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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改革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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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改革方案

第1篇:企业经营改革方案范文

关键词:营改增;会计处理;财务影响;纳税筹划

2011年年末我国财政部与国家税务局公布实施营改增方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开始在我国逐渐推广实施。营改增改革方案规定,我国交通运输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等改按增值税纳税,税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而小规模纳税人则采用增值税低税率纳税,税负有所减轻。由此可见,尽管营改增会对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企业的税收负担带来不同影响,但是最终仍然会打破营业税和增值税两税并存的局面,简化优化税收体制的同时为企业纳税带来方便,减少重复征税环节,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从宏观角度来看,营改增改革试点对企业的纳税缴税产生影响,从而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下文将从企业财务指标的变化出发,分析营改增实施后对企业实际财务状况带来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企业财务产生的影响

1.资产负债水平潜在提升

资产负债率是衡量企业总体偿债水平和资本结构的重要比率,根据企业的总资产与总债务计算得出。营改增后,原以价内税计量营业税改为以价外税计量增值税,应税产品或劳务内剥离应缴纳税额,因而总价格会因此降低,而资产总额也会因此而降低,总额低于营改增之前的资产的差额部分会以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方式计入应交税费科目中,用于抵减销项税额。在计算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时,其资产总额降低,负债未受到营改增影响保持不变,因而资产负债率相应提高。

2.现金流转压力提高

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得一席之地,就必须确保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日常运营周转。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例,在日常营运过程中难免会有长期拖欠工程款的现象发生,不仅影响了企业的良好的业界声望,更严重的后果就是造成企业资金周转相当困难。原因不难理解,营改增以后,企业在当期只有销项税额,而进项税额的缺失,增大了资金周转的难度。由于在未将所有的货物(包括材料在内)采购款付清时,供应商出于保险和自身利益的考虑,不同意给企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了销项税额,税改后的应交增值税的数额与营改增之前的营业税的税额进行比较,我们不难发现,前者大大高于后者,造成了工程上价款无法及时收回,给企业的资金周转造成了更大的麻烦。

3.权益净利率产生波动

权益净利率通过企业净利润与所有者权益相除得出。净利润计算过程中会扣除成本、费用及所得税费用等,其中成本项目可能会因营改增受到影响。营改增后,如果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不符合抵扣标准的资产,资产出售时的增值税进行税额将会构成企业的成本抵减档期收入,因而现金流出增加,净利润总额减少。另一种情况,企业因获取原材料过程中如果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在获取等额收入的情况下,因可抵扣的销项税额减少而使得销项税额总额增加,因而影响收入总额,最终留存于企业的净利润降低,所有者权益不变的情况下,而进一步导致企业的权益净利率降低,个别情况下可能会影响到企业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二、企业财务管理应对策略

1.完善会计处理方式

加强对会计处理方式的完善,减小会计核算变化的风险。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的会计处理方式一定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建筑企业要依据自身的发展特点,结合相应的会计政策,依据增值税的要求进行会计科目的设置,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关账户与辅助表的设置。建筑企业在进行业务处理时,要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税法、会计制度执行,衔接好纳税工作与会计核算工作。对于企业会计核算的风险要做好防范工作,依据实际发展状况调整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提高核算工作的效率。

2.合理把握纳税时间

营改增后,企业除了缴纳税率有所变化外,纳税时间的灵活性也有所改变,因而应当在做好纳税筹划的同时,充分把握好纳税时间。例如,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通过把握固定资产的购入时间来把握进项税额的抵扣时点,尽可能的使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以增值税形式参与抵扣,以便减少企业的增值税纳税总额。同时,在全球化这个大背景下,交流与合作也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格外注重与具有一般纳税人的材料供应商或者是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公司进行业务合作,同样可以减少税金。

3.积极管理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发票是企业缴纳增值税的重要凭证,也会作为企业抵扣税额的重要依据。增值税发票的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表示企业当期应对缴纳的增值税,因而企业在发生销售业务开具销项发票的同时,还需要积极获得增值税进项发票。一般纳税人在采购业务中如果遇到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情况,应对积极与销售费协商,主动联系税务机关,努力克服困难,争取增值税进项发票,据以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企业还需要对增值税发票的使用期限进项妥善管理,对于资金回收周期较长的项目或产品,需要在增值税发票开具之日起18月内进行抵扣,否则将会因无法抵扣而增加企业经营成本。

参考文献

[1]李梦娟.我国消费税改革的考量与权衡[J].税务研究,2014,(5):32-35.

[2]王玉兰,李雅坤.“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税负及盈利水平影响研究——以沪市上市公司为例[J].财政研究,2014(,5):41-45.

第2篇:企业经营改革方案范文

关键词: ERP 沙盘模拟 课程建设

ERP是企业资源计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系统。它是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利用现代企业的先进管理思想,全面集成了企业的所有资源信息,并为企业提供决策、计划、控制与经营业绩评估的全方位和系统化的管理平台。它不仅仅是一个软件工具,而是涵盖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的一整套管理思想。ERP可以帮助企业管理人员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对企业资源进行合理规划,使企业流畅运转,从而达到商业上的成功。

当前,企业之间的竞争已不再是单个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发展成为企业的供需链与竞争对手的供需链之间的竞争。ERP系统正是适应这种竞争形势的需求发展而来的。

管理思想一:对企业资源进行计划管理。它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是如何高效、优质地利用企业资源来满足客户需求。如面对客户的订单,需要投入什么资源、在什么时间投入、应该投入多少等一系列问题。企业处理这些问题时,一方面要确定订单需求,另一方面就是了解企业人、财、物的资源占用情况,将两者有机结合,达到客户满意度最高、资源利用最优的效果,从根本上说这是一个提前制定资源计划的过程。

管理思想二:反映了企业的高度集成。ERP所体现的集成管理思想有两个方面:其一,印刷生产的一整套过程涉及业务、工程、生产、人事、财务、物料等部门,所有部门和人员均在同一个管理平台上进行工作,以计算机网络的开放性自动实现企业信息的共享与互动,打破部门壁垒,协调各部门步伐一致,围绕同一个资源计划展开工作,使企业的资源得到统一规划和运用,资源利用效率达到最大化。其二,在供应链内部将供应商、分销商等纳入自己的管理系统中,通过共同博奔的过程,实现自己的目标。不难看出,高度集成是ERP系统的一大核心优势,但它发挥优势的前提还是计划与提前管理。没有一个统一的计划,再多的信息也很难协调。

