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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高管不一定就会比市场看得更准,但是如果公司业绩良好,市场错杀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这样的话也就为投资者带来了买入潜力股的良机。
自从2006年国内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元年”以来,目前已有逾300家公司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而随着大盘的下跌,目前已经有近三成公司股价低于此前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行权价。根据《投资者报》数据研究部统计,目前股价与行权价倒挂、2011年前三季度业绩增长的公司有41家,也许这些公司未来上涨潜力值得期待。
5年303家公司股权激励
由于A股市场持续回落,上市公司股价回到低点,各公司实行股权激励的积极性也水涨船高,今年以来,已经有68家公司推出了最新的股权激励方案,而11月份有11家公司了股权激励的董事会预案。
事实上,国内上市公司真正推行股权激励的时间还不长。2006年国内股权激励的大幕才正式拉开。这一年也被称为国内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元年”。
目前,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授予股权激励对象期权、股票或者股票增值权。其中,由于成本相对低廉,授予期权是最常见并被采用最多的一种股权激励方式。这种方式是公司授权高管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授权日所定的价格认购股票。如果公司行权价低于公司最新股价,那么行权可以赚取差价。反之,行权则会得不偿失。
根据Wind资讯,截至今年11月16日,自股权激励正式实施近5年来,共有303家上市公司先后推出了356项股权激励方案。
从方案的进度来看,在上述356项方案或计划中,有89项因种种原因已经停止实施,占总数的1/4。其余方案中,有89项仍处于董事会预案或股东大会通过阶段,还有177项处于逐步实施阶段,另有一家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处于延期实施状态。换言之,目前约一半的股权激励方案处于正常实施阶段。
近三成行权价与现价倒挂
对于上市公司高管而言,股权激励使他们可以通过这个方案以较低的价格买入自家股票,从中赚取差价。
不过,由于今年以来A股市场持续低迷,上市公司股价也节节下挫。根据Wind资讯,剔除那些停止实施和未公布行权价格的公司,并且将行权价格按照最新分红调整后,截至11月15日,已经有72项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价低于其最新收盘价,占可比数据的28%。
这些公司行权价和最新股价的落差不尽相同。其中差幅最大的是华菱钢铁,其当前行权价格比其股价高出292.6%。
根据华菱钢铁2008年的股权激励方案,其初始行权价格为12.95元,经此后几年的分红送转,其行权价格调整至当前的12.80元,但即使这样,这一行权价仍比其当前3.26元的股价高出近三倍。
41家公司或存“升机”
对于有股权激励的高管而言,股价倒挂是件头疼的事。但对于投资者而言,这其中或许会蕴藏着投资机会。
不过,前述72项行权价和股价倒挂的股权激励方案中,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具有同样的特质。
因为,高管行权有附加条件,那就是上市公司的业绩。一般而言,在公司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时,就设定了高管行权的业绩条件,比如上市公司未来一年净利润增长20%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在10%以上等等。只有满足了业绩上的要求,高管们才可以正常行权。
股权激励作为对管理层激励的一种方式,能够将公司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绑定在一起,使其按照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进行决策,从而有效的降低了公司的成本。在国外,股权激励的应用已经非常普遍,在美国约9O%以上的上市公司都实行了这一制度。而在国内,股权激励机制尚处于起步阶段。近年来不少上市公司开始推行股权激励方案,但是对这些方案的评价则褒贬不一。笔者研究了伊利股份股权激励方案,以此来反映国内股权激励的发展现状。
二、伊利股份股权激励方案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伊利股份于2006年4月24日股改后复牌当天出台了股权激励草案。随后在2006年12月28日在公司董、监事会审议通过,正式确定将5000万份伊利股份股票期权分别授予公司高管,占当时股票总额的9.681%。每份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8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l股伊利股份股票的权利。期权授予日为2006年l2月28日。
1、关于行权价格
该方案的行权价确定为股权激励草案摘要公告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除权后的价格为13.33元。此后由于实施利润分配和发行认股权证,行权价调整为l2.05元。这一价格水平相当于在股权分置改革前按市场价格购买公司股票,价格的确定还是相当公平的。
2、关于行权条件
该方案明确规定,激励对象首期行权时公司必须满足上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l7%,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而在2007年4)130日的公司公告中,这一关键条款已被董事会以确定业绩考核指标计算I:1径为名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为在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基础上加上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本身对净利润的影响数后与上一年相比的实际增长率。之所以这么修改,我认为是由于股权激励幅度非常大,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对等待期净利润的负面影响将非常明显。如果严格执行原计划,激励对象很可能无法行权,从而失去潜在的巨额收益。伊利股份激励对象既想获得股权激励,又要剔除期权费用化对净利润的影响,这种做法不仅在国内绝无仅有,在国外也非常罕见。
3、关于行权安排
该方案的行权安排是:激励对象首次行权不得超过获得的股票期权的25%,剩余获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可以在首次行权一年后的有效期内选择分次行权或一次行权。在这种规定下,必将产生后期激励不足,使得激励方案大打折扣。因为伊利股权激励的行权价是12.05元,在激励方案推出后,中国股市进入牛市,上证指数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创下了6124点的历史记录,而伊利股份的股价最高达到38元。在牛市中高位变现,高管们将获利颇丰。如果均匀行权,牛市结束,股价可能会深幅调整,高管们的利益显然会受到损失,因此激励对象存在加速行权的动机,这样必将导致后期激励的不足。
4、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股权激励计划按照相关会计制度,需将已满足行权条件的期权作价计入相应的费用科目。按照伊利股份的做法,股权激励费用在初始两年内按照25%,75%的比例全部摊销完毕。即在06、O7年分别摊销l馏5亿元和5.54亿元,这部分费用不带来现金流的变化,对于公司整体权益无影响,但会导致公司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滑,2007年还首度出现亏损。根据财政部精神,激励期权费用应该尽早摊销。伊利股份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长达8年,却要在两个年度内摊销所有激励期权费用。而且明知道这种摊销方式会造成账面亏损,也就是说,公司2007年所赚的钱,全部分给该公司激励对象还不够,而留给该公司广大投资者却是利润亏损。上市公司对高管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结果却是让投资者买单。
5、股权激励的有效性
股权激励的目的在于对管理层实施有效激励,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而伊利股份的股权激励方案能达到有效激励的效果吗?数据显示,伊利殷~2001年至2005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22.7%、19.8%、40.6%、l8.6%$H21.5%,均高于股权激励约定的15%的净利润增长率。也就是说,即使伊利股份的管理层无法让公司保持过去五年来的平均增长率,仍然可以从容获得巨额股份,由此可见该方案行权门槛定得太低。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同为国内乳业巨头的蒙牛2004年上市前,与大摩等风险投资签署了一份“对赌”协议,即蒙牛幕在未来3年内年盈利复合增长率达到50%,否则蒙牛管理层就必须将所持7.8%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大摩等外资股东。两相对比,不免让人觉得伊利的股权激励有向公司管理层输送利益之嫌。由于缺乏股东的有效监督,目前国内上市公司高管层利用股权激励的最主要方式就是通过设定极低的股权激励条件,使高管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最终有可能演变为“股权分红。
三、结论
【关键词】 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 公司绩效
一、研究背景
股权激励是二十世纪中叶出现的一种激励制度,通过一定形式给予经营者部分公司股权,并有效解决委托问题的一种长期性激励制度,使经营者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良好的股权激励机制能够起到实现人力资本价值、降低委托成本等作用,有利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归根结底,即能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从而减少管理者的短期行为,提高管理效率,最终有利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
自2005年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以来,仅2011年度,主板上市公司有52家推出了股权激励方案,截至2011年2月28日,沪深两市已有249家上市公司推出了股权激励方案,占上市公司总数的10%,在这些方案中,获批并进入实施阶段的公司只有95家。纵观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文献,对于股权激励的效果,仍存在争议。有些学者指出,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正相关。有些学者认为,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存在负相关或者相关性微弱。本文将对股权激励和公司业绩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二、样本的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主要研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选择2010年沪深两市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剔除ST公司以及缺少相关数据的公司,最终选取54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以2010年年报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作为样本数据,各指标来源于锐思数据库及巨潮咨询网,并运用SPSS17.0完成数据的分析。
