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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全县水环境专题询问会整改问题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社会事业工委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计划安排,6月10-1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正冲率领调研组深入城区街道和镇村一线,就2020年全县水环境治理专题询问会整改问题落实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询问会整改问题落实情况进行详细全面的调查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询问会整改问题涉及县生态环境局、城管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沛北经济开发区、沛县经济开发区等7家责任单位、共13个问题。截至2021年6月中旬,正在推进9个,已完成4个。
㈠正在推进问题(9个)
1、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全县28条河流83个断面水质检测有Ⅳ类66个、Ⅴ类2个、劣Ⅴ类7个,这说明我县城区部分河道尤其是城区及周边水体污染严重的问题。(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进展情况:
经排查,全县17条支流,排污口约960个,主要为生活、畜禽养殖和农业退水污染,已交办各属地落实整改。城区河道污染主要来自小区和道路雨污混流造成,集中开展了城区水环境治理攻坚行动,针对新城区佀楼河、正阳沟、石灰窑沟、老沛龙公路沟等主要河黑臭水体问题,集中开展周边居民小区、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场所雨污混流排查,采取疏通污水管网、建设溢流井和提升泵站进行整改。
推进措施:
正在实施全面治理,实施城区截污工程,老城区实施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排水管涵,减少入河污水排放;新城区疏通污水管网,改造错接和混接乱接的排污口,排查整治雨污混接管网,疏通污水管道,切断污水直排河道情况,实施河道清淤疏浚,目前工程正在加快施工。
2、关于农村厨余垃圾及粪便如何进行无害化处理的问题。(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进展情况:
⑴农村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近年来,我县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四分类,针对农村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实施农村厨余垃圾就地生态化处置,采取好氧发酵、厌氧发酵和干式厌氧两种处理模式,坚持因地制宜,按照“服务半径3公里、覆盖3-4个行政村,服务人口8000-10000人”的标准,投资3000余万元,先后建设垃圾处置设施共117处,其中阳光堆肥房39处、厌氧发酵池77处、干式厌氧发酵装备1处。经调查了解,我县在好氧发酵、厌氧发酵、干式厌氧发酵等方面,处理利用厨余垃圾涌现出一批代表村和示范点,分类处理取得一定成效,但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宣传培训、推广普及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⑵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积极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我县农村总户数为238436户,已改农村无害化户厕236338户,农村无害化户厕普及率为99.12%,农村无害化户厕使用率在90%以上,农村公厕建设累计建成1581座,实现自然村全覆盖。2019年6月,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程序,对我县粪便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进行了招标,中标单位为徐州国新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经建成了粪便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全套设备,已具备收运处置粪便垃圾的能力。经调查,我县部分畜禽粪便已送至国新能源公司处理,但城区环卫粪便还没有得到处理。目前,县政府与国新公司还未签订沛县粪污垃圾无害化处理特许经营服务正式合同。
3、关于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已经建设完成,但部分居民住户、沿街店铺未接入市政管网,污水收集率低,污水处理厂运转率低,不能发挥作用的问题。(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进展情况:
根据监测结果,目前13个建制镇镇级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得到一定程度提升,整体实际处理负荷已由年初的不足30%提高到50%以上。今年2月份我县13个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升级改造工程,并于3月中旬委托兴蓉水务进行全面代运行管理。通过2个月的监测考核验收,各处理厂出水水质能够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推进措施:
⑴针对目前分支管网不健全、入户率不高、雨污混流等问题,由属地牵头,水务局业务指导,全面排查镇级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情况,划定管网覆盖空白区或薄弱区域,结合该区域建设改造规划和近远期实施计划,科学确定消除管网空白区的方案对策;全面排查市政管网及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单位庭院内部管网雨污混流和检查井错混接、总排口接管等情况,列出问题清单,明确任务清单,推进实施管网修复改造和建设。通过雨污分流改造、分支管网建设、排水户纳管等整治措施,不断提高污水处理运行负荷率及污水进水浓度。
⑵督促兴蓉公司围绕龙固镇污水处理厂远程监控中心,建立、完善各镇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与监控系统,实现驻厂辅助人员在远程监控人员指导下快速进行工艺调整。
⑶县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和属地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县水务局负责镇级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的监管考核,县生态环境局负责镇级污水处理厂日常进出水水质的监管考核,属地落实排水户的接管监督管理及污水处理厂的属地管理责任。
4、关于乡镇浴池废水达标排放的问题。(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进展情况:
浴池废水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单独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可通过接入城镇和村级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排放。通过调查,目前全县共有浴池175个,接入城镇及村级污水处理设施的83个,镇驻地浴池污水基本上都接入市政管网,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铺设施工时,会将村内浴池废水接入管网,待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成运行后,进行集中处理。下步将加强督查,对未接入管网的浴池督促属地政府落实整改。
5、关于我县城区还有迎宾小区、金星小区等28个没有改造的老旧小区和沿街独栋居民楼仍为雨污合流,沿街商户排水存在未经审批私自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现象,造成污水进雨水管道的问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进展情况:
按照住建部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和省市通知精神要求,目前老旧小区改造原则上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小区,改造范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2005年年底前建成的小区,且改造计划中2001-2005年建成的小区占比不应超过15%,且应量力而行,不应增加政府隐形债务。
经调查了解,我县根据老旧小区现状和县财政承受能力,“十四五”期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28个,其中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小区18个,涉及户数3716户,建筑面积35.38万平方米。2001-2005年建成的小区10个,涉及户数1053户,建筑面积10.1万平方米。这些小区改造初步设计方案在1月份已完成,对于小区内部排水方面全部实施雨污分流,并且高标准设计,小口径管道全部采用钢带缠绕波纹管,大口径管道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对市政道路已实施雨污分流的分别接入市政雨污管道,对于市政道路未实施雨污分流的,在小区排水末端分别设置雨污水检查井,先暂时接入市政混流管道,待市政道路改造完成后,再分别接入相应雨污水管道。
2021年计划改造并已实施迎宾小区、铁建公司、金星小区、石油小区4个小区,这4个小区是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改造项目,也是对县考核项目,目前进度在徐州市第一,江苏省也名列前矛。4个小区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涉及户数1236户,迎宾小区、铁建公司3月15日开工,总投资3800万元,目前完成总体工程量的80%。其中污水管网3135米,雨水管网2178米,化粪池33座,已全部完成。金星小区、石油小区4月15日开工,金星小区总投资1300万元,目前完成总体工程量的80%,其中污水管网510米,雨水管网420米,化粪池10座,排水工程已全部完成。石油小区总投资1200万元,目前完成总体工程量的80%。其中污水管网540米,雨水管网500米,化粪池8座,排水工程也已结束。除这4个小区外,通过前期调查,沛城家属楼、蔡庄楼、棉麻小区等8个小区也基本满足改造条件,计划9月份开工,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6、关于我县村庄污水处理工作的问题。(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进展情况:
我县于2020年起开始实施农村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全县368个涉农行政村、1001个自然村的治理覆盖率、污水收集和治理率均达到100%的目标。2020年新完成216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和部分管网的建设,全县行政村治理数累计达到294个,治理覆盖率达到79.98%。今年,在涉农行政村污水治理率达100%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农污治理行政村向自然村延伸,270个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已全面开工建设,并完善2020年已建设施的村内管网铺设。但因历史欠账大,自然村治理覆盖率不足,污水收集不足,设施无法正常运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效率较差。
推进措施:
编制专项规划,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完成沛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预计总投资33亿元,积极推进农污治理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坚持建管并举,建成后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化运维。
7、关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但是新城区的佀楼河、刘园大沟、石灰窑大沟、老沛龙公路沟水质依然污染较为严重的问题。(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进展情况:
2020年水务局对新城区及大屯片区近155公里的雨污水管网进行了清淤检测,主要探测管网目前使用的状态,查找损坏、混流管网,为下一步管网管理及改造提供针对性的依据。经排查共发现小区、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雨污混流点位40个,市政管网混流4处,并根据这些问题,委托设计院进行改造设计,于2021年4月起集中实施了改造,目前小区、医院、学校等庭院混流截污已经改造完成,市政管网改造正在实施。同步对新城区河道进行清淤,目前老沛龙公路沟、正阳大沟已经开始清淤。
8、关于我县城区道路雨天易淹积水的问题。(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进展情况:
为解决汛期道路积水问题,水务局编制了《沛县城市排水专项规划》,颠覆性的改变沛县城区的排水走向,并充分利用社会资本,计划投资2.4亿元,实施沛县新老城区主干道不积水工程,该项目经县人大审议,列为2021年度重点民生工程。项目主要实施老城区歌风路、正阳南路、香城路的道路及排水设施改造,实施汉源大道与汤沐路交叉口、汉城南路与新沛路交叉口、东风路与汉城中路交叉口、汉城中路与汤沐路4个交叉口节点的排水改造,实施新城区萧何路与正阳路交叉口、周昌路、陈平路、红光路4个节点的道路与排水设施改造,共新建箱涵2.3公里,铺设雨水管网1.8公里,铺设污水管网4.6公里。目前新城区部分已经改造完成,老城区排水箱涵已经完成80%以上。
9、关于沛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保证工期和工程质量的问题。(沛北经济开发区)
进展情况:
沛北污水处理厂投资1亿元,主要处理工业污水,设计规模10000m3/d。杨屯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踏勘、调研,并收集有关材料,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镇水利站和建设局安排专人进行项目跟进,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进度。沛北污水处理厂新增收集管网正在铺设,其他管网的排查、疏通已安排安徽同绘家园土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正在施工中,计划6月底竣工,7月份正常运行,委托安鹏监理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管。
㈡已完成问题整改(4个)
1.随着大沙河滩面果树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大沙河水质存在着被农药、化肥污染风险的问题(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2.对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及13个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中的出水量及水质情况进行监管的问题(责任单位:水务局);3.沛县经济开发区污染监控平台监控企业全覆盖的问题(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4.完成《沛县污水处理厂尾水导流规划》编制工作的问题(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共4个问题整改已全面完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我县各相关责任单位能够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积极破解各种难题,力促问题有效整改,综合施策,靶向发力,各项重点工程加快建设,水环境治理正在有力有序向纵深推进,全县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调研中也发现几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一)主要河流和断面水质改善依然严峻。一是水系治理缺乏全面系统设计。水环境治理改造规划设计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城区河道污染主要来自小区和道路雨污混流造成,目前老旧小区雨污改造尚未全面完成,控源截污、河道清淤、生态修复等工作还没有达到无缝对接,一定程度上给水系贯通、碧水绕城工程带来持续压力。二是农业面源污染还缺乏长效监管治理机制。近期省环境监测中心对国考断面开展了周边支流水质情况调查监测,我县丰沛运河李集桥断面上游发现3条支流水质处于Ⅴ类(户屯村西侧支流)或劣Ⅴ类(陈楼河、石灰窑大沟),6月11日市水污染防治联系办已书面报告给县委主要领导,要求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汛期断面水质下降。三是“河长制”作用发挥还不够有力。跨区域河流缺乏上下联动、协调配合机制,多头管理现象较突出,客观上存在管理边界模糊的情况,河道管理难度仍然较大。
(二)三级污水有效收集处理任重道远。一是在城区层面,雨污分流不到位。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还没有完全形成闭环管理状态,新老城区市政雨污分流还未完善,混流截污尚未彻底解决,集污纳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在镇级层面,分支管网不完善。分支管网铺设覆盖面不够,全县镇级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与省住建厅“十个必接”(机关、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小区、工业集中区(非化工)、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宾馆、饭店和浴室)规范要求差距较大、欠账较多,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偏低,目前镇级污水处理厂整体实际处理负荷仅达到50%左右,连续正常运行比例和运行质量不高,镇级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效能与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匹配,成为当前水污染治理的突出短板。三是在村级层面,处理设施不健全。全县村级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数量多、范围广、投资大。自然村到户管网覆盖率偏低,污水收集量严重不足,不能保证建成设施正常运维,分支管网铺设延伸难度较大,真正发挥处理站实际效益,尚有大量工作要做。
(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亟待加强。一是农村厨余垃圾分类推广不到位。虽然我县近几年投入大量财政资金建设了村级阳光堆肥房、厌氧发酵池、干式厌氧发酵装备等垃圾处置设施,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空间依然很大,实际到户收集的有效厨余垃圾增量不足,城管部门每月仅考核下达给镇街的厨余垃圾任务“量”,而没有真正对厨余垃圾“质”的有效监督、分解和考核。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推广的力度、深度和广度不够,还没有形成辐射全域、覆盖全县。二是环卫粪便无害化处理监管机制不成熟。农村无害化户厕基本改造到位,已改户厕23.6万户,普及率为99.12%,使用率在90%以上;农村公厕建设累计建成1581座,实现自然村全覆盖,基本全部投入使用。但我县对农村环卫粪便处理还没有形成切实可行的统一监管机制,多数业主还是采取自行联系买方,进行市场化无序处理,存在部门对粪便收集、输送流向、处理渠道、运转数据、责任体系等方面的监管空白。目前,城区环卫粪便还没有得到无害化处置。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生态思维,编制专项规划。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我县实际,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统筹考虑我县城乡一体化建设、水系布局、功能分区等因素,科学编制专项规划,为协调推进水环境治理常态长效提供系统性指导。以规划推动水务工作由传统的河道整治保护向生态修复转变,由仅注重水安全向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水务服务和管理等多方面并重转变,为构筑现代化新型城乡水务体系,实现城乡生态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指导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水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根据《*市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市市区水环境整治规划》及《*市长潭水库水环境保护—库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全面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努力改善饮用水源水质,提高农村生态环境,切实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治理工作积极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效,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
工作目标:在20*、20*年已完成6个集镇污水处理厂和5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基础上,按照《20*年度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试点工作方案》(黄政办发[20*]152号),结合长潭水库现状,2009年决定对长潭水库饮用水源上游的4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采用以奖代补方式进行达标治理,以此改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状,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改善饮用水源水质,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以及达到经费节省、质量保证、工期缩短、实效提高的目标。
二、治理对象
2009年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43个行政村,其中富山乡5个行政村,上郑乡9个行政村,上垟乡5个行政村,宁溪镇8个行政村,屿头乡8个行政村,平田乡7个行政村,涉及农村户数约8658户,人口约26544人(具体治理行政村名单见附表)。
三、生活污水治理内容
(一)治理标准。污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B标准(COD为60mg/L,BOD为20mg/L,SS为20mg/L,NH3—N为15mg/L,TP为1mg/L),公共厕所除外;
(二)治理模式。根据各行政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用集中工程措施、分户治理措施和生态治理措施相结合的办法。
1、村民居住相对集中、常住人口在100人以上的村或自然村采用集中式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施,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其他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村民厕所化粪池污水、厨房污水、洗涤污水和零星养殖污水等生活污水应以管道方式收集治理。按要求规范建设化粪池,总容积≥1.5立方;管道施工须规范,难以敷设管道的区域可采用三面光沟渠收集,但沟渠应加盖并设立溢流装置。
2、村民居住较为分散的村或自然村可采用分户治理办法。鼓励治理村组织农户自愿按要求规范建设化粪池(总容积≥1.5立方)和简易人工湿地(也可组织农户联合建设),对化粪池污水、厨房污水、洗涤污水和零星养殖污水进行科学治理,提高出水水质。
3、对居住分散不宜建集中式或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村或自然村,鼓励建设生态公共厕所。
(三)工程管理
