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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健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党的十六大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县委、人大、县政府及时出台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四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总结表彰会暨“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启动动员大会,对“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签订了“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了部门分工,强化了责任,把“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坚持每年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确定每年召开一次以上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直保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的组织领导形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实职领导专任,从而增强了办事机构组织协调工作的权威和效率,促进了县委、县政府总揽作用的发挥。
(二)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的关健领域和关健环节,务求实效。
1、抓重点对象学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实现社会法治化奠定思想基础。“五五”普法期间,我县深化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制度、法律素质考查制度、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目前,县人大任命领导干部都实行了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对一般公职人员,继续推进普法合格证制度,并将此与年度考核、晋职晋级和提拔使用挂钩。三年来,全县每年统一组织近1XX余名公职人员进行年度学法考试。同时,组织和推动司(执)法人员岗位学法的经常化、制度化,XX年至2009年,全县每年都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岗位学法培训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进行脱产培训。为了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我们在每年的“3.15”、“3.18”、5月综治宣传月、“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持续开展大规模的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三年来,我县共征订或免费发放《“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习水县“五五”普法农村干部读本》、《农民工维权手册》4万多册,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出动宣传车辆600台次,受教育群众达49万余人次。
2、坚持三项制度,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第一,坚持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县委建立健全了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通过拟定学习计划,采取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发言、集中自主学习、开展讨论等方式,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依照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做到每年至少2次以上学法活动。第二,坚持法制讲座制度。坚持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并把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五五”普法实施以来,我县邀请了重庆市委党校、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的教授专家多次到习水作了《物权法》、《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依法行政与行业体制改革》、《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等法制讲座,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参加了法制讲座。第三,坚持学法考试考核制度。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每年由组织部、人事局、依法治县办联合组织开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参加考试合格,在《干部学法用法合格证》上进行注册登记,成绩进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职务晋升和考核部门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还建立了干部任前法律培训和考核制度,凡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进行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并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任用。
3、深入开展以“青少年法制巡回宣讲”为载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青少年成长和心理特点,实施分类别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各类在校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法制主题班队会、案例剖析、法制讲座、普法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图片展览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吸引青少年学生主动参与普法教育活动。通过到法庭、看守所等单位观摩体验,组织犯罪犯错青少年进行现身说法,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等活动,将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融入到青少年熟悉的社会生活中,使法制教育变成一种生动直观的生活体验。XX年11月开始至2009年5月,由教育局、县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团县委、依法治县办联合开展的“青少年法制巡回宣讲”活动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全县每年都有40000多名师生参与听讲和讨论,效果明显。2009年在加强“送法进校园”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县各中小学师生征订《青少年法制教育教学参考》3500多册,荣获遵义市教育局、司法局、综治办、市依法治市办表彰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自从二郎乡开展“三关工程”以来,切实加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和维权工作.全县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每年必须完成2至3节法制课时,并且要求有课时安排表及教案,各个学校要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年来,共为青少年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悬挂横幅、宣传标语328条,送法进校园289次,观看法制电影15场次,受教育12万多人次。
4、加强对农民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和农民工面临生产安全、工伤致残、超时劳动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XX年年6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编写了《习水县“五五”普法农村干部读本》5000多册发放到农村干部手中;XX年年8月,由依法治县办牵头,县宣传部、县文化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计生局等39家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在县城五星街至新华桥设立咨询台,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律知识读物、宣传资料等形式,使农民工熟悉依法维权的渠道,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适应城市和企业的各项依法管理,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保障和支持;2009年2月,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县工会、县妇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二郎乡等六家单位在二郎乡政府开展一场题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大型法制文艺演出宣传活动;2009年1月结合返乡农民工的培训抓好法制培训,增强了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为农民工依法维权奠定了基础。2009年5月结合开展法制巡回宣讲活动,组建宣讲组深入乡镇、村开展法制宣讲142次,受教育35000多人次。
