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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生态环境分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0年度,我局持续规范环境保护依法行政行为,强化法治理念,逐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现将相关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强化能力建设,稳妥推进机构改革
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定方案,下设4个中队。在区编办的指导下,完成3家下属事业单位的三定方案并更名,为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基础。
二、规范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处罚案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处罚内部流转程序规定》,起草了《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处罚操作规程》。为了实现我局行政处罚案件相同违法行为适用法律统一,案由表述统一,自由裁量统一,对常用5大类共12种常见违法情形做了汇总及规范。
2020年,我局制作的多个行政处罚案卷在国家生态环境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区司法局的案卷评审中被评为优秀案卷。在镇海区司法局《关于宁波市镇海区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情况的通报》文件中,我局被评为行政处罚案卷质量优秀单位。
三、加强执法监管
加强污染物治理设施建设管理,强化环境监管、监测力度,严格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4138人次,检查企业2069家次。开展环境大巡查,对异味敏感区域、重点路线开展巡查,今年以来累计出动人员556人次,巡查214次。持续加大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2020年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85份,处罚款569.3万。2020年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共4件。
四、增强法治素养
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法治素质。举行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专题培训班,旨在引导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基层环保所长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增强环境保护责任意识;面对全区重点企业环保负责人和镇街道环保所长,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讲座1次;结合周二夜学组织本单位业务专家、执法能手进行法律适用、执法技能培训多次。2020年组织13人次进行环境监察证的培训工作。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的王坚律师团队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对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规范我局依法行政行为。
五、加强普法宣传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宣传活动,编印《美丽镇海》画册等宣传资料,展示生态环保工作成就。通过市民服务中心、行政中心等LED滚动播出生态创建专题片和公益视频。组织开展煤尘整治监督、生态文明入户宣传、垃圾分类督导等志愿者活动40余次、参与人数达500多人次。2020年以来围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专题,在区内各类媒体刊播生态环保报道90余篇,刊登“六五环境日”等专版4期;在浙江日报、宁波日报各刊登镇海生态环保专版,区外媒体累计刊发报道20余篇。精心运营“两微”平台,微信公众号“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专栏累计推送原创文章40余篇,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新媒体矩阵评价中名列前茅。开展七期环保议事厅,打通最后一公里,和企业面对面讨论商议环保管理工作。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宣传新固废法、电镀行业新标准等。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十起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警示企业合法经营。
一、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商贸服务业的重要议事日程,一年来。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服务企业的动身点,不时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的学习,通过学习提高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同时,根据我区商贸企业的特点和市场大区的区位要求,从落实依法行政的高度动身,相继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全区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基础。根据我局职能主要抓好全区再生资源企业和流通领域酒类登记的事后备案工作,针对这一领域的特点,强化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结合点多、面广的实际,深入向企业和经营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正确引导企业和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受到较好的效果。组织再生资源企业负责人和780名流动收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了企业和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同时也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再生资源和酒类备案工作方面未发生违规现象,受到企业和经营者的好评。
二、围绕职能。做依法行政工作的先锋
年初,一是扎实搞好酒类备案登记。去年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上。会同工商、卫生、质监和所属镇街对全区经营酒类经营者进行了调查摸底,并依托工商3月份的年检,对酒类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落实了备案检查制度,目前全区共有酒类经营者1051人,完成备案登记1061人,登记率达101%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同时,重大节日来临前,会同区相关部门组织市场大检查,确保了流通环节酒类安全。
对“一绕一线”沿线再生资源站点进行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二是扎实有效开展再生资源(废旧物资)整治、备案工作。根据市政府的要求。督促5家有照企业进行了搬迁,组织工商、属地政府对5家无照站点进行了取缔。整治中,始终以依法行政为出发点,坚持依法办事,文明执法的原则,通过调查摸底,上门服务,联合执法等手段按期完成了整治任务。一年来,共对3家企业办理了行政备案,满意率达100%
食品平安隐患大的实际,三是扎实开展食品平安大整治。针对我区地处城乡。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文晖桥东、石桥路旁不洁卤味和未检猪肉采取重拳反击,联合相关部门共采取6次集中行动,尤其在国庆期间,每周进行一次巡查,确保了国庆期间流通环节肉类食品的平安。一年来,共开展了各类检查32次,查没未检猪肉近7吨,不洁卤味2.5吨,净化了市场秩序,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好评。
三、完善制度。确保依法行政顺利实施
