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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安全行动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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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安全行动计划

第1篇:年度安全行动计划范文

一、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情况

我县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会议精神,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常务会上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学习《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由县安办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三年行动计划”共制定了2两个专题和15个专项整治,涵盖我县安全生产各重点领域,于7月底印发全县。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县安办印发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制度》和《实体化专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机构设置、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制定了工作联络、督查考核等8个工作制度,实行“定期联络、每月报表、阶段小结、年度总结”的工作模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将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各牵头部门按照2两个专题和15个专项整治行动计划,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加强与责任部门的沟通联系,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整合全县执法资源,通过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执法方式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对我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进行全面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开小灶”、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等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跑偏、不走样、不漏项。

1.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切实抓好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的学习宣传贯彻,各级各部门通过职工大会、党组会多次传达学习相关精神。充分利用每月17日的“扶贫走访日”和每周六的“扶贫工作日”走访契机,向群众宣传安全知识,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县教育局通过学校安全工作会邀请应急局培训安办主任66人,通过“五进”活动进学习、进家庭共计宣传87次,3万余名师生和家长接受学习教育。县委党校将安全宣传活动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利用深入社区、与社区居民面对面的契机,普及安全常识,传播安全理念,尤其是独居老人,着重提醒其注意用电、用气安全,避免因疏忽出现安全事故。县委编办组织全体职工观看安全生产生产警示教育专题片,学习典型案例,深刻汲取教训,推动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截止目前,全县共开展90次中心组学习活动、30次集中宣传活动。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责任,制定完善应急处置救援预案,持续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截止目前,已有158家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清单,256家企业完成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建立16支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各企业在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共计录入1479条隐患。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坚持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为主线,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有效实施清单制管理,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目前,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完成清单制定工作,后续将按照统一要求持续推进,确保清单制工作落实落地,不走过场。二是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监管执法,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目前,县内37家危化品运输车辆均已安装监控。

4.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施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法。从7月底起,执法检查组对我县有采场和无采场的页岩砖厂均进行了执法检查,积极深入县乐中机砖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县利鑫页岩砖厂等8家页岩砖厂,严格按照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对页岩开采企业是否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是否存在不按采矿许可证圈定范围设计、开采。是否存在故意超层、超深、越深、越界。开采边界是否设可靠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县应急局积极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制订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对于在执法检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我局立即下发了行政执法文书并要求企业按时整改到位;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制定方案,明确措施,保证生产安全。截止目前,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含页岩开采、含石油天然气开采)8家,发现隐患24条,已整改24条,共下发行政执法文书8份。

5.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全面辨识风险。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对辖区内各类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各场所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全体员工,对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疏散逃生演练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确保无遗漏。科学确定安全隐患类别和登记,建立风险台账。二是全面强化措施。根据各类场所的风险特点,逐一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既包括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完善、规范管理、教育培训、等常态管控措施,也包括了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紧急状态下的管控措施。指导各场所在风险点位、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三是落实管控责任。结合前期指导辖区各重点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在全面辨识管控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将风险管控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岗位和责任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对县内的34个小区均已指导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标示标线行动;针对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均已指导制定“一寺一策”方案;排查各类场所223家,发现隐患86处,督促整改隐患84处,行政处罚19家,临时查封2家。

6.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对国省道沿线公路道口设置的监管,全面排查道路隐患。重点加强对老旧客车、货车等重点车辆的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严格执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截止目前,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89家次。

7.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全行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针对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管养、工程建设、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扎实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章行为。

8.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城市燃气、供排水、住房安全等领域安全检查,同时强化安全宣传,提高社会大众的安全意识。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目前县住建领域84家企业已经提交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二是做好动态管理,不间断的对社区、居民、工商业用户开展入户检查,不留余力的消除火灾隐患,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上传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目前共排查整治非法违法建筑物757.8㎡,城市危房加固改造数量4000㎡。

9.高新区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风险风险辨识,督促企业对自然灾害、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制度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积极开展排险除患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在隐患整改的过程中,结合清单制管理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目前,园区内53家企业已完成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100%。

10.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积极开展摸底调查,主要针对产生危险废物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控制情况、危险废物处置等情况。经过排查,辖区内涉及危险废物产生和贮存量较大的企业为凯达门业有限公司、涌德电子有限公司、镁金铁塔构件有限公司、立江电子有限公司。二是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和污染投诉处理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不规范,标识标牌不清晰等问题,针对检查中问题我局现场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限期整改。2020年7月至今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完成执法任务146家,处理环境污染投诉168家。三是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要求辖区内的企业在省固体废物信息系统上开展危险废物备案、危险废物转移等工作,截止目前省固体废物信息系统上填报入库量为2334.12吨,申报备案的企业2020年共转移危废767.986吨。

11.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整治。工作组实地深入企业积极宣传开展三年行动的重要性,要求各工贸企业务必提高认识,认真制定本企业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按照县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扎实开展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风险辨识,建立健全企业《日常安全工作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按照“以查促改,以罚促管的原则,从7月底起,执法检查组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各行业的整治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积极深入我县中沃建材有限公司、湧德电子有限公司、江中源食品有限公司、县德宝木业有限公司等工贸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清单制创建工作,是否开展风险辨识,是否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求企业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制定方案,明确措施,按时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从7月底截止目前,我局共检查工贸企业20家,发现安全隐患75条,已整改隐患74条,下发行政执法文书20份,立案查处1家,罚款金额2万元。

12.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行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管理,严格落实“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企业主体责任,推行特种设备使用标准化管理,现在全县已有近100家企业完成了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管理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推广运用“特种设备安全现场检查APP”,推动基层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紧盯重要环节、重点企业,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安全隐患实施闭环管理,严格依法惩处,通过执法倒逼企业守法。今年以来,已开展各类安全检查100余次,检查企业130多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共88起,已全部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均已依法立案查处。三是推动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主动培育引导特种设备技术机构、保险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特种设备风险治理,为监管部门和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同时,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2020年已处理特种设备投诉举报10件。

13.农业行业安全整治。一是开展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了渔业船舶调查摸底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隐患逐一登记,做到登记、整改、销账闭环管理,做好渔业船舶年审年检等相关工作,把好源头关,完善渔业风险保障体系;二是开展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治理,严把农业机械安全检验、培训、考核、牌证核发“准入关”,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开展联防联控联治,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和农机合作社“清单制”管理,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措施落地落实;三是开展农村沼气安全专项治理,开展农村沼气工程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摸底大调研,健全农村沼气基础数据库,摸清历年来所建工程项目底数、使用情况及现状,掌握安全生产主体的个数、分布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建档立卡、规范管理,对闲置废弃的可盘活再利用的农村沼气设施积极盘活利用,符合报废条件的,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置;在沼气工程建设领域开展“清单制”管理工作,落实“照单履职、按单办事、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措施落地落实;四是开展农村建房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排查了在建的聚居点农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抽查各类自建农房。加强对在建农房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农房是否存在擅自加层、农房改扩建影响结构安全、影响农房安全的其他重要情况(如地基、地质灾害隐患等)以及农村建筑工匠教育培训等情况的监管,及时拆除对家庭或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废弃危旧房及残垣断壁,杜绝危险房屋继续留存和使用,对暂无法拆除或拆除相对困难的危旧房应逐户合理划定警示范围,设立警示标志。

14.校园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提升日常管理能力,夯实安全基础,积极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和应急演练。截止目前,已实现中小学封闭化管理100%,149所学校已安装使用一键式报警系统,一键式紧急报警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达到100%,形成“一键接警、快速反应、联合处置”的警校联动机制,城市护学岗设置达到省市要求。二是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强化校车驾驶员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对校车驾驶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共排查校车96辆。三是做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通过部门联动,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完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和联合排查整治机制。

15.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召开县烟花爆竹行业旺季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当前辖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危险化工原料安全管理,对照清单对连锁零售店(点)现场安全管理开展全覆盖检查。二是通过乡镇、县级部门合力做好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对全县2家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390户零售户做到全覆盖检查。三是以清单制工作为抓手,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目前,辖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都初步完成清单制定工作,后续将按照统一要求持续推进,确保清单制工作落实落地。四是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16.商贸流通领城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针对落实主体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防线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消防设施、火源、电源情况进行了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做好清单制的制定,对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大型商超、酒店、物流仓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确保安全落到实处,以季度党组会进行安全生产研判,明确具体的事项和检查标准,并及时告知商贸流通企业,安排专人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接,解疑答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我局组成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20余次。

17.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整治。县经科局与管道公司一起,对我县5条输气长输管道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进行积极整改。针对2020年市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制定《关于对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方案》,制定了《关于对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方案》,明确了治理的要求和完成时限,积极对接凯州新城了解整改进度,争取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截止目前,全县共成立206个工作组,督导检查524次,检查企事业单位751家,发现隐患711处,目前已整改完成710处,其余隐患正在整改中。行政处罚共计37次,罚款37.04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抓好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的学习宣传贯彻,结合实际,常态化开展宣传贯彻活动,推进“五进”工作,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应急管理,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城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推动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2篇:年度安全行动计划范文

一、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1.各相关部门组织理论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2.纳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年度干部培训必讲课程,分级分批组织机关干部进行培训;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知识竞赛等活动3次;4.县水利局组织开展以“安全生产宣传周”为主要内容的“五进”活动2次,分别是进企业、进工地各1次;5.水利局相关人员举办1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二)持续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专题。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落实“三个必须”要求,推动各级修改完善水利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推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形成的整体合力;3.坚持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督促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职责,有效化解水利重大安全风险。

(三)持续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专题。1.切实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2.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及时修订;3.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在2021年底前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4.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5.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6.2021年底前,督促各地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7.继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8.完善和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9.完善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内容纳入信息系统,实现动态评估。

(四)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专题。1.强化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继续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专项整治;2.严厉打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转包、违法分包和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水利建设市场;3.全面排查整治水库工程建设及除险加固、小水电站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农村供水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4.开展2批次对中部引松供水工程、西部河湖连通工程质量与安全巡查。

(五)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管专题。1.开展2个批次水库大坝、水电站(包括农村水电)、灌排泵站、水闸、河道堤防、水毁工程等水利工程运行暗查暗访;2.开展2个批次加强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工作暗查暗访;3.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调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进行随机暗访。

(六)强化水文监测、水利科研、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等安全监管专题。1.加强水文监测野外作业、勘测勘察野外作业、水利科研和水质监测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监督检查;2.开展水质监测质量与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强化水质实验室安全监管;3.强化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管理和监督实施、水利安全生产技术推广、水利科研单位安全生产等工作;4.进一步加强涉及劳动安全技术标准的落实、县水利局组织审查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技术审查等工作。

(七)强化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的水利安全风险防控专题。1.做好疫情防控期、复工复产期、元旦、春节、“两会”、汛期、五一、国庆、岁末年初等重要时段安全监管,全力做好肺炎防疫期间及重大活动期间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印发通知,作出预警,部署安排重点工作;2.加强直属单位的安全监管,监督指导加强直属各单位消防、交通等公共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安全防控制度、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指导各直属单位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手册》,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加强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4.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值守,提高全行业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

(八)强化水利安全监管机制创新专题。1.持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广泛应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相结合,定期汇总分析安全生产信息,用现场检查数据检验上报信息真实性;2.全面应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实时对全省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逐步实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网上安全生产信息采集、安全监管和监测预警,督促各专业领域排查整改重大隐患;3.有效利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平台,提高水利安全生产执法水平。

二、实施步骤

按照“制定总体方案、审核专项方案、图表化任务清单、督导检查、督办提示通报问责”五步工作法,分阶段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部署开展本地、本单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各地、各单位于1月25日前制定完成本地、本单位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审核方案。1月26日前,各地、各单位向本级政府安委办报送工作方案(附带“四个清单”),经审定后印发实施,同时抄送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阶段:开展集中整治。2至12月,各地、各单位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四个清单”台账,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项研究制定管控措施。要动态更新“四个清单”,每月5日前汇总上报上月进展情况。

第四阶段: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向本级政府安委会、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包括“四个清单”更新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阶段性工作总结等。

第五阶段:组织督查问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分时段自下而上对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部署落实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综合运用通报、提示、曝光、约谈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主线意识,强化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真重视、真研究、真推动,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按月上报的“四个清单”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审定。

第3篇:年度安全行动计划范文

一、生产现场是安全生产管理重点

在企业员工的组成中,现场作业人员通常分为特种作业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这是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最直接的劳动者,是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又是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受害者或责任者。现场作业人员能否安全、熟练操作各种生产经营工具或者作业,能否得到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切实保障,能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往往决定了一个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现场作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才能把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降到最低限度,以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因此,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应放在生产现场,通过抓好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行为及现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秩序。

