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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审批局的意见和建议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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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审批局的意见和建议

第1篇:对行政审批局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一、多措并举,做好准备

一是注重学习借鉴,努力拓宽工作思路。为解决工作经验少、工作程序不明确的问题,烟台市编办加强对内对外交流,广泛学习各方经验,确保尽快理清工作思路,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一方面,加强与市政府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等部门、单位的座谈交流,认真学习以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经验,全面理清工作流程与审核标准。另一方面,将省内部分先进地市作为学习重点,通过现场考察座谈,广泛学习借鉴,进一步丰富了工作思路,明确了清理规范工作的目标任务。

二是注重横纵对照,全面摸清审批事项底数。一方面,将区域规模、经济发展特点、产业结构相似的省内城市作为参照对象,逐一对照行政审批项目,详细查找行政审批事项个数、名称、类别、实施单位等内容的差别。另一方面,根据各部门、单位提报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法律法规依据,与市级原有的行政审批目录进行逐一核对,梳理摸清了行政审批事项变动的数量、项目及设立依据。

三是注重标准依据,精心研究制定清理规范意见。将法律法规文件作为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唯一标准,通过查找法律法规条款,逐一审核了各部门、单位提报的现有行政审批事项法律法规依据,并在法律法规标准范畴内,研究提出了烟台市取消、下放、调整、承接行政审批事项的初步意见,确保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四是注重沟通协调,广泛征求各层级意见。初步意见形成后,市编办着力加大沟通协调力度,自下而上征求各方建议,对清理规范意见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完善。首先,认真听取各部门、单位业务科室的意见建议,对于理由充分、依据合理的,尽快予以采纳完善;对于理由牵强、依据模糊的,则严把关口、坚持原则,并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努力争取相关部门、单位的理解支持。其次,组织召开了烟台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会同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集中审议了清理规范意见,对个别存有异议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讨论研究,最终达成一致。再次,按程序向市编委有关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征求其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建议,并对清理规范意见进行调整完善。

二、严格条件,精细操作

一是明确标准,调整出去一批。依法重新明确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纳入标准,将不属于市级审批权限的初审事项剥离,将事后备案事项调整为行政备案,将部分资质认定调整为行政确认。如:将“申报咨询资质延续初审”等市级仅承担初审权限的项目,不再列入行政审批目录;将“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批”等项目,列为行政确认类别。

二是相近事项,适当归并一批。对于部分分解过细、类别相近的行政审批事项,适当予以合并。比如:将“枪支运输许可”、“民用枪支配购许可”、“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民用枪支持枪证许可”等四项行政审批事项,合并为“枪支、弹药运输、携运、配购及持枪许可”项目。

三是积极放权,取消下放一批。按照口径统一、权责一致的原则,对国家和省要求取消的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对省内其他市取消的项目,原则上予以取消;对法律法规明确由市县政府或县级以上政府承办的事项,尽可能地下放到县级。比如:参照省里做法,取消了“民办学校聘任校长核准”等项目;对“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批准”等原有市直部门代管的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给市辖区审批。

四是上下衔接,承接一批。积极承接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工商质监管理体制调整后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这一原则,市级承接了“企业工商登记”等审批事项25项。

五是找准依据,规范正名一批。通过与其他地市对照,对于部分审批事项相同、名称不完全一致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规范更名。比如:将原有的“驾驶证核发”更名为“驾驶机动车许可”。

三、以点促面,深入推进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等部门,加大对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承接、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行政审批行为的后续监管,逐步建立功能完善、防控严密、执行高效的监管体系。研究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监督检查的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夯实行政审批事项监管的制度基础。

二是严格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加强行政审批目录的动态化管理,按照省编办制定的行政审批目录,对市级行政审批目录进行适时调整。坚持将行政审批目录作为开展行政审批工作的唯一标准,严禁各部门、单位在目录以外私自设立审批事项。根据行政审批目录,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方式、审批时限等一系列内容,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切实增强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一方面,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的部署要求,摸清非行政许可事项底数,认真做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争取明年上半年,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调整完毕。另一方面,加强调研论证,积极取消和下放一批含金量高、涉及面广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四是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对权力清单制度的研究论证,全面梳理各级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和工作权限,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争取今年建立起全面详实、无缝覆盖的权力清单制度,确保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优化审批程序。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推进基本建设项目流程再造、多证联办、一表制、商事登记改革、容缺审批等制度,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使企业和群众切实感受到改革带来的新变化。

第2篇:对行政审批局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主要问题;“前店后坊”现象仍然存在;对策和建议,对行政审批存在问题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目前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整体情况而言,虽然运行较为平稳,但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与我县经济发展相比,与投资者、居民的期望相比,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致使改革缺乏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多数企业和市民对行政收费项目之多、手续繁杂wenmi.意见较大、少数单位为保住自身的审批权力,对一些重要的审批事项仍未做到应进尽进,存在“小权进、大权不进”,将重要的服务项目、关键的办事环节,仍放在本单位办理,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作为“收发室”,“两头受理、收费标准不一”的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弱化了中心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为有效解决好我县行政审批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切实推进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我们进行深入思考,现借鉴先进发达地区,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一些针对性建议,等。具体材料详见:

一、主要问题目前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整体情况而言,虽然运行较为平稳,但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与我县经济发展相比,与投资者、居民的期望相比,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致使改革缺乏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多数企业和市民对行政收费项目之多、手续繁杂wenmi.意见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少数单位认识不够到位,缺乏改革热情。少数单位负责人大局意识、组织纪律意识淡薄,过多地强调困难性、习惯性,对县委、县政府有关审批项目进驻和办理政策、规定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二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职能不强。行政服务中心与各窗口单位只是一种协调服务的关系,虽然县委、县政府赋予了一定的管理权力,但实际上很难运用到位。

二“前店后坊”现象仍然存在。有些单位没有在中心设立窗口进行集中办公、公开办事。少数单位为保住自身的审批权力,对一些重要的审批事项仍未做到应进尽进,存在“小权进、大权不进”,将重要的服务项目、关键的办事环节,仍放在本单位办理,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作为“收发室”,“两头受理、收费标准不一”的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弱化了中心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如地税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窗口,而国税却没有。地税进“中心”,但税务登记却没有进。四项目设置不合理,综合功能发挥不明显。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之初,被片面地理解为集中收费,在项目设置上过多地考虑收费项目,行政审批职能相对弱化;极个别窗口单位内部管理松懈,机制不顺,前方和后台缺乏衔接;导致一站式服务功能不能充分发挥,在项目衔接上,出现“断链”现象,集中、高效、协同的服务链条和网络还没有完全成型,未能充分发挥出集中、整合的综合服务功能。五普遍缺乏改革的主动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置与取消,其权力在于省以上行政机关。而县及县以下只是具体的执行者,根本无权规定或调整上级机关设定的审批程序,更谈不上取消审批事项或进行其他处理。基于这种状况,改革其实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行为,如果上级机关不给予必要的授权,县及县以下的行政审批单位只能被动地进行改革。少数单位对一些并不需要由其审批的项目,其上级主管部门却要求有其审批意见。对同一审批事项涉及前置审批的,特别是民爆器材、矿山、化学危险品的经营审批,国家有明确的审批条件和期限规定,一昧地强调简化程序和压缩时限有一定困难。六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有待提高。窗口工作人员基本都是单位挑选的精兵强将,一般都能完全胜任窗口服务工作,但有的单位人为弱化窗口职能,把一些难管理、素质不高、业务不精的人派至窗口工作,这些人认为自己是在原单位受不到重用而被派来的,再加上“中心”制度全,管理严,对工作产生抵触情绪,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自然也就不高。