ERP沙盘模拟课程最早由瑞典皇家工学院于1978年开发。为了培养更多的实践能力较强的创新型人才,21世纪初用友软件公司率先将沙盘引入中国高校,来弥补传统的单纯理论教学的不足。

一、ERP沙盘模拟课程介绍

ERP沙盘模拟课程是集知识性、趣味性、对抗性于一体的管理类实战演练课程。参训学生被分成6―8个团队,每个团队各代表一个不同的虚拟公司,由CEO(首席执行官)、财务总监、营销总监、生产总监和物流总监等职位组成。学生在一起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每个团队接手经营一个拥有1亿多资产的销售良好、资金充裕的虚拟公司,连续从事6个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每一年末用会计报表结算经营结果,分析经营结果,制定改进方案,然后继续经营下一年。通过直观的企业经营沙盘,来模拟企业运行状况。该课程要求学员在分析市场、制定战略、组织生产、整体营销和财务结算等一系列活动中体会企业经营运作的全过程,认识到企业资源的有限性,从而深刻理解ERP的管理思想,领悟科学的管理规律,提升管理能力。

该训练融角色扮演、案例分析和专家诊断于一体,最大的特点是在“参与中学习”,学员的学习过程接近企业现状,在短短几天的训练中,学员将遇到企业经营中常出现的各种典型问题。学员必须和团队成员一起去发现机遇、分析问题、制定决策,公司才能保持成功及不断的成长。在寻找市场机会、分析规律、制定策略、实施全面管理的过程中,学员经历着各种决策和执行所带来的成功及失败的体验,学习管理知识、掌握管理技巧,同时深刻充分体验到团队协同、信息共享的重要性。开设该课程主要达到以下几个目标,如图1所示。

图1 课程目标

二、我院开设ERP沙盘课程存在的一些问题

2l世纪初,用友软件公司率先将沙盘实验引入中国高校ERP教学实验中,将其命名为用友ERP沙盘企业经营模拟仿真对抗实验,而后国内一些知名软件厂商也开始积极探索沙盘模拟。我院于2006年引入用友“ERP沙盘模拟”工具并投入教学过程中,作为带队教师,我在2006年、2007年组队参加了“用友杯”全国大学生ERP沙盘模拟对抗赛,取得了河南省第二名的好成绩。

但随着在教学过程中的不断开展,我院的ERP沙盘课程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

1.师资力量薄弱。

ERP沙盘课程对教师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既要对ERP沙盘运营规则比较熟悉,又要比较了解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如:生产管理、采购管理、财务管理等。只有这样教师在讲解的过程中才能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透彻。ERP沙盘模拟是以游戏的形式进行的,如果只注重结果而不注意过程的分析,就会失去原有的意义。因此,教师在每次上课之前要有详细的设计方案,按照逐层递进的课程安排,引领学生进行重要知识内容的学习,提高洞察市场、理性决策的能力。

而我院教师往往只擅长于某一个专业或领域,很难做到全权掌握。复合型教师的缺乏是成功开展ERP沙盘教学的最大障碍。

2.考核方法不科学。

目前,大多数高校进行ERP沙盘教学时,没有形成有效的学生成绩评价方式。因为ERP沙盘教学是团队配合完成的教学项目,最终权益是团队总成绩,无法反映每个学生的具体学习效果,混淆了学生个体间的差异。随着对手不同,每次结果不同,该课程成绩具有不确定性。

3.课程学时分配不合理。

ERP沙盘课程模拟企业多年的生产经营状况,具有连续性。在目前的教学体制下,学时有许多限制。传统的教学模式中理论学时一般较多,而实验学时一般较少。而ERP沙盘课程涉及的实验学时很多,需要多个教师合作上课,最后导致学时无法分配,这是限制ERP沙盘课程较难实施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学院有必要对工作量评价标准给予足够的重视,以利于提高教师的积极性。

4.监控力度不够。

在进行ERP沙盘的教学过程中,我发现某些环节缺乏监控,导致学生可以作弊。如原材料的购买,原材料订单的下达方面,有学生发现原材料计划计算错误,把本该今年入库的原材料订单推迟一年下达,再在计划书中涂抹掉。教师由于数量有限,无法时时跟踪,因而导致诸如此类的错误经常发生而没被发现。

三、我院ERP沙盘课程教学改革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我院实践,提出以下改革方案。

1.加强师资培训,开展跨专业合作教学。

要想顺利开展ERP沙盘教学,必须有一支高水平、专业性强的队伍,我们可以采用“协作式”教学,共同承担ERP沙盘模拟教学任务。具体做法是:从各专业抽调骨干教师,负责讲授和指导ERP相应模块的课程。同时在进行ERP沙盘模拟实践教学时,学院可以突破以往专业课程都是按系组织、开设的界限,将不同专业的学生构成专业交叉班,他们在一起组建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进行相应的经营决策,组织企业运作,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报告。这种跨专业的教学组织形式不仅能够巩固专业知识,更有利于不同专业学生之间的相互交流,能够拓展学生知识面,有利于培养既博又专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2.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

为了科学、全面地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我院制定了特殊的考核方案,学生的最终成绩由三部分组成:首先每年的经营情况要做记录并作为平时成绩,占30%;每年结束后每位学生撰写工作计划和总结,占30%;经营期全部结束后团队的经营权益,占40%,对成绩不满的学生可以申请答辩。

3.合理的课程学时分配。

课程主要介绍ERP的基本原理及其工作流程、ERP的实施及其应用方法,并结合成熟ERP软件,将理论与生产实践相结合,使学生对ERP的管理思想形成一个全面、完整、正确、感性的认识,以便有效地掌握ERP的运行管理和实施的方法。

此课程共48学时,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ERP理论16学时,主要介绍ERP的基本原理及其工作流程、ERP的实施及其应用方法,对比沙盘实验出现的具体问题,使对知识的把握从感性上升到理性。第二部分操作ERP软件16学时,结合成熟ERP软件,将理论与生产实践相结合,使学生对ERP的管理思想形成一个全面、完整、正确、感性的认识,以便有效地掌握ERP的运行管理和实施的方法。第三部分ERP沙盘实训16学时,重点是通过沙盘模拟,让学生在实验中感受经营企业的艰难,对ERP有一个原始的认识。

4.建立一套科学的监管体系。

我们可以给每组都配备一台电脑,每年的物流、资金流等情况都输入到电脑程序里,关账以后就无法再修改,这样就会避免学生作弊的可能,从而使得经营结果更客观、有可信性。

总之,ERP沙盘模拟教学是一种全新的综合教学模式,不同于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式,它突破了传统教学中缺乏实践环节、理论与实践脱节、学生被动学习等教学模式,可以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工作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因而受到我国各大高校的欢迎和重视。

参考文献:

[1]张庆华,彭晓英.高校ERP沙盘模拟教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实践.中国管理信息化,2008.12.

