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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循环经济的概念与内涵
循环经济,即在经济发展中,遵循生态规律,将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融为一体,实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是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物质的和谐循环。其中,废物处理必须体现“3R原则”,即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也就是要通过资源循环利用使自然资源投入最少、向环境中排放的废弃物最少、对环境的危害或破坏最小的经济发展模式。
对循环经济本质和内涵的界定可以大致区分为狭义循环经济和广义循环经济。狭义循环经济概念认为,循环经济是通过废弃物或废旧物资的循环再生利用来发展经济,也就是利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循环、利用、再循环、再利用,以至循环不断的经济过程;广义循环经济认为,循环经济就是把经济活动组成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使所有资源都能不断地在流程中得到合理开发和持久利用,使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不良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
可以看出,广义循环经济所指的“用于循环的资源”要比狭义循环经济所指的宽泛得多,且“循环的方式”也有不同。狭义循环经济突出废弃物或废旧物资的循环再生,是将原来社会生产的开环处连接起来的经济循环。而广义循环经济里已经没有废弃物的概念,它强调所有资源应该实现在经济体系内的循环利用,不仅要求把开环的社会生产闭合起来,即包括狭义循环经济概念,还要求按照循环利用资源的要求改变整个社会系统,包括技术支撑、生产组织方式、生活方式、社会制度、伦理道德观念等等,实现经济、环境、生态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动态平衡,因此,也被称为生态经济。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
二、中国发展循环经济势在必行
循环经济是以市场驱动为主导的产品工业向以生态规律为准则的绿色工业转变的一次产业革命。其萌芽状态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当时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鲍尔丁提出,如果人类不合理地开发资源,破坏环境,将会使地球走向毁灭。发达国家为提高经济效益,避免环境污染,以生态理念为基础,有步骤地重新规划产业发展,提出循环经济发展的思路。
近年来,循环经济被正式称为“促进人类与自然协调与和谐”的全新经济模式,形成一股新经济的潮流和趋势。由于这一理论直接关系到许多发展中国家未来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因此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一经提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便纷纷表示认同,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政策,走以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础的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
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社会经济模式是一种物质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其特征为“资源―生产―消费―废弃物排放”,经济增长主要是依靠高强度地开采和消费资源以及高强度地破坏生态环境质量来实现的。当前,我国煤电油运全面持续紧张已经成为国民经济运行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煤炭价格上涨,铁路车皮紧俏,一些地方拉闸限电,这些多年从未有的现象再次出现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继续沿袭传统的发展模式,以资源的大量消耗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将难以为继。以2003年为例,我国GDP约占世界GDP的4%,而年钢材消耗约2.6亿吨,占世界的25%;煤炭消耗约15亿吨,占世界的30%;水泥消耗约8.2亿吨,占世界的50%(也有说是40%)。
正是基于这一原因,最近我国已明确提出:中国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和运行机制,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并明确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编制各类规划。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题研究,加快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科学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提出国家发展循环经济战略目标及分阶段推进计划。
三、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存在的障碍
第一,在观念认识方面
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一是对我国严峻的资源和环境形势认识不足,缺乏对发展循环经济迫切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对经济发展和环境间的关系及其矛盾了解和关心不够;三是对循环经济的概念、内涵、作用了解不够、知之甚少。因此,对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内涵、理论基础及基本特征的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化。
第二,在制度及实施机制方面
现有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价格体系、税收体系以及财政金融体制等基本经济制度和部分宏观产业政策仍是服务于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制度和政策, 没有形成适合于循环经济的制度体系和实施机制。例如我国目前的基本税收制度是建立在增值税基础上的,2003年增值税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为32.5%,接近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的总和,而消费税只占5.9%。这种税制结构实际上是鼓励多消费、少增值。企业越是节约原材料,其增值比例就越高,就必须支付更多的增值税。对于废旧物利用的企业来说,其原材料价格很低,其产品成本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的增值构成的,它就必须支付更高比例的增值税。显然,这种税收制度从根本上制约了循环经济发展。
第三,在法律法规体系方面
从总体上看,我国还没有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框架。我国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立法思路尚不清晰,已有的一些规定比较原则笼统,可操作性不强;相关法律之间存在着不够协调、相关的配套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缺乏必要的强制性标准等技术法规。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缺乏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机制,往往过多照顾部门的意见而没有采纳群众和专家的合理建议,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实施的后效评估机制。现行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中的一些制度,其着力点是末端治理,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污染防治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第四,缺乏支撑循环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
目前,我国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某些技术上取得了一些突破,但总体上看,循环经济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明显滞后,多数企业还没有能力开发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关键技术。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科学研究作基础,包括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虽然我国的废物和包装材料的回收利用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但却是技术含量低、废旧物资被降级使用,没有发挥循环经济的最佳效应,也没有与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的有效保证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政策建议
循环经济建设符合全社会、全人类的根本利益。既有利于节约成本、增加收入、减少浪费、促进技术进步、增加经济效益,又有利于自然环境的良性发展,促进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但是现阶段发展循环经济还没有得到全社会的普遍接受与实施。这一方面有思想方面的原因,主要是全社会对资源供给的有限性认识不足,过分追求物质产量,忽略了由此产生的社会成本;另一方面也有制度方面的原因,制度建设没有重点考虑如何充分利用经济资源,没有将对环境的损害纳入生产成本,使得本应由企业承担的成本由社会承担了。同时,还有技术方面的原因,对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需要的设备的科技含量较高,在科技发展水平不够的时候,对废弃物只能进行简单处理,不可能进行较高层次的回收利用。由于这些原因的存在,使得我国的循环经济建设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政府在循环经济建设方面投入很多,但是企业、公众反应不积极,使得循环经济发展缓慢。