三、对策和建议为有效解决好我县行政审批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切实推进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我们进行深入思考,现借鉴先进发达地区,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一些针对性建议,供领导参考。一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法》、《安徽省行政许可若干规定》,严抓项目清理。紧密结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中心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皖政办[2005]6号的实施,按照《行政许可法》、《安徽省行政许可若干规定》精神,由县法制办、监察局、招商局、物价局、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抽调专人,对全县各审批和服务单位的服务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摸底和清理,按照审批、核准、备案分类登记造册。二建立专门机构主抓此项工作。为切实推进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解决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功能弱化的问题,着力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建设,切实赋予其必要的审批管理权和监督权,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组,县负责人任正、副组长,下设“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中心、监察局、法制办、物价局、财政局等负责人具体协调办事。“审改办”负责清理、精减、确定进驻中心项目,制定中心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标、管理方式等,由政府颁布实施,强力推进,为做好服务项目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建立起政府主抓项目进驻,中心管理协调的运行机制。为切实三规范审批项目运作,提高审批效率。在项目清理的基础上,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精神,从实际出发,按照合法、合理、效能的原则,对与市场经济体制和世贸组织游戏规则不符的县级审批项目,对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县级行政审批,坚决予以取消;能用市场机制代替行政审批解决的问题,就用市场办法运作;凡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就用法律手段解决。坚决取消各单位自行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对仍在执行、但明显不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或违背市场运行规则的审批事项,各审批单位也要积极、主动地向上提出建议和要求,不能机械、被动地去加以理解执行。对需要保留的审批项目,要制定出科学、规范、高效的操作规程,对审批对象、条件、程序、结果实行四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要进一步实行听证制度,对专业性和技术性强的审批事项,实行专家审查、咨询制度。并将结果在新闻媒体、政务公示栏、便民卡、触摸屏、声讯电话上予以公布,内容包括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监督电话等。四加强服务项目动态管理,注重服务项目的整合和开发。对清理后经规范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其他公共服务项目,按“应进俱进、一事一地、充分授权”的原则一律进驻“中心”进行综合管理。各部门不准“截留”、“分流”、“回流”,不允许该进中心的项目留在部门,不允许违背一事一地的原则,搞两头受理,不允许项目进入中心后再擅自撤回,由于客观原因确需撤回或取消的,必须报经政府审查同意。由于受目前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的有限,中心的服务窗口数量可以保持在30个左右较为合理。项目进驻要分批进行,窗口单位和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从有利于投资、有利于发展,着眼于为经济建设提供“一条龙”服务的角度,对服务项目进行认真筛选确定,把与企业设立登记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优先纳入中心,进行认真整合配置,优化流程,构建项目齐全、灵活高效、运转协调的服务网络和链条。按照“无条件进、有条件出”的原则,窗口单位依法增加、取消或变更服务项目,应及时向行政服务中心中心备案。窗口单位对有关行政许可项目提出调整要求,应经中心提出意见,政府法制部门审核,报县政府批准。五进一步优化审批方式。1、为有效杜绝“前店后坊”、“小权进、大权不进”等违规现象,要把各窗口单位的行政审批职能剥离出来,交至窗口集中行使,原单位不再受理,并实行审批领导和股室成建制进驻窗口、刻制审批专用章等制度。各部门要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审批后的监督和管理上。建立“一家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并联审批制度,变流水式审批为同步式审批,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对一个审批项目,尤其是对企业登记审批和经济事务类的审批,要实行并联审批制度,明确由一家有权威的单位牵头全程服务,相关单位进行联合审批,减少相互间的推诿、扯皮。对一些暂时手续不全的特急的重大项目,经有权批准后,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可以“先上车后买票”,边建设边办理相关手续。要进一步扩大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由对外来投资项目审批扩大到县内所有需要审批的项目,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同时行政服务中心要积极组织八个流程,涉及到办企业的有四个,即: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开业审批登记总体流程、内资公司制企业法人开业审批登记总体流程、个体工商户开业审批登记总体流程、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涉及市民日常生活的有四个,即:办理各类户口流程、机动车驾驶证办理及审验流程、办理各类房屋交易和权属登记工作流程、办理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流程。2、为减少审批层次和环节,提高服务窗口就地办结率,在中心服务窗口普遍推行“三项审批新制度”,即“一审一核”制、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制等新的审批方式,建立政府重大项目快速办理机制,设立“绿色通道”。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真正达到:外地办得到的事情,我们应当办到;外地办不到的事情,我们努力办到。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要继续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时限,要在现有基础上再缩短1/3以上,具体方案报县法制办审核把关。县法制办要对各单位呈报的办理时限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承诺的时限兑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首问负责制、一次说情制、限时办结制和失误追究制,向“零差错行政”迈进。3、行政服务中心大厅里要实行首席代表制。各部门指定一名负责人作为窗口审批工作的首席代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全权负责申请人提出审批事项的办理。各部门要赋予首席代表一定的决定权,对一些经授权可直接办理的申请,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限,直接给予申请人以明确答复。同时,各单位要指定一位主管领导全面负责窗口的审批工作,定期不定期到窗口指导工作,及时解决窗口工作出现的问题,以加强窗口办理工作的管理。4、推行“一事一地”、“充分授权”和“既受又理”。“一事一地”,是指同一审批事项只能由一个部门、在一个地点受理,凡进“中心”办理的事项,不得在“中心”之外再受理和办理,凡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和事项,各部门原设立的服务窗口、办证大厅等不得以各种理由继续保留;“充分授权”,是指各进驻部门向在“中心”设立的窗口充分授权,实行“首问”负责制;“既受又理”,是指“中心”既能受理,又能及时办结。在现行机制下,为了让窗口真正拥有审批的权限,甚至给窗口配备了审批专用章,效力与单位的公章相同。六加大纪检监察保障力度,建立健全社会监督约束机制。针对行政审批中存在的一些不完善、不配套的问题,在加强规范、约束和监督以及保证落实上下工夫。纪检监察机关要全程参与对项目的清理、精减,监督项目办理和收费行为,定期组织督查,有力地约束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各部门不仅要加强经常性的自查,而且要将审批行为置于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之下。人大、政协对“中心”的视察调研要制度化,及时发现和研究问题,向政府建言献策;新闻媒体要对拖延办理、恶意刁难、违规收费等行为进行曝光;经常性地组织群众评议,及时将评议结果公开,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建立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群众评议“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全程、立体地约束和规范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要聘请人大代表做监督员,每年坚持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函》,办理了电话800业务,设立经济发展投诉中心,等方便群众监督和投诉。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及早出台《含山县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含山县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等有关政策,明确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应负的责任,将各单位窗口工作实绩纳入目标考核和政风评议范围,建立各项制度和长效机制,克服服务项目管理工作中的反复现象。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对每个审批项目,都要明确审批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制定相应的内部监督措施,建立社会质询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实行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克服该审批的不审批,不该审批的乱审批等行政审批的随意行为。审批机关不按规定的审批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审批,甚至越权审批、滥用审批、,要追究审批机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特别要强化行政监督,查处一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开展了“万人评议机关”活动,使机关行政效率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市民群众的水平明显提高。将“一站式”服务从形式到内容作了进一步调整,随需随办,随叫随办,主动上门,跟踪服务。七配齐配强窗口工作人员。各窗口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是单位的中层干部或业务骨干,当年内一般不得更换,其组织关系同时转入中心,各单位要着力培养选拔任用窗口人员。今后,窗口单位要落实有关规定,下派和鼓励后备干部到中心工作半年到一年,加以锻炼,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八努力探索一条机构精干、运作有序、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加快“中心”网络建设,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实现网上办公,使网络成为群众和企业获取信息、办理申报、缴纳费用等有关事项的重要途径,建立一个办事高效、运转有序、公开透明、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 新晨

