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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为推动我公司企业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号《关于企业改革方案》文件要求,公司党支部决定,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们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大家为企业整顿、体制改革建言献策,查找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顿,进一步完善公司规章制度。
今天的座谈会,会议内容有以下几点:
1.传达贯彻落实股东会会议精神;
2.围绕公司组建以来,公司在运转上存在的那些不足
之处,找出制约公司发展的因素;如何为今后企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一、 传达贯彻落实临时股东会会议精神
-年-月-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会议传达年第-号会议精神,主题是对我公司进行体制改革。
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项议案决议:
1、通过---有限公司关于企业体制改革方案》草案决议;
2、通过对公司专项审计决议;
3.通过资金及其使用和支配情况说明决议;
4.通过基础设施的投资情况公布具体的财务明细账目决议;
5.通过为配合改制和实施上述事项聘请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提供专项服务决议;
以上就是此次股东会会议的简单的情况说明以及相关的会议精神。
二、围绕组建以来,公司在运转上存在的那些不
足之处,找出制约公司发展的因素;如何为今后企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延续两千多年的食盐专营制度被打破了!
国务院在2016年4月22日正式关于盐业体制改革的文件,决定从2017年1月1日开始,价格放开,盐业企业可以打破地域限制,跨省跨区域销售食盐。
中国食盐改革正式落地实施已满半年,被称为“舌尖上的第一味”的食盐市场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盐行业竞争加速
5月23日,辽宁省工信委消息称,今年一季度辽宁省盐业改革政策实施顺利,如大连盐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已经直接进入市场,并建立了自己的品牌,已经将具有辽宁特色的产品销售至上海、北京等地,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实现了跨省销售。据介绍,海盐是辽宁省特色盐类产品,目前全国最大的海盐雪花盐生产基地已经落户辽宁。
中国的食盐专营历史至今已有2700多年。今年1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实施,同时《食盐价格管理办法》被废止。根据方案,此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价格放开。方案明确,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食盐不再由政府定价,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决定。这意味着国内将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改革之前,食盐生产企业生产的食盐只能卖给食盐批发企业。改革后,生产企业作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可以确立自己的品牌和价格,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范围内开展经营。
盐改方案意在打破盐业专营,提高了各界对于盐业市场活力的预期。改革近半年以来,《小康》杂志记者在广州多个超市调查发现,食盐专柜上不再像以前一样仅有一两种盐产品,摆放在上面的食盐品牌多了好几种,价格也从原来的每包定价1元变成了1.5元至4元不等。
对于保持盐业市场稳定的问题,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说,各省区市在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都对保障食盐稳定供应,特别是安排边远贫困地区及经济欠发达边疆民族地区碘盐供应财政补贴等工作作了明确规定。虽然改革后食盐价格有所上涨,不过,对于此次盐业体制改革,依然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对于推进盐业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食盐质量和供应安全将产生深远影响。
“食盐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可以同台竞技,今后消费者在超市里看到的就不仅仅是本地食盐品牌了,食盐品种和品牌会越来越丰富。”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认为,此次改革打破了盐行业缺乏竞争的局面,尤其是对食盐批发企业冲击很大。从前竞争力不强的盐企可以依靠政府给的计划生存,今后可能会被市场淘汰。改革也将加速盐企的兼并重组,最近中国盐业总公司与天津市长芦盐业总公司、河北省盐业专营集团公司就共同组建了跨区域、产销合一的盐业企业。
“蜜月期”的阵痛
“食盐结束专营制度,走向市场化,价格会有所改变,或涨或降一点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说,可能并不是很重要,我们更关心的是市场化会不会影响食盐质量,会不会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多位前来超市购盐的市民向记者反映说,每个家庭食盐用量并不是很大,就是每包涨一两元,在一个月的开支里也不会体现出来,而一旦质量出了问题,那将会直接影响到身体健康,虽然量不大,但每日每餐都要有。“质量很重要!”受访的消费者均再三强调!
在中国食盐改革还没有走出“蜜月期”时,3月中旬全国多地被曝出发现了“脚臭盐”的踪迹,即食盐在手中一搓就会产生“脚臭味”。目前,案情已基本清楚,涉事食盐品牌均来自河南平顶山市的两家企业“神鹰盐业”和“中盐皓龙”。河南省盐务管理局回应称,“脚臭盐”发出异味是由隐藏在岩盐矿床中极少量的丙酸、丁酸、异戊酸、己酸等短链脂肪酸形成,不会对健康造成伤害。
然而,因食盐关系每一个人的健康安全,因此舆论普遍格外关注。目前,对于此次盐改,公众的态度并不完全统一。有人以此次“问题食盐”的发生为例,认为中国盐业不能放开,要谨慎私有化,因为“太市场化了,质量就难以保证”。一位食盐销售商则在接受采访时表达了对改革的坚决支持,据他介绍,盐业公司购买食盐的平均价格为400~500元/吨,加碘的成本只有20~25元/吨,但盐业公司平均批发价格为1500~2000元/吨,整个批发销售环节的价差高达4倍。“为什么生产成本和终端销售价格会相差这么大?因为都是他们一家说了算。”改革的意义其实正在于适度放开竞争,激励盐企做优做强,为老百姓提供更高品质的食盐,更有利于我国食盐“走出去”。
未来,中国食盐改革仍将任重道远。《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指出“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保持现有专业化食盐监管体制不变,由盐业主管机构依法负责食盐管理与监督”。事实上,很多地方的盐业行政部门与盐业公司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政企合一的现象还十分普遍。
据中国盐业协会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25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盐业主管机构中,与盐业公司政企分开的有9个,占比29%;政企合一的有22,占比71%。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模式,一方面会让盐业局的监管性质定位不清晰,监管的公正性和独立性也会受到影响;另一方面也使作为企业的盐业公司发展面临目标冲突,效率难以提高。即便改革之后,也要防止盐业公司“翻牌子”变相直接并入新的监管机构。由此,政企改革、完善食盐监管机制十分必要。
一、美国金融改革方案
美国是多头金融监管体制的典型代表,其特点是多元化的双轨体制:联邦一级的监管机构是多元化的、联邦与各州实行两级监管。但是这种多元化的双轨体制现在却饱受非议,普遍认为这种机制监管成本过高,且效率低下,容易形成监管重叠或监管缺失,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次贷危机上正是由于这种监管不到位导致的,因此,进行金融监管改革的呼声很高。2009年6月17日,美国政府公布了《金融监管改革白皮书》,拉开了美国自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大规模的金融体系改革序幕。《金融监管改革白皮书》涉及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投资者和消费者等多个方面。
