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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县供销社系统的基本状况
*县供销合作社是*县政府下属的事业单位,由县财政全额拨款。目前,县联社支部有党员9人;县联社机关共有人员15人(其中2人科技下乡),离退休5人。内设综合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业务指导股,辖*、*、*、*、*、*等六个基层社和一个农资公司。基层社和公司通过企业改制、新注册综合服务社、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协会组织1*个(其中:专业合作社4个),在册人数为268人,退休人员216人。近年来,县联社大力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强力推进基层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扎实构建反腐倡廉体系,努力探索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队伍的综合素质有了新的提高,为“三农”服务有了新的进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业绩。
二、我县供销社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县社机关人员公务员登记及编制问题没有解决。现有领导干部都是20*年以来由县委政府任命、以公务员身份从行政单位调入的,可县社机关有不少同志是老供销,由于个人身份及编制等问题,《公务员法》出台后,县社部分干部职工的公务员身份没有登记,直接涉及到干部的切身利益(特别是有一位老同志94年获得会计师资格证书,并在我社担任财务审计股股长,由于没有编制,得不到应有的工资享受待遇),与新体制下承担的工作任务明显不相适应,在分配方面与现行公务员制度产生碰撞。这次公务员工资改革及津补贴规范后,矛盾更凸显。
2、历史债务问题。供销改革是按照“零”方案执行的,房产用于职工安置,没有结余,资产用于上缴其他费用,由于种种原因,历史遗留债务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1)、云财企[20*]146号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25万元,属1992年以前烤烟代收亏损。(2)、原白汉场供销社与*乡人民政府债权烤烟肥款2.26万元。(3)、全系统历史拖欠社保资金34.2万元。建议政府给予一次性解决。
3、新缺口资金问题。20*年我县供销企业改革,退休人员的医保费用按当时月工资基数730元测算,用资产拨离。截止目前现行月工资标准基数上调至1020元,按照改革方案拨离退休人员医保费用15年计算,全县退休人员216人,按现行工资标准拨离资金缺口45.1万元。建议政府引起高度重视并给予解决。
4、农资储备与督查工作问题。作为农业大县,农资储备与督查工作显得非常重要,它是服务好“三农”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加强农资督查是保障农资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由于资金短缺等原因,严重制约我县的农资储备与督查工作,使我县的农资储备与督查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建议政府将农资的贴息与督查经费纳入年度县级财政预算。
5、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没有得到完全保障。(1)、供销社属困难企业,在参加医疗保险期间,只纳入参保了职工住院险和大病补充险,没有职工基本医疗险(也就没有建立个人账户),因此,企业职工看病,门诊刷卡报销制度还未建立。(2)、职工住院后,工会医疗互助报销比例较小,扣除“门槛、检查、治疗、药品”等等自费费用,报销部分很少。
三、关于我县供销社今后改革与发展的建议
1、要依靠县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紧紧依靠县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是深化供销社产权制度改革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供销社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它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没有党委和政府的直接领导,没有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仅靠供销社自身孤军奋战,是难以完成的。在供销改革基本结束,供销社系统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惠农助农增收,推进“新网工程建设”,构建现代流通网络,开拓农村市场,搞活农村流通,服务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带动千家万户农民进入市场,促进农民增收,更好地实现供销社的完美转型和“二次创业”战略目标的今天,我们更要依靠县委、政府的各项政策支持和一定的经费支持。因此,建议县联社领导要一如既往、积极主动地向县委、政府汇报,努力争取将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工作纳入到当地经济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中,为供销社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2、要注重基础建设。按照强化管理的要求,要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推行量化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社机关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使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攀上新高度。建议学习借鉴毗邻单位考核好的经验与做法,在现有基础上,探索构建既有定性指标,更要有定量指标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奖惩作用,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
3、要高度注重班子建设。不断推进班子建设,创造必要的条件,建立严格的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重点工作机制。通过班子建设的加强,为系统队伍建设提供更为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4、特别注重基层组织建设。注重体制创新,注重上下协调配合,注重全员素质的提高。要认真总结非公有制经济创建经验,抓典型,树标兵,在与供销系统工作有关联的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等社会组织中加强党建工作,使创建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
5、大力推进文明建设。发展壮大供销事业必须注重文明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再创新形象,增强凝聚力。要以文化建设为载体,以提高人的素质、促进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形成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保持一个共同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同心协力朝同一个目标努力。要坚持知与行的统一,通过创建形成动力,通过动力化作行动,促进供销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总理指出“改革决定中国的前途和命运”。国务院总理9月6日出席首届夏季达沃斯论坛年会开幕
式,并回答了现场听众的提问。在回答有关“现阶段改革的特征”的提问时,温总理指出:“中国的改革是巨大的经济和社会变革,中国现阶段改革的主要特征是:在经济体制上,由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封闭、半封闭经济转变为开放经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在政治体制上,扩大民主,完善法制,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这两方面的改革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今后,当历史学家回顾这段历史时,他们会说,现阶段的改革是中国这个老而又新的国家,在改革的道路上迈出的关键一步。‘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改革将伴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改革决定中国的前途和命运”。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总结今年以来的改革进展,分析当前改革形势,研究下半年和明年改革工作。9月5~6日,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了部分省、区、市经济体制改革座谈会(南方)。来自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发展改革委主管改革工作的负责同志和改革处处长参加了会议。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同志作了讲话。讲话分析了当前经济形势、总结了今年以来的改革进展、分析了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布置了今年下半年和明年的改革工作。与会代表交流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200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和“2007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重点就当前发展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如何做好当前和“十一五”时期的改革工作等,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取得积极进展
在加快金融改革与创新方面:
一是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去年底,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正式设立。在加强制度建设和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开展了投资项目筛选等工作。今年国家发改委批准天津市发行30亿元企业债券,城投集团公司通过企业债券发行,筹资12亿元。
二是进行综合经营试点。在调研的基础上,正抓紧组建泰达国际投资控股公司。
三是整合设立金融机构。设立了天津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公司、天津港财务公司,并开展业务。研究拟定了渤海证券公司等企业重组方案。
四是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国家外汇改革试点,制定了14条改革实施细则。个人外汇投资香港资本市场试点已经启动,拓展了个人外汇投资渠道。
五是进一步改善金融环境。出台了《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来津投资。天津市已与人民银行签署“促进信用体系建设备忘录”,将滨海新区作为征信体系建设的试点区域。组建国际金融仲裁中心,正在抓紧研究上报方案,尽快开展筹建工作。
在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方面:
一是东疆保税港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取得新进展。制定了到2010年东疆保税港区发展改革规划。探索建立快速通关监管查验体制,拟定了东疆保税港区联合监管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和通关各环节监管模式方案,在保税港区实行信息化、封闭化、集约化管理,实现“一线”货物无纸通关、卡口“一站式”放行、区内货物“自由”流动。
二是加快服务外包基地建设。成立了全市服务外包工作办公室,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服务外包工作的指导性意见,首批建设开发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服务外包示范区工作已经展开。
三是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合作。为进一步推进东北亚经济合作,在举办东亚经济交流推进机构第二届会议并签署《天津宣言》的基础上,天津市正在积极向商务部申请举办东北亚经济论坛活动。
四是申请举办“亚洲协会年会”活动。目前已初步确定该活动将于明年在天津市举行。在制度改革方面,陆续出台了全市开发区产业布局指导性意见和利用外资综合评价办法,进一步提高引进外资质量和水平。此外,天津市还进行了外贸进出口“三单合一”改革,取消外汇核销单。
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方面:
一是完成滨海高新区建设总体思路研究和发展改革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目前3.6平方公里起步区已开始建设。
二是充分用好滨海高新区的政策,加快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为此,进一步修订了《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并落实好各项政策,上半年通过认定的企业有666家。
三是增强国内外科技资源聚集。为此,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华能集团、深圳中兴通讯等,共同建设研发机构和高科技产品生产基地。建立了中意合作的中医药联合实验室,与德国福兰霍夫研究院合作建设的研发机构也正在进行。
四是推动民营创业投资基金发展。签署了博乐(中国)生命科技创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协议,基金采取非法人制,总额4亿元人民币。在开发区设立了天津滨海天使创业投资基金,资本总规模1亿元人民币,首期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天保成长创业投资基金进入签订投资协议阶段,基金资本总额1亿元人民币。
五是促进技术平台建设。组织编写了药物分析测试中心、新药安全性评价中心、临床中心实验室和Ι期临床研究平台、工业发酵中试及生产试验平台、生物医学数据处理与信息服务中心等首批5个技术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的体制机制设计,工作机构组建并运转。
六是召开全球生物经济大会。探讨国内外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相关战略、政策、生物技术产业投资、融资、产品市场准入、生物产品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开展生物技术产业技术贸易、交流意向洽谈。
七是实施人才和知识产权战略。天津市与国家信息产业部签署了部市《共同发展协议》,加快滨海新区信息产业发展。还与北京、上海、重庆、长春、深圳、杭州、西安、武汉等19个城市达成知识产权协作共识,共同加强专利联合行政执法协作,以及专利信息服务基础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发建设的合作。
在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方面:
一是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采取农民宅基地换房,推进新农村建设,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目前,两批村镇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二是建立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制度。制定了天津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规定,明确了申请协调裁决的权利、程序和期限,使处理征地安置标准争议协调工作制度化。
三是启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完成了全市13个乡镇、963宗、646平方公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为全面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积累了经验。
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
近期,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手研究建立了有利于强化统一领导,理顺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国务院决定再次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9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会议认为,2001年10月以来,国务院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后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806项,为合理界定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中的职能,更有效地发挥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奠定了良好基础。会议决定,在此基础上,再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28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58项。取消和调整这些审批项目,有利于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管理创新。会议指出,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行政审批事项过多过滥的状况明显改变。但行政审批领域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重审批轻监管”、“以批代管”的现象依然存在。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不断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建设法治政府。
四、国有经济改革
《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9月8日,国务院该《意见》,决定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意见》指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集中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意见》就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和审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职责分工、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组织实施等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其中,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2008年开始实施,各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试行时间、范围、步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决定。
五、金融体制改革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9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作为专门从事外汇资金投资业务的国有投资公司,其成立是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标志性事件。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000亿美元。
进一步促进公司债券发展。9月27日,为改善我国融资结构,促进债券市场协调发展,推动公司债券发展,人民银行专门公告,明确了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交易流通和登记托管等有关事宜。