三、研究设计
1、研究假设的提出
假设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持股比例与公司业绩呈正相关关系。根据利益聚集假说,公司业绩会随着经营者所持股份的增加而上升,即提高管理者的持股比例,可以使经营者有足够的动力来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提升企业的经营业绩。
假设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持股比例与公司业绩呈负相关关系。当管理者持股比例增加时,会使管理者有更多的权利控制企业,外界对管理层的约束力下降,管理者会更多地以牺牲其他股东的利益为代价,通过追求自利目标而不是公司价值目标来实现自身福利最大化。
假设3: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对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关系有显著影响。在有效率的资本市场上,公司成长性越强,投资者对其未来经营预期越好,从而公司的市场价值表现就越好;相反,公司风险越大,未来收益越不确定,投资者对其价值判断也就越低,公司的市场价值表现也越差。
假设4:上市公司的规模与公司业绩有显著关系。公司规模越大,高层管理者控制的资源越多,涉及的经营管理问题也就越复杂,因而对经理能力的要求越高,管理者的报酬及激励程度就会相应增加,管理者有充足的动力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因此公司规模越大,公司业绩相应增加。
2、变量的选取
(1)公司业绩变量的选取。本文选取净资产收益率(ROE)作为评价公司业绩的变量。该指标反映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 指标值越高, 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净资产收益率可衡量公司对股东投入资本的利用效率, 它弥补了每股税后利润指标的不足。同时,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对经营者的考核指标大多采用净资产收益率(ROE)。
(2)股权激励变量的选取。根据统计,在全部公布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中,其中对管理层的激励有77% 是采用股票期权的方式。因此,本文采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中授予的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MR)来衡量股权激励的实施水平。
(3)控制变量的选取。公司规模的大小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以及行业地位等,以用公司账面总资产的自然对数来衡量公司规模(SIZE);反映公司成长的控制变量用公司每股收益增长率(GROW)表示。表1详细描述了各变量的性质、名称、符号和定义等内容。
四、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的回归分析
1、描述性分析
通过对样本数据进行整理,利用SPSS17.0软件对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进行描述性分析。表2描述了变量的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和标准差。
由上表可以看出,目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激励股本占总股本最大值为0.0968,已接近总股本的一成,说明股权激励在上市公司中的激励程度较高。
2、单变量相关性分析
单变量相关性分析是对模型中的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进行两两分析,一方面对研究假设进行检验,即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之间是否存在相关关系,另一方面检验被解释变量与控制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高度的自相关。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
由上表可以看出,被解释变量公司业绩和股权激励水平及公司规模均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说明股权激励的加强和公司规模的扩大均会提升公司业绩水平。同时,公司业绩和公司成长性之间也存在正相关关系,但是相关系数仅为0.015,相关性较为微弱,并只是通过了10%的显著性检验。两个控制变量公司成长与公司规模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股权激励程度与公司规模的相关系数为负,二者存在负的相关关系,说明公司规模的扩大,管理成本相应增加,股权激励水而降低。
3、多变量相关性分析
建立线性回归模型ROE=?琢?茁1MR+?茁2SIZE+?茁3GROW+?着。利用SPSS17.0进行线性回归分析,得出结果如表4所示。
由上表可知,线性回归模型中的股权激励股本比例和公司规模的t值分别为2.256和4.782,相应的显著性水平分别为0.048和0.021,均通过了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并且回归系数均为正值,表明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存在正相关关系,公司规模与公司业绩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因此接受本文的研究假设1和假设4,并否定假设2。同时,回归模型中公司成长的t值为1.451,相应的显著性水平为0.151,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公司成长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甚微,因此拒绝假设3。
4、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将净资产收益率(ROE)作为被解释变量,以股权激励对象的股本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MR)作为解释变量,公司规模(SIZE)和公司成长性(GROW)作为控制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后,得出以下结论。
(1)股权激励股本比例与公司规模和公司业绩存在正相关关系。通过单变量相关性分析,可知公司业绩与股权激励股本比例、公司业绩与公司规模之间均存在正的相关性关系。再通过对线性回归模型的多变量回归分析得出股权激励股本比例和公司规模的t值分别为2.256和4.782,相应的显著性水平分别为0.048和0.021,均通过了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再次验证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存在正相关关系,公司规模与公司业绩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说明股权激励股本所占总股本的比例越大,公司业绩越高;公司规模越大,公司的业绩提升越快。
(2)公司成长与公司业绩之间不存在相关性关系。单变量相关性分析表明,公司业绩与公司成长之间的相关性微弱,相关系数为0.015,且显著性水平未通过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再进一步进行多变量回归分析后,回归模型中公司成长的t值为1.451,相应的显著性水平为0.151,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公司成长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甚微。
五、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建议
1、加快资本市场建设,使股价正确反映公司价值
股权激励的产生是以股票市场为前提条件的,资本市场的有效性直接影响到管理者经营业绩的评价。股权激励制度因其股票来源、行权价格等原因与资本市场有密切的联系,因而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对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效果产生了巨大影响。证券监督部门要为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市场监督,减少操纵市场的行为,使公司的股票价格能够真实地反映其经营信息和经营者的经营成果。同时,要倡导理性投资的理念,使资本市场向稳定、高效的方向发展,使公司的股票价格能够真实地反映其经营信息和经营者的经营成果。
2、完善经理人市场及法人治理结构
股权激励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理人市场的健全,只有在合适的条件下,股权激励才能发挥其引导经理人长期行为的积极作用。我国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刚刚形成,还不成熟,不能形成对在职经理的有效外部约束。所以必须加大培育力度,扶植职业经理人市场快速发展,保证经理人员在竞争性的人才市场选拔中产生,保证经理人员具备管理好上市公司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在于减少成本,让管理层和股东目标一致,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为保证股权激励的有效实行,需改变我国部分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减少“两权合一”现象,优化股权结构,完善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
3、企业应设计适合其自身发展阶段的股权激励方案
股权激励方案应适合企业及行业特点,对于不同行业和不同规模的企业来说,股权激励方案应有较大的差别。在具体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中,应针对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各个设计因素的调节来组合不同效果的方案,企业处于不同的阶段,管理者的目标要求就不同。对于处于成熟期的企业,获得比较稳定的市场份额和持续的现金流是头等大事。而对于创业期的企业,扩大市场份额更为重要。因此,企业要针对自身不同的发展阶段,制订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才能充分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以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4、制定合理的业绩考核制度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行,关键在于制定一套完整合理的业绩考核制度。要结合上市公司各行业的成长特点及所处的不同阶段进行评定,评价指标的选取不仅要考虑财务指标,更要注重非财务指标的合理运用。同时可以结合EVA(经济增加值)等财务指标,从而增加考核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参考文献】
[1] 李增泉:激励机制与企业绩效[J].会计研究,2000(1).
