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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的不同。真皮就是天然皮革,来源多是动物,比如牛皮,猪皮,羊皮,貂皮等;合成皮也叫PU皮,就是把PU树脂涂在布上制成。
2、质量的不同。真皮:结实,经久耐用,透气性好,分高中低档,有头层,二层,三层,再生等等;人造皮革:用PVC加增塑剂和其他的助剂压延复合在布上制成,容易变硬、变脆。
3、价格方面的不同。真皮价格昂贵;人造皮革较为便宜,部分性能也接近真皮。
(来源:文章屋网 )
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的重大决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救助,扶贫开发是提高能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维持生存,扶贫开发是促进发展。二者相辅相承,相互促进。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使农村低收入人口得到有效扶持,切实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权益,加快扶贫开发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家西部大开发会议精神,按照各级文件要求,积极探索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建立健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两项制度”的扶贫作用,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提高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稳定地解决贫困群众的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
二、目标任务
(一)建立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识别机制;
(二)建立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对象的监测管理机制;
(三)建立针对贫困户和农村低保户的分类帮扶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的原则。对贫困人口实行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的全覆盖。
(二)坚持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部门协作、县级组织、乡镇负责、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坚持客观公正、阳光作业的原则。做到评估核定人均收入客观,对象确认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坚持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工作中既要做到科学规范、减少遗漏,又要便于实际操作。
四、范围对象
(一)工作范围。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工作在全县12镇4乡353个行政村全面开展。
(二)标准确定。
农村低保标准,省上以维持全省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的测算,确定为1196元;农村扶贫标准,继续执行国家1196元的贫困标准,同时,按照我省的扶持能力和扶贫工作的长期目标,再以1500元的标准识别长期徘徊在脱贫与返贫范围的低收入人口。
(三)扶持对象。
根据全省贫困监测结果和省统计局的测算,我县低收入人口确定为10.8万人,扶持对象约为全县27%的乡村人口,包括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低保对象,以及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含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扶贫对象一次确定,多年扶持,定期动态调整。
五、主要内容
(一)对象衔接。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由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识别工作要在时间和程序上同步进行。在具体操作上,要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和民主公示要求,认定扶贫和农村低保对象。对于农户的申请,村民委员会要按照识别指标分别调查核实,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属于扶贫对象的,报县扶贫办审批,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报县民政局审批。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扶贫办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意见、审核意见和审批结果。对于已经核实的农村低保
对象,县民政局在进行复核时,要配合扶贫办将其中有劳动能力和申请意愿的确认为扶贫对象。
(二)政策衔接。
对农村低保对象,要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农村扶贫对象,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要加大扶持力度,采取项目直接到户(产业项目、扶贫异地搬迁、雨露计划培训、危房改造等)、资金直接到户(小额信贷、互助资金、教育免费及补助等)、帮扶措施到户(党员干部帮扶、社会各界扶贫)等形式,确保扶贫对象受益。
(三)管理衔接。
县扶贫办、民政局,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分别建立农村扶贫和低保对象档案,要会同统计、残联等部门,加强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两种对象的调整同步进行。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了解救助和扶持对象的生活情况。对于收入达到或超过农村低保的对象,要按照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对于稳定实现脱贫致富的对象,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后,要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对于收入下降到农村低保标准以下的农村居民,要适时地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对于返贫致贫的农村居民,要适时地将其纳入农村扶贫对象。
六、工作程序及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10年10月8日—10月25日)。
(一)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二)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三)召开动员会,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
(四)成立村级民主评议小组。
第二阶段:核定扶持规模(2010年10月26日—10月31日)。
首先按照县级和村级登记表(详见附表1、2)要求,认真调查全县和所有行政村的基本贫困状况,填写登记表,并录入贫困户管理软件系统。其次,根据全县总的扶持对象规模,县上按照统计局贫困监测数据及各行政村的贫困状况,将扶持对象规模分解核定到村。
第三阶段:识别扶持对象(2010年11月1日—11月20日)。
采用参与式群众评议方法,按照个人申请、村组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公告公示的工作程序,将低收入人口按照既定规模识别到户:
(一)户主申请。由农户本人提出申请(见附件1),并在申请书上签名后,由村民小组组织群众初评申报对象收入并对各户收入排序后,交村民委员会审核;
(二)民主评议。村民个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村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确定的识别对象规模,按照统一的收入调查指标和住房、家用电器、农机具等直观指标逐一核实各户贫困状况后,进行集中民主评议,并将评议通过的申请对象在全村张榜公示(第一榜),再由村“两委会”调查复审,初步确定扶贫户、低保户、扶贫低保户、五保户四类扶持户,经张榜公示(第二榜见附件2)7天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
(三)审核。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以村为单位进行逐户核查,全面核实各类扶持对象的基本生产生活情况、贫困状况、受扶持情况和扶持项目需求情况,经审核并公示(第三榜见附件2)5天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审批;
(四)审批。县扶贫办和民政局、残联等部门共同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乡(镇)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合格后,进行审批确认,并将审批结果在一定媒体或公开场所公示(第四榜),最终确定各类扶持户。
第四阶段:扶持对象建档立卡(2010年11月21日—12月20日)。
对确定的扶持户,填写贫困户登记表(详见附表3),录入到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此后,将有关档案、资料逐级汇总整理,做到户有卡、村有册(见附件3)、乡(镇)有薄、县有电子档案,一户一档,资料齐全。同时,按照“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要求,对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分别实行逐年和定期审核,适时调整。通过抽样调查统计监测,根据扶持对象家庭经济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进入或退出扶贫、低保对象,动态调整和完善档卡资料。
总的时间要求是,12月20日之前,完成对象识别,信息录入,年底回顾总结和查漏补缺。
七、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专业性强,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任务。成立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本乡镇具体的实施方案,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每村至少保证一名素质高、能力强的乡镇干部参与这项工作;要组织经过培训的专门人员进入行政村填写《行政村登记表》,逐户登记《贫困农户登记表》;审核各村确定出的贫困农户;搞好本乡镇的宣传,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各村由村民大会推选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受理农户申请、核查和评议家庭收入,按照标准初步选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报乡镇政府审核。
县政府将把这项工作纳入各乡镇目标管理和扶贫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工作启动后,县“两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乡镇工作开展严格的阶段检查验收和考评,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要积极配合,互相支持,通力协作,逐步建立分工明确、定期协商、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扶贫办要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牵头工作,重点研究并提出工作方案、“两项制度”有效衔接长效机制和扶贫开发对象的到户帮扶政策,同时对扶贫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出完善的建议。民政局要积极配合扶贫办落实交叉对象的扶持政策。财政局要提供工作经费等支持,负责资金管理和监督。统计局要及时提供统计技术支持和贫困监测数据,参与制定对象识别的直观指标。残联要及时核对残疾人情况,对扶持对象中的残疾人提供重点帮扶。监察局负责监督识别程序公正合理。
(三)大力宣传培训。“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要有广大贫困农户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因此要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分发宣传资料和利用广播电视、村务公开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宣传动员,使这一惠民政策深入民心。要根据“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需要,县级部门、和各乡镇都要抽调一批专业水平高、敬业精神强的人员开展工作,对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同时,要配备现代办公设备,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完善、整合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数据库,健全网络管理,做到信息共享,为各部门提供通用的工作平台,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关键词:高校;会计岗位;收费岗位;不相容性;管理
高校收费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加强高校收费管理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建立和完善收费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约束高校收费行为,使收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操作。内部控制制度中不相容岗位设置是在组织结构的源头上加以控制;细化岗位分工、职责分离、互相牵制和监督;避免设置由一个人担任,既可以弄虚作假,又能够自己加以掩盖,导致差错和舞弊行为的职务或岗位。
一、高校收费岗位现状
1.法规现状
《会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二条也同样强调了以上规定,但对目前高校收费管理岗位和会计其他岗位之间,以及内部各岗位之间的不相容性没有提出具体的约定。这导致高校收费管理岗位的设置无法可依、无据可循。
2.岗位现状
由于法规的欠缺,使得收费岗位设置和职能权限分工不尽合理。部分高校只设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全校的收费管理工作,担当着收费管理的全部角色,从系统管理到实施具体收费操作无所不能。另外,还存在着票、款未分离,未设置收费复核和稽核岗位的现象。所有的这些现象都是岗位设置没有满足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相制约的原则而造成的结果。
