到进一步健全。

最后,农村金融建设促进了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的建设方便了农村金融活动的开展,降低了农民获得金融服务的成本。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的创新则缓解了农民贷款麻烦和贷款难的问题。由于农村金融体制的完善和各项金融活动的顺利开展,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从而促进了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

四、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存问题

经过不断的探索与发展,农村金融为服务“三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令人瞩目的贡献,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我国的农村金融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新形势不相适应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经济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导致现有的农村金融逐渐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要求。一方面,随着近年来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以及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耕地开始逐渐向大户集中,土地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工厂化的农业生产模式开始出现,农村金融面临新的经济发展要求。另一方面,在国家对农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的政策方针引导下,我国的农村产业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格局,从而产生资金集约化要求。此外,农村产业优化升级的要求和市场调节手段的运作催生了对农产品进行加工增值的各类加工企业,这些企业仍面临着资金融通的难题。

(二)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单一

农村改革的逐渐深化使农村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主要表现为农业生产方式逐渐科技化、农业生产形式和产业种类不断多样化,这些变化使我国的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多样性面临更高的发展要求。在国家的政策支持与引导下,各个金融机构积极探索、不断创新,试图丰富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种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这些成绩十分有限,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经济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很多农村金融机构仍然按照以前“单一化”的旧理念为农村居民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使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受到限制。

(三)农村金融借贷双方:农户贷款难,金融机构放款难

农村金融活动中还存在着农户贷款难、金融机构放款难的问题。一方面,当农户贷款时,小农户由于规模小、分散、贷款程序复杂等原因,难以得到金融机构及时有效的信贷支持,转而采用向亲友借钱等途径筹集资金,严重影响了农业产出;而大农户的经营规模、方式、性质等已经发生了变化,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由劳动密集型转变为资金、技术密集型,他们的资金需求同样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不仅使农业土地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影响了土地产出率,更使我国农业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遇到障碍。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在进行放贷活动时,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市场经济规律进行,借贷方必须具有产权明确的抵押物品,放贷方自负盈亏。由于绝大多数农村居民属于低收入群体,收入也不够稳定,使农村金融机构面临放贷难的问题。

五、发展我国农村金融的对策

(一)进一步建设正规金融机构,加强其主导作用

正规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势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建设正规金融机构,加强其主导作用。首先,要强化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国有性金融机构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市场服务职能。其次,要大力促进合作制金融组织的发展,改善其管理模式,规范其运营程序,使其充分发挥促进农村金融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作用。

(二)丰富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种类

随着农业生产形式和产业种类的多样化发展,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单一的缺陷日益突出,因此为了适应农村金融建设和经济发展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丰富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种类就显得十分重要。一方面,要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机制,通过激励制度调动市场参与主体的积极性,鼓励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并大力培养相关人才,积累高质量的专业性人力资本。另一方面,也要增强各大金融机构的创新意识,根据不同的客户设计不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多样化的农业发展需求,从而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

第5篇:农村金融的概念范文

论文摘要: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经济与金融的关系日益密切,农村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处于核心地位,其服务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本文首先介绍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理论渊源及其基本内涵,以优化辽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分析当前辽宁省农村金融生态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性地从改善农村金融政策环境、强化社会信用意识、健全法律制度三个方面提出了优化辽宁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一系列对策建议。

一、引言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资源配置中扮演着主导和枢纽的角色,发挥着重要作用。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经济与金融的关系日益密切。农村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处于核心地位.其服务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然而,由于受到农村金融市场发育不充分、社会信用意识淡薄、法律体系不健全等不利因素影响,严重制约了农村金融服务能力的充分发挥。当前.辽宁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面对振兴辽宁省老工业基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巨大需求,只有通过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加快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进一步强化社会信用意识,加快农村社会征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快农村金融法律体系建设,才能有力保证辽宁省农村金融的持续、健康、安全发展,才能有效促进辽宁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切实保障全面振兴辽宁省老工业基地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理论渊源及其基本内涵

金融生态是个仿生概念。在中国内地,周小川博士(2004)最早将生态学概念系统地引申到金融领域,并强调用生态学的方法来考察金融发展问题。后由徐诺金博士(2005)结合生态学的相关知识予以完善.从而提出较为完整的金融生态理论,它是指“金融与其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总和.是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相互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整个金融生态系统包含金融生态主体以及金融生态环境两个部分。而农村金融生态作为金融生态的一个子系统,是指在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各类金融组织的内部结构、相互关系及其与农村经济系统中其他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李丽滢,2008)。本文所指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则指的是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服务的各类金融机构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相关联的所有因素及其他机构之间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动态的、均衡的系统。

三、当前辽宁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农村金融市场发育不充分,资金供求矛盾日益突出随着辽宁省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户、农村经济组织和农业企业等主要资金需求主体对于资金的需求总量呈现出螺旋式攀升的势头,但与之相对应的,由于多年来政府对农村金融的过多干预,致使农村金融环境始终处于不良状态,金融主体发育处于畸形状态,结构主体单一,无法满足地方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资金需求。在当前的农村金融机构中,“工、农、中、建”4家国有商业银行已随着商业化改革大量撤并县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和网点,对农村的信用贷款越来越少,从表1可以看出.辽宁省的金融机构对农业及乡镇企业贷款增幅较小,甚至出现了负增长。作为辽宁省唯一的农

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虽然正在逐步地完善。但目前其业务面过于狭窄,在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等方面仍为空白,没有真正起到促进农业发展及农村经济的作用;农村信用社作为目前农村金融市场中主要的正规金融机构,由于存在着治理结构不完善、所有者缺位、产权归属不清晰等问题,其帮农、扶农作用也受到严重制约。辽宁省民间借贷由于在货币当局的严厉管制之下,无法得到合法地位,得不到深入的发展,其所具有的借贷手续简单、贷款期限灵活、交易成本低廉等优点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二)社会信用意识淡薄。征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

市场经济首先是信用经济.没有信用,也就没有市场,经济活动也就无法健康发展。诚信环境的缺失是导致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更为直接的原因.诚信缺失所导致的道德风险由于其不可预见性和对后续贷款行为的影响,将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造成极其不利的冲击。一方面。中小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企业信用观念淡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开始建立以其自身的资产承担风险的体制,并以其自身的信用参与市场竞争。但是,大部分乡镇企业都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尚未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缺乏自我约束意识,信用意识淡薄,借企业改制、兼并、重组之机逃债、废债,借财税体制改革之机悬空债权.钻法律的空子失信违约等现象屡禁不止:另一方面,政府信用缺失.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自主经营能力一些地方政府发展项目的主观意愿良好.但由于短期行为、盲目追求政绩、功利主义等思想作祟,致使农村金融机构贷款最终成为“政府信用”的“牺牲品”。另外,目前还没有建立起覆盖农村的信用征信体系和征信数据信息库。由于工商、税务、银行等不同部门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分散闭塞,没有形成统一的、全面覆盖农村个人信用数据的登记和征信体系,农村金融机构很难了解、掌握企业和个人的资信状况,从而加大了农村金融机构信贷风险防范的难度。