第3篇:对行政审批局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市行政服务中心党支部发放征求意见表150份,召开窗口工作人员、项目协调专班、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和企业代表座谈会4场次、120多人次,同时中心班子成员之间及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谈心交心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共收集行政服务中心及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5类、18条,通过对收集到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归并为5类7条,并制定了的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对进一步创新服务,加强行政审批监管,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提了3个方面的建议:

1、要着力抓好窗口建设,工作人员服务要更热情,审批要更快,努力提升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服务水平。

2、要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扩大窗口受理、网上审批范围,强化

“一网式”服务方式,实现网上办公。

3、要逐步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提高办件效率。要将行政服务中心变成真正的便民服务中心,不要让老百姓到服务中心来办事时办不成或办得不完全,而后又让老百姓到主管局到处跑,摸不着头脑。

(二)要进一步提高协调服务质量,更好为全市项目建设、小康建设及经济快速发展服好务。

(三)要加强经济发展环境监管,加强窗口部门服务经济工作的监督,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更好规范各单位行政许可、审批程序,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行政服务提速增效;还要一些部门办事的具体流程。

(四)推进阳光政务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策宣传和工作指导。

(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班子整体素质。

二、整改措施

(一)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开展审批流程再造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及时清理和取消上级明文规定的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充分授权窗口人员办理。

2、扩大网上审批办件,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调,对不需现场查勘、专家论证、公开听证和领导集体研究的审批事项逐步实现网上审批。

3、加强行政审批监管,优化服务质量。坚持电子监察和人员巡查相结合。充分应用绩效评估、预警纠错、指纹考勤等功能的结果,按季通报各单位,不断提高办件质量。

4、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窗口人员素质。坚持半月一次例会制度,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继续开展“优胜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标兵”的评选活动,努力实现审批大厅“六个零”的优质服务目标。

5、加强乡村便民服务中心指导,完善相关制度。

(二)更新服务理念,提高项目协调服务效能。

1、及时调整和组建项目协调专班,明确项目协调任务。对新引进和续建重点项目,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和办公会议要求,及时组建市级协调专班,督促相关部门、乡镇(处)、村相应成立协调专班,为项目建设提供全程服务。

2、完善协调专班管理制度,提高项目协调服务质量。一是严格责任状考核制度,强化专班责任。二是坚持定期办公会制度,提高协调效率。三是坚持日常督察和定期督查制度,促进项目建设。

3、创新项目协调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学习和借鉴外地征地拆迁成功经验,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当参谋,争取在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推行自主拆迁的奖励政策。

(三)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提高窗口民主管理的水平。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强化窗口人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意识。按照“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的标准,加强对窗口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对窗口人员违纪违规的予以严肃查处,不断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的作用,今年对窗口和部门服务质量组织两次评议,并作为部门服务经济工作考评的依据。

2、强化对部门服务的规范管理。继续抓好三大制度,规范服务。一是严格实行《企业缴费明白卡》制度,将覆盖面扩大到40家。二是严格执行“到企业检查收费许可”制度,对未经许可到企业乱检查乱收费的,按规定予以通报。三是强化“交事通知单”制度。对经协调工作专班多次协调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以“交事单”形式交给相关部门办理,并由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督办落实,作为相关单位年终考评的依据。

3、强化对经营者和公众举报投诉的办理。一是加强经济发展环境投诉窗口建设,利用举报箱,举报电话,网上投诉信箱等工具,收集群众和客商的意见,实行专人受理,专门登记,专班办理,力求结案率达到100%。二是及时查处企业反映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四是建立市直部门和乡镇处服务重点项目登记台账,实行半年一小结,一年一考评。

(四)转变施政方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1、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一是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二是合理确定公开时限,常年性工作要长期公开,动态性工作要及时公开,固定性工作要定期公开。促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

2、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作用。二是不断拓展公开方式。三是进一步规范为民办事大厅的建设管理。指导乡镇(处)为民办事服务中心的建设,不断改进和规范村级便民服务室的管理。

3、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力度。加强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日常检查和指导。按照市政府要求,建立监督、整改、反馈机制,组织专班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4、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严格按照政务公开预审制度、告示制度、听证制度、评议制度、投诉和责任任追究制度办事,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五)强化自身建设,树立良好机关形象。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层级管理,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领导能力。

2、加强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坚持把定性考评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努力创建群众满意机关和文明机关。

3、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查

第4篇:对行政审批局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一、工作完成情况

截止月5日,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626件,按期办结率在98%以上,行政审批规费90万元。为优化审批程序,对进驻窗口集中办理的审批(服务)进行了规范,并对办件强化了监督管理。共受理群众投诉1件,办结1件。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5个;村级代办点29个。受理群众办理事项7150件,其中办理完成事项7150件,办结率为100%。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学习。一年来,中心利用每周五工作例会,组织窗口负责人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地、特区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我中心干部职工做到了“五结合”。即:把理论学习与提高思想认识相结合,与了解区情相结合,与提高业务能力相结合,与提升窗口办事效率相结合,与优化服务质量相结合,初步形成了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常态,提高了窗口人员的政策解读能力,强化了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

(二)认真开展行政审批清理。按照法定依据、法定收费、法定期限对全区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检查,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公共服务事项,从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受理部门、受理人、承办人、批准人、法定期限、承诺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流程、审批条件、审批依据、申报材料、申报表格名称、所出证照进行了明确。全区拟保留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253项,其中:行政许可116项,非行政许可78项,公众服务项目59项。

(三)扎实推进大厅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1、在中心窗口严格实行“三项制度”:一是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审批材料不全、要求补正的办理事项,中心各窗口必须一次性告知,避免群众办事来回跑。二是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中心各窗口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在法定期限和承诺期限内办结。三是严格实行责任限时办结制。对群众投诉不按时办结的审批(服务)事项,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2、在中心大厅设置群众意见簿,认真对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针对群众反映的进驻部门少、办事不方便的意见,争取纪委监察局的重视和支持,主动到各窗口主管部门,从项目进驻、办事流程等内容与窗口部门主要领导沟通,得到了窗口单位的理解、重视和配合支持,为中心窗口进一步发挥“一站式”服务功能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审批效率。1、优质服务,热情待人,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中心为窗口工作人员制定了公示牌,公示牌上明确了工作单位、职责、联系电话等,制定了意见簿,并编写了简洁的办事程序。上岗期间,要求工作人员服装整洁、礼貌用语。2、严格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中心窗口依法公开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审批流程、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3、廉洁勤政,实行责任追究制。制定《工作人员工作守则》,做到忠于职守,廉洁勤政,严禁乱作为和不作为,严禁吃、拿、要和收受回扣贿赂。如工作做不到位,未能按时办理手续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进驻部门少,对要求进驻的项目仍在“体外循环”。目前进驻中心的窗口部门只有工商、质监、卫生、国土、环保、林业、建设七个部门,真正把审批项目纳入中心办理的只有工商、质监和卫生,环保、建设、国土、林业窗口部门形同虚设,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全在窗口单位受理和办理。二是信用联社窗口从效益角度考虑撤出,导致中心窗口办件收费不能在窗口缴纳,当事人不得不回窗口单位交费,增加了群众办事负担。三是部门不放权或授权不充分,对要求纳入的审批项目不纳入或拒绝纳入。四是因受办公场地的影响,导致窗口部门不能成建制进驻中心集中办理审批业务。五是中心窗口人员自身素质不高,对审批业务不熟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和阻碍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思想。

