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土地资产评估方法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房地产评估准则结构比较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7年颁布了并于2008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不动产准则属于资产评估具体准则的实体性准则,框架结构包括:总则、基本要求、操作要求、评估方法、企业价值中的不动产、评估披露以及附则等七部分。不动产准则在《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的总体指导下,对不动产评估业务进一步规范,具体内容包括:明确了不动产以及不动产权益的概念;明确要求具体分析不动产三种基本方法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重点探讨了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不动产评估。
《国际评估准则》(IVS)在“资产评估准则”部分对不动产进行规范。IVS中不动产评估包括准则、注释和附件三个部分,其中准则包括工作范围、执行、报告以及有效期四个方面;注释包括不动产权益的类型、权益的等级、租赁、评估方法、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七个方面;附件是历史性不动产。
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USPAP)对于不动产评估的规范包括不动产评估和不动产评估报告两个方面。不动产评估准则规定,在一般情况下需要关注的相关评估项目的程序,并可用于评估师和评估服务使用者对评估工作质量进行的对照检验。不动产评估报告准则规定的是传达不动产评估结果中所要求的信息内容和信息量,但并不指定不动产评估报告的形式、格式和文体,由报告的预定使用者和评估师的需求决定。
从中外不动产评估准则的对比可以看出,我国的不动产评估准则结构合理,层次清晰,内容较全面详实,但是还缺乏对于具体不动产评估实务操作的详尽指导。国际评估准则虽然单列一章内容规范不动产评估,但是内容不够全面,仅强调了不动产评估的方法,其他方面大多没有涉及,比如信息的披露。美国评估准则突出强调了信息的披露,有专门的不动产评估报告准则,但是对于披露的具体内容没有相应的规定。
二、不动产评估准则定义比较
我国不动产评估准则在总则中就明确了有关不动产和不动产评估的基本定义。该准则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本准则所称不动产评估是指对不动产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包括单独的不动产评估和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不动产评估。
国际评估准则在“定义”部分就界定了关于不动产的定义。不动产是指与房地产所有权相关的所有权利、权益和利益。同时,在国际评估准则的资产准则——不动产权益(IVS230)的注释部分又进一步明确了不动产权益是指对土地和建筑物拥有、控制、使用或占用的权利。不动产权益包括三种基本类型,即“优先权益”、“次级权益”和使用权益。
美国评估准则也在“定义”部分界定了不动产的定义。不动产指的是属于不动产所有权的固有利益、利得和权利。因为在西方的不动产价值评估理论中,都特别强调不动产价值的评估是评估不动产权利和利益的价值。美国评估准则的标准1——不动产评估中则没有不动产的界定。
从中外不动产评估准则界定的不动产定义的对比可以看出,我国的不动产评估准则不但明确了不动产的定义而且指出了不动产评估的定义,还具体区分了单独的不动产评估和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不动产评估。国际评估准则界定了不动产的含义,并着重强调不动产的权益。美国评估准则也强调不动产的权益,但是解释的并不具体。总之,不动产评估评估的是不动产权益的价值,而并非不动产的实物本身的价值。
三、不动产评估准则评估方法比较
我国不动产评估准则把评估方法作为准则的重点内容,对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采用市场法评估不动产时,应当收集足够的交易实例;并进行修正。运用收益法评估不动产时,应当了解不动产应当具有的经济收益或者潜在经济收益;并合理确定收益期限与折现率。运用成本法评估不动产应合理估算重置成本、经济寿命年限以及可能引起不动产贬值的主要因素。运用假设开发法评估不动产时,应当合理估算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价值和后续开发建设的必要支出和应得利润。运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土地使用权价值时,应当根据评估对象的价值内涵与基准地价内涵的差异,合理进行修正。
国际评估准则规定,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主要评估方法均适用于不动产权益的评估。市场法是不动产权益评估普遍采用的方法,应注意考虑能够提供价格依据的权益,以及被评估的权益等。在收益法分类下有各种不同的具体操作技术方式,可以使用各种形式的折现现金流模型。成本法常常被应用于不动产权益的评估,需要计算重置成本,并将现时等效不动产的重置成本进行贬值调整。
美国评估准则规定,当销售比较途径对于可靠的评估结果是必需的情况下,评估师必须对用于评估价值推断的销售比较数据进行分析。当成本途径对于可靠的评估结果是必需的情况下,评估师必须:使用恰当的方法和技术对宗地价值进行评定;对新开发成本估算时可参照的成本数据进行分析。当收益途径对于可靠的评估结果是必需的情形下,评估师必须:分析那些计算不动产全部潜在收入时可获取的参照租金收入数据和(或)不动产的潜在获利能力。
从中外不动产评估准则对评估方法的具体规定可以看出,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评估方法都可以应用于不动产评估,只不过美国评估准则是分别从销售途径、收益途径和成本途径规定的,但实质内容是一致的。中国不动产评估准则不但介绍了三种方法,还对实践中经常用到的假设开发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做了具体规定。此外,中国不动产评估准则的规定是最详细和最具可操作性的,国际评估准则和美国评估准则都是原则性的指导,尤其是美国评估准则。也就是说,国外的评估准则没有特别强调评估方法的应用。
参考文献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准则[M]. 中国财经出版社,2007年
关键词:资产评估;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合理性
中图分类号:F123.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7月1日
一、资产评估的概念
资产评估,顾名思义就是对资产进行评估分析。而实际上是指专业的机构以及人员根据特定目的,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程序,选择恰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并且最重要的就是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准则,对资产价值进行分析评定、估算。通常意义上评估有评估、估测的含义,在资产评估中的评估,可以从质以及量两个角度进行划分,然而人们会更加侧重于量的评估。而且这里资产评估价值结果的价值理解就是表明特定的使用者或投资人的所有未来收益的现值。
二、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
(一)合理性的概念。既然要对资产评估的结果进行合理性的分析,那么首先就要清楚地了解怎么样的结果才算是合理。资产评估结果的合理不仅仅是一个数字上的合理,而是对于整个评估过程中的方法以及遵守的原则是否达到合理。在这个过程当中,要明确资产评估的目的,对评估的条件要有正确的认识,对评估经济技术的参数要进行充分地收集,对评估途径以及方法进行正确的选择及充分的运用;在最后,还要对评估的结果有一个适当性的披露,这一完整的过程才能真正达到合理的资产评估结果。
