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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让利于民,按照积极、稳妥、及时、有效的要求,扎实开展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力争在年内将纠纷案件全部办结。
二、调处原则与程序
调处山林权属争议应当坚持逐级负责,分级调处,主动协商,着重调解的原则。调处山林权属争议过程中,各方必须做到依法办事、实事求是、顾全大局、互谅互让。村民之间、村民与单位之间、组与组之间发生的山林权属争议,应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向镇人民政府提出调处申请;跨乡镇的,可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处申请。
具体把握以下原则:
1、山林权属争议案件坚持调处为主的原则。
2、县属单位与村组的山林纠纷处置,原则上应当重合同、重批文。
3、村与组之间、个人之间纠纷的处置原则,应当注重“林业三定”和“四固定”时期的山林执照,并结合林种、界址综合考虑。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山林权属纠纷点多面广,呈现群体性、复杂性、反复性等特点,调处工作要求高,各村委、部门、单位要协调配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一)成立机构。成立镇山林纠纷调处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镇山林纠纷调处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林业工作站,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落实经费。各村要落实山林纠纷调处年活动工作经费。镇政府所抽调工作人员的上山补助、交通工具等费用由镇政府承担;村组参与人员补助由村委会承担。
(三)明确职责。1、领导小组负责村组山林纠纷调处的协调工作。2、涉及纠纷的驻村领导、驻村干部负责所驻村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四)法律依据
山林纠纷调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省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实施方法和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5月4日一5月31日)。召开全镇山林纠纷调处年活动动员大会,对全镇开展山林纠纷调处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村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林业政策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制定山林纠纷调处年活动的具体方案,摸排本村山林纠纷情况、落实具体责任人和办结时间,于5月31日前上报镇山林纠纷调处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纠纷排查调处阶段(6月1日-8月31日)。各村对发现的纠纷要及时调处,对存在的纠纷隐患及时进行排查,按照分级管理,及时做好登记上报调处工作。于8月25日前各村将排查调处情况汇总到镇山林纠纷调处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集中调处阶段(9月1日-11月30日)。各村将积压时间长、矛盾较深、问题较复杂的老大难案件,汇总到镇山林纠纷调处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山林纠纷调处年活动领导小组召集相关村组、部门、单位及当事人,进行集中会审,形成处理意见,分类进行处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4、总结表彰阶段(12月初)。对全镇开展山林纠纷调处年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对活动中作出积极贡献的优秀单位和人物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类山林纠纷由山林所在村负责调处,并落实领导责任,做到村民之间纠纷组内解决,小组之间纠纷村内解决,村与村之解决间纠纷镇内解决,乡镇之间纠纷县内解决,镇、村、组积极配合。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山林纠纷调处年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包案领导和人员,明确具体任务和职责。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农户进行全面排查和梳理,准确反映纠纷及隐患,积极受理村民诉求。
(二)密切配合、及时发证。对明显错证、重证,由林权人提出书面申请,汇总后由镇政府统一上报,经县林业局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由县政府下达撤证决定。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案件,及时完善有关材料,上报县林业局换发林权证,巩固调处成果。
关键词:林权改革;纠纷问题;调处对策
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为保护生态环境而制定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退耕还林就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为起点,将盐碱化、沙化、石漠化以及水土流失等问题严重的耕地,进行生态环境的治理工作,实施相关的可持续发展、有步骤、有计划的退耕策略,因地制宜种草造林,恢复植被。退耕还林工程不仅能够大幅度减少水土流失、减轻风沙危害,还能够加快我国农业结构调整,加快转移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从而有效增加农民的收入,改变部分地区经济落后、贫穷的现状。近年来我困退耕还林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效果有目共睹,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林权纠纷问题。为保证我国退耕还林工程沿着规范、科学的轨道继续前进,提高和巩固退耕工程的成果,并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以下笔者对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林权纠纷问题和调处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
1 林权纠纷产生的原因
1.1 林权换证工作存在漏洞 林农有的持林业“三定”时期核发的林权证,有的持21世纪初拍卖、流转时颁发的林权证,还有的持有退耕还林林权证,存在新林权证与老林权证四界交叉与重复。
1.2 林权证四界填写不规范 部分村组填报林权登记表时,未按地形图上东南西北方位填写,而按习惯方位或以水系流向标注,发证时四界填写含糊不清,甚至用“上、下、左、右”描述,在换发新《林权证》时与“东、西、南、北”四界等同起来,方位上偏差大。
1.3 林地现场四界模糊
1.4 自留山、管护山林权不清
1.5 习惯占用引起的林权纠纷 一些地块因山洪爆发、泥石流侵蚀而改变了地类原貌,形成沙洲或河滩。林农将其改造成林地,长期习惯性占用,在进入林地实质性经营利用时,引发纠纷。
1.6 林地流转程序不合理 林地流转政府包办行为严重,未经林权使用者同意,擅自拍卖转包他人,在林地流转过程中,不按规范程序和原则履行林权转移手续;一些正常的林地流转,也未严格按林地流转程序和原则操作,由此引发的矛盾特别突出。
2 建议与调处对策
2.1 提高乡镇领导和群众的思想认识 退耕还林涉及到的人员和部门相当多,是一项系统且复杂的社会工程。因此,要加强宣传活动,进一步广泛利用各种媒介,充分利用广播、会议、电视等形式,强化宣传工作,将国务院《关于退耕还林二程若干政策意见》和《退耕还林条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让老百姓看得清楚、听得明白,同时也要加强对干部的宣传,使大家都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2.2 适当地延长其国家对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时间 根据目前西部高寒地区的退耕地总体上都是种植的为生态林,现阶段乃至未来的十年_内均没有任何的经济收入;高寒区域的经济不发达;农(牧)民的贫困面较大,收入增加了困难,生产、生活等方面并没有得到什么补偿,因此政府可以延长对于高寒地区关于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时间,以确保当地农牧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正常运转。对于不同种类的农作物应对其进行不同时间的遮阴处理,按照月份不同其种子成活率也不同,该地区对此政策的不住也应该有所不同,同时与南北方地区差异也有关系;在处理退耕还林问题时也需要重点了解该问题,以确保种子的成活率达标。
2.3 林权矛盾调处原则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忖土地承包法》《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林权矛盾调处依据。林权争议调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应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林权矛盾消化在基层;坚持依法维权、尊重事实、尊重历史的原则,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改变林地利用现状;以遵循有利于安定团结、群众生产生活、资源保护、培育和利用为原则,合情、合理、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地解决林权争议和纠纷。
2.4 加快确权发证,加大资金投入 确权发证不仅关系到能否更好地巩固退耕还林的成果以及退耕还林政策的有效落实,更是与退耕户合法权益息息相关的重要环节。因此,各乡镇领导一定要给予重视,亲自督促检查,保证确权发证工作落实到位。
2.5 发挥村规民约与“三老”作用 在纠纷调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村规民约”和“三老”人员的特殊作用,针对遗留时间长、产权不明晰的林权纠纷,要充分发挥敢说真话、原则性强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同志作用,通过他们找寻当年实地勘界的“老册子”,并利用“三老”的威望说服争议双方。
2.6 抓好法制教育,依法解决林权纠纷 积极参与普法学习教育,加强法规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增强守法自觉性。对借林权纠纷带头闹事、破坏稳定和谐、违法乱纪的,必须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对协商不成、多次调解失败的纠纷案件,应引导争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参考文献
[1] 施吉成.林权纠纷与矛盾调处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2,24.
