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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北省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均应依照本规定开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 各级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相应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相关工作情况于每年年底前报至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依托省、市和区(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协作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符合公*部、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公消[2011]213号)要求,主要包括:
(一)消防法律法规
(二)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
(五)其他应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省、市和区(县)公*机关应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和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三)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监督管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查处未取得相应资质违规培训等行为;
(四)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每年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六)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 省、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内容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在课堂教学、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团组织和少先队活动中落实好消防安全教育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会同公*机关消防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示范校创建活动;
(五)会同公*机关消防机构,督促、指导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习和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第七条 省、市和区(县)民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利用每年“国际减灾日”、“防灾减灾日”等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创建“减灾示范社区”内容,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培训课程,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发动社区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活动;
(三)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内容和相关考评,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内容,指导社会福利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
第八条 省、市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 省、市和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指导和监督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十条 省、市和区(县)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推动消防文化建设,开展消防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化下乡活动。
第十一条 省、市和区(县)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宣传进影院”活动,组织放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片;
(三)在“送电影下乡”活动中加入消防科普影片。
第十二条 省、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从业人员上岗和转岗前培训;
(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四)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内容并进行考评。
第十三条 省、市和区(县)旅游行政部门在重大活动、旅游重点时期应指导和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消防教育培训方案,明确机构和人员,建立消防教育培训档案,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性作业的人员和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监察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
(三)每年至少组织在岗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消防安全警示牌等,利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六)应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基本消防设施的操作与维护、灭火器材操作使用方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保证职工做到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基本消防常识、懂预防火灾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第十五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内容;
(二)在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和开学初、放假前、相关实验课中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对寄宿学生至少开展两次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利用校园媒体,聘请消防专业人员讲课,或适时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市民防灾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第十六条 教育机构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学阶段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阶段应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高等学校每学年应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第十七条 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消防类专业或者开设消防类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应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开设消防基础理论和消防管理课程,并列入学生必修课程。
师范院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第十八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二)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和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警务工作站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定期组织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队和灾害信息员、保安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不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社区居民或村民应急疏散演练。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条 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对建筑物内的单位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一条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应按照下列要求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二)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三)每日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应每半年对服务对象开展经常性的用火用电和火场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条 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在景区、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疏散路线、消防设施示意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每日利用广播、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导游人员、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向游客介绍景区消防安全常识和管理要求,相应责任部门应制定介绍内容。
第二十三条 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三)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四条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做到每周有消防内容播出。
第二十五条 电影放映单位等应积极组织放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片或消防公益广告,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第二十六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监管、旅游部门管理的培训机构,应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 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二十八条 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一百万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和培训、考试制度;
(四)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
(五)有同时培训二百人以上规模的固定教学场所、训练场地,具有满足技能培训需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专业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四)项所指专(兼)职教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格方可上岗;专职教员应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10人,实操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消防职业资格;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应分别配备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不少于2人。
第二十九条 申请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征求省公*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公*机关消防机构应配合对申请成立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的师资条件、场地和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综合公*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认真执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和职业技能标准,落实规定课时和内容,推行小班教学和模拟实践教学,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重点,提高实操培训课时比例,定期开展分专业的岗前培训和授课质量评估,对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收费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依法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活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定期组织质量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估情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时,可以邀请公*机关消防机构专业人员参加。
第五章 奖 惩
第三十二条 省、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单位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应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的,上级部门应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根据权限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建议有权部门给予处分。
