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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的调整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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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的调整方案

第1篇:养老金的调整方案范文

(一)目标代替率标准。结合有关理论研究表明:如果养老金水平不足适度水平,则将会使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难以得到保障,与此同时也会使消费的增长难以得到有效刺激。在养老金水平无限升高的情况下,便难以起到激励人热情对待工作,同时也将使政府财政压力大大增加。因此,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方案涉及过程中,对与适度水平的标准加以明确便显得极为重要:(1)低保标准。在目标代替率低保标准的确立方面,需以某一年的平均数作为标准,进而取其整数,即:①农村低保水平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所占的比重;②城镇低保水平在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中所占的比重。(2)恩格尔系数标准。第一步:以1997至2013年恩格尔系数为依据,然后进行回归性分析,重点对将来五十年的恩格尔系数进行预测。第二步:对2014年到2064年之间的五十年的恩格尔系数进行预测,对食品总支出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加以明确,同时食品总支出在农村人均纯收入当中比重也需加以明确。在充分获取上述数据后,拟定对数回归方程,最终得出预测结果。

(二)部分方案设计。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待遇来说,其确立需遵循的准则为“保基本”;也就是说,需使待遇领取者的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维持在领取周期以内而不会发生改变。由于篇幅的限制以及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作出的方案诸多,因此本文就针对其中的两种方案展开分析:(1)第一种方案:保证基本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替代率总和能够与生活保障水平的下限值保持一致性。在2022年,由制度承担的基本养老金替代率实现完全整合,而整体目标替代率水平则预测在2042年前后完成。(2)第二种方案:保证基本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替代率总和能够与食品支出水平保持一致性。在2022年,由制度承担的基本养老金替代率实现完全整合。相关学者经研究表明:倘若采取方案一,则到2022年农村的基本养老金代替率水平大约为22%;而城镇的基本养老金代替率水平大约为13%。不难看出,在方案二中,主要是对缴费机制加以调整,使个人账户模糊加大,进一步使人账户替代率可以达到上述两种方案的替代率差额。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的有效策略探究

(一)构建全新的养老金调整机制。结合近年来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的数据信息可知,在养老保险目标代替率选取方面与许多要素存在相关性。为了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更具公平性,需以我国社会经济水平发展为依据,进而构建全新的养老金调整机制,从而使收入分配调整过程中社会保障力度的价值作用充分展现出来。

(二)做好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调整工作。以将来合理替代率水平的解析为依据,可知把目标代替率在低保与恩格尔系数两者之间加以设置是可行的。但由于基于地方财政收入当中,财政补贴占了较大的比重;因此,便需要做好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调整,使社会保障的支出得以扩展。与此同时,为了机制的完善,还可以构建符合社会经济水平的地方财政分担机制等,以此确保财政支出结构更具优化性。

(三)加强个人账户在养老金待遇计发中的作用。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当中,个人账户的运行模式是“实账制”,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存在差异,在明确个人账户保值的基础上,才能够使个人账户替代率水平得到有效确立。所以,基于养老金待遇机制当中,需对个人账户的价值作用加以重视。构建个人账户基金投资运营模式,充分发挥规模经济效益,进一步使个人账户的保障及升值得到有效保障。

第2篇:养老金的调整方案范文

四川退休金上调人均增长6.5%9月7日,四川省人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调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从20xx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xx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20xx年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6.5%确定。涉及人群742万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91万人,企业职工651万人,涉及新增发放养老金100亿元左右。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关于定额调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增加40元,体现公平原则。

挂钩调整,既体现并轨思想,也体现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激励机制。

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说,调整的养老金将于9月底以前发放到位。

四川居民基础养老金将翻倍 公务员基本工资将定期调整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春华)“十三五”,找工作时岗位更多更充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将翻一番,全省人民群众的腰包会更鼓……这是10月27日省人社厅公布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里,为全省人民群众描绘的美好民生蓝图。

社保:“十三五”末,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翻一番

目标: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体系全面建成。社保统筹层次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建立落实。

全省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老有所养将体现得更加充分。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将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建立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制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政策措施。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到“十三五”期末,力争实现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在“xx”期末基础上翻一番。

人民群众的基本医保将更加完善。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将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一体化经办运行机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探索建立门诊费用统筹。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现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缴费、管理、经办、信息系统统一。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

四川:养老金人均增长6.5% 机关与企业方案"并轨"略高于全国6.5%平均水平

过去,每年三四月份我省就宣布了养老金上调方案。今年之所以延后,缘自国家顶层设计。

4月15日,人社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xx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xx年1月1日起,为20xx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xx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预计我省总体调整水平将略高于全国6.5%的平均调整水平。”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我省养老金调整共涉及742万退休人员,全年新增发放养老金100多亿元。省社保局已做好发放准备,并将确保新增的这部分养老金于9月底以前发放到位。

具体如何调整?

三种办法相结合进行调整

据介绍,本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指的是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增加40元。这条意味着不管你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还是企业退休人员,大家固定增发的这部分都是一样的。

挂钩调整方面,体现的则是并轨思想和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激励机制。

具体而言,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20xx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挂钩方案是一样的:以本人20xx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5%;缴费年限超过20xx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这样的制度设计体现了并轨思想。”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说,这也是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首次并轨。

而机关事业单位20xx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xx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5.0%。

倾斜政策部分,满70不满80岁退休人员增加40元;满80不满90岁退休人员增加80元;满90岁以上增加120元。

对20xx年度新增的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仍按往年适度倾斜的办法和标准执行,即一、二类的增加40元,三、四类的增加50元,五、六类的增加60元。

解读定额部分为何少涨80元

华西都市报记者留意到,与去年我省的养老金调待方案相比,今年定额部分由每人每月增加120元下降至每人每月增加40元,降幅高达67%。这里藏着什么玄机?