一、奖励办法
村、社区一级调解的奖给集体,责任区工作人员调解的奖给个人。具体按照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和调处结案方式的不同,按以下办法给予奖励:
1、简单矛盾纠纷(包括: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赡扶养纠纷及其它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民事纠纷)。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综治责任区受理的简单矛盾纠纷,调处成功并签订调解协议书,协议履行完毕的,街道每件奖励50元。
2、一般矛盾纠纷(包括:宅基地纠纷、土地、山林等承包纠纷、各种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五人以下的劳资纠纷、三人以下的工(雇工)伤纠纷及其它案情比较复杂疑难的民事纠纷)。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综治责任区受理的一般矛盾纠纷,调处成功并签订调解协议书,按规定制作案卷材料,协议履行完毕的,街道每件奖励100元。
3、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包括土地、山林等权属纠纷、因各种因素引发的10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有群体性上访或械斗倾向的纠纷、有民事转刑事倾向的纠纷、涉法涉诉纠纷、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纠纷、五人以上的劳资纠纷、三人以上的工(雇工)伤纠纷或调处标的10万元以上的纠纷及其它案情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综治责任区受理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成功且按规定制作案卷材料,协议履行完毕的,街道每件奖励200元;重大疑难纠纷虽未调处成功,但有效阻止了矛盾的激化,当事人听从建议和劝导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处理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综治责任区按照要求进行登记且制作案卷材料的,街道每件奖励100元。
4、对一些特别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根据调委会或调解员在案件中的特殊作用,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研究进行个案奖励。
5、设立调解工作规范化奖。每年对各调委会的调解工作进行评比,对调解成功率高、台账健全规范的设立三个奖项,一等奖一个,奖励1000元;二等奖二个,各奖励800元;三等奖三个,各奖励500元。责任区的调解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责任区综治工作考核。
6、对调处跨村、社区、企业、责任区的矛盾纠纷的,本街道范围内不同调委会和责任区间的调解员可分别计奖。
二、奖励范围
对人民调解工作实行“以奖代补”,是指每年对街道范围内各村、社区、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各综治责任区调处矛盾纠纷工作给予适当奖励的一种激励机制。根据调处矛盾的难易程度(简单矛盾纠纷、一般矛盾纠纷、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调处结案方式,每年在区财政给予一定奖励的基础上,街道财政再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审核和发放
“以奖代补”的审核按季度进行。
1、各村、社区、企业调委会及责任区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号前将本季度所受理并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登记簿、调解协议书和调解案卷报送司法所审核。
2、司法所对报送的调解纠纷进行统计、审核和汇总,对达到要求的案件数量进行登记统计,报送街道综治委审批。
3、奖励每半年发放一次,凭司法所出具的统计报表、经街道综治委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由街道综治办统一发放,发放时间为当年7月和次年1月。
四、有关文书要求
1、辖区发生的所有民事纠纷,调委会和责任区必须认真按登记簿规定进行登记。
2、简单矛盾纠纷的调解,必须有人民调解协议书和协议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人民调解协议书包括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含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案由、纠纷简要情况、调解经过及协议达成具体内容、双方当事人签名、调解人签名、协议签订时间、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等。
3、一般矛盾纠纷、重大矛盾纠纷的调解,必须做到一案一卷,各种调节文书制作规范、相关证据材料齐全、案卷装订有序并有相应的证明材料。调解案卷具体包括调解申请表、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通知书存根、调解笔录、调解告知书、调解协议书(内容要求同上)、送达回执、结案报告及相关证据材料等。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社区和责任区要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把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认真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
2、务实创新,开拓进取。各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要切实把握“以奖代补”的大好时机,进一步深化和发扬“枫桥经验”,立足本地实际,找准载体和结合点,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3、对弄虚作假,虚报纠纷调解成功件数的,发现一件扣除双倍奖励,并予以通报批评。
一、建立健全集体林权制度服务档案的必要性
(一)建立健全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是林业部门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的需要
随着国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向前推进,建立健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服务档案,实现集体林权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不仅可以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确保改革工作高质量运行也大有裨益。
(二)建立健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服务档案是加强林业部门行风建设,提高优质服务水平的需要
林权档案关涉到千家万户的生产和生活。建立健全林权服务档案,有利于推进林业部门的行风建设,对政策监督、统一管理下的优质服务水平也是一种有效的促进。
(三)建立健全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是加强林业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林业部门的核心价值观是“诚信”“责任”“创新”“奉献”。建立健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资源变更也就有了具体可循的依据。如此一来,对贯穿服务全过程之核心理念的落实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是一种良性的制动。
二、建立健全集体林权制度服务档案的主要内容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涉及诸多方面。当前看,可分为三类:
(一)林改综合类
⑴会议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签到簿⑵宣传发动材料:发放宣传单、宣传提纲、林改政策问答、通告、发放给农民朋友的一封信⑶领导组织材料:林改领导小组、资源调查和资产评估小组、纠纷调处小组、林改领导组织的请示和批复⑷公示材料:村民代表名单、享受林改人员名单、享受林改条件、村级咨询状况、资产评估、林改形式、林改领导小组⑸决议材料:林改方式、参改人员条件、利益分配、林改模式⑹计划、方案、总结材料、林改方案的请示与批复⑺表决票材料:林改方案表决票、组织机构表决票、入股表决票、林改条件表决票、流转管护合同表决票、评估价格表决票、股份章程表决票⑻回执单材料:研究入股章程会议回执单、林改会议回执单、管护会议回执单、林改方案会议回执单⑼文件类: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林改工作的意见、通知、办法、工作流程材料⑽统计材料:林地经营状况摸底调查表、问卷统计表⑾ 家庭承包过程中抓阄人员、时间、地点和结果的记录材料,招标、拍卖等其他承包方式的记录材料。
(二)林权登记表类
⑴总体资源调查材料(有几块地、面积、地理位置等)⑵调查因子、外出勘测的图表⑶确权界限文字说明及附图⑷林权登记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⑸林权登记台帐及附图⑹林权登记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⑺林权登记台帐及核准材料⑻签订的各种合同书(三种合同产生的材料有所区别)股份制合同包括:参股人员名单,各地块自然情况,宗地附图,林改入股会议记录;流转合同包括:地块自然状况表(如五块地应有5张自然情况表),宗地附图,流转合同决议,林改有关会议记录;管护承包合同包括:挂画地停耕还林承包合同,宗地附图,参改人员会议记录。