(一)整合窗口,优化资源配置。建议政府把林业局窗口调出,保留工商、国土、质监、环保、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卫生窗口,增设发改、国税、地税窗口。同时,建议进驻部门窗口,充分授权,刻制窗口审批专用章,此章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由窗口工作人员使用和监管,彻底解决窗口只“收件”不“办件”问题,让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一站式”服务。

(二)改善办公环境。争取政府对政务大厅进行扩建,确保进驻的窗口有足够的场地办公。

(三)严格审批纪律。凡已明确进驻的审批(收费)项目,必须按照“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的原则,决不允许出现“多头办,多头受理”的问题出现。

第5篇:对行政审批局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起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定市政府各部门以及经行政授权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入中心的方案,组织、协调中心各窗口单位的有关审批事项,制订有关行政审批规则,指定联办事项的受理窗口,组织窗口单位联审会议,并监督执行中心的协调意见和联审决定。

(三)负责对各窗口单位行政审批工作的考核,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四)负责监督检查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审批行为;负责受理、核实和协调处理服务对象对中心成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影响、妨碍经济发展或损害其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

(五)调查研究经济发展环境情况,综合分析投诉案件信息与动态,拟制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建议。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心设3个职能科室。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设在中心,与中心督查科合署办公,受市纪委(监察局)和中心双重领导。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协调各科室及中心工作关系,负责中心重要会务工作,承担中心文秘、档案、财务、财产管理、车辆调度、设施设备维护、安全保卫等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政府行政审批信息简报工作,负责中心组织人事、工资编制等工作,负责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业务科

负责制订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制订联审规则和确定联审事项,负责协调市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和协调中心各窗口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中心窗口的设立与调整,负责政策研究工作,负责中心的审批事项统计、信息和网络管理,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督查科

负责监督和检查市行政审批工作与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对中心各窗口单位行政审批工作的考核、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负责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督促检查联审会议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负责办理服务对象的投诉,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6篇:对行政审批局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一、2012年主要工作:

(一)、“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活动扎实推进。

按照区委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狠抓审批服务优化和行政效能提升,推进中心规范化建设。今年着重以“树形象、优服务、破难题、促发展”为主题,形成“人人参与、责任落实、窗口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创建氛围。审管办制定了《深入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并组织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开展“服务创业、再增感情、推动创新、再破难题”专项行动,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阳光行动”,积极深入园区、乡镇和企业开展“谋两创、促发展”专题调研,多次组织民主恳谈和意见征询会,全力推进“政企联动,克难攻坚”企业服务年系列活动。按照“五新”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规范审批,优化服务,提升效能。

依法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针对朱彩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轻工产业园区设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建议》,我办多次通过面商与沟通,并深入园区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性建议。

(二)、上下齐心协力,市级考核目标任务出色完成。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办牵头全区38个职能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共计377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经专门工作组审查核准,第一批共取消223项,保留154项,并报区政府批准发文公布(温鹿政发〔2012〕92号文件)。

今年我办积极依托我区公务网和审批网系统建设领先优势,进一步完善网络审批系统建设,使该系统具有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绩效评估和信息服务等五大功能,成为全省第一批率先建成电子监察系统的几个县区之一,在全省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受到常务副省长陈敏尔的点名表扬。

我办在深入调研和多次征询乡镇与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政策草案,上报区政府同意后发文。作为全市34强镇的双屿、南郊,已于11月按期完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

(三)、推出四大举措,提升审批高效优质服务。

实行审批中心下移,审批窗口前移。组织窗口业务骨干分片区深入企业、园区、乡镇开展业务培训,现场答疑解惑。重点抓好工业性投入、村二三产供地、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等工作的前期审批服务。推行“告知承诺制”、“部门会商制”、“审管、部门、业主三方联审制”等新措施、新办法,针对26个工业性投入项目在审批网站开设审批专题,采取“时间倒逼”、“问题倒查”、“责任倒推”等措施,快速推进审批进度。对重点攻坚项目审批进行流程再造,完善网上审批综合系统监督功能,进行全程实时电子监察。会同法制办、监察局开展全区行政审批工作监督检查,出台《联合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审批超时默许暂行办法》等配套政策,建立“服务专线”,对重点项目如德嘉木业、海特克等企业实行24小时贴身服务。

第7篇:对行政审批局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为了学习和借鉴先进城市行政审批运行经验,进一步深化创新理念,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和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按照市府办要求,行政审批服务局成立学习考察组赴江苏、浙江、广州等地区考察学习。     

考察组先后参观了江苏省盱眙县行政审批局、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浙江余姚行政政务中心、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以及广东佛山南海区、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重点学习了盱眙县行政审批局运行经验、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一站式”服务先进经验、余姚“土地超市”、桐庐区域化评估、标准化+承诺制改革经验和南海区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改革做法及三水区“中介超市”的运行经验。通过实地考察学习,南方良好的营商环境、开阔的创新理念以及敢想、敢干、敢闯、敢试的勇气和精神让我印象深刻,感触很深。总体上来讲通过这次考察,收货颇丰、受益匪浅、启发很深,危机紧逼、压力倍增。现将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  考察基本情况

以上城市的行政审批工作开展的相对较早,尤其是江苏省盱眙县行政审批局开创了县级行政审批改革的先河。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其他地区学习参照经验以及结合当地实际不断创新,各个地区也都推出了自己的特有“品牌”。尤其是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的“一站式”服务,余姚“土地超市”, 南海区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改革以及三水区“中介超市”的一些创举,开改革之先河,切实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压缩了审批时限,让审批工作变得公开、透明,真正实现了审批工作信息化、智能化。                               

二、  考察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所考察区域在行政审批方面都有其特定的、叫得响的经验和做法,现将其先进经验和做法简要汇报。

(一)敢为人先,勇立潮头。盱眙县行政审批局在2015年7月24日,经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和省委省政府同意,率先在全省挂牌运行。目前涉及县里的22个部门的171项行政审批事项连同部分审批工作人员全部划转至审批局,由行政审批局依法履行相关行政审批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实现了“一个部门、一枚印章管审批”。 在创新摸索前行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阻碍,不断出台了各项规章制度,《盱眙县投资项目联合评估工作细则》、《盱眙县企业投资建设项目联合图审工作细则》、《盱眙县企业投资建设项目联合踏勘(测试)工作细则》以及《审批窗口全能岗工作制度》对于审批工作的推进起到了极大的支撑作用。行政审批局成立后,将原从事审批工作的75个科室、235名审批人员、53枚审批专用章精简为现在的4个业务科室、39名审批人员、1枚审批专用章,通过创新行政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有效地解决了“一长四多”问题,行政服务效能大幅提升,便利了企业和群众办事,进一步激发了市场和社会活力。

