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烟台科技奖扩军到五项,合作奖、技术奖入列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出台的《烟台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合作奖和发明奖成为最大的亮点。
为鼓励企业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烟台市首次设立烟台市科学技术合作奖,奖励资金30万元。“省内其他地市有设合作奖的,但一般只做引导性鼓励,没有奖金。”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奖项授予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开发机构等合作的本市企事业单位和合作方,以及对烟台市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或组织。
针对国内外首创的重大技术发明,实施细则增设了烟台市技术发明奖。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或国外专利,且技术成熟,整体技术应用一年以上,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都可参评。
新的奖励办法实施后,烟台市科学技术奖奖项将增加到5项,分别为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科学技术创新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市技术发明奖和市科学技术合作奖。
经济效益非唯一指标,公益成果考核社会效益
除了增设了两个奖励奖项外,实施细则还对最高奖和创新奖候选人/候选单位应具备的条件进行了细化。
另外,新的实施细则还新增了公益类成果的评价要求,“属于社会公益类成果并且无法以经济效益来考核应用效果的,主要考核该成果形成的社会效益,且该成果必须在本市应用,并相应地为本市产生特别显著的社会效益。
细化奖项候选单位标准,新办法强调“本地化”
新出台的《烟台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还将2010年7月1日单独的《烟台市科技创新奖实施细则》做了适当修改和整合。
一、奖励原则:
绩效挂钩的原则。认真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决克服平均主义,按绩效计奖。
公平竞争的原则。科技人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在科研攻关、课题研究、新品开发、新技术新项目引进等工作中,人人平等,允许自由组合,择优招标竞争,以鼓励我院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版权所有
二、奖励项目
科技进步奖:主要奖励在科研创新中成绩显著并获各级科技进步奖。
①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奖励万元;
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奖励万元;
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四等奖:奖励万元;
②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省级科技进步奖四等奖:奖励万元;取消
③获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市级科技进步四等奖:奖励万元。万
奖励项目组主要成员奖金额度不低于奖金总的,项目第一责任人的额度不低于奖金总额的。
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奖:是对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内外的先进医疗技术,促进医院科学技术进步,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且填补国家、省、市、院空白,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①获省卫生厅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一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省卫生厅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二等奖:奖励万元;万
②获市卫生局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一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市卫生局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二等奖:奖励万元;万
③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一等奖:奖励万元;
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二等奖:奖励万元;
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三等奖:奖励万元。
创建重点科室奖:创建活动中成绩显著,通过各级重点专科验收。
市级:科室奖励万元(其中科主任不低于);
省级:科室奖励万元(其中科主任不低于);
国家级:科室奖励万元(其中科主任不低于)。
奖:
()报销:
中华级系列和核心期刊:按实报销
国家级:限额元
省级:限额元
市级:元
()奖励:
收录的期刊:每篇奖励元;
中华医学系列期刊(核心期刊):每篇奖励元;
中华医学系列期刊:每篇奖励元;
国家级(核心期刊):每篇奖励元;
国家级(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每篇奖励元;
国家级:每篇奖励元;
省级(核心期刊):每篇奖励元;
省级(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每篇奖励元;
省级:每篇奖励元。
港澳出版刊物不列入奖励范围(以出版刊号为准)
收录的期刊:每篇奖励元;
专著:每本元;
中华医学系列期刊:每篇奖励元;
国家级:每篇奖励元;
省级:每篇奖励元;版权所有
核心期刊:每篇奖励元;
统计源期刊:每篇奖励元;
论著:每篇奖励元;
奖励范围仅限于正规出版刊物。
科技成果转让奖励:凡职务技术成果转让给企业的,可从转让费中获得不低于的奖励。
.教育奖励:专业对口,在职读书获大专以上学历的,一次性奖励元。
三、奖励办法:
凡申报医院科技奖励的,必须详细填写申请书并附详细资料,每年年底评审一次,由医院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执行,上述各项奖励均记入各有关人员的技术档案。
四、奖励说明:
获得科学技术进步奖、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奖和科研成果奖的奖金为整个课题组拥有,但课题组负责人所得奖金不低于奖金总额的。
奖的奖金主要奖给第一作者。
获得专利权的奖励只奖励第一发明人。
一、奖励原则:
1.绩效挂钩的原则。认真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决克服平均主义,按绩效计奖。
2.公平竞争的原则。科技人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在科研攻关、课题研究、新品开发、新技术新项目引进等工作中,人人平等,允许自由组合,择优招标竞争,以鼓励我院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二、奖励项目
1.科技进步奖:主要奖励在科研创新中成绩显著并获各级科技进步奖。①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奖励20万元;100万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奖励15万元;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奖励13万元;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四等奖:奖励10万元;②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奖励13万元;30万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奖励8万元;20万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奖励5万元;20万获省级科技进步奖四等奖:奖励3万元;取消③获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6万元;8万获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奖励2万元;4万获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1万元;2万获市级科技进步四等奖:奖励0.5万元。1万奖励项目组主要成员奖金额度不低于奖金总的70%,项目第一责任人的额度不低于奖金总额的30%。