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说,受经济下行、财政收入增收比例下降等因素影响,今年全国的养老金上调 比 例 均 由 10% 降 至6.5%。如与去年的标准相比较,今年定额部分在去年120元的基础上打6.5折,即为78元。

“今年定额每人每月增长40元,还有38元去哪里了?”这位负责人说,那38元其实是通过挂钩的方式对增长金额的结构进行了调整,主要是为了体现长缴长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也是为了确保养老基金的充盈。

算账看看你能多领多少钱?

具体到个人,如何计算自己的增发养老金金额?我们以几位在体制内外、缴费年限不一的人为例进行算账。

甲:企业退休人员(或20xx年10月1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今年62岁,缴费年限30年,上一年养老金每月3000元。则甲今年调待金额为:

40元+(3000元× 3.5%)+(30-15)× 3元=190元。

第3篇:养老金的调整方案范文

1、根据重庆市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来看,此次调整的养老金将会在2019年7月底之前发放到退休人员的手中,另外1-6月,重庆市养老金调整方案还未公布前养老金的差额部分也会随7月份养老金一并补发。

2、人社部三月份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2019年退休养老金按照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水平增长。

(来源:文章屋网 )

第4篇:养老金的调整方案范文

交15年低档社保退休后每月能领多少?

首先我们要知道,养老金的发放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两部分。分别对应退休后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最终到手的养老金为两者之和。那么如何领取养老金呢?具体公式如下: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当地在职员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个人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储蓄额&pide;支付月数。

根据这个公式,如果你是自由职业者,就需要个人支付20%。在这20%中,12%进入统筹账户,其余进入个人账户。在这个比例下,如果平均月薪为5000元,按以上公式计算后,每月需向相关部门缴纳600元养老金,即15年108000元。

在此基础上,如果平均月工资不变,等到60岁退休时,每月可以领取600元的基础养老金,加上个人养老金310元,加起来就是910元。因此,如果按照最低标准缴纳15年,退休后的养老金可能都不足以支付基本的生活开销,更不用说退休后过上高质量的老年生活了。

如果我们是企业职工,每个月领取的养老金数额还会有所增加。对于上面得到的数据,只是粗略的计算。正常情况下,受平均工资增长、养老金上涨等一系列因素,我们最终领取到的养老金金额也会有一定的增加。

一直以来,“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是我国奉行的养老金缴纳原则。如果缴费比例高、金额高、年限长,退休后相应的养老金也会越多。而现如今,又发生了新的变化。据有关人士透露,从今年开始,我国的养老金将不再与工龄和工资挂钩。

第5篇:养老金的调整方案范文

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现已退休人员的待遇是否下降?

网上大家议论均认为事业单位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现已退休人员的退休金转为发放养老金后将存在原待遇大幅度降低的问题。但实际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第二条第二项第四款:“本方案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参加国家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可以非常明确的说明:在试点地区实行国发*号之前退休的人员,对于原发放的退休费在转入社保机构后,社保机构核定的养老金应当与退休人员进入社保机构前一个月的退休费相同。而不是进入社保机构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比照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相关规定进行削减,而是仍然保留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唯一的变化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进入社保机构后,在增加养老金时是按照社保的规定增加养老金,而不是比照国务院同期规定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的标准增加养老金。

如果从大局考虑要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养老金标准上与企业职工标准相同的话,那么首先要对该条款作出行政解释,从而达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真正目的。如果不对该条款进行行政解释,并以此为界限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话,那必然会形成实施试点方案前后退休人员的待遇将有较大的差距,迫使现在不具备退休条件的人员也要考虑提前退休的问题,形成一系列的社会不公。在这种情况下试点方案实施后必然会引起一系列的纠纷,甚至于集团性的纠纷。

二、对实施改革试点方案的几点建议

1、相关方案必须为纠纷的发生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

由于存在上面所提到的国发[2008]10号第二条第二项第四款的问题,因而作为试点地区第一步要做到的是请示国务院对此作出行政解释,只有这样才能为下一步制订实施方案作好行政立法上的准备。

由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真正目的在于与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相融合。在这种前提下要减少现已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必须要与试点地区经济条件、能力相稳合,而不能盲目地提出一些过高的或者争政绩的试点方案。这样不仅损害了地方财政的能力,更重要的是一旦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后将会对现已退休人员形成第二次减少养老金的尴尬局面。

由于改革必然牵涉到退休人员原有的退休费减少的这种状况,对于可能存在的纠纷试点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政策中必须对此作出明确、详细的解决方案以及负责协调纠纷的相关部门、人员,而不能将一切矛盾推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从本律师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转入社保后退休费减半一案得出的教训可证实:如果相关承办人员不能最终全面协调解决的话,将会出现更难堪的情形。

2、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减少的两个方法

(1)逐步递减的方法

以五年为周期,对于事业单位现已退休人员退休金与企业相同情况人员的养老金进行对比,差额部分以五年为周期每年减少20%,逐步减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这种方法最大的特点在于同期的养老金也在逐步增长,每年相对减少的退休金额也不高,它能够最大程度地协调退休人员心理承受能力,由于不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也是家庭收入的主要部分,如果用“一刀切”办法减少退休费,必然对他们家庭的生活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

第6篇:养老金的调整方案范文

按照中央和省部署,今年,我市将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市县两级将通力配合,制定好方案,积极稳妥实施;