[2]李媚.ERP实验教学的实践与创新.中国电力教育,2008.12.

[3]李军改.关于高校有效开展ERP沙盘模拟教学的思考.科教文汇,2008.10.

[4]郑伟.高职ERP沙盘模拟对抗课程实践性教学的探讨.职业教育研究,2008.09.

[5]张荃香.ERP沙盘课程教学实践的探讨.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08.04.

[6]王其中.ERP沙盘实训课程的教学研究.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02.

第3篇:企业经营改革方案范文

可以看到,所谓的顶层设计也不是“一刀切”,将改革模式和方式、方法也一并定下来,而是给地方留下了许多可以探索的空间,可以更好地适应地方的实际,制定具体的改革办法与措施,从而使改革更加有效地向前推进。

事实也是如此。如果过度强调模式、方式、方法的统一,而不给予地方足够的操作自,改革就会陷入怪圈。

实际上,中国的改革所以能够取得巨大成功,就是贯彻了中国特色这个前提。离开“特色”二字,改革就很难取得预期效果。国企改革也是如此,必须依据本地实际,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改革方案和思路、体现地区特色。

改革的基本目标和原则必须相同

虽然强调在改革过程中应当有自己的特色,应当充分结合和尊重本地实际,但改革的基本目标和原则必须相同,出发点必须一致。

第一,实现混合所有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就告诉我们,建立混合所有制,应当是国企改革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目标和原则。

各地在制定国有企业改革方案时,必须将建立混合所有制结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形成作为最基本的目标和原则,从而更好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第二,推动股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的最基本表现形式就是股权多元化,亦即在改革过程中不要强调单一股权。

第三,组建国有资本运营或投资公司。学习借鉴新加坡淡马锡经验,组建国有资本运营或投资公司,目的就是要改变目前政企不分的格局,通过国有资本运营或投资公司这个中间层,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只有这样,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才能充分发挥。

第四,公开选聘企业经营者。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所以强调要通过市场选聘企业经营者,一方面,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一夜之间将企业全部改革到位,全部建成混合所有制经济;另一方面,按照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有的企业还需要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

在这样的情况下,对经营者选聘做出改革和探索,就十分重要而紧迫。否则,企业就很难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所以,这也是此轮国企改革必须遵循的目标和原则。

操作的方式和方法可以不同

在基本目标和原则确定的情况下,如何操作就是非常关键的问题。因为如果死守教条,照搬别人的模式,或机械地执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改革起来就很难取得预期效果、达到预期目的的,所以必须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特点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与措施。

其一,央企和地方国企之间可以不同。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央企无疑是改革的重点。要知道,国资委成立之日起,就一直在积极推进央企改革。虽然也取得了一些成果,如数量有了较大幅度的减少,考核办法有了积极的改进,实施了红利上交政策等。但是,从总体上讲,央企在体制和机制方面没有形成大的突破。所以,此轮改革如何寻求体制和机制的突破,是十分关键而重要的。可以肯定,国资委―资本运营或投资公司―企业的三级管理模式,是此轮改革的新格局。特别是具有垄断特征以及规模较大的央企,直接转化为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也是必然的改革方向。同时,央企的保留数量、国有资本所占的比重等也会有一些新的要求,而不是一味地退出和股权转让。

但是,到了地方,国企改革是否也要维持这样的格局,保留那么多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呢?特别是省级以下,事关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企业几乎没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改革的力度可以更大一些,退出或股权转让的步伐也可以更大一些。

其二,央企与央企之间可以不同。虽然都被称之为央企,但是不同的央企,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关联度也有所不同。因此,在深化改革过程中,也应当有所区别。基本思路就是:实行分类改革,亦即事关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央企,要坚持国有或国有控股;公益类和提供公共服务产品、具有前瞻性和引领性的战略新兴产业的央企,要建立以国有资本为主的混合所有制;其他央企,则可以通过退出或股权转让的方式,实行国有控股、其他所有制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结构。

按照这样的分类,不同的央企在改革过程中,所采取的方式和模式也是不同的,而不能机械教条地执行相同的模式和套路。

其三,地区与地区之间可以不同。同样是地方国企,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也可以有所不同。对目前国有企业数量还比较多、国有资本分量还比较重的地区来说,如果经济发展需要可以适当保留一些,也可以有一些国有控股的企业。但是,从总体上讲,应当按照建立混合所有制结构的要求,除极少数涉及公共领域的国企之外,其他都必须是混合所有制结构。在此基础上,逐步降低国有资本的比例。对本来就国企数量很少的地区,尤其是省级以下地区来说,能退的可以尽量退出或进行股权转让,国有资本原则上不控股。即便参股,也不需要具有票决权等。

第4篇:企业经营改革方案范文

一、放开企业注册资本限制

1、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除专门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公司设立登记或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2、在营业执照上只载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营业执照登记记载事项。

3、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公司注册资本由公司章程约定。除专门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只要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即可予以登记。

4、不再限制公司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出资期限。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专门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二、放宽企业名称核定限制

5、在严格企业字号保护基础上,放宽行政区划、行业特点限制,除登记方面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修订实施后明令禁止的外,允许申请使用个性化字号。

6、设立登记后不满一年的,企业可申请名称变更登记。

7、注册资本一亿元以上、经济活动性质跨5个大类以上的独创字号企业或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可省略行业特点。

三、灵活核定企业经营范围

8、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的经营范围外,其他经营范围无需审查批准文件或证书即可核定。

9、企业一般经营范围原则上按企业申请行业用语予以核定,可不再强制性要求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归类核定。

10、法律、行政法规明令禁止经营的、限制经营的、指定经营的项目依法执行。

四、放宽企业住所登记限制

11、简化企业住所证明材料。申请人只需提交住所使用权证明和非住宅产权证即可予以登记。

不能提供非住宅产权证的,以居委会、村委会或其上级机关出具的可用于企业经营的场所证明文件代替。

园区内企业注册登记时不能提供非住宅产权证的,以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可用于企业经营的场所证明文件代替。

12、允许同一地址登记为多家企业住所。

五、取消企业年度检验

13、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按年度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出资情况、资产状况、运营状况等信息,该信息可由任何单位和个人自由查询。

14、企业自行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依法进行抽查。

六、放宽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

15、取消个体工商户年度验照贴花,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个体工商户登记所涉及经营范围、住所参照以上内容执行。

