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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流转;主要问题;对策;建议
当前我县土地流转工作存在着面积少、规模小、流转行为不规范、服务机构不健全、流转机制不完善等,反映出当前农村土地流流转在观念、利益和年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障碍,严重制约了我县农业综合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1.1农民的恋土情结深厚,抑制了土地流转的进程
部份农民小农经济意识较强,恋土观念根深蒂固,视承包土为“保命田”,既使外出打工,进城经商,也要保留承包田,不愿长期转让或转包他人经营,免得放弃土地经营权,宁可荒芜半荒芜也不愿意流转他人经营,增加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这是农民恋土的一个客观原因。
1.2土地流转的市场需求不足,双较效益低,影响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1)农村土地流转的目的在于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而过低的农业比较收益以地农为投资存在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使得各种资本对经营农村土地的动力不足,造成了土地流转市场需求。此外受农村土地及其附着物不能担保和抵押贷款的政策限制,以及农村金融缺失,,阻碍了农民和土地流转方发展高投入的农业产业。
(2)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土地承载的负担主要包括直接和间接生产费用。农业是一个周期长、风效慢、受气候影响大的弱势产业,比较效益低,农民增产不增收或高产不高效的情况相当突出。目前有部分农民之所以不愿意转入其他农户的承包地,说到底就是土地承载负担重,比较效益低。
1.3规模流转困难,限制了土地流转的规模
由于我县山区面积较大,大部分土地分散在山地,且由于分布在不同区域、面积较为狭小的地块所组成,零星分散,难以实实施规模经营。
1.4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制约着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
目前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以农民自发流转为主,集中连片的、有组织的流转较少;以农民之间的流转为多数,农户口、与开发业主之间的大批量流转较少;耕地主要以短期性、季节性的流转为多数,中长期的流转主要是荒山荒坡及其它流转地。
1.5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进程
我县目前尚缺乏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配套政策措施,部分基层干部存在求稳怕乱、少找麻烦的思想,引导不力,服务滞后漱口,对土地流转工作缺乏指导和管理;缺乏土地流域转中介服务组织,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
2.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作用和意义
2.1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
土地使用权流转促进了我县农村余劳动力向高效益行业流动,使一大批从事农业的农户逐渐摆脱了土的束缚,专门从事第二、三产业,加快了城镇化进程和农民增收的步伐。据统计局2011年数据,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达7.6万人,年收入达1.9亿元,人均增加纯收入476元。土地流转既可使出让户或获行得固定的土地出让金,同时,土地出让户也可通过外也打工、从事其他行业或者到土地受让大户(农业企业)中劳动获取收入。
2.2促进招商引资,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素质
土地使用权流转促进招商引资,引进外地资金、人才、技术和管理经验,不仅带动当地的资源开发,为开展精品农业、现代农业创造了条件,而且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了农村经济效益,繁荣农村经济。
2.3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使土地相对集中,便于统一规划,有利于新技术的运用和新品种的推广,特别是高效的经济作物的开发,从而使产业结构发生变化。
2.4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生产和农为综合开发利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吸纳社会资金,特别是工商资本投入农业的有效途径。土地经营权转向社会开放,对农业的综合开发有重要的意义。
2.5促进农村城镇化进程
农民实现土地流转后,离乡,积攒足够的资金后定居在小城镇或城市,受更多的社会公共福利,成为城镇的主人。同时,土地规模流转,必然会吸引和带动一大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落户城镇,为城镇居民就业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可能,带动餐饮、运输、房产等第三产业,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和税收,为完善城镇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形式良性循环,互动双赢的局面,推进城镇化快速发展。
3.如何推进我县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的对策及建议
3.1更新观念,引导流转
加快土地流转的关健是决村(组)干部群众的思想障碍。一是充分认识到土地流转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土地流转是对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延续和完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农村城镇化、转移农村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出路,是现行农村各项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二是村(组)干部要强化对政策法规的学习,调整工作思路,教育和指导农户自觉进行土地流转。
3.2执行政策,规模流转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规政策,确保农地用途不变,限制土地抛荒,鼓励提升地力;合理确定流转补偿制度的和土地估价。二是县、乡(镇)、村要分别制定和落实鼓励土地流转达配套政策。在优惠对象上实行双向优惠,既要鼓励土地转出方,又要鼓励土地流转入;在优惠的内容上要实行优惠,不但在经济上优惠,且在流转户享受集体公益事业服务等方面都给予适当的扶持;在优惠的取向上要实行重点优惠,对地质较差的盐碱涝洼地开发性经营项目,有技术推广价值和市场发展前景的特色种养项目,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
3.3因地制宜,有序流转
既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又要实事求事,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在体流转工作中,必须尊重群众意愿,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稳步推行。对已经实行的各种方式方法,要来不断总结、修订、完善,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力求实效,逐步推广。
3.4把握原则,推动流转
在体的土地流转运作中,主要把握好以下六点原则:
(1)把握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原则。
(2)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有序的原则。
(3)把握土地流转主体多元化的原则。一是土地向种养大户流转;二是土地向规模化种田能手集中,实行开发种植,既能解决农村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又使土地效益倍增;三是土地向龙头企业流转;四是鼓励县、乡科技人员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从农民手中转包或租赁土地。
(4)把握土地流转形式多样化的原则。主要是转包、转让、互换、出租等方式,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
(5)把握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原则。一是土地流转的期限不超过30年,的余期限;二是土地流转必须签订书面,并经乡镇土地管理部门鉴证,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三是加强土地流转合同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6)把握正确引导和加强服务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尊重农民意愿和客观经济规律,不断规范土地泫转。
建议:
(1)建立农户土地承包数据库,进行动态监测管理,流转信息公布。
关键词:农村 土地流转 问题 对策
一、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体系不够完善,土地流转行为不够规范。虽然国家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法律法规,但是配套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不够具体,影响了规范性操作。
2、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思想认识有误区。一些地方没有把土地流转放在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大局中来认识,宣传不够深入,群众对土地流转规模合作经营的认识还存在很多误区。其表现为:
(1)基层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方式方法、矛盾问题等研究不深、宣传不够、引导不力,认为土地流转与乡镇村关系不大,造成土地流转无人监管。
(2)小农经济思想严重。部分农民恋土观念强,认为务工经商虽然收入高但有风险,宁可粗放经营,即使外出务工也不愿转出土地,担心失业没地而生活养老没保障;农业税全面取消,优惠政策不断出台,土地收益逐年上升,按承包面积给予的粮补促使部分农民不愿转出土地。
(3)对流转政策心存误解。部分农民担心政策不稳,政府收回土地承包权,没有安全感,没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线”。
(4)经营收益难保证。部分经营主体怕市场前景不佳、自然条件不利,承包收益低,甚至无效益,不敢大规模经营。
3、农村社会保障能力还比较弱,长期就业空间还不够稳定。农民的基本生活、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保障水平不高,土地依然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同时,绝大部分农民缺少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进城务工就业的空间还比较小,长期离开土地后的去向和收入难以保障,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方面也难以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致使农民对土地仍有很强的依赖性。
4、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大,抗御风险能力还比较低。土地规模经营主体面临着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缺乏有力的财政扶持和信贷、保险等支持措施。
5、土地细碎化的现实,制约规模经营。农民耕种多年的耕地在村组内呈多片块插花种植,并没有形成真正的规模,带来土地种植的诸多不便;对承租人而言,为了取得相对集中的土地,需要与不同的农户进行协商,甚至绝大多数农户同意租出,但个别农户无论条件如何优惠就是不愿意转出,结果造成成片土地得不到有效流转,这种广泛存在的情况,增加了土地流转的难度和成本。
二、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成因
1、思想认识不到位。各级政府和部门多数把经营权流转当成流转主体个人的经济行为,而是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致使基层干部表现为只重视引进企业、业主而不重视培养农民的合作精神;一些干部群众认识模糊,把农村土地流转看做“归大堆”、“吃大锅饭”。
2、政策法规错位、缺位。
(1)对农民土地生产股份合作缺少相应规定和政策支持。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到限制。《农村土地承包法》、《担保法》、《物权法》均规定不能抵押,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经营权可以入股,但相关政策却明确规定不能折资作为资本金。
