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农村养老的定义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养老模式;分类及问题;发展方向;研究综述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51-0101-03
1引言
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0243万人,占总人口的14.9%,65周岁及以上人口13161万人,占总人口的9.7%。根据国际标准,我国已步入老龄化。莫龙(2009)的研究表明1980―2050年中国人口老龄化一直显著超前于经济发展,在很多地区与经济发展极不协调。老龄化和超前老龄化使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凸显,对经济发展造成较大负担。
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才出现研究养老模式的相关论文。随着经济的发展,2005年以后社会对养老问题的关注迅速提高,特别是在2010年以后,学术界开始大量研究与养老相关问题。
中国传统注重“孝”文化,家庭的构成主要是同时拥有两代或两代人以上,通过代际交换来赡养老人,社会学家曾将我国“子女赡养老人”的家庭养老模式归纳为“反哺模式”,这也造就了古代主要的养老模式,即家庭养老。
当代“独生子女”政策的实行,加之经济的发展,我国主要家庭结构改变为“核心家庭”、“421家庭”、 老年夫妇家庭以及“空巢家庭”。家庭结构的核心化、小型化发展导致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这也使我国养老模式的发展产生重大变化。近年来各种养老模式不断发展,学术界的分类叫法也不尽相同,但“自我养老”、“机构养老”、“家庭养老”是当前我国社会广泛存在的养老模式。一些新兴养老模式如“以房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等也在被学术界关注研究。目前,我国已开始推出“以房养老”的试点,但就目前来看效果并不理想。养老问题仍需要社会各方面做出努力。
2研究综述
2.1关于养老模式内涵的研究综述
所谓“养老”,其基本的解释有两项,其中一项是奉养老人,养老送终;另外一项是上年纪后闲居休息。“模式”也有很多解释,但本文“模式”主要指从现存的老人的养老选择中调查所得出的比较普遍的选择。现阶段学术界关于养老模式还有其他的提法,如“养老方式”、“养老制度”、“养老体系”、“养老形式”等,宋健(2001)提出所有现在的概念都可以归为三类,即“养老体系”、“养老模式”和“养老方式”。
原野(1997)以及穆光宗(1998)都认为认为养老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主要指身体照料)和精神安慰三个基本方面。而陈赛权(2000)同大多数学者一样都同意以上观点。杨宗传(2000)指出在养老方式比较重要的有两方面即:经济供养和居住方式,具体是生活服务由谁提供和老年人同谁生活在一起。陈建兰(2012)则只是定义了城市养老模式,将其理解为城市养老中核心的、相对稳定的、区别于农村养老的特征和存在形式。李中秋(2013)定义养老模式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养老体系,分别包括主要和辅助的养老方式,以及为这些养老方式提供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支持。
根据以上,总结来说“养老模式”指在一个特定的社会中满足老龄人口各方面需求的典型的生活方式,主要指满足老年人经济来源、生活照料及精神慰藉三个方面需求的生活方式。
2.2关于养老模式分类的研究综述
各学者依据不同的标准对养老模式进行分类,所以对养老模式分类的结果也有不同的特点。徐勤(1997)根据其对养老模式的定义,认为中国养老制度有不同的来源,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包括国家和集体)是两种基本形式。穆光宗(1999)根据其理解,认为在理论上可以尝试将养老模式区分为至少三种,即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自我养老。杨宗传(2000)主要从从居住方式上,将集中住在敬老院、福利院或疗养院等养老机构的归为机构养老,将分散居住在各自家庭养老的则归为居家养老。林宝(2010)认为,根据养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经济(或物质)的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可以将养老模式分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两种基本类型。认为上述三方面均由家庭成员(包括自己)提供,为家庭养老;若上述三方面由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则为社会养老。孟艳春(2011)将养老模式划分为家庭养老、自我养老和社会养老三种,认为在当代单靠家庭养老或个人养老很难解决中国的养老问题,必须将家庭养老、个人养老与社会养老结合起来,并着重发展社会化养老。文洁(2013)在对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模式研究综述中主要分析了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四种养老模式。
结合中国养老问题与养老模式的发展现状,本文综合以上各位学者的研究,认为现阶段我国的养老模式主要有自我养老、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居家养老以及以房养老五种。
2.3各种养老模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综述
(1)自我养老。一些学者认为中国人口预期寿命的增长使老年期的时间越来越长,完全自我养老的可能性将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大而逐渐消失。但是由于目前对自我养老的研究还相对匮乏,因此很难总结出跟其自身发展中存在问题相关的内容。
(2)家庭养老。学者们基本上都是从社会发展对青年人造成影响,进而影响老年人养老模式的层面分析了家庭养老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并解释了其功能逐渐弱化的原因。
具有代表性的有,孟艳春(2010)认为作为中国养老支柱的家庭养老,其问题突出,养老功能不断弱化,且主要受这几方面因素的影响:第一,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现象,凸显养老需求与家庭照料资源短缺的矛盾;第二,不合理的分配制度导致大多数人口收入过低,加上中青年人不断增加的生活成本,家庭养老的经济功能急剧下降;第三,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使人口流动加快,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庭养老;第四,社会生活和工作节奏加快使子女竞争压力加大,难有精力和时间照料老年人的生活。陈建兰(2012)运用实证分析从家庭经济供养的弱化、家庭生活照料的弱化以及家庭精神慰藉的弱化三方面说明了家庭养老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揭示了家庭养老模式弱化的原因。
(3)机构养老。由各学者的观点可知我国机构养老主要存在供给不足、质量不高、利用率低三大问题。梁鸿(1999)在上海浦东的案例研究中心认为,目前养老机构存在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服务满足不了社会需求,缺乏效率等问题。常宗虎(2000)在青岛、大连、佛山、北京和烟台五个城市调研的基础上,认为养老机构入住率不高和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高密切相关。孙树菡,葛英(2004)在北京市海淀区的调查中发现,我国养老机构床位存在供给不足和入住率的问题。穆光宗(2012)机构养老供不应求但资源利用率不高,微利甚至负债导致养老机构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养、护、医、送四大功能分离,机构养老缺乏家居认同和亲情滋养,专业负责的老年护工和管理人才短缺,农村养老机构的非规范发展。
(4)居家养老。由于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各方面还不完善,其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主要在于服务对象、服务人员、资金来源、评价标准、政策不完善这几个方面。
苏振芳等(2013)认为在现行的城市居家养老模式中,老年人经济上的社会供养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财政保证;而且要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认可标准还有一定困难;并且居家养老的发展各方面都还不成熟。杨智慧(2013)认为居家养老存在社区发展程度低,服务种类单一,政府职能缺位、越位,服务人员素质较低,队伍不稳定,服务资源缺少有效整合。
(5)以房养老。在我国,学者们普遍认为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存在接受度较低,风险大,实施难度较大等问题。
焦涛等(2011)认为以房养老存在利率风险、长寿风险、房价波动风险、道德风险等风险。陈静等(2013)认为以房养老的模式存在还未普遍被中国老年人接受,政府的参与力度不够,其运作与当前法律存在冲突,与银行、保险公司、房产评估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力度不够等问题。李宇嘉(2014)认为以房养老对房屋价值、医疗费用、健康寿命、法律信用的评估有很高要求,以我国目前发展水平很难达到。我国住房市场没有经历过完整的波动周期,导致未来房价走势和房屋残值的可预测性较差,难以获得可信度较高的房屋价值评估结果。另外,对于老年人健康和寿命评估也会存在较大的争议。
2.4未来发展方向综述
首先,对农村未来养老模式的发展方向,学者们有不同看法。徐勤(1997)认为在家庭供养资源减少、供养力下降的形势下,只有发展社会养老才是解决养老问题的根本途径。杨燕绥等(2004)认为应形成“养老金(退休金)+家庭供养+社区服务+国家最低保障”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满足多样化的养老需求。杨翠迎(2005)认为中国在社会经济转型的特殊时期,面对庞大的农村人口,应发挥家庭养老、社会养老保险、社区养老三种主流养老保障方式的合力作用,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建立不同的养老保障模式。朱劲松(2009)结合对老年人存在的价值与老年人的需求的分析,认为自我养老是农村养老模式的必然选择。
其次是城市养老模式发展方向的综述。李士梅(2007)通过对主流养老、机构养老、旅游养老、迷你型家庭养老院模式的分析,揭示了现阶段中国养老模式的多维变化及未来养老方式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孟艳春(2010)认为中国家庭养老逐步弱化,自我养老难成现实,社会养老难以完全到位。因此,吸收以上几种养老模式之长,兼容的居家养老模式应是我们解决养老问题的最佳选择。祁峰(2010)也认为在人口城市化进程中居家养老更适合中国的养老服务发展。陈建兰(2012)认为城市家庭养老功能在不断弱化,城市社会养老和自我养老将成为替代。社会养老是家庭养老的经济供养功能的主要替代,自我养老是家庭养老中的生活照料功能和精神慰藉功能的主要替代。
在中国养老模式研究的早期阶段,学者们主要关注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及社会养老的倡导,认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是中国养老模式的两种主要类型。但目前,学界主要关注的还是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对新兴的居家养老和以房养老也有一定关注。而对自我养老的研究与对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研究相比还比较薄弱,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2.5目前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由于我国与人口素质和平均年龄的不断提高,自我养老在社会中占有的比重越来越大,但对自我养老这一重要的养老模式的研究相比其他养老模式仍显不足。其次,对单一养老模式的研究较多,对各种养老模式的对比研究较少。另外,很多研究者将精力更多地放在对新兴养老模式研究上,而对已有的养老模式的改良关注较少。最后,目前仍没有大家一致认可的具体评价养老模式的标准,对更科学地衡量养老模式效用的方法有待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苏振芳.人口老龄化与养老模式[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2]莫龙.1980―2050年中国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发展协调性定量研究[J].人口研究,2009(3).