3.运行现状
由于岗位设置存在的缺失和漏洞,导致在实际工作中运行出现了不少问题。高校普遍存在应收款管理不到位,财务收入核算与收费管理脱节。极易造成漏收、少收学生费用,甚至出现会计人员在收费工作中的舞弊现象,存在着较大的管理漏洞。业务流程设计不合理,未能实现有效控制,导致乱收费、不规范收费现象的发生。票据管理制度缺失,票据使用无任何领用及核销手续、票据缺失。收费系统资料及档案的管理不规范等。
二、不相容性分析
1.岗位内容的分解
收费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使得该工程能够运转则要求有工程运转的基本条件。其中:人员和组织结构、实施工作硬件条件和软件是基础。
(1)织者、实施者:任何一个组织和系统在角色上都有组织者和实施者的区分;有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的分工。收费管理这个系统同样也存在着领导收费的管理者和具体执行的操作人员的划分。两者不能合二为一,否则就乱了主次、不成体统。在实施者中还存在着基础实施和带有一定监督性质的高级实施,“工人”和“监工”或者是“生成制造”和“质量监督”就成了区分他们的代名词。同样该两者不能合二为一,否则就乱规矩、不成方圆,产品质量也就无法保证。
(2)工具、手段:要执行这个系统工程,就必须有实施工具和操作手段。在信息化和现代化要求不断提高的今天,实施收费系统工程不能停留在过去“手工作坊”的时代。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信息化管理、深入软件控制已经是当今收费管理系统实行的基本要求。所以,运用计算机操作,规范化软件管理,采取银行托收的管理手段已经成为现实。另外,合法、合规的票据使用管理也成为收费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收费管理流程的梳理
(1)收费许可证制度流程:在收费前必须完成收费审批、报备案手续,在收费过程中必须进行收费公示和亮证收费的举措。收费许可证年度检查和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和普查则是物价主管部门的事后监督过程。所以,必须按照物价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许可证制度的要求,对事后监督过程中自查、报告、接受审查等监督流程同样重视,对披露的问题或整改方案切实执行,确保收费的合法性。以上,收费前、收费中、收费后的许可证制度是保证收费的合法性的必要条件,其中包括程序的合法性和收费内容(项目、标准、对象)的合法性。
(2)应收款信息流程:应收款信息包括了学生信息、标准信息、其他信息等。从学生招生信息的获取,到学生收费信息的加工,到转入收费系统的核对,再到收费主管的批准,最后操作员的收费实施,这是应收款信息主要流。在这过程中包括了对住宿标准、学籍(学分)标准、代办费用标准等综合后形成收费标准信息流。以上信息的来源和变动调整(包括减免、退还等)均依据物价部门、学工和教务部门、宿舍管理部门等提供的通知、申请资料。财务部门必须依据这些原始凭证进行增减、调整、变动。同时,这一系列的过程不能全部落实在一个人的职责之内,还必须按照操作、稽核、复核的内部流程进行处理。
(3)资金流管理流程:约定收费期间和时限及时将预算资金收入到位。对恶意欠费学生收取资金占用费用或滞纳金等。对收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财政对国库资金管理的要求按时、足额上缴,财政也能及时拨付下达预算资金。严格执行预算法律、法规,提高资金的效率性和规范性。
(4)档案、资料流程:在收费管理过程中,信息记载和传递形成的档案和资料除了电子的还有纸质的。从来源上看有外部获取的,有财务内部制作的。从制作到使用,再到保管,作者认为最重要的是其真实性和历史性。
3.不相容性的界定
根据授权审批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互相分离的要求,将收费管理内部控制岗位做到合理设置,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确保不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互相牵制。
首先,将收费主管与其他所有岗位区分,收费主管兼有行政管理的职能和业务管理职能,“管”和“做”分离。其次,将收费员与其他管理员按照“票、款分离原则”、“执行和监督分离原则”分离开来。再次,将系统管理员和审核员、按照“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原则”分离开来。最后,档案管理员则自然独立于收费其他岗位,充当者“史官”的角色。
三、管理建议
1.岗位设置和分工
建立合理、严密的收费系统的组织结构,完善岗位责任控制,合理分工、明确职责、确保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各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权责分明,将风险降到最小程度。岗位设置建议如下:
(1)核心岗位:收费主管岗、审核岗、收费岗;
(2)协助岗位:系统管理岗、票据管理岗、档案管理岗。
“协助”和“核心”的区别不是字面上意义的重要或大小的分别;从收费管理的角度看,而是从属与非从属的关系。从整个财务管理的角度看,协助岗位可同时从事着除收费以外的系统管理、票据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但,就收费管理而言,协助岗位是必不可少的。它和核心收费岗位之间的关系是:服务于收费、监督于收费。
各岗位分工明确、责任明晰。收费主管,组织和协调收费管理
工作,包括财务以外的业务部门和收费管理其他岗位人员之间的关系。具体负责收费许可、物价检查等工作。向上级领导汇报收费工作,监督、考核所领导各收费岗位人员执行政策制度情况。复核由审核员提请的各类申请、报告、报表等。收费员,主要负责收取学生学杂费,并开具收费正式票据;根据审核和复核过的资料、手续处理各种原因的退费和减免等学生信息变动,登记学杂费缓交资料。制作日报表、统计表。审核员,主要审核收费员提请的学生信息、应收款变动信息、其他信息是否与学工、教务等部门提供的原始信息的真实性、一致性。审核日报表、统计表与收费系统的一致性、及时性。系统管理员,负责对收费系统进行维护,保障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
及时对收费公开查询系统的数据进行更新;每天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并妥善保管,保证收费数据的安全与完整。票据管理员,主要负责收费票据的购买、发放、收缴和保管工作。在收费管理系统中进行票据登记。档案管理员,保管电子和纸质的收费凭证、资料、报表等。装订成册、定期归档。在归档、查阅、移交、销毁等重要环节关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2.制度建设
(1)建立稽核审批制度
从岗位上看,收费主管对收费审核员和收费员、审核员对收费员存在着全面的稽核和被稽核的关系。系统管理员、票据管理员、档案管理员对收费主管也存在着定向稽核关系,主要针对其主管使用的收费系统、收费票据、收费档案。
从内容上看,对应收款的增减进行稽核,对学生信息的变动进行稽核。由收费员根据接收到的申请提出,审核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后再报收费主管复核。
从形式上看,建立报表制度,有日报、月报、年报等。通过表与表、表与系统数据、明细表和统计表核对来实现稽核与控制的目的。
(2)备查登记制度
备查登记制度就是对进入收费流程的电子信息和纸质信息建立收费档案登记造册,以便备查。不管是从外部获取的还是财务制作的,凡是涉及到收费信息的均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包括审批单、通知单、调整资料、各类报表等分类管理。对电子信息,系统管理员还要负责定期备份数据,复制数据,双硬盘双重备份,分开存放,注意防火防潮,以免同时毁坏、无法恢复。
(3)票据核销制度
建立票据的入库、领用、校验、核销制度。使用票据管理核销系统,对采购来的每一张票据的即时状态做到完全明确。对开具的票据做到和账务核对100%,对每一本票据核销后产生核销单。核销单能确定票据所在的记账凭证号和票据用途、金额等要素。对核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收费票据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和保管的完整、安全性。
四、讨 论
本文从工作实践出发,归纳总结了目前我国高校在收费管理岗位设置上存在的问题。通过梳理和分析,对收费管理岗位内不同岗位之间的不相容性进行了剖析,对岗位设置、制度建设的管理提出了不同的见解。但本文在理论上还有提升的空间。作者期望广大同行携手一起在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上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和交流。作者更期望教育管理部门或财政管理部门尽早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将其规范管理制度化。保障学校岗位设置规范合理、运行有序;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保证收费管理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闫世刚,张华: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在高校收费管理中的应用[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08:12(29),106-107
[2]黄智杰:当前高校收费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消费导刊。2009,87-97
[关键词]档案;管理;理念;方法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6-0320-02
档案工作是一门科学,有着自身的规律、特点,这就需自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档案学理论为指导,以科学的方式方法认真研究、准确把握,具有科学的态度、科学的精神。同时,档案工作是一项事业,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服务社会、惠及民生的崇高事业,是为建设作贡献、为时历史、为文明传薪火的重要工作,这就需脚踏实地、科学务实、真抓实干。
一、抓好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抓好基础制度规范建设,严格做好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首先,我们要完善管理方法和工作程序。管理方法是管理主体根据管理目标作用于管理客体以实现管理职能的方式、原则、工具和手段。同时,由于信息网络的发展,企业管理会更注重于员工的培训和学习,甚至强调自学和集体学习,以确立员工的共同目标和协调员工的整体行动。因此,我们要根据企业生产和服务的要求,由企业信息部门制定企业的档案管理办法,并召集各部门的负责人和资料管理员参加企业档案管理制度讨论会,突出工作重点,讲究方式方法,用好责任制,并在会后与企业各事业部进行深入交流和调研,完成管理办法的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后便可颁布相关制度,并开始具体实施。其次,严格做好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这对档案管理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档案管理员要按照“精之又精,慎之又慎”的原则,做好文档整理归档工作。实践证明,如果重视文件资料的平时积累,及时收集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妥善管理,既有利于归档文件的齐全完整,又能使年终的整理归档工作得十分轻松。因此,我们要把企业、部门和个人手中分散的、种类和数量繁多的文件材料,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及相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二)加强重点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准。重点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突出三个方面的建设。一是改善档案保管条件。严格按照“八防”的要求尽量提供条件,完善档案保管各项设施,并及时更新专用档案柜,尽量拓展档案存储空间,确保档案室建设符合国家标准。二是突出审核审批档案管理。为解决专员办审核审批中产生的档案资料归档问题,应专题议定审核审批档案的归档范围、整理人员、立卷原则、资料排列等具体要求,并动态跟踪新增审核审批事项情况,及时调整归档内容。三是突出财政检查档案管理。重点是对检查档案的齐全性、归档资料的逻辑性进行复核把关,明确具体操作要求。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档案管理能力。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提高的基本思路,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在组织全体干部普遍学习培训的同时,重点组织各处室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多样化、经常化的专题学习培训。一是请进来“讲”。专门邀请档案管理方面的专家作专题讲座,介绍业务档案整理、立卷、归档等方面的做法与体会,积极借鉴先进经验。二是召开现场会“评”。结合对档案检查情况,由检查组对好的做法及时予以肯定推广,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提示,并有针对性议定整改措施。三是召开座谈会“谈”。采取每年召开一到两次座谈会的方式,明确年度档案建设的目标要求,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学习档案法规制度,交流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的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档案管理的建议。
二、加快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
(一)加快档案信息化进程,提高工作效率。计算机网络是实现档案数字化管理和网络化利用的前提条件。因此,如何利用计算机技术对档案进行信息存储、检索,进而实现网络化管理,已经成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议题。同时,除文书档案外,我们必须要坚持以民为本、以需求为导向,开设多种专题数据库,使档案的管理实现信息化、网络化,并在规定相应使用权限的情况下,部分信息对部门和个人开放,建立公开、透明的档案管理机制。实现馆藏档案资料信息的一体化管理,而且还拓宽服务功能。这样做能增强全体职工的档案意识,增加档案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二)归档双轨制,是纸质文件向电子文件过渡过程中必须坚持的原则。虽然电子文件大量产生和应用,但它的法律作用和凭证作用尚未取代纸质文件的地位。据专家预计,在较长的时期内,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还会继续并存。而且按照国家档案局的要求,电子文件必须与相同版本的纸质文件一同归档。