要保证资产评估价值结果的合理性,是对于资产评估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只有结果达到合理,其评估才算是真正称得上一次资产评估。而且资产评估结果的合理性不仅需要评估机构以及注册资产评估师遵守公正公平原则,还需要其具有专业的业务水平,能够驾驭整个评估过程,这样才能保证评估结果的公正以及合理。但是不仅仅是机构以及评估师认为的合理就是合理,还要能让评估报告使用者以及社会大众所接受,这样双方都能达成共识,即都明确了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的概念,那样才能真正做到结果的合理性。
(二)合理性的衡量标准。在传统意义上,因为资产评估是政府强制推行的,所以政府既是资产评估的最大消费者,也是资产评估的制造者及管理者。由于政府这个特殊的身份,所以经由政府同意了的评估结果自然就是国有资产的交易价格。那自然而然的,政府评判的标准就是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的标准。如果用资产评估价值交易价格来衡量结果的合理性,在某种形式上也是可以说得过去的,但是交易价格完全会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它就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然而事实上,我们并不认为交易价格,特别是一些国有资产、国有产权的交易价格仅仅是市场作用的结果,它还会包含着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约束以及社会等政治因素和社会因素在内。从传统理论上说,资产评估结果一定是要经过市场检验的,这一点没错,但是如果完全以交易价格来衡量定夺这个合理性,那就会有点以偏概全,由于市场的不完善还是会导致整体结果的准确度出现偏差,所以就需要及时改进。
从本质上来说,资产评估是一种中介咨询服务。就是指在评估时点,评估人员根据手上评估对象的资料信息对资产进行一种评估价值的活动。然而,在现实中评估人员获得的资料也许是不完整的,那么他也要根据这些资料按照自己所拥有的专业知识以及主观判断去评估价值。很多时候,评估人员也不是特别清楚交易各方当事人的交易动机以及背景情况,而且对于资产的获利能力、市场前景等因素都是要做出预测,这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存在着太多的个人主观因素。尽管评估人员拥有专业的知识以及系统的分析,但是预测分析能和未来达到一模一样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因此,光用资产交易价格的结果来衡量资产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并不是十分的恰当。因为在资产评估实际的交易价格中包含了太多的不确定因素,特别是在中国这个经济市场还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资产的交易价格是检验评估结果的重要参照,但是却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
(三)合理性的范围。资产评估价值不可能要求数字一定要达到精准,它允许出现一些偏差,只要是在合理范围之内。我们要明确所谓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的范围,就是指资产评估价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的合理差异范围。而且各种资产类型的不同,所要求的合理差异范围就会有所不同。就建筑工程来说,按照招投标报价的行业规定,只要标书价格超过工程预算的5%,那么就会流标。评估方法也就是采用的工程预算法。但是,任何一宗房地产除了建筑工程造价之外,还会包括各项其他的费用,例如土地使用价值、工程费等,成新率以及利润率的计算方式不同或者有些偏差,在最后的评估价值与实际成交价的差异在5%左右则都是合理范围的。然而,在机器设备上来看,对这方面的公开资料比较少,但就市场而言,在二手汽车市场中,由于二手车市场估算价格方法与资产评估中对机器估价方法不同,其误差能达到20%左右。例如,有些大型设备的公司,能够接受的差异大约是在6%左右,评估设备的重置成本按照设备报价取值的就比较多。最后设备评估价值与最后成交价其差异在6%左右还是会存在的。在流动资产、长期投资中,差异较大的就要数那些在外流动的应收账款还有递延资产等,因为这些都存在着拖延甚至不交的可能性,评估值与账面值还有收购方最后愿意支付的购买价值肯定是差异很大的。例如,在某市2010年的企业改制中,流动资产、存货等项目的评估价值就与账面价值还有最终收购价格相差25%左右。
三、评估参数的选择
在最终资产评估价值结果的确定过程中,影响它的因素是很多的。除了受到市场经济、评估师的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影响之外,他们在运用相同合理的方法计算时所依据的参数也许会有所差别。我们要判断资产评估结果是否合理,主要就是看评估对象参数的选择及确定是否准确合理。也许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所运用的评估方法公式都是相同的,但是由于参数的选择,结果就会完全不同,以至于相同的评估对象,相同的评估目的,最后得出的结果却是大相径庭的,这就不禁使人怀疑其结果的合理性。所以对待不同的资产状况,我们就要根据其对应的特征去选择参数。例如,在无形资产中,我们就要根据评估对象的净收益、折现率以及使用期限这三个参数来计算出评估对象的价值结果。而对于机器设备来说,成新率就会是影响它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因为其他如重置成本或者人工费这些比较难衡量计算,那么成新率的参数选择就成了评估价值结果的最好依据。
四、评估方法的选择
(一)要与评估目的、市场状况相适应。在面对一个评估对象时,首先要明确的就是它的评估目的,这就会反映到我们接下来在评估过程中所选择的评估计算方法。评估方法的选择还会受到市场条件的制约,不同的评估方法对市场条件的要求不同。评估资产的价值类型也会影响到评估方法的选择,而不同的评估方法最终会导致评估结果的不同。
(二)要受到评估对象类型的制约。对于各种类型的评估对象,我们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都是不一样的,根据其特征以及作用,它的价值性就会不一样,选择方法上就会有侧重。例如无形资产类型的评估,因为无形资产很看重其评估对象的收益能力,所以运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就比较能达到评估结果的合理性,但是如果是在成熟市场下,能较容易的获得可比的参照物,那么市场比较法也是不错的选择。而机器设备是按照成本去计算价值的,那么就会优先选择成本法进行评估。
(三)最好选择多种评估方法。因为每种评估方法最后评估出来的结果都会有少许偏差,采用多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的话就能有效的发现问题,发现评估结果是否合理。查看差异较大的那个评估方法,也有利于帮助评估人员找出在评估过程中的失误,帮助最终评估结果的合理性以及公正性。
(四)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的原则制约。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的规章制度以及评估人员的独立性、公正性可以完全影响着最终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评估人员要根据其评估对象的特征以及当时的市场经济作用来做出专业的分析,从而得出应当选择的方法。而不是依靠个人的主观意识就妄自对评估方法进行判断。所以评估机构应该要有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评估人员也应该遵守规定,对做出的评估结果负责任,这样才能保证整个评估过程中方法选择的正确性以及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五、结论
综上所述,在资产评估的过程当中,存在着太多的不确定因素。无论是在社会的经济市场中,还是由于政府的政策影响或者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制约,又抑或是评估人员的主观意识影响,最终都可能会使评估结果的准确性有偏差。但是只要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我们都还是可以接受的。为了达到最终资产评估结果的合理性,我们都要尽可能的去保证参数的准确性以及评估方法的选择正确性,这样才能使整个评估行业能够健康蓬勃的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李杰,孟祥军.股权价值评估中流动性缺乏折扣的期权模型方法.中国资产评估,2011.6.