[3]宋健.农村养老问题研究综述[J].人口研究,2001(11).
[4]徐勤.农村家庭养老能走多远?[J].人口研究,1997(6).
[5]陈赛权.中国养老模式研究综述[J].人口学刊,2000(3).
[6]杨宗传.居家养老与中国养老模式[J].经济评论,2000(3).
[7]陈建兰.中国城市养老模式研究[D].南京:南京大学,2012.
[8]李中秋.中国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多元化养老模式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3.
[9]穆光宗.家庭养老面临的挑战及社会对策问题[J].中州学刊,1999(1).
[10]林宝.养老模式转变的基本趋势及我国养老模式的选择[J].广西社会科学,2010(5).
[11]孟艳春.中国养老模式优化探析[J].当代经济管理,2010(9).
[12]文洁.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模式研究综述[J].经济天地.2013(6).
[13]梁鸿.试论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及其特殊性[J].复旦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5).
[14]常宗虎.怎么看怎么办?――养老机构入住率情况的调查与分析[J].中国民政,2000(9).
[15]孙树菡,葛英.我国社会机构养老发展探讨[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4(8).
[16]穆光宗.我国机构养老发展的困境与对策[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2).
[17]杨智慧.完善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3.
[18]焦涛,吴清,刘星.住房逆抵押贷款主要风险分析及防范研究[J].劳动保障世界,2011(6).
[19]陈静,吴清,韩静.上海推行住房逆抵押贷款认同度的调查分析[J].劳动保障世界,2013(4).
[20]李宇嘉.莫让“以房养老”框死住房养老功能[N].华夏时报,2014-04-21.
[21]杨燕绥,等.建立农村养老保障的战略意义[J].战略与管理,2004(63).
[22]杨翠迎.中国农村养老保障何去何从?――对农村养老保障现状与问题的思考[J].商业研究,2005(8).
[23]朱劲松.试论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我国农村自我养老模式选择[J].农村经济,2009(8).
【关键词】 农村;劳动力外流;家庭养老模式;影响
一、农村劳动力外流的现状及其影响
1、现状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中国农村出现了大批的剩余劳动力。在“十一五”期末,剩余劳动力估计约有1.8亿人。20世纪80年代后,飞速发展的经济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城市相较于农村的更高工资水平和生活条件导致大量的劳动力离开农村,去沿海经济发达的城市打工,而且他们当中大多是年轻力壮的劳动力,并且男性居多。下表显示了1997年到2004年农村劳动力外流的一个数据情况。年份 规模 定义
1997 8315万 转移出乡外就业6个月以上的劳动力(包括到乡外仍然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或劳动力未发生地域性转移,但在本乡内到非农产业就业6个月以上的劳动力
1998 9547万
1999 10107万
2000 11300万
2001 8961万
2002 10470万
2003 11390万
2004 11823万
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就是农村劳动力外流,从全球范围看,也是如此。据资料显示,1995-2004年间,日本农村30-59岁男性劳动力占农村全部男性劳动力的比例从27.73%下降到21.47%;60岁以上农村男性劳动力占农村全部男性劳动力的比例从60.59%上升到70.58%。此外,如美国、南非等国家的农民平均年龄也接近或超过60岁。
从目前的数据来看,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还在继续扩大:
未来的趋势是,农村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的转移仍会继续,但转移的速度应该会放慢,即从过去的每年1000万左右,放慢至800万左右,但是新增农民工的平均年龄水平,将不断上升,40-50岁的农民工将成为转移的主要人群。所以,农村的老龄化程度会越来越严重。
2、影响
(1)家庭结构的变化。农村劳动力外流引起了家庭结构的变化,过去中国农村是以大家庭模式为主,而随着家庭人均耕地面积的减少和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农村的家庭结构也在逐渐向城市现有家庭结构即核心家庭转变;从父系父权向夫妻平权的家庭制度转变,家庭的功能也在发生着变化。
子女外出务工,导致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居住距离拉大,子女无法在家照顾老人。有学者指出,高速发展的经济带来的劳动力外流减弱了家庭养老的能力,核心家庭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最常见的家庭结构,当下老年人独居的可能性大大提高。有学者认为,人口迁移造成的代际支持资源的减少最终会导致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下降,而对于固定收入保障和社区服务支持的农村老年人来说,情况更为严重。
(2)外出务工者观念的变化。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外流,农民工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也受城里影响在发生着改变。他们更易受到城市多元文化的影响,更容易接受一些新的思想。例如,他们的个人意识更强,追求自由、崇尚自我。与老一代的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他们会把所赚得的大部分钱用在吃喝玩乐上,而不是寄回家里。他们很向往城里的生活,不愿再回到农村,他们对于家庭的责任感,对家庭的认同感在下降。
二、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现状
我国农村的老年社会保障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医疗合作和社会福利救济。目前在农村,各地方政府一般从经济水平和社会效益两个角度出发规定享受养老保险的人口,比如老干部、老党员、老劳模的养老保险;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等。农村的养老保险覆盖面非常窄,并且由于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施行得很晚,只能使未来的老年人受益,许多当下的老年人享受不到或不够。以前发挥重要作用的合作医疗制度到1999年底,覆盖率已不满10%。而农村社会福利救助的对象主要是无法定义务抚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三无”老人,而其中,无劳动能力这一项又是不好界定的,所以对绝大多数农村老人来说,家庭养老仍是最主要的养老方式。据1999年6月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农村97.6%的老人依靠家庭养老,而依靠退休金和集体供养的老人仅占2.34%。时至今日,依靠退休金和集体供养的老人也不会超过10%。
家庭养老是我国农村的传统养老方式,是农村老人养老的支柱。历史上,由于我国长期以来都是农业社会,生产力水平比较低,所以一直以来都有养儿防老的传统思想。那时候儒家思想的影响很大,人们尊老爱老,“父慈子孝”、“长幼有序”、“父母在不远游”的种种观念深厚,“孝”是最重要的文化之一。养儿防老的家庭养老模式,主要表现在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方面,在农村地区乃至城市都是很成功的。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养老需要的物质基础正在逐渐消失。
三、农村传统养老方式面临的挑战
1、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
这三者是家庭养老主要的作用和表现,劳动力的大量外流会对这三方面产生什么影响呢?
