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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规律的概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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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规律的概念

第1篇:自然规律的概念范文

爱因斯坦到底有着什么样的?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他本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1929年,纽约犹太教堂牧师H·哥尔德斯坦曾给爱因斯坦发了一份电报,问这位大科学家“您信仰上帝吗?”并要他用电报回答。爱因斯坦当日就发了回电:“我信仰斯宾诺莎的那个在存在事物的有秩序的和谐中显示出来的上帝,而不信仰那个同人类的命运和行为有牵累的上帝。”⑴在另一次回答日本学者的提问时,也作了同样的答复:“同深挚的感情结合在一起的、对经验世界中所显示出来的高超的理性的坚定信仰,这就是我的上帝概念。照通常的说法,这可以叫做‘泛神论的’概念(斯宾诺莎)。”⑵很明显,爱因斯坦所信仰的是斯宾诺莎的上帝。这里我们有必要先对斯宾诺莎的上帝的含义作一简略的考察。

在西方哲学史上,斯宾诺莎的上帝就是有名的泛神论,即把神和整个宇宙视为同一的哲学理论。泛神论者所说的神,不是指人格化的上帝,而是指存在于世界之内的一切事物的内因,是存在于一切事物中的和谐的秩序。在欧洲哲学史上,泛神论的哲学思想可一直追溯到古希腊。在古代希腊,泛神论的核心观念,就是认为大自然即上帝,上帝即大自然,上帝和整个宇宙是一个统一体,上帝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它无处不在。文艺复兴时期,“在达·芬奇的著作里,‘自然’和‘神’往往成为同义语,‘自然’往往代替了‘神’”⑶。

到了近代,斯宾诺莎把泛神论发展到了完美的阶段,他提出:上帝即自然,是唯一实体⑷。正如黑格尔所指出的:斯宾诺莎把“自然当作现实的神,或把神当成自然,于是神就不见了,只有自然被肯定了下来”⑸。由此不难看出,斯宾诺莎的泛神论实际上是对神学的否定,本质上是无神论。对此,马克思曾明白地指出,斯宾诺莎的所谓“上帝”就是自然。

斯宾诺莎的泛神论,在西方有着深远的影响,在一些自然科学家的心目中,“上帝”已成了“自然”的神圣代名词,“上帝”就是指和谐的宇宙秩序和永恒的自然规律。现代著名物理学家普朗克,在谈到他的信仰时曾说过:我“一向就是一个具有深沉宗教气质的人,但我不相信一个具有人格的上帝,更谈不上相信一个基督教的上帝。”⑹他指出:“在追问一个至高无上的、统摄世界的伟力的存在和本质的时候,宗教同自然科学便相会在一起了。它们各自给出的回答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加以比较的。……把这两种无处不在起作用和神秘莫测的伟力等同起来,这两种力就是自然科学的世界秩序和宗教的上帝。”⑺宗教和自然科学都相信有一个主宰世界的力量,在追问这个伟力的存在和本质的时候,宗教同自然科学便相会在一起,但它们对此作出的回答却是截然不同的,一个指的是上帝,另一个指的则是世界秩序。

泛神论者把上帝还原为大自然的这一哲学思想,对我们理解爱因斯坦和西方一些自然科学家的,无疑会有很大的帮助和启发。对和谐宇宙秩序的赞美和敬仰,原本就是一种观念和感情的混合物,它是对尚待发现的神秘的宇宙规律的一种信仰。对于一个科学家来说,对为之献身的伟大目标,必须抱有一种坚定的信念,拥有一个强大的精神支柱,这正是广义宗教感情的心理基础。爱因斯坦认为:“在一切比较高级的科学工作的背后,必定有一种关于世界的合理性或者可理解性的信念,这有点象宗教的感情。”⑻他把这种感情称作“宇宙宗教感情”。在《科学的宗教精神》一文中,他深刻地剖析了科学家的这种宇宙宗教感情。他说:科学家的“宗教感情所采取的形式是对自然规律的和谐所感到的狂喜和惊奇,因为这种和谐显示出这样一种高超的理性,……这样的感情同那种使自古以来一切宗教天才着迷的感情无疑是非常相象的”⑼。但是,“这种宗教感情同普通人的不一样。在后者看来,上帝是这样的一种神,……可是科学家却一心一意相信普遍的因果关系”⑽。显然,在科学家的心目中,人格化的上帝是不存在的,但宇宙那和谐的秩序、庄严的规律、普遍的因果关系却能激起科学家顶礼膜拜的感情。爱因斯坦有句名言:“世界上最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它可以理解。”⑾正是这种发自内心的、对不可思议的、神奇的宇宙秩序的狂热追求和崇拜,构成了科学家的宇宙宗教感情。这种感情在挚着、虔诚和狂热的程度上,同宗教徒对上帝的感情是非常相似的。但是,科学家的这种宇宙宗教感是植根于对大自然的认识,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信仰,与宗教徒那种盲从的,无条件的信仰是根本不同的。

爱因斯坦对“宗教”这个词虽不满意,但又觉得唯有这个词最能表达科学家对科学研究的那种九死未悔的感情。他说:“我没有找到一个比‘宗教的’这个词更好的词汇来表达〔我们〕对实在的理性本质的信赖;实在的这种理性本质至少在一定程度是人的理性可以接近的。在这种〔信赖的〕感情不存在的地方,科学就退化为毫无生气的经验。”⑿所以,他认为这种感情对科学家来说是极为重要的。科学家一旦失去了这种独特的、宝贵的宇宙宗教感情,也就失去了探讨宇宙奥秘的勇气和热情。因为宇宙宗教感情,不但表现了科学家渴望认识宇宙秩序的一种追求和向往,更重要的是它表现了科学家的一种坚定不移的信念:坚信自然界是有规律的;坚信自然界的规律是可以由理性来理解的。对于这一点,爱因斯坦不止一次地强调说:“相信那些对于现存世界有效的规律能够是合乎理性的,也就是说可以由理性来理解的。我不能设想一位真正科学家会没有这样深挚的信仰。”⒀

“感情和愿望是人类一切努力和创造背后的动力。”⒁在爱因斯坦漫长的科学生涯中,在他心目中始终占据重要位置的信念和精神支柱,可以说就是斯宾诺莎的上帝和宇宙宗教感情,这是他取得辉煌成就的一种特殊的心理力量。“宇宙宗教感情是科学研究的最强有力、最高尚的动机。”⒂科学研究的目的就是要发现和认识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只有那些肯献身于这个崇高目标的人,才能深切体会到究竟是什么在支撑着他们,使他们历尽挫折坚定不移地忠于自己的志向,“给人以这种力量的,就是宇宙宗教感情”⒃。

在爱因斯坦看来,“真正的宗教已被科学知识提高了境界,而且意义也更加深远了”⒄。他认为真正的宗教态度,最本质的东西是能够摆脱自我,超越自我,坚信有超越个人的崇高的价值存在,从不“怀疑那些超越个人的目的和目标的庄严和崇高”⒅,并能为这种崇高的价值而献身的思想、感情和信念,而不在于是否企图把这种信念同神联系起来。我认为这就是爱因斯坦的宗教态度和。

在科学研究中,科学家为什么会产生类似于宗教的那种虔诚的感情?对这种现象究竟应如何理解?仅仅指出这种感情与宗教徒的信仰的区别是不够的,还须从科学与宗教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渊源中去寻找答案。

科学与宗教作为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识现象,既是相互对立的,又是相互联系的。从本质上看,科学与宗教是对立的:科学是唯物的,宗教是唯心的;科学是真实的,宗教是虚幻的;科学是对外部世界的正确反映,宗教则是一种歪曲的反映。但它们都属一种精神的创造活动,它们之间又有着相互联系和相互渗透的关系。正象恩格斯所说:“两极相通”。科学和宗教正如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一样,在人类认识世界的曲折道路上处于对立统一的矛盾之中,既相互对立、相互斗争,又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对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可从以下几方面去看。

第一,科学和宗教的产生有着共同的认识论根源,都是以观察和解释自然现象为其前提的。

人类为了在自然界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不断地观察自然、解释自然,以协调人和自然的关系。人类从一开始就特别关心与其自身的利害祸福有关的事物,以确保自身的安全和发展。但原始人类面对自然的威力,既无力抵抗,也无法解释,就产生了神秘感和恐惧感,产生了对超自然力的信仰和崇拜,由此便产生了宗教。恩格斯指出:“在原始人看来,自然力是某种异己的、神秘的、超越一切的东西。在所有文明的民族所经历的阶段上,他们用人格化的方法来同化自然力,正是这种人格化的欲望,到处创造了许多神。”⒆但人类不会永远停留在原始阶段,随着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人类对一些自然现象逐步有了正确的说明和解释,这就产生了科学。不难看出,宗教和科学的产生有着共同的基础,它们都是基于对自然的认识和解释。而且有些基本问题,如宇宙、生命和人类的起源问题,是物质的运动还是一种超自然力的创造?自然界的事物是按其自身的规律发展运动,还是受一种超自然力的神的支配?意识的本质是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还是脱离物质而存在的灵魂的机能?诸如此类的问题,它们既是宗教要回答的问题,也是科学研究的对象。因而,从认识论的根源上看,宗教和科学都渊源于对世界基本问题的解释。它们产生的共同基础,决定了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

