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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建设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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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建设

第1篇:社区养老建设范文

【关键词】社区养老;模式;服务体系;专业化;志愿者

一、探索中的河北省新型社区养老模式

河北省作为人口大省,也是全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省份之一。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如何解决老年人口养老保障问题迫在眉睫。“十二五”期间,我省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工作目标为“到‘十二五’末,全省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新格局。力争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0张以上,3%的老年人实现机构养老,97%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服务实现居家养老”。由此可见,由于家庭和人口结构的变化,单纯的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这两种传统的养老模式已无法满足现代人的养老需要。在这种形势下,绝大部分老人将依托社区服务而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据调查显示,以城市社区管理“自治与服务”为宗旨,河北省各地社区在建立新型养老模式中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例如沧州市运河区由政府投资在辖区内重点打造了15个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廊坊市的养老服务体系中覆盖城市的主要有社区养老服务站和老年公寓两种服务模式;邯郸市峰峰矿区义井镇矿院社区实行社区志愿者鼓励机制等。然而由于社区养老在我省仍处于起步和摸索阶段,在建设健全社区养老服务中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社区养老助老服务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识方面――观念意识不到位,普及率较低。一方面,河北省居民在养老问题的认识上普遍比较保守,大部分居民仍不了解社区养老为何物。由于家庭结构的变化,依仗于社区服务的居家养老已经成为今后养老的主要形式,然而当小区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养老服务的介绍时,老人们从观念上还是没办法接受。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对这种模式缺乏理解。另一方面,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一些职能部门和社区管理与服务部门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观念落后。没有把社区养老助老服务事业提高到反映一个社会文明进步水平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企业(房地产商、物业公司等)在这方面投入不够,服务意识较差。(2)设施方面――数量少,服务项目单一。首先,在河北省城市范围内大部分社区在养老设施建设上仅设有医疗中心,而托老所、老年人健身活动中心、老年人心理咨询中心等少之又少。服务体系未能从生活照料、医疗卫生、文化服务多层次多角度进行设计,基础设施远远达不到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其次,虽然大部分社区都设有老年活动中心,但是由于设施简陋,活动形式单一,因此利用率不高。部分社区老年活动场所甚至被无端占用,变为盈利性质的饭店、网吧等;第三,在许多老旧社区(也是60岁以上老人比较密集的小区)中,养老服务设施未纳入小区基础配套建设,导致这些社区的老人寻求各项养老服务难上加难。(3)人员方面――专业人员缺乏,志愿者队伍不足。由于河北省老龄化速度加快,老年人对医疗、照料、文化等服务的需求非常迫切。在某些社区养老开展较早的小区,虽然有社工或志愿者开展了上门生活照料、代买代购等服务,但因缺乏专业而规范的训练,仍然难以满足老人的需求。据了解,目前河北省的社区养老服务人员多为下岗人员或农村务工人员,大部分人文化程度偏低,最高学历仅为初中。这就导致服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服务不规范,只能从事些简单的日常生活护理工作,医疗、心理咨询工作仍欠缺大量专业人才。此外,在社区养老服务队伍中,志愿者是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然而据调查,很多年轻人(尤其是大中学生)从未接触过志愿者工作,对这个名词也只是有所耳闻,并未亲眼见过或亲身参与。社区里的上班族又由于工作繁忙,普遍不愿参加志愿者活动。许多社区仅有的志愿者都是已年过60的老人。志愿者的队伍青黄不接,资源匮乏,许多需要帮助的老人得不到帮助。(4)合作方面――政府与其他社会力量联系不够。在河北省,社区管理更多的呈现出一种“强政府,弱社会”的管理模式。也就是说,大部分养老设施与服务建设仍是由政府财政补贴。同我国大部分省份一样,河北省社区养老的社会化、市场化程度偏低。并且由于政府目前对于社区建设中养老配套设施、规模都没有做出准确的规定,因此在吸引社会力量方面也存在弱势。这样一来,社区养老仅难以形成产业化、市场化,不能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到养老服务产业当中。

三、加快社区养老助老服务建设的建议与办法

(1)普及社区养老的观念,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设工作。首先,政府职能部门应借助媒体宣传社区养老的趋势性和重要性,传播社区养老文化,使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并接受这种模式。其次,除了大众媒体的宣传和介绍,还可以通过组织社工、青年志愿者等在社区内开展免费服务宣传活动。“理解来自沟通“,只有当老人亲身体验,才能深刻理解社区养老的概念和意义。通过为老人进行免费的健康咨询、测量血压、免费理发等服务,可加强社工、志愿者与老人间的沟通和交流。与此同时,还可以通过宣传引导更多的企业投资社区养老建设,而这些企业在帮助社区养老筹资的同时,也可借机弘扬企业文化,提高知名度,可谓一举两得。(2)加强设施配备,丰富服务种类。在设施建设上,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公共配套建设项目,在新建小区或有条件的居民小区,要求配套兴建养老服务场所;在老旧社区,对那些利用率较低的公共设施,可采取资源优化和置换,改造成养老助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放开管理,在一定的标准和规则下,鼓励更多的私人或企业经营和管理,让社区管理尽快走向市场化的道路。在服务种类上,应以个体为单位实打实的调查需求种类和需求量,服务项目从生活、健康、精神、文化各个方面设置,争取做到具体化、个性化。项目的设立先后要讲究轻重缓急,首先考虑高龄老人和病残老人的需要,然后考虑各种情况的应急需要,从多角度有针对性的建设丰富多彩的社区养老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更多选择机会。(3)从业人员专业化,激励更多志愿者加入养老服务队伍。对比亚洲四个新兴国家或地区社会工作发展情况,新加坡、韩国、香港、台湾都非常重视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并提供专业证书教育和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学历教育。而我国内地社会工作教育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高校刚刚开设社会工作课程,与社会工作教育发展成熟的国家和地区有很大的差距。我们要取长补短,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建设,积极培养社会工作高级人才,建立一支具备新型服务理念、知识、方法和技巧的专业的社区服务工作队伍,从而促进我国社区养老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志愿者方面,我们有着十分广泛的群众基础,许多学生或是年轻人并非不想伸出援助之手,为孤寡老人献爱心,而是苦于没有渠道,没有组织。即便是有“青年志愿者协会”这种已经存在多年的组织,可群众参与度还是不高。在美国,为了倡导青少年服务社区,总统克林顿1993年签署了“国家与社区服务法案”。法案中规定,凡做满400小时义工的青少年,美国政府每年奖励其4725美元的奖学金,这笔钱可以用来作为上大学的学费或做职业培训之用,还可用来偿还大学贷款。此外,美国几乎每个学校都设有“公民参与办公室”(Civil Engagement