(1)经济支持。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2011年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月平均收入为2049元,而农村居民的人均年纯收入是6977元,就算扣除农民工在城市的每日消费,他们赚得钱也比在农村种地赚得多。所以在经济支持方面,外出务工子女比起留在本村的子女更有优势。
但是有些外出务工者在受到城市多元文化、金钱文化的影响后,敬老意识淡薄,还有一些因为工资被老板拖欠,都会使老年人得不到足够的生活费,从而经济拮据、借钱度日甚至依靠他人的施舍帮助过活。
(2)生活照料。由于居住距离的限制,外出务工者很难照顾到老人的饮食起居,老年人生病了也不能陪着去医院看病,不能保证对老年人有效、持续地进行生活照料。而且,有很多夫妇双方都外出务工的家庭,他们会选择把孩子留在农村,由孩子的爷爷奶奶照料,这种情况无疑会加重老年人的负担,特别是对于孩子年龄较小的家庭来说,因为照料小孩子确实是一项辛苦的事。对于一些子女经济支持不够的老人来说,他们还要承担田间的劳作,以补贴家用。
(3)精神慰藉。子女长期在外地居住减少了与父母之间情感交流的机会。虽然现在有了电话,老人可以随时随地听到子女的声音,但精神慰藉是和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挂钩的,缺乏子女在身边的照料,老人肯定会产生孤独感,对于丧偶的老人来说,这种孤独感更重。不过就这一点来说,有孙子孙女陪在身边,会让老人在精神上得到更多的安慰。
农村的文化休闲生活相对与城市来说相当匮乏,对于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年人来说,他们很难找到精神慰藉。
2、“孝道”观念淡化
在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的当下,我们应该更加注重“孝道”文化的传承。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1.3亿,有四分之一的省市进入老龄化社会。然而,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政策先后出台,在很多地方却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致使整个社会的道德仍没有得到质的提高。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父母在家中扮演着决策者的角色。而伴随着现代化和工业化,中国农村经济也不再是绝对的农业经济,而是包含了工业商业的多元化经济,父母在家务农,子女外出打工是大多数农村家庭的情况,农村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与农业的关系越来越少,导致传统生产效应的经验逐渐减少。父母对子女的经济支持不再那么重要,在生活、医疗等成本日益增加的情况下,老人还成为了一个负担。年轻人经济地位的上升使他们成为家庭事务的决策者,相应地,经济方面薄弱的老人往往处于决策的边缘地位。这使得农村家庭养老的内在凝聚力不足。
许多农村青年到城市务工后,受到西方的城市多元文化影响,崇洋,常常以自我为中心。传统的家庭至上、长辈至上的意识被“崇尚自由”、“追求自我”的文化所取代,家庭养老失去了文化的依托。
3、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对农村的限制
尽管改革开放已有30年,但户籍制度造成的城乡二元分割导致农村发展跟不上城市,农村地区差异扩大的趋势并没有得到改变。农村地区的普遍贫困成了制约农村养老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
从家庭的角度来讲,由于教育成本的上升,子女抚养费用的上升;城乡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农村的社会保障缺失等使原本就普遍贫困的农村家庭难以满足现代社会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4、结婚成本上升
在如今,结婚的成本也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而节节高升,农村地区也同样如此,娶一个媳妇,要彩礼,要有房。农村小伙要娶个媳妇,一般几万彩礼是肯定的,再盖个2层小房,又要花去几万,靠年轻人自己凑齐这笔钱几乎不可能,那怎么办呢?只能靠自己的父母。这就导致了绝大部分农村老人年轻时为了供子女上学、结婚、盖房,费尽了心血,花光了积蓄,却没有为自己攒下任何养老的钱。
四、完善农村养老保障的对策建议
1、在农村开展社区型文化娱乐活动,增加老年人文化精神生活内容
对于一辈子都生活在村里社交狭窄的老人,子女是他们获得情感支持的主要途径。子女外出所带来的感情空白,可以通过发展社区型文化娱乐活动来解决,以此增加老人与他人的沟通。有研究表明,与外界的沟通不仅可以缓解老人的精神压力,还可以改善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
在农村可以建立一些工会性质的组织,将老人组织起来,并提供场所供他们进行文化娱乐活动。要广泛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娱乐活动,将他们组织起来,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鼓励他们相互关爱,老有所为,给他们创造一个轻松愉快的生活环境。
2、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发展老年人的有偿照料护理
在农村,能代替子女对老年人进行生活照料的社会资源很少,但子女外出打工提高了家庭的收入,老年人的经济能力也有一定的提高。所以可以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发展有偿的照料护理服务,并扩充敬老院的数量和容量,提高服务质量,容纳更多的老人。
目前一些经济发达的农村已有这种性质的私人养老院,这也说明了农村存在着对照料服务的巨大需求。而且许多农村老人的传统观念非常重,不愿离开自己的家乡,因此由当地的机构替代子女提供照料服务,而由子女支付服务费用是一种很好的办法。
3、加强传统道德的宣传并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敬老意识淡薄,对父母不闻不问;只管对父母要钱,从不考虑父母的处境等都是源于传统道德的沦丧。在农村地区尤为严重,因此,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尊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强化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意识变得非常重要,要使农村地区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要树立典型,起到示范作用,对于做得好的个人和组织要进行奖励和宣传。
当然,光有道德是不够的,道德是强调自律,如果没有法律强有力的保护,道德的作用也会大打折扣。要根据不同地区农村养老的特点,制定符合各地农村实际情况的地方性养老法规,减少或避免养老方面的家庭纠纷,确保老年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还应该加强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因为大多数老人不懂法,不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在这一点上需要当地政府和社会上的志愿者们做出努力。
同时,可以把家庭养老纳入乡规民俗,利用子女婚嫁或父母进入老年期的时候,签订《赡养老人协议书》,落实具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4、建立健全农村特困老人的保障体系
对于那些无子女或生活特别困难的老人,在国家救济的同时,当地政府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老人一定的物质资助。这些资助可以是粮食、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对于家里有高龄老人的家庭,政府可以给予一些特殊优惠,比如优先使用社会服务设施的特权等。
5、继续加强改善出生婴儿的性别比
当前娶媳妇成本的上升,虽然与社会经济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很大关系,但是中国男多女少的现状也是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为了自己儿子的婚嫁花光家里积蓄的农村老人大有人在。所以,这也是迫切需要改变出生婴儿性别比的因素之一。
6、实施借读费改革
由于较高的借读费用和一些地区学校容纳能力有限的原因,很多家庭的外来子女上学困难,不得不待在老家的农村里,这也造成了大量的隔代家庭,更加重了农村老年人的负担。政府应该较为平等地对待外来务工者的子女,降低外来人员在城市生活的门槛,从而减轻农村老年人的负担。
【参考文献】
[1] 张文娟.劳动力外流对农村家庭养老的影响分析.中国软科学,2004.
[2] 杨群红.构建中国农村家庭养老保障机制.决策探索,2000.
[3] 畅红琴.中国农村劳动力外流对留守家庭成员时间分配的影响.世界经济文汇,2009.
[4] 丁少群.城市化冲击农村家庭养老和土地保障制度.
五一黄金周期间,笔者在回家看望父母时,遇上并参加了一个远房表弟的婚礼。看到远房姑父母为儿子忙碌的身影而不好打扰,直到晚上客人们都离去后,我才有机会与姑父母聊天、闹唠嗑。当谈到如何度过晚年时,俩老长吁短叹,让我直纳闷。原来,表弟在外打工认识了现在的表弟媳,经过相识和了解后结婚。但在领结婚证时表弟媳感到他的家境一般,父母身体也不太好,于是她就向表弟提出要签个协议,约定“结婚前两人一次性给未来的公公婆婆2万元养老费用,结婚后就不再承担对俩老的赡老义务”。为成全30多岁儿子的婚事,姑父母无奈地同意并在这份协议上签了名,也拿了他俩的2万元“养老费”。姑父母为办理儿子的婚事而忙碌高兴,也为签订了个协议而烦闷不乐。
我是老龄工作者,有责任宣传相关法律,劝阻这种有悖于法律的行为,就及时把表弟和表弟媳找来谈心,向他们讲述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告诉他们赡养双方的老人是一项法定的强制性的义务。但小夫妻俩理直气壮地讲在当前农村,婚前协议交一笔养老费一次性了断赡养长辈的义务已是件常见的事。对此,我又耐心地对他们进行了一番思想教育,并着重解读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婚姻法》的有关条款,讲清已签的这份协议是无效和违法的。两位年轻人在法律的启示下,终于同意承担照顾好双方老人的晚年生活,并当老人的面撕掉了协议。
经过本人走访,在表弟所在村中已有三对小年轻夫妻与父母签定婚前协议,了断赡养义务的。鉴于此,笔者想就此谈点看法,借助媒体作用以引起社会关注。首先,这种通过婚前交一定数额养老费并签订协议而了断对长辈赡养义务的做法是违背国家法律,背离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是与传统尊老敬老习俗相抵触的,其所签协议法律是不予保护,因而是无效的。因为赡养自己父母的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不会因那个无效的协议而取消,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如何提高某些年轻人的法律意识,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赡养老人这一法定义务上,不做伤害老年人感情、又悖于法律的行为,尽心尽力地履行好对老年人应尽的责任,让老年人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得到有效的保障呢?