集中式工程措施、分户治理措施的验收标准由区生态办牵头制定并实施。集中式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施由区生态办落实有资质单位设计,乡镇、街道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分户治理工程设施由区生态办落实有资质单位设计,乡镇组织村统一实施或农户自愿按要求建设。各治理行政村要落实专人负责,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区生态办、各乡镇和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农办、区建设局、区卫生局等部门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和资金使用监督,做好土建闭水试验、竣工验收和运行检查,确保生活污水治理有实效。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参照黄生态办[20*]1号文件执行。
4、奖补资金拨付。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经村自查申请、乡镇复核初验和区审查验收后由区财政局、区生态办按直接受益人口拨付到乡镇,转到村。以奖代补包括工程建设、化粪池改造费、工程管理、招标费、土地征用、青苗补偿、审计费、竣工验收监测费等费用,直接受益人口按20*年12月31日的常住户籍人口为准。具体如下:
(1)按要求建设集中式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施的村,工程建成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的按900元/人给予奖励;对于村中老房子居多,无法进行化粪池改造的村,按650元/人给予奖励;
(2)对采用分户治理方式的村,按要求组织农户规范建设化粪池和简易人工湿地,对化粪池污水、厨房污水、洗涤污水和零星养殖污水进行治理,验收合格后给予1500元/户奖励;
(3)对符合要求、经区生态办同意后建设生态公共厕所并验收合格的村,每村以奖代补其建设费用(不含征地及政策处理费用)的80%,最高理赔为5万元。
四、时间要求
原则上,各行政村治理工程综合验收在2009年10月31日前基本完成。时间安排如下:
(一)2009年2月:宣传发动阶段;
(二)2009年3月:设计单位现场踏勘,完成施工图纸的设计;
(三)2009年5月:编制工程预算,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
(四)2009年6月至8月:完成工程施工建设;
(五)2009年9月:监测验收;
(六)2009年10月:全面实施综合验收。
五、职责分工
(一)区生态办负责工程施工图纸设计的相关事宜,并与区农办共同负责监督工程建设和组织竣工验收;公共厕所设计由乡镇自行负责。
(二)区建设局负责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管。
(三)工程所在乡镇要建立专门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实行招投标的,投标单位的资质须在市政三级以上)及监督管理工程质量。
(四)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措与管理。建设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到乡镇,具体比例为3:3:3:1,即开工后按照设计人数预拨奖励款30%,土建闭水试验竣工验收后预拨30%,监测合格综合验收后预拨30%,质量保证一年后支付剩余的10%,拨付资金前须由区生态办签字认可,设计和调试费用拨付到区生态办,由区生态办与工程设计单位结算。奖励资金拨付到区生态办,由区生态办审核后拨付到乡镇。
(五)工程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环境工程(废水)专项工程设计资质、市政(污水处理厂和雨污水管道)专业设计资质(联合设计),负责提供终端处理设施和排污管线的施工图纸和竣工图纸,负责指导、监督工程建设并签署预验收意见,负责终端处理设施的调试,并通过竣工验收。
六、保障措施
20*年是全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和*生态区规划建设要求的推进之年,为此全区各单位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真抓实干,有序推进,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各乡镇要将年度目标治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行政村,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要纳入各乡镇、部门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区生态办要正常性地组织督查,定期通报治理进度,同时,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月报和例会制度,总结工作经验,进行工作部署。
关键词:关农村水污染 处理技术 探讨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地区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化进程也不断推进,与此同时,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也不断增加。虽然城市的污水处理率逐年上升,而农村近几十年在污水处理方面的进展较慢[1]。在城市污水处理率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农村污水在整个水环境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因此农村污水处理确实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农村污水是指农村地区居民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污水,具体包括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两方面,生活污水是指居民生活过程中厕所排放污水、洗浴、洗衣服和厨房污水等,生产污水是指畜禽养殖业等农业生产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水,以及农田径流水表现为降雨形成的非点源污染[2]。
一、农村水污染现状
1.农村生活污水
农村生活污水量较小,分布较分散,涉及范围广、随机性也较强,变化幅度较大。污水中主要是生活废料和人的排泄物,一般不含有毒物质,往往含有较高的氮、磷营养物质,还有大量的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大部分农村生活污水的性质相差不大,农村生活污水的水质相对于呈现多元化的城市污水水质而言,水质比较稳定。
农村生活污水一般呈粗放型排放。建设部的《村庄人居环境现状与问题》调查报告[3],对我国具有代表性的9省43个县47个村庄的入村入户调查显示,96%的村庄没有排水渠道和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随意排放。89%的村庄将垃圾堆放在房前屋后、坑边路旁甚至水源地、泄洪道、村内外池塘,无人负责垃圾收集与处理。由于大量生活废水未经处理排人各种水体,大量农村人口饮用不卫生水,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2.畜禽养殖废水
近年来,农村的养殖业发展迅速,农民依靠养殖技术收获了较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在规模化养殖畜禽过程中,农民们很少考虑废水的处理措施,而是直接把废水排放到沟渠中,这些废水又随沟渠汇入河中,扩大了污染区域,尤其是水生生态系统遭到破坏,造成了藻华爆发、杂草丛生,鱼类死亡[5]。有调查数据表明,养殖一头牛产生并排放的废水超过22个人生活产生的废水,养殖1头猪产生的污水相当于7个人生活产生的废水;北京近郊禽畜养殖厂排放的有机物污染,相当于全市工农业生产污水和生活废水中所含的有机污染物的2~3倍。这些有机物未经处理,渗入地下或进入地表水,使水环境中硝态氮的硬度和细菌总数超标,严重威胁着居民饮用水的安全。
3.农田径流排水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药、化肥使用国。化肥、农药的使用是我国提高土地产出的重要途径,而这种“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也是农业污染最为重要的来源。化肥、农药使用量的不断增加,形成了农村新的污染物,造成土壤板结、土地质量下降,农业产品品质低劣,同时,农田径流排水形成的非点源污染,是我国河流、湖泊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农业非点源污染主要是指农业生产活动中, 溶解的或固体的污染物(农田中的土粒、氮素、磷素等营养物质, 农药、盐类、致病菌、重金属等有机或无机污染物)从非特定的地域, 在雨水的冲击和淋溶作用下, 通过农田地表径流、农田排水和地下渗漏等方式, 使大量污染物进入受纳水体(如河流、湖泊、水库等) 等所引起的水体污染。我国化肥的利用率很低,其中氮肥的利用率为30~35%,磷肥为10~20%,钾肥35~50%。到2005 年,东部湖泊的污染负荷输入量中,农业非点源污染负荷入湖量已超过50%;大理洱海流域非点源氮、磷污染负荷分别占流域污染负荷的97.1%和92.5%;滇池外海流域的污染负荷中,来自农业非点源污染的总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分别占污染总负荷的60~70%、50~60%和30~40%。
二、农村水污染处理技术
针对上述几种不同的农村水污染状况,国内外研究者们开发了许多功能各异的处理技术和方法,农村污水处理技术选择时应重点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实现污水达标处理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针对农村地区各方面条件,探索因地制宜的农村污水收集处理方式,既解决当前村庄污水达标处理排放问题,又充分考虑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这是确定农村地区污水处理方式首先应考虑的因素。二是处理技术经济适用。农村污水处理技术的选择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到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财力状况相差较大、农民实际经济承受能力高低不同,在水处理工程建造资金、运行维护管理费用等方面要深入的开展择优论证工作。三运行操作便捷,日常维护管理简单。针对农村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较低的现状,污水处理技术选择应特别注重选用简便易行、运行稳定、维护管理方便,利用当地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就能够满足正常运行需要的处理技术。
1.人工湿地技术
人工湿地是一种由人工建造和监督控制的与沼泽地类似的地面,他利用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的三重协同作用来实现对污水的净化作用。湿地系统是在一定长宽比及底面坡度的洼地中,由土壤和填料(如砾石等)混合结构的填料床组成,并在床体表面种植处理性能好、成活率高、抗水性强、生长周期长、美观及具有经济价值的水生植物,形成一个独特的动植物生态环境。污水进入湿地后,通过土壤的渗滤作用以及其中培植的水生植物和微生物的综合生态效应,达到净化污水与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土壤、水生植物和微生物是人工构筑湿地的主要组成部分,对污水净化起到协同作用。污水的pH和溶解氧对湿地功能的发挥及净化效果有重要影响。人工湿地系统可有效去除污水中的SS、BOD5、N、P、重金属以及病原体等。人工湿地技术具有高效处理N、P含量高的污水,投资运行及维护费用低,适用面广,耐冲击负荷强等优点。
2.稳定塘污水处理技术
稳定塘是一种利用天然净化能力的生物处理构筑物的总称,主要利用菌藻的共同作用处理废水中的有机污染物。稳定塘污水处理系统具有基建投资和运转费用低、维护和维修简单、便于操作、能有效去除污水中的有机物和病原体等优点。在我国,特别是在缺水干旱的地区,是实施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方法[6]。
近年来,节省占地、提高处理效率是稳定塘研究的主要目的。现在发展了很多高效新型塘,在这些塘中,有的是通过改善塘型,对天然塘型进行精确修整、分隔组合,使之更加符合高效反应器的合理构造,有的引入了人工强化技术,通过改善微生物生存环境和利用生物的综合效应,提高稳定塘的有机负荷,减少污水停留时间。如在稳定塘内填置人工制造的、附着生长介质( 填料) , 增加塘内微生物数量,提高对有机物的氧化率。
3.畜禽污水处理技术
目前,对禽畜废水的处理方法主要包括厌氧处理法、好氧处理法和混合处理法[5]。一好氧法。好氧处理的基本原理是利用微生物在好氧条件下分解有机物,同时合成自身细胞。在好氧处理中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最终可被完全氧化为简单的无机物。二厌氧法。厌氧处理特点是造价低,占地少,能量需求低,还可以产生沼气,而且处理过程不需要氧,不受传氧能力的限制,因而具有较高的有机物负荷潜力,能使一些好氧微生物所不能降解的部分进行有机物降解。三厌氧好氧混合处理法。厌氧法、好氧法用于处理畜禽养殖废水各有优缺点和适用范围,为了取长补短,获得良好稳定的出水水质,实际应用中加入其他处理单元。混合处理就是根据畜禽废水的多少和具体情况,设计出由厌氧和好氧或以它们为主体并结合其他处理方法进行优化的组合共同处理畜禽废水。这种方式能以较低的处理成本,取得较好的效果。