(二)深化改革,创新突破。苏州工业园区充分借鉴新加坡先进管理经验并充分融合中国行政特色的成果,被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确定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开发区,成为省内首家国家级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在组织架构上,现已初步形成行政审批局、一站式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局两中心”的行政审批管理与服务组织架构。在深化改革上,融合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大部制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在事项划转上,科学划转,相对集中,按照“有利于行政相对人办事,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的原则,有序推进市场准入、项目建设、社会事务等领域事项的划转与承接。在优化服务上,率先实现“电子踏勘”、“多规合一”、“电子审图”、“并联预审”;持续推出“多证合一”、“全程电子化登记”、“单一窗口、集成服务、证照分离”等优化举措;同时加强分类指导,促进政务服务延伸下沉。尤其是园区的大数据、大平台建设,包括施工图审查均已实现了电子审图,多规合一,全面实现电子踏勘,施工许可全流程网上审批,全区各个部门的16个图层均可在一个系统中查看,大到环保红线、国土红线小到绿化树木、垃圾桶,实际位置与系统中的误差不超过1cm。

(三)先行先试,突破陈规。余姚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平台(简称“土地超市”)作为宁波市试点,自2017年4月建立以来,市国土局积极对土地交易二级市场进行探索。一是实现交易范围“扩大化”。除已分割登记的住宅用地外的所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都可进场交易,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交易、在建工程交易、已建成建筑物“连房带地”整体交易等。二是实现交易登记“便利化”。通过现有的相关门户网站和新开发的“余姚土地市场”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广泛宣传引导和鼓励有意向转让或求购土地的单位,在微信公众号里进行登记,也可直接向国土部门登记,实现登记“线上”和“线下”同步进行。三是实现交易管理“规范化”。确定土地二级市场“信息-交易登记-交易审批-合同签订-权证办理”的交易流程,采取违约责任追究、价格管控、批后监管等方式手段进行管理。截至目前,“土地超市”上共登记企业260家,登记面积3000余亩成交金额突破28亿元,开创了土地交易先河,有效盘活了土地资源。

(四)强化标准,打造平台。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放管服改革的部署,按照“把简单留给群众,把复杂留给信息化”的服务理念,在实施自然人“一门式”改革的基础上,通过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等手段,大力整合政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打破区域、层级、部门的行政界限和信息孤岛,全面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以打造“一门通办、协同联办、同城通办”服务模式、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为主要目标,推行“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号申请”,从群众办事习惯、互联网普及程度等实际出发,通过推动政府服务资源整合、办事信息共享、办事流程优化,重构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互动与协同治理体系,打造贴身贴心服务的“整体政府”,群众只要进“一个门”、上“一张网”,就能够享受无部门界限、无标准差异的政府服务,着力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2017年5月,佛山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工程被正式列入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工程支持项目。

三、学习考察工作的启示

通过学习考察,我们深深感受到南方城市在行政审批方面与我们存在着非常大的差距,用“震撼”一词,丝毫不夸张。我们想都不敢想的,在这些地方早已变为现实。下一步,只有真抓实干,谦虚谨慎,下大力气、下真功夫,才能弥补与先进地区的差距,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

(一)是经济实力的差距。所考察的区域,不论从城市环境还是文化氛围,实力都非常强,与我们差距很大。尤其是苏州工业园区,所有网格化都已做好,按照地块来选项目,对于一些化工项目(危化品项目),园区禁止入园,只接受一些高端精细的项目准入。(二)思想观念的差距。同样的事情,在我们这里办不了,但是在南方这些城市就可以办了,而且还会办的很好。尤其是容缺材料的受理方面,南方城市只要写一份承诺就可以办,而我们却紧紧裹着法律条文的外衣不敢办。(三)大厅布局的差距。在南方,哪怕没有引导人员,老百姓按照大屏幕及指示牌的指引,可以非常轻松的找到相关部门办事,而我们即便设立了咨询区以及代办员,因为区域分布不明晰,办事群众想要找到办事窗口存在一定难度。(四)大数据、信息化支撑方面存在差距。南方城市寓创新于实践,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获取电子共享数据,有效提高了审批效率,让全程网上审批成为可能。而我们的信息化程度非常低,办事群众需要向各个部门重复提交纸质材料,甚至有时项目进行到一半,因为某个部门提出问题导致审批通不过,整个事项无法进行下去,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五)信用体系建设存在很大差距。在所考察的城市都不约而同的提到了信用体系建设问题,非常重视企业、个人的信用问题,通过建立企业守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制度,让那些失信的企业再到政府办事时受阻,自然办事的企业因为失信所造成的后果而不敢失信。同时,容缺式受理也正是倚靠企业的信用而得以实现。(六)硬件设施的配套存在较大差距。以前看大厅的基本服务设施,包括母婴室、婴儿手推车、残疾人轮椅以及雨伞等觉已经非常人性化了,出去走一走、看一看就会感受到差距。这些先进地区,基本上把老百姓能想到的都能实现,乃至想不到的服务,也免费提供给办事群众,真正是五星级服务标准。办公大楼以及内部基础设施的装修,精简实用,全方位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最温馨化的服务。

四、相关建议

没有走出去之前,总觉得自己已经做得很好,单位做得也很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条事,耐心热情的对待前来办事的群众和企业。真正走出去后,才真正理解到什么是“井底之蛙”。现在,当务之急不是去赶上这些先进地区,而是真正扑下身子、甩开膀子,谦虚谨慎,尽力缩小与先进地区的差距,学习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做法,结合自己地区实际,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路子,打造属于自己的特有品牌。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遇到问题,以前我们第一时间不是帮着企业解决,而是首先想好怎样把自己保护好,这种思想已经不适应当今经济的发展要求,拿着所谓的条条框框来约束企业,保护自己,看似很有道理,让企业提不出意见,实则是在拖经济发展的后腿。

(二)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的配置。办事群众、企业对审批服务局的第一印象就是配套设施的便利化以及利民化。在南方地区,对于像工商营业执照的办理、个人住房信息的查询、打印等业务,通过设立在大厅乃至各个社区服务点的自助终端就可自行办理(证照都有相关部门的电子印章),不需要叫号等待,大大缩短了办事时间。建议对大厅硬件设施进一步优化。

第8篇:对行政审批局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遵循“规范、廉洁、勤政、便民、高效”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以前三次清理工作为基础,以机构调整后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为重点,对其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清理,使各部门审批事项和环节明显减少,收费行为明显规范,行政方式明显改进,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审批责任和后续监管明显加强,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为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尽快运行打下良好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

二、清理范围

凡我市现行的市级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均属清理范围。具体包括:市直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和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行业性组织以及社会团体,按照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的原则。管理行政、经济、社会事务中所实施的审批事项,包括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申请,经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许可、审核、登记、核准、批准、审查、同意、认证、鉴证、核发(证)照、备案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包括行政管理类收费、资源补偿类收费、考试类收费、鉴定类收费、培训类收费等)都要进行全面清理。

三、目标任务

一)行政审批项目清理:

1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凡国务院及其部门、省政府及其部门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凡违法、违规自行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增设的审批内容、环节、前置条件。坚决予以取消。

2努力简化行政审批事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中。要移交给中介组织和行业;能由市场机制解决的事项,应按法律规定予以取消。对于设定依据相同、审批内容相互包容或审批内容联系紧密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采取合并方式处理。

3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市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时限;同时,要充分体现“公开、监督”原则,将包括审批依据、内容、条件、流程、时限以及要求申报的有关材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企业和群众查询、监督,并切实承担起审批后的监管责任。

