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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253.2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企业物资供应环境市场化水平越来越高。由于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存在较多风险,通过实施合同管理,减少采购漏洞,提高管理水平。
二、.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1)合同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据统计,近五年,我国社会经济因合同欺诈,三角债等诚信缺失所产生的成本约占每年GDP比重的10%-20%。其中因为合同欺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55亿元,逃避债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亿元,产品质量低劣和售假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约2000亿元。在合同履行方面,我国91.4%的企业不同程度的存在合同纠纷,其中7.1%的企业合同纠纷在10起以上。这说明信用缺失越来越成为企业经营中的潜在风险,威胁到了企业合同履行的安全。
(2)合同管理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企业管理涉及许多方面,但主要是围绕产、供、销三个环节,而这三个环节都是由合同来连接的。可以说,没有规范有序的合同行为,企业就没有效益可言。
(3)合同法律风险具有可控性。由于合同法律风险发生原因,产生结果具有约定性,并有法律条文的指导,因而具有很强的预见性和可控性,可通过构建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把合同法律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或从源头上消除。
三、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1. 签约管理。
对采购合同进行分类,并且严格审核重要合同。一般来讲,采购合同涉及的款项超过50万元就算是重大合同,这些合同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重大的影响,在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中,应当严格审核,确认合同的条款内容,防止双方发生权益纠纷。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合同当事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应当当事人出具各种证明,以证明其有资格代表企业签订合同;二是对采购合同中的物品的种类、质量和数量进行审核,要求物品具有详细的信息铭牌,计量必须使用国家设定有计量标准的数量单位,质量应当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主;三是对物品交货方式条款的审核,一般来讲,交货风险都是由卖家承担;四是违约责任的审核,物资采购合同中都规定有对方违反合同规定的处罚方式,应当注意的是,处罚方式应当具体;五是价款的支付审核,对价款的如何有效地约定,会直接关系到合同是否会顺利履行;六是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2、履约管理
对于物资采购合同,其合同履行流程中包括两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一是货物验收,买方应当仔细检查物品是否存在质量或者数量上的误差;二是价款支付复序,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支付货款,并且办理相关的手续。如果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其中一方不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的时候,可以寻求法律的援助。
3、结果管理
首先,应当妥善的保存合同的原件,这是合同履行过程的必要条件,也是索赔的最直接证据。而且,合同中一般还会包含一些企业不愿意公开的商业机密,所以对于物资采购合同,应当配备专门的保管人员。合同一般分类保管。
其次合同管理部门应该定期对经办部门签订的合同登记台账并分类统计,准确掌握合同业务量的基本信息,分析相关统计数据从而,针对性地开展履行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总结合同管理中的经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四、加强物资采购管理的基本措施。
1.做好物资采购合同审核。
(1)对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审核。这是首要确认的问题,也是防止合同风险的有力措施。因为合同当事人的资质和资格直接关系到合同签订后是否有效、是否能真正履行的先决条件。应先要求对方出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代码证,还要对企业的生产资格进行审查。比如采购雷管、炸药等火工品,对方须有国防科工委颁发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凭照》和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采购煤矿专用机电设备、支护产品、通风材料、输送皮带等井下矿用产品,对方须有煤安标志证书。
(2)对合同标的物、数量、质量条款的审核。审查标的条款时,不仅要有货物名称,还须加上货物牌号、商标、型号、规格、品种、生产厂家等。数量条款中不要使用“包、箱、袋、捆、打”等国家没有计量标准的数量单位。根据标的特点,有些还需注明标的正负误差、合理磅差等。质量标准条款中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要写明标准名称、代号或编号。
(3)合同标的物交(提)货方式条款的审核。我国《合同法》对于买卖合同的动产标的物采用交付主义,即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如果采用送货的交货方式,那么货物在途中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如果采用自提方式,那么货物回途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所以,交(提)货方式条款中,作为产品买受方来说,尽量约定由对方送货的方式。
2.实行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在研究和建立合同管理模式时,要注意其可操作性,不脱离现状又不停留于现状,从现状向既定的目标过渡。力求现实性与超前性相统一,理论性操作性与实际可操作性相统一,既满足现实应用的要求又为以后的发展留有余地。力求避免停留在浮浅的表面分析、现象罗列和一般化经验总结上,要着力于目标管理和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现论的运用上,由此可达到以下三个目的:(1)探索一个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和阶段性的管理目标;(2)制订一个具有整体性、层次性、协调性和开放性的完整管理体系;(3)确立一个具有动态的,受信息调节而又符合法律规范的控制体系。
在企业的对外经济合同中,应把所有的物资采购业务纳入合同管理,把主要注意力集中到提高企业整体效益上,对反映经济活力契约化水平的各项指标实行全额管理。主要包括以下要求:一是规范使用合同文本。二是实行合同全过程管理。三是运行业务合同化机制。
3. 加强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管理职能
全面贯彻落实“管理第一位”,实现“两个根本转变”指导思想,强化责任意识、精细严谨、务实创新,做到以事前法律防范、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认真履行合同管理职责。合同管理人员要熟悉业务,将合同管理渗透到业务中,全程监控、全程管理、整体把握,帮助解决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当好企业的卫士。实现法律风险全面、规范、动态管理,对风险的程度和范围进行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开展合同管理学习交流。举办合同管理信息简报,案例分析等,共享知识和经验。
4.强化物资采购合同的履行监管,堵塞管理漏洞。
首先,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履行职责,避免因失职、渎职而承担管理上的责任;第二,如发现订单价格与框架协议价格约定不符,保留向供应商要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第三、完善制订违约合同索赔管理制度,严格索赔的审核、审批权限,规范索赔流程操作,禁止擅自放弃追索权。
5. 制订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计划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计划中必须要有相应的资料,如供应商的详细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石油电子商务网络供应商成员证、准入证等),以及这个合同签订时的背景信息及物资供应战略等资料。
制定合同进度表,此表中应包括各类“作业活动”的描述以及检查点的确定,当要求交货期非常重要时,还要注明各类“作业活动”的完成日期。通过此表可使采购方能及时发现各种偏差并采取纠正措施。“作业活动”就是指合同实施过程中必须要进行的具体工作或一系列的相关工作,例如,设备组装、测试、包装、运输等。它需要持续的消耗时间来执行,而且需要使用资源。
合同预算,在支出较高的时候,你可能期望供应目标的实现应保持在一个合适的成本范围内,即使没有这样一个目标存在,采购专业人员也有责任来保证适当地控制成本,这就要保证成本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被批准的预算包括根据合同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应急费用和工时预算,这几项是必须的财务支出。
合同质量计划,它是质量管理的原始文件。当采购风险不容忽视的物资时,如当采用新技术或使用新供应商时,购买方希望能够对质量管理施加影响。这样,大多数情况下就应该商定一个质量计划并将它纳入合同之中,成为合同项下的完成目标。
五、结束语。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工作同业务工作既有交叉又相互平行,综合性较强,涉及面广。实施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时,需要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大力配合,通过落实管理制度,履行岗位职责,提高物资采购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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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崔志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浅析[J].企业文化(下旬刊),2013,(4):86-87.