2.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奖:是对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内外的先进医疗技术,促进医院科学技术进步,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且填补国家、省、市、院空白,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①获省卫生厅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一等奖:奖励1万元;1.2万获省卫生厅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二等奖:奖励0.5万元;0.6万②获市卫生局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一等奖:奖励0.6万元;0.2万获市卫生局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二等奖:奖励0.3万元;0.1万③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一等奖:奖励0.2万元;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二等奖:奖励0.1万元;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三等奖:奖励0.05万元。
3.创建重点科室奖:创建活动中成绩显著,通过各级重点专科验收。市级:科室奖励2万元(其中科主任不低于50%);省级:科室奖励5万元(其中科主任不低于50%);国家级:科室奖励20万元(其中科主任不低于50%)。
4.奖:(1)报销:中华级系列和核心期刊:按实报销国家级:限额800元省级:限额500元市级:100元(2)奖励:SCI收录的期刊:每篇奖励5000元;中华医学系列期刊(核心期刊):每篇奖励1500元;中华医学系列期刊:每篇奖励800元;国家级(核心期刊):每篇奖励1000元;国家级(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每篇奖励400元;国家级:每篇奖励300元;省级(核心期刊):每篇奖励500元;省级(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每篇奖励300元;省级:每篇奖励200元。港澳出版刊物不列入奖励范围(以出版刊号为准)SCI收录的期刊:每篇奖励5000元;专著:每本4000元;中华医学系列期刊:每篇奖励800元;国家级:每篇奖励300元;省级:每篇奖励200元;核心期刊:每篇奖励1000元;统计源期刊:每篇奖励800元;论著:每篇奖励200元;奖励范围仅限于正规出版刊物。
5.科技成果转让奖励:凡职务技术成果转让给企业的,可从转让费中获得不低于20%的奖励。
6.教育奖励:专业对口,在职读书获大专以上学历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
三、奖励办法:凡申报医院科技奖励的,必须详细填写申请书并附详细资料,每年年底评审一次,由医院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执行,上述各项奖励均记入各有关人员的技术档案。
四、奖励说明:
1.获得科学技术进步奖、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奖和科研成果奖的奖金为整个课题组拥有,但课题组负责人所得奖金不低于奖金总额的50%。
2.奖的奖金主要奖给第一作者。
3.获得专利权的奖励只奖励第一发明人。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号召全行业向获奖者学习,弘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建设纺织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三年十月八日
关于表彰“纺织之光”2013年度全国纺织行业技术能手获得者和全国纺织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单位获奖个人的决定
根据《全国纺织行业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暂行办法》、《全国纺织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管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纺织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个人)评选表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由全国纺织行业技术能手评审委员会评审,经全国纺织行业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审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决定:
一、授予林志等26名同志“全国纺织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金5000元、奖杯和荣誉证书。
二、授予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全国纺织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三、授予狄秀华等5名同志“全国纺织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颁发奖金5000元、奖杯和荣誉证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技术创新,奖励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以利加速科技兴市,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科技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奖励的范围包括:应用于我市的新科学技术成果;在我市采用并推广应用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应用的专利技术成果;科技管理以及标准、计量和科技情报等成果。
第三条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简称“科技进步奖”)是奖励在获奖项目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第四条 市科技进步奖二年评审一次,奖励等级为:
(一)科学技术特别奖
(二)科技进步一等奖
(三)科技进步二等奖
(四)科技进步三等奖
第五条 市科学技术特别奖为本市最高科技进步奖,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有特殊贡献的科技项目,由评审委员会推荐,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授予科学技术特别奖。科学技术特别奖每次推荐不超过2项,缺乏特殊贡献的项目时,可空缺。
第六条 市科技进步奖各奖项(不包括科学技术特别奖)每次授奖总数不超过16项。
第七条 市科技进步奖,贯彻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第八条 市科技进步奖评审实行部门申报,联合评审,异议审查制。
第九条 设立市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5—7名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评审委员会依照本办法负责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全市科技进步奖评审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申报与评审