5、抓重点领域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XX年以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开展了以依法行政为重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以解决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引导和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为内容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执法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在2009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上,县畜牧局、工商局、计生局被表彰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在各领域发挥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示范作用。
6、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抓热点问题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针对各个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我县组织开展了多个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近几年来,我县大力开展了矿山安全整治、秩序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9年4月份以来,针对“8.15”案件暴露出来的干部管理和社会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社会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抓好宣传发动、督促检查等工作。一是组建宣传车,在县城和乡镇开展宣传工作。由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制作宣传光碟,组建“习水县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车”在县城和乡镇围绕工作动态和工作安排布置进行宣传发动,共出动宣传车86台次。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咨询活动。4月18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依法治县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58家235名工作人员在县城开展以法制宣传咨询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XX0余份,宣传手册XX多本,展出展板60多块、挂图与图片达400多张,受教育人数达8000多人次。三是精心安排、指导抓好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发动工作。各单位书写、制作悬挂永久性标语70多条,制作宣传专栏15块。四是由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牵头在县城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创办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栏,并定期公布综合整治工作动态。五是在县城公共汽车和出租车上张贴车身标语200多条,增强宣传效果。六是在县城主要位置制作大型宣传标语牌5块400多平方米,在乡镇公路沿线制作大型宣传标语牌11块100多平方米,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7、办好“红城法治”栏目,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自XX年年自办法治栏目“红城法治”开播以来,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制作播出22期节目。尤其是2009年在未安排专项经费情况下,还制作播出6期,受到群众欢迎,效果明显。
(三)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措施,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1、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机制。一是每年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和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对考核结果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先的主要依据;二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作为“一票否决”考核内容;三是建立依法治理专项考核奖惩制度。每年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检查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普法活力。一是形成合力。以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整合党政机关、企事业、人民团体、学校等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普法合力;二是专家讲座、邀请省外法学专家教授为科级干部作法制讲座;三是集中培训。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并认真落实;四是组织法制文艺演出,二郎乡、仙源镇等组织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发挥了潜移默化教育的效果;五是法法专题栏目“红城法治”深入群众,效果良好。六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加强督促检查。一是每年组建专门工作检查组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活动。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建专门的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中期检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三年来,检查组先后到全县24个乡镇和100多家单位检查调研,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由县政府法制办建立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质量案件评查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通过以上工作的扎实开展,XX年年、2009年我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连续两年年终目标考核获全市一类县位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三年来,我县“五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保障措施不够有力,考评机制有待健全。一是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大普法”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小马拉大车”的局面还没有完全突破。二是县级财政体制问题,依法治县办要求落实的按普法对象人均每年0.5元的普法经费一直未落实到位。不少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施差、经费少的问题,少数乡镇还没有将普法经费按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有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人员不能做到专职专用。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单独纳入县委、县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这些都影响和制约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2、思想认识有偏差,传统观念亟待更新。有的领导同志认为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人民群众已基本掌握了一定的法制知识,普法工作可搞可不搞。少数领导干部和部分执法人员认为普法的对象主要是老百姓,通过普法教育让他们遵纪守法就行。少数公职人员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高。有的单位没有摆正经济建设和普法工作的关系,把普法工作看成是可做可不做的“软任务”、“软指标”。
