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股权激励与绩效考核范文

股权激励与绩效考核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股权激励与绩效考核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股权激励与绩效考核

第1篇:股权激励与绩效考核范文

(一)股权激励制度的概述

为了使得经营者骨干人员利益能够与公司利益相一致,并且能够有效地激励经营人员充分发挥积极性,在经营公司时,采用股权激励的方法非常必要。采用股权激励的方法并只不是为了给经营者增加报酬收入,而是将公司的整体利益与经营者的自身利益挂钩,从而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内部合作。在具体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时,经营者参股,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入股资金和所持股份比例,经营公司所分配的利润根据经营公司的贡献确定。以所分配的利润总额为基础,按照骨干人员所持有的股份进行分配,这样既使得公司利益得到保证,又能实现采用股权激励的目标,从而保证公司股权激励的合理性。

(二)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的意义

1.缓解企业目前面临的成长极限

在企业中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民营企业目前面临的成长极限问题,调整企业内部结构、扩大资金来源、释放组织潜能,减轻税务负担、防止恶意收购,使得我国企业在实行股权激励制度下,享有较高的自主经营权,股权安排较为灵活自由,从而突破管理瓶颈,完成企业的二次创业。

2.解决民营企业用人难、留人难的问题

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使得公司通过激励吸引人才,对于经营者而言,可以使得经营者分享经营业绩、巩固自己地位、增强参与意识,并且使得他们关注于企业的长期发展。经营者能够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充分发挥积极主动性。有助于解决民营企业用人难、留人难的问题,以股权吸引和挽留经理人才,推动企业长期发展。

二、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低效率的原因

经营者股权激励通过多种方式让员工,尤其是经理阶层,拥有本企业的股票或股权,使员工与企业共享利益,从而在经营者、员工与公司之间建立一种以股权为基础的激励约束机制。然而,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拥有着许多的不足,使得股权激励制度表现出低效率。对此,通过分析,可以总结出企业经营者股权激励低效率的原因主要为以下几点:

(一)股权激励制度没有切实法律依据

由于对经营者的股权激励在执行时要从股份总量中划出一部分用于激励管理者,但是对于一个国有公司来说,能否得到政策上的允许,将对股权激励的实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我国现阶段,许多的股权激励制度没有在法律上得到保障,尚没有任何一部完整的国家股权激励法律,或者是涉及股票期权制度的基本构架与实施细则的制度。也缺乏类似于美国证券交易法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与交易的法律条款,因此在法律上没有切实依据。于是,在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许多的不确定因素的干扰,使得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表现出低效率。

(二)滞后的市场环境

中国的许多公司制定了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但由于法律政策、市场规则等的束缚,无法解决股票来源等问题,迫使股权激励采用变通的方式,甚至无法实施,或者实施之后也未取得良好效果。使得我国很多的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制度之后,其股权激励不明显,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一切都是由于滞后的市场环境所造成的。在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执行时,有可能受到市场管理的抵制,增加实施难度,迫使对于经营者的激励作用弱化甚至消失。

(三)经营者绩效考核体系不合理

股权激励制度就如同商品的价值一样,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的效果只有通过绩效考核,才能将其实施效果表现出来。使得公司在有限的能力与资源下,保持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的长期作用。然而,公司要评估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却要难得多,大多数的公司并没有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而且并没有设立股权激励制度的评价标准,使得公司股权激励管理随着不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在处理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不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者股权激励效果,这也就很难对经营者的业绩做出合理的评价。

(四)员工作为股东进退机制的问题

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经营者及其他员工将不断发生变化,有的员工会离开公司,有的新员工进入公司。有的管理者会降职,有的员工会升职。这就是公司员工作为股东进退机制的问题。根据实行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的初衷,经营者在离开公司的时候,就要退出股份,让新进的经营者持有股份,不过由于许多公司是非上市公司,股东的进退机制很难理顺,同时由于各个公司的性质不同,股东的进入与退出受到的限制相对小很多。因此,许多公司存在股权的进入和退出问题,操作起来非常复杂,使得在公司实行经营者绩效考核时,面临着重重困难。

三、完善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的策略

对经营者实行股权激励制度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工程,需要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周密的研究与设计,并且需要对企业的现状和被激励的经营者进行充分的调研和沟通,做到股权激励制度的有的放矢。实行股权激励的公司,在实行股权激励时普遍存在股权激励低效率的特点,对于激励的对象,也存在选择性的偏见。为了能够使得公司在长期对于经营者的股权激励机制中保持较好的激励效果,通过研究,可总结出以下几点完善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的策略:

(一)对经营者实行股权动态分配

对经营者实行股权动态分配,可以有效地解决员工作为股东进退机制的问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经营者股权激励低效率的问题。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对于经营者股权的分配不但按劳分配,而且,在此基础上还应实行动态分配。使得公司企业能够选择自己的股东,而不是像证券市场上那样被动地由股东选择企业。对此,对于公司战略、战术目标的调整将对公司的组织结构、岗位价值权重、专业人员的薪酬起到一定的影响,股权的分配在企业不同阶段也有不同的侧重。借此,从内部的协调性来为股权分配制度奠定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制定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

一个公司对其经营者实行股权激励制度要从发展的角度合理设计股权激励方案。在方案中,应当体现公司对于股权激励方法分配的利润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可以通过限定一系列的参数的方法实现,具体方案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定。股权激励设计方案中应当详细阐述方案的前瞻性和可调整性。因为公司可能上市,战略会有大调整。在合理设计股权的同时有效设计法律防火墙,避免股权纠纷,规避为以后上市造成的障碍。从而使得公司在实行对于经营者的股权激励过程中,保持着一定的优越性。

(三)保证绩效管理的公正性

对经营者实行股权激励制度最核心的思想就是要和绩效挂钩,如果离开这一点,股权激励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经营者绩效考核的结果是决定经营者股权收益兑现的依据,绩效结果的衡量的关键因素: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必须通过绩效管理落实。因此,进行绩效管理是推行股权激励方法的必要条件。公司通过保证绩效管理的公正性,可以保证经营者股权激励的质量,为股权激励制度奠定了公平、公正的实行环境。

四、结束语

对经营者实行股权激励制度,把企业利益与经营者收益相挂钩,组成利益共同体,可以起到激励效果,达到公司与经营者的双赢。由于我国企业享有较高的自主经营权,对于经营者实行股权安排较为灵活自由。因此,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具有操作上的不确定性。在公司的股权激励实践中,存在着激励低效率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公司应当正确对待,将绩效管理与股权激励相结合,从而使得对经营者的股权激励制度能在公司运作、公司治理过程中真正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马永富.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M].北京:清华出版社,2010.

[2]郭凡生.股权激励总裁方案班[M].北京:经济出版社,2010.

第2篇:股权激励与绩效考核范文

2011年4月,央企中国建筑股权激励草案,这引发了市场对国企股权激励的关注。2008年国资委规范国企股权激励后,只有三家央企实施了股权激励。中国国企与生俱来的特点使其股权激励问题显得特别复杂,监管部门对国企实施股权激励的矛盾态度更使股权激励成了许多国企尤其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不愿触碰的敏感话题。然而股权激励又是提高经营效率、实现国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能否有效实施股权激励也是国企的经营管理是否真正具有效率的一块试金石。所以,国企股权激励问题的解决具有现实而紧迫的重要意义,但有赖于适宜股权激励机制实施的制度环境的建立。“十二五”转型升级之时,借慧全球,重构国企股权激励环境刻不容缓。

股权激励面临多重障碍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企业逐步引入股权激励,股权分置改革后更多的国有上市公司计划实施股权激励。国资委为肯定这种做法,同时规范、限制过度滥用,防止造成国资流失,2006年出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2008年又出台《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但这种名义上肯定、允许国企吃股权激励大餐,同时又高举各种限制大棒的做法,不仅削弱了激励功能,且让许多上市公司根本无法实施激励。事实上,很多国企尤其是央企高层对股权激励不愿触碰,一方面是因为国资委对实施股权激励的有效性心存疑虑,在这种怀疑的环境下提出太过敏感;另一方面由于国资委对股权激励实施的各种限制性条件使得即使提出也难获批准,倒不如太太平平做好国企的“官”。