首先,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这些改革措施主要强调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的监管、促进跨部门合作、扩大监管范围、提高监管标准。美国准备创建金融服务监管委员会(FinancialServicesOversightCouncil),以监视系统性风险,同时促进跨部门协调合作,金融服务监管委员会由财政部长领导,还将包括联邦银行监管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andExchangeCommission)、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ommodityFuturesTradingCommission)、联邦住房金融局(FederalHousingFinanceAgency)以及国家信贷联盟署(NationalCreditUnionAdministration),这些机构都具有投票权。此外,还包括不具备投票权的国家保险和国家银行监管机构。金融服务监管委员会负责监管金融市场,统一监管标准,促进金融稳定,减少系统性风险。美联储监管的范围也有可能扩大,以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为主的规模较大且关联程度较深的金融控股公司,对冲基金、保险公司等也将被纳入美联储的监管范围。美联储将对所有可能对金融稳定造成威胁的企业进行监管,这意味着美联储将有可能会成为金融改革后的系统风险监管者。但是,美联储的权力也会受到一定的约束,美联储必须通过金融服务监管委员会获得美国财政部的书面许可,才可以行使其系统风险监管权力。此外,还有其他的一些改革措施来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如:对金融企业设立更严格的资本金和其他标准,大型、关联性强的企业将被设置更高标准、成立全国银行监管机构,以监管所有拥有联邦执照的银行、撤销储蓄管理局及其他可能导致监管漏洞的机构,避免部分吸储机构借此规避监管、对冲基金和其他私募资本机构需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等等。
第二,强调全方位的监管。监管的缺位是次贷危机爆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这次改革强调全方位的监管。改革方案涉及强化证券化市场的监管,包括增加市场透明度,强化对信用评级机构管理,创设和发行方需在相关信贷证券化产品中承担一定风险责任。方案也强调场外场内市场监管的全覆盖,全面监管金融衍生品的场外交易,不留监管盲区。此外,还赋予美联储监督金融市场支付、结算和清算系统的权力。
第三,创建更为完善的投资者和消费者保护机制,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不受不当金融行为的损害。次贷危机的爆发体现出了对投资者与消费者保护的不足,因此,美国国会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批准创建新消费者金融保护署(ConsumerFinanceProtectionAgency),以保护消费者不受金融系统中不公平、欺诈行为损害。这是一家专门负责消费者金融保护的联邦机构,对消费者和投资者金融产品及服务强化监管,促进这些产品透明、公平、合理,像信用卡、抵押贷款、个人储蓄等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金融产品与服务都将受其监管。
第四,赋予政府在危机处理中的自。在这次金融危机中,美国政府难以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来维持金融稳定,阻止危机的蔓延。因此,改革方案赋予了美国政府处理危机所必需的政策工具,以避免政府为是否应救助困难企业或让其破产而左右为难。改革方案赋予美国政府处理发生危机的并可能带来系统风险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自。
最后,加强监管的国际合作。这次金融危机使国际社会对于美国加强金融监管以及进行监管国际合作的呼声很高。改革方案也建议改革企业资本框架,强化对国际金融市场监管,对跨国企业加强合作监管,并且强化国际危机应对能力。美国众议院于2009年12月11日以223票赞成、202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金融监管改革方案,2010年5月20日,美国国会参议院以59票对39票的结果通过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参议院通过的方案主要强调从业务范围和营业规模的角度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与众议院的方案具有相同之处,同时也具有差异,这些不同主要包括:禁止银行从事自营业务、将汽车贷款监管纳入消费者保护的范围、对衍生品交易监管更为严格。参议院方案的出台意味着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向前迈进了一大步。2010年6月25日,美国参众两院就各自版本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达成一致,将监管的范围覆盖到金融市场各方面。2010年6月30日,美国众议院以237票赞成、192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了修正后的金融监管方案;2010年7月15日,美国参议院投票以60票赞成39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了金融监管改革方案。2010年7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个人消费者保护法案》,使其成为法律,历时近两年的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基本完成。但是,从投票的结果中,我们也不难看出,金融监管改革方案的推进也困难重重。此外,美联储的权力过大,其它金融监管机构担心监管职能被削弱、一些金融机构反对某些可能影响其盈利空间和竞争力的条款等因素都决定了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顺利推进还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二、英国金融监管改革方案
英国作为全球主要的金融中心之一,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受到的冲击也较为严重,因此,英国是积极推进金融改革的国家之一,并成为金融危机之后率先提出金融监管改革方案的国家。2009年3月19日,英国金融服务局发出了《特纳报告》,对全球金融监管提出建议。这份报告主要内容是扩大金融监管范围、提高资本充足率、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等。报告指出,改革建议的总体目标是创建一个资本充裕的全球银行系统,足以抵抗任何可能到来的危机状况。报告指出全球金融监管体系五个改革目标:1.全球银行系统具备更强的资本能力,能够从流动性危机中快速恢复。2.金融监管体系以及这一体系下的部分要素,须具备平滑经济周期的能力。3.改革多边金融服务的监管、风险控制以及相关协议安排,使其不仅有效反映发起者的利益,同时也有效体现其他参与者的利益。4.控制一切对金融系统不利的有形风险,将因企业的不当操作造成的风险控制在可能的范围内。5.警惕来自宏观层面的金融风险,在一国和国际层面上,分别采取有效措施转移风险。这份报告提出,加强对“影子银行”、对冲基金的监管、对信用评级机构进行监管。报告还提出将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报告指出,将加强与欧盟等国在金融监管的合作,此外,报告还提出建立反周期“缓冲基金”、改革鼓励高风险投资薪酬制度、对杠杆率实施必要的监管等建议。2009年7月8日,英国财长达林了名为《改革金融市场》的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白皮书。这份白皮书的主要内容有:设立金融稳定委员会(CFS),负责监控金融业的风险和维持金融业的稳定,这个委员会由英格兰银行、财政部、金融服务局共同组成,由财政大臣担任主席。金融稳定委员会的目标是分析和调查英国经济金融稳定中出现的风险,并做出反应,该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次会议,讨论系统性风险的评估并考虑需要采取的行动。
政府有权在存款机构严重威胁金融稳定时对其进行国有化。采取加强市场纪律、加强监管、金融机构提前制定应对倒闭风险预案、改善证券化产品和金融衍生品市场架构四个措施来加强对全新大型金融机构的风险进行监控。报告还强调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进行监管的国际合作。此后,英国提出金融服务管理局(FSA)的职能将会由英格兰银行下辖的金融政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局以及独立的消费者保护局取代。2010年7月26日,英国对金融监管的细节进行了完善,提出将设立金融政策委员会(FinancialPolicyCommittee)负责监控宏观经济风险,还将成立消费者保护和市场管理局(ConsumerProtectionandMarketsAuthority),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工作。英格兰银行的权力在这轮金融改革中可能会得到较大增强。