[关键词] 无形资产 评估方法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及特征
1.无形资产的概念。 无形资产一词在西方国家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但对于什么是无形资产,国内外学者迄今尚未形成统一的共识。一般认为,无形资产是指由特定的主体控制、不具有独立实体,对生产经营或服务长期发挥作用,并能带来经济效益的经济资源。如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专营权、土地使用权和商誉等。
2.无形资产的特征。 无形资产既具有有形资产的一般属性,又具有其特殊属性。(1)非实体性,无形资产不具有独立的物质实体,没有具体的实物形态,它必须依附于一定的物质实体作为载体来发挥作用。(2)垄断性,无形资产往往是由特定主体垄断占有,凡不能垄断,或者获得它不需要任何代价的,都不是无形资产。(3)效益性,不是任何无形的事物都是无形资产,成为无形资产的前提是,它必须能够直接或间接地为所有者创造效益,而且能够在较长时间内持续产生经济效益。(4)独创性,无形资产中的技术性无形资产是科研劳动的成果,具有独创性。
二、无形资产评估目的及价值类型
1.无形资产评估目的。我国2001年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规定,当出现无形资产转让、投资、企业整体或部分资产收购和处置等经济活动时,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受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无形资产评估目的主要有两类:一是以无形资产转让、投资、股份制改造为目的的评估;二是按税法和财务法规有关规定,以无形资产成本费用摊销为目的的评估。
2.无形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无形资产评估目的不同,评估价值类型选择也不一样,以无形资产转让、投资、股份制改造为目的的评估,使用收益现值价值类型。而无形资产不是作为一般商品来转让的,而是作为获利能力来转让的,其转让价值主要由它未来所能带来的经济收益决定。因此,应适用收益现值价值类型。以无形资产成本费用摊销为目的的评估,适用重置成本价值类型。
三、无形资产评估程序
无形资产评估程序是无形资产评估的操作规程。评估程序应当科学、规范,才能保证评估结果的合理。无形资产评估的程序如下:
1.明确评估目的。明确无形资产的评估目的,有利于正确确定无形资产的评估的范围,选择不同的评估价值类型和方法,保证所有者的权益。
2.鉴定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附着于企业,与企业共存的资产,因此,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评估人员应对被评估的无形资产进行鉴定(包过证明无形资产的存在、确定资产种类和有效期限),这是无形资产评估的基础工作,直接影响到评估范围和评估价值的科学性。
3.确定评估方法,搜集相关资料。根据待评无形资产的具体类型、特点、评估目的和外部市场条件等具体情况,恰当选取合理评估方法。
4.整理并撰写报告。无形资产评估报告是无形资产评估过程的总结,也是评估人员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评估报告的编写要简洁、明确,避免误导。
四、无形资产评估的一般方法
无形资产评估价值受成本、技术成熟程度、效益、技术的经济寿命、市场供需状况和转让方式的影响。因而无形资产的价值具有主观性、不稳定性、价值与成本不成比例等特征。
1.无形资产评估中的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是指按被评估资产的现时完全重置成本减去应扣损耗或贬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如式(1):
V= Cr - DP -Df De (1)
式中:V 为无形资产评估值;Cr 为重置成本;DP 为实体性贬值;Df 为功能性贬值;De 为经济性贬值。其中,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是指现时市场条件下重新创造或购置一项全新无形资产所耗费的全部货币总额。重置成本法是资产评估具体操作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方法。但这种方法用无形资产的部分成本替代了无形资产的价值,没有充分的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而且无形资产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价值不同,要找到相同或相似的无形资产在实际评估工作中有很大难度,而且有些新的高科技根本就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参考对照物。此外,在判断资产贬值时,又很大程度依赖于评估专业人员的经验和判断力。
2.无形资产评估中的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如式(2)
(2)
式中: k为收益分成率,即转让分享收益的比例;V 为无形资产评估值;Rt 为使用该无形资产后第t 年增加的预期收益额;n为无形资产预计有效使用年限; i 为折现率。收益现值法的优点是:实和较准确地反映资产本金化地价格;与投资决策相结合,应用此法评估地资产价格易为买卖双方接受。其缺点是:预期收益额预测难度大,受较强地主观判断和未来收益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在评估中一般适用与企业整体资产和可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的评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益能力是市场价值的集中体现,最符合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理论的要求。
3.无形资产评估中的现行市价法。现行市价法也称市场法,是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售出类似资产的异同并将类似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如式(3)
V = V P ×r, r =YC|(Ya + YC)×100 % (3)
式中:V P 为全新资产现行市价; r 为成新率;YC 为尚可使用年限; Ya 为已使用年限。现行市价法充分考虑了市场变化的因素,比较真实地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但是资料收集和积累困难。但在有较充分的同类无形资产的销售信息,此法不失为一种较好的评估方法。
参考文献:
关键词:并购企业资产评估
企业收购(Acquisitions)和企业兼并(Mergers)的合称就是并购企业。
随着并购方式和投资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企业兼并和收购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因此学术界和实务界都习惯于将二者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并购”或“购并”,英文缩写为“M&A”。企业兼并又可分为两类,即吸收兼并和新设兼并。狭义上的兼并就是指吸收兼并。
吸收兼并―就是指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的公司合并期间,其中的一家公司吸收了另外一家公司,或者多家公司而成为存续公司的形式。这一类的兼并有两个特点:第一就是存续公司仍然保持原来的公司名称,已经被吸收的公司就不复存在;第二就是存续公司有权利获得被吸收公司的所有资产和债权,同时也承担相应的债务。可以用公式表达为“A+B=A(B)”。
新设兼并――又称作创立合并或联合,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合并同时不存在,而在此基础上新设一个公司。新设公司的特点在于一方面要接管原来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司的全部资产和业务,同时也要组建新的董事机构和下属管理机构等。可以用公式表达为“A+B=C”。
收购是指某一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购买企业资产或转让公司股权的行为。通俗地讲,就是一个企业接管另一个企业的行为。根据收购的对象不同收购可以分为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
资产收购――指一家企业通过购买另一家企业的全部或主要资产,使对方企业不复存在,从而实际上取得企业的控制权的市场行为。股权收购――指一家公司通过一定的方式购买另一家公司的股权从而获得该公司的控制权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一、企业并购对资产评估服务的需求买卖双方的价格博弈
提供第三方意见尽职调查与产业分析:发现价值,减少信息不对称企业并购方案咨询:制定对赌协议并购后的财务报告:分配并购价格并购价格博弈:第三方评估的必要性降低交易成本:独立评估机构、评估师存在的经济学基础。
1.通过独立的外部专业人士进行评估有利于避免各种利益主体的直接冲突,减弱原双方相互侵犯性、不信任性的倾向,有利于促进利益协调
2.外部独立评估有助于减少讨价还价或谈判成本
3.外部独立有助于降低交易中的低信任度
有利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交易者需要考虑向公司股东、债权人等相关人表明交易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或需要考虑对外的披露效果。尽职调查与产业分析:减少信息不对称独立外部评估有利于降低信息交换的成本。
外部独立评估有利于消除信息阻塞,即减少由于双方不信任、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息阻塞。外部独立评估有利于观察经济、减少信息真实性的调查成本。
二、选择合理的方法评估目标企业的价值资产评估方法作为实现评估目的的手段,在资产评估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评估方法的合理选择是评估结果准确的保证。成本法为资产评估目前重置成本的基础上,减少其价值的损失,资产的价值评估,以确定的方法。公式可表示为:资产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一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成本法的使用条件广泛,对于所有的资产重置,补偿为目的的资产业务都适用 。
市场法又称市场价格比较法,现行市价法,通过比较来评估资产可参照交易的异同,据此对可参照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而相应的参考资产的市场价格可以被调整,以确定一个评估方法资产评估值。使用这样的结论进行测试,以评估的资产价值的市场,兼并和收购,可方便地双方所接受。因此,市场的资产评估方法是最直接,最有说服力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只适用于市场价值为基础的资产评估业务。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预期的未来收益和资产折算成现值,为了确定评估价值的资产评估方法评估。根据评估对象,评估其价值,预期收益是很容易的接受双方的收购。收入法一般适用于对企业的整体价值的评估,或可以预测的个别资产或资产的未来收益,不能被重置专项评估活动,例如在股票业务的整体参与,合资,中中外合作,兼并,重组,分离,合并都可以使用收益法。此外,可分别计算收入,房地产,无形资产也可以用这种方法。