国资委在对待国企实施股权激励问题上,一方面希望鼓励以提高企业效率,另一面又严加限制以防止国资流失的矛盾心态,充分说明了国企实施股权激励相对于民营企业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源于重大环境和机制障碍。包括六个方面:

产权所有者虚位,股权激励委托人缺失。

企业高管实行“行政任命制”。这种职务形成机制和强调高付出、高回报的股权激励背道而驰,且企业高管经营自受到限制,其所得薪酬与企业绩效相关性小,因而缺乏努力工作的动力。另外国企还要肩负起很多社会责任,比如控制失业率、关注GDP增长等,这也使高管无法全身心投入企业的经营中。

股票市场弱有效性以及国资委对行权价格实施限定。我国股票市场有效性弱,市场信息分布不均且时效性差,股价不能反映企业真实价值,然而国资委规定经营者股权激励的行权价格不得低于市场价。

激励不足。国资委规定,实行股票期权激励的企业,其高管期权激励所得收益不得超过薪酬的30%。而在西方国家,管理者总收入中的工资收入大约占20%―30%,年终奖金占20%,而股权激励收入占到40%以上。

股权激励存在诸多资格条件限制。国资委规定,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需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薪酬委员会由外部董事构成;内控制度和业绩考核体系健全;经营业绩稳健,近三年内无财务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根据这一规定,目前绝大多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无法启动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量的确定”存在困难,这是世界性难题。中国的国企尤其是央企,大都具有渊源于政府力量的非自然垄断的垄断色彩。其经营业绩有多少由行政垄断、资源垄断、自然垄断等垄断因素带来,又有多少由员工努力带来?激励对象各岗位之间的激励份额如何分配?

发达国家国企激励之鉴

发达国家政府对国企的管理和调控主要是在现代公司制度框架下进行的。以产权结构为标准,可以大致分为两种类型:国家独资的、通过委托―关系进行管理的独立法人企业;国家控股的公司。以分布领域为标准,大体也存在两种类型:竞争领域以资本增值为基本目标的国企;非竞争性领域主要从事公用服务事业的国企。后一类国企占大多数。下面对国企占据重要地位的西方典型国家的国企及其环境机制建设情况进行分析。

德国。德国的国企包括两类,一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采取股份公司形式;另一类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核算,由预算管理局直接管理。第一类的国企占多数,按私法组建,政府部门只是作为股东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通过派驻监事会的政府代表来控制监事会,政府代表的人数视政府参股的程度而定。法律规定:在500名雇员以上的国企中,设立3至20人的监事组成监事会。监事会成员50%由联邦政府代表、50%由职工代表组成,其中普通职工、管理人员和国家代表有一定的比例要求。监事会主席由联邦财政部部长提名,选举产生。股权激励方面,具有法人资格的国企其股权激励机制和私人企业基本相同,对非法人国企不实行股权激励。

日本。日本国企主要分布在铁路、邮政、电信、基础设施等公共事业以及金融、烟草、盐业等行业。其中在金融业等非生产领域更为集中,其投资额占政府对国企投资总额的72.9%。日本国资管理模式是集权式。主要包括:1.国资的管理机构由执行机关、咨询机关和监察机关组成。执行机关是直接执行国资管理事务的机关,由各个政府主管部门和大藏省组成,大藏省是国资的总辖机关。咨询机关由国资中央审议会和地方审议会两级组成,负责回答执行机关的询问、提出建议。监察机关负责对国资在运营、处置、 管理等方面的监督。2.在进行民营化改革前,日本国企实行的是行政机关直接经营。政府主管部门决定企业的人事任命,国企工作人员受国家公务员法的约束,不适用股权激励。尽管各个企业有独立核算的财务会计制度,但在财务处置上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和监督。尤其在企业预算的制定、执行、结转以及资金的筹借、使用等方面,均需得到主管大臣的许可。企业利润需全部上缴国库,未经批准企业不得动用。亏损由政府弥补。3.国企多数根据特别事业法设立,对国企依法管理是日本国资管理的一个特色。围绕国资的管理、运营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立法规定了国企的经营范围、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规定了各管理机关的职权及权利行使方式:在立法的规范下,相当一部分国企形成了由国家直接加以管理的广泛而有系统的组织性,这是其他国家的国企所没有的特点。

新加坡。通过国有控股公司管理国资是新加坡的主要特点,而淡马锡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的职责,接受财政部监管,定期向财政部提交报告。为确保财务报告的公正和权威性,在上报前,一般都由公司聘请国际审计公司进行审计。由于淡马锡不是一般的企业,它经营的是国资,因此,该公司的内外监督有一套独特的办法。在外部监督方面,政府通过四种方式对其进行监督:一是直接派人参加董事会;二是通过财务报告和项目审批制度,对公司重大决策进行监管;三是不定期派人到公司或其子公司调查了解情况;四是通过舆论监督。公司董事会目前共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政府公务员,另外6名为企业界人士。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高层领导(董事长、总裁)的任命需经财政部复审,报总统批准。作为对政府投资的回报,公司税后利润的一半上交财政部。淡马锡的成立迅速扭转了新加坡国企经营不善的局面,创造了一系列令世界瞩目的骄人业绩。淡马锡CEO HoChing女士表示,淡马锡能够成功,最重要的经验是,政府不干预淡马锡及其下属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淡马锡也不参与下属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新加坡的国企普遍适用股权激励机制。

北欧(以具有典型意义的瑞典为例)。瑞典对国企的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对国企实行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和运用经济手段对国企进行间接调控。政府明文规定,不得随意直接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政府主要采取三种手段对国企进行间接管理:一是税收调节,政府运用税收手段调节企业的生产方向;二是投资基金调节,设立专门基金资助经济效益好、产品有市场而又缺乏扩大再生产能力的企业;三是工资调节,政府规定工资增长幅度不能超过受外国竞争威胁的产业生产效率增长与国际市场价格上涨之和。对工资上涨幅度的控制是通过谈判形式进行的。政府在工交部内专门设立了国企局,专司出资人的职责。每年11月起,国企局就要对国企的董事会业绩进行分析、评估,包括董事的表现、能力等,向工交部部长、主管副部长提交报告。高度面向市场的瑞典国企普遍施行股权激励机制。

归纳起来,西方国家对国企经营者激励方式主要分为公务员模式和股权激励模式。公务员模式主要施行于国家独资的非竞争性领域的国企,相应配套的法人治理模式是公法人制度,其管理人员等同于公务员,因而其激励方式和手段也遵循公务员体制。而对于有私人资本参与的国家控股公司,则采取与私人公司类似的股权激励模式。为奠定股权激励实施的环境,西方国家采取了包括合理公司治理结构等一系列环境建设措施,比如,政府通过选派代表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不以行政及社会责任目标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等。总结起来,比较成功实施国企股权激励的西方国家在企业微观管理和社会宏观环境方面,普遍实行了以下措施: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通过法律来对国企进行管理,如德国的“企业组织法”等;对国企实行分类管理,对国家独资的非竞争性领域的国企实行公法人管理制度,竞争性领域的国企的经营管理和私营企业一样;派驻政府代表,履行股东权利;实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普遍实行董事会制度。

总之,虽然在国资所有者人格化问题上西方国家也没有找到完全清晰的界定方式,但通过对政府管理方式的规范和制约,以及在国企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这两条途径,使国有产权在营运、监管等方面有了较为有效的制度框架和行为机制。同时,注重在国企的经营管理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市场监督评价机制,从而使政府的管理能够体现市场的要求。

中国国企股权激励对策

中国国企推行股权激励有两个层面的对策。在现实对策方面:

1.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增加外部董事人数,减少内部董事比重;增加监事会中职工数量;建立由外部董事组成的薪酬委员会,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目的是削弱国企比较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防止国资流失,消除监管部门对股权激励措施的担心和疑虑。

