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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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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管理制度

第1篇:林权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林业;管理;措施

作为一项以公益性为主旨,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的工程项目,林业工程不仅仅局限于治理水土流失和林草结合的工程和生物措施,还要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方向进行深入研究。因此在林业工程中,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始就要加强管理,对工程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都要进行一系列的监管,以保证林业工程能够达到预期的计划效果。

1当前林业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工程投资落实不到位

在林业工程建设中,工程投资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方面,但是依据近些年林业工程实施情况来看,工程投资存在以下问题:①林业工程属于公益性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和政府投资,但是由于林业工程在经济发展方面是长期收益,基本不存在可见的短期收益,因此林业工程投资出现能拖就拖、能放就放,工程预算不足,难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地方和中央关于林业工程建设有欠账情况存在。②工程建设资金落实难。由于林业工程施工面积广,竣工后难以统计,因此预算在实际施工中容易被挪用,真正用于林业工程建设的资金短缺,存在资金管理漏洞。③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虽然国家提供了工程建设的大部分投资,但是由于地方存在财政困难等各个方面的原因,相应的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④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这是由于在林业工程建设中,专款专用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1.2林业建设制度不完善,缺乏考核机制

虽然生态林业工程建设经过多年的运行,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是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在造林管理工作中,没有形成严格的施工监督管理和工艺监管制度,这样就形成了“重建轻管”的工程建设通病。这是因为没有一套完善的林业工程管理机制,相应的管理措施难以落实到位。另外,林业工程建设在工程组织方面规范性不足,体现在林业工程建设单纯以造林面积及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作为唯一验收标准,而没有将整体林木资源的增长和在改善生态方面的内容加以考虑,考核具有片面性。

1.3工程项目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林业工程建设是一项投资大、见效慢的生态系统工程,鉴于国家经济发展方面的限制,能够用于生态林业工程建设的投资相当有限,但是就是这有限的投资也难以充分利用。在工程项目管理上,没有一套全面、系统、科学的国家指导管理机制,当前的林业工程建设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2健全林业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措施

2.1加强林业工程建设投资管理

根据林业生态工程的发展和管理要求,需要建立起一套国民经济的绿色银行账户,发展林业环境会计,在分析和研究全新管理机制的同时,还应当积极有效地将林业生态工程的生态外部效应逐渐转化成内部发展的效应,要做到这点就必须改善当前的财务体系以及其内部的业绩考核标准。同时政府方面也应当投入相应的贷款资金,发展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促使其演变为以生态效益为基础的公益性事业。

2.2建立健全工程监督体系

形成全面有效的工程监督体系,是实现社会化、专业化、科学化管理的有效方式,通过建立工程师的资格注册制度可以真正地保障监理工程师队伍的良好素质。同时还应当保持合理的专业技术结构,从而促使其有效地适应林业生态工程监理的工作需求。在这个过程当中,监理工程师必须切实履行自身的权力和责任,要切实地保障一切工作程序都必须按照规范和有效的程序来进行,这样才能真正地强化林业生态工程的管理。

2.3完善项目管理制度

第2篇:林权管理制度范文

林业是我国进行生态建设的主力军,随着生态建设的不断发展,林业越来越受社会重视,各级政府也不断加大对林业建设的投入,使得林业事业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促进林业事业稳定发展的财务部门也必然会面临各种挑战,管好并用好各项资金,以尽量提高林业资金的使用效益成为林业财务部门的核心工作,而努力提高林业财务管理水平则成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1]。

1 当前林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伴随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虽然当前甘肃张掖市的林业财务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存在诸多问题,其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管理理念落后,致林业效益下降。当前甘肃张掖市林业财务管理多重视筹集资金,而忽略了资金的合理安排与利用,导致资金作用无法充分发挥。另存在“重物质而轻精神”的错误管理理念,致财务管理失衡,无法体现人性化管理理念,影响员工工作积极性[2],终导致林业效益下降。

第二,林业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无法及时到位,有些虽已到位但金额严重不足,影响项目的实施;二是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未依项目规定合理使用资金,存在严重的掠占、挪用、串用等现象;三是资金管理存在欠缺,会计核算基础薄弱且不规范,专项资金未单独建账,同时票据审核不严。

第三,管理难度大。林业生产是一个周期较长的过程,财务在进行林业资产的计算时,对于木材林的入账须依历史成本及近期成本估价来进行,同时林场范围较广,财务管理所涉及的范围也比较大,导致林业财务管理难度加大。

第四,资金管理混乱,存在严重违规现象。林业工程建设所使用资金的周期长、金额大,给资金安全带来很大威胁。因未建立健全完善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制度,林业财务管理存在严重的违规现象,致林业发展受阻。

2 努力提高林?I财务管理水平的对策

2.1 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林业财务全面预算管理是指利用预算管理手段,对林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科学、合理地预算,以了解林业生产的总体目标,避免出现财务滥用的现象。林业部门的日常生产经营环节繁多且复杂,每一环节的顺利运行都需资金及技术的保证。为使林业部门能正常运转,不但需引入先进的生产技术,而且更加重要的是对财务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一方面建立健全预算管理运行机制,以切实落实预算管理;另一方面要优化资金的配置,以提高资金的使用价值及效率。

2.2 加强征收及支出管理

征收及支出管理是林业财务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财务的征收及支出直接关系到林业财务资金的多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林业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因此,在努力提高林业财务管理水平的过程当中必须 加强对征收及支出的管理。第一,针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职能等单位,应坚决征收于允许范围内的财务资金,加大林业财务预算外收入,以弥补专项经费不足[3];第二,开源节流、精打细算,加强管理现有经费,在保证部门可进行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尽量节约不必要的支出;第三,依国家现行政策,结合市场发展,不断挖掘自身潜力,选择正确的创收项目,以增加林业财务收入。

2.3 全面建设资金集中财务管理体系

集中式的财务管理体系的建设有利用提高林业单位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控制力,从而有效避免资金挪用、挤占等现象,为此,林业单位应全面建设资金集中财务管理体系。首先,依资金预算,加强对收、支方面的管理;其次,设置资金结算中心,以便于对资金进行整合、管理及使用的合理规划等,尽量避免资金风险;再次,科学、合理安排资金,集中管理并分配资金,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后,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工作人员职责,严格操作程序,以让各部门、各工作人员能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从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4 加强财务管理队伍建设