(三)档案队伍素质对档案工作信息化建设的质量起着关键的作用。21世纪对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全面而又具体的工作,信息化的实现不是档案馆的工作,也不是单靠几个计算机技术人员就能实现的,它需要所有档案人员的积极参与与配合,因此,档案队伍计算机技能的提高是目前档案部门素质教育的重中之重。要实现档案工作的基础地位,就必须建设一支忠诚事业、机构合理、业务精良、相对稳定的档案队伍。另外,由于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我们必须迎头赶上,档案馆(室)只有克服困难,与其他行业同步发展,才能适应社会和时展的需要,更好地服务社会。由此可见,档案工作如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是摆在档案管理者面前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加强档案人员队伍建设,加强档案队伍素质至关重要。
三、实现档案管理科学化分析
(一)档案管理科学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政府政策层面。积极完善和宣传档案法律法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档案执法队伍建设,依法监督和指导档案工作。各地政府应坚持“多宣传、多联络、多接触、多服务”的工作方法,促进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并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督促,积极营造建档氛围,使机关单位档案工作走上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二是机关单位自身层面。要构建科学化档案管理机制,只要符合国家档案法规,做到科学利用信息化手段,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就会不断有利于档案工作开展。档案部门要充分利用计算机数据存储量大,检索速度快等优势,大力开发适用于计算机完成的档案检索方法和存储模式。档案部门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从技术与管理两方面,确保档案实体与载体的安全,确保网络传输及档案数据的安全。
(二)明确定位。档案管理工作面向党委政府、社会大众提供专项服务。上至国家、下至公司单位,档案管理均为涉及到全局的重要任务,为中心工作提供服务。因此,应积极主动的将档案管理纳入中心,方能做到成绩斐然。在前期应做好充分准备,树立科学发展意识,进行明确定位,贯彻我党方针路线,把握当前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趋势,重视研究国情、地区发展状况与公司企业的现实状况。积极的由全局视角分析谋划,提升政治意识,全局意识以及安全责任意识。应明确着力点,在抓好常态工作的基础上,应有效的把握并调节阶段工作的核心重点,提升档案服务管理针对性以及综合效率。
(三)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对于档案管理科学化建设的路径之一,信息技术已成为当前档案管理不可缺少的技术基础,在某种程度上,信息技术应用程度的高低与档案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高低具有重要且密切的联系。因此,提高档案管理科学化水平,必须加强硬件及软件基础建设,做好硬件保障才能为有效提高档案管理科学化水平提供技术支持;加强软件管理,通过电子阅览室、档案网站、信息共享平台等软件系统的建立,方便用户对信息的检索,同时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档案资料的利用率。合理运用各项档案管理载体,使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不断完善电子档案信息内容。
加快档案管理标准化建设进程,改变传统档案管理模式,加快综合性档案室的构建,实现信息、资料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档案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做到专人专责;加强档案的移交、审批工作的流程化管理及制度化管理,确认审批权限及移交明细,使所有文件都能够有据可查。做好档案的动态管理,特点是资料上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加以修正,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对档案信息资料进行检阅、规范与完善,使档案资料与时俱进;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性考核,不断发现并纠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档案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四)加强档案的服务建设。档案服务工作上,应积极的从以往封闭式形式发展转变为开放型模式。当前档案管理工作覆盖范畴广泛,涉及的受众面更大,显现为较强的全民性以及服务性。更多的公民大众为了获取丰富的信息资源,维护合法权益而来到图书馆,主动应用网络系统查询想要的资料、文献。为此,创建方便快捷、多元化、丰富性的资源系统变成现代化档案管理工作区别于传统档案工作的核心环节。新时期,档案管理只有全面联系社会实际,深入大众,提供优质服务,方能拓宽发展空间,提升科学化水平。应积极的更改以往档案信息利用率不高的状况,通过信息公开,有序合理的呈现档案目录、资料卷宗,组织人性化的资料陈列展览活动,确保各界人员更全面的了解以及有效的应用。服务管理措施应进一步优化,便于大众应用查阅。
(五)提高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要建立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体系,使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全员接受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也可以将档案管理的相关专家和学者请到事业单位中来,通过理论讲述、实际指导、经验传授等方式来切实提升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六)加快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更新。要对事业单位传统的档案加强更新管理,建立起及时收集和整理的方法与管理体系,这样就可以对传统类型的信息与资料进行深入加工,满足事业单位的职能和服务等功能需要。要加强档案数据库建设,将各种音频、视频、图像资料机制加入事业单位档案数据库,以达到对事业单位档案库的及时更新和整理。
四、注重电子档案的发展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数字化档案管理的需要,电子档案已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这种发展趋势给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新的机遇面前档案管理部门必须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如何把文件、图纸、照片、录音和录像等原始的记录转化为有用的信息上,并准确、高效地提供给有关信息需求者。
(一) 转变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把实体管理变为信息管理
传统的档案管理,就是以纸质、照片、录音、录像等载体作为档案管理的实体,以手工操作为主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鉴定、保管、编研、统计和提供利用等方面的档案管理过程,其工作量巨大,步骤之繁琐。因为存储量大,档案管理部门不能对已经归档的档案材料,进行信息的提炼和加工处理,档案信息资源在很大程度上被闲置甚至浪费。随着现代化管理技术和设备的引进,特别是计算机、光盘、缩微、多媒体等技术的发展为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提供了良好的的客观环境,现代技术促使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面临着新的挑战。当前,档案管理工作的重点也应适应数字化管理的需要,从实体档案管理转变为对信息资源的管理,以信息为管理对象,对形成的各种门类的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管理。经过信息化的档案资源是可重复、多平台利用的信息资源,档案资源只有通过信息化、才能真正实现档案资源信息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它能为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社会繁荣等诸多领域提供更全面、更高效、更快捷的服务;它能创造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之真正成为未来信息社会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宝贵战略资源。
(二)建立有效的文件档案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充分、合理、安全地使用电子档案
要实现档案信息化,就必须建立有效的文件档案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为此,人们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首先,改进和规范在应用计算机条件下文件档案管理工作流程,使之适应档案熔化管理的需要;其次,依据文件处理流程来进行档案信息化系统软件功能设计;再次,在信息系统中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另外,在电子档案使用过程中,我们也应注意到一是电子档案安全性问题。二是子档案的真实性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从电子文件的生成到归档缺少规范化和程序化管理;相当数量的草稿性电子文件处于自生自灭的状况,多数电子档案与其相对应的纸质档案之间未建立统一的管理方法;储存电子档案选用的载体不耐久等原因,影响了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从而影响了档案的真实性。三是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问题,通常档案的法律效力都是与其载体相关来确定,电子档案由于没有固定的载体,所以,制定相应的法律认定条文就有一定的困难,这也就是光盘、磁带、磁盘等载体的电子档案未被法律认定的原因。
(三)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实现档案管理科学化
现代化的设备需要人来操作,档案工作信息化需要人来实现。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多元化知识背景才能适应要求,现代化知识将成为每一位档案工作者知识构成的要素,同时,也深刻地影响档案工作队伍的结构和档案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因此,建立一支具有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业务知识的专业队伍是至关重要的:首先,档案工作者必须具有多元化的知识结构,现代科学成果在档案管理中在大量运用迫使档案工作人员支学习和掌握理论、文化和管理等有关知识,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计算机、数学、生物学等学科的知识,它们对档案管理实现现代化、信息化具有直接作用。其次,全面掌握档案专业知识,如具备档案学、档案管理学、文书学、目录学、档案自动化管理以及档案著录、标引、检索、编研、复制、修裱等有关档案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再次,从档案管理现代化发展趋势看,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掌握档案管理现代化技术、进行档案信息分析与研究、提供高层次档案信息服务与咨询等三方面的能力。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学习、学习、再学习,上级档案管理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的选送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深造,进行离岗培训,还可以采取以老带新、以强带弱的办法,互帮互学等建立复合型人才群和梯队型人才结构。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原有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知识更新,使更多的人熟悉和掌握有关现代化管理技术,科学地管理档案。
总之,在信息化条件下电子档案已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档案部门转变观念,改变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就能够建立有效的文件档案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适应信息时展的要求,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关键词:工程项目 实施阶段造价管理建设周期
1前言
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是在满足项目安全目标、合理质量标准前提下,将拟建项目的建设成本控制在批准的概算限额内,力求在项目建设中合理有效地使用人、财、物,取得最佳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动态的过程,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是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重点。本文拟从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招标管理、施工管理和结算管理对造价管理进行探讨。
2 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加强招标管理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通过招投标可以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周期。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指出在招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这就要求招标文件中除了包括如招标须知、合同条件等外,还必须有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提供工程量清单时。按统一的工程项目划分方法、计量单位,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应具有概括性,条目简明,不出现漏项、错项,保证计价项目的正确性。不同等级的工程区别分开,将情况不同、可能要进行不同报价的项目分开。
准确编制标底,合同造价科学合理。在决定工程造价高低的因素中,合同价格是最重要的一环,为达到合同价格的准确合理,把好以下关口。a.制定严密的招标文件。b.编标人员持证上岗,相关专业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脱节。c .标底编制人员全过程参与图纸会审,提前熟悉图纸。d.坚持严格的评标制度和评标程序。审查标底时要重点做到“四审四防”。