三、并购资金的筹措风险以自身的资金进行并购
虽然可以降低财务风险,但可能也会导致失去的机会,特别是向该公司抽调资金用于并购,也会导致正常资金周转困难,债务筹资的使用,虽然它可能产生财务杠杆的效用,降低筹资成本,但如果资产负债率过高,并购后的实际成本低于预期,可能的债务风险。兼并和收购,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以及相应的筹资成本高,以及合并后的实际经营业绩未能达到预期的目标时,会损害股东的利益。然而,由于巨大的收购资金需求往往难以解决筹资的一种方式,将面临这样的筹资结构的比较和选择。并购风险的筹资结构,包括债务筹资和股权筹资和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的构成及比例。
四、并购企业资产评估工作分析
(一)评估方法的运用丰富多样
评估机构需要根据不同评估对象的特点以及所处的市场条件,选择最能客观反映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有利于提高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同时也有助于客观地发现价值。比如单项资产评估,因难以单独计算单个生产要素收益,收益法的使用受到限制;整体资产评估,评估的是资产综合体的预期获利能力,比较适合采用收益法的使用。无形资产由于自身难以复制的特征,存在比较严重的成本耗费以及效用的非对称性,很适合采用收益法评估。通用性的资产可在公开市场出售,比较适宜采用市场法;而专用性资产由于缺乏公开出售的条件,则无法采用市场比较法,所以成本法更适合。对于并购重组项目中的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收益法、成本法、市场法均得到了运用;单项资产评估方法的运用更是多样,以土地评估为例,就有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假设开发法、市场比较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
(二)兼并和收购,根据重组原因的不同,使用灵活的评估方法
首先,被收购公司生产和管理方面良好,良好的盈利能力,资产评估标准适用收益现值;其次,收购公司的管理不善,长期盈利处于微利状况,发展前景有限,资产评估通常应以重置成本作为标准;第三,收购公司,长期亏损,没有发展前途的经营管理不善,资产评估,可考虑以清算价格作为标准。 朗读2, Jiānbìng hé shōugòu, shǐyòng línghuó de pínggū fāngfǎ bùtóng de yuányīn. Shǒuxiān, bèi shōugòu gōngsī jìnxíng shēngchǎn hé guǎnlǐ, liánghǎo de yínglì nénglì, zīchǎn pínggū biāozhǔn shìyòng shōuyì xiàn zhí; qícì, shōugòu gōngsī de guǎnlǐ bùshàn, chángqí yínglì zhuàngkuàng, fāzhǎn qiánjǐng shì yǒuxiàn de, zīchǎn pínggū tōngcháng yīng gēnghuàn chéngběn zuòwéi biāozhǔn; dì sān, shōugòu gōngsī, chángqí kuīsǔn, méiyǒu fāzhǎn qiántú de jīngyíng guǎnlǐ bùshàn, zīchǎn pínggū, kě kǎolǜ jiésuàn jiàgé zuòwéi biāozhǔn
(三)评估方法逐步国际标准
一步一步,为上市公司国际并购扫清障碍收益法也即现金流折现法,兼并和收购中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使用最广泛的方法,手段已逐步与国际接轨,将会增强评估报告在涉外项目中的可用性,在估值方面为实施跨国并购扫清了障碍。
(四)评估的技术含量逐渐增加
更合理的方式使用各种评估方法的使用,需要依靠工作人员的主观评估,作出最后评估是否存在操纵的可能性,特别是收益法的评估,由于参数选择不当的质疑和批评的市场时有发生。在严格监管,行业规范和惯例,评估的技术含量也在逐步提高,市场变得较为成熟的评价参数的合理选择和工艺的改进各类要素创造了条件。以收益法最重要的又最容易遭到质疑的参数- 折现率,例如目前的评估,并购的折现率的选择是使用大量的资本定价模型,其中的重要参数如贝塔系数等能够通过上市公司公开数据便捷地计算,最终的选取结果相对更为客观合理。
(五)健全有效的监管制度
以减少评估方法使用不当造成的泡沫。引起人类滥用资产的方式将大幅增值,导致资产泡沫。但与监管制度的完善,使用评估方法的运用受到约束。例如重组办法特别规定了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有关信息披露、差异审核和补偿的制度安排。
参考文献:
[1]黄丽文.浅析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几个问题[J]. 商场现代化, 2009,(02)
[2]高建来,张浩.无形资产评估中收益法应用问题探讨[J]. 当代经济, 2009,(10)
[3]吴军,张斌.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J]. 财会通讯, 2009,(11)
[4]杨淋淋,高建来.无形资产评估中折现率确定方法探析[J]. 财会通讯, 2010,(04)
一、企业改制中的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
虽然无形资产的作用日益为人们接受,但无形资产的管理、计量、评估远远落后于人们对无形资产重要作用的认识。特别是对无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认识,已不能适应时展的需要。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特别是在确认和计量上的难度性,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及其会计处理应当持有必要的谨慎和稳健的态度,其核心问题在于如何才能合理评估无形资产这一特殊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反映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应当说无形资产评估与无形资产会计处理是两个紧提供密相联的问题,对无形资产进行合理评估是进行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改制顺利进行的必要保证。传统经济中发展而来的会计体系从稳健的角度出发,不倾向于将计量难度较大的无形资产反映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一般只将外购获得的无形资产予以确认,并按其经济寿命或一定期限进行摊销,而对于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则将其开发费用在各期作为费用处理,即使该企业所创造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其结果导致企业大量宝贵的无形资产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企业财务报告中的净资产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企业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和真实性受到严重质疑。以美国为例:由于美国企业间购并现象较为普遍,尤以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受到的抨击最大。有关美国经济界人士指出,在许多企业购并行为中购并方看重的是被购并企业所拥有的,但并没有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资产,而并不是看重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有形资产,并以“在21世纪中采用20世纪30年代的财务报告模式”的评估,批判传统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的忽视。
国外经济界、学者对会计制度中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固定资产资本化处理,无形资产的费用化处理;(2)无形资产的摊销;(3)无形资产的确认。
二、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及评估的影响因素
无形资产是企业的重要经济资源,是知识产提供权与工业产权相统一的结晶,是维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增值效能。据有关统计资料,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的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达35%,高科技企业则达60%-70%。它不仅能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经济效益,而且其自身价值也有巨大的增值作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生存发展,最终将体现于无形资产的竞争。无形资产对企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及其确认。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十一条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无形资产评估包括商标、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营销网络、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资源性资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无形资产价值及品牌评估等。
