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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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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第1篇: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范文

本文的研究思路是:首先根据博瑞传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实施情况,分析其中不足之处;其次通过纵向比较,看其业绩是否增长;然后通过横向比较,即将公司的业绩与同业务类型而未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相比,观察公司的绩效情况 .

一、博瑞传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实施情况

第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博瑞传播主要从事广告、印刷、发行及投递、配送业务及信息传播相关的业务。公司2006年10月8日,通过了《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如下: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子(分)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共计 44 人。

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16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8225.21万股的8.779%。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是8年。

行权价格为14.85元。取自以下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并上浮5%(即14.14元×1.05=14.85元):

a、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1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13.13元);

b、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14.14元)。

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获授条件:博瑞传播和激励对象没有发生公司规定的任一情形,以及根据《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激励对象行权条件:在满足获授条件的基础上,公司2006-2008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当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上年增长不低于15%,每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48元(若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则每股收益指标做相应调整)。

第二,股票期权激励实施情况。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行权期间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规定的情形,且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达标,即都符合获授条件。另外博瑞传播2006-2008年的每股收益分别为0.5、0.74和0.52均大于0.48元,且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因此达到了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具体行权情况。博瑞传播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一共进行了5次行权,其激励作用是长期的。不同类型的激励对象的行权时间和行权数量是不一致。核心骨干人员更倾向于提早行权,第三次行权结束后就已经全部行权完成。而董事监事行权时间较晚,到前三次行权完成后还有40%多的获授期权没有行使。高级管理人员则相对较为居中。

第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实施情况评价。

激励范围和力度较小。文化产业企业以知识生产为主,发挥人才的积极性是人力管理的核心。其中核心骨干人员作为企业的核心资源,他们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直接影响到企业其他资源功能的发挥。因此选择适当的方式对他们进行有效地激励,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

博瑞传播的股票期权激励有注重对于核心骨干人员的激励。激励对象中董事、监事23人,高级管理人员10人,核心骨干人员11人,核心骨干人员占总激励对象的四分之一。但激励对象的总数很低,截止2005年公司在职人员一共2489人,本次激励对象总共44人,只占总人数的1.77%。

另外,行权的期间越长则激励效果越好,因为激励对象会为了获得较好的收益就会努力提升企业的业绩。而从具体的行权情况中我们看到,核心骨干人员提前行权完成,他们拥有公司的股权较少,对于公司的整体长期性发展的重视要相对较弱一些。可见对于核心骨干人员的激励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行权条件单一。针对公司选取的业绩指标,我们用公司自身前三年的数据为基准,来判断公司的激励条件的高低。之所以选取3年作为比较时间段,是参考国资委2008年6月的《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中的划分。博瑞传播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前三年的平均每股收益为0.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是13.84%。而公司激励计划要求的是2006年―2008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当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上年增长不低于15%,每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48元。可见公司的激励条件较为严格。

从其授权行权条件可以看到,抛开个人绩效考核,公司业绩指标只是财务指标。容易引起经营者的短视行为,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下更提供了暗箱操作的空间。因此,公司应该使用多种指标,财务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

二、股票期权激励实施前后公司业绩的变化

第一,股票期权激励实施前后盈利能力的变化。

从下表博瑞传播的盈利能力指标中可以看到,博瑞传播在实施股票期权激励之前2004年和2005年是呈下降的趋势,而2006-2008年是呈上升的趋势的。因此可见,股权激励使公司的盈利能力得到提升。

表1 博瑞传播盈利能力指标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经营净利率 16.89 13.86 15.16 21.15 25.87

第2篇: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范文

【关键词】 股权激励; 股利政策; 现金股利

中图分类号:F27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0-0094-06

一、引言

在公司治理中,股权激励作为降低两权分离造成的成本、提升公司业绩的一种有效方式,一直受到推崇,而股利分配则直接反映了公司股东与公司高管之间、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因此,股权激励和股利分配一直是国内外学者研究的重点问题,并且在这两个研究领域均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然而,与国外不同的是,我国很少有文献将这两个问题放在同一框架下进行研究分析。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推出较晚。2005年12月31日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才标志着我国公司经理人股权激励的正式启动。此后,从该办法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到2012年12月31日,继《管理办法》出台后,作为监管层的证监会、国资委和财政部又先后出台了三个备忘录、国有控股企业股权激励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对股权激励进行规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沪深两市共有226家公司公告并实施了股权激励方案。本文试图运用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分析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对现金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

二、相关文献综述

在股权激励对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研究上,国外学者取得了丰富的且较为一致的研究成果,即股权激励会导致公司降低股利支付水平而提高股票回购的数量。之所以能够得出这一一致结论,主要是由于国外实行的多是非保护型股权激励政策,即行权价格一经确定,不会随着股利分配而发生任何改变。与国外相比,国内在该领域的相关研究极少。肖淑芳等(2009)以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30日沪深两市首次披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分析了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对股票股利和公积金转增的影响,并得出经理人有目的的利用提高送转股水平方式降低行权价格,通过市场的“价格幻觉”提高股权激励收益的结论。肖淑芳等(2012)的进一步研究结果表明,股权激励公司的送转股水平和现金股利水平从公告计划前一年起显著高于非股权激励公司;上市公司公告股权激励计划对送转股和现金股利水平均有正向的影响。吕长江等(2012)通过对比分析2006—2009年期间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和非股权激励公司的数据,认为相比非股权激励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更倾向于减少现金股利支付,这一结论与肖淑芳等的研究结论截然相反。

那么,经过七年的发展完善,在股权分置改革这一转轨经济制度背景下,在中国这一弱势有效的资本市场条件下,在股票市场参与者的投机心理使得投资者大多并不关注股利政策而只关心股价波动的前提下,在我国上市公司“两职兼任”现象比较严重的治理环境下,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同时又参与股利分配决策的公司管理者,是否有可能采取使他们股权激励收益最大化的股利政策?股利分配政策是否会造成没有降低反而增加成本的结果?相比非股权激励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公司的股利政策又会有何不同?

本文旨在运用2006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对上述问题进行回答,并对肖淑芳和吕长江所得出的截然相反的研究结论之一进行实证支撑,使得股权激励对现金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这一问题得到更多的关注,同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更加系统的认识和改进。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委托理论认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管理者处于相对的信息优势,而所有者则处于信息劣势,管理者有可能利用信息优势,获取如在职消费、过度投资(即投资于NPV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让管理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而给予企业管理者一定的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共担风险,从而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勤勉尽责,减少或消除短期行为的一种激励方法。

最优契约理论认为,股权激励将股东和管理者的利益联系在一起,能够有效缓解股东和管理者之间的问题,减少过度投资和在职消费,因此,现金股利也会相应的增加。

但是,股票期权假说认为,公司分配现金股利后,股价将会下跌,而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变,管理者的股票期权价值将会在无形之中下降。同时,股票期权的行权意味着流通在外的股票数量增加,每股收益将被稀释。若在股票期权行权之前进行股票回购,可减少流通在外的股票数量,为即将行权的期权储备股份,防止每股收益被稀释。因此,理性的管理者会倾向于用股票回购来代替现金股利,从而避免手中的股票期权价值下降。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可以按照股票期权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四、实证研究

(一)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的是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选择2006年1月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股权激励公司作为样本数据。截至到2012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226家公司公告并实施了股权激励方案。为了使数据具有可比性、连续性,研究时剔除了下列数据:

(1)ST类公司;

(2)金融保险类公司;

(3)被停止上市的公司;

(4)部分数据不全的非平衡样本公司。

经处理后,共得到194个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有效观测样本,各年开始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数量如表1所示。

股权激励样本数据及财务数据来自香港理工大学中国会计与金融研究中心和深圳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库》(CSMAR),使用的统计软件为SPSS 18.0。

(二)变量选择

国内很多学者对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得出了公司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水平、现金流量等对股利政策有影响的结论。因此,本文在参考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选择以下因素作为研究变量,变量的具体描述和定义见表2。

(三)描述性统计

表3提供了股权激励公司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表4则提供了非股权激励公司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对比分析2006—2012年股权激励公司和非股权激励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资产规模、现金流量、总资产报酬率等指标可以发现,相对于非股权激励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总体上资产负债率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充足、盈利能力强。正常情况下,这部分公司更有能力实施现金股利分配。而由表3和表4可知,股权激励公司中有77.26%选择发放现金股利,远高于非股权激励公司的56.55%。为了能够进一步说明问题,对比了股权激励公司和非股权激励公司2006—2012年度每股现金股利的均值和中值,如表5所示。通过这一描述性统计的数据可以明显看出,股权激励公司的每股现金股利无论是均值还是中值均高于非股权激励公司。这说明,股权激励公司不仅有能力支付更多现金股利,而且事实上也确实增加了现金股利的支付水平。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股权激励公司较非股权激励公司,更倾向于增加现金股利的支付。那么,对于股权激励公司而言,在其股权激励方案推出前后,现金股利的支付政策又是否会存在差别?对2006—2012年度期间推出股权激励方案且仍处于实施阶段的公司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并将所有数据划分实施前n年、实施当年和实施后n年(n=1,2)等五个不同的区间,其中实施当年为第t年,五个区间依次为第t-2年、第t-1年、第t年、第t+1年和第t+2年。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从第t-1年,即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前一年开始,每股现金股利的支付水平就开始大幅度上升,这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上市公司管理层在公告股权激励计划的前一年便开始了机会主义行为,为获取非努力性股权激励收益提前做好准备,具体数据见表6。

