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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耕地资源的措施及方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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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耕地资源的措施及方法

第1篇:保护耕地资源的措施及方法范文

关键词:城市化;保护耕地;措施

中图分类号:F323.21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632166

现阶段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第2大经济体,在为我们取得如此重大成就骄傲的同时,还要考虑到环境保护和资源的保护,不能只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而不顾生态的保护。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地发展,大多数农村地区已经迅速的向城市化迈进,多数的农村经济也在中部的发展,但是在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城市用地规模不断扩大,导致一些耕地被转变成城市建设用地,使原本就紧张的耕地建设面积进一步减少,使得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严重威胁了我国的粮食安全。尽管国土部门采取了严格处理土地违法的行为的措施,尽管国家采取了保护耕地资源的措施,同时严格的控制着土地指标,虽然有了一定的效果但却没有达到强化耕地保护的目的,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所以应该持续把耕地保护问题放在紧要位置。

1 我国城市化进程中耕地保护现状

我国城市化进程与耕地保护是一对矛盾体,城市化进程和发展对土地使用提出了巨大的需求。根据研究显示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国城市建成区面积增长了2倍以上,一些城市扩张更是达到20倍以上,如湖南长沙,建成面积高达到119km2。城市的扩建,城市建筑的增加,大量占用了农村的耕地,极大地威胁了我国的粮食安全和蔬菜安全因此应该采取节约高效的土地发展策略和方式。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急剧扩张,占用城郊耕地的现象越来越屡见不鲜,从1990―2000年间,城市建设用地中,大约有50%来自农村的耕地,2000―2010年间,这个比例占到50%以上。中国正在经历历史上最大规模,最快速度的城市面积扩张,虽然城市在如此迅速的扩张,但是土地的利用率仍然不高,仍然不能够做到完全的利用。根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等统计文件中GDP和人口关系的计算,中国人口的城市密度并没有增加,反而在逐步呈下降趋势。人口密度从从2000年的0.99万/km2,下降到2010年的0.89万人/km2。最近几年中国城市的建成区面积大大增速前几年,但是使用率低于前几年,这种现象应该被严重的重视,并且应该把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仔细分析,争取及时解决。目前邻近连片发展的趋势仍将继续,应该优化配置,实现统筹计划,以达到节约土地,增加建成区使用效率的目的。

我国城镇划建设已经步入最快发展时期,2012年我国城市城区面积达到18.30万km2建成面积为4.5566万km2,征用2162km2。城镇的建设需要土地,但是农村的发展和建设以及生产更加需要土地,农业生产主要依赖的就是最基本的土地。要想解决城市中土地利用率不高并且逐年下降的问题,需要相应的调整原来城镇的不合理的产业结构,改造旧城的一些基础设施不齐全的地方和危旧住房。因此,在城镇化的过程中,要想在不大量占用耕地的前提下,大力促进城市化的发展,就要不断地提高城镇土地的利用效率,城市化的建筑建设要增加高度,时间高度上的利用,减少土地面积的利用。

2 我国城市化进程中耕地保护的问题及原因

2.1 对保护耕地的认识不到位

只有增加耕地面积,才能大规模的提高粮食的产量,因为即使使用高科技,一定面积的土地产量也依旧是一定的,因此想要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满足我国最近基本的粮食供应,就要提供足够的耕地面积,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稳定性。但是我国许多的官员对于耕地的重要性认识能力还不够,将目光只投入到促进经济发展上来,还有一些企业,工厂随意占用耕地面积,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了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对耕地保护的意识不够强,使得耕地得不到合理利用,导致城市化进程中的可用地逐步减少,耕地面积大幅度减少,土地后备资源不足。

2.2 城市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

我国土地的利用结构存在着大量的不合理的现象,并且土地的利用效率低,大量的土地被浪费,然而大量的农村的耕地却依旧被城市建设大量占用的原因就是城市的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不健全和存在着一定的历史遗留问题。甚至是在土地价格昂贵的市中心,依旧存在着大量的企业和单位,这些单位占据最好的城市地段,但是土地的利用效率依旧很低,大规模的存在着土地浪费的现象;我国的经济结构中工业的比重占据最大的地位,因此在城市中心,重工业工厂占据的比重大,大部分还是重工业工厂,并且重工业的工厂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不断的扩张,因此需要占据更大的耕地,因此,导致交通用地和城市绿地占用的比重就会减小,许多重工业企业占据了城市重要的地段,带来多大的经济效益,反而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与此同时,城市绿地和交通用地的紧张,造成我国城市存在交通拥挤,环境质量差等现象。

2.3 城市化进程与耕地保护矛盾突出

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大多以牺牲大量的耕地来扩大其发展面积的模式,因此耕地总量急剧减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农村耕地的被占用是很正常的,这使原本就紧张的耕地资源面临更严重的问题。无论从时间上还是空间上,城市化进程与耕地保护都达不到统一,两者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难以很好的衔接,从而导致城市管理失控,土地利用率低下。一直以来,由于我国人口多,耕地少,人地矛盾日益严重,因此,城市化进程中耕地保护是必须的,但是马克思哲学告诉我们,矛盾存在与一切事物中并贯穿于事物发展的始终,因此城市化进程与耕地保护矛盾突出将长期存在。

2.4 耕地保护中的土地管理系统不规范

在我国现阶段的土地管理系统中,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或者规章制度并不能完全展开实施,尤其是在中小城市的许多基层政府,为了进一步的发展经济,进一步促进经济建设,所以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农村耕地资源的保护,使得农村的土地资源大幅度减少,耕地资源被破坏,后果非常严重。

地、农业和农民利益来强化经济的发展,占用耕地来发展经济的现象频繁发生,这样只会导致国家整体利益受到损害;更有一些小型的城市在向城镇化发展过程的中拥有足够的空间,往往尽最大程度的占用农村的耕地,为了大量建筑设施和大量的建筑有足够的空间,往往占据的耕地数量较多,规模较大,并且对土地利用集约化和节约化的意识淡薄,从而导致土地利用率较低,存在大量闲置和浪费等情况;在城市化进程中,一些农民为了挣更多的钱,大多数农民进城务工,在进城进行生产、生活的同时,但是在农村所占的土地并未退出,这样就产生了两头占用的现状,导致我国很多农村中有很多住宅处于闲置状态,耕地面积大幅度的减少,虽然也采取了户籍制度、就业制度、住房制度等等限制的措施,但是农村的土地并未退出,导致耕地进一步紧张。

2.5 地方政府对耕地保护态度消极

耕地是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对农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其带动经济的发展却微乎其微。近年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国家大都以GDP的增长值作为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主要标准,而作为地方政府官员,其政绩的考核也是以GDP作为衡量的标准之一。因此,地方政府为了达到在职期间的政绩突出,只注重经济的发展,不顾当地的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和土地资源的实际承载能力,有的地方基层政府甚至强制农民配合他们的指示,将大量的耕地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达到扩大城市建设用地的目的。可以看出,地方政府过于注重经济效益,热情都放在了增长经济上,并且把局部利益放在全局利益之上,而完全忽视了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对耕地保护的态度消极,为了实现眼前的利益而在耕地资源上急功近利,甚至不惜违法,这是很严重的问题。

2.6 缺乏耕地保护监督机制

在经济迅速发展的时候,土地问题得到了有识之士的关注,但是土地问题仍然没有引起大多数人的重视,尤其是没有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政府部门只注重经济的发展,反而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土地的监督和控制,导致土地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并且在我国现有的耕地保护政策中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例如在征地补偿、产权、土地用途管制及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基本农田保护等许多方面都存在着不足之处,还没有完善的耕地保护制度,使得土地不合理征用现象严重,而且农村耕地的流失也十分严重,然而相关部门却没有加大对农村土地的占用监督力度,从而加剧了城市经济建设与耕地保护两者之间的矛盾。

2.7 在保持耕地动态平衡上困难重重

农村耕地大量的流向了城市,导致耕地的不平衡性加剧。并且要想解决耕地的不平衡性的问题困难非常大,虽然我国实行了以实现我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但是依旧不能够解决,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城市化建设所占用的耕地大多是城市周边及主要交通干线的,沿线的,农业生产条件比较好的耕地,而新开垦的补偿给农民的大都是远离城镇,农业生产条件差的耕地,这与原有的耕地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目前我国在耕地占补平衡中存在着占优补差,占多补少以及补偿耕地基金不到位的现象突出,从而造成了我国耕地数量急剧减少,并且趋势越来越大。

