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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健全的卫生保健制度是确保幼儿及教师的卫生健康的基本要求,那么,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2020最全面幼儿园十项卫生保健制度,供大家阅读参考。
生活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要根据本月年龄幼儿生理特点,合理地安排他们一天的生活内容。根据幼儿不同的年龄特点及根据季节特征,订出具体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要注意动静结合,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以及各项活动的内容,并提出质量指标。要求作到:
1.幼儿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
2.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3小时。
3.幼儿睡眠时间昼夜共计不得少于或超过12小时到12小时半。
4.作息时间表:
7:40~8:00晨间接待
8:00~8:40晨间锻炼
8:40~8:55早操
8:55~9:15生活活动(点心,盥洗)
9:15~9:45学习活动
9:45~10:35自由活动角落活动生活活动
10:35~11:00餐前准备
11:00~12:10午餐,餐后活动
12:10~2:30午睡
2:30~2:50生活活动
2:50~3:00午操
3:00~3:20生活活动
3:20~3:50学习活动
3:50~4:30特色活动,角色活动
4:30~5:00离园准备
幼儿饮食制度
(一)饮食管理
1.幼儿的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膳管会(园领导,
炊事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定期开会,研究伙食问题。
2.伙食费要专款专用,精打细算,合理使用。
3.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菜剩饭。
4.教职工(包括炊事员)伙食和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幼儿伙食。
5.保健人员要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营养员,作为营养分析,并要保证儿童的蛋白质摄入量。
6.按时开饭,要保证儿童愉快进餐,时间不能少于20~30分钟,保证儿童每人吃饱吃好。
7.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制定合适的食谱,使儿童能吃到各种各样的食物,以保证得到各种营养素和足够的热量。
8.加强体弱儿的饮食管理,为患病幼儿做病号饭。
(二)饮食卫生
1.要保持厨房的清洁,经常清扫,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2.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菜饭、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
3.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加热处理后再吃,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4.要培养儿童不偏食,不吃零食的良好习惯。
5.水果要洗净削皮后再吃。
6.搞好儿童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儿童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干,饭桌要用过氧乙酸消毒。
7.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使用后肥皂洗手。
体格锻炼制度
1.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质活动,幼儿每天做1~2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二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的幼儿不少于三小时,并加强冬季体育锻炼。
3.充分利用本园的环境条件,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应适合年龄组的特点,要循序渐进,并考虑运动项目与运动量,对各别体弱的幼儿给予特殊的照顾。
健康检查制度
(一)入园检查
1.新生入园前必须到市妇保院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包括化验肝功能,血色素)。如有传染病接触史,须待检疫期后无症状才可入园,同时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庭史和生活习惯等。
2.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光线透视、肝功能及常规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二)定期检查
1.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析、疾病统计,及矫治缺陷,每个入园幼儿建立健康档案。
2.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者必须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县市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认真做好一摸(有无发热),二看(咽部,皮肤,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彻底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清除垃圾,每月检查评比项。
2.幼儿教玩具,要保持清洁,保健医生和助理教师每周五下午做好消毒,清洗工作。
3.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济,防暑设备。
4.厕所清洁通风,助理教师每日打扫并消毒二次(中午,放学前各一次)。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洗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寄宿制幼儿每周洗头1次,根据季节定期洗澡,夏季天天洗,春末秋初隔天洗1次,冬季每周2次。
5.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1次,每天带干净的小手绢。
6.寄宿制幼儿每天洗脚,洗屁股。
7.要求儿童服装整洁,寄宿制幼儿冬季内衣隔天换1次,夏季背心,裤叉天天换,勤晒被褥,床单每月洗一次。
8.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损坏灯具等要及时修理,与幼儿无关的电视节目一律不看,每次时间不超过20分钟,幼儿与电视机的距离2米以上。
9.工作人员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剪指甲,做到四洗手(进园后洗手,饭前便后洗手,给孩子开饭前及削水果前洗手,倒尿桶,纸筐后洗手)。
10.检查评比条件:
检查人员:协助园长,保健医生,年级组长,助理教师代表。
评比条件:1室内干净、整齐。
2无纹理,无死角、房顶、墙角无蜘蛛网。
3厕所干净,无味。
4水杯、茶杯等,梳子干净。
5床铺整洁。
6幼儿个人卫生好,手脚指甲及时剪。
7环境卫生好,清洁整齐。
(三)消毒隔离制度
1.有专用保健室,观察床,保健室用品专用。
2.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
3.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口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儿童,幼儿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6.消毒工作具体安排。
1三餐碗筷洗净后,放入高压蒸汽机里消毒。每餐饭前20分钟,先用干净水清洁餐桌,再用0.2%过氧乙酸消毒。
2开水杯每天洗净后消毒1次。
3脸巾、餐巾每次用后消毒。
4洗屁股、洗脚毛巾每天煮沸消毒。
5洗脚桶编号,并每周消毒1次,厕所每日消毒2次。
6每周五下午用0.2%的过氧乙酸消毒玩具。
7每2周用紫外线消毒图书及午睡室、活动室1次。
8寄宿制卧室定期给幼儿睡后熏醋1次。
预防疾病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2.预防接种过卡率百分之百。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的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入园和转园手续。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