七、推行网上登记制度

16、加快网上登记“高速公路”建设,实现信息技术与登记业务的深度融合,在试点推行公司设立网上登记的基础上,将网上登记逐步扩大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股权出质登记领域,实现所有的登记事项均可以通过互联网向工商机关申请办理。

八、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副本

17、向企业免费发放包含加密、解密、数字签名和身份认证等密码信息的电子版营业执照副本,并在政务网站上提供营业执照电子副本验证功能,使用营业执照电子副本的企业可以“网上亮照”。

九、优化登记注册流程

18、压缩内部审批环节,将审查、受理、决定等多个环节压缩为一个环节办理,确需分环节实施的,各环节应同时启动进行。

第5篇:企业经营改革方案范文

第一阶段是1978―1986年。在这一阶段上,主要是进行国企经营层面的改革。传统的国企是政府垄断企业的经营权和产品的支配权以及收益处置权,因而导致国企长期处于低效率的运行状态。针对政企不分的弊端,后,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扩大企业自的文件,推动了国企经营权层面的改革。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做出了扩大企业自的决定,同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的若干规定》等5个管理体制改革文件,并在四川省进行扩大企业自的试点。根据中央政策,政府向企业让渡了一定的生产自、原料选购权、劳动用工权和产品销售权等14项经营权。企业经营权的部分让渡意味着企业的经营者具有了一定程度的剩余产品的控制权和索取权。这一阶段改革意在使国企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四自”经济实体。

从结果上看,虽然这一阶段改革是浅层次的,采取的是一些权宜之计的放权让利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979年国有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比1978年增长了10.1%,高于1957―1978年的平均增长率。国家财政收支也从1978年的财政赤字10.17亿元,转为1979年的财政盈余135.41亿元,职工实际工资比上年增长了7.5%。

这一阶段改革之所以取得成效,主要是因为:

第一,它能使各利益主体在改革中获得程度不同的利益,具有普惠性质,从而产生了较强的激励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第二,这种改革是在不改变原有产权框架内进行的,只在政府和国企之间进行利益调整,这种调整并不涉及“姓公姓私”或“姓资姓社”的问题,因而阻力较小,改革能够被全社会所接受,进行比较顺利。第三,这种改革虽然表现为政府利益的部分损失,但国民经济总量是增加的,中央政府收益的绝对量也是增加的:同时,又带来社会成员收入的提高和生活的改善。因此,以放权让利为内容的国企经营权层面的改革是一种社会绝大多数成员都能接受并受益的“帕雷托改进”。

第二阶段是1987~1992年。主要是进行国企从经营权向所有权过渡的改革。随着改革的深入,不可避免地触及到企业的产权问题,不进行产权改革没有出路,相应的也产生了两种不同改革思路。

一种思路是主张将国企改革仍限制在原有财产关系之内,进一步推进或深化经营权层面的改革。与这种认识相对应的制度选择是企业承包制或租赁制。政府决策部门也倾向于这种改革思路,于是从1987到1992年。国有企业经历了两轮承包和租赁改革。

承包和租赁推行伊始,确实调动起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推动了国有经济的发展。1987和1988年我国工业增长速度分别为14.1%和20.7%。企业实现利润分别增长8.0%、18.2%。亏损面也逐年下降,经济效益有所提高。但在推行承包、租赁制期间,却出现了企业增效、经济增长、国家财政收入下降的状况。在推行承包、租赁制的第一年,即1987年,伴随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财政收入却出现了低增长,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86年的20.8%,1987年骤降为18.4%,一年下降2.4个百分点,1988年又急剧降到15.8%,比1987年又下降2.6个百分点。

承包、租赁带来的后果招致了各界强烈的批评和反对。人们普遍认为,在承包、租赁过程中,国家和企业处在一种不完全的契约关系中,政府与企业一对一的谈判成本很高,且无法对承包、租赁合同的细节逐一加以规定,企业经营者可凭借承包、租赁权合法或不合法地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顾国家的利益。因而政府对企业约束仍然是软的。企业只负盈不负亏。不仅使国家财政收入下降,而且还造成了承包、租赁者的行为短期化和“机会主义行为”,有导致国企被掏空的危险。

与承包制、租赁制的改革主张不同,国内理论界的一些学者提出了深化国企所有权层面改革的主张,与这种主张相对应的制度选择是股份制。股份制改革是国企在所有权层面改革的一个重要推进。其根本目的是要改变由国家垄断的企业财产制度,使国企内部形成多元化的产权主体,优化国企内部的治理结构,为实施对股东、董事会和经理层进行有效的激励和制约,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

从实践上看,国企股份制改革的试点始于1986年,改革之初,大都在国有中小企业试行。试点的影响面并不广泛,主要问题在于当时非国有的财产主体介入不足,又找不到能够作为非国有主体的普遍介入形式。在多元化主体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股份制试点往往在企业内部职工中展开。由于企业内部职工筹资能力的局限。股份制改革自然达不到预期的目标。而且因当时对股份制改革的理论准备不足,认识不清,管理人才匮乏,很多试点企业的职工股份演变成为一种工龄折股,内部借贷买股,或化公产为私股,最后使股份制难以推进下去。在这期间,由于承包、租赁所产生的一些负面影响,以及股份制发育不足,致使国企改革一度处在摇摆、徘徊、迷惘之中。改革的效果并不理想,改革无法顺利进行下去。

第三阶段是1993~2004年。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同时对国企布局和不合理的结构进行调整。1993年,在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和步骤。1994年以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在国企中展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是要通过产权结构的改革,使国企成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在现代企业产权结构的制约下,政府不能直接地控制和经营国企。政府可通过其人即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或控股公司参与国企重大事宜的决策,但这个决策也要受所有者出资额即所持股份数额限制,不能一家说了算。当然,政府可在国企清算和转让时依据终极所有权来实施和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在现代企业组织框架中,从发展上看,政府的意志是递减的,是受限的,而股东的意愿和权利可得到组织和制度的保证。在现代企业制度中,权利、责任和义务是由法律规定的。决策只能由董事会成员讨论后通过表决做出,这就可以避免长官意志和个人意志的独断专行,从而为企业的科学决策及其实现提供组织基础。在此期间,国企的现代化改革取得了明显的绩效。

到2002年,15.9万户国有控股企业中的50%以上实行了公司制改革。

从1998年到2002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组上市的有442家,累计筹集资金7436亿元,其中境外筹资352亿美元。

这一时期,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和大企业集团。1997年至2002年,进入世界500强的内地企业由3家上升到11家,这些企业全部是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2003年中国企业联合会推出的我国企业500强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共有368家。占总数的73.6%,资产占总数的96.4%,利润占总数的85.4%。