将研究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修改完善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准入管理办法,落实全省统一的《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推动多险合一经办,各县(市)区“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3月底前将全部上线;

探索将离退休生存认证、失业人员报到延伸到社区管理,开展退休信息提前认定试点;

鼓励探索柜员制管理服务模式;

完成扩面征缴任务,逐步实现用人单位全险种参保、全员额参保;

第7篇:养老金的调整方案范文

【关键词】养老金 机制 系统

本文拟将养老金的改革放到改革大环境和社会经济大背景下,简要罗列并轨的成本与收益,以分析并轨的现实意义。

一、养老金的并轨

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建立起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而机关事业单位长期以来实行退休金制度,由财政承担全部的养老支出,这就导致了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养老保险缴费与养老待遇上的不公平。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确定了改革的基本原则。随着《决定》的正式公布,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宣告破除。

二、养老金并轨的成本因素分析

(一)财政事实上承担了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全部的养老金缴费支出

由于并轨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实行的是退休金制度,全部由财政承担。养老改革的计划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在优化保障体系结构的同时保持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政府会通过增加职工工资的形式来确保职工参保后的收入水平不下降,这样,本应由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承担的那部分应缴养老保险,事实上仍然由财政全部承担。

当前的工资水平不利于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稳定,加上激励机制的缺乏,可能出现逆淘汰现象

近90%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基层或工作一线,收入水平偏低,很多基层公务员月工资收入只有2000多元,在当前的就业市场中明显处于低收入水平,如果预期不会有工资水平的调整,那么有能力的优秀公务员必然会选择收入更高的行业,能力差点的公务员才会选择坚守,事业单位的情况更是如此。

工资增长机制的完善和运行已成定局,财政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上的支出可能在近几年内逐年增长。

上一次公务员涨薪是在2003年,十年来,物价水平和社会收入水平都上涨了数倍。而原有工资制度下的公务员工资几乎没有变化,在收入上往往通过各种灰色收入得以看齐社会收入水平。

三、养老金并轨的收益因素分析

(一)养老并轨促进养老制度趋于公平,这个公平包含了体制内部的公平和整个社会养老制度的公平。养老金并轨后,全社会将实行统一的缴费标准和计发方式,制度层面的公平基本实现。养老金并轨后,在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的退休金待遇也趋向公平。同样职务的退休人员,在不同的系统、不同的单位,退休后每月退休金并不一样。一般的单位,只能是按照规定来发;有自己的来钱渠道的单位,往往会在应发的养老金基础之上额外发放一些福利待遇。这种现象也将随着养老金的并轨得到纠正,实现体制内的公平。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有了清晰的账目,便于管理和监督,确保养老金账户的可持续发展

此次养老并轨采取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的养老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可以杜绝挪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现象。而退休金制度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账户几乎是捆绑在各个地方的财政上,不便于养老金的管理和使用上的监督,更不利于养老事业的长期规划和发展。养老金的并轨和分隔建账,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三)养老并轨为建设高效的行政系统,为深化改革和实现行政现代化创造条件。

行政系统的低效率是深入改革过程中的严重阻碍,若不加以整顿,各项彼此衔接的改革举措只能停留在计划中。行政事业单位办事效率低、机构臃肿的问题早已饱受诟病,慵、懒、散的现象在机关部门中广泛存在。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缺乏有效的激励和淘汰机制。

(四)养老改革是重拳反腐后的重要举措,为实现反腐制度化创造条件。事实上,在中央重拳反腐之前,在退休金制度下,由于涉腐官员一旦被查,将失去包括养老所依靠的退休金,致使反腐阻力异常之大,但是,养老金并轨后,在减小反腐阻力的同时,为推行制度化反腐创造条件。

四、需要注意的问题

养老金并轨让人员在系统内外自由流动的同时,可能会伴生一些潜在的问题。

(一)激励机制的货币化和去政治化。经济待遇成为行政事业系统工作人员的唯一考量。如果市场待遇更高,则选择企业,如果自己的能力在市场中只能获得一个较低的收入水平,则选择进行政或事业单位。同时,如果经济待遇与行政级别的正相关关系没有建立起来,那么职务与职级工资的调整方案会导致机构人员的不作为,如果建立起来了,则工资调整方案就又回到起点,唯一的作用就是达到了一次事实上的工资增长。

(二)低工资可能会导致机构的臃肿化倾向。低工资会影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办事效率,对于低效率的队伍来说,只能通过增加人手才能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从而导致机构膨胀和臃肿,机构的臃肿必然会让涨工资面临严重的舆论压力,使得机关事业单位的待遇水平在低位徘徊,进而形成低工资与机构臃肿之间的恶性循环。

(三)低薪资导致系统出现逆淘汰,有才能的人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另谋职业,能力差一点的人留下。这对整个系统的形象不是件好事情,且与之前提出的长期执政和发挥领导作用背道而驰,一个高中生要求一群大学生跟在自己后面还说要干大事业的现象尽管有,但是明显不是社会主流。

第8篇:养老金的调整方案范文

摘 要 瑞典的养老保险制度由于提供了普遍的社会保障而为其他国家学习。然而,由于不可避免的人口和经济问题,瑞典的养老保险制度也不得不进行改革。改革后,新的养老保险制度由三大支柱组成:国民退休养老金、职业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并且引入名义固定缴费型现收现付制和保费积累制。此外,还采用一些调整机制来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的稳定性。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受到世界银行的称赞,并作为新的“瑞典模式”向其他国家推荐。

关键词 国民退休养老金 职业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 NDC制 FDC制 前置式年金 自动平衡机制