(四)模型设计

从股权激励对现金股利的影响看,股权激励的符号为正,说明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现金股利的支付水平有正向影响,假设1得到了验证,即公告股权激励计划这一因素对上市公司发放现金股利有促进的作用。已经公告了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管理者,通过提高现金股利支付水平,在实现眼前利益的同时,大幅降低了行权价格,间接使手中的股票期权增值,从而无需经过努力便获得了股权激励收益。

资产负债率的回归系数为负,即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越高,越不倾向于发放现金股利;企业规模和现金流量的回归系数为正,这说明企业的规模越大、现金流越充足,越倾向于发放现金股利;资产报酬率与送现金股利的支付水平显著正相关,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强,管理者越倾向于将盈余以现金的形式回报给股东。

表11和表12是模型2的回归结果,由上述回归可以看出,变量YEAR的系数显著为正。由于激励方案推出1年前YEAR取0,其他取1,因此可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1年前,管理层就开始通过提高现金股利的支付水平来为自身谋得利益。

五、结论

本文运用理论与实证分析,通过描述性检验和回归检验,运用2006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实施股权激励公司的相关数据,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现金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结论如下:

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现金股利的支付水平有正向影响。基于我国股票期权是保护性期权、现金股利支付具有降低行权价格这一特点,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股东之前,采取了高现金股利支付政策,目的是为了尽可能降低行权价格,为将来获得非努力性股权激励收益做准备。

2.从公告股权激励计划的前一年起,股权激励公司的现金股利支付水平开始明显升高。虽然之后的现金股利支付水平有小幅波动,但相较之前仍有很大幅度的上升。

本文的结论表明,尽管股权激励的初衷是使企业的管理者与所有者实现目标的统一,降低成本,但现实中,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却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管理者利用股利分配政策为自己谋福利的手段。同时在另一方面说明,股权激励是除公司股权结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因素外又一个影响股利政策的因素,这也为股利政策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

六、建议

通过前文股权激励对现金股利分配政策影响的实证分析,我们对这个原本能够降低成本、提升公司业绩、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激励方式在我国的实际实施效果有了进一步了解。在此基础上,在保持我国现有的股利保护性期权制度不变的前提下,笔者提出,企业可以通过实施稳定的现金股利分配政策来降低成本。

实施稳定的股利政策,意味着企业每年支付的税前现金股利应保持不变或者在较小的范围内进行波动,这在一定程度上对管理者随意调整现金股利支付水平设置了障碍。当企业盈利能力没有发生较大改善但现金股利支付水平有较大幅度的变动时,股东可以及时发现并采取行动来制止管理者的损公利己行为,使股权激励的实施真正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真正做到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最终目标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吕长江,严明珠,郑慧莲.为什么上市公司选择股权激励计划?[J].会计研究,2011(1):68-75.

[2] 肖淑芳,喻梦颖.股权激励与股利分配: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2012(8):49-58.

[3] 黄桂田,张悦.企业改革30年:管理层激励效应:基于上市公司的样本分析[J].金融研究,2008(12):101-112.

[4] 程仲明,夏银桂.制度变迁、国家控股与股权激励[J].南开管理评论,2008,11(4):89-96.

[5] 强国令.股权分置制度变迁、股权激励与现金股利:来自国有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2,14(2):48-55.

[6] 肖淑芳,张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价操纵与送转股[J].管理科学,2009,22(6):84-94.

[7] 周县华,吕长江.股权分置改革、高股利分配与投资者利益保护:基于驰宏锌锗的案例研究[J].会计研究,2008(8):59-69.

[8] 张治理,肖星.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择时问题研究[J].管理世界,2012(7):180-181.

[9] 吕长江,张海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对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J].管理世界,2012(11):133-143.

第3篇: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范文

2009年10月创业板开板至2013年5月,累计有97家创业板上市公司推出了股权激励方案,有10家创业板上市公司撤销或撤回股权激励草案,其中有75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已经进入了实施阶段,有10家都处于董事会预案并报证监会报备审批阶段,还有2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决定终止股权激励方案。

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年份来看,呈逐年递增之势,2010年有2家,2011年全年有21家,2012年全年有39家,2013年初至5月份有23家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行业涵盖了证监会规定的行业分类标准中划分的20大行业98类小行业中的9大行业27类小行业。

从实施的地域来分,东部地区有76家,占了总样本的89.41%,中部地区有6家,占总样本的7.06%,而西部地区只有3家,占总样本的3.53%,可见东西部发展极为不均衡,工业发展规模差距较大,股权激励在东部地区推出的更为广泛。

从股权激励方式来看,在85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中,有2家实施了两期股权激励方式不一样,神州泰岳(300002)和探路者(300005)都是第一期采用股票期权,第二期采用的是股票股权和限制性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有61家采用的是股票期权的股权激励方式,占到了总数的71.76%,有14家采用的是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方式,占到了总数的16.47%,有13家采用的是股票股权和限制性股票相结合的股权激励方式,占到了总数的15.29%。在这85家上市公司中,有36家首期已经开始行权,有49家首期尚未行权,而在这49家尚未行权的上市公司中,有10家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还处于董事会预案并报证监会报备审批阶段,另外39家上市公司已经实施股权激励方案,但是尚未到行权日。

2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果的检验

为了检验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来的经营业绩效果如何,本文采用独立样本均值显著性检验方法。

2.1 样本公司和对比公司的选择及数据来源

由于2010年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样本数太少,所以本文选取的样本是在2011年(19家)和2012年(36家)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共55家样本公司,选取上市公司2011~2012年之间的财务数据来分析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的效果。

配对样本公司的选取是按照相同的行业、同一年上市,未实施股权激励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差异在5%以内(选取时取最接近值,超过5%仍无配对,则剔除该样本)等条件来确定。衡量股权激励公司效果采用的指标是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来自巨潮资讯网创业板。

2.2 指标选择与对比评价

本文选取了两组指标: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用独立样本的T检验的方法,对样本公司和配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进行均值显著性检验。

2011年实施股权激励的样本公司有19家,用独立样本T检验的方法,检验其实施股权激励当年和一年后的相关经营指标的差异。

3 结论与启示

第4篇: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范文

关键词:股权激励;业绩;创业板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6.047

1 概述

1.1 定义

股权激励,是指公司的员工通过努力工作达到预期的业绩条件和条款,从而获得公司股权的一种长期激励方式,使得员工也可以同股东一样参与企业剩余价值的分配,避免员工发生短期行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经查阅相关文献,在我国实施该计划的上市公司中,激励对象大多数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从而在降低成本、优化治理结构及提升管理效率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司业绩,是指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经营效益。公司的业绩主要通过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和发展能力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对公司业绩评价的方法有多种,本文在实证分析部分采用传统的会计业绩指标,并选取净资产收益率(ROE)来衡量样本公司业绩。

1.2 股权激励的类型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态势,主要体现在激励模式的多元化。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类型主要有八种,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员工持股、延期支付以及管理层收购等。以上激励模式,均受到证券市场的影响,具体表现在激励对象的收益与公司股票价格紧密相关。

1.3 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

现代企业制度背景下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产生了委托问题。Jensen和Meckling(1976)提出了委托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所有者追求的是股东价值最大化,而经营者更看重个人利益,两权分离的这种结构将导致双方利益发生冲突,由此产生更加严重的矛盾,最后使得双方利益均受损。股权激励计划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得双方利益趋同,实现个人利益和公司利益最大化,进而促进公司业绩的提升。

2 股权激励的作用

2.1 股权激励对员工兼具激励与约束作用

一方面,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目的在于激励员工努力工作,为公司创造更好的效益,同时员工又可以享受股价上升带来的收益,因此,员工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趋于一致,促进企业价值提升。另一方面,员工的工作业绩不佳影响公司利益,导致公司股价下降,那么员工也将承担由此带来的收益损失,并且如果员工未达到激励条款,员工将大大地损失个人利益。

2.2 有效地解决委托问题

现代企业制度中出现“两权分离”,由此产生了委托问题。股权激励这种激励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经营者的利益和所有者的利益相一致,双方为获得更好的收益,同时又受到一定地约束作用,因此会降低对彼此的利益损失,解决二者间的问题,并进一步改善公司业绩,提升公司的整体价值。

2.3 有助于改善我国的传统薪酬结构

我国传统的薪酬结构主要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反映的是员工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对公司的贡献多少,并没有考虑到员工未来的工作表现,因此缺乏长期性激励力度,而股权激励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该不足,有助于改善我国的薪酬结构。

3 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的关系

3.1 研究假设

基于以上理论部分所述,本文提出假设:H1: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间的关系显著,且呈现非线性相关。H2: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间的关系不显著。