评标中,审查投标单位报价应做到总报价和单项报价的综合评审。总价符合要求并不说明单项报价符合要求,总报价晟低并不代表单项报价最低。投标人往往在保持总报价不变情况下,将工程量可能变化较小项目的单价降低,将可能变化较大项目单价的增大,以期达到结算时追加工程款目的;也要做到单价和相应工程数量的综合评审。还要做到单价与工作内容、施工方案、技术工艺的综合评审,择优选择承包商。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在施工中加强合同管理,保证合同履行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纠纷,维护双方权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做好合同管理,补充协议等作为合同内容的延伸和解释,须妥善保管,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分析,据以采取积极主动应对措施。
3强化施工管理,控制预算外支出
3.1现场签证管理
工程签证是重要的工程结算资料之一,也是全过程造价控制中的难点,为此造价工程师要深入工地现场.随时查看工程实施情况,严格核实,规范签证,对施工阶段的隐蔽工程、变更签证进行有效的造价控制。
(1)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工程造价有关的隐蔽工程.造价工程师会同业主、监理及施工方及时共同测量确定。对于一些不符合预算定额或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签证.可以拒签
(2)对按图纸要求施工的.在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不作签证.对业主及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工程.经造价控制工程师核实确认后.再为施工单位办理施工变更签证.对于施工单位之间配合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的挖、拆、填、修等不予签证部分.由造价工程师提出对这部分工程量分清责任的建议.由责任方承担经济损失.以便有效地保证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3)对于有些项目一次性包死有利于业主的,造价工程师应及时向业主提出并进行综合测算.为业主提供承包基数以确定单位造价
(4)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签证项目.施工单位在实施前必须先申报详细的施工方案.待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造价工程师根据业主批示的施工方案和现场的实际情况办理签证
3.2材料控制
材料费约占工程总造价的50~70%.材料费是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内容 造价工程师根据工程的要求对材料费进行严格的控制.在材料预算一计划一采购一领用一使用一监督等各个环节加强责任制.落实到人
采购前应掌握材料、设备的投标报价和用量 采购时要及时认真地分析材料市场的价格走势.对等大宗材料的采购应多家比选,对大型的项目则应组织招标。优中选优。
材料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材料消耗定额和工程进度安排用料,限额领用,并对材料使用量进行监督,防止浪费.合理使用资源。
3.3工程进度拔款控制
工程进度拔款控制是实施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重要内容。造价控制工程师要积极协助业主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拨款具体做法是,按合同要求在工程进度到了一定阶段.需要拔款时,要求施工单位按实际完工数量提交已完工程预算.造价控制工程师对施工方提交的已完工程量深入现场一项项核实.力求完整.准确 在确定了各施工单位的已完工程量后.根据确认的各项工程量进行造价核算.从而确定已完工程实际造价。业主据此作为拨付进度工程款的依据。
3.4设计变更的控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任何工程变更都将导致投资的变化,所以.工程变更的管理和控制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主要内容之一。
工程变更是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最大的因素.对于工程变更应提前预防、及时控制,必要时应多方案必选.并进行优化处理造价工程师应帮助业主建立严格的设计变更审批程序.防止设计变更的随意性和借设计变更增加施工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造价
3.5索赔管理
索赔是在合同框架下,自认为权利遭到损害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承担损害责任的要求。造价工程师应积极协助业主进行索赔问题的处理控制,以合理控制造价 对于索赔的处理,造价工程师一般采取如下步骤
(1)对索赔报告进行分析,分析内容:
1)、合同依据;2)、索赔理由是否充分;3)、事件发生的责任单位;4)、事件发生时,施工单位是否采取了控制措施;5)、是否属于施工单位的风险范畴;6)、是否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
(2)收集反驳的理由和证据:收集对反索赔有利的证据,对不合理的索赔要求予以反驳和修正。
(3)复合索赔值的计算过程:核算有关工程量、调整费用、分析单价、汇总总价,逐项审核、核对有关资料,修正计算错误和重新计算
(4)起草并提出反索赔报告
(5)对施工单位在履约中的其他缺陷
4 严格结算管理,把好审核审计关
(1)核对合同条款。首先,应该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其次,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合同有漏洞,应请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认真研究,明确结算要求。
(2)落实设计变更签证。设计修改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结算:
(3)按图核实工程数量。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投标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执行。
(4)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建设工程的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问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先审核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价格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再核定特殊费用和计算程序。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基数,如安装工程间接费等是以人工费为基数,这个人工费是定额人工费和调整部分之和。
关键词:内部控制 原则 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4-185-02
一、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1.职务分离。根据《会计法》中关于职务分离的规定,在这些业务处理程序中授权和执行的职务要分离,记账与货币资金管理和实物资产管理的职务要分离,执行和复核的职务要分离。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财务保管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的原则。职务分离是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可以有效防止因职务重叠,权限集中而造成的决策失误。在组织业务活动时,要使每项经济业务至少有两个人或两个部门参与,这样就能起到相互监督,相互检验的作用。只要有可能,应把这些不相容的职务进行分隔。只要有关人员之间没有相互勾结,差错和不轨行为就很可能被发现。授予一个部门或某一个人去担任一项具体职责时,必须相应地扩大在其进行活动中的权力。授有权力和负有责任的人员承担着经营和保管的职务,不能同时担任记账的职务。这种一项活动由几个不相容的部门和人员来共同完成,不但能提高作业效率,而且也使内部会计控制得到实施。
2.职责明确。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为了有效控制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明确责任,防止差错和舞弊,保证经济业务的顺利完成,保证会计资料质量,必须明确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主要突出两点:一是决策和执行的程序应当明确,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决策和执行的程序中应当体现决策人员与执行人员之间能够相互控制、相互制约,既要防止权限过于集中,也要防止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单位由于资金种类多、核算业务量大,需要将各类业务分别设置会计岗位,各项资金的日常收支审批决策权应当集中在财务负责人手中,未经财务负责人批准,不得动用任何资金。根据财务人员的数量和能力分配岗位,每位财务人员可从事一岗位或几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以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权限明确的管理机制。
3.相互制约。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应当相互制约。相关人员之间相互制约与职务分离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稽核是由稽核人员在每一会计期间终了对日常发生的会计业务进行处理后,必须进行账实核对、账证核对、账账核对,在核对账目的基础上对每类资金进行试算平衡,编制会计报告,作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和账表相符。职务分离是相互制约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赋予各职务岗位的人员相应的职权,就无法进行相互制约。因此,在明确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时,不仅要考虑职务分离的要求,还要考虑上述职务岗位的人员之间能够相互制约,将失误、舞弊等问题控制到最低限度。对单位一定时期的会计凭证资料进行审查、核对,检查财务各项收支和会计处理是否真实、合规、合法,是保证会计资料完整、真实的重要措施。
4.加强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既是内部控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内部审计是企业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基本措施,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不仅包括审核会计账目,还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及审核企业内部组织机构执行职能的效率,由企业最高管理部门提出报告,从而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严密。内部审计的内容十分广泛,一般包括财务收支审计、合法性审计以及绩效审计。内部审计对会计资料的控制、审查、不仅是内部控制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重要措施。根据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和我国会计工作实际情况,各单位应当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中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以使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对会计资料的审计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实行对法人代表负责的内部审计稽核管理制度,建立审计稽核委员会作为稽核系统的最高组织,直接对法人负责。充实稽核人员,不断提高稽核人员素质。安排熟悉会计法规和制度规定,并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综合分析能力的人员从事稽核工作,保证对其实施继续教育和培训,使其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能长期满足稽核工作的需要。
5.定期轮岗与财产清查。在重要岗位任职人员要实行定期轮岗制度,避免因长时间在同一岗位上形成的利益圈及小团体,忽略公众的监督职能,在处理重大事项上不能严格把关,给单位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定期轮岗制度还可以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不断完善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财产清查工作既是加强财产物资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会计核算制度的一项重要制度。各单位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中应当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不仅要建立财产清查制度,而且要明确规定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组织程序,保证财产清查制度得以具体落实,也为有关管理部门控制检查财产清查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提供可靠依据。财产清查制度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对的一种制度。通过财产清查,改善经营管理,保护财产的安全与完整;通过财产清查,可以确定各项财产的实存数,以确保账实相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对领导层决策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账实不符的原因和责任,制定改进措施,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
6.明确风险责任,实行预算管理。管理部门把各个机构和部门划分为各个责任中心,以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围绕责任中心将会计信息与经济责任、会计控制同业绩考核相结合,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岗位的风险责任和相应处罚措施。企业一切经济活动都围绕企业目标的实现而开展,全面预算靠的是企业内部管理体系,着眼于企业目标、落实业务活动的价值控制。编制预算必须体现单位的经营管理目标,并明确责任。预算在执行中,应当允许经过授权批准对预算进行调整,以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应当及时或定期反馈预算的执行情况。企业制定预算指标后,还要设置严格的监督执行机构,制定全面的考核制度,通过考核分析对比,检查各责任中心的完成情况,可以为企业的长远规划制定出合理的经营目标。
