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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混合改制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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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混合改制方案

第1篇:国有企业混合改制方案范文

我国出现混合所有制经济,主要源于国有企业改革。这些年,关于所有制的争论和改革探索一直未停止过。之所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一方面国有资本希望通过混合所有制,引进社会资本一同建设,可以直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还可因投资主体多元化而改善公司治理,提高效率和竞争力;另一方面,大量民间社会资本要求拓宽投资渠道,从而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创造了现实条件。

但以往国资的混合所有制更多从本位主义出发,民资进来只是点缀和陪衬。很多民企感叹,和国企合作劳神费力,不但没话语权,更别提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管理。民营企业家的合法财产权利也得不到足够的保护。

这一轮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会否有所突破,还是新瓶装旧酒?混合所有制能否成为国企改革的一剂良药,笔者对此并不乐观。

2014年2月,处于垄断地位的超大型央企中石化宣布,将在油品销售业务板块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打响了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一枪。有评论认为,中石化的混合所有制经营,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也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最终,这将有助于让消费者用上更优质、更便宜的油。但也有观点认为,中石化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比例不超过30%,这件事只是油品销售垄断者的产权改革,是垄断利益重新划分,而不是打破垄断。

从中石化的改革方案来看,尽管允许民营资本入股销售业务,但上游的勘探与炼化还是垄断在国企手上。民营资本一方面要投入真金白银,另一方面对投资标的并没有决策权,投资回报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民营资本介入的时候,想必会仔细掂量。而从国有企业来说,吸收了社会资本,但现有的公司治理和企业管理不会有太大改变。

而近期中信国安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更是引起广泛争议。改制前,中信国安集团由中信集团100%控股,注册资本15亿元。根据集团网站披露,2012年年末,中信国安集团合并资产总额为826亿元,合并净资产为155亿元。改制后,通过增资引进5家民营企业股东,中信集团持股比例下降为20.1%,仍为第一大股东,其余5家民营企业持股比例都在20%以下。从公开披露信息来看,花16亿现金,就可获得该改制后的中信国安集团15.8%股权,意味着中信集团持有的中信国安股权估值仅为23亿元。因此,有媒体认为国安的改制有国有资产流失嫌疑。

第2篇:国有企业混合改制方案范文

日前,发改委体改司有关领导,也在今年首次改革进展情况会上表示,2017年将全面深化改革,努力解决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强调目前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向,就是让国有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

铁路、军工企业的混改方案

进入2017年第一周,中国铁路总公司主要领导在公司年度总结会议上表示,2017年中国铁路总公司将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创新的经营体制机制,进一步落实经营权责,抽丝剥茧看铁路混改。并强调铁路搞混改,不仅仅在体制,更要抓好其他四个方面。

第一,敞开融资大门。今后铁总融资方式不再单一依靠银行,而是多措并举,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建设。铁路作为国民经济动脉,民间资本进入后,不仅可以缓解铁总资金紧张的局面,更可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利润回收步伐。

第二,支线铁路的建设与经营是今年铁总混改的重要内容之一,而最好方式是成立股份公司,铁总是主要控股者。

第三,2017年将进一步优化权责划分,充分发挥两级机构的优势和主体作用。重点抓好八项民生工作,股民可以通过股票获取铁路红利,投资者不仅有经营权,更可以参与利润分成。

第四,大力推进铁路资产资本化经营。各铁路局作为一级单位,今后将获得更多的自。长期参与铁路货运的业主,在运价和灵活性方面也将获得更多的机动性,从而提高铁路的货运指数。

中国铁路总公司在做好以上四个方面的同时,还将重点推进铁路企业债转股,深化铁路股权融资改革,积极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等。

与此同时,另一家重量级央企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也了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计划。制订了军工混改试点的初步方案并确定了4家试点单位。其中,在上市公司长安汽车中推行中高管持股试点,在集团开展军工资产证券化的研究和论证,探索实施汽车产业股权激励计划等方案。

为此,有专家认为,今年的军工体制改革进程将会提速,军工企业将会成为国企混改的又一突破点,并有可能采用三种方式进行。首先是资产证券化,这是军工企业混改的重要路径;第二种是科技型的企业采取员工持股的方式;第三种是非核心业务采用军民融合的方式。

专家还认为,未来几年军品总装和研究所资产经过改制注入上市公司的预期会不断增强,兵工集团打响发令枪后,后续其他各大军工集团将陆续跟进推出混改领域的实施方案。

除此以上两家央企外,中国联通、中石油、中船、国网、中国南航等多家央企也都在近期加速推进各自领域的混改计划。

如中国南航集团提出,2017年混合所有制改革将重点研究引入先进互联网企业、与全球行业领先者交叉持股或联合设立子公司等;还通过并购重组,加快相关业务整合和市场化运作。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也表示,2017年在搞好混改产业结构调整基本到位的基础上,重点调整优化资产资本结构,加快推进产融结合,以海内外企业整合上市为路径,以瘦身健体、提质增效为基础,全面推进中国化工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

目前,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密集落地”和不喾⒘Γ引起了国际舆论的广泛关注。路透社、英国《金融时报》《日本经济新闻》等都给予了积极评价。

如路透社报道,自去年年末以来,从央企混改到地方国企混改均涌现出不少强势个股,如中国联通去年四季度以来最大涨幅近翻番,西仪股份今年以来升幅近五成。在去年年底中央强调推进混改后,市场预测今年混改推进速度将会加快,前景值得人们看好。

地方国企混改将大范围铺开

2016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要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

2017年1月,密集的地方两会相继召开。供给侧、新旧动能转换、国有企业混改、环境保护等陆续成为各地方的改革重点,各项改革举措正在加速推进落实。

人们认为2017年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大范围铺开,一是围绕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进一步深化并购重组;二是为增强活力、提升效率,引入民间战略投资者,而员工持股、资产证券化等也将提速。

近日,作为引领地方国企改革的三大标杆城市,北京、上海、深圳三地相继公布了2017年国企国资改革方向。

北京提出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企业调整重组,研究推出职业经理人、员工持股等改革试点并放宽市场准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上海作为中国经济重镇,国企改革的推进迅速,手段也最为多样。他们在强调整体上市的基础上着力推进二次混改,优化股权结构,进行增量的优化和存量的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上海提出集团整体上市的思路在已经召开两会的各省份中可谓“一枝独秀”。

还有,浙江省在地方国企混改中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多年来民营经济发达与国企融合程度高是他们的主要特点。2017年浙江省国资委根据“6+1”试点经验,建议省属集团或上市公司巨化股份、物产中拓、浙能电力及物产中大等单位抓紧改革措施的落实。

总之,梳理今年部分地方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可以发现国企混改办法各有侧重。首先,中西部省份的国企集中在资源型行业、传统行业,如自来水、公共交通等公益性国企,在混改中更多是采用吸引民营资本参与。而东部省份的国有企业在商业、竞争领域方面有上市基础,改革主要提倡公司上市。

因此我们看到,不管是上市,还是股权交易、资产证券化、引进战略投资者,国企混改都少不了民营资本的参与。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放宽民营资本准入,营造民营资本良好的投资环境成为多地政府工作报告的“共同话题”。

同时人们还看到,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想取得突破,就必须抓住股权改革这个关键点。

目前,股权改革在许多地方企业中已摸索出不同的几种方式:第一类改革,即不同国有企业相互之间的参股,或者是控股。这样就形成了权利的分散和企业的优势资源的整合,这样有利于企业监督权的分散。比如在金融、能源、制造业等行业的企业已有许多这方面的成功经验。

