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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社区;泰康之家;太阳城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3月10日
前言
如今中国面临的最大问题不再是巨大的人口数量了,而是令人堪忧的人口结构。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数量由2001年的9,000多万人增加到2010的11,000多万人。这些数据都在反映一个问题,我国老年人口出现井喷式的增长而且还会继续增长下去。根据我国人口结构来看,有学者预测在2020年,我国老年化人口将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数量4亿人。这无疑给我国带来了沉重的负担,2013年我国养老金支出为18,740.4亿元,要知道安徽省2013年的国民生产总值(GNP)才19,229.4亿元。而且我国在解决养老问题时,直观的反映出我国经济实力的不足。发达国家的人均收入都在5,000美元以上,而我国人均收入连发达国家的1/5都没有。当然,面对人口老年化这个问题的不仅仅是中国,我们的“邻居”日本也同样被这个问题深深困扰着。日本的社会保障支出刚性需求使日本的财政赤字居高不下,即使像日本这样的有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发达国家都不得不增加个人负担,减少政府支出。更有一些学者认为,随着日本老年化人口的进一步增加,日本的社会保障体系将会崩溃。这也在向我们表明解决养老问题不能仅仅只靠政府,我们更应该让社会各界的力量参与其中。
一、美国式养老社区――太阳城
(一)太阳城的地理优势。在美国洛基山脉的腹地有一个闻名遐迩的养老社区――太阳城,它与凤凰城相依,坐拥两大公园:普莱增特湖公园和白坦公园,一年之中可以享受到300天的日照,被誉为陆上的夏威夷,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所以早在上个世纪中叶老人们就纷纷到这儿来度假。但直到开发商发现这里作为养老地产的巨大潜力,太阳城的价值才被慢慢发掘。
(二)太阳城的建设及发展
1、社区的建设。20世纪中叶,著名的开发商Del Webb在一次很偶然的机会路过此地,当时城里地产已经开发殆尽,他正准备着手开发凤凰城的郊区地带,也就是现在的太阳城,他当时觉得这里地价很便宜,于是便买了下来。起初建造的就是普通的商品房和公共设施,可后来他发现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喜欢来这儿度假。于是他改变了当初的设计意图,转而去设计建造养老社区。而在销售住宅之前,德尔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首先建造一批价格合理的样本房,然后再去建设相应的娱乐设施,当然,美国人最爱的高尔夫球场他是不会忘的。
2、医疗娱乐服务的完善。太阳城处处体现了人性化的关怀,如社区有无障碍路段,便于坐轮椅的老人出入;随处可见的都是低层住宅,虽然没有完全利用土地资源,但是却极大地方便了老人们的生活。另外,社区内人行道和车行道泾渭分明,保障了老人们出行的安全。最为称赞的是其医疗保健系统,一流的综合性医院和主治老年人疾病的专科医院,如心脏中心、眼科中心,等等。而且老人们与医院是一天24小时处在连接状态,老人们一旦出现突发状况,可以启动装置,医院接受到信号以后,救护车会在3~5分钟的时间赶往出事地点,应急措施做得十分到位,很大程度上保障了老人们的生命安全。
二、中国养老社区――泰康之家
(一)泰康之家社区概况。泰康之家养老社区位于北京昌平区,属于半个小时生活圈,而且周边有丰富的旅游休假资源,如十三陵水库、小汤山温泉等,可谓是进可入市区买菜,退可与山水相望。这与太阳城极其想像。泰康之家仅占地17万平方米,但是却提供近1.8万平方米的公共服务区域,用以建设各种各样的文化娱乐设施,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而且还有一个巨大的中央花园,占地2万平方米,不仅绿化环境,还可以让老人们贴近自然,放松身心,减少他们的生活压力。泰康之家有各种各样的户型用以满足不同老人的需求,从而增加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二)泰康之家的建设和发展。中国保监会批准泰康人寿成立子公司――泰康之家专业经营养老社区,泰康之家利用泰康人寿现有资金、客户积累的条件,整合养老服务资源,努力把自身打造成国内一流养老地产开发商。2012年,泰康人寿北京养老社区在昌平举行奠基仪式,预计今年可实现用户入住。当然,泰康之家不可能只做一个区域的养老地产开发,在2014年4月,泰康之家把目光投向中国的金融中心――上海,开放体验馆,接受客户参观,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客户市场。同时,泰康之家在一些二线城市拿地兴建养老社区,实现全国化的经营。根据可靠数据,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泰康之家将会成为中国最大的养老社区开发公司,可提供5万户供老人们入住。
三、国内外养老社区运营模式对比
(一)美国养老社区运营模式
1、社会保障系统。美国的社保系统是由养老保险体系和医疗体系共同组成的。其中,养老保险体系是由联邦退休金制度、企业退休金计划和个人退休金三部分组成的。但是,美国和日本不同,它的福利程度低。企业退休金的3/4都是个人工作时积累的。而政府所做的工作就是降低税率和补贴,因此笔者认为美国的社保体系很适合我们去学习。虽然弱化了政府的保障功能,但是却加强了政府的统筹能力。
2、养老设施类型。因为文化的原因,美国传统的养老模式不同于中国的家庭式养老。他是政府或者私人出资建设养老机构,然后让老人们自己选择不同档次的护理服务。从价格上来说,公立的养老机构比私立的要便宜得多,但是从保障能力上来说,公立养老机构仅仅保障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和一些简单的护理需求,而私立的养老机构则可以全方位的护理老人们。当然,因为美国人的收入都比较不错,而且父母无需给孩子们买房,所以美国退休的老人们手中都有不少资金用以满足自己的老年生活需求。所以,在美国公立养老机构的数量要少于私立养老机构。
3、运营模式
(1)太阳城的运营模式。美国太阳城的开发属于住宅开发性质,依靠销售住宅回款获利,且不设有医疗、护理等配套服务,降低了前期投入成本,靠吸引政府投资或者私人资本投资兴建医疗机构。因为其得天独厚的优势,太阳城不仅可以用来长期居住,更可以用来度假。其人流量为40,000万人,其中的7/10是常住客户,而其余3/10是旅游度假客户,太阳城可以先销售一部分住宅回笼资金,再将一些住宅出租提供长期稳定的收入。而且太阳城还拥有自己的商业中心,专门销售老年人用品,因其市场定位清晰,每年获得的销售商品的收入也较为客观。
(2)美国CCRC社区的运营模式。美国CCRC社区的开发与太阳城不同,不仅在社区内设置医疗机构,更在住宅楼的每一层都设置护理站,且配置老人专属食堂,为老人提供营养套餐。CCRC的经营模式与太阳城截然不同,它采用的是先交一部分的押金然后每年继续交使用费,不直接将房子的所有权给客户。①入门费:按房间大小来计算,最少20万美元,最多100万美元;②年费:按照老人的自理能力来进行收费,健康活跃老人,3,000美元/月;半护理老人,4,000美元/月;全护理老人:5,000美元~6,000美元/月。因为价格较高,市场定位于高收入人群,所以从知名度上来讲不如太阳城。
(二)国内养老社区运营模式
1、泰康之家。泰康之家有两种盈利模式:一种类似于CCRC,采用的是押金+月服务费收费模式,需一共交200多万;另一种就是购买泰康人寿相应的保险产品作为准入门槛,购买者到达指定年龄段即可入住,投资收益均用于支付其他费用,而且购买这种保险产品的人不仅仅自己和配偶能入住,保费缴清时,购买者的父母也可以申请入住,这是非常人性化的促销手段。
2、中国平安的桐乡养老社区。2012年9月23日,由中国平安保险子公司深圳不动产有限公司投资的养老社区项目在桐乡启动。期间,平安子公司共斥资170亿元,建造一个总建筑面积在150万平方米左右的“巨无霸”养老社区。而桐乡养老社区与太阳城的运营模式类似,主打三种产品类型:租赁式养老公寓、销售式养老公寓、度假式养老公寓、突破养老地产“只租不售”的局面,采用“租售并存”的形式,极大地发挥了资本的效益。
3、其他养老社区。中国人寿的廊坊生态城是采用保险公司与开发商合作的运营模式,解决了保险公司技术及人才方面的匮乏,同时也解决了开发商因资金短缺承担不了如此大的项目的尴尬局面。此外,合众人寿是采取了保险公司开发养老社区,然后出让养老社区的经营管理权,这样可以快速回笼资金,且避免了专业人才不够导致养老社区无法得到正常经营的状况。
四、中国养老社区面临的问题
虽然保险公司在最近几年才得以有机会接触养老地产的设计与开发,但是从运营模式来看,丝毫不逊色于美国那些资深的养老地产开发商,而且保险公司更注重将养老地产与自身产品进行结合,这些都是值得我们佩服的地方。但是,终究因为起步晚的原因,保险公司在开发和运营养老社区的时候会遇到诸多问题。
(一)单一的客户群。我国养老地产大部分都是以高收入人群为服务对象,过高的入住门槛将大部分具有养老需求的老人们拒之门外。笔者认为,随着我国国内保险市场的完善,我国保险公司将会走出国门,而过于单一的客户群会让国内的保险公司在全球的养老地产上缺少竞争力,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实行差异化管理,不仅仅是建设高品质的养老社区,更应该多建大部分老人都能入住的养老社区,争取让每个老年人都可以有个舒适的晚年,履行保险公司的社会管理职能。
(二)法律空白。很多发达国家具有很完善的养老体系的法律法规,而在中国,养老问题被提到议程上也只是短短十几年的事,且社会养老金的不公开运营让很多老年人没有安全感,所以他们不会把钱拿出来购买养老服务。
(三)专业人士的匮乏。根据统计,中国目前每千人执业医师仅为1.62人,每千人注册护士人数为1.3人。要建设高品质的养老社区,必须要有相应的人才。而专业护理人员的缺少使得保险公司之前允诺养老地产购买者的种种医疗便利成了空口白话。因此,强烈建议保险公司应加强相应人才团队的培养,或者直接出资兴建专业护理人员培训机构。
五、小结
本文从社会所面临的问题出发,把镜头转向海外,向发达国家了解学习他们关于养老社区建设的成功案例,然后与中国成功的案例进行对比,主要是比较两者的运营模式,找出中国养老社区建设所面对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保险养老社区的建设不仅仅是保险公司的一次重大突破,更是中国传统养老模式的一次突破,由家庭养老到社会养老,这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主要参考文献:
[1]周立群.保险与投资若干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6.