二、管理层是安全教育培训重要对象

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职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它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思想,是搞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途径。应紧紧围绕“人是最大的安全隐患”这一课题,始终坚持“观念是先导,落实是关键,机制是保证,质量是根本”的宗旨,不断创新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具体贯彻执行者,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具体落实者,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保护神”。作为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因此,企业必须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企业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这就迫切要求主要负责人掌握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也只有企业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重视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这项工作才能得以有效实施。这还要求一个企业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以及加强管理和指导方面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然而在一些企业中往往重视对现场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轻对安全管理人员及企业经营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的问题。

在QHSE体系推进工作中,重点落实领导层有感领导管理。各级单位主要领导干部首先要带头宣贯安全理念、带头制定和实施个人安全行动计划、带头开展安全行为审核、带头开展安全经验分享活动。把安全生产纳入生产科研发展规划,与生产科研发展同步推进,把安全生产工作写入年初工作计划报告,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在各类会议上,都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强调和学习。

安全员依靠大家的力量,团队的力量协助单位领导做好的安全工作,在安全工作推进进程中,能持续协调好安全与技术服务工作。与单位领导能产生互动推进,把为单位的发展做好服务,作为安全工作的目的。工作中要求自己成为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和自觉实践者,把握好推进方向,向着既定目标迈进,脚踏实地的做好自己本职工作。

三、安全监督管理问题分析

个人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是个人犯错误的根源。在失去监督时,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会得到进一步的放任,违规、违章、违纪的几率更大,更易犯错误,更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安全监督管理至关重要,首先要弄清楚目前安全监督管理所面临的问题。

生产现场是生产活动的场所,也是最容易发生事故的场所。所以生产现场是原油生产的关键环节,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核心。但安全监督部门如果对现场技术工艺缺乏了解,再加上监督人员有限,就会出现现场监督力度薄弱,对群众举报的内容缺乏调查力度情况;企业安全监督部门因与企业的密切关系,容易缺乏独立性,监督作用造成失效;企业员工举报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因为目前企业所实行的领导责任制,井未把安全责任放到首位,实际上是一种权力责任制。从社会层面看:目前,整个社会的就业压力很大,许多员工害怕下岗,或考虑自身前途的发展,不敢因有安全隐患而拒绝工作。因此出现了目前的安全惩罚机制普遍是后发的机制,是“事故机制”,会上也在讲,报告中也在写,其实井未落到实处,没有得力的“前移”措施和“前移”制度,是无法保证“关口前移”的。经济制裁、行政处分、降级或免职也是出了事故、死了人才执行的,或着安全监察部门查出事故隐患才执行的。

从目前监督机构看,大企业的监督主要靠上级对下级、内部设立监督机构、自律性的监督性质。以服务为目的的监督机构受甲方的委托,只能对承包方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却受顾主的管制,因此业主的监督仍是一种自律状态。政府监督部门力量薄弱,监督过程中受阻较大,造成缺少监督积极性。因此监督机制的改革在于政府安全监察部门应加大安全检查人员力量,增加对事故隐瞒举报查处力度,建立合理的隐患举报制度。企业做好协调监督与管理的关系,合理给予监督部门职权。

四、建立有形考核指标是安全生产过程控制重要手段

生产任务指标为有形指标,而安全任务为无形指标。企业的年度生产经营指标、月度生产经营指标,是通过数字来反映的。安全的落实情况,一般通过事故发生的结果情况来反映,但事故未发生时,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就是直观的反映出基层领导的工作能力、工作量的唯一条件。事故本身具有偶然性,事故未发生时很难考核安全真实落实情况,因此基层领导把主要注意力放在完成生产经营指标上。因而,重生产、轻安全便成为必然。各级领导迫于生产任务指标的压力,一切为了生产的顺利进行开绿灯。解决的关键在于建立考查各级领导的有形安全指标,不能以安全事故发生的数量来衡量。

第4篇:年度安全行动计划范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运管所、各运输企业、客运站要充分认识做好2014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增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感,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落实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细道路运输各个安全生产环节,为道路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为进一步规范全州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请各县运管所按以下分工认真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在坚持“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的前提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运管所负责辖区内客、货运输企业、农村客运、维修企业、驾驶培训学校、出租公司、车站、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以及在辖区内发班的班车、在辖区内从事驻地经营的旅游车、出租车、货车等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日常安全监管。运业、运业、运业、公司等驻成都旅游车由州处与汶川县运管所共同监管,驻川主寺旅游车辆主要由监管中心负责监管,松潘县运管所协助做好监管工作。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

(一)强化客运源头管理,确保源头安全生产

1、各运输企业、车站切实按照“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发班,严禁客车站外揽客、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偷拉私跑、宰客、甩客等违规行为发生。严把驾驶员资格准入关,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员管理,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员,运输企业不得聘用,运输企业每年应到公安部门对驾驶员一年内的违法情况进行查询,有关情况要进入驾驶员个人档案,及时对驾驶员队伍进行清理登记,并建立“黑名单”制。做好gps监控管理,大力推行安装带行驶记录仪的gps监控系统,要切实按照管理制度对超速、违规经营等行为进行处罚,对客车偷拉私跑、未按规定线路运行等行为除内部处罚外,还要向属地县运管所上报,各县运管所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上报州运管处,州处将取缔其经营资格,注销从业资格证。要加强“安全承诺”的执行力度,未进行安全承诺客车不允许出站。严格执行“安全带-生命带”制度,未系扣安全带的一律不允许出站。严格执行二级客运站酒精检测制度,做好抽查记录。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测及出站检查工作,安全例检人员严格按照例检流程进行检查,不得漏检,对不合格的车辆坚决不予安排运营。

2、强化“三品”的检查。一是重点加强行包检查,严防“三品”进站。在客流高峰时段,要增派人员,必要时可与公安部门联合检查,对拒不配合行包检查或携带危险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车,对发现有重大可疑情况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二是各客运站要执行车站负责人专项督促“三品”检查值班制度,要加强对进入候车厅乘客可疑行包的开包检查,特别是对行包托运的安全检查要做好记录,决不允许可疑行包上车。三是要强化驾驶员路上“三品”检查责任,签订责任书。

3、严格汽车客运站检票口管理,严防无关人员进入车站。客运站内停车场和发车区域是车站安全管理重点,要实行封闭管理。无票旅客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发车站台。汽车客运站应在检票口处张贴“凭票进站”的告示,检票人员对无票的旅客要拒绝进站,并做好解释工作。

4、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维护好客运车辆技术,确保车辆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要按规定设立车辆技术管理部门,落实专人负责车辆技术管理,达不到相应技术等级和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不得参与运输生产。要严格落实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制度,旅游车辆和长途车辆必须在州外进行二级维护,班线客运车辆一年四次二级维护必须有一次是在州外定点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要建立和完善车辆安全检查、维护制度,特别要加强包车、旅游车的技术管理,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旅游客运车辆行车日志制度。

5、继续加强客运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各运输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魏宏省长在全省第一次安委会上提出的“三个务必”,要有针对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教育培训学习,针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对不同季节和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制定详细的学习和教育计划。

6、各县运管所要认真履行“三把关一监督”职责,将行业监管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县级站实行所长专项督查制,所长每月不少于4次到车站对源头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要选派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原则性强的运政人员驻站,监督、指导汽车客运站发班、管理和安全学习,对工作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并对其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各县运管所要派出客运管理经验丰富的运管人员深入到乡镇、农村对农村客运和农村客运站进行严格检查,指导乡镇政府认真履行农村源头安全管理责任。

7、强化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州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县级部门要协助乡(镇)做好农村客运的安全工作;成立了农村客运公司的要按照班线客运管理模式管理农村客运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一律淘汰,退出农村客运市场。二是做好出租汽车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不打表、强行拼车、故意绕道、拒载等违规行为。

8、继续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州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措施要求,动员全员参与,形成创建合力,营造创建氛围,在全行业继续实施“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确保完成今年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推进现代道路运输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9、各县运管所要认真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督局关于印发《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安全评估工作程序的通知》(川交函〔2013〕213号)、省运管局《关于组织实施已通过安全生产状况评估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通知》(川运函〔2013〕183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办法(试行)》(川交函〔2008〕944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辖区内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按要求开展企业和客运站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工作。

(二)狠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我州汛期特点,各运输企业、各客运站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学习考试,严禁不合格车辆、违法违章车辆载客出站,严禁站外揽客,严禁恶劣天气或道路断道期间发班,严禁驾驶员未进行安全承诺发班。实行“谁值班、谁签单、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和安全隐患整改倒查制度,时刻把安全牢记心中。

(三)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继续开展客运班线安全与服务质量暗访工作计划,按照州处下发的《州公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印发2014年客运班线安全与服务质量暗访工作计划的通知》(阿州运发〔2014〕41号)要求,各县运管所要做好“暗访”行动计划,对“暗访”中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上报至州运管处运输安全科。

2、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川府发〔2013〕60号)要求,各县运管所要制订具体操作办法,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把企业、车辆准入和审验源头关,严把车辆改装的源头关,严把货物装载源头关,严把路面管控关,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3、客运班线专项整治。州处将定期不定期派稽查人进行明查暗访,各县也要强化日常管理和安全稽查,对不按规定线路运行、宰客、甩客、不按规定停靠站点、随意上下客、恶意抬价压价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格处理。州处将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不到位和未进行检查的运管所要进行通报。同时要严格治理超时、超速、超员等行为,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4、强化旅游客运市场整治。一方面要做好旅游客运驾驶员安全、业务、职业道德教育,为游客提供良好的运输服务;另一方面要重点整治旅游景区道路运输秩序,使经营者在规范、有序的环境中经营,树立州道路旅游运输新形象。

5、规范机动车维修市场,为客货车辆提供优质、便捷的维修服务。一要重点打击占道维修、维修质量低劣、高收费等违法行为,为全州客货车辆提供优质维修服务;二要继续完善应急救援维修网络,储备应急救援维修人员,在重点区域设立临时应急维修点和应急维修救援车;三要转变运管所管理职能,为维修业户提供周到细致服务,积极引导维修企业在重点区域建立连锁维修网点。

6、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密切与公安等部门的配合,科学规划辖区客运线路,周密组织实施,压缩非法营运生存空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工作,规范客运市场秩序。

7、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各县所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打击车辆超载运输,共同做好旅客分流工作,分流费用由超载客车车主承担,不得发生对超载客车只罚款不分流现象。客运企业要提前做好客车运行时间安排,严格执行山区三级道路22:00至次日凌晨6:00不能运行的规定。保障车辆运行过程中驾驶员能得到充分休息,驾驶时间超过规定的驾驶员,一律不安排加班、包车和参加应急运输保障。

8、强化危险品运输和普通货物运输监管,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严格审查危险品运输企业资质、驾驶员资格、车辆技术等三关,督促企业实行“统一招聘驾驶员、统一用工制度、统一车辆调度、统一车辆停放、统一保险”管理,运管部门要建立与危险品运输企业定期联系制度,确保危险品运输企业对危险品车辆实行安全、动态、经营、调度等全方位的管理。

9、利用高科技手段,强化车辆动态监管。一是各运输企业要制定分公司和客运站gps监控管理制度,建立以总公司gps监控平台全覆盖监控,分公司和客运站分片区重点监控相结合的gps三级平台监控管理机制,分级负责,重点管理,减少漏洞。二是各县运管所要完善对所管辖企业gps三级平台的监控管理制度,负责对所管辖企业gps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对客运站三级平台工作情况和参营客车车载终端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控。三是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省、州及公司内部gps管理制度、日志记录、每日不在线登记上报制度和月分析报告等制度,要密切与公司各部门配合,加强对分公司和客运站gps监控平台的日常管理,强化对违法违规车辆的处罚,强化本公司客运车辆的动态监控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四是将gps完好情况纳入“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和旅游客车趟次安检内容,凡是gps不在线或存在异常情况的客运班车和旅游车,应先停运修复再发车。五是各级运管部门要严厉打击gps人为屏蔽、安装开关、人为损坏等行为,一经发现坚决停运,吊销当事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当事车辆线路经营权。

10、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客运站是安全工作最直接的前哨。各运输企业要结合不同季节气候变化特点,合理安排驾驶员的作息时间,杜绝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一是要按规定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禁客运车辆在冰雪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点盲目强行通过。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国家、省政府以及省州交通主管部门对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各类文件的学习贯彻力度,确保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和安全承诺落到实处。三是综合性能检测企业要严格按检测项目和标准进行检测,要把业务技术强,责任心强的检测员安排到检测岗位,实行“谁签字,谁负责”。

(四)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

各县、各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有关安全隐患排查的各项要求,完善各重要时段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整改的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回头查,回头看”工作,加强督查督办,逐项整改销号。一要继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排查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确保不留死角和空白,实行安全隐患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要继续加大安全隐患治理力度,要建立“随查随治”工作机制,对安全隐患要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期限、落实责任人、落实应急预案,依照管理权限逐级验收销号。三要加大督办力度,对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和整改销号的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监控到位,要建立“一患一档”的挂牌督办制度、定期督查制度、通报警告制度。四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强化天气状况、路况通报

