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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工作考核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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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工作考核

第1篇:林长制工作考核范文

为切实加强全区各级河道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河道工程的综合效益,有效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及省和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就建立全区河道管护“河长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河道生态健康为目标,以保障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为重点,以全面建立河道管护“河长制”为抓手,统筹河道功能管理、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管理,建立河道管护长效机制,严格河道管理监督考核,着力构建“互联互通、引排顺畅、水清岸洁、生态良好”的河网体系,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建立河道长效管护保洁责任制,及时组织打捞以水花生为重点的水面漂浮物,清理沿河垃圾,保持河道水清流畅;严格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与保护,全面禁止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违章设施、建筑物和行洪障碍物,保证河道沿线整洁美观。

三、主要任务

1.明确各级河道管护“河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全区各级河道管护“河长”。区级河道由区副局级领导干部担任“河长”;村级河道(包括生产河)由村“两委会”成员担任“河长”。“河长”的主要职责是:督促落实河道管护保洁队伍和管护制度,协调落实河道管护经费;督查河道水环境治理实施情况;督促查处各类侵害河道的违法行为。

2.建立河道管护保洁长效机制。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全面落实河道管护保洁单位和责任,实行全覆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级河道管护保洁责任主体为管委会,村级河道管护保洁责任主体为河道属地村民委员会。市、区、村三级河道管护保洁工作要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由区、村整体或分片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管护保洁公司或自然人,并通过公开栏、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公示各级河道的管护标准、管护公司和自然人、管护资金,接受群众监督。区、村机关部门和单位集体一律不得参加投标。市财政对各级河道管护保洁实行以奖代补。

3.建立河道管护保洁考核验收制度。各级河道“河长”每月组织一次河道管护保洁情况的考核验收,区督查考核小组每季组织一次区、村河道保洁情况的考核验收,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按季兑付河道管护保洁经费、区级奖补资金(附河道管护保洁考核评分表)。平均得分(或得分)在5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全额兑现当季河道保洁经费、区奖补资金;低于50分、高于45分的为基本合格,减半兑付当季河道保洁经费;低于45分的为不合格,全额扣发当季河道管护保洁经费。凡河道管护保洁未能实现全覆盖或区、村、机关部门、单位集体参加河道管护保洁招标的,实行一票否决,一律视为不合格。

4.建立“河长制”考核制度。区将把“河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全区综合考评范畴,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总额10%的奖励。河道“河长制”落实情况由“河长制”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统一考核。区督查验收小组每季度组织一次各级河道“河长制”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附“河长制”落实情况考核评分表),并及时通报督查考核结果。年度4次督查考核平均得分在45分以上的为合格,低于45分的为不合格。对年终经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的责任人,将全部扣除该项综合考评得分,取消奖励资金,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第2篇:林长制工作考核范文

【关键词】 河道 管理 措施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锡山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扎实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河道管理各项措施,区、镇、村河道“河长制”管理得到不断深化,锡山区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为锡山区经济社会科学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1 健全保障机制,探索管理新路

近年来,锡山区依靠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完善“河长制”管理工作机制,确保了河道整治和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是健全组织机构。锡山区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的“河长制”管理办公室,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从区水利、建设、农林、环保、城管部门各抽调一人实行全脱产集中办公。各镇(街道)也分别设立了相应机构,明确了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工作制度。在建立健全“一河一档”基础资料数据库和制定完善“一河一策”整治方案的基础上,全面落实了工作例会、工作月报、限期整改、工作考核和效能监察等五项工作制度,真正做到了以制度促管理、促推进。截至目前,已累计编发简报27期,进行集中督查28次,发送督查通报16次,发放“限期整改通知单”62份。三是加强奖惩考核。各镇级以上河道“河长”均需缴纳3000元个人保证金至区“河长制”管理保证金专户,于年终由锡山区河长办根据全年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同时,区设立“河长制”管理工作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河长制”管理工作的开展、推进、配套补助及奖惩。按照镇级以上河道通过河道综合整治验收每公里奖励20万元、村级河道每公里奖励1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鼓励政策,截至目前,全区共有358条河道通过综合验收,区共核拨以奖代补资金2198.65万元;共奖励河长174人、奖励资金188.25万元,扣罚河长21人、处以罚金3.9万元。

2 落实管理措施,“水”“岸”兼管齐抓

河道污染、水质恶化,“问题在水里,根源在岸上”,为此,锡山区在推进“河长制”管理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既管河道,更堵源头。一方面加强河道水系梳理。以黑臭河道整治为突破,加强水系沟通,将“活水”作为改善水质的重要手段,结合现有水系规划及水利工程,充分发挥水利设施的调引水功能,增强各级河道畅通能力和自净能力。其中列入市“清河行动”黑臭河道整治范围之一的双泾河,目前正在实施工程总概算达2.11亿元的拓浚建设。以有效改善水体流动性为目标,积极开展河道清淤清障各项工作。近两年全区共清淤河道土方203.55万方;清理渔网渔簖3291处;清理违章搭建267处,杂物垃圾15794吨;整治住家船475条、弃沉船406条;打捞水面漂浮物、水草共计17.28万吨。另一方面不断深化排污管控。污水管网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累计完成企事业单位污水接管1.3万家,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主城区达90%,乡镇建成区达80%。沿河排水监管得到进一步强化。全面禁止沿河企业违规排污、雨污混流、超标排放,无证排污口全部实施封堵,雨水口、达标排放口登记一律纳入长效监管范围,累计接管沿河企业排污口246个、生活排污口3056个。沿河容貌得到进一步改观。累计完成整治养殖场162家,食品加工作坊31家,废品收购站83家;完成护岸建设34750米,河道绿化658亩。

