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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控制增量,削减存量,落实责任,综合推进,搭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平台,确保完成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4.5%。
(二)辖区内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0%以上,辖区内排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较上年减少9.6%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9%以上。
(三)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
(四)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按时关闭相关企业或生产线。
(五)认真落实《湖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落实减排项目,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在9月底前完成超标排污的企业治理工作。
(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依据产业政策和排放标准,于年底前关闭辖区内应关闭的小水泥生产企业;加强对科研攻关的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或未达标排放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经营性生产,违者依法关闭;加强对已关闭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建设或恢复生产;严格环境监管工作。
(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一级排放标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达到相应标准。
(八)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餐饮和养殖等污染企业,切实控制面源污染,严禁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
三、工作职责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既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刚性任务的客观需要,也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抢抓国家产业转移机遇、增强后发优势的必然选择。节能减排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县发改局牵头,县环保局、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园区办、招商局、安监局配合,负责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负责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物价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做好新型墙材的推广工作,并依据上级政府有关规定,按程序逐步关闭县内粘土砖厂;负责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确保尽快投入使用并保持正常运营;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县环保局牵头,县科技局、园区办配合,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和省市监测平网。负责创艺皂素公司“年产300吨皂素联产2000吨乙醇”科研攻关项目的指导,督办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负责黄姜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防止黄姜加工废水超标排放。
县安监局牵头,县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安监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非煤矿山整治和开发工作,保障全县煤矿和非煤矿山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开采综合利用率。
县发改局牵头,县工商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龙坝乡、中峰镇配合,负责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其中县发改局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划,协调、督办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作职责;龙坝乡政府负责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项目建设的实施、督办和协调工作;中峰镇政府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围栏内耕地的停耕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在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设立围栏、界桩和警示牌,负责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日常监管,防止水源污染;县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医疗经营单位医疗废水、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依法取缔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直接污染水源的餐饮业;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县工商局负责对已取缔或关闭的企业做好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或吊销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办龙坝学校建设埋地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县林业局要对竹溪河水库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计划;龙坝乡政府、中峰镇政府、县农业局负责禁止水源区范围的农户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切实控制面源污染。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龙坝乡、中峰镇、发改、经济、环保、建设、科技、安监、工商、水务、林业、国土资源、农业、园区办、教育、卫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竹溪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全县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明确专人,组建专班,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节能减排的各项目标任务。
近日,《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已正式出台。新方案对减排工作作出了哪些新的规定?“十二五”减排任务又该如何完成呢?