第二类改革,是在境内外的外资企业参股。企业走出国门,首先要国际化、本土化。所以它们在落地时往往是通过合资、合作的方式来建立新的项目和公司。这样的话,企业的股权就随着当地的法律制度来进行改造,取得的效果也很明显。

第三类改革,是企业在国内和境外进行的IPO改革,即企业员工持股。这类改革在境外比较多,在境内比较少。在海外的一些基建项目和一些制造业项目让出公司一部分权利,目的主要是鼓励员工积极性。

第四类改革,是企业在兼并、收购当中对民营资本股权的转让。

简言之,2017年将是地方国企改革全面落实的一年。总体上看,地方国企改革的步伐将会快于央企,力度也可能大于央企,积累的改革经验更丰富。

积累经验解决存在问题

目前,随着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企业经济活力,提高了企业生产效率。

2017年是混和所有制改革的关键年,在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经济安全的重要领域和关键行业要加快改革步伐。所以,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通过股权多元化达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营效率的目标,如果国有企业引进民营资本,不能达到治理及调整经营机制的目的,混改就不能取得真正意义上的成功。

目前人们看到国企改革进展缓慢,办法不多,成效不大。一些基层单位仍在等待观望,出现“中央热、地方冷”的局面,需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尽快改变这种状况。

要建立所有者与劳动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优化股权结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优先支持高新技术、转制科研院所等类型企业的核心技术人员、经营管理层、业务骨干等以现金、技术、知识产权等多种方式入股,并建立员工持股的有序进退机制,以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首先要界定国有资产流失状况,问题产生的真正原因和杜绝办法。否则,在推进混改时总是被动和小心翼翼。另外,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定价在操作层面上,也应该有明确的依据。同时,也要支持国有资本入股非国有企业,使股权结构更为多元化。

当前国企国资改革还存在企业盈利能力与地位作用以及拥有资产数量不匹配,资本回报水平差的问题;有的企业结构调整方向不明确,造成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国有产权流转操作应该继续增加透明度,程序应该不断规范、市场化评估应该继续加强。

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员工的招聘和晋升主要通过竞争机制进行,而国有企业用人制度存在过多的行政色彩,二者不同的用人制度在改革后要找到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办法和用人机制。

国企与非国企有着不同的创业背景和发展历程,有不同的经营管理机制。在不同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心理的双重差异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着不同企业之间的企业管理和文化融合的重大考验。

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的投资涉及到大量的时间及交易成本,如审计会计服务费、资产评估费等,一旦评估或合作失败,成本沉没都会给非国有企业带去很大经济压力,这种高风险及成本的消耗使非国有企业在投资国有企业时格外慎重,因此如何解决问题消除非国有企业顾虑,也是一个需要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第3篇:国有企业混合改制方案范文

一、大多数改制企业有其名无其实,“换汤不换药”

已改制企业大多数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绝对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前后股权结构并无根本变化,由此导致政企管理关系、企业内部运行机制大体上依然如故,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国有企业独家发起募集设立的上市公司。这样设立的上市公司,国有股居绝对控股地位,其余为流通股。其股权结构的实质,为一个国有固定的大股东和众多分散、流通的公众股东。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班子、监事会一套人马四块牌子,形同虚设。看起来,已为上市公司,是最高级形态的公司制企业,但其股权结构及内部运行方式就决定了与改制前并无实质变化。所以才会出现“一年盈、二年平、三年亏、四年成为ST”的状况。上市公司改制尚且如此,何谈其它。

公司制企业的实质是通过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使得多元股东出自各自对长期利益的追求,形成公司内部的利益制衡和利益协调,在此基础上构造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企业内部科学民主决策及运营机制的变化。

国有企业改制实现股权多元化,可以从两个层面上实现:

(-)在国有经济内部实行独资多股的股权多元化。

目前许多改制企业的多元股东是“近亲繁殖”,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相互投资,实际上是同一家族的血脉,并非真正的股权多元化。我们所讲的国有经济内部的股权多元化是排斥“近亲繁殖”的,其可以由以下方式构成:

1.由同一层级政府授权经营的多个投资主体(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产业型控股公司、企业集团公司等)对其各自所拥有的国有企业通过换股实现交叉持股,改制企业的原投资主体可以相对控股。这种换股中最大的难题是企业效益不同,如何确定相互之间的换股比例?是否需要资产评估?

我认为既不需要资产评估,也不需要按每股净资产或净资产收益率来进行换股比例的换算。之所以这样讲,一是因为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交易,而是同一所有者使在其不同投资主体之间的股权交换。二是可以在换股之后按新的股权结构重新核定合并后的国有资本数额,并以此作为考核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标的依据。地方政府可以结合政府专业经济部门改革,同步进行这样的煤作。

2.不同层级政府间对同一企业股权进行分割,通过上划、下划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如将某个中央企业部分股权按在地原则下划给所在地的省市政府,由地方政府授权某个投资主体持股;或将某个地方企业部分股权上划给某个中央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持股。这样的股权分割应以产业整合为目的进行,这样做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有利于形成不同的责任主体、利益主体。如东风汽车集团所属的柳州汽车公司就是这样的案例,实践证明是成功的。上述做法也不需要资产评估,只需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3.跨地区政府间进行企业股权置换。

甲、乙两地政府间置换不同企业的股权,按各地区产业发展的优势、方向实现资产重组、资源合理配置。可以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也可以采取市场交易方式。前者无需资产评估,后者理应资产评估。西安制药厂兼并镇江制药厂就是成功案例。

(二)在全社会范围内实行混合所有的股权多元化。根据产业政策的要求,可以有国有股、法人股、外资股、经营者和职工持股、公众股等。

1.在企业内部通过经营者、业务骨干群体持股、职工持股方式实现股权多元化。

多数国有企业在改制中往往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在企业效益不够好,不足以吸引外来投资者投资的情况下如何实现股权多元化。在这种情况下若要吸引外来投资人投资,首先要给别人以投资信心。说一千道一万最好的证明就是企业内部人尤其是企业经营者自己首先投资入股,这是有信心的表现。

外来投资者投资一般要看两条:

一看谁在经营这个企业。经营者过去的经营业绩如何?未来经营趋势如何?是否有明确的要给股东回报的意识?除此之外,关键要看经营者作为人力资本是否全身心投入本企业,重要的体现是否投资入股本企业?经营者个人长期利益与本企业长期利益相关度如何?