2.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法律依据。从元形资产本身看,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计算机软件等涉及的法律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这些法律对于保护相应的无形资产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商标权评估后,在商标的侵权诉讼和行政保护中,可依据《商标法》对假冒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量化并认定赔偿额,不仅有利于为商标权人打假维权提供索赔依据,而且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知名度。但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看,我国有关无形资产的法律、法规尚不能完全适应WTO的要求。wTO规定的无形资产除上面提到的还包括版权与邻接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商业秘密)。而在我国的《宪法》中没有关于知识产权的内容,其涉及评估的一些法律规定也只是包含在《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当中。虽然《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在无形资产评估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企业的股份提供制改造、合资、联营、兼并、拍卖、转让、无形资产抵押贷款等经济活动,有利于企业认识自己品牌的价值,有利于被消费者所认可,但对其他类无形资产尚未制定特别法律或行政法规,严重滞后于当今实践。
3.200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作为资产评估行业规范,在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应该遵循此项基本准则。《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是中注协拟定,财政部印发的规章制度性文件,其依据是国务院行政法规9l号令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无形资产评估至今尚未立法。使得评估的法律依据不足,这也决定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只能侧重技术层面,忽视了评估、披露、使用是资产评估三个环节的重要特征,且三者缺一不可。它难以适应目前我国多种经济体制并存的客观需要。体现到现实当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涉及无形资产评估业务时,《无形提供资产评估准则》没提及如何使用,而这个问题在做具体评估项目时是无法回避的。因为资产评估的最终目的是使用,不能只强调和规范评估师的行为,更要考虑使用者的接受情况,在《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强调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有关使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对于使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在无形资产评估条款中很空泛,因没有具体考核指标,缺乏可操作性。4.评估方法对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无形资产主要有三种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评估方法对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首先是评估方法选择不当造成的影响——没有明确评估的目的,评估目的错位;或是由于最佳的评估方法中的一些评估参数难以确定,而只好改用别的评估方法。其次是评估方法本身存在的风险。
(1)成本法也称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是指在现实条件下,按功能重置资产,并使资产处于在用状态所耗费的成本。重置成本评估法就是按重置成本价格对无形资产进行估价,即按照评估无形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无形资产具有账面成本不完整、投资成本的弱对应性和人账成本虚拟性的价值特点,在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会遇到成本资料缺乏完整性和原始成本无据可查而带来的不确定性问题,故在使用重置成本法确定无形资产的评估值时,会存在数据资料不准确和不精确的风险,难以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准确。
(2)市价法也称现行市价法,现行市价评估法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针对各项价值影响因素,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将被评估资产与比较对象逐个进行对比调整,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无形资产的不可比性,使其没有可比的市场价值。每个企业无形资产由于其在同业中的垄断地位和优越程度不同,为企业带来的超额盈利水平各异,对于相同种类的无形资产,其价值是不同的。因此当无形资产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时,难以找到可比的市价。另外,我国企业从80年代中期才开始逐渐重视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交易时间短、数量少,可使用的无形资产交易的历史资料有限,采用市价法对这些行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必须面对数据选用的风险。
(3)收益法也称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提供是指企业在未来特定时期内的预期收益折现的总金额。收益法是把被评估无形资产剩余寿命期间内的预期未来收益,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成现值,来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格的方法。运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风险主要体现在评估参数收益额、收益期和折现率等因素的确定上。收益额选取的风险是:无形资产的具体类型不同,其使用价值表现不同,带来的超额收益也不同。收益期选取的风险是:无形资产收益期的确定一般有年限法和更新周期法两种形式。年限法指在形成企业控制的无形资产中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受到法律和合同的特定保护,如商标、专利权等年限,也称法定(合同)年限,而法定(合同)期限内是否还具有剩余经济寿命是评估时应考虑的重要问题。更新周期法是指产品更新周期和技术更新周期。在一些高技术和新兴产业,科学技术进步往往很快转化为产品的更新换代。折现率选取的风险是:根据折现率的概念可确定折现率的计算方法即以无风险报酬率加上风险报酬率作为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一般为政府债券的利率,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常用的方法主要为累加法。新晨
三、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指标的重要性及措施
1.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公正性、合理性为方方面面所关注。首先应明确的是资产评估价值的合理范围其内涵应是资产评估价值与实际成交价格的合理差异范围,也可理解为资产评估结果在具体数字上的可应用范围,可确定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或与实际成交价格的差异的合理范围。可减少乃至消除国有无形资产低于正常价格出售和大量流失的现象,避免企业主管部门与原企业经营者或个别人一对一的暗箱操作,提高企业改制工作的透明度。
一、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方法的形成与发展
19世纪中后期,现代评估业就随着欧美等国经济的发展逐渐形成,特别是不动产评估得到充分重视和发展。由于评估实践的发展急需理论指导,因而与评估相关的理论体系逐步从传统经济理论中分化独立出来。马歇尔成为第一个探讨评估方法(尤其是不动产评估方法)的现代经济学家,他提出和发展了许多在现代评估理论中广为应用的概念,这些概念包括根据收益折现确定价值、建筑物和土地折旧对价值的影响、建筑物类型和土地用途对价值的影响等。在马歇尔的论著及其它以他的思想为基础的论著的影响下,以探讨评估、调查方法并提供经严格定义的价值为主要内容的评估理论最终与价值理论分开,形成了现代评估理论的基础。
20世纪20—30年代,评估首先与不动产业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土地经济学从相关的几门学科中独立出来并发展成为一门正规的科学。1927年,Mertzke出版了《不动产评估》一书。该书采纳了马歇尔的观点,在价值理论和评估理论之间建立起有机的联系,将抽象的经济理论运用到评估实务中,建立起了一个以三种评估方法为主的体系,特别是解释了资本化率在评估中的应用。K.LHyder等人在30—40年代又发展和强调了三种基本评估方法,建立起了运用成本法、比较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的系统程序。Schmuatz建立了一个评估价值的模型,并随后将其纳入到美国不动产评估师学会1951年出版的《不动产的评估》中。至此评估理论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基本形成。
评估方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核心问题,直接影到价值评估的结果及市场交易的实施。总体上看,价值评估方法可以划分为三大类:成本法(costapproach),是从历史成本的角度评估企业价值;市场法(marketapproach),是从目前市场价格的角度评估企业的价值,又称市场比较法;收益法(incomeapproach),是从未来收益的角度评估企业的价值。这三大类评估方法的形成与经济学中的价值理论有着很深的历史渊源。另外也有学者将评估方法分为四类(Come1,1998):(1)利用资产负债表进行评估,即直接将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证券账面价值进行加总。此法虽然简单,但却易把企业的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混淆,因此必须对账面价值加以调整;(2)加总企业发行在外的所有证券的市场价值来评估企业价值,通常只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评估;(3)通过与价值已知的可比企业进行比较评估企业价值。采用这种方法首先需要计算资本化比率,再用该比率乘以被评估企业的利润,即可估算出该企业的市场价值(4)首先预测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将这些现金流量折现后,即可获得企业证券持有人拥有的企业价值。根据这些基本方法,评估师在进行评估时还会根据具体情况,设计或使用更具操作性的方法。诞生了诸如相对估价法、价格/帐面值比率(PVC模型)法、折现现金流量法、期权定价法等方法。
二、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企业观与企业价值观
我国的资产评估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末期,由于我国至今尚处于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市场经济还不够发达,适合我国国情的评估理论体系尚未形成,在评估方法上,对于单项资产评估经过模仿和探索开始进入成熟阶段,但对于企业价值评估还刚刚起步。对于相关理论和方法的探索多散见于资产评估教材中,很少有对企业价值评估的系统论述,大多是将资产评估的理论和方法移植于企业价值评估之中。