三、欧盟金融监管改革方案
欧洲的金融创新程度远低于美国,但是欧洲一些国家也投资了大量的次贷类产品,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受到的冲击也较为严重。因此,金融监管的改革也引起了欧盟的重视。2009年6月19日,欧盟夏季首脑会议通过了欧盟提出的加强金融监管方案。这套方案提出在两个层面上建立泛欧金融监管机构。在宏观层面上,创建欧盟系统风险监管委员会(ESRB),监控系统性风险。该委员会负责识别在宏观经济发展以及金融体系发展中出现的威胁金融稳定的风险,对这些风险进行排序、预警,并向政策制定者提供建议。该委员会由欧洲央行行长、各国央行行长、欧盟金融监管系统的各个主席以及各国金融监管当局代表组成。在微观层面上,创建欧盟金融监管系统(ESFS),以通过趋同的规则来加强各国的监管,也更好地实现对跨国金融机构的监管。欧盟金融监管系统将在应对紧急事件中起到协调成员国关系以及调节成员国纠纷的作用。该系统将强化现有证券、银行、保险专门委员会的角色,以保证各国监管标准一致。这三个委员会均由成员国监管机构代表组成,分别负责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的监管协调。欧盟系统风险监管委员会将成立指导委员会,以保持和这三个新的监管当局之间的信息交流与监管合作。欧盟金融监管方案的出台难度不小,特别在泛欧金融监管机构的实际权力的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2010年7月5日,在法国斯特拉斯堡,欧盟成员国和欧盟委员会代表就欧盟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展开讨论,未能达成任何共识,欧盟金融监管方案的推出还需时日。
四、欧美金融监管改革方案的启示
金融监管的目标大致可以分为三个:一是金融行业的稳定运行和安全;二是力求使货币供求均衡;三是使金融体系运行的效率得到提高。当金融监管的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相等时,监管处于理想的均衡状态。一旦金融监管体系的均衡被打破,则表明正在运行之中的金融监管体系并非处于一种效率最优化与收益最大化的状态,金融监管的三个目标也很难实现。金融监管的均衡之所以被打破无非表明:一是以前的金融监管体系的安排并非最优安排;二是有比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更具效率的体系存在;另一种情形则是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经营体制发生变化,为适应金融经营体制的变化,必然出现金融监管体系的变化。经济金融业发生重大事件则是导致金融监管体系发生变化的重要事实依据。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使金融监管体系的均衡被打破,这表明以前的金融监管体系并非最优安排,也使世界各国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反思,追求一种比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更具效率的体系安排,这促进了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从欧美等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方案中,我们可以看出以后金融监管改革有如下几种趋势:
第一,全面监管。这次金融危机的爆发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监管不到位造成的。美国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提出要消除监管的“盲区”,实现全面监管。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进行,有些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具有综合性,这有可能在监管上形成重叠或者缺失,导致一些区域可能会出现重复监管或监管空白。一些原本受监管很少的机构也会给金融稳定带来威胁,如对冲基金。“高盛事件”也表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中所蕴含的巨大风险,需要全面加强对衍生产品的监管。因此,全面监管的理念是在以后的金融监管改革中秉持的理念。
第二,建立监管机构的协调机制,监控系统性风险。各个金融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的区域有所差别,监管规则也有所差异,这使得一些系统性的风险很难依靠某一单一的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监管。因此,建立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相互配合,互通信息,统一监管标准,可以较好地监控系统性风险。
关键词:电力管理;体制;改革
1引言
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发展。农村电力改革必须结合本国国情,结合农村电力的发展状况进行。由于我国的国情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农民将继续占人口的大多数,东西部差距和城乡经济差距很大。减少农村人口,实现全国范围的工业化、城市化要经历漫长的发展过程,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将是长期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因此,关系农村经济先行工业的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制定与实施必须深思熟虑、统筹兼顾。改革路径和有关问题处理一定要积极稳妥。
2改革建议方案
根据国际上农电体制改革经验和我国农电体制改革实践,不同发展阶段的农村电力市场,改革的着眼点和目标不同。对于成熟的农村电力市场,改革的焦点是降低电价;改革的首要目标是:降低电价,提高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多的选择,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而农村电网的扩建和升级,吸引投资成为改革的次要目标。对于发展中的电力市场,改革的焦点是建设改造坚强的农村电网;改革的首要目标是:吸引电力投资,建设充足的发电容量,基础设施扩建和升级,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而降低电价,提高效率和为客户提供更多的选择则成为改革的次要目标。因此,我国农电体制改革方案应根据发展中农村电力市场制定。
我国农村电力管理体改革方案的总体目标:按一县一公司原则,根据地方经济和电力发展水平分别不同性质的农电企业[1]。对经济和电力比较发达地区的农电企业,改制成由省电力公司控股的有限责任红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对经济和电力发展一般地区的农电企业改制成由省电力公司或电力行业协会进行行业指导的农电合作社:对少数经济比较的落后地区和目前无电区域的农电事业,将原有农电企业改制或新组建由省电力公司代管的国有全资农电企业。发挥农电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优势,广泛吸引农电投资,促进农村电气化;对农电合作社,主要依靠营业区内农村用电户自主投资、自主经营、自我发展,国家辅助给予贷款、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对国有全资农电企业,由国家从农电基金或国债中拨出专项资金进行投资,并大力开发小水电,消灭无电人口,实施电力普遍服务,给经济欠发达地区产生造血机制,逐步走上农村电力的自我发展轨道。
改革方案建议主要包括:
(1)实行政企分开,将原由各省电力工业局和省水利水电厅承担的管电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给各省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各省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作为各省电力工业的政府管理部门,依法履行政府管电职能,对全省发电和供电实行宏观调控,并对电力企业实行行业管理,国家电监会依法对农村电力实行投资、电价等的监管。
(2)组建省电力公司,负责对各省电网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省电力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范要求进行公司制改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企业化运营和管理[2]。省电力公司接受省政府的指导与监督,接受电监会的监管并执行省经贸委的生产计划和电力分配计划。