关键词:老龄化;养老模式;社区服务
中图分类号:C913.7 C912.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02-0123-02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和养老问题的现实状况
当前,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在全球范围内已经成为普遍趋势。多数发达国家在经济腾飞之后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即“先富后老”。中国的老龄化进程始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其老年人口(60岁及以上)比例于2000年达到10%,是在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的情况下进入了老龄化社会的行列,即“未富先老”,从而更加体现了我国养老压力的巨大。对于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在人口寿命普遍延长与生育水平迅速下降的双重作用下,未来老年人口的规模无疑将继续扩大。尽管从本质上讲,老龄化与否并没有好坏之分,但在现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安排下,中国社会仍对这种前所未有的人口学变化缺乏及时有效的适应和调整,使得老龄问题无疑被更多的视为一种挑战。
二、我国由传统养老模式过渡到新型养老模式
“老有所养”一直以来被尊崇为中国的传统美德,古代所说的大同社会中,其中一点就是老有所养。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样需要达到老有所养。随着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的显著提高,尤其是人口跨区域就业、独生子女政策的贯彻实施、医技水平提高与人口预期寿命延长等多重因素交集,与传统社会相适应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据相关资料调查,截至2011年年末,以60岁以上为标准,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85亿,预计到“十二五”期末老年人口将达到2.21亿。与此同时,与家庭供养结构相关的人口统计学特征显示,中国家庭人口的基本构成为“4-2-1”甚至“4-2-0”模式。
从中国主要的居家养老模式看,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现代生活的快节奏和空巢家庭的大量出现,加之部分失独家庭或因多种原因未生育家庭的增加,家庭养老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从机构养老看,由于我国社会保障机构建设的相对滞后,无论是公立还是民营养老机构,能够提供的服务能力与现实需求之间存在很大差距,在短时间内难以获得显著改善。为此,需要探寻一种新的养老模式。
与家庭密切联系的社区作为社会养老的重要载体而受到多方关注。社区养老在一定程度上将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使得老年人在家,或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享受到多层次的社会养老服务,提供对老年人经济支持、社区照顾、精神慰藉、社会参与等多方面的养老服务功能。在养老模式转变过程中,需要创新养老模式,努力走社会化、多元化的养老之路,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三、社区养老模式的探究分析
(一)社区养老模式的理论研究
为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新型养老模式,广大学者展开了大量的研究。
谭楼芳(2007)认为,社区养老可以充分的利用现有的家庭物质资源,不脱离现有的生活环境,社区养老符合老年人养老的需求,对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具有坚实的保障,同时将家庭和社会资源整合利用,减轻了家庭和社会养老压力。社区服务的兴起和发展,是国家政策指导和经济发展的产物,为我国的养老问题提供了新的解决办法。
熊必俊(2004)认为,“社区养老是最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养老方式,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最佳结合点在社区,让老人住在自己家继续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由社区的有关服务机构和人士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老龄化在制约经济发展的同时孕育着巨大的消费市场,发展老年产业这一新兴产业可以带动相关的第三产业的发展。
谭克检(2001)认为,社区养老是在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养老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这种养老模式包含深化家庭养老、对家庭养老进行监督、对老年人经济上的支持、建立完善的老年养老服务体系、调动老年人进行社会参与,组织老年人探寻适合的养老方式等。
(二)社区养老模式的内在优势
社区的主要特点是:集合各种资源于一体,并且能够给人认同感、归属感的小社会。社区养老具有潜在的优势,主要表现为:社区养老能够充分利用就近的资源,服务周到,取得效果的时间快,可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文教方面的服务。社区主要将街坊四邻的老年人聚集在一起,这里对他们而言就是一个情感的聚集地,老年人在一起可以寻找共同的生活乐趣,不但如此,在他们力所能及的基础上,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不需要工作人员全程照顾,也可以为整个社区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社区养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家庭养老的缺陷,另一方面解决了机构养老服务不到位,意识淡薄的缺点,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
(三)发达国家社区养老模式分析
目前,大部分发达国家所采用的养老模式主要是以“社区养老”为主,这也是在无数的实践经验中摸索出来的最合适的养老方式。欧、美、日等一些国家在 20 世纪 80 年代就已经呈现了人口老龄化现象,开始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这些国家普遍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社区养老体系和相关的配套设施。他们在社区养老需要提供的一些服务上拥有成熟的经验,可以为我们建立社区养老提供相应的借鉴。
瑞典在实行“社区养老”这方面力度很大,具有相对完善的养老金体系和家政扶助制度,政府鼓励老年人开展二次创业,缓解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因其在老龄化方面做的特别完善,被世界誉为“老年人的王国”。老而快乐着,成为瑞典老年人的标志。瑞典国家的法律并没有明文的法律规定儿女和亲属必须赡养自己的父母,这方面的责任主要由国家来承担。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瑞典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力求让所有的老年人都能够有个舒适的环境安享晚年。
日本的人口老龄化问题较为严重,社区养老由于其相对完善的服务体系和相对细致的社区服务质量,深受广大老人们的喜爱。日本政府从 2000 年开始实行护理保险制度。这项保险实行主要目的是让老年人“脱离医院,回归社区,回归家庭”。20 世纪 70 年代,日本面临严重的空巢现象,伦理学家提出了“一碗汤距离”的概念,即儿女和老年人居住距离不要太远,以送过去一碗汤而不会凉为标准。此种做法的目的是可以让儿女有自己的世界,还可以时常照顾长辈。后来,有人发展了这一理论,提出最近为“一碗汤”距离,最远为“一炷香”时间。
德国在社区养老这方面主要是采用大学生和老年人一起居住的方式,大学生可以帮助老人做晚餐、清扫房间,陪老人看电视、聊天、散步、外出采购等,这样既可以照顾到老人,又节省了很多宿舍的租金。德国的社会福利机构还想出了一个新举措,也就是安排一些独居老人和单亲家庭住在一起,组成“三代同堂”的临时家庭。老人平时可以和“孙子孙女”一起过日子,享受“祖父母”照顾孙子的快乐,单身母亲或父亲也能因此节省雇佣保姆的费用。
(四)对于我国完善养老模式体系的经验与借鉴
1.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全方位需求
总的来看,老年人的需求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经济提供,二是生活照顾,三是医疗护理,四是精神慰藉。西方发达国家采取了让老年人回归社会的各种措施,例如,鼓励老年人重新就业、参加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各类公益性活动等,也包括让老年人重新回归家庭。
2.建立分阶段、分层次、分级别的养老模式体系
由于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个人喜好、经济承受能力等有所不同,所以所采取的养老模式就必然有所不同。因此,应根据老年人的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收入层次、不同健康级别,建立满足不同需求层次的养老模式。
3.调动家庭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
养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从国外经验来看,政府、家庭、社会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有些国家已在探索给予因照顾老人而不能工作的家庭成员一定的补贴或提供弹性工作机会等,此外社会上还有大量的志愿者,包括慈善机构和个人。
4.注重信息化建设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加强对老年人的监护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带来了希望。如美国正在推广的家庭紧急救助系统就是很好的应用。该系统由一个与互联网连接的电脑、电视界面、电话和一系列传感器组成。通过电视界面,家人可观察老人的情况,并给老人发送信息。通过网络服务,使服务更加完善,老年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服务。
结语
我国目前现有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还不能达到老年人所需要的各项服务标准。政府应加强对社区养老事业的监督与投入力度,提高社区养老的设施完善程度;同时,推动老年人互助,鼓励社会各阶层投入到社区养老的建设中,不断完善养老事业。在此基础上,逐步构建一个以政府为依托、社区为主体、家庭为载体、公益性与专业性机构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和推动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的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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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老龄化;社区居家养老;运行机制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6.123