伴随着国企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从战略上考虑,国家对国企的布局和结构进行大幅度调整。从一定意义上说,调整也是改革。1999年9月中央召开十五届四中全会,就国企改革专门做出《决定》,其中最使人们关注的就是“有进有退”。往哪里“进”呢?《决定》明确指出:“三大行业”、“两类企业”。三大行业是国家安全行业、自然垄断行业、提供公共产品的公益性事业。两类企业是:高新技术产业中少数几家关键性的企业;支柱产业中的骨干企业。所谓“进”,就是要加强,增加投入,提高经济效益。从发展上看。在这些行业和企业中,经济总量还会增加,还大有发展潜力和前景。除此之外,应当都在退的范围之内。所谓“退”就是国企从那里撤出来,为民营经济腾出广阔的发展空间,有利于民营经济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通过各种方式放开搞活。在国企的“进”和“退”过程中,也要经过市场并通过收购、兼并、重组、出售、关闭、破产等多种形式来实现。经过几年的实践,国企布局和结构取得了积极进展,成效显著。

第一,国企在“三大行业”、“两类企业”中有了明显的加强,不仅总量大大增加了,质量明显提高了,而且管理也大有改善,从而促进国企在这些部门较快地发展。第二,一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和资源枯竭的部门从市场退了出来。不仅推动了国企布局优化和结构的调整,也促进了企业优胜劣汰机制的建立。第三,放开搞活了一大批中小民营企业。1997年以来,各地通过改组、联合、兼并、出售等多种形式,使地、市、县级的国有小企业的60%左右转为民营企业,并给以信贷放宽的支持,促其发展。

第四阶段是2005年至现在。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在原有改革所取得成就的基础上,深化对国家控股的股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内部的改革。这里更值得关注的是国家控股的上市公司内部产权分置制度的改革。

从2005年起,股权分置制度的改革开始起步,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出台为标志,我国股票市场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证监会2005年6月16日在公布《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可通过二级市场把不上市的国有股变为上市的流通股。

传统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是分置的,国有股(包括国有的法人股,法人股也大都是国有的)是非流通股。不能上市,只有非国有股即社会公众股才能上市,属于流通股,这实质上在股市上形成了两个市场、两个价格。这种情况的存在,带来的后患是严重的和无穷的,如寻租,价格信号失真。割裂的市场失去有效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等。股权分置改革,就是把原先由股权分置切割的两个市场(一级和二级),两个价格(一低一高),变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市场体系和价格体系。股票上市后呈现全流通状态,真正实现了同股、同价、同交易。

第6篇:企业经营改革方案范文

一、财务能力分析的内涵及理论

财务能力分析是企业施加于财务可控资源的作用力,指企业所拥有的财务资源和所积累的财务学识的有机组合体,是企业综合实力的反映和企业活力的价值体现,同时,企业财务能力是企业能力系统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是由各种与财务有关的能力所构成的一个企业能力子系统,是企业整体经营活动在财务方面的集中体现,可通过财务分析计算的财务比率予以评价,具体表现为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发展能力。盈利能力是指企业获取利润的能力、通常可以用销售净利率、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来反映。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包括长期偿债能力和短期偿债能力,通常可以用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来反映短期偿债能力;用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等来反映长期偿债能力。营运能力是指企业经营的效率,通常可以用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来反映。发展能力使企业通过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断扩大积累而形成的发展潜力,他可以体现生产经营、销售等的规模,常用净利润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来反映。

二、云南白药基本情况介绍

1.股票发行

1993年6月公司经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复(1993)139号文批准,并于1993年9月经中国证监会发审字(1993)55号文复审通过,于1993年11月6日至2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每股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其中,向社会个人发行1800万股,向本公司内部职工发地200万股,均溢价发行,每股发行价3.38元。

2.股权情况

根据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22700759股,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主要业务和产品为中药材种植、各类中西药品及保健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药用包装材料、医疗器械的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业务。

三、云南白药财务能力分析存在的问题

虽然云南白药的财务能力在行业中处于有利的位置,其发展在行业中领先其他企业,公司管理水平高,公司的销售收入和利润都领先于其他企业,但结合前面的分析来看,公司仍然存在问题,云南白药2011年~2013年的存货周转率低,存货周转天数长,占用的资金多,公司的销量增长慢,会使公司的实现利润也慢,虽然云南白药近两年加强了存货的管理,但由于受内外部因素的影响,使公司的存货增加,公司应该加大销售力度,提高销售水平,降低企业的库存;在公司的成本问题上,云南白药一方面应加强与原始厂家的合作,尽量使公司的采购渠道都通过厂家直接进行采购,减少中间费用,降低公司的成本,另一方面,公司应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加强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在公司的融资问题中,公司的债务融资比例小,权益融资比例大,公司可以扩大债务融资规模,增加债务融资比例,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发挥债务融资的抵税作用,同时在公司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的每股收益,提升公司的价值。

四、提高云南白药财务能力的政策建议

云南白药虽然在各方面发展较好,但不可否认的是医药企业的发展面临着机遇与困难并存的复杂形势,企业要想发展壮大,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1)控制成本。医药行业上游原辅材料、水电煤运价格一直处于高位压力,使得医药生产成本也被拉高;国家连续对药品实施调价,企业盈利能力下降,企业应该加强企业自身因素的控制,从内部挖潜,并开展成本分析工作,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产品成本预测,确定目标成本,并控制包括采购环节、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等各环节的成本费用。

(2)加强技术创新。技术水平对医药企业的发展极其重要。企业必须注重技术环境,遇见新技术带来的变化,并在战略管理上做出相应的战略决策,以获得新的竞争优势。企业要注重科研开发,提高创制新药条件。目前,药品多集中于低水平的制剂,应增加专利药品、生物技术、新型制剂等的研究开发力度。

第7篇:企业经营改革方案范文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 政治交易费用 路径

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的选择问题始终是学者关注的热点,国内理论界争论也较大,有代表性的观点包括:“产权论”、“外部环境论”及“超产权论”。“产权论”认为,产权是经济效率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国有企业应通过产权改革来改善激励机制,提高经营效率。“外部环境论”认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障碍不在于产权制度,而在于缺乏一个公平竞争的宏观环境,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是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通过市场竞争压力来提高国有企业效率。“超产权论”则认为,由产权改革产生的激励效应只有在竞争环境下才能发挥作用,因此,国有企业仅仅进行产权改革是不够的,还需要推进其他方面的改革。