(3)各县(市)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行使政府管电职能,按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电力发展水平分别组建县(市)农电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农电合作社和国有全资农电企业,原则上一县一公司(企业实体)。对边远山村以及少数因当地小水电丰富,开发建设小水电自供区,由省电力公司代管。并积极鼓励农电公司或农电合作社对小水电自供区进行投资参、控股,条件成熟进行合并,实现一县一公司。各农电企业独立核算的企业,行使企业经营电网职能。
(4)实行主辅分离,将原来农电企业的所有多经产业从农电公司中剥离。学校、医院等成建制地移交社会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实行属地化管理;其他产业的企业,明晰产权,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由地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经营收益。
3改革路径建议
体制改革分渐进式的改革与激进式改革两种模式。渐进式的改革与激进式改革的区别不仅仅是一个速度的问题,即不是一个分步走、逐步展开还是一步走、总体推进的问题。两者更为本质的区别在于,渐进式改革是增量改革,即通过增量改革来发展新体制,逐步改革整个体制结构:激进式改革是直接进行存量改革,并以此来促进新体制增量的成长。由于我国农村电力的市场总量、技术水平和网架结构等综合素质薄弱,所以我国农村电力管理要求体制改革应当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模式。按照政企分开,最终成为具有“四自”功能的独立供电公司的要求,积极推进农电体制改革[3]。在建立适应市场要求的内部经营机制的同时,要根据区域电力市场的条件、获取外部资源的能力和内部资源等因素,按市场要求确立并不断调整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全力避免城乡用电同价后电力行业出现全行业亏损局面。
当前农电体制改革重点在乡镇农电管理体制的改革。在乡电管站归并供电所过程中,要按事、权、责统一的原则和降低管理成本的要求设置机构;按销售收入与可变成本比例,控制用人总量:调整人力资源结构和用人方式,有效地控制人工成本:在资产和财务清理、转移中,杜绝资产流失。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既是此次重大变革的出发点,又是落脚点。城乡同价不是简单拿现有农村电价和城市电价综合完事,而是在通过“两改”有效地降低成本的基础上的同价。因此,要认真抓好农电体制改革和农网改造,调整资产结构和用人结构,在供电增长率逐步提高的基础上,有效地降低不变成本和可变成本,准确测算销售收入、成本、利润等各项经营指标,积极试点,审慎实施。要改革农村电力管理体制,首先要改变现在的农村电力管理组织结构。要彻底改变现在的由农村供电企业、乡镇电管站、村委会管电或村电工管电层层夏售、层层加价的体制,明确建立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农村供电商,负责农村的规划、建设和经营;其次,要加大农村电网与改造力度,改善电网布局,提高科技含量,降低线损,为用户提供低廉电价、高质量的电能;第三,要改变现行的电价形成机制,改善电价结构;四是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电力市场营销体系,在农村电力营销管理上,全面推行“五统一”“三公开”和“四到户”,按市场规律办事,杜绝“人情电、权利电、关系电”。新晨
4结束语
农电体制模式的研究尚无定论,要建立一个比较适合我国农村电力实际的管理体制,是一项难度很高的创新工作。我们只有在不断的探索与实践中摸索、总结,才能形成一套适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实际的农电管理体制模式,为我国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农村电气化建设而努力。
参考文献
李由.西澳的电力体制改革及启示,中国电业2002(4)52一53
近日,有关国家电网公司一拆为五的改革方案在坊间流传。尽管国家电网公司称,国家发改委深化2013年经济体制改革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拆分国家电网的内容,但“拆分国家电网的消息表明了一种社会舆论的走势。”一位电力行业的资深人士表示。
记者在国家能源局采访时得到的消息是,目前新国家能源局的重组只确定了高层人选,各司处的设置还没有确定。有关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问题,要等到国家能源局重组完成后才有定论。
扫清障碍?
在吴新雄任职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电监会连发了多份有关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监管、供电监管以及市场准入监管等一系列报告。这些报告直面电网垄断、企业间利益冲突等矛盾和问题。
“只有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电监会才有干事创业的更好舞台和平台。”在2012年电力监管年中工作会议上,吴新雄提出了“以改革促监管,以监管促改革”的基本思路,把“建立和完善电力市场体制机制”作为电监会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着力点和切入点。
吴在职期间,电监会组织研究了“十二五”电力改革顶层设计和实施路径,提出了“十二五”深化电力改革的操作方案,并形成了阶段性成果报告。吴也因此被业内认为是改革的代表人物。然而,电改并没有像吴新雄预想的那么顺利。
“据我了解,确实有很多人觉得,如果不动国家电网,电力改革就推不下去。” 上述电力行业的资深人士说。
国家电网掌门人刘振亚素有“铁腕人物”之称,在外界看来,电力快速发展,刘振业有首功,电改10年未动,也与刘的铁腕有关。刘振亚一直坚持输配一体化、调度和电网一体化的观点。他曾表示,电力改革不能走部分国家以全面拆分和私有化为导向的“破碎式”改革道路,而是要维护国有经济在电力工业中的主导地位,培育具有规模优势和国际竞争力的电力企业。
刘振亚认为,目前国家的电力体制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电力系统瓦解和大面积停电的风险,实施输配电网结构分拆反而会带来效率损失,中国若实行输配分开将增加成本600亿至1800亿元。
“把运营权下放到各个区域电网公司,是拆分国网的本质。”一位曾参与电力改革的电力行业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表示,拆分国家电网,实际上就是落实了2002年的电力改革方案。
上述曾参与电力改革的电力行业人士说,按照“5号文”设计,国家电网是原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电网资产出资人代表,负责区域电网间电力交易、调度和事务协调,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协助制定电网发展规划。
当时的设计是,国家电网公司作为母公司控股五个子公司,各子公司是独立运营的企业。由于当时国家电力公司坚决反对,只把南方电网公司独立出去,其他四大区域电网公司继续保留,原则上运营权在区域电网公司。然而,国家电网公司成立后,逐步把各个区域电网公司变成了分部,他们不再是独立运营的主体。同时,国家电网公司把各省电力公司的干部任命、经济核算等权力上收,相当于国网总部直管各省公司。
“拆分的真正意义在于多个主体可以互相竞争,就像现在的五大发电集团一样。尽管五大发电集团都是国企,但在清洁能源发展、装机容量、降低煤耗等方面都在竞争。”五大发电集团之一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国家电网分拆后,政府的发言权就增强了,电网间也有了竞争,发电企业的投资方向、电厂选址等都可以比较,这个区域的电网不好,可以去另外一个区域建厂,而现在,我们没有选择。区域电网分开后,即使输配暂时不分开,也可以对电网的建设和发展起到很大的作用。
改革时机
力推电力体制改革的电监会主导国家能源局重组,给10年未能完成的电力体制改革带来了新的机遇。
在今年两会期间,电改的呼声也日渐高涨。尤其是电力行业的两位重量级人物――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小琳,全国政协委员、电监会副主席王禹民的建言,掀起了新一轮电改的热潮。
在李小琳的提案中明确提出,购售电应逐步放开,增加电厂、用户的选择权和议价权,实现电能买卖从管制垄断型向竞争服务型转变;成立各级购售电服务公司,提供过渡期内的购电服务,成立独立的电力交易中心;出立输配电价;实施容量、电量和辅助服务三部制的电价机制,建立相应的容量、电量和辅助服务市场……
李小琳的提案内容几乎涵盖了电力体制改革的所有重点和难点问题。
而王禹民则表示,电改“最难啃的骨头”在于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目前的现状是上网电价已经独立,但输电、配电、售电仍然一体化。如果上网电价和输配电售电环节电价不变,价格就不能疏导出去。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应在体制和机制上双重突破,简单地说,就是输电的不卖电,即由政府制定出立的输配电价,电网企业负责把电网这条“公路”建好,按输配电价收取“过路费”,用于电网投资建设和维护。