二看企业的产业定位、产品定位、市场预期、经营风险。对于一时无外来投资人投资的国有企业改制,其突破口就是经营者群体率先投资入股。各地近年来各种类型企业改制的实践反复证明了这一点。

2.通过资产债务重组实现股权多元化。

许多企业多年来或者由于政策的原因,如实施拨改贷政策后新建的国有企业新上的项目国家不再出资本金,企业全部依靠银行贷款、负债经营,这样的企业除非有超额利润,正常情况下难以盈利,有些企业甚至连付息能力都不足,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或者由于企业自身盲目借

贷搞投资、上项目,血本无归之后债台高筑;或者由于企业经营者搞“赖账经营”,欠账不还,越滚越多。

债转股是一种既可减轻短期的债务负担,又可实现股权多元化的有效途径。其方式分为政策性债转股与市场化债转股。

(1)政策性债转股。

目前正在实施的债转股属于政策性债转股。金融性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债转股后企业股权形成多元化。企业改制后的公司企业股权结构有多种形式:企业原有股东控股,资产管理公司参股;企业原有股东参股,资产管理公司控股。

资产管理公司是阶段性持股要在10年之内退出股东地位。

如何退出?退出之后公司企业股权结构会发生什么变化?这是各方面应关注的焦点。据了解,绝大多数政策性债转股企业,资产管理公司退出股权的方案都是由企业回购其股权。且不论企业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回购、这种力不从心的回购会给企业经营带来什么影响,仅企业全部回购之日就是企业由多元股权退回到单一股权之时而言,意味着企业改制在若干年后退回到原点。这与政策性债转股的初衷与企业改制的方向是相悖的,是历史的倒退。

全国首家政策性债转股企业北京水泥厂有限责任公司的方案是由其母公司北京建材集团公司收购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所持有的股权。这是企业原股东——母公司收购股权的方案。与企业回购方案的区别在于:收购的主体是母公司,出资主体在企业外,总股本不减;若回购主体是企业自身,总股本减少。两者购股资金来源不同。

两者的相同点都是由多元股权退回至单一股权,都是不可取的。

(2)市场化债转股。

企业除银行债务外,还有大量的应付款(对债权人而言就是应收款),主要是由企业间在商品交易过程中相互拖欠货款造成的。在全国范围内已形成大约1.4万亿元的拖欠款,并形成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占用了企业大量的流动资金,使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时间一长即成为企业呆、坏账。经过多年的探索,目前尚无较好的解决方案,成为世纪难题。其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极其复杂的。

由企业应收款方的债权人视情况主动实施债转股不失为一种可行办法。市场化债转股能否达到目的应注意把握以下两点:欠债企业是否有市场所需的有竞争力的产品?债转股后能否拥有相对控股权?为实现这后点,众多债权人可联手实施债转股、形成利益共同体,对企业经营者产生制衡机制、必要的淘汰机制,待企业收益提高后债转股股东或分红,或转让其股权。

这一方案称为“死马当活马医”,操作得当却可能实现“双赢”。许多案例已证明了这一点。

3.将企业部分股权划转给养老基金持股。

国有企业净资产的形成大概有几个来源:

(l)国家出资及其增值。

(2)政府让利、税收返还及其增值。

(3)企业职工尤其是实行合同制前的全民所有制职工,多年低工资之外对企业贡献的转移,表现为“隐形负债”。将离退休职工的隐形负债以股权抵债方式划转给养老基金持股、并参与分红,在理论上是成立的,操作上是可行的,许多地方正在试行。

这种方式可以实现“一石双鸟”。一方面是补充养老基金的不足。其与国有股权变现补充社会保障基金不足是异曲同工,股权分红是可持续获取收益,变现投入是一次性补充;另一方面养老基金持股实现了出资人到位。由于养老基金持股的目的是获取收益用于支付养老金发放,这个动力是刚性的、可持续的,对于企业经营者必然产生持续的经营压力,这正是企业改制的目的。

4.吸引外来投资,尤其是外资、民营资本,企业利益相关者入股。

以上四种股权多元化途径是多年来企业改制实践中走出来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改制之路。

二、改制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到位问题并未解决

所谓出资人到位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明确的人格化的责任主体。责任主体可以是经政府授权经营(持股)的主体,有着与其他股东一样,是追求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的主体。但不能同时拥有政府行政职能。目前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行使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能是不规范的。像上海、深圳、武汉那样,由职能分离后的国有控股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出资人是可行的。二是国有资本的出资人应能一元化行使出资人权利,并对国有资本的运营结果负责。

出资人权利包括三个方面:经营者选择权,主要指选聘董事(人),即通常所说的人事权;决定企业重大决策权,主要指项目投资、融资、担保、合并、分立、改制、对外投资、重大合同等;资本收益的分配权。

上述三个方面的统称,即管人、管事、管资本相结合。三者之间关系是:管人是手段,管事是控制,管收益是目的,三项权利互为因果,不可或缺。具有内在一致性和逻辑性。

目前,国有控股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集团公司(简称界面公司)与其所投资、持股的子公司之间的出资人权利关系大体上理顺了。这个过程大体上经历了7-8年的努力。

但值得注意的是,政府与界面公司之间的出资人权利关系尚未理顺。由政府多个部门分割行使政府的出资人权利必然损害股东利益,必然造成政资不分、政企不分,必然形成内部人控制,必然无法构造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政府多个部门分割行使出资人权利弊端的要害是出了问题找不到责任主体,市场运营找不到利益主体,有效管理找不到权力主体,企业亏损找不到风险主体,直接影响界面公司的改制。

因此我们要对界面公司进行改制(主要指完全竞争性领域的界面公司),实现股权多元化有助于政府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目前界面公司改制的滞后,直接涉及到其内部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监督机制、考核机制、决策机制、运行机制的改革,这些问题不解决已严重影响下属于公司改革的深化。界面公司实际是源头公司,源头体制不顺,就难以动全身。大企业改革难以推进正源于此。

正在推行的外部监事会制度比起过去放任自流式管理是一个进步,其作用主要是建全了外部约束机制,但对一个企业至关重要的动力机制、激励机制、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管理运行机制、内部监督机制尚不能解决。

三、改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基本上是“内部人控制”,且董事会成员与经理班子成员大多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公司董事会应是股东的人,对股东负责,并控制公司重大决策,选聘经理人员进行日常运营和管理。从以上董事职责定位来看,其本质上应为外部董事。

依照法理,行使出资人职权的机构有权派出或选聘董事,而与其是否为公务员身份无关。有些国家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就是政府所派的公务员,一般为高级公务员。

公司董事会应由以下几类人员组成:股东董事、独立董事(股东董事、独立董事统称非执行董事、外部董事)、内部董事(亦称执行董事)、员工董事。一般外部董事应占董事会2/3以上。

目前大多数改制企业董事会构成既无外部董事,更无独立董事。这样的董事会人员结构难以职责到位。

既然内部董事人数应很少,就决定了董事会成员与经理班子成员之间的交叉任职是少量的,而决不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一般来说,董事会成员与经理班子成员之间的构成关系分为三种模式:

1.分离型。

董事会成员与经理班子成员间无任何交叉任职。

完全分离结构不利董事会与经理层沟通,并不可取。

2.少量交叉型。

董事会成员与经理班子间有少量交叉任职,如总经理、总会计师由董事兼任。

少量交叉型结构既有利于董事会与经理层沟通,又使得决策层与执行层相对分开,是较理想型模式。

3.重合型。

董事会成员与经理班子成员间基本重合,即所谓“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既决策又执行职能混淆,无法实现法人治理结构的作用,是最不可取的。

4.监事会成员全部为内部人,与内部董事,经理班子是一个领导班子成员。

通常改制企业内部监事会均由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工会主席组成。他们乌纱帽掌握在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手里,若是三位一体更是如此,监事会职能难以到位。

监事会成员应主要由外部监事和职工代表组成。

企业改制必须涉及以上四个方面。若无根本性变化和规范的结构,企业改制就只能是有其名无其实。

第4篇:国有企业混合改制方案范文

实行“民有民营”,填补国有经济留下的分工空白

这种投资方式非常适合于在国有经济应当逐步退出、民营经济占有优势的一般竞争领域。民营经济在这些领域的大力发展将会填补国有经济主动退出而留下的产业空白,实现全社会投资主体的合理分工与资源的优化配置。