[中图分类号]D66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06-0-02
1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及其运行机制
2010年,中国老年人(65岁以上)已经达到了1.13亿人,占总人口的8%,按照联合国的相关定义,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7%时,便可称之为老龄化社会。《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号)提出,要重点支持试点地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龌运作,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
1.1 社区居家养老的内涵
社区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在社区中享受养老服务,具体形式有社区家庭养老、社区机构养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老年人互助中心等。需要指出的是,社区居家养老与传统的居家养老不同,它结合了社区中机构养老及老年人互助中心等形式,内涵更为丰富。
1.2 社区居家养老运行机制的构成要素
社区居家养老运行机制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①社区居家养老供给机制;
②社区居家养老动员机制;③社区居家养老社会协同机制;④社区居家养老监管机制。
2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
2.1 供给机制存在问题
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存在角色定位的困境。作为主要“供给主体之一”的角色和“管理者”的角色,其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实践中存在角色冲突。虽然经过简政放权和“一站式”行政服务大厅的创新,各级政府致力于加大社会养老服务供给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其他多元主体的管理上,管理者的身份要求政府对其运营资格进行准入限制和审查,因此,在如何进行有效管理与如何加大养老服务社会供给之间存在困境。
2.2 动员机制存在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动员缺乏明确的制度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运营资格获取,需要消防、床位、员工数量等条件满足行政许可标准,这决定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具有投入较大、回收较慢的特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动员机制主要依靠政府宣传和民间慈善力量,但这种动员通常是偶然的,且效率较低。现行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动员机制,缺少专门的制度规范,动员机制没有常态化。
2.3 社会协同机制存在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中多元主体之间的协同联动水平不高,社会协同机制有待改进。各地区具体情况不同,政府“公办”养老院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占据绝大比重,近年来,各地政府在试点探索“公办民营”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形式,但无论是从规模还是实际受惠人群数量来看,都远远不够。同时,其他多元主体之间,如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协同供给的实践中,联动水平较低。
2.4 监管机制存在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行检查评估机制更多的是一种形式,不具备发现问题和及时处理问题的效果。现行的检查评估机制主要是,每年向主管部门提交年度运营报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对硬件设施等进行检查,辅以主管部门的抽查。但现有检查评估机制流于形式,大量未能达到准入标准的民间“社区居家养老机构”,以“合法运营”或“透明运营”的形式存在。原因并非是政府主管部门不具备责任感或者作风,而是客观存在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缺口以及监管之后的责任归属模糊,使政府主管部门难以处理,对部门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采取“不出事就是好事”的策略。
3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机制的建议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多元协同,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创新形式和组成部分。相关人员应改进现行机制的不足之处,努力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机制。
3.1 强化政府“治理者”的角色
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这么一个深入影响社会各阶层人员的领域,应该明确自身的“治理者”角色,以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保护广大人民的养老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管理目标。近年来,老年人及其家属与养老服务机构的权益纠纷日益增多,政府作为治理者,应当创造更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社会氛围,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和运营。不是追求以供给主体的身份更多地参与社区居家养服务供给,而是追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健康、高速发展。
3.2 出台特定的动员制度规范
任何一项政策的实施或者是任何一份事业的成功,都建立在人、财、物等资源高效整合的基础上。同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也离不开对资源的整合利用,因此,这就需要有一个高效和常规的动员机制。政府通过出台特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动员制度规范,对政府力量、社区力量、非营利组织力量和其他民间力量进行科学动员,最大程度实现动员的精准、高效、常态化。
3.3 建立多元主体的联动机制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政府与其他主体相对互动较多,其他主体之间联动性则较差。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多元主体的联动机制,不仅仅是加快“公办民营”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试点及经验推广,还应当探索加强非营利组织与企业的联动,如企业以投资入股等形式,负责非营利组织名下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并以市场的力量促进其健康发展。同理,民间团体或个人慈善力量名下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可以通过支付报酬的形式,聘用企业帮助其进行管理,实现成本和效益控制,从而得到健康发展。
3.4 落实检查评估机制,完善配套措施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出现,是完善社会养老体系的创新措施,是适应新时代的现实背景而产生的,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存在巨大缺口,客观上造成了,大量不具备市场准入资格的“透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存在,政府主管部门苦于没有良好的处理办法,大多是默认其存在于“灰色地带”。另外,已获取行政许可,具备运营资格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也存在着因检查评估流于形式,硬件设施投入逐年减少,养老服务质量下降,甚至带来安全隐患等问题。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检查评估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完善“透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重点防抓安全隐患,并给予政策照顾,还可适度降低准入门槛,将其纳入监管体系;对已具备运营资格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应严格落实周期性考核和抽查评估,且进行相应的奖惩,并建立区域内的养老服务供给设施的评分评级系统。
4 结 语
适应新时代现实背景而产生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完善社会养老体系的创新措施,对实现各阶层人民享受更好的养老服务权益,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而要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机制,应当在供给机制方面明确政府的治理者角色,在动员机制方面出台明确具体的制度规范,在协同机制方面建立多元主体联动机制,在监管机制方面落实检查评估制度,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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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失独群体 社区养老 现状研究 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7(a)-0239-02
伴随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失独”现象逐渐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失独现象给传统家庭结构带来巨大的改变,对失独群众的帮扶成已纳入各级政府制定人口政策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将对社区养老政策的制定和推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研究社区养老对帮扶失独群体的重要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1 目前我国失独群体的基本情况
目前有关失独群体的统计尚不健全,各政府部门及统计机构还没有失独群体的直接统计结果。一般对失独群体的统计是通过独生子女及其死亡比率来推算的。根据1975年―2010年出生的2.18亿独生子女,有超过1000万会在25岁钱死亡,2000万名父母在中老年失去唯一子嗣,成为失独老人。在2010年卫生部的统计结果中,中国适度家庭每年以7.6万的速度增长,中国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已超百万个,①50岁以上失独群体日益庞大。生活贫困、疾病、养老精神抚慰、再社会化成为失独群体最大的困难。