3、重点对象学法有待加强,死角盲点仍然存在。一是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观念淡薄,导致这两年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呈上升趋势。二是受现有体制的制约,少数学校仍然没有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导致有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制道德教育。三是有的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忽略了法制教育,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导致劳资纠纷不断上升。四是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对他们的法制教育还没有取得根本性的突破。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大量矛盾纠纷隐患呈上升势头。
4、普法教育轻重失衡,学法用法结合不紧。一是重义务灌输,轻权利宣传。在普法教育的内容设定上,注重和强调义务性、禁止性、制裁性法律规范的灌输和教育,忽略了权利性、许可性、保护性法律规范的宣传。二是重计划安排,轻落实检查。有的部门和单位存在有计划安排,无检查落实的问题,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缺乏有力的制约措施。三是重宣传形式,轻实际运用。少数部门和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仍然存在,运用法律手段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四是有特色的普法“品牌”和“亮点”还不多。
三、下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法律宣传教育纳入各部门各行业工作之中,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进一步充实调整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2、突出法制宣传,加强阵地建设,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和方法。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加强法制宣传,迅速形成“大普法”格局和学法对象主动学法用法的浓原氛围。县司法局要结合习水实际制定可行的运作方案,负责办好“红城法治”栏目,确保每月播出2期自办节目,把“红城法治”栏目办成习水“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品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编写农村常用法律知识案例手册;《今日习水》要开设“普法依法治理专栏”;各镇乡、各单位要建立专门的法制宣传栏,永久性法制宣传栏规格为150厘米*500厘米,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并每月更新法制宣传内容;县依法治县办公室配合县城管局要在县城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统一制作永久性依法治县工作宣传专栏;各乡镇要在县城出入口和镇乡公路沿线明显的地方制作大型法制宣传标语牌,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宣传内容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内容,为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3、突出“法律八进”,丰富形式,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细化“法律八进”活动的内容、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法律八进”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人武部、各镇乡党委政府协助配合完成。结合建国六十周年大庆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文联等相关单位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送法制文艺下乡活动,将文艺演出和法律知识融为一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法律八进”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任务分解督查考核方案,并加强检查考核,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
4、突出创建示范,典型推动,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实效和水平。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单位、镇乡、企业、学校、村分类创建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作为推进“法治习水”创建的标准,加快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进程。2009年在全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8个,普法依法治理示范镇乡3个,依法治校示范点4个,依法治企示范点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5个,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抓好落实和督查验收。
一、依法治县的情况
(一)强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了更好地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全民学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和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截止目前,我局共组织和参与了9次宣传活动,出动工作人员59人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550份。以现场设置食品药品知识咨询台、食品药品宣传资料发放等,为群众解答相关食品药品知识,宣传相关食品药品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乡镇、学校、寺庙、结对亲戚等中去广泛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维权和监督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和全民学法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推进,将依法治县工作与食药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深化开展“亮剑行动”“医疗器械五整治”、“肉制品检查”“农牧区五小场所整治”、“小餐饮服务标准化建设”、“四打击四规范”等专项行动,联合食安委成员单位,积极开展肉制品、卤制品、瘦肉精等专项检查,使食品药品市场得到大力整顿和规范,将依法治县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在餐饮服务安全监管中依托日常监管,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原则,抓住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边整治边规范,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摸底调查,实时掌握了监管对象信息,依托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加大了对我县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的监管,对经营单位卫生状况、索证索票、添加剂使用情况、健康证是否齐全、食品加工操作等环节都实现了常态化监管,向他们宣传了《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开展了全县中小学春季、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16家学校和幼儿园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召开专题会议向学校负责人、学校食堂负责人宣讲《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三是完成重大活动期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在“两会”、中考等重大活动期间,我局与承担餐饮服务接待单位签订《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责任书》做到保障前有方案,保障中全程监管,保障后有总结的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机制,确保了我县重大活动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维护我县餐饮经营正常秩序。
