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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够,技术素质有待提高
交通运输人员普遍存在技术素质偏低的现象,很多运输人员没有参加过专业的职业培训,在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上都有所欠缺。他们忽视了交通运输中的一些超载、超速现象和行为,从而引发管理上的问题,多数运输人员不遵循相关规章制度。交通运输人员在安全和法律方面的意识薄弱,他们在行为上不收管控,导致不能合理的完成交通运输任务,这在某种程度上就阻碍了交通运输业的持续发展,也对驾驶者本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直接的威胁。
(二)管理体制欠完善
必须建立符合当前形势下的合理体制。目前很多企业还沿袭原来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传统管理理念,仍然还在使用传统的旧规章制度,不能真正有效满足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要求,不能与市场经济合拍,与当前的体质格格不入,使脱离了当代企业交通运输发展与管理的需要,非常不利于企业交通运输的持续、安全发展。
二、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对策
(一)明确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应该在行管机构设置专职部门或兼职部门,安排专人进行行车安全生产管理,日常检查的范围包括客、货、修、培等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分解工作职责。明确了行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后,要以“三关一监督”为主要内容,督促运输经者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完善安全措施,并以此为依据,切实地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强化道路施工现场管理
药更好的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高速公路以及国道、省道常常通过养护和维修等办法加以维护。一些道路以不断施工来完善道路的运输功能,并达到养护的目的,这对正常运行交通设置了一定的客观难度。为确保施工期行车安全,在对施工单位严格进行施工审批行政许可的同时,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指导,尽早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公安、路政在施工期间要检查施工作业时的标志、标牌摆放和设置情况,使其必须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减少人为因素影响交通安全。
(三)不断提高驾驶人员的综合素质
目前来讲,运输驾驶人员普遍素质偏低,这是引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要高度重视对驾驶人员的技术和专业素质的培养。不断强化安全教育,慢慢在无形中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让他们树立起全面的安全意识、掌握相关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于从事交通运输行业者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所聘用驾驶员一定是通过了严格考核的,他们必须掌握熟练的基本驾驶技能,并懂得交通理论知识,文化水平素质和思想道德以及身体素质要较好。其次,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状况,对于违规违章者绝不能手软,必须予以严肃处理,确保企业中的驾驶员队伍整体的良好状态,达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共同发展。最后,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规范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工作。要重点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管理。参加交通运输驾驶员一定要具备合格的从业资格证。
(四)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交通运输本身就存在不安全因素,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所以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是规避风险降低事故发生率的有效途径。企业在交通安全运输管理上,需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断完善交通运输安全防范措施。一方面,需要定期开展安全运输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合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车辆和驾驶员动态管理,对车辆查宿、超载等违章行为进行监控,确保行车安全和驾驶人员的生命安全。指导监督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执行运营车辆定期综合性能检测制度。对不符合运输安全技术条件的运营车辆,要停止运营。
(五)坚持运输行业管理,整顿和规范运输秩序
以“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为中心,建立道路运输市场体系。在道路运输业管理工作中。严厉打击无牌、无证等非法运营行为,净化营运队伍。强化客运企业营运资质的动态管理,实行运营企业市场退出机制,对不符合运营条件的企业执行限期整改、留查、清退流程。对危险品货物运输实行严格审查许可制度。督促交通运输经营者全面落实安全责任,运输经营者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行管部门要注意监督相机构健全组织,给他们指派安全管理人员,在健全安全生产硬件的同时,确保具备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切实提高车辆技术状况,做好车辆检测和技术维修,争取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尽早消除安全隐患。