第十条 市科技进步奖的申报人
(一)单独完成科技进步项目的,或带头开发推广、采用先进科学技术的单位,该单位为申报人。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完成的科技进步项目或带头开发、推广、应用适合于我市的先进科学技术的,由第一完成单位组织参加单位形成联合申报人。
(三)外地单位和我市单位或个人完成的项目,我市单位或个人为申报人。
(四)个人完成的非职务技术成果完成者为申报人。
第十一条申报市科技进步奖须在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应用于我市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设计、新品种及专利技术等)经实践证明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在我市引进、推广、应用已有的先进实用的科技成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三)在我市重大工程建设、先进设备引进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先进技术,做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四)在科学技术管理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五)在为社会公益服务的技术基础工作中(计量、标准、科技情报)做出创造性贡献并效果显著的。
第十二条有分歧争议的项目,在分歧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
第十三条已获上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市科技进步奖不再受理。
第十四条申报科技进步奖应填写市科技进步奖申报书,并同时交验下列有关材料。
(一)鉴定证书(验收证书)
(二)成果应用证明
(三)验收或鉴定材料
(四)其它有关材料
第十五条 申报科技进步奖励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市属单位由其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科技进步奖励评审办公室审查。
(二)乡镇及其辖属单位由所在乡镇政府初审后,报市科技进步奖励办公室审查。
(三)初审部门应填写建议奖励等级和理由。
第十六条 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对申报科技进步奖的项目进行资料审查,并分别作出下列处理:
(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材料齐全的,交评委会评审。(二)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材料不齐全的,限期补交。
(三)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予以退回。
第十七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评审委员会拟定的授奖名单在全市范围内予以公布。
第十八条 自公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任何人均可依照本办法以书面的形式一式两份向市评委会办公室提出异议,市评委会办公室收到异议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副本一份交申报人,申报人自收到异议书副本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答复意见,无正当理由未予答复,拟奖项目则视为有争议项目。
第十九条 市科技进步奖评审人员和处理异议人员如与申报人或异议人有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应当自行回避,是否回避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决定。
第二十条 市科技进步奖评审办公室负责整理全部评审结果向市人民政府书面报告。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对弄虚作假行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市评审委员会或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检举、揭发。
第三章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颁发奖状、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
(一)科学技术特别奖,奖金50000元;
(二)科技进步一等奖,奖金20000元;
(三)科技进步二等奖,奖金10000元;
(四)科技进步三等奖,奖金6000元。
第二十三条科技进步奖的奖金由市财政拨付。市政府可根据本市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适当提高市科技进步奖的奖金数额。
第二十四条获奖者的事迹,应记入本人档案,作为晋升、评定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五条奖金不得平均发放,主研人员所发不得少于50%,其余发给参与项目研究的有关人员。
第二十六条获奖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评审。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七条对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骗取科技进步奖,由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撤销奖励,追回奖状、荣誉证书和奖金,并由有关部门对其给予行政处分。
市评审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科学技术奖。市科学技术奖分以下3个类别:(一)突出贡献类;(二)科学技术进步类;(三)专利类。
第三条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四条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第五条市设立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和若干学科(专业)评审组,负责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等组成,其人选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聘任。任期3年,可连任。
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是在我市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或者属于我市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与国内外、省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成果。
第七条市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类授予下列科技工作者:
(一)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较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
(二)在科技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出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第八条市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类不分等级,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2人,可以空缺。
第九条市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类授予在下列方面作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
