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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法建办集中2个月的时间开展对上对下的“法治建设”目标绩效考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抓好市政府联合考核组的迎检工作。按照市政府考评要求,通过严格把握任务分解、资料汇总、装订成册、自查评分等环节,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呈现,得到了考核组专家的高度认可。二是抓好对全区各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的考评验收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由区依法普法领导小组负责承办“法治建设”工作的目标绩效考核工作,通过基层走访、实地查看、资料查阅等形式,对全区73个单位进行了全面、公正、科学的考评,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三是抓好立功评奖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市法制办统一安排,对2012年度在依法普法工作上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立功评奖,结合区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报批领导同意,向市法制办推荐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6个。
按照“十二五规划”及十的要求,充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扎实做好年初工作计划及部署。一是认真制定下发了全区201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二是认真拟定全区2013年依法普法骨干关于法制宣传的集中培训计划。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迅速反应,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开展涉稳矛盾“清仓行动”。根据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内以稳定为第一责任,迅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摸排、调处,着力化解老案、难案。通过系统筛查、司法干警走访等途径,共排查涉及医疗卫生、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方面的纠纷15件,并及时就地化解,确保了辖区内的平安和谐。
(二)通过对立案归档的人民调解案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两件不属于人民调解范畴的案件取消补贴,共计补贴人民调解案件47件,发放个案补贴4040.00元。
(三)认真组织、推荐十二名优秀人民调解员参与评选“全区调解能手”。通过公开评选,邓兴和、彭燮等六名人民调解员荣获“调解能手”称号。扩大了人民调解工作影响力,提高了人民调解员对工作的忠诚度和积极性。
一季度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74件,调处成功268件,调处成功率为98%;直接服务群众585人次,涉及协议金额339万元。纠纷类型以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为主,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39件,邻里纠纷36件,损害赔偿纠纷33件。
三、法律援助工作
(一)结合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管力度,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切实做到惠民为民。加强法律援助自愿者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结合实际,开展法律自愿者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按照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总结验收等阶段分别进行,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积极开展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用。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去年底到今年初,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了“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援助工作”专项活动,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抓好抓落实。一是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年末岁初开展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法律援助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强与劳动保障等部门的联系,及早掌握农民工法律维权的动态。二是简化手续,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利用逢场天进行法律援助宣传。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讨薪、工伤索赔法律援助百分之百受理,一季度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3件,办理代书、咨询等其他法律援助事项409件,服务受援人群达576人次,受援案件金额数约为84万余元。
四、安置帮教工作
(一)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及社会保障工作。积极与本区的各家企业联系,尽量解决回乡刑释人员的就业问题。加强与市凤平耐磨材料厂和市华能机械有限公司两个已建的安置基地的协调配合,参与其到川中监狱招聘即将释放的劳教人员的事务,确保刑释人员出狱后的就业,减小重新犯罪的机会。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信息化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在工作中做到信息上网、网络共享的目标,按时、按量的将统计数据汇聚到各个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平台,做到核查无误,统计精确,核查率达100%。
(三)今年一季度,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1人,对年老和能够享受城镇、农村低保的7人实施了社会救济。协助监所进行核查和沟通服刑人员与其亲属配合帮教工作。共协助核查信件类4人,网上核查126人,收到监狱改造情况告知书8封,收到后及时将亲属的意见和建议寄送给监狱。
五、社区矫正工作
(一)全面加强协调合作。根据全区社区矫正实施意见我们在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比如,与法院联系,从源头上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掌握。
(二)建立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档制度。认真执行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档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建立社区矫正对象报到、会客、请销假等管控制度,制定措施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
1—3月,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7人。对这些人员,我们均按照最新制度进行了管理。
六、公证工作
公证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树立为民服务思想,积极面向基层,面向全区群众,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努力细化、完善公证各项服务措施,通过建立和完善“三制三服务”措施,大大提高了办证效率和办证质量。“三制三服务”即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证制、证后回访制和预约服务、定期服务、登门服务。今年1—3月,公证处已办结各类公证事项共计575件,其中民事类公证318件,经济类公证254件,涉外公证3件。
七、其它工作
深入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增强执行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优化重点服务项目,重点在法律服务窗口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中推行各项服务承诺制度,逐步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
八、二季度工作打算
1、推进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