3 针对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与措施

3.1 集约、节约利用耕地资源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大量的农村耕地被城市建设占用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虽然说城市建设占用农村耕地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但是,大量的占用耕地仍然会危及农村土地的安全。虽然要想完全避免城镇化占用农村土地是不可能的,但是尽可能的合理利用土地也是可以实施的。要想合理的利用农村的土地,最重要的就是要集约、节约利用耕地资源,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首先重视城市化发展的内涵,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土地资源对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旧城改造,而不是光牺牲耕地来扩大自己的发展空间,有序的推进城市化进程;其次,加强土地资源的整理,对城市内的低利用土地,地区的弃耕地以及未利用的闲置土地用行政管理和与市场调控机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整理与开发,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式到集约式,分散到集中的转变,从而进一步土地资源市场,在推进城镇的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可以达到保护耕地资源的目的,从而进一步缓解建设用地和保护耕地之间的矛盾。

3.2 做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调控土地的基本手段,对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和土地潜力进行分析,对土地需求进行科学地预测,在城市建设之前加强规划管理法制建设,按照依法实施规划的要求,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体制,实行典型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定期公布各地规划执行情况,增强基层监管力度,有效预防违法用地行为。

3.3 强化地方政府对耕地保护的责任

在城市化进程中,出现随意占用耕地面积以扩大建设用地的现象,主要由于地方政府和企业过于注重本地经济,政府管理不力,政府行为不规范,尽管耕地对当地经济带动作用低,但是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就是耕地。所以,必须规范政府的行为,强化地方政府对耕地保护的责任。

3.4 建立耕地保护的实时监测与监控系统

越来越多的技术手段被应用于耕地的利用中来,要想进一步解决城市化进程中耕地保护的问题,如RS和GIS等技术建立耕地评估、监测和监控系统。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土地容积率,减少建筑占用土地,实现城市建筑物的立体化,以充分利用建筑土地,并且要对耕地的保护落实到实际中去,避免不法人员对耕地的胡乱占用。再者,要对耕地的保护问题及时提上日程,及时的保护和检测农村耕地的问题,避免耕地被占用。

4 结束语

虽然我国城市化进程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会长期存在,但可以尽量减少矛盾的激烈度,一方面要不断推进城市化建设,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需要及时的并且充分的对耕地节约和利用,同时重视耕地的保护,有效地实现保护耕地资源,两者不可偏废,确保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的协调发展。因此针对城市化进程中耕地保护出现的问题必须重视并且及时改进调整,相信通过国家、政府和社会的努力一定会解决好城市化进程中耕地保护出现的问题,在保护好耕地的基础上推动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晓玲.浅谈城市化建设进程中耕地保护措施[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25):185.

[2]王紫琼.基于城市化进程视角下的耕地保护[J].科协论坛(下半月),2010(11):108-109.

[3]王岩.谈城市化进程中的耕地保护措施[J].才智,2012(12).

[4]邵彦敏,杨印生.耕地保护外部性内部化的路径选择[J].农业技术经济,2008(2):19-24.

[5]宋戈.中国城镇化过程中土地利用问题研究[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第2篇:保护耕地资源的措施及方法范文

[关键字]水土流失 山坡耕地 防治方法

[中图分类号] TD98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1-24-2

水土流失,顾名思义就是说在一些水作用力,或自然重力及风力等外界影响力作用下而产生水资源浪费及土地的破坏和损失,其中可以包括土壤表面的腐蚀及水土的流失。人们对于土地的使用,尤其是针对水资源的不适当利用及开发,使得土地表面的植被遭到破坏,因此,在没有植被覆盖的土地上,一旦遭遇水流的冲蚀,必然会造成土壤的大量缺失,最终使得土壤表面沙化,岩石裸漏在外,使得土壤无法再次进行耕种。

1 水土流失的特征

在一般地势较缓的平原地区盆地坝区,不易发生水土流失的现象。总结这几年发生水土流失的地方,多数为城市建设发展速度较快或山坡地势不平缓的地区。在这个结论的基础上,我们总结水土流失的特征有以下几点:高发地区为山区或地势坡度较大的地点;土壤遭到侵蚀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多以水流侵蚀为主;水土流失产生后治理难度很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也相当巨大。

2 造成水土流失的原因

2.1 自然原因

产生水土流失的地区普遍都有一个共同点,即每年降水不平均,一般集中在春夏季节,大约为全年降水的80%左右。因为降水季节集中,并且水量也很大,因此容易汇聚成小型的径流,造成对土壤的侵蚀。山坡坡度的平缓程度也是产生水土流失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并且也是造成小型径流对土壤冲刷、侵蚀能力的决定性因素。

一些产生水土流失现象严重的原因是其地区地势陡峭,坡耕地的坡面长,加大了降水径流的速度。因此,如果不经过防治,长时间下去,就会造成当地的水土流失现象日益加重。又因为降水多发生在春夏季节,一旦产生水土流失,将会影响大春生产,农作物的产量也会受到严重的影响,进而对农业经济发展也会造成影响。

2.2 人为原因

长时间以来,大多数的农耕人群一般沿用了传统的耕地方法,即一般都是垂直于坡度的地方开始进行垄沟耕作。这种不是伴随地势变化耕作的农耕方法造成的垄沟,在地势上形成了一种中间低或者两头低的耕作弧线,一旦雨季的到来,降雨量急剧加大,水流汇集到耕地产生的垄沟上极易出现径流,侵蚀大量土壤,造成侵蚀沟,耕作层土壤破坏,从而导致沙石裸漏在外,形成了水土流失的现象。不仅如此,这些年由于人口急剧增加,造成农用耕地不足,从而导致人类胡乱开垦植被土地。经济的迅速发展也使人们开始乱砍滥伐树木,毁林开荒或毁草开荒,森林和草地面积急剧减少。同步,自然资源的变化也会带来气候的大幅度改变,因此更加剧了水土流失现象的产生与恶化。

3 我国目前山坡耕地产生水土流失的情况

根据我国第3次对农耕土地资料的调查结果表明,我国目前耕地发生水土流失的面积多达68108.27万亩,占总农耕用地面积的40%。其中,分布在黄土高坡地区与西南区的耕地所产生的水土流失面积分别占总面积的24.7%和21.93%。排名前五名的还有东北地区、华北地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其水土流失面积分别占总面积的17.62%、15.34%和10.21%。针对区域划分,耕地中产生水土流失的比例占所有耕地面积的比重来看,依然是以黄土高原地区和西南地区比较高,分别为所在区域总耕地面积的73.2%和56.8%。就总的水土流失程度来看,分别可以用轻度、中度和重度来进行区别,其中以中度水土流失为主,占总量的75.5%。水土流失已逐渐成为值得我们广泛关注和不容忽视的问题了。

4 坡耕地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

针对目前我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现状的防治措施来看,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点来进行讨论,即坡耕地继续耕作措施、坡田变成梯田措施、种植植被措施及大力宣传,加强监管措施。

4.1 坡耕地继续耕作措施

在山坡耕地尤其是比较平缓的地势上,可以推行一些针对水土保持而继续发展耕作的措施。这种方法可以减少土壤表面产生径流,降低雨水对土地的冲刷力度,并且可以提高粮食的产量。其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为改变地形坡度的变化,可以增加地面的粗糙率,主要措施是可以种植一些带状农作物等。另一种为加大土壤表面覆盖的植被或对土壤质量进行改进,主要措施可以采用种植秸秆等农作物改善土壤质量。就目前的科技水平来说,在坡耕地还没有被修成梯田或种植植被前,坡耕地继续耕作措施可以成为一种重要保护水土流失的方法来进行推广。

4.2 坡田变成梯田措施

梯田是保证农作物产值和改善水土流失的一项重要的措施,它可以根据农耕坡度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梯田方法来防止水土流失,保证土壤肥力,增加粮食产量。