[2] 徐文新: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式的分类比较研究[J].华东经济理,2003(12).
关键词:股权激励 管理层 影响 积极 局限
股权激励是指企业通过多种方式让企业的员工拥有本企业的股权或者股票,让员工享受到企业发展的利益,从而在公司的所有者和员工之间建立一种激励和约束的机制。它是一种让经营者等获得公司股权,赋予经营者得以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的决策、分享企业发展的利润、承担企业发展的风险,从而让员工和经营层得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而努力。目前国内很多公司都开展了股权激励方案,国家也非常重视规范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法,例如中国证监会在2006年1月4日颁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同年9月30日,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当然股权激励方法有明显的优势,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也要了解它的风险,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推动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法。
一、股权激励模式和内在机制分析
股权激励方案在国外非常流行,在美国有2万家以上的企业实施了股权激励方案,涉及到300万的员工,世界前500强的工业公司有90%以上都采取了股权激励方案。这些企业的所有者希望能够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将股东和经理层的利益统一结合在一起,防止经理人员短视行为以减少内部人对股东利益的侵害。
(一)股权激励模式的简要介绍
常见的股权激励方式有虚拟股票模式、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期股模式。下面本文对这三种模式进行简要的介绍。虚拟股票模式是指以股票期权为基础的虚拟股票激励方式,企业通过设计一个内部价格型的虚拟股票作为依据实施股权激励方案。该期权是员工在将来的一定期间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员工在这个期间内可以行使或者放弃这个权利,虚拟股票可以让员工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和股票升值,但是员工没有股票的所有权,没有相应的表决权,在员工离开公司的时候该股权自动失效。股票增值权是所有者授予员工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权利,员工不必为这部分股权支付现金,行权后员工可以获得现金或者等值的公司股票。公司会在期末定期计算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以此乘以名义股份的数量向员工支付相应的收益,员工可以获得相应的现金或者股票。限制性期股模式是指所有者和员工约定在将来的某一个期间内员工可以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内部股权,购买价格一般以股权的目前价格为参照,一般员工需要完成特定的目标后才可以抛售手中的股票并从中获益,它对股票的来源、出售的期限、抛售方式等有一定的限制。
(二)股权激励的内在机制分析
公司的股权激励是通过决定是否授予股权、授予对象的选择、授予程度多少的选择、授予后的制约安排等激励公司员工行为的一种制度安排。在现代企业中,公司的内部结构和股权激励是有相互反馈的机制。公司的内在结构,如治理结构会影响股权激励的效果,公司治理结构会影响公司的决策机制、交易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从而影响公司的行为,同时影响公司管理层的行为。而股权激励对公司的影响则主要是建立在委托和人力资本理论之上。委托理论认为公司管理层和所有者有矛盾,通过实施员工的股权激励,可以让企业的员工,特别是让管理层拥有企业一定比例的索取权,从而将管理层和所有者的利益结合在一起,在实践中进行自我约束,实现公司激励和约束的统一。而人力资本理论的观点则认为,企业的股权激励是员工以其智力资本让资本的所有者给予一定的股权激励,并根据股权激励的效应传导机制对自身利益的影响来决定自己的决策和行为,从而影响自己的行为效果,进而影响到公司的决策和业绩。
二、股权激励给企业带来的优势分析
尽管国内的股权激励方案并不成熟,也不尽科学,但是国内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热情持续高涨,股权激励也得到了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的青睐。实施股权激励对公司而言有众多的好处,笔者主要从员工心态、企业发展、人才挽留和业绩提升等角度进行分析。
第一,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可以让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相结合,它是通过将经营者的报酬和公司的利益结合在一起,将二者的利益联系起来从而调节管理层和所有者之间的矛盾,通过赋予优秀员工参与企业利益分配的权利,有效地降低经营层发生道德问题的概率,把对员工的外部激励和约束转化成员工自身的激励和自我的约束,从而争取实现企业的双赢。在这种激励模式下,员工的工作心态也得到了进一步的端正,公司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了提升。员工的身份发生了一定的转变,这种转变带动了员工工作心态的变化,员工自己成为小老板让员工更加关心企业的经营状况,极力抵制一些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二,实施股权激励让经营者更加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股权激励模式是通过将持有者的收益和公司的经营好坏进行挂钩,希望企业的经营者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经营好企业,完成股东大会所规定的预定目标,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传统的激励方式如年度奖金容易让经理人员将自己的精力集中于短期的财务数据,这种指标难以反映长期投资的效益,这种激励方式客观上刺激了管理层的短期行为,而股权激励方式则是更为关注公司的未来价值创造能力,有些股权激励方式是会让经营者在卸任后还可以获取收益,这就会引导管理层如何通过自身的努力让企业获得长远的发展,这样才能够保证其延期收入,这样就会提升企业的长期价值创造能力和竞争力。
第三,实施股权激励模式可以降低企业的激励成本,留住有用人才。如果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合理,持有人的收益分配和定期行权都是建立在收益增值的基础之上,这样的配比原则可以保证企业的收益高于支出。同时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可以提升企业的凝聚力,有利于企业的稳定,留住优秀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实施股权激励机制一方面可以让员工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从而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外一方面,当员工考虑离开企业的时候他必须综合考虑股权的收益,从而提升了员工离开公司的成本,实现了企业留住人才、稳定人才的目的。对于未加入公司的优秀人才,股权激励方案也是一种吸引人才的优秀武器,这种承诺对新员工带来了很强的利益预期,有较强的吸引力,从而可以让企业聚集大批的优秀人才。
第四,实施股权激励可以实现对员工的业绩激励。作为一种长效的激励方案,股权激励让员工所享受到的认同感是其他短期激励工具无法比拟的,它也可以降低企业的即期成本支出。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后,企业的管理者和技术人员成为了企业的股东,他们可以享有企业的利润,经营者也可以因为企业业绩的好坏而得到相应的奖惩,它可以提升关键员工如管理层和技术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主动去为企业创造价值,激发其潜力的发挥。这种激励可以激发员工的创造力,从而优化企业的商务模式、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等,进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创造性。
三、股权激励实施存在的障碍和风险分析
由于国内资本市场和产权转化市场的不发达,国内企业实施股权激励都是属于初创型实验,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种种的局限,这种局限也容易影响股权激励方案给企业带来的优势发挥,从而造成股权激励方案的风险。
(一)股权激励模式容易面临较大的股市变化风险
股权激励在推动的时候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股市的变化,企业的股价高低并不能够由经理层控制,它取决于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的共同影响。我国的资本市场投机性强,很多时候公司的股价并不是公司业绩基本面的反映,这样以股价或者净资产的高低决定激励对象的收益升值基础存在较大的风险,这种定价基础容易造成价值失真,股权激励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都存在较大的问题,这样股权激励就无法起到应有的长期激励效果。
另外,这种股市风险还会造成企业和经营层过多地支付了没必要的成本。由于股市的不确定性较大,这种不确定性容易造成股票的价格波动较大,致使企业的股票真实价值和价格不一致,在牛市的时候,企业有可能需要为高层支付高额的费用;在熊市的时候,期权的持有者到了规定的时间但是尚没有出售时股价就跌到了行权价之下,持有人就需要同时承担行权后的税收和股价下跌等损失。这种不确定性对所有者和经营者都有风险。
(二)股权激励中实际操作存在的问题
这种问题主要有员工进退机制、员工购买股权的资金筹措、公司价值的评估等,由于国内的企业在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上考虑不周,容易出现一定的问题。
首先是员工作为股东进退机制的问题。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和员工是不断发生变化,在一些行业员工流动性较高的时候企业经常需要面临管理层变动、员工变动的问题。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设计,离开公司的员工需要退出股份,新进的员工要持有相应的股份,但是在一些非上市公司中,这种进退机制较难理顺。一些公司的性质不同也会影响股东进出的设计,在具体的操作上会较为复杂,容易出现问题。