这也可以通过成本――收益来进行分析。一项循环方案即使在理论、技术上可行,若“成本――效益”指标不如非循环方案,那么在实践中也难以采用或大规模地采用。由于每个独立的生产单位都是以利润最大化作为生产目标,在社会成本承担者的划分不明确的时候,企业生产不用承担社会成本,减少了其总成本,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因而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不高。因而,对政府来说,不仅需要不断增加投入来带动循环经济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制度建设,明确规定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成本,促使其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废弃物排放量,建立循环经济建设的微观基础。同时,通过立法、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全方位建设,为循环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实现我国循环经济建设全面发展。
因而,发展循环经济不是由某个政府部门就能够完成的,这需要全社会,各个部门共同努力,协调工作,才能促进循环经济建设的顺利实现。为此,必须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快循环经济的发展:
第一,通过政策来引导循环经济的发展
应逐步建立起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产业政策应强调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环境保护;在投资政策和项目选择及对投资方向的鼓励和限制上,要向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方向倾斜,对发展循环经济必需的一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支持。
第二,建立促进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制度
确立立法框架,研究形成基本法、综合法和专门法构成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抓紧研究制定《节约能源法》和《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的配套法规,及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法规,研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研究制定并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以经济的手段减轻污染物对生态环境的压力,根据地区的发展水平实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废弃物排放的收费标准,加强监管,使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在财务上能够营利。实施能效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制定科学的生产规程,规范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从源头把关,预防和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第三,大力开发实用技术,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
循环经济的发展,最终要靠技术进步。加大创新力度,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技术支撑,将循环经济的技术开发纳入国家中长期科技计划,确立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原则、工具及方法,包括产品生态设计原则与方法、物质流分析方法和供应链管理的原理和技术、提高生态效率的经济技术效益分析原理与方法等;研究开发一批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平台性和共性技术,诸如信息技术、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产业链延长和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生物催化技术、可回收利用生态材料和回收处理技术、环境监测技术以及网络运输技术,以及降低循环利用成本的技术等。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并且把着眼点从单个企业扩大到生态工业园,通过试验示范,建立一批生态工业示范园,形成新的发展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共识
现展是整个现代社会的生态、经济、社会诸方面都得到发展,可以概括为生态发展、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三个方面。因此,可持续发展不是指单纯的经济发展,而是三种可持续性相互联系、相互适应、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共同组成一个可持续发展系统整体。这个统一体中,是以生态可持续性为基础、经济可持续性为主导、社会可持续性为根本目的的可持续发展。这是三种可持续性的高度统一与协调发展。经济可持续性是可持续性的经济定义,也就是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可持续发展,这主要是指发展不以伤害后代人的利益为前提来满足当代人的需求,保障人类发展的长期利益或后代人的持续收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可持续发展经济可以定义为:“当发展能够保证当代人的福利增加时,也不会使后代人的福利减少。”〔戴维•皮尔斯,1996〕
然而,在我国的实际工作中,对这个定义产生了一种误解,譬如,有人认为可持续发展经济只注重人类发展未来的长期利益,而不关心当代人的目前利益或经济当事人自身的利益。事实绝非如此。可持续经济发展,虽然说着眼是要解决当代的发展与后代的发展之间的协调关系,保障子孙后代的利益;但要从这个基本立足点出发,优化社会总资源配置,从而解决好当展过程中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之间的协调关系,并形成相互适应的良性循环,不断提高保证人民群众目前需要和长远需要的供给能力,这就把人类发展的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结合起来,以便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和后代人的需求。因此,经济可持续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人们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增长和可获利性,它要求国民经济系统保持它的产出水平等于或大于它的历史平均值的能力,是个产出没有负增长趋势的系统,而且经济增长既重视数量增加,又重视质量改善,还要降低消耗,节约资源,减少废物,提高效率,增进效益,力求经济增长和经济收益的变异性较低或最低,从而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必须以生态的可持续为基础。因为按照生态经济学的观点,现代经济社会系统是建立在自然生态系统基础之上的巨大开放系统,以人类经济活动为中心的社会经济运动都是在大自然的生物圈中进行的。任何经济社会活动,都要有作为主体的人,作为客体的环境,这两者都是以生态系统运行与发展作为基础和前提条件的。
同时任何社会生产,不论物质生产,还是精神生产,以至人类自身生产,所需要的物质和能量,无一不是直接或间接来源于生态系统。所以,在生态系统和人类经济社会活动中,生态系统是经济社会活动的基础。人类社会的发展必须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随着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考虑到生态环境改变对社会经济的决定作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以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及其生态资源的持久、稳定的供给能力为基础,使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绝对建立在它的生态基础上,并确保这种基础受到绝对保护和健全发展,使其能够长期地、稳定地支撑现代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可见,生态可持续性不仅是经济可持续性和社会可持续性的基础,而且是人类社会总体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这是现展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实践也已证明,现代经济可持续发展实质上是生态可持续性和经济可持性的相互适应与相互作用的结果。它既不以牺性生态环境为代价片面强调经济发展;也不以牺性经济增长为代价片面强调生态发展,而是强调生态可持续性和经济可持续性必须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建立起协调互促型生态与经济相协调的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现代经济在生态与经济两个良性循环中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又必须以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所谓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即指这种发展既能保障当今社会多因素、多结构的全面协调发展,又能为未来社会多因素、多结构的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基本条件,至少不削弱这种发展能力。这是一种长时期促进社会公正、文明、健康发展的社会全面进步过程。社会可持续性问题的中心是“以人为本位”的发展,它强调人的全面发展,人类物质、精神生活多种需要的满足,生存与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和社会公正的实现。这些正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目的和主要目标,而且,这些也只有通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才能逐步实现。因此,可以说,可持续经济发展是三种可持续性相互适应与相互作用的结果。在可持续发展系统整体中,可持续经济发展处于主导地位。这种主导地位是建立在它与生态可持续性和社会可持续性相互适应与协调发展的基础上的。三种可持续性相互适应、相互作用、互为存在和发展的条件。生态可持续性对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性起基础性的决定作用,社会可持续性对经济和生态的可持续性起动力和保证作用,这种作用的发挥,人类经济活动才能在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中进行,从而保证经济良性循环,推动经济系统持续发展和不断前进。当然,经济可持续性对生态和社会的可持续性起着主导性的调节作用,它不仅有必要而且有可能为实现和保持生态和社会的可持续性创造物质基础和基本条件,从而促进自身的发展。因此,只有在三种可持续性相互作用的协调互促过程中,才能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持经济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二、可持续发展经济的最佳模式是物质、人力、生态三种资本共同增殖