2、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3、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及两会精神。
4、组织开展琼年人才论坛活动。
5、开展“三大建设”活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
6、开展“挂包帮”活动。
7、深化精品司法所创建工作,做好、工业园区、西眉、东禅司法所的全面调研工作,为创建任务的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8、每月重点指导、检查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协议书制作等情况。
9、继续完成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社区矫正人员的移交工作。
10、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活动。
11、集中清理未报到人员,对清理出来的人员进行追查。
12、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者培训。
一、坚持“一个提高”,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我们把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放在首位,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清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进行反腐败斗争,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化轨道的重大举措;清楚自身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责任范围;清楚自身和责任范围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内容。从而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意识和搞好自身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实行“两个强化”,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强化领导,为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保证。我们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由党委书记、镇长和镇纪委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全面抓。同时,镇里与22个行政村、计划生育、土管、民政、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等10多个镇直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行政村、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强化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自律意识。以宣传党纪党规为重点,坚持每月周一早8:30组织全体副乡级以上领导干部、机关干部集中进行学习,传达上级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党规;每月组织一次镇直部门和村主要干部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
三、抓住“三项重点”,有效地从源头上遏止和预防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第一,明确责任。我们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目标、责任范围,做到责任到位。首先是明确责任目标,并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其次是明确责任范围,明确规定各级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政正职对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各级干部对本人、分管部门、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问题负责。其三是明确责任内容。如: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工作计划、制度办法,实施党风廉政计划措施、监督党风廉政制度落实,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管理、检查、考核等。
第二,健全机制。我们健全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做到五强化:强化决策过程监督,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强化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重要干部的提拔任用要严格程序,重德才、重政绩、重公论,并注意在党委讨论决定前应征求同级纪委的意见;强化对领导廉洁自律的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定期“述廉”、“评廉”、“考廉”,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廉政;强化事先、事中、事后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开展定期“廉政谈话”,落实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实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强化群众监督,坚持“政务、村务公开”,拓宽民主监督渠道,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实施“群众定期监督评议”。通过完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第三,责任追究。克服“三怕”心理,即:怕得罪人;怕影响单位形象;怕涉及自身。坚持三个原则:一是一追到底的原则,对违风廉政责任制问题的上级责任人,无论是谁,都要追究责任,并要一追到底,防止往上追究力度弱化。二是考量定责的原则,客观全面分析,考量责任人的责任大小,是教育监督不够,疏于管理,还是明知有问题,不闻不问,不查不究,甚至隐瞒、包庇。根据事实,准确定责。三是惩前毖后的原则。实施责任追究,切实做到处理一事,震动一片,追究一人,教育大家的作用。
四、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实效。
一是以稳定为突破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首先,继续坚持以完善稳定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核心,在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配备配齐了专职信息员,实行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构筑网络。其次,建立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定期摸排不稳定因素机制,主动变“上访”为“下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今年以来,我们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起,办结12起。通过摸排,发现隐患30多起,我们按照分类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解决了这些隐患,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以强化监督为突破口,公开透明、依法行政。首先
乡镇党风廉政工作总结是进一步深化政务、村务公开,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各行政村、各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在全镇范围内公开通报,与干部的年终奖惩和工作绩效相挂钩,确保公开落到实处。其次是进一步完善村财镇管制度,成立镇财务统管中心,明确每月1至5日为行政村、镇直单位集体做帐日,杜绝各类违法违纪收支,确保村级招待零支出。同时,成立镇行政便民服务大厅,把计划生育、土管、派出所等部门集中统一办公,收费标准、各项制度统一上墙,做到为民办事公开透明、依法行政。
三是以案件查办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审计工作。健全审计站,调配责任心强、能力强的干部到审计队伍中来,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办公正常运转和工作人员待遇,坚持定期对行政村、镇直部门进行审计。对违法违纪案件,坚持快查、快办、快结,决不姑息迁就,进一步提高所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今年以来,我们共立案6起,查处办结6起,收缴违纪金额2万多元,党纪处理6人。通过案件的查处,有效地遏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进一步促进了镇大局的稳定,加快了经济的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