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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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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集体企业改制方案

第1篇:大集体企业改制方案范文

一、东北老工业基地国企改革重组的基本情况

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在中央各项政策的支持下,东北三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强力推进国企改革重组和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

一是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全面突破。三省国有企业完成改制9000家左右,改制面达90%以上。通过改革,原国有中小企业国有股基本退出,国有大型企业基本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初步形成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二是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趋于合理。国有资本逐步向能源、装备、石化等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大企业集中,控制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国有企业量多面广和过于分散的状况明显改观,国有经济比重过大和所有制结构单一的局面得到扭转。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初步解决。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实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并轨、灵活处置债务、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辅业改制等多种形式,有效解决了企业长期积累的重大矛盾和问题。以黑龙江省为例,全省近3000户国有企业卸掉了冗员包袱,183万人实施了并轨;向地方政府移交中小学621所,移交率超过95%;完成辅业改制574户,改制面达99.4%;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债务493亿元,盘活呆滞资产近200亿元。四是企业发展活力明显增强。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普遍提高。2007年与2003年相比,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资产从690.7亿元增加到783.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从211.7亿元增加到273.4亿元,实现利润从-9.1亿元增加到8.1亿元,上交税金从12亿元增加到27.2亿元。改革不仅提高了企业效益,而且增强了发展后劲。辽宁已改制的55户大型国有企业新增资本金166亿元,规划项目投资额1900亿元,目前已投入837亿元。吉林完成改制的816户工业企业,引进新项目189个,协议金额181.6亿元,已到位140亿元。此外,国有经济的有序退出和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还为非国有企业的成长释放出巨大空间,从而加速了非公经济的发展。以黑龙江省为例,几年来共有1145户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了872户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累计注资64亿元,安置就业9.4万人,既减轻了地方政府负担,企业自身也实现了跨越发展。

东北三省新一轮国企改革,其广度、深度和速度前所未有,改革过程呈现出不同以往的鲜明特点。

中央支持国企改革的政策系统性、协调性增强。这轮国企改革是在中央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政策性破产、处置历史欠税和不良债务、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辅业改制、增值税转型试点、中央投资倾斜等,这些政策措施既着眼于卸掉历史包袱、化解国有企业存在的突出矛盾,也着眼于增强发展后劲,支持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可谓对症下药,为改革重组的顺利推进创造了重要条件。

地方政府推进改革的力度大、工作实。三省省委、省政府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魄力,全力推进国企改革攻坚。注重科学谋划,建立周密的政策支撑和保障体系;注重突出重点,努力破解主要矛盾和困难;注重立足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有效推进;注重密切配合,营造改革攻坚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吉林省确立了“四到位、一基本”的目标,即整体改制到位、债权债务处理到位、国有资本退出到位、劳动关系转换到位,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2005年开始,用一年多时间,基本完成了攻坚计划确定的816户国有工业企业改制,现全省完成改制企业3381户,占应改制企业的98%以上。辽宁省把深化国企改革作为振兴的关键和重要任务,攻坚破难,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了90%大型国有企业改制,并基本完成国有中小企业改制。黑龙江省把国企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振兴工作的战略突破口,态度坚决,措施得力,力度空前,用三年时间完成了3352户企业改制,占应改制企业的97%。

更加注重维护职工权益,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改革之初,三省就制订了多项政策措施,要求改制和产权交易等关键环节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要求以人为本,从解决好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收入、就业、债权和社保接续等问题入手,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确保改制企业正常经营,职工安置方案须经过职工大会(职代会)审议通过。辽宁省坚持“三个保证”原则,即不管投资者是谁,要保证改制企业90%以上的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保证改制后职工收入和福利总体水平不降低,保证经营班子在一段时间内相对稳定。近年来,辽宁省改制企业中93%的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职工收入增长了47%。吉林省全部改制企业共支付改制成本233亿元,妥善安置职工100多万人。黑龙江省多方筹集资金,共支付改制成本270多亿元。三省在如此大范围、如此短时间推进国企改革,没有发生大规模的。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地方政府摆脱了就改革论改革、为改制而改制的做法,把改革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发展推进改革,以改革促进发展。一是从企业长远发展出发,积极慎重选择合作者,要求合作方必须具有较强的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实力。二是鼓励企业采用增资扩股的方式改制,以存量吸引增量投资。三是将企业发展规划、项目和资金投入写入改制方案和协议,并制订防范性条款加以约束。企业通过改革重组,卸掉了历史包袱,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引入了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增强了核心竞争力,实现了做强做大。