政企分开、调度独立是电改的另一个难点。“国家电网公司改革的关键是要政企分开,把政府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和经营职能分开。”一位电力行业的资深人士说,国家电网公司既有政府职能又是企业性质,要防止其利用社会管理职能谋利,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电力调度。
原国家电监会副主席邵秉仁也提出,电力调度中心应当独立,可以在新成立的政府管理机构下设一个全国电力调度中心,其分支机构负责每一个区域的电力调度。这样,既有利于解决调度公平问题,也有利于新能源的接入,并有利于各个区域根据其自身的区域特点发展出自己的模式。
上海证券报今年2月4日曾率先报道了《电网主辅分离改革今年有望重启》,值得注意的是,这次电网主辅分离改革将由发改委与国资委、电监会、水利部、财政部,能源局等部门一起共同负责推动。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2010年深化国有企业和垄断性行业改革工作的其他内容:由工信部与广电总局以推进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为重点,制订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并开展试点,探索建立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由发改委和工信部等推进盐业管理体制改革,出台盐业管理体制改革意见及相关配套措施,推动形成新型食盐供给体制和盐业管理体制;国资委牵头,加快推进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根据记者掌握的情况,电网辅业分离可能将与国资委直接监管的电力顾问集团、水电顾问集团,水电建设集团、葛洲坝集团重组一起进行,四大辅业集团重组成两家:水电建设集团和水电顾问集团重组成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葛洲坝集团和中国电力顾问集团重组成中国电力工程集团。
同时,电网辅业分离可能分为两部分:一方面,同一网省的辅业单位成建制的进入同一电力建设集团,全国省(区、市)的网省辅业单位分在两半,分别归属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和中国电力工程集团,比如,湖北省属电力辅业单位整体划归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江苏省属电力辅业单位整体划归中国电力工程集团;另一方面,对于地市及以下层级的辅业单位以及各级“三产”企业比如电力宾馆、医院等,由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按照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相关政策实施改制分离,
值得注意的是,电网企业中区域、省级电网企业所属的勘测设计单位,火电、水电、送变电施工企业和修造企业等辅业资产有可能全部被分离,划入上述新组建的两大集团,保持独立法人地位。
国资委相关人士认为,这种重组方式有助于顺应国际总承包经营模式发展要求,符合央企现状,兼顾电力体制改革和央企重组需要,避免二次重组,减少改革阻力。
电网主辅分离改革对业界来说并不陌生。2002年2月10日,国务院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确定“厂网分开”、“主辅分离”、“主多分离”,“输配分开”的改革方向。但是,整整八年过去了,主辅分离迟迟没有迈出实质性步伐,甚至连主多分开都难以推动。
电网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暂留在国网和南网的网省辅业单位共170家左右,净资产达一两百亿元,但利润总额并不高,只有十几亿元,倒是职工队伍庞大,达30万人左右。总体来看,是历史欠账多,社会包袱重,分离难度大。
史立山:风电企业应提前布局10MW风机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今日表示,我国风电机组的技术有待提高,机组规模应当更快地提高。企业要提前布局10MW机组的研究。
史立山称,随着风电规模越来越大,风电并网、运行管理的难度也不断加大,他表示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风能规律研究,建立风电的预测,预报机制,并在运行系统中进行实施。同时,风机技术水平有待提高,以保证电网运行安全;风电机组应该向更大规模发展。他表示,目前中国1.5MW机组技术比较成熟,但容量需要更快速的提高,使得陆地风电主力机组到3MW,海上风电机组到5MW,并提前布局10MW的机组研究。此外,还要研究更大范围地消纳风电。
中电联:将加大对智能电网研究规划力度
在日前召开的2010年信息技术与智能电网建设峰会上,中电联行业发展规划部有关人士透露,目前正在研究编制的电力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智能电网是重要组成部分,未来中电联将加大对智能电网的研究规划力度,并对规划实行滚动调整制度。
消息人士透露,目前国家层面的能源“十二五”规划草案也已基本形成了,正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该规划中也涉及到智能电网的内容,但智能电网在规划中的具体内容还有待探讨,例如如何将信息化注入到智能电网中、如何进行技术,产品研发,形成一体化的智能电网等。
清洁能源投资 中国居全球首位
中国在清洁能源领域的投资是全球最大的,这些投资的驱动力主要来自政策法规,但也有降低成本和能源安全等单纯的商业因素。今天,独立非营利组织“碳信息披露项目”(CDP)和多利益相关方构成的“可再生能源效率伙伴关系计划”在京一份题为《巴西、中国、印度、南非企业清洁能源投资趋势》的报告,对中国的清洁能源投资现状做出上述判断。
报告显示,中国公司正准备在能源效率领域进行大额投资。接受调查的多家公司解释说,能源效率在过去多年一直是他们优先考虑的问题。这些公司一般是从1999年到2006年之间开始把这个问题作为重点战略考量。大多数公司提到,除了成本,非财务考量在能源效率投资决策中也非常重要,比如合规、声誉、节能和环保收益。
2010年,在中国最大的前100家上市公司中,有11家公司填写了CDP信息披露请求的问卷,18家向CDP提供了相关信息,这是该报告出炉的数据基础。
接受CDP访谈的11家公司分别是国家电网公司(电力),招商银行(金融)、格力电器(家用电器)、诺维信中国(制药),北京德清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农产品),万科集团(房地产)和不愿具名的汽车企业、能源设备和服务企业、汽车设备生产企业、家用电器生产企业各一家。
11家受访企业中的7家称,已经制定了企业能源效率或减排计划,其中有5家提到了量化的目标。
【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监管;金融改革
全球金融危机是由美国的次贷危机所逐步演化而成的。这次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产生了很大的破坏,引发了人们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制度的重新审视,并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来改善旧的监管制度。例如在2009年6月美国出台了针对其金融市场的监管改革方案,并于2010年7月21日正是成为法律。而对于我国而言,通过这次金融危机来发现自身金融监管体系的缺陷,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案,来完善我国的监管制度,从而科学引导金融创新,并维持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一、美国监管层对金融自由化的纵容
由于美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使得监管当局极力推崇自由化的金融市场。当局的自由化理念是:要使金融产业在公开竞争中获益,并且政府干预降到最小限度。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先生明确地说“金融市场自我监管比政府监管更为有效”。他认为,“政府干预往往会带来一些问题,而不能是解决问题的手段”。但是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拓展,金融创新产品愈来愈多,衍生产品数不胜数,而监管方面的漏洞却日益突出,最终过度创新导致危机爆发,暴露了监管方面的不足,从而促使政府对监管体制的变革。
二、美国金融监管改革
自世界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世界各国政府都在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挽救经济的衰退,并推动相应监管体制方面的改革。例如在2008年3月美国正式公布了《监管改革蓝图》,提出监管改革建议,接着举行G7金融稳定论坛会议,提出多项加强措施。最终《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正式生成。鉴于美国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尤其是经济方面,很多人都在关注他的改革方案。虽然对于这次改革方案的评价褒贬不一,但是对于金融体系尚不完善的中国来说,还是很有必要从中吸取一定经验的。
三、中国金融监管的现状
