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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管理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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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管理法

第1篇:土地承包管理法范文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信息化管理;制度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生产结构也在逐渐发生变化,土地作为生产资料在遵循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情况下也随之发生自由承包或流转以解放生产力优化资源配置。因此,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管理务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为基础和指导,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寻找一种合法、合情的档案管理办法。

一、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管理亟须规范化

土地是我国农村重要的生产资料,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农村土地流转现象越来越多,城乡建设频繁征占用农户承包地,农户土地承包状况时常发生变动,这就使得相关合同和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关系到切实维护农民的正当权益,另一方面有助于促进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落实与贯彻,事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维护保障。

调查显示,由于种种原因,当前许多地方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的管理不够规范化,保护措施疲软,诸如:有的地方不能对相关合同和档案材料及时立宗归档,可能导致信息遗失;还有工作人员变动时对档案资料交接不到位,也容易造成信息遗漏和档案损失;再者就是传统的书面办公中存在的材料填写不规范、笔迹潦草等等。诸如此类显现出当前许多地方的土地流转合同管理没有跟上社会经济的发展步伐,不符合《档案法》的规定,更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精神相悖,甚至带来实际的消极影响,给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工作带来重大影响。

二、如何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工作

各级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规范管理的紧迫性,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探索契合当地实情的管理方式,加强责任意识和忧患防范意识,以期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流转和经营中的纠纷、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流转权益奠定基础。

1.普及档案管理法制知识,提升管理能力

档案管理必须全面依循国家的档案管理法制,要注意宣传法制知识。首先,要进行分级培训。对档案管理法制知识的了解要从基本知识到重点知识和案例进行全面化的分级培训,加深大家对《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管理条例》以及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促进各单位依法开展档案工作。其次,要保证档案员能够持证上岗。也就是说要在学习法制内容后进行全面的考核,考核合格后领取《法制培训合格证》,然后才能参加档案管理工作,这样一来就可以将法律学习培训纳入全员岗位培训内容,在综合培训中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以增强全员的法律意识。

2.明确管理责任,严格依法归档

各级单位对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管理有不同的针对对象和责任,明确管理权限和责任是规范管理的基础,只有这样才能落实依法归档,才能保证档案材料不至混乱、遗失及其责任的相互推诿。比如,签订五年或五年以上土地流转合同的,必须一式五份,县、乡、村、当事人各存一份,还有一份由乡镇管理机构集中向当地综合档案馆移交备份实行一体化管理。另外,土地流转过程中生成的其他档案资料可以由形成单位依法保管,不得遗失。

一般来说,目前土地流转相关归档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农村承包土地调整方案批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情况汇总清册、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明文件、现场勘界确认材料、公告材料、登记核准文件、登记台账、权属变更登记材料、登记发证原始材料、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备份等交由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归档保存;土地承包工作小组名单、承包土地调整方案、土地承包方案、土地流转委托书等档案材料,由村民委员会归档保存……唯有如此才能对号入座,责任由归,防止管理上越俎代庖造成混乱,杜绝责任追究中李代桃僵等不规范的事情发生。

3.严审档案质量,规范收集整理

传统的档案大多是手写体,其中不乏字迹潦草给工作带来困难者。所以在档案规范管理中,土地流转相关合同务必经过严审确保材料真实有效,要求数据准确、字迹工整、图谱易读,落款、日期及公章签字等清晰明确,具有可标识性和合法性;纸质合同档案要使用不易褪色或消失的中性笔用工整的楷体填写,纸张及装订要严格按照档案保护的要求,不易损坏和失散。

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才能确保合同档案的准确不失。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及时将合同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完成归档。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处理抑或拒纳归档。为了便于检索和查询,合同整理归档后,应编制目录以备查询。

4.注意安全保管,完善信息管理

合同和档案的原始材料一般都是纸质媒介,如果遇到潮湿、水浸、燃烧等就会完全损坏,所以档案管理要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具体做法如下:(1)土地流转档案管理设置专橱,分专人负责,防止人为损坏、遗失;(2)做好各种防范措施,切实做好防虫、防火、防水、防化学药品、防污染等工作,防止非人为的破坏和损失;(3)不具有保管权限的档案盒材料应及时交由相关法定部门进行保管,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单位,应及时完善条件或暂交由上级部门协助保管。比如,县、乡(镇)两级档案须依法在保管一定期限后及时、完整地向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以上是笔者对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档案规范化管理必要性的认识及策略要点。笔者认为档案管理除了科学、合法的管理制度以外,我们还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尤其要加大对乡(镇)和村级档案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防止土地承包档案损毁和丢失。对档案管理不善和违规反纪行为要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南京市档案局.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档案管理[J].兰台世界,2010(09).