(三)纠纷调处材料
⑴纠纷调处过程及搭配⑵林权争议与调节过程形成的原始记录(包括纠纷调节申请书,双方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书)⑶人民政府依法调节的意见、批复、请示⑷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⑸林权界限确认书⑹ 林权争议的来信、来访材料。
三、林改档案材料的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数字必须准确,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图样必须清晰,字迹必须工整。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一致。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具有法定效力,有印章和签名,有具体时间。
(三)合同必须有公证性材料,有司法局的公证书,有农业局的仲裁鉴定。
(四)归档的文件应为原件。因特殊原因留存复印件的,必须由经办人核准,并注明原件的存放位置。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对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S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5-0192-03
1 师宗县社会经济及森林资源概况
1.1 地理位置
师宗县位于云南省东部,东接罗平县,西连泸西县,南毗邱北县,北邻陆良县,东南与广西自治区的西林县交界。国土总面积2783 km2。
1.2 社会经济情况
师宗县辖10个乡(镇、街道)、1个国营林场、1个森工管护局、110个村委会(社区)、794个村(居)民小组。全县国土面积417.45万亩。总人口42.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5.5万人,占83.4%;非农业人口7.0万人,占16.6%。2014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98.5亿元。
1.3 森林资源概况
师宗是云南的重点林区和省速生丰产林基地县,森林资源丰富,发展林业的条件优越。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51.78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60.31%,其中集体林171.27万亩、国有林80.51万亩。林业用地中乔木林149.42万亩、灌木林地53.79万亩、未成林造林地11.03万亩、其他林地37.54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53.8%,森林总蓄积量533.76万m3。2014年,全县实现林业产值53347万元。
2 师宗县林改工作现状
2.1 主体改革完成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师宗县林改工作于2007年8月进行试点,2008年4月全面启动,按照“县级领导,乡镇组织,村组实施,部门服务”的工作机制,顺利完成了建立机构、宣传动员、制定方案、林权勘测、内业资料整理、输机制证和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各阶段的工作,主体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09年中旬通过省市检查验收。涉及8个乡(镇)、109个村委会、817个村民小组,共6.2万户、33万人。目前已顺利完成了集体林确权面积154.69万亩,确权66183宗地,确权率96%;集体林均山到户面积 137.6万亩,均山到户率85.7% ,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面积82.5万亩,均山到户率80.6 %,集体统一经营的公益林签订了责任书并落实管护责任到户面积55.33万亩;排查纠纷500 起,涉及面积6.61万亩,调处 481起,调处面积6.33万亩,起数调处率96.2%,面积调处率95.8%;发放林权证29335本,签订均利协议20073份,发证面积143.82万亩,发证宗地61777宗,发证率93%。
2.2 配套改革推进情况
坚持以规范林权管理为核心,积极搭建林权交易平台,组建了林权交易中心和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设立了林权管理、行政许可办证、林业规划调查和资产评估、林业抵贷款业务、林业咨询等“五大”服务窗口,建设了占地600亩的木材交易市场及木材加工基地,先后办理林权流转11宗5.7万亩,引进并培育龙头企业3户。与人行师宗县支行联合下发了《师宗县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启动林权抵押贷款及林业小额贴息贷款业务,共办理林权抵押贷款3笔140万元、林业小额贷款贴息194.6万元,惠及林农101户、龙头企业2户。出台了《师宗县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工作方案》,组建林农专业合作社12个,入社农户1000余户4500余人。深入推进林业综合执法改革,组建了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实行林业执法统一归口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了林业部门分块执法、职能交叉、力量分散、管理和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扎实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推行林木采伐管理公示制,依据《集体林森林经营方案》,严格执行限额采伐。深入开展涉林收费项目清理,对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将收费标准、收取办法等逐一向社会进行公布,严禁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积极探索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对215.8万亩林地开展了森林火灾保险业务。
2.3 改革主要成效
2.3.1 激活了产业发展
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县委、政府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得实惠、生态效益得增长、林业产业得发展”的目标,形成了“党政重视、群众参与、各界投资”的多元化林业发展格局。建成了占地600亩的师宗县大同木材深加工基地及木材交易市场,每年可加工植物油料5万t、交易木材10万m3、生产细木工板5万m3、纤维板10万m3。目前,进驻交易市场的加工销售企业已达31家,特别是华海木业等木材深加工企业产品已销往全国各地。木材深加工基地和木材交易市场的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林产业的发展。林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推动了全县林木种苗基地的快速发展,全县现有经营性苗圃81个,面积4000余亩,仅林改以来就新增经营苗圃46个,每年生产以红花木莲、滇朴、香樟、枫香为主的各类绿化苗木500万株,生产造林苗木2000万株。
2.3.2 保护了地方生态
通过林改,实现了“耕者有其山,耕山有其利”的改革目标,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了林业,认识到林业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林农的信心不断增强,造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全县各乡镇结合实际,以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组织为抓手,以优势林产业和特色林产品为依托,加强经营管理,建立“在林地上分,在管护上合;在种植上分,在经营上合;在管理上分,在服务上合”及“统一经营、统一造林、统一管护、统一采伐、共同发展”的林业经营新机制,不断强化林业经营管理,在全县初步形成了林农自我实施、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保护与管理机制,乱砍滥伐案件发案率大幅下降,林业保持了良性健康发展的态势。
2.3.3 拓宽了增收渠道
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人工商品林采伐工作的开展,实现了产权明晰、利益到人,林农愿意投入,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林农的林业经营收益明显提高。通过落实集体山林承包、租赁和转让,村集体可以从现有林承包经营分成和林木转让款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主要用于维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和基础设施建设,还有一部分用于农村文化、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投入。
2.3.4 完善了服务体制
通过改革,组建了林权交易中心和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林权流转工作逐步规范,服务环境明显优化,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2.4 配套改革面临的主要困难问题
2.4.1 林权矛盾纠纷亟待调处
(1)多年沉积下来的国有林与集体林之间的“老、大、难”问题,矛盾深,处理难;