其次,我国企业的员工在行权的时候需要提供一定的财务支持,特别是在一些国有企业,难以以非现金的形式完成行权,企业员工难以实现行权也导致股权激励效果不明显。企业为了解决这种问题一般会采用借款融资的方式解决员工行权的难题,这种借款方式一般是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这就需要公司内部的股东同意,也需要银行的支持,如果缺少这些条件就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再次,公司价值的评估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和产权转化市场并不完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价值难以评估,很多公司是以净资产作为评价的标准,净资产的处理容易受到会计处理方法和其他人为的影响,从而不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长期价值,这样也就难以对经营者的业绩作出合理的评价。
当然,公司的股权激励本身是有很好的优势,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需要企业克服障碍,这样才能够真正发挥好股权激励的优势,从而推动企业和经营者的良性互动,推动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笔者以此为探讨对象,希望能够对相关的行业和企业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 徐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式及其倾向性选择――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长期激励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矛盾不断涌现,对经营者的监管激励问题也越来越引起所有者的重视。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内部人控制和道德风险的问题,经营者的控制偏离所有者的目标,造成企业资产流失、效率低下等问题。如何解决两者的矛盾,使其目标统一起来,是所有企业必须解决的问题。本文旨在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在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其提出解决措施:一方面为我国政府管理机构提供决策依据,规范和引导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另一方面为准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提供借鉴,有助于和指引其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合适的激励方案。
一、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股权激励对象受限
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国际化人才把中国作为其发展的平台,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外籍人士不能在A股开户,这就限制了上市公司对上述人员进行股权激励。
2、股权激励额度设置不当
股权激励额度设置的比例对于股权激励实施的效果有着较大的影响,据实证研究激励效果最好的比例为5%左右,偏离此比例较多,就会出现激励不足或过度。股权激励不足或过度对实施效果都会有不利影响,部分上市公司在确定方案时对此两种影响因素未充分考虑。
3、行权条件设置不完善
绩效考核指标通常包含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财务指标一般采用净利润或增加值,有些公司采用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指标;非财务指标一般包括市值指标和公司治理指标。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以财务指标为主,存在激励条件设置过低与只看重短期财务指标不考虑公司长远利益的现象。
4、激励股份授予过于集中
目前我国股权激励授予方式多以一次授予为主,问题是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只能在股价波动中锁定一个授予价格,此种方式既无法应对市场对股价的影响,又可能会导致长期激励效果不足。
5、违规行权
有些公司为了达到行权条件,在有效期内做虚假财务信息或其他违规行为,通过操纵会计利润来达到行权的条件,谋取不当利益。在日常监督中,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发现虚假财务信息或违规行为时已经行权,公司可能就是利用“时间差”来行权。
6、激励对象税赋高
我国现在的股票期权薪酬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是按行权日二级市场的股价和行权价的差额来计算,税率最高可达45%,税收负担较重。
二、针对设计与实施方面问题的解决措施
1、丰富股权激励形式
在西方国家,股权激励一般有三种主要形式: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层收购。股票期权又包括法定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激励性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期权和可转让股票期权等多种形式。我国证监会颁布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仅重点对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这两种较为成熟的激励工具作了规定,由于这两种激励形式成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主要激励形式。随着我国股权激励需求的多样化和不断完善的相关法规,建议丰富股权激励形式在我国推广使用。
2、扩大股权激励范围和对象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司中,股权激励最初的激励对象主要是公司经理即管理层,后逐步扩展到公司的骨干技术人员,再后来发展到外部管理人员如董事、关联公司员工,最后扩展到重要的客户单位等;而我国目前对于股权激励的对象主要是上市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范围仍较狭窄,建议扩大激励范围和对象。
3、逐步放开股权激励额度
西方发达国家股权激励的额度是由企业的薪酬委员会自行决定的,而我国目前由证监会会、国资委对股权激励额度的最高上限进行规定,激励额度不能超过发行股票总数的10%。随着市场机制有效性的不断提升、机构投资者的大力发展、上市公司治理状况的改善以及上市公司自治机制的完善,建议逐步放开股权激励额度的限制,让上市公司自主决策。
4、设置恰当的绩效指标
股权激励的绩效考核一定要与目标管理紧密结合。毕竟股权激励只是一个手段,完成公司的经营目标、实现公司长远发展才是目的。如果不能实现股权激励的实施与公司价值的增值同步,再好的激励方案也不可能产生令人满意的激励效果。对于股权激励指标选取而言,在发达国家也经历了从股票价格到每股收益,再到权益回报率、经济价值增加值等过程。上市公司在激励指标的选取上应考虑所在行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考虑业绩和公司的价值等综合因素,使得激励指标的选取更为客观合理,根据各公司所处的不同行业、公司具体特性呈现多样化的特点,这也是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绩效指标选择上的发展趋势。
5、改善我国资本市场的弱效率
股权激励是一个能促进被激励对象更好地为企业、为股东服务,能减少成本,能将其个人发展与企业的生存、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机制。但是这种有效的股权激励机制需要具备下面的条件:公司的股价能够真正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且与公司经营业绩紧密联系。实施股权激励需要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即要有一个高度有效、结构合理的股票市场为基础,股权激励才能发挥作用,这个市场存在缺陷或者不存在,都会影响甚至阻碍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力。因此,我国在加快经济改革步伐的同时,应当按市场规律办事,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制定市场规则,明确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对恶意炒作行为加强监管和惩罚,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6、解决税收障碍
国外股权激励的实施往往有税收方面的优惠,而我国目前对于股票的交易行为一般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之外,还对个人的激励所得、红利所得等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由于行使股票认股权取得的价差收益也要视同工资性收入征税。这些规定在无形中加大了上市公司的负担,减少了激励对象的收益,长远来看不利于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实施和发展。因此解决高税率,降低被激励对象的税收应列入考虑范畴内。
7、增加激励股份的授予次数
多次授予是一种较为合理的激励方式,能够给予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一定时间和空间的选择机会,能够有效降低股权激励的风险及提高长期激励效果。为了实现股权激励的长效性,减少市场对股价波动而带来的行权价格影响,应当鼓励股权激励的多次授予,且一次授予不宜过多。
综上所述,针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问题应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与实施两个方面加以解决。相信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及公司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股权激励的广泛应用,其方案设计与实施将更加贴合公司需要,为公司长远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作者单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参考文献:
