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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U169文献标识码:A
保证行车运输安全,施工行车运输管理制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运输管理制度是保证施工行车运输安全的关键。行车组织部门要积极做好施工组织、协调工作。一般施工要根据施工方案及安全卡控措施,对运输影响较大的施工还要运用两图一表(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完善施工方案,严格落实施工天窗和封锁、慢行计划为施工创造条件。
铁路施工运输与国铁运营线运输有明显的区别,运营线运输有一套完整的比较成熟的运营管理制度,运输线路完整通畅,各种信号系统及无线列调系统齐全完备,运输线路无施工影响,而施工运输不具备运营线的条件,边施工边运输,施工线路具有施工单位多,施工人员杂,施工种类各种各样,施工时间计划性差,运输线路不完备等特点,如没有比较完善的行车制度,施工单位随意上道施工,道岔搬动无审批无确认,极易发生人员伤亡及线路、道岔的擦伤损坏等安全事故,因此根据本单位施工特点制定一套符合施工现场实际的行车管理制度是控制行车安全的关键因素。以下是保证施工运输安全的最基本的三个管理制度。
1.调度管理制度
1.1中心调度及前方站及线路所调度设置
由我标段负责施工的线路有260多公里,沿线有四个车站和一个线路所,车站和线路所必须要有统一的指挥,步调一致,相互协调配合才能保证行车运输的安全,因此须设置一个中心调度室,每个前方车站和线路所各设一个调度室,前方车站和线路所调度室服从中心调度室统一指挥.
1.2调度室主要职责
1.2.1中心调度室职责
1.2.1.1中心调度室应执行铁道部和指挥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铁路技规、行规、安规等规定;
1.2.1.2结合现场施工、机车车辆运行具体情况负责协调各个站点的装卸车和发车命令;
1.2.1.3负责办理通过各站点的道岔使用计划;
1.2.1.4检查通报行车安全情况,及时收集、掌握天气情况、机车车辆运行状况,负责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的通报和预防,下达启动应急预案命令,确保人身安全、行车安全和道岔安全。
1.2.2前方调度室职责
负责车站道岔使用管理。
1.3调度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
1.3.1机乘人员、调车员、列检员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3.2各种在轨道上行驶的作业车进入道岔、站线、区间,按调车作业办理,执行《技规》相关规定。行车组织采用人工闭塞和人工连锁方式,空线上牵引运行时不超过30km/h,空线上顶推运行时不得超过20km/h,通过道岔时不得超过15km/h,车辆连挂时不得超过5km/h。
1.3.3行车计划时间范围内,线路上不得有一切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不得有影响行车安全的物资、设备侵限,各施工单位要加强线路巡查,因施工物资或设备侵限引发的人身安全、行车安全和道岔安全等事故,执行谁的问题谁负责的制度。
1.3.4列车运行时必须服从中心调度室的的统一指挥,严格执行调车计划,没有调度命令不得擅自动车,机车、作业列车停放和作业位置,要向值班员上报并做好记录。
1.3.5扳道员和车长要对调度计划和命令执行情况向中心调度室值班员确认,做好记录,值班员确认后报中心调度主任。
1.3.6机车、轨道车及平板车等设备单位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列检人员要每天对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有问题严禁发车,杜绝带病上道行驶。
1.4调车请求
需要调车作业时,填写《请求调车作业通知单》报送中心调度主任,中心调度主任根据现场股道占用情况,编制调车计划,形成《调车作业单》。
1.5调度命令执行
计划下达后,值班调度安排运转车长、乘务员、扳道员、前方站调度室主任开始调车作业,以运转车长与乘务员及扳道员联控后确定进路方可动车。调车完毕后,做好防溜并做好制动手闸,列车长检查好车辆的运用状态与中心调度室呼唤应答确定进路,乘务员方可鸣笛发车。
2.道岔使用管理制度
道岔使用管理在施工运输安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道岔管理不善造成的挤岔、列车脱轨及翻车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制定道岔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保证施工行车安全的重要环节。
2.1道岔开通前必须经过指挥部、监理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2站管人工扳动道岔由扳道员负责;
2.3各种道岔必须经常进行清扫,范围是:自尖轨尖端至辙叉跟端为止。
2.4一切道岔必须保持定位(除以下情况可以变位)
a. 机车车辆占用线路时,道岔应开通空闲线路时;
b.清扫和修理道岔时。(使用、清扫和修理完毕后,必须及时恢复定位)
2.5道岔使用登记及销号管理
车站调度收到使用申请计划后经车站调度主任批准后生效,使用单位在道岔使用完成2小时内向车站调度室办理销号,经车站调度室主任批准后生效。前次使用道岔未销号的不予批准下次道岔使用计划。
2.6道岔搬动管理
2.6.1道岔搬动前应确认转辙部位及辙叉部位是否存在影响道岔扳动的异物、硬物等;
2.6.2扳动后确认道岔的密贴情况、锁定情况及道岔的开向是否正确;
2.6.3道岔扳动完成后要使用道岔状态检测车进行检测,确保道岔开路正确。
2.6.4道岔运行管理记录表
道岔运行管理记录表
3.行车运输过程中的施工管理制度
由于运输线路及临线施工单位众多,如不统一指挥协调极易造成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的安全事故,因此行车运输过程中的施工管理也是保证运输安全的重要因素
3.1施工作业申请
行车期间所有上道施工严格执行申请、登记及销号制度。施工单位将施工计划及作业内容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并上报给中心调度室,中心调度室主任批准后生效,施工单位正式上道施工2小时前向其施工所在区间前后车站调度室办理登记,车站调度室认真核对无误后根据区间行车等作业及股道占用情况,办理登记。施工单位占道期间须派驻站联络员值守在所在区间前后车站调度室,直至当天作业完成或销号。销号由驻站联络员办理,车站调度室主任签字生效。
3.2施工作业防护
经批准在行车线上施工的单位,必须在作业点两端各400米处、作业点两侧设置作业标识并派专人看护值守,作业完毕及时撤除作业标识并将行车线上的工具材料清除到列车限界以外,未设置防护禁止施工。
3.3施工中严把“六关”
3.3.1把住施工协调关。涉及多部门、多单位的施工,对结合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3.3.2把住请点关。严格落实施工不行车、行车不施工原则。
3.3.3把住现场监控关。监控干部要重点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3.4把住列车放行关。施工接近尾声时,施工现场和人员易出现忙乱现象,不完全具备开通条件时,坚决不放行列车。
3.3.5把住施工中行车设备运用和控制关。严禁超范围施工,施工方案中没有涉及的行车设备,一律不准动,特别是不准提前动行车设备进行施工准备。
3.3.6把住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作业关。严把施工中的“闭塞、进路、凭证”三关。
一、 指导思想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一)安全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在局机关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岗位职责,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交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的原则;
2、其他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原则;
3、谁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论谁负责的原则;
4、谁审核、审批、发证,谁检测、审验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原则;
5、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市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6、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局长(兼安委会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交通局局长(兼安委会主任)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30万无用于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负责督导各级各单位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
8、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
三、市局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职责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直企事业单位及贫乏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安委会会议或交通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标准、办法、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处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市局各科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市局特大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市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科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10、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二)分管交通专业管理处室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中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专业管理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专业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负责召开分管处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处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专业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6、按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领分管处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和单位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的业务单位发生特在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处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养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制度,及时纠正公路部门严重的安全违章和失职行为。
3、会同市公路局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公路部门安全专项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监管中的较大问题,部署开展安全重大或专项活动。
4、协助市公路局局长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公路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5、督导全市公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专项经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安全培训、教育及检查制度。
6、督导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级下达给公路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统内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厂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督导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
8、凡全市公路系统发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督导公路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求援处理预案”,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协助公路部门负责人前往求援和处理。