模式类型吉林创伤医院模式:滚动做大型;岭南教育集团模式:集团系列型;北大青鸟投资模式:特许经营型。

综合评价“民有民营”的三种投资模式的共同特点就是具有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等优势,滚动发展的投资动力很强,可以不同程度地补充国有经济退出后的产业空白。

三种模式在发挥各自作用方面有着很大的差别吉林创伤医院模式适合于点多面广的民营中小企业群体,可补充国有大企业无法满足的市场空白。因此,国家可以引导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社会急需的社会事业实体。岭南教育集团模式属于重点发展对象。此类模式说明民营企业已经进入到了集团化、规模化的发展阶段,投融资实力较强,可以在更大程度上补充国有经济的空白。除此以外,这些民营经济完全有能力以兼并、参股等所有权投资的方式参与国有经济的重组与改制,应当成为各级政府的重点引导与发展的方向。

并不是任何行业均适合“民有民营”民有民营的投资经营方式有着一定的局限性。在基础设施等外部效应极强的领域,“民有民营”的模式并不适合。

民营经济接受国有产权的整体转让

这种方式是将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资产评估之后,向社会资金出售所有的股权。要推进国有经济从各行各业的一般竞争性领域部分退出来,吸引民间资本、外资经济的进入,填补国有经济退出的产业空间,就不可避免的要面对国有产权的整体转让给民营经济这样的一种选择。

模式类型大连新世纪医院模式:民营企业买断产权;本溪医院改制模式:形成股份合作制。

综合评价把国有经营单位的资产整体出售给民营企业或者职工群体的两种改制模式,从根本上解决了“产权虚置”问题,是建立国有经济与民营资本之间互补关系的有效途径。

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度高把国有产权整体转让给民营经济,意味着通过资本纽带把民营企业与国有经济联系在一起,使社会资金在最大程度上介入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实现了民营经济的增量资本与国有经济的存量资产的交换。

彻底变革了经营机制与治理结构应当说,无论采取何种模式,只要是国有资产整体转让给了民营资本,就意味着原有的治理结构与经营机制的彻底更新,从而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的自主经营效率。

变现资产收回的资金多在运作规范的前提下,通过出售全部国有股权可以使政府部门收回最多的资金,不仅甩掉了长期亏损的包袱,还可以把转让所得资金用于退休人员剥离支出,支付职工补偿金及偿还债务,除去改制成本后,专项用于公益性事业发展和改革遗留问题的处理。

产权转让的领域与企业要有所限定应当说,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进行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的过程中,资产完全转让方式往往发生在在无法对国有企业进行彻底改制的情况之下才采取的最终的、彻底的解决方案。我们认为,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负担沉重、资不抵债、预期效益差的中小型国有企事业单位来说,国有资本应尽快坚决整体转让退出。同时,政府部门从强化公共财政的目标出发,需要把部分行业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为非经营性资产的时候也可以采取上述办法。

要避免出现重大误区目前,各地区在推进国有经济改制时,往往把出售产权作为引进民间资本的主要途径。由于操作不够规范,出现了贱卖国有资产与损害职工与银行利益的现象。我们认为,由民营资本买断产权制只是在特定情况下国有企业改制的一种选择,而不是唯一的选择。因此,不能把国有企业改制等同于国有资产卖光,“一刀切”地转为民营资产。同时,要完善资产转让的程序,通过招投标的形式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转让,防止出现黑箱操作等不规范交易。

民营资本控股投资与多种经营机制相结合

要改变国有企业高度集中的产权结构,就要通过产权转让等方式实现国有资产存量的优化配置,提高投资运营效率。这种投资方式是国有企业采用资产重组改制的方式,吸纳有实力的民营资本进入国有企业成为控股股东,股东以其出资额享有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模式类型宿迁人民医院模式:民营控股收购+第三方经营;健宫医院模式:民营控股收购+民营企业自营;华源集团模式:民营控股收购+管理层参加收购;德隆集团模式:控股收购+与大企业建立战略联盟。

综合评价上述模式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国有经济在股份化改制过程中,通过减持国有股份的比例,吸引民营资本投资控股国有企业,从而实现企业的产权多元化与资源的优化配置。相比各种民营资本投资参与国有经济改制的模式而言,此类模式对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影响更大。

有利于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加强除了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外,国有投资企业大部分都可以采取参股的形式存在,国有经济股权比例的下降非但不会影响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反而会有效放大国有资本对其他资本的辐射功能,提高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的能力,促进全社会投资的繁荣发展。因此,我们不能用国有股的减持来简单判定国有经济控制力的高低。

有利于建立更有效率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传统体制下。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与经营效率低下的弊端久治不愈。但在混合经济条件下,作为控股股东,民营资本被赋予了充分的经营管理自。许多传统体制的弊端却得到了根除。

有利于建立企业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长期以来,国有大企业(集团)建立了一整套“大而全、小而全”的产业体系,从原料供应、加工装配到市场销售一条龙均在企业内部封闭运行,造成专业化程度不高与资源配置低效率。民营经济控股兼并国有企业,就从局部打破了这种封闭式的产业体系,有利于不同企业之间建立起多层次、多种形式的互补合作产业关系。

民营经济投资参股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

在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的过程中,凡是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仍然要由国有经济控股,保持国有经济较强的控制

力,维护供给的大局。同时也要打破国有经济的完全垄断,引进民间资本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可以对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股份化改造后,向社会资金出售少部分股权,或者在保持国有资产股权完整性的前提下,向社会增资扩股。

模式类型深圳水务集团模式:国有控股+民营机构参股;香港地铁模式:政府控股+募集公众个人股;光大银行模式;国有控股+面向民营增资扩股。

综合评价。以上各种向社会资金招标参股的改革模式,将使国有经济与民间资本取得―个“双赢”的结果,尤其对于基础性领域的国有经济来说,更是如此。

打破了行业垄断的同时保持了国有控股地位一方面通过吸引民营资本的参股投资,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与产权结构的混合化,打破了原政府独资或国有一股独大的垄断地位。另一方面,在改制过程中由于受到行业特点的限制,改制企业只向社会资金出售少部分股权,并没有丧失国有部门的控股地位,因而引进民营资本之后股权比例的变化未影响到政府部门对新企业的经营权和控股权,因此其改制的市场化程度没有完全民营化或高度民营化模式高。

发挥了混合所有制投资主体的合力作用水务、地铁等基础领域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单靠国有经济投资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通过资本纽带把多种所有制经济融合在一起,形成了多元投资主体的一体化,克服了国有投资能力的局限性,大大增强了企业的综合发展能力。

改进了法人治理结构与经营管理方式民间资本的进入不仅增加了更多的建设和运营资金,而且引进了新的治理结构与经营管理方式,使得新企业的经营效率与投资回报均有明显提高。

开拓了个人投资者的投资渠道在基础设施政府包办的体制下,一直没有个人投资者参与的机会与渠道。香港地铁上市之后,个人可以投资地铁股票、债券等等,这对于内地的类似建设项目的开发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要完善政府控股投资领域的规制我们认为,之所以规定必须保持政府的控股地位,是由城市基础设施与金融保险等领域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但并不是所有行业均适宜采取政府控股。此外,引进民间资本实行市场化运作,也不意味着政府将放任自流,而是需要进行适当的规制。

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多种合资合作办新建企业

改革以来,尽管投资领域出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变化,但是民营与国有投资主体之间往往相互隔绝,形成“板块”式而不是融合式的存在状态。下面的合资合作模式正是为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搭建新项目的合资平台。