(2)由于林改时,个别技术人员责任心不强,林地区划时不够认真、工作粗糙,造成四至不清、界线不明,致使村民、村与村之间争林争地情况时有发生。
2.4.2 林权流转亟待规范
一是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林地流转时不按规程操作,以至于造成部分林地承包期限过长、面积过大等问题,导致集体森林资产的流失,群众意见较大,甚至出现群体性上访。二是村干部急于将林地、林木变现,轻承包、重转让,造成林地、林木权属大部分被外来的投资者或投机者获得,而林农竞争力弱,林农基本上难以获得林地、林木,难于解决好公平与效率问题。
2.4.3 投融资体制改革亟待深化
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林权抵押贷款又手续繁琐、加之贷款利息又高,林农贷款、融资较难,森林保险业务只涉及森林火灾,林权抵押贷款放贷仍存有较大风险,金融机构存在担心与顾虑,许多商业银行不放贷,阻碍了林改的深入和林业的发展。
2.4.4 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亟待加强
单位和群众对林农专业合作社的建设认识不够,且林农专业合作社组建力度不大,已组建的覆盖农户数不多,在林业发展中的作用不明显。
2.4.5 生态公益林管护难度加大
由于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过低,且生态公益林严禁采伐,致使林农不愿意将自己承包的山林划为生态公益林,对已划为生态公益林的集体山林确权到户的管护积极性不高,甚至出现滥伐、盗伐及破坏生态公益林现象。
2.4.6 森林采伐政策不配套
采伐权是农民对山林的经营权乃至处置权和收益权的重要体现。目前,年采伐量指标严重不足,林农申请采伐难度大,群众因采伐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3 配套改革对策与建议
3.1 妥善处理改革遗留问题
认真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检查,查缺补漏,巩固林改成果,提高林改效益。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对改革中的各类材料,严格审查核对、整理分类,作为历史资料分三级档案专柜保存,依法管理。对历史遗留下来森林资源流转的隐患与问题,要认真对待,并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切实摸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的林木林地流转情况,并对每宗森林资源的流转进行认真分类与排查,凡是合法的、群众满意的应予以确认;凡是群众不满意、意见较大的非规范流转,要认真分析原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2 强化资源流转体系建设
(1)在流转市场的建设上,建设区域性林业产权交易、市场信息网络平台,为林农提供林权登记、流转、变更、供求信息等服务。
(2)严肃查处部分干部职工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投机商倒手买卖、低价套购群众山林的活动,维护林区正常的产权流转和林农群众的合法权益。
(3)借鉴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储备制度,由林业部门牵头,吸收社会资金入股,尽快成立林木林地收储中心,对一些暂时流转不了的和已到期但无法偿还借款的林木林地抵押物进行收购,试行森林资源储备。
3.3 积极探索林权扶持机制
积极探索林权抵押贷款的新模式,争取经济林(果)发证试点县工作,大力推进林权抵押小额贷款力度,降低林农小额贷款的准入门槛,简化贷款手续,扩大覆盖面,实行林权证直接抵押,完善森林资源评估、登记手续,解决林农弱势群体评估费用高、贷款难的问题。积极争取各种贷款贴息资金,降低林农贷款成本。
3.4 完善林木采伐管改革
对师宗县创新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的做法和经验要进行总结推广,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对林木采伐指标制度要进行修订完善,简化审批程序,以便于操作;对还在研制的电子软件要抓紧进行突破,并及时组织安装实施。
3.5 大力推进林业合作组织建设
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无公害基地、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维护其经济利益,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切实增加收入。同时,选择经济条件好、合作意识强、林农素质高的乡镇村,引导组建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其示范效应。
3.6 不断完善生态补偿和管护机制
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依托森林云南建设,利用林地资源开展种植珍贵树木、中药材、食用菌、家禽养殖、“森林人家”森林生态旅游等经营活动;充分挖掘生态公益林的经济效益,提高生态公益林自我补偿能力,激发林农自觉保护生态林、经营生态林的积极性。
3.7 完善林权配套改革政策措施
探索建立专业林权评估准入机制,为权利人提供评估服务。完善林木采伐指标分配办法,科学合理地分配采伐指标,赋予经营者更充分的林木处置权。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机制,优化森林资源配置,实现资源资产变现,维护森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8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
广泛开展林业法制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安全的自觉性。通过实施封山育林、绿色小康村建设、农田林网建设等,加快生态建设步伐。继续坚持采伐限额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开滥挖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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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召开的全县林改工作总结暨表彰会是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一次高规格、高规模的重要会议。刚才,校副县长对全县三年来林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作了全面客观的总结,表彰奖励了全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州林改办常务副主任李忠清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扎实工作,全县林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我们最大的特点是山区面积大、农村交通不便、村寨居住分散、工作条件艰苦。三年来,全县林改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目标,为促进全县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以下四个方面的成绩尤为值得肯定。一是明晰了山林产权,激活了广大群众造林、护林、用林的积极性。全县完成林地外业确权林地3.5万宗,林地确权到户率达到100%,共发放林权证17479本,发证率98%;全县确权农地206510宗,占应确权面积的100%,共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3493本,发证率93.2%。林地确权后,群众主动投入资金,把植树造林当作增加收入的一种有效途径,极大地促进了林业的发展。二是盘活了林业资产。通过积极引导林农以林权抵押贷款获取发展资金,不断扩大林业产业发展规模,极大地促进我县林业经济发展。,我/,!/县林权抵押贷款已突破2.5亿元,比增长了410%。三是促进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在做好林改业务工作的同时,广大林改工作队员还把林改工作作为普法教育活动的主战场,向群众大力宣传《森林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帮助群众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使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四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及时合理合法地调处林权及农地经营权纠纷是搞好林改工作的关键。这次林改工作共排查林权纠纷767宗,已调处756起,调处率98.5%;排查农地纠纷937起,已调处917起,调处率97.8%。这些纠纷的成功调处,有效解决了一批长期积留、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树立了党委、政府勤政为民的形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县广大干部、全体林改队员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全县各族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林改领导小组,向为全县林改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同时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大家在下步工作中,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为做好我县林改工作再创佳绩。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改革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明晰产权任务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商品林发证进度比较慢,一些地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没有认真整改。二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部分村寨矛盾纠纷突出。三是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比如生态公益林和国有林的保护压力增大,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不够完善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切实加以解决。