3 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河长制”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锡山区当前所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得益于区、镇、村三级的上下合力、全力以赴,更得益于区各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一是环保部门在水质监测预警方面的力量得到了充分发挥。通过对全区177个河道断面水质以及重点排污单位出水口水质的定期监测和分析,使得河道水质总体变化趋势得到了及时掌握。从前几年的监测结果看,全区150条河道中,达到地表水IV类水质标准的有85个,占考核断面的48%,提标的断面数量43个;好转的断面数量91个,达标的断面水质在不断提升,水质在不断改善。二是各级河长在组织协调方面的力量得到了充分发挥。在锡山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的率先垂范下,各级河长积极深入现场巡查督查,使得一些突出问题和关键瓶颈得到了集中反映并有效及时地协调解决和落实整改。三是河道保洁人员在日常巡查方面的力量得到了充分发挥。按照“综合治理、建管并重、长效管理”的工作要求,锡山区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道均落实有保洁公司和保洁人员进行后续管理,这支队伍对管辖河道中出现的不明排污、占道阻河等问题起到了很好的信息反馈和动态监管作用。四是河道护河卫士、义务河道督查员巡查举报的力量得到了充分发挥。一方面,他们对沿河企业、小区居民违规排水、垃圾入河等不文明行为起到了很好的规劝和举报作用。同时,对照由锡山区统一制作的全区150条河道176个考核断面的“河长制”管理公示牌内容,对各级河长进行监督提醒。

第3篇:林长制工作考核范文

    一、突出三级联动,全面推行河长制

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把水环境建设摆在生态环境建设的首要位置,把落实河长制、抓好湘江保护与治理列为“环境整治”战役和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省级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等“五城联创”的重要内容。自全市推行河长制动员大会后,我县迅速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第一河长的高规格领导班子,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召开了规模达700余人的县、乡、村三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动员大会,把全县60条河流,83座水库(山塘)纳入河长制管理,明确所有县处级领导及乡、村两级班子成员全部担任全县大小河流(水库)的河(库)长。县委、县政府建立了“一河一议、一河一策、一河一档”河长制管理制度和“一月一晒、一季一督、一年一评”河长制督查考核制度,不断细化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县、乡、村三级全面开展了“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宣传,有力提高了全社会对河库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了“爱水、护水、惜水”的浓厚氛围。

二、实行“三污”同治,全面防治水污染

防治污染、净化水体是河长制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县坚持标本兼治,对河流流域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三污同治”。治理工业污染方面,完成3家重金属企业历史遗留污染物的治理;关停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等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4家,实现工业“三废”达标排放。治理生活污染方面,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4.6%;投入1650万元完成30个村的生活垃圾整治任务。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方面,按照老建制,将112个行政村纳入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规范农村禽畜和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标准;新投入280万元治理养殖污染,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处理达标率达75%;通过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沼气池等方式,28000户农户实现污水处理,污水处理率达63%。

三、开展“三护”行动,全面改善水环境

坚持保护与治理同步,大力开展水源保护、河道管护、岸线整护“三护”行动。抓好水源保护。出台《XX县江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办法》,划定9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定期开展29项季度常规监测和109项年度分析监测、实时监测,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地表水质达标率均达100%。加强河道管护。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投入资金50多万元,用于日常河面保洁、河道清障清淤工作,县城内河段实现河面无垃圾、无废弃漂浮物、无淤塞“三无”目标。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出、长效管理”的原则,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今年共取缔1处、停产2处、整改3处人工制砂场。加强岸线整护。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对水岸生态系统进行严格保护。

四、推进“三区”建设,全面优化水生态

第4篇:林长制工作考核范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长治久洁”的总体要求,以关注水问题、提高水质量、改善水环境为核心,扎实开展全县河流整治工作,切实保护好县域河流河容岸貌,真正提高水环境质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有关乡镇和部门履行编制整治规划、整治河容岸貌、清理疏浚河道、取消污水直排、限期改善水质、保护饮水安全、消灭管理盲区、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等管理职责。争取到2010年,我县境内河流城区段实现景观化,非城区段达到乔灌草护岸,切实提高我县河流水质,改善水生态环境。

三、实施范围

我县辖区内大凌河、老虎山河、小凌河、什家河及其主要支流。

四、组织实施

(一)县域内重点河流实行分段负责制,有关乡镇要对本辖区内河流水质状况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河流的水环境现状(河容岸貌情况、阻塞淤积情况、堤岸防护情况等)、污水排放(排污口位置、排污单位、污水量、污染物浓度、污水处理设施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建立台账,并制定相应整治计划。