(六)提高运输经营门槛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提高交通运输经营门槛,在给运营经营者发放经营许可证时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资质条件,再给予科学客观的企业经营资质评定。要严格核查有意愿从事交通运输经营当事人的安全生产条件,对于条件不合格者坚决不予批准。再者,强化平时的监督考核,在经营者中一经发现资质“缩水”者,立即强行其整顿修改,并且企业要在一定时期内整改完毕。对于那些整改超过规定时间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要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降低其经营资质,如还不整改,继续采取整顿措施直至吊销其交通运输经营许可。
(七)制止超载、超限现象
在交通运输业中,超载和超限运输一直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它在某种程度上严重的损坏了公路设施,也常成为了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一些运营商只看重经济利益,冒险超载超限运输,对此管理部门要坚决予以查处。
三、总结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为了将上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我局召开了全系统各单位、企业分管负责人会议,及时传达了上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了检查要求,明确了检查范围和重点,确定了各单位、企业的工作任务,要求各单位、企业要认真吸取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分析原因,对照自身,加以克服。要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安全生产月”和“平安交通”建设等活动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防范于未然。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三个督查组,分别对道路运输、公路建设与养护、重点项目与水运安全进行了重点督查,发现了问题,提出了意见,为维护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全面排查、彻底整治
一是积极推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应急“双基”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提高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我局积极开展了全系统安全生产应急“双基”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了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协助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资料,做好迎接上级的验收准备。
二是全面开展大检查和督促整改活动。针对近期暴雨多、天气炎热等特殊因素,县运管所开展了全县性的交通秩序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运输行为,查处违法客运面的、拐的和外籍客车在我县违规载客等行为,组织各职能股室负责人深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共检查客货运输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和驾校13家,发现安全隐患81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截止7月31日,隐患整改达到95%,效果非常明显。县公路站开展了公路隐患排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了治理整改,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共排查出农村公路急弯、临崖、临水、陡坡等安全隐患19处,对所属道路6处安全隐患点进行了整改,其他暂未整改到位的地段设置了10块警示标志标牌;排查公路平交路口安全隐患7处,目前都加装了减速带;排点工程建设项目4个,对发现的隐患都现场反馈给施工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各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办都结合工程建设规范要求,强化了日常安全巡查,完善了警示标志,开展了隐患整改,取得了较好地成效。
三是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组织人员下到各道路运输企业进行了现场督查,检查客运企业3家,抽查客车8辆,检查汽车维修企业11家,驾校3家,提出整改措施17条,与企业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13份。
三、完善措施、确保长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的十精神,以深入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主线,以“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营造良好氛围,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面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平安交通、人人有责
三、活动时间
2013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成立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运输股),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在主要建筑物和公共场所张贴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宣传画以及横幅,彩旗、气球等,张贴“全国安全生产月”招贴画和标语,布置安全栏,企业要布置、更新或补充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语,增强活动气氛。
(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组织交通运输企业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组织观看主题宣传片和警示教育片,剖析典型事故,吸取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措施的落实。
(三)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上旬县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我局由综合运输股、综合行政执法局、地方公路站、交通管理总站负责,摆设咨询台,结合今年“平安交通”创建工作,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咨询服务活动。