企业价值评估是资产评估的组成部分,但又不同于传统的单项资产评估、整体资产评估。单项资产评估包括流动资产、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长期投资以及无形资产的评估;整体资产评估是以各个企业,或者企业内部的经营单位、分支机构作为一个经营实体,依据未来预期收益来评估其市场价值,它更多地考虑资产之间组合方式的协同效应带给企业价值的增值。而企业价值评估逾越了前两项资产评估中的“资产”项目——即传统财务报表中涉及的项目,而将外部环境分析(包括政治环境、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区域政策、环保政策、交通条件甚至地理位置等)、行业分析、产品与市场分析、业务流程分析、组织结构和权限分析、人力资源分析、信用分析、管理层经营绩效分析和财务评价(常见的有偿债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和发展潜力分析)等纳入评估体系。
1.企业价值评估的企业观
我们研究企业价值评估,准确理解企业的含义是必不可少的。研究企业价值评估的企业观,就是要在评估中准确界定企业的内涵与本质。
在我国,关于企业的定义是运用属加种差的方法得出的。一般认为: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企业的这一定义,明确了企业本质上是一个依法成立的社会经济组织,同时也揭示了企业这一社会经济组织不同于其它社会经济组织的主要方面,即企业的根本目的在于盈利,企业在面临资源约束的条件下,要独立核算、以收抵支、自负盈亏,设立企业的条件与程序要合乎法律规定等。
关于企业内涵与本质的界定,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新古典经济学是以市场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市场价格在交易中的作用。因此,企业被认为是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黑匣子”,即企业是在技术既定、信息充分、没有交易成本的条件下,仅面临市场约束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微观经济主体。自20世纪30年代企业理论产生以来,现代经济学企业理论的研究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以“科斯”等经济学家为代表的交易费用学派和以“张五常”等经济学家为代表的契约学派对企业的研究极大地丰富了企业的内涵。科斯等认为,企业不同于市场的“显著特征就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在企业之外,市场是个
典型的契约组织,资源配置由价格机制来协调,而企业是一个不同于市场的“层级”组织。企业内不存在市场交易,生产要素的分配由行政或计划机制来协调。“张五常”等认为,企业是一种契约组织,它在本质上同市场没有什么差别,企业之所以能够出现是由于企业团队的生产效率高于单个生产的生产效率,或者是由于风险的重新分配,或者是由于管理劳动交易的特殊性等等。
企业究竟是什么?弄清楚这个问题是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前提。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对企业价值评估的企业观的确立应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现代经济学等的经济学中关于企业的理论,并结合分析国际评估界的观点和我国的实际,界定“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企业”内涵和本质,以此确立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企业观。
(1)企业是一个区别于市场的经济组织。它是由若干成员组成,有一定组织结构的有机体,其内部成员或部门间的分工协作不是通过价格机制来进行的,而是通过科层制组织进行的,这是企业区别于市场的主要标志。
(2)企业是一个面向市场的经济组织。它是产品的生产者或服务的提供者,所提供的产品(劳务)必须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并且受市场的选择和制约,这是企业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和消费者的主要标志。
(3)企业是一个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企业的活动以盈利为目的,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它通过交换和其他生产单位以及消费者发生联系,它是一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实体。
(4)企业是一个能主动发展壮大自己的经济组织。在市场竞争机制中,企业要减少市场交易费用或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必然会形成企业的一体化趋势,一体化的过程就是一部分企业被另一部分企业兼并或重组的过程,也是企业主动发展和壮大自己的过程。
2、企业价值评估的企业价值观
企业价值评估是将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依据其拥有或占有的全部资产状况和整体获利能力,并充分考虑影响企业获利能力诸因素,对企业整体公允市场价值进行的综合性评估。可以说,它是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的产物。关于企业价值评估,西方发达国家经过长期发展,已形成多种模式,并日趋成熟。我国处于经济体制的转型期,企业的性质呈现多元化特点,企业价值评估不可能完全套用西方的模式。采用什么样的企业价值观,对企业价值评估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迄今,经济发展历经农业经济、制造经济、服务经济、体验经济四个大的时代。不同时代,财富创造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价值创造的主体随之改变。相应地产生了劳动价值论、资本价值论、客户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等企业价值理论。按照价值来源的主体不同,企业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以劳动创造价值为主的企业,二是以资本创造价值为主的企业,三是以客户创造价值(包括效用体现价值)为主的企业。对于企业价值评估,劳动价值论的理念主要是劳动创造价值。一方面,对于企业本身来说,由于它的产生和存在凝结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并且能够生产具有使用价值的各种商品,商品可以上市、买卖,企业本身也可以兼并、收购、改制、重组、破产,通过市场交易来体现出自身价值的高低,企业价值=企业的成本价格十利润;另一方面,企业的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付出了劳动就会相应创造价值,企业的价值体现在企业生产的商品上,企业价值=企业未来生产的商品价值的现值-企业生产成本的现值。资本价值理论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主流理论之一,其核心内容是不仅活劳动创造价值,而且死劳动也创造价值。所谓死劳动,实际上就是资本,具体包括实物资本、无形资本、人力资本、资源资本等。可以说,在企业家眼里,一切都是资本,一切都能产生价值。资本趋于隐性化、人性化、智能化、自然化。按照资本价值理论:企业价值=实物资本(或其创造)的价值+无形资本(或其创造)的价值+人力资本(或其创造)的价值+资源资本(或其创造)的价值。客户价值理论认为,价值是由客户决定的。就顾客而言,其购买的已经不完全是产品、服务本身,更重要的是一种感觉,而感觉是极具个性化的。认可才有价值,认可就是价值。客户认可你的产品,就有价值;客户不认可你的产品,就没有价值。客户购买得多,价值就高;客户购买得少,价值就低。可见,客户价值理论是企业从客户的视角来看待产品的价值,这种价值不是由企业决定的,而是由客户感知的,即企业价值来源重心从企业内部转移到了企业外部。客户在感知价值时,除关注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本身外,还关注相互间的整体关系,客户价值不仅来源于核心产品和附加服务,更应包括维持关系的努力,通过发展良好而持续的客户关系来创造企业价值。按照客户价值理论:企业价值=客户对企业产品和服务的认可度。效用价值论的核心就是一切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它们的用途,取决于人们对该商品的主观评价。商品的价值是由它的效用决定,也就是由使用价值决定。这里的所谓价值,实际上就是人们对商品的主观感受。人们通常从生理、情感、智力、精神这四个层次上体验生活,这四个层次影响着人们对产品价值的主观判断,形成的是一种复杂的、多层次的价值观念。按照效用价值论:企业价值=企业商品为消费者带来的效用。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体制的转型阶段,不仅三类企业同时并存,而且还存在一些新的特点。由于劳动力资源极其丰富,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的加工厂。同时,我国经济已开始融入世界经济洪流,产品的销售受到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变化的制约,不少企业特别是不少国有企业的资本构成已经呈现多元化、无形化、智能化等特点,而许多国有企业又还没有完全市场化,承担着许多的政府职能和社会责任。这些特点和因素的影响决定着我们的企业价值理论不能单纯坚持劳动价值论,也不能简单的套用资本价值理论。虽然也有不少企业适合客户价值理论或效用价值理论,但我们的企业还根置于经济尚不十分发达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我们绝大多数人还仅仅是达到小康的生活水平,几千年来保守的生活传统,客户价值理论或效用价值理论的适应性也不具普遍性。
因此,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价值观应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不能拘泥于某一理论、某一方法,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综合运用资产价值构成理论(劳动价值论、资本价值论、效应价值论等)、资产补偿理论、货币的时间价值理论、产权理论等,结合国际评估界的观点和我国的实际,在实践中通过互相验证来确立符合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实际的企业价值观。
三、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选择