9、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四)分管党群工作的局领导(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党群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政工科、工会等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时配齐安全科(处)长、安办主任和安全业务技术人员。
3、对局直企事业单位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定额及时配发,监督检查职工劳动环境、作业条件等情况。
4、对局机关和局直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
5、以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的一律实任“一票否决制”,并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6、督导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劳保方针、政策和制度,维护职工的佥权益。
7、督导党群部门认真履行好各自折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督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8、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环保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工会主席前往救援和处理。
(五)分管稽查、局办公室、计财、法规科的各有关局领导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好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分管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查处在道路交通运输中超员超交通违章和执法检查中的失职行为。
3、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机关(宿舍)安全用电、消防、小汽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机关锅炉房、汽修场所、仓库、档案室、通信机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对机关基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把关,签订相关安全合同,落实安全“三同时”规定。
4、对市局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有关法律法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对机关各行业管理处室安全监管、交通安全执法提供法律指导和监督。
5、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定,足额保证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认真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奖罚兑现。
6、督导交通稽查支队和分管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工作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7、凡全市交通系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或机关及家属院发生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科室负责人前往救援和处理,并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等项工作。
(六)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的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对企业(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并依法行使工会组织的建议权。
4、凡局直单位发生职工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作业环境问题中毒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同有关局领导或带队前往救援处理。
5、参与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时,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安全科技科科长(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并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系统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局安委会各成员(科、处、室)完成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并按时向局安委会、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起草市局或安委会有关安全监管制度、标准、规定、办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安全文件。
5、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并负责起草局主要领导在全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市局安全总结、考核资料。
6、负责带领市局专家组成员对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管理评价、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考评工作,并及时向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提报考评情况资料。
7、负责对基层安全科、处长、分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全系统安全研讨、安全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总结、借鉴,推广先进经验。
8、负责汇总统计全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9、负责建立健全市局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10、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大检查,做到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汇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督导责任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11、遇到重大厂务安全、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处理;工作需要,按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参与系统内外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局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理的人员、设施、设备车辆安全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厅、市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局学中政会议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会议记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会议、检查、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资料。
3、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机关办公楼、通信设施、锅炉房、配电室、车辆保修场所、档案库、仓库和机关宿舍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4、做好所管理的车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到人,认真进行考核奖惩,预防机关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遇有局机关安全事故,协助分管局长及时处理;遇有交通系统特大险情及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局长、副局长做好通信联络、后勤保障和机关秩序稳定工作。
(三)市运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运政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系统运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或道路交通“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或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前的专向会议,制定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组织实施好安全运输等重大活动。
4、负责起草、修订运管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业务管理规定和指导性安全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类运输业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审查,严把各种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对各汽车客运站实行“安全监督”,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化学危险品运输”、“客、货运输”等专项治理整顿,督导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城市出租车及行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措施。
8、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办)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到科室和人员,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系统内重特大道路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市航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市政府和局长、分管副局长、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水上航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航管处水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办法、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实行纵到底、横到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定期召开本部门和水上交通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章,指导基层港监部门健全完善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把船员适任关、船舶技术状况关、浮桥质量和承载关。
6、定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督导航运和浮桥公司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水上(包括浮桥、码头)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8、负责指导并建立健全市水上安全监管部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市局、市政府“应急救援预案”,随分管副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市水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交通稽查支队队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各级稽查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交通稽查部门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4、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稽查规定,对全市交通机动车违章和超员超限及黑车、黑线、黑班、黑户进行查处,并按要求及时汇总、统计上报交通稽查专项工作总结、报表等。