2009年1-6月,我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围绕“坚持科学发展,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进一步深化"法治环境"创建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全面部署。今年3月10日,我办及时印发了《二00九年*县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提出了今年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部署了今年依法行政的目标,安排了今年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县政府法制办根据《安徽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要求,加大对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力度,全力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截止目前,共向市政府报送规范性文件8件.。县政府公布出台的《*县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均第一时间上报市法制办,接受市办审查。同时,指导和审查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合法性。为提高我县立法质量,保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维护法制统一,做出努力。
(三)、发挥行政复议监督效能,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加大行政案件办理力度,提高办案质量。今年上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办结4件,其中申请人撤回申请2件,维持2件。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注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维护依法行政的基础上,着力做好申请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化解矛盾,调解结案,做到案结事了。如许受田、巴桂兰不服*县公安局商山派出所不予行政处罚提出行政复议一案,行政复议人员主动深入基层,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经调解,申请人撤回申请,达到了圆满的息诉止争作用。
(四)、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根据市法制办和市监察局的要求,我办与县监察局统一对县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等今年重点检查的三单位进行了预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导。加大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和发放,保障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及时到位,确保执法的合法性。
(五)注重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人事局、监察局于6月25至26日联合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聘请专业人士对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以及执法实务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门讲解,并对参训人员进行测试,取得较好的效果。参加培训班的县直和乡镇的行政执法人员共计600余人。
(六)、协助政府办理涉法事务,积极履行法律参谋、助手职责。今年以来,我办共办理领导交办的涉法事务5起,审查涉法文件9件。其中黄山一鼎大酒店土地使用权流转、西田林场改制涉及的林权纠纷、高速公路房屋拆迁等社会敏感问题初步得到解决。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根据《二00九年*县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工作安排,下半年,我办将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努力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一)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认真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和年终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并切实加以实施。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案卷评查工作基础上,结合考核方案,加大对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内容的规范力度,并组织检查组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以督促其依法行政,提高全面的依法行政水平。
(二)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全面查找现有行政复议工作不足,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健全行政复议文书,极探索行政复议的协调、听证制度,进一步完善告知制度、证据制度和审查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
(三)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在原有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加大清理力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废止规范性文件,从而规范行政行为,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保障和监督全县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一)内容的自我性。
总结是自身活动实践的产物。它以客观评价自身工作活动的经验教训为目的,以回顾自身工作情况为基本内容,以自身工作实践的事实为材料,其所总结出来的理性认识也应该反映自身工作实践的规律。所以内容的自我性是总结的本质特点。
(二)回顾的理论性。
总结应当忠实于自身工作实践活动,但是,总结不是工作实践活动的记录,不能完全照搬工作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它是对工作实践活动的本质概括,要在回顾工作实践活动全过程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归纳出能够反映事物本质的规律,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这正是总结的价值所在。
工作总结范文
农业执法办公室的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及局班子的大力支持和领导下,站在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贯彻科学发展观原则,为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步伐、为建设“平安农业”、维护农民合法利益、促进农业经济稳步健康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农工作向前发展而努力。充分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按照中央、省、市、县农业发展的相关要求和部署,全面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净化农资经营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保障农业生产安全起到积极作用,现就今年以来开展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领导,健全农业执法组织领导机构
农业行政执法是项全新的工作,涉及农业部门职能转变和内部利益的调整,局领导年初就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还就XX年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召开了领导班子扩大会议、股室负责人办公会议、全局职工大会、全县乡(镇)分管农业领导和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参加的专题执法会议四次。局领导在会上专门强调了农业行政执法作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推进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农业系统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履行好管理农资生产经营市场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职责。根据人员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执法办公室设立办公室,负责农业执法材料的收集及各项信息的报送。领导小组负责执法经费的调配落实、人员安排、工作协调等方面的领导责任,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化,形成了有领导、有机构、有队伍的执法体系,全面提高农业执法质量和效率。