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涉及内容非常广泛,不同管理基础,经营性质,经营规模不一样的单位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不同的理解和要求。《会计法》只是从有效管理和控制的要求出发,对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提出了最基本的内容和要求,而不能理解为仅包括这些内容和要求。从内部控制和控制的基本原理看,建立良好的控制环境、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人事任免中的利害关系回避、预算管理、业绩考核与评价、风险分析、系统监测等,都是内部控制和控制的重要方面和有效手段。内部控制制度和企业的其他经营管理制度是相辅相成的,没有一套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仅仅强调内部控制制度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在建立健全企业全方位的管理体制,各种制度间严密配合执行,才能有效地发挥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根据系统论的原理,系统的所有构成要素都是为了实现总目标而起作用的,所以内部会计控制作为企业这个经济系统的控制机制,其目标也必须服从于企业的整体目标。内部会计控制存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之中,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认为只有从企业的整体利益出发,建立直接与企业整体目标相关的内部会计控制目标,使其具备加强和改善内部会计控制的原动力。
二、我国企业会计内部控制的现状
1.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当前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工作能力与业务水平相互间有差距,某些财务管理人员不能全面考虑分析问题,在制定政策方面漏洞百出,职能部门间不能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使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这就造成工作中信息失真问题较为严重。有的没有严格的复核审批制度;一些单位因为内部管理松弛而削弱了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造成记账随意,手续不全,差错严重,会计资料缺失,核算不实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等等;有的单位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不符;有的单位现金管理不符合规定,坐支现象普遍,资金管理严重失控;有的单位负责人擅自对外投资,导致投资盲目性,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认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许多企业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理论缺乏认识,甚至对内部控制还存在误解,工作透明度不高,没有建立起规范化的操作程序,无形中扩大了某些岗位的权力,使许多内部控制制度成为一纸空文或形同虚设。内部管理职责不清。一些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单位内部没有建立决算、执行、监督互相制约的机制。一些单位法人独断专行,导致资金、资产调度等重大决策失误;内部管理权限失控,不相容职务没有有效分离,职责不清,越权行事,给,贪污舞弊造成可乘之机。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很多企业监督评审主要依靠内部审计部门来实现,而有些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隶属于财务部门,或与财务部同属一人领导,内部审计在形式上就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另外,在内审的职能上,很多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仅仅是审核账目,而在内部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机构执行职能的效率等方面,却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一部分企业虽设立了审计部门,但由于体制不顺,使企业经营活动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监督执行不力,权利缺乏制衡和监督,决策者只有权利而没有明确的责任。
3.内部控制制度不合理。许多企业虽然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仍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如一些企业受利益驱动,重经营,轻管理,自我防范、自我约束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内部控制的组织网络不健全,缺少相应的监督机制。控制制度让位于业务发展,控制制度形同虚设,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以至于既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失控。
三、建立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议
1.会计组织要相对独立。会计岗位职责明确、相互牵制。会计人员配备应当符合回避制度要求。实行定期轮岗。会计人员定期轮岗,能使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也满足实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要求。
2.要有先进的管理控制方法。管理控制方法作为管理当局对其他人的授权使用情况直接控制和监督整个公司活动的一种方法,包括制定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编制各项计划、业绩与计划考评、调查与纠正偏离期望值的差异等。再先进的管理控制方法,还需辅以积极的人事政策,才能引进一批具有高素质、掌握先进管理方法的人才队伍,以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观念、方式和风格。为了保证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并使之不断地得到完善,企业必须强化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检查和考核,检查内部会计制度是否得以有效遵循,执行中还存在什么问题,原因如何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只有做到压力与动力相结合,才能是最终达到内部控制的目的,使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3.加强会计核算控制。一方面加强会计核算业务流程控制,主要是会计核算的程序、方法等应当符合会计法规政策的要求。二是会计核算具体业务的控制。是指在办理具体会计核算业务时应当贯彻有关内部控制的要求,以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对会计业务的控制,在核算业务不同而各异,如对现金的核算,应当体现职务分离,相互核算,权限控制的要求,现金收支人员应当及时与会计人员进行核对并定期盘点。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企业市场主体逐步确立,会计管理在单位内部管理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越来越成为企业和其他单位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不仅是企业内部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治理机制问题,更是企业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赖以生存的必备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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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10年间,中国银行业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但在当前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的形势下,中国银行业面临着更为复杂的局面。尤其对于股份制银行来说,面临更大挑战是,跑马圈地占领城市优良客户资源。
对于城商行来说,中小企业是其保持活力的维他命,汲取中小企业的营养成分,是赢得金融市场的制胜法宝。尤其处在中原经济崛起的大环境中,它们迎来了自身发展壮大最好的时期。
河南城商行发力
城商行作为金融业的有效组成部分,成立之初的目的就是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这是它的先天性基础,也是其发展的必要条件。
按照河南银监局的规划,“十二五”期间,全省17家城商行实现资本金增长2~3倍,总股本及资本净值有所增长,支撑城商行信贷资产规模越来越大,这使得城商行市场份额增加。值得一提的是,2家城商行上市成为精品银行、其他城商行成为上市后备企业的目标。
近年来,城市商业银行纷纷甩掉历史包袱,轻装上阵。全国城商行之间发展差异明显加大。目前,河南省共有17家城市商业银行,是全国城商行数量最多的省份。其中,洛阳银行、郑州银行资产规模较大,经营状况较好。
业内人士分析,眼前,服务中小企业贷款最急需的就是大力增加专业人才。城商行要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标志、主体、中心和骨干,起到支撑和带动作用。不走全国性银行模式,要做精品城市社区银行。
所谓社区银行是利用电子化、创新型等多手段服务的银行,它的目的是服务社区,需要在社区里设立多个网点、进行大量投入、精准定位。
“平顶山、开封、洛阳这些城市的小企业乃至微小企业(包括个体户、小商店、小作坊),今后需要贷款,在这个城市的社区两三公里的范围内,就有一个城商行的网点,去那儿就能贷到款。全国性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村镇银行等,由于资源、定位、品牌、决策机制、人力投入等方面限制,决定了它们做不好。”河南银监局局长李伏安说。
截至2011年11月末,河南省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1.744万亿元,居全国第11位、中部6省首位;与年初相比有着快速递增的态势。在去年河南省各项新增贷款当中,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和文化产业贷款增幅高于全省平均贷款增幅。据了解,全省小企业贷款的增幅跃居全国第2位,为河南省小微企业保持良性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
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许昌银行等在”探路”社区精品银行方面有着比较独特的经验。
洛阳样板
洛阳银行开发符合自身市场定位和客户需求的特色产品、特色业务,与中小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逐步开拓和建立了特色市场,从而在服务中小企业等方面形成了竞争优势。
从最初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合作银行,再到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现在河南省内的17家城商行在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发展模式、抗风险能力方面都达到了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现在,国内大银行在一些农村地区的贷款放款率还不到10%,归根结底在于服务能力跟不上。
以工商银行为例,如果工行计划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以及个人贷款,意味着要再增加10万人左右的人力成本。由此可见,服务中小企业,依靠大银行如此庞大的网络显得“力不从心”,这既不符合大银行的发展目标,也不符合它们的发展定位。
再看洛阳,洛阳注册的中小企业达到17万家。洛阳银行现在也仅仅服务了极少数中小企业,工作人员已经达到400余人。如果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洛阳银行的小企业贷款员工数量至少在此基础上增加10倍。
洛阳银行从2004年开始探索中小企业信贷体系,从刚开始发放贷款到水果摊、小商铺,到如今渗透到洛阳经济领域的各个行业,洛阳银行坚持着自己的发展之路。
上市是目标,但对于河南金融环境,最重要的还是立足地方经济,在区域市场中取得先机。洛阳银行在17家城市商业银行中能够脱颖而出,依靠的还是不断提升业务创新能力与人才管理机制。如今,洛阳银行的小企业信贷中心的信贷业务,已经发展成为洛阳银行发展重要的支撑点之一。
“原来我们与包头银行交流,将技术小企业贷款的机制、系统管理技术引入洛阳银行。单笔最高信贷额度从10万元,也增长到了现在的50万元~200万元。”洛阳银行小企业信贷部总经理李超告诉记者。
显然,这需要有足够的勇气。小企业信贷与传统的信贷有很大区别,如何做好风控是关键。大中型企业对融资有一定的计划性,在管理上较为容易。但中小企业融资的盲目性加大了银行融资的风险系数。
事实上一开始,洛阳银行并不敢轻易将小额贷款业务作为重点,在做了一年后,李超发现,如果做好小企业的审核审批机制,形成一套特有的人才培养机制,中小企业的不良贷款率就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甚至成为赢得市场的重要砝码。
关键词:风电工程;造价管理;造价控制;收益分析
风电工程造价管理可以看作是结合实际理论和管理方法,结合不同阶段的目标特点,在保证全过程和最终目标统一化的前提下,为确保整个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以及利益相关者的经济诉求,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有效地、全方位以及符合实际需求的业务管理活动。伴随着经济性常态的宏观环境逐渐走向深入,原有的风电造价管理模式受到很大影响,已经不太符合当前风电工程建设的实际需求,对于风电建设企业融入国际社会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引入外国先进的管理体制和模式,对于当前的风电工程造价管理给予更为重要的礼遇。本文结合项目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针对风电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和特点,指出在风电工程建设的全阶段都应该实行有效的项目造价控制,并针对不同阶段的控制特点提出更为有效地控制措施,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