5、定期召开本部门交通稽查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形势,及时解决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按上级要求,开展“治超打黑”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预防种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遇有交通系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局领导要求,积极参与救援处理。
(六)驾培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把机动车驾驶员“考核、颁证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驾驶常识,并按要求认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未参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颁发“从业人员资格证”。
3、负责起草、修订驾培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健全驾驶员培训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驾培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维修行业管理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交通机动车检测站和汽车修理厂家资质负责。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的规定,起草、修订有关维修行业管理、机动车检测站指导性文件,严把“资质审查关”和“机动车技术性能检测关”。
3、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维修处(所)行业安全监管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和有齐全完整、符合资质审查条件的(包括安全条件)档案资料。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维管检测有关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八)规划基建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科室业务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负责。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督导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和其它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统计上报。
3、对本科室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凡公路工程施工、养护、运营方面发生特大险情或事故时,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求援和处理。
(九)政工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局直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保护、职工教育培训及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负有安全监督的责任。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审报审批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修订市局劳动保护管理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局机关有关科、处室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审查把关,确保质量,配齐人员。
4、按照局党委决定,对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环保、职业卫生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领导前往救援和处理。
(十)财审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市局专设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金负有资金保证和财务监管的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按规定每年年初提取不低于30万元安全经费,用于安全责任制奖罚兑现、先进表彰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召开会议、开展专项宣教活动以及局安办专项通讯办公设备配备等,做到专款专用。
3、负责与局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羽的单位、部门、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4、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处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法规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对市局制定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办法、标准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规定,起草、修订有关交通执法文件,审核颂发有关证件和安全执法标志服。
[关键词]煤矿机电运输 事故原因 事故预防
中图分类号:TD7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9-0382-01
煤矿机电运输是煤矿挖掘生产环节中十分关键的构成部分,其与煤矿矿井挖掘生产的各个步骤环节均有着十分密切的联想。煤矿机电运输涉及范围广,特殊工种种类繁多,技术含量较高。然而根据我国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的调查数据显示,煤矿机电事故在众多煤矿安全事故中位居第四位,其中煤矿机电运输事故占煤矿机电事故中的30%左右。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对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的产生的原因进行研究,预防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的出现对于提升煤矿机电运输的安全使用有着十分重大的实际意义。
1. 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的原因
1.1 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欠缺
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有所欠缺,留下了重大的安全隐患。首先,煤矿机电运输设备使用的岗位责任制度不健全,煤矿机电运输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时时常出现不同岗位相互推诿,敷衍了事的情况,使得煤矿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隐患无法在第一时间处理[1]。其次,煤矿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对安全管理的评审考核工作不够严格,涉及安全管理与安全隐患的相关奖惩工作无法落实,影响了煤矿机电运输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最后,对于已经出现的煤矿机电运输安全事故没有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原则来进行处理,往往出现处罚不够到位、不追究责任等情况,从而导致煤矿机电运输安全事故重复发生。
1.2 煤矿机电运输设备检修不到位
目前煤矿矿井的挖掘与开采工作已经普遍使用了采煤机、运输机、掘进机等先进的机电机械设备,煤矿挖掘工作已经朝着机械自动化的方向持续发展。然而煤矿机电运输设备长时间处于工作状态或由于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往往会导致设备的损坏与故障,从而埋下安全隐患。针对这一情况就要对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进行全面而详细的检查。然而当前对煤矿机电运输设备的检修工作十分不到位,往往就是哪坏修哪,无法坚持实行定期检查、定期维护,导致煤矿机电运输设备存在各种安全隐患[2]。
1.3 煤矿机电运输岗位工作人员素质低下
伴随着煤矿企业机械化水平的提升,煤矿企业对机电运输的资本投入也不断增加,煤矿矿井中使用的机电运输设备的类型、品种不断增加,操作实践与使用过程也越来越复杂。在这一环境下要求煤矿机电运输工作人员需要持续的提升专业技能,不断的学习新技术、新技能,以满足煤矿机电运输设备的使用需求。然而当前煤矿企业普遍存在的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煤矿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较低,工作难以正确理解煤矿机电运输知识,在操作机械设备的过程中难以满足岗位需求[3]。当前煤矿矿井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普遍较低,人手不足,机电运输管理工作人员常常处于超负荷的工作状态,安全意识有限,在面对突发安全事故时难以妥善应对。
2. 预防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的策略
2.1 建立健全完善的机电运输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条例与制度进行全面而详细的研究继承上建立完善的煤矿机电运输规定,明确机电运输工作的工作职责与操作规章制度,使得煤矿机电运输管理的规章制度可以变得更加完善。在机电运输管理制度中要针对以下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第一,详细细化煤矿机电运输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工作,明确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以全面做好机电运输设备装置的定期维护与日常检查工作。第二,完善机电运输设备进入煤矿投入使用的检验制度,严禁质量不合格的设备装置用于煤矿机电运输工作,在机电运输装置投入使用后定期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第三,明确煤矿机电运输的岗位责任制度与机电设备的操作规范,完善机电运输岗位间接制度,妥善详细填写煤矿机电运输的状态与检修记录。
2.2 强化煤矿机电运输设备定期检修工作
煤矿企业要根据煤矿机电运输设备的使用需求来对其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维护。针对煤矿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对煤矿中所使用的仪表、机械设备、自动化装置进行定期的对比与鉴别,以判断是否存在质量不合格产品仍然在机械使用。煤矿工作人员升降设备每年需要进行性能测试,如测试不合格或出现相关安全隐患则需要及时进行处理。煤矿中其他运输提升设备每三年要进行严格的维护检修。煤矿机电运输设备中所使用的钢丝绳要重点检查,如出现不合格产品则需要在第一时间更换。煤矿中使用频率较高的水泵、水管等机电设备需要在雨量充沛时进行检查维护,并且进行排水实验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规定开展测评,充分保证煤矿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性。
2.3 开展员工教育培训,提升员工专业素质
煤矿机电化设备的普及应用对煤矿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与技能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员工专业素质对于预防煤矿机电运输事故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全面提升煤矿员工的专业素养最为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强化员工的实践操作技能,进而提升煤矿机电运输的现代化管理质量。首先,煤矿企业要针对煤矿工作人员建立特定的培训平台,定期抽调组织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将煤矿机电的使用、运输等基础理论知识作为基础,配合相关的实践操作训练,邀请高素质、高技能的工作人员作为技术指导。同时,重视煤矿员工的心理素质与身体素质,定期开展职业道德素养培训,组织各项煤矿机电运输事故演习等,让员工能够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以预防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的出现。
3.结束语
煤矿机电运输在煤矿生产活动中的地位不言而喻。当前煤矿机电运输事故出现的原因包括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欠缺、煤矿机电运输设备检修不到位、煤矿机电运输岗位工作人员素质低下等,煤矿企业可以从建立健全完善的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强化煤矿机电运输设备定期检修工作以及开展员工教育培训,提升员工专业素质等方面入手,杜绝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的出现,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沈衡.煤矿机电运输事故产生的原因与控制措施分析[J].山东工业技术, 2015, (21):156.