2.合理化国企高管的薪酬体系。有形报酬方面,参照经理人市场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建立减少和消除“灰色收入”的机制;无形报酬方面,给予经理人更大的自,以满足企业家自我价值实现和社会地位提升的需要。

3.建立更为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加入经济增加值、独立绩效因素和平衡积分卡的理念,加入非财务指标的考核,通过多方面评价合理衡量企业业绩。

4.借鉴西方国家有益经验,建立国资监管部门的利益和国企经营绩效的联动机制,强化它们对国企的监管意识。国资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基本都属于公务员系列,遵循官员生存法则,绩效考核比照公务员体制进行,下属企业的盈利状况对其升迁影响不大,这就必然导致他们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力的现象,因而导致国企产权所有者“虚位”是必然的。为了加强这些监管单位的产权所有者意识,强化他们代表国家履行企业所有者权利的责任,有必要将国资的保值增值业绩纳入他们的绩效考核体系,并且赋予极高的权重,但要防止国企垄断。

在根本对策方面,首先要调整国企的产权结构,解决产权所有者虚位现象。近些年通过股份制改造等措施,国企中国有股比例不断缩小,产权多元化进程不断加快,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委托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今后,这一过程必须进一步深化。对于竞争性领域,应大大缩小国有控股公司在公司总量中的比重,形成只参股不控股的局面,或者完全私有化,完全退出该经营领域。国家参股企业的议决机制与普通的私营企业完全相同,在这种状态下,国家可以“搭车”其他出资者和企业经营者的管理能力和激励机制,从而更好地保证国资的保值增值。对于关系国家命脉的产业、非竞争性的公用事业可由国家全资经营,实行类似西方国家的公法人企业制度,其治理结构类似于政府机构内部的管理机构,从而,股权激励也不适用于该类国企。

改革国企经理人员的人事制度。取消行政任命制,高管的权责确定、选聘、升迁、调动等和公务员体制脱钩,遵从公司法等企业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职业经理人市场的游戏规则,薪酬体系向职业经理人市场靠拢,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绩效考核体系。打通国企高管人力资源供需和中国市场业已存在的职业经理人市场的通道。取消政府对企业的解决失业、关注GDP增长等直接社会责任的要求。

第3篇:股权激励与绩效考核范文

关键词:人力资源考核;分配管理制度;动态股权激励模型

中图分类号:F27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加强人力资源考核和分配制度管理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只有重视人力资源的核心作用,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管理理念,冲破传统的人力资源考核和分配管理模式,大胆创新,革新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才能够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促进企业的长效发展。

一、人力资源考核和分配管理制度概述

(一)人力资源考核制度概述

人力资源的考核制度从程序上看,包含指导思想是否科学、指标体系是否合理、考核方法是否有效、评分标准是否公正、数据处理是否有效、考核结果使用是否得当这些方面,另外还包括考核争议处理方案和监督管理机制。通常,人力资源的考核是与员工的绩效工资联系在一起的,这种考核制度是企事业单位对内部员工的一种约束激励机制。完善人力资源的考核制度能够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使他们更加积极地钻研业务、努力工作,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使他们更好地为企业做出贡献。

随着现代企业人力资源考核制度的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的考核逐步向定量化的方向发展,并具有可比较性。目前的企业人力资源考核过程中,主要运用的是绩效评分体系,这种评分体系有着较高的统一性,能够对企业的人力资源考核数据进行整体性的统一管理,有着非常大的优越性,能够为企业的员工业绩评比提供数据支持,它的操作步骤如下:首先要对不同的绩效水平进行赋值,待考核结束之后,累加员工的工作绩效分数,并依据绩效总分数生成相应的考核评估结果。

(二)企业分配管理制度概述

传统的企业分配模式以既得和现实贡献这两个方面为指导,并以既得为主。这是由于既得贡献的拥有者往往也是企业分配管理的决策者,他们常常会出于自身经济利益角度的考虑,使分配制度不能够充分有效体现与维护现实贡献者即当前主要业绩的实现者的利益需要。其中,工作业绩是通过直接生成的方式产生出被多数人认可的绩效分数来体现,也可以通过与货币相关的评价数量指标来体现。如果业绩贡献者缺乏分配制度的激励作用,就可能导致贡献者之间的分配不公,这必然会影响到组织绩效的实现。因此,传统分配管理制度下的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是不能按生产要素的实际贡献参与分配,或者不能完全实现按照生产要素的贡献参与分配。原因是传统的绩效考核的分配管理制度不能将年薪制、职务工资调整等分配方式与实际的业绩贡献联系在一起,或者存在着程度不同的脱离。按照公平理论的说法,传统的分配管理制度下,个人所得和个人投入的不对等会使人们感到不公平,就不能对员工进行有效激励,从而不利于一个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人力资源考核和分配管理制度创新

(一)人力资源考核制度的创新

1.对于传统考核模式的改进

现代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出传统量化考核的悖论,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主观考核尺度不一、单项考核不注重考核质量、综合考核胡子眉毛一把抓。并发现传统考核模式的隐形缺陷,即少数决定多数,少数人的行为对考核的全局形成决定性的影响,从而偏离实际水平,形成考核评价中的“杠杆效应”。

2.“主流评价法”与“均值调节法”

主流评价法是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对评分结果进行汇总,并计算出平均值,根据平均值的数据分布区间确定考核评定等级。另外,选取评估者的意见是根据从高到低的分数顺序进行选择的,对于低分段的数据则弃而不用。

均值调节法是为了消除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根据考核所得出的平均值限制考核结果的高低分区间,对超过或低于区间的考核分数进行限定,在成绩评定时不予考虑。这种评分方法可以将人们的主观影响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适用于考核人数较多的情况,但这种方法对某些拔尖人才的考核不利。

(二)企业分配管理制度的创新

1.变革分配制度的指导思想

党的十五大确定了分配制度的指导思想,即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这种分配思想说明物质资本和劳动力资本都是企业正常运行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本。因此,在企业的分配制度中,要让物质资本和劳动力资本两者之间紧密合作,共同为企业的发展添砖加瓦。为此,可以按历史贡献和现实贡献的角度将员工的贡献区分开来,消除分配不公的现象,更好地发挥分配制度的激励作用。

2.采用“动态股权激励模型”

动态股权激励模型主要是为了消除分配不公的现象,更好地发挥企业分配制度的激励作用的一种激励模型。动态股权激励模型是受动态股权制的启发,在预先划定每位员工所享有的静态股权比例(初始股权比例)的基础上,按照其所负责业务(项目)给公司带来的税后贡献率超过其初始股权的部分进行的再次直接计算,能够将按资分配与按绩分配这两种分配模式有机结合,实现对股权和分配的动态化管理。动态股权激励模型以实股和虚股两种形式实现利润的切块分配,有效避免了在经营者取得利益的时候对职工的利益造成影响,打破了二者之间利益分配的对立局面。该激励模型使利益的分配与企业效益的增长挂钩,按照自身的贡献参与分配,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尽管在利益分配的过程中,比例总数是一,利益分配中一定会出现你多我少的局面,但是通过动态股权激励模型能够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总体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结语

在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和市场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革新人力资源考核和分配管理制度是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在人力资源考核制度方面,必须改革传统的考核模式,采用主流评价法或均值调节法。在企业分配制度方面,必须变革企业分配指导思想,采用动态股权激励模型,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齐晓波.如何实现人力资源考核与分配管理制度[J].现代企业文化,2012(17).