[1]李卉、卢欣、孙昭伟.管理层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商场现代化,2005,10:27-27.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他们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有效途径,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探索和建立股权激励机制,已势在必行。
一、股权激励概述
所谓股权激励是指授予公司经营者、雇员股权,使他们能以股东身份参与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服务的一种激励制度,主要包括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层收购等方式。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股权激励的本质是通过对人力资本价值及人力资本剩余价值索取权的承认,正确处理货币资本与人力资本的矛盾,形成利益共生共享的机制与制度安排,它是企业基于未来可持续性成长和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人力资源举措,在实际操作中要达到两个目的:一是要持续激励企业高管团队为股东创造更高业绩,二是激励和留住企业需要的核心专业技术人才,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要始终围绕这两个基本目的而展开,这就需要在方案设计和实施中充分了解经营团队及核心人才的内在需求结构、激励现状与问题,与股东及董事会成员充分沟通,双方就股权激励的对象、标准、条件、激励水平达成共识,方案的设计既要反映公司核心价值观及人力资源战略的价值取向,又要反映激励对象的内在激励诉求。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可分为股东转让股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另外,还有一种以虚拟股票为标准的股权激励方式,称为股票增值权。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适用于上市公司,虽然对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上市公司是股价透明、交易市场活跃,有限责任公司是封闭性公司,具有股价不易认定,转让受限等特定,使得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其特殊性。有限责任公司不可能照搬上市公司的规定来实行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计划,必须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因企制宜,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股权激励方案。
二、我司现状分析
我公司现有注册资本800万元,股东为林德方、程红、林德音,出资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分别为:
%、%、%。从上述股权结构上看,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德方合计持股%,截止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元,负债总额
元,所有者权益
元,按股份公司的折股比例计算,将公司全部净资产折算为
万股,每股股价为
元。
公司成立至今,经历了中高层频繁流动到相对稳定的阶段,现阶段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逐步暴露企业存在一股独大、员工打工心态严重,公司治理停留在典型民营企业人治特征的弊端,如何激励和留住能将个人使命与公司使命紧密结合,通过实现公司愿景来达成个人愿景的公司高层及核心业务技术骨干,紧通过加薪等办法要留住核心人才有时也力不从心,适时实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除可激励员工外,也可改善公司股权结构,现阶段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机已成熟,条件已具备。
三、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
公司在近几年的高速发展过程中,引进了大量的优秀管理、技术人才,也建立了一套工资、奖金收入分配体系。为了适应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构建和巩固企业的核心团队,需要重新界定和确认企业的产权关系,本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不是单纯为分配企业目前的财富,而是为了使公司创业者和核心骨干人员共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增强公司股权结构的包容性,使企业的核心团队更好地为企业发展出力,更具凝聚力和更具效率。为此设计了一套实股+岗位分红+业绩股份期权的多层次长期激励计划。
(一)第一层次:现金出资持股计划
大量实践表明,要实施股权激励,如果全部是由老板来买单,对激励对象而言,只是额外增加了一块收入而已,即使得到了实在的股权,时间久了也会产生股东疲劳症,本方案现金持股计划是由高管层盒管理、技术骨干自愿现金出资持股。因为实实在在掏了钱,所以更容易与企业结成共同体,当然,让高管和骨干掏钱,可能怨言很大,所以为了鼓励激励对象掏钱,可以采取给出资者配股或价格优惠等措施。
1、现金出资持股股份来源:
包括向激励对象增资扩股、老股东转让股份等方式。
(1)、向激励增资扩股。这种方式可以使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来增加资本金,但在我公司也存在需要股东云南**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准,需要解决股权频繁变动与有限责仟公司股东人数限制的法律障碍。还有由于公司股本溢价为1:3.36,出资者实际出资与进入注册资本的股权“缩水”问题,激励对象感情上难于接受。当然解决这些问题也是有办法的,将在后面分别阐述。
(2)、实际控制人赠与配送
根据我公司实际,由于前面述及的股本溢价问题,为了调动激励对象现金出资的积极性,实际控制人应当对现金出资者给子一定的股权配送,可以按照职务级别、工作年限、贡献大小,按100%至5%的配送比例对现金出资者配送股份。如国内知名企业家柳传志、任正非、马云、牛根生等,他们都有“散财以聚才”的理念,其中华为的任正非通过转让或配送方式,主动将自己的股份稀释到零点几.没有胆识是很难做到的,当然这些企业家个人魅力很强、很自信、很霸气、很强势、多少也带点专制性,因此不怕把股权让出去以后失去控制权,如果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民营企业家出让股权很容易引起企业的混乱,这也是很多企业有过先例的。
(3)、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
如果公司不想增资扩股,叫采用实际控制人转让股权方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出资对象职务级别、工作年限、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优惠比例。通过转让过程完成买股与配送的过程。
2、激励对象出资的资金来源:
激励对象出资的来源主要通过如下几种方式获得:
(1)完全由激励对象自筹现金解决;
(2)从支付给激励对象的年薪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以认购股份。
(3)从公司公益金中划出一部分作为专项资金,无息贷给激励对象认购股份,然后从激励对象的薪金中定期扣还。
第一种方式则由激励对象州自筹资金购买,后2种方式实际上都属于延后支付奖金的形式,如完全采用第1种方式,则在激励对象自有资金不足时将无法认股,后果可能是激励者因无资金认股而放弃股份.激励效果大打折扣。为保证激励对象有充足的资金认购股份.可考虑几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规定用延后支付奖金的形式认购股份的上限,剩余的部分必须用自有资金认购。
3、激励范围、激励力度
理论上说,现余出资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适用于全体员工,差别只在于股份配送或优惠比例不同,目的是体现股权激励方案公平公正性,让每一位愿意参加股权激励计划的员丁广泛参与进来。体现了公司包容性和一种利益共享的企业文化。但在实践中,因为要考虑确保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地位,以及股权管理成本,参与持股计划人数不宜过多,控制在不超过20人较为适宜。
4、出资股份的权利
现金出资者本应当具有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但由于股东会人数过多导致股东会成本增加并降低决策效率,小股东应实行股权或委托制,确定五至十名核心持股成员,其他缴纳现金股份的成员,必须委托这些人行使法律上的股东权利。
5、股份的变更
激励对象出现辞职、职务变更等情况的,已经认购的股份可继续保留,可继承、可转让。但配送的股份未达到行权的条件的,由实际控制人无条件收回
综上所述,现金出资持股方案较适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状况,是整个方案的核心.但也存在两个主要的缺点:一是要激励对象的抵触情绪大,由于大多数人过去在国营企业工作,国营企业用的最多的方案就是现金入股,由于效益不佳,常常无红可分,实质上变成了企业变相筹资掏空员工的钱袋的手段,因此,要让激励对象实实在在看到现金入股的好处,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是推行这个方案的关键。二是激励成本较高,由于实现利润后要年年分红,有可能造成公司支付现金的压力大,同时实际控制人分红所得缴纳个税税负重;
(二)第二层次:岗位分红股
岗位分红股是对特定的岗位员工,授予一定数量的股份,使得该管理人员在这一岗位上任职期间可以享受该股份的分红权。
岗位股的特点是不需要购买,人在特定岗位时拥有,离开该岗位自动失去,由继任者享有。
此方案股权来源,全部由实际控制人提供。实质上就是大股东为完成业绩目标的高管让渡分红权.由于在第一层次的现金持股计划中,缴纳现金入股的激励对象,实际控制人已根据其岗位、职务级别、贡献大小进行了无偿配送,故此方案适用于未参加现金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岗位股实际设置时,要考虑与配送金额的匹配,以及与年薪制的补充。
(三)第三层次:经营业绩股
经营业绩股是指对高管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并为公司服务一定年限后,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
该方案的优点是:能够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努力完成业绩目标,具有较强的约束作用。激励对象获得奖励的前提是实现一定的业绩目标并持续服务于公司,并且收入是在将来逐步兑现。实施该方案主要涉及如下几个问题:
1、经营业绩股份来源:①从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增资:②由提取的奖励基金中从实际控制人处回购公司股份。
2、激励范围、激励力度
经营业绩股份的激励范围通常为有业绩目标的高级管理人员,通常公司对高管分配为年薪制,但年薪制必须与一定的经营目标挂钩,在超额完成经营目标的前提下,做为年薪制的一种补充分配方式,可以延缓公司现金分配不足,也可以通过此方案,逐步提高高管层的持股比例,稳定高管队伍。
3、业绩目标的设定
业绩目标是约束激励对象的重要条件.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公司可以选择总产量、总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等绝对数指标为业绩目标,也可选择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等相对盈利指标为业绩目标,还可以以绝对盈利指标和相对盈利指标结合为业绩目标。对超额完成业绩目标的,除兑现基本年薪外,超额部分可在绩效考核办法中规定给予业绩股份的奖励。
4、经营业绩股份的权利
激励对象获得的经营业绩股份,享有分红权。为了避免高管的短期行为,必须规定所有权保留期,在期满后,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公司按持股份额发放股份登记证书。
总之,经营业绩股目的是为了激励高管完成经营目标,经营业绩股份兑现得越多,股东的回报越高,此方案较适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状况,但也存在两个主要的缺点:一是公司的业绩目标确定的科学性很难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能会为获得经营业绩股票而弄虚作假:要求公司有健全的审计监督体制;二是由于奖励的是股权,被激励者在公司实现利润后可年年分红,使这个方案的激励成本比年薪分配方式高。
三、在股权激励方案实施中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激励对象范围和人数问题
如前所述,股权激励的重点对象是公司的高管和核心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但根据我公司的实际,一是成立时间不长,有的高管和核心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公司时间短,二是部分高管和核心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偏大,对他们实施股权激励效果并不明显,加之实施后股权不能过与分散。因此我认为,我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的重点对象范围应界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
1、在公司担任中高层管理人员者(含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中层干部);
2、由董事会确定的未担任中层的核心骨干、技术人员
;
3、方案实施时已连续在公司工作五年以上;
4、方案实施时年龄限制为男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者;
5、参与股权激励总人数不超过20人。
(二)管理机构的问题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大量股权管理的工作,涉及人力资源、薪酬分配、业绩目标制定、考核等大量日常工作,建议设立专门股权管理机构,来实施股权管理日常工作。
(三)具体实施细节问题
1、为了增加对股权激励对象的约束,实际控制人配送的股权由实际控制人与激励对象签订《公司股权期权协议书》,规定配送的股份只有分红权,必须在服务一定年限或完成一定工作业绩后,可正式办理行权手续,在行权前仍由实际控制人保留所有权:
2、为出资者或拥有股权者发放《股权登记证书》,鼓励建立内部股权交易市场,为股权转让者办理变更登记等提供方便。
四、综述
与特变电工相比,很多上市公司则没有那么幸运。不断高企的股价吞噬着激励对象的受益空间,让许多本来打算实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左右为难,因为在目前的股权激励方案中,股价预期是最重要因素,如果未来股价没有太大上涨空间,那么一些股权激励方案等同虚设。同样因讨论股权激励事宜,几乎与特变电工同时开始停牌的长电科技1个多月后宣布,因条件尚不成熟,决定暂缓实施股权激励。
事实上,自今年2月开始,基本上没有上市公司提出股权激励计划。相反,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公布暂缓或者放弃股权激励。
牛市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陷入僵局
牛市的副产品股权激励却因为牛市而陷入僵局的确耐人寻味。
06年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风起云涌之年,而07年股权激励骤然降温确实是出乎预料,究其原因有两个方面:股权激励降温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牛市本身。无论激励标的是股票期权或者是股票都存在这个初始的价格,而管理层受益的空间就来自于此后公司经营业绩支撑的股价与初始价格的差额。初始价格的确定不能过分偏离股价,股价不断攀升意味着激励对象的受益空间不断地萎缩,不少公司因此对股权激励望而却步或者宣布暂缓计划。另一方面是证监会批复的速度减慢,不少公司股权激励实施失去了最好的时机。3月份以来,证监会基本停止了对股权激励的批复,转而开展了“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并把公司治理水平作为股权激励的前提条件或重点关注条件,股权激励的获批估计在10月份以后即“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之后。正是在3月到8月间,上证、深证指数都实现了惊人的涨幅,不少公司却因此而失去了股权激励的最好时机。
从和君咨询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相当一部分未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高管对股权激励反应冷淡。最近某省国资委领导召集省内大型国企召开股权激励动员会,鼓励省内国有上市公司尽快实施股权激励,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国资委的热情相比,高管的态度则显得有些冷淡:一位高管表示,现今过高的估值水平已经严重透支着企业的业绩,股权激励的受益空间很有限,实施股权激励的效果很可能只相当于稍稍涨了一点工资,弄不好还成了一纸空文。
股价持续上涨使一些已经公布方案的公司股权激励被迫暂缓
轻纺城是一家已经公布方案的公司,但3月底公告,由于股价持续上涨,致使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计划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在去年末轻纺城的股改说明书中,公司管理层计划以自有资金委托信托公司购买不低于600万股公司流通股股票,而且在股改说明书公告后60个交易日内的每股购买价格不高于6.5元。过了60个交易日,公司的股价已经涨至每股8元。因为购买时价格超过所限价格,公司决定另行选择购买时机。但是牛市的步伐没有停止,公告一个月后该公司的价格已经超过每股12元。
结果是越来越多的公司加入这个观望与暂缓的阵营。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一度风起云涌,随即有100 多家公司表示将推出股权激励计划,40多家提出具体方案。但是由于股票市场的高估值,至今为止,真正实施股权激励的只有寥寥20多家。
敢于“吃螃蟹”的高管在股权激励中实现了足额的激励,但想实施却未能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是否已经无计可施,高估值水平下股权激励究竟路在何方?
上市前股权激励需求高涨
和君咨询合伙人孙孝立说,受到股票市场估值过高的影响,今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咨询需求有所下降,但是上市前股权激励咨询需求却较以前有了惊人的增长,甚至有些三五年后才上市的公司都纷纷提前实施股权激励。
事实上,上市前股权激励恰恰很好地利用了股票市场高估值的放大作用,实现了股东、公司与激励对象三方共赢。通过资本市场的放大作用使得上市前股权在上市后有大幅溢价,这意味着股东可以较低比例地稀释自己的股权,公司只要付出较低的激励成本,就能对激励对象实现足额的激励,达到三方共赢。
据统计,今年在沪、深两地上市的所有新股公司当中,非国有性质的公司高管层或员工都不同程度地持有了公司股权,并且通过上市实现了巨额的股权增值。以中国平安为例,截至上市前,中国平安的18969名员工,共通过员工投资集合资金,间接持有平安的股份占总股本的将近10%,以总股本折算约为7.2亿股,如果按照中国平安90元现价计算,平安员工持股的总市值约为648亿元,人均市值约340万元。
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前的股权激励工作步履维艰
事实上,国企比民企更需要在上市前实施股权激励,但受到双重约束的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根本无法实施。一方面的约束是股票市场的高估值水平加大了公司与股东的激励成本又压缩了激励对象的受益空间;另一方面的约束是国有上市公司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额度受到了严格限制。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规定,国有上市公司高管每年通过股权激励实现的收益不得超过年薪总额的30%,本身年薪总额并不高的国有企业根本就没法实施有效的股权激励。以安徽省一家国有企业安纳达为例,地处安徽省的安纳达高管年薪本来就很低,受“30%”的限制在上市后很难实施股权激励。可喜的是,经过与监管部门的有效沟通,最后安纳达还是实现了上市前的股权激励,成功绕过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对于激励额度的限制。与此同时我们看到,公司以净资产价格购买并赠送给高管的股权有了8倍以上的溢价,既实现了激励对象的足额激励,同时又降低了股东与公司的激励成本。
股权激励成为股价稳定器
高估值下股权激励似乎已成鸡肋,但却可以成为股价的稳定器。在股票市场高估值来临之前,个别公司倾向于在增发再融资之前推出股权激励,借助股权激励概念带来的股价增长为再融资助力。现在高估值时期已经来临,股权激励概念短期已经很难推动股价增长了,但是股权激励最起码能够成为股价的稳定器。其背后一个简单的逻辑是,股价虽高,但是信息最充分的高管仍然有信心通过股权激励在这个高价位持股,足以证明股价在中长期仍有上涨的空间。
最近,在天音控股的增发预演中,当投资者质疑天音控股的市盈率是否过高的时候,公司高管为了增强投资者信心,重点强调了公司要在当前高市盈率的情况下实施高管的股权激励,这无疑为投资者打了一剂强心针。
如何破解股权激励僵局?
