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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收货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流编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 货运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 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 %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 /,!/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物的合理损耗;
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 承运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运输协议合同范本参考
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有鉴于
甲乙双方进行货物运输合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说明 乙方(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本合同为双方货物运输合作总合同,就具体货物运输服务,双方应另行签订《单项运输协议》,明确货物名称、性质、规格、数量、质量、重量、包装要求、起运地、到达地、收货人情况、运输期限、运费及结算等内容。《单项运输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效力,共同约束双方的具体货物运输合作行为。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定将货物运输到至到达地;
2. 在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3. 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根据双方约定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对于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二)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告知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货物相关情况,不得虚报或隐瞒;
2. 甲方应当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费;
3.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根据乙方实际需要,甲方应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供给乙方使用;
4. 甲方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乙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向其支付运费;
2. 甲方明确标示拒绝支付运费时,乙方对对相应的货物享有留置权;
3. 对于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4. 货物无法完成交付且甲方拒绝处理的,乙方有权对相应货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处理。
5. 对于甲方的违约行为,乙方有权根据双方约定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对于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乙方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二)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应严格按照约定将货物运输至到达地;
2. 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运输安全,对于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所致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等),乙方均应全部予以承担;
3. 货物交付收货人前,甲方要求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的,乙方均应遵照执行。
第四条 货物交付及风险移转
1. 甲方向乙方交付货物以货物装载至乙方交通工具为准,乙方在《单项运输协议》上签收即视为货物符合约定。装载完成后至货物交付收货人前,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 货物运输至到达地后,乙方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在约定期限内检验货物,收货人在约定期限内对货物提出异议的,乙方应进行妥善处理并马上书面告知甲方;收货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货物符合约定;
3. 乙方向收货人交付货物以收货人在《单项运输协议》上签收为准,签收后,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收货人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虚报或隐瞒货物相关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2. 甲方逾期支付运费,应按照逾期支付额每日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以及未按照约定时间将货物运输至约定地点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运费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 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以下情况除外:
(1) 不可抗力;
(2)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 货物的合理损耗;
(4) 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5. 因本条规定之外的其他违约行为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该损失。
第六条 其他
1. 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关于运输协议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托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及品种
乙方承运甲方,具体明细内容以托运单据记载为准。托运单据系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条 货物运输线路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及要求,提供从 到 的运输服务。
第三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按照货物装载及运输标准要求组织运输,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完整地送达指定收货地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货物发出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送货要求(收货地址、收货联系人、收货联系电话)或取消发运的要求,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在双方协议合作期限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作状况及管理措施提出改进建议,乙方应予以采纳并执行。
3、在双方协议合作期限内,如果乙方营运效率和营运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严重影响甲方货源供应,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责令整改、暂停货运直至取消营运资格等决定,乙方应予服从。
4、甲方必须提供货物发运所需的合法单证或其它证明文件,否则因发运手续不全而导致货物被运管部门查扣所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客户拒收货物,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解决。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取得能够履行本合同中公路运输业务的合法运营资格。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适当的运输工具、配备适格的作业人员。
3、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运输指令后,应按指令要求及时完成车辆调度和组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装货地点装货。
4、为保证运输质量,乙方车辆应符合货物运输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换。