我国金融业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现在主要有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三大监管机构。由于三大监管机构的目标和手段存在差异,并且分业监管模式比较容易出现监管重复和监管盲区,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跨国公司越来越多并进入金融行业,这也给监管体制带来的严峻的挑战。还有我国监管体制的缺陷,使得一些非法的经济活动非常严重。另外,我国监管体系架构不合理,一定程度上过分强调政府职能,出发点是处理金融机构与金融监管者之间的外部关系,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忽视了金融机构内部治理结构、控制机制的作用与地位。
四、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的措施
(一)注重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二者协调发展。
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历来都是对立的,一些金融创新的出发点就是为了规避某些监管政策,一些监管政策的制定也恰恰是针对金融创新。因为金融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关系着国家经济的稳定,所以在积极推动金融创新的同时必须要有审慎有效的监管政策。
(二)防范房贷的市场风险。
我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十分火爆,房地产市场也是GDP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之美国次贷危机房地产而引起,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吸取其中的教训,引以为戒。当房地产行业出现问题时,连锁反应会危及银行业甚至是整个经济体系。因此监管机构要特别注意内部控制及信用评级。
(三)实现从责任规制主导到直接规制主导的转化。
相比而言,直接规制是市场失灵后政府的直接介入,属于事后矫治。由于金融系统引发的问题会形成一系列的连锁效应,所以更应该强化功能监管和事前监管,若等到已经产生的损害那就可能会辐射到其他领域,这也是危机给我们的教训。
(四)加强金融市场的透明度。
金融市场的透明度事关他的平稳、健康运行。透明度的增强,会减少暗箱操作、私下交易等事件的发生。要做到这些,就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这样可以可以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有效手段。
(五)加强监管的国际协调。
金融全球化已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趋势。面对这种趋势,我们需要做的是不仅要充分利用全球化给我们带来的大好机遇,更要要时刻提防各种涌入的风险。国际监管合作的实现,首先要求两国之间,甚至是多国之间的监管机构能够形成一个有效的信息沟通平台。这个平台的建立和很多因素有关(资源、能力、主动性以及制度安排),一旦建成,起到的作用将是很大的。随着我国金融行业逐步开放,应主动去适应监管的国际化趋势。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协调,发挥各类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在的协调作用,在国内全面推行金融监管国际化标准。
五、结论
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加强的大形势下,金融行业的稳定性将会面临愈来愈严峻的考验,而金融业本身又是一个存在较高风险的行业,所以对它的监管将会是必要的。然而监管体制的有效性,并能完全消除金融业所存在的固有风险。因此,监管机构的首要目标是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我国正处于金融业快速发展阶段,金融体系逐渐走向成熟,潜在危机提醒我们要时刻警惕各方面的的风险。我们还有很多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完善金融行业的运作机制、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健全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
相比于其他国家而言,这次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所产生的破坏力要小,但是我们不能轻视它,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和警惕。我们要通过分析危机产生的原因、传导的机制和发达国家的应对危机的措施,结合我国国情,根据我国当今监管体制的特点以及不足,采取相应的措施,制定合理的方案,增强我国金融市场应对各种危机和加强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这样才能保障金融业的安全与稳定,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晓星.金融全球化与金融监管:动因、挑战与问题―基于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分析.国际经贸探索,2008,24(3)。
[2] 廖袁.浅议我国金融体制及其完善[N].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08-3,第2期,总第128期。
[3] 王寅.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与启示.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6,第3期,总第141期。
[4] 朱志强,杨红员,尹恕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监管改革与启示.华北金融,2008,(8)。
关键词:现代金融监管构架改革蓝图 金融监管改革框架 金融监管改革法案 美联储
一、监管体制改革背景及原因
美国的金融监管一向具有“危机指向”的历史特征。从20 世纪初的货币危机、1929- 1939年的大萧条、20世纪80年代的储贷危机及至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海外市场的竞争冲击,在晚近百年来的历史时空里,这些事件促成了为应对这些危机和市场变化而构建的美国金融监管模式呈现出一种“碎片式”的特征。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在2006年底又重新成为热议话题,由于次贷危机的逐步爆发并扩大,有四份比较鲜明的建议,分别来自Glenn Hubbard 和John Thornton(2006);Michael Bloomberg和Charles Schumer(2007);USCC(2007);FSR(2007),四个建议反映了当时美国监管体制的如下两点缺陷:陈旧、严格、束缚:美国金融市场的竞争力由于上世纪30年代建立并且无大幅修改的监管框架而束缚,并且在2001年前后安然等一系列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颁布的为监管欺诈公司以及证劵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其监管环境和法律法规严格,而且让人难以无法揣摩使美国市场公开发行股票(IPO)下降,美国资本市场竞争力遭受挑战,外国对美国资本市场望而生畏。目标多元、易冲突的结构性缺陷:“碎片式”特征纵向上表现为美国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双重监管,在横向上则体现为各专业机构的分业监管,是一种典型的“多边监管”。FSR的“美国金融竞争力的蓝图”分析了产生一系列监管冲突、监管套利的原因,联邦和州监管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产生的想法不一就容易发生冲突,严重影响到了美国在与其他国家竞争时的实力,使其竞争力处于弱势地位。美国在实行新资本协议比欧洲国家迟两年时间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现代金融监管改革历程。
二、现代金融监管构架改革蓝图
为了增强监管的灵活性,放松过细的监管规则,2008年3月31日公布了较为复杂、严格的《现代金融监管构架改革蓝图》。该蓝图针对上述的两个缺陷中,关于缺乏有效竞争缺陷,对美国金融监管体制进行重建、更好的管理金融风险。