QDII投资额度突破300亿美元。外汇管理局近日公告,已于9月26日核准华夏基金增加境外证券投资额度25亿美元,同时批准嘉实基金经营外汇业务并核准其境外证券投资额度50亿美元。至此,境内机构获得的QDII投资额度,已经超过300亿美元。
六、建设“两型社会”的体制机制创新
开展生态补偿试点。为推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环保总局《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提出具体意见。《意见》明确了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对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和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生态补偿机制,提出具体意见。
七、卫生体制改革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卫生部、财政部、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以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医疗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率和农民受益水平,推进新农合医疗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根据合作医疗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起付线、封顶线、补偿比例和补偿范围,省(区、市)内各县(市、区)之间的补偿水平差异不宜过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近和筹资水平相当的地区,补偿水平应相对统一。《指导意见》强调,当年筹集的合作医疗统筹基金结余一般应不超过15%。实行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的地区,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用于建立大病统筹、门诊家庭账户和风险基金。实行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的地区,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用于建立住院统筹、门诊统筹和风险基金。实行大病统筹的地区,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用于建立大病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合作医疗基金不宜再单独设立其他基金。
八、涉外(对台)经济体制改革
《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出台。9月3日,海关总署出台该《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对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除特殊规定之外,对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予以保税。保税港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内企业或者区外收发货人应按照进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向保税港区主管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保税港区内货物可以自由流转,区内企业转让、转移货物的,双方企业应当及时向海关报送转让、转移货物的品名、数量、金额等电子数据信息。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在部分对台小额贸易点试行更开放管理措施。9月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出《关于在部分对台小额贸易点试行更开放管理措施的通知》,决定将在部分对台小额贸易点,试行更开放的管理措施。《通知》明确,对台小额贸易由大陆沿海地区指定口岸经核准的对台小额贸易公司与台湾地区公司或居民间进行。试点口岸对台小额贸易公司经营权,由福建、浙江、广东三省及三省内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向所在地海关等联检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试点口岸进出的对台小额贸易台湾船舶,放开船舶吨位和交易金额限制。试点口岸进出口的货物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进出口属于国家实行配额、许可证等管理的货物,海关凭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相关证件征税验放。试点口岸分两批:第一批,浙江舟山普陀沈家门、宁波象山石浦、福建福州马尾、泉州南安石井港、广东惠州港。第二批,福建福清南青屿、长乐松下、东山铜陵、晋江深沪、厦门大嶝、湛江长桥。
九、其他领域改革
新《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国务院公布《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改2003年6月8日颁布实施的原《条例》。新《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新《条例》明确,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新《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改革运动员聘用体制。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将运动员管理纳入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体系,将运动员保障纳入社会基本保障体系,坚持运动员聘用工作统一规范、分级管理。该《办法》从2007年9月开始实施。
强化环境监测管理。环保总局颁布实施了《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强化环境监测管理,推动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办法》共23条,分别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规定了环境保护部门和环境监测机构的职责分工、标准规范的制定、环境信息、环境监测数据的法律效力、环境监测网的建设原则和管理主体、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要求、企业的环境监测责任和义务、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等。
十、地方改革
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福建省近日完成对60个省级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经过全面清
理,共公布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008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592项,非许可审批项目416项。据了解,该省自2000年以来,已累计取消、调整或下放了1100多项省级审批项目。
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助农增收成效显著。近年来,广西供销社系统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推进“新网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为农服务、助农增收成效显著。截止2007年3月,全区供销社系统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27个,其中种植类191个,养殖类56个,加工类11个,服务类22个,其他类47个;现有入社农户总数6.9万户,带动农户总数27.4万户,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的股金总额1766.9万元。2006年完成经营总额44,044万元,实现利润1596.3万元,助农增收43,809万元。已经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7家,有1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注册商标产品。2006年向社员按交易实行返利的专业合作社有3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范围,覆盖了水果、蔬菜、蚕桑、食用菌、中药材、家禽家畜和流通购销等主要传统特色产业,为广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赵建才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年政府系统的重点工作已经确立。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办公厅决定,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重点工作列入20*年市政府政务工作重点和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现予以分解、立项。请各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抓紧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公厅将依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和各单位实施意见对每一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各责任单位要在3月、6月、9月、12月底前,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厅将及时予以通报,并作为20*年度市政府政务督查和目标管理工作表彰的重要依据。