(三)相关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善。金融债权难以得到有效保障首先,由于中国现阶段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尤其是与金融相关的法律体系建设尚处于逐步发展和探索阶段,而中国现行的《破产法》中未赋予债权人主动申请将债务人破产清偿的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缺乏了对债务人的约束力,加之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不规范,以及“个人破产法”的缺失.均对尊重和维护金融债权造成不利影响。

其次,司法独立性和公正公平性还不尽如人意.金融司法案件频频发生,在司法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尚存在不公平和程序繁琐、执行费用高、执法到位率低等突出问题。金融案件执法中地方倾向性明显,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与地方利益交错组织,存在行政干预法律、以权代法的现象。司法机关不能客观公正地作出判决或是存在着一些模糊的认识。判决后难执行,执行周期过长,也致使金融债权不能及时得到有效维护。此外,司法监督体系还不完善,执法部门尚未能主动介入调查农村贷款欺诈行为、恶意逃债和赖债行为.不能充分有效运用法律手段遏制和制裁金融诈骗和逃债行为。金融案件的执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这都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平和公正,直接危及到了市场经济的法制基础.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负面影响甚为巨大。

四、优化辽宁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对策建议

(一)不断改善农村金融政策环境.加快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各级政府要抓紧制定鼓励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实施办法.建立独立考核机制。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农村微小型金融组织可通过多种方式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积极扩大农村消费信贷市场。依法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抓紧出台对涉农贷款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政策性金融对农业中长期信贷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的具体实施办法。放宽金融机构对涉农贷款的呆账核销条件。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试点范围、增加险种,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和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保险和商业保险业务。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

第6篇:农村金融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金融风险;农村金融;风险管理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而农村金融是农业经济和农村发展的“供血动脉”,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性因素,和谐的金融生态可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近年来,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农村金融组织的创新,农村金融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金融生态不断优化,农村的金融服务水平也有所提高。与此同时,农村金融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尤其是农村金融风险问题,不仅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也是影响社会和平稳定的主要因素。

金融生态是社会学的“金融”和自然科学的“生态”有机形成的一个概念,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各种金融要素(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工具、金融服务、金融法规等)为了更好的生存和长远的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以及金融要素之间密切关联、互相制约、相互作用,彼此通过货币资金的融通、利率和汇率的调整、风险的度量和化解、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风险与受益的转换等行为,形成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

农村金融生态和农村金融风险有些密不可分的关系,金融生态的恶化通常伴随着大量出现的农村金融风险,比如,农业金融总量的不足、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率的上升等。同时,金融风险的产生往往滞后于金融生态的恶化,农村金融风险的出现是农村金融生态恶化到一定程度后表现出来的。因此,对于农村金融风险的控制研究离不开对农村金融生态的跟踪与监测。

一、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

(一)正规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由于农业企业和农村经济规模较小,利润率较低,和以工商业为主的城市相比,以农业银行为首的正规金融机构往往将业务中心放在城市,从而导致农村金融的规模和服务质量无法满足农村金融发展的需要。从中国人民银行2008年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获悉十年来陆续撤并县域网点,到2007年末全国共有2868个乡镇没有金融机构覆盖,占到全国乡镇总数的7%之多。到2007年末,而且,剩下的大部分在农村的银行及信用社网点只办理存款储蓄类金融业务,放弃农村“不起眼”的小额信贷,将中心转向城市,造成农村资金严重外流。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等农村金融网点成了农村金融的“抽血机”。2007年各类金融机构在县级以下(包括县级)农村地区的各项存款余额为10.16万亿元,而该区域的贷款余额仅为5.72亿元,存款数额几乎是贷款的两倍。

(二)新型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指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农村地区设立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近年来,在中央政策的扶持下,我国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从中国人民银行的2010年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中获悉,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509家,开业的有395家,其中村镇银行349家,贷款公司9家,农村资金互助社37家,筹建114家,全国新设立“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2451家。目前,已开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总体运营健康平稳,存款余额751亿元,贷款余额601亿元,实现利润13.6亿元。在地域分布上,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占六成以上。在信贷投向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扎根县域经济,83.9%的资金投向了“三农”和中小企业,其中,小企业贷款余额303亿元,占比50%;农户贷款余额203亿元,占比34%。

(三)金融监管的缺乏和民间借贷引起的农村金融风险日趋严重

上述提到的新型金融机构目前尚处于规模扩张的初期,缺乏合理的监管制度和监管程序,存在较大的金融风险。以瑞安汇民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例目前还没有设立风险专员或者管理风险的机构。资金互助社采用的关系型信贷模式,通过信贷员、调研员和理事会成员对贷款社员的了解来杜绝信贷市场出现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但是对于一个金融机构来说,尤其是有涉及广大农民的存贷款业务更加需要做好风险的监管。

另外,由于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正规金融无法为温州农村服务,民间借贷就成为了温州农村资金供求均衡的主要方式。据笔者的调查,虽然温州在八九十年代出现过倒会的风波,但是现在也将近60%的农民存在民间借贷行为。农村民间借贷的单笔金额从几千元到几十万不等,但是超过50万元的极少。民间借贷具有便捷、自主性强等特点,当农民遇到购买农业设施、盖房、看病等重要事情时,首先想到的就是民间借贷。但是由于民间借贷无法纳入政府监管,政府对民间借贷的额度及利率情况难以把握,也使农村存在金融风险的隐患。另外,由于农民知识水平较差,风险意识弱,极可能受高利率的诱惑而将辛苦劳动换来的财富借给从事高风险产业的借款人,面临本利皆失的风险。

二、目前农村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风险具有一定的突发性和社会性的特征。由于监管机制的缺乏,使得目前农村金融风险的产生缺乏预警信号;另外,由于农村金融的形成很多是依附于血缘、地缘等关系,金融主体的群体很广,一旦发生金融风险,就会损害公众的利益,带来不利的社会影响。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金融风险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复杂

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不仅包括中国农业银行、农信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农村的小额贷款管理公司,加上普遍存在的民间借贷使得农村金融风险的涉及面很广。另外,影响农村金融风险的因素也十分复杂,包括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三个方面。第一,在自然风险上,由于农业经济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性很强,自然环境变坏引起的自然灾害会给农业生产的企业及个人带来一定的损害。我国每年有多数省份的农村因遭受洪涝、干旱、冰雹等自然灾害而导致大量农作物受损。严重的自然灾害使得农业企业和农民预期收益减少,收不抵支,无法偿还本息,从而给自然风险传递给了金融机构。第二,农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给农村金融造成了市场风险。由于农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在产品种植到收成期间,农产品价格的剧烈波动会造成农业收成极大的不确定性。经常使农民遭遇种植时供不应求,收成时供过于求的价格贬值困境。所以农产品价格遭遇的市场风险最终也会转嫁给金融机构。第三,相对于以工商业为主的城市信用,农村地区的信用观念比较薄弱,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尚不健全,部分农业企业和农民会因为缺乏诚信意识而造成逃避贷款债务的现象。