(四)开展“平安交通”文化周活动(6月中旬)。紧密围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平安公路”、“平安车站”、“平安渡口”、“平安工地”等创建内容,充分利用如网站、宣传横幅、标语等各类公共媒体,深入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订阅和发放安全生产资料,弘扬具有特色的“平安交通”理念,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单位、各部门的活动开展情况、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和安全先进典型以简报的形式及时宣传报道。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范围的应急预案演练,突出演练的实战性和实效性。要将演练活动与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与强化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普及应急救援知识,着力提高预警预防和应变应对能力。
(六)组织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参与县组织的“安康杯”竞赛活动。以更好提高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七)开展“平安交通”评选等特色活动,结合各单位、各部门“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际,组织行业内外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有声有色、有形有实的优秀新闻作品和征文(警句、诗歌、论文等)评选、知识竞赛、演讲、情景剧等特色活动,吸纳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突出创建“平安交通”的社会性和互动性。“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将优秀新闻作品和征文报局综合运输股,届时统一选送到市交通运输局。
(八)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跟踪掌握情况,注意收集整理资料,及时向综合运输股报送信息。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具体内容,加强活动的组织工作,落实工作人员、经费,细致谋划,精心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平安交通、人人有责”的主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策划好活动月的各项宣传活动,努力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并有所收获。
【关健词】幕墙施工;防护;安全措施
1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措施
1.1 龙骨安装安全防护措施
作业前应认真检查龙骨、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龙骨有无严重损坏或变形,连接支撑构件是否完整。
层间内的龙骨码放地面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在龙骨进行搬动过程中,不但要防止龙骨的磕碰,而且不能刮伤周围的物品或人员。在从层间移到外墙立面的过程中,要在龙骨上设置安全绳索,待龙骨安装就位后,方可拆除。作业高度在2 m 和2 m 以上时,必须采用脚手架或临时操作平台,并设置安全防护措施。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高处作业施工用具应放入工具袋内,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使用起重机械运送,下方操作人员必须离开危险区域。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已经安装的龙骨支撑攀登上下。龙骨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龙骨与转接件、转接件与埋件的连接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作业区内除必要的小型构件及安装工具等,1m 以内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所有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由电工做防漏电测试,不得带病或超负荷运作,并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如果钢龙骨需要使用电焊机焊接时,要遵守电焊机的使用规程,焊接人员的防护用具要齐备,防漏电、防火花溅落。
1.2 面材安装安全防护措施
作业前应认真检查面材及其连接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面材有无严重破损或变形,连接支撑构件是否齐备。
层间内的面材要直立放置,码放地面必须平整夯实且要有软物质进行隔离,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在面材搬动过程中,不但要防止面材受到外物的磕碰,而且不能刮伤周围的物品或人员。在从层间移到外墙立面的过程中,玻璃要采用吸盘多人把持住,对于铝板等面材也要采用其他把持方式保持面板的稳定,在安装就位后方可松手。
1.3 打胶工序安全防护措施
打胶前应认真检查胶枪及使用的密封胶是否符合要求,胶枪损坏或密封胶封已开裂,均应更换。在采用蜘蛛人吊点作业或是吊篮作业时,要检查蜘蛛人吊点及吊篮的安全性,检查其连接、运行是否可靠。如果采用脚手架或临时操作平台进行作业,周边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所使用的胶枪必须要有绳连接于身体部位,以防脱手后坠落伤人。在使用液体进行局部清洗时,要保证液体容器的稳定,保证液体不溢不洒。在打胶时,要一次性完成某处的作业,以免人员的反复运动而增大危险性。在去除保护胶带时,必须要收集入袋,不能乱扔乱丢。人员之间在传递密封胶、胶枪及胶带等物品时,严禁抛掷。