(二)环保部门负责对“河长”制管理工作进度、执行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按照《辽宁省污水排放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将我县辖区内的河流水域划分为禁止排放区和允许排放区,并报市环保部门批准。禁止排放区水域禁止新建排污口和直接排入污水,已有排污口的排水应在确保浓度达标的前提下,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进一步加强辖区内排放水污染物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大超标排污单位的处罚力度,定期公布影响跨界断面水污染物排放单位名单,督促排污单位完善治理设施,改进生产工艺和技术,减少水污染物排放量。对跨界断面水质流域内排污单位进行定期监测,及时掌控水质变化情况。

(三)其它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确保“河长”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水利部门负责对全县河流的河容岸貌、清淤疏浚、排污口截污封堵、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倾倒等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对具备封堵条件的排污口坚决实施封堵,整治和取缔临河取土、河道挖沙,做好河岸的水土保持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河流流域矿山生态破坏查处和恢复工作的协调指导;林业部门负责河流两岸护岸林、草地建设与保护的协调指导,防止植被破坏;农发部门负责河流两岸面源污染控制的协调指导;动监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协调指导。

(四)各排污单位应深化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县域内全河段由县长担任“河长”,乡镇段由该乡镇乡镇长担任“分河长”。为加强对“河长”制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乡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对辖区内河流实行“分河长”制管理,切实担负起对河流的管理职责。

(二)调查摸底,明确责任。各“分河长”要对本辖区的河流全程踏勘,查找存在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列出整治计划、明确管理责任、按期推进实施,确保河流长治久洁。

(三)多措并举,齐抓共管。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有关乡镇和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切实承担治理义务,采取工程措施、生态措施、管理措施等,确保“河长”制管理工作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监督检查,力求实效。各“分河长”既是操作者,也是监督管理者,有关乡镇要切实担负起督促检查职责,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确保“河长”制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有关乡镇和责任部门要在4月30日前将“河长”制落实情况及实施方案上报县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917352)。

六、考核办法

第5篇:林长制工作考核范文

【关键词】东鱼河;水源置换;水环境;水生态

1东鱼河济宁段现状

东鱼河是20世纪60年代后期,为了解决南四湖湖西地区洪涝灾害而开挖的一条大型防洪排涝河道。干流起源于菏泽市东明县刘楼村,向东流经牡丹区、曹县、定陶区、成武县、单县、济宁市金乡县、鱼台县等8个县(区),于济宁市鱼台县西姚村北入昭阳湖,全长174km。针对东鱼河济宁渔业用水区水质不达标、岸线缺少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利用且存在违法建筑和违法活动、排污(水)口众多且排污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低、城乡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河道生态防护体系不完善、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足等问题,按照《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鲁厅字〔2017〕14号)要求,济宁市立足东鱼河区域、流域的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自2018年全面落实水资源保护、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东鱼河水环境得到了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了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了良性循环。

2综合整治重点任务与对策措施

根据《东鱼河综合整治方案》(2018.05),东鱼河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周期为2018—2020年。到2020年,使东鱼河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2.1水资源保护

1)规范取水口监督管理。针对金乡县2处5万亩以上中型灌区、小型灌区、8处分散小泵站灌区及鱼台县20处分散小泵站灌区未取得取水审批的问题,依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水资字〔2016〕29号),完成石佛灌区、曹庄灌区及8处分散小泵站灌区取水许可审批,规范管理取水许可,强化农业用水监管,不新增非法取水口。2)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针对鱼台县3处已审批或登记的排污口未设置标志牌等问题,依据《山东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做好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鲁水资字〔2017〕23号),按照入河排污口标志牌样式和统一要求,设立入河排污口标志牌,实行入河排污口标志管理和动态监管。3)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山东省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将限制纳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完善入河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制定分年度的水功能区纳污总量削减方案,并纳入年度考核。

2.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依据山东省水利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意见》(鲁水管字〔2017〕15号)完成河道及其上所建的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埋设界碑界桩,政府公告形成电子化和数据化成果,与国土资源管理数据同步协调。结合岸线利用管理规划,严格实施岸线用途管制。

2.3水污染防治

1)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积极推进沿河乡镇驻地及周边社区污水管网铺设,基本实现沿河形成径流的生活污水全收集,消除生活污水直排现象;集中连片村庄、城镇周边村庄以及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污水、垃圾处置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型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加强生活污水较集中排放点附近的沟、渠、塘等改造,推进人工湿地、氧化塘等建设与管理维护,充分发挥其水质净化能力,持续改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针对农业农药化肥有效利用率低、农业废弃物未得到妥善处理等问题,依据《济宁市水污染防治控制单元达标方案》(济政办字〔2016〕230号),提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推广生态农业技术。

2.4水环境治理

依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济政字〔2017〕99号),将城镇周围的村庄和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垃圾处置体系,远离城镇的社区、集中连片村庄因地制宜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鼓励就地资源化,实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2.5水生态修复