财务人员是财务管理的核心,为提高林业财务管理水平,就必须加强财务管理队伍建设。第一,成立专门的财务人员管理中心,优选素质高、专业技能强的财务管理人员进入管理团队并承担财务管理工作;第二,适当调整现有会计核算组织形式,以确保其独立性,一方面弥补财务管理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另一方面加强会计的监督职能;第三,定期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知识及技能培训,积极组织财务管理相关活动,以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同时加强团队的协作能力。

2.5 适当使用现代化科学技术

现我国已进入现代化、信息化时代,各行各业均朝现代化、信息化方向发展。为能与时代接轨,林业部门也应加强财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适当选择现代化科学技术,以建立高效的会计信息体系。如可建立网络财务,将全市林业系统财务进行集中核算、统一管理。另应不断规范会计口径,并建立统一规章制度,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促进林业财务管理的信息化发展。

第3篇:林权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林地管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权流转;林权纠纷;安宁市

中图分类号:S750F32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168(2011)03-0054-03

Thoughts of Woodland Management after The Collective Forest Tenure

System Reform in Anning

LUO Shun-hong

(Kunming Branch of Yunnan Forest Inventory and Planning Institute, Kunming 650200, China)

Abstract: Due to taking a collective unity form as Anning woodland management mode and assigning woodland to household after collective forest tenure system reform, the woodland management has brought some new problems, and increased the difficulty of woodland monitoring.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new problems of the actual rights not in place, non-perfect platform for transfer forest ownership, non-forthcoming dominant position of foresters, inadequate of forest rights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s, non-perfect management team and so on. This paper also put forward woodland management measures of stable forest right power, giving power to the people, regulating the mechanism of transfer forest ownership, improving the forestry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 forest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 by the law, strengthening a clear management responsibility ect.

Key words: woodland management collective forest tenure reform transfer of forest ownership forest ownership disputes Anning

收稿日期:2011-05-07.

作者简介:罗顺宏(1966-),男,云南宜良人,工程师.从事林业调查规划工作.

林地是国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森林的载体,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具有位置的固定性、质量的差异性、资源的不可再生性、效用的永续性等自然特性和经济供给的稀缺性、产权的可垄断性、利用的多方向性、效益的级差性等经济特性.安宁市位于滇中高原中部,距昆明市区32 km,是云南省交通大动脉――成昆铁路、昆畹公路的咽喉要地,交通便利,通讯便捷,是一个以重工业为主的工业化城市,境内有全国第一大磷化工基地――草铺黄磷厂、云南省最大的钢铁联合企业――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昆明盐矿、云南化工厂等中央、省、市属企业50多家.境内矿产资源丰富(有锰铁矿、赤铁矿、磷矿、铝土矿等),早在清朝时期就开始有人采矿.自改革开放以后,采矿业更是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各类采矿点100多家,旅游景区 3个,房地产开发企业 50多家,特别是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后,如果林地使用管理不善,将加大林地流失,加剧水土流失.因此,加强林地的保护和利用管理,稳定林业经营范围,是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的基础和保证.防止林地损失、流失,关键在于依法、依规加强林地使用的监管.笔者在完成安宁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作业设计、退耕还林作业设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改”)宗地勘查、征占用林地等工作的基础上,对安宁市林改后林地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调查分析研究,针对安宁市林改后的实际,提出了保护林地的措施,为安宁市及其他类似地方的林地管理提供借鉴作用. 1林地资源管理概述 1.1森林资源现状

据2007年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统计,安宁市国土总面积130 175 hm【sup】2【/sup】,其中,林业用地面积92 476.3 hm【sup】2【/sup】,占总面积的71.04%.林地面积按地类统计,有林地面积64 767.0 hm【sup】2【/sup】,占70.04%;疏林地面积167.7 hm【sup】2【/sup】,占0.18%;灌木林地面积22 654.1 hm【sup】2【/sup】,占24.50%;无立木林地2 141.1 hm【sup】2【/sup】,占2.29 %;未成林造林地632.1 hm【sup】2【/sup】,占 0.68 %;宜林地2 141.3 hm【sup】2【/sup】,占2.31 %.林地面积按使用权统计,国有面积2 358.4 hm【sup】2【/sup】,占2.55 %;集体面积85 582.1 hm【sup】2【/sup】,占 92.54 %;个人面积4 535.8 hm【sup】2【/sup】,占 4.90 %. 1.2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据2010年《安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市国土总面积130 187 hm【sup】2【/sup】,其中农用地面积112 331 hm【sup】2【/sup】(耕地23 095 hm【sup】2【/sup】、园地4 843 hm【sup】2【/sup】、林地83 664 hm【sup】2【/sup】、牧草地14 hm【sup】2【/sup】、其它农用地715 hm【sup】2【/sup】),占总面积的86.28%;建设用地8 991 hm【sup】2【/sup】(城乡建设用地6 804 hm【sup】2【/sup】、交通用地1 622 hm【sup】2【/sup】、其它建设用地565 hm【sup】2【/sup】),占总面积的6.91%;未利用地8 865 hm【sup】2【/sup】(水域295 hm【sup】2【/sup】、自然保留地8 570 hm【sup】2【/sup】) ,占总面积的6.81%. 1.3林地使用特点

安宁市地处昆明近郊,林地使用集矿产、旅游、房地产于一体.为了搞活经济,加快经济发展速度,积极响应中央号召,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实施改革开放以后,针对安宁市丰富的矿产资源,为了让老百姓尽快脱贫至富,实行“大矿大开,小矿小开,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要有水快流,不要搞细水长流”.同时,旅游资源、房地产开发,公路、铁路、石油、电网、工厂建设也一起上,一时间,安宁市的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林地资源也遭到了极大破坏.据统计,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安宁市的林地面积减少了1 749.4 hm【sup】2【/sup】,其中用于矿产资源开发的林地面积1 093.7 hm【sup】2【/sup】,用于房地产开发的150.0 hm【sup】2【/sup】,用于公路(铁路)建设的120.0 hm【sup】2【/sup】,用于电网建设的50.0 hm【sup】2【/sup】,用于工厂建设的335.7 hm【sup】2【/sup】.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安宁市也加大了对生态建设的力度,过去的10年间,国家财政共投入安宁市的林业建设专项资金2 000多万元,省财政共投入28万多元,安宁市财政投入3 000多万元.大量建设资金的投入使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林地管理也依法依规逐步走入正轨. 1.4林地管理现状 1.4.1集中统一管理