1.4 钢结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钢结构拼装支架必须符合稳定性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钢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的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做出规定,攀登的用具在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钢柱安装时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平台。钢构件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且搭设临时固定、电焊、高强度螺栓连接等操作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且应随构件同时安装就位,并应考虑这些安全设施的拆卸工作;高空吊装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绑扎构件的吊索须经过计算,所有起重工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对损坏的作出鉴定;绑扎方法应正确、牢靠,以防吊装过程中吊索破断或构件滑脱,致使起重机失重而倾覆。安装构件时,使用撬杠校正构件的位置要安全,必须防止因撬杠滑脱而引起的高空坠落。地面操作人员,尽量避免在高处作业的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得在起重机的吊杆和正在吊装的构件下停留或通过。如果在钢结构拼装后需要使用电焊机进行固焊,应做到:
1.4.1 施工现场焊、割作业须执行用火制度,并切实做到用火有措施,灭火有准备。施工部位下方要设置接火斗,防止火灾或伤人;
1.4.2 电气焊人员应坚持“三不烧、一四检、一申请”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1.4.3 电焊机一次线应绝缘良好,长度不超过3m,超过时架高布设;
1.4.4 电焊机须设单独的电源控制装置,并有与焊机相匹配的过流保护装置。焊钳、割炬及电焊导线的绝缘必须良好;
1.4.5 电焊机二次侧把、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接点不宜超过两处;
1.4.6 严禁将电缆管、电缆外皮等作为电焊导线。电焊导线不得靠近热源,并严禁接触钢丝绳或转动机械;
1.4.7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5m,其周围严禁烟火;
1.4.8 工作中如需调整乙炔或氧气压力时,必须先将焊、割炬的进气阀门全部关闭,待调整后再重新点火使用,禁止带火焰调整,防止因气源压力与流速的波动引起回火事故;
1.4.9 电焊工必须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工作服后方可作业。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无误后,才能摘钩或拆除临时固定工具,以防构件掉落伤人。吊装作业时应在吊装作业地点周边设置禁行区,禁止与吊装作业无关的人员入内。
2 部分专项安全防护措施
2.1 现场周边环境安全管理措施
2.1.1 环境保护措施
设计用料尽可能选用无污染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合理解决幕墙光污染问题。积极开展“5S”管理: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及保养;严格遵守地方施工的有关规定,力争避免和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与破坏,积极主动协调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施工现场及楼层内的建筑垃圾、废物应及时清理到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出场,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施工道路的畅通。严禁高空乱抛物料。控制人为噪声进入施工现场, 不得高声喊叫、乱吹口哨、码放时要轻拿轻放,禁止摔打物品,禁止故意敲打制造噪音。在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组织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地区行业有关噪声污染、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针对施工场地粉尘、施工噪音、施工垃圾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施工给周围居民带来的生活不便,产生的安全隐患应采取如下的解决措施:
(1)进场车辆要减速慢行,防止尘土飞扬。装卸材料要轻拿轻放。机械加工时尽量避开正常休息时间,因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操作时,要张贴提示,争取谅解;
(2)使用高效、低噪声的电动工具,防止产生噪声,干扰居民的生活。尽量在白天实施安装工作,并严格规定在夜晚不施工或居民休息时间停止作业。建筑加整体防护网,减小噪声量;
(3)加工制作已基本实现工厂化生产,现场加工量很少。对于必须在现场加工的部分,尽量在室内完成;
(4)施工现场及楼层内的建筑垃圾、废料及时清理到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出场,不得随意倾倒,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
(5)生活污水合理排放,不得造成随意流淌;
(6)施工现场支护安全防护网,禁止高空抛物,在施工现场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牌,提高施工的安全意识。
2.1.2 施工噪音污染防护措施
对使用的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安装消声器并加强维修保养,降低噪音。机械车辆途经居住场所时应减速慢行,不鸣喇叭。在比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隔音屏障,减少噪音传播。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降低夜间车辆出入频率,夜间不安排施工项目。适当控制机械布置密度,条件允许时应拉开一定距离,避免机械过于集中造成噪音叠加。
2.2 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2.2.1 建立和完善交通运输组织体系,编制交通运输组织方案,作好交通运输计划,减少大型构件夜间运输时间;
2.2.2 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总包进行沟通并进行协商,包括出入口及通道口的限制,特殊交通运输的许可等,必须符合交通运输法规之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交通运输的顺利实施;
2.2.3 保持与总包、其他分包商和运输单位的紧密联系,以便安排交通运输协调配合工作;
2.2.4 对运输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和正规保养,驾驶员须遵守交通法规;
2.2.5 运输线路的选择: 本工程位于繁华闹市区,通过对市区交通情况的了解分析,合理选取从工厂到施工现场的运输路线,选择合适的时间段,并综合考虑了道路容量及车流量;
2.2.6 运输时间安排: 本工程施工现场位于繁华闹市区, 尽量将运输车辆发车时间安排在夜里12:00点以后, 最后一班车从工地返回的时间为早5:00以前,有效地避开了车流高峰,既保证了运输畅通,同时也满足了北京市交通管理的要求。
参考文献:
[1]赵西安.建筑幕墙工程手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12.