Office),经常性的公告,组织学生参与各种志愿者活动。我们的大中小学校可以效仿这一做法,并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如:参加义工的工作量可兑换学分;颁发志愿者服务证书等。发动广大青少年参与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并使其认识到参加义工活动是他们接触社会的重要途径,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4)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在社区养老社会化的实践中,北京海淀区启动了“3+X”社区养老服务体系。“3+X”中的“3”是指政府统筹规划、社会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具体运作、社区居民参与;“X”是指各类养老服务项目。在深圳某些社区,NGO(如深圳社工组织)已较为广泛的参与到社区治理当中。综上得知,政府加强主导作用的同时要处理好自己与其他社会力量的关系。从机制和资源上,政府对社区养老不能大包大揽,也无法大包大揽。政府除了向具有基础性、福利性、示范性作用的养老项目投资外,更多应转移到对社区养老服务产业的补贴和扶持。引导社区养老服务尽快走向产业化道路。此外,在与社会组织的联合上,政府应把自己与非营利组织、营利组织很好地联系起来,通过合同、协议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搭建平台使各方力量各显身手。依托社区,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形成发展公共服务社会化的合力,最终打造一个多元并存、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社区养老新格局。

总而言之,在我省社区养老建设工作中,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加大对社区养老文化的宣传。在尚未启动养老设施的社区,加快补充建设,在已经开展养老服务的社区,强化设施,丰富服务种类。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和鼓励机制,培养服务专业人员,扩充志愿者队伍。并且最终能够构建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载体的营利与非营利组织共同参与、社会化与福利化相结合的社区养老发展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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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丽雅,於钇权.美英两国社区养老服务及启示[J].社会福利.

第2篇:社区养老建设范文

关键词 政府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作用

中图分类号:C912.83 文献标识码:A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兼有传统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两者的优点,能够有效缓解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也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政府、市场、社会、社区都需要共同发挥合力,而政府作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主导作用。

1制定统筹规划

随着社会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政府应当未雨绸缪,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主动提前作好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政府应高度重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促进区域内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为目的,将它纳入本市社会和经济建设的整体规划之中,做好市政规划和建设规划,特别是新建居民小区、新城区建设、改造老居民区时要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市规划,配套建设,对区域社区养老各类服务设施设置数量、规模、布局等进行统筹安排,合理配置,立足当前,谋划长远,以适应日益增多的养老服务需要,使其与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宜。

2进行政策扶持

政府对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进行政策调控和政策扶植。应建立适合多层次、多种类、多方式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政策,制定包括优惠、鼓励、法律责任及服务标准等相关政策与规定,加强对社会支持行为的规范、激励与引导。对从事社区服务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居家养老服务业;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上岗政策,确保服务专业化;规范服务标准,完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监督和市场竞争。

3增加财政投人,促进资金供给多渠道

资金是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基本前提条件之一,但当前政府还没有建立起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共财政政策,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投入极其有限,经费来源主要是少部分财政补贴和社会募集,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具有不稳定性和临时性,不利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为了保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仅依靠政府单方力量不足以应对,未来应该是政府、个人、企业多方共同筹资的模式,应建立多元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筹措和运作机制,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多方筹资,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3.1建立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相匹配的财政支持制度,设立专项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政府应当通过对于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规划,建立起对于居家养老的整体预算制度,从财政预算安排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预算资金,建立社区居家养老体系专项资金,从而保证每年给予居家养老财政上的支持和持续投入,确保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专项社区养老资金可以有两个用途:(1)建设硬件设施;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硬件投入,大力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更新、扩建、改建或完善和提高工作,加快文体、娱乐设施的建设;(2)通过政府的补贴为老年人提供免费的社区为老服务。这两种用途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互为补充、综合利用。

3.2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多方筹集资金,引导社会融投资

除了政府投入资金外,还应该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如发动机关、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国外机构和个人等社会各界进行资金捐助;将福利彩票的收入按照比例投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并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规定执行;通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一些便民利民服务实行有偿服务,以弥补服务资金的短缺。除此之外,还可采取多种方式大力调动社会其他社会投资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闲散资金的力量,吸引社会各界通过筹集大量社会资金为民造福。

3.3完善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探索较为完善的财政激励机制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和颁行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的补贴政策来引导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种类和水平的发展。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台规范各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收费监管办法,同时以民政部门考核验收认定的等级标准确定指导价,政府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运用可以通过购买养老服务人员的公益岗位(包括完全购买和部分购买)的方式实现再就业和老年福利服务的双赢。

4建立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培训体系

我国社区老年服务起步晚,起点低,不仅老年服务的基础设施薄弱,从事社区老年服务的专业人才也严重短缺。目前从事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大都没有接受过专业训练,专业素质较低,使得社区老年服务只是在表面的层次上发展。加快老年服务建设迫切需要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素质优良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人员队伍。为此,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逐步推行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制度,对进入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逐步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即凡进入养老服务行业的,至少要取得县(市)级人社、民政部门经过一定时间的理论培训和实习考核,取得养老服务资格证,方能允许上岗的制度。要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和各类职业院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营养学、护理学以及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使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更专业化、知识化。

5建立福利性、公益性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机制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庞大的社会资源支持。从一定意义上说,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也是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过程。在当今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在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主导作用就体现在调动各种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鼓励社会力量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养老服务,鼓励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民政机构、宗教团体、公民个人等积极创办各类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类机构,以形成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参与、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制。这样就可以将政府力不从心直接承担的责任部分配由各类机构去承担,政府则由直接的社区老年服务的提供者角色,逐渐转变为监督者、规范者,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居民提供各种各样的社区服务。

6政府要完善社区老年服务的法律法规

我国目前关于社区老年服务方面的法规、条例还很不健全,现有的政策法规也存在定义不够明确,实际操作困难等问题。政府加快制定和完善社区养老政策和法规是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根本保证,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作为支撑。所以,政府不仅要着力加大对社区老年服务的财政支持和资源分配,还要完善相关法规,进行制度安排,要制定出符合地方实际的关于社区老年服务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法规规定社区老年服务中的各项管理制度、经营、组织办法等,明确社区老年服务的财政安排、监督和评估等一系列问题,从立法上规定服务的对象,服务的标准,服务资金的来源,监督部门的建立及各种奖励性措施等,使服务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从法律上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和完善,而且对已有的政策和法规要加强监督力度,确保其真正落实到位。

综上所述,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不仅要进行宏观规划、管理以及制定政策体系、完善资金投入机制,而且要协助整合社区资源、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公益岗位、进行相关服务人员培训等,因此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

基金项目:本文为湖北省襄阳市科技局2014年科技计划研究专项课题“襄阳市社区居家养老问题与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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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詹成付.社区建设工作进展报告[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