[2]房山区经管站.“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座谈会”典型材料之一:房山区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加强承包合同规范化管理[N].中国农业信息网,2012-02-01.

第2篇:土地承包管理法范文

一、要充分认识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严峻形势。从反映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案件分析看,当前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一些方面:一些农户在承包土地流转过程中未履行规范程序,以至引发纠纷;部分乡镇、村在二轮延包及换证中工作出现疏忽,造成错误登记或漏登;有的单位或个人借土地流转之名,随意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有的违法占用农村土地;有少数农户在税费改革前将自己的耕地转让给了别人,现在又想要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特别是涉及到铁路征地的村尤为突出。目前,少数乡镇和相关单位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处理不力,久拖不决,造成重复上访,这些问题若不及时妥善解决,必将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影响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因此,各乡镇、有关单位务必认识当前严峻形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工作。

二、要加强宣传培训。要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和中央、省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把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不断增强广大农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工作,培训对象主要是乡镇、村干部,其中县农业部门要负责培训乡镇分管领导及相关干部,各乡镇要负责培训村“两委”班子成员,每年应安排1-2次专题培训。

三、要依法开展纠纷调解工作。依法行政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根本前提,对法律法规和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土地承包纠纷,必须坚决按规定执行;对于没有具体法规为处理依据的土地承包纠纷,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基本精神,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按照民主协商、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探索处理方式,妥善化解矛盾。各乡镇和村组要积极主动调解各类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基层,不得互相推诿,对调解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逐级反映,不能简单把矛盾纠纷往上推,特别是要坚决防止发生或极端恶性事件。今后,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乡镇、村必须作出书面的调解建议书,建议书必须要有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签名,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如当事人对处理建议书不服的,持书面建议书向县级主管部门申请受理。

第3篇:土地承包管理法范文

土地承包管理合同模板一

发包方:东辽县泉太镇新农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泉太镇新农村一组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___ ______,

西至:___ ___ _________,

北至:_____ _________,

南至:____ __ _________。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 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辽源(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附 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

土地承包管理合同模板二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 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附: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土地承包管理合同模板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承包方(以简称乙方):

电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章 承包的土地、期限和承包金

第二条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地块位于*****,面积***亩。附图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承包范围内。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为30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五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每亩元,每年共计承包金元人民币。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需于*年*月 日前以现金形式向甲方缴付*年全年的承包金元,自*年开始于当年的*月*日前支付当年的全部土地承包金。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承包方的权利

第七条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营和处置产品。

第八条 乙方有自主的用人权,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的村民享有优先录用权。

第九条 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节 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挖坑、挖塘、采矿等活动。

第十二条 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十三条 乙方必须按期如数缴纳承包金。

第十四条 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包括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包该土地。

第十六条 乙方使用土地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得利用土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发包方的权利

第十八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第二十条 甲方有权按时如数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第二十一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节 发包方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二十三条 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十四条 甲方有义务协调甲方村民与乙方之间产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民的过错给乙方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二十五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七条 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八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严重影响到了一方的权益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条 由于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缴、逾期缴纳承包金,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侵犯集体财产的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 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

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满后,乙方返还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种植能力。

第三十二条 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不能按期缴纳承包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5%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返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10%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报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备案一份。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人: 住址:

第4篇:土地承包管理法范文

关键词: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弊端;解决策略

1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现状

1.1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中心内容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成为农村整体发展的关键,涉及几个层面上的内容。首先,创建财务资金管理机制,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政务财务应确保公开化与透明化,给予人民群众质疑权利和监督权利,目标是强化民主建设,促使干部群众心系国家,重点突出监督制度的创建,将财政资金进行安全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资金安全。其次,建立良好的经济发展导向,结合现有的财务资金管理工作加以系统性预算,明确经济发展的导向。最后,选取高素质的人才承担经济管理的责任,促使干部的整体素质足够高,与此同时因为全新的政策,所以应该定期安排组织人员深入学习,完善自身的经济管理知识结构,吸取先进单位的经济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广泛的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