二、抓好学习培训,全面加强我队的执法能力建设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专业性和政策性很强,涉及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等多方面问题,这也就需要一支思想观念较高、工作态度端正、政治业务和法律知识较强、业务素质较高的过硬的执法队伍。为此,大队在局里统筹下积极参加全局的“机关作风整顿专题教育活动”,参加局里每月的普法学习,队里还另外安排时间集中和分散自学正在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20多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入探讨,促进下一步执法工作的开展。今年所有执法人员还积极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还有三名同志自费在职进修贵州省委党校法律本科专业学习,现在全队人员均为大专以上文凭。通过以上各项学习制度的贯彻执行和培训的开展,为提高我队执法力度和依法办事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使执法人员真正做到执法先懂法、办案法制化、执法程序化。
三、大力开展法制执法宣传,提高农资经营者守法自觉性,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
农资经营者守法经营和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是我们搞好依法治农的基础,也是农业执法齐抓共管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执法队利用召开培训会、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市场执法检查现场宣传、到村寨和种植协会开展宣传指导等宣传形式,大造舆论,不断提高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特别是广大农民朋友依法治农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农业行政执法氛围。在宣传工作中,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多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发放法律法规、维权常识等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今年以来共发放各类执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受近1000多群众咨询,使受到影响和教育的群众达10多万人·次,使全县依法治农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推进农业执法工作更好、更快向前发展。
四、进一步贯彻和完善执法制度,规范开展农业执法工作
执法必须有据,制度必须健全,执法行为才能规范,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在去年,已建立农业执法相关配套制度20余项,今年在认真贯彻执行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又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受理农产品质量举报》、《农业执法案件集体讨论》等制度。为了便于执法人员充分掌握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还根据农业综合执法所划转的职能职责内容,编选印制了《镇宁自治县农业执法办公室集中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汇编》一书,并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全面地学习,由执法人员轮流领学,充分调动大家学法的积极性,使执法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形成了“制度到位,执行到位”的良好局面。
五、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全面维护农资经营市场稳定,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在今年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截止 11月23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3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0台·次,检查农资经营市场79个·次,检查农资经营户和种植协会593户·个,按一般程序立案查处19个案件,已结案18件,另一件在移送法院中,共处罚款1.52万元,没收违法种子58公斤,收缴违法农药5公斤。在处理江龙镇水洞村和丁旗镇五街种植协会的两起农药事件中,为农户和协会成员挽回经济损失1.75万元。
在开展农业执法监管、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的工作中,我队切实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在局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农资经营市场整治工作到位。今年的农资经营市场整治工作中,加大协调组织力度,在开展常规市场执法检查的同时,还配合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种子专项整治、肥料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项工作,形成对全县农资经营市场监管的更大合力,使对农资经营市场的执法效果更加显着。今年以来,农业局牵头组织了质监局、工商局、畜牧局、经贸局、供销联合开展了一次肥料专项整治、一次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专项整治、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还积极配合县食安委、县消协、县农资打假办分别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3·15保护消费者权益专项检查和假劣肥料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以上专项行动和我队的常规执法检查,使执法工作更加全面,管理更加彻底。
二是检查经营农资手续、农资品种仔细到位。在市场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认真核对经营户经营农资证照手续,核对门市经营品种与许可品种是否有别,查看所经营农资的进销凭证和来源,确保农资产品质量。
三是对违法行为查处到位。执法人员严格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在市场检查时,一旦查出经营户手续不全或有不合格农资,均按《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立案查处,绝不放过任一违法经营农资行为,预防违法农资和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形成对农资经营监管的高压态势,为保护农民合法利益和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驾护航。
六、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几点体会
农业执法办公室成立并开展执法工作三年以来,使全县农资经营市场秩序得到了较好规范,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得到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也得到了增强,违法经营农资行为得到有效揭制,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几点体会: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直接关系执法工作的成效。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它涉及到农业部门内部利益与职权的调整,只有领导站在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农的高度,统筹协调处理好农业部门因职权和利益划转而带来的不利于农业综合执法因素,并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全面给予支持,才能为执法人员依法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创造良好执法条件,才能更有力地查处各种违法经营农资行为。XX年,在局班子的领导下,积极向县财政争取了3万元的执法经费。在年初执法工作安排和平时的执法案件处理中,局班子都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对执法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和商议,使今年的执法工作得到很大提高。