第3篇:社区养老建设范文

【关键词】中小城市;活力养老社区;养老社区构建

随着经济社会和人口结构的发展,人口老龄化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我国是世界上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94亿,比上年增加891万,占总人口的14.3%,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将突破2亿大关,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4.8%。到2050年,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最高峰值23.07%,将比世界的15.9%高出7.17个百分点,比发展中国家的14.3%高出8.77个百分点,比发达国家的25.9%低2.83个百分点。如今“421”的现代家庭结构,将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的压力全部都压在年轻夫妻身上,尤其是计划生育的一代,单纯的家庭养老已经很难实现。2015年5月1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报告显示,中国人的家庭规模正在变小,许多老年夫妇独自居住,空巢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一半,目前我国大约八成老人面临养老困难。由于中小城市整体发展水平欠缺,提供的就业机会少,个人发展空间有限等原因,导致年轻人口流出。面对中小城市资源有限、基础薄弱、组织分散的现实,建立与社会经济水平相适应的养老社区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世界各国已形成了多种养老模式。在养老社区类型方面,分为配建于普通居住区中的养老社区、综合型养老社区和结合旅游的度假型养老社区三类(周燕珉,2012)。从发展的角度看,养老社区在我国中小城市有广阔的前景和提升的空间,但受经济水平、价值观念等因素影响,养老社区尚未在我国中小城市形成规模化发展。为此文章将从中小城市老年人养老需求角度出发,探讨未来中小城市养老社区的构建,为我国中小城市养老社区的发展提出相关建议及对策。

一、中小城市以及养老社区的内涵

(一)关于“中小城市”

《2014中国中小城市绿皮书》指出,截至2013年底,包括含乡镇的市辖区,中小城市直接影响和辐射的区域,行政区面积达934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97.3%;总人口达11.62亿,占全国总人口的85.4%;2013年,中小城市及其影响和辐射的区域,经济总量达48.07万亿元,占全国经济总量的84.6%;地方财政收入达47665.9亿元,占全国公共财政收入的36.91%。

截至2013年底,中小城市的人口已经接近我国人口总数的17/20,巨大的人口基数导致中小城市老年人口数量偏大。同时,中小城市的社会发展水平总体慢于大城市,养老体系的建设进程明显滞后,这就造成了养老市场供求不协调。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深入分析中小城市的特点及中小城市老人面临的养老问题,对促进我国养老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关于“养老社区”

目前,中国的养老方式以家庭养老为主,以机构养老和自我养老为辅。家庭是老人倍感亲切的生活环境,但随着家庭功能的弱化,使老人需要家庭以外的其他养老方式辅助。社区这一概念最早由德国社会学家费迪南多・滕尼斯在1887年《社区与社会》中提出。在我国,“社区”一词最早是由等社会学家在1930年根据英文community一词翻译得出。

社区养老是相对于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提出的。它的涵义是:指根据发展规划建设的老年人集中居住的大型、专业化社区。我国各地养老社区不约而同地向专业化和商业化发展,集中建设的专业化老年社区能更好地发挥社区养老职能,产生更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中小城市老年人面临的养老问题分析

(一)缺乏生活照料

随着中青年大量涌入大城市务工或出国工作、定居,以及社会道德观和价值观的变化,中小城市空巢老人家庭正在快速增加。许多八九十岁高龄的空巢、失独老人的生活起居、一日三餐都要靠自己,这部分老人缺乏生活照料,尤其在生病时获得的照顾不够。目前,中国空巢老年人口占老年总人口的一半,未来,空巢老年人口比例预计将突破70%;随着失独老年人的增多、丁克家庭以及单身贵族进入老年期,无子女老人将越来越多,预计到2050年,临终无子女老年人将增加到7900万;未来中国失能老年人口将从2013年底的3750万,增长到2050年的9700万,到人口老龄化的高峰年即2053年,失能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1亿。对于高龄空巢、失独、失能老人对生活照料的需求日益突出,一旦发生意外或生病,没人及时发现并将其送入医院治疗是最现实的困难。

(二)缺乏精神慰藉

老人常出现孤独、寂寞、失落、无助、焦虑、恐惧等负面情绪,精神慰藉需求突出。目前,我国的家庭结构发生变化,家庭规模逐渐变小,很多年轻人不和父母同住,由于路途较远或工作繁忙等原因,不经常探望老人,老人的情感诉求得不到满足,甚至诱发心理疾病。现代医学证明,负面情绪可对多种老年性疾病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导致疾病的发生和发展。国外学者对35名“已转移的乳腺癌患者”进行观察发现,情绪愉快者平均生存期为22.8个月,而呈负面情绪状态者的平均生存期仅8.6个月,前者的生存期为后者的2.3倍;对227例心肌梗死者研究发现,65%的人在发病前有过负面情绪,负面情绪波动大的老人比情绪愉快的老人心脏病的发病率高出6倍多。精神心理因素致病,已成为威胁老人健康的首要问题,同时也是造成老人频频自杀的原因。

(三)养老供需不协调

我国目前提供多样化服务的养老机构大多集中在大城市,且收费相对高昂,如上海亲和源、北京太阳城等,而中小城市老人的收入相对大城市老人低,就算中小城市老人有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面对高昂的异地养老支出,他们只能望而却步。对于中小城市老人能负担得起的当地养老机构,其单一的服务无法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部分低端养老机构虐待老人的事件也让老人对此心存芥蒂。另外,也有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底,我国共有养老床位500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5张,但这些养老床位的70%都在各方面条件比较欠缺的农村,从而造成城区养老床位紧缺,而农村养老床位大多闲置的状况。资源配置不均导致的养老供需不协调是阻碍养老体系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养老”与“养小”并存

在东部三大城市群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发展滞后,城市群数量不多,质量不高,人口大规模东迁务工,导致中小城市中有大量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城市留守儿童大约270万,占全部留守儿童的13.5%。目前,我国城市留守儿童已接近1000万,这个数字仍在逐年递增,这些留守儿童往往交给老人照顾。老人除了满足自己的养老需求,还要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对于老人来说精力有限,照顾孩子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三、中小城市养老社区构建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资金投入有限

一方面,养老社区的构建离不开政府组织和财政支持。目前,在北京、上海等经济发展水平高、财政实力雄厚的大城市,养老社区的建设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中小城市经济发展普遍滞后,地方财政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养老社区建设,部分地方财政缺口率大于70%。另一方面,养老社区的构建也离不开企业投资和民间融资。企业投资和民间融资建设的养老社区几乎集中在大城市,且以高档养老社区为主,中小城市的养老社区很难达到投资者要求的投资报酬率,难以筹集到足够的资金进行养老社区建设。总之,资金短缺是制约中小城市养老社区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接受度有限