第二,宗教提出的“自然法”概念,对科学的发展曾产生过积极的影响。

在“自然法”概念中蕴含着“自然规律”的概念。自然规律这一重要的科学概念,并非科学家的独创,它是从法学和神学中的“自然法”概念转义而来的,在西方各大语言中,“自然法”和“自然规律”至今仍是同一个词汇。

人们早就发现,自然界是在不断地运动和变化着的,但在这可变性中又包含着不变性或规则性,如日出日落、夜以继日、冬去春来、花开花落等,人们把自然界表现出来的这些周期性、规则性现象解释为自然界也受到某种法律的制约,这就是自然法。既然有自然法,就必定有一位神圣的立法者。基督教宣布,上帝就是自然界的创造者和立法者,万物都必须服从上帝所制订的自然法,违犯者要受到宗教裁判所的裁判。近代科学家把上帝所制订的“自然法”加以世俗化和具体化,并逐步向“自然规律”概念转化。他们用人们所能理解的数学语言来表达这一概念,并宣称人们在理解自然法时,不必再依赖神或上帝,只须通过数学语言或数学关系就可理解上帝对自然的创造和立法。伽利略就曾说过:自然之书“是以数学形式写成的”。“自然法”概念经过开普勒和伽利略等科学家的努力,到了17世纪已转化为“自然规律”概念。“笛卡儿是第一个一贯地用‘自然规律’这一名词和概念的人。”⒇此后,自然规律概念就被广大科学家所接受,并成为自然科学的一个重要概念。

基督教宣扬“自然法”,本意是为了加强自身的统治,客观上却启发了人们对自然的研究,对科学的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英国著名自然科学史家李约瑟最早注意到了这一历史事实。他指出:“自然法”概念与“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科学密切相联”(21)。

第三,历史上基督教曾鼓励人们去研究自然,力图用和谐的自然秩序去论证上帝的存在和伟大,客观上构通了宗教和科学的联系。

中世纪的神学家们,无论是奥古斯丁还是阿奎那,都力图通过自然界或自然秩序去论证上帝的存在。奥古斯丁说:既然宇宙是上帝创造的,宇宙中的秩序就理所当然地体现着上帝的大智大慧。在《圣经》旧约中写道:“创造物反映造物主,上帝的荣耀体现在其所创造的事物中。”(22)13世纪,英国的哲学家和修道士罗杰尔·培根宣称:“上帝通过两个途径来表达他的思想,一个是在《圣经》中,一个是在自然界中。”(23)他号召人们去研究自然,因为人可以通过研究自然、理解自然而直接与上帝沟通。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便出现了一批既是宗教徒、又是科学家的双重身份的人,如哥白尼、布鲁诺、开普勒等,他们无一不是修道士或僧侣。发现行星运动三定律的开普勒,本人就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和占星术的信徒,他深信上帝就是根据秩序和规律来给世界奠定基础的。他从事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努力去发现和证明上帝创造宇宙的和谐。开普勒发现了前两个定律之后,又苦战了10年,终于在1619年发表了行星运动第三定律,书名就叫《宇宙的和谐》,可以说,“和谐”是科学家对宇宙有秩序、有规律的一种高度的概括。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在西方历史上形成这样一种文化传统:“上帝”创造的宇宙是有秩序、有规律的,而人的职责则是运用“理性”去发现或论证宇宙的秩序和规律。这一信念在漫长的历史中虽几经变革和转换,但它一直影响着西方从古代到近代甚至现代一些自然科学家的科学研究活动。直到今天,在一些科学家的心目中,尽管人格化的上帝已不存在,但“上帝”所制订的“自然法”已通过新的转换,发展为自然规律的概念,它一直激励和吸引着历代科学家去发现它、认识它、解释它,并成为每个真正的科学家为之奋斗的最高目标。

从历史的角度看问题,或许能使我们找到科学与宗教的相互联系,从而去理解科学家所特有的“宇宙宗教感情”。

正文注释:

⑴⑵⑻⑼⑽⑿⒁⒂⒃《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243、244、244、283、283、525—526、279、282、282页。

⑶《朱光潜美学文集》第3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年版,第158页。

⑷《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Ⅱ,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版,第904页。

⑸⑹⑺转引自赵鑫珊:《科学·艺术·哲学断想》,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134、143、144页。

⑾转引自〔苏〕库兹涅佐夫:《爱因斯坦——生、死、不朽》,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398页。

⒀⒄⒅《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第182、188、182页。

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672页。

⒇转引《自然辩证法通讯》1985年第6期,第32、31页。

(21)梅森:《自然科学史》,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版,第159页。

第2篇:自然规律的概念范文

物理是科学概念。物理学是研究物质最一般的运动规律和物质基本结构的学科。作为自然科学的带头学科,物理学研究大至宇宙,小至基本粒子等一切物质最基本的运动形式和规律,因此成为其他各自然科学学科的研究基础。

物理学的理论结构充分地运用数学作为自己的工作语言,以实验作为检验理论正确性的唯一标准,它是当今最精密的一门自然科学学科,注重于研究物质、能量、空间、时间,尤其是它们各自的性质与彼此之间的相互关系。物理学是关于大自然规律的知识;更广义地说,物理学探索分析大自然所发生的现象,以了解其规则。

(来源:文章屋网 )

第3篇:自然规律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网络游戏;游戏特效;游戏;特效

特效,即特殊的效果。通常是由计算机软件制作出的,现实中一般不会出现的特殊效果。特效在不同的行业中有着不同的运用,如,视觉广告、电影、演唱舞台、游戏等。特效的作用是吸引人们的眼球,创造一种逼真的视觉冲击效果,使人们在惊叹于绚丽逼真视觉效果的同时,激发出更多的想象,在游戏领域也是如此。本文主要从游戏特效的概念、游戏特效的重要性、游戏特效的自然性等几个方面入手,探讨了游戏特效在网络游戏中的体现。

1 通过对游戏特效的分析,认识游戏特效在网络游戏中的重要性

在我国网络游戏的兴起已经有相当长的时间了,从网络游戏的发展趋势来看,其正在成为广大用户群体的消遣娱乐的一种方式。并且,适用年龄层也在逐渐加大,无论老少,都会有一些网络游戏充当其日常生活的消遣方式。用户群的扩大,导致了研发力量的大量投入,同时,也使了一部分游戏公司竞相加入到这个庞大的市场中来,企图占据各个市场。要想使一款游戏能够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即能够使更多玩家来玩某款游戏,就要求游戏的整体质量的提高。不但游戏的画面要精致,游戏在视觉上所带来的冲击力也要更大。当然,游戏的程序和策划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这种大环境下,游戏特效这个曾经很小的圈子,正在日益地壮大。作为游戏中为游戏场景、角色、道具添加绚丽效果的部分,游戏特效更主要的作用是,为玩家创造逼真绚丽的视觉冲击效果。同时,也能够与玩家的思想产生互动性的共鸣效应。在游戏中玩家所能看到和感受的效果部分,是由角色自身攻击特效、魔法飞行特效、碰撞后产生的打击效果这三部分组成。在整个游戏的制作的过程中,游戏特效的制作比较复杂,它要求制作人和很多部门的沟通协作,所以,特效也是相对其他制作部分中比较靠后的后期制作范畴。根据不同的画面种类,还分为了不同的类型效果,如2D、3D等。需要根据不同的需要,配合专业软件来制作。同时,又要兼顾游戏的流畅度,尽量保证节省系统资源。这是游戏特效在网络游戏中所占的位置所决定的。特效的多少,会影响网络游戏的速度流畅及稳定,在很多情况下,游戏特效需要考虑周全、做出取舍,尽量保证游戏顺畅。