5、乙方在仓库办理提货手续时应清点品种及数量,如发现有差错,乙方应当场提出并与甲方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安全送达收货地点,并及时向收货方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如延迟交货,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7、乙方对所托运的货物安全完好负责,保证货物无损坏、无短缺,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充分重视物流信息服务,应安排专人对在途车辆进行全程跟踪,并真实、及时地将在途信息反馈给甲方;若发生异常情况,应即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隐瞒车辆在途情况、提供虚假反馈信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如非乙方原因,发生收货方拒收货物或变更收货地址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调处理收货事宜。
10、如因乙方原因送错货物的,由乙方无条件将正确货物送至正确地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1、货物送达收货地点后,由收货方对货物进行验查并签收;收货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由收货方在涂改处注明并签字,否则一律无效。乙方应于收货之日起30日内将收货凭证送回甲方,逾期未交或单据丢失的,乙方应按50元/每单承担违约金责任;如因乙方未送交收货凭证给甲方带来其他经济纠纷或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货物,否则,乙方应按照其扣留货物价值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各线路运输期限
1、货物运输期限从发出运输指令的次日起算,运输期限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在运输合同上注明以共同遵照执行。
2、如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期交货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及索赔,具体方式见本合同第十一条第3.3款。
第七条 运输货损货差处理及保险、理赔和索赔程序
1、甲方负责对所托运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由于发生甲方投保的货物整车被他人诈骗的事故时,保险公司每次均实行损失20%的绝对免赔1率;其他保险事故,每次事故免赔300元或者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因此,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之规定扣收。
3、甲方货物保险范围包括:交通事故(翻车、撞车)、被盗被抢以及整车灭失。
4、如出现承保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24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保险公司报案,并应及时将出险证明材料、照片、损失清单等有效索赔材料递交甲方人员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
5、保险公司有效赔偿期限为3个月。自出险之日起1个月内,乙方须负责完成出险资料的收集工作,逾期未提供出险资料或出险资料不符合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款由甲方从乙方未结运费及货物运输风险保证金中扣收。
6、如出现承保范围之外的货损货差事故,所产生损失由乙方承担;
7、如出现货物损坏客户拒收的,乙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将损坏货物返回到甲方仓库,逾期将视为乙方按投保价值购买。
8、每次发生事故后,甲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损失金额,先行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之约定扣收。如保险公司向甲方理赔,甲方按理赔额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1、正常运输价格按双方议价执行。加急发运每单给予的加急补贴费用。
2、甲方在每月3日前,根据上月发运记录统计结果,计算出应结算运费并提交乙方审核确认;经乙方审核确认后,由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公路运输发票。
3、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格的运输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运费;如因乙方原因而影响费用结算进度的,乙方应自行负责。
4、乙方必须于每月30日之前收齐上月所发运的车辆《货物运输单》回执联,按发运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后交甲方审核。
第九条 运输风险保证金
1、乙方须在本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运输风险保证金 ___ __万元。
2、对于乙方依约应向甲方承担的损失、违约金及赔偿款项,由甲方从乙方交纳的运输风险保证金或运费中扣收;如运输风险保证金不足扣收,则由甲方从乙方运费中自行划转。运输风险保证金不足的,乙方同意由甲方从应支付的运费中自行划转直至补足。
3、合同期满后,双方处理好合同善后事宜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所剩余的运输风险保证金。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指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它财务记录等材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
2、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违反上述保密义务:
3.1 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3.2 经合同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
3.3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的;
3.4 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合同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的;
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5、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6、保密条款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起算,至秘密信息成为公共信息时为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关于违约责任,本合同其他条款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本条规定与其他条款就同一违约行为都规定了违约责任的,则除非该约定与本条规定相冲突者外,权利人可以选择适用或合并适用其他条款的约定与本条规定。
2、甲方违约责任
2.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造成乙方车辆等货的,甲方按每车200元/日偿付给乙方。
2.2 乙方按时将货送到收货地点,因收货方原因未能及时卸货的,甲方按每车200元/日偿付给乙方。
3、乙方违约责任
3.1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车辆调度,造成车辆迟到的,乙方按每车每天200元补偿甲方损失。
3.2 若运输指令下达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车辆调度且拒运的甲方有权决定自行调度车辆发运,实际运价与合同差价由乙方承担。
3.3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迟交货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交通事故需事故地交通管理部门证明),在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缴付当次运费的10%作为违约金(最低100元,最高500元)。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交货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引起客户投诉、索赔的,乙方还应当另行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直至补齐甲方所有损失。
3.4 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乙方按每次200元偿付给甲方,并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如果因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而引起其它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5 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具体赔偿办式见本合同相关规定。
3.6乙方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或由于乙方严重违反合同而造成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纳的运输风险保证金及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在甲方尚未结算的运费不予结算。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可协商将本合同期限延续一年或数年。如双方未就延长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
2、如遇下列情况出现时,本合同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2.1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