4.2.1 水平梯田

水平梯田是为了保证水土、植被或树木而将平缓的坡地(一般小于15°)改变成为水平的台阶式田地。它适用于人口众多而农用耕地较少的地区。

4.2.2 坡式梯田

坡式梯田应为顺坡度建筑,每隔一定位置,隔年进行耕种。坡式梯田的优点在于它的投资利润小,易实现,同时,坡式梯田也可逐步改为水平梯田。

4.3 种植植被措施

陡坡下的农耕地是我国产生水土流失的重要地区,解决这种现象的根本防治措施为种植植被,退耕还林。但是,就目前的国民经济状况来说,如何稳妥的退耕还林就是需要人们深入研究的一个问题。我们应该根据每个地区的自然气候不同,地势不同,采用不同的种植方法,而不是单一的采用一种种植技术来保证水土流失的产生。根据我国的国情,农用耕地颇多,且分布范围比较广泛,适宜种植一些草坪,树木。尤其是在土壤松软,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应该加大力度来倡导人们积极种植果树,减少农耕用地,这样,既可以保证经济的发展,又可以防治水土流失现象的产生。

4.4 大力宣传,加强监管措施

面对日益严重的水土流失现象,我们应该建立起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大力宣传水土流失的危害,倡导人们保护生态资源,并且在防治水土流失方面建立完善的法制法规,加强执法队伍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机关的职业素养,加强监管力度,使那些违法砍伐树木,破坏植被的人得到法律的惩罚,进而有效的禁止了人为产生的更严重的水土流失现象。

第3篇:保护耕地资源的措施及方法范文

关键词:耕地污染;治理;现状;土壤类型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

1我国耕地状况的简介

1.1耕地的介绍

1.1.1耕地的含义

当前通用的耕地定义出自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制定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1.1.2耕地污染的过程

耕地污染是指耕地受到大气酸雨或富含有毒有害物质水的侵蚀,恶化了土壤原有的理化性状和丧失了生产潜力,导致耕地上的农林副产品对人畜禽渔的危害。土壤在污染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不同类型耕地土壤的起源及发育条件各不相同,因而有机质含量、集聚其中的生物体的种类和活动以及由此组成的生物过程强度等方面均有差别,并且每种类型的土壤有其固有的酶活性水平。

1.2耕地污染的状况

我国耕地面积较大,随着工业的发展,民用住房的增加,耕地被大量占用。对耕地造成很大影响,尤其是工业刚刚起步时,对于环境的污染没有法律约束,导致耕地被污染。其中,被污水污染的耕地达到了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的堆放也占用大量土地,不断分解的有害分解物质进入土地深层,导致土地不能利用,这种污染占了总共耕地面积的1/10以上。这些污染主要集中在较发达城市,这些城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忽视掉了耕地的发展,是耕地的面积不断的减少。

1.3更耕地污染的因素

耕地主要由土壤组成,土壤的组成包括固相、液相和气相等三相物质四种成分有机地组合成一起,具有天然肥力和生长植物物质的能力,是一种农业生产资源,更是一种环境要素。

耕地污染问题出现后,人们才会想起治理污染,但是污染一旦大规模扩散就很难控制。大气和水体受到污染后,只要切断污染源,经过稀释和净化后就会慢慢恢复。但是土地一旦被污染,就无法进行农业生产。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为了我们的家园能够一直美丽下去,我们就要防止土地的污染。土地被污染,直立起来非常的麻烦,需要很长的时间来治理,需要换土,淋洗土壤等方法来处理,其他的方法直立起来减小都比较的慢,而且,在治理土地污染方面需要的成本非常的大,时间比较的久。

1.4耕地污染的影响

1.4.1耕地被污染后的劣势

耕地一旦被污染就会造成很多的影响,像是在粮食方面,粮食的安全就会受到了威胁,因为,土壤被污染,中出来的粮食同样的也是受到污染的,这样对于人类的生命健康都会受到严重的伤害。还有就是耕地的质量下降,是很多耕地丧失了他本来的功能,就算想要再农用建筑方面进行建设,也会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对我国的生态环境在成损害,耕地的生态功能还有农村的发展都会受到损害。受到污染的耕地会造成生产力水平的下降,对农业会造成很大的损害。

1.4.2污染的耕地中存在着很多危险物质

耕地被污染后会造成当地的蚊虫的滋生,这些蚊虫又是一个传播传染病的媒介,不仅仅会造成农产品方面的减产,还会造成病菌的滋生,这是十分的不利的影响,对于生态环境也造成很大的影响。这些蚊虫鼠蚁的肆虐,会给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很大的伤害,能够传播像是伤寒、病毒性肝炎等的传播疾病,这些病菌会对土壤造成很大的污染,进而影响到周边的土壤的质量,这样的恶性循环下去会使整个国家的土地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1.4.3耕地污染后不能够在生产农作物

耕地污染能够对农作物产生很大的危害,同时也会对人体产生危害,能够损害人们的身体健康。耕地污染能够对地下水产生污染,对整个生态系统都会产生危害。耕地污染是由于周围的工厂有着高浓度的磷酸钙,这就会导致土壤中的金属物质含量过高,对于农作物生长具有危害。同时如果周围的工厂中含有铅、锌等这些物质,这就会使土地的状态得到改变,土地中的污染物超标。含硫物质的拍出,能够污染空气,使空气中的含硫量增加,通过降水不断地渗透到土壤中,同时地下水也会造成污染。人们的生活垃圾的任意堆放,含毒废渣和农药等化学物质也会对土壤产生危害,通过雨水的冲刷,不断地下渗,对于地下水造成很大的污染。这些污染形成后,通过农作物的生长使人们不断的吃入体内,长时间的食用,会对身体产生很多大的影响,同时,人们食用被污染的地下水也会造成健康问题,人们的生命安全受到了很多大的隐患。

2耕地污染的治理措施

2.1我国在耕地污染方面的规定

现在,随着我国不断地提高制度方面的规定,不断的进行污染的防治,制定了在环境保护、治理污染等法律法规,让企业能够不断的进行改进,减少对于环境的污染。在资源保护的方面也有着相关的法律规定,能够对于资源进行保护,让资源能够合理的运行。资源的保护、环境的保护能够对于污染进行防止,但是没有完善的规定,没有按照实行的企业,这也会对与环境造成很大的压力,是耕地污染在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中一直没有得到很好地改善。

2.2耕地污染的研究方法

目前,全国范围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专项防治工作已启动。这个项目由环保总局和国土资源部共同承担,制定调查技术规范,落实调查经费等。

3耕地污染的预防措施

3.1修改《宪法》

在《宪法》第26条中增加“防治耕地土壤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国家组织、鼓励和奖励保护土壤环境的活动。”目的是为我国制定《耕地污染防治法》提供法律依据和奠定立法基础。

3.2修改《环境保护法》,还应改革现行的管理体制

要从源头上解决好环保问题,除了从法律上给予保障,还要破除地方和部门分割,建议国务院设立“环境部”,实行环保部门垂直领导。

参考文献

第4篇:保护耕地资源的措施及方法范文

关键词:耕地保护调控模式生态建设

中图分类号:X17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Abstract: to our country the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regulation pattern and mechanism, according to the specific geographical environment, reasonable analysis and implement,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and actively yet prudently proceed to complete each work of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to carry out the cultivated land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of the target, realize the goal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Key words: the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control mode of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目前,在我国耕地保护中还存在显而易见的问题,比如对于基本耕地的保护机制不健全;基本耕地保护的补偿主体不明确等,因此建立健全我国耕地保护的调控模式和机制,完善耕地生态建设的目标是目前耕地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1、耕地保护的调控模式

耕地保护的调控目标是为了达到耕地总量在一定区域内的动态平衡。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及其贫乏、人口众多,因此人地矛盾比较突出,更应该做好耕地保护,合理调控,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合理规划土地利用,控制建设用地对耕地的大规模占用。调控经济生产建设项目的用地规模,事先进行预审通过合理规划再审批耕地地转用。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项目要强化管理,切实保障耕地资源,避免耕地生态环境的破坏。

其次,提高农民收入,减小农民因种植业收入而与其他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协调好农户的耕地保护费用,让农民积极参与到耕地保护的工作中,同时加大对违法使用耕地的惩处力度,切实补贴农户做好补偿措施。

第三,协调好区域间的耕地资源协调发展。在可持续发展的指引下,区域经济需要协调好自然资源与经济发展的需要。切实做好耕地保护的协调工作。缩小城乡差距,控制不必要的耕地资源浪费。协调区域和谐发展,规范管理监督费用,加强对于区域间保护耕地的重要性,积极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大力促成区域间耕地保护良好发展的局面。明确区域间耕地保护与现行耕地资源之间的关系,采用低成本,保证区域间耕地资源保护的最佳效果。