各县、各运输企业要强化与公安、气象、公路部门的联系,做好车辆运行信息公告工作。一要强化与气象和公路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运行线路途经地的天气状况和路况,制定应急措施,并及时通报给从业人员和旅客,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二要强化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及时掌握交警分段限速、危险路段警示、各线路通车能力等情况,及时通报给从业人员,驾驶员要服从运行线路上交警和安全哨指挥,坚决杜绝冒险行车和“三超”现象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三要认真落实上级用各种方式通报的有关路况、天气信息,及时开展检查和安排布置,确保政令畅通。

(六)完善预案,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对应急救援基础建设的投入,完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力量协调、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加快建立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应急救援队伍之间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联动机制,切实做好“春运”、“两会”、“十一”等重点时段以及防汛、冰冻雨雪、寒潮大风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周密制度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

(七)强化服务质量管理,为社会提供优质运输服务

一是各县运管所要强化运输服务监督管理,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平台,以96515运政监督投诉电话为抓手,州处将对服务质量投诉、非法营运和违反价格规定等举报进行及时严肃处理,净化运输市场。二是要督促运输经营者教育广大从业者依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诚信优质服务,及时检查生产设施设备,为优质服务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5篇:年度安全行动计划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以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执行严格高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先进适用的安全设施设备体系、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为内容的企业本质安全体系,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实化、有形化,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工贸企业要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根据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标准。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要强化企业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到2021年底前,各规模以上工贸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结合企业装置、设备设施、工艺流程、作业场所等,组织有经验的岗位员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参与,制定覆盖所有岗位和全部操作过程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风险告知卡、应急处置卡,为员工提供操作必须遵循的程序和方法、必须严格禁止的行为和异常情况下紧急处置步骤和方法。

3.强化安全投入。要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4.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要建设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常态化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合格上岗制度。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建立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结果。

5.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九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2020年12月31日前,全县所有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至少达到三级标准;小微企业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4〕17号)开展达标创建。

6.强化安全文化引领约束。企业要结合实际,构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将安全文化贯穿于企业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安全文化的引领、激励、凝聚、约束作用,引导广大员工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通过员工从内心深处对企业安全文化的认同,促使安全文化成为员工的共同认知,最大程度激发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感,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转变,逐步形成员工的安全行为习惯和企业的安全文化氛围。

(三)以设备设施风险源头管控为重点,强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1.加强设备设施的源头安全管理。企业要建设先进适用的安全设施设备体系,从源头上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管理,科学、合理选用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本质安全型设备设施。加强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及时淘汰、更换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的、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设备设施。结合企业特点,积极探索、使用符合企业实际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升设备设施自动化控制水平,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建设,从本质上提高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水平和生产效率。

2.健全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安全风险档案,实现“一企一清单”。

3.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4.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应急处置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要全部利用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上报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以专业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为重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2020年底前,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

3.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31日前)。按照统一部署,各工贸企业要进行全面安排,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二)组织实施(2020年8月至12月)。各工贸企业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作、研究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促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重点推动(2021年)。各工贸企业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相关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逐项推动落实。要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成果,报送县应急局,供学习推广。

各工贸企业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于相应年度11月20日前报县应急局。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各相关企业要将本实施方案与相关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二)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动员和引导从业人员,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题行动,营造浓厚的氛围,确保专题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第6篇:年度安全行动计划范文

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40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基本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市,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2〕1号)要求,结岸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现就全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攻坚年”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届六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40号)文件和全市2012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区2012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年”、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为主线,以有效防控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实施科技产业和人才强安为支撑,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巩固事故防控成效、推动安全文化繁荣,“沉心静气、把握规律、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创新工作、再上台阶”,基本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市,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市第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事故防控取得明显成效。交通和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确保同比下降5%,力争下降10%;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严格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安全监管合力全面增强。各级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监管网络延伸到村居,配备安全专(兼)职干部;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积极探索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职业化。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动纵深推进,A、B级企业达到85%以上;激励约束机制和“黑名单”惩戒机制全面建立;班组安全建设切实加强,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有效规范,企业全面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

——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健全科技投入机制,实施科技兴安工程;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保障能力建设工作任务;全面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及应急演练。

——安全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实施文化强安战略,提升全民安全意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评审认证市级安全社区5个,力争创建国家安全社区1个。

三、工作重点

按照“巩固、落实、深化、提升”的工作方针,围绕实施《市安全保障型城市发展规划》和《市南岸区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2015)》。,切实抓好巩固和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事故防控水平、建设安全文化等重点工作,有效提升全市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树立“居安思安、居安思患”的意识,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强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强化人、财、物等保障措施,逐级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健全并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落实其对企业安全状况的评估和整改建议权。继续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制定完善行业量化评估标准,逐步将行动范围拓宽到所有工矿商贸企业。坚持分类指导,督促企业持续整改升级,全面建章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2012年底,重点行业(领域)A、B级企业达到85%以上。

——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发〔〕4号)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工作,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班组安全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认证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建立样板工厂、样板矿井、样板班组(站段)和样板岗位,实现持续达标、动态达标和本质达标。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进行评价验收。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逾期未达标的,要报区政府依法实施关闭。要将职业危害防治纳入达标创建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创建职业健康规范化管理企业的工作任务。

——全面建立企业安全诚信机制。区级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严格技术和安全质量标准,严把安全准入关。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督促检查、行政问责等制度,对企业实施有针对性的分级监管、重点监管。建立激励约束和“黑名单”制度,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评定级别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和能源供应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激励约束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严格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效能——严格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充分发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作用,强化安全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联合执法,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有计划的执法检查,加强执法案卷评审和执法统计分析。全面规范委托街镇执法工作,强化委托机关的监督、指导、培训职责。认真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整改、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区安监局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委托的权限,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报区政府批复结案;同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查处结果。综合采取行政、刑事措施,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

——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充实市级、巩固区县、强化乡镇、延伸村居”的要求,强化区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监察执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宣传教育等机构、队伍的建设;全面完善区重点行业监管部门机构、队伍、装备的配备;建立健全我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体系建设,2012年底前,全区所有街镇和经济板块进一步规范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村居(社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配备安全专(兼)职干部和适应工作需求的装备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和台账,接受街镇安监办的指导。切实加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提升安全监管队伍素质。配合市级部门实施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健全集约化培训、专业化培训和定期轮训机制。2012年,街镇及经济板块分管负责人、综合监管部门班子成员、行业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覆盖面要达到100%。建立安全监管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积极推进岗位认证和专业化、职业化改革试点。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规范安全监管人员选拔、培养和考核激励等制度。坚持“从严治安”与“从优待安”并重,全面落实安全监管岗位考核奖励办法,建立安全监管人员意外伤害救助金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履行教育培训、科技推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咨询等职能的管理,严格实行资格认证制度。

(三)强化安全生产投入,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构建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要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两只手的作用。区政府于年起设立了200万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确定了每年递增10%的增长机制,各街镇、经济板块和有关单位也要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并将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做到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主要用于监管能力建设、安全隐患治理、宣传教育培训等。督促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全面实施工伤保险、责任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高危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含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等)要依法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配合市级有关部门依法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制度,研究拓展救助范围;探索建立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风险控制和管理办法。继续执行小非煤矿山、小危化企业主动关闭“以奖代补”政策。

——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装备。积极配合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研究、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统计信息、考试考核、危化品登记、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测等信息和科技支撑服务体系。广泛采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对不按标准配备使用相关技术和设备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道路交通要建立客运驾驶人安全信用信息系统和强制退出机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和9座以上客运车辆要全部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监控平台;长途客车推广安装具有3G功能的车载远程摄像监控系统。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道路防护栏安装、危桥改造等工作任务。水上交通要继续推广船舶防撞自动识别系统(AIS)和船载GPS终端安装,推进“放心船、平安渡”建设。危险化学品要强制推行集散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连锁系统。城区加油站必须采取阻隔防爆、油气回收技术,大型汽车站场、新建加油站推广普及撬装式加油装置。建立危化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危化品生产经营场所现场电子监测监控实现全覆盖。配合建立“民爆物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筑施工要加快实施施工现场适时电子监控,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信息系统,全面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体系。消防要建成消防卫星通信、短波通信等应急通信网;新增必需的消防车、登高车等装备配置。建设特种设备“物联网”体系,推广应用电梯、气瓶和大型起重机械安全运行远程监控系统。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加强区、街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必需的装备,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及经济板块、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化”编制,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优势互补、训练有素、协调联动、反应灵敏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小型企业要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有资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实行应急救援有偿服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及时有力有序处置各类安全事故。

(四)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继续深化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坚持企业自查、街镇及经济板块普查、专家协查、区级部门抽查、区政府督查并举,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充分运用科技和信息手段,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安全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评价、整改销号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情况。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引导、鼓励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实施登记管理,做到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各级安委会要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到位。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实施全程动态监控。将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治理。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道路交通要围绕“四大体系”、“七大要素”建设,深化客运车辆安全、高速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专项整治,巩固摩托车整治成果,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高速公路违规停车和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完善农村客运车型标准、通行条件、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实行道路客运企业安全告知制度;对校车统一标识,强化校车安全监管。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安全专项整治。水上交通要强化库区安全监管和通航保障,严禁“四客一危”船舶超载和冒雾航行,开展非法餐饮娱乐船、砂石运输船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载货。建筑施工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严密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非法行为。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联动管理。非煤矿山要切实抓好非煤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安全监管;加强石油天然气及其输送管网的隐患整治,重点防范建筑物挤压天然气管线、野蛮开挖破坏天然气管线等事故。危险化学品要全面开展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组织开展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继续推进化工装置自动控制系统改造;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及废弃物处置全过程动态管控。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消防要开展以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整治,集中清查治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大力实施社会消防“防火墙”工程。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活动等安全责任制,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同时,要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市政桥梁等结构设施等隐患排查治理;严格锅炉、压力管道(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抓好熔融金属吊运作业、煤气区域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等安全管理;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深入开展机械、有色、农机、渔船、电力、建材、纺织、轻工、烟草、防雷、危旧房、市政设施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打击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已关闭小矿小厂死灰复燃、拒不执行监察执法指令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并严防死灰复燃;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对责任不落实、打击不力、安全法治秩序混乱的地方和行业,要严厉追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继续利用网络、举报电话等途径,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五)实施文化强安战略,构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进一步完善安全培训机制,在中小学开设安全基础教育课和防灾避险演练。大型企业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继续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企业“三项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安全培训、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其他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对不具备安全资质或安全管理能力低下的企业负责人,要坚决采取离岗培训、组织调整等措施。企业用工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农民工“三级培训”(厂级、车间、班组),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

——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开展“民生导向、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唱读讲传”活动,切实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打造安全文化精品。利用“安全与法”、“渝州安全”、《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外交流安全生产月刊》、《南岸报》和南岸电视台等宣传平台,以电视台、电台、报纸、户外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为载体,大力开展新闻宣传和公益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活动,推进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乡村)、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工地、进景区。大力弘扬与社会成员息息相关的公共安全文化,营造讲安全、懂安全、人人共创安全的道德风尚。扩大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健全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受理、审批制度。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配合建成“12350”投诉举报平台,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促进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大力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全面开展以街镇、主导型企业、工业园区为单位的安全社区创建。大力倡导“安全社区我创建,我们社区最安全”理念,开展宣传动员与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筹措安全社区专项资金,对社区事故与伤害风险进行辨识评价,实施多种形式的安全促进项目,对安全风险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持续改进社区安全状况。2012年,评审认证市级安全社区5个,力争创建国家安全社区1个。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常抓不懈。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实施《市安全保障型城市发展规划》和《市南岸区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2015)》。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安全政绩观,树立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观念,坚持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做到事有人做,责有人负,不安全不生产。要加强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把事故防控作为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和社会和谐稳定。

第7篇:年度安全行动计划范文

一、抓好安全责任落实,强化层级管理

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层级责任制度:经贸(交通)局叶局长为第一责任人,交通局综合执法分局王局长为直接责任人,经贸局副局长主抓辖区专业市场安全生产。交通管理总站陈站长和专业市场管理科副科长为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各组的分管领导、主管分别为具体责任人。实行层级负责,将责任层层落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专业市场方面,在上半年的肉菜市场升级改造、永福国际汽车用品配件专业市场的园区化改造和流花—矿泉服装专业市场的园区化改造过程中,都将安全生产放在了重中之重的位置上。为保证各市场在升级改造过程中的生产安全,局领导多次亲自召集各市场的开办方和经营方开会,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将安全生产列为市场升级改造的原则之一。要求各市场在升级改造过程中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的问题,在工程召标、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过程中,不但要考虑施工人员的安全,还要充分考虑到其他人员的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