2.2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时。
3、对于本合同其他条款没有约定当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如果这一违约行为是可以改正的,另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违约方改正。如违约一方在收到另一方关于要求改正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提出破产申请或其它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被指定了清算组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
5、凡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产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合同终止的影响。
有关运输协议合同范本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关键词:铁路运输;行车安全;分析
行车安全最终是靠不同工种诸多作业者的行为――作业行为来实现的。而人的行为包括作业行为收人的内心在心理与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影响。研究人的行为习惯,掌握作业者的行为规律,就可能预测人的作业行为习惯,并进行实施有效的预防和控制,从而减少行车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达到矿区铁路运输安全的目的。
1 概述
人的行为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在铁路运输生产过程中,许多情况下,职工的作业行为是决定事故发生频率、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探索研究人的行为实质有助于改变和控制作业者的行为,以减少事故发生率及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
2 特征的分析
作业中的行为是外显的、可观察的,甚至是通过各种作业流程、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来明确加以规定的。可以说作业行为的实质是现场设备、作业环境、作业者的反应之间的关联。因此要分析作业过程中的行为,就必须考虑现场设备、作业环境、作业者的反应。
2.1 作业行为与安全行为概念
作业行为是指作业过程中为完成作业任务所形成的行为。作业行为的规范的行为,绝大多数作业行为都必须经过培训才能定下来的。长期以来一些研究表明,在机器和作业人员之间,作业者可以通过作业行为的合理分配来提高作业效率。但同时作业行为也带来了效率与安全这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2.2 环境对人的行为分析
人的行为实质就是人对环境外在的可观察到的反应,是人类内在心理活动反应。行为是人和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并随人和环境的改变而改变。
2.3 员工疲劳对行车安全的影响分析
铁路运输工作要求运输职工在全部工作时间内自始至终保持稳定的注意和高度的警觉,这就造成生产和管理人员心理压力大,耗费的身心能量多。因此研究疲劳和疲劳产生的原因对保证运输安全有重要意义。
2.4 心理素质影响分析
心理素质主要包括个体的气质、能力、性格、情绪、需要、动机、态度、爱好、兴趣、意志、协作心理等各个方面。研究人在行车安全中的心理活动及其规律性,对建立良好的安全心理素质也是非常重要的。
3 作业行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
3.1 员工的个性心理因素
员工个性潜含着冒险、好胜、自负、标新立异等心理因素,而这些因素往往会被容易安全管理人员忽视,如员工承担与自身心理素质不相适应的作业等,如果这类行为经常发生则逐渐形成作业者不安全作业的心理趋向。
3.2 员工主观愿望因素
员工为了达到某种愿望和目的,采取不安全行为手段。如简化作业程序、作业中聊天等。
3.3 员工违章行为因素
在日常的安全管理中,如果忽视人的心理需要,那么不利于安全的因素就会起作业,使员工的违章心理加强。如组织内部存在的一些规章制度相抵触的风气、习惯等行为模式。
3.4 员工的环境心理因素
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为违章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客观可能性。如作业场所的噪声、振动、温度及作业超劳等,对员工的心理产生不良影响,降低作业能力,引起烦躁、疲劳、厌倦,强化违章行为的心理因素。
3.5 员工不良习惯因素
作业引起的瞌睡、走神和精力不集中。单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往往会用习惯动作代替标准化作业,产生不安全行为。
4 运用现代安全管理模式,优化行车安全管理
4.1 推行作业标准化管理
作业标准化就是对相差过程中,经常重复进行的、有规律的作业活动,如机车检查、机车操作、信号确认、调车作业、车机联控、手指口述等,规定严格的标准并实施。这些标准包括作业程序、作业方法、时间要求和质量要求,以及其他应遵守的规定。其目的是保证了安全、准确、协调地完成各项作业,从而确保运输生产过程的整体效果。
4.2 进行科学、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
(1)在进行教育是对不同性格的职工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必须认识职工性格的差异性,尤其应重视具有引发违章或事故的性格的职工,针对其性格特点进行帮助和教育。
(2)加强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学习安全知识,协助职工形成积极的安全态度。职工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水平与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水平有关,从而与安全态度的形成只有着内在的联系。各单位可通过各种方式提高职工的文化素质,并创造各种条件,让职工获取安全生产的新知识、新技能,一协助职工健康符合企业安全生产所要求的积极态度。
4.3 引导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的安全活动
组织职工参与安全活动对形成安全的积极态度是十分有效的。如让职工参与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参与行车安全工作的检查、参与行车事故的处理、参与行车安全技术知识竞赛等。
4.4 审查和监控
各种审查是防止人失误的重要措施。在时间比较充裕情况下,通过审查可以发现失误的结果而采取措施纠正失误。如值班员接受调度命令呼诵,对行车信号呼唤应答的确认等,都会发现接受时的错误。
5 结束语
【关键词】液化天然气;槽车运输;应急管理
0.前言
世界经济的发展,石油危机的冲击和煤、石油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世界能源消费结构正在逐步发生变化,天然气的消费量急剧增长。中国经过近五十年的大规模勘探和开采,到2001年天然气年产量接近 立方米,但是,由于天然气的产地往往不在工业发达地区或人口集中地区,因此需要通过管道、槽船、槽车等运输途径来解决天然气的供求矛盾问题,近些年来,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输气管线建设难度越来越大,建设成本越来越高,特别是在广东沿海以及珠江三角地区,每建设一条输气管线都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在天然气输气管线不能够铺设或未到达地区,LNG公路槽车运输将成为解决天然气远距离输送问题的一种经济、便捷的方式。
1.液化天然气公路槽车运输及主要运输方式
接收站或小型液化工厂生产的LNG除气化后直接通过输气管道管输外,一般是经LNG公路槽车运载到各地,供居民或工业用户使用。以深圳大鹏LNG项目为例:从澳大利亚通过海运进口的LNG首先要装卸在LNG储罐内,大部分LNG气化后通过长输管线输送到电厂及城市燃气门站等大型、固定用户使用,另外一部分通过LNG公路槽车运送给中小型电厂、调峰站以及汽车加气站等相对用量较少的用户使用。因此,LNG公路槽车运输是LNG销售物流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LNG销售物流的核心环节之一,不论是输出物流还是销售物流,都必须依靠LNG公路槽车运输才能更好地实现LNG的空间转移。
总的来看,由于我国LNG引进和利用时间较短,与西方发达国家LNG运输经验及管理经验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特别是由于国内LNG物流服务的专业化分工程度不够,一些LNG运输企业从属于LNG生产厂,如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公司、新奥能源物流公司都是自己的运输队伍,自产自运占的比重很大,这种经营模式是造成LNG物流企业现代化水平低、发展速度慢的重要原因。同时,由于国内LNG物流企业的整体现代化水平较低,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各企业对资质管理、质量安全、标准制订、维修保养、现场监管以及安全技术培训等方面编制的管理体系还很不完善,企业内部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安全意识不够,技能欠缺。
2.液化天然气公路槽车物流安全应急管理对策
2.1完善液化天然气公路槽车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
西方发达国家及国际组织如:TSCA(美国)、AICS(澳大利亚)MITI(日本)、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公路及铁路运输组织和国际航空协会、国际民航组织都对LNG公路槽车运输实行立法管理。目前我国国内对LNG危险品运输管理,主要集中在水路、铁路方面的管理,而在LNG公路危险品运输管理方面,由于LNG公路运输的灵活性以及运输道路的复杂性,相对管理及控制难度较大,同时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不成系统。因此,我国应借鉴国际上先进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尽快制定LNG公路槽车运输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明确各行政部门管理职责,强化监管力度,促进LNG公路槽车运输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2提高液化天然气公路槽车运输从业人员素质