1.1物资采购管理随意性
许多企业的物资采购管理没有预算,缺少物资采购预算计划,物资采购行为随意性较大,容易引起企业内部库存积压。在没有预算的前提下,物资采购人员的采购行为缺乏科学性,根据自身经验对他们认为企业发展需求的物品进行采购。如果采购的物品质量不达标,会影响企业的生产质量。如果采购物品数量过多,就会造成许多原材料的库存积压,在无形中加大企业生产成本。
1.2物资采购管理效率较低
物资采购管理的效率较低,且存在采购成本高的问题,这对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极为不利。许多企业的物资采购者没有对物资的价格、质量等进行多方面比较,采购渠道较为单一,竞争意识不足,导致了企业物资采购行为的不科学,引发了企业物资采购支出较多与采购成本增加的问题。物资采购管理效率较低还体现在物资决策透明度不足中,部分企业的物资采购由少数领导与采购人员负责,与供应商进行一对一谈判,个人因素对采购行为影响较大。物资采购决策过程的透明度不足,会造成人情交易与权钱交易问题的产生,直接损害企业利益。采购工作做不好,企业的产品质量就得不到保障,企业市场份额也会下降,直接影响企业名誉与发展前景。
1.3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不足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是规范企业物资采购行为的重要规章制度。在追求经济效益的过程中,许多企业管理者都意识到要做好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但却没有落实到实践工作中。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的不足,使企业物资采购人员开展工作时缺少规范和指引,没有意识到肩上的重任,造成许多工作人员不负责任。
2物资采购管理优化方法分析
优化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工作,需要从制度建立、管理方法改进等多个角度做起。做好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才能保持企业经济效益的平衡增长。
2.1加强物资采购预算制度的建立
采购预算制度的建立与健全,使采购行为更有计划性。企业采购预算应当根据企业生产部门的需求计划制定。在进行采购预算之前,采购者与物资管理者需要对企业的库存情况进行核实,考虑经常性储备、保险性储备与季节性储备等多种因素,合理制定企业物资采购的数量,杜绝物资积压问题的产生。在制定物资预算计划之前,采购者需要深入到市场中,了解物资市场价格,以市场调查结果为基础进行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与执行。在执行物资采购预算的过程中,企业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其进行监督,了解预算与实际花费之间的差距,找到原因,及时修正物资采购预算计划。对采购预算进行动态化管理,及时调整企业采购预算,优化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加强物资采购预算的建立,有利于物资采购行为的动态化,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2.2规范物资采购程序
现代化企业的物资采购程序也是十分规范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企业的物资采购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采购程度与采购方式,加强供应商的选择,促进采购过程的透明化,有利于企业物资采购质量的升级。降低企业物资采购的成本,控制好运输成本,对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有巨大作用。现代企业可以利用电子商务采购与企业招标采购的形式开展物资采购,促进采购程序的规范化。
2.3加强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一)在依法履职的大背景下,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加。
随着市场经济法制观念的逐步建立和国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推进,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以往大多数按惯例、凭经验开展的工作,正逐渐依照法制的思维和方式,首选或优选合同形式来框定工作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防范工作风险,确保履职效果,维护人民银行权益和声誉。同时,近年来,以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作为当事人对外签订的合同数量、合同金额不断增加,合同内容、合同范围也在不断丰富和拓展。以人民银行某地市分支机构为例,自2011年“六五”普法以来,累计签订各类民事合同60余份,年均签订合同近20份,并且呈现逐年增加态势。合同标的也从以往简单的物品、服务买卖扩展到事物委托、技术开发、基建工程等专业领域。因此,从确保依法履职、防范风险的角度来考量,加强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与日俱增。
(二)在规范管理的制度层面上,关于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散见于人民银行的一些规范性文件。
2006年7月,人总行颁布了《对外签订法律文件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明确了对外签订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工作程序,包括协商、会签、审批、授权、签署、盖章、归档等一系列互相联系、衔接有序的工作,首次涉及了合同管理的部分内容。2007年1月,人总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在第六章专章规定了采购合同,用6个条款对采购合同签署程序、形式、必备条款等首次做出了比较原则的规定。2010年1月,人总行修订了《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第五章采购程序管理中规定:采购合同须经本单位法律部门(人员)或本单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机构审核。2010年3月,人总行制定了《关于建设工程领域应予注意的法律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用13个条款对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提示,首次对人民银行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的合同管理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范。2012年,人总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面系统规范了合同管理事项,但迄今未正式制定印发。
(三)在加强管理的实践层面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正在对合同管理的内容和手段进行积极探索。
例如,人民银行某地市分支机构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合同管理的规范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职责分工上,建立发起部门承办、法律部门审核的机制。明确所有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合同的签订、履行均由发起部门负责,合同中涉及的权利义务分配、责任承担等由法律部门负责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二是在合同审查上,建立双审复核制和限时办结制度。即由法律部门A、B岗分别审查后,双人签名,再由法律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署意见;对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合同建立会审制度,即由法律部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查。同时明确规定法律部门应于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方以适当延长。三是在合同履行上,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注重法律部门与发起部门的业务沟通,认真听取情况介绍和背景说明,认为合规合理的应吸收采纳。注重法律部门与行级领导之间的信息沟通,审查意见书应经发起部门分管行级领导签署意见方可执行。注重审查意见执行情况的及时反馈,发起部门若有不予采纳的意见,应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反馈,否则视为完全采纳。
二、目前人民银行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规定逐步建立,但仍然缺乏统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
梳理文件可以发现,迄今为止人民银行系统关于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散见于一些总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之中,自上而下尚没有形成一套统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一是2006年7月总行制定的《操作规程》,即便有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应当遵照执行,但从文件的适用范围来看,该规程仅适用于总行层面,不涉及分支机构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二是体现于集中采购类合同。2007年制定的《工作规程》、2010年修订完善的《管理办法》尽管在合同管理的局部环节上规定有所不同,但仍就集中采购类合同的管理提供了基本规范。首先,在对集中采购的定义上,指出集中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使用预算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这就将是否采取合同形式确定为满足集中采购行为的一个必要条件,足以显示合同在集中采购活动中的重要性。其次,在集中采购组织实施中,明确规定了采购合同的签订依据、法律审核以及签署对象三个问题。《管理办法》规定:采购单位根据中标(成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须经本单位法律部门(人员)或本单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机构审核。合同签署由采购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后,合同约定在验收和资金结算环节发挥着关键作用,《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履约付款。三是体现于工程建设类合同。由于工程建设类合同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合同标的大、履行周期长、施工情况复杂,所以2010年总行制定的《通知》要求该类合同必须采用国家有关部门的建设工程合同规范格式文本,对合同的审查应要求外部房地产专业律师进行初审并提交法律意见书,以及应关注合同签订主体的适格性等法律问题。实际情况表明,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目前签订的合同已不仅仅局限于集中采购、工程建设类领域。因此,履职实践中丰富具体的合同管理需求与规范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缺乏的矛盾,是目前合同管理的中存在的首要问题,亟需制定一部统一全面的合同管理的基本规范,使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全部合同的规范管理均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注重合同签订环节管理,对合同履行等重视不够。