二、与时俱进,促进全县林产业可持续发展
我县有发展林产业的优势和条件,县委、县政府在确保生态得到保护、稳步推进林改工作的同时,妥善处理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高度重视林产业发展,确定将林业作为全县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之一。为此,我们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谋划,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发展思路,加快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步伐,促进全县林产业可持续发展。
(一)努力巩固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巩固这一基石和基础。因此,一定要让群众认识到,长期稳定林地承包政策这个核心是不会变的。一要稳定农民与村集体的承包关系。要维护农民的林地初始承包权,农民与村集体的初始承包关系不因流转而改变。承包期内,集体不得违法收回农民承包的林地。承包期满的林地,原则上必须落实家庭承包政策。二要加快林改步伐。要继续坚持主体改革中的成功做法,依靠群众、尊重群众,倾听民愿、集中民智,破解改革中的难题。对群众热切期盼解决的问题,作为重点问题加以解决。加快林权证发放进度。三要规范林地资源流转。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虽然落实了经营主体,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随之也出现了个体小生产与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矛盾。因此,切实做好林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是实现林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手段。要尽快出台《县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规范流转行为、强化市场监管、保护林农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要加大对林木的管护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采伐、盗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为防止炒买炒卖、低卖贱卖山林,森林资源流转必须进入县林权交易管理中心,进行信息、交易和林权变更。
(二)切实解决林改后续关键性问题。林改后,农民最关心的是发展林业的资金从哪里来?自己种的树什么时候能砍?效益怎么提高?这些都是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要加大林业融资改革,突破林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手续,降低融资成本,开发金融新产品,扩大贷款规模。林业部门要为 防范林权抵押贷款风险创造条件,抵押贷款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不办理林权变更手续;对贷款到期后无法还贷,经招标拍卖仍无法变现的抵押林木,符合采伐条件的,要合理安排采伐指标,盘活信贷资产。同时,要注意解决林业贷款利率偏高的问题,采取一些措施,使林业融资成本保持在合理的水平。
二要加大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落实林木处置权。坚持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科学安排伐区,合理分配采伐指标,逐步落实林业经营者对商品林的采伐自,推动森林经营走上积极保护、大力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路子。这项工作可以先试点、逐步推广,相信群众能处理好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关系。
三要加大林业经营方式改革,提高林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在自愿基础上,建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并从行业管理、信贷融资、采伐指标、科技服务等方面加以扶持。鼓励企业与农民合作建立原料林基地,实行林企一体化经营。
(三)切实改进林业管理与服务。要从满足我县群众实际需要出发,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服务。
一要完善林业服务体系。要健全网络化的林业服务中心,形成区域性网络,为农民提供便捷的服务。要扶持一批森林资源评估、伐区设计、木材检验、林业物证鉴定等中介机构,发展各类专业化的林业行业协会。
二要完善林业管理体系。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整合机构,理顺关系,逐步建立以管理、执法、服务三大职能为主的林业管理新体制。整合现有林业行政执法队伍,成立县级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强乡镇林业站建设,稳定林业站作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派出机构的管理体制。
三要完善林业科技支撑体系。加强林木种苗科技攻关,引进优良外来树种,开发本土树种。加强农村林业技术员培训,适当提高补助。培育林业科技示范户,形成以林业站、科技推广站为主,林业协会、林业技术员为补充的林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
(四)切实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我县森林覆盖率达86.24%,林木总蓄积量达6372.4万立方米。但由于受人为或自然因素的影响,存在着森林结构不合理、林分质量差等问题。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中低产林改造工作的意见》确定的中低产林评判标准,我县中低产林面积达72万亩。这些中低产林如果不进行改造,农民就难以从分到的林地中得到更多的经济收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同时对中低产林进行改造,是充分发挥我县自然条件和林地生产潜力,调整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增加资源,降低森林资源消耗,减轻公益林保护压力,解决我县林地需求矛盾的有效途径。因此,必须对中低产林进行改造。一是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二是要尊重林权所有者意愿,依法维护林权所有者权益;三是要强化科技,提质增效;四是要创新机制,加大投入;五是要及时兑现有关政策。
(五)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近年来,随着橡胶、茶叶等经济作物价格的暴涨,我县出现了林地资源无序开发、农村土地盲目流转、有林轮歇地无序转让的现象,森林资源保护压力加大,困难增多。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大意义,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的关系。一要完善征占用审核、审批和监管制度,加快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二要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严格管理重点公益林,积极引进市场机制,大力开发森林旅游、森林药材、野生动物驯养和以野生菌为主的林下资源开发等非木质林业产业,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经济功能和经济效益。三要加强对全县国有林的监管,坚决打击借林改之机蚕食、侵占国有林地,盗伐国有林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六)切实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确保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两个基本目标。我县林产业发展条件较好,要按照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全力发展竹产业,大力发展庭院化石斛种植和林下生态养鸡”的发展方向和目标,科学规划,逐步加大政府投入和补助力度,重点扶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提高产品精深加工程度,增加附加值,确保把区位优势、林区巨大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让广大群众分享到林业发展的成果。