1.2农村经济管理的本质任务

首先是农村财务和资产之间的管理,建立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经济管理监督制度,创新已有的农村经济管理机制,优化民主化经济管理模式。加强审计干部作用,科学规划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的配置,明确农村现有资源标准化配置,确保集体财产使用的安全性。其次是减小农民承受的经济压力,执行农民压力管理工作,明确新农村经济建设农民负担的减少,现阶段农村经济管理体系的创建基本上可以帮助农民减小自身的经济压力,防止出现农民压力反弹现象,加强农民负担专项经济管理,完善农民压力缓解的法律机制。最后创建专业合作组织和社会服务组织,以农业经济服务行业和加工农产品为主加以进行,探索满足市场经济需求的诸多形式合作手段,做好合作组织培训示范工作,定期向上级汇报农村经济管理的工作,确保农业市场经济的收入足够有效,促使农村经济社会化的服务机制扩展,提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水平。

2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存在的弊端

2.1经济管理认知不够全面

以往的经济管理机制对农村经济的管理工作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而人们给予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深入,也就是经济管理工作认知不够不全面,缺乏公开性的经济机制创新以及合理的土地承包机制等,影响加快农村经济的建设步伐。然而现阶段我国的农村管理者没有意识到经济管理的社会价值,在内心认为经济管理没有必要,所以总是出现经济管理工作的怠慢思想和态度。

2.2经济管理法律不够健全

目前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存在任务繁多,且工作量大的问题,涉及的内容较为广泛,重点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承包、经营和转让;农村现有土地的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和农村财务整体审核情况等。现阶段我国的农村经济管理层面上缺少健全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土地承包没有降低农民自身的压力,土地承包的转让也无法准时加入到财务单位的监理中,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

2.3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

我国现有的农村土地经营缺少规模化的管理机制,所以土地综合效益的获取效率较低,特别是高原、丘陵以及盆地等区域,土地基本上是私自经营,大规模的土地收获效益比较少。此外,因为惠农补贴机制的执行,农民可以切身感受经济效益,大多数的农民总是倾向自己耕种土地,对外的承包量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土地的规模化经营管理,以致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速度减慢,农村集体收入量减小。

2.4债务更加繁重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债务繁重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作为农村经济长久发展重担,投资农村经济工程,创设农村公益事业,非生产类型的支出超额成为农村经济债务出现的因素。但是债务繁重可以引出社会不稳定情况,农村现有的集体经济发展脚步十分缓慢,同时基层政权没有从根本上进行建设,经济管理费用较为紧张,农村干部开展工作积极性不强,以及公共建设无法落实等。

2.5记账相关问题

其一,记账工作出现偏差。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执行记账机制,目标是提高财务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农村集体财务足够安全,成为农村财务工作者工作的依据。然而因为农村中存在诸多工作者的思想较为滞后,记账工作没有被充分重视。体现在一些村级干部不了解记账机制,觉得城镇的办事处涉及的记账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不能影响到村中资金的收入和支出。从某个角度上分析,记账机制可以确保财务工作足够透明,但是会影响到一些干部的自身利益,所以记账机制产生的实效性不强。其二,财务管理工作混乱。现阶段农村的财务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尽管一些农村地区制定机制,也只是表面化形式,不能全方位的对财务账目进行处理,以致于村集体资产流失。此外财务支出账目缺少规范化,即使农村财务支出票据上有领导的签字,然而因为审批不够严格,总会影响到财务经济的处理效果。

3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弊端的解决策略

3.1全面认知经济管理工作

在培训班、座谈会多种活动举办下,树立农村干部经济管理的认知,促使其意识到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价值,积极的开展农村经济管理工作。通过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认知的普及,村干部和群众积极配合经济管理工作,充分的发挥自身工作职能,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3.2健全管理法制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有效发展,应该建立在较为完善的法律基础之上,在现有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下,制定全面的农村经济管理法律和相关机制。同时法律规定上要补充农村承包管理等事项,强化农村土地使用的监督以及农村财务情况的审核,延伸法律规定条款,促使农村经济在实际发展进程中可以受到法律的保障,维护农民群众自身的利益。

3.3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

积极发展农村第三产业,积极增加农村经济集体收入,号召农民加工农产品,加快农村产业的建设步伐,发展农村旅游行业,将农村现有的旅游资源巧妙运用,致力于农村服务行业的开发,促进物流行业和金融保险行业以及信息行业等诸多第三产业的发展,缓解农民就业问题,提供农民基础生活保障,大力发展农村的集体经济。