一、20*年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生产总值增长13%;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20%;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在3%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下;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5%,化学需氧量减少4%,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4.2%。
由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为民办好“十件实事”
(一)继续实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专用玉米良种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确保补贴总金额高于上年。由市财政局、农业局、劳动保障局、农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解决20万人安全饮水问题,新建沼气池5万座、集雨水窖1万个,实现1万人脱贫。
由市水利局、农业局、农开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书作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为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更新配置课桌凳16万套。由市教育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全市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1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及时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
由市劳动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完成全市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改造,建设3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为全市1万名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
由市卫生局、劳动保障局、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六)进一步扩大农村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覆盖面,实现全市无线数字电视信号全覆盖,新建100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由市广电局、文化局、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七)全市新建、扩建改造敬老院25所,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提高到40%。
由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八)完成森林生态城工程造林10万亩,中心城区新增绿地200万平方米,市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不低于285天。
由市林业局、园林局、环保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九)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70万平方米,竣工70万平方米,市区廉租住房覆盖率达到符合条件“双困家庭”100%。
由市房管局负责落实。
(十)扩大城乡公共交通覆盖面,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
由市市政局、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进一步加快结构调整,不断增强工业发展竞争力
积极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工业经济快速增长。全部工业投入突破5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达到2800亿元。以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重点,做强做大汽车工业、装备制造业、铝工业、能源工业、重化工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生物化工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超硬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光机电等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纺织、服装、建材等传统产业。充分利用国家赋予的振兴中部老工业基地有关支持政策,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促进我市老工业基地改造升级。继续推进扶优扶强工程,完善重点企业培育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宇通、豫联集团、三全等企业发展壮大,提升龙头骨干企业和优势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力争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达到3户。大力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突出抓好品牌园区、特色园区、重点园区建设。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力争再创一批国家级名牌产品和在国际上有影响的知名品牌。
主要由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经委、商务局、农业局、科技局、财政局、工商局负责落实。
四、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
积极推进第三产业发展,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二七商圈、碧沙岗商圈的产业升级。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圃田物流园区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铁路集装箱货运中心、*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国际航空保税物流中心等重点物流项目建设,构建铁路、公路、航空、信息一体化物流体系;支持重点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努力培育一批大型现代物流企业集团。推动会展业加快升级,不断完善会展硬件设施,提高办展办会水平。认真筹办好第二届中部贸易投资博览会、郑交会等重点展会,努力建设中部会展之都。打造商都文化苑、炎黄广场等旅游精品景区,培育郑汴洛、黄帝游、沿黄文化游等旅游精品线路,大力发展具有中原特色的文化旅游业。
主要由市发展改革委、交通局、国税局、地税局、商务局、文化局、旅游局、航空港区管委会、供销社,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展理念引领农业,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力发展优质、高效、专用农作物,逐步建立起各类具有区域化优势的产业化生产基地。大力发展以石榴为主的百里邙岭林果产业带。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力争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突破200家。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力争有3个园区达到全省一流水平。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和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出口创汇农业发展,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市建成300个规范合作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做好示范村、整治村建设,实施“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工程,引导农村发展支柱产业,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现有公路改造升级,继续改造乡镇卫生院。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为建设新农村培养新型农民。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积极推进贫困村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
主要由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粮食局、科技局、财政局、交通局、卫生局、工商局、供销社、农开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六、突出抓好八项重点工程,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继续坚持以实施跨越式发展八项重点工程为抓手,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不断完善机制、加强协调,把政府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推进上,突出抓好对增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后劲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项目,力求取得突破性进展。调整项目投资重点,加快项目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结构调整项目投资比重,加快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产业发展,支持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强化枢纽中心城市地位,加快郑西铁路客运专线建设,争取开工建设郑石、郑武铁路客运专线,抓好*黄河公铁两用大桥、*火车站西出口改造等项目建设。推进拓普轧钢、赵家寨煤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段等重大项目建设,做好国电荥阳2×60万千瓦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强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至石人山、登封至禹州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完成登封铁路二期工程和新郑机场改扩建工程,加快*西绕城公路、郑开大道与京珠高速互通立交等项目建设,做好*城市轻轨和郑汴城际轨道交通前期工作。