(二)以民间借贷为主的非正规金融带来的金融风险

所谓非正规金融指处于央行和金融监管当局监管之外的那些金融活动。也就是说正规金融指的是那些经央行批准的,受金融监管当局监管的金融机构或金融活动,而除此之外的金融机构或金融活动为非正规金融。目前非正规金融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在很多地区已经成为正规金融的重要补充。据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报告显示我市民间借贷市场目前处于阶段性活跃时期,估计市场规模约1100亿元,民间借贷利率也处于阶段性高位,年综合利率水平为24.4%,我市大约89%的家庭个人和59%的企业都参与了民间借贷。同时在很多农村地区,由于金融机构网点的缺乏、金融产品不灵活、手续繁琐等原因很多农村及涉农企业往往通过民间借贷筹措因固定资产投资、资金周转或者造房、子女婚嫁而引起的融资需求。此类金融形式个体规模小,范围广,监管部门很难掌握详细数据,是农村金融风险的主要隐患。

(三)风险监管体系的缺乏

现阶段我国的农村各类金融组织,产权主体十分复杂,有些机构尚未按公司章程成立董事会、监事会或者设立之后也是形同虚设,使得金融组织无法履行内部监管和控制的职能。第一,对农信社改革的探讨持续了近十年,农信社股权的改革方向和新型农信社监督管理体制一直是限制它发展的主要障碍。第二,对于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创新性金融机构,目前尚处于开张运营的营销扩张期,很少将着力点定在金融风险的监管上,所以基本还没有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以瑞安汇民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例,该社目前还没有设立风险专员或者管理风险的机构。资金互助社采用的关系型信贷模式,通过信贷员、调研员和理事会成员对贷款社员的了解来杜绝信贷市场出现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但是对于一个金融机构来说,尤其是有涉及广大农民的存贷款业务更加需要做好风险的监管。

三、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

(一)完善农村金融风险的分散和补偿机制

通过金融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的建立可以有效提高农业投入产出的稳定性,加大农业在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的可控性。第一,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加快农业保险的发展,最好是可以建立全国性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用于化解农业的自然风险,实现对涉农企业和农民的补偿以及对农业金融组织的保障。第二,通过政府主导,设立农产品价格风险对冲基金,用于对冲农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在农产品价格上涨时,该基金抛售储备的农产品,在价格下跌时收购农产品以稳定价格。第三,充分发挥农产品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引导和培育有能力的农业企业通过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对冲农产品的价格风险。

(二)加强金融风险的监管,设立风险预警机制

对于农信社、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组织应该尽快建立符合各自特点的金融风险监控体系,树立全国风险管理的理念,构建涉及到农村金融组织各部门、各岗位以及各个员工的科学合理的风险考核及激励机制,使得金融风险的监管规范化、制度化。另外,政府应该在农村设立农业经济的监测点,根据监测到的数据信息建立风险预警信息系统。风险预警系统涵盖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使得监管当局可以随时通过信息系统对农村金融的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对于潜在的风险可以提早做好有效地应对。

(三)培养信用意识和风险管理文化,打造和谐金融生态

政府应该通过培训或者各类宣传平台,加强对农民金融知识的普及和信用理念的引导,使得农民树立良好的信用理念。在倡导和谐社会的当下,提倡农民诚实守信,将和谐金融生态的建设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部分。另外,对于农村金融组织的工作人员要加强风险管理文化的宣传,培育每个员工具备风险管理的理念。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将风险管理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成分,将金融风险管理的理念转化为员工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力求每个员工成为风险监测、评估环节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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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沈悦,李炎炎.城乡统筹视角下农村金融创新研究[J].商业时代,2012(3).

[3]李玉琪.河南农村民间融资主体行为与金融风险控制分析[J].焦作大学学报,2011(1).

[4]何文广.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机制及其绩效阐释[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4).

第7篇:农村金融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信息化;农村金融;品牌建设;问题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飞速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以来,在信息化时代的背景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入了历史发展的快车道。国家在农村经济发展上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给予大力扶持,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为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做出突出贡献。农村经济规模总量的增长,对农村金融服务品牌的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成为当前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创新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快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对于塑造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形象,培育和提升农村金融机构核心竞争力以及增强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信息化时代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的重要意义

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就是农村金融机构在长期的服务农村金融市场需求中,在长期的服务“三农”过程中,实现金融服务个性化的具体体现,具备传递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企业价值文化和个的根本内容,是农村金融服务机构适应农村发展形势,推动农村各项经济建设的金融产品服务的总结[1]。(一)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是适应农村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的改革已经进入了关键阶段,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农村的经济改革也在深入进行,加快实施农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成为农村经济改革的核心。农村金融市场出现了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农村经济发展环境的变化,使得农村金融机构必须调整经营发展方向,加快农村金融服务品牌的价值建设,大力实施金融工具和产品的创新,以适应农村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满足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对农村金融市场的要求。(二)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是满足农村金融市场个性化服务的需要。个性化的服务已经成为当前服务性行业发展的趋势,农村金融市场交易主体的变化,使原有的农村金融服务已经无法适应市场需求,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广大的农村金融市场也呈现出金融服务需求多样化、个性化的态势。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就是要最大限度的满足农村金融市场个性化服务的需求,来形成多元化的农村金融市场交易环境,推动农村金融市场交易与市场大环境的有效融合。(三)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是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市场竞争力的需要。全球化经济的发展,构建了全新的经济发展状态。我国已经融入世界经济发展的格局,经济发展规模总量居世界之首,随着外部资本市场的进入,已对我国本土的金融企业形成机遇和挑战。我国的广大农村作为最具有发展潜力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所面临的竞争压力显而易见,各种全新的发展理念,对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形成巨大冲击。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必须加强金融服务品牌建设,全面提升自身竞争实力,才能在持续做好农村金融服务的同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利于不败之地。(四)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是树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良好社会形象的需要。在金融市场的竞争中,满足客户的个性化服务需求,是金融服务机构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关键。通过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突出农村金融服务的个性化特点,牢固树立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并将服务品牌的价值在农村的经济发展建设中加以体现,就能在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农民中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巩固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地位和影响,在为广大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上,始终处于市场主体地位。因此,加快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对于农村金融机构突出金融服务品牌效应,巩固并提升社会形象,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影响[2]。(五)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是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自身改革和发展的需要。随着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改革的深入,加快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势在必行。突出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是实现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自身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手段。当前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强化管理,完善功能,大力增强为“三农”服务的能力,通过金融服务产品的创新和提升,有力促进城乡经济统筹协调发展。这些目的和要求,客观上要求必须加快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使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和发展得到落实。