央企重组地方骨干企业成为亮点。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一大批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联姻,既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增强了企业发展能力,也有效维护了装备、能源、矿产等重点产业安全,成为近年来东北三省企业联合重组的靓丽风景线。央企重组地方企业后,普遍兑现承诺,加大投资力度,承担社会责任,多数被重组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明显好转。兵器工业集团控股华锦后,迅速启动并开工建设46万吨乙烯和500万吨炼油项目,目前已完成投资72亿元。吉林炭素被中钢集团重组前每年亏损2亿多元,2006年即扭亏为盈。四平昊华被中国化工集团重组后生产规模扩大了10倍,进入行业前列,企业重组前最高年亏损两亿多元,重组后近三年盈利分别为56万元、560万元和5164万元。中冶科工重组葫芦岛有色金属公司后一次性注入资金20亿元。通用技术集团增资齐二机床,并借助自身的国际经营网络帮助齐二开拓国际市场。中煤集团入主黑龙江煤炭化工公司后,已投入13.2亿元资金,年产25万吨的甲醇项目将在2009年投产。中铝重组东轻后在一年内增资11亿元,并将实施总规模超过50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南航入股辽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后,未来几年将斥资百亿元支持沈阳桃仙机场形成东北亚航空枢纽。

二、进一步推进改革重组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三省国企改革重组在短时间内取得重大突破,但仍有一些改革遗留问题尚待解决,一些配套政策也未完全落实到位。

(一)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推进不快。经国务院批准,2005年开始在东北地区进行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2006年和2007年先后批复了吉林省(长春、四平、白山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首钢庆华工具厂)及铁道部东北铁路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方案。中央财政补助吉林、黑龙江两省试点专项资金9.35亿元。截至2008年10月底,吉林省三个试点城市,共有706户大集体企业,499户完成了改制方案,25.02万转换劳动关系人员中,5.9万人已发放了经济补偿金。辽宁省还进行了厂办大集体企业的摸底和测算工作。试点工作进展不快在于这项试点是在地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地方政府和企业有顾虑,认为改革成本高,难以承担,且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

(二)退休人员安置存在不少困难。一是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问题。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开展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以来,退休职工经济补偿金基本发放到位,养老保险和拖欠工资问题基本解决,但由于改制成本不足,大多数已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仍未解决,老有所医存在很大困难。二是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由于统筹内外项目尚未并轨,很多企业改制后离退休人员仍由改制企业管理,给企业增加了不必要的成本开支,特别是一些关闭破产企业问题更加突出。

(三)历史欠税尚未彻底解决。财政部、税务总局2006年下发了《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形成于1997年年底之前的历史欠税予以豁免。随后,各省将企业欠税汇总上报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目前两部门正在办理。如龙煤集团应豁免历史欠税3.9亿元,由于尚未落实,已影响上市。

(四)资产管理公司改革方案未定影响股权处置工作。在三省改制企业中,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普遍拥有比例不等的股权,由于资产管理公司正在进行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股权处置。调研中,黑龙江煤炭化工、北方重工、哈轴等企业都反映,能否处理好“债转股”问题,是企业今后改制重组成功的关键因素。

(五)联合重组困难加大。近几年东北工业企业联合重组取得较大成效,但继续推进重组的难度明显加大,特别是跨地区的重组难上加难,主要是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同时涉及到干部安置等敏感问题。鞍本重组启动两年多来,至今没有实质性进展。这里面既有认识上的原因,也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行“统一所有、分级管理”模式和“分税制”财税体制所带来地方政府间的利益矛盾,企业管理层的人事安排以及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