LNG运输业是一个非常危险并且特殊的行业,从事LNG运输的相关人员必须掌握LNG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做到持证上岗。根据《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LNG公路槽车的驾驶人员应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能超过60周岁,LNG运输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只有掌握车上所有安全附件和操作系统的作用和操作方法,牢记发生不同事故后的处置程序,才能做到能正确操作、正确报警、正确处置一般事故、正确引导抢险救援人员进行操作、会使用随车灭火器材、会有效保护自己等。
2.3建立液化天然气公路槽车运输信息管理平台
目前国内LNG运输企业普遍专业化程度较低,信息技术落后,无线射频技术、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物流技术在LNG运输企业的应用还很有限。LNG从生产厂到运输中心再到用户,要做到无缝连接,LNG运输的信息化是基础和关键,政府和LNG运输企业应加快制定物流信息系统的技术标准,构建信息网络平台,达到信息共享,在政府上网工程中,要重点发展相应的网上服务和网上信息共享系统,定期行业发展以及国外相关信息。
法定代表人:孟学忠,总经理。
被告:河南省林州市临淇镇临淇信用合作社南庄分社。
代表人:殷庆生,主任。
被告:河南省林州市临淇镇临淇信用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栗伏生,主任。
原告河南省安阳汽车运输总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公司)因与被告河南省林州市临淇镇临淇信用合作社南庄分社(以下简称南庄分社)、河南省林州市临淇镇临淇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发生质押存单兑付纠纷,向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运输公司诉称:我公司因给他人提供贷款担保,得到一张定期三年的存单。该存单经出具存单的被告南庄分社确认,向我公司保证到期兑付。现在该存单已经到期,请求判令被告兑现该定期存单的本息。
被告南庄分社未作答辩。
被告信用社辩称:原告所说的存单和保证兑现的协议,是刘连福为骗取原告担保,与南庄分社的贾文庆密谋后,对原告实施的欺骗行为。刘连福、贾文庆因伪造存单骗取担保一案,已经由检察机关处理。原告不能凭该假存单要求我社兑现本息,请求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11月21日,运输公司(甲方)与刘连福代表的安阳市通亚娱乐美食中心(乙方,以下简称美食中心)签订了担保贷款协议。协议约定:甲方应乙方要求向银行担保乙方贷款30万元,为此乙方将刘连福在南庄分社的一张定期32万元的存单抵押给甲方。贷款期到:1、乙方如不归还银行贷款本息,甲方将乙方存折收归甲方所有;2、甲方担保的乙方所贷款项,乙方必须存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此款必须专用于汽车站候车室的内部改造装修,不得挪作它用。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贷款的使用。同年12月25日,运输公司、美食中心刘连福和南庄分社又签定了关于把刘连福的存单用于抵押的协议书。该协议书第一部分载明:我叫刘连福,现在南庄分社存有现金32万元,存期是1993年12月5日至1996年12月5日。为让运输公司担保我在安阳市贷款30万元,故将32万元的存单抵押给担保方运输公司。第二部分载明:我叫贾文庆,系南庄分社主任。刘连福在我社存款32万元,现已抵押给运输公司。在刘连福未归还运输公司担保的贷款本息之前,此款不能挂失,不能采用任何其它手段取走,只能凭运输公司总务处、财务处盖章证件及现有存单(帐号0512)方可取走。我社提供该存单密码。如不按上述办理,运输公司可依法追究我社责任。第三部分载明:运输公司收到刘连福在南庄分社的32万元存单,并签订此份协议书后才能给刘连福担保贷款30万元。在刘连福没有归还担保的贷款本息之前,南庄分社不许用任何方式支付该存款。该存款只能凭运输公司总务处、财务处加盖公章的证件和本存单支付。如违反上述约定,运输公司可依法追究南庄分社的一切责任。该协议签订后,运输公司拿到了存单。该存单载明:存入人民币32万元,期限三年。存入日期1993年12月5日,到期日是1996年12月5日。利率按月息10.2‰计算。存单上盖有南庄分社和经办人的印章。1995年1月16日至同年11月13日,运输公司分4次为美食中心在中国农业银行安阳市分行营业部等4家金融机构的贷款39万元提供了担保。由于美食中心不能在限期内归还贷款,1996年4月25日和同年7月25日,运输公司已经三次被划款116991.64元代偿。定期存单到期后,南庄分社拒绝兑付,为此发生纠纷,运输公司诉至法院。
另查明:南庄分社原为林州市临淇镇西张信用合作社南庄分社,1995年5月13日变更为现名。因这张以原南庄分社名义出具的假存单,林州市人民检察院正在对刘连福、贾文庆以涉嫌伪造有价证券案进行审理。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刘连福伙同被告南庄分社工作人员贾文庆伪造有价证券一案,已经另案处理。本案要解决的是原告运输公司与南庄分社和美食中心刘连福三方约定将存单抵押的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于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协议签订于1994年12月25日,可以参照担保法。参照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该协议是权利质押协议。用于出质的存单和质押协议上都盖有真实的南庄分社公章,因此应当视为南庄分社的行为,而不能认为这是南庄分社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质押协议中约定,该存单只能凭运输公司总务处、财务处盖章证件及现有存单方可取走,因此本案的当事人是享有权利的运输公司和承担付款义务的南庄分社。出质的存单形式要件真实,对外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南庄分社在质押协议中不仅证实了该存单的真实性,还承诺了支取方式,表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参照担保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此协议在存单交付给运输公司时起生效,南庄分社应当在存单到期时向运输公司履行兑现的义务。据此,该院于1997年6月14日判决:南庄分社兑现存单本金32万元及利息117504元给运输公司;被告信用社对南庄分社兑现上述存款及利息负连带责任。
第一审宣判后,被告信用社不服判决,以一审答辩时的理由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改判驳回运输公司的诉讼请求。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基本相同。另查明:1994年,刘连福租用被上诉人运输公司的老汽车站开办美食中心,因改造该车站需要贷款,运输公司同意为这笔贷款担保,现美食中心已停止经营一年以上。运输公司为美食中心担保的39万元贷款,均已过偿还期。因美食中心未偿还贷款,在债权人的请求下,运输公司已清偿了部分贷款。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节奏不断加快,人民群众对交通工具的依赖程度不断增强。但由于公共交通工具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着许多漏洞,使得国内公共交通工具火灾事故频发(见表1)。公共交通工具火灾事故给无数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影响社会稳定、阻碍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加强公共交通工具消防安全工作成为当今消防安全工作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
2公共交通工具存在的火灾隐患
2.1消防设施配备不完善
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公交车、汽车、货车、地铁、轮船、火车、飞机等。地铁、轮船、火车、飞机由于有专门的主管部门,而且这类公共交通工具的经济效益较好,这类公共交通工具内的消防设施配备较为齐全,但是也存在着消防设施老化、维修保养不当等隐患。长途汽车、货车、公交车,特别是公交车、货车由于受到经济效益差等因素的制约,这类公共交通工具内消防设施严重缺乏,有很多交通工具内没有配备灭火器、消防安全锤等必备的消防设备。
2.2司乘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有了一定的增强,但是,公共交通工具司机和乘客的消防安全意识还是相对淡薄,他们缺少系统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不知道如何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如何使用消防设施、如何消除火灾隐患,没有掌握必备的火场疏散逃生技能。消防监督人员检查时,提出发现的一些火灾隐患之后,他们寻找众多借口和理由拒绝整改火灾隐患,使得隐患突出、久拖不改。
2.3公共交通工具存在失控漏管的现象
近年来,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易燃易爆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而公共交通工具容易被忽视,存在着失控漏管的现象,特别是公交车、长途汽车的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盲区,有很多公交车公司、汽车运输公司没有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组织,当地消防监督部门也没有定期对此类场所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工作缓慢,极易酿成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