二是加大了对食品流通和生产主体的监管力度。切实按照省州局部署,开展了以食用油、乳制品、调味品、酒类、鲜活水产品、保健食品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亮剑行动,组织开展食品标签标识、儿童食品、学生营养餐、大桶水等专项整治,加大了对食品流通和生产加工主体的日常监管力度,要求各经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台账与相关台账的上墙公示工作,并向他们发放了《法治建设学法活动法律法规汇编》一书。4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了企业诚信经营责任书,对生产产品的外包装标识标签进行了检查,对2家标识标签不合格的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
三是加大对保化品经营市场的监管。开展了全县保化品经营主体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健全了基本档案和监管数据,并督促经营单位完善相关台账,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日常监管计划和有效的监管措施,明确工作目标,按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把监管对象划分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力求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开展了以减肥、辅助降血糖血脂、鱼肝油、美白祛斑霜、无中文标识标签的保化品等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并积极利用政务网、手机等平台,及时消费提示和预警,推动社会共治格局。
四是狠抓药品、药械安全整治,规范市场秩序。一是集中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打击非法行医”、药品“亮剑行动”、定制式义齿、含品和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购销管理、破壁灵芝孢子粉产品等专项检查,以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单位索证索票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假劣药品、药械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过期失效药品情况等为监管重点,进一步规范了我县药品、药械经营秩序。二是进一步巩固了2013年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建立健全了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对2013年开通运行的药品电子监管使用平台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三是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明确专人负责adr监测上报工作,切实加强了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的监测和报告,截至目前,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4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6例。
(三)专项检查出成效,监督管理两不误
2014年上半年,我局切实履行监管新职能,同时结合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多次联合相关成员单位,深入我县城区、乡镇餐饮、流通环节、保化品、药品药械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开展的食品药品保化品监管环节“亮剑行动”、“农牧区五小场所整治”酒类专项检查、医疗器械五整治、打击非法行医、学生营养餐、婴幼儿配方奶粉、定制式义齿、四打击四规范等专项检查取得了一定的实效,进一步肃清了各个监管领域和环节的安全隐患,并进一步加大了信息公开的力度,及时相关食品药品安全预警提示信息,引进社会监督管理机制,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共治格局,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执法车辆22台次,检查相关经营单位和企业939家次,共没收总价值6533.7元的过期食品、饮品;价值1000余元的过期药品;总价值72338元的以假充真酒类;价值1028元的超保质期化妆品。监督检查过程中立案18起(食品流通环节15起(其中酒类4起)、餐饮环节2起、药品1起),结案17起,其中餐饮2起、流通环节14起,药品1起,共计罚款6.7858万元,其中流通环节6.2万元、餐饮环节0.4万元、药品环节0.1858万元。相较于2013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依法治县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局认真开展了今年的相关工作,但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一是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县工作的认识。有的干部职工对依法治县工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没有理解透彻,存在对工作一知半解的情况,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二是学法还需进一步深入。工作力度还不够,学法活动形式单一,仅靠每周五的集中学习时间开展学习,对学习的知识巩固的不够好,还没有把学法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三是普法宣传面不够广,尤其是面向农牧民群众宣传的少,深入基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次数还需要增加。
四是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普法手段还需进一步创新。
(一)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2010年11月就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2011年5月就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局“六五”普法规划,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18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由执法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工作格局。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二)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写入年初工作计划。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一般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每年结合部门各项工作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并对普法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适时督查。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三)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局学习学法制度,并按照学习学法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普法读本,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
此项标准分4分、自评分4分。
(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年内有落实、年终有工作总结,领导小组至少每年听取局属各部门普法工作专题汇报2次,并对各部门在普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研究部署和加以解决,确保了普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五)根据我局学习和学法制度,每年至少组织集中学习
10次以上,组织专题讲座2次以上,确保了制度的落实和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六)我局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决策上均严格遵循法律法规,阳光操作,按章办事。
此项标准分4分、自评分4分。
(七)一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全局干部职工没发生任何违法现象。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八)我局11名科级干部,没发生任何违法乱纪行为和被追究纪律或刑事责任。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九)普法所需经费我局均根据需要及时支付,普法经费得到了绝对保障。
此项标准分5分、自评分5分。
(十)根据县委普法办的要求,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均按时参加每次的普法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十一)我局充分利用部门优势,在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和利用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契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