在长达218页的蓝图中,提出分别从短、中、长期提出目标改革:短期目标主要是针对次贷危机中美国住房抵押金融市场监管缺失,除了强化对金融监管系统的风险监测力度,还要注意对消费者和投资者进行前面的保护,实现金融与市场的完美结合,提高美国金融市场在国际上市场的竞争地位,还赋予了Federal Reserve system监管权力,对其他不从事银行工作的机构进行实地监管,当信贸市场出现停顿贸易危机时,对于银行开放的具有流动性业务的“贴现窗口”联邦储备银行利用上调贴现率来规范了这一借款现象行为,保障了金融体系的流动性,最后为了实现高低押贷款过程中信息的公平性、安全性,以及加强联邦法律机构在进行房贷时运用法律的规范性力度,《改革蓝图》提出了预制这一现象的组织。在美国监管制度的改革中期,实现了美国金融管制体系的不重复性,加大了金融体系管制在市场上实施的可靠性。由于抵押金融市场竞争激烈,发展迅速,储蓄章程(Thrift Charter)显得十分陈旧,予以废除,纳入国民银行章程,根据联邦对存款的保护以及监督来对保险业制定规章。构建最为完整的金融监管体制是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也是一个比较长远的奋斗历程,这就需要增强美国在金融市场上的竞争地位,提升美国在金融界的地位,体现在设立的三个不同的监管当局:Market Stablility Regulator(市场稳定监管部门);Prudential Financial Regulator(审慎金融监管部门);Business Conduct Regulator(商业行为监管部门),三部分的建立使金融领域中的市场监管较为严格,交易所获的信息完全,商业之间的经营有条不紊,充分体现出了其公正、公平性。
由于对其的重视,G20峰会即将召开以及迎接金融危机冲击、增强消费者和投资者信心。在蓝图的长期目标——即对金融监管框架的改革基础上,出台了《金融监管改革框架》以及在随后3个月后出台的奥巴马政府公布的“金融改革白皮书”——《金融监管改革:新基础》,这是自1932年以来最大规模的金融监管改革(仅次于2010年《金融改革法案》的出台)奥巴马政府在次贷危机中所提出的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着许多的不足,根据不同的机构所做出来的方针政策都不符合实际情况,所以显得结构不完整。从监管机构的重新定义和职能分配来看FRR,我们不难发现这次改革有两大核心内容,一方面是将美联储打造成一个“超级监管者”,另一方面是要在消费者金融体系上建立安保机构,使其在监管机构上具有一定的地位,拥有能超越美国联邦储蓄的监管权力。FRR政策可总结出几点监制管理方向,一方面是加大美国联邦储蓄的监控范围,对所有可能构成金融危机的机构都要进行监管,甚至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也不能放过,增强其监管的力度;然后就是对投资者、消费者的利益保护,例如建立消费者金融保护机构,在商业经营方面要求严格遵守行业行为标准,商业产品制作要做到安全,无欺骗,监管严惩非法金融机构;再者就是监管部门的建立,建立金融监管委员会实现部门与部门的相互协调来对银行进行监管,再建立一个银行专属的监管机构,只负责对银行进行监管,两个部门相互依靠,相互互补,对美国如今的组织进行缺陷上的弥补;最后就是加强政府在金融危机上的使用权力,使政府在遇到金融危机时可以独自策划危机处理方案,提高财政部门的决策地位,废除旧体制在金融危机上的使用,全面提高金融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政府对金融危机的干预能力,使政府能独立决策,自主运用反危机政策工具,使财政部在反危机中拥有比美联储更高的决策地位。美国金融监管此次改革后框架图(如图1)
从FRR中可以发现,美国监管体制改革虽然是以美联储为“中枢神经”,赋予美联储极大的权利,跨行业监管机构,但是始终是由奥巴马政府财政部制衡,变成了一个整体的监管当局。很显然,FRR的改革方案一定会带来很多不同意见的讨论,储蓄银行是否应该授予美国联邦过高的监管权力以及过分监管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都是其议论的对象。次贷危机的发生,部分原因归结于银行采用的低利润制度,使美联储没有实际经济的支撑,造成房地产的破产,引发了全球的金融危机。美联储在监管上不能行使好自己的本职,现如今更加过度授权,央行的独立性将会被剥夺,容易构成通货膨胀,会对美联储的低通胀构成威胁。2010年6月《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草案通过,核心内容仍然是延续奥巴马政府白皮书的政策,并限制金融机构从事高风险的金融业务,禁止商业银行直接交易高风险产品,限制金融机构的经营规模过大,但是也对白皮书以及蓝图都协调了监管权限,例如:美联储的监管权限有所调整,加强了对美联储权力的监督和审计。另外美国金融监管机制也进行了改革:新设了四个金融监管机构;为表1所示。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并表监管,其中包括对《银行控股公司法》(BHCA)修订,授予美联储system risk regulator(系统性风险者)权力,最重要的部分是对一级金融控股公司(Tier IFHC)制定规则、标准;建立金融市场的全面监管体系;加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保护。
三、美国监管体系改革简析
《现代金融监管构架改革蓝图》对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来说是一个契机,也是一个突破,说明了其机构的监管在进行一个很大的转变,行为规则逐渐走向监管目标的导向,监管系统设置细到业务服务理念上,对监管体制进行一个全新的认识。在改革蓝图中美联储监管权力的合并是其最明显的一个特点,使美联储具有跨业监管的权力,加强了美国政府重视对监管重叠改善的意识。
在我看来,金融监管改革一系列的计划是三方博弈的结果,这三方分别来自奥巴马政府、学界,私人机构和市场参与者,得到重大改变的部分一方面是美联储方面:虽然说在监管方面美联邦赋予的权利比较大,其监控范围扩大到非银行金融机构,但是美联邦在消费者保护上所制定方针意味着其某些权力就不能再使用了。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要及时对美联邦出现的状况提供资金,要经过财务部的同意,这样美联邦的独立性将会被损害。对其监管权力扩大同时又紧缩,说明了在次贷危机后,人们对美联储丧失了一部分信心,但又不能在某种程度上的依赖美联储的矛盾心情,美国的监管改革虽然仅经历时间不长,但确有实效,在联邦体制下,美国现行的监管体系虽错综复杂,但原存在于其结构中的缺陷——目标重叠以及严格束缚,都得到了改善。美国在金融监管改革中,还需跟随着金融市场结构的变化继续改进。
参考文献:
[1]包明友.美国金融监管改革路线解析[J].中国金融,2009
[2]陈斌彬.危机后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述评——多边监管抑或统一监管[J]法商研究,2010
[3]张岳.浅谈金融危机对金融创新监管的启示[J].中国学术期刊,2009
[4]全先银,闫小娜.美国的金融监管改革[J].中国金融,2009
[5]王松奇.矫正市场失灵、政府失灵与公共失灵——简评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方案[J].中国学术期刊,2009
[6]陈柳钦.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方案的循序渐进[J].武汉金融,2010
[7]祁斌.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历程、内容、影响和借鉴[J].金融发展评论,2010
[8]毕吉耀.重塑美国金融监管体系[J].中国金融,2009
[9]刘喆.中美金融监管体制的对比分析[J]中国市场,2011
关键词:农业银行改革;一行两制;调查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8)06-0081-03
一、研究的背景
2007年2月1日启动股份制改革序幕的农业银行,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已经确定“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十六字方针。从某种意义上看,农行股改与其他商业银行不同,要面向“三农”,这既凸显了农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也加大了农行商业化运作的难度。[1]自2005年起即反复酝酿改革方案的农行,一直在商业化运作与政策性业务的两难选择中徘徊不前。其中,如何服务“三农”,一直被认为是农行改革中最为棘手的问题。在众多的改革方案中,“一行两制”被认为是既遵循商业化原则,又能满足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要求,是一种可以操作的方案。
所谓“一行两制”,是指在一级法人体制下,根据农行在城乡金融业务上的不同特点,以县域支行为平台,再造一套适用于“三农”和县域业务发展的、有别于城市业务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2]
为了解“一行两制”在海南省农行系统中的反应,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金融稳定处就农行县域支行实施“一行两制”方案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显示:从总体上看,实行“一行两制”方案有利于妥善处理“服务三农”与“商业运作”之间的矛盾,但成功与否,还需要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与之配套运行。
二、农业银行实行“一行两制”的优势
海南省基层农行管理层普遍认为,实行“一行两制”方案有利于对“三农”工作的条线管理实行专门的制度安排;有利于保障资金的封闭运行,专项配置经济资本,专项下达信贷计划,实现县域资金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下沉经营重心,简化业务操作流程,缩短决策链条,提高服务“三农”的工作效率;有利于有关部门对农行服务“三农”工作的监控和督导。