2.4部分公共交通工具安检措施不健全
地铁、轮船、火车、飞机的安全检查措施最健全,乘客在上车前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查,而且乘客一旦上车后,不允许再走出车外,不会将一些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车内;安全检查措施次之的是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站内,乘客在进站前基本都要进行安全检查,但是乘客上车后,还会再次下车购买饮料、食品等物品,而且,这些物品不会再次经过安全检查,司机和汽车售票员也不会对此类行为严格管理,因此,就有可能再次将一些汽油、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车内;安全检查措施最不规范的是公交车,国内除了类似厦门BRT公交车实施了乘车前的安全检查外,大部分公交车都没有实施乘车前的安全检查,原因是公交车停靠站点多,加上很多城市经济不发达,无法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从而使得近年来国内公交车火灾事故频发,人员伤亡严重。
3做好公共交通工具消防安全工作对策
3.1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公共交通工具内应该配备足够的灭火器,灭火器应该放置在醒目的位置,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司乘人员能够迅速取用灭火。地铁、轮船、火车、公交车、长途汽车窗户应配齐安全锤,安全锤应该悬挂在窗户附近便于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特别是地铁、火车、飞机、轮船等大体积、大面积的公共交通工具应该配备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设备,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司乘人员能够迅速疏散逃生。公共交通工具还应该配备足够的消防应急广播,及时地播放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引导司乘人员如何扑救初期火灾、如何逃生。
3.2加强消防宣传和疏散逃生演练
公交车公司、汽车运输公司、地铁公司、火车站、飞机场应该经常组织单位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在宣传培训过程中,教育员工掌握四个能力,并定期开展生命通道体验活动。在公交车、汽车、火车、地铁车箱内张贴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等宣传图片,以及在地铁站台、通道、火车站候车室、汽车站候车室、飞机场候车室等公共区域张贴消防宣传图画和消防宣传标语,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公交车、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应该通过消防应急广播教育群众上车后,首先要查看车上的消防安全锤,确保一里发生火灾事故,能够迅速击碎车窗逃生。公交车司机、售票员,地铁、轮船、火车、飞机的管理人员在行使途中,还应该经常口头提醒乘客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该使用安全锤击碎车窗迅速逃生。
3.3加大对公共交通工具的消防监管力度
应该将公共交通工具列入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重点单位,城市地铁应该设立轨道交通消防支队,飞机场、火车站、轮渡码头应该设立专门的消防监管机构,强化对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对公共交通工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部门应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公共交通工具单位内部还要定期开展自查。在对公交车、货车、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监督检查时,重点检查此类场所的安检设备是否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设施是否完善、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是否健全、用电用火是否符合要求、火源管理是否规范、车内是否遗留有易燃易爆物品等内容。
3.4做好乘客上车前的安全检查
05交运2班 于鸿泽 20052612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交通运输量的持续增长,利用智能交通系统(ITS)来提高道路的利用率、道路交通的安全程度和道路使用的舒适性,已成为未来交通运输的发展方向。本文介绍了ITS在道路交通中的应用。
【关键字】道路 交通智能交通
【正文】
今天,道路运输已经成为超越铁路的最重要的地面运输方式,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随着汽车的普及、交通需求的急剧增长,进入80年代以来,道路运输所带来的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等负面效应也日益突出,逐步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全球性共同问题。
解决车和路的矛盾,常用的有两个办法:一是控制需求,最直接的办法就是限制车辆的增加;二是增加供给,也就是修路。但是这两个办法都有其局限性。交通是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基本条件,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出行的增加,而且在我国汽车工业正处在起步阶段的时期,因此限制车辆的增加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而采取增加供给,即大量修筑道路基础设施的办法,在资源、环境矛盾越来越突出的今天,面对越来越拥挤的交通、有限的资源和财力以及环境的压力,也将受到限制。这就需要依靠除限制需求和提供道路设施之外的其它方法来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智能交通系统正是解决这一矛盾的途径之一。[本站论文由中国收集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中国]
一、ITS的主要功能
智能交通系统实质上就是利用高新技术对传统的运输系统进行改造而形成的一种信息化、智能化、社会化的新型运输系统。它能使交通基础设施发挥出最大的效能,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使社会能够高效地使用交通设施和能源,从而获得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它不但有可能解决交通的拥堵,而且对交通安全、交通事故的处理与救援、客货运输管理、道路收费系统等方面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1、 顺畅功能
ITS可以提高车辆和行人的通行效率;提高道路、设施的使用效率;提高汽车运输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据统计,仅美国每年因交通拥挤而造成的燃油和时间浪费就超过720亿美元。而智能交通系统(ITS)将大幅度提高运输效率,从而大大减少浪费,减少损失。
日本每年因交通堵塞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2兆日元,时间损失达56亿人小时,给社会和经济带来沉重的负担。如此的交通堵塞还直接导致沿路生态环境恶化、增加大气污染、增大能源消耗等深刻的问题。虽然个人因ITS技术而节省的汽油钱并不多,但缩短每天的行车时间、降低人们的紧张程度却在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方面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另外,ITS技术的应用将提高道路上的文明礼貌程度。
就ITS使往返交通更容易的程度而言,该技术可能加快近郊化和远郊化的趋势,人们将住得离城市和工作地点越来越远。[本站论文由中国收集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中国]
2、 安全功能
自动化汽车和自动化公路的普及将有益于因不能再开车而活动范围受到限制的老年人,以前赋闲在家的年长者可以重返工作岗位或更积极地参加社区生活。
3、 环保功能
二、ITS的主要技术
1、智能汽车
主要是在汽车上加入更多的电子控制系统,大大提高驾驶的安全性和效率。日本最近推出ITS的概念车HSR—VI,该车既可以手动驾驶,也可以完全自动驾驶。在自动驾驶状态下,车载电脑搜集来自激光雷达、立体图像传感器、多用途通讯系统以及交通管理方面发出的各种信息,以操纵汽车的行驶。这些装置还可以将外部的情况提供给驾驶员以避免发生交通意外,如果驾驶员未能及时刹车、误入禁行区、超速行驶或是其它操作错误,汽车的自动信号系统会发出警告,并自动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变换车道等;电子制动系统则可以避免因紧急情况而惊慌失措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
2、自动化公路系统(AHS)
美国正在对自动化公路系统进行由计算机控制的驾驶试验,并将很快投入实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高级公路和交通研究计划”已经建成了未来可供无需驾驶员驾驶的汽车行驶的公路原型,并在1997年8月进行了实用成果的演示。这种思路是通过提高现有道路的利用率,而不是修建更多道路的办法来满通对道路的需求。具体工作是开辟专用车道,利用专门敷设在路面下的磁体来引导汽车的行驶,并确定汽车在公路上的位置;用高效雷达来控制车速,并保持与其它车及障碍物的间距。汽车在其上自动行驶,全无人为干预。目前汽车制造商们也在考虑给所生产的汽车装上计算机导航系统,以适应情况更加复杂的道路。研究人员已经证明,在这种公路上汽车可以高速行驶,即使在转弯处车速也可以高达100km/h以上,而且汽车的间距可以很小。所有汽车都以同样的速度行驶,因此不会增加交通事故,大大提高了道路的通过能力。
4、 交通信息服务系统(ATIS)