可持续经济发展,顾名思义包含二层意义:一是要经济发展,二是经济可持续。所以从财富的角度来理解可持续经济发展,就是社会的总财富随着时间推移有所增加,至少不减少,也就是保护社会总资本存量的非减性,那么这种经济发展可以认为是可持续的。因此,从社会总体上,保持总资本存量非减或有所增殖,这是可持续经济发展的必要前提,也是社会总体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但这只是必要条件,并不是充分条件。因为,这里所说的社会总资本是指包括人们通常所说的经济资本即实物资本或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生态资本的总和。其中,强调生态资本存量保持非减或有所增殖方才构成可持续经济发展的充分条件。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人口、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生态之间协调发展,保持生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必须确立三种资本相互转化与相互增殖的基础上保持社会总资本存量增加的观点。
(一)三种资本的划分是现代经济学发展上一次质的飞跃
长期以来,传统经济学只是从社会经济系统内部的物质资料生产与再生产的经济现象和过程来研究人类社会经济运动的规律性,把经济发展过程看成纯粹是由社会经济系统本身的规律支配的,而不受那些支配着自然生态系统进化和发展规律所制约的封闭体系,不重视经济活动和自然界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因而将生态发展过程排除在社会再生产运动过程之外。这种传统的、狭义的、不完全的经济发展观,突出表现在它没有把人类社会经济体系看成是建立在生态系统基础之上,把人们经济活动和生态环境作为有机整体来研究社会资本运动及其规律性;而是将社会再生产过程看成是和生态资本运动过程毫不相关的、甚至对立的纯粹的经济资本运动过程。因而生态资本运动过程就被排除在社会总资本运动过程之外。
和传统经济学相比较,作为现代经济学的生态经济学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它把自然生态系统包括进来,把作为人类公共财富的自然生态纳入经济学研究的范围,从而把现代经济运动看成是经济系统和生态系统作为有机整体来研究经济运动的规律性。80年代后期以来,对于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问题研究扩大了许多原有的概念,提出可持续发展。从探讨生态与经济一般的协调发展关系,深入到研究不考虑生态的经济带来极不经济的后果,尤其是脱离生态资本运动的社会总资本运动带来的非可持续性的恶果。这是生态经济学理论研究的重大转变。现在,可持续发展经济学把生态资本作为社会总资本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总资本运动研究的范围,确立三种资本相互转化与相应增殖的基础上保持社会总资本存量随时间推移有所增加的理论。这是可持续发展经济学对生态经济学理论的新发展。传统的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理论,也是把国民财富增长的主要因素看成为物质资本积累,甚至不少人把它看作是唯一源泉。虽然说也有一些西方经济学家看到,决定经济增长的因素,不仅是经济因素,而且有非经济因素,除物质资本外,还有技术创新、人力资本、自然因素等。
尤其是柯林•克拉克认为,物质资本积累只是经济增长诸多因素中的一个因素,而且不是一个关键因素。他曾明确指出:“我相信,种种情况已经摧毁了一个至今流行甚广的观点,即经济增长速度主要取决于资本能够积累的速度”。(1937)但是,从总的来看,西方经济学家长期以来是崇尚“物质至上”,把物质资本的作用估计过高。因此,从18世纪中叶以后,物质资本决定论在传统经济增长理论中处于主导地位。直到本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由于现代生产力的巨大发展,科学技术的飞速进步,使经济增长的传统因素作用逐渐削弱,而其他社会性因素的影响不断增加,特别是具有较高知识水平的高质量劳动力的作用日趋突出,使西方经济学家不得不开始同忽视活劳动作用的传统经济增长理论决裂,从物质资本决定论,转向重视人力资本,甚至提出了人力资本决定论的观点。其中以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为创始人的人力资本学派,论证了人力资本在现代经济增长中的决定性作用,较为系统地阐述了人力资本的形成、特征、投资和收益等问题,为人力资本理论的形成作出了重大贡献。人力资本学说所提出的人力资本是现代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和决定性因素的理论,使经济增长理论实现了由“物”到“人”的转变,是传统经济增长理论向现代经济发展理论转变的重要标志。与此同时,本世纪60年代末期以来,现代人类面临着严峻的生态环境恶化的全球性尖锐问题,其中资源和环境等生态问题已构成现代经济发展的最基本的制约因素。尤其是80年代以来,全球生态危机标志着传统工业化发展模式已经走到尽头,今后人类的经济活动,发展现代生产力,必须走以生态生产力为基础与经济生产力相适应的协调发展之路。因此,现代经济发展必须与自然生态发展的状况相协调,已成为当代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
这就使国内外一些经济学家认识到生态资本或环境资本对现代经济发展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从不同角度阐述了生态资本是现代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基本制约因素和基础性决定作用,从而形成了社会总资本由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生态资本三种资本构成的可持续发展资本理论模式。这是现代经济发展理论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的重要表现。如果说,人力资本理论突破了社会资本就是物质资本的传统资本理论模式,是理论上的一种前进。但这种进步仍然没有克服传统经济学只是从社会经济体系内部物质资料生产与再生产的经济现象与经济过程来研究社会资本运动及其规律的缺陷。而生态资本理论的提出并把它纳入社会总资本之中,形成为可持续经济发展资本理论,则是将人们经济活动和自然生态环境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研究社会总资本运动及其规律性,这就完全克服传统经济学缺乏生态观念,基本上不考虑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生态环境发展之间的协调关系的根本缺陷,正确地、如实地反映了现代经济运动的实际状况和社会再生产运动的真实全貌。这是现代经济理论发展史上的一次深刻革命,它为21世纪现代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三种资本的基本内容及其相互转移
1•物质资本是通过人在经济活动的投资由人类创造的社会物质财富。从它的实物形态来看,物质资本的形成大致分为三个方面:对机器设备、库存及工厂的经营投资,居民住房建筑投资,对道路、机场和城市与农村的其他基础设施的公共投资等。
2•人力资本是通过人们经济社会活动的投资所形成的人的素质的提高,即对人力的投资所形成的人力资本,主要表现在:一是体现在劳动者身上,以劳动者的数量和质量表示的资本;二是人力资源的质量表现为劳动者的知识、智力、技能、经验、健康、组织、管理水平及综合各种生产要素、创新技术的能力等;三是人力投资的产物,人力资本的积累和投资主要依赖五个方面的支出:教育支出、保健支出、劳动力流动及其家属迁徒的支出、在职工人的培训费用支出、为提高劳动生产率而支付的科研和技术推广费用支出。其中教育投资是人力投资的核心,它对现代经济发展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所以人力资本理论把人力资源视为一切资源中最重要的资源,看作现代增长与经济发展的主要源泉和决定性因素,成为一国乃至世界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
3•生态资本是存在于自然界可用于人类社会活动的自然资产,但这样说并不能理解为人们通常所说的自然资产是“大自然的恩赐”。这是因为,在现代生态系统中的生态环境已经不是“天然的自然”,而是“人化的自然”。那种没有经过人类劳动改变的“天然的自然”,在当代的世界里可以说已经是为数不多了。因此,只有或多或少投入一定量的人类劳动,才能再生产出达到维持生态环境具有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使用价值,这样,在多数情况下,生态资本实质上是人造自然资产。所以,生态资本主要包括四个方面:能够直接进入当前社会生产与再生产过程的资源环境,即自然资源的总量(可更新的和不可更新的)和环境消纳并转化废物的能力(环境的自净能力);自然资源(及环境)的质量变化和再生量变化即生态潜力;生态环境质量,这是指生态系统的水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等各种生态因子为人类生命和社会生产消费所必需的环境资源;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的使用价值,这是呈现出来的各环境要素的总体状态对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有用性,如美丽的风景向人们提供美感、娱乐休息、以至满足人类精神文明和道德需求等生态服务功能。现代经济社会越发展,人类就越要求优美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系统的整体有用性也就越来越重要。因而生态资本存量的增加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就日益重要。