安宁市的林地资源管理与全国一样,不论是国有林地还是集体林地均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为了规范林地使用,理清林地权属,安宁市林业执法队伍先后进行了4次清理整顿,仅2006年,安宁市森林公安机关就查处涉林案件100多件,打击处理违法占用林地人员100多人(其中刑事处罚1人),收缴罚款160多万元.但林地非法流失和有林地逆转、随意侵占林地、非法占用林地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目前,辖区内还有正在征占用林地的矿山、企业200多家,其中还有部分矿山、企业征占用林地手续不齐全.特别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均山到户后,有的群众误认为山就是自己的,自己想怎么搞就怎么搞,因此加大了对林地监管的难度. 1.4.2模式化管理

安宁市目前的林地使用申请程序与其它地方一样,不论使用林地面积大与小,都需要经过:提出申请提供报件审核审批等过程.个别业主由于认识不到位,感觉按现行政策规定办理合法手续时间长、费用高,为了“省事”,心存侥幸,或不办手续,或少批多占,或异地使用,随处乱挖、乱采,心想,反正抓不到是我的,抓到算倒霉,最多是罚点款,不惜以身试法,给林地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1.5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

据2007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结果,安宁市应确权林地面积9.01万 hm【sup】2【/sup】,实际确权面积8.66万 hm【sup】2【/sup】, 确权率96.1%,集体公益林面积5.95万 hm【sup】2【/sup】,林改前已流转林地面积1.12万 hm【sup】2【/sup】,采取均利进行处置的集体商品林面积1.59万 hm【sup】2【/sup】,确权宗地数11 788宗,核发林权证7 962本,发证户数7 573户,发证面积8.27万 hm【sup】2【/sup】,发证宗地数11 575宗,确权到户率81.8%,林权证发证率98.2%.各项指标均已超过省、市验收标准的要求. 2林改后林地管理工作凸现的问题 2.1林权形式已确认,实际权利不到位

尽管安宁市已按规定对集体林进行确权,并将集体林均山到户、均利到人,但由于长期以来集体林均由村委会充当集体林地所有权的主体代表,导致权利约束失效,委托关系扭曲.集体山林的所有者是农户,村委会只是村民的人,委托人缺乏对人有效的监督和约束,人往往违背林农的利益行事,导致林地不能规范化地管理.特别是在林改后,由于缺乏相应的配套政策,林农仍然无法对林地的相关权利进行监督,个别地方仍然存在乡村干部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利用手中的权力随意处置村民林地使用权的情况,导致林权已确认,但实际权利不到位的情况. 2.2林权流转平台尚未完善,林农主体地位得不到兑现

安宁市的林改是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文件实施的,虽然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已完成,但由于没有相关配套的法规政策,导致林农的主人地位得不到及时兑现.通过林改,已将集体林均山到户、均利到人,按照《森林法》的规定,集体林可以采取承包、拍卖、租赁、转让等多种方式将林权分散到经营者手中,但由于林权流转平台尚未建立完善,这些流转模式并未有效地运作起来,林农们的集体林经营利用、获取收益的权利及相关义务没有明确,导致不能对林地实行规范管理. 2.3林权纠纷解决机制不完善

安宁市林权争议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历史遗留下来的,也有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还有技术上的原因和工作粗糙造成的各种原因.其中,经济利益有关的争议最多.林权争议纠纷如果久拖不决,不但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安定团结,不利于林业生态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因此,依法及时正确地处理林权争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由于安宁特殊的人文、地理等条件的限制,截至目前还有一些林权争议未得到很好的解决,影响了林地的规范管理. 2.4管理队伍不健全 2.4.1管理人员数量不足

长期以来,安宁市的林地监管工作主要由森林公安履行,森林公安机关现有民警10人,仅靠这10名民警要管理好占全市土地总面积71.04%的92 476.3 hm【sup】2【/sup】林地,人员明显不足. 2.4.2需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

森林公安机关民警需要不定期地培训学习,不断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文化、理论素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3加强林地管理的措施 3.1稳定林权,还权于民

安宁市已确权的林地面积达8.66万 hm【sup】2【/sup】,发证率达98.2 %.为了更好地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除尽快发放已确权林地的林权证外,还应严格按《森林法》规定出台相应的林地管理办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稳定林权,避免发生短期行为.同时,在稳定林权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森林法》和相关政策、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林农自主经营,真正当家作主. 3.2规范林权流转机制

如果林权可以顺利流转,就能帮助林农筹集更多资金,更方便他们的经济生活,使农村集体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更加有益于解决三农问题.林权流转有利于提高林农经济收入,并促进林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国家鼓励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合理流转.除权属不清、有争议以及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国有山林外,其他集体山林的林权在确权以后,均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进行流转.因此,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林权流转平台,规范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加强服务,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沟通、法规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纠纷调处等服务. 3.3完善林业纠纷解决机制

林权纠纷产生的原因很复杂,既有历史上遗留的纠纷,又有新出现的争执.在安宁的个别地方,林权纠纷己成为林业发展的重要障碍,成为乱砍滥伐森林的诱因之一.稳定林权、合理解决林权争议是加快发展林业生产,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森林资源不被破坏,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措施. 3.4依法依规保护管理林地

林地逆转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都有不同程度的破坏,不仅会破坏生态环境,还会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在认真做好预防管理的基础上,除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杜绝毁林开荒、乱占林地外,还应继续发挥森林公安的职能作用,开展专项行动,对乱占、滥垦林地、拒不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3.5明确管理责任

行使林地管理保护职能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已有的管理基础上,应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征占用林地服务和监管工作,严格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对受理的征、占用林地申请,按规定程序和规定的时限审查上报,对征、占用林地的全过程进行监管、跟踪,杜绝少批多占、不批也占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已清理出的违法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依照《森林法》和《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限时补办手续,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参考文献:

[1]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安宁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资料[Z].2007.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S].1984.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S].1986.

[4]张正周.对新时期林地资源管理对策的思考[J].林业调查规划,2010,35(1):76-79.