(3)后续政策不配套。中央提出土地承包关系可以长久保持不变后,却没有作出土地流转期限的相关规定,在实践中就很可能会出现土地承包者长时期或无限期流转,这样势必影响今后国家政策的调整和执行。
(4)土地流转受相关政策制约。由于相关政策的制约,已具规模的流转者大多数发展效益比较高的林果业甚至非农产业。
3、管理服务不到位。有些地方还没有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已经建立的,受人员不足、缺少经费等因素影响,造成宣传、监证、信息服务、纠纷调处、档案管理等一些工作跟不上、不到位,制约了农村土地的流转。
4、后续保障不到位。农民流转土地后的基本生活、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保障水平不高。
三、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
1、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解决农民的思想顾虑。一是宣传广泛深入。正确把握流转的主体,流转的前,流转的形式,流转的底线,夯实农村土地流转思想和工作基础。二是重点突出针对性。要针对不同区域群众的不同思想加以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农民保障水平的政策,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2、从健全机制入手,提高土地流转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制度,规范土地流转秩序。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合同、行为。
3、完善政策,建立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
(1)实行土地转出奖励政策,鼓励土地流转。对将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给规模经营主体达到一定期限的农户给予相应额度的补助。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拓宽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门路,就地转化农村劳动力。
(2)政府对“三农”的政策支持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县乡政府对土地规模经营大户、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的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等要优先支付。
(3)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加强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子女教育、农民工保护等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关键词:土地流转;问题;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农业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对农业生产要素尤其是农村土地资源实行市场配置和规模经营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中央专门出台了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并健全流转市场。农村土地流转是在土地承包期内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有条件地将土地经营权转移给其他农民或经济组织。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在正确引导和推进土地流转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和有益探索,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对策,是顺利开展土地流转工作的保证。
一、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第一,基层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方式方法、矛盾问题等研究不深、宣传不够、引导不力,认为土地流转与乡镇村社关系不大,造成土地流转无人监管。
第二,小农经济思想严重。一是部分农民恋土观念强,认为务工经商虽然收入高但有风险,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即使外出务工也不愿转出土地,担心失业没地而生活养老没保障;二是农业税全面取消,优惠政策不断出台,土地收益逐年上升,按承包面积给予的粮补促使部分农民不愿转出土地;三是城镇扩建或国家重点工程实施,导致部分农民等待承包地被征用而得到补偿费。
第三,对流转政策心存误解。部分农民担心政策不稳,政府收回土地承包权,没有安全感;部分业主担心市场前景不佳,承包无效益,不敢大胆投入和大规模开发,甚至没有真心实意经营,利用土地搞投机。
(二)流转行为不规范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双方很少签订书面合同,大多实行口头协议,未经发包方同意及管理部门备案公证,即使签订书面合同,其内容不完整、不规范,双方没有明确责权利关系,没有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部分基层干部没有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擅自将撂荒土地、集体土地和“四荒地”流转给第三方经营,土地发包和经费收支不公开。部分业主借合同不规范,经营不善违约逃债,或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土地农用性质。国家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后,土地不断增值,部分农民借合同不规范索回土地经营权。
(三)流转市场不完善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供求双方的信息空间分布极为分散,传递平台或手段相对落后,市场参与度差,土地供求信息不能高效准确提供。土地流转主要依靠自发进行和政府推动,缺乏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致使流转信息传播渠道不畅;即使成立了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但缺乏土地流转相关联的评估、咨询、公证、仲裁等中介机构,没有形成一个由下至上、网络化、多功能的中介服务体系。
(四)农业产业风险大
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比较收益低、受自然条件影响明显,大面积承包土地从事高效农业开发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而土地承包大户一般没有贷款担保单位,又不能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贷款抵押,资金筹措难,农业开发面临市场和自然双重风险,加之加入WTO后对农业的影响更大,农业增产难增收。因此,业主对投资农业开发极为慎重,真正有实力参与土地流转的业主比较少。
(五)规模流转难度大
目前,农村中有一定文化技能的劳动力以外出务工经商为主,其他劳动力大多仍从事农业生产,依靠承包地收入维持基本生活。许多业主在租赁土地都希望集中连片,但不同农民利益目标不一致,往往导致大规模土地流转难以成功,影响农业项目实施。绝大部分土地没有进行农业综合开发,地块小且不平整,水、电、路建设滞后,不适于连片种植和机械耕作,无法实现旱涝保收;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较差,规模经营成本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数额增加,导致规模流转难度加大。
(六)保障机制不完善
首先,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未能覆盖所有农村地区,无法为转出土地的农民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农民对土地流转态度更加慎重,出于对土地普遍有预期增值和稳定的经济收益保障心理,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次,农民利益不能完全得到保障。少数地方将土地流转作为增加乡村集体收入、干部福利的手段和突出地方政绩的形象工程,用行政手段干预农民土地流转,承租大量土地进行规模开发,常压低流转价格,截留、挪用流转收益,使农民获得补偿往往最低;业主因投资失败和市场变化等原因,不能及时兑现农民租金,农民流转收益存在风险。再次,流转收益缺乏增长机制。在流转合同约定上,农民土地流转收益一般固定,流转期间不再调整租金,流转收益没有随经济发展得到相应增长。另外,土地流转补偿制度尚未建立,缺乏完善的土地价格机制,都会影响土地流转的进程。
二、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
(一)转变思想观念,引导流转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各种媒体,深入宣传土地流转政策,加强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逐步消除传统思想观念。既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知法、懂法、用法,又要加大对增收致富典型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外出创业有成人员和种田大户的典型示范作用,使更多农民转变思想观念,主动投身非农产业,以加快土地规模流转。
(二)加强服务管理,规范流转
一是加强对土地流转双方的管理,积极引导农民签订规范的流转协议,对双方的责权利作出明确规定,并报村集体组织和有关部门备案,同时对大宗土地流转业主开展严格的资质审查;二是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做到土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三是加强对流转合同的审查、监督,及时办理合同变更、解除和签证,规范合同的登记、立卷和归档;四是规范基层组织参与土地流转的行为,不得阻挠农民自愿合理流转土地;五是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建议由政府、业主、农民按一定出资比例建立土地流转风险基金,防范流转双方单方面毁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六是尽快出台《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实施办法》,对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合同规范、风险防范和政策保障等作出具体规定,以建立健全规范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
(三)建立市场机制,完善流转
一要建立健全各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依托农经信息网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和流转信息平台,及时收集土地流转信息;二要积极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建立多层次、全方位开放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依靠市场调节完善流转机制,降低土地流转成本;三要完善土地流转纠纷调处机制,成立区县级流转纠纷仲裁委员会,健全乡镇流转纠纷调解机构,积极妥善调处流转纠纷;四要建立土地撂荒惩罚机制,对农民不愿耕种且拒绝进入市场流转造成土地撂荒,每年由村集体组织按规定征收一定的撂荒费;撂荒超过两年由村集体收回托管;五要建立农用土地评估机构,开展土地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工作,客观公正评估土地等级和市场价格,为流转双方的公平交易和政府加强土地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四)健全保障机制,保障流转
第一,建立农业风险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农业风险预警机制,加强气象、畜禽疫病、作物病虫害、市场信息等自然和市场风险的预测预报,帮助土地经营大户制定灾害防止预案;强化动植物检疫检测手段,发生疫情及时扑灭;二是引导保险机构推出农业保险产品,加快建立现代农业保险体系,优先将规模经营业主纳入保险范畴,增强农民和现代农业企业抗风险能力;三是建立农业保险扶持机制,对介入农业保险的公司,在税费收取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对参保业主的保费,由各级财政进行一定补贴;四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土地平整和农业综合开发,改善水利、电力、道路等农业生产条件,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