本文认为,国企的改革,本质上是相关权利的重新分解和组合过程。在权利的重新配置过程中,必然伴随着交易行为,因而会产生交易费用。国有企业改革的最优路径选择,必须保证交易费用最小化。上述三种不同甚至相对的观点,可以统一到交易费用框架里进行分析。我国改革的显著特征就是政府主导下的渐进性增量改革,其中所包含的更多是强制性制度变迁,交易费用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政治交易费用。本文试图运用政治交易费用理论来研究国有企业改革问题。

政治交易费用理论

交易费用的思想最早来自科斯,他认为,交易费用是为准确获取市场信息所要付出的费用,以及谈判和签订契约的费用。政治交易费用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康芒斯。康芒斯将“交易”概念一般化,并将“交易”分为三种基本类型:买卖的交易、管理的交易、限额的交易。第三种交易就是政治交易费用的来源。诺斯率先利用交易成本分析模式来研究政治过程,创立了交易成本政治学。诺斯认为,政治市场是不完全的,比如环境的复杂性;委托人和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高信息成本;集体行动困境。 由于政治过程的核心是利益再分配,围绕这个过程就必然存在各利益集团相互之间的谈判,而谈判是有成本的,这种成本就是交易费用。

迪克西特建立了自己的交易成本政治学分析框架。迪克西特认为,政策的制定是一个政治过程,经济政策是某个政治过程的均衡结果,该政治过程受到各种交易成本的影响,比如契约的谈判和协调成本、信息不对称引致的成本、做出可置信承诺的成本等。政治过程还受到历史的和社会的制度禀赋和环境的影响。对政府行为的分析必须考虑交易成本的影响。政治过程的效率极端依赖交易成本的大小,交易成本就成为理解政治效率的关键。

国企改革中的政治交易费用

(一)政治交易费用的产生

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政治交易费用包括制度设计费用和制度执行费用。

1.国有企业改革存在很高的制度设计费用。

环境复杂性。中国经济改革发轫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长期实行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以扭曲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宏观政策环境、高度集中的资源计划配置制度、以及没有自主权的微观经营机制为特征。传统发展战略赋予国有企业一系列政策性负担,由此导致国有企业改革难以深化,还导致经济周期性波动、寻租和腐败行为泛滥、金融体制改革举步维艰,地区间发展差距扩大。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自始至终都是自上而下的政府行为,存在着制度供给的政府垄断,制度设计者并不具有关于市场经济的完备知识。

有限理性。Williamson认为契约人的特征是有限理性,从而导致契约不完备。由于现实世界的复杂性和环境的不确定性,导致事物的状态是不可观察的,即使可观察也不可证实。从而可行性合同必定是不完全的。由于本身的特殊性,政治契约具有一系列特点,表现在:“第一,政治契约至少是两个确知的缔约者之间的契约。至少在契约关系的一边有多个当事人。第二,政治契约的内容一般比经济契约的内容模糊得多,它们有很大的解释空间,以及许多可以用来逃避责任和指责第三方以转移过失的漏洞”。因此,“政治合同比经济合同更不完善,有限理性也就更为重要了” 。

集体行动逻辑。“制度变迁通常需要集体行动,因此‘搭便车’是制度变迁所固有的问题。而且,制度安排一旦被创始就会成为公共物品。所以,新制度安排的供给将少于最佳供给。政府可以采取行动来矫正制度供给不足。然而需要有一个关于国家的理论来说明政府是否有这样做的激励。只有在政府收益高于费用时,政府才会建立新制度”。在我国,由于制度供给的政府垄断,几乎所有的制度安排都不具有自发形成的可能性。但是,在强制性制度变迁下,中央政府如何准确获取信息成为主要问题。地方政府出于自利动机,并无激励向中央政府如实提供信息。改革开放后,随着放权让利的逐步深入,地方政府的谈判能力逐步增强,在与中央政府博弈的过程中处于信息优势,中央政府获取准确信息的成本进一步提高。

2.国有企业改革需要高昂的制度执行费用。

委托—。任何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其运行都受到制度参与者的参与意愿约束。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更多的是强制性制度变迁,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实行。制度供给的政府垄断,使政府可以设计或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制度方案,以确保自己的垄断租金。国有企业最终所有权归全体人民,即“社会”。“社会”作为委托人,把国有企业所有权交由政府。但是,政府的职能由政府官员来行使,政府官员本身并不是财产的所有者。一方面,财产属于全民所有,由于全民的范围太大,任何个人对属于自己的一份财产都没有独立的支配权,存在着集体行动逻辑;另一方面,财产的实际支配权掌握在政府官员手中,政府官员又是通过无数个选举、委派、任命环节产生的,这等于说在全民与政府官员之间加进了无数个委托—关系。每一个委托—关系都需要耗费成本,最终总的成本十分高昂。

第8篇:企业经营改革方案范文

[关键词]电力企业 经营管理 法律风险

中图分类号:D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7-0117-01

在中国经济和社会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中国电力企业也经历了几次调整和改革。2002年,国家制定了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方案,重组电力公司管理的发电资产、电网资产。改革后,电力企业的发展模式也从传统的靠政策经营转变为依靠法律经营。因此,电力企业应从实际情况出发,把握自身的优势,通过不断提高全员的法律意识,妥善运用法律知识来防范法律风险,以较低的成本化解法律纠纷,以法律论证为经营决策提供切实可行的支撑和依据,最终保障电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总而言之,法律风险防范问题的探讨对电力企业经营管理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电力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电力企业不仅具备其他一般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还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风险。

㈠电力企业经营管理面临的独特法律风险

事实上,电力企业由于其经营方式与经营产品不同而具有转化性、广泛性、隐蔽性、依附性以及动态性和相对客观性等特征。总体来看,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外部市场体制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内部法制队伍建设落后,规章制度不健全,合同管理、法律纠纷处理、劳动用工不规范,电力设施保护和电网建设不到位等。

这些法律风险一旦转变为法律事件,将给电力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根据责任的轻重,相关责任人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㈡经营管理过程产生法律风险的根源

根据产生法律风险的根源来看,可以划分为企业内部因素与企业外部因素两个方面。

1、电力企业内部因素。虽然进入了市场经济,但由于电力企业转型相对比较晚,企业的惯性思维还停留在计划经济上,没有完全转变过来。对于市场经济认识还不够,缺乏自主经营的思想和行动;同时电力企业转型较晚,其法制建设依然比较薄弱,所制定的相关法律与制度还不够完善,存在诸多的漏洞;一些电力企业的管理者抱着侥幸的心态,想钻法律的漏洞;成本控制缺乏科学性,致使工程设计与生产上缺乏合理性而导致技术上存在问题;经营管理中的监督工作不到位,疏忽大意为违法分子留下了有机可趁的漏洞。