3.2 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据WIND资讯统计,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以首次实施公告日为时间划分标准,我国上市公司共有671家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其中创业板上市公司有210家,占到31.30%。这说明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比例较高,作为样本的选取范围比较合理,避免了代表性不足等问题,同时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本文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以创业板上市公司为范围,以首次实施公告日为时间标准,选取了2013-2015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为保证数据的有效性和研究结论精准度,对样本选取进行了以下处理:剔除掉ST公司、金融公司、当年度上市的公司及数据不全的公司;当年度公司的两个及以上激励方案视为不同样本;一个激励方案涉及两种及以上激励方式的视为同一样本。最终得到163个样本。其中,2013-2015年各样本量分别为52个、55个、56个;采用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激励方式的样本量分别有86个、51个、26个;激励有效期集中在3-6年,其样本量分别为4个、108个、44个、7个。本文的数据处理采用EXCEL,实证分析采用SPSS19.0软件。

3.3 构建模型

综合上文,本文将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被解释变量,用ROE表示,ROE=净利润/平均净资产;将股权激励强度作为解释变量,用GQJL表示,GQJL=股权激励份额/当时总股本。本文参考葛军(2007)de计量模型,利用三次函数的形式进行实证分析。因此构建回归模型如下:

由表1可知,Sig值低于0.05,说明方程2在统计意义上是有效的,即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的关系是显著的,且呈现出非线性相关,证明假设H1正确,同时否定H2。

由表2可知,待估参数α=0.143,β1=-1.576,β2=1.379,β3=74.832。因此可得到方程1为:ROE=0143-1.576GQJL+1.379GQJL2+74.832GQJL3+ε。由此表明,公司业绩与股权激励强度本身呈负向关系;公司业绩随着股权激励强度的平方、三次方的增加而提高,并且随股权激励强度的三次方的增长幅度更大。

4 结论

本文通过理论和实证的综合分析,得出的主要研究结果包括:第一,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更多的上市公司开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中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该计划的普遍程度较高,逐年递增趋势。第二,随着股权激励相关制度政策的不断完善,股权激励模式也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创业板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为主。第三,大多数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限期设定是4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长期激励作用。第四,股权激励和公司业绩存在显著的非线性相关关系。另外,由于笔者自身理论水平和研究视野有限,本文研究还存在很多不足,今后有待进一步提高。

参考文献

[1]葛军.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绩效关系研究[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07.

[2]潘颖.股权激励、股权机构与公司业绩关系的实证研究――基于公司治理视角[J].经济问题,2009,(08):107-109.

第5篇: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股权激励;现状;模式;实施

一、股权激励

近几年,我国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环境不佳。而企业的发展,一靠资金,二靠产品,三靠人才。质量好,销路广,自主品牌的产品,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创自己的品牌,生产出质量好,销售对路的产品需要专业技术人员才能完成,有了人才,企业才能发展,才能壮大。吸收人才、留住人才是当前中小企业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怎样吸收人才和留住人才呢?中小企业就必须借助“股权激励”这台“加速器和创富机器”,这是中小企业的必然选择。股权激励计划在我国一些上市公司作为对职业经理人长期激励制度,能够使经理人以股东身份参与到企业的经营决策中去,共享企业利益,分担风险,是使经理人勤勉尽责地为企业长远发展服务的一种普遍做法。股权激励计划把企业的精英人才、企业股东的长远利益、企业的发展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了精英人才的短期行为,防止内部人控制等侵害股东利益的行为。这一机制使得公司员工、管理层以及股东能够为同一个目标齐心协力地奋斗,仅此作用就十分巨大,也是其他许多方法无法替代的。现代企业理论和国外许多案例证明此计划对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所谓股权激励主要是指企业通过在一定条件下,以特有的方式(股票)使企业经营者有一定数量的企业股权,从而进行长期激励的一种制度,它能够将企业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和长期行为有效结合起来,使企业经营者站在所有者的立场去思考问题,以达到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收益共同发展的双赢目的。即股权激励是企业经营者和职工通过持有本企业股权的形式,是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的一种激励行为。

二、股权激励模式

股权激励是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公司的董事职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股权激励的模式包括权益结算工具和现金结算工具。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采用的股权激励方式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业绩股票。其中,权益结算中的常用工具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并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收益的权利。这种方式受证券市场的影响较大。其优点是激励对象可以获得真实股权,公司不需要支付大笔现金,有时还能获得现金流入。缺点是公司股本结构需要变动,原股东持股比例可能会稀释。现金结算中的常用工具包括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计划、业绩单元、利润分享计划等。这里虚拟股票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获授人可以根据被授予虚拟股票的数量参与公司的分红并享受股价升值的收益,但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也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公司时自动失效,而业绩单元、利润分享计划是企业在年初确定一个合理的业绩目标和一个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获受人年终根据业绩和绩效完成情况获得股票。其优点是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原有股东股权比例不会造成稀释。缺点是公司需要以现金形式支付,现金压力较大。而且,由于激励对象不能获得真正的股票。故其激励作用有限。在这些激励方式中激励模式又有本质的区别,股票期权是未来收益的权利,主要作用是留住人;限制性股票是已持有的,归属受到限制的收益,是激励人和吸收人;虚拟股票也是未来收益的权利,也是为了留住人,但虚拟股票不是实质性的股票认购权,是奖金延期支付,其资金来源是公司的奖励基金。

以上的激励模式都是针对上市公司进行的,目前我国的一些中小企业还没有达到上市的条件,为了企业现在的发展和今后上市做准备,企业可以有选择地借用其中的一些激励模式吸收人才和留住人才,企业应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行业特点,自身条件来确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如虚拟投票 业绩股票、员工持股计划、利润分享计划等激励模式,吸收、稳定人才,实现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是一个企业对经营者既能起到激励,又能起到约束的过程,激励与约束是对等,然而股权激励不是白给的,需要即定约束条件,约束条件的制定,有利于激励目标的实现。

(1)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对象。中小企业确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要实行股权激励政策?明确了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之后,企业就可以确定股权激励计划对象范围,按什么行权条件去行权,是按职工在企业中的功劳、按苦劳、按疲劳、按职务、还是按对企业的贡献来确定行权对象.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操作熟练的工人是公司的最重要的人力资源,这些人都应是股权激励的对象。

(2)确定实行股权激励标的数量。股权激励标的股票的数量是股权激励计划别需要均衡考虑的因素。如果数量过多,对股本影响过大,可能导致股东权益摊薄;如数量过小,可能难以起到激励作用。没有上市的中小企业要实行股权激励政策,在确定标的数量时可参照上市公司的标的数量来确定,也可根据自身条件来确定数量。即能起到实行股权激励的目的,又不会使企业失去控股权。另外中小企业还需要考虑到企业将来上市时的一些问题。

(3)确定股权激励价格。中小企业在确定激励价格时,不可能按照上市公司那样来确定激励价格。它只能按照自己所要实行的激励模式,来确定激励价格。给实股还是给虚股,给现股还是给期股或期权,还是要打组合拳形成黄金搭档等。以什么样的价格,是按净资产 还是按企业的盈利能力,怎样确定合理价格,既不让股东吃亏, 又要被激励者感觉物超所值。

(4)确定激励对象行权条件。企业为了稳定人才,激励计划就是一项中长期的激励计划。作为中长期激励,激励对象授予于一定的约束条件。其中科学安排好等待期、解锁期、行权期,有利于激励计划的成功。①确定合理的服务期限条件。在确定服务期限为行权条件时,中小企业可参照上市公司行权时间限制来定,服务期限不应少于3年.如果服务期限太短,容易造成股东吃亏,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如果时间太长,又会使受激励对象感到遥遥无期,人才容易流失,不利于人才的稳定。②完善业绩考核指标。业绩考核指标的评价是实施股权激励的基础.在确定授予激励对象业绩目标时,企业要参考同行业近几年发展水平和本企业近几年的平均水平,要高于此项标准,但要合理,结合本企业所处的行业同期性,企业的特点及企业成长期,分别确定授予和行权的业绩指标。③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特殊事项的处理原则。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中小企业就要严格按《劳动法》执行,建立建全劳动用工制度,在签定劳动合同的同时,与受激励对象签定获受激励合同,使受激励对象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人心稳定,稳定人才。

四、确定科学股权激励操作方法

股权激励的工具有权益结算工具和现金结算工具。用权益工具方法支付股权激励,公司在具体操作时:

第一是股权激励标的的来源,老股东出让公司股份。如果以实际股份对公司员工实施激励,一般由老股东,通常是大股东向股权激励对象出让股份。根据支付对价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情形:其一为股份赠予,老股东向股权激励对象无偿转让一部分公司股份。其二为股份出让,出让的价格一般以企业注册资本或企业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

第二是采取增资的方式,公司授予股权激励对象以相对优惠的价格参与公司增资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在股权转让或增资过程中要处理好老股东的优先认购权问题。公司可以在股东会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表决时约定其他股东对与股权激励有关的股权转让与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购买权。

在现金结算的情况下,公司在具体操作时,需要根据现金流量情况合理安排股权激励的范围、标准,避免给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资金压力。根据资金来源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首先是自有资金。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激励对象是以自有资金购入对应的股份。由于员工的支付能力通常都不会很高,因此,需要采取一些变通的方法,比如,在股权转让中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而在增资中则可以分期缴纳出资或者由大股东提供担保。其次是提取激励基金。为了支持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公司可以建立相应基金专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用于股权激励。公积金既可以用于现金结算方式的股权激励,也可以用于权益结算方式的股权激励。其三是储蓄参与股票。储蓄参与股票允许员工一年两次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本公司的股票。实施过程中首先要求员工将每月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存放于公司为员工设立的储蓄账户。一般公司规定的比例是税前工资额的2%-10%,少数公司最高可达20%。

目前我国的一些中小企业还没有完全达到按上市公司施行股权激励政策的要求,如果完全按上市公司的程序进行,那是不现实的。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制定实施股权激励时,既要借鉴上市公司实行激励政策的要求,同时又要根据自己企业的特点来制定激励政策,既起到实行激励政策的目的,稳定了人才,又使企业利润得到了提高,实现双赢。

参考文献

[1]刘乾唯,郭凯迪.中小企业股权激励模式选择[J].经济与管理,2011,8.