[2]JGJ 102―2003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3]陈宝智等.安全管理[M].天津大学出版社,1999.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首先,成立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领导小组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成,组长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秀英担任,市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副处长郑忠利、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于德水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于8月12日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三部门会签的“崇文区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崇文区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进一步研究了三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具体分工和协调配合。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区长李文玉到会并在讲话中强调,第一要提高对这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当做头等大事,认真贯彻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搞好整顿工作。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是最大的政治,是实实在在的“三个代表”,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安全,两手都不能软。第二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领导和职工都要提高。宣传工作要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第三,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增强大局观念,主动工作,宁失于交叉,不失于疏漏。第四要讲实效,想实招,抓住薄弱环节、重点部位把工作做深、做细。通过这次专项整治,使崇文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得到切实提高。
其次,根据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分行业召开动员会的安排,8月19、20日两天,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开“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按照市、区专项整治方案对辖区交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部署。崇文区的客运、货运、汽车修理、汽车租赁、水运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秀英进行了崇文区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并结合崇文区企业的实际,把《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宣讲。区交通支队的领导介绍了崇文区交通安全的形式,要求各企业加强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安全检查。交通局崇文管理处郑忠利副处长对这次专项整治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会议精神,作好自查工作,严格按标准填写自查测评表,查出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使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
根据市、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8月20日起进入自查自评阶段。在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交通运输企业基本上能做到认真自查,详细填写《自查测评表》,通过对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自评打分,企业自查测评平均得分在90分左右,较好地完成了自查测评工作。
至8月底共收回《自查测评表》210份,其中:
1、客运行业收回17份,占应收企业100%;
2、汽车修理行业收回78份,其中:一类企业5份、二类企业28份、三类企业45份,占应收企业100%;
3、汽车租赁1份、游船企业2份,占应收企业100%。
4、货运行业收回112份,其中:企业95份,个体户17份。
三、联合检查,落实整改。
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崇文区在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和崇文交通支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区域内交通运输企业进行抽查。近期由副区长李文玉带队,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陪同下分批对8家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了抽查。除联合检查以外,三部门还结合各自情况进行分别检查,进一步扩大检查覆盖面。检查组对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自查测评表》内容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机构、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职工教育培训和工作现场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对查出的制度不够规范、应急预案不严谨、培训记录不全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指导意见。
为配合此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9月3日至5日区交通支队和交通局崇文管理处组织驻区41个专业运输单位主管领导、车管干部举办了为期三天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培训班。崇文管理处和交通支队领导就《安全生产法》实施的目的、意义以及实施中的要求和《道路交通心理学在交通宣传管理中的应用》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区交通支队领导根据全市交通安全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区交通安全工作实际,作了题为《如何当好安全干部,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管理工作》的报告,剖析了当前专业运输单位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就如何当好一名交通安全管理干部进行了深刻的阐述。通过培训,使参加人员提高了思想认识,从中学到了许多业务管理知识,对今后进一步作好单位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帮助。培训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崇文区对此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非常重视,及时动员,认真部署,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检查,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较好地完成了专项整治工作。并通过这次整治工作,促使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有了较大的提高,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专项整治综合分析报告
从企业自查测评和日常检查掌握的情况看,崇文区大多数交通运输企业能够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能够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满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需要;二是积极开展重要时期和日常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事故隐患,设专人监控,并有临时安全措施。三是及时组织宣传和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有考核培训记录。四是能够按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确保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自查测评表中具体减分情况是:
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58%,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22%;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减分单位占48%,扣减分数占12%。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减分单位占40%,扣减单位占11%;另外,第2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减分单位以及第12项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扣减分数比例较大,分别是35%和15%。
《自查测评表》中分行业各项目减分单位情况是:
1、客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13项执行交通安全责任制有关情况和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53%;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占47%;第6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情况占29%。
2、货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65%;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51%;第11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占36%;第2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占35%。
3、汽车修理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53%;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48%;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占37%;第2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占36%。
《自查测评表》中分行业各项目扣减分数情况是:
1、客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19%;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占18%;第13项执行交通安全责任制有关情况的16%;第6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情况占12%。
2、货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25%;第10项劳动防护用品佩带和使用情况占12%;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11%;第7项安全检查及隐患的整改情况占10%。