而当前我国耕地保护采取的模式主要是直接控制式,总体规划完土地利用的方案就自上而下安排到各个地区及村落,这种耕地保护的调控模式实施效果不太理解,通过以上的分析,从经济开发与区域协调发展上完成我国的耕地保护目标的分解应当将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分配政策及产业政策同耕地保护任。保证耕地保护调控模式及手段的良好运用。

2、耕地保护的调控机制

在耕地保护的调控机制中首先要建立健全的就是监管机制。一个全方位的监管体系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即加大执法力度与完善内部约束体系。加大加强对于耕地保护的监察力度,通过遥感技术、实地检查等方式,准确掌握区域耕地保护的具体情况。对于乱用或者违法使用耕地的责任人,严厉惩处,并补偿相关的经济损失。而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则是要完善群体组织内部的相互监督,建立群众参与机制,设举报箱及举报热线,对于耕地保护调控不执行不履行的情况进行及时的反应,促进耕地保护调控模式的进一步发展。

第二,耕地保护的市场经济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创新型耕地保护机制,顺应我国经济发展趋势的需要。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制度等调动广大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实现增产增收,促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完善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对耕地资源进行核算,建立耕地保护的市场成本,通过建立随耕地用途而转移的成本核算体系,让违法乱占用耕地者对耕地损失进行经济补偿。协调好个人、区域和整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实现市场经济机制调控一耕地保护一农民收益间的良性发展。

第三,完善区域内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通过有效的经济补偿形式对耕地进行外部补偿,保护耕地资源。同时,加大政府部门的干预,在市场调节不能有效进行的同时对耕地资源保护工作进行“有形的”干预,合理保护我国耕地资源。并且,做好内部补偿机制的监管工作。

综上,我国耕地保护机制,要利用好市场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及补偿机制,有效的促进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耕地资源、耕地保护的经济、生态及社会价值,全民重视对也耕地资源的保护工作。

3、耕地生态建设目标分析

通过科学、合理的耕地保护调控模式及机制,政府通过人口、经济、土地、贸易等调控政策达到有效保护耕地资源的生态目标。同时,适应当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协调好粮食需求与供给间的平衡、协调发展,实现耕地保护的生态目标。

目前,我国耕地生态建设及保护中主要面对如下问题:一、生态退耕;二、经济建设占用耕地;三、农业结构调整。因此,对于耕地生态建设目标的设定主要从这三个问题入手,实现耕地保护工作的目标。

首先,避免生态退耕,积极保护生态环境。由于生态退耕,大部分的坡耕地及旱地受到很大的影响。但是优质的耕地影响较小,因此,对于区域内坡度大于30°的丘陵区域,要强化水土流失的防止工作,加强对耕地的水利建设,改造坡地中低产田,提高耕地的土壤肥力,改善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另外,在农牧交接处的旱地,根据耕地的具体质量进行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通过保护区域内生态环境有效达到耕地保护的目标。

其次,减少建设占用的优质耕地。据有效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经济建设占用耕地24.86万平方公里,比2004年增长18%,占2005年耕地减少总量的7%。因此,耕地生态建设的另一目标就是减少在区域经济发达地区因经济建设而占用的土地。尤其是优质耕地等土地生产潜力高的耕地。减少工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等占用耕地的总面积,合理对土地资源进行规划,有效监管避免滥用违法占用耕地。因此,除了我国国防等重大项目建设审批的项目之外,其他项目的占用耕地必须经过严格的论证,层层分析,切实保护耕地资源。并按照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进行补偿,对耕地造地费进行统收统支的管理。

第三,随着我国农业结构的调整,耕地面积也在不断的下降。因此,耕地生态建设要避免耕地面积下降,减少耕地水毁、沙化、退化等生态问题,综合管理有效防治,减少灾毁耕地等。划定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区,充分考虑农业结构的变化及调整,按照人口的增长、社会经济的发展等众多因素,确定以及基本农田,采取强硬的措施保护优质、必备的耕地资源。

综上,确定我国耕地保护的生态目标要根据不同的问题、具体分层次进行,并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通过近期、远期等具体目标达到生态建设的总目标。比如,近期目标可以确定区域内耕地保护的数量及质量,需要改善的问题及达到的耕地生态目标。

4、总结

众所周知,耕地保护是我国经济建设不断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也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各个国家都会面临耕地不断减少的问题,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我国耕地保护的调控模式和机制,促进我国耕地生态建设目标的实现。合理规划土地利用,控制建设用地对耕地的占用、提高农民收入协调好区域间的耕地资源协调发展,不断的引入新的方法、新机制、新模式,促进我国耕地保护的调控模式和机制的不断完善及发展。耕地保护工作对经济发展、对社会、对生态环境、对后代的发展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具体的地域环境进行科学、合理的耕地保护工作,落实好耕地生态建设的目标,实现我国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美球.刘成.试论我国基本农田保护机制的构建[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9(9).

[2]彭丽娜.泸州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研究[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 (09).

第5篇:保护耕地资源的措施及方法范文

关键词:内蒙古;农业发展;耕地利用

农业的发展与人民切身利益、社会安定和国民经济发展有着紧密联系,也直接影响着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独立自主。内蒙古农业发展和耕地利用已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如农作物及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扩大,农田水利建设水准有所提高等,但为进一步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仍有必要采取措施来加快农业的发展,加强耕地利用。

一、内蒙古农业发展策略

1.优化农业发展政策

内蒙古耕地总面积700hm2,占全国耕地面积的7个百分点以上,因此,加快内蒙古农业发展意义重大。要想促进内蒙古农业发展,首当其冲的是要立足于国家政策,走一条与自治区实际相符合的具有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农业现代化道路即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业,这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和过渡的必由途径。另外,还应当坚持以家庭承包为基础,充分结合基本经营制度,切实让广大农民从农业生产活动中受益,以此激发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新型的农业与工业、城市与农村的关系,更好地解决“三农”中所存在的问题。

2.引进科学技术

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发展现代化农业,提高农业产量和质量,关键是发展农业科学技术。第一,树立科技生产的理念,重视科学技术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依靠科技的进步提高农业生产质量,降低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消耗,进而促进农业生产效益的实现。第二,提高农民农业科技的素养。农民作为农业生产的主体,生产方式与观念直接影响着农业生产活动。为了将科学技术更好地引进和落实到农业生产活动中,必须加大对农民农业科技的教育,提高全体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科技素质,使其成为有文化、懂科技、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第三,加大对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教育。人才是核心竞争力,在农业科技推广和指导活动中,应当组建一支高素质的科技队伍,并将高科技人才下放到基层农业生产活动中,从事专门的农业生产活动指导工作。

3.加大对农业的投入

农业生产活动是以一定的投入为前提基础的,增加农业投入,确保农业物资生产资料充足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一般而言,农业投入主要分为物质投入和资金投入,资金投入即是对农业生产活动投入一定量的农用资金,或者对农业科技研究与推广投入研发资金,以及对改善和建设农业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等现象,都属于资金投入行为。而物质投入是物资的形式,如化肥、农膜、农业机械、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加大农业投入,才能确保农业物质生产资料的供应顺畅,从而促进内蒙古农业生产快速发展。但在开展农业投入时,需要注意从农业生产实际出发,优化农业生产资源的配置,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4.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种科学的农业发展理念,是以市场为主导,农户为基础,工业化思路谋划和加快农业发展的方法。农业产业化是与市场经济环境下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经营模式,是实现我国农业发展道路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地实现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经营方式,将千千万万个农户和千变万化的市场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加强农业生产活动与市场经济的紧密联系。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内蒙古地区还可以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积极发挥对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转移农民就业等的优势,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以乡镇企业为载体的中转点,以此加快内蒙古的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内蒙古耕地利用策略

1.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制度

农用耕地是开展农业生产活动的基础前提,将农业耕地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是实现我国农业稳产的重要保障。农业耕地作为一种宝贵且相对紧缺的资源,数量有限,特别是对于内蒙古而言,近年来由于建设用地及生态恶化等因素,农业耕地范围大量减少,而且由于对耕地保护意识的淡薄,造成了部分农业耕地污染,导致土壤肥料下降,耕地品质不高等。因此,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制度,完善相应的法律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了。第一,实行最少耕地保护制度,明确规定耕地数量的最低限额,同时,加强对用地总量的控制和监督,严禁开垦荒地等行为,确保农用耕地总量在合理的范围内。第二,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对于明确违反耕地利用和保护的违法行为,应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还要采取加倍处以罚款、赔偿等手段。

2.做好耕地保护及治理

耕地保护及治理是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耕地治理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面临的问题多样复杂,比如建造栽培设施、节水灌溉、土壤改良等,为了加快治理的速度和成效,必须以连续性投入大量治理资金为保障。所以,要加大对耕地的治理,就要保证资金的投入和供给。由于非耕地相对于可耕地而言,自然环境条件更为恶劣,因此,加强非耕地的保护及治理更为急迫,要把非耕地的保护及治理放在重点,要加大对非耕地地区的投入。另外,对于基础设施与技术装备的建设资金,内蒙古各级政府要建设专项农业治理和保护资金,专款专用,以此确保耕地保护及治理的有序、稳定进行。政府部门还可以发挥主导功能,主动牵头,呼吁社会力量参与到项目建设中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融资体制,为耕地保护及治理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结语

农业是我国第一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是一种特殊的农业生产资料。耕地利用、农业发展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紧密联系。在加强耕地利用,促进农业发展时,内蒙古还应当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发挥信息资源的优势,促进农业生产及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步伐。

参考文献:

[1]张立伟,衣保中.农业竞争力的制约因素及提升对策[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2(2):117-120.