第6篇: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范文

【关键词】 高新技术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 公司业绩; 自主创新

随着股权激励相关规定的出台,股权激励在国内越来越受到重视。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都把股权激励视为调动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杠杆。但是纵观目前国内的文献,虽然关于股权激励和公司业绩的研究文献很多,但是涉及到高新技术企业的研究文献少之又少。而且随着我国对自主创新的越来越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那么,这些高新技术上市公司中,股权激励实施的情况如何?实施股权激励是否有助于提升公司业绩?实施股权激励的持股比例对公司业绩又有什么样的影响?基于以上问题,本文以高新技术上市公司2009年度报告为依据,通过考查其已的股权激励计划,对高新技术上市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

一、文献回顾

国内外关于股权激励和公司业绩的研究文献都比较多,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呈正相关关系。如Jenson&Meckling(1976)根据利益一致假说,认为市场价值随着管理人员持股而增加。Mork(1988)通过对董事会持股与Tobin’s Q关系的研究发现,当持股比例在0%~5%之间时,持股比例与Q值正相关;持股比例在5%~25%之间时,持股比例与Q值负相关;当持股比例超过25%时,持股比例与Q值又正相关。我国一些学者的研究也得到类似的结论。如葛文雷和荆虹玮(2008)、潘颖(2009)等的研究表明公司业绩与股权激励比率明显正相关。但也有一些学者的研究支持另一种观点,即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不相关。如魏刚(2000)、李增泉(2000)、顾斌和周立烨(2007)等的研究发现股权激励对公司业绩的激励作用不明显。

纵观这些文献可以发现,一是有些文献混淆了管理层持股与股权激励,将管理层持股等于股权激励,但事实上,管理层持股不一定是因为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而有可能是通过管理层收购、管理层购买等方式实现的。二是研究多采用2005年以前的数据为依据,而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激励是于我国上市公司2005年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后实施的,关于股权激励的相关法规也是于2006年后才相继出台。三是文献基本上都是考查持股比例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研究持股比例与公司业绩是否具有正相关关系,但笔者认为这并不全面。四是关于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的研究,没有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数据。基于以上原因,笔者以已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结合自2005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已经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既考查实施股权激励与否对公司业绩是否有影响,也考查实施股权激励的比例对公司业绩是否有影响。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根据委托理论,由于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人会存在道德风险及偷懒行为和机会主义以及逆向选择问题,从而导致委托人(股东)与人之间存在利益不一致。而通过对人即管理人员进行股权激励,让管理人员分享公司的剩余索取权,使其预期收益与公司业绩紧密相连,从而有效地解决委托问题。因此提出假设1:公司业绩与是否实施股权激励正相关。

当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越大时,拥有的剩余索取权份额就越大,根据利益一致假说,管理人员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就越趋于一致。从而管理人员更倾向于采取有利于公司业绩的决策,从而达到个人财富的最大化。因此提出假设2:公司业绩与管理人员持股比例正相关。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于2008年颁布后,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共427家上市公司获得认定(仅考虑上市公司自身受到认定不考虑其下属公司受到认定的情况)。通过考查这427家高新技术上市公司实施股权计划的情况,其中有15家提出过股权激励计划但之后又停止实施,为了不影响数据的准确性也予以删除,共得到412家上市公司的样本。其中,提出了股权激励计划的共计43家,其中已实施的和股东大会通过的共27家(包括已实施的26家和股东大会通过的1家,后续为了简便都称为已实施的),董事会通过的16家。高新上市公司所有数据都来源于锐思数据库(resset),股权激励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所有数据采用EXCEL和SPSS16.0进行处理而得。

(二)模型设计

建立如下回归模型进行分析:

模型1:

模型1主要检验假设1;模型2通过考查已实施的股权计划中持股比例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主要检验假设2。

(三)研究变量及其说明

研究变量及其说明如表1。其中,被解释变量选用广泛采用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作为公司业绩的衡量标准。被解释变量SI01表示是否实施股权激励;被解释变量MSR表示股权激励的持股比例。需要说明的是,股权激励计划处于董事会表决通过状态的,因其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很大程度上会实施,但在后续的股东大会和主管部门审核中可能会对其计划如持股比例等进行修订,因此在是否实施股权激励变量的设置中将董事会通过状态的设为1,但在考查持股比例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时将其排除。

此外,模型中同时考虑将股权集中度(SH)、资产负债率(D/A)、资产规模(SIZE)和行业(INDUi)设置为控制变量。其中行业控制变量INDUi的设置中,由于涉及到制造业的上市公司比较多(共359家),因此将其按次类行业代码进行设置,而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传播与文化、批发与零售、综合类都分别只有1家或者2家,因此合并为其他类进行反映。其中INDU5代表信息技术业,INDU6代表建筑业,INDU7代表采掘业,INDU8代表社会服务业,INDU9代表其他类,INDU10至INDU19分别代表制造业中次级行业食品与饮料、纺织服装与皮毛、木材与家具、造纸与印刷、石油化学塑胶塑料、电子、金属与非金属、机械设备与仪表、医药与生物制品和其他制造业。

四、实证检验

(一)描述性统计

1.高新技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概况

从总体来看,412家上市公司中,了股权激励计划的共计43家,占整个高新上市公司的比例为10.44%,说明我国高新技术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比例还比较低。从年份来看,除了2007年由于实行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暂停审批外,已实施的2006年(8家)和2008年(7家)的家数持平,而2009年实施的有11家,与之前年份相比大幅增加。从而可以看出各上市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持欢迎态度,并且从董事会预案通过的情况分析也可以得到类似的结论。

2.净资产收益率对比(表2)

通过比较已实施的(不包括仅董事会通过的)和所有高新技术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可以发现,实施了股权激励的高新技术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均值为13%,显著高于全部高新技术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水平10%。

3.高新技术上市公司已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从持股比例来看,实施的27家高新技术上市公司中,持股比例最高的9.94%,持股比例最低的是0.81%,平均持股比例是4.94%。由于我国规定实施股权激励的比例在0%至10%之间,与国外相比,我国的持股比例偏低。

从表3可以看出,实施了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信息技术业和制造业,而建筑业、采掘业、社会服务业、制造业中的食品与饮料、木材与家具、造纸与印刷等行业都没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可见实施了股权激励的高新技术上市公司体现了一定的行业特征。

(二)回归结果分析

1.是否实施股权激励与股权激励持股比例的回归结果

从表4模型1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是否实施股权激励与净资产收益率在10%上显著,说明高新技术上市公司的公司业绩与是否采取实施股权激励这一措施显著正相关,符合假设1。从行业来看,除了采掘业(INDU7)、木材与家具(INDU12)两个行业与净资产收益率不具备显著相关性外,其他行业都与净资产收益率显著相关,且相关系数都为正值。此外,公司规模与公司业绩也显著正相关,资产负债率与公司业绩显著负相关,即公司规模越大越有助于提高公司业绩,资产负债率越低越有助于提升业绩。

从模型2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所有实施了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与持股比例正相关,但并不显著,说明持股比例的提高虽对提高公司业绩有一定的正向影响,但不显著,可以考虑是否存在区间效应。在所有股权激励实施的行业中,除纺织服装与皮毛、金属与非金属两个行业外,其他行业都与公司业绩显著正相关。此外,公司规模与公司业绩也显著正相关,但资产负债率的负相关关系并不显著。

2.股权激励持股比例的进一步分析

通过散点图,可以发现持股比例在6%附近呈现明显的区分。因此我们将模型2简化成如下模型:ROE=α+β1MSR+ε,并将持股比例划分为[0%,6%)和[6%,10%]两个区间分别进行检验。

当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在[0%,6%)之间时,样本公司17家。

ROE=0.038+0.03MSR+ε

(0.502)(1.374)

Adj-R2 0.053,F值1.888

当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在[6%,10%]之间时,样本公司9家。

ROE=-0.12+0.03MSR+ε

(-1.43)(3.027)

Adj-R2 0.505,F值9.162

从上面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持股比例与公司业绩呈现一定的区间效应,在[6%,10%]区间是显著正相关,在[0%,6%)正相关但不显著。出现结果的可能性是因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比例规定在(0%,10%]之间,超过6%属于比较高的持股比例,因此体现出持股比例越高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

五、研究结论与启示

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公司业绩与是否实施股权激励显著正相关,但在进一步考查公司业绩与股权激励实施的持股比例关系上,发现其正相关关系并不显著,只有在[6%,10%]区间公司业绩与持股比例显著正相关。这说明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对其业绩有显著影响,即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有助于提升业绩,股权激励是一项有效提升业绩的激励机制。但是并不是实施股权激励的持股比例越大,越有助于提升业绩,只在一定的区间才体现这种关系。

然而,虽然高新技术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显著提升其业绩,且对股权激励计划也持欢迎态度,但是实施股权激励的比例还比较小。因此,一方面要鼓励高新技术上市公司结合自身情况积极引入股权激励计划,另一方面上市公司自身和管理部门也要采取相应措施,以便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若高新技术上市公司要实施股权激励,首先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三会”运作规范,才能有效在实施股权激励的各环节发挥相应的作用,才能有效避免在实施股权激励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自定薪酬、激励成本过高等问题。

(二)结合自身情况设计合理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

高新技术上市公司结合自身情况设计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时,一方面要考虑自身所处行业的竞争性、公司规模等情况,另一方面要考虑设计合理的股权激励条款,如持股比例的多少、业绩考核标准的设计等。

(三)管理部门加强监管和支持力度

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高新技术上市公司吸引和留住人才,激发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从而有助于提升其自主创新的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特别是目前提倡自主创新的背景下,中关村和东湖高新示范区都先后开展了股权激励试点。但是目前关于股权激励的相关政策还不够完善。因此,管理部门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另一方面要加大对高新技术上市公司以及试点企业的支持和指导力度,以便股权激励既规范也有效地运作。

【参考文献】

[1] 肖淑芳,张志强,张晨宇,等.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的调查与评价[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3).