模式类型温州人民路改造等模式:政府与民间资本联合投资;首创威水水务模式:国有企业与民企合资创业;北京实验二小逸海分校模式:公共团体与民营合作创业;瑞安市教育券模式:民营投资与政府补助。

综合评价以上模式是从新建项目的角度来探讨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的合资合作的路径。尽管这些合作模式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与各种投资模式联系在一起的,但在构造新的投资体制的层面可以形成突破。

开拓了新建项目的投融资的新模式未来的投资领域将要发生的最大变革就是兴办一个新事业或新企业更需要投资主体之间的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相互结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因此,要打破不同所有制之间的投资界限,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投资主体,建立开放式的社会投融资机制,促进国有与非公有制经济多种合资合作模式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合资合作的形式可以多样化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与公共事业与民营资本的合资合作的形式可以不拘一格。一方投入资金、设备、技术、销售网络,另一方可以投入品牌、人才或者土地,最终形成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同收益的合资合作局面。

委托民营企业经营提高公共部门投资效率

所谓委托民营经济投资经营,是指在不改变国有产权关系的前提下,采取“两权分离”的办法,由国有单位与社会资金签订委托各类委托管理合同的方式,将其所有的国有资产交由社会资金经营管理,并按照合同向社会资金收取或支付经营报酬。

模式类型中美同济公司模式:国有民管;无锡新区医院模式:国有民营;北京25中模式:国有民办;二一医科大学模式:国有民包;中华碧水计划模式:国家特许民企经营。

综合评价以上各种模式是在“两权分离”的框架下引入民营经济,将公共工程项目建设与运行由单纯的政府行为转变为民营企业运作的投资市场行为,对于发展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之间的互补关系意义重大。

加速了公共部门的市场化进程以上公共部门各种引入社会资金的投资模式,是在不触动国有产权关系的前提下,通过各类管理权合同的纽带,把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联系在了一起。与其他通过产权纽带引入民营经济的模式相比,尽管此类模式吸引民营资本的参与度(特许经营项目除外)与吸引力要明显低于后者,只是一种过渡性模式,但是对于教育、医疗、文化、基础设施等计划经济色彩浓的公共部门来说,两权分离式的改革加速了市场化进程,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国有制难以解决的发展问题。

解决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问题在传统体制下,由于存在“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障碍,使得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自难以落实,投融资活动缺乏主动性。民营资本介入就为政企分开奠定了基础。

第5篇:国有企业混合改制方案范文

关键词:国有企业 改革

一、现状

目前国有企业改革按照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要求,以往的放权让利、政策调整进入到转换机制、制度创新的阶段。大批国有企业进行了公司制、股份改革制,多数企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管理创新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并推动了社会经济市场的改革目标的确立,发展壮大了现有国有企业规模,伴随着资本市场的培育和民企与国企之间的竞争,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诸多问题,在新时期下,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适应当前社会潮流,为国家的繁荣与壮大发挥重要的作用。

在广东考察时强调,“现在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有企业改革我们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也永无止境,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

专家认为:当前国企改革只停留在对国有经济的功能定位的整体认识阶段,还没有细化到基于国有经济功能定位而对每家国企使命进行界定、进而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的具体操作阶段,这难以实现“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的目标。

二、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问题

(一)国有经济怎样进行战线收缩

支持国有经济收缩战线,重点是从竞争性领域关注国企改革的退出。当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的目标确定以后,也就是国有资本在某些领域“要不要退出”的问题确定以后,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退出”。

(二)国企活力的来源是什么

国有企业现在的动力在哪里?现在很多国企员工的动力性不够,做事拖拉,动作缓慢,相互埋怨,效率低下,拥有很多高级人才,却无法高效地使用。

(三)政企、政资分得不够

政府具有双重职能――政治职能和经济职能,在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上,往往出现以现在管理权取代资产所有权、以行政隶属关系取代产权关系的现象,由于政府部门的某些干预,企业在一些决策上,决策内容还带有政府经济色彩,无法按照真正的市场经济规律做出应有的决定。

而且国企老总大多出自官员,大多习惯于按行政管理方式运作企业,而不是按商业效率方式进行企业管理。

(四)民企竞争激烈

近年来,国家不断地给予民营企业政策,鼓励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发展迅猛,资产逐渐壮大,管理模式逐渐创新规范,很多民企也策划上市,民企迅速进入到国家各个行业,民企逐渐对国企形成了强大的竞争力,在某些领域,民企甚至已经超越了国企。

三、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思路

党的十报告指出,"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2015年7月17日,在长春市考察调研国企时说,我们要向全社会发出明确信息:搞好经济、搞好企业、搞好国有企业,把实体经济抓上去。"这表明资本市场稳定后,中国将不失时机地揭开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大幕。"

国资委2015年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

1、突出依法履职,指导推动地方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2、坚持稳妥有序,指导推动地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3、着力强化监督,指导地方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加强沟通服务,推动国资委系统建设

以上都说明当前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时期,本人根据目前国有企业形式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快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方案

原有的国有企业在很多领域都有重复之争,浪费了很多的国有资源,现在需要精兵简政,统一调配,由于科技、通讯的高速发展,管理模式不断创新,跨区域的集团式管理已经弥补了空间距离管理的不足,另外,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跨国性企业不断涌入我国,我们需要壮大自己的企业,缩小成本,与跨国性企业进行竞争。因此,根据产业布局,将相关行业进行整合,进行重组,减少资源的浪费,减少重复建设,降低成本,为国有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

二、退出一些竞争性行业

民营企业的迅猛发展,国有企业也需要在部分领域退出,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激发市场活力,国有企业原有的调节市场的职能逐渐转向由市场规律自动调节,近年来,国家鼓励社会开办公司,先后出台了工商注册登记简化、税收优惠等政策,市场进一步打开,社会活力加强,国有企业也需要在相应地退出一些历史舞台,降低国有企业的成本,加强对优质资源的运营,对国家核心领域的控制。

三、加快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试点

现在管理国有企业的是国资委,国资委成了国有企业的出资人,代表国家成了股东,国有企业与企业之间还有一些壁垒,他们之间的优质资源无法共享,他们之间的闲置资源无法调配,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试点,将一些国有企业纳入其管理脱离国资委单单从出资人的角度进行管理,是国有企业更接近市场前沿,市场反应速度更快、更准,形成国有资本流动重组、布局调整的有效平台。

四、加强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5年5月18日,国务院公布国家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在混改方面,《意见》要求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出台实施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

国有资本课通过混合所有制引入不同社会资本、灵活的市场应对机制和管理体制创新,激发国企的活力和竞争力,同时带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不等同于‘私有化’,即便改革过程中或许会出现‘国进民退’或‘国退民进’的现象,也应意识到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资优化布局的手段。国企可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而获取其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行业整合经验,以及在资金、人才管理和资本市场等各方面的资源。引入社会资本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可改变政府投资和资金应用方式,以政府财政有限的资金作为杠杆,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或进入新型战略产业,促进产业升级。

综上所述,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按照历史进程,需要根据当前形势,对国有企业进行深层次的改革,使国有企业更好地为国家做出贡献

第6篇:国有企业混合改制方案范文

不过,与市场对央企改革这一概念的热烈反应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四项改革”的象征意义可能多过实际层面的价值,更像是安慰久等桌前不见饭来的吃客们的餐前小菜。