近日,广东省政府下发《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省18个有关部门要分工配合、形成合力,从全面实施总量控制制度、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减排工程、实施工业企业水污染深度治理工程、积极推进农业源减排、大力推进脱硫脱硝减排工程、实施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大力推进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加强环保依法监管九大方面开展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总量控制目标和减排任务。
经国家环保部初步核定,今年上半年广东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1年上半年下降3.24%、3.26%、1.55%和2.50%,去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上升的趋势得到扭转,除二氧化硫外,其他三项主要污染物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为进一步推动广东省污染减排工作,《方案》在机动车、脱硫脱硝等减排的重点难点领域,进一步明确了约束目标与激励减排的措施。
全面实施总量控制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方案》要求,各地要全面实施总量控制制度。要实施区域、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电力、钢铁、水泥、造纸、印染、畜禽养殖、机动车等行业(领域)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健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总量前置审核制;要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珠江三角洲地区试点建立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新上燃煤项目试点实施煤炭总量平衡和等量替代、减量替代制度。“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增电煤控制在4000万吨标煤以内。
与此同时,各地还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制订重点行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并将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地区;要强制淘汰污染严重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要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和项目审批挂钩机制。核准审批新建项目时要求关停的落后产能项目必须按期淘汰,对不能按期淘汰的,要依法予以关停。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项目环评“区域限批”。
限期淘汰黄标车 公交鼓励使用LNG
《方案》要求,各地要大力推进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一是要实施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到2015年,全省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42.31万吨,比2010年减少10%。按照要求逐年淘汰“黄标车”,到2015年全省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珠江三角洲地区力争淘汰全部“黄标车”。
二是要提高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新购或申请跨地级以上市迁入的或者从省外申请迁入本省的机动车,必须符合迁入地正在执行的国家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全省实施国家第Ⅳ阶段重型柴油车排放标准。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公共交通,鼓励使用LNG(液化天然气)公交车,逐步淘汰LPG(液化石油气)公交车,减少公交车排气污染。
三是要提高车用油品标准。2013年4月1日前,在珠海、中山、佛山市全面推广粤IV车用汽油,在广州、深圳、东莞市全面供应粤IV车用柴油,力争2015年7月1日前在全省全面供应粤IV车用成品油。
四是要完善淘汰“黄标车”的激励机制。对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依法予以强制淘汰。对延缓报废的车辆,在一个检测周期内环保尾气检测三次不合格的,应依法予以强制报废;环保尾气检测合格的,鼓励其自愿淘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贴。鼓励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自愿提前淘汰,并给予其一定的奖励或补贴。
五是要加强机动车管理。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主要污染物,是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两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污染物排放量包括工业源和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工业源污染物排放量根据重点单位发表调查和非重点调查单位比率估算,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根据城镇常住人口数、燃料煤消耗量等数据测算。
第三条总量减排统计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市环保局负责统一部署、指导各区县(自治县)的总量减排统计工作,管理、全市总量减排统计信息。各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总量减排统计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总量减排统计信息。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总量减排统计制度,配备专职统计人员,按时完成统计任务。
第四条全市总量减排统计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建委、市市政委、市统计局等部门配合完成。市环保局负责提供总量减排工作报告、减排量及有关企业减排监测和监察情况;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约束性指标进行统筹管理;市经委负责提供单位GDP能耗、燃煤发电企业机组运行情况和污染源企业关停情况等统计资料;市建委负责提供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情况;市市政委负责提供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市政管网建设情况等资料;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城镇人口数、全社会煤炭消费量(能源平衡表)、主要耗能产品产量等总量减排工作涉及的定期和年度统计数据。
第五条总量减排统计包括年报和季报。年报主要统计年度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报告期为当年1—12月。各区县(自治县)的年报统计范围应确保达到本行政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的85%以上,并确保纳入总量减排计划的企业和国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包含在重点调查企业之中。对重点调查单位应在排污申报登记的基础上根据对象变化情况每年调整筛选1次,以保证统计调查数据能够反映排污情况的总体趋势。禁止在筛选重点调查单位时采用企业群的调查方式。
第六条季报主要统计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为总量减排工作和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分析提供数据支持,报告期为1个季度,其中二季度和四季度累计数据相当于半年报和年度快报数据。各区县(自治县)的季报统计范围应确保达到本行政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以上,并确保纳入总量减排计划的企业和国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包含在重点调查企业之中。