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不仅事关企业的生存大计,而且还与人民群众的基础安全、社会的和谐安定、经济的快速发展息息相关,因此是一项容不得马虎的管理工作。作为其他一切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只有顺利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最终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回报。因为道路交通瞬息万变,影响行车安全的因素非常众多,只有一一分析这些影响因素并采取对应措施来减少它们对行车安全的影响,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才能有效将事故发生率控制在一个较小范围内,实现安全管理的基本目标。
1、道路运输企业行车安全影响因素
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应该从源头上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规律、杜绝事故隐患,有效抑制住安全事故发生率逐年上升的不良趋势。综合来看,影响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因素有三个方面:道路、车流和人群。
1.1道路影响因素。在道路上行车时,其安全影响因素有内因和外因等多个方面,例如道路质量等级、技术要求标准、坡角坡度、交通流量密度、雨雪天气路面湿滑度等等。其中高等级公路因其造价高、工期长、要求高的特点更是将安全问题视为重中之重,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投入的成本也非同小可。因此,作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的重要基础,在道路的施工和养护阶段必须要严格贯彻质量安全的思想意识,利用完善科学的道路体系来达到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和生命财产损失的根本管理任务。
1.2车流影响因素。车流是道路运输的主要载体,也是连接道路和人群的纽带,同时兼具着速度快和荷载高的特点,受安全因素的影响程度更大。一些基本行车准则都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体现,例如车辆使用性能是否达标、后视镜的视野是否充足、零部件规格是否符合要求、照明指示灯是否定期维护、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实用等等。往往一些毫不起眼的微小细节都会给车流带来安全隐患,比如刹车不灵或后胎发生侧滑等。只有不断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改进车辆基本性能和质量安全,才是减少由车流因素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关键所在。
1.3人群影响因素。人为影响因素是所有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或次要原因。相关运输人员的专业素质、驾驶技巧、车辆熟悉程度、路况判断结果、事故预估、预防、处理、应变能力、安全意识等内在因素都是道路运输安全的直接影响因素。只有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水平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不断增强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运输安全意识,全面提高运输人员的心理素质和驾驶水平,才能将一切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保证运输安全基本目标的顺利完成。
2、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体系。针对目前我国道路运输企业众多而中小型企业多不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这一现状,作者认为首先应该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才能进一步指导安全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并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制度体系不完善,主要体现在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没有指导性的规章制度、运输人员安全意识缺失等方面,这种现象出现的最根本原因就是政府有关部门监管力度不到位,没有普及安全教育,使得一些道路运输企业尤其是较新的民营企业重利益而轻安全,以至于经济效益和运输安全严重脱离,无法保障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应该从岗位制度、考评制度、责任制度、奖惩制度、检查制度等方面入手,多管齐下共同促进企业安全管理实际工作开展。
2.2定期开展运输车辆检测维护。为减少车流因素给道路行车安全带来的影响,道路运输企业应该要定期开展运输车辆检测维护工作,对于一些在规定期间内没有执行该项工作却仍在跑运输的车辆直接停运,绝不姑息,实现检测维护工作的实际效用,避免形式主义出现。在车辆选购的阶段要严把质量关,禁止一切不合格车辆进入运输队伍,从根本上保证道路运输的基本行车安全;对于已经投入到运输工作中的车辆应该做到档案整理入库,同时定期检测维护车辆基本性能,确保车辆一切状况良好;对于超出使用年限的运输车辆应该坚决淘汰,不能让它继续运营,彻底杜绝一切车辆安全隐患。
2.3落实运输人员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运输人员是道路运输企业的核心,是所有相关工作开展的主要执行力量,是管理者,是经营者,更是影响者,所以落实运输人员的培训教育是提高安全管理效率的有力手段。尽管道路运输行业在目前为止的一段时期内加大了培训教育力度,但是由于运输人员的更替性强、流动频繁而使得实际成果不太明显,死角较大,阻碍了教育培训工作的普及。针对这种情况,道路运输企业应保证培训教育的实效性、系统性和全程性,定期开展道路运输行业技术培训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教育双项工作;改进监督制度和考评制度,设立专项监督部门对培训教育的落实情况和运输人员的学习态度进行监督,对其学习成果进行考评,多方面措施共同作用以保证培训教育工作行之有效,为运输人员的综合专业素质提高奠定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公路运输 安全管理