4.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幼儿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幼儿安全制度
(一)预防烫伤
1.幼儿洗手、洗澡、洗脚、洗头前,教师先试水温,调节好后适宜再洗。
2.热汤、热粥等食物,温度适宜再端入班中,并放在安全的地方,不要放在幼儿饭桌上或附近的地上,分发食品不要越过幼儿头顶传递,要从侧面送到幼儿面前。
3.教师提出水壶或保温桶均要加盖,要注意周围的孩子。
4.幼儿不得出入厨房,不得接近有火、有电、有煤气、有热水的地方。
(二)预防外伤
1.教育幼儿不打闹,更不能拿着玩具或树枝等投掷、抡打,学会保护自己,同时也不伤着别人。
2.教育幼儿不以小刀,玻璃片等危险物品做玩具,晨、午、晚检时,注意发现幼儿衣袋里有无不安全物品。
3.教育幼儿不要背着手走路,以免失去平衡,摔伤面部,体育锻炼或户外活动时,不要穿硬皮鞋。
4.幼儿在大型玩具上活动,教师要注意照顾保护,户外活动时,孩子均要在教师的视眼中。
5.教育儿童不要爬到窗台及楼道栏杆上游戏或向下张望,以免发生摔伤事故。
6.每月检修大型玩具,发现损坏及时修理,修好之前停止使用。
7.对儿童不要拖、拉、抻、拽,防止发生关节脱臼。
(三)预防药物中毒
1.班上不得存放过氧乙酸、泡腾片等有腐蚀性物品,对上述物品,保健室应采取用多少泡多少,助理教师用完有剩余及时送回保健室。
2.幼儿内服药由保健医生按顿送到班上服用。
(四)预防异物入耳、鼻等器官
1.教育儿童不要把纸团,扣子等塞到鼻、耳里,也不要把扣子,别针放在嘴里。
2.幼儿哭泣时不要吃东西。
(五)预防幼儿遗失
1.传达室门卫注意随时关好大门,防止幼儿出走。
2.外出活动时,教师随时清点人数。
3.交接班时,交清幼儿人数。
4.日托教师下班时,将尚未接走的幼儿交到值班老师手中,并写好名单。
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建立健全各种记录,登记,统计制度,一般有以下几种记录表簿:出勤登记表;传染病登记表;疾病登记表;晨检检查记录表;预防接种记录表;体弱儿童管理记录表;矫治记录表;膳食调查记录表;意外事故登记簿;家长簿;安全检查记录表等。
卫生统计要求做好:体格检查登记表;营养分析;出勤率;各种常见病患病率;传染病的发病率等统计工作。
家园联系制度
1.保健室客有幼儿家长名册,联系电话,有事及时和家长联系。
2.各班教师利用接送幼儿的时间及家长联系簿、电话、家访等多种方法,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争取家长配合,支持幼儿园各种工作。
3.定期出板报,经常利用卫生宣传窗向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知识,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问题。
4.向家长每周食谱,每月伙食收支情况,体格检查及教学情况,争取家长配合和谅解。
5.每学期召开家长会1~2次,对家长介绍情况,与家长交流意见等。
6.各班的“家长园地”做到一月更换一次。
7.卫生宣传内容
1幼儿正常生长发育情况。
2幼儿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卫生要求。
3幼儿文化、卫生习惯的培养。
4各种传染病的预防知识。
5常见病、季节多发病的防病知识。
6利用大自然因素:日光、空气和水锻炼的卫生要求。
7饮食卫生,营养卫生知识(冬春季节注意侧重营养,夏秋季节侧重饮食卫生知识)。
体弱幼儿管理制度
1.体弱儿管理范围
1贫血、血色素低于11克者。
2佝偻病活动期。
3先天性心脏病。
4体重不增,体重在均值减2个标准差以下。
5特殊残疾及特殊疾病。
6严重食欲低下,与同龄比较,饭量小于2/3以上者。
7重症多汗,睡眠枕湿。
2.对每个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并对管理情况做必要的记录。
3.向家长了解体弱儿情况,共同分析,制定管理措施。
4.对体弱儿进行定期检查和观察,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或康复情况。
【关键词】幼儿园卫生保健问题改善措施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属公共卫生的一个领域,是我国儿童保健服务的重要工作之一,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重要保障[1]。2010年卫生部颁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76号令,采用合理的措施以改善幼儿园目前出现的卫生保健问题具有重要价值,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全面发展。本文就幼儿园卫生保健问题及改善措施做进一步探讨,现综述如下。
1幼儿园卫生保健问题
1.1幼儿园硬件设备不齐全设有保健室和隔离观察室的幼儿园数量少,儿童出现健康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诊治,有时延误最佳治疗时机。幼儿园内的卫生消毒设备不全,不能对空气,地面,桌椅有效消毒,增加了儿童感染疾病的机会。设有体重秤等测量设备的幼儿园较少,不能及时检查儿童身高体重等指标,无法监测儿童的发育状况。
1.2规章制度不健全调查发现,大量幼儿园集中对工作人员进行考勤,而忽视了儿童的规章制度要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76号文件》成为了无法全面执行的摆设。儿童对卫生保健的理解较差,个人卫生习惯还存在很大程度的欠缺。以此恶性循环,卫生保健工作不能根据《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执行[2]。
1.3工作人员卫生保健意识差由于大量民营幼儿园的出现,大部分以盈利为目的,幼儿园经营者属于非专业人士,并不十分了解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性,使儿童在生长发育过程中不能得到充分营养物质,同时因教职工对幼儿伤害及紧急救护知识匮乏,直接影响幼儿在园的健康与安全。
2改善措施
2.1提高幼儿园卫生管理把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放在重要地位,提高幼儿园人员的综合素质,选取在卫生保健方面经验丰富的老师对幼儿园内集体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在卫生保健方面防患于未然,对各园卫生保健工作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对于卫生保健条件较好的幼儿园,在维持原来良好为卫生保健工作的同时,提高专业水平,帮助他们开展调查研究和科研活动,从科学理论方面更好的提高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建立常规的工作秩序,给予具体工作指导,建立保健室和隔离观察室,在园内设置儿童体格检查的装置,做到一人一杯,用过充分消毒,根据儿童的成长需要,制定合理膳食,确保幼儿营养均衡,从而促进儿童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
2.2建立合格的卫生保健教师的队伍建立合格的卫生保健教师队伍是提高幼儿园卫生保健问题的关键。集中管理幼儿园教育人员,经专业人员授课,提高专业水平,使园内教师能够会管理伙食,会预防和处理小伤小病,教会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使园内卫生保健老师成为儿童的榜样。
2.3检查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情况为及时了解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进行各方面视察工作,反馈幼儿园的现况。主要检查方面包括室内开窗通风情况,园内卫生环境和设备,儿童的卫生状况,儿童膳食及饮水情况,幼儿园消毒工作的开展,幼儿园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对于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提高幼儿园卫生保健水平。
3结语
幼儿园卫生保健的工作方针是以预防为主,保教结合,为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活动,预防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全面发展[3]。从组织上,制度上,措施上严格管理幼儿园,加强对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改善幼儿卫生保健中现存的硬件设备不齐全,规章制度不健全和工作人员素质低下问题,通过提高幼儿园卫生管理,建立合格的卫生保健教师的队伍和定期检查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情况,明确幼儿园卫生保健服务范围和技术要求,为提高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规范各级卫生保健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1]陈实庆,邓红,吴珍珍.安庆市城区幼儿园卫生保健存在问题及建议[J].江苏卫生保健,2013,15(5):40,41.