第6篇:保护耕地资源的措施及方法范文

关键词:宁夏农用地;产能核算;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补平衡制度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1)24-0011-02

土地是人类最宝贵的非可再生的自然资源之一,从古至今人类一直重视对土地的管理和利用。通过对土地综合生产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能够更合理、有效地采取措施保障农用地资源安全,更科学的开发利用农用地资源,促进农用地资源精细化管理。

一、概述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处西北内陆黄河中上游。北部引黄灌区地势平坦,是全国四大自流灌区之一,素有“塞上江南”的美誉,是五大“西部粮仓”之一。中部干旱带土地广袤,草原辽阔,日照充足,昼夜温差较大,农产品绝少污染,是发展特色旱作节水农业适宜区。南部山区气候温和凉爽,雨热同步,水草丰美,物种多样,环境洁净,是生态农业的较佳区域。

2008年,自治区共有耕地面积1660.6万亩,人均耕地面积2.69亩,耕地总面积实现连续净增长,人均耕地随着人口增加,呈逐年减少趋势。进行农用地产能核算,可以更科学的对土地资源进行管理,更高效的对土地资源进行开发利用。

二、农用地产能核算技术原理与方法

(一)产能核算的技术原理

农用地产能是指在一定地域、一定时期和一定的经济、社会、技术条件下所形成的农用地生产能力,分为农用地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和实际产能三个层次。宁夏回族自治区以2008年为基期年,在自治区当前的经济、社会和经济条件下测算各县(市、区)三个层次产能。

(二)产能核算的技术方法

1.特尔菲法。在进行农用地指定作物理论单产样本值调查过程中,对于无法直接获取试验田产量数据或者试验田样本数量无法满足需要时,采用特尔斐法,即以专家咨询调查补充调查结果的方法。

2.实地调查法。实地调查法是一种直接调查法,也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利用该方法收集的资料直观、具体。在本次农用地产能核算中,实际产能核算的基础数据就是通过实地调查获得的。

3.回归分析法。在掌握大量数据的基础上,利用数据库技术和SPSS软件,建立农用地样本自然质量等指数、利用等指数和农用地单产的回归关系函数表达式,即回归分析法。利用该回归关系函数表达式,将核算单元的指数代入函数方程,得出相应区域的农用地理论单产和可实现单产。再利用SPSS软件对模型进行F检验,求其置信度。

4.抽样调查法。在农用地理论产能与可实现产能的核算工作中,通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调查样点,建立相关模型,用样本的数量特征去推断总体的数量特征的方法,即抽样调查法。可以使调查结果相对符合实际情况,并且节约人力、财力和时间。

三、产能核算成果应用

开展农用地产能核算的目的,是测算农用地不同层次的产能,以及对现有农用地资源的生产能力,利用强度,发展潜力等进行全面的对比和分析,为加强农用地数量与质量的并重管理、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土地政治、耕地保护和动态监测、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等提供技术支撑。

(一)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作为促进国土资源合理利用、实现耕地数量和质量动态平衡的重要手段,在编制耕地整理规划以及耕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过程中,均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宁夏2008年超额1.0833万亩完成了年初自治区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实现耕地净增长,新增的40244.6亩耕地中,26224.5亩来自土地整理项目,占耕地增加量的65.16%。在实现耕地数量增加的同时,利用农用地产能核算的成果,可实现耕地数量和质量并重的目标。

农用地产能核算准确测算了各县(市、区)的农用地的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和实际产能,从自然条件、利用情况及区域特点三个方面分析产能分布的差异性,评价农用地利用强度和潜力,将近期增产潜力较大的地区作为土地整理的重点区域。在相同的投入条件下,提高耕地的质量,保证土地整理后的效益产出。

(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农用地产能核算,摸清了自治区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及其分布状况。通过应用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的成果,对区域的土地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有助于鉴定土地适宜性等级结构,可以对比分析土地利用现状与土地质量结构的对应匹配关系,确定土地利用调整对象,初步提出土地利用优化配置的目标。

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就是要在全面认识区域土地资源现状构成、质量特点及存在问题的前提下,从分析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入手,着眼于土地供需状况的系统分析,合理组织土地生产力分配与布局,并通过制定政策和措施,规范人类活动行为、协调土地生产关系,以保持人地系统的协调运行和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土地生态经济系统功能,获取土地利用的最佳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将产能核算的理念引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作为与建设用地指标、基本农田保护率相同的规划性指标来进行控制,始终以保持当地一定量的农用地产能不降低为标准,避免单一的保护农用地数量而忽略质量下降的发生。主要思路为:首先,在整理区域农用地产能资料的基础上,分析农用地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和实际产能的数量及其分布状况,把握农用地利用的强度和潜力及其分布;测算规划期内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占用的产能的增加量。其次,分析上级下达的规划期内产能指标及其他要求;最后,根据产能增加量、减少量及下达的产能指标量,测算区域内产能控制总量,为规划产能总量调整和保护战略目标确定提供技术依据。

(四)占补平衡制度的落实

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是国务院考核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的一项重要指标,是确保我国18亿亩耕地“红线”的有效措施。国家规定占补平衡不落实,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自2008年起,为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监管,全面严格落实耕地“先补后占”要求,国土资源部印发了《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并对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实行每年考核通报。宁夏自2008年起,依据农用地分等定级的成果,对所有建设项目用地占用的耕地和土地开发整理占补平衡项目补充的耕地全面实行等级确定和等级的折算,初步保证了占补平衡的耕地数量和质量。

农用地产能核算在农用地分等的基础上,将分等的等级细化到产量,对占补平衡的平衡与否进一步量化。

四、结语

通过开展农用地产能核算,摸清农用地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和实际产能的数量和空间分布关系;通过区域农用地产能对比分析,全面掌握区域性产能的分异状况,为区域性土地资源宏观调控和调整提供依据;通过同一区域内不同类型产能比较分析,正确评价各行政区内农用地利用强度和潜力,为合理制定农业科技、开发利用、增产增效目标记针对性措施提供技术支撑。充分发挥农用地产能核算成果,能够使对土地资源利用更上一个台阶。

第7篇:保护耕地资源的措施及方法范文

[关键词] 耕地 土壤 污染 防治 立法

我国在保护耕地数量动态平衡方面成效显著,相关法律法规比较健全,但对耕地质量的保护大多是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操作上存在明显不足,导致耕地质量下降,其中主要表现为耕地污染。这势必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失去最重要的物质基础,同时与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构建和谐社会理念是相违背的。国家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对耕地污染防治却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因此,亟须制定完善的《耕地污染防治法》,对耕地的保护加以引导和科学规划。

一、耕地界定及我国耕地污染现状

1.耕地概述。耕地主要由土壤组成,土壤的组成包括固相(矿物质、有机质)、液相(土壤水分或溶液)和气相(土壤空气)等三相物质四种成分有机地组合成一起,具有天然肥力和生长植物物质的能力,是一种农业生产资源,更是一种环境要素。

当前通用的耕地定义出自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制定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程》将耕地定义为是指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它是人类所需食物的主要源泉,是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小于1.0米,北方宽小于2.0米的沟、渠、 路和田埂。《规程》还将耕地分为5个二级地类: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国土资源部正在制定新的国家标准,对土地利用类型及耕地的二级分类进行重新划分。