3.4合理做好债务处理工作

政府积极参与,以多种手段合理的进行农村经济债务处理,包括降低债务产生的利息,针对高利息的贷款,可以适当减小利息,按照和银行同期贷款的债务标准进行承担。与此同时,农村集体经济要按照多种途径和方式,清理经济债务,涉及到村集体和群众两者之间的多项债务,要以抵顶的手段加以偿还,或者以出租或者拍卖的形式,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审批,减少非生产性的资金支出,合理的处理农村经济债务,保证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

3.5建立记账管理方案

其一,强化农村现有的财务管理工作,对于农村财务记账工作问题,政府等相关机构要全面的整理财务问题,建立财务经济管理机制,促使财务经济记账工作得到法律的支撑。除此之外,以最短的时间组建专业财务经济会计团队,保证财务经济记账工作具备一定的独立性和规范性,持续健全财务机制,保证财务记账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其二,公开进行财务经济管理。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成为村民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新形势下政府管理者要公开进行财务经济工作,确保村民具备财务经济的监督权。与此同时,体现出农村经济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包括公开的时间和形式,并且关注村民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参与程度,提高村民自身的监督权力。

第5篇:土地承包管理法范文

5 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解读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征地补偿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其他税费

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征地工作程序

第一,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第二,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第三,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第四,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第五,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第六,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6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

我国的土地不是归国家所有就是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

何为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

(一)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

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土地转让申请书;土地使用权证(正本);原土地出让合同书或原土地转让合同书(复印件);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或者赠与书(经公证),或交换协议书,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以及合法方式转移土地使用权的文件、证明等;

双方或多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人身份证明、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同一建筑物分割转让(如商品楼房分层分套出售)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的,应提交规划部门的有关文件以便计算房屋权利人分摊的土地面积;属划拨土地的还要补办出让手续,补交往地价款、补签出让合同并提交相应文件;

属土地分割转让的提交规划部门的规划文件或转让地块的规划要求;

军队空余土地使用权转让须持批准补办出让文件和军队土地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提交具有资格的地产评估机构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估价报告书和市土地管理局的确认书;

地块开发投资或建筑物资产净值财务报告;

市政道路规划网络图;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

(二)受理申请(1天)

窗口收件人审查当事人所提交的文件资料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资料齐全又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

给受理的申请编号并发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资料,受理日期并编号。

(三)初审(5天)

土地交易所接收提供的文件资料负责到档案室进行查核,在5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签复。

审查人员审查上述文件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有效,是否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规规定以及省、市和规划部门的有关规定。

审查人员查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驳回转让申请。

(1)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2)权属来源的性质是不许转让而又未取得批准的;

(3)根据城市规划,市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或市政府批准列入征用、拆迁范围内的和不符合城市规划的;

(4)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

(5)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6)设立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

(7)权属有争议的;

(8)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包括征地协议未全部兑现的),不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达不到建设用地条件或投资额达不到总投资额25%以上的;

(9)转让土地使用权权属来源属行政划拨的(即未注明使用期限的),未取得土地部门批准,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补交地价款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

(10)转让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人或受让人与承租人未达成协议的;

实地勘察。

属于地块分割或面积变化的由局测量队提供定线作业表和宗地图。

(四)审核(3天)

经办人提出初审意见,经所领导审核不合格的,转窗口复函不同意办理转让手续并退文;审核合格的提出审核意见报局领导审批。

交易所根据局领导的审批意见,将批准文件资料转交地籍科(属成片开发土地的先报市政府评审)。

(五)缴纳税费

经办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通知当事人到指定的部门缴纳税费,申报人应及时将完税或免税证明提供给地产交易窗口。

(六)地籍科根据上述文件资料核发土地使用权证

(七)立卷归档

7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如何缴纳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在中国境内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对于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缴纳营业税。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纳税事项: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

税目: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税率:5%

计税依据:企业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企业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期限: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地点:企业应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8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划拨土地使用权再转移,包括出售、交换、赠与等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实质是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法定条件下把自己取得的剩余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再受让人的行为。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权利全部转移给新的权利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对国家土地所有权并不产生影响,国家仍然享有对该土地的所有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