梳理现有的制度规范可以发现:一是只注重合同签订环节的管理。如2006年总行制定的《操作规程》,规范对象仅限于包括合同在内的法律文件的协商、会签、审批、授权、签署、盖章、归档等一系列互相联系、衔接有序的工作。因此,就合同管理而言,《操作规程》制定的主要意图是对包括合同在内的法律文件的行内审批、办理流程给予明确,关注的焦点和重点是合同签订环节的诸多问题,尚未涉及合同签订后的履行管理等后续问题。二是在专项合同管理制度中,也较少涉及合同履行等后续管理内容。如《工作规程》关于集中采购合同的6个条款,其中有4个条款事关合同签订,1条是关于合同副本的持有备案工作,只有剩下的1条是关于合同履行事项的。《工作规程》第四十条笼统规定:项目需求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由签订合同的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后来制定的《通知》中,首次明确提出了工程建设领域合同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包括合同生效后履行过程中,违约责任的约定、新加入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纠纷解决方式以及履约担保制度等涉及合同履行后续管理的相关问题。尽管该《通知》首次对合同履行做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但这仅适用于工程建设类合同,集中采购类合同的履行管理还很原则和概括,包括合同履行在内的诸多合同管理问题还尚未有明确全面的管理规定。三是实践中合同履行管理尚不到位。具体到实践层面,由于合同签订环节的相关规定明确具体,签订单位对合同签订环节的管理把关较严,具体操作也比较到位,很大程度上规避了潜在的法律风险,保障了人民银行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制度建设滞后、部门职责模糊不清,加之受合同周期较长、情势变更等履行环节诸多因素影响[1],导致对合同履行等后续环节的管理重视不够,合同后续环节的执行管理偏弱,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合同整体法律效果的发挥。
(三)发起部门合同管理责任不明确,职责落实不到位。
合同发起部门,是指根据业务或管理职责需以所属单位名义对外签署合同的部门。按照总行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建议合同管理实行总行统一管理,各分支机构分级负责,法律事务部门与合同发起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按照这种管理机制和职责分工,在合同管理上,法律事务部门承担以下四项职责:即负责制定本单位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协调处理合同纠纷、总结和提示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作为合同发起部门,分别负责合同起草、谈判、业务审查、送交法律审查、报批、签署、履行、保管、报告重大合同信息等工作。归根结底来讲,合同发起部门对合同的法律效果承担主要内部责任。如此规定显然有利于从职责分工上廓清法律部门和业务发起部门的职责,便于合同签订前的起草、谈判,签订后的履行、报告等环节的具体操作,从根本上而言有助于加强合同管理和提高合同效率。但在合同管理实践中,部分发起部门及经办人员对发起部门的合同管理职责认识不足,认为合同管理仅仅是法律事务部门或集中采购部门的事情,所以在起草、谈判合同时关键环节把关不认真、核心条款审读不仔细,致使条款表述瑕疵,数据计算错误,必备要素欠缺,合同后续管理松散等等。如工程建设类相关招标、建设、施工合同,约定的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内容自相矛盾现象时有发生,部分采购合同合同价款不清、验收付款等环节不能较好地保护单位权益等,给包括法律审核在内的合同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2]。具体到基层央行的合同审核,由于合同内容单一重复、标的金额较小、合同对象较为固定,受惯有的工作习惯和“熟人旧路”思想的影响,有的发起部门认为对所有合同进行法律审核似乎显得有些多余。加之合同需要进行法律审核,无形中延长了合同签订时间,有时候容易给发起部门造成法律部门有意阻碍或制肘拖延的顾虑和嫌疑。在合同签订环节,尚有法律部门把关审核和沟通提醒,合同签订生效后管理职责全在发起部门自己掌握,所以发起部门树立承担合同效果主要内部责任的思想认识,保证合同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显得尤为重要。
(四)注重民事合同管理,对劳动合同、行政合同等管理尚处于空白。
就合同分类而言,前文述及的集中采购、工程建设等合同均属于民事合同类型。理论上来讲,关于合同管理的问题,不应仅仅局限于民事合同范围,还应包括劳动合同、行政合同等领域。在最早规范人民银行对外签订的法律文件、防范法律风险的《操作规程》中,规定合同仅是法律文件的一种形式,并将法律文件分为外事类、业务类、采购类和其他类,由此可见对合同的管理并不必然仅仅指向民事合同,尽管后者在具体实践中占据了较大比例,并呈现逐渐增加态势。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加之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业务操作岗位和劳务派遣用工等多种用工形式的出现,致使劳动合同这一较为特殊的合同形式,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也屡次使用。此外,随着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对履职方式的不断探索,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贷款合同等此类行政合同的出现已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尽管行政合同的法律地位仍有争议,但是行政主体以实施行政管理为目的,与行政相对一方就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即行政合同已是现代行政法、行政管理中合意、协商等行政民主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行政管理的迫切需要。因此,随着上述新型合同种类的不断使用,尽管总行也制定了此类合同的范本,但是有关此类合同的管理,特别是审查、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环节,具有不同于民事合同的法律特征、遵循原则、实施方式和救济途径,所以对此类合同的管理亦应有一定的预见和足够的重视。
三、人民银行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尽快制定出台统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
为了明确职责,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建议尽快制定出台人民银行系统统一适用、全面具体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一是建议明确基本管理制度所涉合同为民事合同,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起草、谈判、审查、审批、签署、履行、保密、保管和报告重大合同信息等行为,并对这些合同管理行为分别作出相对明确具体的规定,为民事合同基本管理奠定制度规范基础。二是根据集中采购、工程建设类合同的专业特点和存在的法律风险,进一步统一完善较为分散的相关专有规定,以总行规范性文件的形式,适时制定出台关于集中采购、工程建设类合同管理的相对详尽的专门规则,加强此类使用频率高、专业性强合同的管理工作,最大程度维护好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的合法权益。三是针对技术开发类合同的专业特点,考虑到近年来该类合同使用呈现出不断增加趋势,建议总行必要时制定出台技术开发类合同管理的专门规则,促进技术开发活动高效安全进行。
(二)加强合同履行等后续环节管理。
一是要摒弃以往思想认识上“重签订、轻履行”、“紧审核、松实施”的合同管理旧思维、就习惯,让合同管理“全过程、系统性、动态性”管理的思维贯穿于合同始终。认识到合同管理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二是要学习正确全面的合同管理知识,使相关管理部门认识到,合同管理不仅仅是起草、谈判、审查和签订合同,这些行为的完成才标志着合同的生效。合同生效后的履行、变更、解除、争议处置和权利救济等等后续环节,也是合同管理的分内事宜,不容忽视。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要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三是要对合同履行等后续管理涉及的履约担保、情势变更、验收付款、维保售后等环节,明确相关单位和部门的管理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合同后续管理按照规定、稳步有效推进。
(三)夯实合同发起部门的管理责任。