针对滩地受人为干扰严重以及生态功能基本丧失等问题,加快实施退耕还滩、退养还滩工程;积极推进滩地种植结构、方式改革。针对河道防护林、缓冲带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在有条件的河段建设河岸防护林带,退耕还滩区域建设植被缓冲带。

2.6执法监管

1)完善水环境动态监管体系。依据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鲁厅字〔2017〕14号),落实河道管护责任人,建立河管员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结合信息平台建设,搭建“一河一档”动态监管框架体系。将河管员现场巡查与信息平台动态监控系统有机结合,实现线上、线下双重监管,基本实现动态监管全覆盖和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的全覆盖。2)形成多部门协调共同监管机制。建立河道执法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实现河道联合执法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基本形成政府主导,相关门共同参与的定式,建立完善、快速、高效的联合执法机制。

3整治成效

济宁市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坚持水岸同治、源头截污、综合防治,全力推进东鱼河济宁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东鱼河济宁渔业用水区水质年度达标率为75%,较2016年提升66.7%。通过深入实施水污染综合防治,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控害,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2.3%,种植业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减少,农药使用总量较2016年下降17%,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6%以上。积极推进水生态治理修复,建成鱼台县王庙镇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净化工程,年净化污水20.5万t。依法取缔沿河小型污染企业,工业废污水预处理后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并加大中水回用力度,达标中水回用于农田灌溉,东鱼河济宁段主要控制断面西姚断面水质逐步改善,2020年总体达到III类水水质目标要求。

参考文献

[1]《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鲁厅字〔2017〕14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Z].2016.

[3]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东鱼河综合整治方案[Z].2018.

第6篇:林长制工作考核范文

为切实解决水资源在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一些瓶颈问题,政府在加大水资源建设投入的同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三条红线”控制为管理核心,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责任主体,由县领导担任县域四大溪流河长,环保、水利、农林、住建部门分别担任联络部门,并制定考核工作细则;建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体系,将水资源和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从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源治污保护这三大方面着手,多管齐下,严格治水,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严格取水总量控制管理,严格按规定进行取水许可审批,限制审批新增取水,确保了取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建立用水总量控制为核心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制度,采取多项严格而有效的措施,使得全县用水总量为2.087亿立方米,严格控制在“考核控制指标”的2.27亿立方米“红线”以内。

(2)实行用水效率控制。

建立以节水管理为核心的用水效率红线制度。2014年惠安县生产总值为495.01亿元,其中工业增加值增长1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到50立方米以下。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城镇供水管网漏失率为18.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3.4%,水资源总有效利用率大大提高。

(3)实行全面的纳污控制。

建立断面水质控制管理为核心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制度。年度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完成情况:全面完成2014年度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综合整治工作,投入资金33546.1万元。惠安县2014年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共有5个项目,具体包括:崇山污水处理厂建设、惠西污水处理厂、惠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惠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小流域“赛水质”活动。惠安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共有5个,包括菱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洛阳江黄塘溪饮用水源保护区、梅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锦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互助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通过多方综合治理,水质受污染程度大大降低。经定期监测,惠安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9.8%。惠安县与周边行政区域交界断面共有2个,其中入江口1个(惠安、台投交界)黄塘溪庄兜桥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地表水Ⅱ类标准;入海口1个林辋溪峰崎桥断面,林辋溪上游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下游水质基本达到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县界断面达标率达83.3%。

2措施保障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成效显著,为进一步推广成效,确保用水的安全、高效,扩大成果,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2.1落实河道岸线、河岸生态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蓝线

发文制定河道岸线、河岸生态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蓝线,明确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建立河道岸线长效管理机制,并将保护蓝线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2.2严格控制区域用水总量

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对全县地表水和地下水实施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管理。由县水利局会同县发展改革部门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配到各镇,作为各镇政府编制城市和行业发展规划及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的重要依据。

2.3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

结合水资源红黄蓝分区管理,对项目用水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综合比较建设项目的取水成本效益和社会成本效益间的关系,对用水工艺落后、耗水量较大的建设项目从源头上予以限制。

2.4加强节水用水管理

建立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及实行节水设施技改。对制水厂实行厂耗水量控制,并制定用水指标及纳入绩效考核;对制水厂老化耗水设备进行评估、设计、改良,积极推广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达到节水的目标。

2.5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

第7篇:林长制工作考核范文

关键词:水利;河湖管理;实践思考

2007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家河治理),是在太湖蓝藻爆发后,锡山区水环境形势最为严峻,大力开展环保优先“666”行动的背景下,由区委区政府全力组织实施的。所谓家河,就是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引入了现代的新的概念,以水生态改善为主题,切实改变村庄周围河道(塘)的环境面貌。从2007年3月开始的,到2009年9月基本结束,将锡山区尚未疏浚的3288条(个)大小河道(塘)全面疏浚整治一遍,清淤总量1160万方。

1 工程整治的基本做法

由于时间比较紧,筹备工作立即启动。笔者参与起草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锡发[2007]22号)的文件。该文件明确了此轮河道疏浚整治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实施主体和保障措施等,确定了镇级河道每亩水面补贴1500元,村级河道河塘每亩水面补贴1000元的区财政以奖代补政策,为河道疏浚整治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各板块也都按照各自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文件。同时,还根据工作实际出台了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标准、工程验收办法和河道保洁管理标准等配套政策文件。使这轮河道河塘疏浚整治从任务上报到验收交接的每一个环节都实行了精确化管理,增强了可操作性。