3、汽修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12项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30%;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占19%;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15%;第11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占13%。
通过自查测评情况汇总,有些项目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从总体减分情况看,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安全生产的投入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方面存在问题较大。
客运行业在安全生产的投入、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以及执行交通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方面有待提高。
今天座谈会的主题很明确,就是研究部署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企业责任倒查工作,以人为本,与生命抗争,这是一个严肃的话题。刚才,五个部门领导都做了很好的发言,三家运输企业代表也都表了态。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今年来,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2006年1-10月,全市共发生立案交通道路事故1382起,造成230人死亡,12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3.5万元。全市所发生立案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对比虽呈三降一升趋势,但造成的死亡人数一直居高不下,基本上每天死亡1人。这说明什么问题呢?说明我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虽有大幅度下降,但道路交通仍然成为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第一杀手”,市民出行上路,不仅四面受阻,行动不便,而且“四面楚歌”,总感觉死神有随时降临的威胁,这种现象和我市创建“畅通工程”、“平安厦门”极不相称。这一问题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交通事故多发,死亡人数居高不下、特别是公交车、土方车在斑马线造成人员伤亡事故频发,后果严重,影响恶劣,已被省政府通报批评。怎么办呢?我想,首先还是要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一是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作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已经列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着力点,必须长抓不懈,坚决采取有力措施,把道路交通事故压下去。二是要从根本上扭转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贯彻落实不到的问题:在思想认识上,重生产、轻安全;在企业管理上,重效益,轻监管;在教育培训上,重形式,轻内容;在制度建设上,重制订,轻执行的现象或者说顽症。三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尤其是各个运输企业的领导和广大驾驶员一定要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切实把安全生产这件大事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切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狠抓落实,强化综合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最近大家从媒体上都了解到,为了缓解我市道路交通压力,市有关部门专门成立了工作机构,并在媒体上广泛征求市民意见,群策群力,已经出台了许多道路交通疏导的方案措施。这次市安委会组织开展的运输企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工作,也是综合治理的一项措施。其目的是为了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杜绝人员伤亡。责任倒查,不是单个部门的事情,而是每个职能部门的事,每个职能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责任倒查工作,帮助企业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倒查的目的不单纯是追查责任,更重要是查原因、查教训、查思想认识、查责任制、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是要不断提升企业法人代表做为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责任意识、落实意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驾驶人员遵法守规的自觉性,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近年来,随着城区的拓展,为方便市民出行,我市公交线路和营运车辆、中巴、出租车数量逐年增加。同时,随着我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度增加,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增加,对土方运输车辆数量的需求也迅速增加,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但不能因此就认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是一个必然的现象,只能说是一种可能,是潜在的危险。这就要求我们每个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特别是企业主和驾驶员都要本着安全第一,文明驾车,始终以乘客、以道路行人的安全为先为重,切忌唯利是图,置乘客和道路行人生命安全而不顾,横冲直撞,野蛮驾车。从1—10月份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责任分析,属于驾驶员责任的占88.75%,驾龄在1—3年的占39.83%,发生在夜间7—12时的占45.6%。因此,首先要解决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问题及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问题。各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司、车队、驾驶员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运输经营的全过程,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运输行为。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运输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企业领导班子是否坚持安全为重,安全为大,安全为先的经营理念,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全面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实。通过自查和整顿,强化企业所有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的教育。各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都要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驾驶人员要定期组织安全学习,尤其要加强学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要利用典型案例教育,时刻提醒每一个驾驶人员,吸取事故教训,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按照交通法规,倡导“文明行车,安全营运”,遵章驾驶。严格执法,强化监督管理。交通、交警、行政执法、城管、安监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道路运输车辆违法行为。除此之外,我们也要呼吁全社会,特别是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农民工要遵守城市道路交通规章,按道路交通标志标识行走,等等。通过综合整治形成全社会都来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春节假期已经过半,在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据调度统计,2月6日至9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三)春节假期前四天,安全监管总局共接报较大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34人,与年春节假期同期(正月初一至初四)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没有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春节假日后期及一段时间,春运将进入返程高峰,各类交通运输压力增大;救灾工作持续紧张进行,煤炭、铁路、电力等行业安全生产任务依然艰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高度重视,毫不松懈地做好春节假日后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抓好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春节假日期间坚持生产的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危化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和引导企业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应对停电措施,严格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等各项制度,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二、做好企业节日放假、停产检修复产安全保障的准备工作。各产煤省(区、市)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节后复产工作的要求,摸清煤矿复产情况,排出分批复产计划,制订复产验收工作方案,严格验收标准,规范验收程序,逐矿进行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煤矿方可复产。特别是对停电停产的煤矿,复产前必须由救护队排放瓦斯,排水达到正常,井下设施经检修达到完好。要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复产的监管监察,严防未经复产验收擅自恢复生产。
三、切实做好抗灾救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要加强电网抢修期间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级安全责任,科学合理安排抢修进度,妥善安排抢修力量,加强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完善应急措施,严防融冰过程中倒塔、断线事故发生,确保电网抢修施工安全。要督促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制定安全措施,加强企业自备发电设备和内部电网的运行维护,密切监控瓦斯和井下水位,一旦停电停风要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要针对气温回升、冰雪融化的情况,做好坍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五一”期间,各种文化娱乐、商务考察、旅游度假等活动增多,人流、车流、物流集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监管地域、领域、行业的特点,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以商场、车站、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交通、食品、化工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力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一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对商场、车站、娱乐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要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畅通。督促相关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人员控制、疏散措施。