[2] 潘亚岚,丁淑洪.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相关性研究[J].财会通讯(理财),2008(5).

[3] 黄洁,蔡根女.股权激励效果和影响因素经验分析――基于两《办法》出台后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数据[J].华东经济管理,2009,23(3).

[4] 刘中文,张静,张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关系研究[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2).

[5] 魏刚.高级管理层激励与上市公司经营绩效[J].经济研究,2000(3).

[6] 李增泉.激励机制与企业绩效――一项基于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2000(1).

[7] 顾斌,周立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研究[J].会计研究,2007(2).

[8] 葛文雷,荆虹玮.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企业业绩的关系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08,22(3).

[9] 潘颖.股权激励、股权结构与公司业绩关系的实证研究――基于公司治理视角[J].经济问题,2009(8).

第7篇: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范文

【关键词】股权激励制度;存在的问题;改进建议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分析

1.总体状况分析

200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出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风起云涌。2006年9月,国资委及财政部联合颁发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标志着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结束了破冰之旅。2006年可以称得上是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元年,从收集的数据来看,2006年沪深两市共有43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不到上市公司总数的3%。在2007年前三个季度,很少有股权激励方案公布,但随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结束,以中化国际、中粮地产为首的部分企业率先推出股权激励方案,打破了2007年中国股权激励市场的沉默。虽然2007年只有13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权激励方案,但是与2006年相比,股权激励方案的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2008年是五年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数量最多的一年,达60家,占两市上市公司总数的3.61%。在方案具体设计上,“民营企业、股票期权模式、定向增发方式”等特征仍然是主旋律,但是限制性股票的重受青睐也让我们看到了市场变化对股权激励产生的影响。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我国公布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只有18家,大多数公司基本上是处于谨慎观望期。由于有利的外部环境和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积极性提高,2010年公布股权激励的公司达55家,相比2009年数目显著提高。

2.股权激励模式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采用的激励模式主要包括: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组合模式五种模式。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的基本状况进行分析,得到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分布如表1。

表1 上市公司激励模式分析

激励模式 数量 所占%

股票期权 143 75.66%

股票增值权 1 0.53%

限制性股票 37 19.58%

业绩股票 1 0.53%

组合模式 7 3.70%

合计 189 100.00%

从表1中可以得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激励模式主要以股票期权模式为主。五年中,有143家上市公司采用了股票期权的激励模式,占所有公司的75.66%;单独采用股票增值权和业绩股票的激励模式各有1家上市公司,占0.53%;有37家上市公司采用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模式,占所有公司的19.58%;其余还有7家公司采用了以上四种模式的组合模式。

3.企业性质分析

利用以上189家样本公司的数据对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企业性质进行分析,得到以下企业性质分布表(详见表2)。

表2 股权激励计划企业性质分布表

激励模式 企业性质

国企 民企 外资

数量 所占% 数量 所占% 数量 所占%

合计 39 78.84% 149 20.63% 1 0.53%

从表2中可以得出,我国在2006-2010年提出股权方案的189家上市公司中149家(占78.84%)为民营企业,39家(占20.63%)为国企,五年中仅有1家外企提出股权激励方案,采用的是股票期权的激励模式,民营企业所占的比例为国企的3.82倍。

4.股票来源分析

利用以上189家样本公司的数据对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进行分析,得到以下股票来源分布表(详见表3)。

表3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来源分布表

激励模式 股票来源

大股东转让 定向增发 回购 原非流通股 定向增发或回购

数量 所占% 数量 所占% 数量 所占% 数量 所占% 数量 所占%

合计 7 3.7% 164 86.77% 10 5.3% 1 0.53% 7 3.7%

由表3结合原始样本数据分析可知,2006-2010年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主要有大股东转让、定向增发、回购等形式,采用定向增发的公司有164家(占86.77%),采用回购方式的有10家(占5.3%),采用大股东转让和不确定来源的各有7(占3.70%),仅有中信证券1家公司的股权激励股票来源为原非流通股。

5.激励额度分析

所有公布股权激励方案的189家企业中,排除未明确激励额度和混合激励额度的公司后,明确激励额度的有177家(详见表4)。

表4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额度统计表

激励额度 3%以下 3%-5% 5%-8% 8%-10%

公司数量 74 42 41 20

所占% 41.81% 23.73% 23.16% 11.30%

由表4结合原始样本数据分析可知,有74家企业激励额度在3%以下,占比41.81%;有42家企业激励额度在3%-5%,占比23.73%;41家企业选择了5%-8%这一激励额度的中上区间,占比23.16%;剩余20家企业激励额度在8%以上。激励比例为10%的公司有金发科技、报喜鸟、德美化工、隆平高科,激励比例最小的公司正泰电器为0.0199%,平均为4.01%。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中存在的问题

第8篇: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范文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业绩与市值

中图分类号:F275

一、2012年中国股权激励回顾

本部分是在对2012年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解析的基础上对2012年股权激励重大事件进行解读。

(一)2012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解析

研究2012年上市公司公布的118个股权激励方案,我们发现以下几方面:

1.A股市场股权激励方案数创新高,创业板和中小板仍为主体

我们自2006年以来一直密切跟踪A股市场股权激励方案的披露情况。据和君咨询股权激励中心统计数据显示,自2006年以来,国内A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2006年44家,2007年15家,2008年68家,2009年19家,2010年66家,2011年114家,2012年达到118家,合计444家。其中2012年公布的方案数量为历年之最,占已公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总数的26.58%(见图1)。

从所属板块来看,中小板和创业板分别有46家上市公司公布股权激励方案,数量上旗鼓相当,合计占当年公布股权激励方案上市公司总数的78%。此外,从板块内部占比来看,截至2012年底,中小板和创业板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占比均超过20%,是沪市和深市主板股权激励公司占比的两倍以上(见图2)。以上数据综合说明,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方面热情明显较高。

一方面,A股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的热情越来越强烈,反映的是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采用中长期激励方式来留住人才,通过与股东价值挂钩的持续激励方式,激发员工的活力与动力,有效避免短期行为以及由此带来的风险。但另一方面,与海外成熟市场相比,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程度明显落后,仍有很大发展空间。据统计,在美国和加拿大,超过95%的上市公司实行了股权激励计划,欧洲多数发达国家的比例也达到80%以上,而我国A股的比例不到20%,未来发展空间十分广阔。

2.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平分秋色,混搭现象开始盛行

在公布的118家股权激励方案中,单一采用限制性股票的有52家,单一采用股票期权的有47家,二者占据了大部分,是主流的激励模式。值得关注的是,17家上市公司采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混搭方式进行激励,占方案总数的14%,这表明当前上市公司方案日趋专业化、成熟化和个性化(见图3)。

3.激励对象总数与平均数快速增长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中,被激励对象的人数呈逐步上升趋势。2011年,114家方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3255人,平均每家为116人;2012年,118家方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增长至18774人,增长率达41.64%,平均每家有159名核心人员纳入激励范围,增长率为37.07%。这表明,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以后将不仅仅局限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研发、技术和销售骨干等对公司生产经营起重要影响的人才也被纳入到股权激励范围中,这将有效调动一线骨干的积极性。

4.激励比例相差悬殊,多集中于2%~3%之间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对国有企业首次推行股权激励有明确规定,激励比例不得高于股本总额的1%,而对民营企业则较为宽松,激励部分不超过10%即可。2012年,有2家上市公司用满了10%的额度,分别是方大特钢和方大化工;另有3家激励比例在9%以上;没有公司的授予比例在7%~9%以内。

图4所示,较多的授予比例都集中于6%以内,呈现标准的钟形正态分布,其中以2%~3%之间最多,共35家。

(二)2012年股权激励重大事件解读

2012年,股权激励有以下重大事件。

1.证监会推出《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2年8月4日,证监会《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解释,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将应付员工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的一部分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该办法一方面规范、引导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另一方面也鼓励上市公司员工积极持有本公司股票。目前,国内上市公司员工持股的情况较为普遍。截至2012年9月30日,沪深两市共有1841家A股上市公司存在员工持股的情况,占全部2467家A股上市公司的74.63%。员工持股总股数982.3亿股,占有员工持股A股上市公司总股本6.33%,占所有A股上市公司总股本3.13%。