4.科学施肥、施药技术
农业生产过程中,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过量、不当施用是农业非点源污染的主要来源,其通过淋溶、渗漏作用对土壤、水体造成巨大危害,直接威胁到人类和其他生物的健康。合理施用化肥可以有效地减少污染来源。氮磷钾肥混施可以减少营养元素的渗漏损失量;配施有机肥可以有效降低营养元素的淋失,减少元素从土壤中渗漏损失的数量;有机肥经过氧化分解处理后也可以降低营养元素的淋失率,因此,施用有机肥能明显提高土壤有机质的含量,并随施用量的增加而呈上升的趋势。因而,科学施肥提倡有机、无机肥料配合施用。农药的化学特性是影响农药渗漏的最重要的因素,在生产中应尽量选用被土壤吸附力强、降解快、半衰期短的农药,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风险。在农药施用时应尽量减少直接施到土壤表面。
在解决过量施肥导致的污染威胁方面,测土施肥、变量施肥、配方施肥等技术的研究已较为成熟,实现了因地制宜地根据每个网格的农田土壤特征和农作物生长状况进行施肥用药,包括施肥的时间、方式、肥料的种类、施肥比例等都实现精细操作。
5.缓冲带防治技术
缓冲带是指利用永久性植被拦截污染物或有害物质的条带状、受保护的土地。缓冲带能有效过滤从农田流失的沉积物、营养物质和杀虫剂,能够通过泥沙沉降、反硝化作用、植物吸收等作用对地表径流起到阻滞作用,调节入河洪峰流量,同时有效减少地表和地下径流中固体颗粒的养分含量,对农业非点源污染的扩散起到缓冲和调节的作用。缓冲带在控制非点源污染的同时,还可以增加生物多样性和植被覆盖率,提高邻近水域溶解氧含量,从而改善区域环境。缓冲带可分为缓冲湿地、缓冲林带和缓冲草地带。缓冲带的防污治污效果取决于其规模、位置、植被、水文条件和土壤类型等因素,因此,在缓冲带的设计中应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此外,缓冲带成熟后才能发挥营养物运移功能,从种植到成熟的时间间隔问题也不容忽视。国外在非点源污染治理中将缓冲湿地、缓冲林带和缓冲草地带有机结合起来,以增强防治效果。
三、结论
目前我国农村污水治理的基础和经验不足,应积极探索开发先进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方法,结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1.制定灵活的农村污水治理政策
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城乡总体规划、污水收集系统的实际情况,推行适当的污水处理模式和管理模式。我国地域辽阔,村落分散,地理环境各异,且农村地区自身财力有限,缺乏污水处理专业人员,因此应结合这些特点及当地农村的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污水处理方式。分散式污水处理装置具有布局灵活、施工简单、管理方便、出水水质有保障等特点,是解决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的有效途径之一。同时要注重污水处理系统的监控、保养和维护机制,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责任,确保污水处理系统长期有效的运行。
2.建立健全农村污水治理的市场机制和管理机制,积极发挥政府、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等多种力量的作用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作用,鼓励非政府组织和私人企业等社会力量进入污水设施建设、保养和维护行业,培育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市场机制,鼓励企业和民间资金投资于村镇污水处理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为农村污水治理服务。
3.建立有效的资金保障制度,拓宽农村污水治理的融资渠道
参照滚动基金的运营模式,保障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资金需求;推行农村污水治理的优惠政策,如利益优惠、税收优惠等,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农村污水治理。
参考文献
[1]王德永,张丽娟,陈明.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研究[J].生态农林,2010,9(225),37-40.
[2]田娇,王玉军,梁小萌,马秀兰.农村污水处理技术现状及发展前景[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0,35(5),83-86.
[3]赵 军.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技术[J].安徽农业科学,2010,38(27),15203- 15205.
[4]何小莲,李俊峰,何新林,范文波.稳定塘污水处理技术的研究进展[J].水资源与水工程学报,2007,18(5),75-78.
第二条本市扩大区、县级市污水治理、调水补水、河涌综合整治、水浸街治理、雨污分流工程项目的审批权,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扩大区、县级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审批权限的基本原则:
(一)管理重心下移。市、区、县级市职能部门都可以行使的审批权,由区、县级市职能部门行使;审批权限在市职能部门,但区、县级市职能部门属市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由区、县级市职能部门行使;审批权限在市职能部门,但由区、县级市职能部门行使更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的,委托区、县级市职能部门行使;
(二)依法合理,积极稳妥。扩大区、县级市的审批权限既要有利于解决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推进工作,又要符合法律、法规,做到切实可行;
(三)权责统一,责任明确。扩大区、县级市的审批权限后,区、县级市职能部门要承担相应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防止权责脱节。市职能部门要加强审批权行使过程的协调、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收回相关委托职权。
第四条花都、番禺、南沙、萝岗区的发展改革部门,可以审批辖区内城镇污水治理、河涌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五条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区发展改革部门,可以审批辖区内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审批结果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水浸街治理、雨污分流工程项目不再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第六条从化、增城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辖区内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从化市辖区内由*市政府全额出资建设的污水治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审批。
第七条各区、县级市组织实施的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由项目所在区、县级市依法组织招投标工作。
第八条各区环保部门对辖区内由本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进行环评审批。
第九条各区环保部门对辖区内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及市政府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的安排需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的,进行环评审批。
第十条从化、增城市环保部门,负责辖区内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环评审批。
第十一条各区、县级市环保部门对辖区内的市管非重点排污(一般污染源)企业,行使日常监督、排污收费、总量核定、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污染治理设施闲置、停运、拆除等监督管理权。
第十二条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萝岗、南沙区规划分局,负责核发辖区内符合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前款规定以外的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市规划部门负责核发。
第十三条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萝岗、南沙区规划分局,负责核发辖区内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第十四条各区规划分局负责的审批事项,应当报市规划部门备案。
各区规划分局的项目竣工规划验收档案,应当报市城建档案馆归档。
第十五条各区规划分局和县级市规划部门对辖区内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实施的编制征地拆迁安置规划方案和落实经济留用地的规划选址工作,应当积极协助、配合。
第十六条各区国土分局和县级市国土部门负责辖区内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用地预审。
第十七条各区国土分局负责辖区内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涉及的征收集体土地批后实施及征地结案工作。
第十八条各区国土分局负责辖区内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临时使用国有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审批及《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核发,并报市国土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各区国土分局负责办理辖区内涉及城市房屋拆迁的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下列事项:
(一)城市房屋拆迁公告;
(二)实施拆迁资金监控及使用监管;
(三)审查备案委托拆迁合同;
(四)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
(五)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进行备案;
(六)对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进行裁决;
(七)对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的补偿安置方案进行核准;
(八)核发拆迁结案意见书及出具房屋拆迁证明。
第二十条各区国土分局负责辖区内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进行土地登记所涉及的土地勘测成果的确认。
第二十一条从化、增城市国土部门,在法定权限内负责辖区内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用地审批。
第二十二条各区涉水(水务、市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本级政府组织实施的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下列审批事项:
(一)初步设计审批;
(二)接驳核准;
(三)开工报告审批(施工许可证核发);
(四)移动(改建)公共排水设施或临时占用公共排水设施的审批。
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区涉水(水务、市政)部门的初步设计审批,应当报市水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市水务部门负责在省市管辖河道(珠江水道、增江、流溪河等)上的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及跨行政辖区的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技术审查。