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制,达到齐抓共管的目的。农业局作为县市场整规委员会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之一,局长年初就与县整规办、县食安办签定XX年目标责任书,作为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进行落实。在局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中,局长任组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具体抓,各相关股站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执法办公室抓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执法办公室在对农资市场管理中,与种子经营户签定了“种子经营责任书”,还与其他农资经营户签定 “诚信经营农资承诺书”并张贴公示,使我县的农业执法与农资经营市场管理责任得到层层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是法制执法宣传工作有力,依法治农理念得到加强。法制执法宣传工作对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起到积极作用。今年我队在经营户培训会、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法制执法宣传活动和农业执法案件调查处理中积极向农户和经营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发放了《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国家禁限用农药清单》、《XX年全省抽样不合格肥料清单》、《农药间隔期使用规定》、《农业部就农资问题致全国农民的公开信》等宣传资料2万多份,同时在镇宁电视台播放《镇宁自治县农业局提醒广大农民朋友购买种子注意事项》,将市农业局制作的有农业执法举报电话的《安顺市农业局特别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书》下发到村寨进行张贴,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国家对农资经营市场的监管规定,并了解购买农资注意事项,了解受到损失后维权途径,达到全民共同推进依法治农目的。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执法人员欠缺,执法力量薄弱。按核定的编制执法队应有6名执法员,现有执法人员为4人,有一人因局工作需要抽调搞农村沼气建设工作,实际开展工作的执法人员才有3人,为核定数的一半。我县有15个乡(镇),面积1709.42平方公里,按乡(镇)划分责任,每个执法员得负责5个乡(镇)的农资市场监管,而农业执法检查和案件处理都得2人以上,所以人员的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执法监管力度。
(二)执法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欠缺,不能对执法人员进行有计划系统地培训。农业执法人员是XX年从其他单一的农业执法岗位招录的,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业务有待加强,且综合执法又是一项在探索中的工作,这几年由于没有建立执法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县级执法人员只能自己摸索,并利用业务学习和积极参加省、市执法培训来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
(三)执法经费函待增加。今年县财政预算农业执法3万元的经费,但到11月中旬才拨付。今年以来的执法开支都是占用局其他工作经费,也给全局的工作带来一定影响。按照相关农资市场监管制度规定,执法人员要经常下到农资经营市场进行巡回检查,所以每年3万元的执法经费是不够维持的。
(四)执法设备函待完善。目前办公场地较窄,仅有18平方米左右,也无专门的存放收农资的库房,还没配有必要的录音、录像器材设备。
八、下一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和省、市、县的执法培训机会,全面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业行政执法务实,提高我队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
(二)以对种子、农药、化肥、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监管为重点,通过日常执法检查、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进行全方位监管,形成对农资经营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确保明年的农资经营市场得到规范。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按照“强化编制、简化管理、突出效果、引领建设”的工作思路,求真务实,大胆探索,加快规划编制步伐,强化城乡规划管理,提升规划服务水平,较好推动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全区城乡规划工作继续保持了持续协调科学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完成了美好乡村首批20个中心村建设规划及区村庄布点规划(2012-2020),截至目前,我区15个省级中心村建设规划全部通过省住建厅的审查,圆满完成备案工作。二是完成了区重点村镇环境风貌整治连片整治规划,推动改徽建徽工作的开展。目前,已完成年度任务的70℅以上,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三是服务民生工程建设,与房管局配合,完成了区公租房规划及狮形山廉租住房规划方案;四是继续做好工业园区技术服务,完成了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以及亿利工贸厂区规划方案;五是支持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完成了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规划方案。
(二)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大对项目的规划技术服务力度,高品位、严要求开展规划方案设计审查。截至目前,共组织召开2次建设项目规划审查会议,共审查太平春城幼儿园规划方案、耿城镇卫生院规划方案、丰大国际度假区(二期)规划方案、大家置业·怡园减少配电房、阳光绿洲地块二方案审查、弦瑞骨科医院、芙蓉谷水上餐厅规划方案、野猴茶业基地等项目26个;召开建设项目三级联审会1次,审查了徽梦谷国际度假酒店、国际汉语交流中心职工宿舍楼、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汤口高速出口汤口木竹检查站扩建等规划方案。
二是继续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本着“对外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对内严格流程、规范操作”的原则,完善调整管理流程与技术规程,把好“一书三证”发放关。半年以来,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9份,出具规划设计条件21宗;参加工程主体竣工验收16次,其中规划核实项目14个,共受理规划竣工核实15宗,办理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手续13宗。
三是积极做好违法建设查处。对于巡查发现、群众举报及领导交办的违法建筑,第一时间到现场勘察核实,对确认为违法建设的,依据《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办法》及《区拆违控违工作实施方案》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同时及时办理行政执法局移交的违法案件的规划认定,上半年共巡查6次,发现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3起,移交违法建设案件3起,认定违法建设4起,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打击并控制了我区违法建设的发生。
(三)市区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进
1、美好乡村建设:全区美好乡村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迅速布置规划编制工作,抽调专人负责美好乡村的规划编制工作。5月底前,已完成了区村庄布点规划(2012-2020)和区15个省级中心村村庄建设规划方案、规划评审、规划公示、规划审批等工作,有5个市级和区级中心村规划也已完成规划评审,正在办理规划审批的过程中。同时,甘棠镇庄里村的规划方案还被列入省第一批美好乡村规划集锦。下一步,我局将以中心村建设规划为依据,切实加强指导,跟踪问效,力争美好乡村建设首战必胜。