第七条重点调查单位污染物排放量以排污许可证核定的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为依据进行统计,许可证核定的排放总量即为年度污染物排放量。
第八条重点调查单位污染物排放量可采用监测数据法、物料衡算法、排放系数法进行核定。
监测数据法:调查单位原则上都应采用监测数据法计算排污量。调查单位统计范围每年动态调整1次,纳入新增企业(不论试生产还是已通过验收,凡造成事实排污超过1个月以上的企业均应纳入统计范围)。对关停企业按其当年实际排污天数计算排污量。
物料衡算法:物料衡算法主要适用于燃煤发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测算,测算公式如下:燃料燃烧二氧化硫排放量=燃料煤消费量×含硫率×0.8×2×(1-脱硫率)。
排放系数法:排放系数法主要适用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造纸、金属冶炼、纺织等行业排污量的估算。
以上3种方法中应优先使用监测数据法计算排放量。若无监测数据或监测频次不足,可根据上述适用范围,燃煤发电厂选用物料衡算法,钢铁、化工、造纸、建材、有色金属、纺织等行业的企业选用排放系数法。监测数据法计算所得的排放量数据必须与物料衡算法或排放系数法计算所得的排放量数据相互对照验证,对两种方法得出的排放量差距较大的,须分析原因。对无法解释的,按“取大数”的原则得到污染物的排放量数据。
第九条非重点调查单位污染物排放量以非重点调查单位的排污总量作为估算的对比基数,采取“比率估算”的方法进行估算,即按重点调查单位总排污量变化的趋势(指与上年相比,排污量增加或减少的比率)等比或将比率略作调整,估算出非重点调查单位的污染物排放量。
第十条生活源COD排放量计算公式为:
生活COD排放量=生活COD产生系数×城镇常住人口数×365-城镇污水处理厂去除的生活COD
生活源SO2排放量计算公式为:
生活源SO2排放量=生活及其他煤炭消费量×煤炭平均含硫率×0.8×2
城镇生活COD产生系数和煤炭平均含硫率由各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市环保局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环境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参照《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环境统计技术规定》、《全国环境统计数据审核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统计数据由企业负责填报,由各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负责初审,如发现问题应责成企业改正,并重新填报。各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初审后报市环保局核定。
第十二条每年1月和7月,市环保局在环保部核定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对各区县(自治县)的SO2和COD排放量进行核算,并将核算结果通报各区县(自治县)。各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上报的总量减排统计年报和季报应当与核定的减排统计数据一致。
第十三条市环保局会同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每半年公布1次各区县(自治县)总量减排计划完成情况,内容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年际变化量、重点减排项目完成情况等。未经市环保局审定,各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不得对外使用和公布总量减排数据。
第十四条本办法所称各区县(自治县)包括北部新区管委会。
一、任务目的
各辖市、区2011年、2012年两年累计净增添率到达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首要污染物总量增添目的义务书》中的时序进度,即“十二五”净增添量的40%,为具体完成“十二五”减排义务奠基坚实根底(详见附件1)。
二、重点义务
(一)裁减掉队产能
依据《财产构造调整指点目次(2011年本)》的要求,2012年3月底前裁减小高炉、小烧结、小电炉等掉队产能。
中天钢铁集团在新建烧结机、炼铁、炼钢设备投产后,必需裁减原有响应的出产设备,完成产能总量均衡。(责任单元:区政府)
龙祥钢铁在3月底前具体停产。(责任单元:区政府)
亚锋水泥在3月底前依法封闭熟料出产线。(责任单元:市政府)
(二)改善动力构造
严厉节制全社会用煤量,各辖市、区与2011年比拟,全社会用煤量不得添加。加速推进“禁燃区”建立任务,进一步扩展“禁燃区”局限,裁减“禁燃区”内的燃煤汽锅,施行煤改气、煤改电等洁净动力替代。市区2012年“禁燃区”建立方案由市环保局另行发文,金坛市、市、区于1月20日前将“禁燃区”建立方案及洁净动力替代工程名单报市环保局。(责任单元:各辖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城乡建立局)
依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增强污染减排任务的定见》(政发〔2011〕119号)的要求,加速热电行业整合。震华热电在3月底前停产;第一热电厂在6月底前停产2台7兆瓦机组,12月底前具体停产;新东化工自备电厂在6月底前撤除燃煤汽锅。(责任单元: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热电(老厂区)在12月底前停产。(责任单元:区政府)
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贸委等部分市裁减集中供热局限内涣散供热汽锅任务方案的告诉》(常政办发〔2008〕93号)的要求,裁减热电联产企业集中供热管网掩盖局限内的燃煤(油)汽锅。(责任单元: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各辖市区裁减集中供热局限内汽锅的名单在1月20日前报市环保局。(责任单元:各辖市区政府)
(三)推进重点工程
金坛加怡热电在3月底前完成2台、6月底前完成其它2台汽锅的低氮燃烧革新,6月底前完成2台汽锅SCR脱硝工程;盘固水泥在9月底前完成4500吨/日熟料出产线分级分段燃烧革新及SNCR脱硝工程,完美氮氧化物在线监控,按期完成数据的有用性审核。(责任单元:金坛市政府)
昆仑热电增强脱硫设备运转治理,进步脱硫设备运转效率,3月底前撤除脱硫设备旁路烟道;扬子水泥、东方水泥在3月底前完成悉数熟料出产线的分级分段燃烧革新;南边水泥、天山川泥在4月底前完成熟料出产线的分级分段燃烧革新及SNCR脱硝工程;金峰水泥在9月底前完成2条5000吨/日以上熟料出产线的分级分段燃烧革新及SNCR脱硝工程。一切水泥厂进一步完美氮氧化物在线监控,按期完成数据的有用性审核。(责任单元:市政府)
中天钢铁集团在3月底前完成东升热电2台燃煤汽锅的脱硫旁路烟道撤除及低氮燃烧革新,9月底前完成东升热电2台燃煤汽锅SCR脱硝工程;绿色动力在3月底前完成3台渣滓燃烧炉的SNCR脱硝工程;亚能热电在3月底前完成2#汽锅脱硫旁路烟道撤除,6月底前完成1#汽锅低氮燃烧革新;东方特钢在6月底前完成180平方米烧结机脱硫工程;湖塘热电(新厂)在6月底前完成炉外脱硫工程。(责任单元:区政府)
热电在1月底前完成脱硫旁路烟道撤除和低氮燃烧革新,10月底前完成SCR脱硝工程;长江热能在3月底前完成脱硫旁路烟道撤除,6月底前完成脱硝工程;广达热电在6月底前完成脱硝工程。(责任单元:新北区政府)
国电在9月底前完成1#汽锅的SCR脱硝工程及脱硫旁路烟道撤除任务;光大环保自1月份起正式投运SNCR脱硝工程,进一步完美在线监控,增强运转治理,确保脱硝设备正常运转;广源热电在1月5日前撤除脱硫旁路烟道;东南热电在3月底前撤除脱旁路烟道。(责任单元:市环保局)
以上脱硫、脱硝工程项目详见附件2、3。
(四)防治灵活车污染
进一步扩展高污染灵活车限行区域局限,严厉限制国IV以下灵活车转入我市,裁减抵达报废刻日的运营黄标车,实时搜集和拆解报废车辆,新车上牌严厉按环保部型式核准目次进行注册注销,增强灵活车环保检测和尾气路检,对不契合排放规范的灵活车不予经过年检,不许上路。(责任单元: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
三、保证办法
一是将减排任务归入到2012年环保在举动方案,作为审核重点,添加减排任务在审核中的权重,施行月度点评。
二是市环保部分按《排污费征收运用治理条例》及《排污费征收规范及核算办法》足额征收钢铁、水泥、电力行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费。对未按时完成减排义务的单元,足额追缴自2010年以来的排污费。