无论是国资委自己在会上的说明,还是被选中的六家央企本身,都揭示了这次改革从“易”从“轻”,偏“经验总结”、少“开拓探险”的谨慎特点。央企改革的硬骨头并没有啃,好戏还在后头。

央企改革小步前行

国资委此次在中央企业启动的“四项改革”试点,包括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董事会行使职权、派驻纪检组。整体来看,步子迈得不大。

最有新鲜感、也最被看好的当属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改革,这项改革若是能实现预期目标,不仅会改变国有资产的监管方式,也会使国有经济发挥作用的方式从企业转向资本。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前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副局长周放生告诉《证券市场周刊》记者,目前的双层国资监管架构将变为三层架构,国资委的职能会有所变化,更倾向于监管和规则制定,出资人即股东的权利下放到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或运营公司。这样的公司预计会建成类似淡马锡的投资公司,而且可能不止两家。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罗仲伟向本刊记者表示,未来对经济的干预,宏观领域有宏观政策,微观领域则通过资本运作而非具体业务来实现。

参与这一试点的两家央企是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和中粮集团,可能预示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两种发展方向,一是跨产业的国有资本管理;一是全产业链形式的资本经营。前者通过点对点的方式加强对关键领域的影响力,后者以小撬大,增加对重要行业的投入。

国投是三家国资经营试点企业之一,在跨产业的国有资产和资本经营方面有近20年的经验,涉及电力、煤炭、港航等基础性、资源性产业及高科技产业,这些实业与金融服务业、国有资产经营一起构成其业务框架。目前,已有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国纺织物资(集团)总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和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等5家企业先后并入国投,并完成了对中国包装总公司的托管。

中粮集团之所以能越过诚通控股、国新控股两家从事国资经营的央企成为试点,可能不只是因为较强的资本运作能力,更可能是因为它通过资本运作实现了全产业链布局,特别是2013年以来对尼德拉和来宝农业的收购,已将产业链延伸至国际重要粮食主产区。中粮集团表示,其投资公司型组织架构已具备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雏形。

最受瞩目的混合所有制是对已经发展十年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公司治理上的进一步完善,本次试点的重心是企业内部的管理,而非不同所有主体的产权变更。

根据国资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彭华岗表示,国资委想从六个方面入手,包括有效制衡及平等保护的治理结构、职业经理人制度和市场化劳动用工制度、市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员工持股、有效监管机制、党建工作。

混合所有制试点所选定的央企是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二者之前已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取得了比较大的成果。中国建材已经形成了一批典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在所属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已超85%。国药集团的国家股份也不到50%,国药集团新闻发言人石晟怡表示,国药集团已初步完成了混合所有制的改革。

这两家企业同时还是董事会职权改革的试点企业。董事会授权试点主要涉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权,试点央企有四家,还包括了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上述四家企业,有三家早在数年前就先后被列为国资委的董事会试点企业,中国节能环保集团虽然不是董事会试点企业,但因为成立时间较晚,在董事会建设上充分利用了后发优势。由此,四家企业无一例外,均在高管选聘、薪酬和业绩考核的规范化和市场化运作方面站在了央企前列。此外,减少试点数量以及董事会与混合所有制的治理一脉相承也可能为国药集团和中国建材有所加分,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则可能因为同时跨越环保、节能、新能源胜出,而新兴际华的“225”管理创新体系已被国内外各方肯定,甚至被多所世界名校商学院选为案例。

从试点的内容和试点企业的选择来看,国资委很谨慎,所有企业都是在竞争性领域,并已在相应改革项目上取得了较大的成果。这不难理解,正如罗仲伟所言,中国目前的国企改革在世界上没有先例,带有创新性质。何况围绕国企改革浅层问题都已基本解决,剩下的都在深水区。

试点避重就轻

但是,这样的试点可能失去了它原本应有的意义。“什么是试点?”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告诉本刊记者,“前人没做过的、很难的改革才要先试点。试点就是要攻坚克难,啃硬骨头。不是对大家已经普遍进入并有所成就的领域进行试点。”

文宗瑜认为,上述参与试点的六大公司已经到了总结经验的阶段,而竞争性领域的改革经验并不完全适用于垄断领域,真正需要试点的是单一所有制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如石油、电信、电力、航空、铁路、烟草、军工等等。产权关系不捋顺,会衍生很多问题,比如,产权多元化后,董事会试点改革才有意义。

而垄断行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却需要明确现阶段国有经济的定位,也就是具体到某一个行业或企业,哪些领域哪些层次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放开,推进混合所有制?这些问题不解决,各方难免畏首畏尾,也少有动力往前推进。

央企层面的混合所有制边界问题目前仍有很大争议。尽管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已经给出了国有经济布局的大原则,也就是“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但是,在操作层面如何拿捏,却涉及到观念的革新和各方的博弈,还需要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也要考虑全球化大背景下负面清单的兼容问题,比如中国的自贸区、中美将于2015年启动的投资负面清单。

另一个改革的难点正是国资委自身。周放生认为,改革后国资委的职能会有较大的调整,但自我改革是比较难的。

目前的“四项试点改革”只表示,要“探索国资委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关系”、“研究国资委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文宗瑜指出,还看不到国资委怎么转变自身职能。

短期内国企改革还得看地方

从国资委动态看,央企改革的总体方案仍处于讨论阶段,推出尚需时日。7月15日,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六次专题会议,研究《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总体方案(讨论稿)》,这一讨论稿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到7月底前提请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然后再尽快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短期内,国企改革的重头戏还在地方。目前,上海、贵州、湖南、天津、重庆、四川、湖北、江西、山西等省市的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已经出台。北京等省市的方案也将很快。

在已公布方案中不乏亮点。上海市在7月3日了《关于推进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这是目前地方出台的第一个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具体意见,”周放生指出,“以负面清单方式,明确了混合所有制经济改制的范围。”

重庆的改革方案甚至给出了时间表和量化目标,明确提出要力争通过3-5年扎实推进,使2/3左右的国有企业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适宜上市的企业和资产力争全部上市,80%以上的竞争类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实现证券化。

第7篇:国有企业混合改制方案范文

关键词:地方国企发展;困难;应对措施

在我国,地方国有企业是我国民经济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社会经济的增长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根据出资人的不同地方国有企业可分为中央地方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其中地方国有企业占全部地方国有企业的比重接近60%,由此可见地方国有企业的重要性。而目前地方国有企业可大致分为两类:一是原来地方国有企业的留存;二是各级地方政府因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构建投融资平台等需要新组建的。无论是哪一类地方国有企业都面临着各种发展难题:国企改革、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等。

一、影响地方国有企业发展的几项因素

(一)改革方案无明确相关细则,无法有效推进地方国有企业改革

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不同部门共同协作,但在实施过程中,有不少改革方案无相应的操作细则予以立足,实施过程中往往比预期的困难上许多。如有关文件中规定“非国有资本购买、兼并、参股原地方国有企业时,可将企业原划拨土地评估作价后同其他国有资产一并转为国有股,逐步通过股权转让变现:也可分割出与企业净负债额相当的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参与企业整体拍卖和兼并,剩余土地,购买方或兼并方有优先受让权和承租权。”不过在实施过程中具体该如何操作却没有明确的细则为其立足,因此地方国有企业的改革无法有效推行。