2 失独群体养老困境
2.1 经济窘困
失独群体的经济状况是不均衡的。这一群体大多是普通人群,有经济条件稍好的,但更多的是经济条件普通的家庭。尤其对于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养老保险的这部分失独家庭经济困境已然成为他们生活养老的一大难题。失独家庭子女省钱因疾病去世的群体占有相当大比重,失独群体为救助他们的唯一子女而倾其所有,负债累累。因失独后精神受到巨大打击而无法继续工作失去生活经济来源也是家庭雪上加霜。借债等缓解经济困境的手段对于失独群体也是失效的,因子女生病原以借债累累的家庭在父母遇到经济困难时借债无门,亲戚朋友担心其没有还贷能力而不借贷。虽然各级政府开始推行计划生育扶助政策,独生子女父女可以每人每月领取100~270元的补助金②,但这对于失独群体来说是杯水车薪。失独群体的经济困境是影响其养老的重要因素
2.2 精神赡养困境。
受“子孙满堂”等中国传统幸福观念的影响,失独群体往往在失独后受到巨大精神打击,无法走出失独的阴影。独生子女在传统中国家庭中往往寄托着无限的希望,与国外不同,他们不是独立的个体,而是父女生活和精神的延续寄托。一旦独生子女因不幸离世,其父女难以走出心理阴影。自闭、不愿或不能回忆,逃避现实等行为经常出现在失独者身上。如何走出过去生活的阴影,再社会化成为失独群体的最重要问题。
2.3 疾病治疗救助困境
失独者年龄往往介于40~50岁之间,这一年龄段的人群正处于疾病高发阶段。再加上失独群体长期心情郁闷无法缓解,心情压抑难以释放,也是各种疾病的发病率明显高于正常人群。对于疾病的救助也存在两方面的困境需要各级政府及非政府组织给予关怀。一是治疗费用的援助;二是治疗期间生活的料理。失独群体经济窘困,借贷无门一旦遇到较大疾病就会成为其生活的最大障碍。失独群体没有子女照顾治疗期间付费,签字,生活起居等琐事去人照料,疾病不仅给经济上带来严重困境也对其生活造成不便。
3 社区养老可行性分析
社区养老是介于居家养老和社会养老中间的一种养老模式。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以上门服务为主,全托服务为辅的方式,为居家老人提供照料服务,是一种整合社会各方力量构建的养老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在于:让老人住在自己家里,在继续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由社区的有关服务机构和人士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它不同于我国传统的养老模式,也区别于养老院等社会养老。考虑到失独群体的心理和经济状况,对于失独群体而言社区养老是较为可行的养老方式。
3.1 无缘居家养老的失独群体,在社会养老中也存在较多困难。
我国传统的养老模式是居家养老。在传统的社会理念中,老人的生老病死都是家庭应承担的责任义务。然而独生子女的离世使失独群体无法进行居家养老。社会养老也不是失独群体的最佳途径。社会养老一般是指老人自费入住公立或民营的养老院、福利院、敬老院和护理院等机构获得相应的医疗和照护服务的养老模式。目前相对于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各种养老机构都是人满为患,供不应求,尤其是在比较开放的大中城市这种状况尤其严重,一床难求。现在条件较好的养老院、福利院等都是私营机构,以营利为目的。养老、疾病、就医、照料都需经济支付,普通失独群体难以支付。一般社区养老机构也不愿接收失独群体,因为失独者疾病,就医手术都需要责任人签字,养老机构能否承担这一职责,失独者的生后事宜无人接管。因此失独群体的养老模式的选择上更多倾向于社区养老。
3.2 社区养老以成为国外发达国家养老趋势
美日等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较我国早,在养老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应用方面也较国内成熟,有许多可供失独群体借鉴的养老模式。
3.2.1 美国的家庭护理员制度
在美国,家庭护理员制度使居家养老成为了一种有品种有保障的养老方式。由政府出资,派有经验的家庭护理员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服务。这种家庭护理员是介于保姆与家庭医生之间的一种服务人员,可提供及物质、精神、照料、医护等保障的“四位一体”养老。
美国还拥有目前世界最大的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院”。在美国50个州拥有近5000个社区分支机构,美国还拥有最庞大的义工队伍,每天都会组织有近100万名义工将100多万份热饭热菜送到出现行动困难无法生活自理的老人家中为其解决膳食问题。
3.2.2 日本的护理保险制度
同样都是东方古老国家的日本,具有悠久的家庭养老传统,与中国相同日本老年人的生活和赡养援助基本上也都是由家庭来承担的,但是随着生育人口的减少。日本家庭规模也由大家庭单元逐步变小.单纯依靠传统的家庭赡养模式从客观上讲已力不从心。日本的家庭养老早已向家庭、社会并重的方向发展。自2000年4月以来,日本开始实施的护理保险制度不仅使家庭护理功能社会化,也使家庭成员从繁重的老人护理工作中解放出来。
4 失独群体社区养老现状调查
4.1 失独群体社区养老成功模式
目前应对养老模式问题,“社区养老”逐渐达成共识,打造“养老社区”成为趋势。由于人口老龄化加速,人口流动频繁,“空巢”现象也较普遍,我国的社区养老发展正逐步趋向发展完善。武汉连心家园是我国失独群体社区养老的一个较早的也是较为成功的服务组织。连心家园成立于2007年9月,其创建者和主要成员均由武汉市失去独生子女的失独者组成。连心家园的宗旨是:“相互安慰、跨越苦难,战胜自我,挑战明天”,主要工作内容是:一是心理危机干预。通过开展积极的娱乐活动、开辟心理专家咨询途径,为失去孩子的家庭主动提供精神救援,帮助他们渡过人生中最痛苦的时期,走出自我封闭的状态,重新建立和社会的正常联系;二是提供相关的政策法规,并呼吁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体系为失独群体提供政策咨询;三是开展互助互爱活动。通过建立失独者QQ群等建立失独者联系途径,帮助丧子家庭解决生活困难,提供经济援助,这群失独者抱团取暖在困难时刻相互提供精神和经济援助,年轻的照顾年长的,身体健康的照顾生病的,相互扶助走完失去独生子女的余生,维系和建立了一个扶助失独群体的家园。目前如武汉“连心家园”等组织已获得失独者的认同。由于情感等各种原因这类组织往往成为失独群体需要扶助的首选。他们的存在也得到了失独者的广泛认同。正如连心家园的主办者李铭兰表示:我们会继续相互扶持,走完余生。
4.2 失独群体社区养老模式的发展瓶颈
4.2.1 社区自组织体系的不健全
我国是一个社会组织发展较薄弱的国家,社区养老组织更是如此。社区可提供的基本养老服务缺失较重。没有一直固定的有保障的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医疗保障不健全仅有的社区诊所完全以营利为目的,可以为社区半自理能力老人提供膳食、保洁等公益性质服务更的社区更是紧缺。
4.2.2 失独群体自助组织也缺乏发展的可持续机制
社会养老的完善和发展是以强大的资金做后盾的,任何国家皆是如此。在我国如武汉连心家园等组织依靠个人力量自愿参与等形式维系的社会组织也面临着资金缺乏,难以为继的困境局面。融资、资金注入等问题是该类组织的持续发展的首要瓶颈。
5 完善失独群体社区养老模式的对策
5.1 国家政策的完善健全。
目前失独群体大多50岁左右,他们是8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的光荣实施者,但也给自己埋下了失独的隐患,因次国家政策有义务给予一定的倾斜。在2001年颁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但是必要的帮助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节,往往被简化为100~200元的经济补贴,仅此而已。2012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养老保险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积极探索为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和失能老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对失独群体的扶助政策进一步明确,提供了政策扶助的重要依据,但对于解决失独群体的养老问题依然不够具体和详尽。因此国家政策应进一步具体明确失独群体的养老责任,完善社区服务,整合政府和社会力量为失独群体养老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5.2 政府牵头,整合社会力量,完善失独群体护理保障制度
失独群体的养老问题不仅仅是个人问题,政府应该看到多数独生子女家庭都会存在类似的风险,因此解决好失独群体的养老问题是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政府有责任及时采取措施,完善社会化养老和扶助机制,变传统的家庭养老为社会化养老。整合社会力量,以街道和社区为单位,建立失去群体档案,推行义工制度,设立失独群体养老专项资金,为失独家庭提供保洁、医务等生活保障,维持其基本生活。
鉴于在养老等服务方面城乡差距较大差距,在社会救助方面应该多向乡村倾斜。在传统意识的维系下,农村会带有色眼镜来看待失独群体。“绝户”、无人养老送终等都会影响失独群体的生活状态。甚至在一些较为落后偏远的农村地区还会为失独群体扣上“克子”的帽子,成为让村民避而远之的“不详”之人,他们得到的帮助远远不及发育成熟的城市社区。因此对于农村中出现的意外独生子女的死亡的应给与更多的物质帮助,加大宣传力度,进行正确的舆论导向,设立专门的救助机构为农村失独群体提供更多援助。
5.3 在政府的扶助下,建立失独群体精神家园,实现失独群体的“抱团取暖”
为失独群体提供精神慰藉,帮助失独群体走出失独阴影是成功提升失独群体老年生活品质的关键环节。大多数失独老人的精神状态都较差,自我封闭、孤独、难以面对现实、无法回忆等问题是失独群体的共同心理状态。通过有类似经历的失独者所组成的社会组织更能消除失独群体的心理芥蒂,有效的对失独群体进行心理干预,结合专业心理人员的咨询和辅导更易取得良好的心理辅导治疗效果。因此这种“精神家园”式的NGO在失独者群体中有着良好的发展基础,救助的内容和形式也更为灵活,这种互助模式被失独者叫做“抱团取暖”。政府部门可牵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通过行政拨款、社会动员、企事业合资合作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融资,组建失独群体精神家园,及时向他们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援助,进行心理干预疏导,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成功再社会化。
失独群体的养老问题是一个新的社会问题,解决的途径上政府可拓宽思路,多渠道满足失独者的心理愿望。如可以整合联合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医疗部门为有意愿再生育的失独家庭免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和医疗救助,使其实现再生育愿望,脱离失独群体困境。协调民政部门,为有意愿且符合收养条件的失独家庭优先安排福利机构儿童也可满足失独者的收养意愿,减轻其心理压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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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伟.日本家庭养老模式的转变[J].日本学刊,2004.