这轮家河整治总的给人的感觉是领导重视、实施快速。一方面,区、镇、村三级均建立了相应的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水利、城管、建设、农林、财政等部门也都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指导服务、检查督促及协调配合等工作;开发区、各镇和村按照河道级别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面上事情有人抓、点上工作有人做、横向协调有人管的组织和责任体系;同时,还建立了领导和部门挂钩的责任制度,将区、镇两级的领导班子成员和所有机关部门分别挂钩到镇和村,落实到河和塘,帮助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包括为贫困村解决部分资金等。

为了更好的组织实施此轮家河整治,还专门出台了四项保障制度。(1)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将河道疏浚整治任务列入对各块面的重点工作考核体系之中,将任务完成情况与评先评优和奖金分配挂钩。(2)工作组蹲点制度。对全区八个块面派驻八个工作组进行督促检查、业务指导和协调服务,帮助解决在具体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要求工作组实行“三到场工作法”(施工前到场确认、施工中到场指导、施工后到场检验),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3)最严格的验收制度。组织了由水利、城管、组织、财政、农办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按照“三清三整”和“河水净化、河面洁化、河岸绿化”的总体要求,通过看现场、实地丈量清淤土方堆场容积,核对河道河塘位置平面图等手段,对全区已竣工河道河塘进行验收,要求提供施工前、施工中、竣工后的三张同一角度的照片和施工合同、工程决算书等台帐资料,确保工程质量。(4)群众民意测验一票否决制度。在河道河塘周边群众中随机进行满意度测评,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河道河塘疏浚整治工作是否合格的最主要评判标准。

2 整治成效

三年的集中整治终于成果,达到了预期效果,也涌现出了一大批像西新河一样的生态景观河道(塘)。不仅增强了河道功能、改善了生态环境,还美化了人民环境、凝聚了党心民心。笔者有的时候静下心来想想,我们所做的这些工作确实应了一句顺口溜:“三十年淤积几天除,二十载黑水今年清,感谢党和政府做实事,送来青山和绿水”。

3 对河湖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考

锡山区已实施河长制管理多年,主要开展了以水生态综合整治为重点的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全面推行以“河长制”管理为抓手的工作机制,全区150条区、镇级河道水质综合污染指数由2009年的1.87下降到2014年的0.86,水质明显提升,群众对河道综合整治的满意不断提升。但是,随着国务院“水十条”的出台实施,锡山区的河道水生态治理工作依然任重道远,笔者认为,应该在以下几方面狠下功夫,确保整治成效。

(1)加快推进河道综合整治进程。纵深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加大对重点河道的整治力度,基本完成区、镇、村三级河道综合整治工作。

(2)强化“河长”、“片长”责任意识。督促各级河长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提高各板块、各级河长对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的重要性认识,充分发挥河长分级约谈、水质通报、恶化河道河长述职、双月水质分析等工作机制,切实让每个“河长”把分管的河道管起来、管好、管出成效。努力发挥“片长”在“河长制”管理的工作中的协调作用,力争解决交界河道综合治理和长效管护问题。

(3)加大控源截污实施和管理力度。控源污源是否到位决定着我区河道水质能否改善和提升的重要因素。相关部门要对污水运行情况加强巡查督查,发现管网破损渗漏、雨污未分流、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微动力)运行不正常等情况要及时进行抢修和维护;加大对主要河道、断面实施专项执法检查,对违法排污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要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第8篇:林长制工作考核范文

一、工作开展情况。乡镇林地面积119905亩,全镇森林覆盖率现状为35.1%。近年来,乡镇的森林体系建设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建成了“一区、三园、四带、多点”的森林体系格局,一区,即乡集镇建成区;三园,即乡蔷薇生态公园、九梓林业示范园、乡中草药产业园;四带,即滁淮高速、合徐高速、张朱路、永吴路绿化带;多点,即20个行政村460个自然庄的村庄绿化以及街头绿地、游园等块状绿地,形成了点、线、面相衔接的综合森林体系,这些绿地建设对提升乡镇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等起到了重要作用。2018年,全镇完成成片新造林2336亩,其中高效经济林1300亩,滁淮高速补植补造220亩,道路绿化提升12.6公里,乡街道新增游园2处,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建成区绿化面积达744.9亩,绿化覆盖率38.2%。建成区绿地面积603.8亩,公园绿地52亩,人均公园绿地7.2平方米。

二、主要做法

(一)保障到位

1、组织领导到位。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工作,把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作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百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目标,把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工作作为森林增长工程的重要载体来抓,先后成立了森林增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森林城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乡镇森林增长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创建“森林城镇”、建设“生态乡”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三项创建任务,把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建设作为“森林增长工程”的重要工作来抓。明确了保障措施。党委、政府还定期研究解决创建森林城镇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真正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我镇已经成功创建了4个“森林村庄”,分别为九梓、高埂、西孔、南周。下一步还要申报创建8个“森林村庄”,分别是杨桥、北集、耿巷、陈集、山刘、乡、官塘、站岗。目前正在按照规划设计要求,结合各村“一事一议”项目,进行重点打造提升。