第4篇:林权管理制度范文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迎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由省农业委员会承担的考核要点有11项,合计分值15分,依据省农业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分工,现对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自评如下:

一、 工作准备情况

我委接到贵局《关于迎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后,委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此项工作由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落实。我们组织相关处室召开专题研讨会,针对考核要点,逐项核对我们应该准备的上报材料。在我们相关单位的鼎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高标准的完成此次迎接检查材料准备工作。

二、 主动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沟通

接到考核方案后,我们主动与相关的上级考核业务处室请示,尤其是我们的主管领导机关,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业务处室的领导,上级机关对我们工作很认可,并给予很高的评价。

三、总体评价

2016年,我们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考核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工作目标,量化指标,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基本实现了延伸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比较明显。按照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和责任分工及具体的考核要点指标分值,自评分为15分。

四、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要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一)扎实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2014年,农业部启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采取“国家制定考核办法、县创、省评、部公布征询意见、国家发牌”的方式,创建期2年,首批选择107个市县作为试点单位。我省敦化、榆树、公主岭三个市成为首批试点单位。2016年,与省水利厅、畜牧业局共同组织开展了创建工作。

1.加强工作指导。一是组织3个创建县(市、区)分管副县长和局长分别参加了农业部举办的两期培训班。二是我处于2016年6月在敦化市举办了有各地农业部门负责人、监管工作负责人等200多人参加的培班,请农业部监管局副局长金发忠授课,并现场观摩了敦化市安全县创建情况。三是对3个创建县(市、区)开展了中期检查指导,对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加强政策资金扶持。2016年,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中,给每个创建县扶持资金20万元,用于开展创建工作。2年创建期期间,国家给予每个试点县专项资金100万元,我处将3个县(市、区)同时作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一同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在监测、检测和风险评估等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共扶持专项资金45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创建工作的开展。 2016年,经与农业部协调,将敦化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列为省农科院农产品质量安全部级检测中心敦化实验站。

3.进行总结和完善。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单位第一批核查和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6〕25号)要求,我委牵头组织开展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第一批核查和第二批遴选工作。2016年8月,我委组织3个创建县就两年来的创建工作进行了总结,认真总结创建过程中取得的典型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今后和努力方向。目前,3个创建县的工作总结、图片等相关材料已按要求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第二批试点工作,农业部给我省6个指标。在广泛征集、自愿申报、初步审核的基础上,2016年9月7日起,由我处牵头组织,组成3个考核组,经过学习培训,分赴3个第一批试点单位进行核查,7个第二批试点单位申报县(市、区)进行考核遴选。同时,委托省农业技术培训中心对10个县(市、区)进行了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3个厅局分别出具了10个县(市、区)农、畜、水产品检测结果。经过核查,3个第一批试点单位敦化市、榆树市和公主岭市达到创建要求,已将名单上报农业部。经过遴选,7个申报县(市、区)综合排序依次为:辉南县、前郭县、大安市、伊通县、东丰县、龙井市、洮南市。名单已上报农业部,争取全部开展创建。

4.完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模式课题研究。在抓好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应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邀请,将我省敦化市作为全国三个试点之一开展安全县创建模式研究。目前,课题已完成,总结报告已报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二)深入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为了确保今年全省农药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16〕 8 号)要求,我省制定下发了《2016年吉林省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6年吉林省农药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2016年农药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工作思路、任务及保障措施,为做好全省农药专项整治工作指明了方向。各地都成立了由属地农业业务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药市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农药市场监督工作进行分解,做到了领导重视、职权职责明确,确保监管到位。

1.开展春季农药市场督导检查活动。为了推动各地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启动,及时发现和掌握各地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省农药检定所组织执法人员成立三个督查组,由所领导带队,分赴各地深入农药市场、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宣传和市场检查。共检查全省9个市(州)21个县(市、区)农药市场的300余家农药经营商店,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及时排除了隐患,有力地保障今年春耕生产。

2.组织省本级执法人员深入各地开展农药质量和标签执法检查,共检查省内9个市(州)、21个县(市、区)526家农药经营单位。

3.组织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农药质量和标签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近两年问题较多的农药市场以及2015年农业部和我省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中涉嫌有问题的农药产品。

4.根据2015年农业部第二批、第三批农药市场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开展了全省范围的市场大检查。通过组织开展农药市场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农药经营秩序,有力打击了销售假劣农药和标签严重不合格农药的违法行为。

截止到2016年11月份,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8375人次,检查农药生产企业27家次,整顿农药市场2110个次,检查农药经营单位19274个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02起,查获不合格农药13.46吨,涉案金额84.45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64.03万元。

(三)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2016年,我委深入贯彻全国“双打”工作会议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将农资打假执法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家六部委联合下发的《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省2016年“双打”工作要点的要求,组织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全面深入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全年共组织全省各级农业执法机构出动执法人员44197人次,检查农资企业、经营业户34024个次,入农户倒查14000余户次,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532起,涉案金额310.14万元,查获违法农资产品29.4万公斤,挽回损失7000余万元。经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我省农资市场环境明显优化,农民购买使用农资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四)加大对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指导力度

2016年财政部下达我省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资金985万元,共产创建标准园18个,其中设施蔬菜标准园7个,水果标准园11个。

通过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的实施,促进和带动我省设施蔬菜和水果产业不断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

(五)强化对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2016年度,我委共组织开展2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一是针对国家在我省例行监测中于辽源市生产基地发现的有关农产品品种农残超标问题,2016年7月,我委重点组织开展了监督抽查,制定并下发了《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第一次国家农产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方案》(吉农质发〔2016〕4号),将抽查范围扩大到长春市。共抽取样品25个,经检测全部合格。二是2016年11月份,省r委按照吉林省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食用菌专项监测的结果,制定并下发了《省农委关于开展食用菌质量安全专项抽查工作的方案》(吉农质发〔2016〕8号),省农委决定对长春市、四平市、延边州开展食用菌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六)建立了例行监测和检打联动机制

2015年底,我委制定并印发了《2016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吉农质发〔2015〕21号),以国家和省农产品检测实验室确证检测为主要手段、市、县、乡速测筛查为辅助手段,开展主要农产品日常监测。一是强化省级例行监测。全年共开展省级例行监测4次。每次例行监测,我委均制定并下发监测工作方案,规定工作程序,指定监测参数,提出相关要求。从监测情况看,我省前三个季度蔬菜、水果和食用菌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6.2%、99.8%、98.5%。平均合格率达到了年初确定的97%目标。二是强化省级专项监测。主要对我省地产主要粮油作物如玉米、水稻、大豆、花生以及蔬菜、水果、食用菌、人参等开展专项监测。全年计划开展7次专项监测,目前已开展5次。从监测情况看,合格率达到97%以上。三是强化国家例行监测的配合。2016年,农业部将我省长春、四平、辽源列为国家例行监测城市。每次抽查前,我委均协调相关市县,下达工作方案,确定抽样地点,积极配合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呼和浩特),确保抽样工作顺利进行。从监测情况看,前三个季度我省蔬菜、水果监测合格率达到98.3 %和95.2%,平均达到96.8%。居于全国前列。