为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建设“平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平安幼儿园”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紧密结合幼儿园实际,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保卫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幼儿园的安全稳定,为全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建设“平安”做出贡献。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1.幼儿园要成立“平安幼儿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园长是“平安幼儿园”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创建工作负总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创建“平安幼儿园”活动联络员。
2.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行安全目标责任管理,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专题工作会议,做到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落实。
3.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治安内保制度、消防制度、卫生保健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交通安全制度、幼儿接送制度、园舍及设施管理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园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4.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园内火灾、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治安事件等突发安全卫生事故(事件)以及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当园内突发安全事故时,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障幼儿园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二)加强培训、重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幼儿园要聘请交通、消防、卫生等安全辅导员,对保教人员、保健医生以及炊事员等进行岗位安全培训,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理措施。
2.幼儿园要把安全教育工作贯穿于全年的工作之中,要加强教师、幼儿的安全知识教育。保教人员在关注孩子、保护孩子的同时,要教给孩子们必要的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通过开展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主题教育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3.幼儿园要利用各种形式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共同营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三)加强检查、重在预防,强化安全管理
1.加强园舍和设施安全管理。及时清理园所内的违章建筑,及时排除危房、消除隐患;对房屋结构和固定设备,不随意拆改,以保证原有房屋结构的安全性,确保幼儿、教师的生命安全。做好园舍、供电线路和设备、煤气设施、大型玩具和室内教学设施的维护和检查工作,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幼儿园要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设置消防器材,定期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的场所做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要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园内装修要选择符合防火标准的装饰材料。要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的技能。
3.加强幼儿接送和交通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幼儿园应就近招生,原则上不跨乡镇招生,不用车辆接送幼儿入园”的意见要求,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关于全面停止使用幼儿园接送车的通知》要求,全面停止使用幼儿接送车,加强幼儿入园、离园的日常登记和“接送卡”管理。教育教职员工及幼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临近马路的幼儿园门口,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严格执行社会实践、春秋游、外出参观等师生大型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
4.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各幼儿园要做好食堂亮证上牌工作,努力达到食堂量化分级要求。要加强对食堂人员的管理,严格做到持证上岗。要把好食品的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食品48小时留样、餐具消毒制度,加强对食品进货、储藏保鲜、加工等环节的卫生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出现食物中毒事件。
5.加强卫生防病管理。幼儿园要向教师、家长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增强卫生防病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卫生工作管理制度,落实每日晨检和新入园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做好教室、卧室以及玩具等消毒工作,预防流行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
三、具体工作目标
2010年全区各镇(街道)至少1所幼儿园通过“平安幼儿园”考评。2011年全区省三级及以上幼儿园通过“平安幼儿园”考评。2012年全区100%幼儿园达到“平安幼儿园”标准,对达不到“平安幼儿园”标准的幼儿园及负责人,区教育局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考核评估和复查验审
1.对“平安幼儿园”创建活动的成果进行认定采用千分制考核评估的办法。按照《市区“平安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见附件1)进行考评。考评综合得分达到850分以上的幼儿园,授予“平安幼儿园”称号,并授予铜牌和证书。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第三条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为3周岁至6周岁(或7周岁)。
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亦可设一年制或两年制的幼儿园。
第五条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
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
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六条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七条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
第二章幼儿入园和编班
第八条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和单亲子女等入园,应予照顾。
第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第十条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第十一条幼儿园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
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至4周岁)25人,中班(4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或7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学前幼儿班不超过40人。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幼儿园可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混合编班。
第三章幼儿园的卫生保健
第十二条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幼儿园应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制订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半。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
应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视力。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幼儿园内严禁吸烟。
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食品、药物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
应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
第十七条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保证供给幼儿饮水,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条件。
要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
第十九条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加强冬季锻炼。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
对体弱或有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
第二十条幼儿园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冻伤。
第四章幼儿园的教育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
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
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
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
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二条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动静交替,注重幼儿的实践活动,保证幼儿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动。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的合理的常规,坚持一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应是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
教育活动的内容应根据教育目的,幼儿的实际水平和兴趣,以循序渐进为原则,有计划地选择和组织。
组织活动应根据不同的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周围环境的有利条件,积极发挥幼儿感官作用,灵活地运用集体或个别活动的形式,为幼儿提供充分活动的机会,注重活动的过程,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
第二十五条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
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游戏。
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游戏材料应强调多功能和可变性。
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根据幼儿的实际经验和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保持愉快的情绪,促进幼儿能力和个性的全面发展。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在各项活动的过程中,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尤应注意根据幼儿个体差异,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不要强求一律。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幼儿为主的幼儿园,可使用当地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和小学应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
第五章幼儿园的园舍、设备
第三十条幼儿园应设活动室、儿童厕所、盥洗室、保健室、办公用房和厨房。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单独设音乐室、游戏室、体育活动室和家长接待室等。
寄宿制幼儿园应设寝室、隔离室、浴室、洗衣间和教职工值班室等。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应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备必要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并创造条件开辟沙地、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
应根据幼儿园特点,绿化、美化园地。
第三十二条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特点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以及必要的教具玩具、图书和乐器等。