第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政府配套社保资金在农民社保基金中比例,通过土地流转筹集部分社保基金发展农村社区保障,通过政策激励吸引农民参保;二是出台土地流转养老保险办法,成立土地流转养老保险中心,制订一套详细的养老金缴费领取办法,解决农民后顾之忧;三是健全土地流转收益分配机制,制订合理的土地流转补偿方案,在补偿安置和使用权的收益分配上向农民适当倾斜,使农民享有土地收益的主要部分;四是改革现有户籍制度,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的障碍,调整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不合理的社会福利,确保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第二、三产业,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城市化进程,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健全劳务协作机制和信息网络,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输出基地,引导农民在流转中实现劳务移民;二是建议政府安排专项经费,健全农民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农民免费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的能力,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三是通过农业产业化开发,建立劳动力就业的吸纳机制,加强与土地承包方的沟通,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要求承包方须根据租赁土地数量按比例吸纳部分农村劳动力。
(五)优惠政策支持,推动流转
第一,制定土地流转优惠政策。在优惠对象上实行土地转出方与转入方双向优惠;在优惠内容上实行经济和社会保障综合优惠;在优惠手段上实行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的配套优惠;在优惠取向上实行对“四荒”开发性项目、具有技术推广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特色种养殖项目等进行重点优惠。
第二,建立土地流转专项扶持基金。一是对经营业主、流出土地农民以及引进该业主的单位或个人按土地承包方年上缴税费及解决农村劳动力数量确定的比例给予资金奖励;二是对全部转出土地的农民给予一定补助,扶持其进城务工创业;对引导农民流转土地多、增收效果显著的乡镇村给予适当奖励;三是对采取合作方式规模经营且带动农民增加收入的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重奖,并从扶持资金、技术指导、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
第三,建立信贷支持机制。除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利用好农业项目资金以及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外,根据规模经营业主实际情况,加强业主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加大金融部门的贷款支持力度,解决业主季节性、临时性所需生产经营资金问题。
第四,组建农业担保公司。既要为农民土地流转行为提供担保,又要为参与土地规模经营业主提供信贷融资担保服务,缓解土地规模化经营的资金困难问题。
(六)改革创新机制,促进流转
一是鼓励农民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将土地以入股方式集中,按市场机制将承包土地折价入股或量化成股份,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统一招标对外出租或实行合作经营,经营收益按土地入股份额分配,促进农村土地向种田能手和规模业主集中,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二是开展农民以土地入股单独兴办或与企业联办股份制有限农业企业试点工作;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租赁和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土地流转,建立生产基地。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维护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前提下,及时采取措施与对策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土地流转力度,推进农业产业规模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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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阳县土地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安阳县西半部是山丘地带,有着丰富的煤碳、铁、石膏等矿产资源,工业发达,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占相当比例。东半部是平原地带,具有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但深加工企业却不多,农民收入结构中农业收入占很大比例。从目前来看,我县东西部存在着严重的收入差距。人均耕地少、农民增收方式单一、农业产业化经营不发达已成为制约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的“瓶颈”,尤其是人均耕地少、农民工资性收入低是众多问题中的主要矛盾。土地合理流转实行规模化经营是促进农民增收的一条可行之路,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着诸多的困难。一是农民受传统思想影响,舍不得让出土地;二是农民失地后怎么办?因此,开展土地规模经营的工作中,要慎之又慎。我县自2006年开展土地流转以来,因各乡镇采取的方法措施不尽相同,层次不一。因此,有必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具体指导的方法,为全面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一条可行之路。根据笔者的工作实践,在操作过程中,应坚持“突出特色、发展高效、稳定自愿”的原则。在东、中、西部各建立一个试点,并要把握“一个试点,多项内容,齐头并进”,从多方面努力。
二、主要发展途径
(一)要充分挖掘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要结合工商大户,争取多投入,发展旅游、观光、休闲相结合的农业生产模式。要因地制宜,在中东部平原乡镇发展设施农业,在近郊乡镇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在山区乡镇结合旅游业发展旅游农业。要突出特色,扩大规模、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宜菜则菜,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群和产业带。
(二)开展农民培训试点工作。一方面要解决农民失地后的就业和经济来源问题,应按照企业要求对农民开展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使农民掌握外出务工必要的常识和一技之长。另一方面,还要培养农民企业家队伍。主要是培育一批具有创业和创新精神、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技术和能力的新型农民。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在土地规模经营的过程中,一定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可以采用能人承包型,由种田能手或有经营头脑的经商大户个人投资。也可以采用农户互补联合经营型,即资金户、劳力户、技术户之间不同形式互补结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高专业化和规模化程度。
三、主要建议
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但实行土地规模经营必须慎重行事,不可急于求成。笔者认为,在实践中必须切实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依法原则。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的政策执行。二是自愿原则。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三是有偿原则。土地流转的条件和补偿完全由农户与受让方自主平等协商。
(二)承包户要懂得经营,责任心强。实施适度规模经营是手段,最终获取好的效益才是目的。因此在确立承包面积时,要看承包人是否有一定的经营水平,有较强的责任心,具备的则多包,反之则少包。
一、*乡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乡辖9个行政村,1个直属林场,52个村民小组。现有集体耕地6.3万亩,农业人口9447户19675人,人均占有耕地1.2亩。农作物主要以花卉、蔬菜、小麦、瓜菜等各类经济作物为主。20*年,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25572万元,较上年增长13.94%;农民人均纯收入9132元,较上年增加644元,增长15.36%。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种植业的收入占70.23%,二、三产业占19.77%。
*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主要经历了从农户之间自发流转到政府引导、规范和扶持流转两个阶段。
农民自发流转动因:一是农村税费改革之前,由于农民税费负担较重,农产品和农资受市场波动影响价格不稳定,经营土地成本增加,单纯依靠种植业增收困难较大,农民种田积极性不高。在这一时期,*乡部分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外出务工或从事二、三产业,其承包土地委托亲朋好友代耕,土地收益甚微;二是上世纪90年代后期,受土地开发热影响,*乡农民为增加收入,不断开发承包地周边土地,扩大花卉种植面积,有的农户因受劳动力限制,将部分开发地或承包地,以转包、出租的形式流转给其他农户耕种,土地流转价格一般较低、不统一,随意性很大,且流转面积较小。三是1998年实行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乡按照土地分配原则,将承包地分成好、中、差均衡搭配,农户少则3、5块,多则8、9块分布在各个条田,一家一户分散承包经营、不集中的现象非常普遍。部分农民为便于耕作,避免多头劳作,采取土地互换的办法流转土地。部分农民为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将愿意流转的农户承包地,以转包、租赁的形式流转过来从事农业生产,但大多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也没有向农村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四是20*年以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省、市扶持农业生产的优惠、补贴政策相继出台,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农民负担日益减轻,农产品价格不断提升,该乡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大大提高。此外,该乡涌现出一大批种田能手和致富带头人,农民对农村土地依法、自愿、合理流转的法律法规及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该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截止到20*年,*乡农户之间自发流转的土地约2000亩。
农户之间自发流转土地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自发流转多发生在亲朋好友和本村村民之间,基本上是“口头协议”,容易产生纠纷;二是流转面积小、流转形式单一,流转费用较低;三是由于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流出方而言,不愿对土地再进行投入;就流入方而言,由于得不到规范合法的流转权益保障,他们也不愿且不敢对土地进行长期投入,仅仅单纯追求近期利益最大化,对土地进行掠夺式经营,导致耕地质量下降,生产能力逐年减弱。
自20*年以来,*乡农作物主要以花卉为主(20*年占36.7%,20*年占79.6%,20*年占57.1%),农民依赖单一大田作物难以实现持续稳步增收。此外,该乡农业发展面临的“一小四低”(土地经营规模小,比较效益低,科技含量低,机械化程度低,农民组织化程度低)问题尤为突出,加之农民承包土地零散,农民个体间的单打独斗使当地丰富的光热和土地资源难以形成产业优势。针对农民要求依法、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的愿望,结合本乡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20*年下半年开始,*乡按照土地流转要求,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从制度创新、规范管理入手,积极探索,开展了以园林场和*村为试点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希望以此为突破口,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调整种植业产业结构,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发展高效节水农业,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达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截至目前,*乡通过采取转包、互换、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以转包为主),共流转集体土地4120亩,涉及农户624户,其中集中连片种植土地100亩以上的农户有14户,50亩以上的农户有25户,流转土地全部用于设施农业、林果业等高效农业生产。