第二十四条各区涉水(水务、市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本级政府组织实施的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从化、增城市的涉水(水务、市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本级政府组织实施的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水务审批以及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的开工报告审批(施工许可证核发)。
第二十六条各区市政(园林绿化)部门按照市政府关于城市建设维护工作市区分工方案确定的道路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下列审批事项:
(一)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审批;
(二)移动、改建市政设施审批;
(三)占用市政设施设置牌、杆、亭、站核准;
(四)在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疏浚、挖掘、打桩等作业以及敷设管线等设施的审批;
(五)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第二十七条花都、番禺、南沙、萝岗区市政(园林绿化)部门,负责辖区内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下列审批事项:
(一)砍伐、迁移、修剪树木(古树名木除外);
(二)占用绿地。
第二十八条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区市政(园林绿化)部门,负责辖区内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下列审批事项:
(一)砍伐、迁移、修剪树木(19棵以下,古树名木除外);
(二)临时占用绿地(200平方米以下)。
关键词:农村环境;环境治理;对策;环境污染
中图分类号:X5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为加快农村环境治理步伐,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2010年,中央和国务院了关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财政部、环保部不断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将连片整治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方式和中央农村环保资金的重点支持方向,并把2011年至2013年作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示范期,经过为期两年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使农村环境质量得到了有效改善,但是在农村环境治理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就农村环境污染的特殊性及环境连片整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便于以后的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借鉴。
1、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特殊性
由于农村在教育上比较落后,环保意识较弱,乡镇级政府管理上得不到跟进,所以,农村居民对于农村的整体环境问题认识不深,再加上农村村民可支配性收入较少,不愿投入环境整治资金,再加上政府管理不够,基础设施不完善,使得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当前,我国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1.1 垃圾围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
农村生活垃圾主要由厨房垃圾、煤渣、废纸、废塑料、废织物、废金属、废玻璃、建筑垃圾等构成,所有垃圾未经分类收集,且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尚未建立,收集—转运严重滞后,生活垃圾弃置在路边、房前屋后的空地、山边、洼地、池塘边、河岸边。有许多多年沉积的垃圾污染环境,使大气、地表和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在垃圾堆周围,夏季蚊蝇滋生。
1.2 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落后,运行管理机制不完善
农村基层组织用于环境治理工作的资金相对较少,一方面,一味的追求经济效益使的村民更愿意将资金投入到建设公路、水渠等见效快、经济效益高的工程,而环境整治工程就被忽视,甚至走上“先污染,后治理”的旧路。另一方面,资金投入不足,整治项目所需资金有超过50%是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其余为省、市、县负担,配套资金缺乏,配套设施建设投资、青苗补偿、占地赔偿等导致环境整治项目难以实施。
1.3 村民环境保护意识缺乏,政府重视力度不够
通过以上的各种现状,我们可以看出,一系列的问题追本溯源,就是因为村民们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够,没有意识到环境保护对于他们的生活来说是多么重要,对于他们的发展是多么的有意义。还有就是政府的重视不够,宣传和教育强度低,对于农村的环境保护的管理力度低,导致农村环境问题不断加重,而呈现出今日这种状态。
2、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中存在的问题
2.1实施方案脱离实际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方案》是项目实施之前,编制单位首先到示范村庄进行调研,包括饮用水源地水井个数、周围环境(有无住户、农田、离公路远近等)、供水方式(自来水入户、挑水等),现有污水排放方式,周围是否有污水处理站,现有垃圾堆放、收集、处理方式,示范村庄是否有大型养殖厂、各户畜禽养殖量等等,要摸清示范区内这些情况,就需要编制单位与示范区乡镇村委及农户沟通了解、并实地勘察,有的编制单位为了方便,只向乡镇政府索要相关资料,有的资料是几年前的资料,并没有实地勘察,导致所编制的实施方案与实际脱离实际,例如人口变动误差,使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偏大或偏小,造成投资浪费或不足。
2.2选址不当
污水处理站、垃圾填埋场等环境整治工程都需要占地,选址不当则可能带来负面影响,事与愿违,得不到当地村民的支持,将严重影响工程进展,甚至导致无法实施。例如污水处理站占用耕地、林地,需要尽早和当地村民进行沟通,确认是否可行。选址不当也将导致投资估算存在偏差,影响项目顺利进展。
2.3技术选用不当
农村环境治理不同于城市,农村经济实力及技术力量很难满足常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填埋场技术要求,且基础设施不完善,没有专业运行维护人才,导致很多污水处理工程成了“晒太阳”工程,并不能发挥其作用。
2.4乡镇政府重视力度不够,欠于沟通协调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通过招标后,一般以总承包形式承包于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由总承包企业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相关部门便不再或疏于与当地村民的沟通协调,村民对项目存在误解,致使项目不能顺利进行。
3、建议
3.1科学编制实施方案
编制实施方案的单位应当具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资质,在详细了解、现场勘查、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完成,要重点摸清示范区内社会经济状况、产业现状、基础建设状况、饮用水源、污水排放、畜禽养殖情况等。环保设施应尽量选择在荒地、废弃坑塘等地建设,力求达到施工量少、投入少、效果好、群众满意。
因地制宜,立足于源头消减,资源利用和全过程控制,紧密结合农业生产,结合当地生态环境,合理选用处理技术。污水处理工艺的选择与村庄的经济发展水平、村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力求处理效果稳定可靠、运行维护方便、经济合理。
3.2 加快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建立农村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中应着重建设排污管网系统和垃圾清运、处理系统,而资金短缺是制约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瓶颈”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转变观念,通过各种途径多渠道利用资金积极利用社会资金,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通过合理的价格体系,征收生活污水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多渠道地加大环保投入。积极探索新办法,着力构建农村环保长效机制,确保设施建有所成、成有所用。
3.3 继续加大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
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实施中不难发现发现,农村环保资金投入依然不足,要彻底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还需加大环保投入。环保投入的实质是对环境的一种补偿,是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保证。发达国家环境治理的经验表明:要控制环境恶化的趋势,环保投入须达到GDP的1.5%;要使环境改善须达到GDP的2.5%。而我国环保投入一直以来都低于GDP的1.5%,这从另一个侧面表明我国的环境“透支”已相当严重。因此,要使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就必须加大环保资金的投入,以实现环境保护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双赢。
3.4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沟通协调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方案编制阶段要与当地政府村民进行沟通,了解所需,解其所急,工程实施阶段更要加强各镇区、村民及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指导村居科学选址、化解矛盾,努力为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3.5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农村居民环保知识
要改变现状,就一定要从根本做起,也就是说,一定要从农村居民的思想抓起,要让他们主动认识到他们是生活在怎样的环境中,让他们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对于维护他们生存是具有多么重大的意义。所以,相关部门应该要做到定期地为村民们提供相应的环保讲座、知识普及大会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合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结束语
通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方式有效的改善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要彻底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还要走很长一段路程,本文结合农村环境污染特点,分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农村环境治理一些建议。总之,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的战斗,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工程技术人员不断改革、不断创新,开创农村环境治理新面貌。
参考文献
[1]李书舒,陈锐.农村环境治理关键问题分析.生态经济.2012(6).