通过对六个中小城市的调研可以看出,老人和其子女的养老消费观念较为落后,导致养老社区的接受度普遍较低(见下表)。养儿防老的观念根深蒂固,很多老人认为子女将自己送进养老机构就意味着被抛弃,子女将对自己不闻不问,自己的生活将会无依无靠。同样,子女将父母送进养老机构也会被认为这是不孝的表现,遭到周围人的唾弃,乃至社会舆论的谴责。长期以来养老机构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老人和子女很难信任养老社区,甚至产生抵触心理。

(三)资源有限

在中小城市中,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是主要的养老模式,还有少部分老人选择异地养老。新型的养老方式,如: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以房养老和自立养老等方式,在中小城市尚未得到普及和发展。各种资源匮乏是制约中小城市新型的养老方式普及和发展的限制因素。医疗条件是老人最关注的,大城市有更多先进的设备和权威专家,老人是高发病率人群,在患病时,能接受更好的护理和治疗,这对于老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交通条件影响老人出行,大城市交通便利,利于老人的外出活动。相对于中小城市,大城市拥有更多图书馆、文化馆、艺术馆等可供老人参加各种活动的场馆,使得老人的精神世界更加丰富多彩。

四、中小城市养老社区构建的对策建议

(一)建设老幼合居型养老社区

老幼合居型养老社区能有效解决中小城市中老人面临的“养老”与“养小”并存的问题。养老社区工作人员在照顾老人的同时,也可以帮助老人照顾孩子。孩子与老人同住,一方面,老人可以照顾孩子的饮食起居,减轻在外务工或定居的子女的负担;另一方面,孩子可以帮助老人摆脱孤独、寂寞、失落、无助、焦虑、恐惧等负面情绪,满足他们一部分精神需要,年龄大一点的孩子也能帮助老人做一些简单的家务。对于独居的老人来说,居住在老幼合居型养老社区,能接触到其他老人和孩子,与社区中孩子们的相处,能缓解他们对孙子或孙女的思念,体会到孩子围绕身旁的快乐。纯粹的养老社区难免显得有些沉闷,但其融入孩子的朝气会显得生机勃勃。美国西雅图一家养老院引入幼儿园后,仿佛世界都变回了最纯真的样子。

对于老幼合居型养老社区,应以老人和孩子的需求为社区服务核心,注意老人和孩子的共性与区别。老人和孩子都是容易受伤的群体,在社区的设施布置、建筑设计以及道路规划上需要特殊处理。在饮食方面,老人的口味以清淡为主,通常选择易于消化和吸收的食物,而孩子正处于生长发育期,需要营养丰富的食物。社区可以根据老人和孩子饮食的特点,为他们提供相应的餐饮,这样,老人和孩子可以各取所需。社区可以根据老人的需要建立社区大巴,接送幼儿园和小学的孩子上学放学,老人不用每天来回奔波,减轻他们接送孩子的负担。社区大巴在周末或节假日也可以为老人和孩子的出游提供便利。

(二)建设资源整合型养老社区

第4篇:社区养老建设范文

2)社区:负责互联网+社区网络平台及呼叫中心的日常服务支撑及运营管理;有机整合养老行业服务商资源,协助推广智能养老设备设施及相关业务,从而建立普惠型的互联网+社区养老呼叫服务网络体系。在专业的网络运营公司搭建好互联网+社区养老服务平台背景下,社区宣传推广互联网+社区养老服务平台的相关业务,依据社区老年人实际养老服务订单需求,整合医生、护理人员、志愿者等人力资源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专业便利的社区养老服务,并监督评估互联网+社区养老服务平台运行状态及服务质量。

3)网络运营公司:负责互联网+社区养老服务平台的搭建、培训、维护和升级;搭建一个连接老年人健康数据信息、服务订单信息、养老服务输出信息等全方位连通的智能养老服务平台。网络运营公司依托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智能移动设备如手机APP的研发,有效结合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技术,逐步实现智能护理决策、可视医护交流、虚拟护理教学以及远程护患互动等。

4)医生、护理人员及志愿者:医生、护理人员和志愿者是互联网+社区养老服务平台的运行主体,负责线上线下智能养老服务平台养老服务的具体实施。根据互联网+社区养老服务平台输出的老人服务需求,为老年人提供在线医疗咨询等线上服务,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服务、精神娱乐服务等线下服务,是互联网+社区养老服务平台服务运行的实际实施者。当前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在医院、护理人员及志愿者的整合方面发挥关键性作用,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等途经承接社区养老服务,利用自身资源整合社区周边的医生、专业护理人员及志愿者等专业人才,为互联网+社区养老服务的有效运行提供人才基础。小结本文只是对构建互联网+社区养老服务平台进行浅显的、初步的、简单的讨论,需要细化和深入讨论的工作还有很多:如互联网+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及服务产品的宣传推广;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客户信息的实际获取、构建及分析功能的实现;互联网+社区养老服务平台运营团队的组建及职能分工等。互联网+社区养老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后的实际运营过程中会面临层出不穷的、各式各样的问题,需要运行平台不断进行服务升级、运营团队不断进行调整适应,以确保社区养老服务的平台的顺利运行。互联网+社区养老平台的可持续运营和发展壮大需要技巧和经验,涉及到方方面面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整合,平台质量和所能提供服务水平优劣是一切的基础。总而言之,想要建设好这样一个平台,任重而道远。但归根结底,互联网+社区养老服务平台的构建对社区智能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至关重要,本文针对互联网+社区养老服务平台构建的初探对社区智能养老服务体系的研究具有现实性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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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玉琼.构建失能老年人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以社会网络为视角[J].老龄科学研究,2015,3(06):48-57.