一、简介

瑞典是世界上第一个全面实施政府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其有关养老保险法自创立以来已进行过多次修订。20世纪80年代初,瑞典养老保险制度出现了严重的财政可持续性问题,据此瑞典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全面改革。

(一)旧的公共养老保险制度

旧的瑞典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两大支柱:统一费率的基本养老金(Folk Pension)和与收入挂钩的养老金(ATP)。该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养老金缴费和收入与消费物价指数挂钩。当工资增长与经济增长不同步时,缴费率将显著上升,随着人口老化,政府和在职人员的负担将越来越沉重。其次,与收入挂钩的养老保险以全部工作年限中收入较高的15年的平均收入作为计算基础,该方法对于那些长年工作但收入固定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因为他们所缴纳的养老金的一部分会通过再分配分给了那些工作时间比他们短而实际收入却高的人。第三,公共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税收,与劳动人口是否参与没有密切的关系,可能会减少人们工作积极性。最后,虽然现收现付制可以使养老基金不受通货膨胀的影响,但是它会降低国民储蓄量。储蓄不足加上大规模的财政经费投入可能使国家陷入财政困境。因此,有必要进行相关改革,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二)新的公共养老保险制度

鉴于上述问题,瑞典政府推出了新的国家养老保险计划。该计划由收入关联养老金法支持,并自1999年起从其他社会保险中分离出来独立运行,并最终将在2020年取代旧制度。在现阶段,旧制度仍然适用于1938年以前出生的人,而1938年至1953年出生的人,养老保险则为新旧两个制度的结合。对于1954年及之后出生的人则充分实施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创造更加稳定的养老保险制度。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在与工资增长挂钩方面更合理,减少养老金对经济波动的敏感性。)建立养老保险待遇与劳动人口参与率的联系。新的养老金收入与人们对养老保险的缴费有关,鼓励人们积极工作。)保护低收入者。通过再分配给没有收入或低收入者提供最低限度的保障。)部分私有化。推出个人帐户,退休金的收入和缴费都存入该帐户。然而,应当指出的是本次改革主要是针对国家养老金部分,不涉及职业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

(三)基数

在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中,所有养老金缴费和收益计算都以“基数”(base amount)为基础。具体来说,主要使用以下三种基数:“物价基数”(price base amount),用于计算应付养老金和其他社会保障养老金;“通货膨胀调整后的物价基数”(inflation-adjusted price base amount),用于确定雇员的缴费额,同时也确定养老金的权益;“收入基数”(income base amount),用于计算雇员的社会保障和强制性职业养老金。每年基数的大小变化会在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瑞典现行养老保险制度

瑞典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结构是一个金字塔。金字塔的基础为国民退休养老金计划(national retirement pension scheme),包括保障养老金、收入养老金和保费积累养老金。中部和顶部则分别由职业养老金和个人自愿储蓄养老金组成。

(一)第一支柱:国民退休养老金

1.保障养老金

保障养老金(guarantee pension)是由政府提供的最低养老金,用以确保无收入或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16至64岁在瑞典居住满3年或以上的居民均享有领取退休金的资格,且保障水平随年龄每年增加1/40。在瑞典居住满40年及以上的所有公民,则有权享受全额保障养老金,如果退休人员有其它的养老金收入,保障养老金将按比例扣除。保障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与退休后的收入密切相关。

2.收入关联养老金

有收入的人,收入关联养老金(income-related pension)是其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部分养老金计划里,将抽取个人年收入的18.5%并分成两部份,16%用于收入养老金计划,2.5%则用于保费积累计划。“收入养老金计划”(income pension scheme)是一个名义固定缴费型现收现付制度(NDC),亦称为名义个人账户制,也就是说账户中没有现金积累,所有缴费都被用作支付当前退休一代的养老金。此外,现行制度的养老金收入以一生中对养老金的贡献为计算基础。同时,退休年龄灵活,人们最早可以在61岁退休并领取退休金,也可以推迟。换句话说,人们工作的时间越长得到的退休金就越多。“保费积累计划”(premium reserve scheme)是一个固定缴费型的个人金融账户制度(FDC),该部分缴费通过基金投资于资本市场。投资者从国家批准的600只基金中自由选择五个基金来管理该养老金,或全权委托国家相关的基金管理机构(the Seventh AP Fund)投资于一个特别基金――保险费储蓄基金(the Premium Savings Fund),最后退休金的多少将取决于基金的投资回报。换言之,投资者可以通过承受相当的风险来获得较高的养老金。通常情况下,收入关联养老金的替代率是55%~60%,而且会根据退休年龄调整。总之,公共养老金结合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养老金以满足不同的需求。尤其是为了保护下层阶级的利益和减少贫富之间的差距,政府十分重视再分配功能。图2显示了有保障养老金和无保障养老金的公共养老金制度之间的差别。显然,在保障养老金的再分配调节下,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之间的差距明显地减少了,达到了设置公共养老金的目的

(二)第二支柱:半强制性职业养老金

职业养老金(occupational pension)是公共养老金的补充,这种退休金也被称为集体协

议养老金(Collective Agreement Pension)。通常情况下,替代率在10%~15%之间。虽然国家没有强制,但雇员组织和雇主一旦达成了协议,所有员工都参与其中。因此它是一个具有半强制性质的养老金计划。在瑞典这个计划大约覆盖了90%的雇员。具体来说,雇主会从雇员个人工资中扣除2%~5%投入到固定缴费型养老金基金。同时,他们也负有管理基金的责任,因为最后的收益决定于投资回报率。