(一)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有重大科学发现,取得实用价值成果的;
(二)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经过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四)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五)在实施管理科学、决策科学等软科学研究项目中,其结果已被决策部门所采纳、应用,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
(六)在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工程项目中,保障工程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的。
第十条市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类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
第十一条市科学技术奖专利类授予已获专利授权且未曾获得过国家、省专利奖的有效专利的专利权人。申报专利类评奖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专利权稳定,专利技术水平高,原创性强,对促进本领域的科技创新有突出的作用;
(二)专利已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无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署名纠纷、他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第十二条市科学技术奖专利类分为金奖、专利优秀奖两个等级。金奖每次评选不超过5项,优秀奖每次评选不超过20项。
第十三条市科学技术奖每两年评审一次,条件成熟时每年评审一次。
第十四条市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由下列单位或者专家推荐:
(一)县、区人民政府;
(二)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
(三)经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可的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和科学技术专家。
第十五条推荐的项目必须经过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和科学技术成果登记。由推荐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书,并提供各种有关材料。
第十六条各学科(专业)评审组,负责各学科(专业)范围内推荐项目的初评工作,初评结果报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
第十七条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对各学科(专业)评审组初评结果进行综合评审,作出获奖项目、等级及人选的决议,并经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八条市科学技术奖接受社会监督,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
第十九条市人民政府颁发惠州市科学技术奖证书、奖金。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列支。
第二十条剽窃、侵夺他人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市科学技术奖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第二十一条推荐单位或者专家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市科学技术奖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要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参与市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和有关工作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不再设立科学技术奖。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会议,对我县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县管专家)、优秀高技能人才和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等“三类”优秀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进行安排和动员。此次选拔“三类”优秀人才工作,是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需要,是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需要,是大力加强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为主体的五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客观要求,县委组织部、县劳动局和县农业局等单位经过认真研究,并报县委领导同意,决定开展这次优秀人才选拔工作。
之前,县委人才办对我县的人才状况重新进行了排查摸底,并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制定了《**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县管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县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和《**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奖励办法》等文件,对“三类”优秀人才的评选程序规定的更严格、细化,可操作性更强。为使这次推荐评选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这次“三类”优秀人才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正在兴起,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已成为我国发展科学技术,推动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增强和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国际社会综合国力的竞争日趋激烈。综合国力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是人才数量和质量的竞争,也是人才成长和人才发挥作用机制的竞争。谁拥有人才,谁就掌握了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主动权,谁就占领了综合国力竞争的制高点。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活动,并以此来推动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要实现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必然会对人才产生新的更高的需求。