生态经济再生产理论告诉我们:不管经济社会形态如何,任何社会生产与再生产所需要的物质和能量,无一不是直接或间接来源于生态环境系统。因此,经济社会系统的社会物质财富来源于自然生态财富。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社会生产与再生产,是人类经济活动将自然物质变换成适合人们需要的经济物质,这既是物质财富不断形成和增加的自然过程,又是价值不断形成和增殖的社会过程。所以,人类经济活动把生态资本变换成物质资本,增强人类经济社会生存发展的经济基础,才能使社会生产与再生产得以维持并不断发展。然而,物质资本不断增加,就要消耗生态资本,生态环境质量也会下降,尤其是枯竭性的资源存量就会减少。但是,这些生态资本存量的减少,可能还没有全部为人类生产与生活所消费掉。这就是说所消耗生态资本的一部分可能以利润或投资转化为物质资本积累起来了。这种积累包括用于职工培训、技术革新、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智力投资,形成人力资本;或用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方面的经营投资,形成物质资本;或用于恢复维护生态环境具有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使用价值的投资,转化生态资本,以及用于替代石油、森林等人造自然资产如水能、风能开发和人工森林营造等方面。还有,在现代经济社会条件,人力资本已成为现代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推动物质财富的不断增长;同时,人力资本用于生态环境建设,对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恢复和维护生态资本存量起着重大作用。很明显,三种资本之间是可以相互替代转化的。
(三)三种资本共同增殖是可持续经济发展的最佳模式
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全人类的共同选择,但由于各国的国情和发展背景各有差异,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就有所不同,因而三类资本组合的状态也各不相同。从发展中国家来说,基本上都是在经济基础薄弱、科学技术水平低的条件下进行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的。在正常情况下,一些国家必然大力发展经济,推动科技进步,尽快增加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积累,这是毫无疑义的。尤其是象我国这样的发展中社会主义大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使我国进入经济快速、持续增长的历史时期,因而将长期面临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巨大压力和尖锐矛盾。为了有效解决这种矛盾,我们党和国家制定和实行两个根本转变战略、科教兴国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实现我国跨世纪建设蓝图的基本国策与关键措施。实行两个根本转变的直接目标是驱动经济增长,加快经济发展,增强经济实力;实施科教兴国就是要切实地把我国现代化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轨道上,增加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任务,就是合理分配和利用资源,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发展的生态支撑能力。因此,认真实施这三大战略,从发展目标和发展趋势来看,应该说是能够保证三种资本共同增殖的。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我国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三类资本组合状态,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物质资本(km)增殖,人力资本(kh)增加,生态资本(kn)增殖,这样三种资本共同增殖就会使总资本(k)的存量随时间保持一定的增长,即实现了经济可持续发展及社会总体的可持续发展。所以,社会总资本存量可表示为:k′=lm′+kh′+kn′([′]表示资本增加,[-′]表示资本减少)。这是三种资本组合的理想模式和最佳形态,也是我们经济活动所追求的高强度经济可持续性。
(2)物质资本增长,人力资本增加,生态资本持平,社会总资本存量也是随时间有所增长,也可以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总体的可持续发展。所以,社会总资本存量可表示为:k′=km′+kh′+kn,这是三种资本组合的低级形态,是我们经济活动所必需达到的三类资本组合的目标模式,可以称为弱强度经济可持续性。
(3)物质资本增长,人力资本增加,而生态资本减少;但前二者增加量多于后者减少量,那么,社会总资本存量是增加的,至少不减少,保持总量持平或增加,可以表示为:k′或k=km′+kh′+kn-′,这是三类资本组合的失调形态,是我们经济活动要尽力防止和避免的不能确保可持续性的状态。然而,有些西方学者认为,生态资本转换为物质资本,使社会总量资本持平或增加,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称为“弱可持续性”。我们不赞同这种观点。因为,社会总资本持平或增加,这只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并不是充分条件。有人说得好:“财富总量在替代意义上的持衡或增加并不等于可持续发展,或者更确切地说,并不能确保可持续发展。”(潘家华,1996)
因此,我们必须加上保持生态资本的非减性,才构成可持续发展的充分条件。这里至少有两个不可改变的客观事实:第一,生态的不可逆转性是普遍存在的,因而许多自然资产的开发利用都具有不可逆转性,如物种消失、湿地开发对原有生态系统的破坏、环境功能发生了不可恢复的损害等,这就使得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增殖,在实际上不可能补偿这类自然资产的减少。因此,我们的经济活动就应该尽量避免对生态资本存量的不可逆转性的破坏。同时,生态的不可逆转性还使某些至关重要的生态资本无法或至少是很困难通过建立其它资本形成来补偿。第二,从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教训来看,发达国家工业化的实现,一方面给现代人类创造了巨大物质财富和这些国家劳动者素质的极大提高;另一方面却给人类社会带来了资源枯竭和环境污染的严重生态恶果,使全球性生态资本急剧减少,造成当代人类靠挪用后代人的生态资本过活。然而,从发达国家的社会总资本来说,却是在不断增加,至少没有下降。但是,这种靠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经济社会发展道路,是不可持续性的,或至少是持续性不够的,因而才产生了可持续发展思想和战略。现在,人们对人类进入工业文明时期以来所走过的道路进行认真反思,明智地选择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和道路,其核心问题就是使社会总资本持衡或增加的条件下,保持生态资本的非减性,力争达到三类资本共同增殖,从而确保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可持续发展经济要求体制、技术和生态的创新
在现代经济社会条件下,影响社会总资本增殖、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因素很多,分析起来又很复杂。但在诸因素中起直接的、长期的、主要的作用因素,应该是劳动、资本、体制、技术、生态。这些因素是通过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生态创新三种创新相互作用与相互推动着社会总资本存量增殖,确保经济及整个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制度创新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
所谓制度创新就是指能够使创新者获得追加利益的现存经济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的变革,从而产生一种更有效益的制度的变迁过程。制度创新之所以能够推动经济增长就在于:一个效率较高的制度的建立,能够减少交易成本,减少个人收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差异,激励个人和组织从事生产活动,使劳动、资本、技术等因素得以发挥其功能,从而极大提高生产效率和实现经济增长。这种制度创新理论,无论是对历史上的美国、英国、荷兰等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还是对当今中国近十几年来的经济增长的实践,都有很强的解释力。近十几年来,我国经济增长这么快,主要就是由于实行经济体制改革,进行制度创新,即变革现存计划经济体制及其运行机制,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及其运行机制。这就说明了制度创新对经济增长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制度创新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还要指出的是,从可持续发展来说,能够保证经济可持续性的经济制度,不仅仅是指物质生产领域的经济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的变革,而且包括精神生产、人类自身生产和生态生产等领域的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的变革,使之都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制之中。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物质再生产、精神再生产、人类自身再生产和生态再生产的相互适应与协调发展,才能促进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生态资本共同增殖,从而确保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技术创新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