ATIS是建立在完善的信息网络基础上的,交通参与者通过装备在道路上、车上、换乘站上、停车场上以及气象中心的传感器和传输设备,可以向交通信息中心提供各地的实时交通信息;该系统得到这些信息并通过处理后,实时向交通参与者提供道路交通信息、公共交通信息、换乘信息、交通气象信息、停车场信息以及与出行相关的其他信息;出行者根据这些信息确定自己的出行方式、选择路线。更进一步,当车上装备了自动定位和导航系统时,该系统可以帮助驾驶员自动选择行驶路线。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科学家们已经提出将ATIS建立在因特网上,并采用多媒体技术,这将使ATIS的服务功能大大加强,汽车将成为移动的信息中心和办公室。
5、 交通管理系统(ATMS)
这个系统有一部分与ATIS共用信息采集、处理和传输系统,但是ATMS主要是给交通管理者使用的,它将对道路系统中的交通状况、交通事故、气象状况和交通环境进行实时的监视,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交通进行控制,如:信号灯、诱导信息、道路管制、事故处理与救援等。
6、 公共交通系统(APTS)
这个系统的主要目的是改善公共交通的效率(包括:公共汽车、地铁、轻轨交通、城郊铁路和城市间的长途公共汽车),使公交系统实现安全便捷、经济、运量大的目标。
7、车辆控制系统(AVCS)
AVCS目前还处于研究试验阶段,从当前的发展看,可以分为两个层次:
一是车辆辅助安全驾驶系统,该系统有以下几个部分:车载传感器(微波雷达、激光雷达、摄像机、其他形式的传感器等)、车载计算机和控制执行机构等,行驶中的车辆通过车载的传感器测定出与前车、周围车辆以及与道路设施的距离和其他情况,车载计算机进行处理,对驾驶员提出警告,在紧急情况下,强制车辆制动。
二是自动驾驶系统,装备了这种系统的汽车也称为智能汽车,它在行驶中可以做到自动导向,自动检测和回避障碍物,在智能公路上,能够在较高的速度下自动保持与前车的距离。必须指出的是,智能汽车在智能公路上使用才能发挥出全部功能,如果在普通公路上使用,它仅仅是一辆装备了辅助安全驾驶系统的汽车。
8、货运管理系统
这里的货运管理系统是指以高速道路网和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利用物流理论进行管理的智能化的物流管理系统。综合利用卫星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物流信息及网络技术有效组织货物运输,提高货运效率。
9、 电子收费系统(ETC)
道路收取通行费,是道路建设资金回收的重要渠道之一,但是随着交通量的增加,收费站开始成为道路上新的瓶颈。电子收费系统就是为解决这个问题而开发的,使用者在市场购买车载的电子收费装置,经政府指定的部门加装安全模块后即可安装在自己的车上,然后向高速公路公司或银行预交一笔通行费,领到一张内部装有芯片的通行卡(即IC卡),将其安装在自己汽车的指定位置,这样当汽车通过收费站的不停车收费车道时,该车道上安装的读取设备与车上的卡进行相互通信,自动在预交帐户上将本次通行费扣除。
不停车收费系统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路桥收费方式。通过安装在车辆挡风玻璃上的车载器与在收费站ETC车道上的微波天线之间的微波专用短程通讯,利用计算机联网技术与银行进行后台结算处理,从而达到车辆通过路桥收费站不需停车而能交纳路桥费的目的,且所交纳的费用经过后台处理后清分给相关的收益业主。在现有的车道上安装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可以使车道的通行能力提高3-5倍。
10、 紧急救援系统(EMS)
紧急救援系统是一个特殊的系统,它的基础是ATIS、ATMS和有关的救援机构和设施,通过ATIS和ATMS将交通监控中心与职业的救援机构联成有机的整体,为道路使用者提供车辆故障现场紧急处置、拖车、现场救护、排除事故车辆等服务。
三、结语
中国既是当今世界上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最快的国家,又是交通需求增长最快的国家。根据我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未来的十年,这种趋势将不会改变。这一期间正是智能交通系统在世界主要国家进入全面实施的阶段,因此,中国也迫切需要根据中国道路交通的实际需求尽早启动在运输网中应用智能交通系统来提高运输效率、保障安全和保护环境的工程,以实现道路交通运输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相信智能交通系统的功能将会扩展到道路交通运输的全过程及其有关服务部门,发展成为带动整个道路交通运输现代化的智能交通系统。
【 1. 陆化普,史其信. 智能交通系统研究发展动向与启示. 科技导报;
2. 史其信. 中国道路交通的现状与ITS研究展望;
3. 陆化普,史其信. 智能交通发展趋势与我国的发展战略;
关键词:城市现代化 轨道交通 成都地铁
1 引言
党的十六大确定了我国在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应该发展得更快一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成都市委、市政府根据成都的发展水平和发展需要,提出了到2020年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建设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是成都实现现代化的客观需要,也是现代化城市的重要标志之一。要完成这一项长期、艰巨、富有挑战性的巨系统工程,必须深入、持久、科学地做好各项前期工作,需要尽快启动成都地铁一期工程。
2.现代化和城市现代化
2.1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
一般意义上讲,现代化是从不发达社会到发达社会的过程和(或)目标。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组”《2001一中国可持续发战略报告》提出,中国的现代化是在实现工业化的同时,启动和叠加信息化,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跨越式发展之路;建立能表征二元叠加现代化内涵的新的现代化指标体系。据此,中国现代化指标体系应由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口素质和生活水平、环境质量和基础设施四大指标35个分项指标组成:
——经济发展指标(6个):人均GDP、第三产业占GDP比重、高科技产业比重、R&D支小占GDP、进出口额占GDP比重、实际失业率。
——社会进步指标(6个):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二、三产业人口比重、人口自然增长率、每千人口医生人数、公共教育经费占GDP比重、大专以上学历者占人口比重。
——人口素质和生活水平指标(5个):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生活用电量、每百人拥有电话机(未含移动电话)、电脑普及率(家庭户)、平均预期寿命、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环境质量和基础设施(6个):人均道路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燃气普及率、大气质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
2.2城市现代化
城市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从总体上讲,无论是现代化概念,还是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一个城市的现代化与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基本一致。但由于一般城市具有的人口和经济社会活动高度聚集的特点,决定了城巾现代化评价指标的具体内容在不少方面有别于国家现代化评价指标。
联合国人类居住署为“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城市和居住的直辖市发展,帮助人们能够预期、认识、度量和解释城市问题”而制定的一个比较详细的城市描述性指标体系,共有49个指标。其中,除一般经济社会指标外,突出了具有城市特点的基础设施、交通、环境、住房等方面指标,指标数量分别为:基础设施4个、交通4个、环境管理5个、住房10个,这些指标占全部指标的比重达到近70%。
3.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3.1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的概念
3.1.1 城市公共交通系统
城市公共交通最早出现于英国,从1829年英国伦敦出现第一辆马拉式公共马车开始,产生了城市公共交通的概念。170多年来,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飞速进步,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的出现,逐渐形成了城市公共交通系统,该系统由“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和设施子系统”和“公共交通规划与运营管理子系统”两大系统构成。
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和设施子系统主要包括:(1)常规公共交通方式(含公共汽车、公共电车以及有轨电车)、(2)快速轨道交通方式、(3)市郊铁路、(4)公共交通场站(含公共汽车的首未站、中途站、保养场,地下铁路车站和调车场等)。
3.1.2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
属于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上第一条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地铁)线路1864年在英国伦敦投入使用。从硬件上,该系统由包括轻轨、地下铁道、单轨跨座式或悬挂式交通工具和站场设施在内的快速轨道交通,以及与铁路干线、地下铁道、轻轨等联成一体的市域铁路所构成;从软件上看,该系统则包括相应的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与站点选址,票制、票价与票务管理,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监督,日常营运调度,以及车辆保养与维护等。