在人才问题上,县委、县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尤其是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实施了人才强县战略,逐步加大了人才工作的力度,特别是从**年开始,县财政拔出专款,设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并在培养、吸引、留住、用好人才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例如,在人才培养方面,开展了以“135人才工程”为代表的中青年人才培养工作和针对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金土地人才工程;在吸引人才方面,近两年来,我县共引进本科生646人;永兴钢铁公司等大中型规模企业先后从高校、大型企业高薪聘请管理、技术人才230名服务企业发展。特别是华鹰化工公司于**年9月以高薪从湖北工业大学引进一名教授级的高级人才,负责企业技术研发和管理,有效地促进了该公司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提高。在用好人才上,我们鼓励支持各单位在用好人才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县管专家联系点活动、科技专家服务“三农”活动,以及在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开展了农业科技致富能力培训等活动,以此来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全县各单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劳动的意识也在不断提升,采取各种方法、各种措施,多种途径培养正在成长的,培训知识需要更新的,引进急需、紧缺、实用的,用足用活已经成才的,调动和发挥离退休的,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我县经济社会进步起到了人才支持作用。
但是,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人才的要求是多种多样的,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遇到的问题也是千姿百态的,遇到的矛盾也是千变万化的,这就给我们做好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我们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承担着做好人才工作的重要任务,这就要求我们要用超前的意识,积极的态度,创新的精神,扎实的作风投入人才工作,适应人才工作的需要。
这次“三类”优秀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是落实县委、县政府人才工作决定,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措施之一,对于我县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把那些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公道正派、务实创新、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选拔上来,能够起到鼓励先进,带动后进的作用,促使先进更加先进,后进追赶先进,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是有利于调动广大生产一线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次“三类”优秀人才选拔,主要面向生产一线。广大生产一线人才有着努力探索、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奋敬业、任劳任怨、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他们承担着科学创新,技术创新,知识创新的重要使命,承担着科学普及,知识推广的重要任务,把他们中的优秀人才选,有利于调动一线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使他们在小康社会建设中发挥作用,建功立业。
三是有利于营造“四尊”氛围。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这要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方针在全社会认真贯彻。”选拔和表彰优秀人才,有利于营造“四尊”氛围,鼓励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更加增强信心,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二、要严格按照《选拔管理办法》和《通知》的要求办事,保证人选质量
“三类”优秀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要严格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安县办〔**〕15号文件和县委组织部安县组〔**〕号文件的要求进行。各单位在推荐中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加强对推荐选拔工作的领导。会议之后,与会同志要尽快将会议精神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站在全县大局和人才强县战略的高度,以对县委积极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推荐工作的指导,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办事,严把程序关。
二要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推荐,一般不得突破。我们今天印发的推荐名额是根据去年人才普查中各单位统计的人才总量计算出来的,按照乡镇、行业和系统进行综合协调,统一分配,一般不得突破。其他没有分配名额的乡镇、县直单位也可以推荐人选,最多不超过两人。
三要注意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选拔人才。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提出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允许符合党员条件的其他先进阶层的先进分子入党。具体到这次优秀人才评选,我们更应该解放思想,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优秀人才加入到我们的优秀人才队伍。推荐时原则上按照属地管理进行推荐。
三、几点具体要求
一要认真领会贯彻文件精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县委办、县政府办〔**〕15号文件中规定的《**县优秀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县管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县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和《**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奖励办法》和县委组织部安县组〔**〕125号通知精神,按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做好工作。要认真做好宣传和布置工作,尽快把会议精神传达下去,尤其要传达到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中去。
二要从严把关。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同志一定要认真地负起责任,严肃细致地把好文字材料关,所有推荐材料都应该坚持实事求是,严防作假造假,凡发现造假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凡发现夸大不实的,一律退回返工。
三要按照要求上报材料。每类优秀人才推荐上报材料有三种表格,上报时要求一式三份,各种证书复印件及各单位党组(党委)推荐报告各一份。需要提供经济效益证明的,以近五年来经济和社会效益为重要依据,应呈报当地财政、税务部门对所在单位近三年来经济效益出具的有效证明。涉及到论文论著的,一律上报复印件。核对原件工作,等到初步评选结果出来后,还要专门组织人员核对原件。
最具公信力的行业大奖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科学技术奖,旨在奖励在纺织行业基础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及产业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从2003年开始,这一奖项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牵头,组织行业各个领域的专家对每年最能代表行业先进科技水平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在全行业表彰奖励,极大地推动了行业科技进步。