交通口方面,同时注重抓好源头管理,强化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年初组织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召开了度安全生产总结大会,表彰了49家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企业。与辖区专业运输企业、维修企业、驾培企业以及停车场企业全部签订了2011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督促企业与下属各级管理人员、驾驶员签订本企业的管理目标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层级落实。

二、抓好安全检查,扎实排查安全隐患。

交通局综合执法分局对辖区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评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管理责任。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上半年共检查运输企业110家次、维修企业163家次、驾培总部企业12家次,停车场460家次,并全部建立了规范的安全检查台帐。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将运输车队的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同时认真落实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应用管理相关工作,建立和完善运输企业安全平台监管人员资料库,并督促企业监管人员统一参加市营运车辆安全监管平台培训。现我区重型货车和汽车列车共有486辆,已安装使用卫星定位监控平台车辆267辆。

专业市场管理科加强了对各市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和检查,我局在对各类市场升级改造,特别是室内肉菜市场的验收过程中,一方面着重检查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宣传和引导,使其分意识到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要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督促其积极主动地制定和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通过安全知识、法律法规讲座、案例分析会等多种活动进行宣传,使安全生产工作深入人心。

三、做好综治维稳及工作。

我局注重做好综治维稳和工作,力求将矛盾化解在第一线,及时协调各方利益,为群众排忧解难。

2月20日,针对中非商贸城售假严重的问题,根据市、区政府的要求,由越秀区打假办牵头,组织工商、公安、质监、物价、知识产权等部门和属地洪桥街道办事处,对该市场及其相邻的顺兆商贸城连夜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当天共查扣侵权香水、手表、手机、服装等商品6039件,立案17宗,并于21日拆除了中非商贸城内外墙体上的涉非招牌等标识。越秀区“双打”办2月25日牵头成立由工商、公安、质监、物价、知识产权等部门及街道派员参加的联合工作组开始全天进驻中非商贸城,分批督促陶瓷大厦及顺兆商贸城内的所有经营业户返回配合,对拒不开门接受检查的,在公安、物管、街道等人员见证下,强行开门检查,发现有侵权或“三无”等违法行为商品的一律扣押,立案查处。并于23日对该市场开办方进行立案调查。至26日陶瓷大厦内的所有店铺全部清空关门,绝大部分为业户自行清空搬离。3月9日,越秀区政府宣布中非商贸城关闭,中非商贸城市场登记证被市工商局越秀分局注销。

2月24日,参加我区府学西街庙会的商户22人到我局上访,提出要求解决府学西街庙会(7天)经营亏损问题,要求退回展位费。2月24日-25日,我局会同区局、区司法局、黄花岗街道办事处、黄花岗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协调省老字号协会、巨处展览策划有限公司、醴盛贸易有限公司与来我局的22位上访商户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巨处展览策划有限公司承诺在今年5月份的美食展会中免费为上访商户们提供展位,商户表示接受,双方握手言和,全部上访户表示不再上访,矛盾完全化解,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今年上半年,专业市场管理科针对个别肉菜市场开办方与承租档主之间的矛盾,及时派员去现场做好稳控和协调工作,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成功化解2起上访事件,保障了区内肉菜市场供应安全有序。

交通局综合执法分局针对3月中旬道路运输行业因油价上涨、交通限行的影响存在不稳定的隐患情况,按照市、区部署,做好了维稳特别防护期的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区道路运输行业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制定了《越秀区交通运输行业不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做好值班及信息通报工作。重点做好了运输行业稳控工作,迅速组织对辖区出租车及货运企业开展摸查,并将摸查到的企业情况制表并通报给各相关单位,以此提高维稳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了我区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同时,切实抓好维稳工作;高度重视对人大、政协提案件的办理。上半年办理局、城管网、交委网转办以及群众来电来访各类投诉100余件,办理人大、政协提案件共计11件。做到责任到人,限期办结,保证件件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四、抓好行业监管,确保交通运输市场安全有序。

完成了度机动车维修企业、驾驶培训机构和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评工作,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交通主管部门与区道协、维协驾培协会及专家人员一道深入到企业进行现场考核评定工作。通过质量信誉考核,促进企业按质量信誉考核项目要求从安全指标、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社会责任等多个方面进行一次详细的疏理,找出本企业存在的问题和管理上的漏洞,及时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或措施,有力地保障了我区道路交通行业安全运行。实行停车场网格化管理,落实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将停车场管理工作与“人屋车场”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停车场行业日常监管。全面整治停车场行业,规范停车行业经营秩序。重点针对媒体曝光违法停车场,牵头组织区公安、交警、市政、物价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及回头查。开展了“两会”前、后停车场行业专项整治,对路内临时停车场、重点商业区停车场、投诉热点难点停车场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和回头查。开展了城市道路占道停车泊位清理整治工作,对路内临时停车场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不按核定标准收费等各类非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上半年,共出动199人次,检查停车场105家,占道停车泊位路段120个,有效整顿了停车场行业经营秩序。

五、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安全工作人人抓的良好氛围。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交通运输行业“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并通过安全学习例会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和文明行车教育培训,营造安全生产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利用qq群网建立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新平台。3月份我局开通了运输企业安全教育qq群网,至今已有50多个运输企业加入。通过qq群网,我局及时将有关安全管理文件及信息传递给企业,并以此作为交流平台,多方听取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此不断促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存在问题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在交通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个别企业自身安全生产意识有待加强,个别企业负责人对安全工作的认识不到位,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第8篇:年度安全行动计划范文

一、依法推进食品卫生执法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执法为民思想的具体体现。自从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对加强食品卫生执法工作十分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采取的措施比较有效,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与安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公众的食品卫生法制意识

各相关部门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使食品卫生法深入人心。一是抓住特定节日开展宣传。近两年来,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期间,编发卫生法规汇编、卫生知识培训手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资料等600多册,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单1万份,张贴标语、悬挂横幅100多条,举办专题讲座26期,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咨询近万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面向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宣传。把食品卫生法列为卫生、工商和质监系统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和卫生监督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的学习教育,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三是面向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开展宣传。近年来先后举办餐饮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培训班8期,培训900人次,对大中型餐饮单位上门培训4期,培训180人次。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食品卫生法制意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把食品卫生执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近年来县政府把食品安全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食品卫生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组织推动。成立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二是责任驱动。制定出台了××县食品安全责任制和XX县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并切实抓好落实;每年都与有关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要求,并将其纳入单位和责任人的年度工作目标,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人员明确。三是督查促动。县食安办对各镇和有关部门工作情况实行月督查、季考核,层层传递压力、反馈动态,增强各职能部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三)认真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食品违法行为

一是开展餐饮业的专项整治。组织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所有餐饮单位进行逐户检查,今年还重点加强了对工业园区企业食堂的检查。两年来,共检查餐饮业536户次,责令整改125户次,处罚41户次,罚款6万多元,通过专项整治,规范了餐饮业生产经营行为,控制了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传播。二是开展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的专项整治。县政府每年都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所有中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学校建立了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两年来,共检查各类学校食堂24个,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检查校内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48个,依法取缔无证食品经营单位16个,查处不合格食品120公斤。三是开展饮用水水质专项整治。对全县12家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监测,两年来对县地面水厂的出厂水水质进行20次检测,水源水进行13次检测,管网末梢水160点次监测。去年7月份防汛期间,专门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县各镇、村76个水厂进行了水样抽样监测,防范了经水传播的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四是加强高危食品的专项整治。重点对牛奶、纯净水、啤酒、月饼、街头食品进行了整治,今年又加强了对香肠等肉制品、散装食品、罐头等核查工作,查扣不合格奶粉63袋,饮料、罐头、酱油、酒等2950瓶,干货、饼干等172公斤,没收非法肉及制品587公斤,价值85500元。

二、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食品卫生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检查中发现有些方面还存在着薄弱环节,表现如下:

(一)食品卫生意识不够强

食品生产经营者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守法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在消费者方面,主要是对食品卫生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防范假冒伪劣食品能力差,自我保护意识欠缺,尤其是农村消费者更加缺乏这种意识。

(二)食品卫生管理有疏漏

一是“三小行业”整治力度还不够。检查中发现,具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食品生产及经营单位,卫生状况都比较好。而一些小饭店、小食品加工点及小食品摊点(包括早点、流动摊点和大排档等),存在设备差、人员素质低、流动性大、证照不全等问题,如熟食摊点经营者大多数无健康证,卫生安排隐患比较大。二是部分散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标识不准确,不利于消费者正确判断食品质量。如个别超市面包房出售的面包上贴了两层生产日期,下面一张上的日期是前一天。三是部分农贸市场干货摊点销售过期的、甚至已经发生霉变的食品,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危害。

(三)食品卫生水平不平衡

面上表现为“两好”、“两差”,即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卫生状况较好,小型的差;城区的食品卫生状况较好,乡镇、村庄差。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缺乏科学性的监管

目前,全县仅在第一农贸市场建立了蔬菜农药残留物质速测点,对进场批发的蔬菜进行抽样检测,即使发现有害蔬菜也不能做任何处理,它在市场之外照样可以售出,而其他市场零售的蔬菜更是缺乏制约机制和处罚手段。蔬菜以外的农产品基本上没有采取监管措施。

四、进一步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几点建议

食品卫生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直接关系我县对外形象,直接影响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为进一步贯彻好食品卫生法,我们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良好氛围

要坚持不懈地开展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方面的宣传,努力强化管理者的依法行政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严格依法行政,提高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遵法守法观念,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保证食品在生产、流通、销售领域的卫生安全;强化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意识,完善群众对食品卫生和地下食品加工点的社会举报制度,提高他们防范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的能力。通过广泛深入、生动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浓厚氛围,使食品卫生法得以全面贯彻实施。

(二)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贯彻实施好食品卫生法

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食品和重点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扎实推进食品卫生法的贯彻实施。针对我县食品卫生存在的“两好”、“两差”现象和食品卫生管理的薄弱环节,建议县政府集中时间对个体小饮食店、小型食品生产加工点、食品夜市、沿街流动摊点和乡镇驻地、村庄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小商小贩、食品摊点、集体食堂、村内小卖部、小吃部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整顿中,对既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又无“三证”的,坚决予以取缔;对“三证”齐全、条件欠缺的,限期整改;对条件具备、“三证”不全的,限期补办;对重大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公开曝光。通过整顿,合理规划布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改善食品生产经营卫生条件,进一步规范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三)加强各部门间的配合协调,标本兼治,努力探索食品卫生安全长效管理新机制

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当前,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部门有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质监、经贸和卫生检疫等多个部门,形成多头管理、职责交叉的现状,给食品安全的长效管理造成很多不利于监管的体制性矛盾。因此,要强化食品安全,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和消费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目前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往往出现“整治一阵风,过后又老样”的状况,必须“标本兼治、堵疏结合”,研究如何将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建立食品卫生安全长效管理新机制。

(四)高度重视种植业、养殖业对食品卫生的影响,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生产中导致的食品污染

第9篇:年度安全行动计划范文

摘要:低碳发展;规划;工业;能源

中图分类号:X24 文献标识码:A DOI: 10.3969/j.issn1003-8256.2014.01.007

了解每项政策或行动的成本效益或相对成本是很重要的。加州的“全球变暖应对法案”对成本效益的定义是“应对潜在的全球变暖效应的单位温室气体减排的成本” 。

节能潜力和成本的估计是根据“常规情景”下预测的2020年排放量与与各项节能措施可带来的节能量,所以,不同地点采用不同分析方法,会造成相互比较上的困难。在中国,各个省份首先要建立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基准线,并评估各个节能行动的实施潜力,才能确定政策和行动的成本效益。因此本文提供的成本数据仅供参考,不宜被直接使用。

政策制定者应考虑将可对企业和社会创造许多机会的节能目标和其他措施相结合。目前欧盟的能效政策是基于2006年所采用的能效行动计划。这个从2007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六年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在2020年以前达到减少20%的能源消耗。它包括了许多为改善产品、建筑、服务的能源绩效,增加能源生产和配送的产量,减少运输对能源消耗的影响,促进对能效的投融资,鼓励和加强合理的能源使用方式,以及促进能效的国际活动而提出的措施。 及在2020年以前达到减少20%的能源消耗是与其他由欧盟所制定的目标并行的:减少20%的温室气体(与1990年的水平相比较)和达到20%的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两者都要在2020年以前实现。(应该注意的是这些最新的目标是有法律约束力的,但能效目标则没有)。

预期由于实施2006年行动计划而取得最多节能的是在商业和居住建筑方面,估计的节能潜力分别在30%和27% 。其它估算的节能潜力其次是:运输 (26%)和制造业(25%)。实现这些潜力预计到2020年整体上年节约3亿9千万吨油当量,相当于每年节能1000亿欧元。这意味着每年减少7亿8千万吨二氧化碳的排放。