第5篇:社区养老建设范文

【关键词】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指标;规划布局;

中图分类号:TU24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引言

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指出:“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江苏省、常州市也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针对省市具体情况出台了相关政策与意见。常州市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的开展对于构筑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有效落实养老事业发展决策有重要的前瞻意义。

2、养老服务设施概念的界定

国家现行颁布的与老年人相关的技术规范并未对“养老服务设施”提出明确的概念,本次规划在结合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及常州市实际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将养老服务设施的概念界定为“为老年人(年龄60 岁以上) 提供住养为主、同时配建生活护理、医疗保健等综合性设施的服务机构,含福利院、托老所、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护理院等养老机构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本规划所布局“养老服务设施”主要解决常州老年人口“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3、常州市养老服务设施现状问题分析

规划通过对现状养老服务设施的详细调研和现场踏勘,把握了现状常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基本情况及主要问题。

3.1.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不均,未有效结合城市公共设施

主城区的老年人口密度最高,养老需求较大,然而现状养老机构以社会办和政府办的小型养老机构为主,缺乏市、区级养老机构;由于各街道(镇)经济实力、建设年限、发展条件等各种因素的差异,各个区、街道(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速度和设施条件差异较大,同时养老服务设施的选址建设比较随意,没有同城市的公共设施,特别是医疗文化设施、公园绿地等有效地结合。

3. 2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不足,建设指标与环境有待提升

现状多数养老机构在老小区中,用地紧张,基本满足室内居住需求,缺乏室外活动场地,现状58所养老机构中,有25所床位数小于99床,床均建筑面积和床均用地面积的配建也大都小于国家规范的最小标准,总体存在指标低、环境质量差、硬件建设差的状态。

3. 3居家养老发展不均,养老服务设施体系不完善。

钟楼、天宁、新北、戚区四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尚在起步阶段,武进区还未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大部分农村地区还处在空白状态,整个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尚不完善。

3. 4未来养老需求迫切,但现状床位配建比例不足

现状每百位老人拥有床位数仅为1.66床。按照江苏省养老机构床位数的配建要求,到2010年,每百位老人拥有床位数须达到3.0床,2015年每百位老人拥有床位数须达到3.2床, 2020年每百位老人拥有床位数须达到3.5床。可以看出,现状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同未来的养老需求之间的差距较大。

4、编制方法和重点

4.1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预测,有效判断养老服务需求

规划之初,常州市民政局和常州市老龄办组织开展了市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在常州市区城镇户口老年人中抽取了10103名老年人进行问卷调查,基本摸清了常州市市区户籍老年人在居家养老、社区就餐、日托服务和机构养老等方面的需求,为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决策依据,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基础。

4.2借鉴相关经验,规划构建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体系

在深入细致的现状调研基础上,对国内外养老服务设施发展现状及趋势进行剖析,充分借鉴其建设及经营过程中有关经验,构建常州市区“两大养老模式+两大设施类型+四大设施布局层级”的配套体系,对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配置指标进行了详细的界定。

养老机构的配置指标强调“量”的达标与“质”的达标并举,在关注床位数建设的同时关注每床建筑面积及每床用地面积标准的设置,规划养老机构的配置基本标准主要涉及养老床位数规模和每床建筑面积、每床用地面积、每处最小用地规模四项指标。

表1 常州市养老机构指标配置标准表

规模 A:大型 B:中型 C: 较小型 D:小型

床位数规模(床) 400及以上 250-399 100-249 99及以下

每床建筑面积(平方米) 40-60 40-50 30-40 30-40

每床用地面积(平方米) 50-70 40-60 30-40 30-40

每处最小用地规模(公顷) 2.5 1-2.5 0.5-1 0.3-0.5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在遵循江苏省考核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常州市的实际发展情况及周边城市的指标来确定。配置基本标准主要涉及建筑面积总量、提供床位数、配建标准、服务功能、配建设施五项指标。

表2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置基本标准表

等级 每处建筑面积(平方米) 床位数(床) 配置标准 服务功能 配建设施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300-500 不小于20床(供中午休息的简易床位) 10平方米/千人,每3-5万人设置一处 指导管理区域居家服务工作、日间服务(日间照料、休闲活动、医疗保健、心理慰藉、助餐服务) “六室”——餐饮室、休息室、阅览室、文娱室、康体室、谈心室

居家养老服务站 不小于120 20平方米/千人,每0.5-1万人设置一处 助餐、助洁、助购、助浴、助医、助行“15分钟养老服务圈”内应急呼救服务

4.3评估现状设施,确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与建设模式

规划强调对现状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在布局之前,对现状58所养老机构及25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评估,确定其改造模式。在对现状每处养老机构建设质量、床位规模、用地规模及产权情况的前提下,结合现有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判断其所在地块远期规划意向,核实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基本指标,判断现状配建指标是否符合远期规划要求,在此基础上,对上述几类因素进行叠加,确定现状设施规划建设模式,规划界定养老机构的建设模式主要为拆除 、保留提升 、易地新建 、原地改扩建四种,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模式主要为取消 、保留提升 、原地改扩建三种。

4.4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分区分层控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指标及类型

规划确定“统筹均衡、分区导控、公建复合、休行便捷”十六字布局原则。养老机构采取“独立式”配置类型,为老年人提供长期的全面的生活照料,按照各区土地资源、建设强度、老年人口分布、服务半径等因素的差异性,分区域引导养老机构布局。在布局数量及规模上,片区布局数量较少,规模适中的养老机构;中心城区边缘布局大中型养老机构;中心城区布局数量较多,中小型规模的养老机构。在配置指标上,中心城区床均指标可取下限,容积率指标可取上限,片区床均指标取上限,容积率指标可取下限。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采用“复合式”配建类型,按照“15分钟服务圈”的服务半径和适当人口规模设置,让社区老年人便利的享受相关生活照料。

4.5充分论证,有效对接,远近结合,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规划多次与各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衔接与协调,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同时邀请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省内外知名专家对成果进行充分的论证,确保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近期布局与常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紧密对接,将近期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列入民政局基本养老体系“十二五”建设的计划中,增强了规划的可实施性,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的有效落实提供了保障。

5、结语

《常州市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经常州市市政府审批后,目前已有部分项目,如常州市老年人康复中心、运河山庄、天宁区社会福利中心等养老机构已经进入详细规划编制阶段,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也正按照配建标准逐步完善。

本规划是“基本养老服务设施的布局规划”这一课题的一个实践,也是养老类专项规划的一个积极的探索,为常州市基本养老体系的构建甚至是城市公共设施体系的完善提供了规划基础,然而规划的实施与落实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参与,政府要发挥组织作用,提供组织保障与资金保障,要在规划制定、政策保障、资金投入等典型示范等方面切实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而各类老年团体与协会和管理部门要积极发挥调查研究、业务培训机构评估、资格论证、咨询服务、学习交流等方面的作用,为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的落实做好铺垫工作,共同促进常州市老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常州市公共设施建设的完善。

【参考文献】

[1]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及规划.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2]刘焱 张文山,我国养老服务设施分类整合探讨.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9.6

[3]林清.无锡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的创新实践:长三角地区城乡规划研讨会论文集,2010年

第6篇:社区养老建设范文

【关键词】 宁波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构建

老龄化日益严重以及我国老年人的传统观念,促使社区养老成为今后老年人养老的一大选择。民政部表示,将继续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嵌入式社区小型养老机构。[1]但是在目前的实际运作中,存在着老年服务形式化严重;缺乏专业的从业人员;医疗保健和护理设施不健全;提供的服务叫好不叫座等问题。[2-5]从根本上来说,是没有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在不了解需求的情况下盲目运作的结果。