三是对未按时完成减排工程的单元,依照《市企业情况行为信誉品级动态治理施行细则(试行)》的规则,将其情况信誉品级调至“赤色”或“赤色”以下,并传递人民银行市中间支行。
为巩固扩大全县环境保护成果,进一步推进治污减排工作,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治污减排工作的实施方案》,县政府决定从3月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治污减排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市治污减排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委“一三三”战略,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施,依法关闭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种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实施治污减排,全面完成我县主要污染物削减指标,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三、工作内容
(一)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施
1、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关停未完成烟气脱硫限期治理任务燃煤机组的决定》的要求,淘汰关停武乡鑫兴电力开发有限公司1#、2#、3#、4#机组。
2、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电石行业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淘汰关闭隆鑫电石厂4200KVA电石炉,进行废毁处理,恢复地貌。
对违法转让淘汰设备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全面完成治污减排重点工程建设
1、泰昌焦化有限公司必须在3月31日前拆除99—2型焦炉高烟囱及生产设施;在6月30日前完成焦炉废气脱硫设施建设并投入正式运行,脱硫效率达到95%以上;在6月30日前完成焦化废水生化处理工程建设,实现闭路循环不外排。
2、祥辉华远煤焦化有限公司必须在3月31日前拆除SK3225型焦炉高烟囱及生产设施;在6月30日前完成焦炉废气脱硫设施建设并投入正式运行,脱硫效率达到95%以上;在6月30日前完成焦化废水生化处理工程建设,实现闭路循环不外排
3、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在6月底前完善管网配套建设并投运,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出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
4、县集中供热中心要在6月30日前完成锅炉烟气脱硫环保设施建设,县城其它单位要在8月31日前完成燃煤设施烟气脱硫除尘环保设施建设。对在2007年未完成锅(茶)炉烟气污染治理的单位,在3月31日前采取查封锅(茶)炉、切断锅(茶)炉供电强制措施。
5、任兴、晋王和华凯镁业公司要在3月31日前全部拆除高烟囱。晋王和同翔镁业公司要在3月31日前完成锻白炉烟气污染治理环保设施改造任务,在6月30日前完成还原炉出渣场粉尘污染、精炼车间二氧化硫废气污染治理及煤场安装防风抑尘网治理。任兴和华凯镁业公司在投产时,要全部完成锻白炉烟气、还原炉出渣场粉尘、精炼炉二氧化硫废气及煤场安装防风抑尘网治理,达到环保要求。
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金属镁企业,采取断电停产治理措施。
6、全县各煤矿企业要在6月30日前完成建设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做到矿井废水(污水)零排放;在6月30日前完成锅(茶)炉及热风炉除尘设施改造,建设湿法脱硫除尘环保设施。
7、全县各石子厂要在6月30日前完成粉碎机粉尘污染治理,安装布袋除尘器。对逾期未完成治理的石子厂,采取断电停产治理措施。
(三)全面完成洗煤、石灰和电石行业清理整顿
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市洗煤、石灰和电石行业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在6月30日前完成我县电石行业清理整顿任务,在8月31日前完成我县洗煤、石灰行业清理整顿,以此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业布局,治理环境污染。
四、组织领导
1.成立专门机构。为确保治污减排工作的深入推进,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治污减排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全县治污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治污减排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
2.明确工作职责。在治污减排工作中,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不断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等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
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清理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同时,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发改部门要按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审批关,对未完成治污减排任务的单位,不得安排投资计划,今后不再审批高污染、高能耗的火力发电、焦化、普通钢铁生产等工业建设项目。
经济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停、实施淘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助执行政府对违法企业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违法企业依法取缔。
监察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环境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环保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山西省违反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司法部门负责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教育,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以防止或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公安部门负责协助配合环境执法专项检查,对暴力抗法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城建部门负责组织县城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工作,并对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取缔关闭土小企业和违法建设项目的土地占用情况进行清理整顿,依法收回违法占用的土地。
电力部门负责对淘汰、取缔、关闭的违法企业及排污不达标企业实施强制断电措施。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我县治污减排重点,印发武乡县治污减排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
严格按照我县治污减排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法采取淘汰关停、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措施,全面完成治污减排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