1 制定目标

政策描述

制定能效或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是一种普遍的做法;一个最近的调查显示在全世界18个国家和地区中有23个此类计划,包括欧洲、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中国台北 (台湾) (Price,2005)。这些目标一般是自愿承诺或经协商达成的协议,但也可能是政府下达的强制性目标, 例如在中国的“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计划。目标可以征得各企业或通过行业组织如行业协会的同意。

完整的目标制定方案中的关键组分是制定目标的过程、明确节能技术和措施、制定节能行动方案、开发和实施能源管理规程、开展财政鼓励和支持政策、监测实现目标的进展和对计划的评价。这里先讨论目标的制定过程;过程中的其他组分将会在以后的部分谈及。

制定能效或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过程涉及到为每个工业设施做一个能效或温室气体减幅潜力的初步评估,包括将经济上可行并有可能实施的措施列出清单。这些由公司或由独立的第三方所做的评估将会提供给政府,作为政府和行业间进行有关制定目标的讨论和协商的依据。

自愿的承诺经常由企业单独地(并且通过网站或年结报告来宣布)或通过政府计划作出。美国联邦环保署(EPA)的“气候领导者”计划中的大约200家公司承诺编制全公司范围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制定有力度的减排目标,并且每年将他们的进展向环保署汇报。所制定的目标必须是在公司级 (至少包括所有在美国的实体),将拥有可用数据的最近年份定为基准年,将在4-6年后达到的指标定为绝对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公司使用“目标提案范本”将他们提出的目标呈交给环保署。环保局通过与同行业预期的温室气体减排幅度进行比较,并考虑到公司目前的排放强度,对每个提出的目标进行评估(U.S. EPA, 2010a) 。

中国的第一个自愿承诺是在2003年由参加山东省能效协议试点项目的两家钢铁企业作出的。承诺以2002年作为基准年来制定在2005年的绩效目标(Price et al., 2003)。济南钢铁厂在这期间节约了29万2千吨标准煤 (tce) (8千6百万亿焦耳,PJ)并且将每吨钢的能耗减少了9.5%。而莱芜钢铁公司则节约了13万吨标准煤 (tce) (3千8百万亿焦耳,PJ)并且将它的能源强度减少了9% (Wang 2007)。山东政府至2009年已与大约400家作出节能减排承诺的企业签署了协议。政府到2010年的目标是增加到 500家企业。另外在江苏、江西和广东省也都有企业作出了承诺;迄今总共有534家企业作出了这样的自愿承诺(Jiang Yun, 2010)。

在2000年建立的英国气候变化计划是为了实现国家对《京都议定书》中2008-2012年减少12.5%的温室气体排放(相对于1990年)的承诺,以及至2010年减少20%二氧化碳排放(相对于1990年)的国内目标(DEFRA, 2006)。气候变化计划的一个关键组分是气候变化税,一种向工业、商业、农业、公共部门征收的使用能源(天然气、煤炭、液化石油气和电)的税。通过参加气候变化协议(CCAs),高能耗的工业部门通过与政府协商改善能效的目标。所有实现了协商目标的公司可得到80%的气候变化税收优惠。

在英国,制定气候变化协议目标的过程是从政府负责的资料收集开始。政府从各种来源得到有关高耗能行业节能潜力的资料(良好的实践指南和案例分析、新的实践案例分析、关于未来实践的资讯、一个关于按照“常规情景”之下预期的工业部门二氧化碳的排放情况和两种包括所有经济有效而且技术上可行的技术情况的报告) (Shock, 2000; ETSU, 1999)。然后,在十个能耗最高的部门中的各家公司根据对他们的潜力的评估作出可行的改善能效估计,并将这些资料提供给他们的行业协会。这项评估包括对按照“常规情景”之下的预期结果和如果采取了所有经济有效的措施后所预期的结果(根据近期的能效措施、技术的吸纳率、预期的增长率、投资计划)。收集了这些资料以后就要与每个部门进行协商。工业部门向政府提出一个部门的整体目标。政府经常会根据同行业经济有效的工艺流程和能源管理的常规标准资料要求工业部门将他们提出的目标修改到更富有挑战性的水平(Price et al., 2005a)。

在荷兰的长期协议(LTAs)中,为了支持实现在1989年至2000年之间降低能源强度20%的全国能效改善整体目标,荷兰政府部门与每年消耗超过0.034 Mtce (1千万亿焦耳 (PJ))的工业部门达成了协议。将这个目标在各个工业部门之间进行划分,大多数行业采纳了减低20%,但也有根据本身的能效潜力评估制定了不同的目标。例如,炼油工业的整体目标是减低10%,而飞利浦照明是减低 25%。

建立工业部门目标的过程是从按工业对该部门进行初步能效潜力评估开始的。然后根据研究的结果为该部门制定一个定量的改善能效目标。用一个长期计划(LTP)来介绍该部门计划如何去实现它的目标。长期协议包括了各家公司的承诺,例如准备节能规划 (ECP)和每年监测能效的进展,利用能效指标(EEI)来表达。荷兰的能源和环境机构NOVEM 再将每个工业部门的公司可能实施的、在经济上可行的措施列出清单,根据该清单为每个部门设立改善能效的目标(Nuijen and Booij, 2002)。长期协议在1989-2000年期间以平均改善能效22.3%超额实现了它的目标。

在日本的 Keidanren自愿环境行动计划中,Keidanren的成员致力于在2010年之前将温室气体的排放稳定在1990年的水平,在1997年有38个工业部门自愿设立了以部门为基础的节能目标。部门的数量后来增至58个, 包括35个来自工业和能源转换部门。各家企业承担他们所属的工业组织的目标,但并没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对节能技术和潜力的技术和经济分析建立各自的目标。企业可选择绝对目标、强度目标、改善产品能效目标。在35个工业部门中,有12个承担了绝对二氧化碳减排目标,9个是降低二氧化碳强度的目标,5个是减少绝对能源使用的目标,15个是能源强度目标(Wakabayashi and Sugiyama, 2007)。

在“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中,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 为每个企业制定了目标,以支持省级目标和达到“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节能1亿吨标准煤 (Mtce)的整体目标。最初,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每个企业制定初步目标时已考虑到他们的大致情况(如果已知),例如所属的工业部门(由于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节能潜力),以及企业的一般技术水平。这些目标并不是基于对每个企业或每个工业部门的详细节能潜力评估。之所以采取这种方法是由于时间的限制。

在荷兰的长期协议计划中,平均目标是至2000年将能效从1989年的水平提高20%。长期协议计划在2000年结束时,整个计划期间平均改善了22.3%(Nuijen, 1998; Kerssemeeckers, 2002; MEA, 2001)。估计所有行业在整个计划期间节约了150千万亿焦耳(PJ)(Nuijen and Booij, 2002),其中大约一半是由长期协议促成的 (Blok et al., 2004)。因此,所有在计划中的工业总共减少了大约1千1百万吨二氧化碳(MtCO2),其中 5百5十万吨二氧化碳(MtCO2)归功于该计划,而其余的即使没有该计划也能取得。

“英国气候变化协议”取得了更多的二氧化碳减排。表10显示了在第一个目标阶段(2001-2002年)总共实现的减排几乎高于该阶段所定目标的三倍(Future Energy Solutions, 2004)。各部门做得比预期的更好是因为工业低估了通过能效所能达到的成果。当协商目标时,多数公司相信他们已有很高能效,但因为实施“气候变化协议”的目标使他们真正管理了用能,特别是通过更优化的能源管理,公司节省了比原先想象的要多 (Pender, 2004)。在第二个目标阶段工业实现了超过政府所制定的目标两倍多的总体减排,并在第三个和第四个目标阶段达到将近两倍(AEA Energy & Environment, 2009; DEFRA, 2005; DEFRA, 2007; Future Energy Solutions, 2005)。

有大约9000个设施参加了这个计划。如果在2007年和 2008年达到每年减排2千30万吨二氧化碳(MtCO2)在这9000家工厂之中均匀分配,则平均减排是2255 吨二氧化碳(tCO2)/工厂/年。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9年11月宣布“千家企业节能行动” 节能超过了1亿吨标煤 (Mtce)的目标,至2009年底共节约了1.06亿吨标准煤 (NDRC 2009)。将它分为5年并在大约1000家参与企业中平分得到了约2万吨标准煤 ( tce)/工厂/年。使用2.5吨二氧化碳(tCO2)/吨标准煤(tce)的转换系数估计出平均每家企业每年减排了5万吨二氧化碳(tCO2)。

成本效益

通过对长期协议1(LTA1)计划的评估发现该协议能帮助行业集中关注能效并找出符合常用的投资标准的经济有效的选择 (Korevaar et al., 1997)。从这个计划所取得的节能是在工业中通过消除或减少障碍以增加实施和发展能效方法和技术的全面努力成果。它突出了提供包括财政、技术、资讯协助的整套措施而不是某一项单独措施的重要性。在对长期协议的回顾中注意到除了节能之外,至少是同等重要的是协议“将节能问题放入了公司的议程”(MEA, 2001)。

在2002年对长期协议1的评估发现在计划期间有30%到40%所取得节能“很大程度或完全”可能是由于签署了长期协议所促成的。这些节能成果由更换现有设备(32%)的投资、改造措施的投资(18%)、热电联产(CHP)的投资(22%)、良好的内部管理(9%)、及其他未经分类的措施(22%)所组成 (Kerssemeeckers, 2002)。一个更近期的评估得出,假设节能可维持10年并使用5%的社会折现率,长期协议1的二氧化碳减排的成本约为每吨10美元 (Blok et al., 2004)。

随着从2004年开始实行电力税,瑞典建立了高能源强度工业的“能效改善计划”(PFE)。截至PFE的第二年底(2006年),代表瑞典约五分之一总用电量的117家公司参加了该计划。现在几乎所有的公司都递交了他们首个有关开展改善能效活动的报告,包括能源审计和对他们的能源使用的分析以及采用了认证的能源管理系统。2006年,有98家公司递交了他们的两年报告并且概述了他们计划在2009年以前开展的将近900 项能效改善措施。这些措施将花费公司大约1.1亿欧元, 每年能减少用电量 1 万亿瓦小时(TWh),从而每年为公司节省5千5百万欧元。另外,公司通过参加该计划能得到 1千7百万的减税额(SEA, 2005; SEA, 2006; SEA, 2007)。

英国的国家审计局在2007年回顾了“气候变化税”和“气候变化协议”(CCA)时发现了那些协议和监测计划共同提高了参与行业对挖掘能效潜力的意识。回顾发现,一般来说CCA的收益超过了计划的管理成本(NAO, 2007)。英国钢铁协会表示“这些协议比其他的政府计划在增加全行业的能效意识上起了更多的作用”(UK Steel, 2007)。食品和饮料联盟表示“以我们的观点来看CCA带来了很好的‘软硬兼施’平衡方法来改善能效及减排……很重要的是, CCA也通过降低能源成本加强了业务和竞争上的收益” (Food and Drink Federation, 2007)。

对英国“气候变化协议”(CCA)计划的一个独立评估发现除了减少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以外,该计划也带来了“经济学术语上的正面宏观经济效应,即国民生产总值和就业的少量增加及在总体通货膨胀上可忽略的变化”(Barker et al., 2007)。作者的结论是:

“我们的评估支持了这种论据:在给予激励的情况下,工业部门能克服市场失灵和障碍来成本有效地改善能效。这种鼓励政策是气候变化政策的一个重要部分,特别是在英国和其他欧洲国家。然而,国家的决策和管理者经常不愿迫使工业部门去实现重大的能效改善,因为担心会带来更高的成本和在国际竞争上的消极影响。正如英国的CCA所展示的,一项经过协商的能效改善目标并策划得好的计划实际上可能会超过它的目标,因为将注意力集中在成本有效的改善潜力上的结果会形成“意识效应”。我们的研究结果提出了强有力的能效改善目标不仅很有可能带来显著减少对最终能源的需求和二氧化碳的排放,而且也将给整体国民经济带来经济上的利益,一部分是通过改善国际竞争力”。

最后,英国下议院的环境审计委员会在2008年的一个报告发现签署了 CCA的企业相信 实施CCA 比征税更有效。报告指出,由于在许多协议中使用不同的基准年,因此要评估CCA的结果是极端困难的。报告还指出,“数据统计显示,遵守CCA的工艺过程刺激了对寻求节能的商业兴趣,关键是由于他们所提供的税务抵扣”。最后,报告表明如下,(House of Commons, Environmental Audit Committee, 2008):

“根据经济理论,企业应该采取合理的行动通过提高能效来寻求降低他们的成本。实际上看来他们需要额外的刺激来改变他们使用能源的方法。这对气候变化政策有更广泛的深刻涵义。如果连大公司也要求额外的政策来促使行为上的改变,对小型企业、公共团体和个人家庭一定更是这样”。