注释
【关键词】社区养老;养老服务;体系构建
一、社区养老服务概念
社区养老是把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最佳结合点集中在社区:让老人住在家里,在继续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由社区的有关服务机构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具体指老人居住在家中,以社区为中心,由社区为依托的各种社会力量来提供养老服务的养老模式。
二、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现状及存在问题
1、政府投入力度不够,职责不明确
目前我国公办的养老机构数量太少,且大部分地区的公办养老机构环境差,基础设施不齐全,很难满足日益增多的养老需求。个人兴办的养老机构资金实力不够,养老环境不理想,没办多久就关门歇业,坚持经营下来的也多是入不敷出。可知,政府无论从资金方面还是政策扶持方面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投入都是不够的,政府没有建立起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的、具有高品质的养老服务机构。
2、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单一
老年人的数量不断增加,需要得到的社会关怀也越来越多。老年人的需求具有多样性,他们需要的照顾与关怀远超衣食住行方面的需求。但目前我国在对老人的照顾方面,除了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他方面如医疗,娱乐,专业化服务等都很欠缺。
3、社区养老服务缺乏专业工作人员
目前在我国养老服务业工作的多是没有接受过相关专业教育培训的人,影响了社区养老服务的质量。主要表现为:社区管理及服务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缺乏社区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社区工作的岗位培训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专业化的服务项目少,很多专业化服务迫切需要开展。
三、完善我国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1、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理念
在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过程中,应树立公平共享的理念。公平共享观就是要提倡社会保障平等、共享、参与的发展理念,让老年人享有公平的社会保障权益和平等参与社会的权利,分享社会的发展成果。
2、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原则
应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社区养老服务的本质属性应是公益性和福利性,可由于我国现阶段经济实力不足,难以全面支持社区服务所需的资金,所以社区养老服务应及时更新,以迎合老年人对服务的需求。
应处理好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的关系。现在的社区养老服务不仅是政府行为,且越来越成为社会行为。但这并不是说政府可以放松对社区养老服务的领导。社区养老服务是公益性和福利性事业,政府要从以前的包管转移到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管理监督方面来,促使其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3、明确构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各方主体责任
(1)政府的责任
第一,政府应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对其发展做出长期规划。政府应从宏观的角度制定各项支持社区养老的政策,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房优惠政策、养老服务设施收费优惠政策等,政府应建立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项目的财政支持计划、城市公建配套法规等。
第二,政府应该协调好各个方面的关系,使他们了解自己具体负责的工作及相互之间的配合。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政府部门为劳动,民政及卫生相关单位。卫生部门应给予服务中心医疗保健服务且监察服务水平;每年社区老年增加人数统计及老年人退休保险金申报管理工作由劳动部门管理;社区服务的财务管理和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
(2)社区服务中心方面责任
我国现有社区养老机构大部分是政府办的,应推行市场化运作方式。要参照经济领域“政企分离”的做法。这样就能扩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自,增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活力。社区作为养老服务体系中直接面对需求服务者的机构,应该由任务执行角色变为管理角色。各个社区都应了解政府分配具体工作和责任范围,使自身拥有自治权。
(3)家庭方面责任
作为老人生活保障的家庭在社区养老体系中义务包括,鼓励帮助老年人参与社区活动,使他们了解社区服务可以为其提供哪些他们需要的服务,了解这些服务对他们的好处,从而使老年人乐于参与相关活动。有些社区养老服务是收费的,家庭成员应给予经济支持。我们还应大力鼓励家庭赡养。和机构照料相比,家庭照料有很多其他方式不具备的优势,特别在意外事件处理上,家庭给予的帮助是非常迅速灵活的。
总之,社区养老服务对保障老年人的生活乃至完善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都有重要作用。建立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工程,需要我们不断进行深入分析与探讨。
参考文献:
[1]吴凯.社区养老服务的规划与设计[J].人口学刊,2008(1):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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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区养老 医养结合 老年服务
2015年11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点任务是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动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笔者认为,将医养结合融入社区养老,构建“医养结合”的社区养老模式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有效举措。在社区养老中将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在政府主导下,以社区为依托,集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以及社区自身优势,以老年人的意愿和身体健康状况为依据,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社区作为整合各项服务资源最有效率的综合性平台,在社区推行医养结合模式能削减成本、提升效率、增强效果。医养结合的社区养老模式的构建,应发挥包括政府、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各福利主体的作用,调动人、财、物等资源,建立协调统一的服务体系。
一、政府是社区医养结合模式的主导
1.政府是政策及法规的制定者。政府应完善相关的社会政策及法规,从政策上支持医养结合的社区养老模式。国家应该根据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目标定位,出台促进社区医养结合发展的意见规划。各级政府在进行市政建设规划时,应把发展社区医养结合模式作为社区养老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社区医养结合的构建。比如,对积极进行医养结合的社区给予并落实优惠政策;出台奖励政策,鼓励高校兴办与养老服务相关的专业,培养从事养老服务的专业人才;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与养老服务等。
2.政府是资金的供给者。国家应在法规上保证每年有预算用于社区医养结合模式的构建,确保各级政府对社区医养结合的资金投入,提高推行医养结合模式的社区拨款额度,用于改善养老硬件设施、完备医疗设备及引进专业人才等。此外,政府可以自己牵头,打造“医养结合”社区的示范点,供其他社区参考的同时能够提升社会对该模式的信任。
3.政府是模式构建的统筹者。社区医养结合归根结底是提供养老服务的过程,服务提供过程中需要各环节不出差错,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应承担统筹及监督的责任,不仅应推动政策及资金的落实,还应协调各方之间的关系,引导“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模式推进。
二、社区是社区医养结合模式的支撑
1.社区是最优效率的资源整合平台。社区作为整合各项服务资源最有效率的综合性平台,是提供持续性、普惠的重要场所,是实现社区医养结合所依托的基础。社区应发挥自身的支撑作用,在政府引导下构建以社区为支撑的服务平台,以吸纳各种社会资源、社会力量,利用政府、社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的小型养老机构等实现社区养老与医疗的融合。
2.社区是直接的服务供给方。社区可利用自身优势,直接提供服务。除了家庭以外,社区是老年人活动的主要场所,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就地的、有针对性的、多元化的服务。比如,社区可邀请老年健康专家开设讲座,给老人们讲授疾病预防及管理的知识;开展需求调研,开设社区老人兴趣小组,以丰富社区老人的晚年生活。
3.社区是志愿者队伍建设的组织者。社区吸纳志愿者改善人力资源不足的现状。志愿者队伍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大学生志愿者,一类是社区居民志愿者。一方面,社区可以提供实习岗位,吸引一部分社会工作、社会保障等专业的大学生进入社区实习,还与高校建立实习基地吸纳大学生志愿者。另一方面,发挥社区本身的人力资源,在社区居民中招募志愿者。相对于大学生志愿者,社区居民志愿者更了解本社区的情况,更能迎得老年人的信任。居民志愿者利用自己的空余时间去了解老人们的情况,了解老年人生活与身体状态的同时,也有利于老人感受到社区的温暖,加深对社区的认同。
三、社区医疗与养老机构是社区医养结合的直接供给者
1.提升硬件条件,切实改善养老及医疗环境。对于社区养老机构而言,要将政府给予的资金支持切实运用到机构环境改善中来,社区养老机构应用提升适老人设计水平,购买适老化的病床、扶手,另外配备必要的基础医疗与保健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比较缺乏,许多医疗仪器、功能室不健全,因此要用来配备老人常用的医疗设备及检查仪器,补全缺失的功能室。
2.招聘专业人才,提升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医养结合的顺利发展关键在于提升机构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在政府的支持下,吸纳高水平的专业人才进入机构。对于机构内现有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培训,对考核合格者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从而激励机构内全体工作人员不断提升个人专业素质。在引进专业人才上,对有意愿进入养老行业服务的大学生给予工资薪酬补贴以及深造的机会以吸引更多专业人才的加入。
3.规范机构管理,保障服务质量。对于机构而言,专业化不仅指设施的专业化、服务人员的专业化,还包括了管理的专业化。首先,无论是社区养老机构还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应制定明确的收费标准,公开透明。其次,应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可以聘请社区工作、机构管理、心理咨询等领域的专家进行授课,传授工作的知识、方法和技巧,使管理人员的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最后,机构内应该制定各类规范,例如服务人员规范条例,用以约束服务人员的行为,确保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的利益。