职业养老金有两种类型:固定收益养老金(defined-benefit pension)和固定缴费养老金(defined-contribution pension)。固定收益养老金意味着雇员退休时无论投资情况如何都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养老金。相反,固定缴费养老金,每月的缴费金额是确定的,但最后的收益则是由缴款的规模和投资回报率决定。针对不同的职业特点,职业养老金的类型还细分为白领、蓝领、中央政府雇员和地方政府雇员四个计划。其中一些计划允许员工最早可在55岁退休,但为了获取较高的退休金收益,大多数的员工还是选择在65岁以后退休。

(三)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计划

除了国民退休养老金和职业养老金之外,还有各种各样的个人养老金计划(private pension plans)可供员工选择。由于瑞典的家庭成员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因此,为了使退休后有一个轻松舒适的生活,个人储蓄是必要的。尤其是对于没有收入或低收入群体,以及不满意目前养老金待遇的自雇者和高收入者。个人养老金计划由银行、基金或类似个人理财这种性质的保险公司管理,而且类型多样,包括个人储蓄、传统的养老保险、保险基金、普通基金储蓄等。这类机会为个人自愿参与,最后的收益取决于市场表现和投资回报。

三、瑞典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特点

(一)引入NDC和FDC制度

引入由NDC现收现付制和FDC制构成的收入关联养老金是瑞典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最大特点之一。NDC制和FDC制结合了完全现收现付制(PAYG)和完全积累制的优点,使养老金与工作贡献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密,公平性得到了改善。这意味着付出同等数额保费,并在同一年龄退休的两个人可享有相同的福利。正如Palmer的评论[2]:“NDC和FDC由于将再分配和保险缴费联系在一起,因而比传统的固定收益养老金计划具有更明显的优势”。此外,由于替代率与退休年龄呈正相关,员工可能会为了获得更高的退休金而选择推迟退休年龄。因此,养老金的支付可能会减少,而缴款会增加,老龄化的压力有望缓解。另一方面,个人账户(FDC)对员工提供了预存养老金及相关的基金投资收益。一方面鼓励人们为了个人储蓄而努力工作,另一方面部分解决了完全现收现付制下储蓄减少的问题。此外,相对于固定收益养老金,在固定缴费养老金计划中,员工对自身养老金的估算和管理方面都更为方便,因此也更容易被大众接受。

(二)设置前置式年金

一般而言,年金等于选择退休时的账户资金额除以平均余命。使用这种方法计算的年金是固定的。然而,退休人员可能更喜欢在刚退休时保持和以前一样的较高消费水平。因此希望将未来的部分收益转移到目前使用。作为调整,瑞典养老保险制度在年金的除数中计入1.6个百分点的假定实际收益率(称作“增长标准”,growth norm),从而使得除数比平均余命小,初始退休年金就提高了。此外,年金还受到调整指数(adjustment index)的调整,其公式计算如下:

调整指数=收入的实际增长率+消费物价指数(CPI)变化值-1.6%

例如,若退休金机构预测2011年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为1%,而消费物价指数上涨0.9%,则2011年年金的调整指数为0.3%(即1%+0.9%-1.6%)。经过指数调整后的年金随着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这样退休人员也能够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三)建立自动平衡机制

在现收现付制度(PAYG)下,由于缴费和支付是可变的,资产与负债潜在不平衡。为了确保劳动者所缴纳的费用足以支付退休金,建立一个更加稳定的系统,瑞典养老保险制度开发出了一个自动调节系统,即所谓的自动平衡机制(ABM),并设立了缓冲基金。资产与负债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平衡率来衡量。计算公式如下:

平衡率=(缴费资产+缓冲基金)/养老金负债

根据公式,当养老金负债超过了资产和缓冲基金的总和时存在不平衡现象,也就是说,当平衡率小于1时,ABM将自动运行。在这种情况下,用来计算NDC制账户收益的收入指数将乘平衡率,变成一个新的指数,称为平衡指数(balance index)。显然,经过调整后的新收入指数比旧的小。这样做的好处是在财政困难时,养老金的增长将比正常时减慢。例如,2010年养老保险制度第一次面临负债超过资产的状况,预计到2011年不平衡将继续存在,此时自动平衡机制生效。由养老金机构计算出来的平衡率是0.9549,如果收入指数为1.9%,则调整后的收入指数为1.9%×0.9549 = 1.81%,小于原指数。当平衡率等于1或大于1时,资产平衡甚至超过负债,意味着金融危机已经结束,收入指数将返回到原来的水平。

该平衡机制的设计使得退休人员在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也分担政府预算的负担,从而提高退休人员和在职员工之间的公平性。此外,自动平衡机制的运转取决于资产负债表,而不是由政策决定。因此,它是相对平稳的,这对公共养老保险制度保持长期稳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四、结论和展望未来

瑞典的养老保险改革已经进行了十多年。对于旧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新制度在公平性、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方面作了一系列的改变。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通过多样化的养老金类型使得养老保险体系的结构变得更合理,同时将收益与工龄、个人账户和经济形势连结起来,有助于重建激励机制。更重要的是,调整机制的应用提高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稳定性。总的来说,这是一个重大的进展,预计可部分地解决人口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然而,改革的过程是缓慢的,直至2020年才能完成。因此,养老保险体系今后仍然要面临一些考验,像老龄化问题和财政压力依然存在,以及其他未知的困难等等,有必要进行更深入的改革以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其中对养老保险进一步私有化是被争论得最激烈的观点之一。根据瑞典法学家的研究,完全积累制由于投资回报更高因而收益更大。此外,个人储蓄有助于增加国民储蓄,同时还可减少未来的财政预算,无论从个人还是国家来看都应该积极支持养老金私有化。他们指出:“...瑞典雇主联合会已提交了一份讨论方案,该方案将基本保障帐户制与国家的平头税结合起来。这一系统将大大降低税率,增强经济,在社会保险方面提供了自由选择以及提高了大多数瑞典人的福利”。有迹象表明,把养老金进一步私有化,在将国家的负担转移给个人的同时赋予个人更多的权利和利益,将是未来瑞典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主要趋势。

参考文献:

[1]Scherman,G. K. The Swedish Pension Reform. Geneva:International Labour Office,1999.