县治污减排工作领导组对各单位治污减排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认真总结治污减排工作,迎接市治污减排工作领导组的考核验收。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治污减排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任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治污减排工作作为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内容,把治污减排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大督办力度。县环保局、监察局要围绕治污减排工作重点,动真碰硬,确定一批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由县政府实行挂牌督办。列入挂牌督办的案件,要报市环保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要明确目标任务、解决时限、责任单位、督办部门、督办程序及奖惩措施,切实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1、污染减排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省、市污染减排工作要求,我县制定了2012年主要污染源物总量减排计划,按照计划要求,全县COD和SO2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4000吨和3500吨以内,削减量分别为138.2吨和1690吨,1-6月份全县COD排放总量1963.6吨,已控制在目标范围内,SO2排放总量1406.3吨,削减1188.7吨,削减率45.8%。目前,已完善所有减排台账,编制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确保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
2、生态县建设稳步推进
生态县建设规划已委托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编写,现已完成初稿并通过评审。镇、镇已申报省级生态乡镇,村申报省级生态村,镇、乡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镇上贤古村申报国家级生态村。
3、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全面启动
按照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及动员大会精神,我县全面启动创卫工作,成立了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环保要求,对今后三年创卫工作任务进行具体细化,确保我县创卫工作顺利实施。
4、“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形式多样
今年6月5日是第39个世界环境日,我县围绕“低碳减排、绿色生活”中国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纪念活动。一是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移动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世界环境日主题,营造节日氛围;二是组织全县10余家主要企业负责人参加环保知识答题活动,倡导污染减排、绿色发展理念;三是在中高考期间,对城区工业建筑、饮食娱乐场所噪声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为考生营造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环境;四是组织环保执法人员上街集中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标语、设置宣传咨询台、发放环保知识宣传资料以及邀请老年腰鼓队上街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热情。
5、环境执法监管到位
一是加强对工业园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对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全部办理环评和验收手续,确保环评率达100%,二是积极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系,完成了科技环评、竹桥高岭土矿环评与审批,确保我县一批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三是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特别是汛期重点加强对高塘取水口的水质监测及油盘铁矿等重点企业的水质监测工作,确保汛期我县水质达标。
二、存在的问题
1、集镇和工业园区的污水收集支线管网还未建成。
2、污水处理厂没有按照省、市政府规定的时间要求投入试运行,不能发挥减排效益,影响全县COD减排任务的完成。
3、董氏纸业提标减排量很难得到国家认定。
三、意见和建议
1、加快集镇和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进度,尽早使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发挥减排效益。促进董氏纸业提标减排量得到国家认定。
2、严格执法,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业专项治理。在前期调查模底基础上,对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在第36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各地政府纷纷表示,将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各地民众还自发举行各种活动,倡导人们保护环境、保护资源。
今年联合国为世界环境日确定的主题是“冰川消融,后果堪忧”。6月4日,中国政府首度正式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据此方案,到2010年,中国将努力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相应减缓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使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在一次性能源供应结构中的比重提高到百分之十左右等目标。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称,方案的颁布实施,彰显了中国政府负责任大国的态度,将对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产生积极作用,也将对世界应对气候变化做出新的贡献。
国家环保总局领导表示,中国将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的“三个转变”。
与此同时,国家环保总局官员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会上,介绍了《200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以及主要污染物减排最新情况,明确表示要把减排任务落到实处,实现“十一五”污染物减排一成的目标。
政府在行动,社会各界也行动了起来。一些媒体专门出版“专刊”或“特辑”,介绍了污染防治、环保动态,普及环保知识;中国青少年学生参加“气候酷派”系列活动,有七位来自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的中学生入选“气候酷派青少年环保大使”,将参加今年七月在伦敦举行的全球气候变化学生峰会;有的城市号召市民今天不用塑料袋……
1、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⑴我县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完成,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削减项目、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⑵确定了县惠农养殖场为2013年我县主要污染减排项目。