三、有关政策措施建议

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日益加深、工业经济严重下滑、市场需求萎缩的严峻形势下,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之机,采取更加积极、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东北国企改革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巩固来之不易的改革和振兴成果,为老工业基地实现全面振兴提供保障。

(一)进一步加大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力度。在当前主体企业经营形势发生变化、效益下滑的情况下,大集体职工矛盾更加凸显。国务院已经确定先在东北试点,并要在全国推行,坚定不移地推行下去。建议有关部门深入调研,针对试点工作中暴露的问题,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适当加大支持力度。

(二)借外部环境变化积极引导企业联合重组。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为企业联合重组提供了压力和动力,国家应对危机及时出台的产业政策、金融政策也为企业重组提供了有利条件,应借机大力推动东北骨干企业联合重组。一是要采取有力措施支持骨干企业整合区域生产能力。在国家层面上推动鞍本钢实质性重组;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准入门槛,支持吉林亚泰重组东北地区水泥企业;通过装备制造产业基金或投资控股公司等方式,整合沈阳、大连的装备制造企业,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装备制造企业集团;依托大连港集团,整合优化辽宁沿海港口能力。二是加大协调力度,进一步破除体制障碍,继续支持央企与地方企业重组。

第2篇:大集体企业改制方案范文

(一)加强调度、精心服务,五年来全县工业快速发展,工业经济由弱向强转变。

2010年全县全部工业总产值实现118.7亿元,是2006年的3.8倍,年均增长40.5%;增加值实现25.5亿元,是2006年的2.8倍,年均增长30.3%;主营业务收入115亿元,是2006年的3.9倍,年均增长41.2%;税收4.3亿元,是2006年的2.9倍,年均增长31.5%。其中,规模工业企业2010年总产值实现90.2亿元,是2006年的9.2倍,年均增长73.5%;增加值实现18.4亿元,是2006年的7.5倍,年均增长65.5%;主营业务收入89.2亿元,是2006年的9.1倍,年均增长73.2%;税收3.3亿元,是2006年的3.9倍,年均增长41.2%。在经历了2008年冰雪灾害和全球金融危机冲击下,仍保持了两位数的较快增长。工业经济增速近2年来始终保持在全市排位2—3名,我县工业经济在全县经济地位重要性日益突出。

由于成绩显著,我县工业经济连续四年获得省政府颁发的“工业崛起奖”,一次获得“三年翻番奖”(今年我县“工业崛起奖”己又通过了省工信委评审,待省政府批准),改变了我县过去工业项目不获省级奖的历史。五年来,我县工业经济发展呈现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工业企业,尤其是规模企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2006年,由于我县现代工业刚刚起步,已有的医药化工、食品工业、纺织服装、建材工业等四大产业,主要是小型企业,产品单一,效益低,缺乏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而如今已经形成了能源建材、有色金属、食品医药、服装鞋帽等四大主导产业,这些产业主要是发达地区的梯度转移产业,产品科技含量高,竞争力强,销路好,基本与发达地区连成“产供销”一体化了。

二是工业规模逐年壮大,总量扩张。2006年规模企业的标准是企业年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而从2010年12月起,规模企业的标准提高到了2000万元。由2006年的14户到现在的24户,其中过亿元的企业就有10家,工业规模不可同日而语。总的来说,五年来我县工业经济呈现总量扩张、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企业活力增强、工业经济增长势头强劲的良好发展态势。近2年的工业增加值排位都在全市前几位。

三是工业在我县经济地位已经发生质的变化。“十五”期末,我县三产结构是44.9%:29.3%:25.8%,工业占整个国民经济的29.3%,落后于农业。而到了“十一五”期末,三产结构调整为35.3%:40.9%:23.8%,已超过一产农业5.6个百分点,成为我县财政主要来源。至2010年底,全县工业企业上缴税收4.3亿元,而2006年只有1.45亿元,增长1.96倍。工业企业就业人数从2006年的35270人到2010年39942人,净增4600余人,本县人不出门在家就可以打工赚钱,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5年来,我县工业之所以发生如此重大变化,主要得益于以下几点:

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工业工作,将“工业强县”发展战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2006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日益重视工业工作,每年都召开了全县工业大会,对突出贡献的企业进行了表彰和奖励。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意见》、《主攻工业实现三年翻番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十佳企业”和“纳税大户”评比活动》,工业工作要点等指导全县工业工作。

2、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适时调整工业经济发展重点,抓住工业发展关键。五年来,我们紧紧依托黄金埠电厂,建设黄金埠电力特色基地,着力发展、引进能源、循环型经济产业。目前,黄金埠电力特色基地工业企业从无到如今12家规模企业,园区工业总产值2010年达到83亿元。2010年县工业园区还被省政府确定为生态工业园。随着2009年12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将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我县紧紧抓住这个千载难逢机遇,以保护生态、发展经济为重要发展方向。通过招商引资,引进高科技能源企业,至2012年9月已引进上亿元的能源企业3家。将黄金埠工业园区规模由3平方公里扩大到10平方公里,使园区主营业务收入突破50个亿。工业园区规模在全市名列前茅,为进一步发展我县工业经济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3、全心服务,全县工业运行保持了快速平稳增长态势。

五年来,我们一是逐步形成了良好的工业调度工作机制,就是在县领导的重视支持下,会同统计、中小企业局、园区办等部门,坚持做好了每月调度企业经济运行运行准备工作,认真处理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促使各项经济指标得到较好完成。二是踏踏实实为企业服务。5年来,我县企业连续遭受了2008年初冰雪灾害、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和2010年特大水灾的严峻考验。我们通过县领导和主管部门班子成员挂牌联系企业服务制度,实际了解和掌握企业在用工、用电、融资、用水、出路、产品销售、运输、办证、环评、职工社保等方面遇到的各种困难,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2009年全球爆发金融危机的关键时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到会参加现场集中办公会,现场解决企业遇到的各种问题,帮助企业顺利度过了难关。三是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工作,不断提高企业产品的科技含量,不断提升我县工业企业市场竞争力。5年来共对50多家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完成了17家2010年度省高新产业重大项目申报工作。

(二)依法行政、公开公正,努力开创经贸综合执法、管理工作新局面。

五年来,我们在承担行政执法和管理职能上,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敢于较真的原则。一是强化经贸委执法人员法制观念。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依法行政。二是积极开展成品油市场整顿工作。在县成品油市场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的带领下,每年都开展了成品油市场清理整顿。尤其是在2010年的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由于领导重视、宣传到位、严格执法,共现场拆除18家用桶销油点、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40家、查封证照不全31家,行政拘留擅自启封非法经营者1人,现场没收加油机4台、加油工具若干,有力的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取得了显著效果,维护了我县成品油市场稳定。三是强化内贸等行政管理职能。五年来,我委积极开展“万村千乡”和“家电下乡”工作,使广大农民朋友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四是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推广使用工作不断深入,专项资金征收也已取得积极进展。2010年11月,该项资金纳入到县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收。五是开展电力执法,保障企业生产秩序。多次与供电公司密切配合,集中开展了“反窃电”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专项行动,依法拆除了各类违规架线,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企业用电提供帮助,保障了重点企业和居民正常用电、安全用电,开辟了我委电力执法的新局面。

2012年4月,根据县机构改革文件精神,县经贸委取消,组建新的机构—县工信委,上述各类商贸管理职能划归为县商务局。我们严格按照县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了职能移交工作。同时,县建设局的新型墙体材料推广使用划归到工信委,我们已着手开展相关工作。