4全面掌握行政审批基本情况。此次清理中。为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运行创造条件。对以法律为依据、以行政法规为依据、以地方性法规为依据、以国务院部门规章、省政府规章为依据而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分为便民、鼓励发展、一般控制、严格控制和特殊五种类型,实行分类管理。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

1进一步纠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不规范行为。对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一是清理收费文件进一步明确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二是清理和重新审核已经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三是清理收费是否符合规定。

2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一是清理是否向财政部门登记收费项目、申报收费收入、提供有关报表、资料、凭证;二是清理是否统一使用财政印制的收费票据;三是清理单位预算外资金帐户的开设与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四是清理单位的执收执罚收入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否存在应缴不缴、坐支挪用、私设“小金库”情况。

3清理是否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栏、接受群众监督。重点清理收费单位是否在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文件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等。

4清理是否存在延伸收费、搭车收费的情况。通过发放内部刊物、书籍资料以及公告宣传、办班培训、加入协会等方式变相收费,重点清理是否存在其它收费主体利用或联合其上级主管部门、挂靠单位的行政职权或者垄断地位搞“创收”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强制企业、个人接受指定服务“搭车收费”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安排清理工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省驻有关单位及时召开部门领导会议,市政府召开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进行专题安排部署。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充分认识开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目的意义,结合部门实际和职能,理清清理的内容和重点,制定部门清理方案,明确清理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自查申报阶段

按要求认真填报登记表对行政审批项目要分别注明拟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和不宜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项目。同时形成《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自查报告》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自查报告》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本部门开展清理的基本情况,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对本单位、本系统现行的所有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包括单位性质、职能设置、人员配备、清理工作的组织落实等;二是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情况,包括拟取消、合并的审批项目及依据、理由,拟保留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对于涉及保密等特殊事项,不宜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项目,应在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三是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具体措施,包括规范审批行为、改进审批方式、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审批监督的具体办法;四是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自查报告》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收费单位性质、职能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来源等基本情况;二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情况,包括年度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收费总额,收支两条线”政策的执行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拟取消收费项目的依据、理由,拟保留收费项目的标准、依据,收费对象、范围;三是其它挂靠收费主体收费情况;四是存在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及建议。自查报告和有关附表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有关依据应提供相关文件的复印件。行政审批清理自查报告和行政收费自查报告及文件依据、相关表格于5月30日前,由专人报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审查确认阶段

对法律依据规定不明确,市监察局、发改委、法制办、财政局和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对各单位报送的表格、报告进行逐项审定。或难以界定的项目,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对没有法律依据,自行设定的行政管理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予以取消。要编制项目目录,提出拟保留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以及拟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及具体工作流程,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审定公布阶段

通过《报》公众信息网》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收费项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后。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已决定取消的审批或收费项目,自公布之日起各部门一律不得再审批或收费。

对重点部门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市政府从监察局、发改委、法制办、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检查组。严肃查处清理工作环节中落实不力,清理不彻底,影响工作进程的行为。

五)进驻大厅阶段

实行“一站式办公,对经市政府决定保留拟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进驻市政务大厅办理。一条龙服务,并联式审批,扎口式收费,全过程公开,规范化管理”运行机制。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加强管理工作,积极主动的做好市政务大厅运行的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六)健全机制阶段

抓紧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进驻市政务大厅单位的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它服务项目开展的同时。理顺政务大厅内部运行机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使市政务服务工作良性运行,真正发挥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社会。同时加强对各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清理行政审批事项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导政府各部门的清理工作。

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李建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34个工作部门、4个直属事业单位及市工商局、地税局、气象局、质检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委、法制办各抽一名副局长(副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审查确认和审定公布等工作。市政府办负责做好牵头协调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按时完成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上报和落实工作。对瞒报、漏报的审批和收费项目,一律视为取消。凡瞒报、漏报而又继续审批、收费项目的要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二)严格对照相关依据。要认真对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及其部门、省政府及其部门已公布取消、保留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各部门在清理工作中。要注意与国务院各部门、省政府各部门及市政府的有关工作相衔接、相协调。对国务院各部门、省政府及其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等设定的审批和收费项目,各部门可提出取消或其他处理建议,但不能自行宣布处理意见。

三)理顺部门内部职能关系。按照一件事情一个内设机构办理、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内设机构要按综合设置的原则,各单位要理顺内部的职能关系。整合和规范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将行政审批职能尽量归并到一个内设机构。要对现有的业务和审批流程进行清理,按照科学合理、高效便捷的原则,清理、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内部运转时间,大幅度提高办事效率,确保限时办结制的落实。

第9篇:对行政审批局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青岛市编办:一是抓好全年工作目标的落实。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10月底前编制完成市和区(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国家、省设定的非许可事项,清理后上报有关部门;我市自行设立的年内一律予以取消。

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坚持边清理边规范,做好制度创新。制定印发《青岛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规定》和《青岛市行政审批批后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网上办理、门户网站与部门网站统一管理程序,做好对审批事项的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布我市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化服务指南,提高审批服务质量。

三是抓好工作创新。建立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投资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企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制度、政府服务清单制度等“五项清单”制度。精简和规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8月底前编制我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淄博市编办:一是优化流程,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按照“应进必进、充分授权”的要求,加强政府督查,督促各区县全面完成“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公开、高效、规范、可问责的工作机制和标准体系,做到审批行为、办件质量、档案管理、收费监管的标准化。提高行政审批服务便捷水平。逐项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清理行政审批申报材料,无法定依据或者非必要的一律剔除。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力争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压缩30%以上。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通过梳理裁量依据、明确裁量标准、强化裁量监督,进一步缩减自由裁量空间。

二是创新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在市、区县实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市、区县纵向联动审批机制,重点开展区域化评估评审和“项目主审全程代办”的“柔性管理”模式,开发应用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和远程视频联动系统,大幅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加快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实现申报材料电子数据化,尽快实现市、区县、镇办三级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联网,推动政务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

三是放开市场,提高中介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放开中介服务市场。坚持“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入市场,尽快建立起充满活力且有序竞争的中介服务市场。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定期市场招标,将服务优、效率高、收费低的中介服务机构纳入信息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评价机制。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评价标准,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服务时限和服务收费进行全面评价,并建立健全严格的市场退出机制。

四是健全体系,强化行政审批监督检查。探索行政审批事后监管模式。研究制定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服务的意见,从注重事前审批为主向事前、事中与事后管理为主转变,加强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重点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对行政审批效能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估,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建立行政审批网上举报投诉平台,健全行政审批网上投诉受理、处理和结果反馈制度。强化对审批权力的制约监督。健全部门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着力解决庸懒散、吃拿卡要等问题。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强化对服务窗口、审批事项、审批单位和责任岗位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

日照市编办:一是编制完成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下步将各部门上报的审批事项列出审核清单,清单将部门审批事项分为行政许可、非许可、非审批事项和初审类事项四类,其中对属审批事项的按照保留、取消、整合、下放、暂停、调整管理方式提出相应的处理方式,将审核清单书面通知部门,征求部门的意见后,对保留和整合的审批事项,形成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按程序公示并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及时向省编办备案。市级目录公布后,对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进行增加、取消和调整。同时,指导区县完成编制县级审批事项目录工作。

二是承接落实好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咨询委委员提出的意见修改后,将承接和落实目录提交市政府研究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下一步,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的项目及时承接落实到位。