(七)及时准确地在吉林农网上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

2016年全年,省农委共组织开展了4次蔬菜、水果、食用菌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共监测了全省9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珲春市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的蔬菜、水果和食用菌共3大类45个品种2160个样品,对甲胺磷等60种农药参数进行了检测。监测结果显示,全年蔬菜、水果、食用菌样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7.0%、99.9%、98.9%。监测结果表明,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较为稳定,能够确保安全消费。

(八)加大对农资打假大要案查处力度

省农委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印发的《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农业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把查办案件作为农资打假的首要任务,坚决查处各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联合行动,建立了部门之间的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等工作机制,形成了打假合力。积极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农业执法监管网络,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极大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2016年全年共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532起,其中涉案货值或者案值较大的案件有5起,通过严查严打,有效地震慑了农资违法经营主体,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我省农业生产安全。

(九)及时向卫生计生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

依据省农业委员会职责分工,我委及时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和计化生育委员会及时准确的通报,国家农业部门对我省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信息。

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5〕11号)要求,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呼和浩特)在省农委、有关市、县农业和市场监督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于2016年5月10~12日对我省长春市、四平市和辽源市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蔬菜生产基地的蔬菜、水果、食用菌进行了本年度第二次例行监测。共采集样品170个批次,其中蔬菜样品120个批次,水果样品30个批次,食用菌样品20个批次。经检验,不合格样品为1个批次的超市蔬菜。

(十)创新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2016年,我委遵循省农委和省食药局《加强吉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的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创新发展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努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无缝衔接的监管模式。

1.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2016年2月,制定并印发了《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吉农质发〔2016〕1号),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以县域为单位,以行政村(屯)或产业发展区域为基本单元,划分若干网格,每个网格落实技术和质量负责人,将监管触角纵向延伸到底,全省基本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网格化监管体系。

2.全面实施产地准出制度。2016年7月,为切实加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实施,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我委制定并印发了《全省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工作方案(试行)》(吉农质发〔2016〕3号),全面试行以农产品产地证明为基础的产地准出制度,将监管链条横向扩展到边,基本形成了农业部门横向到边、与食药部门无缝衔接的监管工作格局。

3.全面落实监管责任。2016年年初,我委印制《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与各市(州)农委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并组织各市(州)、县(市、区)、乡(镇)农业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从源头上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主体责任,有效增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

4.全面实行责任追究制度。2016年,我委根据《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通报和问题约谈办法(修订)》全面实行监管和生产经营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日常监管和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电话约谈,下发通报溯源监管,深挖彻查根源,及时进行整改。目前,共下发《督查通知单》38份,进行电话约谈2次,向省食安办通报3次,向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通报1次。

(十一)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针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O管体系不健全、检测、追溯体系建设迟缓这一难点问题,我委积极采取措施,多方协调,督促指导,大力推进体系的建设和健全完善。

1.推进监管体系健全完善。对于目前个别市、县农业部门监管机构不健全问题,我们利用各种机会,加强对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宣传,引起充分重视,推进监管机构设置。目前,市级农业部门未设置监管机构的,四平市农委在主要领导重视下,已单独成立监管科。辽源市农委正在与市编委协调中。县级农业部门仍有个别未设立监管机构的,正在加强督促引导。

2.加强检测体系建设指导。一是推进县级检测机构建设项目落实。积极协调配合省发改委、农业部,在“十二五”项目计划外追加了2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项目,使我省县级检测机构项目达到45个。二是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对于目前已通过省级资质认定的8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组织有关方面开展全方位检测能力验证,确保检测机构具备应有的能力开展确证检测工作。三是指导检测实验室建设。根据各市、县检测机构建设实际,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多次深入基层开展检测实验室建设现场指导工作,推进实验室建设速度。目前,白山、吉林两市检测中心已取得重大进展,进入资质认定筹备阶段。伊通、蛟河等县级检测中心已开始申请资质认定,另有5个县级检测中心也正在积极开始筹备资质认定。四是加强检测人员培训。一方面,我委协调有关市、县检测人员到已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学习,另一方面,举办拟开展资质认定检测机构骨干人员培训班,开展手把手培训,使受训人员短期内检测技能得到迅速提升。五是强化检测技能竞赛指导。根据农业部等部委的部署,在全省基层检测机构中选拔了3名检测技术能手,参加了2016年11月25~27日,农业部、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北京共同组织的第三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总决赛。经过激烈角逐,我委组织的参赛代表队在竞赛总决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总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在3个单项比赛中,我省3名参赛选手均获得了骄人的成绩,长春市水产品质检中心张惠峰荣获水产组一等奖,公主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孙沫荣获种植业组三等奖,榆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张立春荣获畜禽业组三等奖。

3.加快追溯体系建设进程。在利用世行项目建设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硬件建设、软件开发基本完成的基础上,2016年,我委协调省绿办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步伐。一是组织开展并顺利完成了机房环境施工、验收、软件网上测试工作。二是与省世行项目办共同组织,在长春理工大学举办了5期市、县、乡农业部门和企业应用人员培训班,培训800人。三是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加快进行信息平台专网建设,经过招投标确定了两家运营商,完成了专网域名和IP地址的申请工作。目前,省绿办正在抓紧开展信息平台正式运行的准备工作,有望年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联网,与省食药监局实现网络对接。

第5篇:林权管理制度范文

由于国有林场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改革深度不彻底,导致目前国有林场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一些问题,加上林场的许多财务人员为非专业出身、部分年轻人不愿意到偏远的山区工作、新老财务人员脱节等,导致林场财务管理水平较低,严重影响了林场的财务管理。此外,部分林场财务管理人员缺乏一定的财务管理、预算等相关知识和意识,阻碍了林场的进一步发展。