2.耕地污染的界定。

(1)耕地污染的定义。耕地污染是指耕地受到大气酸雨或富含有毒有害物质水的侵蚀,恶化了土壤原有的理化性状和丧失了生产潜力,导致耕地上的农林副产品对人畜禽渔的危害。又可以理解为:有毒污染物通过大气、水和生物直接或间接地向耕地土壤排放,超过耕地土壤环境容量,从而打破了耕地土壤内部系统的平衡,引起土壤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的过程。换句话来说,耕地被污染的过程就是有毒物质改变了耕地土壤的理化性质,使耕地“中毒”的过程。

(2)不同类型耕地土壤污染的差异(即耕地土壤污染具有区域性特征)。不同类型耕地土壤的起源及发育条件各不相同,因而有机质含量、集聚其中的生物体的种类和活动以及由此组成的生物过程强度等方面均有差别,并且每种类型的土壤有其固有的酶活性水平。红壤呈酸性,强酸反应。丘陵红壤一般氮、磷、钾的供应不足,有效态钙、镁的含量也少,硼、钼也很贫乏。红壤比黄壤年平均气温高而排水较好,故含水氧化铁与铁的活化度均较黄壤低,但矿物风化度较黄壤深而富铝化过程较强。其它类型的土壤也有各自独一无二的特点。由于耕地土壤存在不同类型,导致其组成成分具有复杂性和土壤物理化学性状(pH、Eh等)等存在差异,造成工业“三废”、重金属、农药、化肥以及其他污染物在土壤环境中形态的复杂和多样性。比如金属不同形态,其生理活性和毒性均有差异,其中以有效态和交换态的活性、毒性最大,残留态的活性、毒性最小,而其他结合态的活性、毒性居中。因此,各种污染物在不同类型土壤中容量有可能相同,但造成耕地污染程度不同。有些污染物在某地区土壤中残留量高,却没有造成土地污染,但在另外地区土壤中残留量低的时候却造成土地严重污染。

3.我国耕地污染的现状。耕地污染,主要表现为土壤环境的污染。土壤环境是一个开放体系,与其他环境要素间进行着物质和能量的交换,据研究,大气、水等其他环境要素的污染90%最终都要归于土壤污染,土壤污染的影响是最根本性的。据国家环保总局统计,目前全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其中,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已超过200万亩,合计约占耕地总面积的十分之一以上,并且多数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据报道,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近2000万hm2,约占总耕地面积的五分之一,其中工业“三废”污染耕地1000万hm2。例如:20世纪80年代中期对北京某污灌区进行的抽样调查表明,大约60%的土壤和36%的糙米存在污染问题。另一方面,全国有1300~1600万hm2耕地受到农药的污染。湖北省荆门市的最大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把竹皮河水变成了酱色区,所含的氟、铅、硫化物等十几种有害物质,皆大大超过人畜饮用标准,鱼虾鸭鹅基本绝迹,4700亩农田和1500亩水面因污染而撂荒。湖冲村一位农民承包了6亩稻田,收获的5000多斤稻谷竟然变成了黑色,连鸡、猪都不吃。总之,目前耕地污染严重,形势紧迫,必须进行治理。

二、国内外耕地污染防治立法比较

1.国内有关耕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目前我国已制定有关环境保护、治理污染的国家法律有6部,资源保护的法律有9部,国家有关环境资源保护的行政法规30多部,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行政规章有400多个,已初步形成了体系。但对耕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都是原则性、概括性的,散见于《环境保护法》、《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土地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矿产资源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当中。《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农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保养耕地,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增加使用有机肥料,采用先进技术,保护和提高地力,防止农用地的污染、破坏和地力衰退;《土地管理法》在第三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在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分别对土壤污染防治作了详细规定;(1)第十九条:国家提倡和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基本农田施用有机肥料,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利用基本农田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和培肥地力;(2)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逐步建立基本农田地力与施肥效益长期定位监测网点,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基本农田地力变化状况报告以及相应的地力保护措施,并为农业生产者提供施肥指导服务。(3)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基本农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价,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环境质量与发展趋势的报告。(4)第二十五条:向基本农田保护区提供肥料和作为肥料的城市垃圾、污泥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5)第二十六条: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基本农田环境污染事故的,当事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关于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壤质量鉴定通知》的规定。规定了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和标准分级以及土壤监测的采样方法和分析方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章对农产品产地安全及农产品GAP种植地点与肥料做了明确要求;并且实行防止因农产品产地污染而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即对耕地的种植做了明确限制。

2.国外有关耕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国外专门立法,加大耕地污染防治的力度。如丹麦制定《土地污染法》、英格兰制定《环境保护法》、德国制定《德国联邦土壤保护法》、荷兰制定《土壤保护法》、澳大利亚制定《污染土地管理法》等等。日本1970年颁布了《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其目的之一是为清除镉等特定的有害物质(由政府指定)对耕地的污染,使土地复原,都道府县知事指定耕地土壤污染对策区域,实施客土事业和其他必要的公共事业,以谋求土壤的复原(第3条、第5条)。知事在认定对策区域内可能损害人的健康的农畜产品被生产出来时,可以将其指定为特定区域,对那里的作物种植发出劝告,限制种植指定为不适当的农作物(第8条、第10条)。农药管制法将构成土壤污染原因的有污染农作物使人畜发生损害的农药指定为“土壤残留性农药”,对政府课以设定其使用标准的义务(第12条之3)。德国1998年颁布了《联邦土壤保护法》,1999年又制定了《污染土地管理规则》,确定了土地使用者和所有者规避危险的原则和清除土壤污染的义务,并明确了谁应对污染土地的调查统计和采取清除措施负责。日本明治大学法学院教授Yumihiko Matsumura发表的《日本的土壤整治法》一文,考察了《日本土壤整治法》的框架,提出了该法旨在调整工业用地土壤污染的整治,其污染土地信息披露制度在加速土壤污染整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日本土壤整治法》分为三部分:(1)实施土壤调查;(2)指定为污染区,如果调查发现该土地上集中的某有毒物质超过限量,则就应该把该土地指定为污染区,并登记在指定污染区登记簿中。(3)危险管理措施,整治行政令。Yumihiko Matsumura教授认为污染区登记簿对公众公开的方案,将对促使公司积极参与土壤污染整治带来深远影响,它将激励工业界人士采取预防措施。美国Robinson & Cole LLP律师事务所土地法部门律师Hiroko Muraki Gottlieb 发表的《土壤治理二十年经验之借鉴:中的贷款人责任之演进》论文在考察了《美国的综合环境对策、赔偿及责任法》的基础上探讨了美国在实施有关立法方案来整治污染土地或地下水时面临的挑战,研究了贷款人的责任和担保利益免责的演进过程。

3.国内外耕地(农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比较。

(1)法律法规内容的比较。我国有关耕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大多是原则性规定,缺乏操作性,又没有配套实施的措施,只是指出要“防止土壤污染”、“改良土壤”。但对于如何保障土壤不被污染,如何对污染的土壤进行改良,并未做出明确而完善的规定。国外大都制定专门的耕地污染防治法,比如美国《资源保护回收法》,一部法律中有众多的章节和小章节、条款以及相当多的附录。在该法中有一个专门对于小量废物排放者的规定,如果我们用一句话定义它,就是“在一个月中所排放的有害废物总量超过100公斤低于1000公斤的排放者”。而美国在该法中对小量废物排放的描述则有两页多。比如,首先要明确说明美国环保局是根据该法的哪些章节对被定义为小量排放者实施具体规定;第二、这些规定的应用范围;第三、从何时开始排放者必须使用环保局的排放清单以及清单必须含有的内容;最后该法还规定在有效标准和日期产生前,排放者应该在何种条款下排放废物等等。

(2)诉讼时效的比较。我国耕地污染防治诉讼时效规定短于国外,《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环境污染与破坏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出现之间存在明显的时间差,损害结果存在着隐蔽性和滞后性,损害后果短时间内难以确定,与环境侵权后果出现的时间相比,20年的最长时效显得太短,不利于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比如美国各州公司法规定,公司终止以后,作为责任主体还将存在一段时间,只要在追诉期内,已经终止的公司仍然像普通人一样可能成为被告;著名的日本四大公害事件之一的熊本水俣病事件,用了50年之久才揭穿水俣病的秘密。