二、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实现的过程

在为农村金融市场的服务过程中,农村金融服务机构逐渐形成了自身具备优势的金融服务品牌,通过对金融品牌的推广和发展,实现了具有农村金融服务特点的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并在具体实践中,努力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的形成过程中,大体通过三个方面来实现。一是实现金融服务品牌有效拓展。金融产品品牌的延伸,是实施品牌向新业务领域拓展的重要策略。农村金融服务机构通过实施品牌延伸,可以迅速在农村打开市场,同时为品牌价值的实现创造条件[3]。二是注重金融服务品牌深化。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的增长体现在其品牌深化的过程,针对目前农村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化,使金融服务更加趋于多元化、多功能,在满足农村金融消费需求的同时,扩大了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业务拓展,提升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三是切实做好金融服务品牌维护。农村金融服务产品价值的实现,需要拥有良好的品牌与客户的关系,这就需要在加强农村金融服务产品的品牌价值建设中必须通过客户资料数据库、分析客户行为、分析市场趋势等手段,来尽最大努力为客户提供最好的金融服务。并牢固形成以客户为中心和客户至上的农村金融服务理念和氛围,凸显品牌价值,提高金融品牌的影响力。

三、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立足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实施农村金融服务品牌建设,取得显著效果,一大批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契合农村金融市场格局的金融服务品牌得到创新,金融品牌的价值得到体现,但随着农村金融市场对金融服务需求的增加,市场需求主体多样化的变化,在我国当前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上,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一)农村金融服务品牌结构不合理,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创新不足。长期以来,间接融资一直是金融市场重要交易手段,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特殊性,决定了农村金融服务品牌结构不合理,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创新不足。一是农村金融市场服务结构相对单一。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一直是市场服务的主体,占据农村金融市场服务机构的百分之八十以上,这种具有垄断局面的农村金融市场结构,制约了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自我发展和创新,缺乏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单一的以贷款为主的金融服务,已经无法适应农村地区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无法保证农村金融供给的有效性。二是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不足。除去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受自身政策体制的制约,服务农村后劲严重不足。农业银行的农村贷款比例呈现逐年下降趋势,而且农村的服务网点也相对较少,严重缺乏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的动力;农业发展银行仅仅从事国家政策性的农村金融业务,金融服务产品的范围偏窄。同时农业发展银行被严格控制于国家的政策监管,没有独立的经济核算能力和利润来源,不具备有效开发金融产品和实现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创新的能力,存在目前如何实现长久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二)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体现不明显,金融服务产品特征同质化在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中,突出的问题是其品牌价值体现不明显,很多农村金融服务产品特征明显同质化,无法显现品牌机制的特征。具体分析来看,一是现有的金融。服务产品,基本处于产品开发的基础层面,同时产品的组合也无法摆脱传统的金融业务格局,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推出的金融服务产品也表现为同质化,没有特色和创新,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在具体实施中的表现。二是“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已经在我国得到推广,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特别是国家推行的大学生回乡创业工程,这一新兴的金融消费群体,改变了现有农村金融市场消费格局,特别是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信息化的金融消费需求,要求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必须满足这一新兴市场的要求,保证金融品牌建设的多样性,农村金融消费市场的个性化需求。(三)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缺乏政策支持,品牌价值建设明显乏力。对于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目前还没有相关正式的国家政策给予有力的支持,这就使得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明显乏力。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来自各层面的精心设计和协调配合,相关政策配套的缺失,会严重制约品牌价值建设的进程,而对于服务农村的大部分金融机构,由于不具备独立法人的身份,在实施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动力不足。(四)品牌价值建设观念意识急需增强,农村金融品牌有待认同。在涉及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上,还存在观念和认有长期的发展战略,这些现象极大妨碍了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直接导致农村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品牌的影响力、公众认知度与美誉度受到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由于缺乏良好的公众品牌形象,使得农村金融机构的长期健康持续发展受到挑战,因此,农村金融机构要大力增强品牌价值建设理念,并将理念融入金融服务始终,充分认识到品牌价值的重要作用,认识到品牌价值效应在农村金融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认识到品牌价值建设在自身改革和发展中的决定作用。

四、加快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的建议

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在信息化时代的背景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协调和努力。将服务“三农”作为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的核心,并以此作为出发点和着力点,突出农村金融市场需求、市场配置以及市场监管,全方位多角度,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的全方位设计,打造适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实际的金融服务品牌,并实现其品牌价值的有效开发和利用。(一)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经营发展理念要实施创新。要真正实施农村金融服务品牌建设,作为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必须在经营发展理念上实现创新,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新要求。一是要把服务“三农”作为经营发展的宗旨,通过改善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打造农民信赖的金融服务品牌;在金融市场交易上严格按照市场规律,坚持实事求是;在经营发展上努力实现多方共赢,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二是在品牌价值建设上与时俱进。实现传统的服务方向朝现代的服务方向转变,在金融服务品牌价值上,更多体现出为现代农村、农业服务的转变,突出品牌价值的时代性;三是在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上,要将突出支持农村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现代化作为重点,集中体现金融服务的推动作用,使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金融服务品牌在参与农村经济建设和发展中,得到进一步的创新。(二)牢固树立农村金融机构在品牌价值建设中的主体地位。由于我国农村发展的客观实际,决定了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产品成本高、收益小的特点。因此,传统的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来自于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内部的发展动力严重不足。在实施农村金融服务品牌建设中,要牢固树立农村金融机构在品牌价值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挖掘自身创新和发展潜力,摆脱依托政策扶持,缺乏主体创新的局面。各级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多年来形成的农村地区人缘、地域优势,立足于农村发展实际,积极开展自主的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通过自主的创新和发展,逐步扩大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覆盖和金融服务水平,积极研发和设计适合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符合农村融资环境运行的金融产品,丰富农村地区金融产品服务内容,为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三)金融服务品牌开发要适应农村多元化的金融市场需求。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还要积极做好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多元化的市场开发,来满足逐渐增强的农村金融发展需求。一是金融产品的结构多元化。现在的农村金融市场,已经实现多元化需求主体共同存在的格局,开发和创新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形成格局特色的农村金融服务品牌,可以适应农村不同金融需求主体的要求,将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发挥到最大化。二是农村金融服务产品的创新会刺激农村资本市场的更加成熟。现代农村金融体系,不仅仅是金融产品和服务,更是各类资本叠加的综合体系。通过农村品牌价值的建设,农村资本市场被注入了活力,刺激更多资本的参与,活跃了农村金融市场交易,优化了农村金融市场的融资环境,实现了农村金融交易主体的多样化,有利于农村金融市场的综合发展。(四)建立并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的相关机制。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离不开与之相关的制度机制的配套。在相关政策机制的支撑上,一是央行应该建立起以农村金融创新为主题的农村金融服务品牌建设联动机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和实施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工作,通过机制来协调和平衡相关部门的协作。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是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的根本。在农村金融信用档案建立、农村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上,央行要通过机制和政策引导,积极督导和推进各部门共同协作,完成农村金融信用体系的建设,以此来有效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的顺利实施。综上,信息化时代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是实现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必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中,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作为中坚力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注重农村金融服务品牌价值建设,将为创新和发展农村金融服务,实现良好的农村经济发展融资环境,构建和谐、健康的农村金融交易市场,推动我国农村各项经济建设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吴刚.基于当前“三农”新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初探[J].农村金融研究,2016(4):67-71.