一、风电工程中的造价风险管理内容
风电工程的整个建设阶段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因此在整个过程中受到多元化并相互耦合的各种关系以及可能产生的变数。这些在实际中出现的影响因素会造成整个项目建设遇到各种各样的危险和挑战。一旦项目管理者没有很好地处理这些风险并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化解危机,整个项目就会发生风险和损失。(一)项目环境的不确定性在风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可以包含:项目立项、项目分析、项目研究、项目设计、项目组织以及项目管理不同的发展阶段,可以看作是对于项目建设的合理化和理论化构想。在具体的组织过程中,项目建设还会受到外界相关因素以及利益相关方的影响和制约,并且各个因素之间还存在发展的不确定性以及相互耦合性,从而给整个工程的造价和管理带来更为多变可能性。(二)工程造价信息的不完备性工程造价管理内容主要是包含可以反映在整个风电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于不同的管理活动内容及发展规律、状态、特征所具有的指标性表征。主要有资料、数据、进度、分析图表以及相关记录等,进一步可以分为定额造价信息、人力资源分析、材料采购和组织、工作日志管理、造价法律法规组织学习等相关因素,这些对于在整个风电建设的全过程实施的有效造价控制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工程造价信息的不完备性主要指的是由于某些因素的丢失和不确定、不准确从而给整个造价控制过程带来风险和影响。这种不完备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不同的发展阶段:基本具有完备信息、具有不完备信息、完全没有完备信息。这三个不同表现特点可以结合不同的影响因素对于整个项目建设全过程产生确定性、风险性以及完全不确定性三个不同的影响特征,这些都是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广泛存在的。随着管理人员对于风电工程项目建设造价控制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普遍上升,三种不同特点的影响特征可以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发生转化,而其中的风险性和完全不确定性是造价控制最为关键的影响环节,对于整个项目建设造价控制具有深远的影响意义。
二、各阶段的主要控制内容和控制要点
工程造价控制在整个全项目建设阶段结合不同阶段的发展特点,将造价控制保持在更为合理有效的水平上。结合风电工程建设的相关影响因素和特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造价控制可以在不同阶段进行有效控制。(一)概算阶段执行概算复核对于概算阶段,造价管理控制主要是针对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思路,结合本单位的项目建设,组织成本管理实践对于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符合和验算。造价管理人员需要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照工程清单造价管理,规范好制度结合不同地方的定额模式逐一进行对比和计算分析,按照市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合理化分配,按照实际需求设计相关工程量价格和费用,保证在整个项目执行中概算误差最小,计价更加符合项目建设需求实际和本单位施工特点,为项目编制更为合理的限额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二)控制造价的关键阶段就是设计阶段风电工程建设主要包含以下内容:风电机组的合理布置、风电场基础工程的设计、变电站以及整个电力走廊的合理设计等相关内容。对于上述每一项内容,设计的合理与否都直接关系着整个项目造价管理的生命。为此需要设计单位本身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格执行复核审查制度,甲方也需要积极和设计单位进行有效沟通,使得设计单位充分了解本单位的项目施工特点和组织规划,尽量不要采用传统固定的模板进行套用,从而使得整个设计成果更加符合实际发展和建设的需要,避免出现造价非合理化增加的现象。(三)招标文件和约合同阶段要把控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不管甲方选择哪种价格管理控制合同,都需要按照一定的合同约定对不同施工难度的分项工程进行区别分析,使得定价方式和施工承包范围相一致。在保证这一大原则的前提下,在一定的施工承包范围内结合工期、质量控制的实际需求建立有效稳定的结构控制体系。在整个风电建设的全过程中,总包合同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成本有效控制和合理使用,在人为可操作的范围内最大限度降低投资成本和风险。而在有些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因素的制约,整个工程存在巨大的变数,工期、造价以及施工质量之间的有效平衡可能由于外部因素的制约而被打破,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设计变更巨大、超出预算成本限额等情况。采用固定总价的情况。对于超出施工承包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相关工程量从定性的角度分析,是否可以计算取决于该增减部分的工程造价额是否包含于固定造价限额之内,如何进行计算必须按照固定的方式加以确定:有约定的情况按照约定进行管理,没有约定的情况按照法定计划进行管理,换言之就是承包方和发包方之间按照该部分的相关工程定额以协商的方式阶段进行。采用固定单价的情况。采用这种方式进行造价控制时必须在整个合同约定中对于承包范围内可能发生工程量增减的幅度和特点进行具体规定,对于超出规定幅度的情况给出符合实际发展需求的处理原则。在采用可调单价进行造价合同约定时,造价管理者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的特点对于合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按主材计算价差。采用这种方式主要是发包人在整个招标阶段即给出可以调整价差的主要材料以及基本价格,而在项目结算时按照竣工当时项目建设当地的造价管理部门给出的预算定额和材料价格信息进行结算,与招标时给出的基本价格进行比价和计算差价。主材按材料计算价差,其他材料按系数计算价差。采用这种价格方式时,主要材料的价格预算控制可以按照施工图,定额概算时给出的价格信息和基础价格进行对比差额计算,其他材料按照建设单位当地的造价管理机构给出的造价调价系数进行合理调整。通过对于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有效管理控制,确保在项目建设全过程实现权力有效控制、责任风险有效分担,工程建设内容和采购管理造价相符合,充分在价格控制上反映市场竞争的现状,为质量合格、进度正常或合理超前提供保障。(四)施工阶段要做好三项工作阶段性现场考察。在项目实施期间,造价人员要进行阶段性考察,查勘实际施工情况,获取有关数据或资料。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观察,是否有因现场管理不善引发的情况,如:是否合理安排项目计划,避免场地移交或工作面移交滞后造成的;事前是否做好土方综合平衡工作;设计变更是否及时反馈给施工单位,并尽快核对出返工量。为过程中合同价款调整事项提供专业意见。全过程造价管控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现场和其他各类引起合同价款调整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内容,规范合同价款调整程序,动态分析投资变化,预警纠偏,降低索赔隐患,确保施工实施过程成本变动真实、合理、有效。动态调研市场,为公司提供真实合理、性价比高的采购价格参考意见。对进度款支付进行复核。在监理审核进度款基础上,重点复核期中付款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与现场真实情况相符合,是否落实预付款抵扣、质保金预留、质量缺陷及尾工等费用。(五)在竣工阶段做好结算和决算审核造价人员要全面计量实际施工工程量,审核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关注重要隐蔽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检验、质量缺陷、未施工程等涉及项目成本的现场施工情况,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查漏补缺,系统完成竣工结算、决算的审核工作。项目建设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工程造价管理,保证合理有效地造价控制,确保整个项目建设的投资准确度和合理性,结合不同阶段的特点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同时需要根据实际最大限度控制工程投资实际,还要从招标、合同约定、预算概算控制以及进度款支付,最好到竣工决算实施全方位的造价管理,从而有效地严格控制造价。
参考文献:
[1]李勇.风电施工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J].风电经济,2014(06):92-94
一、背景分析
1.是加入WTO,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迫切要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加入WTO的期限越来越近。加入WTO后,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多过机遇。其中一个重要的挑战,就是商业银行大量积聚的不良资产和虚增的账面利润。导致这一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财务制度上还没有建立起与市场相适应、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呆账准备金的计提与核销政策。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所遵循的呆账准备金与核销制度制定于1988年,虽然经过1992年和1998年两次修订,但是仍然与国际惯例相距甚远,与市场经济水平也远远不相适应。
这一点从2000年几家上市银行境内外事务所审计结果就能看得出来。民生银行2000年在提取一般准备后,呆账准备金为4.70亿元,而境外师的审计结果认为,根据稳健性原则的要求,该行应在报告期期初增加计提准备6.05亿元,报告期内增加计提呆账准备3.25亿元。这样一来,境外审计的年度利润总额比境内审计利润减少3.55亿元,总资产减少6.88亿元。浦发银行也存在类似的情况。深发展当年虽然足额提取了呆账准备金,但是境外会计师审计结果是其年初呆账准备金应追溯调整增加10.43亿元。对于已经遵循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上市银行尚且如此,其他商业银行,尤其是资产规模巨大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更是可想而知。谨慎性会计原则运用不足,商业银行呆账准备金长期计提不足,呆账贷款长期挂账,呆账损失核销不及时,损益核算严重不实,是我国商业银行财务会计制度中存在的非常突出的问题。如果不尽快完善我国现行的呆账准备金计提与核销制度,继续按这种态势发展下去,必然会导致商业银行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严重失真,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风险积聚增加动D入WTO之后,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能力与稳健经营水平也将会受到严重。所以,应该说本办法的制定是适应了这种形势的迫切需要。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财政部在最近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先后出台了公开发行证券商业银行会计处理和应收、应付利息计提变更等多项会计政策。这些政策在很多方面结合了国际惯例,尤其是谨慎会计原则的运用,对于促进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提升商业银行未来的国际竞争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剥离之后,业绩普遍转好
从商业银行目前的资产质量和损益状况来看,继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剥离之后,商业银行质量状况大有改善,2000年度损益情况也出现良好势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银行在不良资产剥离和经济形势转好的情况下,2000年度实现了利润较大幅度增长。其中,中国银行实账面利润116.46亿元;中国建设银行实现账面利润84.9亿元,交通银行实现账面利润26亿元;中国工商银行在足额提取准备金,消化桂账46亿元,应付利息增提218亿元,表内应收利息下降150亿元的前提下,实现账面利润50.6亿元。2001年1-5月份,大部分银行也都反映出较好的盈利势头。在这种形势下,采取积极措施,严格控制新增不良贷款的增加,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既是一种形势所需,也是一个良好时机。所以本办法的出台,可以看作是继不良资产剥离,商业银行效益好转之后,加强对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管理,防范和化解信贷资产风险的又一重要举措。
二、主要特点
1.比较全面系统和完整
在此之前,对于商业呆账准备金的提取与核销只限于各种商业银行贷款资产。银行卡透支和助学贷款业务出现以后,对这两类业务呆账核销处理也进行了规范,但是对于商业银行早已开展的各种垫款业务却一直没有具体的规范。本办法第一次将信用证、承兑汇票、开具保函垫款的呆账认定与核销也一并纳入到统一的规范当中。对不得认列呆涨(第六条)的范围确定也比过去更加全面。以往对不得认列呆账的条件只有一条规定,就是对于借款人和借款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但因种种原因不能按期偿还的贷款不得认列。而本办法规定不得认列呆账的范围扩大了,不仅考虑到实践中存在的各种行政干预。企业行为不规范、企业单方面逃废债,而且也考虑了金融企业与借款企业串通逃债的情况。从信贷风险资产管理内容上更加全面,更加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资产保全和审慎管理的原则。
从系统性和完整性的角度看,过去对呆账的认定、呆账准备金的计提以及呆账的核销等这些方面的规定分散在不同的文件中。其中还有些后面的文件是对前面文件某些内容的补充和修订,非常零散。本办法则系统地包括了对呆账的认定、呆账准备金的提取、呆账的核销以及余账核销的管理的全部规定,这样就使得呆账从认定到核销管理都有了一个系统完整的规范,便于商业银行执行。
2.大部分规定比较明确、切合实际,侧重于操作性方面的规范
本办法中,对呆账的认定规定更为细致、明确,同时强调呆账的依法认定和依法核销,为规范呆账的认定和核销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在呆账认定方面,几乎每一条规定都强调了要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追偿,要有的裁定或者要有法人资格终止等这些条件。考虑到实践中常出现担保人“担”而不“保”的情况,本办法突出强调了对担保人的追偿。在过去的条文中更多强调的是以“事实”或“经确认”作为认定条件,更多强调的是人为判断,对法律执行和法律程序上的规定要求不是很严,不利于对呆账认定和核销行为的规范。