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一是转包、租赁。在适宜设施农业发展的集中连片区域,对涉及有耕地的农户,以不低于当前最高效大田作物的亩净收益为参照价格,经大户和分散农户协商确定转包费或租金及流转期限,将农户零散土地集中流转给种植大户统一连片经营高效农业。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有利于充分挖掘土地增收潜力,保障被流转土地农民在不投入经营的情况下,土地的基本收益不减,便于他们摆脱土地束缚转产就业,拓宽自我发展空间。但缺点是,经营大户兑现租赁费的一次性投入较大,造成生产发展资金紧张,生产资料和技术投入短缺。二是土地互换。在推行设施农业过程中,为便于连片种植,发展专业性生产,在农户自愿的情况下,将村集体“机动地”或经营大户其它地块的承包地与连片实施区块的农户承包地进行互换,最大程度保障被互换土地农民的经营权利和经济利益。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流转过程简便,利于操作,符合当前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但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看,不利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对今后农村合作经济和产业化发展有一定制约影响。三是股份合作。采取土地入股,保底分红和效益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形式,以每亩每年600元保底分红,年底再按经营效益按股进行分配。该方式不仅集中了上述两种流转形式的所有优点,而且缓解了经营大户的一次性土地流转成本投入,可充分将手头资金用于生产性投入。特别是让流转土地的农民共同分享发展高效农业带来的增值收益,有效化解了农民失地后的忧虑,使他们安心从事其他产业经营。但由于股份合作流转形式尚属首例,缺少成熟经验的指导,加之与其相配套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未成型,该方式在*乡推行一年后(20*年)终止,还需在技术操作和实施运作中进一步探索和推进。
总之,*乡农村土地流转是一个边实践、边摸索、边总结、边规范的过程,但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始终坚持了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保障农民权益的基本方向,极大的调动了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了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步伐,有效提高了农村劳动生产率和农民收入水平。
二、*乡土地流转主要做法
(一)坚持政策,尊重民意,稳步推进
由于土地流转涉及农民较广,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农民自发进行土地流转且积极性较高的条件下,针对自发流转出现的较多纠纷和问题,该乡遵照党的农村土地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农民所需为出发点,结合各村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引导,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试点工作。一是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在不变的前提下,把不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作为先决条件,切实保障农户30年承包期内土地权益;二是按照“稳制活田”和“自愿、依法、规范、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护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不下硬性指标,不搞强迫命令,不违背群众意愿,不强行推进;三是严格遵循政策规定,充分保障流转双方的主体地位,大力规范土地流转申请、登记、备案、公证各项程序,依法合理有序进行土地流转。四是把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保障农民土地流转收益权,杜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和占用,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二)加大宣传,转变观念,形成共识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进行土地流转,关键要转变干部群众对土地的传统耕作管理观念。为此,*乡政府首先组织部分乡村干部和种植大户赴外地实地参观,在认真学习外地大量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多次召开党员干部、群众和种植大户会议,开展土地流转利弊分析大讨论,分析研究本乡土地流转的可行性及具体操作办法。通过参观和开展讨论,干部群众普遍认识到:*乡农户所承包土地,因地力条件不同,每户的耕地大都条块较多,零散种植,加之种植结构单一,产业规模小,“三高”作物少,在现代市场面前缺乏竞争力。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部分人急需摆脱土地束缚从事其它产业,但所耕种土地又无法放弃;一部分人需要一定数量的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但所需耕地又分散在一家一户,这就决定了只有走出传统农村经营模式,把有限的耕地向种田能手、现代农业经营者手中流转,才能有效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和规模效益,也才能在保证土地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使流转土地的农民获得稳定的土地收益,并可摆脱土地的束缚,走出农村通过其它途径获得更多的收益,实现“转出一户富两户”和“双增收、共盈利”的目标。
(三)加强力量,因地制宜,积极引导
由于受上世纪九十年代土地开发热和土地二轮承包平均分配原则的影响,*乡农民实际持有耕地面积差别较大,耕地散乱、不集中的现象非常普遍,土地流转工作开展难度较大。为切实做好指导、引导工作,该乡进一步加强人员力量,提供组织保障。一是针对村干部力量薄弱的实际,采取交流、挂任方式为*村选配了思想观念新、种植经验丰富且群众威信较高的农民经纪人担任村干部,并实行村干部交叉任职,有效解决了有人办事、有能人办事、让群众放心的问题;二是该乡党委、政府派出两个工作组进村入户,帮助农民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消除了部分农民等待、观望、有意抬高转包费的现象,提高了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发展高效特色农业的积极性;三是在村组中挑选思想观念新、敢说话、能办事的农民组成“生产管理小组”,积极协助政府做好农民宣传动员工作,鼓励和引导他们为农民办好事,解决好农户之间产生的土地流转纠纷;四是在选择示范点上紧密结合各村实际,根据不同情况引导农民采取不同土地流转形式,不搞一刀切。针对该乡林场耕地平整、农田林网化建设较好、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少的特点,在乡村干部和“生产管理小组”的帮助下,采取先互换后连片转包形式,完成了全场800亩耕地的互换和240亩土地向大户的转包工作;针对*村农民种植观念新、容易接受新事物、群众易于组织的特点,采取转包和入股分红等形式,对部分集体土地进行了合理流转。
(四)发挥政府监督服务职能,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为稳步开展土地流转试点工作,*乡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合法介入土地流转各个环节,统一制定了全乡土地流转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了农户的土地流转行为,保证了流转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一是规范流转土地登记手续。对流转土地由所在村委会进行严格登记、造册,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和档案的规范管理,并将此作为保障农民土地权利、义务和调解土地流转双方纠纷的重要依据,使土地流转管理规范化。二是有效监督双方草拟协议书或转包租赁合同,明确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形式、土地的位置和面积,指导流转双方合理制定土地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流转年限和双方责权关系等。通过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了流转双方的权益,保护耕地可持续生产能力,有效改变了以往自发、无序粗放型土地流转状况,既保证了流出土地农民的承包权和收益权,避免了土地荒芜,又使得流入方敢于加大对土地进行长期合理投入,实现了有序生产,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实现了流转双方互利共赢。三是积极为流转土地的经营者提前、产中、产后服务。该乡专门从河南省聘请了一名技术员长年指导设施农业生产。为确保农产品顺畅销售,该乡组建了由乡领导参与的两个销售小组,配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与河南、河北、陕西等地瓜菜市场进行对接,为农产品的销售和农民增收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围绕结构调整,突出高效特色,加大扶持力度
土地流转后,新的经营主体、经营方向必须符合“三高”农业和高效节水农业的要求,切实起到以“土地流转促结构调整,以结构调整加速土地流转”的良好效果。20*年,该乡以土地流转为契机,流转土地向种植能手集中,把土地流转与发展设施农业相结合,引导农民将规模流转土地全部用于以大拱棚为主的设施农业生产,实行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价格、统一销售的“五统一”经营管理,确保流转土地高产出、高收益,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同时,严把生产质量关,组织全乡机关、站所干部职工学技术,分片包户包地块,指导农民严格按照栽培技术规程逐户逐地块落实。截至目前,该乡共建设以大小拱棚为主的设施农业近5000亩,并力争在5年内以林场、*村、王沟村为主,将*乡建成我市最大的的设施农业生产基地。
为保证土地流转后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推进土地流转工作顺利开展,20*年,++市为*乡合法流转的集体土地每亩补助了300元,为种植大户发展设施农业借支启动资金80万元。同时,借支15万元资金,解决了当时部分种植大户土地转包费不足等问题。这些服务性举措都对做好土地流转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把土地流转同发展劳务经济和农村二、三产业紧密结合起来
土地流转促使更多农村劳动力离开土地,寻求新的增收方式,为解放农村生产力,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了有利条件。开展土地流转工作,首先要解决的是流转土地农民的增收问题。对此,该乡党委、政府根据流出土地农民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一是加大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力度。凡愿意外出务工的人员,为其提供就业信息及法律服务,联系务工场所,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引导和组织流转土地农民进行再就业。对年岁较大,已不适宜外出务工的劳动力,鼓励流转土地的经营者进行反聘劳作,确保他们既有流转土地的租金,又有再次务工的收入。二是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农民提供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扶持自主创业,从工从商。该乡采取集体、农民集资入股的方式,结合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引进和兴办投资少、见效快、符合当地实际发展的村办企业,并选拔有责任心、有经营头脑、有办事能力的人员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减少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确保他们在土地流转后,既有活干,又能保证有稳定的收入。