无论是上市前实施股权激励,还是把股权激励作为股价的稳定器都不能根本地破解股权激励的僵局,真正打破僵局还是在于股权激励能否带来合理的收益空间。
关键词: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机制;企业治理机构
一、 引言
2005年4月,由中国证监会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大幕由此拉开,截止到2011年年底,A股市场流通市值占比将近九成。
二、 理论分析
(一)股权激励概述
股权激励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利用本公司的股票,对其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等进行的与股价相关联的长期性激励。其与现金薪酬不一样,是被激励人员通过努力,在完成业绩目标时,并使公司的股价达到或超过预定的行权价格时所获的未来收益。
(二)股权激励的主要模式
股权激励模式有很多种,不同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现金流量、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等因素选择不同的股权激励方式。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普遍采用以下三种模式:
1. 股票期权模式
股票期权模式是通过授予激励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以事先约定好的价格购买公司一定数量流通股的股权。它是国际上最常见的股权激励模式。在股票期权中,当满足股东和经营者约定的条件,股权激励对象就可以认购股票。行权日,股权激励对象的收益是行权价和市价之间的差值,持有人的收益也就取决于股价的高低。
该模式的优点:其管理者会自觉地形成约束与激励;由于二级市场上股价的波动较大,所以管理者可能的收益也较大,从而激励力度也大。该模式的缺陷:激励对象可能为了股票上涨而产生短期行为;激励对象要承担市场的波动风险,可能造成其付出与收益不成正比。
2. 限制性股票模式
限制性股票模式是指公司设定一个目标,并在事前给予激励对象一定的股票或者将股票以极低价格向其出售,但是通常公司会对限售期、服务年限、职位升迁做出一定的限制。在其完成既定目标后,便可从出售的股票中获利。
该模式的优点:由于激励对象只需要付出较少甚至不用付出现金就可拥有企业股票,这就激励了公司管理者为提升公司的业绩而努力;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法规约束较小,几乎不需证监会审批。其缺点:公司为激励对象,就要从二级市场上购买相应的股票,导致公司的支出现金压力较大;业绩或股票目标在设定上面相对复杂,要想做到既有挑战性又有可操作性比较困难。
3. 股票增值权模式
股票增值权模式是三种模式中最便捷模式。它赋予激励对象用现金获取期权差价收益的权力。公司无需增发股份,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伴随着公司的业绩上升或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就能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分成享受其带来的收益。
该模式的优点:操作简单方便,可在行权时直接对升值部分兑现;审批流程相对简单。其缺点:激励对象获得的是现金而非股票,因此激励效果较差;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效率较低,企业的经营业绩并不能直接反映股价的增减,所以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公平;激励对象很有可能与庄家合谋操纵股价,并不存在长期激励。
三、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现状
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现状来看,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从如下分为两方面进行分析:
1.公司内部:股权激励的实施过程存在不足
部分上市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企业对其实施股权激励的认识不足,仅将绩效考核目标当成一种奖励制度,目标略低;缺乏长期的战略性眼光,行权期限和限售期限较短;涉及到的股票数量超过了国家限额,导致现有的股份比例已无法再利用股权激励的方式;股权激励方案监控失效;大部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职能并没真正发挥,管理层为了谋利,随意降低股权激励的条件,使激励对象可轻易行权,导致最终损害股东利益;绩效考核指标不健全,考核指标过于单一,并且这些指标并不能客观、全面的评价激励对象的工作成效。
2.公司外部:实施股权激励的环境不够完善
法律法规不完善。国家有关部门需进一步完善关于股权激励的细则,如股权激励来源、披露行权信息、绩效考核标准等。职业经理人市场不健全,与发达国家之间还有着很大的差距,多数情况下,高级管理者还是通过普通的行政手段来任命,很少甚至几乎没有从市场中公开竞争上岗的。即便是业绩没有长足增长,公司管理者也很难被解雇,这也是导致公司股权激励效果不显著的原因之一。
四、 结论与建议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股权激励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本文提出一些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面的一般性建议。
(一)多项指标相互配合
为了克服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两个指标存在的缺陷,我们可以选用多个指标来进行补充。可以引入一些新的指标,例如一个具有综合性质的指标“净资产现金回收率”,它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净资产收益率和盈余现金保障倍数
(二)建立动态权益机制
建立其一个动态的权益机制,不仅要关注股权激励计划是否顺利实施,还要将有可能出现的其他问题也考虑在内,始终保持股权激励的与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保持一致。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首先,对于公司的董事会建设,要建立规范合理的董事会制度,监事会的独立性和监督作用也要加强。其次,对于赠与时间、赠与条件、行权价格、行权时间等都需要进行合理科学的规定。最后,建立与完善公司内部的竞争机制。
(四)强化激励过程监督
首先,方案的执行情况应该定期向股东大会进行报告;其次,方案的执行应当允许股东进行跟踪与检测,发现问题以后,股东应当予以制止,在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最后,股权激励的评估体系建立后,要对实施激励的效果进行评估。(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吕长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设计:是激励还是福利[J].管理世界,2009(9),133-147.
[2]张铁军.万科:股权分散下的激励设计[J].商界(评论).2010(4).
[3]刘建和.四问万科股权激励计划[J].上海国资,2007(5),55-57.