在呆账核销方面,明确规定了呆账核销应上报的材料、核销的程序、参与核销各方的责任,并且在第十四和第十七条中对金融企业应及时核销呆账,排除其他方面的干预都做了明确规定,增加了呆账核销可操作性方面的规范。
在呆账的核销管理方面,在第十二条和二十一条中,强调了呆账核销工作的保密性与“账销案存”原则,有利于防范资产损失。在第十三条第二项、第十九和二十条中,强调了呆账损失的原因分析以及对呆账损失责任人、呆账批准核销负责人的确定、追究和处理,并要求建立相应的呆账责任人名单汇总数据库,切实加强了对呆账核销的保密、追索和责任管理。
这些规定体现了这样一个原则,就是要求商业银行,在呆账认定和核销处理上要做到明确及时,在具体程序上要做到从严从实。
3.在呆账准备金提取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惯例接轨
第一、提取呆账准备金的资产范围扩大了(第七条)。本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对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进出口押汇和拆借资产的也要计提呆账准备金。并且要求商业银行对承担的一些国际性的转贷业务也要提取呆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提取范围扩大,界定也更为明确、合理,比较充分地考虑了银行资产的风险。在此之前,有些经营业绩较好的银行对于象垫款、押汇、拆放等风险资产,希望能够根据其风险状况计提一定的准备金,但是苦于缺乏相应的规定,税务局又采取罚款等手段严格禁止银行这样做,使得这些风险资产发生损失之前之后,都没有在账面上客观地得到反映,也没有相应的准备金对其进行备抵和核销。
第二、呆账准备金的计提标准和比例(第八条)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惯例接轨。本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资产风险大小确定呆账准备金的计提比例,这是对过去规定的一个重大突破。原来是要求商业银行按期末贷款余额1%的几例差额计提,对于当年核销的呆账要到下一年补提,实际呆账超过1%当年全额计提。这一规定首先限制了呆账准备金的计提比例。如果按照这种计提,还可能会导致期末账面上的呆账准备金余额为零,甚至为负数的情况,与贷款资产所隐含的风险严重不相配比。
本办法首先要求银行应当根据呆账准备金资产的风险大小计提,实现了资产的风险分类与账务处理挂钩,这对于推动商业银行尽快以五级分类为基础、建立的资产风险评估体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次取消了计提比例限制,本办法规定,银行根据资产风险程度,至少要提取1%的准备金,最高可提取100%的准备金。这实际上是对下设置了计提比例下限,对上则没有封顶。这两个方面的突破,都是比较符合国际惯例和风险资产保全原则的。
第三、第九条规定要求呆账准备金应该以原币分币种计提、核算和反映。这也是根据商业银行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原有规定的一个重要修正。在过去的规定中,要求商业银行在计提呆账准备金时,不分贷款类别,统一按人民币提取。这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期,银行外币存款业务不多的情况下,对银行影响不大。但是随着商业银行外币贷款业务越来越多,继续按原来的规定做法,就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不真实地加大了人民币的业务支出,虚夸了外币业务的盈利能力;二是外币贷款损失不能用外币收入弥补,必然导致银行外汇资金的亏空。本办法的出台,无疑是对这种不合理规定的一种纠正。
4.取消了核销计划限制,下放了审批权限
1997年的《国有独资银行财务管理规定》(财商字〔1997〕43号)中规定“在财政部批准的环账损失核销计划数和总行下达的坏账损失核销分解指标内,各银行分行的坏账损失由专员办审批;分行发生的单个企业金额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的坏账损失,经专员办审核上报财政部审批;总行本级和直属机关的坏账损失,报财政部审批”。1998年《关于商业银行呆坏账和投资损失核销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仍然规定,分行500万元下的坏账损失要经财政专员办审批,总行和直属机构的坏账损失由总行审批,财政部备案。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发生的呆账,能够提供确凿证据的,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按随时上报、随时审核审批、及时转账的方式处理,不得隐瞒不报、长期挂账和掩盖不良资产。从这一条规定可以看出,已经取消了核销计划限制。而且,从第十五条中可以看得出,呆账核销只要求经财政专员办审核,审批权归金融企业总行,不再上报财政部批准或备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本办法有很多改进和突破的地方,但是仍然还有进一步改进和解决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准备金的提取方法、税收待遇和账务处理的问题。
(一)呆账认定上存在的问题
本办法的呆账认定条款强调依法认定,这对于规范呆账认定与核销行为,确实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当前的法律环境下,依法认定往往存在一些困难。
1、从认定条款上来看,存在如下执行难的问题。
(1)关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的问题。目前《破产法》只适用于国有企业,而对集体、民营和个体企业的关闭或破产却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关闭、解散需要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相当一部分事实呆账特别是集体或戴帽假集体、个体企业,由于时间久远或人员变动,挂靠关系已不复存在,有的主管部门根本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企业存在,没有主管部门愿意出具关闭、解散证明的,造成无法列入呆账。
(2)关于追索证据的问题。目前企业两年不年检,即被吊销营业执照,无法人资格。没有法人资格,银行追索时就没有合法对象,无法起诉。在进行呆账认定时,银行就很难拿出证据证明其已进行了追索。
(3)关于终结执行的问题。银行起诉并胜诉后,进人执行阶段,由于企业和担保单位均无财产可执行,一直无法执行下去;法院由于实行责任追究制,一般不随便出具终结执行,只肯出具中止执行通知书;如果一定要出具终结执行书,有些则要求银行出具书面意见,银行由于责任考虑一般也不敢出具书面意见。如此这般,只好拖着,一直无法列入呆账进行核销。
2.本办法对有些认定项目没有明确规定。例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全国破产兼并领导小组兼并破产计划》(以下简称价划》)的企业因实施破产、兼并等给银行造成的债权损失。按照《计划》,部分列入《计划》的兼并企业也要求核销呆账,但被兼并的企业又未被取消法人资格。今后列入国家《计划》的兼并企业是否不予核销?本办法没有明确的规定,商业银行对此一直持不同意核销的态度。
3.呆账的认定条件,人民银行在《不良贷款认定办法》中的规定与新办法存在不一致一;前者范围窄,后者范围宽。建议人民银行根据新办法,放宽呆账认定条件:
(1)《不良贷款认定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借款人被依法撤销、关闭、解散,并中止法人资格的,列为呆滞贷款。建议根据撤销、关闭、解散证明,直接认定为呆账。 (2)《不良贷款认定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借款人虽未终止法人资格,但生产经营活动已终止,借款人已名存实亡的,列为呆滞贷款。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企业营业执照不能及时注销,造成商业银行形成事实呆账,但因不能取得有效证明,又不能及时认定为呆账。建议对此类贷款,认定为呆账,待取得有关证明后予以核销。
总之,呆账的认定条件应宽一些,只要是形成果账,就应该核销。
4.外币呆账资产的抵债资产境内拍卖后获得人民币,如何兑换成外币以保证外汇资产额度保全,这也是一个要解决的问题。
(二)呆账准备金提取方法上存在的问题
认准备金的提取方法来看,本办法要求银行要根据资产风险大小确定准备金的计提比例。这一规定的本义是要将准备金计提的自主权交给银行,由银行自主决定,这是符合国际惯例的。但是所谓自主决定,就需要三个方面的条件,其一是信贷资产质量分类评估体系,其二是具有一定会计判断水平的会计师,其三是有效的外部审计和检查机制,三者缺一不可。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商业银行大多数还没有建立起自己的信贷资产风险分级体系。商业银行会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习惯了按比例计提的准备金。现在突然改由他们自己判断,会增加很多操作上的困难和失误。尤其是在没有一个风险分级标准,也没有一个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会计人员会感觉到无从下手,不知道如何执行。很显然,在相应的配套机制(包括信贷风险分类体系、有效的外部审计和检查机制、会计职业判断水平)没有普遍建立起来的情况下,如何来保证商业银行既及时足额地提取了准备金,又不可能利用准备金进行利润操纵,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三)呆账准备金税收待遇上存在的
据我们了解,对于本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还没有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而传统的准备金税收制度又不尽如人意,缺乏合理的银行贷款损失税收待遇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我国商业银行原有的呆账准备金计提水平实际上并不是贷款资产质量决定的,而是由呆账准备金的税收待遇决定的。因为原有的呆账准备金制度规定,按期末贷款余额1%差额计提的呆账准备金可以享受税收减免待遇,对于实际呆账超过1%的部分,应该计提呆账准备,但是要进行纳税调整,交纳所得税。再加上呆账核销受到核销计划、核销程序的限制,呆账核销实际上非常严格。所以,如果银行按实际损失计提了这部分准备金,银行也很难通过及时核销获得相应的税收减免。这样一来,在实际执行中,后面这一条规定形同虚设,银行一般都不会超过互助计提准备金,因为毕竟不管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银行,都存在着一定的利润压力。而且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审计部门,衡量银行准备金是否提足的标准就是是否达到王叽,这样就导致银行准备金普遍计提不足。
本办法确实注意到了这一点,在第八条中强调“呆账准备必须根据资产的风险程度足额提取,呆账准备提取不足的,不得进行税后利润分配”。但是,在没有合理的银行贷款损失税收待遇制度的情况下,采用这种“堵”的办法来要求商业银行提足准备金,银行是难以接受的。如果不采取有效的税收激励措施,银行部门,特别是股份制银行在利润指标或股东盈利压力的情况下,还将会出现尽量少提准备金的情况。即使是要求银行按贷款资产风险情况计提,银行也不一定提足准备,从2000年度上市银行公布的数据就已经看到这一点了。
(四)呆账核销账务处理上存在的问题
本办法的第十条规定,计提呆账准备时,在财务处理上作增加其他营业支出;;计提呆账准备和呆账准备处理,当已提呆账准备的资产价值回升或资产风险减少时,相应作减少其他营业支出 ——计提呆账准备和呆账准备处理。第十一条规定金融企业收回已核销的呆账,未超过本金的部分,计入其他营业收入,超过本金的部分,包括收回相应表内应收利息和表外应收利息,计入利息收入。这两条规定也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
首先,商业银行发生的呆账损失费用,从业务性质上属于企业经营业务支出,不属于其他业务支出。如果将其列入其他业务支出,作为其他业务支出的一个明细项目,第一它不符合其他业务支出性质,第二低估了这个项目的重要性,第三不便于对营业净收入的。从费用性质上来说,计提的呆账损失费用属于估计项目,有可能被高估了,也有可能被低估了。所以,报表使用者往往需要分析扣除准备前的净收益和准备后的净收益。如果将其列入其他业务支出,显然不便于报表的披露与分析,不便于报表使用者阅读和理解。
其次,对于收回已核销的呆账本金,计入其他营业收入,也不合逻辑。虽然在提取呆账准备的时候,确实计入了其他营业支出。但是在会计上,呆账准备金属于分项计提、集中使用的项目。所以,没有必要将已收回的本金计在“其他营业收入”中来与“其他营业支出”相对应。而且,这样做会存在三个问题:第一、按照现行的税收政策,金融企业根据其营业收入交纳营业税。如果将收回的已核销的本金计入其他营业收入,就会出现收回贷款本金也要交纳营业税的情况。第二龙样处理会导致当期利润的虚增,银行可以通过前期核销,后期收回,或者直接伪造收回,达到盈余操纵的目的。第三、通过其他营业收支,不便于对呆账准备金的变动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账户管理与客户管理相脱节,不便于从账户上对客户信用情况进行跟踪。
(五)与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协调问题
本办法第三条第(七)款中规定,金融企业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这里的公允价值确实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概念,但是在我国还缺乏一个充分的市场环境,也缺乏独立公正、高水准的中介机构,所以公允价值实际上是一个很难操作的概念。而且在实践中,反而会出现利用公允价值操控利润的行为。企业不需要经过交易,通过价值评估就可以获得利润。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和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已经更多地采用一个务实的,就是当企业收到非现金抵债资产时,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收到或支付补价的,按另行的公式确定。这样做虽然不合情理,但是比较务实可行。对后果的,也就是将当前应该确认的损失,递延到以后各期确认。虽然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不适用于金融业,但是《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对金融企业还是适用的。这样就会出现本办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在抵债资产入账价值规定上如何协调的问题。
此外,以公允价值作为呆账认定条件在呆账认定和核销上也存在一些执行上的问题。其一、实际中就很难存在公允价值,也很难取得公允价值证明材料;其二,有可能通过聘请不同的中介机构,取得高一点或者低一点的公允价值,来进行呆账核销操纵和利润操纵。
在第七条中,将呆账准备金计提范围扩大到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以及应收股利不太合适。首先,这些项目不具有贷款性质,对它们和贷款类资产列在一起计提呆账准备金,显然具有不同性质。而且,如果这样处理在报表项目中反映出来的呆账准备金将是一称混合项目,报表使用者既不能根据呆账准备金来分析信贷资产质量状况,也不能根据呆涨准备金分析长期投资减值情况。其次,从制度协调上来看,《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明确的确定,要求企业根据判断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对于同一个问题出现这样两种不同的规定,企业应该执行哪一个?