本研究通过调查宁波城区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分析影响其需求因素,在借鉴日本社区养老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一、数据来源及分析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自“基于需求分类的多元化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构建”课题组在宁波市鄞州区的问卷调查。调查时间是 2015 年 12月,调查地点分布在宁波市鄞州区的4个社区。调查组共向社区60-75周岁的老年人发放问卷 120 份,经过筛选剔除不合格的问卷,回收有效问卷 97份。

1、基本情况

被调查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受访者中男性28名,女性69名,平均年龄为64.8±3.4岁。从受教育情况来看,未接受过教育的老年人仅占10%,接受过初中以上教育的老年人占到了60%以上。说明城区的老年人特别是低龄老年人总体上接受过较好的教育。从居住情况来看,独居老人仅有4人,半数以上的老人与子女同住,承担照顾孙辈的责任。42%左右的老人与配偶同住,但其中也有很大一部分需要照顾孙辈,如接送上下学、准备晚餐等。

2、养老需求

56.7%的受访者希望自己或夫妻互助料理,24.7%的老人希望子女供养,16.5%的老人希望居家社区养老,仅有1%的老人倾向去养老机构。说明目前宁波城区的老年人对家庭的依赖性很大,对养老机构养老仍有一定的排斥心理。

本次调查中,作为最需要的养老保障需求,分别是医疗保健、精神慰藉、休闲娱乐、其他(生活照料、体育健身等),所占的比例分别为48.6%、27.6%、19.7%、4.1%。可见,老年人对自身健康状况越来越重视。同时,城市老年人随着物资生活的富裕,开始更多的关注精神生活质量。

二、日本的社区养老模式借鉴

日本政府建立了以年金―医疗―护理为核心的老年福利体系和以家庭养老为中心、以社区老年服务为补充的老年服务模式。[6]其特点有:

1、各种完善的法律政策

日本政府制定了为社区老年服务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的各种法律、政策。如《老人福利法》规定地方成为老年服务的主体, 居家护理照料成为老年人的护理照料重点;《老人保健法》则全面推出老人保健设施;《介护看护保险制度》更是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加快了老年福利服务的市场化。[7]服务机构在竞争中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满足了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各种需求。

2、有针对性的个性化上门服务

社区服务人员定期排摸辖区内的孤寡独居及卧病在床的老人,并上门服务。要全面了解并评估他们的病因、康复手段、认知情况、甚至精神状况、生活自理程度等情况。同时在饮食、活动、康复锻炼、生活护理、病情观察等方面对其家人进行指导。

3、广泛应用社会力量

政府资助下的民间组织,在市场机制的运作下,提供高效率的服务;征集家庭主妇、大学生或部分健康的低龄老人担任志愿者,陪伴聊天、送饭等一些轻体力服务。

总之,日本的社区养老服务是在政府指导下,以社区为主体,在社区内建立各种福利设施,由专业人员定期提供入户服务的模式。

三、基于需求的宁波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

1、基于需求的养老体系的基本框架

根据本次调研结果和对日本社区养老模式的借鉴,本课题组提出了新的养老服务体系。

首先,要建立以社区为主体,政府主导下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政府制定各种法律政策,给予社区养老服务切实有力的保障。同时,探索市场化养老路径,提高市场参与度,满足社区老年人的多层次需求,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同步发展。

其次,引导非营利企业和志愿者积极参与。非营利组织如社区医院和广大志愿者的参与也是社区养老体系构建的一个重要支持,这将会降低社区养老的成本。

最后,应根据需求提供服务。根据目前老年人最需要的健康医疗、精神慰藉和休闲娱乐等需求建立相应的服务体系。

2、基于需求的养老体系的具体内容

通过日本的社区照顾模式,可以发现他们的服务特点是住在家庭,养在社区。我们可以借鉴这个经验,在社区建设服务设施,由专业工作人员进行照顾;组织专业人员和社区志愿者提供入户服务。

首先,建立以就近就医为主,上门医疗为辅的医疗保健服务体系。要发挥社区医院的辐射功能,在社区分块建立医疗卫生服务点。针对出行困难的老年人,还可以推行“上门医疗”。由医疗机构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上门为老人提供护理服务、配送药等。

其次,建设以精神慰籍为主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在调查中发现,老年人对精神健康的追求比较迫切。所以,要开展相应的心理服务。可以在社区开设老年活动室等为老年人提供社交活动的平台;排查社区的独居或有抑郁倾向的老人,组织专业人员或志愿者上门,通过谈心、心理咨询等方式,消除心理方面的隐患。

最后,建立丰富多样的文化娱乐教育体系。丰富的休闲娱乐活动能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是未来养老产业开发的方向。应在社区内开设老年人活动场所,开展各种棋类、球类、文艺晚会等老年人喜欢的活动。针对老年大学报名难的情况,还可以引入社会资金,开办老年兴趣班,丰富闲暇生活。

【参考文献】

[1] http:///a/20150429/13673225_0.shtml.

[2] 曾昱.社区养老服务―中国城市养老服务保障的新选择[J].天府新论,2006(4).

[3] 窦玉沛.建设中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力推现代养老服务业发展[J].社会福利,2012(6).

[4] 罗遐,陈武.我国社区居家养老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长春大学学报,2013(3).

[5] 敖妙.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J].党政干部学刊,2012(11).

第7篇:社区养老建设范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 社会养老 保障 建设 完善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后,降低了全社会的生育水平。另一方面,经济的快速增长、科学技术的进步,医疗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使人类在健康和长寿方面已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人口寿命大大延长。在全社会人口结构中,老年人口比重相对的提高,最终出现人口老龄化的现象。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所带来的危害是:社会劳动力比重下降,个人养老负担加重,社会养老医疗、福利等负担加重,因此,国家必须大力出台更多关于老年人的福利,进行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完善,给老年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安享晚年的环境,保障他们的晚年生活,使其老有所依,免失流离。同时,减轻社会的个人养老负担。

1.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我们首先要采取的措施是巩固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该措施的实现可保障老人生活基本需求。此外还需要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缴纳,可保证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同时,在缴纳保险基金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合理现象,这需要我们去进行一个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另外,我国目前存在一种这样的状况,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不广,城乡差别过大,主要在一些大城市进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乡村的养老保险推广不完善,普及范围较小。差别和覆盖面不全、不广,难以确保基本养老保障体系的顺利、有效推行,所以,我们还有必要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尽量缩小城乡差距,为所有的老人提供一个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保障其老年生活。