寄宿制幼儿园应配备儿童单人床。
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有教育意义并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
第三十三条幼儿园建筑规划面积定额、建筑设计要求和教具玩具的配备,参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幼儿园的工作人员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设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事务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原劳动人事部制订的《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制定具体规定。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工作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
第三十六条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五条要求外,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幼儿园园长还应有一定的教育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聘任。非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幼儿园园长应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
(五)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
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第三十七条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并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
幼儿园教师实行聘任制。
幼儿园教师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观察了解幼儿,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制订和执行教育工作计划,完成教育任务
(二)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三)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四)参加业务学习和幼儿教育研究活动;
(五)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八条幼儿园保育员除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外,还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幼儿园保育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二)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
(三)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四)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
第三十九条幼儿园医务人员除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外,医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医师资格;医士和护士应当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备高中毕业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职业培训。
幼儿园医务人员对全园幼儿身体健康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三)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的联系,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
(四)向全园工作人员和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等常识;
(五)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第四十条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和职责,参照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优良者,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对不履行职责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幼儿园的经费
第四十二条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四十三条幼儿园收费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执行。
幼儿园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亦不得以幼儿表演为手段,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幼儿园经费管理办法。
幼儿园的经费应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合理开支,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幼儿园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者筹措的经费,应保证保育和教育的需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改善办园条件,并可提留一定比例的幼儿园基金。
第四十六条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四十七条幼儿园应建立经费预算和决算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应提交园务委员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并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章幼儿园、家庭和社区
第四十八条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向家长宣传科学保育、教育幼儿的知识,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任务。
第四十九条应建立幼儿园与家长联系的制度。
幼儿园可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家长正确了解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内容、方法,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并接待家长的来访和咨询。
幼儿园应认真分析、吸收家长对幼儿园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幼儿园可实行对家长开放日的制度。
第五十条幼儿园应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工作。
第五十一条幼儿园应密切同社区的联系与合作。宣传幼儿教育的知识,支持社区开展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动,争取社区支持和参与幼儿园建设。
第九章幼儿园的管理
第五十二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举办者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本规程负责领导全园工作。
幼儿园可建立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由保教、医务、财会等人员的代表以及家长的代表组成。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
园长定期召开园务会议(遇重大问题可临时召集)对全园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人员奖惩,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废除,以及其他涉及全园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
不设园务委员会的幼儿园,上述重大事项由园长召集全体教职工会议商议。
第五十三条幼儿园应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或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十四条党在幼儿园的基层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园长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等其他组织在幼儿园工作中的作用。
第五十五条幼儿园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部署、总结和报告工作。每学年末应向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工作,必要时随时报告。
第五十六条幼儿园应接受上级教育督导人员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根据督导的内容和要求,切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
第五十七条幼儿园应建立教育研究、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园务会议、人员奖惩、安全管理以及与家庭、小学联系等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为核心,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理顺幼儿园管理关系,摸清全市幼儿园底数;严格按照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坚决取缔无证幼儿园,限期整改不合格幼儿园,大力宣传示范幼儿园,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引导、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整肃对象、内容
此次整肃对象是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的各级各类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整肃的主要内容包括幼儿园设置情况、园舍及设备情况、工作人员情况等8个方面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幼儿园设置情况。幼儿园(班)要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无危险建筑,无严重噪音,无污染。幼儿园分布要合理(在同一区域有多所幼儿园的只保留1所)。
(二)幼儿园园舍及设备情况。园舍要坚固、安全、适用,园内无危房。园内有活动室,且通风、干燥、光线好,使用面积人均达1平方米以上。有适用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园内有1-2件大型玩具和必要体育活动设施,且安全、无锈斑。每班有风琴或手风琴。每个幼儿园有符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园(班)有适用于幼儿的厕所和便具。配备了与幼儿年龄相适应、安全卫生的教玩具,并有适量的自制玩具,人均达2件以上。
(三)幼儿园工作人员情况。幼儿园(班)设园长、教师、保育员、保健员。幼儿园园长应具有高中、中师以上的文化程度,教师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60%达中专或幼师专业水平;保健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过3个月以上幼儿保健职业培训。幼儿园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
(四)幼儿园(班)的卫生保健情况。园(班)内设有保健橱或保健箱,建立有餐具、用具等消毒制度。每个幼儿有一巾一杯,并装有流动水设备和饮水设备,保证每天有饮水供应。
(五)幼儿园安全保障措施情况。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门卫人员;园内出入活动场所安装有摄像镜头;配有防暴器械和消防器材;接送车辆经过交警部门审核,司机经过培训;有接送制度,有记载。
(六)幼儿园教育情况。办园方向明确;无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事件发生。
(七)幼儿园经费收支情况。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收取,有财务制度并接受有关财务审查。幼儿的膳食费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账目向家长公开。
(八)幼儿园食堂管理情况。食堂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和培训证;食品采购建有登记制度;食堂内清洁卫生,设施齐全。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整肃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委、卫生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专项整治的领导、督促和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详细名单见附件)
责任分工:
1、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幼儿园的条件审批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工作。根据我市情况,城区原由市教育局管理发证的公办幼儿园,继续由市教育局管理、发证;其它各级各类幼儿园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开发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审批、管理。