三是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结合市级审批事项目录编制,在与部门沟通一致的基础上,年内按程序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级审批事项。加大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力度,从清理上报情况看,我市没有自行设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市编办将适时会同监察局等部门进行专项检查,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四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市级目录保留的审批事项,在严格审批的基础上,监督指导部门负责对组织实施的审批事项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取消审批后需加强监管的事项,督促指导部门制定具体措施、完善监测体系、加强后续监管;对下放到区县的审批事项,督促区县编办制定监管措施。市编办会同监察局等部门加强对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五是进一步规范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市级审批事项目录,逐项编制审批流程图,制定具体的服务标准和办理时限;探索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巩固企业注册“多证联办”成果,探索建立各类证照联办机制;对各审批环节进行监督,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鼓励政务服务创新,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创新奖评选活动。

菏泽市编办:一是建立行政审批目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上级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调整目录。

二是发挥牵头作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督促并会同相关部门完善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建设,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覆盖、流程全覆盖”要求,开发联合审批办理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逐步实行审批事项全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取消审批后需加强监管的事项,根据事项的性质、内容和要求,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防止监管“缺位”。对保留的审批事项,依法依规实施审批。加强对审批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跟踪投诉处理机制,畅通投诉建议渠道。加强投诉数据整理分析,及时对审批事项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和动态调整。强化电子监察,市级审批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入网率、系统使用率达到100%,筑牢审批权力“阳光”运行的技术防线。强化立法机关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司法机关监督以及社会力量监督等传统监督方式,也要开辟新的监督途径,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进行网络舆论监督,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建立网络电子档案,行政审批相对人可匿名对其进行评价、监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审批服务履行情况考核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细则。

三是加强指导考核,促工作平衡开展。加强对县区的指导,强化日常调度和平时考核,既交任务又教方法。市编办从自身工作抓起,高标准,严要求,靠示范引领推动县区审改工作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全面开展。将市级改革形成的文件资料汇编成册,供各县区参考使用。建立网络统一公示平台,确保公示效果。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潍坊市编办:一是严格抓好清单事项的清理审核工作。依据省政府文件要求,调整权力事项分类,扩充工作内容,规范事项格式,坚持做到“三个对照”,即将清理成果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对照,确保权力合法;将清理成果与工作实际对照,力求简单明了、客观真实、信息全面、方便监督;将清理结果与上级主管部门对照,保证职权名称统一。

二是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研究提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方案。做好部门交叉、管理分散行政权力事项、以及事业单位承担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摸底工作,优化职能配置。成立行政审批制度咨询委员会,畅通社会参与渠道,探索建立倒逼机制,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优化行政权力运行。结合工作实际,对需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调整建议。对保留的各类权力和服务事项,进一步明确实施部门、实施依据和收费标准,编制工作流程图,落实权力事项全公开制度,固化权力运行流程。全面推行并联审批、联合办理和模拟审批办法,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间,提高行政效率。

四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按照省里部署要求,积极协调推进“一库四平台”建设,加快形成规范、高效、有序的权力运行动态管理体系。建立权力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法律、法规修订要求,对权力事项进行及时调整,今后,未纳入清单的权力事项,一律不得实施。探索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落实部门主体责任,促进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转变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泰安市编办:一是抓好改革工作部署。待省委、省政府批复泰安改革方案后,立即起草制定《泰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拟于9月10日前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安排各项改革任务。

二是严格时限节点推进。市编办充分发挥改革牵头作用,周密安排,积极推进,同时,加强与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限节点推进。改革动员部署后,1个月内完成涉及机构整合或职能变动较大的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职能变动小的部门,以编委文件予以明确。

三是推进县市区改革。强化对县市区改革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9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改革方案,经审核后报省编办备案。待市委、市政府审批后,督促各县市区抓紧铺开,确保全市各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莱芜市编办:一是积极推进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市级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后,立即制定莱芜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适时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各项改革任务。改革方案批复后,1个月内完成涉及机构整合或职责变动较大的部门“三定”规定。充分发挥改革牵头作用,周密安排,积极推进,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统筹推进各区机构改革。督促各区尽快制定改革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政策指导和培训,9月底前报市编委审核并报省编办备案同意后,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

三是同步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分级负责、梯次推进的要求,全市统一部署、分阶段组织实施。9月份启动召开全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会议,11月底前完成审核确认,2015年一季度市、区政府公布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

聊城市编办:一是一体化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后,及时制定市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各县(市、区)上报改革实施方案后,报市编委审核并经省编办备案同意后,市委、市政府及时批复。

二是完善部门“三定”规定。凡明确职责调整的,必须按上级要求不折不扣调整理顺;凡明确人员编制调整的,必须按“人随职责走、编制随人走”的原则及时划转;凡涉及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核定的,必须严格按照核定标准规范操作。对新组建的部门及需要完善职责的部门,认真制定“三定”规定,理顺职责。为彻底杜绝明合暗分现象,将挂牌机构的内设机构整合设置、彻底融合,避免出现新的限额外独立运行的机构。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完善“三定”规定,促进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

三是统筹推进权力清单工作。根据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市县同步推进的原则,全市统一部署、分阶段组织实施,明确领导责任、安排专职人员集中办公,10月底前编制完成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2月底前,公布本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部门网站、各有关部门网站上公开。

四是完善工商登记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宽进严管”、“先照后证”,完善企业注册“四证一章联办”制度,进一步减少前置审批,整合申报材料,继续推进服务业许可联审联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推广网上审批、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继续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管理方式,出台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部门,完善制度措施,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

德州市编办:一是加快推进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市级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后,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市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力争方案批复1个月内,完成发改、国土、卫计、农业、文广新、工商、质监等机构职责变动较大的部门“三定”规定的制定,11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抓好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督导。加强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的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培训,跟进政策指导,9月底前完成县级方案审核报批。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强督导,督促各县市区将改革方案落到实处,特别是规范政府机构设置、整合职责机构、划转人员编制等事项,坚决杜绝改革、运行“两张皮”的问题。

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将全市交通安全管理体制由市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市县政府分级管理,落实政府对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活动的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职责,9月底前完成调研,提出改革方案,11月底前将方案落实到位。

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

体制改革试点

枣庄市编办:一是持续扩权放权。对试点镇的赋权实质上就是赋予其部分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权,这点要从立法上予以明确。县级政府应按照权责一致、按需下放的原则,持续向试点镇放权,并多下放有实际业务、含金量高的权限,尤其是项目审批、执法监察、社会管理等试点镇迫切需要的权限。同时,可探索规划权限下移,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方面赋予试点镇一定权限,确保长效发展。

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适应试点镇发展需要的财政管理体制,提高相关税费返还比例,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切实增强试点镇的财力。省、市、县有关部门应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适度向试点镇倾斜,并对试点镇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列入各级重点项目,在资金等方面予以扶持。

三是注重社会管理。乡镇政府是直接面对百姓的“一线”政府,应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完善公共服务制度,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发挥便民服务的示范效应,拓宽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完善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提供形式,形成养事不养人的公益服务提供机制。

四是优化组织结构。围绕提升试点镇党委、政府“抓人促事”的能力,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管理方面给予更大政策空间,为试点镇配强班子、招才引智等创造条件。目前,我市正在研究推进滨湖镇“大部制”改革,并将抢抓滕州市被确定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的机遇,酝酿相关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滨湖镇政府架构,完善政府职能。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监管