笔者认为,一是要继续大张旗鼓地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涉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各级政府和涉老职能部门要利用一切可能的时机和场合做好尊老敬老的宣传和教育,特别是在农村要通过编演敬老文艺节目、张贴敬老爱老标语和开展评比表彰敬老好典型等形式来提高广大农村青年人的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意识,不断营造出孝敬老人、关心长辈的良好社会风气。二是县、乡两级老龄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特别是农村老年人协会的业务工作指导。要主动掌握这些与老年人朝夕相处的村老年人协会工作情况,为他们出谋划策,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真正成为广大农村老年人晚年幸福生活贴心依靠和权益保护的使者。三是在同一个村中采取每年一次集中签订“赡养协议”活动。由县或乡老龄办领导主持和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成员参与,村老年人协会来具体实施,让子女是党员和干部的家庭带头签,老年人协会班子成员家庭积极签,子女孝顺的家庭主动签,一般群众家庭动员签,有赡养纠纷的家庭督促签,并要求子女及其配偶要同时签名和承担赡养义务。县级老龄办可对“赡养协议”内容进行统一规定,并将老人的吃、穿、住、医和精神慰藉等具体化。这样做,既是对敬老爱老的宣传教育和观摩学习,也是相互鞭策和激励的行为,实践证明这是有很好效果的。还可以将所签订协议进行司法公证(如江西分宜县公证处每年主动为赡养协议进行公证,让农村青年感到了赡养活动的司法威慑力),每月或每季度由村老年人协会组织对协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在村公示栏里公布。
应该相信,随着老龄宣传工作的不断加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及涉老职能部门的积极工作,对老年人的关心和关爱也将越来越主动,社会敬老风气也必将愈加浓厚,广大老年人晚年生活必然丰富多彩。
论文摘要:中国经济和社会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发展使得国家有能力和条件关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改善民生,同时社会保障的建立与完善促使广大农村人口释放的消费潜力拉动经济的增长。广大农村各具发展特色,在分析农村养老保障参与意识、影响因素等情况的基拙上,本文认为应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替代措施,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养老覆盖面,并留有充足时间让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参与者学会适应。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增长和医疗水平的提高,中国人预期寿命正在延长,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好消息,我们得以享受众多人口带来的益处时也面临着一项挑战:我国人口老龄化结构伴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新的生育政策的施行,对养老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在人口变得普遍地区性流动和寿命日益增长的情况下,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已不能完全满足养老的现实要求。所以应趁着国家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取得的显著经济成就和综合国力的提升的大好形势下,改革和完善当前中国养老保障体制。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对人口老龄化结构的定义,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人口中,如果60岁以上人口所占的比重超过10%,或65岁以上人口所占比重超过7%,就进人了人口老龄化结构。2000-2050年是老年社会形成和发展阶段,2010年以前老龄化相对缓慢,2010年以后开始加速。我国是农村人口占较大比重的国家。农村老年人口总数也远高于城市老年人口。截止2008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6亿人,其中农村老年人口近1亿人,所以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迫在眉睫。本文重点探讨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影响因素,但从中可得出一般性的结论。在下文中,关注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现状,其中以呼和浩特某村为例,最后尝试给出可供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二、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状况
传统老年养老保障(当然包括农村)方式是养儿防老,重视家庭在老人养老方面发挥的作用。社会以儒家孝道为内在约束,对家族群居的重视可以使财产保全,人丁兴旺则使家族延续。强调生育能力尤其是男孩的生育能力在传统社会中是基于在战争、天灾、疾病等引发的高死亡率的考量。虽然秦汉时出现老人以自身之力养老的情况,但是几千年来中国仍以养儿防老、家庭养老为主线。
老人绝大部分积蓄都用在子女抚养、教育、结婚等方面开销,所以当生处养老阶段时,老人自身花费更需要依靠子女。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分工对社会成员的素质的要求不断提高,成年子女学习年限不断延后,在中国的现有国情下,子女成年后仍需依赖父母,所以老人对子女的投人不断加大。而与此同时独生子女政策的施行,养老比(60岁以上人口/16至59岁人口X 100%)趋于变大。下一代对上一代人口的责任越来越重。
传统农村土地对老年养老保障方面的作用不再显著,不断增加的人口对日益减少的农村耕地的效益成边际递,即单位土地上所需人口超过一定数量,对劳动力的增加不会产生更大效益或趋于零。对生产力的释放产生突出效果,但是农村生产力的发挥有待科技的投入和集约化生产。考虑到目前农村人口素质及土地流转的不足,农村生产力的提高尚待时日,而工业化、城市化对土地的占用,土地对农村养老保障中发挥的作用需要审视。再者由于文化传承出现中断等一些原因,农村社会中传统的敬老意识衰弱,歧视虐待老人现象也比较严重,这对农村养老提出了挑战。
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推进是时代进步的标志,它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同时基于长久国家利益的考量,成功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有利于拉动中国的内需。中国投资、消费、出口为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侧重点长期在出口和政府的主要投资,然而消费对经济的贡献更为深远,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使巨大的农村人口解除后顾之忧,消费提高自身生活水平时带动经济的增长。
三、举例说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呼和浩特某村
对该村的调查是基于如下考虑:它处于经济增长迅速发展的乡镇中,传统居住农村人口占较大比重且伴有大量流动人口,人均占有土地量少,具有县镇人口的大部分特征。据调查该村正式就业人数比例所占人口比重极低,全村130多户仅有30多户有正式工作,包括政府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工厂员工等,其余人口多以奶牛养殖和从事第三产业的形式谋生。其中60岁以上人口基本不再工作。女性临工和待业人口的30%。全村现有大专以上学历者(包括现就读人数)约为人口的14%,按父母年龄为60岁左右的家庭计,每户养育子女均在2-3人,其中上世纪80年左右生人初中学历水平居多,而80年代中后期生人现处24岁左右年龄段的人口大专以上学历所占比重在同龄人中多达70%。在该村社会养老保障方面,新型合作医疗参保人数为73%左右,27%人口未参保原因在于有正式的退休金及较小儿童不符条件同时外出就读人口户口迁出。始于2005年的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基本覆盖全村人口,政策规定就读大学生发放双倍补助。70岁以上老人享有国家发放的特殊补助,在某些情况下,老人一次性领取两千元左右(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在内)。 转贴于 基于调查,本文认为该村老年社会养老保障情况为:
1、参与政府社会养老保障投保的人口比重低。其中女性办理政府社会养老保障及基金缴付的人口低于男性。调查认为女性预期自身寿命比男性高是影响因素,事实上守寡女性人数较鳄夫人数多,但不乏传统家庭养老因素的影响。年纪较大者对新出台的社会养老保障政策缺乏兴趣。
2、子女素质、数量对社会养老保障的影响。在子女处于20-30岁年龄段的父母更有可能参保。这是因为这一年龄段的子女多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该群体对政策的把握,未来的构想,理财的态度均优于他人,但同时这一年龄段人对养老保障基金的缴纳基于就业、地区流动、年纪偏轻的考虑不积极。