2、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车况;消防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园舍、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市住建委:主要检查幼儿园的房屋设计、建筑质量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市卫生局:卫生监督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品加工、饮用水等是否符合要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在园幼儿预防接种查验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妇幼保健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硬件设施是否符合卫生安全标准,是否取得卫生保健合格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书,卫生保健人员是否取得任职资格证及卫生保健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5、市民政局:主要负责民办幼儿园的登记发证工作。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检查幼儿园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等基本权利的保障情况。
7、市物价局:主要检查幼儿园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
同时,市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市综治部门要配合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5月20日)。各县市区要明确整治重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对所管辖区域内幼儿园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订需要整改和取缔幼儿园名单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所有幼儿园举办者和幼儿园负责人进行一次教育宣传,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和工作意义,使举办者依法举办,自觉规范办园行为。
(二)清理整顿阶段(5月21日-6月5日)。各县市区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逐一进行排查,对举办不规范的幼儿园,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无办园许可证,又没有到教育部门申办的,坚决取缔,并在媒体公布。被取缔的幼儿园在园幼儿由教育部门、辖区内街道办事处和举办者做好幼儿家长工作,就近协调安置。
(三)验收阶段(6月6日-6月20日)。市整肃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清理整肃情况进行检查,对开展行动迅速、经整治后办园行为规范的幼儿园予以表彰,对清理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将给予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整肃规范工作,把这次专项行动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程来抓,各地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明确责任。
卫生工作一直是幼儿园的重要工作,幼儿的身心健康也取决于良好的卫生环境。对此,我园校十分重视卫生工作,专门成立了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校园卫生工作,各班设有卫生委员和卫生监督员,形成畅道无阻的卫生工作网络。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分设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健康教育领导小组,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为使幼儿园卫生工作顺利实施和确保目标的实现,保证幼儿园卫生工作的细致化、持久化、制度化。我园已制订有《班级卫生制度》、《卫生工作检查制度》、《食堂卫生制度》、《医务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逐步加以完善,使幼儿园环境卫生、饮食卫生、生理卫生、疾病防控等工作得到了制度上的保障和制约。
进入四月份,我们按照《关于开展2012年“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再次召开幼儿园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幼儿园今年“爱卫月”卫活动的重点是整治卫生环境工作和防、除四害及卫生防疫工作。
二、积极响应号召,广泛宣传爱国卫生月。
结合我园实际,园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于四月初在全园进行了广泛宣传和动员,以“全员参与”为主,利用幼儿园教职工集会、卫生专栏、黑板报等形式,进行“爱国卫生月”主题宣传。全面多次动员,号召全体师生员工参与治理环境,重点清理校园卫生死角、公共绿化带和厨房,并对全体师生进行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营造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校园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使全体师生进一步提高对爱国卫生月活动的认识。积极的宣传是幼儿园师生参与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前提保障,通过宣传发动,整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中全体师生都能积极参与,全园卫生工作成效显著。
三、全面深入开展爱卫工作。
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我园在整个爱国卫生月中,开展了以下具体活动:
1、具体宣传活动。周一例会园长
向全体教职工进行了爱国卫生月活动动员。在园门口及园内醒目处分别悬挂“清洁校园,人人参与”、“关爱绿色,我的责任”等横幅。我园还开展了爱国卫生月专题黑板报评比,并在公共黑板报处刊出了肠道传染病预防、禽流感预防、流脑预防、结核病预防等知识。
2、校园环境整治。4月初连续两周对各班进行了分阶段校园环境整治活动。着重进行了死角清除。使整个校园顿显清洁,通过绿色陪衬和红花点缀,校园呈现一片生机昂然。还进行了教室、办公室、厨房、卫生间的卫生清理,清除了一些死角,基本能杜绝蚊蝇滋生,教室、办公室经过教师们的清扫,显得窗明几净。全体员工在共同参与环境整治过程中增强了保洁意识和争创卫生校园的积极性。
3、关注师生安全。师生安全是幼儿园第一要务,幼儿园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厨房、校园卫生工作进行了整治,严防病从口入。要求厨房按照区卫生局要求加强食品卫生管理。还对幼儿园所有用水池进行了清洗、消毒,确保师生用水清洁。
4、组织保育员对所有厕所、卫生间进行了集中清理,清除污渍。
摘要: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各行各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幼儿教育市场也面临着家长的选择以及同行之间的竞争这两大社会现状,家长对幼儿园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在幼儿园工作中推行细节服务,实施精细化管理,是当前幼儿园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 :幼儿园;精细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G6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4)21-0093-01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这句话精辟地指出了成就与细节之间的关系。幼儿园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关键在于是否具有精细化的高水平管理。幼儿园的工作是由一个一个细节组成的,若切切实实地把每一个细节做好,必定会有效提升幼教服务品质。
一、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
精细化管理在教育中是“用心工作、爱心育人、真心服务”的教育思想在管理中的具体体现。幼儿园应本着“工作无小事,事事皆教育”的管理理念,把日常生活中看似很简单、很容易的琐碎的事情用心、精心地做好,要让每一位幼儿感受到关爱,让全体教职工树立“精心、精细、精品”的工作理念,创建出一所高质量的精品幼儿园。
二、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
首先,从幼儿园的实际出发,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强的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相应的考核细则来保障制度的实施,使幼儿园的发展进入良性循环。如通过召开职代会,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修订完善了《教职工行为规范》、《教职工职业行为“二十不”》、《考勤制度》、《幼儿饮食制度》、《消防安全制度》、《财务财产管理制度》、《教研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常规要求,在细微处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了规范。
其次,狠抓制度的落实,具体由业务副园长和保教主任负责。对教职工的工作质量实行每月量化打分,包括教职工病、事假,幼儿的出勤率,“家长园地”的质量,幼儿的安全事故,备课完成的情况等,并将每名教职工工作的业绩公布张贴,以月考核、学期考核为教职工评优、评先的依据,同时又与幼儿园岗位的设置挂钩。由此,激发了各岗人员的责任感和工作的积极性。
最后,遵循“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充分调动教职工对幼儿园管理的参与性和主动性,以使管理取得实效。精细化管理说到底就是人的管理,精细化与人性化良好地结合,才能激发人的工作热情。要想真正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用制度去约束人、鞭策人,那么制度的制定首先就得从为幼儿、家长服好务,从广大教职工的利益出发,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为他们提供一个轻松、愉悦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极大地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热情,使其感受到幼儿园这个大家庭的温暖。如:职工生病住院,园领导到病床前亲切地探望;职工子女上学、就业,园领导能积极与相关单位联系,帮忙解决。点点滴滴,使教职工深切感受到园领导的关心和爱护,增强了教职工队伍的凝聚力。
三、实施精致化的管理措施
1.保育工作。以《幼儿园教育工作规程》、《幼儿园卫生保健条例》为准绳,针对近年来保育员队伍逐渐萎缩,人员流动性大、外聘人员多的情况,幼儿园开展了主题为“传染病的预防”、“幼儿园常规消毒工作指南”等知识培训,进行了“叠被子”、“穿衣服”等技能比武。同时,还制定了《卫生消毒制度》、《保育员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列出了详细的常规要求,全面提升了保育员的职业素养。狠抓室内外环境卫生,坚持做好餐具、玩具、桌椅的消毒,定期翻晒幼儿的被褥、垫絮,坚持每周进行室内外环境卫生大扫除及紫外线照射消毒。将保育工作精细化管理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之中,每天早上7︰40-8︰00组织幼儿进行晨间体育活动,10︰00-11︰00和下午4︰00-4︰40为幼儿户外活动时间,确保幼儿每天两小时的户外活动,让幼儿身心得到全面发展,使其在幼儿园能健康、活泼、快乐地学习和生活。
2.饮食卫生工作。“孩子在幼儿园吃得饱不饱,吃得好不好”是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因此,我们也将孩子的饮食工作放在了重中之重的位置。首先从食谱的制定抓起,做到每天的食谱荤素搭配、干稀结合、营养均衡。成立了以园领导、保健医生、食堂师傅及家长为成员的“伙委会”,每天将食谱向家长公示,定期听取家长建议。每学期制定出详细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特别是在春、秋两季流行病多发的季节,对班上卫生消毒工作的要求更加严格,一旦有三名幼儿同时出现感冒、发热的现象,马上要进行熏蒸、紫外线等消毒措施,将病儿进行隔离观察,严防疾病蔓延。
3.安全工作。以园所安全为己任,牢固树立“安全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事事落实。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定期检查园内各类设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高度重视食品卫生管理,坚持食品定点采购和索证制度,严把食品采购关、入库关、消毒关,做到无检验合格证书的食品不进,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不用,不在保质期之内的食品不加工。在教师和幼儿中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每学期给幼儿上四节安全教育课,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紧急疏散演练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4.教育教学工作。如何深入开展常规教学活动,使教学、教研真正落到实处是提高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所在。我们建立了“业务园长亲自抓,保教主任具体抓”的常规教学管理格局:学期初,各班根据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教研计划,业务园长、保教主任随时到班听课、看活动;把开展教学观摩活动作为促进教师成长的重要手段,使教师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共同提高;鼓励教师积极撰写教研心得、教改论文、教学反思,提高教师的教科研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5.家长工作。家长是幼儿园工作的支持者和参与者,取得家长的理解和信任是做好幼儿园工作的保障。我们充分利用家长委员会对幼儿园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管理,每学期召开两次“家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幼儿园的工作计划与落实情况,充分发挥“家委会”的桥梁沟通作用,通过“家长开放日”、“亲子运动会”、“元旦”、“六一”班庆等活动,拉进幼儿园与家长的距离,同时也让家长感受到教师工作的艰辛,以便更好地支持幼儿园的工作。
总之,精细化管理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是当前幼儿园管理的一种必然趋势,它既是一个艰苦劳累的过程,也是一个快乐体验的过程,更是一个不断提升的过程。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精心策划、精致营造、精细施教,使幼儿园因精细化而和谐,教学活动因精细化而精彩,管理层次因精细化而提升。
参考文献:
[1]罗丽.浅谈幼儿园中精细化管理的作用[J].科技信息,2011,(8).