(七)充分发挥农村专业协会作用,不断提高土地流转效果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乡各类农民经纪人不断增多。这些人既是发展高效特色农业的宣传者、示范者、推广者,也是农产品的组织者和销售者,对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发展现代农业起着积极的推进作用。目前,该乡西林场、*村80%的规模化流转土地分别由25名农民经纪人和种植大户承包、租赁。为更好地发展高效特色产业,在政府的引导下,该乡农民经纪人和种植大户在“*乡农产品专业协会”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了“*乡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规范种植模式和技术,统一种植品种、病虫害防治和市场销售,为下一步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今后,该乡土地流转工作将主要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不断扩大土地流转的效果和范围。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土地规模经营水平显著提高。流转土地规模化种植极大地利用了土地资源,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从土地利用上来看,土地流转后每亩增地7%左右,节省人工30%以上;从土地产出效益来看,全乡3670亩土地流转前每亩纯收益600元左右,总收入220余万元。土地流转后有3320亩土地春季种植拱棚西瓜、秋季种植蔬菜,两茬作物平均每亩纯收益3500元,可获得1162万元的收入;有350亩种植红枣,每亩纯收益4000元,可获得140万元收入。两项合计纯收入可达1300万元,效益是土地流转前的6倍多。从农民个体来看,该乡*村农民李湘前在土地流转前家庭承包土地12亩,分散在4处,为解决土地分散种植问题,20*年王猛把自己的承包地流转出去后,又重新转入土地1*亩,集中连片种植小拱棚西瓜等作物,通过规模经营,当年获利20万元,除去流转费、大棚建设费、雇工费等各项成本后纯收入达到7万元,比过去分散种植棉花的收入增加4万元左右。20*年他又连片转入土地20亩,种植小拱棚西瓜和油葵,获得纯收入10余万元。
(二)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前几年,大泉湾乡农业种植结构单一,主要以种植蔬菜、花卉为主,设施农业发展缓慢,而且由于受土地分散经营、产品不统一、种植技术不规范、销售零乱等因素影响,设施农业规模效益一直不高。两年多来,该乡通过土地互换、大户转包租赁等形式流转土地3670亩,其中3320亩土地春季种植拱棚西瓜、秋季种植蔬菜,两茬作物纯收益比土地流转前种植棉花等作物亩均增收2900元左右,仅此一项全乡人均增收995余元。集中连片规模化经营所产生的高效益也极大地影响和带动了周边农户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村二组就有52户农民在种植大户的带动下发展连片大拱棚74座。通过土地流转和鼓励农民自建,已在林场和*村建成了以大小拱棚为主的设施农业示范区。
(三)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明显加快。目前,该乡216户流转土地的农户中有76人离开土地,从农业领域转向了非农领域就业,其中16人入股村办企业,33人从事运输业、服务业,27人有组织的外出务工。通过土地流转,全乡外出务工人数和务工收入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正如*村支书张贵和所说的:“过去我们被死死地拴在一亩半土地上,出又出不去,撂掉又舍不得,现在通过土地流转,我们从土地中解脱出来了,挣钱的渠道更多了”。20*年,全乡转移劳动力1756人,实现劳务收入482万元,比20*年增加314万元,增长86.9%;人均劳务增收259元,比20*年增加153元,增长44.34%。
(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通过土地流转,一方面有效增加了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另一方面农民既可以得到土地租金收入,也可以通过外出务工或寻找新的致富门路增加收入。该乡农民张开民,土地流转前家庭纯收入1.3万元,20*年将8亩承包地转包出去后外出务工,当年获得劳务收入1万余元,加上土地流转费5220元,全年家庭纯收入达到1.7万余元,较流转前增加4000元左右。农民王永刚把自己的9.6亩家庭承包地转出后获得流转费5760元,流转后他购置拖拉机从事机耕服务,两项合计比流转前增加收入2万元左右。
(五)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显著增强。土地的合理流转,为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和经营大户集中了土地、技术、市场等大量资源,促进了家庭经营同社会化大市场的有效对接。为达到流转土地规模生产效益,在政府的引导下,20*年8月,该乡组建成立了*乡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对外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购买农资用具、聘请技术人员、联络市场;对内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品种、统一种植、统一田间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市场销售。同时,为会员提供市场信息和技术指导,稳定农产品销售价格,维护会员利益,并借助“利民”商标,发挥品牌效益,拓宽瓜菜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目前该乡生产的瓜菜已销往河南、河北等地,并与一些超市、卖场签订了长期的购销合同,为巩固土地流转成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农业科技应用和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乡流转土地集中在种植大户手里,不仅有利于推广良种良法,提高种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而且土地的规模经营也为提高机械化水平提供了便利条件,大大提升了当地农业生产的产出效益,促进了农民收入的持续快速稳定增长。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农民观念较为滞后,流转愿望不强;二是土地流转方式单一,土地流转面积偏小;三是种植大户偏少,带动作用有限;四是社会中介服务组织不健全,流转机制不活;五是农村专业合作社覆盖面不广;六是投融资渠道狭窄,土地流转投入不足。
五、几点体会
(一)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土地流转的基本准则。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推行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在切实保障农户承包期内土地权益的基础上,把不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作为先决条件,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
(二)解放农村生产力,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实现规模化生产经营和农民增收是土地流转的根本目的。实践证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打破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和束缚,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实现了农业规模集约经营,有效提高了农村劳动生产率和农民收入水平。着力优化各类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组合,着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最大限度地提升土地资源的规模生产效益,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切实保护农民的生产经营自是土地流转的关键。农民是土地承包的责任主体,农民享有充分的经营自,只有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分析比较效益、规范流转行为等方法,引导农民积极支持、参与和配合,才能使土地在“自愿、依法、规范、有偿”的原则下有序流转,保障农民权益不受侵害。在推进土地流转工作中,方式方法应多种多样,坚持公开透明,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防止急功近利、急于求成。
(四)政府引导、机构健全是土地流转的保证。*乡土地流转实践证明,市、县、乡、村四级对土地流转工作不仅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和积极引导,而且在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等诸多方面都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在全程搞好服务和管理的同时,切实做到了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使土地流转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关键词】农村 房屋闲置 土地
据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分析资料估计,今后20年,全国每年约有1200多万农村人口要转移到城镇地区。按照目前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用地153平方米计算,每年将均有18.36万平方米的农村宅基地可能闲置不用。①面对日益严峻的土地形势,依法依规处理好农村大量的闲置房屋,盘活用活有限土地资源,对于提升农村土地的资源利用率,解决当前我国土地日益稀少问题,加快新农村建设都有着十分重要意义。
造成农村房屋闲置的原因分析
富裕农民对住房产生新需求。随着收入的增加,农民对住房环境、条件等提出了更高要求,而旧的住宅往往布局无序,宅基地缺乏统一规划,邻里间隔小,房屋采光、通风效果差,且每户的住宅面积也很小,加上道路狭窄,排水排污能力差等多种因素互相交织,使废弃旧宅基地建新居成为可能。加上农民的土地忧患意识不强,农户违规用地越来越普遍,闲置旧房越来越多,甚至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群体性现象。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造成房屋闲置。一是恢复高考后一些通过上大学、当兵等途径“农转非”的人口,在农村却还为他们留有宅基地甚至耕地。二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农民已经不再为土地所束缚,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在城市购买了商品房,一些人接子女进城读书接受教育,举家迁入城市定居生活。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来看,从1990年开始,我国每年大约有1%的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而中国人独有的乡土情结,落叶归根,使得这些人口的住宅长年处于空闲状态。
生活方式的变化造成房屋闲置。受外来文化及城市居民生活方式的影响,目前,我国农村的居住方式日益呈现出家庭核心化的发展趋势,父母与已婚子女(主要是已婚儿子)一起居住的越来越少,分开各自生活的情形越来越多。而且大多数情况是,与已婚孩子分家后老人大多仍居住在祖上传下来的老庄户,当老人去世后,其原来居住的房屋便会闲置下来。
宅基地管理缺位造成房屋闲置。农村宅基地基本上沿着一户一宅平均分配的无偿、无限期、无流转的管理政策。这种制度虽然减轻了农民负担,但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农村建房风气的高涨,增加了农村宅基地的需求量。农民为了保护自己土地权益,便是尽可能地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盖房并闲置。有些村民还采取一些欺骗的手段,如瞒报已有的房屋、虚报家庭人口数等骗取批准宅基地,结果就导致一户多宅、宅基地超标现象普遍。于是便造成了农村人口在不断减少,而农村住房占用土地却在不断增加的怪现象。②
房屋流转不畅造成闲置。据调查,大多数农民愿意将自己的闲置房以合适的价格出售给别人。但到目前为止,农村宅基地的流转体制尚未建立,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难以确权发证,宅基地和农民住宅作为物权不能充分实现,制约了闲置房屋的市场化。③在房屋转让的法律法规中,对于房屋购买者只能是本集体成员,村外人员及拥有城镇户口的居民都被排除在购买人范围之外。由于在农民自己之间无法形成有效的买卖关系,加上农村房屋价格相当低廉,宁愿自己留着,从而造成农村房屋闲置、荒废的不断增加。
村镇规划管理滞后导致房屋闲置。村庄建设规划对农民建房起着最直接的控制作用。一些地方长期不搞村镇规划,或在规划中不讲科学,只注重新房要整齐划一,而忽视了对旧宅基地的改造利用,造成农民建房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加上建房时缺乏长远眼光,住宅设计不合理,给采光、通风、排水等留下隐患,致使房屋更新换代速度快。于是,新房越建越多,被闲置的旧房自然就不断扩大。加上规划缺乏监督,致使这方面问题愈加严重。