作为股权激励的一种形式,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是大势所趋。实践证明,上市公司员工持有本公司股票,将收益和公司股票的价值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将会更加关心公司的发展,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提高竞争力。《暂行办法》征求意见以来,已有一些上市公司为员工持股做出了制度性安排,市场对此反应良好。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资金来源于员工的工资、奖金,等于员工个人出资;二是股票来源于信托机构二级市场回购,价格没有优惠,等于二级市场股价;三是持股期限不低于36个月,不如二级市场买股灵活。围绕上述三个问题,《暂行办法》仍需进一步完善,进而对上市公司员工真正起到激励效果。

2.基金公司将获准曲线股权激励

2012年10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1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对基金公司子公司50%以内的股权结构不再做股东限制,且允许基金从业人员参股基金公司子公司,此举被视为打开了基金公司股权激励的空间。但是实施该规定的障碍之一是国资委2008年的139号文——《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国企职工入股原则上限于持有本企业股权,不得持有其所在企业出资的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的其他企业股权。而由于基金公司多为国企背景,政策“冲突”之下,要实现基金公司在职员工持有子公司股权的美好愿景确有难度。因此,基金公司高管若想实现股权激励,则要付出离开母公司的代价,即在母公司不担任职务,仅在基金公司子公司任职。

《暂行规定》实施后,截至2013年3月初,已有23家基金公司获批成立子公司。但是仅有万家基金、东吴基金和长信基金的子公司率先开展股权激励,占比仅为13%。

基金管理业是以专业知识和经验提供服务的行业,人才为经营之本,作为关键性资源的人力资本对企业的绩效起决定性作用。然而。由于缺少长期激励机制,目前市场上大多数基金公司的股权结构无法体现人力资本的重要性。近几年来,基金业人才流失问题严重,公募基金成为私募基金的练兵场。而股权激励或是解决该问题的有效方法之一。然而,为了避免触犯政策红线,股权激励方案要求高管需从母公司完全退出,这对于方案的设计和实施提出了挑战;或许,政策也存在调整的空间。此外,股权激励虽已破题,但多数基金子公司目前主要的专户业务收益率较低,类信托业务又有信托行业大行其道。基金子公司能否获得高收益还是个未解之谜,激励的实现效果如何还有待时间检验。

3.富安娜股权激励纠纷

2012年12月26日,富安娜向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对26名首发前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争议人员”)就承诺函违约金纠纷一事提起了诉讼。其中两名为公司高管,其他均曾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2007年6月,富安娜为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制订和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富安娜以定向增发的方式,以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向激励对象发行700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包括前述争议人员和公司其他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等。

2008年3月20日,为配合上市的要求,富安娜终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所有限制性股票转换为无限制性的普通股。转换过程中,前述争议人员向公司出具了一封《承诺函》,《承诺函》规定,自签署日到富安娜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在职期间不会出现的几种情形及违反承诺时违约金的计算依据。

意外的是,尽管有《承诺函》,但前述争议人员依旧以各种理由离开公司。富安娜方面认为,前述争议人员离开的原因主要为对手竞争的结果、以及这部分人员不看好当时公司的上市事宜。

富安娜股权激励纠纷案是自雪莱特公司“柴国生诉李正辉股权纠纷案”之后,经媒体公开报道的第三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纠纷案件。

企业在上市前、上市中、上市后,如何进行合法、规范、有效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对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关键在于,要通过建立股权激励这一长效激励机制,完成股东与股东之间、股东与管理团队之间以及管理团队内部,关于企业未来事业发展的深度思考和充分沟通,真正从利益共同体走向事业共同体。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类似富安娜股权纠纷这样的事情发生,使企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4.股价跌至授予价,依米康主动撤销股权激励计划

2012年5月12日,创业板上市公司依米康宣布撤回刚推出不到半年的股权激励计划。依米康称,自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以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CPI指数同比上涨并持续高位运行,加之公司股价下挫至授予价格附近,致使现有激励对象购买限制性股票的成本大幅上升,风险急剧加大,难以真正起到激励效果,为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带来一定困难。另外,依米康于2012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对全体首次激励对象就“是否同意公司即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进行专项调查,89%的激励对象希望公司终止该次股权激励计划。

2011年8月才登陆A股市场的依米康,在短短四个月后推出了股权激励方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依米康股票均价的50%,也就是10.55元/股。从当时来看,“五折”的价格无疑非常实惠,比当初17.50元/股的首发价格还低很多。不过,随着2012年上半年股价的不断下挫,依米康股价一度跌破12元/股,已到股权激励授予价附近,致使激励效果大打折扣。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失败案例中,股价跌破行权价(授予价)是重要原因之一。数据显示,2012年初至6月的半年时间内,共有13家公司宣布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其中宏达新材、康缘药业、华星化工、南都电源、东凌粮油、卧龙地产等6家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虽然已经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却在最后关头倒在了股价面前。因此,选择股价相对较低的时点推出股权激励,并进行主动的市值管理,是保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果的关键因素之一。

5.中国北车,着眼长期的央企股权激励实施先行者

2012年5月24日,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根据公告,公司拟以4.34元/股的价格,向343名高管和员工授予股票期权8603.7万股,占当时总股本的0.83%,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10年,原则上每两年授予一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拟按33%、33%、34%的比例在三个行权期行权。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34元,行权对应的业绩条件为: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5%,且要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10.5%、11%、11.5%。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对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治理结构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央企的一举一动均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在实践操作层面,到底以股权还是分红权来实施激励尚处于探索阶段,使得监管层与企业均十分谨慎。在中国北车之前,大型央企中实施股权激励的也仅有保利地产等极少数个案。与此同时,在法规层面,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有控股企业高管人员个人股票期权预期收益水平,应控制在其薪酬总水平(含预期的期权收益)的30%以内,且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收益占本期股票期权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期权收益)的最高比重不得超过40%。这决定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总体激励水平有限,也使得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沦为了“鸡肋”。但面向未来,随着国有企业体制与机制的转变,股权激励必将成为不可或缺的一环。

二、股权激励操作实务

本部分着重论述了股权激励的意义、作用以及现存问题。

(一)股权激励的意义和作用

股权激励的意义和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股权激励有助于业绩提升、市值增长

业绩提升方面,统计数据表明,A股上市公司中,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比未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业绩增长年平均高出30%以上(见图5)。而和君咨询过往的项目实操也表明:通常在其他情况不变下,仅股权激励一项举措,便可使企业业绩在原业绩的基础上至少提升20%。

市值增长方面,统计数据表明,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其股价表现显著好于市场整体水平,市值增长通常是市场平均水平的1倍以上。对于个股来讲,一套设计规范、考核科学的股权激励方案一旦公告,公司的股价便应声大涨,此类情形在资本市场已屡见不鲜。同样,对于未上市的公司来说,一套规范的股权激励方案,会使企业在引进战略投资者时获得额外10%~15%的估值溢价(见图6)。

股权激励之所以在公司业绩提升、市值增长(估值溢价)方面作用明显,其中的道理很简单,股权激励给公众释放出一系列积极信号:股东和管理层已达成长期战友关系;公司治理规范;未来三到五年的经营目标是有信心实现的;公司进入战略实施状态和组织管理状态。

2.股权激励有利于人才争夺

一流人才是否愿意进入一个行业或企业,影响因素有很多,但激励水平的高低一定是关键的影响因素。股权激励作为激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整体激励水平(薪酬+股权)的提升效果明显。

以信息服务行业上市公司为例,和君咨询股权激励数据库的统计测算表明:做过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其整体激励水平是没有做过股权激励上市公司激励水平的2~6倍。

仅就激励水平而言,很显然,人才一定会向做过股权激励的公司集聚。因此,股权激励正在成为企业吸引人才、稳定队伍的常用手段。

3.股权激励有利于核心能力构筑

我们来看一组数据:有一家公司,2011年净利润比IBM、惠普、诺基亚、摩托罗拉四家公司总和还多;2011年,其单一产品销量仅占全球销量的5.6%,但净利润却占全球的66.3%;2001-2010年股价复合增长率超过40%,市值最高峰一度超过6000亿美元。

这就是苹果公司。苹果之所以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其卓越的创新与研发能力,而这种能力是如何炼成的?