3、领导机构及其相关社会保障机构作用发挥有限。文中所提到的村民对政策解读不深,社会养老保障的办理与基金的缴纳办法信息的告知是以书面形式仅贴于办理机构墙壁上,村民因文化水平低解读不明。涉及到村长管辖范围时,村长办事效力低下也影响到养老保险的办理。再者,其它诸如新型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是需要通过新划分的街道居委会及相关经办人,但村民均对此不了解。相关信息是通过作为非正式渠道的棋盘室、街角等传播。经办人系非正式临时人员且不经常在岗位上。
4、替代措施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完善影响较大。没有办理政府养老保障的村民认为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国家特殊补助金和子女教育费用减免对其生活的改善有较大影响。同时因村里面向中小学生等外来居住人口提供出租的房子,租金占收入来源的相当比重。从另一角度讲,适龄子女就读不断增大的开销也影响他们社会养老保障的办理及基金的缴纳。
四、经验总结
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起步晚,农村人口基数大,地区发展复杂。调查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在微观方面会提出某些经验。本文认为:
虽然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因素众多,但是经济与社会进步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最主要的影响因素。一心一意发展经济,在通货膨胀、物价涨幅保持在合理范围,提高国家综合国力才最终有利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
需要认识到短期内政府社会养老保障范围的完全扩大是不现实的。当经济没有发展到一定水平,意识还比较传统时,农村家庭养老的模式依然存在现实意义:部分老年人对预期寿命相对较短,用微薄的收人维持现在的生活更为有意义,而不是用于以后的将来。储蓄主要用于家庭、子女,在子女尤其是在教育上的投资,可能使老人未来有保障。共同居住主要依靠子女可流动的收人。
替代的生活保障措施有助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最低生活保障金,国家特殊补助等转移支付在增加农村养老保障的安全性的同时也影响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的扩大与进一步完善。在通货膨胀率较高的情况下,投保者希望较高的回报率。
时至今日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已广受社会关注,其可能的发展形势、影响以及应对之策也逐渐得到了广泛的研究[1-3]。面对老龄化的严峻形势,社会关注的最大问题莫过于养老。而这个问题在中国却又存在两个不同的层面,一个是城市层面的,另一个是农村层面的。几十年以来特别的发展模式使中国社会面临严重的城乡割裂,任何问题可能在农村与城市都有着完全不同的逻辑。而恰恰,在中国特殊的发展模式之下,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入城市,并且大部分时间在城市生活但同时却又不能真正定居城市。这带来了两个问题,其一是致使农村社会普遍成为老人社会,其二是这些未能定居城市的农民工以后的着落在哪里。由此可见,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在农村确实较城市严峻且复杂。用更为专业一点的话来说即中国社会人口的老龄化状况不仅呈现未富先老的特点,而且还存在着严重的城乡倒置。未富先老使社会经济发展面临人口老龄化的潜在负面影响,而城乡倒置又使这一问题在农村尤为突出。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在目前的情况下对农民养老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以期在问题真正出现之前做好充足的应对准备。
有鉴于此,本文将采用内部视角,从农村老年人口面临的养老现实困境出发,并结合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对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研究将采用案例陈述的方式试图尽可能全面地展示农村老年人口养老可能遭遇的问题,因此在个案的选择上本研究不要求代表性,而是寄望于将这一问题可能的各个方面展示出来。本文只做问题的展示,并不探讨对这些问题的具体解决之策。在结构上,本文将根据农村老年人口的特点将个案分为两大类,其一是有关当下“留守老人”的案例,其二是有关第二代农民工的案例,即随年龄增大而可能成为“留守老人”的案例。同时本研究所选个案的来源并不拘泥于一时一地,而是尽可能将自己调查或者公开出版物上出现的个案集合起来,这样做的目的还是如前所述尽最大可能展示老龄化背景下农民养老问题的各个层面。
一、已成为“留守老人”的农村老年人的养老
所谓留守老人,在某种程度上不过是空巢家庭的另一个称谓罢了。只是空巢家庭这个概念的涵义更广,任何一个核心家庭在子女长大成人后只要子女长期离家也就成为了一个空巢家庭。而所谓留守老人则不过是农村空巢家庭中的老人而已,农村家庭的子女进入城市并大部分时间在城市生活而造成老人“留守”家园。如果要下个定义的话,似乎可以这样来界定:常年居住在户籍所在地 、 年龄不低于60周岁的农村老人,且其子女及子女配偶常年不在身边者。那么这样一个群体在养老方面会面临哪些问题呢?
案例1:年近八旬的庄稼汉
张老汉生于上世纪30年代,至今已年近八十,老汉家里有3个儿子。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3个儿子相继南下广东打工,其中小儿子通过努力在2005年左右终于自己翻身成为老板,在虎门自建了一家不大不小的制鞋厂。鞋厂的收益相当不错,张老汉的另外2个儿子也放弃了原来的工作而进入其三弟的鞋厂。但是即便是在这样一个家境富裕、儿女孝顺团结的家庭中,张老汉却一直未放弃农业生产。虽然张老汉的3个儿子曾多次劝其父母放弃耕田转而到城市去与他们一起生活,但每次都遭到老汉的强烈反对。(访谈时间:2012年7月)
通过案例1的描述其实可以看到:首先是农民的养老诉求较低。从单个个案得出的结论并没有代表性,实际上,陈文娟[4]曾以规范的问卷调查方式对农村居民的养老意愿进行过专门调查,并指出农村居民的养老预期总体并不乐观,对养老问题的担心较高。遗憾的是其调查主要是针对中年农民,缺乏对老年农民的调查。但是可以理解的是,在传统家庭养老的观念中虽然养儿防老具有很强的正当性,但现实中年老一代对年轻一代的要求却绝非不讲人情。在多地农村的调查中笔者亦观察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很多农村的老人与子女分居住在低矮的“老屋”当中,其生活水准明显低于子女。但就是这样的老人,对生活的满意度并不一定就低。反而,只要生活能维持正常的一般标准,做父母的更希望子女过得比自己好。这样,社会保障在制度设计上可能会面临一个问题,即农村老年人认同的标准低于社会认同的养老标准[5]。如此一来可能伴随而来的问题便是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认同度较低。笔者当然不认为既然农民本身的养老诉求较低就应该因此而设置较低的社会保障标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提高农民的养老意识。
其次,农民对作为财产的土地的认识是影响其养老观念的一个重要方面。正是因此,即便是家境颇富的张老汉也一直不愿意放弃种田。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作用早已为学界所认识,但是更为重要的是该从哪个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有人因此而强调维持当下土地制度的重要性,也有人强调土地的社保功能阻碍了土地正常经济功能的发挥。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农民“恋土”而不愿离开土地,无非是因为心忧离开土地后生活没有着落或者说“保障”,以至于不论土地收益高低,在未寻得城市立足之前是很难愿意弃土离乡的。之所以需要土地担当社会保障的功能,不过就是因为与城市里的“单位人”相反,除了土地之外很难说还有什么可靠的依赖。这一点即便是国家大力推进农村医疗与社会保障的今天似乎依然如此。
实际上,以上两方面的分析反映的是同一个问题,即老年农民表面上看来是因为观念落后而出现不愿意参与社会养老并且对自己的养老状况也不甚在意,其实际反映的还是他们对子女有无真正稳定生活的担忧。这种观念或许显得陈旧、保守甚至于在很多激进的人看来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但是无论怎么说,不可回避的一个事实却是如果不能从制度上解决农民向市民转变的过程中建立稳定事业以及获得稳固财产的可能性,而仅仅是企图将适用于城市居民的社保体系扩展到农村的话,这样的做法可能并不讨好。毕竟,从个人的角度而言生活最大的保障只在于所在家庭是否建立在一个稳定的事业基础上。
二、即将成为“留守老人”的农民的养老
留守老人是现阶段已经进入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那么比他们更小的一辈,即现阶段年龄在50岁边缘到60岁之间的农民(学界通称的“第一代农民工”)则是可能很快就要成为“留守老人”的一代。据国家统计局的《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显示,我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5278万人,其中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4.3%,首次突破3600万。然而,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仅为4140万人,占比只有16%。尽管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达74岁,50岁上下的人似乎仍未嫌老。但是作为主要在工厂或工地从事体力劳动的农民工而言,进入50岁以后显然意味着进入了一个体力衰退的高峰时期。那么这个群体面对的又是什么呢?