(三)疏管结合、以人为本,实现企业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工信委系统有16家国有、大集体企业,职工近3000名。到目前为止,已有13家企业实行了改制。五年来,为切实做好工信委系统安全维稳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现企业社会和谐稳定,09年获得了全县工作先进单位奖项。我们一是加快已改制国有企业遗留问题处理。自2006年起,先后为建陶厂、印刷厂、农药厂、三药厂等已改制企业解决了大量的遗留问题,如职工医药费报销、替困难职工解决低保、完成了近3000名企业职工的医保并轨,做好了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工作等。2009年底,我们将工信委系统的下岗困难职工的低保全部纳入到银行发放,极大地方便职工,杜绝了低保发放中的克扣、挪用、缓发等现象,维护了职工的利益。二是充分利用国家惠民政策,五年来先后为系统内20余名困难职工申报到了经济适用型住房或廉租房,为30余名困难职工申报到了住房补贴。三是积极做好各项涉军工作。目前,已妥善处理了企业干部、抗美援朝、自卫反击军人反映诉求,正积极做好伤残军人、进藏军人的稳定工作。四是取得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解决8个原已改制国企负责人的生活待遇问题,并配套出台了相关工作规则,为维护改制国企社会稳定提供了人员和制度保证。今年9月,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4名已改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妥善安置。5年来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工信委全系统无一例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保持了持续稳定,较好的完成了县委、县政府赋予我委的又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

(四)服务创业、积极招商,开放型工作取得新突破。

招商引资工作历来是工信委的主要工作。五年来,我们切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开放型经济工作部署和要求,下大力气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绩。2006年起,由我们工信委引进的企业先后有梦佳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为东方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惠斯春酒业整体购买项目、东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商砼建材有限公司、正统电源有限公司等5家。这些企业的引进,不仅是我们圆满完成了招商引资任务,连续三年获得县招商引资奖励。更重要的是,这些企业的开工建成,不但增加了县级财政收入,而且解决了周边群众就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为积极落实原省长吴新雄“5.18”和市委蔡晓明书记讲话精神,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争取到了省工信委的鄱阳湖无线电监测监控中心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经省发改委立项,资金也已到位,待选址确定后,即可动工兴建。

(五)及时化解、分层调处,国有企业改制顺利推进。

2009年底,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关于加快国企改制步伐文件的有关精神,我县电瓷厂、耐材厂、煤矿、包装厂、机械厂等5家国有企业同时进行改制。这场企业改制,涉及心态各异的职工1165名,改制总成本6554.95万元,在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通过职工改制方案后,离省、市要求改制切点时间只有20天,在这20天时间内要召开完5个企业职工大会,顺利通过改制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即时支付资金近1500万元及社保、医保卡,工作压力可想而知。我委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采取分工负责、及时化解、分层调处等工作措施,有效调处和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2010年春节前,1165名国企职工获得经济补偿并进入社保、医保,解决了他们的的后顾之忧,国企改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基本实现了我县省市县国企工业企业改制目标。企业改制后,我们又会同国资委、规划、土管等部门,对已改制企业进行国有资产清理、核实,为顺利完成电瓷厂、耐材厂总计约160亩的土地收储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六)信息化工作推进加快。自2012年4月机构改革以来,我们加紧开展信息化各项工作,目前我县电子政务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已经启动,电子政务办公全面施行,行政效率显著提高,畅通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

(七)严格制度、勤政敬业,工信委自身建设有了新的提高。

我委自2006年新的班子组建以来,历来把提高工信委机关干部素质、改善工信委形象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我们一是严格按制度办事,以制度建设推动作风建设。每年初,我们就制订了工信委各项管理制度,如学习、财务、用车、上下班签到等。包括主要领导在内的所有人,都要求严格按制度办事。二是以县历年来开展的机关作风整顿、“肃纪”、“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狠抓机关工作作风,全委机关干部办事效率和服务创业质量得到显著提高;三是围绕中心工作,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把精力和干劲凝聚在全县工业经济发展上,达到思想高度统一、步调高度一致、氛围高度和谐,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

第3篇:大集体企业改制方案范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社会保险体系

党的十七大报告当中明确地提出:“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到2020年我们国家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是关心弱势人群、建立和谐社会的有力举措,是治国之本、富民之举、安民之策,是以人为本,真正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部分。社会保险能使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补、弱有所助,是社会稳定的“减压阀”。 我国社会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 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把更多的人纳入到社会保障制度中来,是促进小康社会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医保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