2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力不强

部分国有林场为了更好地发展,会根据其财务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财务管理及制度进行相应的改进。但是即使国有林场具有一个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如果管理人员不按照相关的制度进行执行,也无法充分发挥财务制度的优势。目前,国有林场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力不强,主要表现在资金预算不合理、财务纪律差以及资金缺乏管理等方面。

3无法发挥财务管理职能

国有林场财务管理的主要职能是根据林场的功能对资金进行合理分配,并对林场的财务及其相关活动进行有效控制,以促进林场更好更快地发展。目前,大部分国有林场管理者没有意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只是将其作为一个报销、管账的部门,没有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职能。

4加强国有林场财务管理的措施

4.1转变观念,优化内控环境

新时期国有林场财务管理职能与国有林场的发展状况有着密切的联系,财务管理人员应该根据林场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自身的管理方式,并确定不同时期的财务目标[1-2]。实行内部控制是国有林场优化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可以从机构设置、内部文化、权责分配等方面对林场的财务进行内部控制。财务管理部门应该制定清晰的财务管理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责任、权利,避免职权混乱等情况的发生。

4.2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监督和控制作用,是发挥财务管理职能的重要支撑,可减少财务管理中营私舞弊和违规操作等现象的发生。根据林场需要,定期审计和专项审计结合,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察,对重要领导离职前进行离职审计,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因此,国有林场要结合自身实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4.3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第6篇:林权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林业经营;管理制度;林纸一体化

目前我国成功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了林纸一体化。林纸一体化主要是从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中体现的,通过将产权清晰的投资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在法制的基础上来完成交易的行为。该模式在发达国家已经取得了理想的效果,但在我国由于林业经营和管理制度存在一些不足,导致跟宏观经济氛围不协调。所以要想走林纸一体化的经营道路,就必须要守善林业经营和管理制度,做到纸业和林业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真正的结合起来,实现林纸一体化的过程,达到“共赢”的状态。

1 管理制度和林业经营过程受林、纸产业政策的约束和要求

在“林纸结合”中,必须要注重“林”的建设,通过对管理制度和林业经营的创新和改进,建立单一的、专门的纸浆林,为造纸企业更好的提供一条龙服务,满足木浆原料的需求。

速生丰产林营造最大的问题是土地分散在农民手里,土地承包法有明确规定农民是自愿进行土地流转,不能强行收农民的土地。

据了解,目前广西有三种操作模式值得借鉴:第一种是“现租后补,利润分红”。农民与浆厂的利益挂钩,浆厂对农民的林地先租用,待浆厂投产以后,把农民土地作为股份入股,按入股分红,这样操作,每亩地农民收入可能超过一两百块钱,农民可以长期受益。广西高峰集团就担当起中介的角色,高峰集团是由广西8家国有林场组建而成。这就是企业+公司+农户的模式,政府可以规范和监督企业行为。第二种是“先支后结,林木分成”。先支就是先给农民支付一定的生活费,10-15元每亩,待木材收益的时候按三七开,到时再进行结算。第三种是“订单林业”。先投资后回报,投资者按每亩林地所需成本,先付给农民费用,可以鼓励农民利用零星土地多种树。

云景林纸所在地思茅地区景谷县森林覆盖率为74%,没有多少荒山荒地可用,1998年云南省政府决定划100万亩林地交由云景林纸经营,开中国林纸一体化之先河,催生了国家林纸一体化产业政策。每年砍10万亩,种10万亩。2002年国家将云景林纸木浆生产线完善和原料林基地建设工程列为国债扶持的林纸一体化建设项目,2004年5月云景林纸木浆生产线完善工程验收,并开始赢利,标志着思茅林区林产工业体系形成,思茅森林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确立。

我国《森林法》中没有分局商品林和公益林的性质差异来确定林权的类型以及林权制度,所以同一中管理制度来管理不同类型产业,导致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产生了长期的矛盾。因此,林地的产权、林木交易权、和林木所有权的不完善导致市场配置森林资源得不到发挥。

所以实行林纸一体化需要跟政府和林业企业在管理制度和管理经营方面不断创新,实现家庭联营、委托经营和几桶合作经营的模式,创建新的林业经营实体,促进资金、资源、人才和技术等要素的流动,提高森林资源的经营水平和规模的效益。

2 加速推进云南林浆纸一体化进程

2.1 坚定加快云南林纸产业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云南是全国森林资源的大省,要抓住全国进行林纸一体化建设布局调整的机遇,坚定不移地推进云南林纸一体化产业发展。

2.2 认真搞好森林资源二类调查 目前思茅、文山、曲靖等林浆纸主要基地建设的州市没有较为准确的资源数据。建议安排专项资金, 进行二类资源清查(核查),并在资源调查清楚的基础上,建立森林资源动 态监测体系。

2.3 认真做好林浆纸一体化发展规划 有关州市要在《云南省林纸一体化发展纲要》和《云南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的框架下,结合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型工业化发展纲要,尽快明确农业用地、畜牧用地和林业用地,尤其是要落实现有宜林荒山用地等地类,加快低产林改造和抚育问伐的力度,为林浆纸基地建设提供集中连片的造林地块。

2.4 加快推进森林资源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5 正确处理人工林与天然林的问题 现思茅市人工林仅占10%,天然林占90%,仅靠抚育间伐材无法满足规模化林纸发展需求,需在现有法规的允许范围内妥善建立和加大商品林中低产林改造的工作。

2.6 加快推进金光集团林纸产业进程

2.7 积极解决公司原料的供应问题 在工业原料林经营模式上要采取多元化建设模式,发展租赁土地造林、合作造林、订单林业等模式。切实解决和缓和当前林纸企业生产原料严重不足的问题。

2.8 加大林业科技改革工作。 应结合云南林纸发展的现状,加大林业科研和推广的投入;切实引导林业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和速生树种品系的筛选和提升。

3 结束语

林纸一体化是我国未来林业和纸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实行林纸结合,做到“以林为本,以林养纸,以纸促林,林纸相结合”,做好纸浆基地的建设工作,合理的安排造纸企业的生产和纸浆基地的结合,共同实现林纸结合的经营模式。