2、电力企业外部因素。外部的环境因素也会为电力企业带来法律风险,比如公司的运营,企业中的产权等;另外我国的市场经济和其他国家的市场经济有所区别,导致电力企业的革新需要探索出自己的道路,因此相关的法律也还是边摸索边完善,一旦不能和经营管理与时俱进就会出现法律风险。

二、电力企业经营管理法律风险的规避措施

目前,我国法治氛围和企业经营环境不断健全和完善,新的风险和事项层出不穷,电力企业应如何更好的面对,如何在经营管理中运用法律知识防范法律风险是急待解决的问题。通过对典型企业的研究和分析,结合在电力企业的应用实践,构筑好法律风险防线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成效初显。

㈠制定周全的法律风险管理计划,重视法律风险评估

法律风险管理战略是电力企业在综合考虑发展战略、竞争状况、管理能力以及资源配置等多方因素的前提下,详细制定的具有统帅性以及纲领性的在企业内部统一执行的战略部署。这其中包括了预防性法律风险管理措施和突发法律风险事件管理预案。详细来说,电力企业要在经营管理流程的整体设计上保障一定资质和数量的法律顾问以及法务人员参与其中,并在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发挥出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电力企业在制定重大经济决策之前,必须要主动争取法律专家的意见,邀请法律顾问对该决策的可行性与合法性以及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系统、全面的法律论证,最终提供一个书面的法律论证报告,让企业了解该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决策的的施行。

㈡从经营管理制度上确保企业经营决策的合法性

电力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前提必须在国家的法律范围内制定。电力企业要跟据国家最新完善出台的《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完善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坚持合法经营、合法管理,发现规章制度方面的漏洞要及时处理,使企业在正常的轨道上不断坚持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对于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规定要做到具体细致、考虑周全,比如合同管理、诉讼管理、招投标管理等,对于它们的操作流程和执行方式的规定都要确保全面到位。这样可以使企业在内部和外部都受到法律制度的严格规范和制约。总得来说,要建立以事前防范为主、避免事后补救、严密监控过程的内部规章制度。

㈢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要及时建立和不断完善

电力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并且要与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文化、员工培训合理的结合起来,把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当作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使企业经营管理体系没有法律缺陷和漏洞。企业法律相关内容的费用支出要做出明确的财务预算,从资金上积极支持法律风险控制的健康发展。在日常管理中要严格建立企业主要领导负责制,使其与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门相联系,共同参与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监督和完善工作。

㈣实行法律顾问制度

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具有专业法律知识,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才。由于电力企业的特殊性,企业既需要懂得生产经营又掌握法律知识的人才,电力企业在依法治理的过程中,应大力培养专业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的法律人才,并将法律人才的管理纳入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中,鼓励企业职工学习法律,取得法律顾问资格,从而建立起一整套健全的法律顾问体系,有效的规避法律风险。此外,电力企业还应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充分落实政企分开的规章制度,使电力企业的管理能够在法律框架内有序运行,还应推动触电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的完善,当前,对于触电事故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存在很大的不足,电力企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往往是败诉的一方,因此,应积极推动此类法律的完善,明确事故双方的责任,保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国家法律体系的逐渐健全,电力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也大为增加,为企业的运行造成了不小的潜在威胁。因此,电力企业应该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提高法律意识,运用法律知识提升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的优势,加强风险防范,完善自身的法律风险规避机制,才能有效的降低自身的法律风险,为企业运行与社会发展做更多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赵煜.电力企业现代管理[J].中国电力教育,2010.

[2] 刘宇晖.对我国电力法体系的构想DD以构建和维护竞争性电力市场为价值目标[J].河北法学,2008(07).

第9篇:企业经营改革方案范文

    一、资源税改革的动因

    (一)资源税税制本身存在缺陷

    现行的资源税征税范围过窄,实际的税率过低,我国煤炭企业的资源税率相对而言更低。资源税采取按产量而非价格或储量进行征收的形式,致使资源税对市场价格不敏感,不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带来的价格变动。按产量征收使企业在资源开采中采富弃贫、采肥丢瘦,产生了大量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的现象。因此,资源税不能起到环境保护或者引导企业节能减排的作用,不符合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目标,也不能弥补企业的外部成本,难以对经济进行调节。另外,资源税额偏低的同时,地方性收费过高,从总体上反而造成了企业沉重的负担。

    (二)推动产业转型

    资源税改革的目的是对现有的税制进行调整,使其可以对企业的经济行为施加相应的影响,对市场的失灵进行修正,以实现国家通过经济手段来调节市场行为的目的。资源税的改革会对相关的行业产生影响,促使其提高生产技术,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降低能耗。税制改革推动的行业洗牌可以淘汰一批高能耗、低技术含量的企业,抑制目前煤炭行业产能过剩的局面。总之,资源税改革可以推动产业的整合,促进煤炭行业的持续发展。

    (三)促进利益合理配置

    资源税的改革既要调整现行的税率和税收范围,也要对现有的费用征收作出调整。对煤炭企业而言,目前国家在征收资源税的同时,各地区也在收取煤炭资源税以外的补偿费。这些费用的产生,一方面是当地政府为了享有更多的资源收益而收取的,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利益分配不均造成的。资源税的改革有助于缓解这些问题,促进利益的合理分配。

    利益的博弈不止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各地区之间也存在利益的博弈。我国矿产资源相对集中在中西部地区,过低的资源税导致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资源丰富地区的贡献得不到充分认可,资源税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中西部地区的利益。

    (四)外部成本内部化

    煤炭在开采、加工、运输以及燃烧过程中,排出废水、废气、废渣,造成严重的水污染损耗、土壤污染、土地塌陷和生态破坏,现有的资源税制度不能有效地解决在此过程中造成的外部不经济性,不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利于煤炭工业持续发展。资源税改革可以增强资源税的调控力度,使资源开采的外部成本内部化,推动资源开采与生态补偿、环境保护有机结合,促进资源开采的合理有序,维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新一轮资源税改革

    1984年我国开始征收资源税,启动了第一代资源税制度。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促成了第二代资源税制度,其核心要点是,不再按超额利润征税,而是按矿产品销售量征税,并为每一个课税矿区规定了适用税率,税收范围改为对全部煤矿征收。随后,相继出台了资源税的改革措施。