4.理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的关系。社区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应形成合作关系,通过签订协议,实现转诊,明文规定双方的责任及义务,比如当养老机构的入住老人需要医疗服务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当及时响应,确保能够实现养老与医疗资源的无缝对接。虽然在社区养老机构中设置门诊部和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开辟养老病床都具有可行性,但在过渡阶段,这种资源的无缝对接是非常必要的,能够提高老人们的看病效率,从而提高服务质量。
四、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是社区医养结合模式的重要辅助
1.引入社会组织,实现社区医养服务的专业化。政府应当加大对于社会组织的资助与扶持,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进入社区开展老年服务,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调动社会组织在社区养老的“医养结合”模式构建中发挥作用。社会组织能够提供高质量、专业性、灵活性、有针对性的服务,能够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为社区医养结合注入活力。
2.引入市场机制,实现社区医养服务的产业化。在社区推行医养结合,应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引入市场化力量,鼓励企业参与社区“医养”项目。比如可以将一些社区服务项目的运营下放给企业,促进专业化社会服务公司的产生和发展。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实现老年人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但市场化可能会带来风险,因此在鼓励企业进入医养结合的社区养老服务之前,需要设立行业标准、完善招标制度、建立合理的行业准入与退出机制等以规范企业行为。
参考文献
[1]李钕玲,叶先宝.构建社区“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J].行政与法,2016(4):45
Abstract: I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aging population and family size reduction, the mode of community service for the aged has been paid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he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with their unique advantages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community service for the aged. This paper from the definition of related concepts, the necessity of the non-profit organization participating in community service for the aged,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alysis and countermeasures, carries on the discussion, hoping to make a little contribu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ommunity service for the aged.
关键词:社区养老服务;非营利组织;人口老龄化
Key words: community service for the aged;non-profit organization;aging population
中图分类号:D63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3-0253-03
0 引言
人口老龄化、家庭少子化现象引发了人们对养老保障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在家庭养老资源逐步不足,社会化养老机构“叫好不叫座”的现况下,社区养老模式备受推崇。然而,随着养老需求的日益增多,社区养老服务由政府一力承担,显然是难以为继的,而非营利组织却能够有效地弥补政府供给不足的弊端,积极有效地回应社会需求。因此,探讨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合理模式,就显得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相关概念的界定
1.1 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又称社区居家养老,最早受到西方国家社区照顾理念的影响,来自香港和台湾“在地老化”的概念被引入大陆,学者们使用“居家养老”等词汇来表达由社区为居住在家里的老人提供支持性援助的含义。社区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并由社会提供养老服务的一种方式,既区别于机构养老,也有别于传统的家庭养老,是把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结合的一种模式。在此将其定义为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由政府和社会提供的专业化社区服务,使社区的老年人能获得更丰富的养老资源以及更人性化照顾的一种养老服务。
1.2 非营利组织
学术界对非营利组织比较权威的界定是由萨拉蒙教授提的。他认为非营利性组织具备五方面特性:“组织性”,即必须具有正式注册的合法身份,有成文的章程、制度及固定的组织形式和人员等;“非政府性”,即不是政府及其附属机构,也不隶属政府或受其支配;“非利润”分配性,即不以营利为目的,也不进行利益分配;“自治性”,即拥有独立的决策和执行能力,能自我管理;“志愿性”,即人员的参加和资源的集中是自愿和志愿的。在萨拉蒙的定义中,非营利组织的第二和第五个特征使其有别于政府组织,第二和第三个特征又有别与营利组织。在中国,完全符合萨拉蒙定义的非营利组织几乎不存在,但又确实存在行为和运作机制不同于政府又不同于企业的社会组织,采用萨拉蒙的定义作为研究基准,在研究中国非营利组织时,适当放宽标准,该其定义为: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志愿行活动,以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为使命,非政府性的社会组织。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志愿性和公共性是其基本属性。
2 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必要性
2.1 转型期的养老困境需要新的介入机制
我国目前正处于一个特殊的历史阶段,改革开放的政策为中国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动力,带动了社会各方面的巨大变迁。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迅速发展,诸如人口老龄化等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因此,需要进一步缓解转型过程中产生的一些社会矛盾,比如发展社会服务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就成为时代的要求。而非营利组织自它诞生之日起,无论是当初最为简单的慈善救助活动还是如今为社会提供的专业服务,都始终坚持给予老年群体以特别的关注。
2.2 传统养老模式向社会化过度产生的问题需要非营利组织参与
“银色浪潮”正向发展中国家袭来,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急剧转型的特别时期,伴随着家庭结构的改变,人口流动的加剧,传统的家庭模式面临着向社会化养老模式的转变。但由于我国老龄化的时间短、速度快,我国的社会化养老模式发展水平较低,社区养老模式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存在诸多问题,如提供的服务项目费用昂贵、在社区养老模式中服务的专业人才比较稀缺。与此同时,随着老年人口的极速增长,养老服务需求日趋多样化,加剧了养老资源的供需矛盾。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决定了它不需要像企业一样过于注重成本利益分析的利润评价。此外,非营利组织由于规模小、数量众多,活跃于社会各个领域,有条件作为一种桥梁、媒介或串联工具,把不同的养老资源供给单位协同起来构建一种综合供给模式,从而为老年人从多种渠道和不同层面提供多元化养老服务。
3 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现状分析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非营利组织在我国无论在数量、规模还是质量上都有了快速的发展和提高。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众对生活质量和社会福利的需求日益增大,直接推动了非营利组织在社区服务领域的快速发展,社区服务类的非营利组织多与基层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以社区成员的互助为基础,利用社区内外的资源,开展各种具有福利性质的社区服务。这一服务主要以社区内居民为服务对象,尤其是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目前,多地在积极探索构建“日间照料服务、医养结合服务、社区志愿服务”的居家养老三大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开启新型社区养老模式。但由于我国非营利组织起步晚,参与社区服务的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不足。
3.1 参与的能力有限
我国非营利组织参与能力有限突出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经费不足。组织经费缺乏和来源单一是制约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一大瓶颈,不论是政府支持还是自身的经营性收入及社会捐赠收入都非常有限。二是人力资源水平低下。一些自上而下发展的非营利组织中,工作人员几乎来自政府机构;几乎没有固定的人才渠道,定员和编制有限,主要依靠志愿者或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开展活动;由于现行人事制度上的壁垒和弱势的组织薪酬福利待遇,非营利组织难以吸收和保留高素质人才。同时,非营利组织功能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其能力大小,也决定其宗旨实现与否。我国非营利组织在功能发挥方面明显不足,多数仍延续着传统管理方式,充当着从政府部门获得转移管制权的“二政府”,仅有少数能够针对市场需求进行自我创新。我国非营利组织弱小的能力和不完善的功能制约了其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水平,阻碍了其服务社区,满足社区养老更多需求的宗旨实现。
3.2 参与的形式有限
实地调查中我们发现,有超过2/3的老年人表示在日常生活中很少或从来没有与非营利组织接触过,大概有七成老年人从未接受过非营利组织的帮助,在一些社区的居家服务也有非营利组织运用专业理论知识为老人提供服务,但在其他很多地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非营利组织参与还处于零起点状态。其次,老年人享受的服务范围窄、项目少。在深入社区访问过程中,大多数老人表示只参加过社区里的娱乐活动,没有接受过专业化服务,一些街道与有关社会组织合作给老人提供失智老人的早期干预服务,还有一些与养老院及有护理的社会组织合作提供服务,但是能提供的服务还是不能满足老人的需求。
3.3 参与的环境不良