第4篇:股权激励与绩效考核范文

关键词:上市公司;EVA;股权激励;对策

一、引言

上市公司作为经济价值创造的主体,由于股份制的原因,往往都有着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特征,由此而产生股东与经营者的委托关系。根据委托理论,由于企业经营者与股东期望目标存在一定的差距,要解决问题,使成本降到最低,企业必须建立一套集业绩评价体系与激励制度为一体的管理模式。

企业为扩大规模或提高经营实力往往选择公开发行股票来快速筹集资金,但股份制所带来的问题之一便是上市公司经营权与所有权相分离。经营者拥有专业的管理投资能力,股东拥有企业的所有权,两者不仅仅是委托关系,更是一种合作博弈的关系。经营者有着自己关于薪酬与业绩的期望函数,其目标函数的弹性往往随着薪酬的增加而先增加后减小,弹性函数趋向于正态分布的特征。每个经营团队的期望函数也各不相同,其影响的因素众多,比如经营者个人道德修养、管理团队自身隐形成本、企业自身经营状况等等。同样地,股东也有着自己分发薪酬与公司绩效的期望函数,其目标函数的弹性往往随着薪酬的增加而增加,弹性函数也由于股东投资成本、资产状况等等因素影响而各有不同。另外,经营者与股东对公司业绩的期望目标在前期可能有所契合,但随着薪酬的增加股东的期望目标必定逐渐高于经营者的期望目标。随着两者期望目标的差距,股东可能会采取积极的激励政策,也可能会采取消极的减薪政策,或是温和的施压政策。但无论如何,作为低于期望目标的经营者,由于经营手段的限制以及自我期望的失衡,往往会选择降低股东的期望目标。两者在博弈的过程中容易造成股东因期望目标的未达成而采取激烈的减薪甚至辞退动作。现在绝大多数企业也存在着经营者工资过低,或是中低层员工受业绩目标未达成波及从而被减薪,而经营者也因为期望目标的差异,利用自身经营独立性,通过信息不对称、责任不对等,发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进行一些短期资金成本过高的项目,损害公司潜在利益从而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可以说,现在大部分企业的现行激励体制和业绩评价体系已无法有效地解决由问题引起的上述问题。

二、传统股权激励制度的不足

1.国内股权激励制度形式上的发展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机制对于治理公司结构,降低陈本,提高管理效率,增加公司竞争力有着积极的影响,我国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完善,在90年代中后期开始推广和实施股权激励机制。现在的股权激励模式发展分为股权激励股票期权模式,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三种,各种模型的特点分析如下:

(1)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是指企业经营者购买公司的股票期权,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也可以放弃这种权利,选择权本身是不可转让的。股票期权实质上是一种权利,是否由持票人行使这一权利。期权本身是一种激励,是否有完整的激励效应,持有者和公司的股票价格是否增加所决定。如果市场价格低于价格在未来,股票期权的作用将失去使用。

(2)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根据规定的条件股权激励计划,从上市公司获得的流通股数量。在指定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业绩条件和股票的禁售期。大多数外国公司通常将一定数量的免费或象征性的费用授予股票激励对象。禁售期是指在一定时间内,激励对象不能操纵这些股票。如果在禁售期离开公司,股票自动失效。限制性股票的经营者也有像其他股东一样获得股息和投票的权利。

(3)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授予公司的管理员,管理人员可以在该公司的股价上升,根据一定比例获得平等的好处股价上升,但没有股份,也不享有股息。

无论那种模式都只是对于发放形式的改进,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推行股权激励制度的难题。

2.绩效考核制度不足

股权激励制度的正常运行需要一个科学的经营者业绩考核体系,不公平的业绩考核体系可能会起到反激励的作用,而我国的业绩考核体系存在着许多缺陷。

(1)我国上市公司业绩考核标准使用最频繁的为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侧重于传统的财务指标,在没有考虑到权益资本成本的情况下,忽略了股东权益的机会成本,虚增股东利益,无法促进资源配置往最优化发展,偏离了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初衷。

(2)涉及的财务指标体系冗杂却不细致,大量凭证无法逐一进行验证,涉及的非财务指标用无法有效进行验证,使得报表编制在会计方法的影响下容易失真,经营者在会计处理和报表编制的可操作性过大,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经营者增加了盈余管理的道德风险,即隐瞒利益作用于来年的业绩考核,同时由于会计核查困难,经营者可能进行虚假报表编制,为了自身短期利益,损害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3)传统业绩考核缺少人力资本的评价,使得优秀人才流失却无法体现股东利益损失。由于人力绩效考核的缺失,对于公司管理层治理结构没有有效监督,增加企业管理成本,损害股东利益。

3.资本市场不成熟

股权激励制度通过股价反映上市公司业绩,从而分配股权起到激励作用。结合我国资本市场与股票市场,我们可以发现中国的融资政策具有明显的国企偏向性,这就造成了用EVA评价资本成本的不准确性。同时,由于中国的弱式股票市场,浓厚的投机氛围,频繁的庄家操盘,使得股价无法正确地反映公司的基本面貌和权益成本。畸形的股市投资环境注定股价变化无法真实反映上市公司业绩,在此条件下,市场股价指标容易受到操控,难以起到考核作用,没有有效的内部监督机构的情况下容易放大经营者的道德风险,甚至经营者为获得更大收益,在获得股票期权后,增加了利用信息优势参与投机操纵股价损害公司利益的道德风险。

4.管理层治理结构混乱

股权激励制度的长期运作需要一个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而国内上市公司大都呈现”一股独大“,股东大会职能弱化的局面,公司总经理往往不是职业经理人而是由大部分股东权益者兼任,从而使得股权激励变为一项自我激励的制度。由于股权激励设计偏向少数利益,内部控制缺失,监管制度失效,股权激励不仅无法有效正向激励经营者而且潜在稀释其他股东的权益,这违背了股权激励的初衷。

5.相关法律落地滞后

股权激励相关法律建设落地于2005年,比股权激励制度引入国内晚了近十年,相关法律多是对于股权激励实施的规范性进行基础阐述,虽然为股权激励制度执行奠定基础,由于没有针对性的法律规章,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时出现特定问题往往力不从心,不能有效解决具体问题而且相关法律在逐步完善,但是前后法律规章之间经常出现出入,地方之间也存在巨大差异,因此普遍出现股权激励法律执行力度不够,企业激励效果不一的现象。

三、EVA在我国上市公司应用的建议

1.改善公司考核制度,逐步探索合适模式

EVA不同于传统的会计业绩考核指标,它将机会成本也纳入了企业经营绩效考核的标准里面,从而能够更真实客观地评价经营者对于企业价值的贡献,也可以反映企业的资产运作效率的高效与否。但不同于国外完善的市场经济,我国上市公司现行考核制度的不规范,上市公司不能单独的选取股权激励或是奖金银行等部分激励模式,而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体系。在对企业引进EVA管理体系时,应明确公司战略,建立以股东权益最大化为核心的决策系统和企业内涵。企业经营者的考核体系以EVA与目标管理法相结合作为企业转型的缓冲期,,以目标管理法明确各部门分工,个人目标业绩,将其作为定量考核,在通过EVA从部门文化,成长性,客户评价,内部业务等方面综合评价部门作为定性考核,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逐渐调整指标,达到适合企业自身的考核制度。

2.培养投资环境,加强资本市场建设

资本市场的不成熟制约股权激励在中国被有效使用的重要原因。因此,需要从观念、政策、法律上等多方面来规范股票市场。首先加强对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事项的监督与审查,规范上市公司的报表和信息披露可以提高投资者之间信息有效传递,减弱机会主义滋生,创造出健康的投资环境,另外,加强对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面法律规章建设与执行,这样能有效降低上市公司经营者的道德风险,从政策角度,政府这只无形的大手应当尽量少干预资本市场的运行,通过资本市场自身完成上市公司的筛选,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促进资本市场的成熟化。

3.培育有效的经理人市场

无论是奖金银行还是股权分配,它们激励对象的都是优秀的职业经营管理人员。拥有一个规范科学的经理人培养市场是实行激励机制的前提条件。首先政府要加快配送制度的改革,国企作为中国企业不可忽视的中坚力量,其自身经营者的素质要求不言而喻,其次大力培育经理人市场,通过公开公正的聘用流程能够更好地发掘优秀的经营人才,并对广大高层经营者起到一定的激励约束,时刻督促经营者与时俱进。另外创建一个有效地监管制度十分重要,由于EVA将股东经营者利益关联之后,经营者出现道德风险的概率显著增加,上市公司应该加强内部控制与监督,避免经营者与少数股东相互勾结,降低因为股权激励带来的道德风险,除此之外,经营者再教育也是重中之重,通过股东协商计提经营损失,让经营者在实践中逐渐去理解EVA体系,发挥传统指标和EVA指标相互补充,相互完善的优势,通过日常经营过程中的逐步代替使企业平稳地形成股权激励中的业绩考核和管理激励体系。

基于EVA的股权激励制度能剔除权益成本,完善治理结构,减少成本,维护股东权益,虽然还存在一些不足,但是相信在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和法律建设的大背景下,经营者受到相关知识引导,这种激励制度一定能广泛应用于众多企业,为国内经济建设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1]Gary C Biddle.《RobertMBowen,James S Wllace. Eeonomic Value Added: Some Empirical Evidence》. Management Finance, 1998, 24.