此次2008年度申报科技奖励的项目共有206项,经评审,201项目符合品审要求,其中,纺织项目49项,划线产业用项目34项,印染项目37,机械自动化项目44项,其他37项。今年6月24日至30日,评审委员会在武汉召开了评审会议。根据今年申报项目的数量和专业分布,聘请了59位专家参加了今年的评审工作,把申报项目分为纺织、毛麻丝、产业用、化纤、印染一、印染二、机械一、机械二、标准及软科学、教材及著作十个专业评审小组、五个评审大组,进行了评审,经过评审及公示,今年授奖项目共140项,其中一等奖11项,二等奖47项,三等奖82项。
软科学成果、科学著作及教材标准等项目比较特殊,依据纺织科技奖的奖励办法,每两年评审一次,今年收到的科技著作及教材项目共19项,29本,涉及本科、高职、中专不同层次和不同专业,同时,又分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用书,仅通过评审大会的短暂几天让专家全部阅读完这些著作及教材,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保证评审质量,评审委员会在召开今年的评审会之前,就聘请了22位专家,采用传统的方式对申报的项目材料先期进行了初审。确保了评审环节的严谨、公平。
从2003年至今,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经过5年连续运作,有数百个项目获得行业科技进步奖,数十个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行业科技奖励办公室从2007年度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优选了十个项目推荐2008年度国家科技奖,其中五个项目荣获国家科技奖:新型功能中空纤维膜制备技术及其产业化应用、优质天然高分子材料超细粉体化及其高附加值的再利用两个项目荣获国家科技发明二等奖;织物变性涂料连续染色新技术、超高支纯棉面料加工关键技术及其产业化、纺织染整工业节能减排关键技术三个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纺织之光”首度冠名
2008年度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得到了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的大力支持。几年来,协会科技奖励工作在行业内知名企业的关心和支持下获得较快发展,从今年开始,协会科技奖正式由“纺织之光”科学教育基金会冠名,基金会不但支持了今年的评审大会、颁奖大会,而且还为每一位一等奖获得者颁发了3万元奖金。由此,协会科技奖励活动开始步入更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杜钰洲会长和许坤元副会长谈及这一次以“纺织之光”命名今年的行业科技奖时都非常欣喜,“首次挂牌纺织之光,不是因为我们在企业和机构的帮助下有了一点经费,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中国纺织工业实现了依靠自己的力量促进产业进步,依靠自己的力量、以企业为主体,去实现我们强国之梦――依靠科技进步从纺织大国转变为纺织强国。因此,这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纺织之光”基金会拥有资金2000余万元,按照国务院对于基金的管理规定,每年用不低于基金上年余额的8%奖励扶持科技项目,同时基金本身可以进行运作、增值。作为一个不断增长的根基,它承载了行业鼓励创造、鼓励发明的科技梦想。杜钰洲会长认为,“科技进步是纺织工业产业升级的内动力,纺织之光基金会还需要更多的企业、更多的社会资源支持,钱多了以后可以进行基础性研究,纺织行业的许多科技发明产业化困难,根源就在于我们的科研缺少基础性研究。”
2008赋予的非凡意义
与以往在奖励大会上的发言有些不同,杜钰洲会长在致词开始时向代表们祝贺并表示了感谢:“在我们产业升级、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产业升级的关键时期,大家取得了这样的成果,可以说是在行业最需要的时候,大家把科研成果贡献出来,因此祝贺之外我说到感谢。”
技术进步对纺织行业渡过当前的困难具有重要的作用。纺织工业进入新世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全面走向全球化,取得了重大的成就。连续七年高速发展的纺织工业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就:工业总产值增长了2.3倍,年均增长19.21%;工业增加值增长了2.6倍,年均增长20.09%;劳动增长率年均12.06%,七年增长1.22倍;出口增长2.31倍,年均增18.6%。如此的高速发展才有了当前的繁荣。2005年人民币开始升值,到现在已升值了21%,当时行业平均利润3%,现在平均利润4.3%,把人民币升值的幅度都消化掉了,靠的就是这些年的技术进步、新技术的投资、品牌的发展、管理体制的进步。纺织企业从生产到营销全面提升,对产业链的控制力大幅上升。
摘 要:近几年高职院校科研水平虽然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科研管理的激励机制导向性不够明确,科研人员的应用性成果较少,而且研究内容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脱节等。这一系列问题导致科研难以服务社会。如何引导高职院校科研朝着有利于为地方社会服务的方向发展,是当下高职院校需要解决的迫切问题。本文从完善科研激励机制的角度出发,以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为个案,就高职院校如何引导科研人员积极服务社会、扎根地方、服务地方,如何适应地方发展,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高职院校 科研激励 服务社会
历年来,高职院校以教学和社会服务为主要任务,对科研重视不够。近年来,由于高校体制改革进程加快,高校科研人员饱和,充实到高职院校,使得高职院校科研实力显著提升。高职院校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创新队伍中的新生力量、地方创新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各地创造、积累和传播知识的重要基地,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是建设地方创新体系的骨干力量,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人才保证和技术支撑。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提高高职院校科研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发挥科研人员的潜力,如何运用激励机制促进科研服务社会成为高职院校科研工作发展的关键问题。
随着办学条件的逐步发展,高职院校的科研能力以及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以往教学型的高职院校逐步向教学科研综合发展转变。高职院校科研工作围绕为学科建设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为教学工作服务的特点,要求高职院校科研管理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提高高职院校自身的科研水平,才能在为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本文以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为例,介绍其如何运用激励机制引导科研服务社会。
一、高职院校科研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高职院校的科研激励机制都是借鉴比较好的本科院校的经验,但由于针对性不强,普遍存在激励不力的现象。此外,大多数高职院校把科研激励的重点放在项目申报、成果获奖、高质量论文等纵向成果和理论成果上,对横向项目或者服务地方社会这块工作的激励重视程度远远不够。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均是高等教育的三大社会职能之一。好的科研激励机制对高职院校科研事业的发展有着导向和促进作用,而完善科研激励措施是高职院校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的激励方式具有阶段性和时效性[1],激励机制缺乏系统性,激励手段单一,注重物质激励,缺乏精神激励[2],且激励机制不能与时俱进,存在不公平现象等等,制约着高职院校的发展。