[2]Palmer,E. The Swedish Pension Reform Model:Framework and Issues [J]. World Bank Pension Primer,2000(6).

[3]Normann,G. & Mitchell,J. D. Pension Reform in Sweden:Lessons for American Policymaker.The Heritage Foundation,2000(6).

[4]Palmer,E. The New Swedish Pension System. Center for Intergenerational Studies.2001(9).

[5]Settergren,O. The Automatic Balance Mechanism of the Swedish Pension System .The National Social Insurance Board.2001(2).

第9篇:养老金的调整方案范文

国内外关于延迟退休年龄与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之间关系的研究较多,大部分研究认为延退利于实现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邓大松、刘昌平(2001)认为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统筹账户存在缺口,且缺口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不断增大。若退休年龄提高5岁,则基金缺口缩小22.69个百分点。[1]邓大松、陈文娟(2008)再次指出认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风险,在解决由制度安排导致的宏观风险时可以尝试提高退休年龄特别是是女性的退休年龄以缓解养老金支付压力。[2]李珍(2007)从退休年龄与退休基金、劳动力市场、经济竞争力、产出和储蓄等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出发,认为应提高退休年龄并制定适合我国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实际的退休制度。[3]杨燕绥、张芳芳(2012)认为目前我国的刚性化退休年龄政策不仅增加养老金的支付压力,而且会造成人力资源的严重浪费。因此要根据我国国情实行弹性退休年龄制度,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以缓解养老金支付压力。[4]林义(2002)指出我国退休年龄的调整受制于宏观经济环境、社会心理及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应适当延长退休年龄,将男女职工退休年龄分别提高到65岁、60岁。提高退休年龄将从养老保险收入和支出两个维度对基金产生重要影响。[5]殷俊、黄蓉(2012)建立基金收支模型,对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未来90年内的偿付能力,得出现行的退休年龄并不能保证基金有足够的偿付能力,而将退休年龄统一提高到60岁则可以大大提高基金长期财务平衡能力。[6]丛春霞(2010)认为不管是单方面还是同时提高退休年龄,都会增加统筹基金的收入,且会减少支出,推迟基金缺口出现的时间。退休年龄提高的幅度越大,统筹基金的结余就越多,有利于实现制度的可持续发展。[7]王增文(2010)通过构建模型测算不同人口预期寿命和退休年龄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赡养率的变化,认为提高退休年龄将降低养老保险的制度赡养率,解决财政支出压力的可行办法之一是提高退休年龄。[8]封、刘芳(2010)指出由于养老金支付的刚性特征,在老龄化及养老基金缺口的情况下,应通过增加基金收入同时减少基金支出等方面入手解决基金收支问题,而提高退休年龄一方面可以增加基金收入,另一方面也减少了基金支出,利于实现基金收支平衡。[9]张熠(2011)认为延迟推流年龄将产生四种效应:缴费年限效应、退休年限效应、替代率效应和差异效应。延迟退休年龄在实施过程中以及对养老金收支余额的作用都相当复杂且不是一蹴而就的。延迟退休有利于改善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状况,对保持计划的稳定持续及承受能力意义重大。在经济状况良好时,延迟退休能够显著地增加养老基金收入;而当经济状况不好时,延迟退休对维持制度的持续稳定也有重大作用。[10]

二、现行退休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法定退休年龄偏低,与人口预期寿命延

长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导致生育率的下降,随之而来的是不断加深的老龄化。2014年我国60岁以上以及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分别达到15.5%和10.1%。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在2010年已经达到74.83岁,比2000年五普时高出3.33岁,而建国初期仅有50岁左右。60年前制定的退休政策与不断延长的人口预期寿命产生矛盾,且随着国家对各种教育的重视,人们的受教育年限不断延长,人力资本总量也不断增大。现行的退休政策迫使劳动者过早地离开劳动力市场,将导致人力资本的浪费。相关资料显示,2012年我国16岁~59岁的劳动人口首次出现下降,当年减少了345万,2014年的降幅超过了2013年[11],说明我国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时代已经过去,人口红利悄然消退。过早退休将产生较多负面影响。

(二)男女退休年龄存在较大差距,易产生不公平现象

由于社会角色及生理原因,实行男女差别退休年龄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女性的权益。按照现行退休政策的规定,男职工比女职工、女干部分别晚退休10年和5年。一般而言,退休年龄与预期寿命呈正比,预期寿命越长,退休年龄越高。由于社会分工、生活习惯等存在差异,女性的预期寿命普遍高于男性,以我国为例,2010年我国男女预期寿命分别为72.38岁和77.37岁,两者相差4.99岁,而2000年两者的预期寿命相差3.7岁。但是预期寿命较长的女性退休年龄却明显低于男性。较大的退休年龄差距易产生不公平现象。女性过早的离开劳动力市场一方面导致其退休前财富积累少于男性,另一方面意味着较早地停止向养老保险制度供款,导致账户积累不足,其退休后的生活保障水平较低。在预期寿命较长和账户积累不足的双重压力下,女职工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绝对水平较低,其生活状况令人担忧。同时,较早退休也严重浪费女性人力资源,不利于女性劳动者集中的科教、卫生、文化等事业的发展。此外,从2005年起至今,我国已经连续11次上调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对保障养老金的实际购买力,保证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其典型表现之一就是“性别亏损”,即由于法定退休年龄不同,在男女职工年龄相同时,女职工由于提前十年退休而赶上养老金调整,其养老金水平可能高于晚退休的男职工。这对男职工而言是不公平的。总之,差距较大的退休年龄导致极大的养老金待遇差距,对男女职工均产生错综复杂的不公平,不可避免的引起许多社会矛盾,不利于社会的公平和谐。