一是要彻底改变合同管理仅仅是法律部门或集中采购部门等一个或几个部门职责的思想认识。要在工作理念和职责分配上明确:合同管理实行总行统一管理,各分支机构分工负责,法律事务部门和合同发起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二是要明确合同发起部门对合同的实施效果承担主要内部责任。法律部门仅负责制定本单位合同管理的相关基本制度,在签订之前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当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时协调处理,并及时总结辖区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适时进行风险预警提示。除此之外,有关合同的其他所有行为或活动,都属于合同发起部门应该负责或牵头协调的职责范围,发起部门应当履行职责,不容推脱。三是要加强对合同发起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使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员通过《合同法》及总分行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总分行合同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为合同发起部门顺利履行合同管理职责奠定基础。
(四)探索总结特殊合同的管理制度。
[关键词]物资;采购管理;企业;经济效益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5.08.096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08-0123-01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得以建立,采购逐渐成为经济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做好企业的采购与供应管理工作,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生产活动采购成本,让企业的资金投入到更需要的地方,从而满足企业发展的多重需求。在传统经济体制影响下,企业物资采购管理仍存在问题。加强物资采购管理的优化,是企业管理者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
1 物资采购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1.1 物资采购管理随意性
许多企业的物资采购管理没有预算,缺少物资采购预算计划,物资采购行为随意性较大,容易引起企业内部库存积压。在没有预算的前提下,物资采购人员的采购行为缺乏科学性,根据自身经验对他们认为企业发展需求的物品进行采购。如果采购的物品质量不达标,会影响企业的生产质量。如果采购物品数量过多,就会造成许多原材料的库存积压,在无形中加大企业生产成本。
1.2 物资采购管理效率较低
物资采购管理的效率较低,且存在采购成本高的问题,这对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极为不利。许多企业的物资采购者没有对物资的价格、质量等进行多方面比较,采购渠道较为单一,竞争意识不足,导致了企业物资采购行为的不科学,引发了企业物资采购支出较多与采购成本增加的问题。物资采购管理效率较低还体现在物资决策透明度不足中,部分企业的物资采购由少数领导与采购人员负责,与供应商进行一对一谈判,个人因素对采购行为影响较大。物资采购决策过程的透明度不足,会造成人情交易与权钱交易问题的产生,直接损害企业利益。采购工作做不好,企业的产品质量就得不到保障,企业市场份额也会下降,直接影响企业名誉与发展前景。
1.3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不足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是规范企业物资采购行为的重要规章制度。在追求经济效益的过程中,许多企业管理者都意识到要做好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但却没有落实到实践工作中。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的不足,使企业物资采购人员开展工作时缺少规范和指引,没有意识到肩上的重任,造成许多工作人员不负责任。
2 物资采购管理优化方法分析
优化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工作,需要从制度建立、管理方法改进等多个角度做起。做好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才能保持企业经济效益的平衡增长。
2.1 加强物资采购预算制度的建立
采购预算制度的建立与健全,使采购行为更有计划性。企业采购预算应当根据企业生产部门的需求计划制定。在进行采购预算之前,采购者与物资管理者需要对企业的库存情况进行核实,考虑经常性储备、保险性储备与季节性储备等多种因素,合理制定企业物资采购的数量,杜绝物资积压问题的产生。在制定物资预算计划之前,采购者需要深入到市场中,了解物资市场价格,以市场调查结果为基础进行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与执行。在执行物资采购预算的过程中,企业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其进行监督,了解预算与实际花费之间的差距,找到原因,及时修正物资采购预算计划。对采购预算进行动态化管理,及时调整企业采购预算,优化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加强物资采购预算的建立,有利于物资采购行为的动态化,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2.2 规范物资采购程序
现代化企业的物资采购程序也是十分规范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企业的物资采购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采购程度与采购方式,加强供应商的选择,促进采购过程的透明化,有利于企业物资采购质量的升级。降低企业物资采购的成本,控制好运输成本,对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有巨大作用。现代企业可以利用电子商务采购与企业招标采购的形式开展物资采购,促进采购程序的规范化。
2.3 加强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做好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主要是为了实现物资的有效验收。在现代化的采购管理工作中,采购合同的签订必不可少的。签订合同是企业避免采购欺诈问题的主要手段,也是做好物资质量管理的方法。在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员应当根据相关部门规定,与物资的供应商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在对物资供应商进行评审与审批之后,共同签订合同,按照合同内容采购物资。企业验收部门要根据合同内容,参照物资品种、类型、规格、数量等对物资进行验收,保护企业采购利益。加强合同管理,能够大大提高物资入库的准确性与安全性,也能在发现问题时,拿出真实凭证,维护企业利益。优化合同管理工作,对于企业采购行为的科学化与维护采购权利有着积极意义。
主要参考文献
[1]潘绍欢.做好物资采购监督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J].广西电业,2002(5).
[2]张宝霞.浅谈通过物资采购管理过程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6).
关键词:电力物资;采购合同;合同风险防范;合同风险管理;电力企业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28-0183-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6.28.091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各行各业都得到了快速的进步,电力企业作为国家基础行业,更是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本质上来看,人们最关心的就是电力企业的内部管理情况以及电力的供应情况,物资管理作为内控的重点,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物资采购中的任何一个疏漏都会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其中存在的合同采购风险,严重的时候甚至会造成整个企业无法正常运转。现如今,电力企业领导者的法律意识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对合同制定的重视度也有了增强。但是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导致企业在物资采购中还存在很多不足,合同制定没有规范化的流程作指导,常常发生合同风险,防范管理也不到位。本文就从电力企业物资采购的实际情况入手,简单阐述一下如何做好合同风险的防范工作,并强化内部管理,制定健全的管理规范,保证合同的履行,为电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1 有关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的概述
1.1 合同
合同是基于两大主体构成的协议,主要是指平等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的被双方接受的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违反合同的行为涉及违规操作,其中的一方有权提出上诉赔偿。
1.2 电力物资采购合同
顾名思义,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的主体是电力企业,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所需物资进行采购而设立的协议,当买卖双方就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就会签署合同。常见的电力物资采购合同具有多样性,包括设备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办公室家具买卖合同等。
1.3 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对协议进行的有效的把控,一般而言是指当事人在实现自身合同规范要求的过程中进行的一系列具体管理操作,也是在合同法规定的要求之上做出的内部制度管理规章,属于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的概括。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是电力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只针对电力企业开展的合同管理工作,它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制度,与企业的内部控制相协调,对于减少物资花费具有积极的意义。另外,加强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还能够防范企业面临的风险,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促进电力企业的良好经营。