2 通过对游戏特效的分析,体现出游戏特效的重要性

在游戏开发中,游戏特效占有重要并且特殊的地位。游戏特效制作,是将思维创造变成画面的奇幻效果的过程,它具有一定的挑战性。要想做出好的奇幻效果,需要制作者积累更多的好的想法创意。一个好的想法创意,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例如,某一个特效效果的样式,能成为某一角色的代表性标志,例如《魔兽世界》中的伊利丹・怒风,只要其角色特效一出现,玩家就会知道是他。在整个游戏制作完成之后,游戏效果的画面的格调基本定型,画面的整体饱和度、色彩程度,各种逼真绚丽的效果,会使在这个场景中的玩家感受到不一样的心情:鲜亮光明会使人心情愉悦,阴暗潮湿、画面阴冷抑郁,会让人感受寒冷甚至是不寒而栗。同时视觉效果在搭配适当的音效,以及适合的游戏配乐时,会让玩家在游戏中的游戏体验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3 在网络游戏中的特效,同样要遵循现实生活中的自然规律性

虚拟世界是客观世界的缩写,现实世界中的一切,我们在虚拟世界里也感受得到,不管在哪个世界,它总是在它的范围内的客观存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感知多彩世界的复杂多变,在虚拟世界中,可以充分利用复合色彩来表现特效的自然质感和意境。例如,现实世界的火焰、云雾、闪电、流水、暴风、雨雪、爆炸等,都是设计创作在虚拟世界中的效果的灵感来源。游戏特效也是一样,在意境、质感、真实性和自然应保持一致,才能使人感到,虽然在虚拟世界中但却如同真实世界一样。真实世界的自然环境,也是一个乐趣颇丰,值得我们研究的学科,它不仅融合了美学、哲学、物理等多种学科知识,其产生的效果也多姿多彩、变幻奇妙,甚至超过人类的想象。而游戏特效也是如此,在做游戏特效,尤其是和真实世界相仿类型的特效中,自然规律尤为关键。因为其主体对象是真实世界的人,所以如果模拟的效果不像,就会给人一种假象的既视感,进而产生一种生搬硬套的感觉,影响游戏体验以及玩家们继续停留的时间。

4 通过真实的自然游戏贴图,来体现出自然规律性的重要

要想接近真实,就需要设计真实的游戏贴图。根据设计的需要,制作出所需的贴图,可以进一步地完成特效的制作。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制作的同时,首先要考虑到所做效果的自然规律性,绝不能违背自然规律。例如,火焰效果要符合其运动规律,在特效设计的时候,要考虑其作为一个物理现象的产生和运动。否则,做出来的效果会和现实大相径庭,容易露出破绽。这就是游戏特效的制作一定要遵循自然规律的原因。另外,在真实的基础上,可以加入艺术的加工,但一定要在原有的规律基础上添加艺术创意和想象,从而创造模拟出瑰丽奇特而又具有代入感的特效效果。

5 结束语

在当前的网络游戏中,随着硬件条件的不断提升,玩家们对游戏体验更加的挑剔。因此,在游戏特效在网络游戏中的效果发挥显得越来越重要。特效效果的好看与否,甚至能决定一款游戏的成败。因为如今游戏的宣传,大多依靠炫酷的效果作为支撑,甚至是卖点,所以在这样的环境下,游戏特效变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在一些具有明显的特殊地域环境的世界观的游戏类型中,自然规律的体现尤为重要。在这些奇幻的世界中,通过有规律的现象构建成了一个美丽的游戏世界。同时,游戏特效的展示也很重要,需要我们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从中汲取创作的灵感,将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很好地结合,满足玩家越来越挑剔的眼光。

参考文献:

[1] 朱毅,刘若海.游戏特效设计[M]. 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

第4篇:自然规律的概念范文

论文摘 要:“自然的终结”是贝克风险社会理论的本体论前提。一方面,贝克的“自然终结观”反映了现代性条件下人与自然关系的新特点、新趋势;另一方面,贝克的“自然终结观”又具有深层理论问题,这使其整个风险社会理论导向不可知论与宿命论。现代性的推进并没有否定“自然的先在性”与“规律的强制性”。应立足于马克思历史哲学,在“规律论”、“实践论”层面深层揭示风险本质。

德国著名学者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的风险社会理论,对我们全面把握当代社会本质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但不可否认,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在认识论、本体论等方面也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从哲学上呈现、反思这些问题,对我们正确认识当代社会风险本质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在《风险社会:知识与实在——贝克“风险社会理论”的“知识问题”与“历史超越”》(《研究》,2006年第7期)、《风险社会与“异化劳动”:贝克的“异化生产观”及其“历史超越”》(《山东社会科学》,2007年第5期)中,笔者反思了贝克风险社会理论的“认识论问题”、“行动论问题”。本文反思其“本体论问题”,包括三个部分:(1)贝克风险社会理论的本体论基础——“自然终结观”——的基本内容;(2)贝克“自然终结观”的价值、意义和问题;(3)人与自然关系及风险社会的规律、实践、历史本质。

所谓本体论,也就是对“世界最终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回答。不同的哲学家、思想家对这个问题的不同解答,形成不同形态的本体论。在留基波、德谟克利特那里,本体也就是原子;在柏拉图那里,本体也就是理念;在笛卡尔那里,本体也就是作为“我思故我在”之主体的“我”;在休谟那里,本体也就是作为心理感受的体验、经验;在现代唯物论那里,本体也就是物质实践。虽然不同思想家对“世界最终是什么”有不同的解答,但本体论在不同思想家那里的方法论意义却是相同的:本体论是一个完整思想体系的建构元点、思维基点,从根基处决定一个思想者的理论走向。在反思的意义上,任何一种思想体系都有其或明或暗的本体论内容;人们对一种思想体系之所以存在不同认识,往往是因为人们对这个思想体系的本体论内容理解不同;在方法论意义上,深刻理解一种思想的重要前提是呈现这个思想体系的本体论基础,揭示一种思想体系问题实质的重要方法是呈现这种思想体系的本体论问题。

虽然贝克没有自觉地使用“本体论”这个范畴,但贝克对其风险社会理论的逻辑出发点有过明确表述,这个逻辑出发点也就是贝克风险社会理论所内涵的本体论。贝克指出:“古典工业社会的概念基于自然和社会的对立,风险社会的概念则从被文化整合了的‘自然’的观点出发。”这个“被文化整合了的自然”,贝克也称其为“自然的终结”。贝克指出:“自然史正在结束,但历史的历史刚刚开始。在自然终结之后,历史、社会、自然,或无论过度庞大的野兽被称作什么,最终都可归结为人类的历史。”可以看到,“自然的终结”是贝克风险社会理论的本体论基础,把握了其“自然终结观”,也就从根基处认识了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

在贝克那里,所谓“自然的终结”,在现实内容上,主要有两层含义。其一,在空间、现实这个意义上,指没有受到人类影响的纯自然界已经不复存在。地球的每一个角落都直接或间接地留有、刻下了人类的痕迹,地球上的每一种生物都深刻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其二,在变化、发展这个意义上,指不受人类活动影响的纯自然变迁、纯客观变化的终结,人类活动已经深刻影响了自然界的发展方向、变化速度。全球变暖、洪水等“自然”灾害的增加与人类人口数量的增长、实践能力的提高具有正相关性。贝克指出,随着工业社会的推进,自然已经不可挽回地终结了,纯自然已经深刻地转换为文化的自然、社会的自然、政治的自然。“在20世纪结束的时候,自然既不是给定的也不是可归因的,而是变成了一个历史的产物,文化世界的内部陈设。”“如果‘自然的’意味着各行其是的自然,那么它的一分一毫都不再是‘自然的’。”

在贝克那里,所谓“自然的终结”,在学理内涵上,也主要有两层含义。其一,“自然的终结”指客观自然的被人化,指自然已经成为被人所掌控的、实现人的各种目的的实验场,指人与自然关系中人的绝对主导地位已然确立。自然“是一个在系统中循环和被利用的自然,所以即使在客观的(自然)科学家的客观的手里,自然都变成了政治性的”。其二,“自然的终结”指原来被人们所把握的人与自然互动规律被人的活动所打乱,指人与自然的关系呈现出新的人所尽知的、不确定的新特点、新趋势。以上两个层面含义的统一,“这意味着,自然不再能被放在社会之外理解,社会也不再能被放在自然之外理解””。“在20世纪结束的时候,自然就是社会而社会也是‘自然’。”