(3)法律责任的比较。我国法律责任的规定与国外立法相比存在缺陷。如传统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存在救济的滞后性;刑事制裁重视“结果犯”,轻视“行为犯”,缺乏源头控制措施,往往造成重大污染而很难挽回;刑法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等罪名都是故意犯罪,缺乏无过错责任规定;环境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但作为原告的加害人往往是企业,对排放的污染物的属性和技术了如指掌,举证能力胜过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往往有心无力,导致出现原告和被告最终协商执法,对环境和人身财产保护极为不利。而许多国家通过环境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加强了环境责任制及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和环境违法行为的惩罚。在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责任的追究方面,一些国家的立法从过去只追究组织、单位的责任发展到同时追究政府官员、公司经理的个人责任;一些立法还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连带责任作了规定。

(4)管理体制的比较。在现阶段,我国耕地污染处于多头管理,农业部负责土壤污染调查治理,国土资源部负责土地的管理,地矿部门则做地质大调查。针对污染耕地,各部门都在管,但又管得不多,有的甚至还几乎不管;环保部门隶属于当地政府,靠吃当地财政,对当地经济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也无能为力。国外都通过立法建立了统一的环境管理机关。如美国立法成立联邦环保局,是联邦政府执行部门的独立机构,直接对总统负责,不附设与任何常设部门之下,联邦环保局与其他具有部分环境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的职权划分明确,工作协调有效;日本立法成立环境省,相当于我国部级。日本环境管理体制的垂直结构是一种地方主导与自主型的,即地方政府对本管辖区的环境质量全面负责,地方环境管理机构及企业环境管理组织是全国环境管理行为的主导力量。地方政府享有较高程度的自治权,特别是预算、立法和发展自等。

三、完善我国法律法规,防治耕地污染

1.修改《宪法》,增加耕地污染防治内容,同时树立综合立法思想。在《宪法》第26条中增加“防治耕地土壤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国家组织、鼓励和奖励保护土壤环境的活动。”目的是主张为我国制定《耕地污染防治法》提供法律依据和奠定立法基础。

修改《宪法》要体现耕地的经济价值、环境价值和生态价值。既要考虑耕地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耕地具有提供动植物生存环境、地下水补给、在美学方面具有乡村景观和风景的功能。扭转当前耕地实用主义中心思想,将耕地保护与自然、环境、生态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体现综合立法思想。

2.修改《环境保护法》,改革现行的环境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破除地方和部门分割,建议国务院设立“环境部”,实行环保部门垂直领导。在《环境保护法》第7条中增加“环境保护部门实行上下级垂直管理,只对上级环保部门负责制度;经费从地方政府独立出来,取消地方经济的束缚;同时赋予环保部门更大的环境管理权力,包括环境强制措施;配备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目的是改变耕地污染处于多个部门管理,又管理不到位的局面。但同时要加强对环境行政执法主体的监督,明确不同级别环保部门相应的职权与职责,防止出现部门间的利益争夺。耕地土壤污染应由现行的“末端控制”机制转变为“点源控制”和“全过程控制”管理模式,体现可持续发展对耕地污染控制所要求的持续性原则和预防性原则,由事后抑制措施转变为事前抑制措施,同时建立土壤污染生态补偿制度、土壤生态补偿基金制度,将行政控制机制、市场调控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有机结合起来;著名土壤专家、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万洪富建议,通过法律由国家推行严格的土壤质量监测监控制度,定期公布各地的污染指数,这对于地方政府加大环保力度将是一个巨大的促进。

3.完善《清洁生产促进法》,减少工业三废的排放。为促进和实施清洁生产制定详细准则,规范清洁技术,向社会公众披露主要耕地污染源,引入环境审计以及采取税收优惠政策等。比如建议国家立法建设工业企业污染耕地治理示范工程,加强对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的治理和综合利用;从而保障耕地不被污染,及对污染的土壤进行改良。

4.修改《农业法》。在《农业法》第19条中增加“建设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示范工程;积极慎重地推广污水灌溉,对灌溉农田的污水,进行严格的监测和控制;建设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加强县级环境监测、监管和宣教基本设施建设等;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工程;”目的是在发展节水型农业的同时,防治污水对耕地造成重复污染。

在第25条增加“合理使用农药和化肥,积极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施用化学改良剂,采取生物改良措施。”目的是减少农药在农产品中的残留,从而减轻对人体的危害。

5.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章中增加“农村生产生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内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不但应有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更应有农村生产生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内容。比如,根据《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要求,立法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对农村人畜粪便、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建立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6.制定《耕地污染防治法》。

(1)《耕地污染防治法》的立法目的。为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保护和改善农业生产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耕地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2)《耕地污染防治法》的基本原则。①耕地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这一原则和国际环境组织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一致的。“协调发展”着重从横向关系上,即制约发展的基本因素的相互关系上对发展提出要求,“可持续发展”则是从纵向历史发展过程,即当前需要与未来需要的关系上提出要求。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保证社会的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构成危害。②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这是针对耕地污染难察觉、难治理的特点提出来的。这一原则在各部环境法律中均有体现。例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这里提到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就是预防为主原则的具体体现。此外,我国环境立法中确立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等环境管理制度,就是为了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③耕种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耕种者养护,是指对耕地进行开发利用的组织或者个人,有责任对其进行恢复、整治和养护。污染者治理,是指对耕地造成污染的组织或者个人,有责任对其污染源和被污染的耕地进行治理。

(3)《耕地污染防治法》的基本制度。除了环境保护一些共同制度外,还应包括以下几种制度:耕地土壤污染调查、评价和风险评估制度;耕地开发利用前土壤样本采集保留制度;土壤状况监测与检查制度;土壤污染信息披露制度;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制度;土壤污染修复与整治制度;化肥、农药污染耕地的防治制度;土壤污染调查、整治专门机关的管理制度等等。

总之,耕地污染问题迫在眉睫,需要我们刻不容缓地进行防治。本文碍于篇幅,所涉及的只能是冰山一角,对这一问题的探讨还应当继续深入。

参考文献:

[1]刘培桐:环境学概论(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凌欣: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研究[M].2006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集,2006,9

[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2006,10

第8篇:保护耕地资源的措施及方法范文

关键词:环境保护 风电场建设

风能是一种清洁的可再生能源。能源日趋紧张的现在,风力发电不消耗矿物质、建设规模灵活、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在我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随着风电场建设项目大力推动和扶持,也占用一定的土地资源,土地使用功能发生了改变,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也带来了一些不利的影响。下面以山东刘王庄风电场为例,介绍在风电场建设中,在环境保护等方面采取的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方法。刘王庄风电场位于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龙岗镇境内,共45台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38.25MW。风电场地处山区,地面有山林、农田、果园、养殖棚等,占地比较分散,又地处山旺国家地质公园内。在风电场建设中为了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项目部主要开展了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1 工程前期的预防工作

风电场建设前期做好工程环保方案和措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项目部在施工准备阶段,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家有关基建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的环水保规定;认真调查并收集了沿线的相关资料;结合自然地理、工程技术标准以及相应的自然、社会、美学价值,规划好风电场用地范围,合理计划风机路线,尽量珍惜保护现有的生物资源,合理产生新的生产用地,使风机路线与农村规划相协调,更有利于城镇的发展及环境的改善,有利于环保。

2 施工期间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严格按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文件进行监督和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沿线城乡环境、自然景观、自然环境的破坏。具体在以下工作中采取了相应措施。

2.1 施工道路的选线上要注意水土保持,保护环境。结合自然地形,尽量避开水库、池塘、大冲沟,不要硬性取直线而破坏农田,多采用各种类型的曲线也会取得较好的效果。尽量采用原有的山林道路,加以修理,做好排水等工作,遇到没有山林道路的时候,尽量在庄稼地头之间修路,这样不仅不占用农田,而且还有利于农民收割庄稼,受到了老百姓的称赞。在公路定线时,合理规划道路沿线景观工作也是很重要的。要尽量与原有的地形地貌相吻合,减少土石方量;重视输电线路空间线路设计,做好沿线绿化设计工作;输电线路施工中,尽量少占农田,禁止机械进入农田拉线坑开挖,尽量采用人工开挖,避免机械大面积破坏农田,有的农田快要成熟,就先施工其它工程,等收割后再进行施工。