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技术创新不仅仅是指技术系统本身的创新,更主要是把科技成果引入生产过程所导致的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并使它转化为能在市场上销售的商品或工艺的全过程。它包括市场调查、研究开发、工程设计、试制和生产过程、规模生产、技术扩散、市场营销等环节的全过程。科技与经济一体化的完整过程,也是新技术与经济发展的有效结合与协调发展,它是一种经济行为,在本质上是经济创新。只有在预期收益超过预期成本时,技术创新才得以实现。所以,技术创新的根本目的是推动科技发明创造成果在生产中的应用,促进新市场的开拓,提高生产效率和效益,取得经济收益的最大化,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科学技术是知识形态的生产力,即是潜在的生产力,它只有通过技术创新及其扩散而进入生产过程,使它和生产紧密结合,才会转化为现实的直接生产力。因此,技术创新是科学技术进入社会生产与再生产运动的基本方式,也是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途径。技术创新不断出现,就不断引起社会生产与再生产的扩大与发展,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从实践上看,科技进步与创新确实已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在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中起了决定性作用,已成为经济持续发展的主要支柱。而技术创新则能够不断地、长期地推动经济发展,成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
(三)生态创新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不竭源泉
生态创新是指包括生态系统本身的变革,创造新的人工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生态化,即社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再生产各个环节生态化过程。这是生态与经济一体化的完整过程。它的内涵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生态创新是人们有目的改变人与环境的生态关系,建立高质量、高水平的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系统,使生态环境系统愈来愈社会化,越来越显示其经济社会的特点和功能。在当代,人类符合自然规律要求的经济活动,虽能够按照预期的目标去改变自身与环境的生态关系,即不仅改变无生命的环境,而且改变生命有机体,还能改变生物与环境的生态关系,使生态系统的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更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
第二,人类的经济活动,在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指导下,不仅是能够改变自然生态,而且能够创造新的自然界,引起环境变迁,使大自然不断增添它原来没有的东西,即将原来纯粹的自然界或称第一自然界越来越多地变成“人工的自然界”或称第二自然界。这样,一个个人工生态系统遍布大地,使人类赖以存在的生态环境,不断地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地进化与发展。
第三,生态创新还越来越是经济社会生态化运动,已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这就是社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的再生产各个环节愈来愈生态化,越来越显示其生态环境的特点和功能。在当代,人类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广泛采用清洁工艺、少废无废工艺、生态工艺,进行无公害生产,并能使用“无废料化设备”装备国民经济各部门,在更大范围和更大规模上使社会生产过程生态化;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绿色市场、绿色营销;实施绿色战略,开拓绿色科技,建立绿色银行;加强绿色教育、发挥绿色法律的作用,推动绿色消费运动的迅速发展等都是生态革命即生态创新的内容。
第四,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现代经济社会生产与再生产所需要的一切物质和能量,归根到底还是来自生态环境系统的自然物质和自然能量,使之发生形态的变化,生产出适合人们需要的各种经济产品。因此,生态创新的本质特征就是研究生态环境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之间的物质循环与能量转化的关系,创造更多的物质和能量,促进生态与经济良性循环,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有机结合与协调发展,确保现代经济及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因而,生态创新的根本目标是要增加生态环境系统运转的生态资本,增强生态环境系统的转化功能,提高自然物质和经济物质转化效率,从而提高生态环境系统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供给能力及其对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因此,生态创新是实现现代经济与生态环境有机统一与协调发展的基本途径,是推动现代经济及整个社会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驱动力。
(四)三种创新相互作用推动着现代经济可持续发展
我们把生态创新纳入现代经济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理论模式,就很自然提出了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生态创新各自在这个模式中的地位与作用问题,并运用它建立制度、技术、生态创新的三位一体的可持续经济运行理论。在这个三位一体的有机统一体中,三种创新相互作用与相互推动着现代经济健康发展与可持续发展,这是现代经济运行与发展的客观规律。这个规律准确地揭示了现代经济运动过程中的制度演变———科技进步———生态改善之间的必然的、内在的、本质的的联系,它不仅强调了制度在现代经济运行与发展的保障作用和科技的主导作用,而且突出了生态在现代经济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作用。对此,有必要作以下几点说明:
第一,基本原理告诉我们,制度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技术属于生产力的范畴。这就从哲学高度上解决了当代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揭示了科学技术对当代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第一位的变革作用。根据科学技术对现代生产力发展的第一变革作用的理论,我们完全可以说,技术创新较之制度创新对现代经济增长与发展具有第一位的推动作用,有更深层次的重要意义。所以,从长期来看,技术创新会推动制度创新,制度创新保障技术创新的功能得以发挥与实现,成为推动现代生产力发展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源泉。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和城市化的迅猛发展,生态危机日益严重,能源危机,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气候变暖,荒漠化、动植物物种大量灭绝等各类相互联系的危机日趋严重,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也面临着有史以来最严峻的挑战。20世纪50年代前后,不断爆发的环境危机以及出现世界闻名的“公害事件”,敲响了环境保护的警钟,人类开始重新审视自己与自然的关系。1953年,美国人类学家J.H.斯图尔德(J.H.Steward)在《进化和过程》一书中,率先提出文化生态学的概念,文化生态学以人类在创造文化的过程中,与天然环境及人造环境的相互关系为研究对象,把握文化生成与文化环境的调试及内在联系。这一时期,一些从事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研究的国际组织相继成立,其中1948年成立的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1956年成立的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ICCROM)、1956年成立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等逐渐在相关领域发挥重要影响。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地理学的理论方面,自然与人文的统一性已经在全世界得到确认。在人地关系方面,形成了人与环境之间的“和谐论”,从而奠定了现代地理学的统一性与综合性。和谐论主张分析人与环境的关系,以谋求自然环境与人类生活间的协调,例如日本学者石田宽就曾提出“预防破坏景观,建设一个和谐的景观”的主张。
第一位唤起人们关注自然环境的是美国海洋生态学家R.卡森(R.Carson),她于1962年在《寂静的春天》一书中提醒人们注意这样的事实,即现代人由于滥用DDT及其它杀虫剂,已经伤害许多生命,严重的改变了自然生态。人类再不节制,未来的春天将不再鸟语花香、热闹缤纷,而是一片死寂与静肃。由于对环境脆弱本质和相互依赖的特点认识不足,人类正在以惊人的速度破坏着自然环境。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博尔丁(K.E.Boulding)发表《一门科学――生态经济学》的论文,第一次提出生态经济学的概念,形成以生态经济效益,即生态系统和经济体系相互作用的经济效益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主张在人口,工业迅速增长,自然资源消耗加剧,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大工业和现代农业所造威的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的情况下,把经济发展同环境,资源,生态结合起来研究其经济效益。此时,原有的东方文明中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化价值观和生活方式重新引发人们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文化景观和自然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主张将其作为国家的重要职责。