贝克对“风险”本身的认识,对“风险应对策略”的设计都以其“自然终结观”为本体论承诺。正是以“自然的终结”为理论原点,贝克建构起其整个风险社会理论。

第一,“风险”是风险社会理论的核心概念,贝克对“风险”概念本身的确认,以“自然的终结”为基础。在贝克看来,近代以来,工业发展、科学进步等人的活动使人与自然的互动关系呈现出新变化、新特点,但这些新特点、新趋势并没有为人们所尽知,因而呈现出鲜明的不确定性。贝克将这种既是“人为”的,又是“不确定”的“世界状态”、“人与自然的关系”状态,称为具有“人为的不确定性”的“自然的终结”。也就是说,在贝克那里,风险的本质是“人为的不确定性”,而“人为的不确定性”的根本实在所指也就是“自然的终结”,这样,在贝克那里,“风险”的根本实在内容也就是“自然的终结”。方法论上,对贝克而言,离开了“自然的终结”这个实在内容,作为“人为的不确定性”而存在的“现代性风险”将无法得到揭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贝克认为“风险社会的概念……从被文化整合了的‘自然’的观点出发”。

第二,社会理性与科学理性的和解、和谐,是贝克为应对现代性风险而开出的“知识行动”策略,而贝克倡导两种理性和谐的基础,也正是“自然的终结”。在贝克看来,“自然的终结”的重要表现就是自然与社会已经内在地成为一个问题性的共同体,纯粹的自然与纯粹的社会都已不再存在。“在20世纪结束的时候,自然就是社会而社会也是‘自然’。”正是自然与社会的问题性统一,使社会理性与社会科理性都失去了独立存在的基础。一方面,社会理性、社会科学研究受到自然科学的强大影响,另一方面,科学理性也日益受到社会理性的制约,“自然科学家就工作在一个强有力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魔法领域中”。正是以“自然的终结”为本体基础,贝克认为“没有社会理性的科学是空洞的,但没有科学理性的社会理性是盲目的”。

贝克以“自然的终结”定位现代性的基本特征,对我们认识现代性条件下人与自然关系的新特点具有重要参照意义。如果说,古代社会,人类受不为人所知的自然规律的支配,自然是人的主人;近代社会,随着工业与科技的进步,人开始逐渐把握自然规律,人与自然开始平等,那么,现代社会,随着工业、科技的普及、深化,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与推进,人的行为已经深刻影响了自然界的变化,人似乎正在代替上帝成为自然的主人。“自然的终结”这个论断,正深刻反映了人与自然关系的这种新趋势。美国学者比尔,麦克基本(BillMickibben)与德国学者克劳斯,科赫(Claus Koch)也分别以“自然的终结”、“自然性的终结”为题,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探讨。在《自然的终结》一书中,比尔指出:“人类第一次变得如此强大,我们改变了我们周围的一切。我们作为一种独立的力量终结了自然,从每一立方米的空气、温度计的每一次上升中都可以找到我们的欲求、习惯和期望。”“我们再也不能认为我们自己是被巨大的力量抛来抛去的物种——现在,我们就是那些巨大的力量。飓风、雷暴和大雷雨已经不再是上帝的行动,而是我们的行动。”在《自然性的终结——生物技术与生物道德之我见》一书中,克劳斯,科赫则对基因、胚胎等生物技术的发展给人自身自然性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反思,认为“现代市场社会的文明化和一体化力量,归根到底是基于利用逻辑”。在这种利用逻辑、利益逻辑的支配下,胚胎、基因等生物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人们对自身的性别、寿命、血缘关系等都可以进行自主控制:自然包括人自身的自然性生命日益成为非自然的、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人似乎已经成为自然的主人。

在与比尔、克劳斯的比较中,贝克对“自然的终结”的理解独具特色。如果说,比尔、克劳斯更加侧重于对“自然的终结”本身是什么进行问题呈现,注重从伦理、道德、心理层面对“自然的终结”所导致的问题进行实证性的揭示,那么,与他们不同,贝克则主要将“自然的终结”作为一个基础性的理论命题使用。贝克研究的重点,既不在于揭示“自然的终结”本身是什么,也不在于揭示“自然的终结”所带来的伦理、道德、心理等问题,而在于揭示以“自然的终结”为问题基础的社会结构变化、社会行动变迁和社会知识转换;在于揭示以“自然的终结”为基础的现代性本身的本质属性转换问题。贝克认为,20世纪以来,特别20世纪中后期,以“自然的终结”为基础,现代性的性质已经发生了根本转换,人类已经从工业社会进行了后工业社会,这个后工业社会的真正本质是“风险社会”、“世界风险社会”。“现代性正从古典工业社会的轮廓中脱颖而出,正在形成一种崭新的形式——‘风险社会’”。“全球风险的客观社区(objectivecommunity)形成了。”

贝克以“自然的终结”概括现代性条件下的人与自然关系,确实抓住了现代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基础性问题。但问题在于,贝克所理解与定位的“自然的终结”,是否有问题?究竟应该在什么层面上理解所谓“自然的终结”?可以看到,贝克所谓的“自然的终结”,其本质是指纯自然的消失,指人与自然的关系呈现出新的趋势、新的特点。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同意“自然的终结”这个论断,但“自然的终结”是否意味着自然规律、规律已经不起作用、不复存在?其所内含的“不确定性”是否意味着人已经无法把握人与自然的新关系?

现代性条件下,人干扰了纯自然的变化,不等于自然规律已经不存在,不等于规律已经不起作用。人与自然的关系由于人的实践能力的增加出现了新特点、新问题,不等于人与自然关系出现的问题具有绝对的不确定性,不等于人不可能对人与自然的新关系进行规律性把握。如果说,现代性条件下,事物、世界发展的趋势与前现代性相比发生了重大变化,那么,这种变化不是指规律已经不复存在,而是指规律的“构成结构”发生了变化。如果说。生产力低下的条件下,人们面对的规律是纯客观规律,人们重要实践目的是把握这种“无人干扰情况下的纯客体”规律,那么,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现代性条件下,人们需要着力把握的则是“有人参与的、主体与客观相互作用”意义上的规律。也就是说,现代性条件下,虽然人们所面对的规律的构成结构发生了变化,但无论如何,规律都仍然存在。离开了“规律论”,对现代性的把握将走向肤浅、抽象、不确定。

显然,贝克,包括比尔、克劳斯等“自然终结论”的倡导者、认同者,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探讨,基本上停留在“现象论”、“问题论”层面,而没有深入到“规律论”、“本质论”层面。当贝克割裂了确定性与不确定性、必然与偶然、现象与本质的关系,仅仅在现象、偶然层面,仅仅用“不确定性”定位现代性条件下的人与自然关系时,其“自然终结观”在本质上就必然导向不可知论与宿命论。这从根基处、原点处决定了贝克的风险观、社会观的不可知论、宿命论走向。

在贝克看来,现代社会的真正本质也就是风险社会,而风险的主要特性至少有两个:一个是影响的广泛性,另一个是不可确定性。贝克指出,“首先,现代化风险出现在地理上特定的地域,同时它也是非特定的、普遍的;其次,它们形成有害影响的曲折途径是多么的不稳定和不可预测”。所谓影响的广泛性,是指风险对所有地域、所有社会阶层的人都平等地起作用,风险是全球性的、“普遍的和不具体的”。所谓不可确定性,是指相对于风险的普通性、广泛性而言,人们对风险的来源、发生时间、具体影响等在本质上处于无知状态,“不明的和无法预料的后果成为历史和社会的主宰力量”。在“广泛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中,在贝克那里,广泛性的本质就是不确定性。这样,贝克所指的“风险”就与康德“物自体”具有深层学理关系,其最根本的性质也就是神秘、不可知。在贝克看来,对于风险,人们唯一能够确知的就是:风险存在,人类已经进入了世界风险社会;风险如命运一般,风险来时无人能够逃遁。这显然是一种宿命论意义上的社会观。

方法论上,贝克之所以在对风险本质的认识上、在社会观上走向不可知论与宿命论,重要原因正在于其风险社会理论的本体论基础——“自然终结观”——存在问题。应超越贝克的“自然终结观”,在正确揭示人与自然的历史关系基础上,具体历史地揭示现代社会风险本质。

当我们揭示现代性条件下的“人化自然”关系时,需要明确两个前提。其一,现代性条件下,“自然界的先在性”还是否存在;其二,现代性条件下,世界变化发展是否还有“规律的强制性”。显然,当贝克等学者断言“自然已经终结”时,我们认为他们回避了这两个问题:

第一,现代性的推进没有改变“自然的先在性”。现代性条件下,人的实践能力不断增强,人对自然干预的广度与深度不断增强,但这并没有改变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自然的先在性”这个基本事实。这不仅表现在自然界先于人类而存在,更表现在人的生存与发展、任何实践活动,包括所谓的高科技活动,最终都离不开自然、依赖于自然。自然是人类永恒的母亲、最终的归宿,人类是自然的“永恒子民”。人类始终不可能超越于自然、离开自然而存在、发展。“自然的先在性”的基本逻辑内涵是:自然是人类存在的历史前提,现实中自然没有终结,未来的自然也不可能终结,即使人类由于自身或其他原因而消失,自然也将继续存在。在我们进行现代性研究、讨论现代性条件下的人与自然关系时,一个不可回避的基本前提语境是“自然的先在性”。离开了这个前提,对所谓“自然终结”、“人化自然”的讨论只能是非历史的、抽象的。