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

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特点

(一)行政干预性强。

由于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国家的产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其转让须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后才可有效,审查的内容包括转让双方的情况及转让协议是否合法、转让后用途及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否符合规划和国家供地政策、土地权属是否清楚等,其目的是保证国有土地收益不流失和防止划拨土地使用权流入市场对国有土地市场造成不必要的冲击。

在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行政管理机关虽然不是一方当事人,但十分重要,它不仅仅限于土地使用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而还要进行之前的审查,只有存在它许可以后,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才可发生。

(二)不对称性。

由于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特殊的土地使用权,这种权利在市场中的转让也必须受不定期的条件限制,划拨土地使用权在流转过程中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流通的情况极少,只有两个同时符合使用划拨条件的主体之间才存在着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

在多数情况下是受让方不符合使用划拨土地的条件,转让过程中要通过补办手续,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变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或上缴划拨土地的收益金。

(三)有偿性。

2008 年2月13日国土资源部了《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首先明确了企业国有划拨土地权益,承认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财产权,这就为其流转提供了可靠的内部动力,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长时间使用土地不可能对土地没有投入,况且用地者在取得划拨土地时也并非是“无偿”,也付出了补偿、安置等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9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乡(镇)____村____组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

坐落(四至)地块数(块) 面积(亩)质量等级(肥力水平)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____。(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____。(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乙方:(签章)____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住址:____住址: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土地承包管理法范文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博罗县;调查研究

1 博罗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

1.1 农地流转面积逐年上升

截至2008年年底,广东省博罗县农地流转面积达10.8万亩,比2003年7.69万亩增加3.11万亩,增长40.4%,年均增长7%;2008年耕地流转面积占常用耕地面积50.84万亩的21.2%,比2003年的提高了5.6%;2008年耕地流转涉及农户2.8万户,占土地承包总户数的21.5%,比2003年的2.16万户提高5.8%。

1.2 流转形式主要以出租为主

2003年博罗县农地以出租的形式流转约为6.74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87.6%,其他形式约占12.4%;2008年农村耕地出租面积增长至10.3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95.4%,比2003年提高了7.8%,转包等其他流转形式只占了4.6%左右。流转形式多样,包括出租、转包、互换、入股等,但以出租的形式为主。

1.3 各乡镇农地流转的规模差异大

全县17个镇中,横河镇的耕地流转面积为1.34万亩,占全县的12.41%,为全县各镇中流转面积最高的;而最低的园洲镇,流转面积只有0.03万亩,只占全县的0.28%。流转面积所占全县比例最高镇和最低镇相差12.13%。杨村、公庄、石湾、长宁及横河五个镇耕地流转面积合计达到6.02万亩,占全县的55.7%,而其他12个镇合计只占了全县的44.3%。各乡镇农地流转的规模差异较大。

1.4 流转农地主要以发展高效农业为主

2008年博罗县农村耕地流转的用途,主要用于发展高效农业,其中以蔬菜种植为主,大概所占百分比为57%。其中种植蔬菜规模效益较好的有:石湾镇主要用于发展韭菜基地,打造“广东省韭菜之乡”品牌;公庄镇和福田镇分别用于种植甜豆角和福田菜心,且已形成自己的特产。也有用于大规模种植花卉的,大概占流转总面积的23.3%,如长宁镇拥有3000亩花卉中药基地,所产花卉享誉整个广东省。另外也有用于种植水果的,如龙溪镇种香蕉、横河镇种青梅等。

1.5 流转土地的农民的收入逐年增长

2008年博罗县农民人均纯收入6721元,比2003年增长65%,5年平均增长近10.6%。农民收入得到持续、较快的增长,土地流转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农民通过农地流转,一般可得500~800元/亩•年的租金收入,有的高达1000多元,而且租金收入有上升的空间。

2 博罗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典型问题

2.1 对农地流转的认知存在缺陷

一是农地流转的法规政策宣传工作的缺失,导致不少流转主体对农地流转的法权和义务的认知缺乏。二是小农意识,保守落后观念的制约,部分群众对农地流转的认识错误,受保守落后思想的影响,担心失去土地后,生活并无保障,而不愿流转。三是受农土流转“被侵害”的影响严重,在农地流转过程中确实有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此种情况的出现会呈现乘数连锁负面效应。四是受农业收益比较低以及投资存在自然和市场风险的影响。