2、资金保障到位。按照规划建设总体要求,2018年我镇先后共计投入3200多万元资金用于“创森”工作(桃园路285万、东大岗路287万、中草药基地540万、集镇建成区540万、道路绿化提升80万、一事一议项目260万、管护费54万、土地流转费240万、自然人投资910万元),保障各项创建工作的展开。主要用在土地流转、绿化工程、基础建设、奖励激励机制、管护等方面。

(二)规划到位。为建设绿色生态乡,镇政府委托滁州市森源林产资源交易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按照县政府的总体规划要求,对照“森林城镇”的创建要求和各项指标,编制了《定远县乡镇森林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规划考虑到了乡镇的总体发展目标,即建成省会后花园,打造合肥、淮南、蚌埠、滁州、南京等周边城市市民节假日休闲娱乐的乡村旅游基地和皖东乡村振兴的示范样板。为下一步发展预留了空间和提前做好了规划。规划充分考虑了人文与自然的结合、以及森林的布局、功能和景观,对乡土树种的使用率要求达到70%以上。同时在森林覆盖率(35%)和绿地率(35%)指标上更是严格要求。

(三)宣传发动到位。为做好创建工作,镇政府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宣传、强调创建森林城镇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安排宣传、林业工作人员组织播放活动开展情况,发放《致广大林农的一封信》,在各中小学开展每天3分钟创森知识讲座,张贴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宣传森林增长工程、森林城镇创建工作的舆论氛围。

(四)推进措施到位

1、坚持“七个结合”造林。把造林绿化与招商引资、现代农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农田整治、“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脱贫攻坚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实行改造提升、扩建新建齐头并进。以长防林为重点,坚持点、线、面整体推进,大力实施公共绿地、专用绿地、生产绿地建设,通过创建整治,切实改善了广大城镇居民的生活环境。2017年对17.8公里的滁淮高速两侧森林长廊开展创建活动,每侧建成50米宽的林带;2018年对镇政务新区进行绿化亮化,绿化树木41亩、建立公共绿地35亩,在此基础上建立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和游园各一处;在耿巷村永吴路西侧建立了“义务植树基地”和“青年林”、“巾帼林”500亩;在乡村通过土地流转,成功引入中草药生产基地项目,栽种1400亩栀子花和花椒;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对乡镇街道及永吴路、蒋吴路和东大岗高速连接线17公里绿化进行了提升,桃园路4公里两侧20米绿化带完成招标,年底前建设完毕。

2、坚持“经济、生态”双收益。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经营林业,发展高效经济林。如滁淮高速两侧通过土地流转,将2000多亩土地承包给大户发展绿化苗木,鼓励承包户发展山核桃、水蜜桃、无花果等高效经济林,依托周围的环境,全力打造生态休闲采摘园,积极申请绿色产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实现经济、生态双收益目标。目前已建成葡萄、水蜜桃、春雪白桃、无花果、中草药示范园各一处,油桃、薄克山核桃示范园各三处,石榴、樱桃、猕猴桃等示范园陆续投入建设。东大岗水蜜桃获得农业部绿色产品认证,产品远销合肥、南京、苏州、上海等地,亩均纯收入10000余元。为全镇生态建设、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打下坚实基础。

3、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把造林绿化工作与村级目标考核相挂钩,由镇综合执法办和林业站牵头负责对各村造林任务落实,林长、副林长和护林员管护工作实效进行考核,对违法、违规破坏生态绿地的行为坚决严厉打击,确保把护林工作落到实处。

(五)管护机制到位

为了加强林木管护,镇党委、政府制定了“林长制”各项工作制度,明确了镇、村两级50名林长、副林长。结合扶贫公益性岗位设置,选聘了56名专职护林员,用于全镇各公园、绿地、街道和主次干道绿化管护,制定了护林公约,与各林长、副林长及护林员签订了绿化管护责任书,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存在问题:一是滁淮高速部分地段绿化档次不高,没有按照标准栽植到位,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集镇、道路已栽植的部分乔木死亡,需要尽快更换;三是部分“一事一议”绿化项目因批准较迟,刚刚履行招标程序;未能在第一时间栽种下地;四是部分护林员缺乏管护技术,需要加强培训。