三、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目前,我县的林权制度主题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但这并不等于我县的林改工作就已经彻底结束,许多后续工作还需不断加强。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加强林改工作的领导,做到决心不动摇,力度不减弱,强化的各项措施不松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求从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转变作风抓落实、基本的工作思路和措施上再动员、再鼓劲、再督查,把认识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的要求上来。要进一步认真对照检查林改方案和各项政策措施,需要补充的补充,需要完善的完善,切实把中央和省、州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更深入更扎实地开展下去。各级各部门要把林改工作列为行政问责制的主要内容之一,将林改工作的成效纳入绩效管理、年终考核、部门行风评议、干部任用等的重点内容,对林改工作政策要研究透,重点要抓住,疑难问题要解决。对工作不负责、不扎实拖了后腿,甚至出了问题的要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担任乡长后,我自感肩上的担子重了、压力大了、知识匮乏,急需学习充电。两年来,我坚持认真学习。参加了市委党校的乡镇长学习班,认真向老领导请教,虚心向广大干部和群众学习,积极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提高政治洞察力、敏感性和总揽全局的能力,提升了经济驾驭能力,提高了政策法律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同时,我坚持活学活用。应用所学的知识深入农村一线调查研究,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创新思路和办法来指导我乡的各项工作,经常总结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和措施,以便更好地指导当地经济的发展,力求做一个合格称职的乡长。
二、摆正位置,全力维护班子团结
乡长是乡党委书记的助手,政府的职责是执行落实党委的决策,我谨记这一责任,始终如一地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用好权但不越权。执行乡党委决策方面,我带领班子坚决与乡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执行乡党委的各项决策,贯彻民主集中制,在政府班子中树立了党委的权威。落实工作责任方面,工作中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工作和权力逐项分解到班子成员手中,放手、放心、放权地让各位分管领导抓好本职工作,提升工作能力,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效能。工作协调配合方面,我敢于去担当他们工作中的责任,关心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尽力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困难,让他们感受到了班子的温暖,愿意与班子一起成长。参政议政方面,我带头并鼓励班子成员献计献策,为党委提供一些可行性的建议,以便党委在决策时能更科学合理可行。现我乡的党政班子关系融洽、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团结共事。
三、真抓实干,致力促动经济发展
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突出“四抓”认真落实县委、政府和乡党委的各项工作决策,努力实现了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社会稳定的目标。
(一)挖掘资源,突出特色,狠抓全乡经济发展。一是注重上争外引抓收入。两年来我们打造项目共上争并到位各项可用资金100多万元,确保了政府的正常运转和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二是注重打造平台促发展。完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换证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农民吃了定心丸,两年来恢复抛荒田200余亩,造林15000亩。三是注重调整结构抓增收。通过龙头企业和大户的带动,结构调整逐步加快,做大了苗木基地、做强速生丰产林基地,扩展塔山婆婆茶基地、巩固了蔬菜(生姜、萝卜)基地、发展规模养殖和特色养殖基地,两年来农民人平年增收150元以上。今年又组织水淹区村组干部外出参观考察金银花种植,现农民积极性极高,已规划发展1000亩金银花基地。
20__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和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及“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加快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__行政干部素质为保证,以基层规范化建设为基础,充分发挥__行政职能作用,加强与其他部门联动协作,全力推进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现将我局今年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机制
为加强我局创建“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了局创建“平安建设”领导机构和办公机构,由局长任组长,两位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各职能股室负责人组成的领导机构和办公机构,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各职能股室具体抓,全体__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年初召开全县__行政会议,总结去年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与各__所、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各法律服务机构签订社会治安及平安建设责任书,健全责任机制。加强阶段性工作的安排部署、检查督促,确保综治、平安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发挥职能,认真开展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
(一)加强普法宣传,推进依法治县,营造平安建设良好法治环境
1.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开展了“五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在全县范围切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普法工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探索、完善。二是抓好普法载体建设。巩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文化大户等形式宣传阵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继续巩固板报、墙报、宣传专栏、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的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好“法制园地”专题栏目;充分发挥《____》报的法制宣传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提高办报质量和发行涵盖面;普法依法治理窗口,进一步扩大普法覆盖面。至10月底,全县村民法制学校共举办法制讲座1000余场次,刊出160期法制宣传栏,刊发《____》10期25000份,覆盖面涉及县直各部门及全县342个行政村和乡直各单位,最大限度地扩展了宣传面。
2.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3月份,认真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一是组织律师参加由县安监局组织举办的县直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授课,极大地丰富了他们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为顺利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夯实了基础。二是组织__行政干部、律师、公证等法律工作者深入到各乡镇,宣传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三是组织了部分律师前往__镇社区,采取群众愿意学、听得懂、用得上的以案释法等宣传教育方法,开展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受到群众的极大欢迎。四是组织县法制宣讲团、政法关工委法 制宣讲团成员到全县22个乡镇各中小学校巡回宣讲或举办法律讲座。五是组织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到__等工业区开展法制宣传进开发区活动,深入到多家企业宣传《公__》、《合同法》、《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管理工作中时常发生的实例进行“案与法”的教育。各乡镇__所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和维权意识。据统计,1-10月全县“法律六进”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18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为各类企业举办法制宣传讲座或专题宣传65场次。