2.2 流转形式单一,规模太小

2003年博罗县农地以出租形式流转约为6.74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87.6%,其他形式约占12.4%;2008年农村耕地出租面积增长至10.3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95.4%,比2003年提高了7.8%,转包等其他流转形式只占4.6%左右。截至2008年年底,博罗全县耕地流转面积为10.8万亩,仅占常用耕地面积50.84万亩的21.5%,农地流转规模太小。

2.3 前期流转土地,农民得益少,损失大

农村已流转的土地中,有不少是在2003年以前就已流转,由于当时农户的思想意识落后,在签订流转合同时,没有充分考虑土地的升值性,仅是按照当时的生活水平进行估价,流转租金低、租期长,因此农户得益并不多。如横河镇“鹰氏集团”和“冠锋锦鲤”两个水产养殖场分别在2002年和2003年,承包了村里两千多亩的土地发展水产养殖,租期30年,但每亩租金的平均价只有198元,按合同每5年递增5%的幅度算,最后五年的租金最高也不超过300元。而目前当地土地流转的价格基本上都在500元以上,这样就出现了土地纠纷,农民损失不少。 2.4 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土地流转监管机制不健全,承包纠纷呈现恶化状态

目前博罗县农地流转,大多以农户之间自发零散为多数。在流转过程中,存在着无合同或合同不规范现象。在2003年,博罗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惠州市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特制定《博罗县农村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土地调整审核管理程序实施意见》,规定了农地流转要件和流转合同主要内容条款,并附有规范的家庭承包土地流转委托书样式。但实际操作中,往往是当事双方私下流转、口头协议为主。村组干部对流转合同的备案审核许可工作认识不足,不少没有形成书面合同,流转合同的签订率只占50%;即使签订了合同协议,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另外,博罗县各乡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委员会和县农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由于人员和经费的问题,都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用,使纠纷处理无效化。

2.5 流转农户的权益受到多方位侵害

一是受到个别基层干部的侵害。个别基层干部随意变更承包合同、调整或收回农民的承包地,甚至强迫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二是受到个别镇村基层组织强迫流转的侵害。一些地方镇政府和村集体以行政命令,强迫农民出让承包地,搞重新发包、出租或集体统一经营。三是受到地方政府以土地流转取代国家征地行为的侵害。四是受到部分企业的侵害。个别进入农业领域的企业打着发展农村经济的招牌,利用各种手段强迫或欺骗农民流转土地。

3 对策思考

3.1 加强农地流转的政策宣传是基础,发挥农户流转的典型示范效益是突破点

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惠州市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博罗县农村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土地调整审核管理程序实施意见》等法规和政策,把政策交给农民。同时要宣传农地流转对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农户对农地流转持怀疑的态度是符合经济理性的。对广大农户最有说服驱动力的不是政府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而是发生在农户身边的实例,农户们一看到周围有人因进行农地流转而获得较好的收益,便争相效仿,都自觉要进行农地的流转。只要有好的农地流转的典型示范,农地流转的速度、规模和效益就会较快增长。

3.2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

一是培育中介组织。要建立起一整套新的农地流转模式,培育多样化的农地流转中介组织。二是构建市场机制。农地流转的市场机制应该包括供求机制、竞争机制、价格机制、投资机制和宏观调控机制五个方面,它们有机地融为一体,自发地、分散地和间接地调节农地流转,发挥“看不见的手”的市场职能。通过中介服务组织开展对农地评等定级,收集和土地流转市场价格,按照市场供求关系合理确定土地流转价格标准,成片土地流转,引入竞价承包、招标租赁等交易方式,完善土地流转机制。

3.3 建立并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监督机制

可进行如下尝试:一是每个村从每个村民小组中选出两位村民代表组成土地流转监督委员会,监督村委会在农地流转过程中的行为,严格约束村集体权力的肆意扩大,并且有关农地流转的行政命令都要报监督委员会审批,由委员会成员2/3以上成员同意通过才能执行,严禁采用任何行政命令的方式去干涉农地流转。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地流转收益的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审计制度等,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收益权。

参考文献:

[1]张德扬.广东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特点与形式[j].南方农村,2004(2):23.