主要由市工程指挥部、发展改革委、建委、交通局、水利局、教育局、卫生局、市政局、经委、煤炭管理局、南水北调指挥部、电业局、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七、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一)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加快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进度,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
主要由市建委、市政局、规划局、执法局,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继续抓好中心城区保护改造。以古都保护和建设宜居城市为重点,抓好商城遗址等文物古迹保护修缮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完成中州大道、中原路、花园路和省行政区道路等精品街区综合整治,完成秦岭路、郑新路南段、沈庄北路等续建项目,对郑邙公路、化工路等出入市口和城乡结合部道路进行改造;完善城市夜景照明系统,逐步形成片、线、点、环有机结合的城市夜景照明体系。优先发展城市公交,拓展公交线网覆盖面,搞好水电气暖供应,保障居民生活需求。加快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和公园、街头游园的升级改造。
主要由市建委、市政局、规划局、文化局、林业局、园林局负责落实。
(三)加快郑东新区建设。今年是郑东新区“五年成规模”的最后一年,要对照东区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突出抓好中央商务区、龙湖南区建设,完成河南艺术中心建设,加快建设会展宾馆,加快商业步行街建设。加快学校、医院、商业网点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功能,提升品位,不断聚集东区人气。加大金融单位、企业总部引进力度,打造中央商务区金融中心和企业总部基地,吸引国内外品牌企业竞相入驻。完善东区市政管理体制,推行精细化管理。
主要由郑东新区负责落实。
(四)带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加大卫星城市规划和建设力度,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增强服务功能,逐步建成与中心城区规划上衔接、功能上对接、产业上联接的中小城市群,努力构建大*都市圈。抓住郑汴一体化给中牟发展带来的机遇,充分发挥中牟在郑汴一体化发展中的战略支撑作用,加快推进中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搞好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推进市级重点镇建设。
主要由市建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中牟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市、区双重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现代化的“大城管”管理体系,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制订和完善行业管理规范、标准,实现城市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逐步建立市容环卫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确保年内通过建设部验收。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逐步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将出入市口纳入城区统一管理,积极推进城中村、铁路沿线、老居民区、城郊结合部等区域的改造整治,深入开展户外广告、洗车行业、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有效治理城市环境中存在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
主要由市建委、市政局、执法局、创建办、交通局、公安局、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八、发挥文化资源优势,加快推进文化建设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加强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商城遗址保护工程及商都文化苑建设项目,抓好*歌舞剧院、*图书馆新馆等项目建设。继续实施文化精品工程,认真组织《洛神》等一批文艺精品的生产创作。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新农村书屋建设,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振兴传统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放开发展社会文化产业。整合古都文化资源,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好嵩山古建筑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着力壮大出版影视、广告会展、文化创意和动漫制作等产业,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基地和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培育一批知名文化品牌,发展壮大文化市场。强化文化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抓好文化体制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的落实,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豫剧院和*曲剧院合并,组建*戏曲艺术剧院,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深入开展“道德规范进万家、诚实守信万人行”活动,办好第四届中国公民道德论坛。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广泛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村户创建活动。
主要由市文化局、广电局、旅游局、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委、规划局、工商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中小企业局、创建办负责落实。
九、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建立健全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加强对高耗能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的监测管理,严格行业准入门槛,实行项目合理用能审查制度。加快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出台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大力推广使用多层标准厂房,继续推进“空心村”、工矿废弃地、粘土砖瓦窑场等土地“三项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主要由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行业和区域并重,对煤炭、电力、水泥、化工等重污染行业进行综合整治,有效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开展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区河道生态水系建设,加大金水河、熊儿河、东风渠截污和整治力度,实现市区段河渠水通水清水美的目标。加快王新庄污水处理厂脱氮设施、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中牟县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开工建设五龙口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继续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拆除城区10蒸吨以下燃煤大锅炉。加快森林生态城建设,实施黄河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强力推进创模工作,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力争年内创建成功。