2 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类别
电力企业物资采购涉及到的环节众多,任何疏漏都会影响物资采购合同风险,具体风险类别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2.1 品质风险
品质风险是针对电力企业电力供应情况而言的风险之一,判断电力企业物资采购是否成功的根据,就是能否准时收到物资以及所接收物资的品质和数量是否达标,所以物资品质对电力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如果电力企业所采购的物资品质不佳将会对企业的生产造成严重影响。
2.2 存货风险
电力企业在购买物资的过程中,由于前期分析或判断的失误,难免会多购进一些物品,一旦存货过多或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引起物资价格的下降或是存货出现问题,都会造成企业资金的浪费,导致供应链受阻,从而引发存货风险。
2.3 服务风险
服务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良好的服务能够增强企业的信誉和形象,一旦物资采购过程中存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就有可能引发一系列风险,例如因物资供应商服务质量不佳所造成的风险以及采购无形服务所引发的风险等。
2.4 交期风险
物资采购都会涉及到交款、交货的时间问题,严格按照规定在确定的日期进行交期,能够保证企业不会因为供应不足而引起问题。相反,一旦交期后延,就很可能导致企业生产链条的断裂。只有严格根据规定,按照合同依据,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物资交付,才能降低风险,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
2.5 弹性风险
电力物资采购最常见的风险之一包括弹性风险,企业为了保证生产的顺利性,往往会在采购物资之前做出预测,对一段时间内所需的物品进行核查,并根据预测的结果向供应商提交订单。然而因某些外在因素甚至出现紧急插单等现象,供应商因自身产品供应的弹性问题会引发一定的风险,此外还存在采购方在拿到产品后因进行价格调整、产品修正等而引发的弹性风险。
3 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的防范与管理
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已经直观清晰地认识到了电力企业物资采购合同风险与管理的概念,明确了采购风险表现出的各种类别。想要提高物资的购买能力,降低资金的消耗,最大限度地防范合同风险,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水平,做好内部控制工作。
3.1 重视合作,强化采购合同创新管理
电力物资采购合同涉及到购买双方的利益,与彼此之间的合作关系息息相关,无论是企业供应还是电力采购机构都要言出必行,坚持诚信经营,重视彼此的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长期合作,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电力企业在物资购买的过程中以及签订合同的时候,要保证供应的物资不间断,不会影响电力的持续性。从某种意义上而言,采购合同是电力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协议,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关乎彼此的利益,对整个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创新合同的签订内容,确立内部的细则,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中的风险,提高供货的效率和质量。当然,电力企业还要不断完善自我,强化自我监管,制定健全的采购方案和计划,从根本上创新制度,在需要购买物资过多的时候,要分清采购的主次,精准做出市场定位,判断价格涨幅,确保物资供应不会出现断裂的情况,从而将合同风险降到最低。
3.2 灵活制定合同,加强合同弹性
合同是维护双方利益最有力的保障,但是电力物资采购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的影响,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因此供应商和电力企业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应该将这些不确定因素纳入考虑的范畴,适当增加合同的弹性,以保证双方的利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对合同进行变更,将风险和双方的利益损失降到最低。无论是电力企业还是供应商都要加强自身的应变能力,以合同中适度的弹性来保持双方合作的最佳状态。良好的合作关系是保证双方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无论是电力企业还是供应商,都应该重视合同的作用,不断完善合同管理体制,优化合同条款,确保双方能够真正做到利益分享和风险的共担。
3.3 健全采购合同内部控制制度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电力企业采购部门必须重视合同的内部管理工作,不断健全相关体系,发挥出合同管理的作用。首先,电力采购物资工作要按照不同的购买环节做出具体的人员分配,落实岗位责任制,从而更好地强化监管,提高工作的效率,避免分工不当导致的互相推诿;其次,对物资采购的各个环节进行明确的分工和一定程度上的责任限制,保证购买工作的合理性,确保物资质量符合标准;最后,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对电力企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组织他们开展集体学习,培养他们树立工作责任感,切实完善合同管理,为企业贡献力量。
4 结语
总而言之,电力物资采购作为电力企业经营发展和内部管理的重要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合同的管理和制定直接影响着电力物资的持续供应,与供电质量也密切相关。对此,电力企业必须明确采购合同可能存在的风险,做好防范与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确保电力企业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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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路桥公司承揽工程项目的盈利水平,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应该熟悉项目施工过程涉及的各类合同,掌握各类合同管理控制的重点要素及注意事项,规范日常合同管理流程,增强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意识,切实提高项目二次经营水平,才能提高项目及路桥公司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路桥公司;合同管理;注意事项;经济效益
中图分类号:TU997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路桥施工项目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物资材料采购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等合同管理控制工作,是对整个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实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由于合同涉及到较为广泛的内容,难免出现纰漏及问题。要尤其的重视工程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增强合同风险意识,因为它涉及我们路桥承包方与开发方、设计方、监理方、分包方、供应方、等各方的利益,其中任何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都会使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从而使得工程纠纷产生,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了使工程涉及各方认真履行义务和责任,顺利完成工程合同质量进度,就需要切实提高完善施工合同管控工作。需要在工程实施的基础上对路桥施工合同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了解,找出问题产生的根源,从根本上找出一些相对比较符合的应对措施,利用合理有效的办法使得问题得到,保证合约履行的双方能够公正的面对义务与权力的问题,保证路桥工程顺利的实施完成。
一、路桥公司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特点
(一)路桥施工项目生产的不平衡性决定了各项合同管理的动态性。
路桥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平行、顺序、流水等施工组织方法进行施工,各分项工程按照施工组织计划动态进行,同时,施工计划可能因种种情况进行调整,这就决定了各项目合同管理也必须随之动态进行,以保证对其进行有效控制。
(二)路桥施工项目生产的多样性和单件性决定了合同管理的多样性。
路桥施工项目是一次性、单件性的,不是工厂式的重复生产,不能按同一图纸、同一施工工艺、同一生产设备进行批量重复生产;同时,路桥施工项目每个项目都有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生产中碰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问题多,呈现多样性;这导致了各项合同管理必须按每个路桥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从而呈现多样性的特征。
(三)路桥施工项目生产流动性和外界影响性决定了合同管理的复杂性。
在路桥施工项目生产过程中,路桥施工企业的生产人员、工具与设备须随生产而流动;同时,路桥施工项目受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因素及业主、监理以及施工等各方社会因素的影响。路桥施工项目的这些特点,使其各项合同管理复杂,稍有考虑不周就会出现问题。
二、路桥公司施工项目主要的合同管控要点
(一)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控制要点
1、重视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前的风险预测工作。
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前,路桥公司市场部、经营部、财务部、工程部等要全面了解项目的风险因素、风险环境以及各种风险的特点和类别,进行项目风险分析和评估,确定项目的主要风险内容,特别是合同工期风险、计量支付比例资金风险等至关重要,准确对该高速公路项目潜在风险的预测和识别,方可签订周密严谨的施工总承包合同。