第二,现代性的推进没有改变“规律的强制性”。我们认为,自人类产生以来,从人类进行实践活动起,人就必然、已然改变了自然,但是,这种改变始终是在规律的深层关照、约束之下进行。也就是说,在人与自然的互动与相互改变中,虽然会出现大量偶然、不确定现象,但是,总体上,人与自然的互动仍然只能围绕着规律这个中轴进行,规律并不因人的实践能力的增加而不复存在。现代性条件下,虽然规律的具体结构、具体内容、具体形态在变化,但规律却始终存在。一方面,自然界的变化仍然是有规律的;另一方面,人类社会的发展是有规律的;同时,人与自然的互动也是有规律的。当人的活动违背了规律时,规律就以强制性的力量要求人们服从。在本质上,风险恰恰是规律实现自身的具体方式。科技进步、社会发展的过程,是人们不断认识、掌握、利用规律的过程,而不是人们改变规律的过程,更不是人们消灭规律的过程。

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所谓“历史的方法”,也就是从对象、事物发展的过程出发,从真实的实践出发,具体揭示事物、对象、世界变化发展特点的方法。贝克等学者之所以走向不可知论与宿命论,其重要方法论原因正在于缺少这种自觉的“历史的方法”。自觉运用“历史的方法”,将有利于我们更加全面、具体地揭示现代性、现代风险社会的本质。立足于“历史的方法”,关于现代性、现代社会的风险性,我们认为:

第一,现代性的发展过程是必然与偶然、本质与现象的具体历史统一。虽然,现代性的过程相对人们即有的认识能力呈现出更多的偶然性、不确定性,但这种偶然性、不确定性却始终以必然性与规律性为底蕴。对现代性而言,“规律的强制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规律对现代性“发展方向”的“强制”。现代性的发生、发展是一个客观的过程,不管人们是否愿意,现代性已然是一个客观的事实并将继续向纵深推进。其二,规律对现代性“发展速率”的“强制”。虽然人们可以通过知识的更新、技术的进步、制度的转换在一定程度上加速现代性的具体进程,但在本质上,现代性是一个自然与社会、本土与世界、个人与社会、现实与历史的复杂互动过程,人们无法在整体上实现对现代性必经历史阶段、历史过程的跨越。这一点,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着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

第二,对社会发展而言,风险是必然与偶然的具体历史统一,风险是实践的、历史的、过程的。在贝克看来,风险性也就是“人为的不确定性”,风险的重要基础特点是不确定性”。我们认为,风险是必然与偶然、确定与不确定的具体历史统一。风险与实践、风险与规律是辩证统一的,应该在“规律论”与“实践论”这个层面具体揭示风险本质。从现象上看,风险也就是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身关系的断裂、不和谐;从本质上看,风险也就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具体盲目性、具体代价。在“规律论”意义上,所谓风险,也就是规律对人的活动的强制性强约;风险是规律强制性实现、呈现自身的具体体现、具体方式。在“实践论”意义上,所谓风险,也就是由于人对规律的无知、不尽知,由于人的实践的盲目性,所导致的问题、代价,在这个意义上,风险也就是实践在具体过程中的问题性,或者说实践的代价。在“规律论”与“实践论”的具体历史统一中,风险产生的根本客观原因是客观规律的存在,风险产生的根本主体原因是人对自然、社会等规律不自觉、无知、不尽知,风险具有实践性、历史性、过程性。

第5篇:自然规律的概念范文

1.通过建立理想化模型,培养学生的想象能力。例如:在教学“质点”这一概念时,我们可以首先通过研究物体的运动,使学生认识到:由于物体都有形状和大小,要确定运动中的物体的位置及其变化,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从而给予学生一个明确的非建立一个物理模型不可的印象。然后,再从众多的事例分析中,让学生发现,在某些情况下由于物体的大小和形状对我们所研究的现象产生的影响较小,可以忽略不计,以致能把它看做是一个无大小、无形状的点,即质点。经过这样的教学,不仅使学生掌握了“质点”这个概念。而且使学生学会了认识自然规律的最基本的方法,还培养了学生科学的想象能力。纵览整个中学物理教材。不难发现可以采用这种方法进行教学的概念还有:刚体、理想流体、理想气体、点电荷、电力线、光线等等。

2.通过物理公式的导出过程培养学生的想象能力。物理学是一门从科学实验中发展起来的自然科学,它的每一个规律的建立都是以实验为依据的,所以,我们在通过物理公式的导出过程中培养学生的想象能力的教学中,务必要注意两个问题:其一,在由实验得出必要的具体数据之后,要引导学生对这些数值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研究,总结出它们的数值间的关系(这些关系一般反映了某一物理规律的某一个侧面);其二,引导学生通过科学的想象,把上述各个方面的关系按其内部联系综合出一个完整的、正确的物理规律(通常用数学语言加以描述),例如:在推导“欧姆定律”的过程中,我们在认真测得一些数据之后,应提出如下几个问题:①电阻不变时,电流强度与电压的关系是怎样的?②电压不变时,电流强度与电阻的关系是怎样的?③分析每一次测出的3个数据能得出什么样的关系是怎样的?④怎样用字母符号表示这一关系?经过对上述四个问题的解答。学生一般能独立地推导出欧姆定律的数学表达方式I=U/R。

3.通过对相关或相似的物理问题、物理概念、物理规律之间的比较。培养学生的想象能力和辩证思维能力,在教学中把规律性相同或相似的物理问题、物理概念、物理规律,运用类比的方法进行讲解,既可消除学生中所存在的一些错误和模糊认识,又可以使学生通过联想、比较,产生由此及彼、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效果。从而也能培养学生的想象能力,此外还有利于学生们的记忆。教学中我们发现,常用的归类比较的做法主要应用在以下三个方面:

(1)对相关的物理问题进行比较。例如:交直流发电机(电动机)在机构原理上的比较;液体内部压强的大小求法与计算物体重力势能的比较;物体质量的计算与物体浸入在某液体时所受浮力大小计算的比较;幻灯机成像调节(或照相机成像调节)与放大镜成像调节的比较;柴油机工作原理与汽油机工作原理的比较,等等。

(2)把表达形式相似而本质不同的概念进行比较。例如:质量与重量;密度与比重,力矩定义式与功的定义式;动量与功率,电源电压与路端电压:电势与电势差;静电场与引力场,电势能与重力势能;质点与点电荷;电力线与磁力线;电压与水压等的比较。

(3)把表达形式或规律相似而本质不同的物理定律、公式进行比较;右手定则与左手定则的比较;动能(动量)定理与机械能(动量)守恒定律的比较;动量守恒定律与机械能守恒定律的比较,等等。

第6篇:自然规律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无为 无不为 个人修养 自然

“无为”是老子哲学的一个专有名词,它和“道”作为《道德经》一书着重阐释的两个概念,相辅相成,不可分离。 “道” 是老子哲学的一个总体性概念,在老子那里,它“先天地生”,是“万物之奥”,“众妙之门”, 是至高至尊的,是一切标志“有”的天地万物存在之前就已经存在的东西,它产生了一切,是万物之母。“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其“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可以说,道是“无为而无不为”的典范。贯穿《道德经》全书的“无为”作为老子哲学的一个专有名词,在老子思想体系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如陈鼓应先生所指出的:“老子著书立说最大的动机和目的就在于发挥无为的思想。甚至于他的形而上学也是基因于无为思想而创设的。”

一、“无为”而“无不为”

《道德经·不尚贤》:“不尚贤,使民不争……为无为,则无不治。”老子在这里提出了通过无为的方式而达到无不治的效果的思想,也就是后人所说的“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显然,这里的“无为” 不是什么都不做,这个词在自然、社会、人文等不同的环境下是有不同的含义的。但“无为”也不是一个不可捉摸的语词,在历代学者艰辛执着而科学地考究之后,“无为”基本上可以确定有顺其自然,按规律办事,充分发挥事物自身规律的作用,不违背事物运行规律之意,即“惟道是从”。老子强调“无为” ,但更看重的是“无不为”的效果。“无不为”也即通过奉行“无为”的哲学来达到“为无为则无不治”、“不为而成”、“我无为而民自化”的效果,也就是无所不能、无所不成、无所不为。可以说,“无为”是一种手段而“无不为”才是最终的结果。在“无为”的条件下,没有什么“无不为”之事:日月四时运行交替,草木鸟兽凋荣繁育,皆可通行,各具本领。老子“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的提出是有一定的社会背景的。老子生活在动荡的春秋,当时各诸侯之间战争不断,连年的混乱使人民生活困苦,统治阶级视民命如草芥,强征暴敛,肆意剥夺,人民的生活难以维持。就是在这种情形下,老子提出了这样一种目的在于呼吁统治者通过“我无为”“我好静”,“我无事”,“我无欲”的管理方式而达到“民自化”“民自正”“民自富”“民自朴”的目的管理老百姓的思想。他用“治大国若烹小鲜”的比喻来劝诫统治者不要以繁苛政务扰乱民众,而要以道莅天下。