农村闲置房屋的主要危害
农村闲置房屋不但侵占大量耕地,让耕地遭到了破坏,土地资源严重浪费,而且使村容村貌十分凌乱,恶化了农村生活环境,严重干扰了我国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因此,其危害不容忽视。
农村闲置房屋导致土地资源浪费严重。一方面,农村闲置房屋使许多农村土地无法耕种,造成土地资源利用率偏低,不能达到地尽其用,产生应有的经济效益;而另一方面,农村居民中一部分人宅基地少的农户为了解决住房困难问题,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住房,加剧了耕地短缺的矛盾。
农村闲置房屋大多存在安全隐患。因长期无人居住管理,农村闲置房屋大多年久失修,荒草满院,易倒塌,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并成为村卫生防疫的死角。同时,由于农村闲置房屋大多远离村民视线,不但成为偷盗行为的频频发生地,而且即使不法分子藏匿其中也令人难以知晓。长此以往,将会影响农村的治安,增加农村的不稳定因素。
农村闲置房屋容易引发宅基纠纷。在大多数农民心目中,宅基地属于私有财产。如果宅基地占有不均,极易导致群众为争夺宅基地而发生矛盾纠纷,影响邻里和谐和农村稳定。如一些农户建新房后不拆旧房、超占宅基,扰乱了农村村庄的集体统一规划;个别农户违规占有多处宅基,使一些确需宅基建新房的农户迟迟无法落实;一些闲置的旧房屋大多数属于多户人家一起居住,产权交叉不清,各家贫富不均,大家意见不一致,拆掉处理难度相当大,解决起来比较棘手,也使宅基纠纷增加,造成邻里关系不和睦和干群关系紧张。④此外,有些地方新建农宅时盲目提高地基,使部分老屋排水困难,民事纠纷也不断上升。
农村闲置房屋阻碍了村庄的治理与发展。目前很多农村闲置房屋断壁残垣、破败无序,加上通往闲置房屋的道路大多坎坷不平,致使农民行车难、交通不便,增加了自来水供给、有线电视等现代化配套设施建设的难度。由于大多数农村的集体经济实力比较薄弱,对房屋的拆迁、土地归整所需要的补偿资金没有能力支付,给村庄的统一规划治理及新农村建设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严重影响了村庄的有序建设和健康发展。
盘活利用农村闲置房屋的思路和对策
农村闲置房屋的危害显而易见,尤其是在我国加快新农村建设,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大形势下,解决农村闲置房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一些专家研究显示,我国城镇和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达153m2,如通过旧城改造、盘活存量土地、治理农村闲置房屋等措施,将人均用地逐步降到100m2,就可以满足一定时期内的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建设用地需要。因此,在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的同时,解决好农村闲置房屋问题,对缓解我国用地矛盾,保护耕地资源,保证粮食安全,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从目前各地盘活用活农村闲置房屋的经验做法来看,主要有以下两种办法:
对闲置房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在推进闲置房屋土地整理复垦时,必须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科学规划、积极引导,因地制宜、规范操作,量力而行、逐步推开,确保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一定要讲求工作方式方法,否则可能会触犯政策乃至法律,产生事与愿违的不良后果。
一是明确农村宅基地及其房屋的财产利益。在宅基地土地整理复垦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要在合法前提下确保其应得的宅基地部分增值收益。⑤
二是统筹兼顾,适当补偿。考虑到农村居民新修房屋后仍保留原旧房的情形普遍存在,为鼓励农户新修房屋后拆除旧房,并从兼顾各方利益出发,建议对旧宅适当补偿。健全合理补偿机制,对农村闲置房采取集体垫付适当补偿,受益建房户再出资给集体,如重庆梁平县龙门镇采取按房屋结构对农户按60~100元/m2予以补偿,得到群众认同。当然,在拆迁、迁建之前要约定复垦后的田地归所在村民小组集体所有,但原宅基地使用者有优先承包权,也可由村民小组给予一定补偿,再调配给其他承包大户或无田土户。⑥在补偿资金来源上,既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也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宅基地复垦。
三是合理分配复垦的利益。利益是社会领域中最普遍、最敏感,同时又是最易引起矛盾的问题。为此,要探索建立公正的利益均衡机制。一方面,必须明确宅基地“公平置换”原则,严格按市场公平的准则进行。另一方面,必须赋予农民平等的谈判地位和权利。政府在推动宅基地置换时,置换补偿不应该由政府单方面说了算,而应该由双方协商确定,给农民以本该具有的平等交易地位及讨价还价的权利。⑦在政策设计上,必须注重利益尽可能向村社特别是农民倾斜,让村集体和村民得到实惠。
四是加强村庄布点规划,推进新农村建设工程。按照新农村的总体目标要求,坚持节约用地原则,逐步调整村庄布局,加快推进旧村改造。如安徽省合肥市通过大力推进“旧村改造”,将那些破旧不堪、杂乱无章的村庄通过科学规划来推进农村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大约可退出耕地20余万亩。⑧同时,要注意优选复垦方案,应最大可能选择危旧房和房前屋后空闲地较多且较集中成片的地带。这样,不仅有利于项目的整体开发,而且有利于降低复垦成本。
五是有效发挥宏观调控机制的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市场和政府在资源保护和利用中各自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调控主要是依靠提供有效的制度安排,建立起合理的经济利益关系,从而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政府应该从满足农民生活生产需要出发,编制村镇建设规划、规范的农村房屋交易市场、建立宅基地储备制度、加强农宅结构指导等方面进行有效调控。⑨
六是加强乡土建筑文化保护。在旧村改造之前,要坚持规划先行,搞好调查研究,做好旧村改造规划,切实把本村本镇独有的诸如古宅、古楼、古庙、古碑、古窑等古建筑列为重点保护对象,做到以不动为主,以不拆为先,能保留的就保留,能不拆的就不拆,防止因盲目拆建造成永久性的遗憾,确保具有本地特色的古建筑保留下来,成为当地一道古朴而亮丽的风景线。⑩
盘活利用有使用价值的闲置房。土地整理复垦并不是破解闲置房屋的唯一良策。相当一部分闲置房屋内部结构较好,有些甚至是新房,位置也较好。在盘活利用农村闲置房屋时应结合各地闲房屋的实际情况,做到物尽其用。
一是改造农村闲置房,开辟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建议加大对闲置房改造的资金投入,结合新农村建设,对闲置房进行重新规划,重新改造,合理利用。充分利用闲置房,通过维修或改、扩建仓库、大会堂、旧校舍、已撤并搬迁的乡镇政府公房等,大力兴办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建立老年活动中心、养老中心、村图书室等,为农民提升农村精神文化水平提供配套设施,从而活跃农村群众文化生活。
二是创新流转制度,解决贫困户住房问题。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宅基地使用权人投资建造,是宅基地使用权人的私有财产。农房如果长期闲置无人维护,会逐渐破烂,但要卖掉并不容易。与此同时,部分贫困农民又无力建新房,存在住房不安全问题。因此,各地政府不妨花较少投资帮助贫困户解决燃眉之急,也可通过补助少量资金鼓励危房改造对象购买安全流转房,这既解决了贫困户的住房问题,改善生活生产条件,又盘活了农村闲置房,更节约了农村新建房占用耕地,使农村富裕户的闲置资产得到充分利用,充分发挥效益。这种资源流转制度的创立推进,利民利国,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三是以经营理念盘活闲置房。一是租给企业。企业用地难是目前招商引资工作中的瓶颈之一,将农村闲置房屋改造成生产加工车间,引导企业将生产车间搬到农村。这样既可缓解用地难题,又盘活了农村闲置资源、增加集体和村民收入,还解决了企业用工难和农民就业难的问题,实现了多方共赢。但由于目前租用场地的产权不属于租用企业,导致企业在贷款、扩大再生产等方面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企业主对此反映较为强烈。二是租给民工。农村闲置房可以较低价钱出租给附近的打工者,让打工者有个舒适、宽敞的生活环境。在乡镇打工者要么拥挤在企业的集体宿舍,要么自己找宿舍。如果把适量的农村闲置房屋面向民工招租,可谓一举多得。三是租给特定群体,形成规模效应。自1994年以来,全国各地的1300多个艺术家聚集宋庄,其中包括近百名海外和港台艺术家,宋庄为此成为中国最大的艺术家集聚地。村民几乎家家都改建了供艺术家租用的工作室。四是租给城市老人居住。目前城市养老压力越来越大,不少专家学者便提出了让城里人到郊区农村养老的建议。农村空气好,吃得新鲜,住得安静,且生活成本低,或成为不少市区老年人向往的养老去处。
四是发展特色旅游经济。近年来,农业旅游蓬勃兴起,农村的各种要素被盘活,其中包括农民的闲置房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生活在钢筋水泥丛中的都市人更加向往田园牧歌式的生活。一些有识之士抓住都市人的这一心理需求,积极开发农村丰富的资源,利用农村闲置房屋租金成本较低、人力成本相对便宜等优势,把农民的闲置房租赁下来后改造成为乡村酒店,并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做乡村观光农业,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当地农民更要转变思想观念,成为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充分依靠自有闲置房资源来发展创办“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的农家乐,让都市人找到返朴归真、回归自然的感受,在宁静、纯朴中舒缓压力、放松享受,从而实现增收致富。(作者单位:广东省肇庆市委党校)
注释
①④周爱纯:“加强空心村治理,推进新农村建设――赴霞口镇王海村调研报告”,。
⑦⑨刘旦,陈赢:“农村宅基地置换模式及其效益评估――基于江西的调查和农户视角”,《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
⑧陈彪:“‘旧村改造’与农村土地集约化利用刍议”,省略/zjtg/societyDiscussion/200901/t2009012
一、近年来我院审理各类涉农案件的基本情况
20__年至20__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涉农案件1629件,占全部案件(3984件)的40.9%,审结1607件,结案率98.6%。审结案件中,刑事案件113件,涉及抢劫、、盗窃、滥伐林木、故意伤害、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交通肇事等14种犯罪;民事案件1478件,主要涉及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相邻关系、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民间借贷、农村承包合同、买卖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劳动合同等29种纠纷;行政案件16件,涉及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土地行政管理行政确认、土地行政管理行政登记、房产管理行政登记、林木砍伐许可管理、工商管理处罚等4个行政机关的6种行政行为。通过对这些案件的调查发现,近年来,涉农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和发展趋势:
(一)农村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逐年增多,且占民事案件比重较大。20__年至20__年,我院共审理各类农村婚姻、家庭纠纷案件913件,占民事案件结案数的61.8%。分别是20__年281件,20__年307件,20__年325件,20__年比20__年增加了15.6%。
(二)涉农合同纠纷数量和种类增多,其中,民间借贷合同仍为主要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呈上升趋势。20__年至20__年,我院共审理各类涉农合同纠纷案件351件,占民事案件结案数的23.7%,其中,民间借贷纠纷206件,占58.7%。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这两种类型案件20__年我院共审理19件,20__年审理21件,20__年审理26件,20__年比20__年上升了36.8%。
(三)采取公告送达的案件较多。近年来,由于农民外出打工人数逐年增多,而这些人又是涉农诉讼纠纷的多发人群,他们长期在外打工,与家中失去联系,造成诉讼文书无法送达,延长了诉讼周期,也增加了诉讼成本。20__年至20__年,我院审结的各类涉农民事案件中,采取公告送达的有228件,占15.4%。
(四)“民转刑”案件时有发生,农村故意伤害案件频发。近年来,随着农村生产经营方式和利益格局的变化,我县农村地区因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生活琐事等引发的恶性伤害案件时有发生,我院审理的各种“民转刑”案件比例也一直居高不下。20__年至20__年,我院共审理农村故意伤害案件33件,其中“民转刑”案件20件,占60.6%。