2、重点村镇环境风貌整治工作:非徽建筑整改:2013年我区改徽任务450幢,目前已完成315幢、占年度目标任务的70%;拆违控违:1-6月份完成拆违控违27次,涉及建筑面积893平方米,基本做到控得住拆得掉;整治周边环境情况:全区各乡镇1—6月份累计投入资金1795万元用于道路硬化、广场建设、绿化、建设垃圾池等,进一步塑造环境优美的田园风光。
(四)依法行政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一是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今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件,都是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工作中,我局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局长亲自督办,分管领导一件一件抓落实,并走访征求委员代表意见,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二是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上半年共接待来信来访群众10人次,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均做了妥善处理。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推进。
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的《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第29号令),强化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力,建立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二是与局机关各科、二级机构负责人签订了《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从完善内部管理、规范行为、强化目标责任等都作了具体的安排布置,严格进行责任追究,构筑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三道廉政建设防线。三是继续抓实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工作。在总结去年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防范管理工作,做到执行上不留空间,监管上不留漏洞死角,有效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始终坚持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都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主要表现在:机构设置和人才队伍不能满足发展要求。我区城乡规划管理任务繁重,政策性、专业性强,需要专门的队伍和人员从事这项工作。但从我区实际情况看,规划管理普遍存在“有机构无编制、专业技术人才少”的状况。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运用统筹方法原理,科学安排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细心梳理工作任务,倒排工期,抓住节点、突出亮点,合理支配人力技术资源,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一)不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指导完成太平湖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及三口镇总规修编工作;继续做好美好乡村建设第二批中心村规划方案及示范点的规划指导工作,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高标准、严要求指导好美好乡村建设。
(二)积极主动做好重点项目的规划技术服务工作。继续做好项目服务,企业有需要随叫随到,及时做好定位放线、验收工作,不耽误项目的施工进度。加强规划管理和监察力度,确保项目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实施。项目开工后将定期进工地进行巡查,确保项目严格按规划方案实施。对未按规划方案设计施工的不予放线,不按施工图纸施工的不予验收办证,对擅自改变规划要求的项目严格依法进行处罚。
工作总结
政务公开是行政体制改革和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工作效率,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我委认真按照省、焦作市关于进一步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结合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把提高公开档次、强化群众监督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我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计生队伍作风明显好转,计生政务“透明度”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干群关系起更加密切,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在上半年沁阳市委、焦作市人口计生委开展行风评议中,我委分别位于全市单位排名的第7位和第3位。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今年以来,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计生系统克服被动“奉命”公开的思想,增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根据焦作市《关于在全市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沁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沁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强调计划生育要依法行政,更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研究,围绕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把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的事,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事,纳入政务公开的范畴,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
二、注重形式,提高档次
政务公开重点在公开。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我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使群众更大范围、更多渠道地了解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办事程序。一是全市投资近20余万元,更新计划生育政(村)务公开栏,并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验收、通报。由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截止目前,全市329个行政村全部设立了政(村)务公开栏,其中,300个行政村建成了高档次的瓷砖公开栏。建立健全“两卡一表一台账”,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乡级计划生育各种证件和业务的办理搬进了便民服务大厅。在便民服务大厅,悬挂含有计划生育政策、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内容的宣传版面,工作人员在便民服务大厅现场办公,各项证件均可直接办理,大大方便了育龄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增强了计生政务的透明度。三是利用网站公开。去年7月份至今,与网通公司联手,共同创建了“沁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站”,在网站上公开了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法规、部门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免)费项目和标准、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以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等方面知识,广大育龄可以足不出户、轻点鼠标便可以了解政策,了解计划生育各类情况,掌握各方面知识,同时育龄群众的隐私权也有效的得到充分保护。四是电子屏幕公开。覃怀办事处投资1万多元在计生办显眼位置设立了电子屏幕,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科室职责、工作安排等内容在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吸引了办事的育龄群众,收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三、突出重点,抓出实效