地铁和轻轨是两种最具代表性的快速轨道交通工具。其主要区分在于列车载客量的大小,而不是线路敷设在地上(高架)、地面或地下。根据我国有关标准的规定,能适应远期单向高峰小时客流量为3.0-6.0万人次的快速轨道交通工具属于地铁(含城市铁路)建设标准,能适应远期单向高峰小时客流量1.5—3.0万人次的快速轨道交通工具属于轻轨建设标准。地铁一般建于地下,也可建于地面或地上,轻轨多建于地上或地面,也可建于地下。一般来说,在客流量大、地面交通拥挤、地面空间资源紧张的城市中心区域,快速轨道交通一般采用地下敷设方式,既可有效解决交通问题,又能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3.2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与城市现代化的关系
3.2.1 城市‘决速轨道交通系统是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城市现代化的标志之一
以人均GDP为划分标准,1999年世界银行列举的人均GDP超过9266美元的26个国家中,至少有22个国家的首都或主要城市都有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比例高达84%以上),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墨西哥等部分发展中国家的首都和主要城市也都建设有或正在建设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韩国汉城从1974年开始建设第一条地铁,在近30年时间内汉城地铁网络已增长至200公里。
3.2.2 建设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将对城市现代化作出重要贡献
投资巨大、建设持续时间长,是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不同于其他建设项目最显著的特点之一:正是由于这个显著特点,在实现城市现代化过程中,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的贡献尤为显著。虽然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中没有进行专门的量化,但对相当多的指标有直接和间接的贡献。粗略分析,至少对11个指标有贡献,其中对6个指标(人均GDP、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实际失业率、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二、三产业人口比重、大气质量)有直接贡献;对5个指标(高科技产业、平均预期寿命、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人均道路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有间接贡献,占全部24个指标的比例达到45%。如果按照联合国人类居住署确定的突出城市特点的基础设施、交通、环境、住房四个方面的要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将对其全部19个指标都会产生影响。
正是由于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的重要作用,全国大多数省会城市和部分经济发达城市都在积极规划建设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据权威资料显示,“十五”期间,在建和拟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路总长度约828公里,计划总投资约2815亿元。有研究表明,每投资1亿元的快速轨道交通项目,可以带动GDP增长大约是2.6亿元左右,另外还可能提供4000个以上的就业岗位。由此测算,如果实施完成上述城市轨道项目,全国可以带动GDP增长7319亿元,新增就业岗位1100万个。
4, 成都建设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的重要意义
成都市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研究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问题。经过十几年的努力,不仅具体项目——成都地铁一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在建设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对成都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加速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意义也有了以下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4.1 优化城市布局结构
成都的城市形态是典型的单中心布局,历史上一直以摊大饼方式向四周扩展。近十年来,虽然已经开始从规划上考虑组团式(或称葡萄串式、伸开的手掌式)的发展思路,但效果不明显,主要原因是没有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单一的汽车运输模式为在放射状的城市道路之间不断增加横向道路提供了条件,结果横向道路不断增加,纵横道路之间不断填充建筑物,导致大饼的继续形成。发展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由于快速轨道交通线路不刺激线路区间的发展,而只为站点周边提供十分有利的通行和建设条件,这就可以从源头上和根本上控制大饼的进一步摊大,为组团式城市布局的形成创造条件。已经纳入规划的地铁一号线和二号线就是为实施城市向东向南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4.2 加速地方经济发展
4.2.1 对GDP增长产生直接贡献
按照成都到20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GDP总量要比2000年翻两番,2020年达到5 252亿元;成都目前已完成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5条线,约126公里(尚未考虑联接远郊的轻轨以及联结地铁、轻轨和大铁路的市郊铁路),总投资匡算为504亿元(按4亿油公里),若到2020年5条地铁全部建成,则可累计带动GDP增长1 314亿元,从2004年起,年均带动GDP增长77亿元。
4.2.2加速城市化进程
按照现代化对城市化率的要求,到2020年,成都市的非农化水平应达到85%(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意味着平均每年要新增非农业人口约19万人。若到2020年5条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全部建成,则16年间累计新增就业岗位有可能达到201.6万个,年均12.6万个,占新增非农业人口的比例高达60%以上,巾此可见建设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将为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从而加快城市化进程提供了广阔空间。
4.2.3 促进四川改善经济结构
建设和运营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需要运营装备,需要施丁设备,需要电力,需要钢铁,需要建筑材料,启动成都地铁一期工程,将为四川省的装备制造业、电力材料制造业、冶金制造业、建筑材料业的规模扩大和水平提升带来市场机遇,为数以百计的相关企业在全国范围参与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建设的市场竞争提供条件。
4.3 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成都的单中心城市布局和城市单一的交通运输模式已经造成了严重且日益突出的交通矛盾,机动车
在市中心区的平均行驶速度下降到15-20km/h,高峰时间只有5~10km/h。建设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是可以通过发挥快速轨道交通工具具有的诸多优点,使城市居民的㈩行快捷、准点、安全、舒适;二是可以使城市居民在远离城市中心的环境质量更好(空气清新、绿化率高)的地区选择功能更加合理、配套服务更加完善的社区区居住生活;第三,显著降低环境恶劣因素造成的非正常人身事故发生频率,由于地铁对客流的有效吸引,地面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数量减少,将直接减少降低地面交通事故数量(1998年成都市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比1997年333rj上涨15.13%、2.63%、27.09%),减少汽车排放的有害废气和噪音对人体的伤害(有关资料显示:城市空气污染60%源于汽车废气,一个拥有10万辆汽车的城市,每天空气中就要增加210t一氧化碳、62t碳氢化物、11(氮氧化物;地铁车辆与地面机动车辆比较,COs排放量仅为21.7%,噪声污染仅为53.3%。)
4.4 促进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
西部各主要城市的现代化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成都是西部和西南地区的重镇,建设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必将更好地实现成都在西南地区“交通和通信枢纽”的功能,发挥对西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为实现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关于基础设施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这一重要的阶段性目标做出积极贡献,对实现西部与东部共同繁荣的最终目标产生深远影响。
关键词: 最优路径 公交网络 乘客OD量
随着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公交出行已成为人们的一个重要出行方式。公共交通作为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的象征性基础设施,它为广大居民的日常出行提供了方便,因此也关系到一个城市的基本保障问题.优化公交网络,提高公交运载效率越发受到社会的关注,成为人们的迫切需求.