2、增强总承包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合同风险管控意识。
项目经理部各个部门都要重视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管控工作,一定要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尤其是项目经营部和财务部要认真研究和分析总承包合同条款,找出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预防措施,加强防范合同风险,提高项目的成本管控能力。由于路桥公司的高速公路项目,大多都是建设周期长、工程量大、涉及范围广和政策影响大,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不确定性风险因素很多。近年来随着高速公路工程快速发展,特别是合同风险影响较大,合同纠纷案件逐年上升,对项目成本管理影响较大。特别要预防劳务承包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等几个主要合同纠纷的发生。
(二)专业分包合同管理控制要点
1、施工总承包方应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采用总-分包模式的工程项目,一般都比较复杂,各项专业工程分包方一般都不太了解总承包的总体计划,因此,总承包方应在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及现场管理方面加强对各个分包方的协调和管理控制。
2、总承包方应加强对分包方的合同处罚措施。
总承包方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确保分包方不违约,保证分包工程按时按质完成,除加强对分包方的日常管理以外,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违反主合同的处罚措施,如要求分包方提供履约保函、质量保证金、农民工资支付保证金、保修保函,制定质量、进度、安全控制等奖罚控制条款。
(三)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控制要点
劳务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劳务费用的结算方式,目前路桥各项目的劳务分包费用大多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计算,一是固定劳务报酬;二是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按时计价,按确认的工时进行计算;三是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双方要认真协商,确定一种支付方式。在实际施工时,由于建设方业主资金不到位,或承包方资金需求过大等各种原因,往往不能够按合同按时支付到位,在合同违约时双方推卸责任,由此造成劳务合同纠纷。这时劳务合同双方应在互相信任理解的基础上,本着以工程施工大局为重,双方共赢为目的协商解决,保证施工材料的正常购进与工人工资的发放,承包方在资金允许时立即支付其拖延的劳务报酬,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
(四)物资材料采购合同管理控制要点
路桥施工项目的材料费一般占全部工程费的60%D70%,因此物资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及施工具体管理尤为重要,它直接影响工程成本和经济效益。物资材料采购合同管控要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加强材料采购成本的控制。对市场行情进行调查,在保质保量前提下,货比三家,择优购料,保证采购的材料在价格和质量上更符合预期计划,以及采购的过程足够透明化、规范化。对于运输成本的控制要充分考虑施工进度、运输距离、运输工具及运输路线等因素,在保证不影响材料施工供应的前提下,选择最为经济的运输方式;第二,加强材料的仓储成本控制。为了使材料的仓储成本降到最低,必要提高仓库利用率,合理规划材料物资的存放。根据电力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详实的物资材料仓储管理制度,建立物资保管明细账,做到每日清账、每月结账及定期盘点库存,保持账面库存与实物相一致。在材料领用出库时,要遵循先进先发的原则,保证材料的时效性。对于需要露天存放的材料物资,要归拢整齐便于看管,时刻注意气候变化对需要维护的物资进行维护和保养,以免因为管理人员的疏忽大意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第三,加强材料的使用管理。建立计划用料制度,确定限额领料量,控制材料的使用量。对于在电力施工中出现的浪费、违规用料、偷盗材料等现象要进行监督整改,必要时要做出严厉的处罚。
(五)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管理控制要点
1、健全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落实领导责任制。
在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之前一定要健全和完善要《路桥公司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管理配套制度》,细化各级领导(公司、项目部、作业队)、机械技术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及司机操作手的管理职责和考核办法;强化各单位领导对机械设备管理的第一管理者责任,建立《机械设备租赁管理(项目经理)队长负责制》,并将机械设备管理的效果,纳入项目成本和领导班子业绩考核;从领导做起,从本单位做起,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的实效性,推行机械主管、保管司机的岗位考核奖罚和竞争上岗、上台车制度,以经济手段与岗位(台车)竞争相结合,确保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的落实,杜绝机械设备租赁管理的短期化行为。
2、租赁合同各条款要明确清晰,不得含糊不清。
租赁设备机械合同中的机械设备名称、租赁数量、等级标准、约定的租赁用途和租赁期限等主要条款,一定要表述具体清晰、不得遗漏、不得含糊不清。租赁合同的附加条款如担保条款、附期限条款、附条件条款也要本着维护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双方合法权益,以防租赁合同纠纷发生,防范合同欺诈,降低各种风险而协商签订。
三、路桥公司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注意事项
(一)注意合同承包内容和承包方式的填写
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工程承包的内容是指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范围和内容,在进行填写的时候一定要逐字推敲,用恰当的词语来描述工程范围,对重要工作界限的划分一定要更加细致,不要用有歧义的词语,只有工程承包的范围划定清楚,才能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甲方才能在不损坏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目前的施工承包合同多数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到图部分包总价未到图部分包优惠费率的承包方式。对于一些特殊的设备和材料,由于生产厂家不多、价格较高,一般多数由甲方进行采购,尤其是国外的设备和材料(特材),这样能最大限度的维持公司的利益。
(二)注意合同结算价款方式及结算原则的填写
由于在路桥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材料价差的调整等突发事件,所以均难“一次性包死,不做任何调整”;还有在进行工程中间结算时,由于甲乙双方所站的立场和服务的对象不一样,所以就会对工程量的计算及进度款拨付额度产生不一样的认识,这样就会引起争议,不利于甲乙双方的协作和现场的施工。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一定要对合同价款约定清楚,对于出现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列入合同的条款,约而不定的价格不能作为合同价款。采取固定价格的合同一定要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对于风险以外的风险费用,要约定调整的方法。在现实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价款做约定,对于施工工艺不复杂,工期比较短的合同一般采取总价包死合同,而对于施工工艺复杂,工期较长,图纸不全的合同,一般采用到图部分总价包死,未到图部分包优惠费率的合同。
(三)注意合同跟踪管理工作程序的规范化
为更好地促进合同跟踪管理工作的开展,路桥施工企业还应对合同跟踪管理工作程序进行规范。例如,对于经常性的路桥施工合同跟踪管理,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跟踪管理制度对其各项跟踪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对于非经常性的路桥施工合同跟踪管理,则应建立相应的应变管理工作制度,以更好地解决一些突发的、难以预料的问题,从而不断完善合同跟踪管理工作。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跟踪管理,了解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真实信息。在实施之前对合同进行合理的分析管理是必要的但是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了解工程现场的施工实况对于合同的有效实施也尤其的重要。在跟踪管理的过程中,可以通过现场反应的状况与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对比,从而公正合理的分析出施工人员在实施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来完成,如果发现施工过程存在质量以及延长工期等问题可以及时做出修正,全程跟踪监控工程的实施,保证了合同的执行力度。
结束语
高效管控路桥公司各类合同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需要我们每个路桥人在今后的项目管理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完善和改进,并要随着现代信息科技的变化而进行相应动态调整,高效拓展项目效益空间,规避各类经营风险,降本增效,拓展市场,才能真正提升路桥公司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宋杨周.路桥公司合同管理系统的建设[J].交通标准化,2014,13:187-189.