公路运输管理已不仅仅是交通部的问题,安全的公路运输是人们口中的热点话题,所以现在公路运输管理由很多部门,如交通部门、公安部门,各司其职并相互合作,逐步改善先前出现的各种弊端,建立完善的体制,营造一个安全、有条理的交通运输体系。
一、 公路运输安全的内容:
1.安全方便性:对旅客及货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尽量周到的服务。例如,在组织旅客及货主购票、办手续、托运、出站、提货等,手续简便、正确。
2.安全可靠性:在运输过程中,确保承运对象空间和时间上不出故障的特性。空间上的安全可靠性是指保证运输对象安全完好抵达目的地的特性。时间上的安全可靠性是指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准时完成运输的全过程。时间上的安全可靠性不仅体现出运输时间的质量指标,而且给货主或旅客一种安全感。
3.安全防护性:在运输中,确保承运对象身心不受侵害的特性。例如,旅客乘车、货主托运心情舒畅,感觉良好,预防旅客途中因过度颠簸、疲劳和乘坐环境的损害而导致身体和精神上的疾患;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乘车;禁止车辆违章装载和超速行驶等。在公路运输过程中,对可能导致各类事故的诸因素,必须采取强而有力的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
二、公路运输安全管理体制:
1.安全管理机构的组建原则:公路运输具有流动、分散、多单车生产的特点。这种生产形式既需要高度集中,统一调度指挥,又要求机动灵活、随机应变地处理和解决问题。所以公路运输企业的安全职能机构应采用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根本组建原则。公司一级的领导职能机构负责作出安全决策,制订政策和确立规章制度等工作,使整个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认识、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轨道上来,确保整个企业的安全管理活动的一致性、有效性。
2.安全机构的设置:公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一般由一级企业的安全管理委员会及下设的安全管理办公室和二级企业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下设的安全管理小组等组成。目前,我国多数公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仍采用单线多头管理制的组织形式。这种分散管理安全的方式,多头重叠,职责不清,往往流于形式,因此在安全组织的管理上需要进行改革,目的在于把整个企业的安全质量问题,纳入统一的轨道,提到企业的最高一级,从组织上保证安全质量管理的有效推行。
3.安全保证体系:公路运输的安全保证体系是为了确保运输生产过程中旅客及货物的安全,所建立的一套严密、协凋、高效的安全管理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明确规定每个部门、每个人的任务、责任和权限,并对每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计划,确立岗位安全作业标准、检查,校核办法和信息反馈处理方式,确保企业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三、公路运输安全管理措施:
1. 改善制度,建立合理的体制:完善好各个阶级的管理制度,一级到一级,有条不紊,层次分明。如政府、企业、业户、自己,明确各自的责任,并建立明确公正的奖惩制度。通过一些中介组织的力量,宣传安全运输的中心思想,加强审核标准,选择出一些信誉好,实力强的保险公司,加以宣传,做出表率。按照运输的危险货物的程度进行分类,建立管理体制,提出相应的安全运输的措施;对每次的交通运输事故进行客观深刻的分析评估,建立事故处理分析体制,比较异同,提出改善方案。通过实事问题的处理,不断完善各体制的内容和任务,如教育体制,责任保障体制,制度管理体制等。加强他们之间的分工合作关系,让每一环节顺利的进行下去。
2. 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能:加强货物的监测工作,从安全性、经济性、环保行、节能性综合考虑。对发生的重大事故实行责任连带制度,让他们能够互相监督,加强彼此间的合作关系,同时也能够鼓励一些,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的生产方。对高速公路上的运输实行严格的限制,尤其是旅客方面;对危险物品的运输要仔细检测,不能遗漏一点细枝末节;减少一些性能技术比较差的车辆的使用,逐步淘汰这些落后的产品。
3.建立安全认证制度:对进入市场的人员实行严格的资格认证制度,为安全运输管理提供必要条件。对市场进入进行严格的把关,坚决禁止一些没有安全保障措施的业务者进入市场。明确公路运输过程中每一部门的职权范围,实行动态管理体制,加强管理措施。对场站的生产环节加强安全检查,健全运行商的交通安全的意识,对运输企业和运输工具进行全方面的管理,严格执行事故连带追究的制度。
4. 宣传教育:通过有关部门,大力宣传运输安全方面的知识,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对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严格执行,不容马虎,全方位的提高其综合素养,为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提供保障。
5. 人才管理:相关企业制定合理的目标,并根据目标,制定运输行业人才发展的规划,将业内人才的管理也纳入制度化管理的轨道。将社会招聘、定向培养和继续教育的方式有效的结合起来,加强整个行业的梯队管理体制。并对企业的有关部门的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如运输安全管理人员、车辆维修人员、技术检测人员等,实行考核上岗制度,优胜劣汰。建立一支团结合作,努力进取,不怕困难,无私奉献的职工团队;建立一支执法严明、保质保量、作风严谨、服务热情的法制团队;建立一支执政为民、高效廉洁、立场坚定、刚正不阿的领导团队。
参考文献:
【1】 高洪涛.公路运输现代化转型理论研究.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3.