案例2:超龄务工者老谢等[6]
59岁的谢国万说,64岁的老伴身子不好,去年得了一场大病还动了手术,如果在家陪老伴不去打工,就断了家里的生活来源。为此,他很纠结。谢国万是开县团凤村人,36岁开始外出打工。自2009年始,早报记者已连续5年采访了谢国万,每年春节他都在纠结“走还是留”,但在吃完元宵节的汤圆后,他最终都扛起行李,坐上了南下广州的客车。5年来,打工所得占谢国万总收入的比重一直在攀升,2012年已高达90%,若停止打工的脚步,就只剩下960元/年的养老金,1000元/年的低保,外加500元/年的土地收益(算上其爱人1000元/年的低保,两人一年的收入只有3500元),根本难以维持夫妻俩的生活。为此,年近六旬的他还是想着咬牙再赚几年100元/天的苦力工资。 (《东方早报》2013年2月26日)
如果说对于60岁以上的“留守老人”而言,养老最大的障碍在于观念问题的话,那么对于这些50多岁的老农民或农民工而言则面临的困难要多得多。他们一方面面临自己事业的转折,即到底是回农村还是留城市的两难选择;另一方面对于他们中的大部分而言,子女的问题可能仍远未解决。对于这样一个群体,如果连最低的“社会保障”都没有(事实上大多数确实没有)则显然有失社会公义,但如果说只要提高其养老标准,每个月多发点保险金就能解决其“保障”问题,这恐怕亦只是天方夜谭。
面对老龄化问题,中国的城市与农村可能存在完全不同的状况。城市或许还真能像一些乐观的海外研究者指出的那样,“城市化发展至少不会因为老年人口而面临主要资源匮乏。相反,它们很可能会用一群活跃的或相对活跃的老年居民,能够并且将为城市社会做出广泛的贡献而非依赖于城市。”[7]相比之下,第一代农民工的工作年龄即便再往后推延5年,在自身并无稳定事业又缺乏社会养老保险的情况下,要使他们在社会生活甚至于消费领域变得“活跃”或“相对活跃”怕也只能仅仅是一种美好的愿望罢!
三、结论与讨论
对于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发展趋势,杨青哲[8]在其博士论文中做过详细的估算。他以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关于农村人口的相关数据做基础,预测了未来40年(2010~2050)中国农村各时期总人口数、少年儿童人口数、劳动力年龄人口数、以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根据他的估算,即便是按照最高可能的总和生育率(2.3)进行推算,农村少年儿童人口和劳动年龄人口在未来40年时间内将保持递减趋势,在 2025年,65岁及以上人口数超过1亿,到 2040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达到峰值,约为 1.5 亿。40年乡村老年人口比重的变化,从 2010 年的 10.06%上升到 2050 年的 44.18%,共增长了36.33 个百分点。这一变化趋势必然导致社会抚养比的提高,杨青哲估计到2050年总抚养比将超过1。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模式;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840.6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12)04-0052-04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所占比例超过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所占比例超过7%,该国或地区就属于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或地区。我国在1999年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200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已达1.3亿,占总人口的10.6%,65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7%。 [1] 2009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为16,714万,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2.5%;65岁及以上老年人11,309万,占人口总数的8.5%。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亿,占总人口的16%以上;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超过4亿,约占总人口的25%。[2] 届时我国将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
有关学者指出,一个国家拥有几个亿的老年人口的时间长达四五十年,这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与其他老年型国家的人口老龄化历程相比,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具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人口老龄化速度和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增长较快。如果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由7%上升到17%的时间比较,我国只要40年左右的时间,而欧美等发达国家差不多要80年左右的时间。而且,今后五十年,我国老年人口还将以年均3.2%的速度递增。[2]可见,我国老龄化速度之快,使得养老形势非常严峻,解决养老问题迫在眉睫。二是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快于经济发展的速度。事实证明,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是在实现现代化之后才遇到老龄化问题的,也就是“先富后老”,这样使得他们有比较深厚的经济基础来从容应对老龄化的挑战。而我国恰恰相反,我国的老龄化速度比现代化的进程还要快,这种“未富先老”的状况无疑为我国面对老龄化,解决养老问题增加了难度。
面对如此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为数以亿计的老年人口寻找行之有效的养老模式已经是非常紧迫而且现实的问题了。目前我国最基本的养老模式大致有三种,即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家庭养老是传统的养老模式;机构养老是社会化的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新兴的、社会化的、适合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三种模式各有优劣,笔者逐一分析之。
一、家庭养老模式的功能逐渐弱化
家庭养老是指老年人住在自己或子女的家里,自我照顾或由子女赡养、服侍,安度晚年。这是传统意义上的养老模式。家庭养老在我国沿袭了几千年,老人在家中充分享受天伦之乐,是多数老人向往的理想养老模式。但是中国社会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家庭结构和家庭养老功能都发生了显著变化。在家庭结构上,传统的大家庭在逐渐解体,取而代之的是“421家庭”、老年夫妇家庭以及“空巢”家庭,与此同时家庭养老的功能也在逐步弱化,已经不适应老龄化的形势了。但我们不能就此否定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作用。虽然社会养老是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我们强调现阶段的家庭养老,一方面是为向社会养老过渡作准备,更主要是强调家庭在养老中的精神供养功能。[3] 有数据显示,选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的比例仍然很高,英国为95%,美国为96.3%,瑞典为96.2%,日本为98.6%,新加坡为94%,泰国为72.2%,我国为75.4%。[1]“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是农业社会自然经济的产物,是落后的生产条件下的必然选择,不具有时代的新生命力。社会保障或社会福利作为工业化大生产时代的必然产物和配套措施,不可避免地替代传统养老方式的发展趋势及其实践的过程。”[4]因此,在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无法胜任新的养老形势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寻求新的模式来解决养老问题。
二、机构养老模式在变革中推进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老年人口数量日益庞大,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并且逐渐成为当今学界和政府关注的热点。 笔者试图从传统文化理论的角度来分析养老模式的选择问题,提出了在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情况下,构建一个合理有效的养老模式对于解决养老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老年人要充分发挥自助行为,家庭要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社区等机构要充分发挥辅作用,政府要充分发挥其支持性作用,共同构建一个复合型的养老模式,以满足城市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
一、传统文化与养老模式概述
(一)基本概念界定。
1、传统文化的涵义。本文所指的传统文化主要是与养老相关的文化。
2、养老文化的涵义。中国传统养老文化,是以孝道为主要依托的传统的“养老文化”,主要是指家庭或社会在为老年人提供物质赡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养老资源方面的思想观念、社会伦理、价值取向和制度规范。
3、养老模式的涵义。模式是指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参照着做的标准形式。因此,根据上面的有关定义,笔者认为,养老模式是指在一定宏观背景下,由各主体提供的内部存在一定规律的系统性养老方式的组合。目前,我国老年人养老主要有家庭养老、自己养老、社区养老和社会养老等方式。
(二)传统文化的基本内容。
1、“孝”是养老文化的核心内容。
中国传统养老文化的道德基础就是“以孝为本”,以“孝道”为中华民族的美德。中国孝文化提倡在物质上要赡养父母,在精神上要尊敬父母,有助于解决老年人“老有所养”的问题,营造融洽的气氛,建立和睦的家庭。
2、“尊老敬长”是养老文化的重要理念。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孝道观从家庭向社会的一种延续和蔓延,也是养老文化的一种重要理念。孔子及其继承者将子女对父母的孝从单层次的“养”。提升到“尊”与“敬”的高度,提高到了全方位的道德范本文由收集整理畴。孟子开辟了尊老敬老观念的先河,提倡将孝文化推至整个社会,呼吁人们不仅仅孝敬家中的老人,更应该孝敬全社会的老人,提出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树立了整个社会尊老敬老的道德理念。
3、崇老文化是养老文化的基础。
父子之间是一种反馈式的血缘关系。在传统生产方式的环境中,父母们既然养育了子女,那么老年父母接受子女的侍养,自然是天经地义的;子女们既然受恩于父母,那么侍养父母,遵从父母的意志,自然也是顺理成章的。所以,父子之间的关系奠定了“老则贵”和“唯父是从”观念的基础。
(三)传统文化对养老模式选择的作用。
回顾我国传统养老文化的内容可以知道,传统社会中家庭养老占主导地位,同时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以家庭为纽带的崇老文化在两千年的文化传承中,已经成为了中华民族的一种文化基因。
1、“孝”文化影响养老模式的选择。
(1)在传统社会所形成的孝文化直接影响到养老模式的选择。在《周礼》所列的中央政府管理及其职责中强调尊老孝亲,并把提倡“孝”视为带动引导规范人际关系和伦理道德的纲领。