第5篇:股权激励与绩效考核范文

[关键词]股票期权;激励契约;契约合理性

[DOI]10.13939/ki.zgsc.2015.46.061

1 引 言

股权激励将公司部分股权授予给经理人,以使经理人和股东们的利益一致,有效地缓解了因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带来的委托问题,成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的良好途径。在我国,股票期权是最常见的股权激励方式,指的是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ZW(]股票期权的定义来源于《上市公司管理股权激励管理办法》。[ZW)]。

自股权激励被公司广泛接受并实施后,研究影响股权激励效果的因素的文献层出不穷。在国外研究中,RA Heron(2009)[1]发现经理人会通过操纵授予日当天的股价来操纵平价期权中行权价格的制定。Laux(2012)[2]从经理人更换率的角度研究了股票期权授予过程的安排对管理层短期化行为的影响。国内学者也进行了相关研究,潘飞(2006)[3]对我国高管激励契约的特征进行了总结,表示激励契约中激励对象与制定者、考核者往往互相重叠,绩效考核指标的选取比较单一或者考虑不够全面,总体而言激励契约的制定不够合理。吕长江(2009)[4]提出了上市公司设计的股权激励方案既存在激励效应又存在福利效应。上市公司主要是通过改善激励期限以及绩效条件来增强股票期权的激励效应。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同导致股票期权激励契约存在差异。徐宁(2010)[5]就股票期权方案中的激励期限以及绩效条件的设定合理性进行了深入讨论。研究结果表明,激励期限的长期性与绩效条件的严格性是决定股票期权激励契约有效性的关键特征。

从以往的文献研究结果来看,股票期权激励是把“双刃剑”。公司既可能通过制定激励期限长、绩效条件严格的期权激励契约来缓解委托问题,产生激励效应,提高公司价值,也可能因为对期权激励契约中各变量设定不当导致经理人为了自身利益而损害了公司利益。因此,股票期权激励契约的合理性对股票期权的实施效果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2 研究与假设

在股票期权激励契约中,主要的契约要素包括行权价格、授予数量、激励对象、激励期限与绩效条件等(徐宁,2010)[5]。这些契约要素都是公司制定股权激励契约时需考虑的主要变量。

股权激励是为了将高管个人利益和企业利益紧密结合,以达到长期激励员工、提高公司价值的效果。在股票期权方案中,激励期限是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有效时间长度,最能体现股权激励长期性这一特征。Zattoni(2009)[1]研究表明在短期内经理人可能会通过操控业绩以达到绩效条件便于行权,但从长期的角度看,操纵行权业绩指标的迹象终究会暴露,这时经理人再通过操纵业绩为自己谋求福利的能力就减小了。因此,我们假定激励期限越大,其股票期权的激励效果也相对更好。

假设1:激励期限越大,股票期权的激励效果越好

绩效条件是股票期权激励性得以体现的关键要素(徐宁,2010)[5]。在我国,经理人行权前必须先达到方案中设定的绩效条件,绩效条件越严格,激励对象的行权难度越大,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就越强。我们将以公司自身前3年的数据作为基准,通过行权指标和公司前3年同口径的指标相比,来确定绩效条件严格与否。

假设2:绩效条件制定得越严格,股票期权的激励效果越好

3 样本选取

本文统计了2006―2012年公布并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草案的公司数据,剔除了以下几类公司:一是当年授予且注销的公司;二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出现极值的公司;三是由于近期发放债券或者进行股权融资,导致ROE与先前年份没有可比性的公司;四是前三年指标的均值的标准差异常的公司。此外,由于一些公司实施了几期股票期权方案,我们将每一次实施都看作一个样本。最后我们一共得到了195个样本。相关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以及锐思数据库,部分信息查阅巨潮资讯网。

在对股票期权契约的合理性分析中,我们拟用独立样本t检验法,分别以行权价格、授予数量、激励期限及绩效条件为分组变量,对股票期权实施效果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进行检验。其中变量设计如下。第一,股权激励实施效果(ROE)。采用需进行绩效条件考核的年份(T年)相对于前一年(T-1年)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增长率(徐宁,2010)[5]作为实施效果变量。第二,激励期限(IncentivePeriod)。以5年为界限划分合理性。第三,绩效条件(Performance Condition)。我们将绩效条件中的每一个行权指标与公司前3年的业绩指标进行比较,看其是否大于前3年任意一年的值或者大于前3年的均值(标准差正常)(吕长江,2009)。我们采用了两种划分标准,一是当行权条件中有大于1/2的指标满足上述条件时,我们认为绩效条件是严格的,取值为1,否则为宽松的,取值为0;二是当行权条件中只要有一个指标满足上述条件,我们就认为绩效条件是严格的,取值为1,否则为0。在统计过程中,大部分绩效指标都是以百分比为单位,所以当均值大于1时我们视为标准差异常。

4 研究结果

从下表可以明显地看出,激励期限的独立样本t检验在10%的水平上显著。当股票期权激励契约中激励期限大于等于5时,实施效果变量的均值为0.05是正数,这就表明股票期权的实施达到了激励的效果,提高了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而激励期限小于5时均值分别为-0.09,呈负数形式。这表明在这种情况下,股票期权不仅没有起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反而降低了公司的收益。

按照两种划分严格与否的标准,绩效条件的独立样本t检验都是显著的,其中方法1的显著性更强,小于0.01。两种方法的检验结果都表明,当绩效条件严格时,股票期权的实施能有正向的激励效应。而绩效条件制定得宽松时,实施股票期权并不能产生激励作用。这与激励期限的检验结果相似。

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初衷就是激励经理人,提高公司价值,一份合理的激励契约应该是能够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而且激励效果越明显越好。因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激励期限的长期性以及绩效条件的严格性能够体现出股票期权激励契约的合理性。

本文对股票期权激励契约的合理性进行了研究分析。在激励契约合理性的研究中,对各变量特征的划分标准有待改进,以更好地区分契约的合理性。

参考文献:

[1]Heron R A,Lie E.What fraction of stock option grants to top executives have been backdated or manipulated?[J].Management Science,2009,55(4): 513-525.

[2]Laux V.Stock option vesting conditions,CEO turnover,and myopic investment[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12.

[3]潘飞,石美娟,童卫华.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契约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6(18): 36.

[4]吕长江,郑慧莲,严明珠,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设计: 是激励还是福利?[J].管理世界,2009(9): 133-147.

[5]徐宁,徐向艺.股票期权激励契约合理性及其约束性因素――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J].中国工业经济,2010(2): 100-109.