(二)落后的法律制度制约其发展进程

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地方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并购、投融资等活动的开展,现行的落后法律制度已远远跟不上环境的变化,解决不了地方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严重阻碍了地方国有企业发展的步伐。如2008年国务院国资委提出用三年时间,在全国地方国有重点企业全部设立相关的法律事务机构,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比例达到70%。但在2011年的统计中发现:国有重点企业中只有84%建立了法律事务机构,45%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说明执行结果与预期的目标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阻碍了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

(三)政企不分,监督缺乏,内部机制不规范

许多地方国有企业是由于地方政府出于某种原因而新建的或扶持的,企业的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多半是由地方政府或国资部门直接指派或批准的,除国企身份外,有部分是政府行政人员兼任的,这些人员虽在国企上班,但他们仍是行政人员身份,仍然有政治前途,所以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到企业的管理当中,容易导致政企不分的后果;同时由于其行政人员出身,对于企业的性质、实际运行、发展问题上的考虑无法从企业自身出发,而是参照行政部门的方法,导致企业内部机制僵化、不规范;同时国资部门对地方国有企业也存在监督不足的问题,如领导班子、企业运行情况、经营业绩,没有建立科学完备的考评标准和制度,导致企业的总体效益不高。

(四)不切实际地投资使得地方国企负债严重成为其发展最大的阻碍因素

由于地方政府不能发放债券,而国家对地方国有企业没有明确的借款禁止条令,因此,大多数的地方国有企业作为地方政府的投资、融资平台,帮助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券、以土地等固定资产或项目作为抵押物向各银行借款,尤其是当要完成中央政府指令,加大地方基础设施建设之时,当地的地方国有企业就会为此承担了巨额的债务。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债务是需要偿还的,以企业自身的盈利情况来说,是没有能力偿还的,即使是地政府出面来帮助偿还,也要看该地方政府当年的财政收支情况。如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很多地方政府过于热衷政绩,盲目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或面子工程,无预算无规划,同时由于房地产的不景气,国家加紧土地拍卖的各种管理,导致地方政府资金入不敷出,只能不断地向银行借款,拆东墙补西墙,最终加重债务的负担,成为了企业发展最大的阻碍因素。

二、关于地方国有企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问题的应对措施

找出了上述关键制约地方国有企业发展的因素,就要对症下药,逐一击破。但在解决的过程中不能急功近利,要有一个循环有效的进程。

(一)明确地方国有企业的功能与性质,加强国资部门的监督职能

1. 地方国企是由省、市、县政府投资、融资以及国有资产经营为主的地方国有企业,是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它的主要功能应该是保障社会公益,在基础设施服务,保障地方经济发展、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地方政府应明确认识到地方国有企业虽是由其出资组建的,但它是在性质上是一个独立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非地方政府的附属部门。地方政府应该明确出资人的职责,通过授权国资部门对地方国有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2. 要立足“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依法监管、科学营运”的思路,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监管、授权经营”的原则,建立或健全国资监管部门,尤其是在一些新建区、市政府。国资部门可建立外派监督工作制度,督查整改制度,深入企业实地考察,针对不同类别的地方国企、不同阶段的发展情况,设定不同的考核目标,同时应加强交流,学习国内或国际上的成功经验,逐步完成国家提倡的由“管人、管企业、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

(二)地方政府应合理进行基础投入,并高度重视地方国企作为投融资平台的运作情况及融资资金使用上的监管

1. 地方国企作为投融资平台,帮助地方政府筹集各种基础建设所需资金,为了推动地方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负债率高易导致国企甚至地方政府出现财政问题,各级地方政府应予以重视,做好行政规划及资金预算,避免不合理的基础投入,可聘请相关会计事务所对投融资相关流程进行审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最大限度地防止并化解潜在风险。同时地方国有企业应尽快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培育科学合理的盈利模式,实现由单纯的政府融资载体向真正的市场主体的转型,逐步向市场化、产业化、资本化过渡。

2. 通过发债、向银行借款所筹集到的资金通常在使用上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例如以某项目为质押向银行借款,实际资金到账后却不是使用于该项目,甚至为了规避银行、审查机关的检查,资金在下属子公司或业务相关联的公司之间来转来转去,使地方政府与各地方国有企业之间的账务关系复杂化,长期下来其中的财务关系便无法理清了。所以应该规范章程,并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可通过聘请会计事务所或各审计机构进行相关的审计,提出问题及解决方案,既可筹得资金,又可合规、方便地使用。

(三)建立健全法律制度,明确国企改革细则

中央及地方政府应该成立专门的研究机构,对各种类型的地方国有企业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其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例如有些法律依据过于陈旧,跟不上时代的变化;有些问题是由于环境变化衍生出来的,暂无法律依据,这些应该经过调查后将实际的调查结果向相关的法学专家反馈,建议修改或新建法律条文,使改革有法可依。而改革细则则应该由各地方政府根据实际调查结果来确定,毕竟各地方国企情况千差万别,一刀切、一窝蜂都不可行。应该要结合各地各企业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区别对待。譬如国家提倡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有些地方国有企业规模小,行业发展受限,则不应该原本照搬推行中央的改革机制,而是应该根据中央改革的中心思想制定出适合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的方案。

地方国有企业的最终发展目的就是为了为人民群众谋福祉。地方国有企业作为地方经济发展强有力的源泉,是地方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地方国有企业的发展成果必须惠及到当地的人民群众。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在企业改革进程中不断完善机制,提高地方国有企业的管理水平;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发展地方经济,逐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将国企的发展成果得以落实,最终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

参考文献:

第8篇:国有企业混合改制方案范文

然而,在化解金融风险、实现国企三年脱困的今天,人们理性认识债转股至关重要。我们在注意到债转股对银行、国企和资产公司带来一定影响的同时,还要透过表层,从本质上更现实、更深刻地认识和把握债转股。

(一)对国有企业而言,债转股并非只是既销债、又免息的套餐,而是整合股东结构,着眼未来收益的举措

首先,债转股不是扶贫,企业必须付出代价。目前我国国企的筹、融资渠道不畅,方式单一,许多地方政府和企业把“债转股”视为甩掉债务包袱、解决信贷资金来源的认识相当普遍。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按经济学原理,在所有融资方式中,股本融资成本最高。因为股本的收益必须高于企业负债带来的收益。“债转股”虽然解决了企业债务包袱,减少了利息支出,增加了营运资金,但资产营运的预期目标是成本较小,收益较高。股东参与未来的收益分配,将使企业支付比目前的贷款利息更为高昂的成本。从这个意义上讲,“债转股”使企业付出的股本收益的代价比单纯承担债务及利息的代价要高。同时,按照市场法则,如果债转股企业经营不善,经营者约束不强,持股比例较高的股东———银行或资产公司有权要求更换经营者,有权处置、重组资产,也可以调整经营决策。因此,“债转股”让企业得到一段时间休养生息的同时,也给企业及其经营者增添了更多的压力和责任。

其次,债转股要求企业改善产权结构,而不是形式上的“改制”。“债转股”使企业从目前单一的产权结构,变为由多个股东共同持股、共同管理企业的混合产权结构。这种产权结构的一个明确指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人构成的、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而不是形式上的“改制”。据中国工商银行的一项统计,近几年来,许多国有企业因清产核资审核不严,或一卖了之等不规范的改制已逃废工行债务达1000亿元。“债转股”将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它的立足点是确保企业的国有、自有、融资的资产保值增值。这也是企业经营管理迈向现代化的基础。