促进就业的“稳定器”,推动发展“加速器”,解决问题的“金钥匙”,增强活力的“催化剂”。精密校准“定盘星”,全面筑牢“强堡垒”,加快练就“铁肩膀”,时刻绷紧“高压线”。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新学期开学自查自纠报告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幼儿园新学期开学自查自纠报告一
为了强化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增强教职工安全意识,确保幼儿人身、饮食安全,保证幼儿快乐健康成长,根据葵山镇中心学校安全工作指示精神,我园针对自身情况进行详细周密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教职工充分重视,提高思想意识
以园长为首的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安全工作方面,认真开展排查活动。校舍不存在安全隐患,内部无安全隐患,幼儿园周边不存在安全隐患,不存在危化物品。同时要求教职工提高责任意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增强安全常识,切实认识到幼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幼儿交到我们的手中。
二、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根据上级消防安全指示精神,幼儿园对活动室、食堂等重点防火场所进行排查,对电源、电线进行改装处理,对教室内的插座进行“不用即封”处理,消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并对幼儿及教师进行应急预案知识教育及演练,确保紧急情况下幼儿和教职工能够有秩序地安全撤离、疏散。
三、晨检、午睡值班工作情况管理
做好幼儿入园、带药、不安全隐患记录工作,防止漏失。对于不熟悉的幼儿接送者要谨慎对待,不能有一点失误。违反规定交接幼儿接送的要严肃处理,严格控制接送人员常规管理。对于未到园的幼儿,教师要及时做好家园联系工作,并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汇报,有异常情况应马上请示上级领导,以防各种大的传染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的蔓延。幼儿午睡值班教师应尽职尽责,根据季节变化和幼儿具体情况做好保育工作,让每个幼儿健康安全地午休。
四、食品卫生管理情况
幼儿园对食堂卫生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地检查,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对于各种不卫生的隐患和习惯及时进行处理更新。园长每天必查食品安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至少督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厨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文件的规定,加强对食品采购、供货、加工等关口的管理,确保所购食品和原料卫生安全。存放食品和原料的场所有专人管理,非直接工作人员不得接近;严格生熟分放和加工处理制度,严格执行饭菜当日制作,当日食用制度,以防隔夜饭菜对幼儿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对幼儿园进行灭鼠除蟑,清除各种寄生虫,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灭蝇药专人专点妥善保管,单独存放,严格执行用药、清理和管理制度。
五、幼儿学习活动玩具和运动器械情况管理
结合本次自查活动,幼儿园对园舍、室内设施玩具进行了一次彻底地检查。对教具和玩具进行消毒和检查,将不合格的玩具进行销毁。室内桌椅及其他用具也整体进行了一次维修,彻底检查了班级的物品摆放,消除了隐患。
六、幼儿安全常识教育情况
幼儿园组织全体幼儿进行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教育,教师结合课堂教学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的渗透,让幼儿具备简单的交通、防火、防电、防水、防病、防骗等常识,并利用接送幼儿的时候与家长进行沟通,让家长配合幼儿园的教育工作。结合本次自查整改工作,我园在管理制度、校园设施、安全意识和安全措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教职工的安全意识也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安全工作和应急处理办法有了更深入地了解,幼儿将会在一个安全的、活泼的环境内健康、快乐地成长。
七、交通安全管理
我园未配置接送幼儿的校车,幼儿接送由家长自行承担,为了安全我园在幼儿园门外摆放安全标志,根据学校要求限制车辆减速慢行,并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保障幼儿入园离园的安全。
八、卫生保健工作
严格晨午检制度,巡班制度,传染病流行期间,对传染病疑似幼儿,建议家长带至医院检查,确诊后根据医院确诊单方可入园。
(1)、幼儿园禁止教职员私自对幼儿喂药。幼儿园在发现学生身体状况欠佳的情况下,第一时间通知家长,由家长领回养病,期间可请病假,对带药的幼儿,要求家长在委托服药单上填写清幼儿的药名、剂量、用法等,并签字确认。服药时,一定要核对药名、剂量、用法,并督促幼儿吃完。
(2)、学校备有一定外用药品(创可贴、碘酒、双氧水等)。
附:自检情况:
1、幼儿园房屋、楼梯、走廊、玩教具等经检查符合安全要求。
2、无安全隐患的门窗、围墙和厕所。
3、幼儿在进出门时,有专人负责看护。
4、幼儿园周边无违章及倒塌的危险建筑。
5、幼儿食品的采购均有凭证,严格把好采购关。
6、食堂工作人员均持证上岗并定期体检。食堂工作人员能严格执行定期消毒制度。食堂的建筑、设备与环境符合要求。
7、对突发流行病和传染病制定有针对性地防范和措施。
8、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提高个人素质,无发生体罚及变相体罚幼儿的行为。
9、幼儿园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把消防知识贯穿到教育教学当中,为幼儿讲解安全自救常识,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10、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健全,定期开会,使每位员工把安全工作当成头等大事。幼儿园各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要求。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人头上,做到防范于未然。
11、制定幼儿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12、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均建立。
13、制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生各类事故,依据制度执行,以确保每位幼儿及家长的利益。
14、制定幼儿接送制度,对不认识的人接孩子,老师不放行并与家长联系保证每位幼儿的人身安全。
15、办园条件符合有关规定。
16、现有的教职员工均持证上岗,无精神病史,让家长把幼儿送到园内放心。
幼儿园新学期开学自查自纠报告二
为了强化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幼儿繁荣人身、饮食安全,保证幼儿快乐健康成长,根据教委关于幼儿园安全工作规定的指示精神,我园针对自身情况进行了详细周密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领导班子充分重视,提高思想意识
首先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成立以园长为首的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开展排查活动。同时召开幼儿园老师集体会议,学习教委颁发的文件,要求教师提高责任意识,增强安全常识,切实认识到幼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签订安全责任状,让家长放心地将幼儿交到我们的手中。
二、幼儿园房屋、场地、防火、用电、设施的安全
我园安全组在完成每月的安全检查外,这次我们对幼儿园房屋、幼儿活动场所、用电安全及室外大型玩具等各种设施进行了仔细的检查。经检查,小便池漏水,地上常有积水,造成安全隐患,在分区后后勤部的支持下,已排除隐患;分区修理所对园内大型玩具进行了保养、加固,及时排除隐患;加强对食堂煤房的管理,上锁加固,排除火灾隐患;幼儿活动场所无电源线外露,开关完好,用电设施、用电线路、用电器符合安全要求,老化的线路已及时更新修复,电线无私拉乱接;食堂液化气罐无泄露现象;幼儿园配有灭火器,教师宿舍无明火照明,并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炉等。教室、活动室、食堂、会议室、宿舍等,都符合安全要求。
三、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幼儿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加强对幼儿园食堂工作的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加工关,不购买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要求储物间执行双人双锁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堂;加强餐具和炊具的消毒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经食物传播疾病;食品贮存已分类、分架、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坚决杜绝“三无”食品进入幼儿园。经检查,食堂管理工作有记录,有措施,无安全隐患。