2.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我国城乡的医保人口覆盖不广,医疗保险处于一个广覆盖、低水平的状态,基本医保疗保险制度的完善关系到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因此,必须尽一切力量,迅速将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扩大到绝大多数的城镇居民,实现社会公平,完善医疗与医药体制改革的基础设施。医院和医生出于服务更多患者的意愿,就会提供物美价廉的医疗服务。老人的生活资金不多,用于医疗支出的方面更是少之又少,老年易出现身体问题,很需要进行治疗,因此,这样的医疗保险机构即保证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需求得到满足。此外, 规范和确立医保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医保指定医院是医保改革中的最大利益获取者,其医院的药房基本上垄断了医保市场,使医保定点药店形同虚设。确立医保定点机构是少数人的特权,公民的选择机会减少,医疗费用支出大,无法保障老人的医疗,增加养老资金的输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难以完善。

3.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由于多种原因,某些地方经济生活水平较低,居民无法保障其最低生活需求,最低的生活需求无法保障,更不可能去实施一个养老计划。不缴纳养老金,老年就不可能享受到其提供的保障。因此,必须加大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的补助力度,为居民提供一个最低的生活需求,巩固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居民有了这个生活保障才会有资金去进行一个养老计划。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必须加大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的补助力度,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可以使更多的生活困难群众享受低保,有能力去进行一个养老计划,促进了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

4.发展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

社会救助是对失去劳动能力或者是低收入的公民,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或是精神救助,用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老年符合这个项目的要求,人若进入老年期,就会失去一定的劳动能力,没了劳动能力,就无法获取生活经费,同时,有些老年人是没有养老保险资金可领取,这时,社会救助就必须发挥一个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应该有的作用了,为一些老人的养老保障提供一个救助,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

慈善事业作为一种补充保障形式,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该项目的推行侧重点在于一些孤家老人,孤家老年人一般过着低收入的生活,因此无法保障一些生活需求,同时,医疗经费一般支出较大,用于生活的资金就会较少,也无法更进一步去满足精神需求,孤家老年人的老年生活一般较孤苦,社会应该组织一个救助事业去帮助这些有需要的老人,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都就可以发挥这个作用,去帮助一些有需要的老人,保障其生活,也是对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一种完善。

5.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

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是建设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商业保险具有保障型产品个性化,以及资金运用安全稳健、盈利能力较强的特点,可以在解决我国社会养老保障难题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同时,商业保险在养老保障体系的支柱作用是健全和增强养老保障体系的客观需要,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覆盖面不宽、保障体系不完全、运行效率不高是我国现行养老保障体系的主要问题。商业保险的目标是立足于“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方针,为实现“全员参保、应保尽保”的社会养老保险目标,充分发挥其职能。同时,商业保险在基本养老保险尚未覆盖的领域发挥补充作用,基本养老保险提供精算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等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还可以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管理的方式;商业保险为企业养老金计划发起、运营等系列,发挥了一个全程服务作用。

6.把解决住房问题放在重要位置

住房问题的解决可以弥补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健全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不足。目前中国全社会都存在一个房价过高且增长迅猛的问题,这个问题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要民生问题。住房问题是当前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这个问题无法解决,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也无法顺利进行建设和完善。房价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影响了人才流动、生活质量等,房价的过高过快上涨会引起社会的不稳定。社会若处于一个不稳定状态,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根本无法实施。最后,还应考虑采取多种方式充实社会养老保障基金,运营好基金的投资,尽力去实现保值增值;加强对基金的监管作用,杜绝非法侵占、挪用,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7.总结

人口的老龄化势必引起一些的社会问题,社会青年人负担增加,劳动力结构发生变化等。但人口老龄化是人类发展史上必经的一个过程。目前,我国对于出现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发展,所进行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存在很多的不完善,更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文对其展开一系列的讨论,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注意,更进一步去完善建设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1]赵东霞;基于SWOT分析的城市社区养老保障体系研究[J];党政干部学刊;2012年01期

[2]汤传本;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制度探析[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02期

[3]刘金阁;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完善我国城镇养老保障制度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0年

[4]张洪艳;论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4期

第8篇:社区养老建设范文

【关键词】全民社保 社区居家养老 模式构建方法

随着全民社保体系的设立,这为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其中社会的援助、养老的保险以及老年人津贴等一些收入保障制度,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了经济的保障,此外医疗的保险以及基层医疗卫生等一些医疗保健制度的建立,从经济的补偿方面以及服务的方面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构架提供了有力的条件。但是,现今全民的社保制度还不是非常的完善,无法有效的解决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有效的解决其面临的困难,充分的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有效的构建。

一、社区居家养老的概况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的发展,传统的养老模式业绩不能满足现今人们的需求,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使得现今养老保障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难题。此外随着农村家庭当中大批的青壮年进城,造成了大量的人口流动的现象,这样就造成无论的农村还是城市的传统的家庭养老的功能的逐步的减弱。另外先进的一些养老机构已经不能不能够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的需求。在此大背景之下,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也就随之诞生,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有机的整合了社会与家庭的养老的功能,主要的是由社区来承担相应的劳务养老,由家庭来承担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养老,由国家、集体以及个人共同来提供物质方面的需求。

社区居家养老主要是由社区整合社区现有的有效的资源,来练习到相关的基层政府部门,由其来协调社区和家庭之间的关系,为社区中的老人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以及康复的护理等一些列的养老的服务。随着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构建和发展,一些新的问题也逐渐的出现,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资金以及服务问题,这严重的影响到了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

二、社区居家养老模式面临的问题

收入保障水平比较低。当前,城乡的基本的养老保险、老年津贴补助以及相应的社会救助水平还是比较低的,这样就很难对于老年人的基本社会有高效的保障。当前,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在逐渐的减少,这就会造成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将有所下降,此外老年人津贴补助好处在比较低的阶段,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相应的制度衔接存在问题。全民社保体系是一个包含的内容比较的繁杂并且不是很统一,其主要的通过两个方面来为社区居家养老来提供支撑的,即收入的保障以及服务的支持。所以,要想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发挥出最大的功能,就要保障各个制度之间有效的衔接。各个制度之间有效的衔接,同时也对相关配套施舍的建设提出了一定的挑战,对于各项保障制度在费用的结算、人员的信息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社区服务的功能有限。首先,社区在整体社区服务正常的运行经费上存在着资金的投入不足以及资金的来源单一等问题;其次在服务的设施上,许多的社区都没有专门的老年人公寓,也没有专门的社区养老托付中心;另外在其服务的内容上,只是提供了日常的简单的生活的照料,并没有提供一定的老年人文化娱乐以及一些老年人心理上的照顾工作,形式是比较单一的;还有救是没有相应的志愿队伍,对于志愿者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从而导致志愿者服务无法满足社区发展的需要。