从股权激励角度来看,“乔布斯1976年创立苹果,1980年一上市,所有技术骨干通过股权激励成为亿万富翁,所以衣食无忧,可以专心创新,有机会成为一个更纯粹的人。因此,苹果的持续创新能力,背后其实是一套长效、开放、循环的股权激励机制安排。没有乔布斯,也会有李布斯,没有李布斯也会有比尔盖茨。”

对于中小成长型企业来讲,苹果的成功带给我们的思考在于:如何借助股权激励这套长效、开放、循环的机制,构建起我们企业的核心能力?比如研发能力、生产能力、营销能力、系统协同能力等。

(二)股权激励实践中的问题

股权激励对企业成长有诸多作用,但由于中国规范的股权激励从2006年才开始起步,目前两千多家上市公司中,做过股权激励的占比不到20%(而美国在90%以上),因此,股权激励在中国还很不成熟,存在着不少问题,归结起来主要有4点:

1.事业认同问题

典型表现是创业板高管离职潮的涌现。根据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20日,共有156份离职公告出台,而2010年全年,辞职公告还不到50份。在创业板面市的两年时间里,大多数创业板上市公司都经历了高管离职。许多公司由于高管人员离职过多,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得不紧急让在任高管身兼数职。无疑,创业板高管的大面积离职,对企业、对股东、对核心管理团队、对员工都是一种伤害。因为对企业经营来讲,上市只是企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目标,核心团队的稳定才是企业的命脉与基石。

现实中存在这样的现象:股权激励被作为一套造富(套现)工具,企业上市了,大家就想着如何尽快套现走人;企业没上市,大家就想着跳槽到有上市可能的公司去。股东与股东之间、股东与高管之间仅靠利益维系,因而企业在上市前、上市中、上市后的高管离职现象屡见不鲜,企业始终处于动荡之中。究其原因,笔者认为,股东与股东之间、股东与核心团队之间,还是利益共同体,没有达成事业认同、理念一致,这样的股权安排显然无法走向长远。

2.预期沟通问题

有这样一个典型案例:有一家公司,老板出于稳定与激励高管团队的良好初衷,决定对核心管理层进行上市前的股权激励。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老板的授意下设计了一套股权激励方案:上市前先拿出1%的股权进行激励,上市后再行推出第二次股权激励。这1%的股权,意味着核心骨干的人均股权收益在300万左右,只相当于一个高管一年半的年薪。方案一公布,激励对象纷纷表示不满,公司9个核心高管中4个离职,由于上市前夕高管发生重大变动,导致企业上市搁浅。

这样的结果,对一个拟上市企业来说难免有些遗憾与惋惜。在现实中,这样的现象并不鲜见。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关键在于预期沟通:在没有完成股东与高管双方预期充分、有效的沟通的情况下,任何方案都是“不可说,不可说,一说便是错!”。而在股权问题上,股东与高管又往往很难展开充分、有效的沟通:如何保证分配的公平性?如何保障大家说的都是心里话?……因此,企业需要专业的咨询机构站在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公允立场(既不站股东的立场、也不站高管的立场)来协助股东与高管完成此轮沟通。

3.激励水平问题

我们也曾见过这样一个典型案例:某高科技企业人力资源部设计了一套股权激励方案:全员持股、分红激励、个人出资。由于方案在激励范围几乎到全员、分红激励的情况下,激励水平很难具备行业和区域的竞争力,激励效果有限(更像是一个福利计划),最终导致员工不愿参与,方案不了了之。

股权激励的关键除了沟通激励对象的意愿和预期外,还在于方案是否具有足够的激励水平,特别是对核心高端人才。对此,我们通常建议企业对标高分位,因为未来企业在用人上一定是用人才“质”的概念,而不是“量”的概念。另外,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在未考虑清楚之前,通常不建议进行全员持股和分红激励。

4.业绩考核问题

很多企业上市前的股权激励通常是没有业绩考核,上市后股权激励业绩考核通常定得较随意,激励对象在股权激励问题上没有业绩的概念,认为是理所当然,股权激励做成了一个福利计划。

股权激励作为一套长效的人才激励机制,是激励与约束的结合,业绩是根本。通常的激励逻辑是:业绩考核公司业绩增长高激励水平下的公司/股东现金及股权投入激励对象个人收益实现。所谓股权激励为企业的战略目标实现服务,就是反映在业绩考核上。在业绩考核指标设计上,通常要结合行业特点以及企业所处发展阶段,为企业设计基于产业竞争和战略实现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公司层面、个人层面)。

股权激励,表面上看是技术问题、方案问题,而其本质上是一次基于公司战略的深度对话与沟通(见图7)。我们认为,股权激励的本质和目标,是建立起一套长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在让核心管理团队合理分享企业发展成果的同时,完成股东与股东之间、股东与高管团队之间、以及高管团队内部关于公司未来事业发展的深度思考及沟通,进而通过“心理契约”的达成以及“长效激励机制”的保障,实现企业从“利益共同体”向“事业共同体”乃至“命运共同体”的成功过渡。

(三)股权激励实践中的关键

笔者认为,做好一个企业股权激励的关键,要在价值理念、程序保障、专业理解3个方面展开工作:

1.价值理念

首先要牵引股东和管理团队树立一系列正确的价值理念。

一是端正“股东”的概念:在没有完成从一次创业到二次创业、实现产业扎根和管理范式之前,所有股东都是在投入,而不是在享受;

二是正确理解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是一套长效、开放、循环的激励机制,不是短期福利计划,更不是一把套现、造富的手段和工具;

回归事业:股权激励是一次在核心高管内部展开关于事业发展终极沟通的最佳机会,把核心团队从利益共同体牵引向事业共同体,去思考我们的财富意味、事业意味和人生意味。

2.程序保障

股权激励需要通过一系列方法工具、工作程序来保障实施效果。具体包括:激励范围及激励对象确定;行业激励水平的外部比对;企业激励结构的内部评估;股权激励实施基础分析;理念宣贯;岗位价值评估;业绩考核指标设计;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财务及激励效果测算;实施辅导。

3.专业理解

股权激励的设计和实施涉及多个专业领域:公司治理、公司战略、资本运作、上市筹划、市值管理、人力资源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等。同时,股权激励机制的建立还必须要求对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规律、竞争要害以及企业经营规律有深刻理解。

正因为此,我们认为在操作股权激励项目时,要配备战略专家、公司治理专家、上市辅导专家、产业研究专家、股权激励专家、市值管理专家、人力资源专家等多领域专家组合,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好一个股权激励项目。

总之,一个好的股权激励,必须建立在理念端正、程序严谨和专业保障的基础之上。只有这样,股权激励才能切实起到激励效果,为企业的成长壮大奠定扎实的核心人才队伍及管理制度基础。

三、中国股权激励展望

本部分论述了2013年股权激励持续发展的动力以及将呈现出的特点。

(一) 三大力量推动股权激励持续发展

一是不确定时代的到来。随着竞争者、买方、技术和政策的发展,企业所处生存环境的不确定性日益明显。然而,企业要想拥有未来,现在就必须做出选择。在不确定环境下,面向未来的选择更多的是基于价值导向,而不是过往事实。如何通过塑造价值导向,将人才统一到提高市场争夺的效率上来,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股权激励,正是塑造价值导向的重要手段。

二是政策鼓励股权激励。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开放不断的经验总结和再实践,国家日益认识到人力资本的作用。为了更好的激发人力资本,国家将股权激励作为解决人力资本价值测度的有效方式,同时也作为完善企业治理结构的重要手段。2012年,针对市场热议的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周小川认为,“当前提出员工持股计划非常有道理”,这比针对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股权激励又前进了一大步。

三是人才价值实现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收入增长有了更高的要求。在收入分配不公、资产升值、通货膨胀的大背景下,国家也提出了“十年收入倍增计划”。对于企业而言,仅依靠工资福利的增长,会削弱企业现实的竞争力;对于员工而言,仅依靠工资福利的增长实现“十年收入倍增”,也将面临现实的困难。通过股权激励,将员工收益和企业效益统一起来,能在推动员工收入增长的同时,持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股权激励将呈现的主要特点

股权激励将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普及化。从近年实践来看,在我国,采用股权激励的企业越来越多;在企业中,股权激励对象的范围也日益扩大,从中高层管理人员逐渐向技术人员和骨干员工发展,更多的人被纳入激励范围,组成事业和命运共同体。由此,股权激励也逐渐从“奢侈品”变为“必需品”,从“超额配置”变成“标准配置”。

二是周期化。在我国经济社会深化改革的背景下,结合资本市场的多年表现,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设计者需要精准踩踏经济周期、产业周期、资本周期和企业发展周期,才能设计出切实可行并发挥实际作用的方案。

三是体系化。人力资本日益成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本。人力资本需要激发,需要构建大的激励体系。该体系中既应该包括底薪、浮动薪酬、分红、股权甚至“世袭股”等物质激励,也应该包括荣誉、社会地位等精神激励。股权激励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必须纳入该体系中,在整体激励体系中考虑局部手段,在局部手段中反映整体目的,才能打造企业源源不断、生生不息的动力。

四是战略化。股权激励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公司战略的实现。通过股权激励,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分工协作精神,实现公司战略。为此,在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和实施中,必将更多地体现公司战略以及战略导向下的人力资源和企业文化。

参考文献:

[1]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Z].2005-12-31.

[2]国资委.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Z].2006-12-07.

[3]中国证监会.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Z].2008-09-16.

[4]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Z].2008-12-11.

[5]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EB].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05-23.

[6]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Z].2012-08-04.

[7]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Z].2012-10-29.