关键词:新立城水库;污染;防治;湿地;秸秆
Abstract: Xinlicheng Reservoir is one of the main water source in Changchun City, Changchun city development and drinking water safety is related to one of the major water source. Bu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population growth, Xinlicheng Reservoir appeared serious water pollution problems, its comprehensiv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task of the Changchun City. Analyzed from both point source and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causes Xinlicheng Reservoir and governance pollution countermeasures, including the construction of artificial wetlands, straw power generation, advocacy and farmland pesticide regulation.Keywords: Xinlicheng Reservoir; pollution; prevention; wetlands; straw
中图分类号:Q958.1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一、新立城水库概况
新立城水库是吉林省省管水库,位于伊通河中上游。距长春市区16km,最大库容5.92亿m3,其原水经长春市第三水厂处理后,为长春市西部部分区域供水。正常情况下日供水能力18万t。长期以来,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加,水库淤积、水源污染问题日趋严重,从库区上游来水情况看,上游寿山、石门、三联等水库和伊丹河、伊通河等上游干支流水体及库区汇水区范围内沟渠,水体中的化学需氧量等指标的监测浓度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甚至在2007年爆发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蓝藻水华现象,严重影响到市民生活和城市经济发展。长春市在城市供水水量、水质两方面形势堪忧,将成为制约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和影响市民生活的主要问题,新立城水库的污染防治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长春市面临的必须完成的重要任务。
二、新立城水库污染成因分析
(一)点源污染
点源主要包括工业企业直接排放到水体中的点源、集中设置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两部分。
工矿企业排污污染
点源污染主要是伊通县排放的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从上游点源污染分析,水库上游的伊通县境内部分糠醛、化工、造纸、酿酒等企业产生的污染经河道直接排入水库新立城水库。
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污染
目前,流域内设置集中的污水处理厂仅有一座,即伊通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由于伊通县污水处理厂已经投入运行,伊通县城区内及周边工业集中区污水基本都实现了截流,因此工业点源主要集中在长春市朝阳区的乐山镇、长春市净月旅游经济开发区的新湖镇等少量的工业企业。
(二)面源污染
新立城水库污染源主要来自农田地表径流的面源污染,晴天积累、雨天排放、没有固定发生源是最基本特征。
1、耕地面源污染问题
长期以来,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加,水源污染问题日趋严重,从库区上游来水情况看,上游寿山、石门、三联等水库和伊丹河、伊通河等上游干支流水体及库区汇水区范围内沟渠,水体中的化学需氧量等指标的监测浓度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新立城水库上游伊通河及库区周围耕地由于化肥农药的不合理施用,大量残留的化肥、农药随地表径流进入水库,污染水源。这是其主要的面源污染。
2、水土流失问题
近几年来,受人口增长和畜牧业等经济的发展,水库周边毁林开荒现象比较严重,致使库区植被遭到严重破坏,保持水土和涵养水源能力下降,对净化流域地表水源极为不利。水库建库至今已有近50年,现场调查,水库流域范围内水土流失面积已达655km2,黑土层厚度已从50年代的0.6~0.7m下降至目前的0.2~0.3m,水土流失造成水源悬移质、推移质和混浊度增加,水库淤积严重,多年淤积造成底泥中富集了大量污染物,并不断向水体中释放。尤其是水库取水口周边位于原主河道,淤积量非常严重,2008年水源地污染治理工程已清淤近10000m3,虽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从长远看,应该再扩大范围进行清理,达到有效根治的目的。
城镇生活污水排放和农村生活垃圾
目前由于受经济发展的限制,绝大多数乡镇生活污水均未经收集集中处理,基本均呈现直接三排进入地表水体的状态。农村村落各处堆放的生活垃圾、牲畜粪尿、无下水道地区生活污水也对水库水质有影响,主要污染物是磷、氮、有机物和泥沙。
三、新立城水库水源地污染防治的措施
(一)人工湿地建设
湿地能够分解、净化环境物,起到“排毒”、“解毒”的功能,因此被人们喻为“自然之肾”。湿地有助于减缓水流的速度,当含有毒物和杂质(农药、生活污水和工业排放物)的流水经过湿地时,流速减慢,各种物质随水流缓慢而沉积,有利于毒物和杂质的沉淀和排除,沉淀物成为湿地植物的养料,芦苇、香蒲等湿地植物能有效地吸收和分解有毒物质。如氮、磷、钾及其他一些有机物质,通过复杂的物理、化学变化被生物体贮存起来,或者通过生物的转移(如收割植物、捕鱼等)等途径,永久的脱离湿地,参与更大范围的循环。
结合新立城水库“退耕还湖、退耕还草、退耕还林”的“三退三还”工作,在水库库尾(伊通河、伊丹河汇入库区的入河口)处分三个层次进行湿地建设。在新立城水库一级保护区伊通河、伊丹河入库浅滩水位变动区栽植芦苇、香蒲、灌木、乔木,形成湿地,保护水源地水质、减少库区淤积。
(二)利用秸秆发电,减少能源污染
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能源和生态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没有能源,经济发展就失去了动力,生态破坏,人们生存空间就受到了限制,于是选择新型再生能源,减少环境污染,就成了人们刻意追求的一个主要目标 ,而利用新型秸秆能源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秸秆是一种很好的清洁可再生能源,是最具开发利用潜国的新能源之一,具有较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每两吨秸秆的热值就相当于一吨标准煤,而且平均含硫量只有千分之三点八,而煤平均含硫量达百分之一。在物质的再生利用过程中,排放的CO2与生物质再生时吸收的CO2达到碳平衡,具有CO2零排放的作用,对缓解和最终解决温室效应问题具有潜在的贡献价值。因此,要大力鼓励新立城周边发电厂采用秸秆发电,降低煤炭对水源地的污染。
(三)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
水源地保护区内农村居民的厕所绝大部分为简易的室外早厕,没有防渗措施,粪便极容易随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而流失,特别是在近水附近,粪便对水库污染较大,因此,农村居民的粪便污染是治理的重点。
建议流域内村屯、乡镇生活垃圾应采用定点堆放,修建垃圾临时堆放场,即垃圾收集箱,由环卫部门垃圾运输车运输至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建议通过新农村建设,长春市政府出资,为村屯每户居民修建砖砼结构厕所及集粪池,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四)加强对农田农药的监管
1、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相容性好的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品种以及高效、高性能的施药器械,降低农药施用次数和用药量,进一步提高农药利用率,通过开展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农技人员和科技示范户、种植大户及普通农户的安全用药技术水平,加大生态控制和生物防治比重。
2、加强农药管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推广使用高效、低毒、易降解、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植物性农药,注重科学合理施用农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3、大力推广生物防虫技术,加强灰喜鹊、青蛙、寄生蜂、七星瓢虫等害虫天敌的保护、繁育和应用工作。推广机械物理防虫法,利用昆虫的趋光性、昆虫对特定植物向趋性以及昆虫性外激素等进行诱杀。
(五)建立健全水质监测体系
《水法》明确规定了水利部门在水质监测方面的职能,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水资源的动态监测。”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功能区的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的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目前在我国,水质监测还没有放开给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来进行,而是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
应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水利部门与环保部门应共同组建统一的水环境监测网络,双方共同监测,共同审核,统一水环境信息,加强对新立城水库水质监测,发现污染物超标时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结语
水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水质污染将严重制约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因此对水库水源地的污染治理应该提到国计民生的高度,根据水库水域情况,合理制定治理措施,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工作,使水库更好的为人类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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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纪文祥,孙宝功.于桥水库水污染近期防治措施简析[J].世界家苑,2011.7.
[3]李青山,苏保健.新立城水库藻类污染成因分析及治理对策措施[J].水文,2008.12.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系统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部门有责”,全面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切实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这一突出短板;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保护优先,源头治理。加强空间布局管控,严格环境准入管理,切断污染物进入土壤、地下水环境的途径。强化农村环境整治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推进农业生产清洁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2.坚持预防为主,分类管控。强化源头防控,防止新增土壤污染。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成效,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坚持分类施策,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同农村厕所改造的衔接,大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慈峪镇污水处理厂邻近村庄生活污水网管铺设工作,大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3.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围绕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污染物,聚焦突出环境问题,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分类施策、分阶段整治。加大执法监管和督导检查力度,防止新增污染。
4.坚持属地治理,协同防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部门有责”,建立政府主导、市场驱动、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的污染防治体系。打通地上和地下、城市和农村,协同水、气、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系统实施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
三、主要目标
2021年,落实保护优先措施,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格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成果,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持续实现安全利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再开发利用。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完成5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突出具备条件乡镇实行管网归集和终端无害化处理,注重中水再利用,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动态清零。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土壤环境调查监测
1.配合省市开展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省市工作安排,配合调查单位做好我县相关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一步摸清相关非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及分布,为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提供依据。(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配合)
2.强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配合开展国控、省控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和省控耕地土壤监测。按照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对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并按时上报监测结果。对监测发现的土壤超标情况,组织开展溯源排查,查明原因并及时阻断污染源。(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重点区域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建立并完善省市县三级耕地土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及时掌握受污染耕地农作物种植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动态变化情况,根据县区内受污染耕地面积、污染类型和程度,设立监测点位,为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效果评价提供依据。加强超标农产品收购、收回等环节监管,禁止超标农产品进入市场。继续开展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未经处理或达不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废(污)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配合)