济南市编办:一是做好事业单位分类的收尾工作。对个别暂未分类的单位,进一步调研沟通,研究确定类别,做到应分尽分。对个别与省里相对应的机构,待省里有明确分类意见后,参照省里作相应调整。将分类意见按程序提请有关会议研究并审议通过后,发文明确事业单位类别。

二是研究制定分类改革配套政策。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作用,认真学习研究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结合济南实际,研究制定我市改革配套文件,作为推进改革的政策依据。

三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已报经省编办备案列入行政类的事业单位,按照“能转职能不转机构”的原则,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机构改革,通盘考虑解决,逐步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归行政机关。对列入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转企条件成熟的先行推进转企,并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对不具备转企条件的单位,通过整合或锁定管理、人员只出不进等方式,逐步消化。对公益类单位,区分不同类别,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大清理规范力度,盘活机构编制资源,激发事业单位活力。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新途径,进一步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东营市编办:一是待省备案批复行政类事业单位后,及时按程序研究批复市和县区各部门事业单位分类方案,确保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根据上级改革配套政策,与东营实际和原有改革政策相衔接,制定完善我市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政策,为深化改革提供政策依据。

二是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和简政放权,全力推进行政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探索推进事业单位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行业协会学会与主办机关分离工作,使事业单位回归社会公益属性。

三是加大事业单位整合力度。在去年整合县区检验检测机构和民生热线资源的基础上,今年将进一步整合市直涉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和部门单位民生热线资源。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和措施,进一步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四是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完善事业单位设立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通过绩效考核、信用评级、加强法人监管等多种方式,切实履行机构编制部门事业单位监管职责,推动事业单位健康快速发展。

济宁市编办:一是全面推行公益类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组织召开全市绩效考核动员大会,部署绩效考核工作。强化考核工作机制,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全市年度考核统一部署,同步开展,共性指标考核、个性指标考核与年度考核统筹实施。强化市事考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齐抓共管,真正形成合力。确定范围分类实施。市直公益类事业单位共有160多个,今年纳入120个,并按类别划分为综合、教育等6大类进行分类考核,另外40多个单位将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政策进行调整规范。完善细化指标体系。调整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分值比例,更加突出工作绩效份量。充实调整指标内容,细化、完善标准,组建评审专家库。加大对县(市、区)的督导。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督导县(市、区)工作。同时,通过召开工作现场会、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提升人员素质,确保县(市、区)绩效考核快速推进。

二是探索多种监管方式有机结合。绩效考核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在绩效考核的实施过程中同时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探索专项监督检查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措施,达到考核与监督检查相互促进的目的。绩效考核与年度报告有机结合。将绩效考核共性指标的绝大部分内容通过年度报告书反映出来,使考核工作更具针对性。统筹年度报告与绩效考核时间安排,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是健全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监管机制。拟订我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办法,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权利、义务、工作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内容列入管理办法,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加强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监管。

威海市编办:一是改进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环境。通过拓宽新闻媒体宣传渠道、编印发放宣传材料、强化法人业务培训等措施,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服务对象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更好发挥服务窗口作用,优化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电子登记监管效率和档案管理标准化水平。强化工作督导检查和年度考核,跟踪抓好各项目标落实。

二是查漏补缺,稳步提升登记水平。坚持依法登记,加大市、县两级登记机关工作力度,自今年四季度起,以基层事业单位为重点,制定有效措施,稳步提高登记率,逐步扫除登记监管“死角”和“盲区”。

三是强化措施,全面推行绩效考核。根据事业单位不同特点,加强对个性指标的研究,提高考核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以公益类单位为重点,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管理台账,按照自评申报、考核预告、现场检查、社会评价、专业评审、确定等次、公示备案等程序开展考核工作,兑现奖优惩劣办法,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能力。

四是积极探索,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加大探索创新力度,结合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小学、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适时在图书馆、博物馆、公立医院、中小学等公益单位和山东船舶技术研究院等有条件的单位探索推进试点。

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烟台市编办:一是健全机构编制总量调控机制。严控行政机构编制增量。在本轮政府机构改革期间,除中央、省有明确规定的外,一律暂停受理和审批党政群部门新设行政机构、机构升格、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机构改革结束后,对确需调整的,在现有总量内统筹研究,确保有增有减,增减平衡。从严审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以后,一律不再审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和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严格控制经费自理事业编制转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事业编制。确需设立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坚持机构撤一建一、人员编制内部调剂。对按照机构编制标准核编后出现增编的,将一律在本地总量内调剂。对于公立医院等确因事业发展需要增编但暂无编制资源调剂的单位,将实行一次性核编,分步到位。

二是健全存量编制优化配置机制。着眼于用好盘活现有编制资源,实行“三个一批”:结合改革收回一批编制。对已被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从严控制,空余编制逐步收回;对职能弱化、工作任务不饱满、人浮于事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行重点管理,原则上只减不增,空余编制予以收回;对撤销和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编制全部收回;对编制实行专项管理,相关部门因接受干部增加的行政编制,要在该干部退休或调出接收单位时,将所用编制予以收回。清理规范一批编制。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提前离岗、“吃空饷”等问题的研究,积极稳妥地改变现行提前离岗做法,彻底清查“吃空饷”人员,对相关人员所占编制进行全面的规范和清理。调剂用好一批编制。对精简压缩收回的编制,将统筹掌握、动态管理,重点用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局性重点工作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行业。精简压缩编制后的超编单位,人员只出不进,超编人员随自然减员逐步消化。

三是健全重点工作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机制。深入分析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走势,突出优势产业,体现区域特色,超前提出重点区域的体制调整、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配备的意见办法。及时跟踪了解重点领域机构设置、职能履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调整、加强建议。

四是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坚持每年在全市开展一次专题性的机构编制例行检查,对各部门(单位)是否按规定设置机构、按职数配备干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协作监督。与人力资源、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无论是考录、调整人员,还是核拨经费、办理保险,都要以编制部门批准的相关手续为依据。继续开展纠错监督。完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发现问题,严肃查纠。探索评估监督。定期对部门履职情况和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引入社会监督。

临沂市编办:一是加强实名制建设,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水平。积极做好省市县三级联网的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加大对信息平台建设的探索力度,总结目前与组织、财政部门信息共享的经验做法,探索完善多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名制数据库管理办法,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探索完善数据库信息更新与机构编制使用核准等业务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基础。

二是强化刚性约束,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对精简压缩后收回的编制实行专项管理,压缩后超编满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不再下达用编进人计划,人员只出不进。扎实开展政府部门和重点行业系统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积极探索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结合各类改革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提升刚性约束的合力。

三是坚持动态调整,盘活用好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将改革思维贯穿到每个工作领域,统筹考虑各重点行业的发展实际,加强对体制机制创新的研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职能普遍弱化的行业领域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做好机构编制“减”的文章。探索完善机构编制资源分配办法,综合考虑人口、面积、公共财政收入、现有编制数等各种因素,制定科学的量化指标,作为分配依据。

滨州市编办:一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借助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试点工作的有力支撑,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三项重点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探索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责任审计制度。探索会同纪委、组织部、审计局、监察局联合实施机构编制工作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制度,把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市直及县区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纳入机构编制责任审计范围,明确审计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将机构编制审计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机构编制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干部教育管理和选拔任用的依据。

三是建立和完善领导职数审核备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职数审核备案管理制度,规范领导职数审核程序和办法,有效防止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等问题的发生,准确掌握市直各部门领导职数的使用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