四、卫生保健的安全
我园严格执行《卫生保健制度》,保健室坚持严把“三关”,即晨检关、午检关、消毒关,做到一人一杯一巾制;在完成正常的检查工作外,加大了对幼儿服药、幼儿自带物品的监督力度,经检查,发现部分幼儿家长带药到园时,不写清幼儿服药时间、剂量等,对此情况,要求保健室提供幼儿药袋,排除了隐患;晨检时,发现幼儿身上带有尖锐小挂件、别针、玩具小子弹等,给幼儿带来了安全隐患。对此,要求各班教师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并加大晨检力度;对患有传染病的幼儿及时隔离,并与家长取得联系,排除了安全隐患。由于各项措施有力,近年未发生传染病的流行。对保健室内的药品、消毒物品、治疗器具等进行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
五、交通、治安防范安全
在交通、治安防范工作方面,我们在完成正常安全检查外,着重加大对外来闲杂人员、车辆停放和接送幼儿人员的管理,经检查,发现偶尔有闲杂人员出入园内,部分家长在接送幼儿时,不按要求使用接送,车辆乱停乱放,对此,我园及时采取措施,安排人员二十四小时值班,要求教职工上班时间不准接待亲戚、朋友;禁止闲杂人员入内;规定家长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范围内;要求家长必须遵守幼儿接送制度。节假日期间,园长、副园长主要负责人带头值班,加强治安巡逻,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分区保卫科报告。
幼儿园新学期开学自查自纠报告三
按照教育局、中心幼儿园通知,我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幼儿园的安全稳定。现已接近开学,为切实做好幼儿园新学期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自查:
一、安全责任落实及制定各项安全制度
为确保幼儿园安全工作取得实效,园长首选担负幼儿园安全“第一责任人”,全体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为成员的幼儿园安全工作小组。形成园长牵头,各教师协调参与。各班具体抓落实的安全教育网络。从而形成了“上下齐动员,一心促安全”的良好局面。
其次是制定了详细的《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安全工作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安全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把幼儿园安全工作作为教师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培育“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氛围,逐步形成了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有效,奖惩兑现,自我激励的安全工作制度。
二、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加大安全工作责任力度
幼儿园充分利用班队会、黑板报、板报等宣传阵地,利用开学第一课,加大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工作日日抓,安全教育时时讲。
三、立即开展幼儿园冬季安全自查
接通知后,幼儿园立即组织开展开学前安全工作大检查,逐项实施,切实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1、校舍安全。
排查全部校舍、院墙、大门、厕所,暂无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要求全体教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确保幼儿园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2、消防安全、用电安全。
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对教室等做到通道畅通,学生用电各班制定专门教师负责,避免了事故的发生。
3、幼儿园周边环境及交通安全。
幼儿园周边200米内无网吧、歌厅,无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场所、摊点。
4、严防拥挤事故。
幼儿园建立了完善预防校园拥挤事故的规章制度,在学生上放学、集合等上下楼梯活动中,强调快速、整齐,并安排教职工在楼梯间维持秩序。楼道、楼梯的各项设施及照明设备正常,无安全隐患,幼儿园多次进行了疏散演练。
5、防范滑冰溺水事故。
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或节假日不擅自到结冰的河、池塘、水库上行走或滑冰。提醒家长负责学生脱离幼儿园教师管理时段的安全。
6、食品安全。
对学生进行了食品安全教育。幼儿园内部无小卖部。
7、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上课落锁制度,严格保安、门卫管理,幼儿园采取了封闭式管理,严禁社会闲散人员入校,加强校内值班巡逻,以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一、理顺体制,明确学前教育管理责任
1、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实行“政府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政府负责统筹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公办幼儿园编制。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布局辖区内幼儿园,落实学前教育管理人员,举办公办中心幼儿园,落实办园经费,扶持村办、民办幼儿园发展。社区和村民自治组织要积极组织0-6岁儿童家长参与早期教育活动。
2、明确各部门学前教育管理职责。
县教育局作为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贯彻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制订有关文件、重要规章制度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学前教育专职管理干部,负责各类幼儿园的许可、管理和督导工作。培养和培训各类幼儿园园长、教师,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重点抓好示范、骨干幼儿园建设。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幼儿园卫生保健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卫生监测、幼儿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等工作;开展对幼儿园保健教师、保育员和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培训,并颁发岗位资格证书;负责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单位证》和园内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核发。
县财政局根据全县学前教育的发展需要,每年安排适当的学前教育事业经费和专项经费。
县编办负责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做好公办幼儿园的事业法人登记工作。
县建设局、国土局根据县城新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明确的布点,对新建住宅小区要同时建设配套幼儿园的,要在出让土地使用权时作为前置条件,建设局在审核新建小区的设计方案时,要征求教育局关于配套幼儿园的建设意见。
县物价局根据各类公办幼儿园所需的教育成本,协同教育局核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县民政局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园的登记管理。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做好非公办幼儿教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以稳定教师队伍,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
县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要对全县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的营运状况加强管理与监督,严肃查处不符合接送条件的车辆接送幼儿以及超载、无证驾驶等违章违规现象。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要对全县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状况加强管理与监督,指导幼儿园办理消防合格证。