(二)严防新增土壤污染
4.加强耕地污染源头防控。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继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制定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方案,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强化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监管。监督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严格按照《土壤法》落实相关责任义务,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对企业自行监测、隐患排查以及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污染隐患。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措施。(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发改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统筹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促进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塑料污染防控,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对生产、使用、销售塑料制品单位的监督检查,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活、销售、使用,稳中有序治理塑料污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提高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效率和水平,加快补齐危险废物处理短板。(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危险废物监管。积极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智能监控体系建设,提升危险废物智能化监管水平,督导企业主动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信息,确保全县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应纳尽纳,实现有效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查清涉危单位生产经营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环境风险隐患。强化“一长三员”网格管理机制,统筹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和处理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卫健委、公安局、交通局等配合)
(三)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
8.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清单管理。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土地用途变更、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深度调查、加密调查等成果以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效果,结合实际,进一步精准识别受污染耕地面积、分布等。不鼓励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矿用地复垦为耕地;确需复垦为耕地的,应确保农用地管控标准之外的特征污染物不超过所在地土壤环境背景值,并依法进行分类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持续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结合当地主要农产品品种和种植习惯,在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农艺调控、低积累品种替代、轮作间作等措施,保证每季作物都得到管控。巩固严格管控类耕地治理成果,落实种植结构调整、休耕、退耕还林等措施。加强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管理,严禁种植特定食用农产品和饲草。建立完善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动态管理制度,为动态更新提供依据。(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四)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10.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排查。组织开展关闭、搬迁、腾退工业企业用地全面梳理排查,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6个月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确定的污染地块,督促指导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及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组织开展建设用地风险调查评估。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中,查明的高风险地块开展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治理修复的监督管理。(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发改局、审批局等配合)
12.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优化主体功能布局,明确用途分区,合理安排城市产业用地。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而未开展或尚未完成调查评估的土壤污染风险不明地块,不得进入用地程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局等配合)
13.抓好建设用地风险管控。认真落实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涉重金属企业新、改、扩建。在涉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环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查询相关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要记录查询日期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结果,并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取得生态环境部门书面回复。对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在土地规划、土地收回收购、供地、改变用途、开工建设等环节,实行严格的准入管理,防止未按要求进行调查评估、风险管控不到位、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污染地块被开发利用,切实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发改局、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监管和保障能力建设
14.提升土壤执法监管能力。提升土壤环境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进一步强化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各个环节的监管,实现实时监管、动态监管、智慧化监管,全面提升土壤环境执法能力。(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及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15.加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乡镇所在地、中心村等规模较大、人口集中、具备完整上下水管道的村庄,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统筹建设,实现厕所粪污与生活灰水一体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邻近村庄可采用联合共建方式建设污水处理站,实现生活污水相对集中无害化处理。鼓励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街道冲洗、农田灌溉和景观用水。相关部门和乡镇加强对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统筹厕所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和生活灰水有效管控。对规模较小、实行单坑或其他形式卫生厕所改造的村庄,或不具备管网收集条件的村庄,统一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和生活灰水有效管控。根据人口规模和实际产生粪污量、处理覆盖范围等情况,统筹建立区域性厕所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站,或利用已有沼气工程进行集中处理,集中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出水达到农田灌溉标准后可直接用于农田灌溉。制定农村生活灰水收集回用等有效管控措施,通过冲厕、庭院绿化等原位消纳方式,或联户建立集中生态化处理设施处理后中水回用,实现生活污水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理。(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进山区村庄生活污水分散治理。对居住分散、粪污不易集中处理的山区边远村,可采取户用化粪池、沼气池等进行分散治理,建设污水储存罐用于冬季储存,结合农业化肥减量增效、水肥一体化等,引导林果种植、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将治理后的污水作为有机肥水使用,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及管控。组织对行政村内村民主要聚集区向外延伸1000米范围内、乡级以上公路两侧200米范围内的河、塘、沟渠(不含城乡结合部或县城建成区),其他行政村区域范围内的河、坑、塘、沟渠等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划分排查责任区,建立排查责任清单,逐条纳入黑臭水体清单台帐。对排查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要查明污染来源,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逐条明确治理方法和途径,完成治理。(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19.配合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按照工作安排配合省市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提出分区防治建议,确保分区划分工作圆满完成。(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五、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属地治理。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市、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切实担负起保护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按照职责严格落实主体管理责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打通沟通渠道,完善各级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互通、联动监管机制。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建立协调机制。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指导、考核检查及日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指导和考核检查等工作。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办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年初的《工作计划》开展工作,通过创新举措,狠抓落实,上半年的各项工作均已保质保量的完成。
(一)有效落实了《年度生态任务书》。上半年我办根据年初工作计划的具体要求,服从于、服务于《2009年度宁波市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的考核获优目标和“两创”硬指标;完成了慈溪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第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制定并下发了《慈溪市2009年度生态建设实施意见》、《慈溪市2009年度生态建设任务书》和《慈溪生态市建设工作机制与工作制度》;完成了《慈溪市2009年度生态建设任务书》重点实事项目的公示;初步完成了《2009年慈溪生态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完成了《2009年度生态建设任务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的初稿,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
(二)稳步推进了“两创”工作。“两创”工作是今年生态建设所确定的中心任务。今年的工作重点主要是抓全面启动、抓组织发动、抓创建指标达标和抓资料的建档,使“两创”进入程序,力争创建活动于2010年一举成功。由于“两创”的指标是刚性的,也是动态的。国家和省对“两创”的考核指标是不断调整、充实、提高,以始终保持“两创”的先进性和示范性。为此,我们在“两创”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切实做到了高标准、高起点,决不满足于低限达标。一是有效开展了“两创”指南手册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手册的编写工作。二是继续开展了抓“两创”工作生态建设典型示范项目工作,对“两创”典型示范项目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广泛收集项目,现已完成初稿。
(三)有效开展了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一是完成了省级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的调研,初步制定了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方案。二是基本完成了农村环境保护试点村环境现状的录相拍摄和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
(四)切实加强了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梅湖水库上游源头综合整治试点方案》;二是完成了列入市政府实事工程中的饮用水源地源头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的制定;三是完成了灵湖水库任佳溪村湖墩片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的调整,发挥了环保服务和监管职能,工程经费由设计概算的270万元降到60万元。
(五)广泛开展了生态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了《2009年慈溪生态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做好了“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的策划、协调工作,现己完成《了慈溪市纪念“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报批,开展了环保志愿者、机关干部环保公益活动日,成功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了生态环保宣传月活动。