(三)提前退休现象严重

提前退休是指劳动者在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选择退出劳动力市场。据中国青年报的调查,92.0%受访者指出身边存在着较多的“提前退休离岗”现象。据测算,目前我国劳动者领取养老金的平均年龄仅为53岁,低于法定退休年龄。[12]提前退休现象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首先职工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退休年龄,如职工预期到国家会延迟退休年龄,便赶在政策出台之前退休,凭借养老保险或者一技之长从事其他工作来安排自己的退休生活;其次,一些企业尤其是人员负担较重的大中型企业为摆脱沉重的负担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想方设法为年龄偏大的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不仅可以减少工资和福利支出,而且有助于企业聘用年富力强的年轻职工为企业效力;再次,虽然国家多次强调遏制提前退休行为,清理并调整了“提前退休工种”,但是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权威性的政策措施,加上现有政策可操作性不强,导致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遭遇诸多困难,执行效果也大打折扣。提前退休给我国经济及养老保险制度带来严峻挑战。首先,劳动者过早的退出劳动力市场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其次,提前退休既增加了退休人数,加重了养老保险的支付压力;又减少了制度供款人数,导致基金入不敷出;更重要的是加重在职者的负担,对在职者的权益造成一定的损害。

(四)传统退休政策缺乏一定的弹性

根据现行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要离开工作岗位,而较少或不考虑其现有的工作能力及其退休可能造成的损失。由于个人的能力、精力及身体状况的差异,部分劳动者即使达到退休年龄仍然具有强大的工作能力。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人们的受教育年限不断增加,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时间相对延后,若以年龄为标准而不考虑劳动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愿望,让那些技术型、知识型、科研型岗位的劳动者离开工作岗位,不仅剥夺了劳动者的工作权利,而且浪费了人力资源,无法充分发挥人力资本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缺乏弹性的退休规定已经不适应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延迟退休年龄应坚持的原则

(一)及早策划,未雨绸缪

随着人口老龄化及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潜在支付压力,世界各国纷纷把提高退休年龄作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切入点和重要手段。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以及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使得延迟退休年龄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提高退休年龄成为必然趋势。因此,延迟退休成为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更好地推行延退计划,政府应及早做好规划,对延退过程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未雨绸缪。普通民众应调整心理预期,防止由于延迟而出现各种不适应现象。

(二)平稳过渡原则

任何社会变革都会遭遇阻力。为减少剧烈的变革带来的阵痛,延迟退休年龄应坚持平稳过渡原则。平稳过渡一方面有助于公众形成心理预期,加深其对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也为政策推行者赢来调整完善政策的时机。延迟退休需要较长时期的过渡,不可能一蹴而就,应小步推行,渐进到位,防止幅度过大带来社会动荡。

(三)公平公正原则

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是每个公民的权力,每个公民在丧失劳动力能力时均有从国家得到相关救助的权力。待遇的享受不分性别、职务和行业的影响。我国养老保险“化”运行,不同行业不同群体间养老保险待遇差距较大,严重影响社会公平公正目标的实现。在延迟退休年龄时,应消除性别歧视、行业歧视和职务歧视,男性女性均要延迟,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及企业职工也要延迟,不同领域的劳动者均执行统一的退休年龄以最大限度的实现社会公平。

(四)刚性和弹性相结合原则

刚性即强制性,是制度的硬性规定,强制性有助于政策目标的实现。弹性则意味着政策的实施有一定的灵活性,弹性能体现制度的人性化和合理性,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将退休年龄统一提高到65岁是本次延退的目标年龄,若经过国家批准将成为制度性文件,由国家强制实施。但强制执行这一规定有可能造成不良的后果,如技术型及科研型人才有延后退休的需要,若强制实施则会导致人力资本的浪费甚至对科学事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延迟退休应将统一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充分考虑到人们的退休意愿和退休需求。

四、延迟退休年龄方案设计

(一)方案内容

在充分考虑人口老龄化、人口预期寿命、男女退休年龄差异、基金收支、公众的态度以及新旧退休制度之间的衔接等因素后,本研究认为一个科学合理的退休方案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延退的目标年龄;二是延退的方式;三是延退的时间进度;四是弹性退休的时间范围;五是养老金的发放变动情况。将男女退休年龄统一提到65岁是本研究的目标退休年龄;在延退方式上坚持“女先男后”“女快男慢”的渐进式方式;方案计划用30年时间完成男女均65岁退休的目标;考虑到不同群体进入劳动力市场时间及工作领域的差异,本研究将弹性退休年龄范围定于60岁至70岁。即最低退休年龄为6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继续工作,但不超过70岁;退休年龄的延长不可避免地造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领取年限的变动,养老金计发办法应做一定的调整,对缴费超过一定年限的劳动者增发激励性养老金(具体见下文)。