一方面,非营利组织地位不明确,定位不清晰。我国新生或重建的民间组织大多数是从国家机构中直接分化出来的,是国家行政改革的产物,走的是一种“体制内生成路径”;为了获取相关体制内资源即非营利组织领导者个人的利益如级别,我国一些非营利组织也愿意成为“二政府”,而忽视了组织本身的宗旨和使命。非盈利机构发展速度缓慢,对社会影响力较弱,加之“官民二重性”的身份使其非政府性、非营利性等特征难以显现,服务机构创新意识不足,难以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我国现行非营利组织法律制度缺失。相关法律可操作性不够,缺乏面向不同类型非营利组织的专门法律,立法层次低。与此同时,社区居民对非营利组织认可度偏低。一是由于居民对非营利组织的性质还不是很了解,接触又少对其工作能力存在诸多质疑;二是,非营利组织在快速发展同时,也出现了声誉流失。一些非营利组织的关联化、营利化,使人们对其产生了极大的信任危机。
4 完善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对策
4.1 优化参与的环境
首先,转变政府职能,将更多权利和职能移交给非营利组织。政府一力承担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限制了社区养老服务的活动空间,社会管理者应学会使用老年社会工作的理念与方法,转变执行理念,由直接“管理者”逐步转向社会治理的“主导者”,培育和发展健康的非营利组织社会服务机构,加强与之沟通与对话。广泛宣传以提高社会公众对非营利组织的接纳程度。让非营利组织接替由政府包揽的部分中间层次的职责,使之真正成为政府和个人沟通对话的纽带和桥梁,以向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同时,创造适宜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法律环境。具体体现在非营利组织的法律地位,相关政策规定等的完善和制定方面,制定非营利组织的专门法律法规,明确其法律地位,以及制定不同类型的非营利组织法律法规。如有学者提出出台宪法框架下的社团根本法《社团法》,并在此母法下制定各类社团的子法或法规。
4.2 加大对参与活动的支持
政府应保证对社会保障和非营利组织工作的财政投入,并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政府的财政投入是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基础。在这里应充分体现我国公共财政支出的性质,以为民服务为基本理念,加强对养老保障以及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投入。财政拨款是我国非营利的主要资金来源,同时应发挥市场经济的效应,拓宽非营利组织的筹资渠道,此外民间资本注入也应占很大比例。政府出资向非营利组织购买服务,承担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政府加强对公共财政去向的监督,保证公共财政使用和支付的合理性、有效性。具体方法上,每年对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资金的专项预算,根据预算结果和服务需求,向非营利机构采取招标的手段购买服务。非营利组织通过正规途径(如竞标或谈判)获取社区服务项目,并通过一些特定的社会场所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除政府监督外,还可以让社区居民参与非营利组织的重要活动决策、绩效评价过程;有意识培养独立、权威的第三方监督机构;将公共媒体和捐赠者也纳入监督体系。
4.3 提升参与的能力
我国的非营利组织起步晚,整体实力薄弱,发展困难重重。基于此我们必须加强非营利组织自身队伍建设,为其介入社区养老服务提供人才保障。我们可以从加强教育培训、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规范准入门槛以及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等方面,采用梯度发展战略,循序渐进,逐步提高。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教育优势,加强相关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科建设,注重对在校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及在岗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尽快提高非营利组织工作者提供老年服务的专业技能水平。建立健全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人才激励制度。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人才薪酬保障机制,完善工作岗位职级的制定,严格按照岗位任职条件,为在岗人员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职业发展空间,增强工作成就感;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升非营利组织的职业威望和社会地位;采用多种方式促进非营利组织人才的合理分配和流动。依据相关国家职业标准,明确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基本从业标准,通过系列的职业资格评定,把社会从事养老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汇集到非营利组织的队伍中来。大力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社会工作理念,加以创新,形成一条具有我国特色的非营利组织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人才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郑功成.社会保障概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2]庄序莹.公共管理学[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3]冷功业.中国公共品非营利组织供给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
[4]罗凌云,风笑天.论第三部门与我国社会保障社会化模式的发展[J].社会,2001.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社区居家养老;养老模式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6年度河北省社科基金“基于医养结合的河北省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研究”(项目编号:HB16SH039)阶段研究成果
人口老龄化是当前与今后很长一个时期我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对于河北省而言,人口老龄化以及养老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截至2015年,河北省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超过100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5.11%,老龄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失能老人约有40万人。随着高龄人口的增加,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也随之增加,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会不断增多。而无论是从运营成本还是养老意愿来看,要真正实现医养结合必须落实在社区居家养老上。
1 社区居家养老与医疗卫生
1.1 社区居家养老
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脱胎于英国的社区照顾,具体是指在政府的主导下,以家庭为基础,依托于社区,运用专业化社会服务力量,按照社区照顾的理念和方法,为有意愿居家养老或者无能力入住养老机构的家庭和老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医疗卫生、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形式,是一种充分运用社区资源开展的介于家庭照顾和机构照顾之间的老年人照顾方式。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最经济的公共消费和善用社会有限资源的办法,从一开始就被认为必须要配以社区照顾作为补充方式,因此与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相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仅能发挥家庭照顾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要和情感需要的优势的同时,同时还能为家庭养老提供社会支持,减轻家庭负担,更能为老年人的继续社会化提供很好的平台,使其更好的应对角色转换;而同机构养老相比,居家养老服务克服了机构养老带来的非人性化、缺乏亲情和精神慰藉、政府财政负担过大、个人和家庭难以承受商业化养老机构费用的弊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逐渐成为我国城市养老模式的最佳选择。
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了对社区居家养老的探索,逐渐形成了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服务模式,但医疗服务已经成为限制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进一步发展的最重要的瓶颈。
1.2 社区居家养老中的医疗难题
健康是老年人面对的关键问题。根据《三部门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成果》[1],显示,我国老年人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大致有4063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8.3%,在家庭日益小型化的背景下,这个数字意味着巨大的生活照顾和医疗服务需求。而对于社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来说,医疗服务的需求更是凸显,据调查上门看病需求在城乡老年人社区为老服务需求项目中排名首位,其比例高达38.1%。但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的有限性,加之两个服务体系彼此之间的相对独立性,社区居家养老老年人的医疗需要难以得到满足,破解这一难题势在必行。
2 河北省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模式分析
2.1 合作模式
在该模式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
以河北省石家庄市为例。石家庄市作为河北省最早开展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的城市,2012年开始启动试点,2014年开始向全市推开,截至2015年底,全市210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组建了549支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服务16.43万户居民家庭。每支家庭医生团队主要包括1名全科医生、1名全科护士和1名公共卫生医师,并有1名二级以上医院专家做业务支持。主要为社区中居家养老老人提供:免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免费体格检查,免费的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宣传资料,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分类指导服务,每年4次的免费测量血压、空腹血糖服务,免费联系专家和上级医院会诊、转诊服务,中医预防保健指导等服务。
该模式充分发挥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主动性、全面性、可及性的特点,同时,借助于国家分级诊疗和全科医生制度,让社区居家养老老人能够就近获得多种公共卫生健康服务,紧张的医疗资源得到有效缓解,提高医院床位周转率的现象,也是当前社区居家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主要发展方向。但医疗人员数量和服务水平会对该模式形成严重的制约。以全科医生为例,据统计2014年河北省全科医生仅有8637人,每万人拥有全科医生1.17人,低于全国平均的1.26人,远低于国家每万人口应有2―3名全科医师的要求,其中仅有233人是经过医学院校规范化培养而来的,因此现有全科医生不论数量还是专业水平都难以满足合作模式的l展要求。