[2]刘宇.创新农村金融改革,促进服务“三农”发展[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6(3):31.

第8篇:农村金融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农村金融体系;金融改革;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1.39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1-104-02

在我国,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农村经济相对落后且发展不平衡,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成为我国发展经济、实现小康社会所面临的一个不可逾越的问题。农业基础地位薄弱、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两极化以及农民收入持续偏低等现实问题均反映出农村金融改革的急迫性。

一、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特点

(一)非生产性的金融需求

经许多学者研究发现,目前我国农村的金融需求绝大多数并非为生产性用途,而是用于一些特殊场合。“小农借款,无论是借自亲戚、邻居,还是高利贷、当铺或典买土地者,几乎都是为了应付急需和活命”(黄宗智),相比之下为投资、生产是比较少见的。由于这些非生产性需求具有刚性,短期内难以周转,金额相对来说较大,且农民收入低、缺乏抵押品,此外,这种需求也具有“救急”的性质,所以导致借款方会收取高额的利息。

(二)农村经济发展落后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严重落后于城市,其速度十分缓慢,加之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农业经营分散、农村教育水平低下等因素,导致城乡居民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然而,农村金融的运行需要消耗很高的进入费用和交易成本,农村经济只有发展到一定阶段才足以支撑该成本。金融功能的发挥,即风险分散、便利清算与支付、资金筹集、监管与分配、储蓄动员等功能的发挥都是需要付出成本的,经济的增长为金融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盾支持,如果没有经济的支持,金融体系将不可能提供任何更多或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三)农村金融资源的脆弱性

我国农村金融资源开发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其中政府始终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具有政府主导型和供给强制性的特征。此外,我国农村金融资源的配置具有明显的城市化倾向。国家经济政策的安排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农村金融,现阶段,我国金融制度安排是倾向于工业化、城市化的。作为国家金融的一部分,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也必须服从于城市化的目标,由此导致大量的农村金融资源通过财政渠道和金融渠道流出农村经济领域。

(四)农村金融保险发展落后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保险业发展状况十分萧条,基本上处于日益萎缩的局面:从1993-2003年我国农业保费收入从近6亿元下降到4亿多元;2003年我国农业保费收入仅占全国保险业保费收入总额的0.081%;农产品期货市场品种单一,其分散风险的功能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一般来说,风险与收益呈正相关,农村金融的运作比城市金融具有更大的风险,理应收取较高的风险补偿。但是由于农业生产季节性较强,容易受自然资源和自然灾害的影响,由此导致了农业保险高赔付率、高风险的特征。此外,业务经营的费用支出以及农业保险风险的发生具有地域性和集中性的特点,使得我国农业保险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相关保险服务难以展开。

二、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机构数量较少且地域分布不均衡

一方面,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由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合作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组成,然而真正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只有农村合作银行。农业银行自上世纪90 年代以来,在经营转型、减员增效过程中撤并了大量乡镇级分支机构;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在乡镇一级没有开设分支机构,与农户没有直接的信贷往来关系;邮政储蓄银行数量近年来虽然有所增加,但其主要以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服务对象。

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分布密度低、覆盖范围小,偏远一级乡镇农户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其布局严重失衡。银监会制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全国35个省(区、市,除外)/计划单列市计划到2011年全国完成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其中村镇银行1027家,贷款公司10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61家。但是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仅为786家,其中村镇银行726家,贷款公司10家,农村资金互助社50家。农村金融机构在东部沿海地区相对完善,有的地区甚至村里都开设有金融服务机构,而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分布数量较少,各大商业银行纷纷从农村地区撤出,真正服务于“三农”的村镇级的金融机构大量缺乏。

(二)部分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理念无法满足现实需求

现阶段,我国部分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理念滞后、缺乏自主创新意识,导致现有的金融产品种类无法吸引农民投资。举例来说,小额信贷是为农民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具有灵活、方便、快捷的特点,但是缺乏系统的信用评价体系,流动性差,不能满足农户贷款的全部资金要求。而除了小额信贷以外,其他创新型金融产品很少,农民获得融资的方式有限。此外,农民对农村金融机构缺乏深入了解,以村镇银行为例,作为新兴事物,农民存款没有安全感,所以吸收存款困难。但是,作为资金提供方,村镇银行可以提供更为方便的金融服务,因此面临着很大的贷款需求。这一资金资源短缺和需求过多的矛盾严重制约了它的发展。再者,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在办理信贷时过分强调风险、信贷权限集中、审批周期过长、手续繁杂,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难以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需求。

(三)当前农村金融供给短缺,农村资金大量外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偏向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道路对农村金融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农业银行更多的向城镇扩张并设置分支机构,开展各项业务。另一方面,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也开始吸收农村资金,开展城镇企业贷款,由于农民单笔贷款少、分散性强、偿债能力不稳定, 与金融机构的经营目标不符,导致其吸收的农村资金远远超出在农村投放的贷款。多年来,农村邮政储蓄只存不贷,使得大量的农村资金外流。自我国加入WTO之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点保护国家粮食储备的资金供应,粮食收购、调销环节的资金需求由市场决定,与之前的“敞开收购”相比,贷款总量将逐步缩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其政策的发挥。此外,由于缺乏竞争机制,农村合作银行在农业银行淡出后基本处于垄断地位。在贷款利率浮动方面,农村合作银行除小额农贷外,贷款利率较多执行50%~80%不等的上浮,农村金融市场规模效益低于城市金融,盈利能力较差,单纯依靠市场调节容易造成农村资金流失,进而导致大量金融机构退出农村金融市场。与此同时,严格的金融市场准入制度加深了农村金融供给的短缺。肖和麦金农说过,金融发展的落后究其原因在于金融抑制,这在我国表现的尤为明显。

三、相关政策建议

(一)政府应根据市场经济原则引导农村金融改革健康有序发展,使农村金融市场朝着竞争性、实效性、充分性的方向发展

在农村金融改革方案中,政府不应该采取强制性措施来强制资金回流,而应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将经济发展的重心转移到农村,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合理统筹城乡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诸如交通、水利、电力等,改善农村金融市场整体环境,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还应建立起完善的风险补偿机制和相关法律体系。与此同时,还应尽快建立起因国家政策和自然灾害而形成的金融不良资产的补偿机制,加快农业保险体系建立,逐步建立农村政策性保险机制,完善担保法,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二)鼓励农村金融创新,在农民中广泛普及金融知识