二、高职院校科研激励机制遵循的基本原则
高职院校科研激励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
激励机制的实施应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按劳所得、按知分配的思想,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2.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并重的原则
在对科研人员进行物质奖励的同时,还要与精神奖励相结合。
3.定性奖励与定量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除了有明确具有导向性的定性奖励以外,还必须科学地对成果进行量化统计,并在此基础上予以奖励。既要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又要保护其他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进取精神[3]。
4.激励约束机制并举的原则
科研管理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对实现科研活动的任务和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保障作用,与此同时,要制定必要的相应的惩处制度,惩罚、警告那些对科研工作消极怠慢、违背科研职业道德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个人或部门。
总之,激励必须起到鼓励先进、惩治落后的作用,要奖得合理、惩得合法,奖惩均要起到激励作用[4]。
三、我院科研激励机制现状
为了推进科研服务社会和地方经济,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出台了津贴分配办法(科研业绩计分办法)、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科技奖励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技特派员实施办法及科研团队建设试行办法等方面的制度,努力做到科研激励机制与时俱进及公平化。
具体激励机制及实施办法如下:
1.科研津贴分配办法(科研业绩计分办法)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的《科研业绩计分办法》是2009年12月制定出台,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在科研激励政策上是最受人关注的,有较好科研成果的老师都对这个文件有所了解。学校以半学年为单位,在每年的七月和次年的一月对全院教师在过去半年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并根据审核结果发放过去半年的科研业绩津贴。此管理办法将科研业绩大致分为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立项、成果获奖、经费和专利等部分。根据办法,凡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在公开刊物的教师,给予一定的科研业绩分,学术期刊定级标准主要参照的是浙江大学,按照SCI、EI、一级、二级标准,给予不同的科研业绩分;凡我校教师为第一著者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按出版社的等级不同,学校给予科研业绩分;凡在科研处登记的市、厅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学校给与科研业绩分;凡学校教师获得厅、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学校给予科研业绩分;凡有科研经费进入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按照经费性质不同给予科研业绩分;凡以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为第一单位的我院教师为专利权人的知识产权,学校给予科研业绩分。全院科研业绩分经过审核、计算完毕后,视学校当年的财务情况规定一个业绩分的津贴额度,发给科研人员业绩津贴,大大鼓舞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2.科技奖励办法和科研经费配套管理办法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的《科技奖励办法》是对优秀的科研成绩再次进行奖励,以激励广大教师的积极性。科技奖励办法是以季度为单位,对优秀的科研成果进行奖励。凡获准省(部)级以上立项课题,奖励0.5-20万元不等;凡获市级以上成果获奖,奖励0.3-200万元不等;凡通过新品种审定或获得新专利,奖励0.3-2万元不等;凡争取到各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挂牌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凡争取到区域试验站、测试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等,挂牌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凡争取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挂牌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等;此外,对成果推广、论文、著作等也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政策。而科研经费配套管理办法主要是对没有科研经费的科研项目进行经费配套资助的政策规范。
科研项目经费配套规定:一、对立项文件规定配套的课题,按文件要求配套。二、对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资助的科研项目,实行1∶0.5或1∶1的经费配套。三、对未有资助的项目视具体情况配套3000-10000元不等。
3.科技特派员实施办法
本办法是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帮扶促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精神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发挥高职院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作用,加强高职院校与企业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力争在3-5年内,按照“解决困难、推动发展、培养人才、注重实效”的原则,派遣16名科技人员奔赴温州各乡镇担任科技特派员,通过与企业开展合作加快成果物化,培养一批能够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专业人才和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型成果。
近年来,我院共与县(市、区)农业局和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农作物栽培、病虫害防治、土壤肥料等农业技术培训班;送科技下乡300多次,技术培训100多次,培训宣传近12000人次,分发资料20000多份;选送优良种子下乡……起到了很好的科技示范作用,提高了农民的科技素质,引进了新项目,增加了农民收入。
4.科研团队建设试行办法
为充分发挥科研团队在提高我院科技综合实力中的关键性作用,为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根据浙委办[2008]50号《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开展了我院科研团队建设。通过优秀科研团队的评选,引领和带动我院科研团队的建设,力争形成一批以团队带头人为核心,研究骨干为主体,方向明确、优势互补、团结协作、综合竞争力强的科研团队,并以年度考核的方式,考核指标为省部级课题立项一项或到位经费100万(文科折半),每年对考核通过的团队,颁发优秀科研团队证书,并奖励5000元。 转贴于
四、我院运用激励机制促进科研服务社会的成效