2、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项目申报工作。⑴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突出加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管理,对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从严把关。对于符合产业政策、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积极服务,主动介入,实行一条龙服务。1-6月份全县共审批建设项目32个,其中环境影响登记表23个,报告表8个,报告书1个,否决了机械加工、小冶炼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污染高能耗项目2个。⑵扎实做好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今年4月底,我县编制并上报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共计2个,共申请上级补助专项资金63万元。⑶太平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将进入实施阶段,流域涉及到我县的为山区4个乡,通过向上积极争取已批准3个项目,分别为①清溪河县片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②县集镇垃圾工程项目;③县集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该3个项目资金额度正等待环保部和财政部核准,目前我局正在最大限度的争取当中。
3、环境监察工作。⑴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一是在2014年环境统计的基础上,确定危险废物产生重点单位名单,强化全过程监管,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的审批监督。二是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等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对县域内的放射源、辐射源进行全面清查,登记造册,完成安全许可证的办理,强化日常监管,做到情况清楚,心中有数。目前已完成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办理工作。⑵以环保专项行动为重点,做好环境监察工作。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结合上级环保部门环保专项行动总体部署,我局拟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成立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园区和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今年上半年共出动检查人员40余人次,检查企业30余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3份,现已完成整改3家。
4、饮用水源地保护环境监测工作。⑴根据市环保局《关于下达2013年度全市环境监测任务的通知》要求,及时委托市环境监测站对我县进行水质监测,从监测报告的数据分析,1-6月份我县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和出境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⑵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开展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分析工作,委托了上海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对我县奇墅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季度一次的水质分析,目前,根据一季度的分析结果显示水质达标。⑶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奇墅湖周边存在旅游建设项目。我局通过多方努力和沟通,奇墅湖周边旅游建设项目业主方京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将投资约700多万元,用于污水管网的建设,并接入宏村主管网到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该项目已委托市环境工程公司正在施工建设当中。该工程的实施将确保奇墅湖周边旅游建设项目生活、餐饮废水经污水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仍不流入奇墅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5、环境工作。⑴除了中考、高考期间,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考生需求,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县在建的施工工地和休闲娱乐场所进行全面督查和管理外,我们还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夜间建筑施工工地和餐饮服务业的油烟、废水的管理。如对“龙川广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徽府别苑”餐饮油烟扰民等群众反映热点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限期改正。⑵继续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做到渠道畅通,及时受理环保投诉。1-6月份,办结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件;民生热线、社会团体、“古论坛”和群众环境污染投诉共计33件,处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
6、生态创建工作。加强“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创建工作。⑴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县乡和乡村已于2013年5月向上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有望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
7、排污收费工作。认真做好我县排污申报核定征收工作,截止6月底,已征收排污费19万元。
8、环境宣传工作。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省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制定了“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方案,在县电视台播放环境保护宣传标语,在移动手机平台发送环保短信信息,联合发改、农业、住建、水利、林业、教育、执法、开发区、团县委、社区等部门开展街头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环境意识。
9、党风廉政建设工作。⑴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监察监管、污染减排、廉政建设等责任制度,规范了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纪律及行为。⑵思想纪律作风建设。我局多次组织召开思想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和民主生活会,强调思想作风建设,要求广大干部职工统一思想,维护稳定。组织开展了“作风整治”等主题活动。