(五)因农村土地权属争议引发的行政案件增多,并呈迅速上升趋势。20__年至20__年,我院共审理农村土地行政管理行政确认案和农村土地行政管理行政登记案6件,占行政案件收案总数的37.5%;分别是20__年1件,20__年2件,20__年4件,20__年比20__年增加了300%。
二、基层法院服务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判资源的缺乏制约服务三农工作。随着社会转型,农村社会改革的步伐逐渐加快,这也使得涉农矛盾纠纷大量增加,而有限的审判资源无法服务到农村每个角落,一些矛盾纠纷无法得到及时化解,导致了一些“民转刑’案件时有发生;同时,由于我院的办案经费严重不足,难以为基层法庭配备优良的物质装备,也无法经常性地深入农村开展各种法制宣传,特别是人民法庭撤并后,财政未给付专项的巡回办案经费,巡回办案往往难以保证,导致农村地区诉讼难、寻求法律帮助难。
(二)农村法制不健全制约服务三农工作。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及各级政府对农村扶持政策的落实,大量的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纠纷涌现,如土地承包、林权、集体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纠纷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承包纠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为审理土地承包、流转、集体收益分配等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仍然存在有些问题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明确规定,如农村房屋的拆迁、安置纠纷等。目前,这些案件只有参照适用针对国有土地拆迁、安置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而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安置的规范性文件尚无规定。 (三)农村村民法制意识不强制约服务三农工作。大多数地区的农村村民,由于法制意识不强等原因,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要么怨天尤人,自认倒霉;要么搞家族主义,人多势众;要么一味蛮干,不惜铤而走险,或者是采取“私了”的办法,一般不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如农村经常遇到的农民工追讨工资、种子问题、债务纠纷、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不去寻找法律途径,反而去上访即属此类情况。
三、基层法院提高服务新农村建设水平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涉农案件的审理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司法保障。一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转包、征用、租赁农副产品购销等案件的审理,稳定农业生产关系和生产条件,保护各种形式的规模化经营,保障农业补贴政策的实施,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慎重地化解农村各类民间纠纷,尤其是房屋、宅基地使用,以及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纠纷等案件,维护农民之间和谐、和睦的社会关系和家庭关系。三是妥善处理涉及农民工权益纠纷,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依法快审、快结、快执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劳务纠纷和工伤赔偿纠纷等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二)进一步创新审判工作方式方法,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一是突出重点,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加大力度审理和执行好农村借贷纠纷,农田通路、排水等相邻纠纷案件,尽快排除农村生产耕种中的障碍。二是加强农村地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坚持对失足青少年进行回访和帮教,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农村地区未成年人权益的抚养费、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进一步优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依法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充分保障未成年人享受教育的权利。三是树立“法律优先、参考政策”意识,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时,以党的农业农村工作政策精神为指导,结合民法基本原则公正、高效地裁决、解决各类涉农矛盾纠纷。
一、基本现状
1、贯彻市农村工作会议情况
自市里的农村工作会议后,全市各镇、街均能行动迅速、宣传到位、措施有力,因地制宜地开展传达落实。如稠城、稠江、后宅、城西、大陈等镇(街)多层次组织召开了农技员会议和专业大户、农业企业会议,进行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市农村工作,部署了农业生产措施。佛堂、苏溪、廿三里等镇(街)已草拟出扶农政策初稿,总体上扶持力度不减、资金不降。
2、土地抛荒情况
全市存在连片抛荒隐患的面积为3491亩,涉及10个镇(街)88个村。其中抛荒隐患面积100亩以上的稠江、后宅、江东、城西、苏溪、稠城等7个镇(街),合计面积为3343亩,占全市的95.76%。主要原因为征而未用、项目工程建设造成配套渠系毁坏,农田整理后未落实到户等,也有部分是因种粮效益低下,农户自己不愿耕种又未及时流转,引起抛荒。
3、春耕生产情况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全市今年春季作物面积169838亩。具体为早稻面积6840亩,落实早稻示范畈34个面积3648亩,其中机插示范畈11个面积1307亩。春季蔬菜面积42883亩,其中设施蔬菜8955亩。西瓜XX3亩,其中设施栽培2612亩;甜瓜3612亩,其中设施栽培1904亩,并以义亭镇为主。田藕8041亩,主要集中在城西街道。茭白面积1165亩,糖蔗面积6545亩,果蔗17244亩,同比有一定增长。春大豆11251亩,春玉米5716亩,番薯10232亩,小麦1427亩,油菜16983亩,春马铃薯12888亩,蚕豌豆4898亩。
4、土地流转及农业项目开况
今年全市土地流转进行农业项目开发有70处面积达11406亩。其中新增流转面积1000亩以上的有赤岸、义亭、佛堂、廿三里4个镇(街),面积达7877亩。全市新流转土地用于发展粮油蔬菜生产的为2634亩,占23.1%;用于种植水果的1035亩,占9.1%;用于发展花卉苗木的594亩,占5.2%;用于其它农业综合开发的为7143亩,占62.6%。
二、主要亮点
1、春耕生产亮点纷呈
一是示范畈建设成效明显。在政策引导、效益影响下,农户对建立示范畈有较高积极性。统计显示,全市已落实50亩以上的早稻示范畈34个,面积3648亩,同比增长了600多亩。
二是内部种植结构逐步优化。品种优良、经济效益明显的蔬菜瓜果种植面积同比均有较大增长。农户对西甜瓜、糖果蔗、田藕、毛芋等作物种植均有较高积极性,全市预计种植面积比上年均有不同程度地上升,其中糖果蔗增幅10%以上,西甜瓜增长在5%以上。
三是作物区域性生产布局更趋明显。通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传统种植优势,呈现出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区域化发展趋势。如春马铃薯主要集中在上溪、义亭等镇,种植面积占全市的66.1%。果蔗种植主要集中在佛堂、赤岸等地,占全市的85.8%,义亭、佛堂两地糖蔗面积达4297亩,占全市面积的65.7%。
四是设施农业强势发展。为适应市场需求,提高效益,义乌市部分农业龙头企业纷纷增加钢架大棚等设施,生产大棚瓜果和反季节蔬菜,全市预计新增钢架大棚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义亭发展了大棚西瓜1400亩,大棚甜瓜1550亩。同时依托全市10家水稻、植保和农机服务社,早稻机插水平显着提高,目前已落实11个机插示范点1307亩,占早稻面积的19.1%。
2、各地扶农力度进一步加大
为调动农户发展农业积极性,部分镇(街)也明确了扶农政策,总体上与上年度扶持力度不减或略有加大。如上溪镇对粮食生产与沃土工程扶持上,按市财政补助1:1配套;稠江街道和后宅街道对50亩以上早稻示范畈均从200元/亩提高到300元/亩;后宅街道还将连栋大棚3亩以上的从15元/平方提高到20元/平方;农业机械和设备给予购置价的20%补助;廿三里街道对土地流转XX年100亩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00-600元/亩的奖励。
3、有效尝试股份制土地流转开发
稠城街道尚经村拟对全村土地进行股份制入股改造。尚经村现在527户1300多人,土地1300亩(含塘、路等),实际分到户有1000多亩。目前,该村两委拟对全村土地进行集中,以土地入股的形式进行流转开发,并于3月下旬专门组织了村两委、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等30余人赴江苏华西村考察。考察后,基本明确了具体设想。目前村里已成立股份制操作小组。具体由村两委成员、监委会成员、老年协会会长、团支部书记、护村队长、出纳、文书共12人组成。并专门印发了告村民书,对入股后的效益、分红等事项进行广泛宣传,积极鼓励村民自愿以土地入股,便于村里集中流转。经初步测算,年分红田每亩400元,地每亩200元。从村民的反映看,普遍均能接受。但应在阳光大道以内靠村边处,留部分土地用于自用种菜等,也为旧村改造预留用地。对于阳光大道外侧的田地则可集中流转。
三、存在问题
1、对现代农业发展认识不足。近年来,政府有和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服务上采取了很多措施,但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下,多数对务农存在认识偏见,引致农户发展农业积极性不高,总体见效不大。
2、土地抛荒情况尤其是零星耕地抛荒较为普遍,镇(街)及村均没有有效措施。
3、春耕农业生产各镇(街)进展不一。各镇、街道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与奖金等利益挂钩,牵扯农技员精力过大。个别镇、街道出现移用农技人员现象。
四、对策措施
1、加大宣传,落实措施,努力减少抛荒现象
一是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浙江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政策的宣传,提高农户对制止抛荒的认识。
二是加强与人大、政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抛荒列入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各镇(街道)辖区内较大范围耕地抛荒特别是连片50亩以上(建成的标准田连片20亩以上)采取告知、督促形式,由镇(街)采取一定措施,督促各村、户恢复耕种,制止抛荒。
三是积极完善农田水利配套工程。因工程施工引起农田水利设施挖损、塌陷、堆积、压占及其它原因造成渠系不配套等耕种条件破坏的,要衔接相关镇(街)、村,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废土清理和修复水渠,尽早恢复耕种条件。
四是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引导农户依法、自愿地流转不耕种的土地,引进大户进行农业开发。
五是加大“三新”技术的引进、培训和推广,提高农地产出效益,增强农户种植积极性,努力减少抛荒现象。
2、创新方式,因地制宜,全面推进春耕生产
一是强化服务。积极发挥科技指导作用,引导农技人员更好地服务农民,指导实践。因地制宜地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加快农技首席专家、农技责任大使及“双联”责任制、分片包干负责制等制度的建立完善,大力倡导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帮助农户解决春耕实际问题,推进春耕生产。
二是加强上下联动,通过开展送科技下乡进村活动等载体,提高镇、街道及工作片农技人员的参与度,并及时分解落实各镇、街道的粮食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任务,完善细化考核机制,确保业务工作的精心。
三是牵线搭桥,培育大户。农业大户是当前义乌市的农业生产的主导力量,同时在政策的引导下,工商业主反哺农业热情高涨。有关部门可因势利导,提供土地流转信息、开发项目推介等服务,努力引进和培育农业大户推进春耕生产。
3、整合资源,突出重点,促进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努力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尊重自然规律,立足义乌实际,有重点发展早熟梨、果蔗、马铃薯、竹笋、桃、田藕、有机茶、花卉苗木和健康养殖业,努力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做强主导产业,做精特色产业。