就评估方法本身而言,全世界都是一样的。自JamesC.Bonbright于1937年在其经典著作《ValuationOfProperty》描述到评估任何资产,工厂设备及用于商业或工业目的的无形资产只有三种方法。这三种方法被JamesC.Bonbright划分为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从那时起,我们曾经修改过这些方法的名字,但是无论我们称之为收益法还是收益资本化法,其本质是一样的。同样的,市场法的另一种叫法,用于房地产评估时,现在称之为销售比较法,用于非上市控股企业和整体企业评估时,称为指标公司对比法。无论我们赋予现代评估方法什么名字,其本质,当我们把这些新方法的外衣被剥离后,它们仅仅是成本,收益和市场法的修改和变形。
对评估方法的选择,由于各个国家的法规、商业习惯不一样,会计制度存在着差异,因而其资本市场的环境、投资者的爱好、乃至评价的方法亦不相同。因此我们在评估方法的应用之中,应当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国际通用的评估方法灵活地运用于我国的评估实践,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
1、成本法的运用
成本法是指在评估一个企业价值时,把这个企业的全部资产按评估时的现时重置资本扣减各项损耗来计算企业价值的方法。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实际上就是在资产清查和审计的基础上将企业整体资产化整为零,以单项资产的评估为起点,对各项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分别根据各自的特点和使用状况,用重置资本减去贬值来确定各组成要素资产的个别价值,最后将全部资产进行加和。一个企业的整体价值并不等于企业各单项资产的价值之和,单项资产组合需要组织成本,组合后的资产整体价值还会发生增值。对一个企业的价值评估,主要是对发生了增值的资产整体进行评估,是对其未来服务潜能产生的收益评估。换言之,价值评估应该是对企业内在价值、经济价值的评估,着眼于未来。而成本法着眼于现在资产的重置价值,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成本法并不是评估企业价值的方法。当然,成本法非常适合每一单项资产的单独评估,我国目前还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阶段,市场经济不完善,产权交易市场不发达,大量的国有和集体企业要进行改制重组、拍卖兼并,没有交易活跃的市场作比较,只能对企业实有资产进行客观的评估。在对国有资产实行全面清产核资、改组改制、理顺和明晰产权关系,以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需要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时成本法被大量使用。即使是这样,这种应用也是一种有选择的应用。比如,功能性贬值的问题,经济性贬值的问题,土地的作用及价值问题。
2、收益法的运用
收益法通常又被称作收益现值法。我们在进行资产评估时有一个重要的方法是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在未来尚可使用年限内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运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资产评估时,是以该资产投入使用后连续获利为基础的。另外,投资者投资购买该项资产时,一般要进行可行性分析,其预计的内部回报率只有在超过评估时的折现率时才肯支付相应货币额来购买该项资产。因此,运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资产评估时,应该具备如下前提条件:
其一是被评估对象必须是经营性的资产,能独立发挥效用,具有连续获得收益的能力,资产与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比例关系。由此可见收益现值法一般只能对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对于单台机器设备无法预计它的未来收益,但有些单项资产如无形资产、房地产等可以预计其未来的收益额,所以也可以用收益现值法。
其二是未来收益值能准确的预计,能用货币来表示,经营风险可以预见,能够量化。
收益法通常被认为比成本法和市场法更适用于企业价值评估,特别是在涉及为企业并购服务时。收购者投资于目标企业是预期能获取未来收益,但是这种预期的未来收益因具有不确定性而蕴含着风险。收益法为量化影响企业价值的这些关键变量提供了路径。但是,并非所有的企业价值评估均适用收益法。在运用收益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必要的前提是判断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且能够被合理的计量。只有当企业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且能够被合理的计量且能够被合理的计量时,运用收益法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才具有意义。
3、市场法的运用
经济理论和生活常识告诉我们,类似的资产应该有类似的价格,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在一个公开透明的市场上,购买一项资产的价格,不会高于有相同效用的替代品的价格。我们对一个企业的价值进行评估,通过比较市场上相似或相近的可比企业公允交易价格,经过类比分析,适当修正后得到目标企业的价值,这就是市场法。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企业交易市场活跃,人们对企业价值的判断更信赖于市场的眼光。市场交易的价格更具有说服力,它是被交易企业对于购买者的内在经济价值,投资者购买了它,说明它能够为购买者带来现金流量。而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企业的价值,当这个企业一直亏损时,无法预测其现金流量,但假若这个企业有很大的改造潜力,或其自身存在多年已具有一定知名度,有一定的客户资源和销售市场,投资人购买这个企业后进行重整,完全可以使其变为盈利企业,为投资者带来滚滚财源。所以用市场法可以评估企业的真实内在价值,因基于市场导向,接近现实,故容易为当事各方所接受和理解。但运用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需要满足两个基本前提条件:
【关键词】价值构成 继续使用假设 本质和评估方法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809(2010)08-0233-01
一、房地产的价值构成
房地产由房产和地产构成, 因此房地产的价值构成主要包括房产的价值和地产的价值。在这两部分价值中,房产的价值比较容易确定, 我们通过重置成本法或历史成本法可以比较准确地评估出来。但是,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 随着时间的推移, 一幢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不仅没有减少,反而不断升值。显然,在这种情况下,房产的价值在减少, 而地产的价值在增值, 但后者大于前者, 两者相抵后房地产依然升值。由此可见,地产的价值在房地产的价值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是比较难以确定的。在有关资本比率的讨论中, 我们给出了地产和房产的理论上价值构成比例为30 %比70 %,这只是对所假定情况的估计,实际上,这一比例的确定是十分复杂的。首先,房地产价值构成比例取决于房地产所处的地理位置。对于不同地区的房地产, 其地产和房产价值的构成比例可能有很大的不同。其次,还取决于房地产的高度和层数。这是因为,对于同一地理位置的房地产来说, 楼层越高, 单位建筑面积所占有的地产就越少, 因此土地价值在房地产价值中所占的比例就越小。这种思路的直接后果就是:在地产价值较高的现代化都市,高楼大厦往往比较普遍, 地产价值的奇高促进了人们向更高的空间发展。第三,房地产价值构成的特殊性使得房地产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我们知道, 泡沫经济最容易在房地产市场上发生, 原因就是房地产市场交易的市场价值最容易与其客观价值相背离, 且房地产市场交易的客观价值很难被交易者准确得知。因此,在这个市场上大量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情况就导致交易者只能依靠预期进行操作。房地产的价值是由两部分即房产和地产的价值构成,房产的价值比较稳定且容易测度,而地产的价值则会随经济形势和购买者预期的变化而变化,其市场价格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如果经济形势影响了购买者的预期, 从而使得地产的市场价格急剧上扬,并带动房地产市场价格的上涨,当市场价格严重高于房地产的实际价值时,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经济就会随之产生。最后, 在具体的评估计,评估人员往往是将房屋建筑物与地产分离开来, 分别进行评估, 然后将两者相加得出房地产的评估价值。
二、关于继续使用假设的运用
继续使用假设是资产评估的重要前提, 也是房地产评估中所应遵守的重要假设。房地产不同于其他资产, 其用途可以有多种。因此在评估房地产时,应该灵活运用资产评估中的继续使用假设。
按照社会经济用途分类,土地可以被划分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事业用地、行政事业机关用地、生活住宅用地、园林风景游览区用地和其他特殊用地等。我们知道,房地产特别是土地的评估价值会随着用途的变化而有所不同。例如, 作为商业用地的评估价值可能高于工业用地的评估价值;作为园林风景游览区用地和行政事业机关用地的评估价值又必须考虑到其对周边地区土地价值增值的带动效应。特别是有的被评估房地产在评估时的用途与评估以后的用途有所不同, 如工业用地可能被转作商业用地等。这样, 按照不同的用途进行评估的结果必然出现差异,因此,这里的继续使用假设就不能特指按原来的用途继续使用,而必须全面考虑其他可能的用途以及每一种用途带来的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合理评估出房地产的价值。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产权制度的推进,有关单位必然会按照效益最大化原则重新安排土地资源的用途。因此出现了旧城区的改造和新城区的合理规划等现象, 这些都使得土地资源被重新合理利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依然固守原来的用途进行房地产评估,就会出现评估结果不合理的现象,而且必须全面考虑被评估土地的可能用途,从中寻求并按照经济效益最好的用途进行评估。
三、土地评估价值的本质和评估方法
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商品或资产的价值量由生产该种商品或资产所投入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 投入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越少,其价值量就越小。当一种商品或资产在生产中不需要投入人类的一般劳动时,其价值量就为零。按照这一价值理论,土地不具有一般商品或资产那样的价值,因为土地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基本资源,它的产生没有凝集人类的一般劳动,而是大自然运动的产物。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土地和其他经济资源或资产一样,能够为其占有者带来相应的经济利益,因此属于能够创造价值的资产,具有相应的“使用价值”。这就是土地资产即地产价值的特殊性。在具体的资产评估中, 我们可以撇开土地的价值而单纯评估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这就是说, 没有价值但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同样会有一定的市场价格,这一价格就是土地使用权价格,在大多数土地国有的国家,所谓土地价格的评估实际上就是指土地使用权价格的评估, 土地使用权可以被当成无形资产来看待。