10、县重点项目建设。“宏村农业园”项目2013年调整我局为责任单位。⑴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办公楼建设,培育320亩苗木基地,修建了入园道路1500米等基础工程,完成70亩蔬菜示范园种植并正在征地示范园、基本完成300亩野鸭水产养殖基础设施建设、10个养羊车间建设等。⑵我局在做好项目服务、对接的同时,正在要求业主认真履行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污染减排工作,及时分析2013年减排的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减排任务的圆满完成。
2、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环保竣工验收制度。
3、狠抓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生态引导资金项目和太平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的申报争取工作,加大跑省跑市力度,积极争取各项目资金的支持。
4、加强环境监察和监测等基础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县环境监察大队和监测站建设,多方努力争取解决缺少人员编制、资金投入不充足等问题,以达到国家中部地区标准化建设验收要求。
一、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持续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省、市、区政府的要求,突出饮用水源污染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业污染防治等重点,深入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一)进行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工作。为全面改善西芹水厂水源地周边农村环境,提高当地农民生活水平,我局全面启动西芹水厂水源地周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该项目覆盖西芹和塔前两个乡镇21个村,预计总投资年.06万元。经过努力,最终实现饮用水源合格率达到95%、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率和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和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畜禽养殖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受益人口可达到5.6万。准备充分,认真申报。围绕“三清一示范”工程目标,确定了我区条件比较成熟的西芹水厂水源地周边环境、安丰水厂周边环境、炉下杜溪流域、王台现代农业示范园、夏道镇农村环境、樟湖镇集镇及周边环境等6个连片综合整治项目作为年-年项目库。建立区直部门挂项帮扶乡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申报机制,在区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从区政府争取60万元资金拨给乡镇,委托专业机构编制项目的实施方案和可研报告,确保了项目如期申报。西芹水厂水源地周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列为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30个示范项目之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区环保局、项目所在乡镇分别成立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工作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领导,并建立上下联运工作机制,区直各有关部门分别挂点挂项,推进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顺利开展。选择技术,编制方案。年11月11日和11月29日,区政府副区长王土城两次召集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西芹、塔前镇领导及设计人员,对西芹水厂水源地周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技术方案选择和实施方案编制的有关事项,按照“突出亮点,典型示范”的原则,确定了项目实施的重点工程和范围。
(二)全面开展灾后重建整治。在今年“6.18”洪灾中,安丰溪受到重创,设施受到损坏,我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安丰溪整治工作,现已清除卫生垃圾,疏通河渠,企业治理也取得初步成效。区流域整治办编发《致全区农民的公开信》10万张,宣传挂图3万张、宣传折页1.2万册;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提纲8千张,为整治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和积极的声势,有力地促进整治任务全面落实。
(三)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是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其中,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整治既是重点,更是难点。今年,拆迁了禁养区内9家规模养殖场,拆迁面积2.2万平方米。禁建区内的368家规模养殖场也已全面开展治理,其中,搬迁15家、治理353家。市种猪场将于年内完成搬迁。
(四)逐步完善工业污染防治和巡查机制。组织开展环境安全检查和环保专项行动,强化对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湖光纸业、华泰纸厂、富贵纸业和富兴纸业等4家造纸企业完成废水深度治理,并通过环保验收。建立沿江两岸新(扩)建化工、造纸、电镀、制革等重污染工业项目巡查机制,有效地防控了新(扩)建增加氨氮、总磷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闽威岩棉公司利用工业企业固体废物和边角料,生产保温隔热建材,提高了我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绿洲兔业公司投资170万元建设肉兔加工污水处理、饲料加工粉尘污染防治和肉兔养殖粪便处理等污染防治设施,形成较为完善的污染防治系统。
二、深入挖掘减排潜力,全面实现污染减排任务
我局始终把污染减排摆上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全局发展的重要内容,协调各方力量,明确减排目标,加快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政策减排、责任减排”,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一)做好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为实现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结果与环境统计工作的顺利衔接,奠定“十二五”环境统计和污染减排工作基础,同时保证后期各项环境管理和污染减排工作的连续性,我局以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为基础,调查收集年度污染源数据,实现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同时,继续完善污染减排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落实污染减排责任。科学分析污染源普查数据,建立污染源档案,制定污染减排计划,把减排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单位。
(二)开展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年3月20日,我局下发了《市区环保局关于开展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黑烟污染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延环监察[年]11号),各有关企业及时完成整改工作。4月26日后,我局多次组织人员对相关企业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同时,积极指导减排单位加快减排工程建设。做好重点工程减排。进一步加大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力度,做好减排核查核算工作。进一步落实减排措施,督促工业企业加大污染治理设施技改力度,提高污染治理水平。