关键词:道路危货运输 新危规 危货运输企业 相关从业人员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社会生产和生活对危险品资料的需求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国每年道路运输危险货物都在3亿吨左右, 其中剧毒氰化物就达几十万吨, 易燃易爆油品类货物2亿吨左右, 危险品物流已悄然形成。除运输量上升外, 危险货物的品种也越来越多, 危害特性也越来越复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覆盖了包括爆炸物品、氧化剂、气体、自燃物品、遇水燃烧物品、易燃固体、一级易烧液体、剧毒物品、一级酸性腐蚀物品、放射性物品;二级易燃液体、有毒物品、碱性腐蚀物品、二级酸性腐蚀物、其他腐蚀物品等交通部《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列名的所有危险货物。大量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危险货物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 形成了一个个流动的危险源, 致使运输管理难度越来越大, 公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频发,造成的损失是惨重的。综观当下危险品运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承运人小、散、弱
当下承运危货的企业大多规模小,而且有相当一部分是用普通车辆抵充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的, 挂靠现象也比较多,真正能提供多品种、大批量专业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还不多。另不少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是自产自运,满足本单位生产经营的运输需要, 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有能力组建专业的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扩大经营规模, 变相地造成了当下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小、散、弱。
(2)托运人法律责任缺失
交通运输部于2013年7月1日通过实施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危规)指出: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危货。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对危险货物种类、数量和承运人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这一条款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当下承运人小、散、弱的现状,跟托运人法律责任缺失有关系。加强危货运输管理应该从托运人的货源源头管理入手,过去托运人只看重承运人的低报价而不去考虑其实力和资质,是导致目前该行业管理水平提升不了的一个重要原因。从目前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统计分析来看,事故发生很大的原因是由于承运人没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不具有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并且不少从业人员也不具有相应专业运输知识导致的。
(3)从业队伍和行业管理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专业技术人员缺乏
当前该行业总体来说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管理人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驾驶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少从业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没有让相关从业人员经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从业人员不具备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装卸操作规程、运载途中保管、安全防范、应急事故处置等专业知识。在押运装卸业务忙不过来时,使用不熟悉装卸和押运危险货物的种类、名称、特性、包装要求的人;使用不熟悉装卸操作规程和装卸技术要求的人;使用不熟悉应急处置措施的装卸和押运人。有的甚至使用没有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的人,给整个运输管理业务留下极大的安全隐患。更有甚者,有的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在运输途中擅自离开岗位,让所押运的危险货物脱离自已的监控视线之外。
(4)车辆技术状况、运输设备、设施等技术装备还比较落后
有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对车辆技术状况的管理缺乏源头管理和动态监管方法和措施,不能及时掌握车辆技术状况完好程度。企业安全管理的手段落后, 缺乏有效的教育、监管、激励、奖惩机制。企业往往忙于事后的事故处理, 疏于事前的安全教育、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事故的防范等等。
(5)危规运输企业异地运输不备案,驾驶员不能做到随身携带安全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异地经营指的是危货运输业务线路起讫点均不在该企业注册地市域内。据调查,现实中异地经营累计3个月以上的不及时向经营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监督的企业比比皆是。这种因行业监管缺失的违规现象,给不法危货运输人钻了很多空子。另一方面驾驶人员不能做到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和《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6)重大节假日上高速公路危货运输问题突出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的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在运输危险货物时,不能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有关规定,不能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关于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在重大节假日通行高速公路的相关规定,导致一旦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伤及大量无辜,损失涉及面因人为因素而被放大。
总之,危险品货物的运输是复杂的,与普通货物运输相比,具有业务专营、车辆专用、人员专业等特点,要做好危险品运输,确保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实现危货运输效益,就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危货运输制度。今年刚颁布实施的新危规在制度建设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值得广大从业队伍认真学习领会运用,现阐述如下:
(1)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我国《危化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危规》第八条也规定“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两条具体法规的出台强制敦促广大从业企业必须建立起一套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2)建立安全评价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早在2003年印发的《关于开展交通、建筑、民爆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通知》(安监管三字〔2003〕43号)中,就提出了“在道路交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并对一些省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进行了评价。本次新危规又进一步明确了安全评价制度的重要性,广大从业企业应该谨遵执行。
(3)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专项考试制度和豁免制度
“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危险性高,一旦发生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害以及对自然环境的污染都极其严重。为此新危规提出建立了“剧毒化学品、爆炸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考试制度,从源头管理抓起,加强对驾驶、押运、装卸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在原“危货”资格管理要求的基础上,增加“剧毒化学品、爆炸品”道路运输的资格认定。同样,新《危规》根据“分类管理”原则和区别对待不同危险级别道路危货运输要求,对道路运输影响不大的危险货物运输,建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豁免制度(按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要求)。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危险货物豁免仅适用道路货物运输环节,其他诸如生产、包装、经营、储存、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等仍应严格遵守《危化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4)建立“举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危化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危化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驾驶人员、船员或者押运人员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广大从业者提高了外援帮助的依据,最大限度地控制降低事故损失。
除了上述从制度上去完善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外,针对上文分析的当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还可以依托新《危规》从以下方面着手,去改善对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实现运输管理的效益。
(1)调整和细化对危货运输专用车停车场的要求
包括明确停车场面积的最低要求;强调停车场地的设置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进一步明确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应当在停车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允许使用租借的停车场地,但加以3年的合同年限限制,并要明确停车场地位置。
(2)从运输源头抓起,保证载货罐车不超载
做到“一车一罐一品”要求,为保证罐车不超载,可按公式计算:罐车核定载质量(kg)≥罐体容积(m3)×许可运载液体危险货物的密度(kg/m3)。做到载货罐车在核定范围内装运。
(3)专用车辆维修应对口管理
根据新《危规》第二十五条规定“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含罐式挂车)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牵引车以及其他专用车辆由企业自行消除危险货物的危害后,可到具备一般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这一条企业应该严格遵照执行。
(4)危货车运普货应区别对待处理
《危规》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感染性、腐蚀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其他专用车辆可以从事食品、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具以外的普通货物运输,但应当由运输企业对专用车辆进行消除危害处理,确保不对普通货物造成污染、损害。不得将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运输”。
(5)严格常压罐体检验记录
《危规》第二十八条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对重复使用的危险货物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危货运输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装卸管理人员
《危规》第四十二条规定: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危险货物运输托运人和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指派装卸管理人员;若合同未予约定,则由负责装卸作业的一方指派装卸管理人员。
总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风险,保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根本在于管理。必须从宏观上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法制管理和制度建设,从微观上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全面全员管理,以提高危险货物运输的效率与安全性,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
参考文献:
[1]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Z].2013.