第9篇:林长制工作考核范文

近年来,****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运行。现将工作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建议报告如下: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农村公路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道路建设,以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为根本,以促进农村人流、物流、信息流,拉动农村生产、消费,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为目的,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建设。一是以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为宗旨,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和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重要工程狠抓落实。农村交通道路建设有了较快发展。全镇已基本形成了乡、村互通的交通网络,通行能力不断增强。二是加大对上争取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美丽乡村”建设和整体环境改造工程建设,加快完成“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截至2019年末全镇13个行政村屯通新建村路工程38公里,农村道路硬化32公里,升级改造工程22公里,有效解决群众出行难题,投资300万元,完成长春屯村、椽子沟村“美丽乡村”工程建设,村屯面貌得到极大改善。三是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镇、村两级农村道路管理养护机制,明确管护职责和任务,并配齐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拓宽培筑路肩,完善农村公路的桥涵、水沟、挡墙、边坡等配套基础设施,重要路段设立导向、警示等交通标识,保证行车安全。加强对超载超限车辆的治理,严禁在公路上挖沟通水,影响公路通行。加强农村道路绿化美化亮化建设,安装太阳能路灯700余盏,栽种绿化树4万余株,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保持路面常年整洁、无杂物,共清理路边垃圾820余吨,出动2700多人次、车辆838台次,城乡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二)农村生态建设、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一是全面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维,加强退耕还林宣传,完成春季造林10,149亩,迹地更新1,056亩。配合县林业部门整治林业用地种参种药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毁林开荒种地、种药势头。实施封山育林和整治林业用地违法种参种药行为等重点工程建设。二是按照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镇政府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总河长由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各支流河长由党委副书记、副镇长担任,副河长由各村书记、主任担任。编制了“一河(库)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设立了河长制公示牌。目前,各河长巡河100余人次,清理河道30多公里,拆除沿河厕所5座,清运河道垃圾600余立方米,治理受养殖户污染河道500多米,处罚畜禽养殖污染1人。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基本杜绝向河道倾倒垃圾、违规占河、乱猜盗挖等问题,全镇河库生态系统显著改善。三是按照“千村美丽、万村整洁”的总要求,紧紧围绕“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开展以“三清一改”、“八乱”治理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治理行动。抓典型,示范带动促引领。因势利导,深入挖掘各村特点,精心培育示范样板,如:椽子沟村完成硬化进村主干道13公里,村内巷道10公里;完成改水率100%;改厕40户,新修排水沟渠10公里,村内环境焕然一新。抓联动,上下齐心促提升。推行每个班子成员都对自己所包的行政村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驻村镇干部组成的工作组,指定村书记是本村环境整治第一责任人,每个建设点都推选5-7人组成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目前全镇共投入20余万元,清理生活垃圾1000余吨,清理村内边沟30余公里,村容村貌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进一步强化了保洁员队伍建设。继续实行村级聘请,镇清洁办暗访打分等方式考核保洁员,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洁员全天候上岗。强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目前我镇完成改厕300余户,2019年改室内水冲式厕所75户。同时我镇将加大户厕改造力度,逐步提高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努力实现2020年底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目标。

(三)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善。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优化便民服务窗口布局,根据各单位职能职责,对办事服务窗口进行合理调整布局,将经管土地确权办证、林业林权办证、村建、卫计等群众关注的共性业务单位调整到便民服务大厅一起办公,实施“一站式”服务,有效避免办事群众到处跑、多头问的现象。及时更新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按照上级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印发镇便民服务窗口办事指南,对审批事项、法律依据、所需资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投诉电话等进行逐一明确,并按照能减则减、能省则省的要求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工作不在状态、服务态度差、中梗阻、刁难办事群众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四)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明显改善。近年来,镇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河道疏浚整治规划,加大了政府投入,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投资3800万元,完成英额河上游河提防护工程建设;投资130万元完成11项农村自来水工程;投资150万元新建扶贫解困自来水井5眼;投资3.2万元,完成转湘湖水库输水洞维修工程;维修养护英额门村欢喜岭塘坝;完成长春屯村河道治理顺笼等水利改造工程。

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镇政府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总河长由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各支流河长由党委副书记、副镇长担任,副河长由各村书记、主任担任。编制了“一河(库)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设立了河长制公示牌。目前,各河长巡河100余人次,清理河道30多公里,拆除沿河厕所5座,清运河道垃圾600余立方米,治理受养殖户污染河道500多米,处罚畜禽养殖污染1人。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基本杜绝向河道倾倒垃圾、违规占河、乱猜盗挖等问题,通过突击整治和长效管理,全镇河道水质有了明显提高,引排功能有了明显提升,村庄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五)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近年来,镇政府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生态农业、千亿斤粮食等项目,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镇高标准农田规模不断扩大,为推进现代化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投入提供了基础性保障。完成了大林子和椽子沟两个村农业综合开发治理项目;完成转湘湖、大林子、长春屯、新民屯、英额门、孤山子、湾龙背、柳木桥8个村的千亿斤粮食项目。共治理河道修河堤13公里,砌防护墙8000延长米,修田间作业路20公里,修防渗渠5000延长米,改良土壤1万亩,配套各种喷灌200多台套,打抗旱井14眼。项目建成后,项目区内玉米产量每亩从750公斤提高到850公斤、龙胆草每亩产量从300公斤提高350公斤,农民人均增收500元以上,项目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目前,全镇有大型农机具120台套,中药材生产几乎实现了全程机械化,农业机械化程度处较高水平。