20世纪60年代以后,与景观和环境相关的概念开始出现在有关国际文件中,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1962年12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2届会议在巴黎通过的《关于保护景观和遗址的风貌与特性的建议》,第一次提出了保护景观的目的,指出“为本建议之目的,保护景观和遗址的风貌与特征系指保存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修复无论是自然的或人工的,具有文化或艺术价值,或构成典型自然景观的自然、乡村及城市景观和遗址的任何部分”。1964年5月,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在威尼斯通过的《关于古迹遗址保护与修复的国际》(威尼斯),第一次在文物古迹的保护中引入了环境的概念。指出:“历史古迹的要领不仅包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能从中找出一种独特的文明,一种有意义的发展或一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或乡村环境”。i969年,L.麦克哈格(L.McHarg)在《设计结合自然》一书中,从自然、历史、人文的角度探讨了环境问题,描述了自然过程如何引导土地开发。规划设计结合自然理念的提出不仅是在理论上的重大突破,而且还标志着生态学方法第一次完整地引入了城市规划之中。
随着社会经济和现代工业化的高速度发展,自然资源、人口、粮食和环境等一系列影响社会生产和生活的问题日益突出。同时,人类活动范围的日益扩大,正在直接和间接地影响着生物圈。为了寻找解决这些问题的科学依据和有效措施,国际生物科学联合会(IUBS)制定了国际生物计划,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立了人与生物圈(MAB)国际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海洋,湖泊等生态系统与人类活动的关系,以及农业,城市。污染等有关的科学研究。同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7届会议在巴黎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世界遗产公约),第一次明确了“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定义。其中“文化遗产”包括文物、建筑群和遗址,而遗址则指“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联合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地方”:“自然遗产”则包括:“从审美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由物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为受威胁的动物和植物生境区;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分的自然区域”。其中“文化遗产”中的“自然与人联合工程”引起人们的深入思考。
1976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会议在内罗毕通过的《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内罗毕建议),第一次提出了“历史和建筑地区”的概念,指出:“‘历史和建筑(包括本地的)地区’系指包含考古和古生物遗址的任何建筑群。结构和空旷地,它们构成城乡环境中的人类居住地,从考古、建筑,史前史,历史,艺术和社会文化的角度看,其凝聚力和价值已得到认可。在这些性质各异的地区中,可特别划分为以下各类史前遗址、历史城镇,老城区、老村庄。老村落以及相似的古迹群”。同时明确了“环境”和“保护”的定义,即“‘环境’系指影响观察这些地区的动态、静态方法的。自然或人工的环境”。在这层意义上,定必不仅涉及趋于静态的文物,建筑物与遗址,还考虑到社会文化进程中的动态性以及历史和建筑地区环境要素的延续性,而“‘保护’系指对历史或传统地区及其环境的鉴定,保护。修复。修缮,维修和复原”。之后,人类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问题更加引起世界范围的重视。
1977年12月,一些国家的著名建筑师、规划师,学者和教授,在秘鲁马丘比丘山的古文化遗址,签署了具有宣言性质的《马丘比丘》。其中“文物和历史遗产的保存和保护”部分指出:“城市的个性和特性取决于城市的体型结构和社会特征。因此不仅要保存和维护好城市的历史遗址和古迹而且还要继承一般的文化传统”。在该的结束语中写到:“古代秘鲁的农业梯田受到全世界的赞赏,是由于它的尺度和宏伟,也由于它明显地表现出对自然环境的尊重。它那外表的和
精神的表现形式是一座对生活的不可磨灭的纪念碑,在同样的思想鼓舞下,我们纯朴的提出这份”。这一在文化景观遗产地诞生的庄严,无论对城市规划领域的观念更新,还是对文化遗产保护范围的扩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恰好也在1977年,《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操作指南)作为《世界遗产公约》的实施细则予以公布,明确提出了评价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标准及其真实性、完整性和相关管理要求。在理论界,J.D.西蒙兹(J.D.Simonds)在《大地景观》(1978)中全面阐述了生态要素分析方法、环境保护,生活环境质量提高,乃至于生态美学的内涵,从而把生态景观研究推向了“研究人类居住空间与视觉总体的高度”。
1980年8月,在东京召开的第24届国际地理大会上,大会主席伦敦大学教授M.J.怀斯(M.J.Wise)在开幕词中指出,“在今日世界人口日增,环境急剧,资源匮乏和自然灾害频仍的处境中,如何协调自然环境和人类文化生活的关系,已成为国际地理学界所面临的主要研究任务”。美国未来学者A.托夫勒(A.Toffler)于1980年出版了《第三次浪潮》,认为人类已经经历了两次巨大的变革浪潮:第一坎是农业革命。第二次是工业革命,而电脑的发明标志着人类进人了第三次浪潮,即信息革命时代,并将从根本上影响人们的生产方式、政治准则、生活方式、社会传统及意识形态等。美国经济学家J.奈斯比(J.Naisbitt)于1982年出版了《大趋势――改变我们生活的十个新方向》,提出了未来社会的十个发展方向。在诸多学派中,人文主义学派强调城市空间秩序最终是生态秩序的产物,人类社会在生物学和文化的两个层面上被组织,从而发生着类似于生物界的竞争,淘汰,演替等过程。生态主义学派强调城市是一种生态系统,人的生活要从自然界的背景中得到理解。因此人不再是中心,而只是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人类必须放弃那种认为科学和技术能够解决所有问题的错误想法,变得谦虚、温和与适度。这些思想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从尊重顺应,到控制征服,到保护利用,直至上升到和谐共处的演进过程,启发人类在获得改造世界巨大能力的同时,应谋求更加理想的人居环境。1984年,M.荷夫(M.hough)在《城市形态和自然过程》中重点论述了城市的自然演进过程与城市空间营造的关系问题。
以上国际文件中的定义,理念和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思想,成为文化景观概念形成与发展的理论基础,在文化景观遗产保护中起到了重要作用。1984年召开的世界遗产委员会第8届会议上,关于文化景观的概念已经予以提出并讨论。会议指出“纯粹的自然地已经十分稀少,更多的是在人为影响之下的自然地,即人与自然共存的区域,这些区域中有相当一部分具有重要的价值”;“应将‘文化’与‘自然’同等看待,力求避免两级化;《世界遗产公约》目的不是‘选定’景观,而是在一个动态的和演变的框架中保护遗产地的和谐与稳定,更深层次的含义就是使人们逐步意识到文化与自然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1987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8届全体会议,在华盛顿通过了《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华盛顿),该“涉及历史城区,不论大小,其中包括城市,城镇以及历史中心或居住区,也包括其自然的和人造的环境。除了它们的历史文献作用之外,这些地区体现着传统的城市文化的价值”。《华盛顿》列举了历史地段应该保护的内容,其中包括地段和街道的格局和空间形式:建筑物和绿化,旷地的空间关系:地段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包括与自然和人工环境的关系等涉及文化景观的内容。从这些内容看,历史地段保护更关心的是整体环境,强调保护和延续其中人们的生活。该还归纳了保护历史地段共同性的问题,指出“今天,由于社会到处实行工业化而导致城镇发展的结果,许多这类地区正面临着威胁,遭到物理退化、破坏甚至毁灭”。
在我国,近代人文地理学和经济地理学,是在20世纪20~30年代,通过外国传教士和我国派往的留学生而陆续传入国内。1926年迄至1949年,在先后成立的+多所大学地理系内系统地进行讲授,其中以法国人文地理学家J.白吕纳(J.Brunhes)为代表的人地相关论和以英国经济地理学家L.D.斯坦普(L.D.Stamp)为代表的经济地理思想具有广泛的影响。前者认为人对人地关系的形成具有选择的可能和自由,而后者倡导经济地理应用于城乡规划。在这一时期我国的理论刊物上发表的一些有关人口分布、土地利用,农业分区,城市地理,边疆勘察、地区综合考察,以及人文景观等方面的著作,表明人文地理和经济地理研究工作相互交错。但是,此后的一些年代里“除经济地理学、人口地理学、城市地理学和历史地理学以外的人文地理学其他的分支均被视为唯心主义学术思想而一概摒弃”。特别是随着经济建设和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摸清各地区生产布局。流域区划,铁路选线,区域规划,农业区划以及建设条件,资源储量,生态环境等方面情况,为经济地理学的发展开拓了更为广阔的道路,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于是就出现了人文地理学和经济地理学一衰一盛迥然不同的局面,这种现象一直延续到“”结束。
近30年来,“景观”和“文化景观”的概念,在人文地理学、经济地理学、历史地理学、人口地理学、区域地理学等学科中被广泛应用,并对其定义与内涵进行了系统的考证与阐释。谭其骧先生推动了我国沿革地理和历史地理学的发展,对我国民族迁徙和文化作了大量的研究。他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以历史文献资料为主,吸取了考古等方面的研究成果。李旭旦先生是我国现代人文地理学奠基人,同时致力于区域地理学等方面的研究,他强调人文地理学的理论基础是“人地关系论”,研究的目的是谋求人地关系的协调。认为“文化景观是地球表面文化现象的复合体,它反映了一个地区的地理特征”,主张从研究文化景观来分析人地关系。侯仁之先生倡导以现代地理学的方法,研究中国历史地理。几十年来,他孜孜不倦地探索北京城市起源、城址变迁,园林营建、水源开发利用,地下古河道复原及城市平面布局特点等,对北京城市规划建设不断提供科学的依据。早在1950年,候仁之先生就曾建议将大学历史课中的“中国沿草地理”改名为“中国历史地理”,认为历史地理学的任务是探讨一个地理环境在“过去”和“现在”之间发展演交的规律。1962年,他发表了《历史地理学刍议》一文,进一步阐明了现代历史地理学的学科性质。研究方法及与传统沿草地理的重要区别,使其发展成为一个新的学科。在以后的数十年间,他先后出版
了《历史地理学的理论与实践》、《历史地理学概述》等专著,为这一学科的建立,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侯仁之先生这一理论体系的阐述,从一个侧面表明了我国现代文化景观遗产研究的独立探索。