(六)财政专员办在呆账核销中的作用问题
本办法规定,呆账核销要经过财政专员办审核。这是根据财商字〔1995]第24号文件《财政部关于授权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对金融、保险企业就地实施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授权财政监察专员办对财务关系直接隶属中央财政的金融保险企业及其全资附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其中包括审批企业的呆账损失;审批企业上报需要核销的坏账损失等工作。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商业银行自主经营意识和责任的加强,呆账核销审批权限逐步下放给了银行,财政专员办主要是发挥财政监督审核作用,这一点在本办法中也有体现。但是有两个问题没有明确和解决:第一、关于股份制银行应不应接受财政监督的问题。股份制银行原来在呆账核销过程中并没有要报送财政专员办审查,这次新规定的发放对象包含了股份制银行。这些股份制银行的呆账核销要不要报送财政专员办审查,规定中也没有明确说明。对于股份制银行,其资金来源并非来源于财政资金,由财政专员办来审查呆账核销,最后的责任由谁来负。第二、关于财政监督能不能代替税务监督的问题。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说,由财政专员办对呆涨核销进行审核,实际上是代表财政部发挥财政监督的职能,但是在实际中,税务部门对呆账的核销也要进行一次审核。增加了审核环节,无论是从工作量上、还是从保密上都带来一些问题。税务部门能不能根据财政专员办和总行的审批意见,直接在税前扣除,这样也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意见分歧。这一点在本办法中没有得到解决。
(七)上市银行与非上市银行之间的协调问题
第二十六条规定,上市金融企业呆账准备金的提取和呆账核销,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目前适合于金融企业的统一会计制度正处于修订之中。上市银行现行遵循的会计制度主要是《企业会计制度》以及财政部会计司2000年10月份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这个规定与本办法在准备金的提取、呆账核销账务处理、应收利息确认、准备金的提取范围方面有很大的不同。这就意味着上市银行与非上市银行在一些基本的账务处理、损益确认、计交税金方面都不相同。这不仅给那些正准备上市银行带来不便,而且由于会计信息的不可比性,给银行监管工作带来了困难。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反映政策制定的部委之间,以及同一部委各部门之间在制定财务会计政策法规上缺乏一些必要的协调,这不仅给商业银行实际操作带来不便,也不利于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审慎监管。
四、政策建议
(一)呆账准备金提取的国际经验和政策建议
在国际上,银行一般都建立有自己的信贷风险分级评估体系,规定的非常详尽细致。通过贷款分级分类以后,由会计师根据抵押物的价值情况、借款人的还款状况等,确定准备金的多少。为了防止银行在准备计提过程中的利润操纵行为,还必须要建立有效的外部审计和检查机制。会计师事务所和银行监管部门也建立起信贷资产风险评估体系,目的是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和准备金计提,进行评价、分析和检查,保证商业银行足额及时地提取呆账准备金。
我们建议,在目前我国银行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的情况下,首先要督促或指导商业银行在现行五级分类的基础上,制定和推行一个更为具体、详细、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信贷资产分类体系,以及具体的呆账准备金计提标准。否则,新办法实行后,很快将会带来商业银行准备金计提水平和方法五花八门的情况。人民银行应在推广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现有的五级分类,并根据五级分类确定一个合适的呆账准备金计提标准,作为商业银行统一的指引。各商业银行应在五级分类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信贷管理体系,制定出电脑分级和手工分级相结合的信贷资产质量分级体系和准备金计提标准。
我国现行的五级分类还比较粗,推行起来比较困难。而且没有和呆涨准备金计提挂钩,所以很多银行实行了五级分类也没有实际用途。如果由银行自己设定呆账计提标准,会导致银行间计提水平参次不齐,也不能保证银行能提足准备。九十年代初期以前,香港的金融业就是如此。每一家银行资产分类体系都不相同,准备金提取水平也参差不齐,给银行监管工作带来不便。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香港金管局参照国际经验,制定了五级体系,作为监管指引。虽然银行可以保留自己的信贷分类体系,但是,策一,要以金管局的五级分类为最低标准;第二,要与金管局的五级分类体系有一定的对应关系,以便提取和检查监管信息。我国各家上市银行现在也出现了这种情况,比如民生银行结合自身的信贷资产实际情况修订了五级分类标准,并制订了呆账准备金计提标准和计提比例。但是,民生银行2000年在提取一般准备后,呆账准备金为4.70亿元,高于公司会计人员按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测算应提取的呆账准备金3.40亿元。而且这两项准备金都远远低于境外事务所按谨慎原则计提的呆账准备金。其他上市银行也有类似的情况。这说明了,我们的五级分类体系、会计师的判断、以及外部审计都需要建立健全。
其次,对于非上市的银行来说,在目前商业银行外部审计不健全的情况下,还要尽快建立以信贷资产质量和准备金计提充足性检查为主的会计监管体制,防范商业银行审慎不足以及盈余操纵行为的发生。商业银行在获得准备金提取自主权的同时,也获得了准备金政策和利润操纵的自由度。国际上以英国对这方面的监管最为有力。在英国不但有严格的外部审计师审计,而且监管部门还会聘请和安排具有会计师背景的监管人员,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情况、准备金提取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进行有效、充分的审慎监管。
(二)呆账准备金税收待遇的国际经验与政策建议
呆账准备金的税收待遇实际上是一个国际范围内的问题,国际间的做法也存在一些差别。但是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要遵循税收中性原则,即税收减免在时间和数量上都应该与银行贷款损失的实际市场价值或名义市场价值相一致,实际上也就是要求在实际经济损失发生的时候就应该允许相应的税收减免。只有这样才能防止过度征税、征税不足以及对贷款资产相对价格和风险溢价的扭曲。在准备金的计提方面,一般的做法是计提两种准备金,一是普通准备金,一是特殊准备金。普通呆账准备金是为了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而对提的一种准备,它并非是针对当前已确知、已发生的某种资产减损。从计提方式看,有的是对正常贷款计提的,有的是对全部贷款计提的。所以,它并不是针对某一特定不良贷款减损计提的。从性质上讲,它和资本的某些性质有些类似。特殊呆账准备金是按照资产风险分类结果,对各类或各项贷款中已发现的损失,按照一定的风险权重所计提的一种准备。
实际上尽管计提了这两类贷款呆账准备金,究竟如何征税,如何真正做到中性的税收政策是很难的,因为不管是普通准备金还是特殊准备金都是基于估计和判断。如何给予税收待遇,在国际上,财政税收当局的政策意图不同,采取的做法也不同。大多数国家采用比较典型的两种方法,一种是特殊准备法,一种是冲销法。特殊准备法就是对银行在提取特殊准备金时就给予该项准备金全部或部分的税收减免。如英国、加拿大、德国等。冲销法就是在银行提取准备金时,不予税收减免,待到实际冲销时才予以减税。如美国、澳大利亚。看起来这两者的区别主要只是时间上的差别,但它们所体现出来的政策意图有所区别。很显然采用特殊准备法有利于激励银行及时足额提取准备,而采用核销法则有利于激励商业银行及时核销呆账,避免不良资产长期挂账。采用这两类税收减免的国家,他们所计提的普通准备通常都是按正常贷款余额;;即提取了特殊准备金之外的贷款余额计提的,这样计提的普通准备完全类似于一种资本储备,所以这两类国家对普通准备一般都不予免税。
但是象新加坡、日本,他们在计提特殊准备之外,还要求按照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普通准备金,新加坡为2%,日本为0.3%。新加坡2%的比例应该是很高的了,他们采取的政策是允许普通准备金抵税,不允许特殊准备抵税,实际上是积极鼓励银行提取足够的普通准备金。对于一个经济运行状况比较好的国家,有2%的普通准备一般是比较充足了,美国花旗银行的准备金也就是2.43%左右。日本计提普通准备金的比例虽然比较低,但是他采取的政策是,普通准备和部分特殊准备都可以抵税、这实际上也是一个比较宽松的税收环境。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各国对准备金的税收待遇政策虽然有所不同,但是都倾向于鼓励银行及时充足地提足准备和核销呆账。在我国目前呆账挂账现象非常严重,准备金计提不足,财政税收又存在一定的压力的情况下,我们认为采用冲销法的税收减免政策比较可行。这样一方面会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地提取呆账准备金,及时地核销呆账;另一方面,将税收减免递延到呆账冲销,税收部门也可以有所准备,而且毕竟核销的部分小于提取准备的部分,财政税收的压力也不会太大。 (三)对呆账核销账务处理的改进建议
对果账核销的账务处理,从科目上来看,国际上的做法就是将呆账损失准备单独作为一个科目和报表项目,以便分析和反映。我国目前的做法是将其列入“经营费用”,也有列入“其他营业支出”。但是我们认为,从项目的重要性,以及账户、报表的阅读分析理解上的需要来看,应专门设置“贷款呆账准备”账户。集中反映贷款呆账的提取、核销、转回和结余情况。
对于收回已核销的呆账本金和利息,在国际上,确实有将其转入当期损益的情况。这样处理可以增加当其利润和业绩,这在一定程度上能鼓励银行对已核销呆账的追偿。但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首先要根据营业收入计交营业税,其次商业银行会计行为不太规范,盈余操纵动机比较强,所以,我们认为对于收回已核销的呆账,比较合适的账务处理,应该是先做转回处理,记入贷款和呆账准备,再做收回处理,记人存款和冲销贷款。这样还可以在账户上保持对客户信用的跟踪管理。
(四)抵债资产入账价值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