(2)在孝文化的约束下,父辈有义务养育子女,为其提供各方面的帮助,作为一种回报,子女在父辈年老的时候要承担起赡养老年人的责任。这也正是先生所提出的“反馈模式”,子女和父母是一种双向交流、均衡互惠的代际交换模式。
2、“崇老文化”影响养老模式的选择。
崇老文化是由老年人的“老则贵”观念,子女们“唯父是从”观念和社会上“以老为尊”观念组成。崇老文化将养老作为家庭的主要职责之一,使老年人名正言顺地接受子女的侍养。
二、我国城市老年人基本情况分析
在研究我国老年人选择哪种养老模式之前,首先要弄清楚我国老年人的基本情况。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特征。
我国老龄化社会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我国老年人日数量多。(2)“未富先老”现象严重。(3)高龄化趋势显著,高龄人口越来越多。我国老龄化的特征决定了养老问题在现实中的突出地位,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意味着老年人口抚养系数不断上升,传统的养老模式也受到一定的挑战。
(二)我国老年人口分布状况。
中国人口年龄结构老化总的格局是农村地区快于城市地区,汉族地区快于少数民族地区,东部地区快于中部和西部地区。到1998年底,已经有近一半的省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本地区总人口的比例已经超过或基本接近10%,率先成为中国首批老年型省区。。目前,中国农村的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一直持续到2040年。
三、我国老年人养老模式的选择
结合上文分析,笔者认为人口老龄化将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解决中国老龄问题要依靠国家、社会、集体和家庭相结合的模式。因此,本文提出建立以老年人自助为原则、以家庭为基本单位、以社区和其它助老机构为依托、以政府支持为保障的复合型养老模式,以满足城市老年人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关键字:老龄化 社区养老 社会保障
一.前言
目前,中国的老龄化问题十分严重。在2010年11月的第六次人口普查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10%高3.26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标准7%高1.87个百分点。中国已经成为一个典型的老龄化国家,养老问题随之成为广为关注的问题。但是从我国目前传统的养老方式来看,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收到严峻的挑战。家庭的规模正趋向于核心化和小型化,年轻一代工作和家庭压力大,工作流动性强,这一系列现象导致了家庭养老保障的功能正在弱化。机构养老也存在政府供给不足、管理模式落后、机构功能单一、服务人员素质不高、老人入住成本较高入住率低等问题。而介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社区养老被提了出来,由于其独特的优越性得到各界推崇。
二.国内社区养老运行现状分析
(一)社区养老概念
社区养老是依托政府和社会的力量,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老人提供养老服务,通过提供适合老年人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和较为完整专业的社会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文化享受的一种养老方式。这种养老方式不但减轻了子女负担,同时也满足了老人的生活和精神的需求,是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化养老方式。
(二)社区养老的实践
从中国国情来看,社区养老是一种性价比较高的养老方式,对个人而言减轻了子女负担,满足了老人需求,对社会而言有利于资源的整合和社会的和谐,对国家而言减少了在机构养老方面支出,可以更好的为社区养老提供支持以弥补市场力量在提供养老服务方面的不足
国外在社区养老方面做得十分的成熟,如英国的"Hartring Oaks"、美国的"太阳城"等都是在社区养老方面的的成功案例。但是在中国发展的却是不尽如人意,虽然如北京、上海和江苏等地都做出了成绩,但是还是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1、社区养老实践
⑴上海
"上海亲和源"是政府资助、社会投资的国内社区养老的典型案例。该社区是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养老社区,对于国内企业投资理念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社区是主要定位于养老高端市场,其建筑面试10万平方米,位于浦东新区。这里布置有大的餐厅、康复中心、娱乐中心,同时还和上海曙光医院建立合作管理,成立了专家门诊绿色通道。此外,基于老年人安全还设有无障碍设施和智能化的管理等措施。表现如下:
第一、在社区建设和室内装饰方面专门为老年人而设计。如遍布社区的风雨回廊,免受老人阳光的照射和风雨的侵袭。住宅楼在设计上均为"无障碍"型。如环绕四壁的扶手,方便轮椅进出的电梯,专门为轮椅老人设计的按钮,在老年人突发意外地方(卧室、浴室等)安装红外线感应装置等。
第二、入住老人以户为单位都拥有一个自己的家。每个老人还配有一个生活秘书,每个房间都有应急按钮,遇到困难只要通知秘书,就能在第一时间解决生活上的问题。此外,秘书还要每周帮助清理房间,每月清洗被褥,还有专业医护人员进行身体的检查,所有的服务都是个性化和人性化的。
该社区将"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完美融合,真正体现了在社区养老的精髓。既提供机构养老专业化的服务,也同时实现了"居家养老"的便利、舒适与温情,使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融为一体,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和青睐。
(2)江苏
江苏在社区养老方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因此江苏的经验在全国的推广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首先,政府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社区养老服务的基本模式是政府购买或委托、社会提供服务。为了提高社会主体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江苏省各级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与措施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社区养老服。例如在养老社区建设方面采取土地划拨、规费减免贷款和贴息等方式。对于社会参与投资等采取减免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多项税费,水电费也采用民用价格标准执行。
其次、大力扶持弱势老年群体
在社区养老服务中江苏各地都纷纷出台措施加大了弱势老年人扶持。例如苏州颁布《苏州市城区养老援助服务操作办法》,政府为部分弱势老年群体专门购买服务或者予以补贴。南京组织家政服务人员为低保或者低保边缘的老年人、高龄老年人免费上门提供平均每人每天一小时的生活照料服务,为年满 80 周岁以上独居老人免费安装呼叫救助器。
第三、社区居委会积极发挥作用
在江苏社区养老服务中,居委会积极发挥其作用,牵头组织社区骨干、志愿者以及辖区工作单位与对社区内的老人进行一对一帮服。同时,居委会建立社区"志愿者库",针对老人的相关需求从志愿者中找到合适的与其服务。此外,居委会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成联合,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建立紧急服务网络等,推进老年人健康服务。
第四、积极创新社区养老的服务模式
近几年江苏在社区养老方面积极探索,逐渐形成以下两种模式,对全国具有指导意义。
其一,集中居住模式。通过老人的居住的集中化可以实现服务的规模效应,提高服务的水平与质量。目前,江苏省老年人集中居住模式大致有 4 类: 即江阴模式、张家港模式、赣榆模式以及海门模式。在江阴模式中,农村在建设新区时,一楼全部安排老年人居住,二楼以上则为老年人子女居住。在张家港模式中,农村在新农村建设之际,单独为老年人设置住宅楼,让老年人集中居住。在赣榆模式中,在村庄设立老人集中居住区。在海门模式中,村庄利用闲置房源,将需要照顾的失能、半失能和空巢老年人集中居住,为其提供低偿或有偿服务。
其二,"邻里情"虚拟养老模式。2007你那12月苏州沧浪区民政局成立了国内首个"邻里情"虚拟养老院,将老人的的服务需求与多个服务单位提供的服务对接。只要老人有需求,就会有服务单位上门提供服务与跟踪质量随访收到老人的一致好评。这种虚拟养老模式提供了6 大类 53 项服务,每项服务都具有标准化与规范化标准,对服务时间与质量也提出明确要求。
三、社区养老发展中存在的不足
社区养老在我过发展还比较短,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社区养老发展的突出问题是财力投入不足。
目前,社区养老资金的来源主要是政府,社会性的多投资机制尚未形成。其原因一方面是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用到社区养老方面的更是微乎其微。另一个方面是国家对养老事业的宣传力度不够,尚未营造出一个社会投入养老事业的大环境。
2、物力资源短缺,社区硬件不完善。
财力的匮乏是造成物力短缺的直接原因。由于财力缺乏,许多养老社区内并未健全养老服务设施,如健身娱乐场所、日常照料中心等。最主要的医疗服务业存在水平低,条件差和设备不齐全等问题。
3、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水平较低
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许多地方是以家政服务,休闲娱乐和康复保健等生活帮闲居多,对而对情感慰籍、心理支持、精神护理等方面关注较少,其服务的单一性不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在医疗服务水平方面,虽然养老社区设有服务站,但是为老人也仅仅是最基本的检查与护理,基本没有对老年人常见病和突发病的诊治能力
4、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低,志愿者队伍发展缓慢
老年人因其生理和心理等多方面的特征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呈现出多样化、专业化和高级化的需求,这就要求服务队伍的素质和和专业水准越来越高,而目前从各地的社区养老来看,其服务人员多为下岗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很大一部分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不能有效满足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志愿者服务在这一方面是一个很好的补充,但是我国在推动志愿者服务方面工作缺失,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导致其规模偏小。
四 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能力的政策建议
1、建立多方位筹资渠道
目前社区养老主要资金来源是依靠政府支持,其单一的资金来源和数量的匮乏等问题导致了服务人员短缺,服务周期不固定,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因此,政府除了要在资金方面向社区养老倾斜外,还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社区养老这一事业中来,给社会资本进入营造一个积极的投资环境。同时还可以构建起一个高效透明的社区养老服务的社会捐赠平台,吸引社会爱心资本进入社区养老事业。社区也要吸纳和整合多种社会资源,拓宽资金来源和渠道,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投资的多元化。