第6篇:股权激励与绩效考核范文

1)员工所持股份主要由原始股和投资股2部分组成。员工所持的原始股份额由员工所在的岗位决定,由于不同岗位对出矿质量的影响程度不同,为各岗位配发的绩效基金原始股份额也不同。投资股由员工自行购买,允许员工在车间内部交易。员工所持投资股数不得超过个人原始股数的50%。

2)每月月初员工质量绩效股价恒为1。在本月内,每周员工持股股价随着员工所在工区的出矿质量优劣而浮动。工区出矿质量每超、欠出矿计划品位0.01g/t,该工区员工的绩效股价上、下浮动0.5百分点。员工绩效股价按周浮动,月底结算。若车间的整体出矿品位完成出色,车间将视情况适当上调单股股权价格。

3)工区出矿月平均品位超过计划品位0.5g/t时,车间将以增股的形式为工区参股者派发红利,增股数为个人原始股的2%,但累计不超过个人原始股的5%。股权增股当月兑现,且增股后的股权数自动滚入下月个人基金账户中。

4)若员工日常工作中受到矿部的奖励或考核,则员工的绩效股价根据奖惩金额数而上下浮动,浮动大小由员工的奖惩金额数和员工所持股权数决定。直接从事生产一线的员工、地测采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若1年内出现3次违反矿部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取消其投资股。

2系统设计

2.1系统技术方案

采掘车间出矿质量绩效管理系统基于UCML企业级应用框架开发平台研发,利用SQLServer2008管理系统数据库,系统结构采用B/S(浏览器/服务器)结构,充分利用焦家金矿采掘车间现有的网络资源,基于HTML5在客户端能够实时地生成车间人员绩效股价走势图,动态地体现出员工绩效股价的变化,从而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促进采掘车间生产质量的提高。系统采用的UCML开发平台[4]基于.NET体系,可以直接转换为c#源码,网页应用系统开发全过程均可在该平台上实现。业务开发流程包括:业务的开发和整合、网页报表、工作流、多维分析、门户管理、移动开发和协同管理套件等。SQLServer2008是一个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功能非常完备,为商业智能管理和企业数据管理提供了高效、安全和可靠的平台,是一个端到端的、集成的、全面的数据信息解决方案。基于.NET平台的B/S架构模式包括表示层、业务层和数据层3层结构。表示层负责处理用户的输入和输出;业务层负责处理用户提交的请求并向用户返回处理结果;数据层负责实际的数据存储和检索。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HyperTextMark-upLanguage,HTML)在目前的网络中应用极为广泛,是网页文档的主要构成语言。基于HTML5在客户端生成图表具有实时更新、离线使用、跨平台使用等优点,绘制出的图表不仅动态美观,而且可以支持多种主流浏览器,实现电脑手机等多种方式的应用。

2.2系统结构设计

焦家金矿采掘车间出矿质量绩效管理系统主要由5个模块组成,包括:基础信息维护、股价/股权变动、生产数据录入、股价实时动态和每月分红结算。模块主要实现如下功能:

1)基础信息维护。主要用于存储和维护车间工区、工种信息和车间全体员工的实时持股信息。系统管理员通过该模块可以直接、综合地查看和管理车间全体员工的持股信息。

2)股价/股权变动。该模块记录和存储了车间员工的所有奖惩信息和投资股买卖信息,同时完成了奖惩/买卖记录的存储和个人股权股价信息实时更改。在车间员工受到矿部奖励或考核的情况下,实现了奖惩信息的存储和责任人绩效股价的实时更新。

3)生产数据录入。用于记录和管理车间各工区的月计划采矿量和月计划出矿品位,以及每月每周各工区的周实际采矿量和周实际出矿品位,实现了月实际采矿量、出矿品位随着周实际数据的录入而自动更新的功能。该模块生成的车间出矿数据汇总表包含了车间和各工区的所有出矿信息,并能实现自动统计分析功能。

4)股价实时动态。主要用于生成车间全体员工的每周股价信息和每日股价信息,同时在客户端自动更新生成近10日的车间/工区每日股价走势图,间接反映了各工区每周的出矿质量和工作绩效,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5)每月分红结算。在月末整体绩效考核时,该模块可自动生成车间全体员工的持股信息表,根据每个员工所拥有的股权价值来结算分红,实现了出矿质量股权制的绩效考核。

3系统应用及效果

焦家金矿采掘车间出矿质量绩效管理系统从2014年6月项目实施至2014年8月正式投入运行,至今应用效果良好。车间管理人员通过该系统可以对车间生产信息和员工的绩效考核进行综合地管理,生产信息等基础数据输入系统后,可以自动生成车间各工区员工的每日股价走势。股价走势图通过LED电子屏在车间内部每日更新展示,员工通过浏览LED屏上的股价走势变化即可了解本人所在工区及车间的生产质量波动。系统投入运行后,采掘车间的月平均出矿品位提升了1.8%,月平均生产效益显著提升。系统的实施促进了采掘车间生产质量的提高,减少了车间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近3个月来,采掘车间事故发生率为零,车间员工提高了生产质量意识,达到了降本增效的目的。采掘车间出矿质量绩效管理系统自运行以来,动态地体现了员工绩效股价的变化,对车间全体员工起到了有效的激励作用,达到了信息化管理、综合提高车间出矿质量和生产效率的目的。

1)健全和完善了采掘车间的激励-约束管理机制:采掘车间目前绩效考核制度按月实行,员工对生产质量与工作绩效的联系意识较淡薄,每月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工作的激励作用也不是很明显。出矿质量股权激励绩效考核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地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帮助采掘车间增强内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利于车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长期稳固的发展。

2)生产数据的自动统计分析:以采集的车间每月计划生产数据和实际生产数据为前提,自动生成各种统计汇总表。汇总表按时间和所在单位(包括车间、工区、其他人员)进行划分,包括基础数据汇总表,工区月平均品位分析表,车间每周股价信息表,车间每日股价信息表等。系统综合的数据统计分析,使得管理人员能够及时、全方位地掌握车间的生产动态,极大地节省了数据分析的时间,为车间管理人员提供了全面可靠的决策依据。

第7篇:股权激励与绩效考核范文

【关键词】股权激励 上市公司 股票期权

一、股权激励的定义

股权激励制度是一项公司与被激励者达成的合同或协议,在这一合同或协议下,通过特定的权益安排,将被激励者的报酬和公司的经营绩效挂钩,只有达到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条件才能履行协议,予以奖励。股权激励的核心是将经营者的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结合起来,使经营者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将公司的长远发展放在第一位,对防止经营者短期行为,对引导其长期行为从而最大化股东价值具有较好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是现代公司中剩余索取权的一种制度安排。

二、股权激励的实施方式

主要包括如下方式:

业绩股票。是指在董事会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在年末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

股票期权。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某段时间以既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股票期权的实施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当股票市场价格高于行权价格时,激励对象才会行权获得收益,反之,激励对象将放弃行权。股票在未来时间的市价和行权价格之间的差就是激励对象能够获得的收益。

虚拟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可以享受一定数量分红权和股票价格升值收益,无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的股票。

股票增值权。是股票期权的衍生形式,与股票期权不同之处在于,股票增值权模式下激励对象不需要在行权时支付现金,相应的激励对象也只能以现金形式获得股价上涨带来的收益,而无所有权和表决权。

限制性股票。是指事先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对股票的来源、抛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激励对象只有满足规定的服务年限,并且业绩达到了事先规定的水平才能抛售股票获得收益。

延期支付。是指公司为激励对象涉及的一揽子薪酬收入计划,其中有一部分属于股权激励收入,股权激励收入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折合成一定数量的股票,在一定期限之后以公司股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给激励对象。延期支付带给激励对象的收益来自于一定期间内股票价格的上升,如果上升,激励对象将获得股价差额部分的收益,如果不升反而下降,损失也由激励对象独自承担。

经营者/员工持股。是指让激励对象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这些股票可以是公司无偿赠与激励对象的、或者是公司补贴激励对象购买的、或者是激励对象自行出资购买的。

管理层/员工收购。是指公司管理层或全体员工利用杠杆融资购买本公司股份,从而成为公司的所有者,与其他股东共担风向、共享利益,实现持股经营的激励模式。

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合理的绩效评价标准

科学的业绩考核标准是股权激励机制作用发挥的基础。我国目前大部分上市公司还没有构建一套科学完备的绩效考核体系,因此出现不公平的现象,从而使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下降。目前上市公司业绩考核主要以会计业绩为主,而在其中以净资产收益率单一指标作为考评依据的占了绝大部分比例,这种评价体系通常会导致经理人操纵会计利润。以股票市场业绩作为考评依据的公司并不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可能会出现绩优公司的股票价值低,股票期权不能获利或获利很少,而亏损或薄利公司的股价反而由于投机炒作等各种因素的存在处于很高的价位股票期权获利丰厚的不合理现象。