估计由于实现英国CCA目标而使工业在不再需要购买的能源上每年节省了8亿3千2百万美元 (Pender, 2005)。将该数值分摊到大约 9000个参与机构得到平均每年节省超过9万美元。另一分析估计CCAs在2010年节约每吨碳的净收益净将是38美元/吨二氧化碳(tCO2)(DEFRA, 2006)。

2 标准

2.1 产品标准

政策描述

产品标准,即规定具体产品最大能耗的特定要求,常用于家用电器和办公设备中,但对于工业设备则不常用,但电机、工业锅炉、变压器等例外。澳大利亚、巴西、中国台北、哥斯达里加、以色列、墨西哥、新西兰、中国、韩国、及美国对于三相磁感应电动机的最低能效标准有强制性的规定;欧盟、印度、马来西亚对同样的电机则采用自愿的标准 。加拿大、中国台北、欧盟对燃油锅炉的最低绩效标准有强制性的规定 。荷兰的一个对能效标准的评估发现工业企业优选能源税和碳税而不是标准,但特别偏向补贴和自愿协议。工业能效标准迄今的经验“并不令人鼓舞” (Blok et al., 2004)。

2.2 系统评估标准

对81个在美国的工业设施中根据工厂或具体系统的工业能效策略所实施的项目的评估中,发现了在81个项目中有54 个(66.7%)所节约的辅助开支和生产收益可归功于使用系统评估。评估发现归功于系统评估的合计年度开支节约占所实现的项目总节省的31%。这些节省将投资简单回收期从1.43年缩短到略少于一年(Lung et al, 2005)。

2.3 工艺流程或基于绩效的标准

政策描述

在欧盟的工业设施必须获得达到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局(IPPC)指令要求的营运许可证,目的是要达到综合预防与控制来自欧洲大多数工业设施的污染 (EU, 1996)。在该指令下,欧盟成员国必须依靠BREF文件,该文件为有潜在产生显著程度污染的设施的营运许可证的要求建立了基于绩效的标准。BREF文件为各种工业部门规定了最佳现有技术(BATs)。最佳现有技术概括了达到经济有效地保护环境的最有效手段。目前有31种工业的BREFs,对每一个包括在指令中的领域的最佳现有技术都有表述(EC, 2008)。

欧盟委员会在2005年通过了一个对耗能产品的环保设计指令 (指令2005/32/EC),要求耗能产品的制造商在设计产品时将其生命周期的能源消耗和对环境的影响减到最小。该指令提供了进入市场的准则,但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或节能指标。该准则包括了40个产品,但只有电机和泵的标准与工业部门有关(Eichhammer, W., 2009)。

中国最近了包括22种工业的基于工艺流程或绩效的标准(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2008)。每个标准提供了现有工厂的最低能耗绩效水平,新建工厂的最低能耗绩效水平以及先进的最低能耗绩效水平(见表11)。

爱尔兰能源协议计划(EAP)的参加者需要取得新的爱尔兰能源管理系统IS393的证书并实施该标准以取得最大的能效收益。至2008年,有28家公司认证了在其设施实施了IS393 (1 家在2006年、9家在2008年、18家在 2007年)。EAP的成员公司报告在2007年的能效增加了8%,而 2008年增加了6% (SEI & LIEN, 2009)。

成本效益

美国两个企业实施能源管理标准的经验表明其节能的成本效益分别达到了5%和14%。使用能源管理标准估计在15年期间每年能取得大约10%具成本效益的节能成果(McKane, 2010)。

3 财政激励

鼓励投资能效设备和流程的的税收和财政政策不是通过增加与用能有关的费用来刺激能效,就是通过减少与能效投资有关的费用来实行。在过去的三十年中许多国家尝试了各式各样的方法。另外,在数个国家中也可找到全国性减少能源或温室气体排放计划将各种财政鼓励结合起来的综合政策。这样的综合政策经常是将若干税收和财政政策组合并与其他节能机制相结合,如自愿协议等全国性能源或温室气体计划。

鼓励向能效技术和措施的投资包括有目标的拔款或补贴、减免税收、对能效的贷款。拔款或补贴是将公共资金直接给予实施能效项目的一方。由公共资金补贴的贷款以及提供比市场利率低的贷款可以用于能效投资。创新的贷款机制包括通过能源服务公司(ESCO)股权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周转基金、风险创业资本等。对购买能效技术的税收优惠可以通过免税、减税和加速折旧来提供。一种常用的方法是提供一个列有特别税收待遇的技术的清单。取决于具体的计划,这种税收待遇可能是:1) 加速折旧:购买符合条件的设备者可以比标准设备更快地将设备费用折旧;2) 减税:购买者可从年赢利中扣除一部分与设备有关的投资成本;3) 免税:购买者可免交进口能效设备的关税。

表15提供了欧盟自2000年以来采用的财政激励计划的清单。财政激励经常与其他政策结合作为增加他们的效率的综合能源计划的一部分 (Eichhammer, 2009)。

3.1 能源或二氧化碳税

政策描述

有几个国家利用能源或与能源有关的二氧化碳(CO2)税,通过在行为上的改变和在能效设备上的投资,向在他们的设施改善能源管理的工业提供鼓励。有几个北欧国家在90年代初率先采取向能源或与能源有关的二氧化碳排放征税。在奥地利、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德国、意大利、荷兰、挪威、瑞典、瑞士、英国现在都有这类税。在涉及利用能源税的目标制定计划中,例如在英国的“气候变化协议”和丹麦的能效协议中,是以减少所规定的能源税的形式提供对达到事先同意的目标的奖励(DEFRA, 2004; Togeby et al., 1999)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发现“排放税在成本效益和环境效益上都很有成效”(Metz et al., 2008)。

丹麦政府在1990年制定了在2005年减少20%的二氧化碳排放的目标(与1988年的水平相比)。另外,据《京都议定书》和欧盟责任分担协议,丹麦有责任在2008-2012减少21%的温室气体排放(与1990年的排放水平相比)。为了支持全国的二氧化碳减排目标,丹麦在1992年5月15日起向家庭,并在1993年1月1日起向工业征收二氧化碳税。该税的目的是要解决环境保护问题以及填补财政缺口,并通过将税款重新导向经济来支持国家经济的增长。所有燃烧化石燃料的家庭对每吨二氧化碳需要支付13.4欧元(18.8美元/吨二氧化碳) 。然而,为了解决对国际竞争和国内就业的影响,登记了增值税(VAT) 的企业对每吨二氧化碳只需支付6.7欧元(9.4 美元/吨二氧化碳) (Svenden, 1997)。丹麦政府在1996年建立了一整套的“绿色税”,包括一个额外的二氧化碳税,新增的二氧化硫税和新的空间供暖能源税。当标准的二氧化碳税率保持不变,正规的能源税的征税基础延伸到包括定义为企业“空间供暖”的用途,重新调整和收紧了二氧化碳税的退税计划(Price, et al., 2005)。重型工艺流程的定义是耗能量大的流程。轻型工艺流程包括除了重型工艺流程和采暖以外的能耗。丹麦的二氧化碳税系统有五个等级,如表16所示。

瑞典在1991年引入了碳税。各工业部门只需支付50%的税以维持其竞争性,某些高能耗的行业如商业园艺、采矿、制造业、纸浆和造纸行业可以完全豁免。欧盟2004的指令导致电费增加了0.5欧元/兆瓦小时(MWh),影响了瑞典大多数的工业公司。

英国在2000年建立了气候变化计划以达到国家对《京都议定书》中2008-2012减少12.5%的温室气体排放(与1990年相比)的国际承诺和到2010年减少20%的二氧化碳排放(与1990年相比)的国内目标(DEFRA, 2006)。气候变化计划的一个关键组分是气候变化税,它是对使用能源所征收的税 (天然气、煤炭、液化石油气、电),适用于工业、商业、农业、国有部门。税收收入将通过减少雇主所交的国家保险金费率的形式返回给被征税的部门。这些收入用于资助那些为提高能效和发展可再生能源提供财政激励的项目 (DEFRA, 2004)。

衡量标准

衡量标准是与税的实施有关的能源使用或二氧化碳排放的减少程度。

温室气体减排潜力

将欧洲国家的能源或二氧化碳税作比较所得出的结论是,“一般能达到显著地减少碳的排放,并同时能减少氮化物、硫化物和其他空气污染物质的排放”。在53个不同的评价分析中,以碳的减少占排放基准线的比率而言,幅度从减少了25%到增加了10%。百分之八十的评价分析显示了排放的减少。排放的增加是由于该税刺激了显著的经济增长而增长超过了投资能效带来的节能抵消。能源或二氧化碳税计划的规划是极其重要的;大多数计划通过降低其他税项如社会保险、个人收入或者增值税等将税收回馈到经济中 (Hoener and Bosquet, 2001)。

对英国气候变化税的一个最近评估估计它与“常规情景”的情况相比将在2010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千3 百60万吨(MtCO2)(DEFRA, 2006)。

成本效益

在欧洲国家对能源或二氧化碳税进行的比较发现“一套政策中包括使用部分的环境税收入来资助能效或可再生能源改善是很可能对就业和国民生产总值产生正面的影响”(Hoener and Bosquet, 2001)。

估计英国气候变化税的成本效益(定义是节省每吨碳除成本后的净收益)为42.35美元/减排每吨二氧化碳(tCO2) (Cambridge Econometrics, 2005; DEFRA, 2006)。

3.2 拔款和补贴

政策描述

从70年代开始,对能效的拔款或补贴是所实施的第一批政策措施之一,而且依然是当今最普遍使用的财政激励。最近的一次调查发现有28个国家为工业能效项目提供某种拔款或补贴(WEC, 2004)。拔款或补贴是将公共资金直接地给予实施能效项目的一方。提供拔款或补贴的一般是公共部门,它们不会以投资回报的形式寻求直接的财政收益。由于“共搭便车”的问题、高额的办理费用或处理表格的复杂和漫长程序,国际最佳实践对除了某些类型的项目外是限制这类拔款或补贴的,不限制的项目包括一些有选择的投资回收期长但节能效果好的设备或者达到一定规模或成本效益好到一定程度的项目。

投资市场环境有较高风险的发展中国家可能发现以拔款或补贴的形式的直接公共资助是一个鼓励向能效投资的可行选择。与较传统的投资项目竞争时也可能需要公共资金,例如基础设施扩展取得了大多数可利用的资金,以非资产为基础的能效投资比起有资产的项目被视为风险更高,由于能效项目太小而不能得到足够的注意,能源价格不能反映真正的能源成本并且由于太低而使能效项目不能为各公司产生足够的财政收益。

澳大利亚的温室气体减低计划(GGAP)是针对经济中的所有部门,但着重于大规模的减排项目,特别是那些每年减少超过2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 。在前两轮的应用中,提供了15个项目和将近1.45亿美元,以减少2千7百万吨的温室气体为目标(Kemp and Macfarlane, 2003)。丹麦在它的补贴计划中,对能源消耗量大的行业以及参加自愿协议的公司优先分配拔款和补贴 (DEA, 2000)。

其他的补贴计划多集中于中小型企业,可能因除此之外它们不能负担开展大型能效项目。荷兰的BSET计划注重于中小型企业,为具体的技术例如热回收、热泵和吸收冷却等支付了高达25%的费用 (Kr用重于中小型t al., 1997)。 苏格兰的清洁能源示范计划(SCEDS)也着重于中小型企业。 SCEDS为在苏格兰开发、示范、应用、复制能效措施和可再生能源技术项目可提供高达8万GBP (在2005年相当于15万美元)的拔款 。

有些计划将拔款与成本效益标准相联系。泰国的“节能项目基金”(ECF),是在1995年作为“推广节能法案”(ENCON)的一部分而设立并由汽油税资助。“节能项目基金”向公共和私人部门提供补贴,对于高达50万泰铢(1万2千美元)的设施支付高达50%的费用。为了使设施能符合泰国的成本效益标准,泰国的计划要求每项节能措施达到9%以上的内部收益率 (Brulez and Rauch, 1999) 。

挪威的IEEN计划向任何投资在能源管理或能源监测的部门提供高达20%的拔款。象泰国一样,挪威在这个从1990-1993年的计划中也将拔款与成本效益标准相联系,但挪威设定了从7%到30%的最低和最高回报率的限度 (MURE II,n.d.)。从487个得到拔款的项目中,以共计12亿NOK的总投资(在2005年相当于1.88亿美元)带来每年共计1050百万千瓦时(GWh)的节电量。这些费用中仅16.5%是由IEEN补贴的 (1.98亿NOK或在2005年相当于3千1百万美元)。