二是加强旅游景点景区的安全检查。要加强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监督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景点景区内的安全隐患,确保游客安全。同时,加强高峰时段景区景点尤其是危险路段的游客疏导工作,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管力度。加强道路的巡查和检修,尤其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必要时安排专人值守;加强对客运车辆、旅游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等的安全检查,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营运行为;严查驾驶员无证、酒后、超速驾驶和农用运输车辆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四是加强高危行业安全检查。安监、公安、住建、质监等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的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领域,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烟花爆竹领域,要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非煤矿山领域,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建筑施工领域,要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严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重点整治高空坠落、吊装设备失稳等安全隐患,确保用电、高空作业、机械设备、现场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特种设备领域,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肃查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行为。
五是加强高火险区和火灾多发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当前正处于火灾和森林火险高发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林区、景区游客野外用火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同时,提前安排好人力、物力,落实各项应急防范措施。
六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尤其是餐饮业卫生监督检查,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对辖区内监管重点企业抽查率达到100%。
(二)确保对本行业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县、县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行业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和邀请第三方专家联合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站(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主动查隐患,部门抓督查”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四、监督检查依据、范围、内容
(一)监督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
(二)监督检查范围
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维修、驾校)等企业;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水上运输、港口码头、船闸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局监督检查内容
1、市、县、县局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3、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4、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情况;
5、重大活动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6、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7、市、县挂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情况;
8、市、县、县局部署其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行业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县公路管理站
1、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防撞护墩、错车道(包括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水毁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学校、集镇、村庄等路段)等相关安保设施的。
2、未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未储备应急物资的。
3、桥梁未按照规定建立一桥一档的,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
4、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5、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
6、在公路上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
8、路域环境治理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
9、对陡坡、急弯、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
县运输管理所
(1)客运场站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
2、客车发车前没有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没有详细记录的。
3、没有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的。
4、没有严格“三品”检查,安检仪没有专人负责、没有正常使用的。
5、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全车辆进行报班的。
6、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7、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2)客运企业、营运(公交、出租)车辆: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
3、客运(旅游)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4、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标志牌)。
5、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6、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7、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没有试卷的。
10、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没有随车携带的。
11、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2、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普货(危货)企业、营运车辆:
1、道路运输证与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的。
2、普货(危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3、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
4、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5、车辆吨位、实际吨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6、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8、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
9、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0、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维修管理所
(1)维修企业:
1、企业证照及现场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是否有私自改装车辆违法行为,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维修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有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
(2)驾培企业: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设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教练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审情况。
4、教练人员持证上岗、随车教练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企业的消防设施及设备配备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县地方海事处
1、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未落实到位的。
2、船舶不具备运营条件,私自停靠,超范围运营的。
3、船舶在夜间、雨、雪、冰、雾、大风、冰凌期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运营的。
4、船舶超速、超员、超载等不安全行为的。
5、船舶“带病”运营,未配备足额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的。
6、客船乘客上船未按要求穿救生衣的,渡口未按要求设置相应标志。
7、船员未持有效的适任证书、从事客货运输或违章操作的。
8、“三无”船舶、农用船、渔船非法从事运输的。
9、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10、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装备落实不到位的。
11、渡口标识不明显,没有乘客须知、渡口守则、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的。
12、营运船舶的所有权证、检验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不齐全的。