【关键词】油田企业 合同管理 管理制度
合同是企业经济往来的主要表现形式,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
一、合同管理的基本含义
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系列行为的总称。合同管理是实现现代企业在市场中的平衡制约和权利的桥梁,使当事人活跃在一个公平的环境中。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由洽谈、起草、签订、生效开始,以合同失效为终止点。合同管理必须是系统性的,对与合同条款内容有关系的部门要做到统一管理。合同管理是动态性的,要及时关注履行合约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发现不利情况时要及时修改、变更、补充、解除和终止合同。
二、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实现优化合同管理环节必须要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现阶段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已经得到了我国油田企业的高度重视,正处于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的过程中,主要通过完善合同的过程控制,整理清楚合同签订、实行、结项的全过程,从而达到适应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的目的,使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更加规律、规范,进一步实现企业的科学化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包含的内容较广泛,包括:合同签订的审查审批,合同管理的模式,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合同结算的审查审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合同管理人员培训等。为了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合同风险是前提。在企业中派专业的工作人员肩负合同管理职责,负责企管法规科、计划科、财务资产科、工程科等相关合同工作,聘用律师加强对合同的审查,从而规范企业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切实可行取决于很多方面,包括:合同审批、签订、审查、记录、保存;合同的档案管理;合同履行情况的变动记录,合同专用章管理等。要做到管理层次分明、程序规范、职责清楚,使合同的各项问题都在有效的控制范围内,就要制定一套科学化、规范化的合同管理制度。在未经审查和批准的合同上,不允许办公室盖章,不允许财务部结算付款,必须按规定进行合同的订立、审查、结算等环节。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合同进行分类、分期管理;建立合同动态统计分析制度,可以定期分析合同履行的变化情况,对发现合同管理的问题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很大的帮助,从而研究出解决的方法。
三、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实施科学的控制方法
在签约前严格审查资质,防止经济风险和法律纠纷现象的产生,合同当事人应该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对企业法人有两个方面的资格审查,其一,企业法人或法人分支机构是否按国家的规定审批程序依法成立,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并且按时进行了年检。其二,对参与签订合同的相关人员进行审查,确保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两者签约范围不同,前者必须在企业的经营范围内订立合同,后者则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订立合同,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企业也不能享有权利。在签订合同前,通过合同相对人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本单位的资信情况。另外,在签约前还应审查当事人是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三,要用标准的合同文体,防止因为合同内容引起的争议。油田企业发展迅速,在经济往来中签订的合同种类也越来越多,合同类别较多,在签订合同时,若每个合同都制定一个独立文本,会大大增加业务人员的工作量,而且很容易出错,例如合同条款不全,约定不严密等。为避免这些情况,可以推行合同文本规范化管理。合同承办人在起草合同时,只需对合同标准文本中的主要条款进行改动,得到合同主管部门同意就可以;对于其他无合同标准文本的,由业务主管部门、合同承办部门和合同主管部门一起草拟。如果需要采用合同相对人合同文本,应取得本单位合同主管部门的同意。其四,提高监督验收及履约的力度,使合同管理动态化。履行合同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签订、交货、验收、结算等项目。合同管理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合同的履行,所以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承办单位应对合同文本和合同相关文件做好保管工作,在合同结算、解决争议时作为依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单位应监督合同相对人履行合同的情况。
四、明确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责
站在油田企业的角度来看,合同管理机构的几大职责有:第一,制定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要有针对性;比方说测井、固井、钻井、油气测试等要匹配专业技术方面的合同管理。第二,企业签订、变更、解除合同要在授权范围内,对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合同也要在授权范围内,对相关部门签订的合同要做好检查、监督工作,避免不合法、不完善的合同产生。第三,适时开展与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相关的讲座,向员工宣传成功的合同管理工作经验。第四,依法参与本企业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等活动。第五,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进行监督、监察,发现问题和纠纷要及时处理,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行为要坚决制止。第六,要建立合同档案,保管好合同以及与合同相关的文件。
五、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
管理的主体是员工,人才是企业优化管理的保证。所以,企业合同管理的水平与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息息相关。要定期对员工进行专业化岗位培训、外派学习等业务交流,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素质。实行理论培训与专业知识培训、中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课堂教学与考察观摩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有针对性的制定学习方案,尤其是在职学习。定期组织法律讲座,将最新的《担保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介绍给业务人员。在新的法律法规颁布前,及时举办最新的法律学习班。
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合同管理,它的内容不仅仅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它是一种科学的、全方位的管理模式。油田企业应充分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来进行合同管理,要做好事前的防范,事中的管理,事后的妥善弥补,防止对企业带来损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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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供电企业;物资采购;合同风险;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6-0093-01
引言:近些年,随着社会和国家打破垄断呼声的不断高涨,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在新的市场环境下,供电企业面临着新挑战、新问题,所需要承担的风险种类越来越多,尤其是物资采购活动中存在的合同风险尤为突出。电力物资是供电企业生产的基础,电力物资合同风险严重制约着供电企业持续发展,影响着供电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因此,供电企业应提高对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的重视,采取相应管理控制措施。
一、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管理的意义
电力物资采购事关电力生产,涉及材料、设备、质量、费用等关键要素,采购过程中任何环节偏差,都会给供电企业带来风险,这些风险的发生势必影响物资采购预期目标的达成。但供电企业物资采购过程必须要面对这一系列的风险,尤其合同风险。物资采购中合同风险往往与采购风险并存,贯穿于整个采购活动中与合理管理过程中。合同风险的发生必然诱发采购风险,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1]。这就要涉及到采购中合同的构建与法律适应等相关法律问题,不仅会给供电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还会影响正常生产。今年国家为了拉动内需,投入巨资新建和改造电网,增加了大批农网升级改造项目和低电压改造项目。这些电力工程项目涉及大量电力物资采购,若发生合同风险,所采购的电力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将直接导致电网事故的发生,不仅会影响供电稳定,还可能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2]。因此,供电企业必须对物资采购中的风险管理提高重视,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控制,降低物资采购风险发生可能,从而保障供电质量。
二、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的类型与识别
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主要类型可分:交付风险、服务风险、品质风险、弹性风险、存货风险、计划风险等。交付风险是指物资采购活动中,物资是否能够如期交付,运输过程中是否会发生损坏、缩减等问题引发的风险。如果物资不能如期交付,必然会影响电力工程正常施工或正常生产[3]。服务风险是在采购过程中由于供应商服务质量不到位,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引发的风险[4]。品质风险是采购中物资数量、品质与合同存在差异,并不能达到标准诱发的风险。电力物资质量对供电企业来说至关重要,直接影响着后续生产和供电稳定。若某一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极有可能导致故障点扩大,造成其他设备的损坏。例如,如果所采购的继电保护装置存在质量问题,发生误动、失灵、拒动现象,无法起到保护作用,必然给电力系统安全运行造成影响[5]。引起弹性风险的原因可分为三方面,第一方面是供电企业自身原因,生产与预期存在差异,造成增减物资采购订单所引起;第二方面是供应商供应不足或无法供应引起。第三方面是由市场价格波动、市场政策改变所引起。存货风险是由于供电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存货系统、调度系统出现问题,造成供应链受阻引起。
三、供电企业在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前文分析不难看出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供电企业应积极总结和归纳当前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下面通过几点来分析供电企业在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我国电力以往一直处于垄断状态,所以导致大多供电企业缺乏竞争意识、风险管理意识,往往对物资采购合同风险不重视,没有构建完善的合同风险管理制度和配套的管理体系,管理工作与考核评价相互脱离现象十分严重,很多时候是在走过场,没有很好的发挥出合同风险管理职能,导致一些时候采购数据和真实数据不匹配,这无疑增加了供电企业经营风险。
(二)缺少专业人才
通过分析可以知道电力物资采购活动涉及内容繁杂,具有较强专业性和复杂性,对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高质量的合同风险管理离不开专业人才,只有在专业人才的管理下,才能把物资采购合同风险降低到可控范围内。但当前大多供电企业很少引进新型管理人才,现有员工专业技能和理论知识薄弱,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风险管理培训,一些时候不能正常开展有效的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管理工作。
(三)管理方式落后
通过调查发现,当前许多供电企业在物资采购活动开展中停留在老模式、老思路当中,因此物资采购合同管理也十分滞后。新时代背景下,社会对电力需求越来越大,电力供应难度越来越高,电力物资采购规模和投资规模都在不断提升,在这过程中物资采购合同所涉及到的内容和信息量越来越多,传统合同风险管理思路和模式已难以发挥有效管理职能,十分容易造成管理误差。
三、加强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管理的措施
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十分不利于供电企业长期发展,供电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提高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管理水平。下面通过几点来分析加强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管理的措施:
(一)完善相关管理相关制度
想要提高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管理质量,离不开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度的制定能够为合同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提供依据,指明方向,提高管理有效性。并且在某种程度上还能够制约工作人员行为,降低人为风险因素,明确管理相关责任与义务。因此,供电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物资采购需要,完善合同风险管理相关制度。
(二)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想要提高管理水平,降低风险,离不开高质量的管理人才。管理人员素质直接决定着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管理质量的好与坏。因此,供电企业应提高对人才培养的重视,加强新型人才引进。同时,更要对现有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物资采购相关专业知识,能够顺利开展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管理工作。
(三)融入信息技术
传统物资采购模式和合同风险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新的市场环境。供电企业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步,提高管理水平,应在物资采购活动中融入信息技术。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够提高物资采购中信息传输的流程性和准确性,这对于供电企业对合同风险的应对速度提升有着很大帮助。
结束语:供电企业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都有着重要的影响。近些年,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使电力走向了市场化。供电企业想要在竞争中占得先机,赢得胜利,必须降低风险,尤其物资采购合同风险。
参考文献
[1]王艺蒙.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模式研究[D].吉林大学,2012,13(11):119-124.