第9篇: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范文

关键词:上市公司 股权 激励 公司治理

自从中国05年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产生了委托关系后,股权激励就作为一种解决企业委托问题的长期激励机制慢慢在中国的上市公司中出现。为什么要实施股权激励呢?主要原因是为避免职业经理人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现象,具体表现为经营者可能挥霍公款,扩大在职消费;降低努力水平,盲目扩张企业;忽视企业利润,盲目追求短期效益;不断扩张手中权利,甚至侵吞股东财产,从而严重损害企业所有者的利益,导致成本的增加。董事会希望通过股权激励招到并留住胜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使人朝着委托人效用最大化的方向努力,降低成本。良好的股权激励机制能够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从而减少管理者的短期行为,提高管理效率,最终有利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

事实证明,股权激励计划受到了经理人的一致重视。这点我们可以从09年开始的国美股权之争中看出,不论是先前陈晓用高额的股权激励计划拉拢国美高层,还是后来黄光裕出狱就抓紧宣布股权激励计划稳定军心,都体现了股权激励对吸引和稳定公司高级管理层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这并不能说明股权激励就能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事实上,从中国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的实际情况来看,其效果不佳。

一、上市公司主要股权激励模式

现代西方国家大都实施了较大额度的股权激励制度,这使得许多管理人员的股权收入达到了总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但是,尽管股权激励是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国内对于股权激励的应用要少很多。截止2011年6月30日,A股市场894家上市企业,共披露229个股权激励计划,合计比例为25.6%。目前在我国,股权激励方式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业绩股票等。

(一)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具体是指公司授予某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Exercise Price)以及预先条件购买公司

定数量股票的权利。激励对象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也可以放弃这种权利,但不能用于转让、质押或者偿还债务。股票期权的最终价值体现在行权时的价差上,该权利的执行就是一种激励,是否起到完全的激励效果,则由相关持有者是否通过努力提升公司股票价格而决定。股票期权有利于降低委托——成本,促使经营者与股东利益趋向一致,通过赋予经营者企业剩余收益的索取权,把对经营者的外部激励与约束变成自我激励与自我约束。

但是股票期权的激励存在以下的局限性:它完全依赖于资本市场,激励的效果基本由股票价格决定,我们应客观地认识到,中国股票市场的波动性和模糊性比较大,公司的股价受包括宏观经济环境,政府政策导向等多种因素影响,并不能完全反映出公司的实际价值,更不能反映管理层的经营成果。所以用股票期权激励并不能完全与公司经理层的业绩挂钩,以股票期权的方式激励公司经理层的做法也有失公允。由于股票期权是一项完全的收益,即在股价低于行权价时不行权也不会产生损失,公司CEO或高层管理者可能会想方设法抬高公司股票价格。然而我们知道公司股价的重要影响因素是公司披露的会计年报中包含的财务信息,主要是公司利润,所以这又会导致企业为了美化财务报表采取一些短视行为,比如说报道虚假的信息,再拉高股价后捞一票,最后损害的是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业绩股票

业绩股票是当前使用最多的一种股权激励方式,也是业绩较为稳定的上市公司以及它们的集团公司、子公司等常使用的方式。业绩股票,也称业绩股份,是指公司根据业绩水平,用普通股作为股权激励性报酬支付给激励对象。业绩股票模式通常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由于业绩股票在锁定一定年限以后才可以兑现,因此该模式有一定的长期激励和约束作用。

这种激励方式的目的性明确,激励与公司业绩直接挂钩,不受资本市场的影响。但是它的缺点也十分明显。首先,它的激励时限较短。公司一般针对某一特定时期的设定目标来实施业绩股票激励,当目标实现后,激励也完成了。这有些违背股权激励长期性的特点。而且容易导致公司高管人员为获得业绩股票而弄虚作假。其次,业绩股票的激励成本较高。从本质上讲,业绩股票相当于一种“奖金”的延迟发放,对公司现金流形成一定的压力。因为业绩股票激励模式只对公司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不要求股价的上涨,所以比较适合业绩稳定型的上市公司及其集团公司、子公司。“佛山照明”和“中远发展”是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前者采用按当时市价直接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的方式,后者则是通过增发新股,很好解决了股份来源问题。

(三)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具体定义为在未来一定时期和约定条件下,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收益的权利。发放给被授权人现金是被授权人在约定条件下行权,上市公司按照行权日与授权日二级市场股票差价乘以授权股票数量得出的数字。我国境外上市公司多使用股票增值权,激励对象在行权时直接获得当时股价与行权价的价差。增值奖股适应竞争性且成长性较强的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集团公司、子公司。作为增值奖股的代表,TCL在股权改制后第一个5年合同期满时,国有资本从3.2亿上升到11.6亿元,增长261.73%;TCL经营班子累计获得价值2.76亿元股东权益,加上认股增资合计占股权23.51%,企业员工认股增资占23.14%。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TCL所制定的10%增长率的指标很难有模仿性,这一数值其实是在股改的特殊时期多方认为的一个可以接受的指标,当时制定这一指标的依据来的过于简单:一是当时将彩电行业平均资本回报率为5%乘以2;二是因为当时中国上市公司净资产回报率为10%,这样社会各方面都能够接受。但公司实际的潜能,即它所掌握的资源,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决定指标的关键要素的信息都只有企业管理层才真正知晓,信息不对称很有可能导致制定的协议对管理层有利。

(四)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由企业职工拥有本企业产权的股份制形式,适合那些成长性较好,行业较为成熟的企业。推行职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旨在扩大资本所有权,使公司普通职工广泛享有资本,使他们可以同时获得劳动收入和资本收入,增加职工的参与意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但是,相对于激励来说,广泛的员工持股更像是对全体职工发放的变相福利,对公司业绩的提升起不到明显的作用,它没有遵循“关键的少数”这一管理中的普遍原则。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缺乏有效的股票市场

在现有股权激励模式下,经理层能够获得的收入与股价密切相关,而管理层是能够在短期内操纵股价,这使得经理层股权激励并不能完全解决高级管理层经营行为的短视性。企业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存在委托人和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会造成协议双方地位不均等,委托人的利益受到侵害。

(二)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够完善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股权激励实施的有效性是相辅相成的。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后,降低了委托关系中的道德风险。另外,股权激励设定的较为严格的考核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公司的运营。因此,股权激励有利于强化公司治理结构。反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为股权激励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内部环境,通过强化所有者的控制与监督,改善董事会结构,加强监事会的独立性,也会强化股权激励的效果。但是目前上市公司中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导致了上市公司大量的短期行为以及控股股东之间的不正当关联交易。

(三)管理层的风险偏好不确定

中国企业的委托人与管理层的风险偏好具有不确定性,而最优激励合同包含着风险因素,激励合同是否有效跟经理层的风险偏好密切相关。中国目前缺乏实施股权激励的外部配套条件,如缺乏合法的股权激励资金来源,不具备完善的法律制度等。

(四)缺乏合适的经理人选拔机制

经营者股权激励只是解决了内部治理结构的一个方面,但并没有解决经营者选择的问题。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股权激励的对象仅限于企业原有经理人员,他们因其地位而拥有这种权利,很可能导致企业里留下来的都是没有能力的人,跳槽的都是有能力的人。最后,是否应该实施股权激励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定,不应该搞“一刀切”。对于成本较低,即管理层工作绩效很容易考核的企业,不应盲目实施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

三、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策略

(一)继续完善资本市场

我国的资本市场是一个弱式有效市场,股票的价格还不能客观反映公司经营者的经营业绩。因此,应从观念、政策、制度等多方面着手来规范股市,以保障信息传递的有效性。一方面,我们要加强上市公司特别是一些采取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充分披露股权激励的实施对象、实施范围等信息,并对信息披露的时机进行严格控制,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经营者通过操纵股价和信息披露时机来间接增加个人的收益。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对目前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加强监督和监管的力度。因此,我们只有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才能提升上市公司的质量,让优质的企业主体进入资本市场,使资本市场成为一个有效的市场。

(二)健全经理人选拔机制

我国经理人的培育、选拔和使用尚缺乏畅通有效的渠道和契约保障。经理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股东的长期利益,除了其内在的利益驱动以外,还受到各种外在机制的影响。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经理人市场,改变经营者的聘任机制,引入竞争机制,由行政命令机制转向市场引入机制,加快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培育。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公平、公开、竞争的经理人选拔和聘用机制,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从而促进高素质经理队伍的快速形成和发展,为推进股权激励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选择合理的激励方式

精心设计合理和选择的激励方式是保证股权激励效用的必要条件。上市公司应围绕自身发展战略,结合发展现状,确定股权激励的目的、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并在不同的时期调整激励目标,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从而有效地提高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实施过程中可以考虑股票期权与其他激励方式搭配起来使用,扩大激励对象、适当提高行权价格等,以激励管理人员更努力地工作。在激励时间上,应该倾向于长期激励,避免期限过短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激励方式上,对股票来源、行权价格、行权期限、行权比例等条款采取比较灵活的设计。总之,企业应结合自身的特点,因地制宜,设计适合本企业长期发展的股权激励方案。这样才能使股权激励充分发挥其积极效用。

(四)完善治理结构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股权激励有效发挥的基础,否则股权激励只会成为少数公司决策人员中饱私囊的工具。因此,我国应该加快企业改革、公司化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提高股权激励制度的激励强度。同时要增强外部董事的独立性,建立健全外部董事的诚信体系、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发挥好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约束职能,加强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并加大对管理层必要的监督和约束,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推动股权激励制度的有效实施。

参考文献:

[1]朱成兰,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现存问题及对策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2011(22)

[2]唐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成本收益分析[J],商业文化(学术版),20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