13、对船员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14、其他影响水上通行安全的行为。
县航道管理站
1、危及航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在航道内进行围网养殖、围网捕鱼、种植水生植物的行为;占用航道边坡进行堆放、装卸货物行为;经营船舶占用航道进行过驳作业行为。
2、航道基础设施。重点对航标、航道护岸、临跨河设施、标志标牌、防撞设施等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船闸设施。检查船闸机电设备、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可靠、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船闸过闸秩序。船舶过闸是否有序,船舶在待闸区、服务区是否按规定停靠;危险品船舶是否在指定区域待闸、是否单闸放行;引航道船舶是否运行安全有控。
5、做好办公楼及水上服务区防盗、防火、防电等工作。
6、航道重点建设及养护工程。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安全标志,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7、船艇等专用设备。检查车、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处于适航状态。
8、航政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控制,检查未经许可擅自新建临跨过河设施行为。
9、其他影响通航航道安全的行为。
县港务处
1、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情况;是否取得港口生产经营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培训;码头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上岗资格资质;
2、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情况;各种规章制度是否下发执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
3、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劳动环保相关工作要求,职业防护工作是否得到落实
4、作业设备设施管理情况:码头系船柱、护轮坎、防撞护舷是否完好;作业设备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下发,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6、消防、环保设备以及防护用品管理情况,消防用品是否合格有效;环保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7、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文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开展,隐患整改是否完成;
8、季节性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9、作业现场及港口水域有无违章、违禁现象;
10、其他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做好企业安全“三类”人员初培、继续教育工作,对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2、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示范工程”。
3、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好季度大检查。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4、督促工程科对施工企业的相关证照及施工方案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以下行为: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的;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公路改建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的。
5、对监督范围内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的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进行重点排查,对特种设备进行阶段性检查管理,尤其是起重设备检验检测,督促各施工企业规范使用特种设备,规范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6、督促参建各方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各季节、各时间段的施工特点组织相应的培训或演练,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7、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稽查大队
1、未加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监管力度,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从事非法经营行为的。
2、未对辖区内客运、货运车辆按运输法规进行日常检查的。
3、辖区内客车站外带客、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
3、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经许可从事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质检中心
做好公路工程各项检测工作。
2、是否对各类试验的仪器和设备定期保养和检查,避免因仪器故障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2、是否对易燃、易爆品实行登记使用,妥善保管。
3、对水、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排查列举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做出危险等级评价,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和预防的作用。
5、对易挥发,高腐蚀的化学试剂物品重新归类,制定严格的危险品领用制度。
6、其他违反行业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路畅公司
1、是否做好对国省干线、县乡道路的路面、路基和高堤路段的检查,对列为三、四级桥梁进行观测,发现各类病害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
2、负责对路面的养护保洁工作。
3、公路涉路施工,未对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或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的。
4、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
5、是否严格检查公路小修工程中的标志标牌设置、特种机械持证操作,防范交通事故、机械伤害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6、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夜间施工是否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养护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8、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9、是否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0、是否制定恶劣气候应急预案,确保道路桥梁在各种极端天气下畅通。
11、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处:
1、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安全标志标牌。
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3、项目经理、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
4、是否做好办公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
5、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航运公司
1、是否对本单位船只进出港、装卸货,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2、船体质量、机械是否正常,安全设备是否配齐。
3、船员配备是否到位,持证是否有效等。
4、船舶装货有无超载现象等。
5、公司配合海事部门,对长期在外运输船舶的加期、年检,是否实行实船检查。
6、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船舶,是否符合要求,杜绝不合格船舶投入生产。
7、是否要求船只建立完善水上应急预案,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8、其他违反水上安全管理的行为。
洪汽公司
1、要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对所有车辆、加油站及各个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是否定期更新增配车站、农班车及城县公交车上的消防、逃生器材。
3、严格监管北站加气站与加油站,要求所有人员下班时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严格落实凌晨2点至5点所有客车不得在路面行驶规定。
5、利用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聘用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保卫器材,对候车室、售票厅、停车场及站前广场实行24小时巡逻保卫工作。
7、客运站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品查堵岗位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对旅客携带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检一件不漏,加强了对小件托运物品的安全检查,所有进入候车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安检门,并有专职安检人员进行随身检查。
8、GPS值守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有超速超员及不规范驾驶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纠正。
9、强化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0、是否调整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对出站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11、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演练。
12、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城东建材
要加强办公区域防盗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和兄弟单位联动安保应急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严格程序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枉不纵。
(二)坚持实事求是,完善执法检查内容。根据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管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有所作为,又要量力而行、避免脱离实际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各单位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