二、“无为”与现实社会中个人修养

提及“无为”,往往会涉及与其相关的另一概念——“清静”。《道德经》第十六章:“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舞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月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在老子的哲学中,宇宙万物的生长发展最终都要回归本根,也即回到最初的“静”的状态。“静”即“清静”、“虚静”,是道性的一种描写。就像寒可以胜热一样,静可以胜躁,以“静” 来治理天下必将收到理想的效果。

“不争”也是老子无为思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作为道的原则的三宝之一便是“不敢为天下先”,也即不争。另外,老子在其他章也用“水”、“江海”等不同的事物作比喻阐释了“不争”的概念“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无,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在这里,老子所涉及的“清静”、“不争”的观念多是劝诫统治者通过稳定的政令、少战乱、不争霸等“无为”措施来治理天下。这对于我们现代社会人们自身的修养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在人们的工作处于高速度、快节奏的现代社会,我们所面临的各种竞争加剧,使我们精神处于高度紧张和疲倦状态,各种诱惑和成败得失考验着我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另外,由于我们所生活的环境的差异,人与人之间在文化背景、性格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隔阂,在必要的交往过程中产生分歧也就不可避免了。这也就使得我们以“无为”的思想来指导我们提高自身个人修养显得尤为重要。“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老子强调,有崇高道德修养的人应该像水一样柔而静,愿意去做有利于众人的事而不与众人争名利,愿意去众人不愿去的不利之地。领略老子的无为思想,我们便能在众人争名争禄的尘世中,通晓自然界万物运行之理,进而形成通达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和正确的价值观,以平和的心态对待繁芜世事,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远离过分膨胀的物欲,及时从不良的情绪中解脱出来。从个人的修养实现自身的身心和谐,进而实现社会中人与人的和谐,那么我们的社会也就和谐了。

三、“无为”与自然

老子的哲学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阴阳二气相互交冲而产生了和谐之气, 阴、阳、和三气产生了天地万物,也即整个宇宙是这样产生的。在老子那里,由阴、阳、和三气产生的大自然是独立运作且有自己的法则的,在这个前提下万物才能产生发展、循环往复、生生不已,和谐相处。老子还告诫人类道尚且不会破坏这种和谐的状态,不干涉万物运行, 而是听任万物的自然生长, 让自然万物按照它自身的内在规律去运行和发展,作为道所产生的人类也应该顺应自然, 与自然和谐相处,。只有这样人类才能得到更好的生存和发展而如果人类为一己私利,违反或者破坏自然规律, 就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然而,历来的事实证明,目光短浅的人类遭到大自然的报复是必然的!前车之鉴,后车之师。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我们中的一部分人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以及老子“无为”思想对于我们处理人和自然关系的指导意义,所以我们提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通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自然环境、防止工业生产过程中的生态污染,尽最大可能恢复自然的“自由”。只有人类少一些对自然的“有为”之举,尽可能地让自然按自身的规律自由运作,我们关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蓝图才能实现,我们的和谐社会的建构也才会更顺利。

参考文献:

第7篇:自然规律的概念范文

一、调动学生积极上好实验课

教师必须使学生认识到学好实验课的重要作用。使学生理解或是物理概念的建立,或是物理规律的形成,都是在实验的基础上才上升到理论。并又通过多次实验去验证的正确结论,在实验课教学中,教师要鼓励学生或自己设计实验步骤,培养实验设计能力。锻炼学生的创造性和思维能力。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在物理的开篇,我就首先给学生举了这样一个例子,玻璃杯上口用硬纸片盖住,上面放一鸡蛋,若用手指突然弹其硬纸片,鸡蛋是否会随纸片一起飞出,同学们一致回答“会”我就让同学们自己去做实验,实验结果正好与回答相反,鸡蛋落在玻璃杯内。这究竟为什么?我就给学生讲,这里面包含着许多物理理论,有待于你们在今后的学习中去研究其中的奥妙,每一种自然现象都包含着物理规律,风筝、飞机为什么能飞在天空,轮船为什么能行驶在大海上,地球为什么能绕太阳公转等。有待于同学们去分析、探究。在实验中充分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观察现象,得出结论,找出规律,调动学生学习物理实验课的积极性。

二、实验课要有助于从实践到理论的飞跃

物理的概念和规律都是从实践中抽象出来的。但从理论上去掌握它,学生处于被动状态,只能死记硬背,虽然能浮沉于题海之中,也只有生套硬代之功。而无主动思考之力。在教学中,老师要结合教学内容,合理安排实验。从观察的现象,测得数据进行综合、归纳、计算上升到理性知识。然后再利用这些知识指导完成实践加深对规律的理解和识记。加强教学的直观性,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例如:在研究液体内部的压强时,我为学生提供实验器材、压强计、大烧杯、水、盐、水,刻度尺。让学生自己去实验。由于同学们把压强计金属盒放置的深度不同,得到压强计的液面高度差不同,在同一液体同一深度把像皮膜放置方向不同,测得压强计液面高度差相同。把水换成盐水,在和水同一深度处,压强计液面高度差大于在水中高度差。这样反复实验同学提出了和帕斯卡原理相同的结论:在液体的内部向各个方向都有压强并在同一深度向各个方向液体的压强相等且压强随深度的增加而增加。随液体的密度增加而增加。这样就完成了由实践向理论的飞跃。也为下一节压强的计算提供了理论根据。再用这些理论解决一些具体的应用。这样就把抽象的物理现象,归纳为物理定律。也使学生懂得规律的探究能力。

三、能提高对物理规律的探究能力

物质运动形式多种多样。物质运动的变化有它自身的规律性。而这些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而转移。至于物质的根本属性。但人们可以去认识它、掌握它、利用它。物理实验有助于对实验能力的科学性培养。调动学生的感官参与学习活动。在实验中去探索规律。在物理学家阿基米德在鉴定王冠是否为纯金制造冥思苦想许多天,始终没有结论,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盛满水的浴缸中去洗澡。从溢出的水中找出了鉴定王冠置于盛满水的客器内,从溢出的水中找出了鉴定王冠的方法,溢出水的体积等于自身的体积,测出王冠的质量计算其物质的密度。去鉴定出王冠是否为纯金制造,这就从无意的实验找出了物质密度的测量方法。实验有助于接受新知识主动去探索自然现象归纳为物理理论,有利提高创造,设计、制作能力,探索物理规律。

四、实验能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实验教学可帮助形成理性慨念,理解掌握物理知识,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实验,规律是物质的运动的根本属性。只有通过实验,才能充分认识它利用经。实验能使学生手脑并用。理论结全实际。以观察推动思维,以思维推动观察,在讲物体的浮沉条件时,我让学生自制了潜水艇模型,一个小塑料瓶侧壁上戳几个小孔,在瓶口接上橡胶管。把模型浸入水中,从管里吸气,模型下沉,向管里吹气,模型上浮。从而即验证了阿基米德定律的正确性,又学习了物体的浮沉条件。这样就使学生相信科学,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识物质的运动规律。

五、应冲破应试教育的束缚

由于应试教育的束缚,实验教学一直是教学中的溥弱环节。只注重对理论知识的贯输,而缺乏实际操作使物理课变得单调和呆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结果适得其反,产生厌学情绪。特别是实际应用,即不作,也不讲,认为费时,效果差。从而减少实验课的教学,长此以往,理性认识得不到实践的检验,把学生培养成抽象的记忆,死记的高分低能,缺乏创新,虚伪的科学态度。使学生不怕计算题,只怕解说题,不怕背理,只怕创作题。