第7篇:林权管理制度范文

林业资源其实就是森林资源,是指一个地区的林地、林木、森林以及依托林地、林木、森林生存的野生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的总和。目前,由于遭到了大规模的开采和浪费,我国的森林资源现状并不乐观。我国森林资源总量多,森林物种丰富,宜林地区广,但我国人口基数大,导致人均资源较少,同时空间分布不均、生产力低下、森林结构不合理。此夕外,森林资源也遭到了破坏。并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如生动物栖息地消失、环境恶化、灾情频繁、流沙堆积堵塞河道水库、水土流失导致沙漠化等,这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林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林业的各个组成部分和要索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系统内部各要索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同时系统也影响其他外部的系统,并受其他外部系统的制约。

1、森林资源过度开发各个行业对于林业资源都有着不同的需求,虽然使得林业经济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但是对于林业资源也造成一定的破坏。我国的森林覆盖面积并不是十分的广泛,由于城镇化建设速度加快,人口众多造成城市用地紧张,所以必须在原基础上进行扩建,很多城市在扩建的过程中毁坏大量的林地,使得森林面积大幅度减少,同时森林资源紧缺、森林资源破坏严重等问题日益严峻。我国对于森林资源的采伐有着相关的硬性规定,要求对于林业资源的采伐需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该要求主要从两方面考虑,第一考虑到林业资源中林木的生长自我恢复能力,第二就是考虑林业的生态平衡,加强对于林业开采的控制,避免乱砍滥伐和过度采伐现象。

2、林业产业化低当前,我国林业产业化程度较低,林农普遍采取分散经营的方式,且缺乏相应的行业协会,这一方面阻碍了与市场的接轨,不利于销售,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产业化的纵深发展。林业产业化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是发展失衡,存在较大的区域差别。在林业产业化比较完备的地区,产业链和规模已经形成,而部分林业资源丰富的地区却由于缺乏管理和引导,无法实现与市场的准确接轨。

二、加强林业经济管理的对策

1、加强管理制度改革要建立现代林业管理制度,首先要确定林业的产权制度。建立产权明晰的林业管理制度,激发林业建设的积极性,使劳动者关心社会的集体物资利益,体现个人与集体利益的结合。加强林业分类制度改革的可操作性,真正落实林业的分类经营制度,并设计可行的林业效益补偿制度。其次,建立管理制度、管理机制和管理机构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要将管理机制用在管理制度中,保障管理机构能够正常运行。林业的管理机制是管理体制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权力机制和利益机制。利益机制作为管理机制的主体,应建立合理高效的利益机制,促进林业建设的多元化发展。应以实现利益机制为目的进行权利机制的设计,让各个林业经营主体积极主动地加强林业建设。对林业管舰构的改革应以政府的职能转变为重点,组建高效的林业管理系统,注重林业管理系统和其他部门的协调关系。政府职能的转变要有完善的社刽艮务体系、林业市场体系等配套体系,才能构建成互相协调的完整体系。林业政府部门作为林业的主体机构,应先建立完善的林业管理体系,搞好自身建设,配合其他体系的建设。

第8篇:林权管理制度范文

企业的正常运转要以管理制度作为保障,有效的管理制度能保证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积极运转,但是当前部分中小企业管理制度并不完善,存在着较多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管理制度存在认识错误当前中小企业管理制度中存在着两种缺陷:(1)一些企业仍然采用传统管理方式,对于管理中存在的弊端认识不足,甚至不愿意进行管理制度的改革,只想保持原有的管理方式不变;(2)部分企业管理者虽然认识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但是在创新过程中工作片面,使企业制度创新和改革创新不能同时进行,严重制约了管理制度创新的成效。

(二)管理制度的制定并不完善部分中小企业的管理制度并不完善,造成制度不完善的原因有:(1)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的制定存在着偏差,过分强调“以人为本”的工作思维,造成了管理工作权威性不足;(2)企业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足,并且缺乏灵活性和针对性,在产品的安全生产中,对于质量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容易使企业陷入经营危机。

(三)管理制度的执行缺乏力度部分中小企业已经认识到管理制度创新的重要性,也制定了相对完备的操作流程,但是在真正的执行中,并不能充分发挥先进管理制度的优越性。其主要的原因是,在一些企业中,依然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人情关系,很多企业在执行管理制度时,往往需要衡量人情关系,人情大于制度的现象在中小企业中普遍存在,这也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对企业制度创新带了严重的阻碍。

二、现代中小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措施

复杂的市场形势需要中小企业及时改变自身的经营策略,才能保证企业的稳定发展。对于企业而言,盲目地坚持传统的管理思维,不能和现代化的管理制度接轨,迟早会被淘汰。因此,企业要重视内部管理制度的创新,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解决管理中存在的不良问题,保证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一)管理思维的创新研究调查显示,部分中小企业对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理解不足,依然摆脱不了传统的经营思维,思维的落后造成了工作的落后,在管理工作中出现了一系列的经营问题,同时又缺乏相应的市场经济知识,使企业彻底陷入了经营的泥潭中。通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并针对企业自身制定完备的管理流程,对于企业生产、销售、员工培训等方面进行重新的规定,提高企业的整体经营水平。

(二)管理模式的创新管理模式的创新是中小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关键,在企业的管理制度革新中,要把握住工作的重点,一方面是对于企业中人才的管理,对于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改革要采用优秀的人才执行,并给予其充分的支持;另一方面对于企业事务的管理,要根据事情的重要性,进行等级分割,并把管理工作安排到位。

(三)管理人员的创新能力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引导着企业向正确的方向发展,管理者的素质直接决定了企业管理制度的质量。因此,企业要任用优秀的管理人才,对于企业的管理制度改革进行权利信任,以确保企业在正常的轨迹上发展。

三、结论

第9篇:林权管理制度范文

摘要:随着诸军种联合作战的规模和频率不断增加,为改进联合作战能力,美军对联合作战指挥结构进行了改革,出台了联合军官管理制度,对联合军官的选拔、教育和晋升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Abstract: With the increasing scale and frequency of the armies of joint operations, to improve joint combat capability, the U.S. carried out reforms for the military command structure of the joint operations, and introduced a joint officer management system which mad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n the selection, education and promotion of joint officers.