2、提高硬件水平,提高使用效率
在养老社区建设方面,不仅仅要有满足老年人生理需求的硬件设备,同时也要加大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如娱乐活动中心等休闲场所。同时在现有财力的情况下,对分散于社区各部门与单位的物资进行合理配置也是提高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的有效途径。通过整合政府不同部门、社区内各单位(如企业、医院、学校)、各社区之间的财力物力资源,提高社区物力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政府资金的投入效益。
3、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
目前社区养老服务中,其主要工作集中在家政服务和物质照料方面,服务单一,对老人精神层面关注不够。因此,社区养老应把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等有效相结合,提供上门服务、爱心助老、健康咨询和康复护理等多种服务方式。 建立休闲娱乐场所,组织多种形式的文娱活动,积极提高老人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提高老年人参与热情,加强对老年人心理和精神的关注,实现对老年人的生命全程关怀。在医疗方面,社区应积极和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建立绿色通道,更好的为老人提供医疗服务。
4、提高员工素质,整合志愿者服务力量
社区养老服务的主体应该是一支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具体操作可以是对已有的员工进行技能培训,强化社区养老激励机制,吸引专业服务人才来社区工作,形成一支有素养和专业的服务队伍。同时组织愿者服务队伍,建立志愿者档案,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管理,使志愿服务规范化、定期化,以弥补社区服务的不足,从而使志愿者服务在社区养老中发挥长效、稳定的作用。
结束语
总之,社区养老是我国目前最合适的一种养老方式,但是这是一项艰苦而又伟大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实际运作当中,要构建科学和完善的社会支持体系。政府要起引领和带头作用,积极为社区养老打造发展平台。社区要成为养老工作的主角,积极提高管理水平,努力探索新的养老措施与运作机制,逐步形成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的养老服务。社会各界要大力支持社区养老工作,加大投资与扶持。与此同时要强调家庭支持,提倡亲情关怀,从而提高社区养老质量。只有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社区养老体系才能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 李凤琴. 老龄化背景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南京市鼓楼区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10).
[2] 侯岩.中国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报告[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10).
[3] 张奇林,赵青.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发展探析[J].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
[4] 李士梅.中国养老模式的多元化发展[ J].人口学刊, 2007, (5): 40-43.
曹婷婷,女,辽宁沈阳,沈阳师范大学2010级管理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摘 要:随着大量的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农村的劳动力资源越来越的走向城市,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与此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空巢老人留守家中无人照顾,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问题成为一大难题。本文以辽宁省的空巢老人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具体的分析出空巢老人生活面临的一系列的问题,并且提出了切实可行的策略和建议。
关键词:辽宁省;空巢老人;养老保障问题;对策研究
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成为现今社会一大急需解决的问题,日渐受到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现今社会多为独生子女,子女在外面临着工作压力和生活的压力,将生活的重心放在了工作上,忽视对老年人的照顾。在农村这种现象尤为的突出,所以解决这一主要问题必须要对辽宁省的成像发展的情况有一个具体的了解,才能提出有效的对策。
一、辽宁省空巢老人养老保障现状
“空巢老人”的真正定义,指年龄在60岁以上、身边又无子女共同生活的老人,而在农村,许多老人虽和子女同村而居,却也得不到应有的照料和关怀。空巢老人的照顾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时间,从不同的方面满足老人们的生活保障。
首先就是慢性疾病的预防和防治,由于空巢老人大多年龄超过60岁以上,身体状况受到普遍的关注,以辽宁省的调查情况为例子,农村空巢老人的主要慢性疾病包括:高血压、骨关节炎、耳聋、眼疾(白内障)、冠心病、糖尿病、偏瘫、慢性支气管炎、前列腺炎、睡眠障碍、排尿问题、哮喘等。这些疾病都会对老年人身体造成很大的伤害,所以在对于空巢老人的需要在医疗卫生保健上予以更大的关注和照顾,定期的对老年人进行走访和身体健康检查。
其次,空巢老人的经济保障没有依托。由于家中的子女多外出务工,空巢老人在家中没有固定的生活保障,无论是社区和农村应该时刻的关注空巢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随着家庭养老的模式的不断的弱化,老人在生活上缺乏相应的照顾和关心,组织义工和工作人员对老人们进行照顾是对老年人生活的最基本的保障。
再次,农村基础建设程度不够。发展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为老人们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活动娱乐的场所,让老年人的不再感觉孤单,和外界进行交流,填补心灵上的孤独感。另外,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
最后,加强对农村经济的建设。辽宁省的而自然资源比较丰富,应该善于利用地区优势,发展地区特色产业。在农村发展相应的工厂,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提升农村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让农村的青壮年能够在家乡就能实现就业和致富。这样就会减少空巢老人的数量,提升农村整体的生活质量,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二、空巢老人养老保障问题的对策
对于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问题,辽宁省做出很多的努力,对于社区和农村的空巢老人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社区应采取干预措施,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提升农村的建设发展的水平,实现从经济上和生活上的同步。
第一,广泛的走访,建立老年人社会保障档案。了解空巢老人的基本生活状况,深入到社区和农村走访,对不同年龄层次,不同家庭状况的空巢老人做出统计。针对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身体健康状况保障、心理健康保障等问题进行统计,全面的掌握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更具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定期的进行慰问和走访,组织体检和健康活动,为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保驾护航。要尽快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农村老年保障医疗体系,满足农村老人的基本医疗需求。
第二,完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在经济上和政策上为老年人给予更多的投入,政府可以在农村建设老年公寓、敬老院、托老所等养老场所,子女提供一定的经济投入,政府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通过家庭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同时维护老年人的合法的利益,对于没有履行养老义务的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向老年人普及法律知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政府将政策落到实处,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机制,帮助老年人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三,根据农村发展的情况,因地制宜的发展农村的特色经济体系,发展农村的绿色农业,建设工厂。为青年人提供就业培训的机会,帮助农村劳动力掌握更多的技术,在家乡的建设中有用武之地,解决更多的农村人就业问题,减少农村的劳动力的大量的历史,为农村人的生活水平的提升做出更多的努力,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这样农村家庭中的空巢老人现象也可以得到有效的缓解。
第四,对老年人进行心理调试帮助,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空巢老年人的生活基本保障是一方面,空巢老人的心理适应能力更是应该关注的问题,由于空巢老人没有子女的陪伴,老年人的生活会倍感孤单。鼓励老年人走出家庭,老人们要扩充社交领域,积极主动接触社会,广泛参与户外社会活动和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多交朋友,在集体活动和人际交往中感受生活乐趣,保持积极健康乐观的心态。
老年人是我们社会的宝贵财富,老年人们为社会做出了很多的贡献,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幸福是我们社会的责任和义务。百善孝为先,中国的传统美德应该得到广泛的传扬。解决空巢老人问题,关注老年人生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我们的努力。(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 孙光德,董克用.社会保障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 李瑞芬,蒋宗凤.空巢家庭问题探析[J].北京教育学院学报,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