(三)多管齐下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一是强化措施,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相继关闭了南山镇大凤纸厂等8家小造纸,督促湖光纸业、富贵纸业、华泰纸厂和富兴纸业等4家造纸企业完成造纸废水深度治理,推进太平镇南坪溪畜禽养殖业循环经济试点工程和炉下镇循环经济实验区第一期示范工程建设。二是搭建平台,抓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在区属企业中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我区的长富集团乳制品加工厂、金月集团合成革公司、三山集团市钢铁公司等3家通过省清洁生产审核,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别消减232.7吨、242.7吨。三是严格把关,抓主要污染物总量调剂。按照上级环保部门要求,对需要主要污染物的新上项目从已减排的总量中调剂。年累计为和顺碳素、绿洲兔业等2家企业调剂化学需氧量13.4吨,二氧化硫145.23吨。
三、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积极服务区重点项目
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区环保窗口建设,简化办事程序,畅通环保审批通道,把好污染源头关和招商选资关。对重点项目实行领导负责和经办跟踪服务,支持区重点项目建设。
(一)把好项目审批关,切实履行行政许可。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预审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在项目审批中吃透政策、用好政策,做到国家鼓励和支持的项目主动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坚决不批、污染严重又难以治理的项目坚决不批,从源头上把好关,防止新的污染源产生。年共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16个,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表88个,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预审8个,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5个,出具建设项目初审意见函件5件,否决项目3个,对30多个项目选址进行现场踏勘。在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过程中,我们强化验收环节管理,规范验收程序,全年共验收“三同时”项目14个。同时,对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符合产业政策、无污染或轻污染的及灾后重建开辟绿色通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我们及时向企业做出解释,说明不予审批的原因和理由。
(二)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2008以来,辖区内涉及环境保护的中央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进行认真清查,重点清查政府投资、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一查建设项目环评手续是否齐备;二查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擅自变更、越权审批、拆分环评、降低环评文件等级要求等问题;三查建设项目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审批等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建立跟踪管理台帐,针对清查出来的6项问题,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目前,已有4个项目补办了环保审批手续,1个项目办理了竣工验收。
四、加大农村环保力度,统筹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精神,深化生态创建活动,着力改善人居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一)深入开展两个创建,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认真实施关于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建立我局牵头指导,农业、建设、水利、卫生、林业、统计等部门支持配合,村镇自主创建申报的工作体系。我区基础条件较好的村镇率先启动创建,加大生态创建工作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重点工程整治,突出流域水环境、饮用水源保护和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等整治重点,形成各具特色的创建经验。同时积极协调区直有关部门的关系,帮助创建单位调取各项指标的佐证材料,为创建单位提供了方便。帮助协调市环境监测站关系,为申报省级生态乡镇的创建单位做好水、气、声环境质量的监测。峡阳、巨口2个乡镇已通过省级生态乡镇验收。官庄、洋坑、洛源、西后、九潭、南新、溪头等7个村已通过省级生态村验收;上洋、高坪2个村创建国家级生态村,已通过省级验收,目前,正在报国家环保部审批。(二)持续推进社区和学校绿色创建,提高全民环境意识。以国家级、省级绿色社区,绿色学校为示范,进一步推广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的创建经验,深入开展绿色创建。今年新创建7个绿色社区,截止目前,全区国家、省、市、区级绿色社区分别为2个、3个、6个和19个。省、市级绿色学校分别为6所、28所。(三)继续扎实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区域性环境污染。积极贯彻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大力扶持循环经济试点建设,进一步加大对两个循环经济试点工程的支持、管理力度,重点做好工程资金和运营管理,保障工程安全正常运营。太平镇南坪溪畜禽养殖循环经济试点工程已通过环保验收。炉下镇循环经济实验区第一期示范项目已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污水处理管道已招投标并订购,安装设备的基础工程已完成预算并对外组织招标,其他大型仪器设备也在采购中。大拇指公司准备在明年一月底试投入运行。这两个项目投入运营后,将为我区的养殖污染治理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
五、积极开展机关绩效管理,努力树立环保队伍文明形象
一是以机关绩效管理为载体,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把创业竞赛、机关党建、政风行风、机关效能和最佳股室等工作作为机关管理和提升环保队伍素质的重要手段,与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成立环境监测站,提升环保队伍工作能力。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积极推动环保队伍建设。加强干部职工培训,提高环保工作人员素养。今年9月,成立区环境监测站,依托市环境监测站,加大对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力度,同时充实环境监察队伍人员,强化环境监察执法力量,努力通过省级环境监察标准化验收。
三是积极开展互动联动,全力以赴重建家园。通过开展挂村帮扶、挂钩社区、重建挂点等活动,积极与夏道镇夏道村、水东街道南铝社区互动联动,并挂钩帮扶水东街道红星村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年累计扶持村居3万元。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6.3”、助残、“6.18”等慈善捐款活动,固定安排人员到红星村轮流值班,全力以赴支持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