六、实验有利有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第8篇:自然规律的概念范文

一、讲究教学中的教授艺术

在教学中,教师努力提高讲授的效果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讲授时突出重点,条理清晰。教师所讲授的内容,必须有明确的目的性,重点突出,抓住重点、难点和关键,要能让学生字字听清,句句听懂;在内容理解上不存在克服不了的困难(那些有意留给学生进行思考的问题除外);其次,讲授时适当点拨,在物理概念和规律教学中,使新知识与学生已有的知识结构建立联系,所以教师在讲授时要心中有数、适当点拨。如在《竖直方向上的抛体运动》教学中,因为学生已经学过了《匀变速直线运动的规律》,竖直上抛和竖直下抛实际上就是匀变速直线运动的特殊情况,所以学生有了一定的基础,物理教师讲授时不需要从头讲到尾,只需要适当点拨,学生就能轻松地学好这一节课;最后,讲授时富有情感。缺乏情感的讲授是苍白无力的,它难以点燃学生创造思维的火花,融会了一定情感的东西给人更多的形象美感,因为情感往往是和具体的人或事相联系的。在学生学习物理概念和规律的过程中,教师讲授要富有情感,使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得到愉快的情感体验。

二、灵活采用多种教学方式

高中物理新课程改革以来,提出了很多新的有效的教学方式,这就要求老师在高中物理教学过程中掌握这些教学方法,并结合传统有效的教学方式,进行灵活的运用,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物理课堂教学水平。科学探究是高中物理新课程实施的有效的教学方式,从课程标准以及教科书的编写内容中可以认识到,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将所要求的内容都设计成探究选题。有许多物理知识,需要通过教师的系统讲授,学生在学习中才会少走弯路,达到对知识的深刻理解和牢固掌握。对于那些独立而简单、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的基础知识技能,对于物理实验仪器的介绍、科学家的生平事迹、物理学史的介绍、物理学科知识的拓展、自然现象等常识性内容,采用讲授式教学都有较好的效果。

大部分物理教师使用最多的教学方式是讲授,教学实践中为了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对于不同的教学内容,教师有将各种教学方式灵活结合运用的必要性,物理教师在讲授的间隙可以适当穿插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引导学生观察或进行师生的讨论。在演示实验的过程中,教师还可以将实验与讲授相结合,以讲授来指导观察,以观察来推动思维的发展,教师的讲授一方面要体现演示实验的目的、意义和观察要求,另一方面要揭示现象与本质之间的因果联系,引导学生从演示实验中分析比较,得出实验结论。

三、深入研究用好教材

教材是老师教学的依据,新课改给老师在利用教材方面提供了很大的自由发挥空间。教师应该通过深入分析教材内容和研究学生的实际认知水平,准确把握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高中物理课程内容应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将来参与社会生活奠定必要的基础,使其具备发展的能力。因此,高中课程内容强调让学生学习物理学的基础知识,了解物质结构、相互作用和运动的一些基本概念和规律,掌握终身发展必备的物理基础知识和技能,满足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的需求。教师应全面落实课程标准的要求,注重高中物理课程内容的基础性,严格筛选物理学中的核心内容,舍弃旧教材中某些偏难的内容,尤其是《课程标准》已经降低的教学要求、明确不作教学要求的内容及严格界定了教学难度的内容。许多一线物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唯恐知识点不全、不精、不细,导致课堂上讲得太多、太难。在有限的课时中,确保完成学生必须掌握的教学内容,在此基础上,再谈课外内容的援引,处理好“教与不教、教多教少”的问题,这样也能使课时压力有所缓解。

四、在知识学习过程中渗透物理学思想和方法

第9篇:自然规律的概念范文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主要体现为人对自然的征服和自然对人的制约。要想保持二者之间的良好态势,就必须使之趋于和谐。《礼记·中庸》说“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淮南子·天文训》认为“阴阳和合而万物生”。可见,两汉时人并不是把天、地、人三者孤立起来考虑,而是把其看作一个相互联系、和谐、平衡运动的大整体,强调人与自然共生共存,倡导天人和谐。“天生万物,以地养之,圣人成之。功德参合,而道术生焉。”[3](《道基》)

淮南王刘安在《淮南子》中强调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本经训》向往“至德之世”的生态状况是:“天覆以德,地载以乐;四时不失其叙,风雨不降其虐;日月淑清而扬光,五星循轨而不失其行。当此之时,玄玄至砀而运照,凤麟至,蓍龟兆,甘露下,竹实满,流黄出而朱草生,机械诈伪莫藏于心。”好一幅生态和谐完美的理想化景象。

硕儒董仲舒更是在其专著《春秋繁露》中借对远古三皇五帝太平盛世的描述,道出了自己的理想社会蓝图:

五帝三皇之治天下,不敢有君民之心,什一而税。教以爱,使以忠,敬长老,亲亲而尊尊,不夺民时,使民不过岁三日。民家给人足,无怨望愤怒之患,强弱之难,无谗贼妒疾(嫉)之人。民修德而美好,被发衔哺而游。不慕富贵,耻恶不犯,父不哭子,兄不哭弟,毒虫不螫,猛兽不搏,鸷虫不触。故天为之下甘露,朱草生,醴泉出,风雨时,嘉禾兴,凤凰、麒麟游于郊。囹圄空虚,画衣裳而民不犯。四夷传译而朝,民情至朴而不文。[4](《王道》)

将以上引文与孔子讲的大同社会相比较,孔子的“大同”社会只讲“人”而不讲“天”,董仲舒则不只讲“人”,且特别突出了“天”。他说:“何为本?日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也。”[4](《立元神》)它们分工合作,和谐关系不能破坏,否则就会有灾异产生。这事实上就回答了天、地、人生态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固有规律的问题。可以说,董仲舒的理想社会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且包含着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智慧,是天、地、人三者的和谐,可以称之为“理想生态社会”[5]。

另外,成书于两汉时期的医书《黄帝内经》也从人与自然的角度论述人体与四时变化、地理水土的联系,认为四季气候变化是否正常直接影响到人体的健康。《灵枢·岁露论》指出:“因岁之和,而少贼风者,民少病而少死;岁多贼风邪气,寒温不和,则民多病而死矣。”因此,季节性发病、时令性流行病都和气候的变化紧密相连。东汉末年,医学家张仲景说得更为直接:“人禀五常,因风气而生长。风气虽能生万物,亦能害万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6]

在人与自然统一、和谐体系中,自然环境对人类社会具有决定性影响。汉初贾谊认为,自然界是运动不已的,而且有其自身的规律。这个规律就是“六理”:“六理……之所以生阴阳、天地、人与万物也,固为所生者法也。”[7](《道德说》)《淮南子·主术训》总结前人经验说:“禹决江疏河,以为天下兴利,而不能使水西流;稷辟土垦草,以为百姓力农,然不能使禾冬生。岂其人事不至哉?其势不可也。夫推而不可为之势,而不修道理之数,虽神圣人不能以成其功。”对此,东汉思想家王充也指出:“人不能以行感天,天亦不能随行而应人。”[8](《明雩》)要真正实现天下的和谐统一,人必须顺应自然,并遵循其规律。

两汉皇帝对月令极其重视,在诏令中频繁强调要遵守月令,顺应天时。如西汉成帝曾下诏:“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阴阳,薄而小之,所奏请多违时政。传以不知,周行天下,而欲望阴阳和调,岂不谬哉!其务顺四时月令。”[9](《成帝纪》)东汉安帝元初六年(119年)诏曰:“《月令》仲春‘养幼小,存诸孤’,季春‘赐贫穷,赈乏绝,省妇使,表贞女’,所以顺阳气,崇生长也。”[10](《安帝纪》)顺应天时隐含了对自然法则的遵守,体现了人们对天、地、人大生态环境系统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共生共存辩证关系的朴素认识和把握。正如冯天瑜先生所说:“不能违拗自然规律,是中国古代哲人的一贯思想。”[11](p6)

但是,人类在自然面前并非无能为力。两汉思想家在强调遵循自然及其规律的同时,又十分强调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去改造自然。如《淮南子》说:“夫地势,水东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谷得遂长。听其自流,待其自生,则鲧、禹之功不立,而后稷之智不用。”[12](《修务训》)

简而言之,两汉时期的生态和谐思想实际包含三层意思:其一,天人一体,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其二,天人共生共荣,自然生态和人类社会和谐共存;其三,遵循自然规律,法则自然。

二生态伦理思想

先秦时期,不少思想家已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提出了部分的生态伦理规范,蕴涵着朴素、直观的生态伦理思想,但他们仍处于不自觉的状态,甚至带有迷信的色彩。如《诗经·周颂》中有“怀柔百神,及河乔岳”的说法,意为善待百神、河川、山脉。在孔子心目中,尧、舜是法天而行的圣人,“唯天为大,唯尧则之”[13](《泰伯》)。这就肯定了人与自然可以统一,即“天人一体”,也从中透露出孔子对天即自然界有着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崇敬与热爱,因为人的生命与自然界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