此项标准分5分、自评分5分。
二、狠抓重点地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方位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标准分25分,自评分25分)
(一)我局在18个局属部门广泛开展“法律六进”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命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总编室、图书馆为示范窗口,以示范窗口推动“法律六进”工作的开展。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二)此项涉及各乡镇,我局不涉及,自评满分。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三)在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安全检查等有利时机,我局对文化市场经营业主、旅游景点负责人、电视用户进行普法教育,次数在10次以上。
此项标准分5分、自评分5分。
(四)此项涉及各乡镇和教育系统,本局不涉及,自评满分。
此项标准分4分、自评分4分。
(五)本单位不属犯罪案件多发地,未开展专项集中教育整治活动。
此项标准分4分、自评分4分。
三、坚持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单位的普法社会责任得到切实履行(标准分15分,自评分12分)
(一)我局每年集中文化市场经营业主进行依法经营和普法交流,始终坚持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单位的职责和社会普法责任得到切实履行。
此项标准分5分、自评分5分。
(二)我局以文化市场经营业主为普法对象,每年举行普法培训在2次以上。
此项标准分5分、自评分5分。
(三)对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我局进行了跟踪监督落实,但存在未印发简报、通报和痕迹资料不全等不足,自扣3分。
此项标准分5分、自评分2分。
总之,通过普法工作的开展,全局干部职工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法制水平明显提高,做到人人懂法,个个守法,行政执法人员文明、严格执法,正确用法,自觉遵守法纪,政治上保证了零失误,服务意识上保证了零缺点,执行上保证了零损耗,资源上保证了零浪费,安全上保证了零差错,为促进“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根据县委、县政府《***县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各项工作按部就班开展,现将我局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
我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黄玉荣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优化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纪检组,由纪检组长杨光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抓好日常工作的落实。积极明确开展优化环境建设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和实施步骤,并及时召开全局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有关工作作出行安排部署。
二、抓好整改落实,强化环境落实
(一)认真开展审批事项梳理。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的相关要求,我局未涉及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及涉企罚款。
(二)加强对派驻政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指导。根据县政府通知要求,我局抽派了2名业务能力强,政治觉悟高,并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进驻政务中心开展公证事项服务。积极加强对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现场办事效率,有力推动我县“一站式”办公的工作进度。并由一名党组成员作为首席代表进驻政府中心,加强对业务工作的关心和指导,对于政务中心提出的有关要求,坚决给予支持,为进驻人员解决服装费、外出考察费及其他费用3万余元。
(三)严格“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一是对当事人缴纳的公证费和律师费实行为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银行账户缴纳。二是经费支出实行报账制度,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在会计中心开设报账账户;三是严格按照规定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不存在滞压、转移、截留、坐支、挪用和私分非税收入等问题,未设置“小金库”。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现违规收费问题。
(四)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贯彻落实”
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讨论、决策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落实,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由班子成员集体开会讨论、研究后才能作出决定,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公开化。
(五)加大调解力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发挥好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及各基层司法所的一线调解工作力度,确保第一时间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疑惑,将各类矛头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为加大调解力度,防止矛盾纠纷的升级恶化,我局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做到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认真、慎重、高效、稳妥地调解、疏导好各类矛盾纠纷案件当事人,将情绪稳控,促使案件顺利解决。二是积极探索各种有效方法,加大对案件当事人的劝说,调解工作力度,在调解的同时,加大对各种法律法规的讲解和灌输,尽量进行依法化解,确实不能化解的,积极引导进入司法程序进行依法解决,避免矛盾激化。
(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律知晓力。我局紧紧围绕“六五”普法、“平安***”等建设目标,切实开展好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在各种重要节点、法制宣传日期间,牵头各有关依法治县成员单位利用场天走上街头,采用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群众询问等方式开展好各类宣传活动。二是与平湖镇辖区一花灯队沟通,由花灯队以“六五”普法为主题,自编自演一些让群众易于接受,一看就懂的娱乐节目,利用春节大量人员返乡的时机,由县司法局起头,各成员单位参与,带领花灯对分别到19乡镇开展巡回演出宣传。今年以来,我局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6000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三是上法制课,走进学校,提高学生学法、知法、守法和自我保护能力。今年,我局干警共参与法制课50余次,接受学生咨询100余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下县委、政府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好优化发展建设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是极少数干警对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仍不到位,重视不够,工作积极性不高。
二是紧密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工作力度还不够。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扎实开展好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将优化发展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作出强调,始终把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以正风肃纪活动为契机,切实反对“”,坚持边查边改,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的有效方法,切实将各类矛头纠纷隐患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