上述众多学者的学术研究成果皆成为文化景观遗产概念的思想基础。同时,我国关于区域社会和历史文化的研究成果也颇为丰富,早在20世纪30年代,冀朝鼎先生就在《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中提出了“基本经济区”的概念,探讨了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基本经济区分布情况,并认为它们是我国历史上统一与分裂的经济基础和地方区划的地理基础,实际上也与文化发展演变的区域特性是基本一致的。李旭旦先生在《人文地理学导论》中指出,“长期以来,地理学科总是分成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两大互相密切联系的组成部门。但近30余年来,我国一直按照1950年代苏联一部分地理学者的片面论述,把地理学分裂成自然地理和经济地理两门各自独立的学科,不仅割裂了自然与人文现象的客观联系,还把人文现象的研究局限于经济上的生产配置这一狭隘的范畴之内”。今天“人文地理学正和新兴的环境科学、生态科学,区域科学与行为科学相结合,力求在解决世界性资源短缺,人口危机、自然灾害、环境污染与生态平衡等重大社会问题上作出贡献,从而促进了人文地理学在方向内容与方法上的创新”。谭其骧先生也在1980年代提出“不能笼统地,简单地谈论中国文化,而在任何时代,都不存在一种全国共同的文化,文化的地区差异应予以足够的注意”。
在考古学研究方面,经过几代考古学家的努力,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考古学的年代谱系,在全国各地就已经基本建立并逐步得到完善和细化。长期以来,人们称黄河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视黄河流域为中华文明的发祥地,将中原地区作为中华文明的核心。最近20年的一系列考古发现,迅速扩展了人们的视野,面对各地不断涌现的史前时代的城址、祭坛、大墓,大型夯土建筑基址,精美的玉器、陶器和漆器,人们看到了中华远古文化的多源和多彩,看到了中国文明起源过程的新层面,也了解到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形成之久远,成份之复杂。“多元一体”是我国文明起源、发展的重要特征,地域之间的差异以及千丝万缕的联系,无疑是认识区域文化的一个重要思路,也是区域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重要支撑。基于“多元一体”的文明进程,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复杂多样的自然地理单元,考古学、历史学。地理学家们对我国丰富多彩的地域文化开展了深入的考察和研究工作。除此宏观的地域文化研究之外,还有不少着眼于具体文化现象的历时性或共时性区域研究成果,为深入了解我国文化遗产的区域特性,以及发展演变的时空背景提供了坚实的学术基础,也成为我国文化景观研究的重要方法。
“20世纪70~80年代是中国考古学发展走向成熟的转折期,经过60年代的摸索和解悟,终于找到一条中国特色的考古学发展道路,一个带根本性的学科理论,这就是中国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学说”。考古学家苏秉琦先生着眼于各地的文化渊源、特征和发展道路,从全国范围将中国史前考古学文化分为六大区系,即以燕山南北长城地带为重点的北方;以山东为中,己、的东方:以关中(陕西)、晋南,豫西为中心的中原,以环太湖为中心的东南部;以环洞庭湖与四川盆地为中心的西南部;以鄱阳湖――珠江三角洲一线为中轴的南方。在此基础之上,他提出了著名的“考古文化区系类型说”,即“区是块块,系是条条,类型是分支”,既指明了文化的区域差异,也阐述了文化的历史传承。这一学术思想在考古学界产生了重大影响,并带动了国内区域考古学的深入发展,严文明先生曾论及中国史前文化的统一性与多样性,将中国考古学文化划分为中原、甘肃,山东,燕辽,江浙和长江中游六大文化区。张光植先生也曾将龙山时期文化划分为相互关联的山东,良渚、黄河中游、齐家河。清龙泉五个区。这些都是基于史前考古学文化特征而进行的区划研究,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文化的区域性。上述考古学文化的划分,本身就说明了中国文化内涵丰富多采,正如苏秉琦先生言简意赅地概述为“满天星斗”。
文化景观遗产的探索与国际共识
随着人们对世界文化遗产内涵和价值认识的逐步深化,促使人们从更广阔的视野、更深入的角度去分析和梳理文化遗产之间的内在联系,探索和建立新的文化遗产类型和相应的保护方式,手段、体系,受到关注与保护的文化遗产类型也在不断扩充,例如“历史城镇”、“传统村落”,“运河遗产”和“文化线路”等特殊的文化遗产类型。这些新型文化遗产的共同特点,都体现出文化与自然两者的密切关联和相互结合,世界文化遗产开始呈现出多元化的价值,并拥有了更为深刻的涵义。1987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考察我国申报项目――泰山时,发现泰山不同于一般世界遗产项目的独特价值,即它不仅符合世界自然遗产的标准,也同时符合世界文化遗产的标准,促使了在世界遗产类别中,“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这一新类别被认可。文化景观遗产概念的最终确立源自于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1992年10月,世界遗产中心会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在法国的拉贝第皮埃尔召开关于将“文化景观纳入《世界遗产名录》”专题研讨会。这是文化景观遗产在迈向世界文化遗产的道路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会议。为了适应文化遗产的整体区域与多样化类型,来自各成员国的专家分别对《操作指南》提出修改意见,讨论了新修订的文化遗产评估标准,并总结出文化景观遗产的定义、分类和提名等方面规定,建议将杰出的文化景观遗产纳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体系之中。
1992年12月,在美国圣菲召开的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6届会议上,决定将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文化景观遗产纳入《世界遗产名录》。至此,在《世界遗产公约》公布120年后,世界文化遗产的体系中增加了“文化景观遗产”这一新的类型。文化景观遗产的确立意义重大,使人类和自然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关系在文化遗产中得到具体的体现。其背景是城市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人们生存环境日益遭到破坏,人类需要保存土地利用的历史和遗迹,维持生物的多样性,实现人类与自然和谐健康的发展。根据《世界遗产公约》第一条的内容,世界遗产委员会认为,文化景观遗产代表着“自然与人类联合工程”,具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兼具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保护的要求与特性。长期以来,世界遗产始终在“文化”与“自然”两个支点之间寻求平衡,而文化景观遗产将文化与自然两种因素联系起来,促进了它们之间的平衡与稳定。“文化景观”是指自然与人类创造力的共同结晶,反映区域的独特的文化内涵,特
别是出于社会、文化、宗教上的要求,并受环境影响与环境共同构成的独特景观。“文化景观”也是从较大的范围、较充分的规模去发现和认识在某种特定环境中人的创造和生存状态。
自1992年文化景观遗产正式确定为世界遗产中的特殊类型以来,人们的认识发生了许多变化,对于人类与自然的关联,被明显重视起来,衡量世界遗产突出的普遍价值的评估标准也经历了多次改变与调整。其中,许多实质性的进展与文化景观遗产类别的纳入,以及对其不断深入的思考直接相关。文化景观遗产的确立使世界遗产更具平衡性和代表性,也使世界遗产所代表的自然与文化,人类与环境、物质与非物质遗产之间的关系更加全面和深刻。在《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的附录中,把文化景观分为“由人类有意设计和建筑的景观”,“有机进化的景观”和“关联性文化景观”三种类型。“由人类有意设计和建筑的景观”包括出于美学原因建造的园林和公园景观,它们经常(但并不总是)与宗教或其他纪念性建筑物或建筑群有联系。“有机进化的景观”它产生于最初始的一种社会,经济、行政以及宗教需要,并通过与周围自然环境的相联系或相适应而发展到目前的形式。“关联性文化景观”以其与自然因素,强烈的宗教,艺术或文化相联系为特征,而不是以缺失文化的物证为特征。文化景观遗产作为连接文化与自然的纽带,更加体现出“人类长期的生产,生活与大自然所达成的一种和谐与平衡,与以往的单纯层面的遗产相比。它更强调人与环境共荣共存、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1993年lO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德国都柏林举行“有关具有突出世界价值的文化景观的专家会议”,提出了“未来行动计划(文化景观)”。该行动计划总结了有关提供“成员国在确认,评价,提名和管理文化景观进八《世界遗产名录》的资格方面的指导”,以及准备“对文化景观进行专题研究”的建议。1994年,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8届会议提出建立具有代表性与平衡性《世界遗产名录》的“全球战略”。并认为主题研究可以作为建立具有代表性的《世界遗产名录》的有效方法。人们意识到,欧洲建筑与宏伟,壮观的人造景观等古迹在《世界遗产名录》中占据优势地位,而具有深度,复杂度和与环境建立多样化联系的传统文化却鲜有代表。而这种不平衡性正是由于过去将“文化”与“自然”遗产过于简单地一分为二所造成的,新纳入的文化景观遗产显然可以作为调整失衡的杠杆。同时,《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本身也在不断根据《世界遗产公约》的精神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进行调整和完善,逐步扩充世界遗产的类型及其所代表的普遍价值。1977年~2005年间,《操作指南》先后修改达17次。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素方面,从重视单一文化要素的保护,向同时重视由文化要素与自然要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综合要素保护的方向发展。例如兼具文化和自然复合特征的“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由文化要素与自然要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文化景观遗产,均成为国际社会探讨加大保护力度的对象。