[2]陈焕怡. 供电企业采购过程供应商信用风险管理研究[D].暨南大学,2014,11(14):132-136.
[3]徐杰. 面向电力物资多阶段迭代采购的供应商动态选择方法及系统[D].广东工业大学,2015,13(02):102-103.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重要性
合同管理是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 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房地产开发就是通过企业投入资金购买土地,经过专业人员策划、设计、实施和销售获得投资利润的过程;目 前,绝大多数房地产公司没有勘察、设计、施工等能力,很大部 分的工作必须通过合同形式委托其他企业实施;所以,房地产企 业的合同及合同管理则显得尤为重要,甚至决定企业的经营成 败。因此,房地产企业必须十分重视合同管理。
一、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特征
l.合同管理内容复杂
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涉及的合同包括土地出让、资金借贷、勘察设计、施工、物资采购、监理、销售等类型,这些合同的内容各不相同。一个开发项目需要签订几种不同类型的合同,每种类型的合同往往又会签订数个以上的合同,而且合同内容又涉及很多工程技术等专业知识,形式与内容较为复杂。
2.合同管理时间的长期性
房地产开发具有资金投入大、技术要求高、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小型项目的建设周期可能有几个月,大型项目建设周期可能长达数年,甚至更长,相应合同的履行也具有长期性、连续性 的特征。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管理通常是随着项目建设及合同履行进度顺序实施的,依次经历项目取得、设计、施工、销售 、前期物业管理等环节。
3.合同管理涉及人员的众多性
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内部来讲,需要涉及本单位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人员。从外部来讲,又涉及每个合同对方单位的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等人员,同时还涉及建设、土地、质检、税务等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员。
4合同管理的高风险性
房地产开发的有关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均面临许多风险,既有如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合同条件及国际惯例修订等客观 原因造成的风险,也有如合同订立时的疏忽大意、合同条款不严谨、合同一方违约等主观原因导致的风险。这些风险如果不采取一定措施进行控制,势必会给房地产开发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仍有较多房产企业尚未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工程秩序,合同管理无章可循,不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的管理,导致合同风险事故频繁发生。同时,房产企业管理人员更多的集中于工程技术方面,企业中专门负责管理合同的人员较少,因此,经常导致工作责任划分混乱,致使合同管理失效。
2.总分包合同管理混乱
我国目前尚无规范的总分包合同文本,缺乏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管理的相应法规。分包市场管理混乱,建设单位随意肢解工程,严重制约了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就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企业,无论从市场运作方式,还是经营、管理、技术水平,都不具备总承包能力,更谈不上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模式。而且,我国的专业承包商,专业化程度很低,大部分都是建筑安装企业,一部分为机械安装企业,市政工程企业,还有少数基础工程、装修工程、空调工程等企业。这些情况都妨碍了我国建设工程总分包管理的发展,造成我国建筑市场大、中、小企业一块上,竞争混乱的现状。
3.合同多头起草、多头谈判、多头签订
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合同、造价咨询合同、配套采购合同、营销推广合同……项目部、设计部、营销部、预算部……各种合同管理混乱,合同版本各不相同,合同的条款和内容也就不规范、不统一,漏洞在所难免。合同条款内容不具体、不全面、不规范,尤其是在承包范围和甲乙双方责任划分上界定上不清晰,往往导致执行过程中出现遗漏和扯皮,延误工期。
4.合同纠纷不断
一些企业缺乏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未按照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对于同一个工程项目,分“私下合同”和“正规合同”两份,“正规合同”形式正规,内容合法,但双方并不真正履行,仅用于应付管理部门的审查,“私下合同”在形式上不完备,实际上属于不平等合同,会给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带来很大损失,并容易造成合同纠纷。
三、完善合同管理的建议
l、建立并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要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下.结合本企业的特点制定并落实合同管理制度。要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出发点对合同管理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制定合同归口管理、审查、考核等相关制度,对合同签订之前的调研和准备、合同签订的协商和谈判、合同执行过程和执行后的评估整个流程进行有效管理。让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运转顺畅。管理制度要确保合同内容规范、执行顺利.通过对合同管理活动进行明确的权责设置和分工协作。达到合同管理的目标。
2、设立规范的组织机构
房地产企业受根据全面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对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进行科学的管理。首先要自上而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并将业务熟练、品德优秀的工作人员分配到各个合同管理岗位上,不断充实管理队伍。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要根据自身的业务规模、运营模式,以及市场竞争中所处的地位,来规定合同具体管理模式和工作内容,制订具体的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3、加强合同管理的监督
企业要完善合同管理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事前是指合同签订之前的准备阶段.要做好防范工作。比如对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主体进行调查和评估,了解他们的商业信用、偿债能力和竞争能力。以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事中主要是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以杜绝违约情况的发生。企业的管理人员要深入到部门具体的管理活动中,检奋合同记录,评估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纠正偏差。这样做既可以保证自身的权利不受侵犯.也可以督促自己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证项目的质量。事后管理要及时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反馈,对合同违约的情况,可以及时反馈给法律顾问部门,通过以协商为主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利.改进企业的经营水平,提高企业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1]孟宵冰.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商场现代化.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