三、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发展的有效方法

责任分担的理念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是老年人服务体系当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其主要的涉及到了国家、家庭和社会等多个方面的责任主体。所以,要想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就应当明确各个主体之间的责任,采用协调的制度的标准以此来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其中社区作为联系社会和家庭主要的纽带,是社区居家养老的核心,所以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当中,社区应当承担主要的责任。

整合各种制度资源。社区应该有效的利用各种的资源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从分的发挥出各种资源和制度的功能,从收入以及服务两个方面来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另外社区没还可以充分的利用各方面的力量,比如:企业、慈善机构以及相应的社会团体为社区居家养老筹集相应的运行基金,保障其资金的供给。

加强社区自身的建设。社区居家养老要想充分的发挥出功能,就需要有相应的服务团队以及基础的设施来做保障。首先社区需要一个有专业素质的服务的团队,为其提供优良的服务;其次还需要建设和完善具有信息化和人性化功能的基础的设施,以此来提供相应的电话的求助、社区网络的呼叫以及相关资源的共享等许多人性化的服务,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运行。

要支持家庭养老的功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构建主要的体现在居家这一方面,社区可以通过开展相应的老年人家属的一对一的培训、讲座、专业的咨询等公益活动,提升社区居家养老的水平和服务的质量,更好的为老年人服务。

四、总结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的提高,对于养老也有了新的要求,积极的构建社区居家养老的模式,可以有效的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满足老年人不同的需求,促进我国养老行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奇林,赵青.全民社保与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1).

[2]魏梅霜.浅析居家养老服务[J].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3).

第9篇:社区养老建设范文

关键词:国外;护理;管理;经验

养老护理是指从事老年生活照料、护理和精神慰藉的一种新型的职业。养老护理员是指对老年人生活进行照料、护理的服务人员。他们直接为老年人提供着生活护理、照料陪护等,是养老服务工作中一支基础而关键的力量。

目前,我国社区机构养老护理员供给现状不容乐观,笔者通过查阅文献并总结出其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第一,在社区中,护理人员主要来自下岗职工或农村务工人员,年龄大多在40多岁或50多岁。在“量”方面严重缺乏,而且多数是女性。

第二,相对于其他雇佣人员,养老护理员更可能具有较低的学历。我国养老护理员的文化水平不高,学习和接受新知识的能力不足,对专业技术和服务的学习缺乏兴趣与热情。

第三,工资待遇低且工作劳累辛苦,福利待遇差,收入和付出严重不成比例,矛盾突出。养老护理员的社会认可度低,社会地位低,荣誉感弱

而目前的国外养老护理员,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养老护理员行业发展更为迅速,笔者在此文中简述了三个国家的护理员发展现状以及借鉴意义。

一、发展现状及意义

(一)德国

目前,德国已形成了多元化的养老护理体系。2013年底,德国养老机构总数25775所,其中养老护理机构13030所,约占养老机构总数的50%;在养老护理机构中,私立5349所,约占41%,教会及慈善机构7063所,约占54%,国立618所,约占4.7%。目前,德国从事居家上门的服务机构有12746所,其中,私立8140所,约占63.8%,教会及慈善机构4422所,约占34.7%,国立184所,约占1.4% 。2013年,德国有护理从业人员1005524人,约占总人口的0.12%,其中养老护理机构685447人,占护理从业人员的68.2%,居家上门服务机构320077人,占31.8% 。目前,德国护理行业从业人数高达100多万人

德国也有各种老人互助的项目,社区义工也会定期上门。比如年轻时参加“储蓄时间”义工项目,老了就可免费享受义工服务。

(二)日本

在日本,护理员也叫介护福祉士,日本的护理已经成为一门真正独立的学科,而中国并没有。并且日本的护理体系健全,职能分明,日本医院都有明确的护理目标和管理宗旨,护理标准收费体系为护理管理提供了保障,并且在临床护理工作人员中中,24-35岁青壮年是占绝大多数的。

(三)英国

英国的护理员也叫护理助手,与中国不同的是,他们平均每星期只工作37.5小时,英国护理管理体制是完全独立的,护理业务和行政管理由护理人员自己管理,护理质量管理主要是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管理委员会进行质量控制。

二、借鉴经验

(一)德国

1、鼓励中外合作办学,加快培养护理人才队伍。2015年3月国际合作中心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就中德养老护理培训项目签署了合作协议。中德双方选择了三个项目试点城市,承德市、自贡市和贵阳市。

2、提高政府引导及管理的有效性,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大养老护理服务和培训的扶持力度;加快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增强政府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建议各级政府拨专款对护理员给予培训专项补贴,对养老护理员实行免费培训,提高人们参加养老护理服务培训的积极性。通过培训和考核相关从业人员并颁发“养老护理水平证书”等方式,让这个职业展现出应有的职业优势,推进我国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化与专业化。

3、提高护理人员的地位和待遇,按现在的物价水平,如果护理员的月实际收入能达到3000元以上,将会吸引更多有志于养老事业的人员长期从事护理员工作。

4、建议尽快开设法定护理保险,推广“个人服务时间存储”制度。建议我国选择试点城市借鉴和推广德国模式,出台符合中国实际的养老护理保险改革方案。

(二)日本

1、多途径、多渠道培养养老护理员。借鉴日本经验,我们应建立和完善老年护理人才培养体系,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独立的老年护理专业,培养中专、大专、本科甚至硕士等不同层次的老年护理专业人才,加强在岗职业培训。

2、培养“尊老爱老,关爱他人”的服务理念。

3、培养有效的沟通交流能力,护理人员与之沟通时要态度诚恳,语言亲切。

(三)英国

1、丰富护理内涵,目前我国养老机构有养老院、疗养院、敬老院等,很多养老机构并不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也没有配套的疾病护理,只提供长期生活照顾。

2、借鉴NVQ制度,促进我国养老护理人员分层培训体系的建立。根据护理人员不同的年龄、职称、工作能力、生活习惯等进行分层培训管理。

3、完善养老护理员的福利与奖惩制度,养老机构或者民政局也可以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技能竞赛等奖惩制度,来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也间接提高他们的社会荣誉感。

4、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持证上岗比例,目前我国很多养老机构还存在无证上岗现象,持证上岗能使老年人获得更高质量的服务。

(作者单位: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参考文献:

[1] 张海波谈我国养老护理员的生存现状,《新华养老》2015年9月

[2] 钱晓云,社会工作价值观视角下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研究[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14年10月

[3] 邓淑英,我国养老护理员供给现状研究综述

[4] 告诉你德国真实的养老护理情况,中国护士网,2014年3月

[5] 德国养老护理服务业的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借鉴

[6] 吴杰,日本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对上海的启示[J]探索带2014年24期

[7] 日本养老护理机构准入及借鉴意义,中国社会报,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