另一方面,在国际景观生态学会(IALE)与美国地理学家协会(AAG)举办的大型学术活动中,都有景观与文化的专题讨论会。1994年在美国地理学家协会第90届年会上有“文化研究在地理学中的应用:神话,景观、通讯”专题报告会;1994年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大会提出,要利用景观生态学原理来规划和管理土地资源,促进文化景观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1995年国际景观生态学会大会上对景观类型与人类活动特征、景观建设的量化因子、21世纪的文化景观、持续发展与文化景观等命题都有所涉及。1999年,美国学者霍纳蔡夫斯基(Honachefsky)提出“生态导向”的概念。他认为美国城市的无序蔓延及其对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的出现,是因为将土地的潜在经济价值置于生态过程之前所致,因此提出“生态优化”的思想。这一思想迅速在全球范围内得到积极响应,并开始从“生态优化”所强调的单纯“保护”,向利用生态来引导区域开发的“生态导向”思想方向发展。在这一思想推动下,美国在区域开发中开始推行“精明增长”计划,提出了控制城市蔓延,保护农地,保护生态与社会人文环境、繁荣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精明增长目标。精明增长作为一种旨在平衡发展与保护关系的区域发展模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积极的响应。
在此期间,一系列相关问题的国际公约和文件相继问世,成为人们步入21世纪的共同行动纲领,标志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为全球共识。例如1996年联合国第二次“人类住区”会议,发表了《伊斯坦布尔宣言》,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1届会议通过了《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我国也制定并公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将可持续发展作为基本国策之一。21世纪人类进入“生态时代”,生态思想成为人们解决所有与生命现象有关问题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思想,在这一背景下,强调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化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极为重要。同时,在21世纪,国际上已将生物多样性的三个层次,即基因、物种和生态系统,拓展为包含景观在内的四个层次,文化景观被放在重要位置,并赋予崇高的使命。文化景观既是“生物多样性的最后储藏所”,也是文化遗产保护不可或缺的内容,既是反映过去人类土地利用的历史和遗迹的证据,也应该成为人类土地持续利用的样板,并为人类提供享受美和愉快以及自然与文化多样性的机会。
随着文化景观遗产进入世界遗产范畴,对其进行有效管理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事实上,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各国将文化遗存的区域保护与国家和地方的文化和生态建设,社会发展等结合起来,带有预见性的划定相关文化遗产保护区,为城市规划,政府管理、土地利用等密切相关的部门预先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以及新的保护和管理思路,为区域整体协调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例如美国最早通过设立“国家公园”(nationalpark)制度,坚持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的公益性、完整性、科学性,将重要的文化景观遗产地收归国有,完整地保留了大面积的、类型丰富的国家财富;在意大利,一般强调不改变文化遗址现状,尤其重视环境要素的保护,例如在庞贝遗址的保护中得以充分体现;在英国约克郡曾通过“地下古迹分布图”的编制为保护对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从而免遭大规模城市建设的破坏,在日本,通过国家,地方立法,由中央。地方政府保护实施,使得京都和奈良等地作为历史史迹保护区被整体保护下来:在德国,结合现代航空测量,遥感技术,频繁对国土范围内的文化遗存进行普查。
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理论和方法的
形成经历了较为复杂的过程,进入20世纪后逐渐达成共识。2001年2月,来自南亚、东亚和东南亚的考古,建筑、市镇规划及遗产地管理等领域的专家相聚越南会安,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研讨会,探讨建立和颁布最佳保护范例的区域性标准,以确保亚洲遗产地的内在价值得到应有的保护。会议强调了遗产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为“在亚洲,天然和人造遗产不仅与其自然地理和文化环境有着不解的联系和渊源,同时也是更多非物质性文化传统的表现背景。因此,与会专家尤其强调了自然遗产地,非物质遗产和文化景观的保护规范间的相互关联性”。针对文化景观,会议认为“文化景观是指与历史事件。活动,人物相关或展示出了其他的文化或美学价值的地理区域,包括其中的文化和自然资源以及野生动物或家禽家畜”。与会专家认为“文化景观反映了不同文化的有机哲理和观点,必须得到了解和保护”。同时,“文化景观并非静态。保护文化景观的目的,并不是要保护其现有的状态,而更多的是要以一种负责任的。可持续的方式来识别,了解和管理形成这些文化景观的动态演变过程”。2005年12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会安通过了《会安草案――亚洲最佳保护范例》。
2003年7月,在巴黎召开的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7届会议期间,曾就拟在维也纳“中央车站项目”场址建造三栋高层塔楼的问题,以及就世界各地历史性城市,包括世界遗产城市及其附近,出现的高层建筑建设这一常见问题展开了辩论。经过辩论,世界遗产委员会要求世界遗产中心就这一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2005年5月,主题为“世界遗产与当代建筑――管理具有历史意义的城市景观”的国际会议在维也纳召开。会议实地考察了维也纳历史城市景观的保护状况。维也纳的历史城市景观以中、低层公寓楼为特点,楼房普遍为4―6层,整个城市的屋顶采用19世纪古典主义建筑风格,形成协调的城市文化景观。教堂和其他宗教建筑的穹顶和尖顶,从城市的各个角度清晰可见,发挥着地标性建筑的作用。而建造于20世纪50~70年代的几栋高层办公建筑,由于位于历史中心的边缘地带,当时并没有被视为对城市文化景观的侵扰。2001年,维也纳历史中心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提高了市民对城市文化景观价值的认识,他们对新的高层建筑可能对城市轮廓线和文化景观遗产产生的影响提出质疑,并由此引发了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关注。维也纳会议还讨论了有关北京、加德满都。科隆、里加、波茨坦,阿维拉和危地马拉城等世界遗产城市的高层或当代建筑的案例,这些城市一直在不断投资兴建新的基础设施、住房和办公场所,且这种现象会持续下去,并进而对城市文化景观构成长期威胁。
维也纳会议讨论的焦点包括,如何协调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地区与现代化建设的关系:如何在满足持久投资需要的同时不破坏城市的历史特点和文化特征;如何确定文化景观可以接受的变化限度,如何建立适用的评估和评价标准等问题。会议形成了《保护具有历史意义的城市景观备忘录》(维也纳备忘录),并提交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9届会议通过。《维也纳备忘录》是一份具有历史意义的文件,它侧重于当展对具有文化遗产意义的城市整体景观的影响,其“历史城市景观”的概念超出了以往国际和相关建议中通常使用的“历史中心”,“整体”或“环境”等传统术语的范围,涵盖的区域背景和景观背景更为广泛,综合考虑了当代建筑、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文化景观完整性之间的关系,被视为提倡采取综合方法维护城市景观的重要声明,并作为《内罗毕建议》的补充性区域级指南。在此基础上,2005年lO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5届《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在巴黎通过了《保护具有历史意义的城市景观宣言》,宣言“强调将当代建筑恰当地融入历史城市景观中的必要性,并强调在计划进行当代干预时开展文化或观赏影响研究的重要性,宣言要求各缔约国”将《维也纳备忘录》中确定的原则纳入各自的遗产保护政策”。
在2005年版的《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对一直以来沿用的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相关标准进行了合并,规定,“如果遗产符合下列一项或多项标准,世界遗产委员会将会认为该遗产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1、代表人类创造精神的杰作;2,体现了在一段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重要的价值观交流,对建筑、技术,古迹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3,能为现存的或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独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见证;4,是一种建筑,建筑群,技术整体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现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发展阶段:5、是传统人类聚居。土地使用或海洋开发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或者人类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特别是由于不可扭转的变化的影响而脆弱易损;6,与具有突出的普遍意义的事件、文化传统、观点,信仰,艺术作品或文学作品有直接或实质的联系:7,绝妙的自然现象或具有罕见自然美的地区,8、是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阶段的突出例证,包括生命记载和地貌演变中的地质发展过程或显著的地质或地貌特征,9,突出代表了陆地、淡水、海岸和海洋生态系统及动植物群落演变,发展的生态和生理过程;10,是生物多样性原地保护的最重要的自然栖息地,包括从科学或保护角度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濒危物种栖息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