由于土地具有这样的特点,因此,一般认为土地使用权价格只能采用收益现值法时行评估。毫无疑问,这样的评估思想是正确的,在实际评估中也是应该这样处理的。但是,我们知道,大自然赋于人类的土地千差万别,有的可以直接使用, 如土质较好而且比较平整的土地, 而有的土地需要加以改造甚至投入大量的劳动和其他经济资源后方可使用,如西北地区沙漠改良等。在这样的情况下,土地开发的成本就不容忽视,如果单纯采用收益现值法评估而忽略土地开发成本,评估结果就可能出现较大的偏差。因此,笔者认为,应结合各类土地的基本特点选择不同方法对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进行评估。具体来说:
第一,资产评估行业缺少独立性。资产评估机构是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依据适用的原则独立地开展活动并对评估结果负全部责任。而目前较多的行政干预削弱了它的独立性。许多评估机构挂靠在不同的行政事业单位,接受行政单位的管理,直接或间接地与某类资产发生关系,阻碍了资产评估社会化市场化的进程。我国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和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这三个协会各自为政,相互封闭,障碍了评估行业的发展。
第二,资产评估理论体系不健全。资产评估是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的实施细则法来确定评估方法与程序的,目前我国资产评估标准不统一,资产评估理论体系存在不足,仅依靠行政部门来管理资产评估,不利于提高资产评估效率和维护资产评估的公正。资产评估法制建设落后于评估实践,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评估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第三,资产评估信息失真。因资产评估值是一个估计值,而实际发生的交易价格是它的真实值,所以两者是存在一定差别的。这种差别在一定限度之内就为合理的估计值,若差别太大就会导致资产评估失真。在我国大多数资产评估是一次性评估,尚未形成全方位、长期性、连续性的服务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资产评估应有作用的发挥。
第四,资产评估理论方法滞后。我国评估基础理论及评估准则滞后导致了评估实践在低层次循环,而国外的评估理论方法也不完全适应中国的具体情况,如何与国际接轨是要尽快研究和解决的问题,随着高科技企业的日益增加和知名品牌的创立等,专利、计算机软件及商标等无形资产日益受到关注,而在这方面的评估理论方法比较粗,空域、水域等的价值评估还是空白。
第五,资产评估执业人员综合素质偏低。资产评估人员不仅要精通专业知识还应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实践经验等综合素质,而目前的资产评估行业大部分资产评估师是学习财会专业,对工程、设备、建筑等专业评估师缺乏。资评估人员对新知识的接受能力欠缺,在目前的人员中有一部分是兼职评估师,兼职评估将会影响到执业的质量和公平性,从业人员结构不合理,缺乏高层次综合性人才。
针对上述问题,我国应该从以下途径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改革。
一要完善资产评估理论。我国资产评估理论研究落后阻碍了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高校开设的资产评估专业存在教学与实践脱节的现象,高校应该加强与实际部门的联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形成资产评估学科体系。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条块分割,有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这样就造成有三套行业标准。要促进评估行业发展,就要在统一准则的前提下规范各类评估师的行为。
二要不断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管理。要正确处理资产评估政府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关系,加强行业管理减少行政干预,确保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使之真正成为客观公正的社会服务机构。政府管理是宏观指导制定政策,而行业管理则是以行业章程为依据实施管理,采用政府监督下的行业自律与自我管理模式。随着评估行业不断发展,各行业协会相继合并,评估协会要发挥管理作用必须制定适合我国的评估统一准则和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解决资产评估中存在的缺陷,建立起具有高度权威的行业自律管理机构,实现资产评估行业自我发展。
三要保证资产评估准则的可操作性。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新的资产评估业务出现,成为难以解决的问题。我国资产评估准则的问题是操作性不足内容空洞,应推出符合国情的评估准则,保持评估准则的稳定性和灵活性。在制定评估准则时应广泛征求各个方面的意见,在收集意见的同时应聘请各方专家在准则制定修订过程中反复论证,这样的准则才能保证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四要提高资产评估人员综合素质。我国资产评估发展需要大批优秀人才,建立一支高素质资产评估队伍至关重要,评估人员自身素质高低是提高服务质量的保证。评估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同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情操,维护好社会公众利益。
五要健全资产评估质量控制监督。要在资产评估各个环节做好控制,根据实际情况出具可行的评估方法在资产清查中必须确认评估资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加强资产评估的质量监督工作,以内部激励机制来确定奖惩制度对员工进行奖惩,提高资产评估质量。
与一般的资产相比,森林资源资产所具备的特点主要包括:
1.1构成多样性正是因为森林资源有着繁多的种类,这便使得基础为森林资源的森林资源构成便也有着繁多的种类,不仅包括无形资产性质的景观资产,还包括存活性质的林木资产,按照不同的用途,还可以把林木资产划分成经济林资产和材林资产等.
1.2价值量及实物量的连续变动性可以说森林资源资产是自然生长及人类劳动生产的一大综合体,其价值量与实物量始终处在不断的连续变化中,而此类变动具备着相应的规律性.
1.3价值计量的复杂性因为森林资源资产有着复杂的构成,再加上其经常性的受到自然力和人类劳动的双重作用,所以,在计量森林资源资产价值时,往往会难以避免的涉及到多种多样的因素,要想对这些因素准确的进行计算,则有着较大难度.
1.4高风险性及弱变现力森林资源资产要始终在土地上固定,有着较长的生产周期,并且国家实施限额管理对森林,因而森林资源资产有着一定的弱变现力。
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
2.1技术规范修订及完善工作落后林业部及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在1996年将试行版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面的技术规范共同,我国学者多年来即便是进行了大量的时间研究与理论研究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方法、技术以及范围,但是行业管理部门却并未做出相应的完善与修订。
2.2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不足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面的法制建设虽然得以完善及进步,但是仍然有着诸多问题存在。到目前为止,我国尚且未将全国性的一套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法规、法律制定出来,而仅仅是通过规范性文件来加以管理,这便无法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立法的迫切要求,进而对林业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产生了极大的制约。
2.3管理体制有待转变正是因为森林资源以及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因而林业经营机制与管理体制无论是实践上还是在理论上,均没有完全的、真正的进入到市场经济的运行中。与之相适应的评估森林资源资产的管理体制也带有着尤为显著的行政管理色彩,相关政府部门有着过多的干预,部分地区的林业管理部门将评估森林资源当成是免费提供的服务,没有准确的定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作用及功能,甚至将评估直接当作交易价格,为产权争议留下隐患。
3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有效策略
3.1加快评估技术规范的完善及修订因为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有着较强的复杂性及综合性,因而所需深化和修正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理论内容是非常之多的,现行的评估方法在技术方面还有着许多瑕疵存在,不同人员所使用的评估方法也是不尽相同的,这些均在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准则的颁布落实带来制约。因此,应当按照研究理论的发展来予以不断深化,尽快的完善与修订现有的规范,与此同时,评估人员还应当切实的按照适地适时的原则,科学且灵活的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面的技术性规范加以落实。
3.2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森林资源资源评估管理要想得以加强,那么就应当遵循基本的规范——权威、统一的政策规章、法律法规,这是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规范化、法制化实现的重要前提及基础。随着林业放手发展以及对外开发开放的林业非公有制政策的出台,这便需要及时的强化对森林资源资产的非公有制部分的评估立法,创设公平竞争的环境为各个林业经营主体,以便于为林业经营主体的切身权益提供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