两汉时期独尊儒术,以经治国,儒家“天人合一”的系统自然观得到了进一步的认同。人们把自然当作朋友,甚至是当作父母兄弟看待,主张对生态环境要有正确的伦理观,尊重各种生命权利,善待各种生命体。贾谊将统治者是否能把自己的德泽及于禽鱼作为衡量其是否坚持以民为本的重要标准。他说:“文王之泽下被禽兽,洽于鱼鳖,咸若攸乐,而况士民乎?”[7](《君道》)从以民为本的基点出发,论述古代圣王能够德泽及于禽兽,这固然是为了宣扬圣王“仁德”之厚,但也未尝不包含维护生态平衡的意义在内。他在《礼》中还说:“汤见祝网者置四面,……乃解其三面,置其一面……欲左者左,欲右者右,欲高者高,欲下者下,吾取其犯命者。其惮害物也如是。”贾谊明确指出汤的网开三面是“惮害物”。“物”,指的就是自然界的生物。

西汉刘向的《说苑》进一步发挥了孔子的山水比德说:“夫水者,君子比德焉,遍予而无私,似德;所及者生,似仁;其流卑下句倨,皆循其理,似义;浅者流行,深者不测,似智;其赴百仞之谷不疑,似勇;绰弱而微达,似察;受恶不让,似贞包蒙;不清以入,鲜洁以出,似善化;主量必平,似正;盈不求概,似度;其万折必东,似意。是以君子见大水观焉尔也。”[14](《杂言》)在这里,自然的一切特征都和仁人、智者的精神品质具有了类似性、对应性,都被赋予了丰富的伦理道德的意蕴。人比德于自然,在他们眼中,万物都具有人格的意蕴,人与自然互溶互渗。

《淮南子·精神训》将人的器官及其功能比附天地四时等自然现象:“头之圆也象天,足之方也象地。天有四时五行九解三百六十六日,人亦有四支五藏九窍三百六十六节。天有风雨寒暑,人亦有取与喜怒。故胆为云,肺为气,肝为风,肾为雨,脾为雷,以与天地相参也,而心为之主。”其书《天文训》、《时则训》、《地形训》中也有类似的说法。显然,这种机械的比附是不科学的,但是认为人的肌体来源于大自然,人本身也是一种自然现象的存在,是自然万物中的一类而已,这和天神造人的神学是不同的,有着重要的生态伦理意义。

董仲舒思想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天人合一”。为论证“天人合一”,董仲舒借鉴了《淮南子》天人比附的观点,提出了“人副天数”说。董仲舒认为,人的伦理来之于自然,所以应对自然讲伦理。他认为“天”即人,人即“天”的化身。“为生不能为人,为人者天也。人之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上类天也。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时。人生有喜怒哀乐之答,春秋冬夏之类也。”[4](《为人者天》)在他看来,天地是以自身为模型创造了人。人一身有366小节,是副天一年的日数,有12大节,是副天一年的月数,人内有五脏,是副天地之五行,外有四肢,是副天地运行之四时,人之眼睛乍视乍暝,是副天之昼夜之交替,正是“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4](《阴阳义》)。总之,天是放大了的人,人是缩小了的天,天和人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相似性。

在《春秋繁露·人副天数》中,他通过分析人的命运和天地相连的关系,提出了“行有伦理副天地”的天地伦理观。他说:“天地之符,阴阳之副,常设于身。身犹天也,数与之相参,故命与之相连也……行有伦理副天地也。此皆暗肤著身,与人俱生,比而偶之弁合。”董仲舒要求人的行为伦理要与天地相副,并明确地将儒家的伦理视野推广到天地之间,即认为道德伦理不仅存在于人际之间,也存在于人与天地生态系统之间,而且这种人与自然的生态伦理关系与人类同时存在、同时发生,必须引起人类的高度重视。他强调:“是故事各顺于名,名各顺于天。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同而通理,动而相益,顺而相受,谓之德道。”[4](《深察名号》)

在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上,天、地、人以及万物密切相连,但它们的地位并不均等。董仲舒说:“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于人。人受命乎天也,故超然有以倚。物疚疾莫能为仁义,唯人独能为仁义;物疚疾莫能偶天地,唯人独能偶天地。”[4](《人副天数》)在天地的精华所生成的万物之中,没有比人类更高贵的,因为唯独人类能施行仁义。这样,人类就应当超然万物之上,代表万物与天地共行仁义。在这里,董仲舒突出了天人关系中人的主体地位,意在赋予人类对于自然界的责任感,强化人类的“超物”意识,以与天地共施仁义道德。也就是说,人具有优越性,他能以合乎道德的方式对待他人及其他动物,是道德的主动者和人,“人之超然万物之上,而最为天下贵也”[4](《天地阴阳》)。因此,人类应当以一种自强不息的阳刚气魄“制天命而用之”。但是,人并不能把自己看作世界上万事万物的主宰,不能以自然为仆人。相反,人应视天地为父母,视所有生命都与自己的精神相通,人与天地的关系应是融洽无间的。在认识和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人们应自觉维持生态平衡,合理利用和改造自然。

原始道教的《太平经》进一步提出“天父地母”的概念。这一概念不仅仅是一种比喻,更包含着深刻的思想内容。从生态伦理学的角度看,《太平经》的“天父地母”概念体现了天、地、人互相和谐共同生养万物的理念。《太平经》认为,自然万物是天、地、人共同产生出来的:“夫天地中和凡三气,内相与共为一家,治生,共养万物。天者主生,称父;地者主养,称母;人者主治理之,称子。父当主教化以时节,母主随父所为养之,子者生受命于父,见养食于母。为子乃当敬事其父而爱其母。”[15](《起土出书诀》)这里强调“天父地母”以及由此所化生的“人子”共同生养万物观念,实际上反映了天、地、人共为一家的生态伦理思想。“天父地母”概念还意味着天地自然界与人属于同类而应当受到像父母那样的尊重,而不可伤害。在《太平经》看来,“天父地母”化生人,并养育了人,所以,人应当报答天地的养育之恩,要像孝敬父母那样,尊重天地自然,“不失天地之心意,助四时生,助五行成,不敢毁当生之物”[15](《善仁人自贵年在寿曹诀》)。

[关键词]两汉时期;生态思想;生态和谐;生态伦理;生态保护

[摘要]在中国传统思想中,尊重自然规律、珍爱生命、倡导天人和谐的生态观念源远流长;而两汉时期正是中国古代生态思想总结定型的关键阶段。两汉时期的生态思想不仅倡导生态和谐和生态保护,而且更为鲜明的是强化生态伦理。生态和谐、生态伦理和生态保护思想三者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密不可分,这正是两汉时期生态思想的核心内容和基本特点。

Keywords:WesternandEasternHanDynasties;eco-thought;eco-harmony;eco-ethic;eco-protection

Abstract:Chinesetraditionalthoughthaslongbeenattachinggreatimportancetotheecologicalideaswhichmaintaintorespectthelawsofnature,cherishlivesandadvocatetheharmoniousrelationshipbetweenhumanandnature.WesternandEasternHanDynastieshavebeenacrucialtimewhentheChineseancientecologicalthoughtbegantotakeshape.Thetwodynastiesnotonlyadvocatedtheeco-harmonyandeco-protectionbutalsotheeco-ethic.Thesethreewerethoughttobeintegratedandnevertobedeparted,whichremainsthecharacteristicsoftheecologicalthoughtintheWesternandEasternHanDynasties.

在中国传统思想中,尊重自然规律、珍爱生命、倡导天人和谐的生态观念源远流长;而两汉时期正是中国古代生态思想总结定型的关键阶段。顾后有益于瞻前,研究总结中国历史上特别是两汉时期的生态思想,对我们今天的生态认识与实践将会产生积极的借鉴作用,可以使我们更加明智地面向未来。然而,目前对中国古代特别是两汉时期的生态思想进行探讨的文章尚不多见①。

两汉时期是中国古代经济发展的一个高峰期。然而,与经济发展相伴而行的却是生态环境的不断破坏和恶化:土地滥垦,“伐木而树谷,燔莱而播粟”[1](《通有》);毁林严重,平原地区的天然森林资源已趋枯竭。尤其在一些农业开发较早、人口密度较高的地区,已经明显感到了木材的匮乏。如《盐铁论》中有关于梁、宋等地缺乏木材的记载。由于生态的破坏,环境质量下降,水、旱、蝗和疾疫等灾害发生十分频繁,两汉时期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灾害多发期。据统计,自汉高帝元年(前206年)至汉献帝建安二十四年(219年)425年间,共有242个年份发生了灾害,发生各种自然灾害420年次(灾害发生的次数以年计算),平均1.01年发生1次,可谓无年不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