[2]陈瑞莲.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基于广东的实证分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第7篇:土地承包管理法范文

【关键词】农村经济;管理现状;对策分析

农村经济是我国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与发展状况直接反映了我国综合国力与经济实力,为进一步推进现代农村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始终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与进步,以创新眼光改革与调整经济管理方式,构建系统、科学、完善的经济管理体制,促进农业经济繁荣、健康向前发展。

一、我国农村经济管理现状分析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完善农村的土地管理制度, 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国家土地政策; 建立农村财政和资产管理制度, 公开农村的财政状况; 制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着眼于未来的经济发展要求;并注重农村干部领导层的管理,致力于创建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经济管理团队。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管理模式不断优化,管理方式与管理手段不断丰富,但是依旧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分析探讨:

(一)对经济管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认识不够。当前我国大多数农村受到传统管理体制与管理模式的影响,对经济管理缺少必要的关注与深入认识,甚至依旧沿用旧有的经济管理体制,不仅不适应现代农村经济建设的内在要求,同时也因为管理体制的滞后性与盲目性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剧农村内部矛盾,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进脚步。

(二)专业经济管理人才极度缺乏。现阶段,农村领导管理层文化水平较低,综合素质较差,缺少引导与推行经济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团队,一部分农村的经济管理工作由村长或是支书等全权掌控,限制了经济管理工作的实际功效与价值意义,使农村经济管理工作长期陷入进步缓慢、闭塞落后的尴尬境地。

(三)相关经济管理法律法规不完善。经济管理是一项内容繁杂、项目众多的系统工作体系,具体到农村经济管理中来,既包括土地承包管理、农村企业引导监督,也包括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等等工作,但是我国农村经济法律法规不完善,致使管理工作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撑与帮助,不能有效缓解诸多现存经济问题。

(四)农业产业投资后劲不足。近年来,农村企业不断增多,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增强农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与整体实力是推进农业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但农业企业诸如农产品加工、种植业等等周期长、收效慢,又极易受到自然气候的影响与限制,因此对市场融资缺乏吸引力,增大农业企业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加大了农村经济管理难度。

二、推进农村经济管理改革与进步的对策分析

(一)增长资金投入与加大政府支持,确保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从根本上保障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与推进,必须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经费补贴,维持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正常花费(包括人才引进花费、专家培训费用、学习深造费用、调查分析基本花费等等),使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正常运作、另一方面,政府要通过政策倾斜、为农村企业招商引资、减免农业企业税收等等方式,减少农村经济管理的压力与阻力,使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赢得农民的认可、理解与支持。

(二)完善农村经济管理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建设。推进与完善农村经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是加强经济管理工作的根本保障,首先,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与现有经济管理模式,构建完善的管理体系,诸如经济监督制度、经济执法制度、企业管理制度、土地承包制度等等,确保经济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同时,必要的经济法律法规可以监管农村经济管理人才工作行为,杜绝、人情关系、走过场等现象的发生,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与经济利益的前提下有效解决农村各种矛盾。

(三)注重经济管理专业人才的开发与引进,构建高素质、高水平的经济管理团队。人才是各项工作发展与进步的动力源泉,是增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实力的根本保障,因此,必须注重农村经济管理专业人才的开发与引进,充实农村经济管理人才团队,提高经济管理工作的精确性与科学性。首先,要以开放的姿态,通过增加薪资水平、提供社会福利保障、提供深造机会等形式引入经济管理人才;其次,要注重经济管理团队职业素质与道德素质的提高,提高工作团队的沟通技巧、语言技巧、危机处理能力与协调能力;最后,要为经济管理团队提供多种形式的、高质量的培训学习机会,邀请经济管理专家现场讲解最新工作方法,面对面解决工作人员的工作难题与困惑,加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增强协作意识与合作能力,提高农村经济管理部门的整体实力。

(四)提高农村干部对经济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在现代农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过程中,为进一步优化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村经济收入与农民生活水平,必须坚持开展经济管理工作。当地政府与领导干部要树立经济管理意识,将经济管理工作置于各项工作的首位,确保各项经济管理政策的落实,并根据实际状况与农民意见及时调整工作计划与工作方式,使经济管理工作始终与农村经济战略发展、农民根本利益、和谐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相一致。同时,要时刻关注农民对经济管理工作的态度与情绪变化,做好农民的思想工作,使农民能够深切认识到开展经济管理工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从而改变对当地经济管理工作的态度,实现“从反对到支持、从否定到认可、从片面误解到全面认识”的根本转变,使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获得广泛群众支持。

为了实现农村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相关的农业管理部门必须要探索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诸如开发与引进专业的经济管理人才、加强农村经济管理资金投入与政府支持力度、完善农村经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等,提高农村经济管理质量与效率,推进农村经济的科学化、综合化、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