我市1986年启动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制度,1996年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5年启动工伤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8年全面实施生育保险制度,2008年10月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至此,我市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为框架的社会保险体系已基本构建完成。

近年来,我市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投入保障、运转协调、多方帮扶、优质服务”的思路,听民声、护民利、帮民困、解民忧,联动执法,强化监督,注重维权,扎实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正常发放,开创了社会保险事业的新局面。但从总体上来看,我市社会保障离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还有较大差距,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越来越难,基金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农民特别是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大部分农村贫困农民和非公有制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维护亟待加强。困难企业、困难人员无法参加医疗保险的问题日益突出。按照国务院《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统帐分开管理的要求,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难度极大。社会保险费征缴方式还不能适应市场就业的要求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需要,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缺乏强制性政策措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非正常提前退休人员增多,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不断下降,难以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主体提供持久有力的支持,企业和职工对社会保险的信心有待进一步增强。

一、我市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现状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健运行

我市1997年4月被列为全国第二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同年,我市首先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实施“通道式”医改方案,1997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行。

目前,我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仍然执行市府办发〔2001〕55号文件。单位按职工年工资总额的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按职工年工资总额2%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实行分片运作(11个片区),但由于各医保片区经济发展和医疗费支出的差异,单位缴纳部分由各片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个人缴费全市均执行2%的统一标准。单位缴纳部分盘县按在职职工年工资总额的8%缴纳,退休人员按年工资总额的10%缴纳,六枝特区机关事业单位按年工资总额的5%缴纳,企业单位按年工资总额的7%筹资;水钢按年工资总额的4%筹资;六枝煤机厂按年工资总额的5%筹资。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大部分片区建立大病医疗补助制度。大病基金按每人每年80元筹资,单位和个人各缴纳40元。但有的片区未实行大病保险,如六枝社区服务管理局、六枝工矿集团、六枝煤机厂。

为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2002年我国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即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政府、集体、个人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005年,我市盘县作为贵州省第一批10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县(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工作。2007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县区已达100%,覆盖农业人口231.88万人,参合农民202.71万人,参合率达87.42%,高于全省平均参合率84.91%,列全省前茅。2007年全市共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资金10135.4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054.2万元,地方各级财政补助4054.2万元,个人交纳2027.03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兄弟看病难、就医难的问题。目前,六盘水市已实行“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的统筹方式,对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管理实行“六统一”(即实施方案统一、补偿项目统一、药品目录统一、医药价格统一、药品配送统一,网络建设统一),将资金使用率提高到85%以上。随着2008年8月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启动,我市基本建立起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商业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医疗保险有关政策不断完善,医保待遇标准逐步提高,保障对象也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职工扩大到城乡劳动者,整个制度运行比较平衡。全市社会保险体系框架基本建立。

截止2009年8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大幅上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07899人,筹集医疗保险费9922.8万元,城居医保参保222160人,征缴城居医保基金377.55万元 (此为个人缴费,财政补助部分待年底划入)。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完善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市自1986年启动基本养老制度以来,一直是县级统筹,为了进一步发挥整体功能,增强基金互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2008年1月我市开始全面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2006年至2009年上半年,连续四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由2005年的583.77元/月调整为2009年的1073元/月,人均增加489.23元/月。截止2009年8月底,全市养老保险参保55090人,征缴养老保险费14516万元,确保了按时足额发放参保人员养老金,社会发放率为100%。预计到2010年,全市养老保险覆盖率为60%,参保人数预计为8.5万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做实。

――失业、工伤和女工生育保险稳步发展。

1986年,为了配合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同年,我市启动失业保险。截止2009年8月,全市失业保险参保85816人,为全年任务85000人的100.96%。征缴失业保险费1639.33万元。预计到2010年,失业保险覆盖率为60%,全市参保人数预计为8.9万人。