2.2 在风机基础开挖中也要注意保护自然水土资源。施工时注意填挖平衡,合理取土、规范弃土、保护耕地,少占良田。应尽量在荒地或低产耕地上集中取土,弃土应集中堆弃,避免用地范围以外的耕地被机械碾压或堆放材料。风电场临时用地较多,临时用地在竣工后应及时复耕还田,恢复植被,项目部还和当地政府签订复耕协议,保证农民能够收回标准耕地。

2.3 施工中要注意保持原有的自然水网体系和灌溉系统。做好项目自身的排水系统,增加必要设施以防止路基路面排水对农田水利的冲击。桥涵设计时尽量避免改移或堵塞大型河沟,合理设置小桥涵位置,必要时对原有排灌体系进行优化合并或改移,尽量避免影响当地的水文水流特征。施工中对于遭破坏的小型排灌系统,尽可能地予以恢复,此次建设中项目部共修理了农村小桥涵洞10多处,受到了当地百姓的称赞。

2.4 施工中要注意减少污染,保护环境。一是减少噪音污染,禁止噪音超标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必要时设置隔音屏。二是防止大气污染,材料堆放应采取必要挡风措施,施工中进行材料和土方运输时,宜采用封闭性较好的自卸车运输或采用覆盖措施,防止材料散落造成环境污染。三是防止水质污染。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灌溉渠,施工区域、沙石料厂施工或完工后妥善处理,防止沉渣进入河道和溪流。

2.5 运输设备期间,要做好环保措施。加强边沟、边坡、涵管、急流槽、导流坝和路田分界墙的养护维修工作,对路面和边沟应定期清理。同时加强交通管理,控制不符合环保和技术规定的车辆上路行驶,路线靠近或穿越居民区时应限制鸣笛,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保持良好的交通运输服务状态。

2.6 边坡绿化也是工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环保措施。坡面的整理,植物种子的选择以及绿化的施工工艺都要做到景观的实用和美观。

3 结论

以上是刘王庄风电场在施工过程中为保护环境采取的一些措施。主要由两项基本工作组成:一是前期设计,应分析因修建风场而对环境产生的各种影响及其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根据需要制定并采取专门的环境保护措施,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二是在风场的设计、施工及运营管理过程中,注意凸显各组成部分的环保功能,使风场在功能发挥的同时,对沿线环境的负影响最小,保护土地、水体、空气和生物资源,珍惜现有资源价值。

总之,风电场建设和环境条件密切相关,在设计、施工与营运管理全过程中,都必须加强环境保护,真正做到风力发电与自然环境相和谐,努力建成环保风电、景观风电、生态风电。

参考文献:

[1]李文松,谭建国,普中贵,余勇.者磨山风电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J].云南水力发电,2010(05).

[2]王丽.风电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J].广东化工,2012(12).

第9篇:保护耕地资源的措施及方法范文

【关键词】土地规划;整理;技术

1 引言

土地规划整理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目标,对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建设,对用地结构进行优化配置和合理布局,以充分挖掘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目的所作的安排和布置。土地整理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高土地质量,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实现耕地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统一,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重要手段,对于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土地规划整理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均耕地面积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现有的耕地很多还缺乏灌溉措施与抗旱能力,农业产量不高,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必须对现有土地结构进行统筹规划; 实施山、田、水、路、林综合治理,配套、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和土地利用效; 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调整土地产权关系,保护土地权属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3 土地规划的基本任务、规划原则与目标

3.1 土地规划的基本任务

土地规划的基本任务包括: 分析土地利用基本状况,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适宜性分析、土地利用潜力分析、水资源平衡分析等; 制定项目区土地整理的目标、任务和方针; 确定项目区土地利用方向、各类用地的数量及布局; 确定灌排方式和主要工程的布局; 通过技术、经济论证,确定规划方案; 拟定规划实施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3.2 土地规划的规划原则

为了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结合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应该遵循如下规划方针: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布局和布置各项工程,改善土地利用条件和土地质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因地制宜地确定土地利用的方向、各项工程的规模及其配置,提高规划设计的可操作性; 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调动广大力量充分论证规划方案,使规划更加有效合理。

3.3 土地规划的规划目标

土地规划的目标是通过土地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 通过土地平整和完善田间道路系统,为合理布局各种农作物,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供良好的土地条件; 合理配置灌排系统,增强农田水利设施排灌功能,提高灌溉保证率,提高耕地的潜在生产能力;通过改良项目区土壤肥力,提高作物产量,增加农民收入,使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通过营造水土保持林,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4 土地规划的关键技术问题分析

4.1 土地适宜性分析

对规划区内待整理的土地,在分析评价过程中,把土地利用现状、土壤理化性状、气候、植被、地貌、海拔、排灌条件、开发改造条件、位置等作为参评因子,通过综合分析,确定其开发改造方向。评价采用实地调查法、主导因子法和相关因子参考法进行。以坡度、灌溉、土壤厚度为主导因子,坡度小于25°的、能灌溉的以开发改造为水田为主;其中一种或数种因子达不到要求,以开发改造为旱地为主。土地复垦的,以土壤类型为主导因子,灌溉条件、周围耕地类型为相关因子进行综合评价。

4.2 水土保持措施分析

4.2.1 水平梯田修筑

水平梯田的修筑完全改变了地表的坡度,农民在田面内部耕作时通过人工修筑土垄,改变了坡面径流的流向。虽然在实施过程中扰动表土层可能造成一定水土流失,但建成后,不但不会引起新的水土流失,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能起到保土、保水、保肥的作用,更不会出现土地沙化、盐渍化的不良状态。

4.2.2 种植农田防护林

对于项目区存在水土流失及风害影响的要规划种植防护林,选用经济树种,一般可沿田间道两旁种植白杨等形成基本农田防护体系,起到一定程度上防治水土流失及风害影响的作用。

5 土地规划的总体工程布局以及其技术要求

5.1 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的主要内容是将现有荒草地及滩涂整理开发成耕地,对所有耕地进行局部平整,形成便于机械化作业的田块,山区和丘陵地区则形成梯田,梯田田面走向基本沿等高线方向布局,小弯取直,大弯就势。水平梯田局部平整根据坎高和地形坡度确定田面宽,采用挖高填低的方式,平整成层层梯地。

5.2 农田水利工程

农田水利工程必须结合规划区作物需水量以及地势、降雨等综合考虑水利设施布局及分布。根据气候、地形、地貌、土壤等特征,确定项目区整体灌排设计方案,结合梯田工程完善蓄排设施,以达到提高灌溉保证率,涵养水源,保水保土,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

5.3 道路工程

一般考虑田间道和生产路两个级别,其中田间道主要为农产品及货物运输服务,路面为厚碎石,路面宽4m,对原有田间道加以修复,部分盲段新修田间道,使所有田间道相贯通。田间道多沿等高线进行布线,田间道路纵向坡度一般不大于8%。生产路主要满足人工田间作业和管理的需要,沿原始地面设计路宽110m,碎石路面,沿着渠道铺设,每隔200-300m布设一条。

5.4 农田防护工程

本项工程内容主要是兴建防护林带,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包括改造现有的疏林地,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护路林、田埂植草等。坡度大于25°的陡坡地

进行生态林建设,并对田间道路和沟边进行防护林建设,在田坎基部用石砌,其上采用水泥圈护坡,以保持水土。

5.5 防护林工程

为了减少风害、改善农田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项目区沿田间路布置防护林带,以涵养水源,保水保土。根据当地的气候、土壤等条件,结合当地经验,一般可选用白杨、泡桐防护林带,间距4m。

6 规划效益分析

6.1 社会与经济效益

土地规划平整有利于促进劳力、资金、技术的合理流动,可以充分吸引农村闲散劳力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带动建筑、建材、交通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道路及灌排经改造以后,可以大大改善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方便居民的出行、生产和生活取水; 可以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进一步提高耕地数量和质量,满足建设用地占补平衡的需要,实现耕地保护的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的统一; 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搞好土地资源配置,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也有利于农作物布局的调整,推进农村产业化发展进程,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6.2 生态效益

土地规划实施后,可以有效增加植被覆盖面积,防止旱涝灾害影响,减少水分蒸发和水土流失,保证农作物稳产高产。荒坡开发以后,耕地质量得到提高,土壤结构得到改良,可以相应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减轻化学污染,也有利于改善土壤生化环境。配套完善的渠路防护林带不仅可以有效固结土壤,而且长年落叶成肥,还可以相应提高耕地质量。通过实施开发整理,可以形成树成荫、田成梯、路通达的良好的生态区域。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