    2007年拉开了新一轮资源税改革的序幕,此次改革考虑将资源税的征收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2008年财政部提出适当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实行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计征方法。2009年,财政部明确了资源税改革的四方面内容:扩大征收范围、改革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和统筹税费关系。2010年财政部提出,适时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目前,财政部已出台新疆资源税改革细则,指出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费改革于2010年6月1日实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

    在已经初步成型的资源税改革方案中,业内普遍认为资源税改革的主要方向是:扩大征收范围;征收方式由目前的从量定额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为主、从量定额计征为辅;对部分稀缺资源采取高税收政策。新方案的内容可能还涉及提高税额标准和减免税政策等。资源税改革的同时,将会对现有涉及资源方面的各项税费进行合并清理。

    三、新一轮资源税改革对煤炭企业的影响

    所有的改革都是突破旧有格局、建立新格局。因此,改革总会带来利益的重新分配。新一轮的改革对煤炭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煤炭企业负担加剧,各方利益冲突,削弱企业财务能力,对收入分配的影响等。

    (一)煤炭企业负担加剧

    1.煤炭企业原有税费负担沉重。到目前为止,我国执行的涉及煤炭企业的各类税费项目近30项,煤炭企业除缴纳一般性税种外,还要缴纳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等税费。这样综合税费大大加剧了企业的负担。

    2.资源税改革加重煤炭企业负担。资源税改革之后,新出台的政策必将进一步加剧煤炭企业的税收负担,从价计征会使煤炭企业的税负飞速增长。另外,增值税由13%提高到17%已经使煤炭企业的税负加重,许多企业尚未将其完全消转,如今资源税又要从价征收,沉重的税负致使煤炭企业经营更加困难。

    3.税负转嫁困难。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尚未完全过去,处于后危机时代的生产型企业暂时仍无法脱困。虽然有些专家认为煤炭企业的税收负担可以通过价格转嫁给下游企业,但是在这种状况下,煤炭企业通过价格将税负转嫁给钢铁、发电等下游企业将会很困难。

    (二)各方利益冲突

    煤炭行业与发电、钢铁、铝等行业有着密切的联系;另外,煤炭资源分布广,涉及利益群体多。所以,对煤炭行业来说更易引起各方利益的冲突。

    1.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博弈。现行的资源税征收规定,除海洋石油资源税以外均收归地方政府。改革之后资源税归属于国税还是地税,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的利益。

    2.征管单位与被征管方的博弈。资源税改革有可能会激发双方的矛盾,从而增加征管的成本。征管单位有可能要投入更多的成本来限制被征管方偷逃税款的行为。

    3.煤炭企业同下游企业的博弈。在增值税、资源税等税负加重的状况下,煤炭企业为了转嫁较高的税收负担,势必会“采富弃贫”或者进行前转。若煤炭企业通过对价格的调整进行转嫁,其下游企业会面临比较高的成本压力。

    4.煤炭企业内部博弈。如果煤炭企业难以通过提价的方式转嫁税负,就只好内部消转。内部的消转需要通过企业提升技术含量、压缩成本等方式来实现。其中压缩成本这一项会涉及企业员工的工资和福利问题。由此,就产生企业内部的博弈行为。

    (三)削弱企业财务能力

    1.削弱企业再投资能力。煤炭企业在承担以往的各项税费之外,还需要承担增值税和资源税提高带来的额外负担。税负压力给企业的经营现金流带来不利的影响,减少了企业的营运资金。各种因素最终导致煤炭企业扩大再生产能力大大减弱,使得企业再投资减少。

    2.削弱企业再融资能力。由于资源税的提高,煤炭行业的投资回报率会下降。按照资本流动的规律,逐利的资本会流向投资回报率更高的行业,因此,相关的投资就会减少。银监会对产能过剩的行业作出了相应的融资限制,而投资回报率的下降又削弱了该行业对投资者的吸引力,综合上述因素,煤炭行业的融资受限。

    1.对初次分配的影响:企业提升产品价格而非自身消转,企业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就不会降低,而煤炭企业下游企业的成本会提高。然而,下游企业也会通过价格转嫁税负,结果会推高消费品的价格,最终的消费者便成为税负的真正归宿。

    2.对再分配的影响:政府在再分配中,利用转移支付或补贴的形式鼓励需要大力扶持的产业的发展。通过政府再分配,煤炭企业的一部分收入就转移到了需扶持的产业的手中。

    四、应对资源税改革的对策

    资源税改革对煤炭企业是把双刃剑,资源税改革会加大企业的税收负担是毋庸置疑的。因此,煤炭企业必须及时做好应对措施:提高资源回采率,压缩成本,整合产业链条,实施多元化经营,积极争取有利政策。

    (一)提高资源回采率

    煤炭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易消耗性决定了其稀缺性。在有限的开采区域内,煤炭企业要想获得更大的产出,就不能一味地追求开采新矿,而对已开采的煤矿进行回采,提高资源的回采率也可以增加产出。提高回采率而非开采新矿的优势在于:一方面企业可以省去勘探、购置新设备等成本;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产生外部经济性。

    (二)压缩成本

    在经济回暖期,面临增值税和资源税的提高,煤炭企业必然要努力压缩由此产生的附加成本。企业内部的消转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实现:提高技术水平,加强资源的综合利用,控制资源的浪费行为。提高技术水平可以通过购买或技术入股等方式实现,有自行研发实力的大型企业可以进行自主研发。另外,开采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伴生矿的状况,对于伴生矿也应当适度采掘。降低资源浪费的重点在于控制整个生产流程。

    (三)整合产业链条

    兼并重组可以产生协同效应,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也会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同行业的兼并收购比较容易实现,也较易整合。因此鼓励大型煤炭企业收购中小型煤炭企业,扩大企业规模,利用规模效应提高企业盈利能力。然而,在兼并时要注意兼并的质量以及兼并以后的整合。

    (四)实施多元化经营

    投资需要规避风险,企业经营也是一样,多元化经营一直是企业分散经营、政策等风险的方式之一。实施多元化经营的煤炭企业,必须在煤炭行业中已拥有稳固的产业地位,并且其准备进入的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企业自身竞争优势明显。另外,新行业与煤炭主业应有一定的关联。由业务多元化带来的资源共享和成本压缩也为煤炭企业分散税负、规避资源税提供了良好的操作平台。

    (五)积极争取有利政策

    煤炭企业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向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提交资源税改革的建议,对资源税改革的内容施加影响,使最终的改革转向有利于煤炭企业的方向。在这方面,矿业企业已开始行动:2009年6月28日,在青岛召开的“首届百家矿业企业峰会”上,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张汝海建议有关部门解决煤矿企业的社会及相关负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