我市工伤保险自2005年7月开始缴费参保以来,覆盖率已达43%,参保人员8.8万人,收缴工伤保险费1040万元,支出工伤保险金82万元。此外,我市在《六盘水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暂行)》中还特别指出2004年1月1日后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其工伤保险待遇按《条例》、《办法》和该细则规定执行。截止2009年8月底,我市工伤保险参保162975人,为全年任务163200人的99.86%。其中农民工参保80045人,为全年任务76700人的104.36%。征缴工伤保险费4749.42万元,征缴金额为全年任务6100万元的77.86%。预计到2010年,工伤保险覆盖率为63%,全市参保人数预计为15.22万人,年平均增长9.87%。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基本完善。

我市从2008年全面实施生育保险制度以来 ,截止到2009年8月底,生育保险参保48254人,为全年任务46900人的102.89%。征缴生育保险费253.6万元,征缴金额为全年任务300万元的84.53%。预计到“十一五”期末,生育保险覆盖率为54%,全市预计为17万人,年平均增长56.97%。

二、我市社会保险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我市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经过多年努力,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制约,我市的社会保险覆盖面仍然不高,社会保险体系建设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未得到有效解决,社保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1.由于存在认识上的误区,社会保险覆盖面窄,进一步扩面难度较大。截止2009年9月,我市养老、失业保险覆盖率60%左右,低于全国70%左右的水平。未参保的主要是困难群体、非公经济。这说明社会保险的惠及面不够,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面不宽。有的是有能力不愿参保,有的是想参保无能力。如果把农村人口计算进来,覆盖面更窄。一是少数乡镇(街道)领导对社保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统筹发展观念,主观上希望社保能为招商引资让路,怕扩面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环境,存在一定的畏难思想;二是部分企业主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相对淡薄,一味追求低成本扩张,担心为职工参保缴费后增加企业的成本和负担,影响产品竞争力,部分私营企业主甚至把应缴的保费当成个人的利润,不愿拿钱为职工参保缴费;三是部分年轻职工和外来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不强,参保积极性不高。

2.由于社会保险立法滞后,社保扩面缺乏刚性手段。目前为止,国家社会保障法仍未出台,具最高法律效力的只有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对企业不参保缴费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不明确,没有设定查扣财产、限制人身自由等制约条款,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在强调依法行政的今天,现有的强制手段难以完全执行到位。又如对恶意侵占医保基金现象以及其他医疗保险违规行为的处罚缺乏法律依据,难以有效遏制违规行为的发生。

3.统筹层次低。现在我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还没有完全实现市级统筹,还处于县级统筹。统筹层次过低,制约了劳动力的流动,不利于就业稳定性;形成了地区之间医疗保险待遇差距,形成了新的社会矛盾,跨区域看病不便、在一定程度上形成新的分配不公;增加经办管理成本、不利于基金监管,给基金安全完整带来隐患。

4.流动劳动力(特别是农民工)参保率低、退保率高。影响农民工参保的原因很多,但最重要的原因是由流动劳动力社保关系转续困难造成的,这个问题国家层面正在研究。据我市社保部门统计,仅就养老保险这一项,2009年1至8月,我市共办理养老保险转移人员406人,个人账户转移额179.74万元,其中,转出人员301人,个人账户转移额111.77万元,转往市外人员和总金额分别为245人和82.63万元;市内各县区相互接转56人、29.14万元。转入我市参保人员105人,金额67.97万元。

5.各种险种之间不衔接带来的新问题。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之间的衔接问题没有解决好,农民工医疗保险问题如何更好地解决。

三、解放思想、破解难题、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中逐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险体系

1.扩面征缴。要以非公经济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农民工重点解决工伤保险问题。结合我市实际,考虑社保基金的存量状况,深入研究困难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的政策措施,在解决困难企业老有所养的问题上能有新进展,在提高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待遇上能有新突破,并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解决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来办。

2.加快制度建设步伐。要提高统筹层次,实现养老、失业保险市(地)级统筹层次的基础上推进省级统筹。要完善职工医保制度,着力于提高待遇,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民做的实事之一;工伤保险着力在老工伤的覆盖面、工伤预防、工伤康复方面制度创新;养老保险能在困难企业(大集体)等历史遗留问题上有新创新新突破;失业保险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方面有所创新突破,可考虑修改条例,在扩大支出用于促进就业、企业改制方面有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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