(六)充分发挥了《慈溪生态建设简报》的作用。《慈溪生态建设简报》是一份推广经验、传递信息、探索问题、沟通情况、指导工作和开展宣传的一个重要平台和工作园地。因此,要办好把这份简报,达到“大家爱看、实在有用”的目标,既是一份责任,更是一份压力。
为了办好这份简报,我们定下了“四条基本标准”:一是有特色。就是围绕生态建设中心工作,贴近上级领导关注的问题,紧扣生态任务这个重点,及时反映我们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动态,及时反映大的行动,大的典型,及时反映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好的建议,及时通报上级指示、信息等。二是有质量。就是在内容上有较高质量,数量上有一定密度,形式活泼多样,文风精炼朴实;材料真实,事实清楚,全面客观,时效性强;主题突出,观点鲜明,文题相符。三是有影响。就是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同志看了我们的简报后,对我市生态建设工作更加了解、更加重视、更加支持,在省、市局和市政府那里有位置,在部门那里有影响。四是有效果。就是在我市生态建设上各地各部门能形成互相学习、互相促进、争先创优的局面,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荣誉感。现已成功编发第一期《慈溪生态建设简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七)切实加强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一是对去年立项开工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进行了检查,完成了3个村的初步设计审核。
二是对去年立项开工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统计;三是确定了2009年度20个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名单的;四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细则》己完成第二次修改稿,转下月召开联合会审会议后发文。
(八)不断深化了基层生态系列建设。一是完成了宁波市生态村考核验收前的指导工作,成功创建了45个村,创建申报通过率达到82%。二是积极与相关局沟通协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2009年度生态建设任务》相关配套制度、措施。
(九)有效落实了市人大“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一是完成了凤浦湖、窖湖、灵湖水库保护区内污染源的普查和里杜湖、外杜湖、白洋湖三个水库保护区污染源的调查;二是切实加强了梅湖水库上游源头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己召开梅湖水库上游源头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部署和安排,并完成各项任务的整治方案。三是基本审了定岗墩村、尖锋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因该镇分管镇长不在位,评审会推迟于6月中旬召开。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抓好年度《生态任务书》的落实。按照主次分开的原则,对“有难度、需重点突破”的任务,确定为公示项目,将推进和落实情况每季见报、每两月上《慈溪生态建设简报》,增强抓落实的刚性;按照《2009年生态建设任务书》的考核办法,6、7、8三个月作重点跟踪,9、10月作重点督查督办,11月份结合年度任务调研作拉网式普查,掌握第一手资料,12月上旬完成生态建设任务年度分析报告;12月下旬抓好年终考核。同时,我们将高度重视《2009年度宁波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中“一类目标”的工作(1+4),继续加大督查力度,采取有针对性、系统和综合措施,密切把握工作动态,积极推动任务按期完成。一是对重点工作和任务实施挂图作战。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列出进度图表,推动工作落实;二是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以市生态办的名义,密切联系各地各部门,做好联系、衔接,加强工作通报和交流,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形成合力抓工作的局面;三是认真对照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不断寻找差距,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千方百计确保完成。
(二)进一步加大“两创”工作的推进力度。对创建工作深入的调研,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制订详细的迎检工作方案,提升优势指标,缩短差距指标,切实提高评估创建达标度;
进一步细化“两创”方案,排出“两创”计划表,做到一环套一环,环环紧扣;一步接一步,步步紧逼。适时组织“两创”技术培训,编印“创模”手册和生态市创建手册;落实“两创”示范项目,抓好“两创”成就展的策划,今年7月前精选出“两创”的精品、亮点工程和“两创”技术核查路线,确定展示“两创”的精品、亮点工程并完成建设方案,迅速建成一批各具特色、形象直观、多功能的生态环境示范点(工程);(7-8月)递交创建申请,使创建进入程序,做好“两创”动员大会的准备工作,使“两创”工作实质性启动;有效开展“两创”资料整编工作,本着“全面、真实、细致、统一、规范”的原则,落实指导性材料、说明性材料和补充性材料等支撑材料的丰富性整理;9月前完成“两创”技术核查路线内相应区域环境整治方案;着力营造好“两创”工作的“两个氛围”,即工作和舆论氛围;积极主动进位,防止在环节上出现问题,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实,紧紧把握工作主动权,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把“两创”的各项任务落实好、完成好,确保2010年6月前完成所有精品、亮点工程,沿途区域整治全面达到“两创”考核要求。
(三)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保护试点的推进力度。组织开展试点系列培训和专题辅导,帮助试点镇、村制定试点实施计划,组织试点镇村负责人到农村环保工作较好的地区进行考察。
(四)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的推进力度。一是重点开展梅湖水库源头污染治理试点工作,待市政府批文后,立即组织实施;二是于8月底前完成9个水库源头污染治理方案的制定,对9个水库源头污染源进行全面调查,为明年继续有效开展源头污染治理作好准备;切实将里杜湖、外杜湖、上林湖三水库建成合格饮用水库示范库。
(五)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推进力度。一是以扩大环保“国策”意识为载体,开展全民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决定选择农村环境保护试点村、“两创”检查点(社区、企业)开展全民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试点,扩大全民生态环境教育覆盖面,使社会公众成为生态环保宣传的主体,成为生态文明的实践者、传播者;二是进一步营造环保宣传氛围,突出抓好环保公益广告的宣传。以生态考核为引导,指导各镇(街道)开展环保公益广告宣传一条街活动,选择公路出入口竖立环保公益广告牌,在城乡(镇、村)显要位置、各类公众场所设立环保公益广告牌、宣传栏,张贴环境保护公益宣传画。三是加快“两创”指南汇编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手册的编写工作。四是抓好4个重点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工作。把市委党校建成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教育培训基地,把全市50%的中小学校建成青少年环境教育基地,把电视台办成生态文明传播基地,把《慈溪日报》办成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基地,利用他们的特色、发挥资源优势来引导建设,搭建一个致力于社会公众环境保护、环境教育的开发和推广,为社会公众环境提供教育的优势平台。
(六)进一步抓好《慈溪生态建设简报》的编发。一是每月要保证出2期以上的简报,对简报的重点内容列出计划安排,进行约稿。信息内容多时,适当增加发简报的次数。二是切实把握《简报》的特殊性。提高《简报》的时效性、真实性与针对性,增强《简报》的导向性和可读性,做到《简报》的全面性、综合性、专题性,达到《简报》的反馈性、灵敏性和直接性。三是抓好《简报》的参考性。《简报》信息刊出后,对上级---要让领导掌握相关动态、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对横向---可使相关部门、单位相互沟通信息、相互借鉴;对基层---应起到指导工作、推进工作的作用。四是抓好信息报送制度。使信息报送制度化、信息来源规范化。
(七)进一步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的整治力度。经现场踏勘,在全市完成12个位于限养区、非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生态化改造;拟定标准,指导龙山、掌起、观海卫、逍林等4镇2000羽以上水禽养殖场有效开展污染治理试点工作;
对年存栏猪200头(牛20头)以上规模等畜禽养殖场、屠宰场进行环境专项全面普查。逐个登记,逐个检查,查清情况,建立台账,分类管理。对污染现状要进行具体分析并提出治理整改意见,建立起畜禽养殖环境管理档案。
(八)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和“两创”示范点的建设。围绕亮点抓提升,继续健全完善各类亮点工程培优标准、措施、步骤,在各镇、街道创建亮点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精选精品工程,完善考察线路,按照做精、做亮的要求,加快建设和整治,全面突出生态内涵,真正体现我市“两创”水平,真正使“亮点”线路、“亮点”工程、“亮点”单位都成为创建的“精品”工程;办好“两创”成就展。要在“选好点、创亮点、有看点”上作文章,在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和生态文化等领域培育生态示范点,坚持面上打基础、点上求突破,竭力推出生产环境教育基地和生态系列创建、绿色系列创建中的典型。
(九)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抓好2008年项目的推进督查,力争完成50%的项目验收。对09项目开展每月一次的督查,督查情况在生态简报上,力争80%项目进入实施。同时,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确保进度督查的实际效果。
(十)进一步深化基层生态系列建设。积极培育天元镇创建省级生态镇,加强帮扶指导,确保9月底前申报;配合实施环保“国策”意识和“两创”氛围开展慈溪市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抓紧制定《慈溪市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创建管理办法》和《慈溪市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标准》,抓紧下发《关于开展2009年度慈溪市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为确保20个创建目标的如期完成。
(十一)进一步抓好市人大“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的落实。
做好迎接7月份人大代表对“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执行情况督查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有看点、有展示、有材料、有汇报”。
一是饮用水源村庄生活污水活理,要求:桥头、龙山、横河、观海卫、掌起五个水库的生活污水治理必须完成。其中:横河7月中旬完成,
二是城河治理:五条马路的餐饮业、横河小轴承油污染集中设施建设7月中旬完成50%左右。
(十二)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每月组织要开展一次环境整治明查或暗访,10月份召开环境整治现场会,11月前完成庭院整治复评,12月完成庭院整治验收考核。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我区以“生态立区”的战略为指导思想,以水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持续改善和提升辖区内“五湖一河”水环境质量。
一是强规划。近年来,区政府与有关环保公司签订梁子湖流域、斧头湖及金水河流域生态保护框架合作协议,区政府明确畜禽养殖的“三区”划定及退养工作任务。江夏与咸宁共同编制《斧头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对斧头湖及水域周边环境进行整治。
二是强方案。区政府制定鲁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计划从水产、畜禽、农业面源、村镇生活污水等污染源着手,开展鲁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拟定拆除湖泊渔业三网设施实施方案,对湖泊渔业三网设施拆除工作作出安排;拟定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建设目标。区环委会先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案任务分解表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将水污染防治的工作任务及要点逐条分解落实。
二、加大投入,强化项目建设。
一是巩固和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成果。五年来,我区连续实施环梁子湖流域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落实环湖村庄、集镇生态建设的工作任务。
二是大力推进“清水入江”工程实施。经过长期论证和多方面努力,我区以PPP模式实施的“清水入江”工程正式启动。工程总投资51.1亿元,项目建设总周期15年,包含污水处理厂及雨污市政管网、湖泊水利工程、湿地、绿地、市政景观配套等项目,建成后,日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57万立方米。
三是全力保障“三网”拆除工作的开展。全区湖泊“三网”养殖总面积22.26万亩,涉及5个街道办事处,100个经营业主和1家国有企业,全力保障我区梁子湖(南北咀)、斧头湖、鲁湖、汤逊湖、上涉湖等湖区“三网”拆除工作。
三、完善机制,强化日常管理。
一是建立完善的大环保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同部署、同考核,实施了江夏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全区上下形成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考核的大环保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五个一”的大督查机制。即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处罚,第一时间追责。排查各类企业,督促挂牌督办企业按时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查封违法排污企业,实施按日计罚。
三是建立健全“湖长制”。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区党政负责人为一级湖长,湖泊(河流)流经区域的街道负责人为二级湖长,环湖(河流)各村负责人为三级湖长。坚持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水污染治理模式,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
四、树立典型,强化亮点打造。
近年来,我区在水污染治理工作中积极探索,树立典型,打造了一批亮点工程。
一是打响了一场生态环境保卫战争。以梁子湖周边村湾环境连片整治为示范点,开展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建设。建立环湖湿地保护区,采取严控、慎批建设项目、禁止新增畜禽养殖项目等措施,保护沿湖周边自然生态环境。推进以清洁生产、清洁养殖为主要内容的产业配套,着力打造有机食品基地,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林果业,构筑生态屏障和生态修复系统。我区共创建省级生态街道3个,省级生态示范村50个;市级生态街道6个,市级生态示范村124个。
二是谋划了一套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我区的“清水入江”工程,是湖北省第一个以PPP模式建设运营的项目,也是首个全收集、全处理、全回用工程。建成后将实现江夏区600平方公里城镇化区域污水的“全收集、全处理、全回用”的总目标,有效解决污水转输和尾水排放的问题,促进湖泊保护目标实现。
三是打击了一批非法采石采砂码头。区委、区政府成立非法码头、非法堆砂场、非法采砂船综合治理指挥部,42家非法砂石码头全部取缔,原非法砂石码头聚集的江滩全部清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