各部门组织有收费要求的消防安全培训,参与经营性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或向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收取管理费等各种费用的,上级部门应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公*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协助审查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中疏于职守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单位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总队依托省政府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担负的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职责明确纳入《福建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省教育厅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采取召开党委办公会、监督执法例会,开展督查等形式,将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纳入对基层消防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强化工作考评,督促落实责任。认真实施消防安全挂点联系制,基层大队主要领导每人至少确定2家寄宿制学校为联系点,每季度至少1次深系学校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听取学校意见。
二、排查整治,消除隐患
在省教育厅的牵头组织下,成立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机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具体负责。针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和验收等工作环节,总队根据现行的技术规范要求,制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技术要求》,从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和建筑耐火等级,建筑内部装修和外墙保温材料,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提出规范标准。各级消防部门加强与教育、建设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专门人员,认真参与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台帐,逐个填写《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和《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排查统计表》。各级还结合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认真做好中小学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督促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以及防火检查、巡查制度,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格火源、电源管理,尤其是严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目前,全省已完成对7456家中小学校舍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13304栋,生活用房6817栋,行政办公用房4094栋,发现火灾隐患9668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78份,投入整改资金872万元,整改隐患5660处。
三、注重宣传,增强素质
一、工作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扛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安全发展思想,筑牢防线、织密网线、严守底线,大力防范化解影响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安全风险,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新时代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较大差距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在强基础、补短板、建机制、控源头方面狠下功夫,扎实推进我区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通过开展三年专项行动,推动各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使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升,校园安全突出风险明显整治,校园安全基础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校园安全长效机制明显健全,校园安全形势明显向好,校园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实现教育系统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各学校要及时传达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最新指示要求,区教育党委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各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举办警示教育展览。三是组织开展对话谈心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对话谈心活动,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与教职员工谈心,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牵头股室:办公室、校安办、教育股,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各职业学校)
(二)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二是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教育局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三是落实领导责任。贯彻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教育局、各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四是强化督查督办。加强督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通报警示约谈问责等工作方式,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牵头股室:督导室、监察室、校安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各职业学校)
(三)不断完善风险隐患防范治理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部位、环节、群体等,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春、秋季开学前,紧盯三防建设、校舍建筑、教育教学设施、消防取暖、食堂食品卫生、交通校车、实验室及危化建品安全、校园周边安全等各个方面,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行患排查整治活动,形成安全风险隐患清单,落实防范管控措施,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春、秋季开学后,紧盯学生欺凌暴力和矛盾纠纷线索,以及特异体质、心理疾病、单亲家庭、离异家庭、学习困难和情感困惑等方面学生思想表现和行为动态等情况,集中组织开展一次线索、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并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的模式,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关心关爱和帮扶疏导。同时,按照日巡查、周排查、月报告制度要求,每月上旬报送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和学校重点关注学生排查帮扶工作清单。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联动机制,开展“安全你我他、师生家长共排查”“风险隐患大家防”等活动,鼓励引导师生、家长、社会公众举报隐患、反映问题,营造人人关心校园安全、全力消除安全隐患的良好氛围。(牵头股室:校安办、教育股,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各职业学校)
(四)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一是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安全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落实安全教育课时、教材、经费、师资。中小学每学年不少于12个课时,职业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设置学分,进行系统化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消防日、安全生产月等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消防、食品、交通、防溺水、防踩踏、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扫黑除恶等专题教育。二是强化安全教育实践环节。加强安全应急演练,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职业学校按照实际,组织好应急疏散演练。强化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支持推动建设一批集场景模拟、新媒体技术、互动体验等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安全教育体验馆、体验教室建设。建设一批安全管理在线开放课程,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三是提升安全教育师资的专业水平。实施安全教育教师专项培训,提高安全教育教师队伍水平。四是提升管理人员素质能力。分级分批组织学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采取业务轮训、专题培训、研修培训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干部能力素质。加强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牵头股室:教育股,校安办、人事股,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各职业学校)
(五)实施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工程。一是加强安全防范基础建设。落实区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平安建设方案,强化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防范建设整体水平。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落实区教育区“校安工程”校园监控建设,制定路线图、时间表,推进行动计划按步骤实施。校园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的监控或报警平台。二是提升安全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三是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建立校舍及内部设施定期检查报告、维护维修、改造验收制度。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校内无D级危房、危墙、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等。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验,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四是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形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五是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牵头股室:校安办、电教馆、项目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六)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理