我院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学校的办学理念,将社会服务工作纳入学院的总体规划,立足地方特色和行业基础,突出优势,通过上述激励机制的制定、出台、实施,进一步促进了我院科研服务社会的成效,深化了高职院校社会服务的职能。近年来,我院与当地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彼此间合作产生的社会优势效应也越来越明显。
近五年来,我院科研经费突破2300万元,省部级项目立项25项,以我院为第一单位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46项,通过省级以上品种审定24个。科研项目中直接面向市场,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应用性课题超过50%,先后与瑞安市、苍南县、平阳县等签订了院地科技合作协议,主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服务。
1.形成与地方经济社会相适应的学科专业
学院根据地方经济和产业结构的特征需要来规划学科建设,确定专业设置和课程开发,以地方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区域经济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为依据,依托区域产业发展,发挥学科专业优势,促进学科交叉,适时进行现有专业的调整改造和新专业建设,在农业经济、设施蔬菜、园林花卉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和地方支柱产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紧密相连、优势互动的学科专业。
2.搭建院政企共同建立的科研合作平台
近年来,学院以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发展为服务方向,积极开展平台建设,以地方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的需要为依据,依托自身师资、专业和学科优势,积极搭建了一批政产学研合作平台,包括浙江省浙南作物育种重点实验室、国家大宗蔬菜产业技术体系温州综合试验站、浙江现代农业中小企业研究基地、温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实验室、温州市农产品加工重点实验室和温州市设施蔬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这些平台的构建,为我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提供了良好的运行载体和合作通道。
我院与温州各市县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校地合作项目,进一步巩固了瑞安阁下榨菜生产基地、苍南的番茄生产基地、平阳的水稻示范基地等5万亩的农村科技示范基地。以苍南、平阳、瑞安、市郊等四大番茄基地为基础,积极推动番茄生产“扩面、增产、提质”,努力提高番茄在蔬菜产业中的比重。成立以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为主体的番茄重大项目科技联合攻关组,切实为我市番茄产业的提质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与瑞安科技局共建的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针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农业生产亟需解决的问题,开展校企合作、联合攻关,在国家863、省、市重大课题等立项方面取得了突破和进展,同时还承担瑞安市课题9项。
3.培育具有良好合作前景的重大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
近年来,我院承担了国家十一五支撑项目“农林入侵物种区域减灾与持续治理技术”,国家基金子课题“白叶枯病菌条斑病菌小种与寄主品种抗性鉴定”,国家一级子课题“水花生区域减灾与持续治理技术”,国家二级子课题“Q/B烟型粉风的区域减灾与持续治理”和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小麦、水稻重要农艺性状的分子设计及新品种培育推广”。通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合作和开展,拓宽了我院科研方向和研究思路,开阔了研究人员的研究视野,为进一步开展高层次的科学研究奠定了基础。 围绕浙江农业特色、推动省内农业发展为中心,我院科研人员对水稻、甜玉米、花椰菜、番茄、草莓、榨菜和盘菜等作物开展了高层次的研究,承担主持了20余项省级项目,如“番茄种质资源创新和高品质、抗TLCV新品种选育”、“番茄黄化曲叶病毒(TYLCV)抗源材料鉴定、创新与利用”、“花椰菜雄性不育系的选育与利用研究”、“ 花椰菜细胞工程育种技术及其新组合的开发利用”、“早籼稻新品种选育”、“甜玉米新品种金玉甜1号高产栽培技术和推广应用研究”、“鲜食型榨菜种质创新及新品种选育技术研究”和省基金项目“水杨酸诱导草莓抗白粉病害及其诱抗机理的研究”等。通过这些课题的研究,推动了我省粮食、特色蔬菜等作物的快速发展,为我省特色农业发展作出了不小的贡献。
此外,通过联合开发和技术推广应用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的物化,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如水稻“K优117”转让后,2006-2008年3年累计推广面积68万亩,产生经济效益3392万;主持项目“水稻生态高效栽培技术研究”增加经济效益24907.8万元;主持项目“水稻种质资源征集、鉴定、评价、保存和开发利用研究”产生经济效益51852.3万元。2010年与浙江农科种业签定“Y两优689”合作开发协议收入45万(技术转让费总额100万,分期支付,后按每公斤种子提成0.9元收取);综合防控技术体系“清洁田园+50目防虫网覆盖+黄板预警+适时用药”在全国幅射推广10万亩次,产生了极其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总之,我院浙南作物重点实验室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稻、麦、玉米、花椰菜等品种年推广面积在100万亩以上,新增经济效益在4000万以上,深化了科技创造能力,为推动浙江农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示范辐射作用。
4.培养出扎根企业、服务地方的学术科研骨干
通过近年来的校企合作和科技特派员服务工作,我院逐渐培养了如吴振旺、许立奎、宰文珊、张永鑫、潘彬荣、成宇等一大批在当地具有较高知名度、在地方支柱行业享有盛誉的学者、专家和农艺师。通过积极开放实验室和试验基地,与企业开展合作,为地方经济服务,同时也派生出一批优秀的科技特派员。他们与县(市、区)农业局和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农作物栽培、病虫害防治等农业技术培训,将专业知识运用于实践,很好地服务地方;科技特派员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省市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肯定和好评,2010年我院获得省优秀特派员7名,市优秀特派员6名。
五、展望
总之,高职院校科研管理要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就要从全方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科研激励机制,充分挖掘高职院校科研人员的科研潜力,并且与时俱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这样才能使科研激励机制真正发挥其激励效果,同时推动高职院校科技事业的发展。地方高职院校的发展离不开地方经济的支持,如何使高职院校的科研服务地方社会是以后仍需继续努力的方向。
参考文献
[1]李滨江 高校科研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进步理论与管理.2004,21(7):111-112。
[2]何倩 地方高校科研管理激励机制现状与问题研究[J].山东文学.2009(4):173-174。
[3]田野 正负激励机制在科研管理中的运用[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0,17(8):7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