3.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及时制定下发20__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具体指导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完善“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形式和新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动,扩大创建范围,注重培养典型,做好依法治县第二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提高工作,做迎接省、市的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创造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为促进平安__的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发挥好社会第一道防线作用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召开全县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会议,总结去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安置帮教工作,部署20__年工作计划和意见,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职责,为形成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提供了保证。
2.加强培训,提高调解队伍业务水平。一是进一步健全了调解组织。及时调整充实了县、乡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二是进一步完善了__局机关干部挂钩乡镇,各法院人民调解指导员挂钩乡镇联合培训制度,开展调委会调解文书质量季度检查评比活动等一系列培训制度;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制定了实施意见,确定了3个乡镇,100名人民调解员和66个行政村为20__年的示范乡镇、示范调解员、示范村的建设目标;四是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我局及时制定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大会,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3.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抓好十项机制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放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隐患和敏感问题上,主要围绕五个方面重点开展了排查调处:一是 “三农”问题,依据法律、政策开展对山林、土地权属争议引发的矛盾纠纷开展排查调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方面,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是群众易发性、常见性纠纷方面,始终不放松对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等的排查调处。四是围绕影响边界地区稳定的问题,加强了因林地、水域、矿山等权属不明引发纠纷的调处。五是围绕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加强了县领导接访、政法五长接访、公安局长接访制度,依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防止矛盾激化。据统计,今年1-10月份我县开展多次全县性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26件,其中人民调解2720件,行政调处206件。人民调解成功2648件,成功率97.35%,行政调处成功190件,成功率92.27%,__调解结案252件,调解撤诉264件,占审结799件的64.58%;防止群众性械斗5 起308余人;防止群体上访25件327人;防止民转刑1件2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215.8万元。有力地维护和保障了我县的社会安全和稳定。
4.安置帮教落实,有效控制重新违法犯罪。各基层所及时将摸排情况向当地领导汇报,取得当地党政的支持,及时采取安置帮教措施,对两劳释解人员采取了落实责任田、责任山、回原单位安置、帮助寻找就业岗位、扶持发展第三产业以及加强与劳动、经贸、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系,在刑释解教人员培训、就业岗位提供政策优惠等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协调民政部门对符合低保政策的刑释解教人员列入低保范围等安置帮教措施,稳定了两劳释解人员的心态。今年,全县实现刑释解教人员网络化登记和管理。同时,努力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途径,组织县、乡、村(社区)帮教人员前往闽西、永安、清流等监狱开展“故乡在呼唤”谈心帮教活动,促其顺利回归社会,避免重新犯罪。据统计, 20__年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151人,未衔接人员20人;20__年至20__年10月底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034人,其中农村籍人员有964人,查实解教人员88人,落实责任田人数964人,落实低保救济人数21人;重新犯罪29人,重新犯罪率为2.8%。
(三)加强教育,规范管理,为平安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1.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维稳活动。组织全县法律服务队伍认真开展“大学讨论”活动,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树立大局意识、稳定意识、民生意识。每月20日都指派律师参与县领导 接访活动,参与和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律师及时参与处理群体性纠纷,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较好地使纠纷得到化解。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服务“三进”活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作贡献。
2.加强规范,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中心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完善“一案(证)一卡”制,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评查活动,法律工作者依法服务、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据统计,1-10月份,律师共办理刑事案件105件,民事案件384件,行政案件3件,参与非诉讼调解案件38件,解答法律咨询600余次,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53家,避免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83件,其中:国内公证313件,涉外及涉台公证事项270件,拒绝公证29件,避免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3.三是注重民生,加强法律服务工作。推行便民措施,不断加强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工作。①整合法律服务资源,设立综合法律服务大厅,集中法律援助、“148”指挥中心、法律服务管理股、县中心法律服务所、政法“五长”接待室和局长接访室多个服务窗口,大大方便群众。②重点抓好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要求每个工作站每年要办理5-10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并将办理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加大宣传力度,深入企业向农民工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及时为经济困难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通过乡镇法律援助站、联络点、宣传活动等渠道向群众分发《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等宣传材料11000余份。在全省率先为农村独生女户、二女结扎户、农村计生工作贡献户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发放《法律援助证》7027本;开展援助申请延时服务和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健全对案件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监督体系,确保案件质量,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据统计,今年1-10月,全县共办理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16件,其中民事案件196件,刑事案件20件,受援人涉及残疾人18人,老年人51人,未成年人34人,妇女76人,农民工22人,各类贫困者158人。通过法律援助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了经济损失940万元。③加强管理,有效提高“148”便民服务质量。对案件都有进行分类、登记、编号,并附有条目和处理情况条目,以备存查。对于群众的各类法律服务电话,接待人员都耐心解答;对群众的来访,接待人员总是热情、耐心、尽心尽力为来访者解惑释疑。全县“148”专线接受电话咨询3600余人次,接待群众来访3561人次,为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511次,解决当事人纠纷400余件,移送至有关部门处理5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了经济损失263万元。