(二)方案设计

1.延退方案设计根据方案内容,本研究制定了延迟退休年龄计划表(本研究只针对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可以参照但不在研究范围之内),如表1所示。方案设计思路:针对目前我国男女退休年龄差距较大的现实,方案设计时遵循“女先男后”“女快男慢”的延退原则,即先提高女性退休年龄,待女性延退方案实施10年时推行男性延退方案;女性延退的幅度大于男性,最终实现男女均65岁退休。从表1可知,女性用30年时间完成退休年龄从50岁到65岁的过渡,即每两年提高1岁。方案实施时段为2020年至2050年。表中显示,若女职工1970年出生,那么在她50岁即2020年退休;若1971年出生,那么退休年龄延迟半年,即50岁零6个月,以此类推。男性从2030年实施延退,用20年时间完成退休年龄从60岁到65岁的过渡,即每4年提高1岁。方案实施时段为2030年至2050年。若男职工1980年出生,其退休年龄仍是60岁,若1981年出生,退休年龄延迟3个月,以此类推。与已有研究不同的是,本方案并没有先将女性退休年龄提高到60岁,然后再同步提高男女退休年龄。这样设计主要有以下方面的考虑,一是当女性退休年龄提高到60岁已到2040年,届时养老基金将面临缺口风险,因此男性退休方案不宜实施的过晚;二是对广大职工而言,较小的延退幅度更易于获得人们的理解和支持,男性延退方案实施的早一些、慢一些有利于政策的平稳过渡及新旧制度的衔接;三是若男性实施延退方案过晚会引发女性的不满,不利于女性延退方案的执行。基于上述原因,本研究认为男性应于2030年实施延退方案,届时与女性一并提高退休年龄。2.激励方案设计据统计,目前我国领取退休金的企业职工有8000多万,他们的平均退休年龄仅54岁。[13]也即是有很多人办理了提前退休。退休年龄的提高、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以及劳动者身体状况和劳动能力的下降,届时仍将存在提前退休行为。为遏制提前退休及鼓励人们多缴费,延退方案设计了激励机制。对达到60岁但没有到65岁法定退休年龄的有退休意愿的劳动者允许其领取养老金,但只能领取法定退休金的一定比例,低于法定退休年龄一年,领取的养老金减少5%。60岁是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下限,低于60岁则不能领取养老金。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一年,将增发5%的养老金,但最晚不能超过70岁,以此类推,见表2。表中列出了提前退休(60岁~64岁年龄段)与延迟退休(66岁~70岁年龄段)养老金计发方法。这种弹性退休方式更凸显制度的人性化,有利于人们根据个人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作出理性的退休决策,也有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3.方案特点一是男女执行不同的退休方案,延退的时间和幅度存在差异,“女先男后”“女快男慢”。二是延退目标明确,方案具体。方案明确提出延退的目标是到2050年实现男女均65岁退休,且列出了男女职工实施延退方案的具体时间及方式,有利于方案的推行。三是作为配套措施之一,方案中给出了具有激励和“惩罚”想结合的养老金发放方式,对遏制提前退休及鼓励人们多工作多缴费有一定的制约和影响。

(三)方案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1)方案只有得到政府的批准才具有合法性。因此方案制定后要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订,充分考虑广大群体的意愿和诉求并征得政府的同意和认可,使方案“名正言顺”的落实。(2)设置缓冲期,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方案制定后不宜立即执行,应充分考虑我国的就业及经济发展状况。设定一个5年左右的缓冲期,在缓冲期内,政府应做好延退的宣传工作,内容涉及到延退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相关的激励机制,给广大民众一定的心理预期,征得民众的理解和支持。(3)政府要做好就业安置工作,大力发展经济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解决好年轻一代的就业问题,为方案实施创造良好环境,减少改革阻力。

五、相关配套措施的实施

(一)重视弹性退休方式,防止非正常退休

弹性退休给予人们退休年龄更多的选择权。人们能够结合自身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作出退休决定。随着受教育年限的延长,我国人力资本总量不断增大。资历较深的教师、科研人员、医生等高知识群体,他们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技术水平,在各自的领域内依旧发挥余热,他们若按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未免造成人力资本的极大浪费;而对一些体力劳动者以及部分女性职工,由于其身体状况、劳动能力不断下降以及社会角色的需要,他们有提前退休的意愿。因此退休年龄不宜一刀切,应留有一定的弹性。如前文所述,可以设定领取养老金年龄的下限和上限,在这个年龄段内,劳动者可以自由选择退休时间,充分发挥弹性退休对硬性退休的辅助和配合作用。此外,采取措施严防非正常退休。非正常退休主要指在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以不正当渠道取得退休资格,进而退出劳动力市场,主要指以“病退”“伤退”为代表的提前退休现象。非正常退休不仅减少了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还增加基金的支付负担,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极为不利。因此相关部门应做好资格审查、程序规范等工作,杜绝非正常退休。

(二)加大对老年劳动者的保护力度

提高退休年龄意味着女性和男性职工要至少多工作15年、5年才能领取全额养老金。年龄偏大、身体状况欠佳、技能老化及工作能力下降等因素老年人就业相对困难,老年劳动者面临高失业风险。为充分保障老人的就业权,日本规定年满60岁的企业员工若希望继续工作,企业有义务雇佣其至65岁即退休。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通过颁布法律法规保护老人的平等就业权,如可以修订《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主不得辞退在本单位工作一定年限且有继续工作能力和意愿的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年劳动者。这对于保护老年人权益,增加老年收入,减轻延退阻力均有重要意义。

(三)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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