关键词:美军;联合军官管理制度

Key words: the U.S. military;joint officer management system

中图分类号:E3/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15-0313-02

0引言

美军联合军官管理制度的发展经过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1986年《戈德华特一尼科尔斯法》确立的,在联合职位上任职的军官被称为联合事务军官;第二阶段是2007财政年度《约翰·华纳国防授权法》中确立的,用联合资格军官取代联合事务军官。联合资格军官管理制度从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美军联合军官管理制度的一个新发展。为保证这个制度的有效实施,美国军方先后公布了一系列辅助规定,包括:《联合军官管理:联合资格制度实施计划》、《国防部联合军官管理计划》、《联合参谋机构(上校及以下军官)分配政策》以及《联合军官管理计划程序》等。新的联合军官管理制度对1986年的联合事务军官管理制度进行了大量的修改和完善,不仅提高了联合军官管理制度的灵活性,而且扩大了联合军官的来源和储备。

1联合军官管理制度出台的背景

美军联合作战指挥机构的设立早于联合军官管理制度。二战中,美军建立了现代联合作战机构,也就是后来的参谋长联席会议,但是这个指挥机构在后期执行联合作战任务中表现得并不理想,例如在伊朗人质危机事件、贝鲁特炸弹袭击事件和格林纳达军事行动中出现了问题。尤其是随着诸军种联合作战的规模和频率不断增加,要求对联合作战指挥结构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大。1986年,在美国国会武装部队委员会议员戈德华特和尼科尔斯的推动下,通过了《国防部改组》,从法律角度确认了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的权利和责任,同时出台了联合军官管理制度,对联合军官的选拔、教育和晋升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出合军官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改进联合作战能力;提高联合事务军官的能力;确保联合职位上服役的军官不会受到不利的影响;确保将级军官在处理联合事务时是完全胜任的;提并联合事务军官的稳定性和提高联合经验;改进军官联合事务的教育,并且强化联合事务军官的专业军事教育。

2《1986年戈德华特一尼科尔斯国防改组法》与联合事务军官管理

在1986年《戈德华特一尼利·尔斯法》中,美军将“联合事务”的概念界定为,与地面、海上及空中力量统一使用的有关事务,包括与下列方面有关的事务:国家军事战略、战略计划与计划制定、在联合司令部统帅下作战行动的指挥与控制;而联合军官就是处理上述联合事务的军官。根据该法的规定,美军开始建立联合军官管理制度。首先是在各种联合机构中建立职位目录,并公布联合职位分配目录表,而后,国防部长在军种部长推荐的人选中选择联合事务军官。要成为联合事务军官,必须经过联合军事职业教育,并且在联合职位分配目录中的一个职位上完成一个完整的联合任职,将官要求2年,其他军官为3年。

但同时,也许是出于对各军种实际情况的考虑,1986年《戈德华特一尼科尔斯法》授予了国防部长豁免权,其可以允许部分不具有资格的军官成为联合事务军官。这些军官要么是没有完成两个阶段的联合军事职业教育,要么是没有完成一个完整的联合职位任职要求。

3《2007年约翰·华纳国防授权法》与联合资格军官管理

随着冷战的结束和2001年“9·1厂事件后,美军对其军事战略作出调整,1986年开始实施的联合事务军官管理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国会通过了旨在改进联合军官管理制度的《2007年约翰·华纳国防授权法》,提出了“联合资格”制度,用联合资格军官管理替代了联合事务军官管理。

《2007年约翰·华纳国防授权法》扩大了对“联合事务”的认识,将其重新定义为“和完成统一事务相关的事务”,通过在多种领域作战中指挥多种军事力量,包括陆地、海洋、空中和空间以及信息环境,相关的事务包括:(A)国家军事战略;(B)战略计划和突发事件计划;(C)统一司令部下的作战指挥与控制;(D)与美国其他部门和机构合作的国家安全计划;(E)与同盟国军事力量有关的联合作战。这里的多种军事力量除了包括参与联合事务的武装部队外,还包括下列构成中的一个或多个:美国其他部门与机构、其他国家的军队或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与个人。随着对联合事务概念的深化,联合军官管理内涵也得到了调整。联合资格军官管理制度通过制定4级“联合资格”级别要求,使军官循序渐进地积累联合经验和联合教育经历,最终成为联合资格军官。每个级别都含有联合教育和联合经验标准;每级标准必须逐级满足,不能越级;达到第3级标准时,就可以成为联合资格军官,第4级是对将官的规定。被任命为联合资格军官的人员必须是少校及少校以上军官。

由此可以看出,在联合资格军官管理制度下,军官获得联合资格的途径变成两条,一是《1986年戈德华特一尼科尔斯法》规定的方法,这称为传统型联合职位任职,也就是在联合职位上任满一个周期和完成联合军事职业教育后可以任命为联合资格军官;大部分军官还是通过这个途径成为联合军官,在这个方法中,国防部长依然具有一定的豁免权;二是《2007年约翰·华纳法》中基于联合经验的方法,这被称为经验性联合职位任职,这种方法关注的是军官在执行联合任务中所积累的经验和以各种形式接受与联合相关的教育和培训所积累的分数,达到一定积分要求,就可以成为联合资格军官。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军官不必在联合职位分配目录规定的职位上服满一个周期,只要他的积分证明他具备足够的联合经验就行;而之前的联合事务军官直接成为联合资格军官。

虽然《2007年约翰·华纳国防授权法》在一定程度上改进了美军联合军官管理制度,但是其内在矛盾依然存在,其主要表现是:到目前为止,美军依然没有建立起统一的联合军官管理信息系统,所以它仍然不能真正实现联合军官的统一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制约着联合作战指挥机构的工作效率,这也说明其内在军种文化仍然阻碍着“一体化军队”和“联合文化”的发展。再一个就是,虽然允许预备役军官可以通过联合教育、培训和联合经验积累联合资格分值,并成为联合资格军官,但是政策规定仍然不够具体。例如,没有具体的预备役联合职位分配目录,没有参加预备役演练的具体分值计算。另外,由于军种高级学院也可以开展第2阶段联合军事职业教育,那么它们和国防大学之间势必产生竞争关系,这个比例关系如何确定,现在仍然不明确。

参考文献:

[1]美国法典(英文版)[M]:第38章:联合事务军官管理:2008.http://uscode.house..gov/download/title—10.shtml.

[2]美国总审计办公室: MilitaryPersonnel: JointOfficerDevelopmentHasln,proved,huta StrategicApproachISNeeded,2002—12.www.gao.gm/cgi—bin/getqo?GAO-03-238.

[3]美国国防部:DOD Ioint Officer Management Program,2008—08.www.dtic.mil/whs/direct;ves/oorres/pdf/130019p.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