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结合我们工作实际,将对外和对内政务公开的内容,作了严格的划分,力求突出重点和务求实效,特别是在围绕实效上下功夫,委和市计生协对内坚持月公开各项收支情况和出勤情况,目前全市计生干部职工均自觉遵守机关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其它热点问题,如干部任免、职称评定、奖励晋级等我们均做到随时公开。对外公开8项内容:1、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规章;2、生育政策、节育政策、优先奖励政策、限制处罚政策;3、有关罚款、社会抚养费和行政收费的项目及标准,征收和罚没程序、上缴情况;4、办理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成人伤(病)残医学鉴定、病残儿医学鉴定、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程序、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承办人员、咨询电话;5、职业道德规范、工作纪律、服务承诺、咨询电话;6、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受理投诉程序、投诉电话、处理结果;7、技术服务人员资质简介;8、科室位置示意图等。所有办事结果都随时公开处理结果,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头上,以取得广大群众的监督。
60岁以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是实现工作思路由“行政管理,以罚为主”向“以奖为主,奖惩结合”的重大举措,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委在做好其他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作了60岁以上农村部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和奖励扶助对象的公开工作,实行了市、乡、村三级“三公开”,即: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对象,在全市乡、村主要街道显眼位置和人群聚集的商业区张贴奖励扶助政策公告1000余份,公开奖励标准和申报程序;在乡、村两级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内公开了奖励扶助对象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了60岁以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对象“三无”:无一人多登、无一人漏登、无一人错登,确保了60岁以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顺利进行。
四、典型引路纵深发展
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围绕“推广经验、以点带面”为重点,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巩固已有成果,逐步扩展公开的方式、内容、范围等,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在推广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中,一些乡镇采取了有效措施,取得了较好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如太行办事处的“我是计划生育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活动、西向镇的定期民主评议制度、木楼乡的客车“流动公开板”等。为了能够将这项经验迅速推广,我委及时召开了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太行办事处等3个乡镇在会上介绍了工作经验介绍。经验交流会后,全市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不仅在公开内容上下功夫,更从公开形式上创新工作,采用新形式、新办法,把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向纵深发展。全市形成了不论走到哪里都可以感受到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气氛,为计划生育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检查督促,巩固成效
加强督察是完善政务公开、落实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我委先后组织2次对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督查,由市四位副任任带队组成四个督导组,对全市乡、村两级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督查内容主要包括政务公开项目内容是否齐全、公开形式是否有效、政务公开管理是否科学、相关资料是否完善等。通过督查一方面发现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另一方面对乡、村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有力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六、建章立制,巩固成果
一、拓宽渠道、创新载体、打造亮点,扎实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以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2012年市区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为指导,组织召开区“六五”普法暨法治创建工作推进会,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2012年度法治建设重点项目推荐活动,确立17项重点项目,涉及20余家单位;区民政局、区建交委创建成为首批“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小昆山镇泾德村创建成为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注重发挥绩效评估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区级机关绩效评估专项考核项目,并制定了考核细则;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分片联系制度;组织开展了村(居)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和依法治区联络员(法宣干部)培训;组织市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申报工作,共向市依法治市办推荐8篇有质量案例,其中新桥镇的《以社会管理创新为抓手、提高外来人口法治化管理水平》案例被评选为第三届(2011年度)十大“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民主法治课题调研工作,共征集课题36项,批准立项25项,均已形成研究成果;积极反映改革成果,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报在市《依法治市工作简报》上刊发。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纪念《档案法》颁布25周年集中宣传、标语口号征集活动和安全生产法律、《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紧扣“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5•12”防灾减灾日和“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举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结合8月16日依法治市宣传日,启动“喜迎十、普法零距离”——“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社区法制宣讲活动,开展社区法制宣讲包括法制讲座和故事巡讲66场次,配送《普法零距离》碟片80套;以方塔公园改建为契机,改建、新建一廊、一堂、一墙,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合其中,打造成具有法治文化主题教育、法律咨询等多种功能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将40个东方书报亭打造成“法治文化展示亭”;积极组织参加市“枫林韵”法治文化剪纸作品征集评展活动,共有9幅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和入围奖,并获得优秀组织奖;在《报》制作“以案说法”专版10期;各司法所通过“普法凉扇”、法律讲座等种形式多样开展普法宣传,将法治理念渗透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完善调解网络、优化调解模式、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大调解”工作