二是加快培育现代生产经营主体。深入实施农业企业化行动,积极培育发展带动型、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阳光工程”“十万农民培训计划”为载体,普遍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培训,推动农业劳动者分工分业。
三是强化现代科技支撑。在完善市、镇(街)、村三级农技推广体系网络的同时,积极培育民营科研机构、农业科技型企业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引导涉农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强化以市农业信息网为主导的农业综合门户网站建设,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积极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加快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业主导产业各主要生产环节的机械装备,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
四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稳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
铜仁市农业经济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来看,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开始暴露出来,不利因素增多,尚需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现代农业发展仍面临着较多的困难和问题。
1.1龙头企业规模偏小,带动能力不强
目前铜仁市农业龙头企业虽然在数量上不断增加,但总体来说,规模小,有较大影响力的龙头企业不多,带动力不强。全市现有县级以上龙头企业30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171家,年销售超过1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只有1家,超过5亿元以上的企业也只有1家。企业与基地、农户联系不紧密,利益关系比较脆弱,带动能力不强,制约了农业产业的发展,延缓了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的进程。
1.2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近年来农业基础设施已有一定的发展和改善,但在抗击自然灾害和保障农业生产上,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不配套,全市只有6万hm2水源保障的田块;部分设施年久失修,导致农业抗旱防涝防旱能力减弱;山区道路等设施条件更差。当前基础设施建设与区域特色农业的发展存在较大矛盾。由于水利等基础设施差,配套设施不足,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加上山区交通不便,运输困难,有些地方存在“生产靠天、运输靠肩”、农业机械化水平不高、耕作以手工为主的落后状况,严重影响农产品的产量与效益,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生产的发展。2012年,农业机耕面积达86万hm2,机插秧面积达5400hm2,仅为全市稻田面积的5.5%。
1.3农产品科技含量较低,产品后续深加工不足
总体上看,精深加工的农产品还比较少,除“亿农”“石阡苔茶”“跑山”等少数品牌具有部分市场份额外,其余的品牌数量虽多,但有影响力的品牌却很少,众多品牌主要分布在茶叶、花生、牛干巴上,总体知名度不高,拥有这些品牌的企业产值规模不大。另外,由于缺少支柱企业和龙头企业的带动,当前农产品加工尤其是精深加工、实现特色农产品增值方面严重不足,大部分地区的特色农产品以鲜销和粗加工为主。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有待提高,农副产品生产还处于以量取胜的阶段。
1.4农村劳动力现代意识不强,素质有待提高
随着农业科技的不断进步及其在生产上的推广应用,要求劳动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素养,劳动者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农业劳动力呈现劳动强度不足、年龄老化、文化层次低、综合素质不高的特征。据统计,铜仁市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3年,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高达82.6%;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农民仅占21.3%。较多劳动者缺乏维持生存的劳动技能,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此外,农民现代意识差,阻碍区域特色农业发展,多年养成的习惯,仍然注重产量,不求质量,“小富即安”,缺乏风险投资意识和竞争意识。发展现代农业还要依赖于各级地方政府及专业合作机构开展科普宣传,增强文化教育,引导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的风险投资和竞争意识,现代农业才能进一步发展。
1.5外部因素制约生产规模的扩大
土地、资金等外部因素严重制约铜仁市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一是土地的流转困难。土地是区域特色农业及相关产业生产的最基本条件,种植农作物、生产厂房、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等需要一定的土地配套,但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农民对土地产生的特殊情感以及目前尚不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民把土地看成自己赖以生存的生活来源,目前种田不但没有税收,还有许多惠农的补贴政策,农民爱地惜地,土地流转要价高,意愿低,难度大。流转的土地也存在流转随意性大、纠纷多、稳定性差等问题,土地集中连片程度低,不利于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二是资金短缺。首先特色农业产品基本上是以生产大户规模经营为主,没有注册为企业,融资也还停留在个人的层面,难以取得大额贷款,扩大经营规模也就相对困难;其次对专业合作社来说,自有资金不足,又缺少担保和抵押,从金融部门获得信贷不易,运作比较困难。
2加快铜仁市现代农业发展的举措
2.1协调现代农业发展与工业化进程关系
农业稳定发展是推进工业化进程的前提。农业是基础,应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一是在工业农业发展的同时,注意保护铜仁最大的优势,强大的绿色生态资源,为后续的发展保留空间和资源,高消耗、高排放的项目坚决不能上。二是要正确处理好发展农业与工业的关系,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工业发展不能过多挤占农业发展的空间和资源。工业发展环境脆弱的地区,则应该把现代农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三是激发农民的投资创业意识,提高其发展农业的积极性。在宣传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的同时,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农民发展优势特色农业,提高比较效益。四是提高涉农部门对农业的服务意识。随着农民大量外出打工,落后山区发展农业缺少高素质劳动力、缺少技术的问题日趋严重。对此,涉农部门要树立服务“三农”的强烈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推广普及农业新技术,推动农业快速健康发展。
2.2用现代工业化发展理念指导农业
一是要树立用现代工业推动农业发展的理念,把推进农业产业化作为重要目标,借鉴新型工业化理念指导高效生态农业发展,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农业工业化发展路子,把工业化的设施装备、质量控制、标准生产、经营管理贯穿于农业再生产的全过程,实行农业生产集约化经营、企业化管理、区域化布局、市场化运作,逐步实现农村工业化、农民工人化、农业现代化。二是要树立标准化意识,制定和完善种养生产标准及操作规程,积极推广农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促进生产和消费的高效对接,更好地应对农产品市场的激烈竞争。三是要树立品牌化意识,如整合梵净山茶叶品牌,努力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强农产品的竞争力,促进优势农产品出口,推动农业对外开放。四是农业与旅游开发相结合,依托资源优势,规划发展农业项目,充分考虑到旅游观光、采摘、休闲及劳动等内容,开发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现代农业项目的附加值,真正体现发展现代农业的潜在价值。
2.3进一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
一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农田水利设施标准,建立良好的水利保障体系。同时,根据基地、园区、项目的不同需要,提供相应的配套基础设施,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二是要大力发展设施农业。铜仁市设施农业在国家水利部、国家烟草总局的大力扶持下取得了一定发展,但总量及比重偏小,各区县发展不平衡,需要继续强化土地流转与设施农业项目对接,推动高效设施农业产业规模快速扩张。畜禽养殖业突出发展养殖小区,提高规模化饲养水平。三是要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沃土工程,鼓励农民发展绿肥、秸秆还田和施用农家肥,加快农业综合开发步伐,切实提高耕地质量。
2.4引进推广先进农用科学技术
用先进科技逐步替代传统资源投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特征。一是要加大科研投入,集中科研力量,重点解决优势农产品的提质增效和果蔬病虫害防治等问题。二要加快完善农技推广体系,加强各级农(林)技推广中心在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引进种养新品种、新技术,提高主要农产品优种化率,扩大机耕、机播、机收农机作业服务,逐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三要建立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良好机制。扩大农业科技产业化园区建设,提升特色农业基地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5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培养新型农民
农村劳动力的科技文化素质、农业科技水平和从业技能普遍较低,竞争意识、自我提高意识、团队精神等较薄弱,对新技术、新成果、新信息的吸收消化能力还远远不能适应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应整合现有涉农部门和农村各类教育资源,改革和创新农村教育体制,充分利用职业技术学院、农广校以及广播、电视、远程教学、专家下乡、田间演示、阳光工程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培训,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为农业现代化培养更多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本文来自于《植物医生》杂志。《植物医生》杂志简介详见.)
2.6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是加快体制创新。大力培育和完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如专业农民协会、“公司+基地+农户”经营组织,制订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在信贷、信息和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优惠配套政策,为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是创新组织形式。大力推广涉农部门领办型、基层组织创办型、能人牵头型、龙头企业带动型等四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建立效用并重。要真正按照市场化、社会化和中介组织的性质要求,推行市场化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制度的建设和工作机制的健全,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四是加强典型引路。对已建立的各种中介组织要加强指导和帮助,培育一批先进典型,引导整体上档次,使农业中介组织真正成为农民利益的代表者,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推手。
2.7创新农业经营形式,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