(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村集体经济发展明显增强。推动中药材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实现“文化+农业+旅游+康养+中医药”的深入融合。引导农业专业合作社发挥作用,提高组织化程度。全镇2019年调减玉米种植面积5500亩,新发展中药材16000亩,药材累计在地面积达到35000亩,年产各种药材8000多吨,实现产值1,5亿元,中药材一项人均收入达8500元。引进安徽亳州群康药业中药材深加工项目,新上切片、切段等加工生产设备,进一步拉伸中药材产业链条,扩大药农收入。继续加强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2018年我镇7个村按要求达到村集体经济纯收入5万元以上任务。椽子沟村龙盛公司不断丰富加工品种,2019年加工中药材130多吨,实现利润10万元;新民屯村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新引进肉牛120头,出售肉牛30头,现存栏90头,新建蔬菜大棚10座, 2019年新民屯村村集体分红收益达17.5万元,真正做到了村集体自力更生、自己自足。大林子、崔庄子村,围绕中药材主导产业,筹建中药材初加工厂,目前,两村已加工各类中药材100余吨。长春屯村新发展繁育牛项目,目前存栏10头。湾龙背村建设绒山羊养殖合作社。通过合作社+养殖户+农户方式发展绒山羊产业。英额门村建设1500㎡厂房,对外出租,年租金8万元,壮大村集体收入。大林子村等药材加工厂项目正在积极进行技术改造,提升中药材加工能力。孤山子村改建一处标准化养牛小区,规范粪污处理和改善青贮设施建设,繁育黄牛35头。大石沟村投资120万元建设3000㎡药材加工厂一座。丁家街村投资180万元,建设7000㎡药材加工厂一座。孤山子村成立肉牛养殖合作社,新发展肉牛35头。柳木桥村新建豆油坊,预计年生产豆油2万斤。2020年末力争全镇12个村完成壮大集体经济5万元目标任务。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药材品质,解决药农晾晒中药材难题,镇政府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建设药材初加工厂5家,有效解决中药材晾晒问题,中药材质量明显提升,龙胆草价格每公斤从30元增加到60元以上。2020年我们在原供销社院内建设药材市场,引入住中药材经销商户13家,每天销售额达到10万元,进一步促进了我镇中药材产品流通。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1、乡村道路建设标准不高。虽然我镇的道路通达率很高,但存在标准不高低,村与村之间的道路路面窄,路况差,村组公路多数为等外级公路,抗灾能力低,缺桥少涵的问题比较普遍。落后的交通基础设施仍然是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瓶颈,为新农村建设,产业结构调整、人流、物流发展等带来了较大的不利因素。

2、农田水利设施薄弱。一是我镇水利工程设施大部分修建时间长,主体工程设计标准低,水库抗灾减灾能力低。二是全镇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低,特别是山区因蓄水能力弱和排灌设施建设不完善,农业很大程度上仍然处于靠天吃饭的状态,极大地影响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三是因水利设施滞后,我镇的稳产农田不多,农业旱涝保收不稳定,产业结构调整难,农民经济增收困难。

3、社会民生事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重。一是农村文化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少,图书室、文化室建设不够完善等。二是全镇13个村委会中文化体育活动场地少,远远满足不了广大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需求。三是随着一些小学分校点的撤并,许多学生集中到村中心校,中心校的宿舍满足不了撤并后的需要,由于居住比较分散,校车数量不足。四是大部分农村卫生机构房屋因建筑面积、设施不达标需要改造,农村卫生机构缺乏基本医疗设备,难以开展好服务工作。

4、其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好多公益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存在重建轻养现象,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由于养护责任不落实,缺乏后续投入和维护管理,难于发挥其效益。

5、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结构不合理。一是近几年来,财政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增加很多,项目建设资金实行国家、省、市和县的分级配套政策,但前期拆迁站资金的投入量较大,基层财政压力较大,无力负担,严重影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致使建设进度慢,工程质量相对较差。二是农业建设项目由上级农业主管部门确定,部分村由于享受过小部分政策,不能再申报如农业综合开发、千亿斤粮食等项目,严重影响农业产业发展。

三、意见建议及措施

1、加强协调指导整合各方力量发挥综合效应。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十分复杂和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众多部门和人员的参与,为加强协调指导工作,我镇已成立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并组建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极大地推进了我镇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此项工作更需要县直个部门对新农村建设加强重视,彼此间加强沟通和交流,各项资源形成合力。因此,在下步的工作中,建议必须加强协调指导,通过体制和机制的创新,管理办法的完善、奖惩措施的落实,去不断激励和调动部门的工作热情和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从而达到统筹安排各类基建项目、集中使用各种建设资金、提高投资使用效果、发挥综合效应的目的,使农民的生存条件和居住环境得到切实的改善。

2、进一步完善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大多具有小、分散的特点,而各地情况又千差万别,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规划,尤其是镇村建设规划就尤为重要。建设规划要把新农村建设放在首位。制定具体规划前应先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尤其是村庄布点规划要经村民充分讨论,坚持群众自愿原则,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选点,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心村庄布点规划要整村推进,相对集中,做到规划一个村,完善一个村。建议各部门要围绕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文化科技建设等,结合本部门实际,及早谋划生产发展、安全饮用水改造建设、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要加强规划管理,严格按规划建设,严防建设和整治的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