今年1-11月,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15101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11768份,调处群体性纠纷74件,调解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0.3%,无一例被投诉,也未发生因调解不成功导致矛盾激化的情况,取得较好的实效。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按照市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在区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大排查、大调解”工作,通过司法局、司法所、村居三级体系,实现对各基层团组的业务指导和信息交流,并认真做好十期间社会矛盾排摸和调处,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共排查矛盾纠纷1523起,化解矛盾纠纷1454起,移交其他部门69起。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区局成立了创建“五好司法所”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推荐上报新桥司法所和泗泾司法所分别参加司法部“五好”司法所和市示范性司法所的评选;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争当人民调解工作能手”活动的实施方案》,在系统内开展人民调解能手评比表彰活动;举办了区首期初任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按照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区15个街镇公安派出所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建立了“公调对接”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区层面,成立了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镇层面,泗泾镇在大型社区成立了“大调委”,洞泾镇在物业公司成立“物业调委会”,新浜镇在工业区成立了“工业园区调委会”;开展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五周年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协作;大调解工作被列为区政府重点工作之一,区委办《动态》以《完善机制、创新管理,区司法局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予以专刊报道。今年1—11月,受理区法院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5284件,调解成功2943件;受理区公安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委托人民调解6945件,成功6184件,涉及金额7532万余元;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91件,成功392件;受理医患纠纷案件120件,成功调处84件,涉及金额560余万元;受理轻伤害案件(含轻微伤)委托人民调解共受理137件,成功137件;受理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共受理158件,成功158件。
三、严格执法,以降低重新犯罪率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
截止11月底,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共448人(其中管制0人、缓刑362人、假释39人、暂予监外执行14人、剥权33人),全年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7%,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低于市规定的不超过1%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积极组织司法专职干部和社工进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专业知识培训,及时召开公安、检察和法院等司法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有关衔接机制、矫正宣告、集中教育、社区服务、考核奖惩等执法工作,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搭建社区矫正执法平台。“区社区矫正中心”于2012年11月16日揭牌,中心建筑面积为500多平方米,内设有报告室、宣告室、检警室、电子监控室、教育培训室、个别教育室、心理咨询室、心理测评室、心理诊疗室、值班室等11个功能。全面推进个别化矫正工作。2012年我区的个别化矫正扩大到今年所有新纳入社区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提高社区矫正的质量和效果;运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落实了手机、电子脚铐定位监管,目前已经对48名社区矫正人员实现24小时手机实时监控,对2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电子脚铐监控,建起了一道虚拟的电子围墙,有效提高了监管的效率与质量;有针对性地建立个别矫正方案,以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合、劳动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课堂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社区矫正的日常教育工作。
四、加强管理、健全制度、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力度
截止11月底,全区刑释解教人员1632人(其中刑释1332人、解教300人)。重新犯罪率为0.63%,同比下降0.3%,低于全市1.05%的平均水平。海之星帮扶中心(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被评为市“市级示范基地”;新桥镇刑释解教人员郑志连舍己救人的事迹被刊登在3月1日《新闻晚报》,2012年被市区政法委授予“见义勇为”光荣称号;安置帮教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央安帮办简报刊发。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中途之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与海之星帮扶中心(中途之家)形成补互态势,同时在15个街镇全面建立“四位一体”安置帮教工作站。创新安置帮教管理模式。积极探索需求导向性帮教工作模式,完成2012年“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创新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模式”课题的调研,有效提升安置帮教工作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适合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特点的帮教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在松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在初步实现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来去有登记,驻留有反映,帮教有措施,重犯有线索”的基础上,形成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应纳入城市和社会综合管理大联动机制”的调研报告。落实安置帮教相关措施。积极组织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行动,5年来,全区参加“关爱行动”“一对一”等工作的志愿者拥有122人,得到学业辅助的未成年人53人,得到爱心助学款的有37人,得到生活困难救助金的有85人,得到心理咨询的有27人,得到就业指导的有27人;完善监所内外衔接帮教措施,组织志愿者赴有关监狱对籍服刑人员进行帮教,共走访11所监狱,累计帮教人数达71人;与区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沪松财[2012]86号,保障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组织召开区安置帮教协调小组会议,制定方案、认真落实,切实做好了十期间对两类人员的稳控工作。