海南区域经济环境和农业银行自身的基本行情也决定了构建城乡双层经营体系、推行“一行两制”的可行性。海南省农业银行系统由于承担着政策性支农任务,与其它三家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呈现资产质量差、财务状况不断恶化的特征,潜伏着较大的金融风险。要改变目前这种状况,必须走改革发展的道路,必须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有所侧重、分别考核”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实施“南北带动、县域互动”战略,即实现城乡联动、双层经营的“一行两制”新体系。
在新体系下,坚持以县城市场为重点,以骨干网点为支撑,以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等虚拟网点为服务延伸,构建海南农行县域经营新布局;以最具区位优势的产业和行业为切入点,以龙头企业和省政府实施“双大”战略所形成的“企业链”上的小企业,以及热带高效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和产、供、销等环节中的中介服务企业等优质客户为目标,构建海南农行业务发展重点客户体系。
具体来说,实施“一行两制”,有利于积极调整经营策略,改革经营管理模式,真正把16个县域支行作为服务“三农”的载体和平台,全面系统地推进“三农”和县域业务优先发展。实施“一行两制”,有利于把城市业务规模做大、业务做精、效益做优。通过抓好海口和三亚南北两大城市业务,充分利用城乡之间的广泛联系,借助企业经营集团化的趋势,发挥城乡产业链条的优势,以城市产业带动“三农”和县域经济。实施“一行两制”,有利于充分利用城市业务在经营效益、集约化程度等方面的优势弥补“三农”和县域业务等存在的不足,以城市业务反哺“三农”和县域业务,通过“非农养农”的方式促进“三农”和县域业务的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以城带乡、城乡联动、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整体推进,为提升市场价值提供有力的支撑。
三、农业银行实行“一行两制”潜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实行“一行两制”有利于海南省农业银行在商业性经营条件下的可持续性发展。但是“一行两制”作为一种新的改革方案,仍存在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1.“一行两制”方案中并未彻底划清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界限,从而为事后的损失追补预留了空间。虽然“一行两制”模式是期望在一个机构内部平准损失,即支持“三农”的风险在一个法人内部化解,但也说明其可能做不到真正完全的商业化。如果金融机构完全以市场化原则运作,必然会有一些农村金融的有效需求无法得到满足。[3]
2.在城乡两套资源配置方式中怎么协调配置全行资源,以及具体的操作管理办法如何制定。所谓资源配置,包括信贷资源、经济资本、财务费用、固定资产购置、网点设置和人员配备等。近年来,海南省县域农行基本没有新增贷款计划,财务费用缺口大,固定资产配置失衡,人力资源紧张。
3.“一行两制”方案对风险控制与责任认定较难操作。从贴近县域基层角度看,下放审批权限、独立审批人制度应该是一个比较好的方式,但权力下放会产生风险。比如,由于天灾人祸等造成的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如何划分责任?如果超过风险容忍度,由哪一级行承担责任?如果由支行承担责任,它一定承担不起,后果就是惜贷、不作为而带来信贷萎缩,如果由一级法人承担责任,基层行就会有放贷冲动而大批特批。
除此之外,在具体实行“一行两制”方案的过程中,不容易进行界定分类,特别是对城市业务中的涉农业务的界定较为复杂。而且实行“一行两制”方案,目前仅仅停留在农行的层面,没有外部的配套政策的支持以及宏观的制度安排,将很难落实到位,难以收到预期效果。
四、农业银行实行“一行两制”的对策建议
1.整体改制,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实行“一行两制”政策的前提必须是对农行进行整体改制,没有整体改制,实行“一行两制”与商业化运作方面将出现很多不可预测的因素。[4]同时,农行在业务经营方面与农业发展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将出现新的矛盾。因此,必须在整体改制的前提下,出台外部的配套支持政策,以及做出宏观的制度安排,才能确保县域行的改革落实到位。
2.剥离农村政策性业务。目前,海南省农行的政策性业务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一是扶贫专项贷款和小额农户贷款,二是农村基本建设贷款如小水电建设,三是乡镇企业贷款、供销社贷款等农村工商业贷款。不良贷款占比过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海南省农行的可持续发展。[5]鉴于经营中商业化与政策性难以兼容,农行基层管理人员普遍认为:将目前由农行承担的农村政策性业务全部交割给农业发展银行或以委托方式由县域商业银行,有利于农行股份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和可持续性发展。
3.建立政策补偿机制。一是建立中央和省级财政金融支农风险基金,每年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通过对为农业提供政策的金融机构提供贴息和其他补偿,用于对农业信贷现实风险的补偿,以保证政策性金融业务落实到位。二是尝试把现实财政支农资金的一部分直接用于对农业信贷风险的补偿,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经济的支持。三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有关金融机构开展鼓励低收益高风险农业贷款业务,提供利差补贴和贷款损失的弥补。
4.建立税收、利率、资金回流三大支农激励机制。对在海南省欠发达地区的农行机构服务“三农”的项目或农业贷款占比达到一定比例的,实行普遍的免税政策或减税政策,减免营业税,降低或返还所得税。对服务“三农”的农行机构,应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和差别利率政策,增加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经营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制定金融补偿和资金回流机制,规定县域支行每年新增存款在扣除准备金和备付金后,要有一定比例的贷款增量用于涉农贷款。
5.建立财政资金配套机制。配套服务“三农”的财政资金必须与服务“三农”信贷资金互动。同时,对服务“三农”的信贷资金进行贴息,分散信贷资金风险。
6.建立农业保险补偿机制。一是要大力推广农业保险业务。在农村建立多层次、多渠道支持和多经营主体的农村保险体系,提高农业保险的深度和密度,确保农业风险合规、有效地化解和转嫁。二是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农业经济问题应具有政策性,必须在制度的设计上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建立由国家出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改变传统的扶贫、补贴方式,将国家对农业的救济、补贴转化为农业保费补贴,分散农业风险,增强其对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风险的承受能力。
7.建立规范的农村中介组织体系。组建符合海南省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并鼓励发展民间出资的商业化担保公司和会员出资的会员制担保公司,发展壮大农村互动担保组织,积极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缓解农民贷款担保难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村动产、不动产抵押登记机构,探索建立便捷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农村动产抵押登记制度,将林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农业机器设备、农用车、农产品和农产品交易合同等动产引入农村信贷实践。
8.建立与服务“三农”相适应的监管机制。监管部门对服务“三农”金融机构的监管,必须区别于服务其他行业的金融机构,要结合服务“三农”实际,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为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营造良好的业务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刘明彦.农业银行改革:困难.模式与前景[J].银行家,2007,(11).
[2]翟传海.对农业银行改革的两点思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9).
[3]卢志远,中国农业银行县级支行改革的若干思考[J].市场论坛,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