(二)缺乏相应的会计准则

企业应用股票期权激励方式,涉及到股票期权价值确认、期权价值或有成本的计量与摊销、期权行权或弃权、行权股票的来源等许多方面的会计处理问题。这些会计问题需要有相应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范和指导。我国在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l1号――股份支付》,这为我国专门的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面尚不完善,在信息披露方面也缺乏相应制度和监管。这些问题会影响到股票期权制度的有效实施,成为股权激励发挥作用的障碍。

(三)经理人市场普遍缺失

目前我国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尚未确立,在经理人的选拔中市场的作用较小,上市公司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经理不是由市场来筛选,而是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大股东任命,经理人只对上级或大股东负责,市场竞争的压力较小。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的职业经理人。具有很强的政治因素,从而使经理人的风险意识和竞争意识淡薄。

四、对上市公司完善股权激励的思考

(一)建立综合的评价体系

使用经济增加值(EVA)评价经理人的经营绩效。传统的财务指标受现行会计准则的影响,对权益资本成本的考虑不足,经济附加值作为一种新型的公司价值评价指标,不但克服了传统指标未能考虑机会成本的缺陷,而且纠正了会计指标对经济现实所创造的真实业绩的扭曲,更准确反映了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为股东创造的价值,也更能引导企业经理人为企业长远价值的增长而努力。

(二)完善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监管

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在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面,制定详尽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操作指南,这样有利于实践中的具体操作。另外要强化股票期权的会计监督与管理。实施股票期权容易使股票期权持有者产生逐利偏好而引发负面影响,因此必须强化监督管理以防止为行权而操纵会计信息侵害股东的行为发生。在报表的审计方面,注册会计师应以谨慎的职业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经营状况,重点加强对股票期权的会计披露。

第8篇:股权激励与绩效考核范文

关键词:企业高管人员制度激励股票期权

引言

在国家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我国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流动性大大提高。一方面,高层管理人员的合理流动可以促进社会和企业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高层管理人员的高流失率往往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直接与间接成本,极大地影响到企业员工的士气,降低了企业的整体绩效水平。如何设计出一种能够吸引和利用高级人才,把人力资本开发到最大、人力资源配置到最优的激励制度,是中国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

1我国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制度激励的现状

对于正处于转型期的中国企业来说,制度激励问题相对于管理激励问题来说更具有根本决定性和现时意义。特别是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制度激励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高管薪酬结构不合理基本薪酬所占比例偏大,浮动薪酬,尤其是与产权相关的股权激励部分,所占比例偏低。在中国上市公司中,高管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超过60%。另一方面,高管持股收益只占高管们总薪酬的约20%,这说明中国的高管薪酬还主要集中在短期激励。

1.2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由于许多企业大股东一股独大的原因,以至在上市公司里,大股东滥用控制权的现象非常严重,企业内部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企业的整个权力也因此而掌握在董事长及其以董事长为核心的极少数人手中。董事会也因此而成了董事长一人的董事会,公司的一切皆由董事长说了算,所谓的公司治理则完全成了一个空架子。一方面是大权在握,而另一方面则是私欲的膨胀由于自己的付出得不到相应的回报,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高管流失就很平常,更有甚者,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不惜走上犯罪的道路。在部分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情况下,这一问题更加突出和严重,破坏了立法时所设计的公司权力制衡体系,导致高管层共谋和内部人控制。

1.3对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管和处罚很不到位一些高管对企业管理不善,出了问题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投资者反而成了这些巨额损失的买单者,而高管们却仍能毫发无损,高枕无忧,甚至还可以拍拍屁股,调到另一家企业做起了老总,有的高管竟裹挟巨款玩起了“蒸发”的把戏。就拿上市公司高管来说,相对于利益,高管面临的风险则显得不那么严重。一方面,证券交易所在职权范围内只能对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谴责,同时,证监会对违规上市公司及其高管的处理权限和力度也有限。

2我国企业对高层管理人员制度激励所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对于现代企业来说,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的工作绩效,是决定企业总体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的核心因素之一,如何激励高管,充分发挥高管潜能,为企业和股东创造出最大经济价值,一直是董事会、老板十分关心的问题。这里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措施。

2.1加薪、奖金或福利制度加薪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经济激励措施。加薪激励把对高层管理人员的肯定直接表现在重要的稳步增长的经济收入——工资当中,非常直观实在,量化了的金钱可以直接让高层管理人员感觉到自己已经实现了的价值。奖金从表面上看是一种单独、额外的奖励,可变性较大,但其实质仍然是“多给点钱”,与基本薪酬一起,构成了高层管理人员的日常性收入。对高层管理者来说,健全的福利制度更能吸引他们。主要有以下几种:福利设施、补贴福利、教育培训福利、健康福利、假日福利等等。另外还有社会保险和额外津贴等等。

2.2职业生涯规划职业生涯是高层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的历程,包括高层管理人员职业生活的内容、职业生活的方式和职业发展的阶段。知识经济时代的绝大多数员工,特别是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都会对自己未来的职业发展抱有一定的愿望,并为自己制定发展的最终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同时会积极为实现自己的愿望和目标创造条件。高层管理人员的职业生涯目标能否实现,或者实现的程度有多大,不仅仅取决与高层管理人员自己,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高层管理人员为之工作的组织。企业要根据企业的总体发展计划和高层管理人员的不同特点,将高层管理人员的发展与企业的发展结合起来,为高层管理人员发展提供条件和机会,并据此作出企业的有关人力资源规划。

2.3自主创新的新平台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来说,除了常规物质薪酬激励以外,也许更需要的是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可以独立演台大戏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自己可以参与商业剧本策划和导演,亲自担纲主角,而不仅仅是企业中的一个高层管理者。由于高管职位在一个公司总是有限的,因而导致许多优秀的高层管理人员长期晋升无望,在这样的情况下,能否给予他一个相对独立的板块,让其参与决策并亲自督导执行,是企业是否能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其发展欲望的关键因素。例如决策层给一定的资金让高管人员进行一些实质性的研究工作或者让高管人员在企业进行一些有益的改革措施,这都会激发高管人员想获得成功后获得成就感的愿望。同时企业决策层也应该考虑合理设定企业的短中长期目标。然后为高管人员设计一个综合的短中长期激励计划,为优秀高管人员留下充分的利益和发展空间,是解决高管人员激励持久性和有效性的必要工作。没有新的平台给高层管理人员,他们就会受到压抑,时间一久,心生压卷,最终造成优秀高层管理人员的流失。

2.4绩效考核制度作为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对企业的重大决策以及日常经营决策起着关键作用,而绩效考核在很大程度上会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而且会有效地激励高层人员自觉完成既定目标,自觉按照标杆来塑造自己,高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力也会自觉发挥。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应使用360度考核法,由高层管理人员的上下级、同事、以及客户进行考评。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将每年年终进行一次,但同时每月都将对其工作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作为考核成绩保留。在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360度绩效考核的同时,还将组织专门的考核小组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另外的考核,考核小组将由人力资源部牵头,会同其它部门精英,同时外聘专家。高层管理人员的最终考核得分将由上述两种考核得分汇总后得出。

2.5建立股权分享制度目前股权激励在国内越来越受到重视,不仅有理论上的探讨,而且许多高科技企业、民营企业和一些国有控股企业等都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股东实际上是一个委托的关系,股东委托高层管理人员经营管理资产。但事实上,在委托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股东和高层管理人员之间的契约并不完全,需要依赖高层管理人员的“道德自律”。股东和高层管理人员追求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股东希望其持有的股权价值最大化,高层管理人员则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股东和高层管理人员之间存在“道德风险”,需要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来引导和限制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为了使高层管理人员关心股东利益,需要使高层管理人员和股东的利益追求尽可能趋于一致。对此,股权激励是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通过使高层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持有股权,享受股权的增值收益,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风险,可以使高层管理人员在经营过程中更多地关心公司的长期价值。股权激励对防止高层管理人员的短期行为,引导其长期行为具有较好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3小结