奥地利的2009热电联产法将提供5千5百万欧元来补贴热电联产(CHP)项目,其中30%分配给工业热电联产厂。对新厂的补贴范围从对100兆瓦(MW)以下的100 欧元/千瓦(kW)到对400兆瓦(MW)以上的40 欧元/千瓦(kW) (IEA, 2010)。

自2004年以来,比利时的Wallonia向符合规定的最低标准的能效设备的投资提供了补贴,包括用于冷却的变速电机、空气压缩机、通风、泵(对于最少节能10%的项目,补贴100欧元/千瓦(kW),每个项目不超过5千欧元);热回收器(补贴50欧元/千瓦(kW), 每个项目不超过7500欧元);燃烧器 (每千瓦补贴3.75-12.75欧元,每个项目不超过7500欧元);冷凝燃气锅炉(高达12500欧元,取决于装机容量);以及微型发电厂和高效热电联产(补贴 20%的成本,最高15000欧元) (IEA,2010)。

土耳其在2008年实行的新立法对工业能效项目提供支付20%的项目费用的支持,最高达TRY 50万。这个计划的第一年期间挑选了17个项目。对这些项目的财政支持共计有1 百万TRY,项目的总投资成本是5百10万TRY。这些项目估计可节约6百30万TRY

的能源开支和节能6600 吨油当量(toe) (276 万亿焦耳,TJ)。另外,土耳其对中小企业使用的能效培训、研究、咨询服务费用提供高达70%的补贴(IEA, 2010)。

衡量标准

提供每个单位资助所取得的能源节约和/或二氧化碳减排。

温室气体减排潜力

对工业的补贴可能导致节能和有关的温室气体减排并显示出增加了能效技术的市场(De Beer et al., 2000b; WEC, 2001)。在荷兰的一项最近的研究发现补贴刺激了其他一些如果没有补贴是不可能做到的有关能源投资和研究开发活动 (Blok et al., 2004)。

3.3 能效贷款和创新的资助机制

政策描述

公共贷款(或软贷款)是由公共补贴并以低于市场利率的利率向能效项目所提供的贷款。补贴贷款的目的是促进能效措施,直到他们达到能被市场接受的水平并且可以自筹资金。根据世界能源理事会,在被调查的国家中,公共贷款与直接补贴相比是较不普遍的(WEC, 2004)。

在一些国家使用的创新的资助机制注重增加银行和私有资本对能效投资的介入。在努力减少公共赤字时,有趋势显示正转向这类私人资金,而不是公共资金。通过寻求从贷款营利的私人部门的介入,这些国家希望开发一个长远的自立市场,同时在短期内从投资中获得好的回报。

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的市场环境存在着较高的风险,使其很难从投资上比较保守且不熟悉借能效项目赚钱的银行取得资金。发展中国家也会面对来自较传统的投资如扩大生产或建发电厂等的竞争。另外,没有大资本投资的能效项目经常被视为较危险和/或规模太小而无法吸引多边金融机构的资金。

创新的资助机制包括通过能源服务公司(ESCO) 参与股权、担保基金、周转基金、创业资本。能源服务公司是提供项目筛选、工程、设计、安装、后续服务和维护、节能的监测和核证、和/或资助能源和能效项目的私人公司。作为支持能效的私有资金之一,能源服务公司的角色是帮助在资金之内取得和管理项目。世界能源理事会认为,如果可以筹集或提供最初的资助,转型经济体可能会特别受益于能源服务公司,虽然这种经验是相当新的。

但也有几个例外,例如工业购买蒸汽或热电联产,能源服务公司对发展涉及到工业系统的能效项目的作用就很少。对此有许多原因,包括:确认节能机会和完成交易的费用很高,每个设施现场的重复性是有限的,以及缺乏在特定工业上的专业经验等。能源服务公司一般是带着商业部门的经验进入工业市场并且倾向于集中在商业建筑中的常见措施如照明和暖通空调等,缺失大多工业场所的节能经验。近年来,工业系统设备的供应商开始提供“增值”服务,它可能包括一切从提供更广泛的产品范围(完整的控制、驱动、阀门、处理设备、过滤器、排泄装置等)到作为一个外部供应者来完成工业系统的管理。他们的成功看来要归功于他们在系统技能的专业水平和熟悉他们的工业客户的工厂营运和需要(Elliott, 2002)。

担保基金向发放中长期贷款的银行提供了一个担保。许多国家都有担保基金,但这些国家的基金一般不能充分地支持能效项目的资助,而且大多数对所担保的金额有上限。在这些情况下,为了保障与资助能效有关的信用风险,除了国家的基金以外还提供了特别用于能效的担保基金。要取得他们的最高效益,关键是对潜在的收益很好地进行评估。法国、匈牙利和巴西都为能效建立了担保基金 (Ademe, n.d.; WEC, 2004) 。

周转基金将贷款的支付返还到基金中以支持新的项目。这些基金一般要求公共或国家的干预,通过补贴利率 (低或零利率)或通过补贴投资本金来支持他们。他们可以在地方或全国实施,并且可以应用到任何部门。泰国的“推广节能法案”(ENCON) 帮助建立了ENCON基金。在 2003年与六个财政机构签署以共计20亿泰铢(相当于2005年5月的5千万美元)开设基金的协议。基金是固定三年并预期到时该计划应该能够自立,不再需要公共的支持。这种趋势已经开始,并有更多银行申请成为该计划的一部分(Energy Futures Australia Pty Ltd. and Danish Management Group (DMG) Thailand Co Ltd., 2005; WEC, 2004)。

正如英国政府的能源白皮书所概括的,英国的碳信托(Carbon Trust)是政府资助的独立非盈利组织以协助企业和国营部门到2050年减少60%的碳排放(UK 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 2003)。碳信托提供无息贷款给中小型企业,范围从GBP 5000到GBP 20万不等 (在北爱尔兰则可达GBP 40万)。另外,碳信托资助地方政府的能源财务计划,推广政府的“强化资金补贴计划”,并且有一个创业资本小组作为少数持股人参与私人投资者的投资活动,每宗交易的投资范围从25万英镑到1百50万 英镑(相当于2005年的美元$28万4千美元到2百80万美元)。创业资本的投资包括先期的减碳技术以及能实施低碳技术的管理团队(Carbon Trust, 2005a)。

温室气体减排潜力

英国的碳信托向中小型企业提供了800项贷款共计3千万GBP,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万8千吨(tCO2)(Carbon Trust, 2010; IEA, 2010)。

3.4 税收优惠

政策描述

对购买能效技术的税务优惠可以通过免税、减税和加速折旧来提供。在22个国家中都有这样的计划(WEC, 2004)。一种常用的方法是提供可获得特别税收待遇的技术的清单。取决于具体的计划,这些税收待遇可能是: 1) 加速折旧是购买符合条件的设备可以比标准设备更快地将设备费用折旧;2) 减税是购买者可从年赢利中抵除一部分与设备有关的投资成本;3) 免税是节能设备购买者可豁免进口能效设备的关税。

加速折旧。在加拿大、爱尔兰、日本、荷兰、新加坡都有加速折旧计划。在加拿大,加速资产成本减免额类别43.1让纳税人能以30%的折旧率将规定的能效和可再生能源设备加速折旧,而不是以标准的每年在4%-20%之间 (Canada, Department of Finance, 2004)。另外,该折旧计划还包括预可行性和可行性研究的费用、项目谈判费用、场地获批费用等开销 (Government of Canada, 1998)。 (G爱尔兰在2008年通过加速资本减免 (ACA)计划引入了新的税务鼓励,意图鼓励工业公司采购能效最高的设备。公司可以从他们的赢利中扣除在该年购买合格的能效设备的全部费用。目前该计划有一个广泛的产品范围(大约5000个)( SEI & LIEN, 2009; DCENR, 2009a)。在ACA计划的第一阶段,五个类别的产品包括了:照明、照明控制、电机、变速驱动、建筑能源管理系统(S.I. ,2008)。 2009年,清单增加了另外 24个技术/产品,包括电动和部分电动的车辆以及相关的充电设备,替代能源车辆的改装,信息技术的基础设施硬件和相关的冷却设备,发电设备(工厂自用,例如太阳光伏板、风力发电机、热电联产(CHP)和厌氧分解设备) 、锅炉设备及控制和回收系统、暖通空调系统、先进的液体和气体处理设备(S.I., 2009)。详细的技术清单可以在“爱尔兰可持续能源”的网站上找到(SEI, 2009)。爱尔兰政府估计扩展后的ACA计划包括了“承担爱尔兰60%的工业能源使用的技术”(DCENR,2009b)。该计划使企业能“减免该年购买能效设备的全部费用”, 因而鼓励企业更多在能效技术和产品上的投资。

在日本1993年的节能和再循环协助法之下,加速折旧减免相等于30%的购买成本可用于投资在热泵、地板加热器、热电联产系统、分区供暖和冷却系统、高效率电气列车、低排放车辆、高能效的纺织厂设备、太阳能发电系统、中小型水力发电机和生产再循环的纸和塑料的设备 (Anderson, 2002)。

荷兰也提供了“环境投资计划的加速折旧计划”(VAMIL),允许投资者更迅速地将投资于环保的机器设备折旧,以减少运营成本和税赋。这个计划实际上自1991年以来已经实行并且包括减少用水、土壤和空气污染、噪音传播、垃圾的产生和能源使用的设备。要符合资格,设备必须对环境有相对良好的作用,在本国还没有被广泛接受,没有不良的副作用,并且在本国有可观的市场潜力。合格设备的清单是定期更新的。获取购买设备的相关咨询费用也可作加速折旧(IISD, 1994; SenterNovem 2005a)。

在新加坡的所得税法之下,公司投资合格的能效设备能在一年勾销资本支出而不是三年。但是与加拿大和荷兰的计划不同,用于确认和分析设备购买的有关信息获取或咨询费用并没有包括在这个计划中。更换设备,例如新的空调系统、锅炉和水泵、和节能设备如高效率电机,变速驱动电机或者计算机化的能源管理系统等一起都满足条件 (NEEC 2005)。

退税。在日本、韩国、荷兰、英国的计划允许公司从他们的年赢利中扣除能效设备的费用。日本的节能和再循环协助法也为中小型企业提供一个能效设备购买价格的7%的公司税退税(WEC, 2001)。在韩国,向能效投资是可以有5%的所得税抵免,例如更换旧工业窑炉、锅炉和熔炉的替换;安装节能设施、热电联产设施、热供应设施或者节能设备;可使用替代燃料的设施和其他可以减少能源10%的设施(UNESCAP 2000)。

税收减免。在荷兰的能源投资扣除(Energie Investeringsaftrek, EIA)计划之下,最初是40% 和目前是55%的年度节能设备的投资成本可以从购入设备的年赢利中扣除,最多达1.07亿欧元。合格的设备在“能源清单”中提供,而且为购买设备而获取建议的费用也包括其中。由隶属荷兰经济事务部的机构senterNovem给予批准。2005年为这个计划的预算是1.37亿欧元 (Aalbers, et al., 2004; SenterNovem 2005b)。

英国的“强化的资金补贴计划”允许企业在申报收入或公司税时将他们在“能源清单”中指定的合格能效技术上的花费申明100%的第一年税收优惠。企业可以从年度应课税利润中勾销他们同年投资在节能技术的全部资本成本(HM Revenue & Customs, n.d)。在2004年的能源技术清单上出现的技术是:空气能量回收、自动监测和定位、锅炉、热电联产(CHP)、紧凑式热交换器、空气压缩机、采暖提供的热泵、暖通空调的分区控制、照明、电机、管道工程绝缘、冷藏设备、太阳能供热系统、隔热屏幕、变速驱动、暖风、辐射加热器(Carbon Trust, 2005b)。

中国于2008年1月实行了公司所得税的新法律,对节能和环保的项目和设备的投资给予税收优惠 (NDRC,2008)。合格的投资从项目首获营运收入的年份开始得到3年免税并在第4 至第6年减少60%的公司税 (KPMG 2008)。另外,投资额的10%可以用来抵偿企业的所得税义务。

免税。德国给予每月或每年利用效率达到70%以上的高效率供热和发电联合设施(CHP或热电联产) 豁免全部石油税 (German Federal Ministry for the Environment, Nature Conservation and Nuclear Safety, 2004)。罗马尼亚的一个计划豁免能效技术的进口关税,并且豁免公司收入中用于能效投资的部分的所得税 (Alliance to Save Energy et al., n.d.)。罗马尼亚的议会在2000年11月通过了“能源效率法”。该法包括了所有领域的有效利用能源。法律中的一个组分是“对用于提高能效的装置、机械工具、设备和技术豁免关税”(CEEBICNet Market Research, 2004)。