政府应实施农村金融创新鼓励政策,培育农村金融市场,改变目前农村金融产品种类单一的局面,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创新。农村金融的需求不足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金融机构未能提供满足农民多样化需求的金融产品,所以,金融机构应从农户资金“需求急,频率高,金额小”的特点出发,简化相关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建立系统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农户,可以适当提高其贷款额度,或者采用授信额度的方式,使农户在额度范围内可周转使用。此外,还应根据实际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出一些新型业务,在金融较为发达的农村地区,开展理财与投资服务、推广银行卡等业务。相关部门和机构可以利用发传单、贴海报、公开讲座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农民充分了解农村金融机构的职能与经营业务范围,了解贷款的方式、条件与渠道,为扩大农村金融需求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多样化发展农村金融机构,加强监管措施,从根源上防止农村资金大量外流

在发展过程中应该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实行适度宽松的市场准入机制。同时,各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各项业务的监管,严格规范农村资金的使用范围,防止支持农业发展的资金通过各种渠道流出。争取使城市资金流入农村,把农村资金留在农村,激活农村金融市场。通过税收、再贷款等手段对农村金融机构涉农业务给予优惠,并对其在一定时期内的利润损失予以补贴,降低其经营中所遇到的风险。也可采取更为灵活的措施,如适当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状况自主确定贷款利率。

农村金融发展作为我国金融发展的重要环节,其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的高度重视。必须从根本上有节奏的调整经济的发展重心,采取鼓励和扶持的政策,增强自主创新意识,保持与时俱进的势头,切实服务广大农民群众,只有这样,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才会迎来崭新的明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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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方晓燕.农村金融困境:一个基于金融创新视角的分析[J].特区经济,2007,(02).

[3] 熊德平.农村金融与农村金融发展:基于交易视角的概念重构[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7,(02).

第9篇:农村金融的概念范文

论文摘要:金融市场营销是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所必需的现代管理理念,农村金融机构的成功发展离不开金融市场营销理论的指导和运用。文章从农村金融市场营销观念、营销战略、营销策略、客户关系、顾客价值和满意度等方面概括了学者们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营销研究方面的成果,以期能够提高对农村金融市场营销问题的认识,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营销理论的运用,推进对农村金融市场营销问题的深入研究。

市场营销理论在金融业中应用方面的研究,国内最早的成果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胡树鲜(1990)最早提出了市场营销理论在银行经营中的应用问题。范钦建(1991)介绍了西方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的产生与发展。李汀(1991)是国内第一个使用“银行营销”概念的。郝子文(1994)是国内最早使用“金融营销”概念的。由此开启了我国金融市场营销理论与实践研究。

而农村金融市场营销方面的研究成果则出现的相对更晚一些。杨兴东(1998)在对金融市场营销观念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农村信用社运用营销技术开拓业务问题,重点介绍了信用社的市场营销策略和手段。这是国内最早的关于农村金融市场营销方面的成果。此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营销方面的研究逐渐发展起来,这些成果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概括:

一、农村金融市场营销观念研究

营销观念是市场营销的基础。农村金融市场营销观念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在处理自身、客户和社会三者利益时的态度、思想和意识。有什么样的营销观念,就有什么样的营销战略和策略。就营销意识而言,黄胜(2000)认为金融市场营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信用社的现实选择,继而探讨了农村信用社的市场营销策略和手段,提出了制定人才战略、区域战略、服务形象战略的建议。朱清(2007)进一步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化,认为农村信用社要在开放的新的农村金融领域中生存和发展,必须全面实施金融营销。魏明、马基民(2007)分析了中国农业银行市场营销所面临的困境,提出通过建立新的市场营销观念;重新调整市场定位;创新营销手段等构建有效的市场营销机制。邹璐(2007)以银行营销理论、“五种力量”模型理论为基础,系统分析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加强营销管理的必然性,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要加强特色的业务营销管理。

就营销理念而言,周志太(2003)认为农村信用社贷款营销是农民实现小康的必要条件。实施贷款营销要增资减息减债减税,建立政策性保险公司,再造股份制农村信用社,建立农村金融市场,实行客户经理制度,构建激励和约束机制。袁军(2003)提出农村信用社要以小额信贷为突破口,大力开展贷款营销,找准市场定位,制定战略规划,开展调查研究,树立营销品牌,创新产品营销等问题。赵祺(2006)分析了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营销,认为农村信用社要按照市场化、商业化发展取向,树立信贷营销的全新理念,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信贷营销战略,稳固和扩大优质客户群体,实现农村信用社良好的经济效益。张小荣(2007)提出农村金融机构要重视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营销,要通过转变观念,培养营销意识、准确市场定位、严格控制信贷风险、发挥营销合力来获得竞争优势。唐锦虹(2009)认为应将现代市场营销理念引入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领域,并针对客户群特点进行合理的市场定位和营销模式选择,在此基础上,提出要最大限度地实现效益,还必须解决贷款产品如何抵达目标客户群、如何评估控制风险以及如何形成规模效益等问题。必须根据成本效益观念,对销售渠道、风险评估和审批操作整个信贷业务流程进行重整优化。湖北经济学院村镇银行调研课题组(2009)以湖北省仙桃北农商村镇银行为例,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从职员意识、资金、产品、营销渠道、营销效果等方面总结了当前营销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树立全员服务意识,拓展融资渠道;加强金融创新,凸显村镇银行特色;拓展营销渠道,更新业务推广方式;坚持市场定位,提升银行良好形象等对策建议。

二、农村金融市场营销战略研究

营销战略是从总体上对市场营销活动进行规划、指导、约束。农村金融市场营销战略是农村金融机构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保证。就营销战略和策略而言,丁全喜(2000)在阐述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及职能定位的基础上,推出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营销战略选择,剖析农村信用合作社服务营销管理的理论依据,分析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市场经营环境分析和目标市场选择,提出加强和改善农村信用合作社服务营销管理的措施。陈卫东(2000)阐述了中国农业银行开展市场营销的理论基础,分析了国外商业银行市场营销活动发展过程,概述了面临的经济环境和竞争环境,归纳了中国农业银行市场营销策略的七个组成部分,并描述了目标市场策略。庞灵久(2002)简单介绍了农村信用社的营销概念,以及搞好市场细分,确定目标市场,进而分析了产品策略、价格策略、竞争战略的运用。雷新宇(2002)分析了湖南农业银行进行市场营销的必要性,通过对国外商业银行营销发展阶段和经验的介绍,以及国内外商业银行营销管理的比较,对湖南农业银行的总体营销战略和具体营销策略进行了探讨,并围绕营销战略和市场定位,对营销制度体系、组织机构体系和营销人员体系进行了重新设计;通过对产品、定价、渠道、促销和公共关系等营销组合策略的研究,从整体上对市场营销进行规划,提出了设想和建议。冯冬梅(2003)、陈汉源,熊少美(2003 ).袁军(2006)对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的市场细分、市场定位等营销战略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制定了相应的营销策略,以实现其战略目标。