企业的激励制度是严格完整的体系。而由于制度的原因,使得作为组织成员个体的工作或劳动付出得不到相应的回报,或者个人不须承担其行为的部分或全部后果。特别是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影响很大。对高层管理者的制度激励,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与产权相关的“成本”问题。通过对高层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以及其他的方式,实现人力资本股权化成为企业制度变迁和制度激励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梁洪学.中国公司制企业经理人激励制度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孙宗虎,李晓颖.绩效考评与激励管理[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4

第9篇:股权激励与绩效考核范文

1.没有形成完善的经理市场,高级经理的职业道德和行为约束较弱。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未形成完善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完善的经理市场有利于形成对经理行为的有效约束,强化各种激励方案的效果。高管人员存在行政任命制,导致薪酬体系脱离于政府系列,而又缺乏政府监管部门的约束。这就降低了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可比性,另一方面也大大削弱了激励的效果。高管为特定的小圈子制订薪酬,缺乏自律和他律,分配依据缺乏科学性和透明度。目前的状况是,我国企业的高管的薪酬标准,绝大多数是企业自己确定,决定性意见出自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或由高层人员构成的董事会。高管自定薪酬,抽取了企业激励机制中“绩效挂钩”的灵魂。

2.货币收入逐步攀高,收入短期变现隐性化比较突出。

就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高管的高薪来自于较高的货币薪酬,与长期业绩挂钩的长期(股权)激励机制在银行业中并不普遍,并且高管的薪酬水平与企业规模、收入和回报等指标相关性还比较弱。尽管政府监管部门一再强调国企高管人员的薪酬必须与绩效挂钩,但是由于缺乏科学的业绩评价机制与公正可信的评估者,实际的绩效评估过程基本上掌握在国企高管自己手中。在长期激励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高管们变通各种方法致使收入隐性化。高管薪酬的数量缺乏透明度。缺乏科学的信息披露机制,高管薪酬到底是多少,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无从掌握执行过程和结果,普通员工更不可能知晓。一方面似乎可以说是人力资本的价值未能得到充分体现,另一方面也是对公共财产的侵蚀。高管薪酬增长与利润增长同时出现是否意味着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还存在很大争议。

3.薪酬结构不合理,激励作用较弱。

发达国家经过长期市场运作已形成了大体相似的较为规范的薪酬结构,即基本工资、年度奖金、长期激励计划和福利计划四个部分。同时,整个薪酬方案透明度高。如美国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中属长期激励部分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但即使是这样,发达国家的事实经验表明,薪酬制度仍存在很大缺陷,这也就是g20会议为什么把高管薪酬列为监管的对象之一的原因。我国在高管薪酬中普遍缺乏长期性激励,导致的结果是激励与约束均不到位。

4.内部监督不足,相关市场有效性低。

强有力的内部监督是激励的有效补充,也能提高激励的效度。缺乏有效监管的制度和体系不仅会造成资产的不应有的损失,更造成激励机制的扭曲和公平的丧失。我国对年薪制尚没有比较完善的制度,这使得国企高管的年薪制只包赢不包亏,责权利没有相应配套,激励约束机制只见激励缺少约束,国企高管除了年薪之外,还享有相当多的职务消费,而这些消费消费很容易成为灰色收入。而缺乏这些收入,则容易导致59岁现象。因此,职务消费缺乏透明性,且不容易监督。

5.高管薪酬信息不透明,社会舆论监督不够。

高管薪酬信息不透明,高管们到底多少薪酬缺乏透明度,出资人(社会公众)也无从掌握。上市公司年报也很少提及高管领薪者姓名和数量,以至于在信息披露中,只是披露高管薪酬处于哪个区间。只是公布高管人数、薪酬总额和相关人数,以及董事、经理中前三名薪酬金额。没有说明薪酬与其完成的工作和企业业绩如何相关,即使提及也由于信息披露不完整,导致大家看到的高管薪酬比实际数据要少。更需要指出的是,我国信息资料公开性不够,涉及到上市公司还存在着造假乃至操纵等一系列问题。

6.薪酬管理配套措施建设滞后。

外部环境对企业薪酬管理影响很大,随着经济持续高速度的增长,企业薪酬管理外部环境有了一定改善,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国有企业所有者“虚置”,缺乏一个对经营者强有力的考核激励约束主体。国家至今未出台统一的成熟的年薪制和期权期股的相关规定,各地各企业的做法不一,差距很大,很不平衡。

目前中国资本市场很不健全,股票市场的表现是缺乏一个成熟、稳健、法制化的股市,期权、期股实行的基础不稳固。企业经营者与党政领导干部界限不清,二者的福利待遇没有明确规定。

二、国有企业高管薪酬问题的解决对策

高管薪酬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薪酬问题的解决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当前尤其要高度重视国企高管薪酬出现的种种问题,妥善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带来的种种危害和负面影响。针对以上提出的问题,当前应实施5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努力解决企业高管薪酬问题,构建企业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体系。

1.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推进企业薪酬规划设计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性依赖于股权结构、市场环境和内部组织机构设计等多方面的因素,但其核心仍然在于权力的制衡。国企高管薪酬畸高,与企业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有关。因此,国企法人治理结构需进一步完善。建立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是有效防范基于委托关系所产生的国企经营者“道德风险”等问题的根本途径。

要大力推进企业薪酬规划设计工作。企业薪酬设计应当由董事会集体作出决策,并将薪酬设计上报给国资委备案,以实施监控。对国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结构严格界定,可以包括企业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企业的员工代表、独立董事、外部咨询顾问等,但是不应包括管理层人员,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相当高的比例。目前一些国企董事会虽然设立了薪酬委员会,但实质上形同虚设,没有行使监督义务。

2.明确界定高管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科学的企业绩效考核体系

一是要明确界定高管经营业绩考核内容,使其有章可循。

二是确定科学的评价指标及其体系,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要坚持政治标准与经济标准并重,主要突出经济标准的工作方针:对国企高管的工作绩效考核应该从不同的侧面,使用不同的指标,以保证考核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在高管绩效考核中,要确定科学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指标,增加对工作业绩方面评价的力度。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考核方式,对高管进行全面考核,规定各种考核的权重,量化指标定量评分,得出考核成绩;将高管业绩考核结果与薪酬紧密挂钩,严格兑现,提高可信度。

三是企业必须认真执行绩效考评体系,及时兑现与考评结果相联系的薪酬分配方案。

四是加强对高管的经常性考核监督,将政府的监督考核和企业内部的业绩考核联系起来。

3.完善“国企高管薪酬”激励机制,构建适合中国特点的高管薪酬激励机制

(1)正确认识和运用薪酬激励的基本原则,着重用好“成本—收益”法则,合理确定企业薪酬激励政策与薪酬结构。薪酬激励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劳动价值分配原则、柔性化原则、合规原则、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分配原则。国企高层经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的制定,必须遵从“成本—收益”法则。

(2)合理拉大薪酬差距,提高企业经营者薪酬满意度和公平感。在设计薪酬制度时,应采取积极应对人才竞争的措施,逐步加大物质激励力度,根据责任、风险和业绩确定薪酬水平,尽量将经理层非货币收入货币化,发挥货币化收益的显性激励效用。

(3)注重长期激励,建立多元化的薪酬激励模式。既要长短期激励呼应、正负激励结合,又要薪激励实现手段的多样化。

(4)企业高管人员薪酬应当与业绩优劣挂钩。高薪酬必须有企业的业绩作为前提,只有高管的薪酬与企业业绩挂钩,才能真正产生出激励效应。好的薪酬制度的关键是要建立在业绩考核的基础上,把考核结果跟薪酬激励挂钩。同时,高管人员的薪酬结构,可变薪资的比例应适当增加。

(5)增加国企高管薪酬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保持企业薪酬制度的公平性和竞争性。

4.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健全薪酬监管法规政策体系

(1)要严格执行现行薪酬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规定,进一步做好国企高管薪酬管理工作。不但要严格执行《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同时还要严格执行《关于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等法规。

相关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