加入瑞典的PFE计划并且依照它的要求对他们的设施进行能源审计和分析,引进和应用能源管理系统,建立和应用采购和规划的规程,并实行能效措施的公司将得到豁免0.5欧元/兆瓦小时(MWh)的电税。根据98家瑞典公司计划至2009年实施的改善,他们通过参与这个计划而将达到的免税额大约是1千7百万欧元(Swedish Energy Agency, 2007)。

3.5 差别电价

政策描述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在2004年6月建立了一项政策允许对高耗能工业实行差别电价,即根据企业的能源强度水平制定电价,包括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在这项政策之下,根据企业的能源效率水平将他们分成四类:鼓励、允许、限制和淘汰类。电价按照不同的类别变化的目的是逐步淘汰效率低的企业和鼓励高效率的企业(Moskovitz et al., 2007)。企业在“鼓励”和“允许”的类别支付他们所在地区的正常电价。企业在“限制”和“淘汰”类别分别要额外支付每度(kWh)0.05元 和 0.20 元 (2006年美元汇价$0.0060/kWh和2006年美元汇价$0.0242/kWh)的附加价。到2006年,有30个省实施了这项政策,覆盖了大约2500家企业。2004年到2006年间,大约有900家在“淘汰”类别的企业和380家在“限制”类别的企业已经关闭、向能效投资或改变了生产流程(Moskovitz, et al,. 2007)。

2007年调整后的政策允许地方政府保留通过实施差别电价所得到的收入,更有力地激励省政府去执行该项政策(Moskovitz, 2008)。然而,差别电价制度还没有被完全落实。在一些地区仍然擅自向一些高耗能的工业提供优惠(减低)电价。这造成了这些工业迅猛和无计划的发展。2006年9月,国务院授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禁止或制止优惠电价并且扩展差别电价所覆盖的工业领域,包括磷和锌冶炼工业。重要的是,在此后3年内,将淘汰类企业电价提高到比当时高耗能行业平均电价高50%左右的水平;并立刻增加“淘汰”类别企业的差价系数到4倍于每度(kWh)0.20 元(2006年美元汇价$0.0252/kWh)和“限制”类别企业的差价系数到2.5倍于每度(kWh)0.05 元 (2006年美元汇价$0.0063/kWh) (NDRC, 2006)。

作为EKO Energi协议的一部分,瑞典国家能源管理署 (STEM)对企业的生产和场地用能提供了完整的统计和分析,并且包括一个可以采取的行动的清单。STEM也提供全面的材料流动分析以及基于EMAS或ISO 14001标准的公司环境意识和管理及指南的介绍和比较(Uggla and Avasoo, 2001).

成本效益

能源审计可以是一个寻找节能机会的经济有效方式。在美国,对中小型的工业设施进行能源审计所发现的能效机会,如果被实施的话将会平均节省$230000 美元。对于更大型的工厂,通过由“节能从现在开始”计划所提供的能源审计,每次审计找出了平均USD$1.4百万的节能潜力 。

位于美国各地26所大学中的美国能源部工业评估中心,执行对中型工业设施的详细评估包括对能效改善节约潜力的详细评估、减少废弃物和预防污染、提高生产力。评估组对工厂进行勘测并且作工程测量以作为详细分析相关的成本、绩效、回收期预估的依据。评估组将能效评估结果做成一个带有分析和建议的安全机密性高的报告交给受评估企业 。2001年,这些大学工业评估中心对590个工业设施进行了评估并作出了3350个平均简单回报期为0.9 年的能效建议。当然,设施实施了其中的1550个建议(占46%),而所实施的建议的简单回报期平均为0.5年(Muller, M.R., 2001)。

美国能源部的工业技术计划在2006年发起了“节能从现在开始”项目,为美国耗能最高的制造业设施提供经过训练的能源专家进行节能评估。评估的目的是识别节能和减少成本的直接机会,主要集中在能耗大的系统如工艺过程加热、蒸汽、压缩空气、风机和泵 。 加节能从现在开始”项目在2006年完成了200个对大型制造工厂的评估并发现典型的大型工厂可减少每个企业的能源费用平均超过$2百50万,发现的能源开支节约共计$5亿并能减排4百万公吨的二氧化碳。评估针对耗能最大的制造企业,每年消耗高于0.036 Mtce (1万亿Btu),以及六个工业(超过80%的评估都在这些工业):化工制造业、造纸业、初级金属、食品、非金属矿产品、金属加工产品。6个月后的跟进调查显示大约7%的建议已被实施,估计每年可节省$3千万, 并有超过70% 的建议已做实施计划,在实施过程中或已被实施(Wright et al., 2007)。包括近期,有关中期和长期节能机会的评估报告提交给被调查企业,并且放在能源部的“节能从现在开始”网站上 。

5 对标

政策描述

对标是用来评估企业的衡量标准以确定其与其他公司相比所处的位置或与已建立的指标、目标或上限的距离的一个方法。用于评估企业的衡量标准有很多种,例如财务、生产能力、生产安全、环境等指标。对标于80年代首先由Xerox和Kaiser Associates(一家国际战略咨询公司)等公司所采用 (ICMR, 2002; Kaiser Associates, 1988)。Kaiser Associates制定的七步对标过程如下:

1.确定用哪些功能和/或工艺流程作对标

2.明确主要衡量标准和绩效的驱动因素

3.筛选接受对标的企业

4.衡量接受对标的公司的绩效

5.衡量企业自身的绩效

6.制定以“达到和超过”为目标的策略和行动以

7.实施和监测结果

尽管对标有许多类型,有两个特别与对能效活动的分析有关的是绩效对标和最佳实践对标。2008年一项对超过40个国家的450 个机构的调查发现将近50% 使用了绩效对标,而将近40%使用了最佳实践对标 (GBN, 2008)。

名为“全球对标网络”的机构为绩效和最佳实践对标提供了以下定义:

绩效对标描述从分析相似的工艺流程或活动所得到的绩效数据的对比。绩效的对比可以在两个公司之间或在机构的内部进行。它可用于了解强项和改善的机会。

最佳实践对标描述从分析相似的工艺流程或活动所得到的绩效数据的对比并识别、采用和实施产生最佳绩效成果的实践。最佳实践对标是最强有力的对标类型。它可用于“学习他人的经验”并达到突破性的绩效改善。

有关能效对标的项目和工具已被开发出来供世界各地的工业能效计划使用。可以从各种能效对标中找到实例,包括同行与同行比较、自身不同时期绩效比较、自身与全国或地区的平均和最佳实践比较、以及自身与国际最佳实践的比较。每一个类型都有它的优点和缺点。

挪威的工业能效网络(IEEN)在90年代制定了一个大规模的对标计划。IEEN对通过对标开展能源管理活动和评估能效潜力的公司提供技术和财政支持。 IEEN开发了一个网上对标系统使成员能提取关于他们自身的能源绩效与同行业中的其他工厂作比较。工业网络的成员每年通过互联网提供数据。参与的行业包括:铝、烘焙业、啤酒厂、渔业、肉类加工、奶制品、谷物干燥、鱼产品加工、铸造、纸浆和造纸、木材和木制品、及洗衣和干洗业(Institute for Energy Technology, 1998)。

欧盟委员会的“工业自愿协议中公司的能源对标”项目开发了一个自动化的计算机系统,允许公司在能效上与同行业中的最佳企业做对比 。该项目集中在三个工业部门:烘焙、啤酒和奶制品(EVA, 2001a, b, c)。每个部门中的各个工厂以生产、收入、具体能源消耗 (生产每个单位实体所用的能源)和其他几个指标进行对标。

在荷兰,对标是“对标协议”中的关键组分,参与的大型高耗能企业同意要成为世界上最高效率的地区之一(地区的定义是生产能力与荷兰类似的地理区域)或置身于世界上前10%能效最高的工厂中 。工业企业每年至少消耗能源0.5 千万亿焦耳(PJ)才能参加该协议。企业承诺最迟在2012年以前成为世界能效的领先者之一。政府保证参与的企业不受制于政府其他控制二氧化碳减排或节能的政策和不会向他们征收新的能源税。参与的企业需建立一个能效计划来介绍将如何实现他们的目标。

对标值按以下建立:

1) 最高效率的地区。为了与世界上其中一个效率最高的地区中类似的工厂作比较,需识别在荷兰以外的在工厂的规模和数量上与荷兰相似并达到国际最佳标准的地区。然后明确在这些地区中类似工厂的平均能效。对标标杆就是最高平均值的地区中的平均能效。

2) 前10%。为了成为世界上能效最高的工厂中的前10%,必须确定荷兰以外的类似工厂的能效。将它们根据能效水平排列。对标标杆就是前10%工厂的能源强度。

如果不可能使用以上介绍的两种分析方法,则需确定荷兰以外的最佳工厂的能效,并且将对标标杆定在比该工厂的能效低10%。公司可以提供关于他们的特殊情况的资料来支持使用不同的百分比。对标委员会在接受独立机构的建议后再确定该要求是否有充足的支持。在设定对标值时,也要考虑到2012年所预期的能效改善。而且每隔四年必须重新确定世界领先者。每个个案都要做到这样是不可能的。例如,如果涉及一个独特的工艺流程或如果外国的工厂不想参加对标,那只有采用最佳实践的方法来确定世界领先者。有六家发电企业和97家工业公司共232个设施签署了对标协议。这些设施的总计能耗是1060 千万亿焦耳 (PJ)并且代表了全国94%的工业部门能耗和100%的电力部门能耗(Commissie Benchmarking, 2002)。

美国的工业“能源之星”计划是美国政府实施的一项自愿项目,旨在帮助制造企业通过优越的能效来保护环境。该项目有将近600个来自各行业的企业参加。这些参与企业可以享受能源管理的资源、交流的机会和包括具体工艺流程和实用的能效措施的具体行业能效指南。除了这些资源之外,工业能源之星计划还发展了一种对标工具用来测量一个制造厂的用能效率与其他在美国的同行业工厂相比较的状况。这种具体行业的能源衡量标准指数(EPI)工具根据企业的能源利用情况排列顺序,并考虑到同行业工厂之间的区别将影响能源使用的活动和因素统一化。工厂和公司的能源管理人员输入工厂的关键运行状况就可得到他们的能源绩效或效率的百分数得分。输入的包括了各种类型能源的用能量和设施的年产量。当数据上许可时, EPI有可能将能源与工厂的产量相联系以单位产品来计量。得分按1到100,代表了工厂相对于在美国同行业中类似的营运的排位。 EPI帮助企业评估他们的设施的目前效率,使他们明确需优先调拨资源进行改善之处并追踪进展情况。目前EPI的对标工具可使用在汽车制造、水泥、容器玻璃制造、平面玻璃制造、冰冻炸薯条加工、果汁加工、炼油、制药和玉米加工等企业 。迄今有71个工业设施使用EPI工具取得了能源之星标识 。这些设施在美国的分布如图9所示。

加拿大自然资源部的节能办公室(OEE)提供了两个指南,《能源绩效对标》-公司与本行业的平均值比较它的实际能源强度;《最佳实践对标》-公司与同级中的最佳相比较 。OEE开发了能源计算器以协助公司明确他们的设施中各类燃料的能源利用情况 。一旦计算出能源强度,设施可以与OEE出版的设施能效标杆比较,包括水泥、鱼和龙虾处理、液体牛奶、采矿(露天矿和地下混合矿)、炼油、钾盐、纸浆和造纸行业 。

衡量标准

工业能效对标的衡量标准是开展绩效对标或最佳实践对标企业的数量。企业因对标而取得的能效改善也可作为绩效衡量标准。

温室气体减排潜力

温室气体的减排潜力可以通过自我绩效对标来确认,或者通过同行与同行的对比。有巨大节约潜力的部门或工艺流程可以通过有效的能效措施和技术来解决。以下五个案例分析进一步提供了温室气体减排潜力的细节。

挪威的工业节能网络的乳制品业参加者的节电潜力如图10所示,它为乳制品业提供了对标的结果,对几家公司(由5位数字编码识别)在1996年, 1997年和1998年生产每公升牛奶所用的电量(度)进行比较。使用这种对标,公司能将目前年份的用电与他们以前年份的用电相比较,并且可以将自己与其他牛奶生产商相比较。

荷兰“对标协议”计划期望在2012年的节能达到95千万亿焦耳(PJ),可减排大约5 百80万吨二氧化碳(MtCO2) (Commissie Benchmarking, 2004)。

要取得EPA的能源之星标识资格,工业设施用能表现必须达到在所有美国工厂的前25%水平。前17个取得EPA能源之星标识资格的设施的实际用能与如果设施处在美国的平均(50%)水平的区别相当于每年1百4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 (Boyd et al., 2008)。

6 信息传播

政策描述

有强有力的工业节能计划的国家通过各种技术信息资源包括能效数据库、软件工具和专门的工业或技术节能报告来提供能效机会的信息(Galitsky et al.,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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