[4]冉孟顺,田雨.万科股权激励方案引发争议[N].南方周末(广州).2006(4).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4.1.6条,“挂牌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虽然截至目前全国股转系统暂未有具体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出台,但已有30家左右(不完全统计)的挂牌企业拟实施或正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本文主要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况予以梳理,并提出自己的部分思考。
一、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规定
根据《业务规则》第2.6条,“申请挂牌公司在其股票挂牌前实施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计划且尚未行权完毕的,应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常见问题解答》之“24、股权激励是否可以开展?”,“挂牌公司可以通过定向发行向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可以参与认购本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也可以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人数累计可以超过200人,但每次定向发行除公司股东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人。因此,挂牌公司通过定向发行进行股权激励应当符合上述规定。需要说明的是,按照规则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允许存在股权激励未行权完毕的公司申请挂牌。”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公司可以向除原股东之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及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合计不超过35名对象发行股份。
二、挂牌企业股权激励计划开展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挂牌前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且已成功挂牌的仅为仁会生物(830931)一家。仁会生物于2014年1月完成整体变更、2014年2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方案、2014年8月正式挂牌交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仁会生物详细阐述了股权激励计划。
目前,挂牌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新三板企业约30家,其中部分企业是通过定向发行方式直接实施,部分企业是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下面,根据上述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分析。
(一)直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实施
直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意即挂牌企业直接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等不超过35人或上述人员成立的合伙企业直接发行股份,在经过董事会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股转公司备案、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等程序后即算完成。
正在实施股权激励挂牌企业中,盛世大联(831566)、博广热能(831507)、云南文化(831239)等均采取定向发行方式。
严格意义上说,采取定向发行方式实施股权激励仅是一个常规的定向发行过程,方案设计简单、完成时间较短,但在发行价格方面可能具有一定的折扣。如盛世大联2015年4月公告的《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中发行价格为2元/股,而其在2015年3月完成的定向发行中发行价格为10元/股。
(二)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
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意即通过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方式实施,并设置了相对完整的实施条款,以期达到长期激励的目的。
下面结合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中的常见要素,简单汇总挂牌企业实施情况:
实施要素
A股上市公司
挂牌企业
备注
实施方式
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
以股票期权为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较少
如:夏阳检测(831228)、百华悦邦(831008)同时采取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员工,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员工
挂牌企业监事无限制性要求
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个别挂牌企业予以明确限制
如:金易通(430170)等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得成为激励对象。除非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亲属若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可以成为激励对象,但其所获授权益应关注是否与其所任职务相匹配。同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个别挂牌企业予以明确限制
如:金易通(430170)等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1)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大部分挂牌企业设置了类似限制性条款
如:壹加壹(831609)、凯立德(430618)、金易通(430170)等
股票来源
(1)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2)回购本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以发行股份为主
如:壹加壹(831609)、凯立德(430618)、金易通(430170)等
股东不得直接向激励对象赠予(或转让)股份。股东拟提供股份的,应当先将股份赠予(或转让)上市公司,并视为上市公司以零价格(或特定价格)向这部分股东定向回购股份。
部分挂牌企业股东直接向激励对象转让股份
如:财安金融(430656)、新宁股份(831220)等
限制性股票特别规定
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存量,即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则按照《公司法》关于回购股票的相关规定执行;
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则参照现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有关定向增发的定价原则和锁定期要求确定价格和锁定期,同时考虑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
(2)自股票授予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大部分挂牌企业发行价格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管理团队建设、公司成长性、市盈率、每股净资产等多种因素,并与认购人沟通后最终确定
如:夏阳检测(831228)、百华悦邦(831008)等
上市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大部分挂牌企业设置了类似限制性条款
如:金巴赫(831773)、合全药业(832159)等
股票期权特别规定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大部分挂牌企业发行价格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管理团队建设、公司成长性、市盈率、每股净资产等多种因素,并与认购人沟通后最终确定
如:夏阳检测(831228)、百华悦邦(831008)等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10年。
大部分挂牌企业设置了类似限制性条款
如:壹加壹(831609)、凯立德(430618)、金易通(430170)等
其他限制性规定
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大部分挂牌企业设置了类似限制性条款
如:壹加壹(831609)、凯立德(430618)、金易通(430170)等
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大部分挂牌企业设置了类似限制性条款
如:盛世大联(831566)、壹加壹(831609)等
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个别挂牌企业明确会计处理方式
如:金巴赫(831773)、壹加壹(831609)等
三、相关问题的思考
通过上述案例总结,可以发现新三板挂牌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方面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既可以在申请挂牌前实施,也可以在挂牌成功后实施;既可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直接实施,也可以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
下面的分析和思考,侧重和A股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得出:
(一)合伙企业作为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载体的灵活性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常见问题解答》之“24、股权激励是否可以开展?”,“挂牌公司可以通过定向发行向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可以参与认购本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也可以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人数累计可以超过200人,但每次定向发行除公司股东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人”。
据此,可能会有几个问题:(1)如果挂牌企业直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实施股权激励且股权激励对象超过35人,该如何实施?(2)如果第一次股权激励对象不超过35人,多次实施股权激励后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在以后的定向发行过程中将事先通过证监会核准,是否会降低融资效率?(3)目前全国股转系统还没有具体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配套规则,如采取限制性股票方式且向股权激励对象直接授予股票,当以后出现未达到解锁条件或已达到解锁条件但未申请解锁情形时,多次的回购注销行为是否会增加挂牌企业不必要的成本?(4)目前符合条件的境内股份公司均可申请挂牌,如挂牌企业拟向外籍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则按照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外籍员工直接持股应存在一定难度。
基于以上几点,如挂牌企业以合伙企业作为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载体,可有效避免上述情形的出现:合伙企业可以单独作为一个认购主体;即使多次实施股权激励,出现股东超过200人
的概率较小,并能保持挂牌企业股东的稳定性和清晰性;在合伙企业合伙人层面,股权激励对象可以通过成为有限合伙人实现股权激励、向普通合伙人转让出资份额
实现(形式上)股票回购注销、向合伙企业申请卖出出资份额对应股份实现减持;此外,外籍员工成为合伙人也不存在法律障碍。
因此,挂牌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可以选择合伙企业作为实施载体。在目前实施股权激励的挂牌企业中,分豆教育(831850)、纳晶科技(830933)、云南文化(831239)、合全药业(832159)等均以合伙企业作为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载体。
(二)发行价格设置的灵活性
目前,挂牌企业设置发行价格时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多数挂牌企业会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管理团队建设、公司成长性、市盈率、每股净资产、前次定增价格等多种因素最终确定发行价格。如:夏阳检测(831228)、百华悦邦(831008)等。
同时,也有个别挂牌企业采取类似A股股权激励定价方式。如凯立德(430618)设计方案时即明确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不低于董事会通过本激励计划前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即不低于35.39元/股”,国科海博(430629)设计方案时即明确为“本次发行价格为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总量)6.57元/股的50%,即3.29元/股”。
受新三板交易制度影响,目前挂牌企业成交价格还不能实现最大程度公允,设置发行价格的灵活性也有其必然性。但如采取做市交易后,随着交投日益活跃、价格日益公允,相信采取类似A股股权激励定价方式的挂牌企业会日益增加。值得说明的是,凯立德和国科海博均采取做市交易方式。
(三)股票来源方式的多样性
不同于A股上市公司,挂牌企业既可以通过定向发行解决股票来源,也可以通过股东股权转让方式。
如:(1)财安金融(430656):上海时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将所持有财安金融500,000股转让给上海财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用于股权激励;(2)新宁股份(831220):在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下,由激励对象受让实际控制人所持新宁投资(挂牌企业股东)股权,并通过新宁投资进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易销科技(831114):针对目前已经是公司股东的激励对象,公司允许其按照6元/股的激励价格通过对公司增资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大股东薛俊承诺将在上述股权激励方案基础上,向合计不超过公司22位高管和核心人员以股权激励的价格(1元/股)转让不超过13.4万股。
挂牌企业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的情况下,可考虑采取股东股权转让方式解决股票来源。
(四)转板时股权激励的处理
中
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均要求: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
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无制度暂未出台,如挂牌企业申请在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必须向中国证监会重新申报并排队。如正在实施股权激励的挂牌企业有意转板,该如何解决可能存在的股权不清晰或避免潜在股权纠纷呢?
在挂牌企业中,壹加壹(831609)、金巴赫(831773)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均明确: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需要(如转板上市等)或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视激励对象实际绩效情况提出加速行权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不得对该方案提出异议。
在目前转板制度并未出台的情况下,上述处理方式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法,可供参考。
(五)股权激励会计处理问题和税收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以下简称“18号公告”),“我国境外上市的居民企业和非上市公司,凡比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且在企业会计处理上,也按我国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的,其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