2013年工作思路
一、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优化法治环境上再上新台阶
深化“法律六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村居干部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培育“法律六进”示范品牌;做好重要节点和“六五”中期检查各项工作。精心培育法治文化。加强阵地和窗口建设,完善法治主题公园、法治主题广场等基地建设;拓展网络等新兴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平台;组织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评活动,努力构建“大法宣”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法治创建。以“法治城区”创建为龙头,健全机制,找准定位,确立抓手,围绕法治城区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估指标,继续运用项目化、案例化、课题化的工作模式,着力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巩固大调解工作体系,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再上新台阶
扎实推进“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树立“防重于调”的理念,健全和完善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继续发挥组团式推动“大排查、大调处”的独特作用,严守排查解决矛盾占总矛盾30%的底线,切实有效提高矛盾纠纷分析研判的深度和水平,全力夯实社会稳定基础。进一步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作用。以“区人民调解协会”换届为契机,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将热心支持、积极号召人民调解工作的各界人士吸收协会领导机构,为人民调解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组织基础。加强与相关行业、领域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增强“大调解”机制的覆盖能力,加大宣传,打造专业调解特色品牌。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立足“两者一平台”功能,深入分析司法所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正视司法所发展的不平衡现状,按照哪里有不足补哪里,不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在基本配齐司法所专编人员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辅助人员的配备。加强督导,促进全区司法所均衡发展,继续开展争创“五好”所和示范所活动。
三、推进安帮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减少重新犯罪上再上新台阶
着力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升队伍执法能力,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对司法专职干部和社工的业务培训和履职情况的考核;发挥执法平台作用,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细化社区矫正中心各功能室的工作流程;严格监管矫正要求,进一步完善手机定位和电子脚铐等监控措施,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监控的实效性,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完善司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和司法奖惩工作。进一步打响安置帮教工作品牌。贯彻“六必”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所内外衔接帮教措施,继续做好与地区看守所帮教的试点工作;坚持需求导向,发挥“四位一体”工作站的作用,妥善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民生问题,以组团式服务的形式,深入基层及时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困难;积极开拓创新,继续开展在松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探索建立有特色的帮教模式;落实关爱帮扶,发挥协会作用,加强志愿者培训和管理,推进“中途之家”建设,深化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活动”。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在提升法律服务公信力上再上新台阶
切实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律师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对律师行业的执业监管,促进行业自律;搭建平台,深化与华政经济法学院的战略合作,助推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建设;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区《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制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的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律师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扩大政府购买服务领域,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巩固公证文明行业创建成果,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公证文化建设,强化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拓展公证服务的新领域,确保公证质量。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区公安、检察、法院的工作沟通和协调,完善本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机制,推进本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有序、深入开展;健全便民服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让群众满意”服务活动,努力实现“三个做到”:接待服务做到热情周到、受理审批做到便捷高效、案件办理做到规范达标,实现“三个无”:服务时间无盲区、服务设施无障碍、服务工作无差错;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群众满意率。注重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风险评估机制、案件办理动态监控机制和案件质量专家评估机制。严格遵守接待、受理、审查、指派、办理各个环节的服务标准,加强庭审旁听、卷宗检查和回访受援人等工作,健全完善受援人投诉整改反馈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试行法援工作站联络员培训机制,组织好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争创“12348”专线“优秀接答岗”和“优秀接答员”、“窗口服务明星”等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发挥法律援助维稳职能,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社会问题,认真做好舆情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律援助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