三、高度重视,措施有力,认真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
我局高度重视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局长挂帅,成立创建平安单位领导小组,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单位平安建设工作。
(一)健全制度,严格考核
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管理的规章制度,强化对人财物的管理。对基层__所和局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确保平安建设工作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围绕发挥好__行政职能、创建平安工作,把基层__行政各项工作分为十四个方面50项内容,局机关各项工作分为五个方面十项内容,按百分制进行考核。年终县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对__所,机关各股、室、中心各项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逐项考核。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得分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对各__所和机关各股室中心的工作进行工作督查,推动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这次春季林业工作现场会,主要目的是传达落实王书记对林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再鼓干劲,抓住春季造林有限时间,尽快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同时,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步伐,切实抓好护林防火工作。上午,大家参观了东明、杜关、官道口三个乡镇的造林现场。刚才,张局长通报了前一阶段全县林
业生态建设进展情况,传达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施工和管护的意见,又听取了三个乡镇的经验介绍,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采取更有效的措施,高标准、高质量抓好下一阶段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下面,再强调几点:
一、进一步强化认识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
(一)抓关键、抓重点,全面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各乡镇要抓住当前墒情较好有利时机,逐小班核实已造林面积,对剩余任务再分解、再安排,倒排工期,细化责任,再抓落实,确保3月底全面完成任务,4月10日前搞好查漏补缺、补植补造。在造林质量上,必须紧扣作业设计和检查验收办法,对栽植不到界或漏片的地块要全面补植;对死苗、缺苗、苗木不合格的要坚决更换;对小班内有效造林面积不足的,要扩展造林区域,确保造林面积充足。要对最近两年林业生态建设重点项目进行全面复查,凡苗木保存率达不到80%以上的地块,要抓紧补植补造,确保验收达标。在工作侧重点上,要突出抓好生态能源林工程、生态廊道、村镇绿化和核桃产业发展。特别是核桃产业发展,大家要把这项工程作为惠民工程来抓。林果办要抓紧抓好核桃节的筹办工作。各乡(镇)要结合退耕还林、中德财政合作造林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引导群众利用庭院、地边、河边、路边、渠边、河沟等四旁空闲地,大力发展核桃产业,范里大塬、文峪南窑、文峪安沟、沙河三角、磨口蚂蚁岭、城关北坡等重点核桃基地要坚持高标准建设,专业化管理,为全县核桃树规范化管理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二)抓规范、保稳定,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步伐。2012年是我县集体林改最为关键的一年,今年全县林改工作的目标任务是明晰产权率达到100%,林权发证率达到95%以上,具体要做好四项工作:
1、确定权属、核发权证。严格按照《河南省林改操作规程》要求,合理确定集体林地的权属,认真进行外业勘界,明确家庭承包、林地流转、均股均利及集体林地的面积。同时,各项档案资料必须达到规范化要求,确保市验收达标。
2、调处矛盾、稳定秩序。各乡镇都要成立专门的林权调处机构,妥善解决林权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组问题不出村、村问题不出乡、乡问题不出县”,实现林区和谐稳定。
3、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积极创建集体林改示范乡、示范村、示范户,着力培育确权发证、档案管理、林地流转、林权抵押等各类林改典型。
4、不断创新,搭建平台。林业局要抓紧运作,及早建立林权交易服务中心,实现林权市场化运作。这项工作要在4月底前完成。
(三)抓制度,抓落实,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工作。最近我县森林火警不断,特别是官道口镇寨上村和范里镇马跑泉村,接连发生两起森林火灾案件,过火面积较大,已经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国家的森林资源造成了严重的威胁。为确保安全度过春季森林防火期,具体要做到“六个到位”。一是预防为主,宣传教育要到位。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森林防火条例,把宣传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在高火险林区、各主要入山路口刷写标语、悬挂条幅,大张旗鼓地宣传森林防火。林业部门要组织宣传车,深入林区巡回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二是强化措施,火源管理要到位。森林防火主要是防人,管住了人,就管住了火;管不住人,就管不住火。尤其在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在祭祀上坟路口及游客集中地段,要采取上坟登记、发放防火明白卡的办法,实行严格管理,做到火熄人走,严防死守。对林区儿童、痴呆憨傻人员要严加注意,落实监护人责任。对林区厂矿、企事业单位和旅游景点要加大森林防火检查力度,发现问题,限期整
改。三是注重实效,处罚打击要到位。公安机关、森林公安局要严厉打击那些故意燃放山火的人,从严从快查处各类涉火案件。凡人为因素造成火情的,必须查清事故原因,对责任人公开曝光,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四是健全网络,火情监控要到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防火期内,各乡镇、各林场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保证信息畅通。要综合运用了望台、林区巡逻等手段,对林区火情进行全方位监测,切实做到早发现,防患于未然。要按照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告火情,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否则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五是完善预案,应急反应要到位。各乡镇、各林场要抓紧调整充实防火应急队伍,完善细化重点林区防火
预案,对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交通通讯、后勤保障、群众安全避险等工作要逐项落实。六是明确责任,组织指挥要到位。森林防火实行党政同责,各乡镇、各部门党政领导同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各乡镇、各林场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在森林防火期内,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外出。若发生森林火警火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三、进一步强化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