公交规划就是一个多目标的优化问题.进行公交优化设计需要区分主次,设定专门的优化措施.为此,我们提出了“分离目标,逐步解决”的办法.主要是利用数学模型,通过计算机进行处理,得到一个初步优化完善的公交网络.再适当做些调整,使得线路能够分布相对均匀,消除空白的公交区域.
1.Dijkstra算法
Dijkstra算法是很有代表性的最短路算法,其基本思想是,设置顶点集合S并不断地作贪心选择来扩充这个集合.一个顶点属于集合S当且仅当从源到该顶点的最短路径长度已知.初始时,S中仅含有源.设u是G的某一个顶点,把从源到u且中间只经过S中顶点的路称为从源到u的特殊路径,并用数组dist记录当前每个顶点所对应的最短特殊路径长度.Dijkstra算法每次从V-S中取出具有最短特殊路长度的顶点u,将u添加到S中,同时对数组dist作必要的修改.一旦S包含了所有V中顶点,dist就记录了从源到所有其他顶点之间的最短路径长度.
2.公交线路布设模型
2.1公交线路的布设原则
公交网络本身具有快捷、灵活、网络覆盖率高的特点,适合中短距离出行.一般公共汽车的起讫站点相隔在500m到800m之间,如果是在城市中心的话站点之间可以缩短到400m,时间上在客流高峰的时候发车间隔会在3到5分,除此之外的时间可以增加到6到8分,站点设置一般能和其他站点有较好的换乘[1].
2.2城市客流集散点的计算
在已知公交OD矩阵的条件下,将研究区域划分成若干地理性质相似的区域,也可以依据行政意义进行划分,把每一个分好的小区看作一个单一的节点,同时又要能被城市中的主要干路线路贯通,然后通过具体分析可以确定以下指标,并且作为节点的重要度指标.这些指标有地理位置、路况、OD集散程度、人口数量、金融指标等[2].
节点的加权平均值为:L■=■α■·■,L■表示区域内节点i的重要度;
α■表示第j项指标的权重;M是指标数量;e■是节点i的第j项的指标.
e■为区域内所有节点的第j项指标算数平均值.
客流集散强度:E■= ∑■ q■·δ■■,q■是OD点k,1间的OD客流量(人)
δ■■=1,当j,k间的最短路径经过i0,否则
式子中权重值α■的确定即确定出各个标准对于每个节点重要程度的影响效果.
2.3线路起讫点确定
客流量集散地点确定以后,就可以根据公交区域的客流量(OD量),即根据交通区域的发生量还有吸收量最终找到起讫点.
2.3.1按照客流量设定站点
当交通小区处于高峰时期,发生量和吸引量都超过了此线路中间站点的最大运载能力的时候,仅仅依靠中间站点无法完成运载任务,那么这个交通小区就要设置为起讫站点,从而增加运载量.所以可以依据中间站点的运载量设定起讫站.某一个交通小区发生量和运载量超过某一个值时候,需要设定站点.
单个中间站点运输力为C■=60B/t■,C■是中间站点运载力(即人次/高峰小时);t■是高峰每小时的发车时间间距;B是高峰小时每辆车从中间站搭乘乘客数量的平均值,所取的值可以通过调查得出.交通小区中间站运载力为c(i)=c■N(i),全规划区域的站点个数N■=ρs/d,N■为全规划区域站点的数量;ρ是规划的公交网络的密度;S是规划区域的面积;d为站点的平均间隔.
先根据各个交通小区的出行数量的相对值大小确定出中间站的数量N(i),N(i)=N■T(i)/T,T(i)为交通小区公交乘客发商量或者是吸引量的总和;T为全规划区域的公交发生量的总和.T=■T(i),一个起讫站点的最大运载力为C■=60Rr/(t■k■).
2.3.2按照实际的要求设置起讫点
一些特殊的地区,如汽车车站、热门旅游景点、船运港湾、生活区等,为了满足乘客的出行路线,服务人民生活,即使总的发生量和吸引量没有达到设站的要求,也可以设定起讫站点.
2.4公交线路的校正和优化
2.4.1设置网络的最佳走向
确定起讫点以后,就要根据路段的不同将行驶所用时间作为阻抗,从而来求得各个起讫站点配对以后的最短路径.又由于这里想到要把优化的网络经过集散点,因此又提出了一个“集散点吸引系数”.
2.4.2直达乘客数量的校正
2.4.2.1公交线路长短的校正
公交网络的路线距离不能过于长和短,必须按照该城市里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对已经拟定的待选路线来筛定.对于那些不满足该条件的首末点之间我们不设定公交线路,这时候就要把直达的乘客数量Z■设置为0.
2.4.2.2防止线路间的自相配对
同一个节点是不可以作为相同单向路线起讫站点,因此令Z■=0.
2.4.2.3对于同一区域设定多个站点的校正
当有些划定区域的出行量值非常大的时候,就要确定多个起讫站点了,这个时候,在直达乘客的矩阵里,相对应的起点那一行和终点那一列就要校正,校正次数和这个区域的起讫站点数量是一致的.
2.4.3所设定线路的优化校正
优化线路需要考虑以下问题:校正乘客的OD量,确定OD量的剩余数值,校正行车时间,以及复线系数.
3.实例
我们假设一个交通路线分区和基本路段的路线图,OD量我们假设已经通过调查求出.图中线路上的数字是该条路段车辆的行驶时间(单位:分钟).
待选路线中的直达乘客数量表示为:
再按照线路的长度要求,防止自相的配对、一个区域设定多个站然后再次对直达的乘客量进行校正.经过最后的计算.OD在[B,C]的乘客量是最大的.这就要设定一个B到C、C到B的公交网,那么最短路径就会是6-12-18-17-16-15-14-20-19.
通过之前的复线系数把第一条公交路通过行车行驶时间修正(其中的数值可以参考待选的最短路径).到这里,第一条线路设置工作就全部结束了,除去B和C点以外,再一次查询最短路径,逐次去布设第二条、第三条公交线,最后得到完整的网络线路图.
现实生活中公交网络问题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的制约,而且需要搜集大量的数据,并进行实际论证,需要通过数学建模的方法进行研究,合理且便于操作的方法,这也是后续研究的方向.
参考文献:
[1]成邦文,王齐庄,胡绪祖.城市公共交通线网优化设计模型和方法[M].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2]李维斌.汽车运输工程[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87.
[3]赵志峰.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网规划方法[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1988,22(6).
[4]易汉文.城市公交线路系统的规划与设计[M].系统工程,198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