就市场定位而言,张丽明(2006)认为农村信用社自身实力先天不足,要想拓展生存空间必须优化市场细分,科学界定目标市场,正确进行市场定位。吴建亚(2008)认为农村商业银行应与其他商业银行进行差别化定位和差别化经营,立足于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和个体民营经济,服务优质客户。在分析现有金融格局和农村商业银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确定农村商业银行市场定位。牛艳梅(2009)在对市场定位理论综述的基础上,基于西部特殊的经济社会环境,从市场定位的视角阐述了农村合作银行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即提出了区位定位、客户定位、功能定位的定位策略。葛君(2009)分析了我国农村合作银行市场定位存在的缺陷,借鉴美国社区银行的市场定位实践经验,提出农村合作银行要确立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理念和市场定位,认清自己所处的地理位置,面临的经营困难、存在的不足等,扬长避短,为自己拓展出一片独特的发展空间。李秀茹,郭庆海(2009)从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绩效水平的因素入手,分析了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以实现各类农村金融机构的有序竞争与协调发展。四川银监局课题组(2009)针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定位不明、支农职能不强、运行效率不高、资金循环不畅等问题,尝试借鉴国际政策性银行发展经验与国内的有益探索,从我国农牛水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和中央政府的政策出发,提出应进一步强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职能,并据此研究确定业务定位和发展战略,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措施。

围绕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市场定位方面的研究成果最近两年较多。郭艳艳(2008)运用战略管理中的SWOT分析方法,对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进行了分析,提出对资金互助社的市场定位的建议。刘宛晨,段泽宇(2008)认为内生于农村经济的小型合作金融机构—农村资金互助社在一定的支持下能够满足农户信贷需求。熊玉军(2008)提出我国村镇银行应明确自身定位,重点营销自己的目标客户群;针对不同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零售服务;深入农村群众,与客户形成良好的互动;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品牌形象;大胆创新信贷决策、利率定价、风险控制机制。章芳芳(2008)、伍昆(2008)、阮勇(2009)、张笑尘(2009)、程昆,吴倩(2009)等对村镇银行市场定位问题进行了简单分析。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金融研究处(2008)提出了小额贷款公司应明确市场定位,服务农户、个体经营户、微型企业等目标客户。陈玉娟,孙利荣,吴伟中(2009)提到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定位问题。

三、农村金融市场营销策略研究

营销策略是进行市场营销活动的主要手段,是市场营销过程中可以控制的因素。农村金融市场营销战略是农村金融机构在竞争中具体运用的营销技巧。李树彬(2002)针对农村信用社面临的现状,提出了农村信用社营销策略。汪腾(2006).黎玲英(2008)进一步阐述了农村信用社的现状及市场营销策略。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营销策略研究主要集中在产品策略、品牌策略、分销渠道策略、促销策略等方面。

(一)农村金融产品策略

姚胜(2001)认为金融产品开发是金融创新的重要内容,是中国农业银行腻得市场、吸引客户的前提。应加大创新力度,改进营销方式,采取有竞争性的产品开发和营销策略,抓好超前开发、整体运作、批量营销、捆绑服务四个环节。谢磊,田柳(2005)分析了农村信用社信贷服务存在的问题,提出开发和推广创新的信贷产品是发展的关键。梁婉霞(2006)对中国农业银行外汇理财交易类产品市场的战略进行了分析,强调了外汇理财产品市场营销策略问题。彭健(2008)、朱灵芝(2008)分析了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产品特点,探讨了银行卡产品的创新策略。张洪刚(2008)从农村信用社产品开发与创新的现状出发,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以及产品创新不足的根源,提出了产品开发与创新中应注意的问题。彭思敏,余香东等(2009)介绍江西省星子县农村信用社推出农户联保贷款、信用共同体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收费权抵押贷款等创新金融产品,分析了金融产品创新中存在的制度缺失、市场缺失、产品缺失、监管缺失等问题,提出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大力开发有本土特色的信贷产品,建立与农村信用社发展相匹配的监管体系,着力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等对策与建议。张秀倩,张锦等(2009)介绍了河北省唐县农村信用联社与唐县南店头乡政府、合作社联合创新担保方式,创新农村金融信贷产品的实际效果和影响,剖析了农村金融产品创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王波(2007)简要介绍了网上银行等金融电子产品的发展、特点以及风险控制程序,对扬州市农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的环境特征、市场营销机制等进行分析和评价,指出存在弊端。根据网上银行的产品特点,运用现代市场营销理论知识,建立新的市场营销综合管理模型,制定出新的市场营销方案,并运用实证的方法对其中的流程改造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最后,简要介绍了实施营销方案的配套措施。王艳晖(2009)分析了中国农业银行网上支付业务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探讨网上支付业务7PS策略组合及具体实施方法。强调运用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策略组合,以可盈利的网上金融产品和服务来满足目标客户的需求,最终实现网上支付的经营目标。

(二)品牌策略

盐城市农村金融学会课题组(2001)认为通过发现和评价品牌市场机会,实施品牌目标市场营销,开展品牌营销组合策略,执行和控制品牌营销计划等才能建立起中国农业银行自身特色。李和平,马恩利,黄新涸(2002)认为农村信用社应该策划、打造、经营好小额信贷品牌,要加强宣传策划、营销和服务。涂印平(2003 ).骆颖(2008)提出塑造中国农业银行品牌问题。王德平(2005)分析了农村信用社小额农贷品牌形象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提高小额农贷品牌认识,强化小额农贷品牌优势,拓展小额农贷服务功能,加大小额农贷品牌营销,强化小额农贷风险管理,加大小额农贷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农村信用社小额农贷品牌效应。

(三)分梢梁道策略

崔健(2002)认为发展功能完善、手段多样的“金融超市”已成为中国农业银行更新经营理念、拓展业务空间的必然。这就需要引进“自助式”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自由、舒适的服务;发展“在线银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理财服务;提供“套餐配送”服务,使客户真正体会实惠的服务感受;创建“仓储式”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采取“网络式”经营方式,消除区域、条块分割固有的掣肘。王瑞华(2005)从商业银行分销渠道的迅猛变革着手,分析了中国农业银行有形网点形状,提出通过对传统营业网点功能进行重新定位、对现有网点功能进行全面整合、对现有网点的内部结构进行调整米加快分销渠道的变革。