县妇联要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作用,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3、明确办园体制。推进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多元办园模式,实行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办园体制。县教育局要举办好县实验幼儿园,各乡镇(街道)要举办好公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是指由所在乡镇(街道)出资建设,并在县人事局登记的事业法人单位),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承担全乡镇(街道)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鼓励社会力量捐资、投资举办民办幼儿园,同时鼓励乡镇公办幼儿园连锁举办村级幼儿园,实行统一管理,使公办幼儿园真正起到示范辐射作用。
二、明确目标,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
1、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十一五”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目标是:确保全县适龄儿童都能接受学前3年的教育。到2010年,全县学前3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8%以上;0-5岁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受训率达到80%以上;积极推进幼托一体化工作,基本形成0-5岁学前教育体系。到2010年,创建成5所以上省示范性幼儿园。
2、年度目标任务。力争到2010年,创建成*市学前教育达标县,*市学前教育达标乡镇(街道)达到100%,*市学前教育先进乡镇(街道)达到30%以上,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有一所公办幼儿园,80%以上的农村幼儿园达到*市农村规范幼儿园标准。20*年,30%的乡镇(街道)达到*市学前教育达标乡镇(街道)标准,并力争有1个乡镇创建成*市学前教育先进乡镇;2009年,*市学前教育达标乡镇(街道)和先进乡镇(街道)分别达到70%和20%以上。
三、加大投入,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财力支持。
1、落实学前教育事业经费。全县学前教育事业经费达到同级教育事业经费的3%以上,列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增长。乡镇(街道)每年要安排足够的配套经费,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和改善其他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对新建的公办幼儿园,县财政按照新建小学的标准给予乡镇补助,整体收购民办幼儿园举办公办幼儿园的,参照新建标准补助,所需经费在学前教育事业费中列支。
2、落实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和帮扶资金。各乡镇(街道)要安排公办幼儿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20*年,每生公用经费达到100元,并做到逐年增长,到2010年,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当地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的三分之一以上。建立低保家庭和困难家庭子女入园教育资助券制度,资助金额不低于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保育费的50%,并统一纳入中小学教育资助券专项资金,同时,低保家庭和困难家庭子女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接受学前教育。
3、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的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以奖代补,支持全县学前教育的发展。奖励标准如下:
(1)20*年建成公办幼儿园的乡镇(街道)一次性奖励15万元,2009年建成公办幼儿园的乡镇(街道)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10年建成公办幼儿园的乡镇(街道)一次性奖励5万元。
(2)被评为*市学前教育先进乡镇(街道)的,奖励15万元,被评为*市学前教育达标乡镇(街道)的,奖励5万元。
(3)被评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奖励3万元,评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奖励2万元;评为*市学前教育“先进名园”的,奖励5万元。
各类奖励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各级政府不重复奖励,同一幼儿园奖项升级实行差额奖励。通过复评验收的,不给予奖励。以上奖励资金必须继续用于学前教育事业。具体奖励补助操作办法由县教育局、财政局另行制定。
四、落实人员,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1、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力量,提高幼儿园教师综合素质。县教育局要配足学前教育专职管理干部和教研员,切实承担起全县学前教育管理和指导的职责。严格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重视名园长和名幼师的培养,鼓励幼儿园教师取得高学历。力争到2010年,全县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和幼儿园教师持证(教师资格证)上岗率均达到50%以上。
2、稳定幼儿园教师队伍。县人事局(编办)要落实公办幼儿园编制和人员,根据办学规模和定编标准,进行人员核编,公办专任教师不少于定编标准的30%,确保教师逐年配备到位,并根据发展需要,适时增加编制。
3、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评奖和评优等方面享有中小学教师的同等待遇。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保障”的原则,幼儿园举办者要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教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实行全员聘用制,幼儿园非公办专任教师可实行人事关系制。原则上实行人事的非公办专任教师,人均年收入不低于当地幼儿园公办教师工资待遇的60%;幼儿园其他教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职工工资标准。
五、规范管理,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1、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全县各类幼儿园的业务管理与指导,全面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对全县所有幼儿园实行等级认定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年审和督导评估,并将年检与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2、要引导幼儿园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学习生活和活动环境,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小学、幼儿园不得举办学前班,要严格规范幼儿园教材,不得使用不规范幼儿用书和教辅资料,坚决克服幼教“小学化”倾向。
3、检查督促各类幼儿园依法治教,依法办园,严格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规范办园行为。要求各幼儿园建立严格的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幼儿园的各项收入均用于幼教事业,且每年收取的保育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设备添置和园舍日常维修。
4、加强新建幼儿园的审批与管理。新办幼儿园必须符合城建(村镇建设)规划和学校布局规划,县教育局必须根据所在乡镇(街道)的学前教育布局规划进行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对擅自办园、擅自招生、擅自制定收费标准,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非法幼儿园,由教育、卫生、民政、物价、工商、公安和乡镇(街道)组成联合执法组,依法取缔,切实保障儿童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建立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制度。县政府督导室要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督导,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年终综合考核,督促乡镇(街道)落实政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学前教育加快发展。要强化幼儿园的督学,开展幼儿园发展性评估,指导学前教育科研工作,引导幼儿园上等级、创示范、成名园,全面提升办园质量,最大程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就近“入好园”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