主要由市环保局、煤炭管理局、电业局、经委、市政局、水利局、河务局、林业局、创建办,市区人民政府、中牟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继续深化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一)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点抓好中原制药厂、*百文等企业的资产重组和改制工作。基本完成市直单位所属企业改革任务。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引导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改革,吸引民间资本进入部分垄断行业。整合金融资源,加快组建金融控股集团等融资公司。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投融资渠道。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加快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扎实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文化、科技、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各项改革。
主要由市国资委、经委、中小企业局、农业局、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文化局、科技局、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不断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修订完善发展开放型经济奖励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改进招商方式,推进职业化招商。突出招商重点,引导和鼓励国内外资金投向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环保产业。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切实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大力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大力推进食品和绿色农产品出口,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全面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大力发展对外劳务合作,继续加强区域经济协作与联络。
主要由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农业局、工商局、经委、劳动保障局、经联办负责落实。
十一、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一)把扩大就业放在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重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高度重视“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强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加快农村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建设,完善各级农村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逐步建立农民工培训基地,加大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转移就业能力。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主要由市劳动保障局、人事局、建委负责落实。
(二)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城乡低保覆盖面,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救助救济力度,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主要由市劳动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负责落实。
(三)大力实施科教兴郑和人才强市战略,积极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进一步推进科技自主创新工程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动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整合教育资源,调整学校布局和结构,着力解决好入学难问题。加快发展职业教育,规划建设职业教育基地,争创1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以创新型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加强各类紧缺人才的培养、选拔和引进。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重点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和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加快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七院迁建和市六院呼吸道病房楼建设,支持县级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改造。整顿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切实抓好食品放心工程,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争创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市。加强城乡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力争在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上取得好成绩。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确保稳定低生育水平。
主要由市科技局、教育局、规划局、人事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工商局、民政局、体育局、人口计生委负责落实。
(四)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排查各种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坚持依法治市,深入开展“五五”普法。继续深化“两严一创”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主要由市局、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五)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促进宗教和谐。认真抓好民兵预备役工作,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共建活动,积极支持部队和国防建设,再创“全国双拥模范城”。继续做好统计、审计、外事、侨务、对台事务、社会科学、地方志、档案管理、人防、气象和地震监测等各项工作。
主要由市民委、民政局、统计局、审计局、外办、侨办、台办、地方志、档案局、人防办、气象局、地震局负责落实。
十二、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一)加快职能转变,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在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创新经济管理制度和方式,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调节经济活动。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把经济工作的重点放在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完善社会管理制度,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为全市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
由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劳动保障局、教育局、市政局、执法局、卫生局、物价局、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等为重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合理界定政府决策权限,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必须坚持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并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社会公示或者听证。各项决策都要尽可能符合实际,符合群众的意愿,有效避免决策失误。建立健全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责任。
由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切实依法行政,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认真落实监督法,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各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强化社会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实施监督的权利,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强化政府内部的专门监督。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将政府管理经济社会行为纳入依法运转的轨道,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补偿等制度,加大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力度,坚决克服多头执法、执法不公甚至执法违法等现象,努力维护社会公正,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由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