关键词:煤矿企业 机电运输设备 安全事故预防
目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煤矿企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机电运输设备作为煤矿生产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性如何直接关系到企业未来的发展。因此,为了能够从根本上确保煤矿机电运输的安全性,工作人员就必须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从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以此来促进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 发生机电运输设备安全事故的原因
在煤矿运营过程中,能够造成机电运输设备安全事故的原因有很多,而最常见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 安全基础工作薄弱,安全可靠性差 目前,大多数煤矿管理人员对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性缺乏足够的重视,从而导致管理工作呈现出投入不足,考核不严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想要使机运标准化工作达到要求,势必是相当困难的。此外,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力度不够也是引起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近几年来,煤矿企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煤矿职工的工作量大大增加,有的岗位甚至还打破了8小时工作制做连班,要抽出人员进行脱产培训是非常困难的,从而导致企业开展的员工培训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职工人员的技术水平也得不到明显的提升。
1.2 特种作业人员调换频繁 在机电运输工作中涉及到一些特种作业人员,通常情况下,对于这些人员的选择具有较高的要求,都是经过当地劳动部门或供电部门专业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的人员,正是由于这些人员工作的特殊性,因此,不宜对其进行岗位调换。然而就我国目前煤矿企业对于人员的管理现象来看,经常会出现不考虑学识水平、技能水平,而将人员随机调配的现象,甚至还有些领导通过人情关系将一些不合格的人员硬塞到岗位上,从而导致在机电运输过程中,违章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给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威胁。
1.3 安全制度不够严密 安全制度不够严密主要针对于煤矿企业的管理而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岗位责任制不健全,现煤矿运营过程中,对于机电运输工作的职责划分不明确,导致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潜在的安全隐患也得不到及时的整改落实。二是安全制度的相关内容没有得到贯彻落实,安全制度的有效落实是确保机电运输安全的重要保障,然而多数煤矿企业对制度的执行缺乏正确的认识,从而导致在对制度执行的过程中存在执行不严格、考核不严厉、安全奖罚不能及时兑现的情况,影响了工作人员反“三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4 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偏低 就我国目前煤矿企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来看,普遍存在着技术不娴熟、安全意识匮乏以及对于“安全第一”思想没有正确认识的现象,从而导致在工作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时有发生,不仅给企业的经济效益带来了影响,而且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也造成了很大的威胁。据调查,在我国煤矿企业的工作人员中,机电运输人员大部分都是小学文化,不仅文化基础差,而且对业务技术的学习也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这给机电运输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2 机电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
根据上文对机电运输设备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结合煤矿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企业管理人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机电运输安全事故进行预防,从而促进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1 重视安全管理与安全培训工作 加强安全管理与安全培训工作主要应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是加强特殊工种的用工制度管理,由于煤矿机电运输设备的技术性较强,因此,岗位人员不能够以照顾的身份出现,必须要由思想端正、技术全面的人来担当,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尽可能不要去对岗位进行调换。另一方面是加强员工的安全业务培训,企业可以根据员工工作的实际情况展开必要的培训工作,也可以建立竞争机制或者对员工的职业技术进行定期测试,以此来确保员工的综合素质能够满足企业机电运输的需求。
2.2 加强对机电运输设备的管理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机电运输设备的更新也越来越快,煤矿企业如果想要从根本上确保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生产,对于设备的选择必须使用MA安全标志设备。与此同时,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设备责任人制度,防爆设备入井检验制度,设备包机制度以及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并确保这些制度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得到切实落实。只有加强对机电运输设备的管理,才能够确保其运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脚步的不断加快,如何有效预防煤矿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事故也成为了相关部门所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由于煤矿运输过程中涉及到的设备较多,因此,工作人员如果想要从根本上确保运输设备的安全性,就必须了解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并结合煤矿机电运输的实际情况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从而保证煤矿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杨开龙.浅谈煤矿机电运输设备安全事故及预防措施[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27).
运管所围绕运管中心工作,将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结合县内道路运输实际,深入查找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格按照交通部门“三关一监督一加强”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深入基层和道路运输生产一线,全面开展检查督导,切实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该所一直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中之重,号召全所干部职工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增强政治敏感性、社会稳定性、运输市场安全性,树立安全责任意识,认识到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就是生命的理念,小陈老师工作室出品没有生命其他利益无从谈起。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11项,完善安全管理整治方案和应急方案。同时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分管副所长依据各自分工和承担的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抓谁负责,谁落实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工,层层负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教育培训,强化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主体意识
该所高度重视对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首先全面落实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责任,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道路运输企业是运输市场安全生产的主体,运管所在实施行业管理过程中,引导企业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车辆服务、事故应急处理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搞好车辆检测维修,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切实可行的车辆出入库检查制度,明确检查责任,责任到岗,签状到人,形成权责统一的安全生产网络。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其安全意识。利用经营者例会、“五一”、“十一”、“春运”等契机,经常性组织运输企业及运输从业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利用典型事故开展警示教育、安全教育。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了他们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抵制违章操作、客货混装、超载超员、疲劳驾驶,达到无安全责任事故的目标。
三、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一加强”职责,努力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该所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一加强”的工作职责,强化全方位动态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一)从许可条件入手,严把市场准入关。为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体系,我单位从源头入手,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按《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部规章许可要求进行审批,严格规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典型线路,坚决停运,消除隐患。(二)从审查车辆技术状况入手,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为确保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该所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二级维护企业的管理,全面检查有无只收费不维护的现象,有无签发虚假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现象,有无买单卖单现象,重点抓住维护前检验和竣工出厂检验的关键工序,并对机动车转向、制动等主要工位零件的配置渠道、产品来源、出厂地实行登记制,并在合同中标明。对二级维护的每道工序实行定人,定岗并进行签字。二是加强对检测站监管,重点加强对车辆技术检测的管理,检测中严格落实“谁检测、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测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考核,对检测仪进行监测,实行动态监管。运管驻站人员严格把关,实行运管员、从业人员、营运车辆三见面的方式,逐车检测,逐车上线,逐车把关。三是对所有营运车辆的技术等级,二级维护情况严格审查核实,一一登记造册,规范车辆技术台帐。尤其落实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上线检测责任制,由驻检测办公室,对照台帐,对须检测和维护的车辆及时通知外勤协查。在检测、审查中发现不合格车辆,坚决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参加营运。(三)从审核从业人员资质入手,把好从业人员资格关。坚持客运、危险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双见面,客运驾驶员必须持有与所驾车辆车型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乘务员跟车服务必须持有合格的上岗证,危货驾驶员必须持有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人员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从事经营;驻站办、稽查人员全面检查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无相应证件一律不得上路行车。(四)从客运站安全管理着手,全面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监督。增派6名运管驻站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汽车站监督检查。严格审查客车始发、途经、终止点,保证营运客车按线路经营,进站发车。强化客运站定额售票、检票,严禁售超员票,发超员车。监督汽车站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例行安检制度,在安检中,重点检查车辆运营证件、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饮酒、是否疲劳驾驶、是否超载,严把“进站关、检查关、出站关”,严禁“三品”进站上车,做到发车必检,确保出站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证件齐全有效。(五)进一步加强对危货市场的监督管理。责成专门人员深入到危货运输企业、危货车辆经营现场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经营条件、经营资质、从业人员及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对危货车辆严查运输标志、消防设施、从业证件,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取缔.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形成运输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系的几点对策。