2.2 辐射模式
该模式充分发挥医院和具有医疗功能的养老机构对周边社区的辐射作用,通过与社区签订协议的方式,直接进入社区,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技术服务,同时对需要转诊的老人开辟绿色通道,协调安排进入医院或养老机构,满足老年人对不同层次医疗服务的需求。
以邯郸陶然新城社区为例,2015年11月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作为三甲医院,与陶然新城正式签约入驻,开展包括培养医养结合服务人才、提供医疗服务、老年护理和康复保健服务,定期开展常见病诊疗和慢性病康复指导,开设保健教育健康知识讲堂,开辟绿色医疗通道,提供适当爱心基金救助等在内的多种服务和合作。
这一模式可以为社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专业、优质的医疗服务,但如果要进行推广,最大的难题在于找到实施主体。对于原本就诊和服务压力就很大、医疗资源十分紧张的医院来说,缺乏进入社区的动力和激励机制;而具有较高医疗水平的养老机构要么数量较少,要么收费较高,难以形成普及态势。
由此可见,这两种模式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完善了社区居家养老的医疗护理功能,但是仍存在很多现实问题,因此需要积极探索具体的实现路径。
3 河北省社区居家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实现路径分析
3.1 社区居家医养结合配套制度的嵌入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公共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需要政府通过政策法规进行统筹规划,河北省虽然已经在2016年1月出台了《河北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为社区居家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发展方向,但其可操作性仍有待增强。另一方面社区居家医养结合养老涉及民政、卫生、社会保障等多部门职能之间的交叉,亟待形成有效的监管和协调机制,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保障服务质量。
3.2 多元化服务方式的探索和建立
医疗服务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融合能够有效解决老年人“医”与“养”脱离的问题,实现医养并重,并尽量为老年人提供最快捷和有效的医养方式,因此应以社区居家养老老人的医养需求为核心,探索更多有效且可行的服务方式。此外目前的服务对于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重视不够,对此可以引入社会工作元素,不断丰富扩展社区居家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内涵。
3.3 社区居家养老资源与医疗卫生资源的的整合对接
医养结合打破了以往社区医疗机构与社区养老机构各自为政的局面,有利于实现社区医疗资源和社区养老资源的整合对接。在增加投入、完善社区基础设施的同时,还应该将社区现有的医疗服务资源和养老资源进行功能整合和有效对接,提高社区中现有养老资源和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则可以为二者之间的整合与链接提供新的技术平台。
3.4 社区居家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能力的提升
社区居家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效率最终取决于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因此要推动该模式的普及和发展,就急需通过高校专业培养和职业技术培训等途径,结合改善职业发展体系、强化培训机制、提高待遇水平等措施,为社区构建起一支业务精良、人员素质高、热情耐心的专业化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队伍。
参考文献
[1]民政部.《三部门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门户网站:http:///article/zwgk/mzyw/201610/20161000001974.shtml,2016-10-9
[2]席彪,员美娜.河北省卫生人力资源供求状况研究.河北医科大学学报,2016.(1):107-112.
[关键词]分级;照护;医养结合;养老;体系
现在,我国的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制度存在明显的不衔接,当老年群体发病后,需要在医院、家庭和养老院等机构来回往返。加上老年人群本身对医疗服务的需求逐渐增加,如此周折增加了老年人的负担,也贻误了最佳的治疗时机。如何更好的解决老年人群的医疗和养老问题,达到医养结合的资源合理配置和长短互补,使老年人群更好的安度晚年生活,成为当下被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分级照护医养结合养老社区服务体系,实现了居家养老功能的最大化,遵从老年群体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的需求差异,为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了优秀的发展蓝图。现在,本研究就该体系建设中的内容、发展必要性、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综述如下。
1.分级照护医养结合社区服务养老体服务体系的内涵
1.1医养结合社区服务养老体系
医养结合社区服务养老体系中,医是医疗保障服务,医疗保障服务的内容兼具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检查、疾病诊断、治疗和护理、医疗知识咨询、医疗设备保障和临终关怀等,帮助老年人远离疾病的侵害,提升生活质量。养是老年患者日常生活的主导,包括日常生活看护、开展趣味文化活动、精神心理照顾等服务,给老年人增添生活的乐趣,帮助老年人开心、舒适的度过每一天。医养结合利用医养一体化的发展策略,将老年患者的健康放在首要位置,将养老、医疗、养生、康复等结合为一体。这种老年人的日常康复治疗和生活关照融为一体的新型模式,能够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最大化利用。
1.2分级照护的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论证
分级照护的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论证是结合了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社区老年养老和医疗的基本特征,基于养老服务相关理论和政策背景,结合服务体系涉及各方人士深度访谈,明确分级照护医养结合居家养老社区服务体系内涵结构及相应责任主体,形成体系中配套制度,论证制度的衔接、运行机制及保障。通过与国外发达国家的横向比较及国内历史的纵向比较,并参照地方经济发展现状,阐述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进一步论证长期护理保险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老年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涉老政府补贴政策间关系,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以长期护理保险为主的养老服务体系经费保障制度建议。
1.3分级照护的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
医养结合需要医院的医疗专业水平达到一定的等级,具备有完善的诊疗项目、健全的科室、足够的硬件设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医疗人才。同时,也应该有专业的养老机构。两者统一合作,将老年人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管理等结合,提高老年人尤其是有慢性病、身体孱弱的老年人群的生活质量。医养结合通过社区内医院和养老机构签订合作计划或在养老机构设定内置医院,实现医院和养老机构的资源共享,将医疗、养老和康复全程紧密结合,使老年人群享受到从养老机构到医院治疗的全套服务。
2.我国分级照护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必要性
2.1人口老龄化加重,老年人医疗养老需求增加
我国从20世纪初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在发展中国家中,是较早的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几个国家之一。据统计,现在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5%左右,在65岁以上的人口约占人口总数的10%左右,而这一数字将在21世纪中期达到30%。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逐渐加快,因此,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老龄化还在不断发展。而与此同时,家庭结构在不断变化、年轻人群同比减少、人们工作生活节奏加快等导致家庭养老能力不断削弱,养老的社会需求不断增加。老年人群还是多种疾病的高发人群,其慢性病的患病率是其他人群的3倍以上。老年人群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也十分强烈。我国当下急需合理的措施和制度促成医疗卫生和B老服务体系的结合,以适应老龄化的发展趋势。
2.2我国医疗机构难以提供精致的养老服务
在我国,即使是一些大型的医院也主要以各类疾病的诊治为主,相关的护理服务也多集中在病人治疗后的康复期,无法完成长期的、细致的生活护理。医疗机构本身的基础资源未涉及到老年人群的非疾病期的养护,加上医疗机构本身的资源有限,许多老年人的真正需求无法满足。因此,迫切需要医养结合型的养老机构出现,保障老年人的常规合理、治疗和康复的完美衔接。
3.分级照护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1老年人长期照护问题
随老龄化发展老年人群依赖外界支持及长期照护的需求量会明显增加,而长期照护更是养老服务中任务最重、最难解决部分。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应解决老年人长期照护问题。无论从服务的覆盖面,还是养老服务的持续性来看,医养结合的立足点和重心都应在社区、在居家。而从慢性病和老年失能失智的防治特点来看,诸多研究证实尽早预防的积极意义,基于社区的医养结合模式将有利于主动预防策略措施的实施。同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居家老人最易获得的卫生资源,为建立发展以社区为基础的医养结合模式提供了有效途径。
3.2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融入问题
由于老年人群的特殊性,医学专业服务不仅是养老服务重要组成部分,更因其专业性强,使其成为制约养老服务系统质量的关键环节。我国养老和医疗分属不同部门管理,构建医疗卫生资源融入的有效机制和适宜途径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问题。部分的养老机构、社区医院等资金条件有限,医疗设备不完善,不能够满足高质量医养结合的老年服务。当老年患者突发疾病需要治疗时,不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健康无法得到正常保障。针对这一情况,需要政府和社会加大资金支持,鼓励有能力的养老机构和医院联合起来,举办有一定服务质量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参与合作的各个单位需要明确自身的义务、责任,构建有效的双向转诊体系。条件较好的养老机构可设立内部医疗机构,保障老人的养老和医疗需求。
3.3居家养老照护的分级标准问题
目前老年照护分级标准多参照临床护理分级标准制定,多用于养老机构。这需结合地方养老服务和社区可利用资源现状,制定合理、可行的居家养老照护分级标准,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3.4医疗和护理人员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