再次,“债转股”的积极意义在于促使资产流动,取得未来收益。资产处于静止、呆滞状态是资产营运过程中最大的浪费。资产的活性特征,要求所有者和经营者不断地探索激活资产的妙招。“债转股”所选择的对象正是要符合国家规定,包括盘活资产在内的“五个基本条件”的企业,这类企业经过“债转股”的运作后焕发出生机与活力,并取得一定规模效益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上市、转让和企业回购股权的形式使资产进一步流动,从而使“债转股”的政策效应得到正常发挥。从这一点看“债转股”的终极目标是与企业资产的营运目标相吻合的。

(二)对银行而言,通过“债转股”对不良资产清盘后,关键是为推进金融改革赢得时间 现在,我国国有银行在国际的信用评级很低,主要是因为银行存在大量的不良资产。从这一点上看,“债转股”首先是为银行化解金融风险所设计,并非为企业解困而出台。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固然有政府干预贷款、重复建设、信贷资产财政化、信用环境不佳等国际上同类银行的通病诱导,但金融监管过于松弛,银行机构重叠设置、人员过多、信贷成本过高等金融系统本身的改革滞后不能不说更具有本土化特征。

“债转股”将使银行的资产变得优良,国际信用地位上升,同业竞争能力增强,规避金融风险有了相应的物质基础。但另一方面,债32转股将国有银行多年积累、数额巨大的不良资产轻而易举地转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容易会被银行和经营管理者视为对不良贷款应负责任的“特赦”。今后,银行的不良资产还会发生,“债转股”政策是长期存在?还是权宜之计?目前尚无定论。在此情况下,银行部门必须在信贷资金投放上坚持稳健、防范风险的原则,减少风险过高的贷款数额,消除产生风险的种种隐患。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利用“债转股”的良好契机,优化信贷资产结构,为金融改革赢得必要的时间。

(三)对资产公司而言,债转股是一种企业行为,必须按市场法则来操作

在债转股的参与者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无疑充当了一个最关键的角色。资产实施债转股的运作,很容易被公认为概念上的“国家”,或者政府行为,实际上,资产公司也是国有企业,它的行为也是一种企业行为。总体讲,资产公司承办债转股业务必须按市场法则独立化运作,不仅要独立评估、处置资产,还要以资产所有者身份参与股东分红。其目的是激活资本,不让银行资产受损、国有资产流失。从长远看,资产公司还要在盘活资产后,让债转股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那将是市场规律下新一轮的、更高层次的资本流动。但目前的状况是,债转股转入的资产均为不良资产,通过资产公司的专业化运作,一部分资产可能被激活,另一部分可能会成为无法发挥效益的死账。既然资产公司是银行不良资产和企业债务转换的中介与桥梁,那么它一旦进入角色就必须按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债转股的实质操作。

一是要合理剥离、承接银行的不良资产。不能一律按平价从银行划转坏账和“一逾两呆”贷款,而要视不良资产的期限结构、企业营运效益等不同情况,分别按平价、折价划转,企业则要按平价全部认账。平价、折价部分的差额作为资产公司的收益补充其经营费用。这种办法的好处是在承认银行资产损失既成事实的前提下,对银行发生不良资产尚未履行回收责任的一种利益抵扣。它使银行与企业在债转股中都应出让部分利益问题上趋于均等。

第9篇:国有企业混合改制方案范文

不改变单一产权结构,改革便失去意义

我们搞股权多元化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什么?不是解决资金问题,不是解决技术引进问题,更不是为了解决什么“产权清晰”“政企分开”一类问题。我们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股权多元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改变大多数(不是全部)国有企业的单一产权性质和单一产权结构。也就是说,为了把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改变成为既有国有资本、又有非国有资本的混合企业。或者国有资本控股,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从而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这才是我们推行股权多元化的根本目的。具体地讲,我们的目的就是通过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造,将我国目前过高的国有资产比重降下来,降到一个合理的水平上。目前我国国有资产比重总体上在70%左右。这个比重实在是太高了。同比世界平均水平是20%左右。这么高的比重如果不降下来,我国经济在整体上就依然缺乏活力。因此,关键是改变相当数量国有企业的单一国有产权局面。这是一切的关键。不触及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不改变国有企业的单一产权结构,我们推进股权多元化就失去了意义。

事关重大,须由政府直接主导

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是事关国有资产产权的重大事件,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件 ,是国家财产所有权的改变。面对如此重大事件,作为国家的代表和管理者,政府必须负起责任,大力主导,直接操作,义不容辞,责无旁贷。不能放任自流,不能完全交给企业。国有企业如果是一般地引进资金和技术,不涉及企业所有制的改变,经政府批准后,基本上可以由企业自行进行。但是,我们推行的股权多元化不是引进资金和技术,而是涉及到企业产权问题,随之而来的是企业控制权的变动。在这种情况下,由国有企业领导者自行推进股份制改造、发动一场最终结果很可能是把自己赶下台的企业产权制度革命是不可能的。

必须明确,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是政府在一个时期内的重要任务,是政府的职责,应当由政府主导。为此,第一,政府负责提出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的指导原则和实施方案,即由政府提出“路线图”,制定游戏规则。这是政府的基本权力,这个权力只属于政府,不属于企业。第二,政府负责指定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测定企业资产价值。第三,政府决定或批准控股资本进入。企业可以寻找并向政府推荐控股资本,但无权自行决定。第四,政府决定所属范围内哪些国有企业保留独资,哪些企业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哪些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哪些企业国有资本退出。第五,政府出面牵头组织各相关力量、部门进行谈判,最终完成改制。

面对四类资本时,应首选企业员工资本

引入非国有资本是推进股权多元化的关键环节。只有引入这种人格化的产权主体并且形成相当规模,国有企业单一产权结构才有可能发生显著变化。当我们对一个具体的国有企业着手进行股份制改造时,一般面对的是四类资本。

第一类是外国资本。在国有经济布局允许的产业范围内,国家鼓励外资并购或部分购买国有企业。

第二类是民营资本。从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讲,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的领域应当比外国资本更宽。

第三类是社会法人资本。主要是指各种投资公司和基金会。法人资本控股是西方国家股份制企业的主要表现形式。

第四类是企业员工资本。主要是指实行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国有企业的全体职工的资本。企业员工资本应当是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的主要资本力量。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应当首先考虑企业员工资本入股直至控股。在企业员工资本放弃参与的情况下,再考虑其他资本。

资产评估不是清官难断的“家务事”

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国有资产价格评估是第一步。国有资产能否如实评估,至关重要。只有如实评估资产,才能正确确定企业资产规模,为资产折股奠定基础,也才能根据资产份额进一步界定投资者的利益和风险。资产评估不实,无论是高估或低估,都将造成复杂后果。

正确评估国有资产价格是一个敏感而复杂的问题。价格过高,无法成交,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成为一句空话。价格过低,国有资产流失,民怨四起,政府形象受损,社会矛盾激化。因此,在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时,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企业资产价格评估工作。

我们必须承认,国有企业资产评估价格、股权交易价格是否合理,可以判断。虽然,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价格问题涉及众多因素,形成过程非常复杂,具体一个企业的交易价格,不但包括设备、厂房、土地,还涉及到产品前景、销售网络、负债,等等。但是,无论多么复杂,一个企业出售的股权便宜不便宜,还是能够判断出来的。国有资产股权交易不是“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把国有资产股权交易搞成或看做是遮遮掩掩的“家务事”,这种暗箱操作方式本身就决定了交易偏重买方利益,价格不可能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