(四)促梢策略

赵兰(2003)认为中国农业银行创新促销策略主要是对促销组合四种主要方式的整合与再造,即把广告、公共关系、人员推销、营业推广四种基本促销方式组合为一个策略系统,达到互相配合,协调一致,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效果,从而顺利实现促销目标。李高帆,马先国(2007)对中国农业银行金融产品的广告策略、人员促销、公共关系等促销策略进行了研究,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从广告主题的确定、广告媒介的选择方面确定广告策略;在人员促销中注重新式柜台服务、差异化个别服务;在公共关系中通过新闻媒介,宣传银行形象。主动与客户保持联系,定期做好回访。

四、农村金融市场客户关系研究

客户关系是指围绕客户生命周期发生、发展的信息归集。客户关系管理就是指通过各种方法维护好自己的客户资源,保证客户的满意度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客户关系管理的核心是客户价值管理,满足不同价值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高客户忠诚度和保有率,实现客户价值持续贡献,从而全面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羞金泉( 2002)以郑州市农村信用社为研究对象,运用企业流程再造理论、整合营销理论、激励理论等对如何推行客户经理制进行了研究。王春生(2003)概括了农村信用社客户关系管理的内容:客户信息管理、客户营销管理、客户服务管理。提出客户关系管理的实施要求:设置理财业务的“值班经理”和咨询专柜;进行“农村信用社再造工程”,整合内部流程;开展金融信息咨询、信用评估和专项顾问服务业务;努力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建立健全客户经理制度;制定可行的绩效考核办法。陆宇明(2005)从客户关系营销的角度,对农村信用社公司业务客户关系营销状况进行调查分析,提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新营销策略:明确营销战略目标,找准正确市场定位;加强服务质量控制,提升客户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加强品牌形象的策划宣传,密切与客户的接触和沟通。乔颖慧(2006)在对客户关系营销理论进行简要阐述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市农村信用社推行客户经理制中实施关系营销策略的实际,提出加强客户关系营销及管理的改进措施。高云(2007)在系统地总结相关文献的基础上,从客户经理制度的基本理论出发,阐述了客户经理制的内涵、理论基础、组织模式及组织架构等,针对电子化建设设计了一个辅助信用社客户经理进行客户管理的软件系统。同时,通过对我国农村信用社客户经理制度现状的分析,找出了我国农村信用社客户经理制现存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完善措施。陈飞(2004)、王娟(2009)分析了农村信用社实施客户经理制以及客户经理管理问题。

卢德勇(2004)对国内外商业银行客户关系管理实施状况进行了阐述,从多方面分析了重庆农业银行实施客户关系管理的必要性。提出实施客户关系管理在思想认识层面,应该解决领导重视、唯技术论、分步实施问题;从具体工作方面,应成立相应机构,着重分析业务流程、进行业务流程再造,加强电子渠道的建设,配备相应人员,加快机构扁平化和服务特色化,注重人员素质的提高等。薛玮(2005)从客户管理的角度对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分行内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方案设计,介绍了相关技术的实现手段,对系统实现的各种功能做了详尽描述和应用说明。谢晓林(2006)结合连云港农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对客户关系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重点论述了确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构建高层次市场营销体系,再造业务办理流程,实施完善的客户经理。邢松(2004 ).陶景慧(2006)、钱旭潮(2007)对中国农业银行客户经理制问题进行了简单探讨。

寮婕(2006)分析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客户资源状况,提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积极稳妥地培植新生客户;建立客户征信体系;优质客户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科学的客户评价体系,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内外部环境。公祥旭(2006)分析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实施客户关系管理的条件和基本构架,剖析了目前实行客户经理制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农业发展银行推行客户经理制的具体措施。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课题组(2006)分析了客户战略的含义、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实施客户战略的目标、原则、途径以及配套措施。赛婕,孙大旺(2006)、郑承枝,傅智勇(2007)分析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客户营销的重要性,提出了发展客户营销的建议。刘海(2007)分析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面临的机遇及职能定位,提出了补缺者营销战略。其服务营销管理的策略包括:以客户为展服务,积极发展中间业务,建立和完善客户经理制,建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

五、农村金融市场顾客价值与顾客满意研究

营销的根本目的是比竞争对手更好、更快、更有效地为顾客提供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从而满足客户需要并使顾客满意。顾客满意直接决定和影响企业的盈亏。许斌(2004)在顾客满意度指数模型及其要素的基础上,构建了湖南省农业银行顾客满意度指数测评指标体系,采用面谈调查法和留置问卷调查法,经统计、计算,测算了湖南省农业银行顾客满意度指数,并提出了提升顾客满意度的途径。沙永红(2005)对中国农业银行顾客让渡价值进行了分析,指出了顾客让渡价值管理中的不足,然后提出了提升顾客让渡价值的策略和原则,最后对提升策略进行了实施评价。鲍胜龙,田彬(2005)对中国农业银行徐州市分行营业环境、服务设施、服务水平、金融产品、品牌形象、客户建议栏等方面进行调研,进而分析了客户满意度情况,提出了提高客户满意度的对策。程祯(2006)认为顾客价值与顾客满意存在很强的关联性,高顾客满意度来自于提供高的顾客价值。金融企业通过不断为顾客创造更多的价值,提高顾客的满意度和忠诚度,获取竞争优势。分析了如何提高顾客价值,减少顾客成本。李广海,陈通,王磊(2006)建立了农村信用社满意度的模型,以此来检验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业发展、促进农村建设和满足农民信贷需求所发挥的作用,从而为改善绩效提出了理论指导。

林昌华,吴肇光(2007)根据服务营销中“服务质量差距模型”分析农村金融服务顾客差距的产生,以及如何弥合。农村金融合作组织需要逐渐培养服务营销管理的理念,领会顾客差距的原理和本质,不断改进金融服务的质量,通过提供一系列服务促进顾客关系,使组织实现差别化,增加对客户的附加值。把战略思考和管理决策的重心放在服务上,从影响顾客差距的内在因素入手,利用服务设计的准确传递实现金融组织之间的差别化,增加顾客的附加价值,从而维系与顾客的牢固关系,才能确立长期的竞争优势。

六、结语

总之,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营销研究已经取得了大量的成果,一些学者和实践者从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探讨了农村金融市场营销观念、营销战略、营销策略、客户关系、顾客价值和满意度等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农村金融市场营销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这对于提高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对市场营销问题的认识,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营销理论的运用,推进对农村金融市场营销问题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这些研究成果还存在很多不足,如对具体的营销问题的分析很不够深入,提出的对策措施往往过于宏观而难以操作。事实上,营销本身是农村金融机构内部的活动,首先应着眼于内部的流程改造和提升,实现“全员营销”、“全方位营销”、“全过程营销”,通过金融市场营销活动来满足客户的需求和社会需要。因此,农村金融市场营销活动更多是微观的、具体的、可操行的,研究者应该更多围绕这些活动以及相关参与主体展开研究,从中探寻市场营销活动的规律,进而指导农村金融机构的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