关键字: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97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现如今,面对当前的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如何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实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必须清楚认识到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必须有长期打算。抓安全要从源头抓起。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以来,已经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而在实际发生道路安全事故时却总是牵扯上运管部门,职责还不是很明确,特别是近年来国内陆续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时救援物资运输中也暴露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许多问题,集中体现在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体系不够健全。虽然从交通运输部到省道路运输管理局都相继出台了卫星监控系统的管理办法,但管理措施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2、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1)我国的道路运输市场放开以后,运输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而受经济利益的推使,一些经营者们不管不顾国家运输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摆不正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一味地追求单纯的经济利益,往往将安全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抛之脑后,互相争客、抢客、驾驶员盲目地赶时间、抢速度,而超速行驶;造成车与车之间,相互争吵,甚至斗殴,缺乏相互关爱,常带有思想情绪开车,容易产生疲劳驾驶而诱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增加了安全管理上的不安定因素。(2)体制转变导致安全管理机构不到位。道路运输企业由于经营主体的多样化、经营模式多样化、管理方式的多样化,由此带来的道路运输安全问题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从企业性质上看,国有企业,包括已改制企业,其安全机构及管理人员设置基本还有,其它类型企业,其安全机构及管理人员未健全的现象还是存在,没有建立安全管理体系。(3)随着运输市场竞争的日渐激烈,一些企业的经营效益普遍下滑,领导者把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上,忽视抓安全管理。导致企业安全制度不全,职责不清,奖惩措施不明,安全管理形同虚设,没有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很少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无事故隐患跟踪等制度,更没有安全奖惩事故责任追究和突发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安全管理无章可循。(4)企业普遍存在缺乏懂专业的安全管理人才,管理手段落后。现有的安全管理人员文化素质较低,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为数不多,管理不力,制度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没有落实到实际工作上。(5)员工们大部分来自于社会,素质良莠不齐,部分从业人员存在法纪观念差,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他们平时较少接触或缺乏安全系统教育,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较差,虽接受单位的安全教育,但安全思想不扎根,时好时坏,有返潮现象。许多从业人员没有完全掌握安全管理应知应会知识,导致违章操作行为不断发生。
3、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几点对策
3.1 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机制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部门要从严执法,加大对运输企业监督检查的力度,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且不能保证安全管理的运输企业,要从源头上加强管理不能放任自流。对新审批的运输线路与新增车辆要严格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批,同时各级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要努力加快交通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通过采取适宜途径提高处理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水平,积极开展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及处理措施等相关技术的研究,提高交通管理设施的科技含量,完善现有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机制。
3.2 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加快道路运输管理相关技术人才的培养,尤其是建设一支具有专业技能的人才队伍,积极发挥交通领域专家的技术特长与技术优势,整合组建以地市为单位的交通运输管理队伍。从统筹全省高度从源头对道路运输进行管理。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管理的作用,积极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交通运输管理体系。采取市场机制协调组织运输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交通运输服务的长效机制,以形成具有处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能力的交通运输管理专业队伍,完善社会组织及个人积极参与的有效管理机制,最终形成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规范化与社会化。
3.3 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管理
3.3.1 道路运输企业现状
道路运输市场随着逐步放开后使竞争更加激烈,道路运输企业还普遍存在一些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相当一部分运输企业受利益驱动,不顾国家关于运输安全的相关规定,也没有将运输安全放在应有重视程度,在运输安全上还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甚至将运输安全相关规定放在脑后,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而盲目超速行驶,极易出现疲劳驾驶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上的增加了很多的不安定因素。道路运输企业也因经营主体、经营模式及管理方式的多样化带来更突出的道路运输安全问题,虽然设立了安全机构及人员,但还没有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人才还普遍缺乏,管理手段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要求,从业人员很少受过专业培训,相关管理制度还停留在应付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检查中,没有落到实处。因此,为保证道路运输持续稳定发展,一定提高对运输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
3.3.2 健全运输企业管理制度
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是贯彻国家安全管理法的关键,运输企业只有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正确处理好其与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抓好运输企业的安全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工作流程等内容,定期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考核,逐步形成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是运输企业的重要管理工作,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能够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发展后劲,也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从而为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重要保障。
4、结束语:综上所述,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证道路运输安全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和交通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有效预警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就要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这也是提高交通运输管理水平与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水平的关键。按照国家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强基础、抓规范、严管理、重服务”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全面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所以,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要努力构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开展交通安全管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交通运输的行为,依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运输危险品行为,积极拓展工作能力,提高安全意识,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水平,保护运输企业与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实现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和进一步好转,以促进我国经济健康稳步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伟华,刘丽等.浅谈构建道路运输生产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及其完善措施[J].黑龙江交通科技,2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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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肖殿良,田雨佳等.公路应急运输保障体系现状及对策[J].交通企业管理,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