1.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一是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消防宣传。将消防安全纳入教育宣传培训内容,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每年部署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等专题教育活动,2020年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2022年实现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培训全覆盖。学校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教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四是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学校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设备设置和电气线路敷设,积极应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牵头股室:校安办、教育股,人事股,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健全并落实校长陪餐、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原材料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学校炊管人员、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力度,加强对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和膳食营养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按照“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分细则”,对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及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大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并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任务。(牵头股室:资助中心、校安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3.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协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加强校车驾驶人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依法严查严处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校车”。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动工作机制。(牵头股室:校安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4.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排查工作,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加强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加强对特种设备日常检查保养。(牵头股室:项目办、校安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5.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加强对安全区内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四个禁止”,即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场所、禁止设立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禁止设立彩票专营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商贩、摊点、违章建筑等;严格整治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贩卖“三无”、“五毛”食品等突出问题。(牵头股室:行政审批股、校安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6.加强其它安全管理。一是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联合省委政法委等部门,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落实工作职责。深入开展防溺水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溺水知识。组织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和监管。二是做好学生欺凌防范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机制,做好学生欺凌排查、防范和处置工作。密切家校联系,共同防范欺凌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切实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着力提升灾害防范预警能力,切实增强学校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舍年检、预警、信息监测公告、隐患排除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构建保障校舍安全的制度体系。四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根除影响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黑恶隐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五是做好反恐怖工作。开展反恐怖专项行动,提升教育系统反恐怖综合能力和治理水平。(牵头股室:校安办、教育股。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市教育局和区安委会安排,结合实际,组织制定细化本地、本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本校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底)。各学校按照本方案和本学校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本地、本校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各方面力量,加快实施,精准推进各项排查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各地、各学校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推进会、挂牌督办、跟踪整治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在推进校园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共性问题,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梳理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学校要每年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底形成三年行动报告,分别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教育局校安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教育系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校园安全问题。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根据浦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及“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部署,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行动引导全乡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社会安全意识,为我乡各项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组织机构
本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由政府乡长任主任,乡分管领导任副主任,乡安办工作人员和各有关单位责任人任成员,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教育活动。
工作重点和活动内容
(一)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1、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积极举办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座谈会、分析会,组织深入研究探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五五”普法,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日,做好以《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一岗双责”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
3、组织开展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乡安办举办一期“安全生产活动月”专栏,各村、各企业也出一期“安全生产活动月”专栏或墙报,我乡利用宣传车到各村巡回宣传。在乡村人口集聚地、各企业张贴醒目标语。利用“安全生产月”的有利契机,组织各种形式的咨询服务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乡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4、推出安全监管监察先进典型。
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感人事迹,大力倡导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大力开展创优争先活动。
(二)努力推进“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建设。
1、重点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各村、乡直各有关单位,各企业继续大力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活动,总结典型,推广经验,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要结合生产实际,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建设有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
2、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安全诚信建设。
通过宣传教育,规范引导、典型示范等方法途径,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行为和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企业,予以公布。
(三)加强领导干部,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教育培训,鼓励企业改革招用工制度,大力开展职业培训。
1、强化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业务水平,执法能力。
2、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强化农民工安全培训,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推广高危行业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
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乡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下,乡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齐抓共管,各自职责抓好贯彻落实,做到有方案、有项目、有行动,做到方案落实、项目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完成时限落实。
1.贯彻落实国家十部委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进一步提高校园安全管理督查效能,全面提升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消除安全隐患。
2.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完善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建立健全校园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奖惩和应急处置等长效管理机制。
3.贯彻落实区《关于深入开展“平安__”系列创建活动的意见》,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确保全区80以上的学校成为“平安校园”。
二、工作措施
1.加强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建设。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完善学校安全督查制、安全工作月报制、责任追究制和考核奖惩制等制度。严格按照《江苏省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文件的要求,落实责任,强化考核。
2.切实抓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是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基础,必须常抓不懈。要把安全教育放在突出的位置予以重视,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标准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要加强与公安、消防、卫生、交警等部门的联系,利用课堂、班会、团队活动、学生校外实践活动和橱窗、板报、校园网等阵地,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的作用,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对学生普遍进行以交通安全、预防火灾、食物中毒、游泳安全和人身伤害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要在开学初、重大节日、放假前和学生集体活动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和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3.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结合《__市社会治安学校技术防范建设要求(试行)》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等要求,贯彻区综治办、区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学校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设备设施投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规范安全管理台帐和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
4.加强安全管理督查网络建设。依托区、片、校三级校园安全管理督查组织,扎实开展校园安全常规检查和校园安全生产、消防、食品卫生等专项整治活动,形成区级安全工作重点查、片级安全工作经常查、校园安全工作全面查、专项整治和平时督查结合查的安全工作督查机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
5.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合作机制。依托区安委会、区食委会和区综治办、安监局等领导机构和综合协调单位,加强协作,全面营造良好的学校安全工作环境。积极配合有关镇政府,进一步加强学校专职门卫队伍建设,强化门卫管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推进校园警务室和治安技术防范设备设施建设,提高学校防盗窃、敲诈、抢劫和侵害师生权益等情况的处置能力;主动配合公安交巡警、交通等部门进一步改善校门口及周边地区的交通设施和交通秩序;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改善学生接送车道路条件,加强对奔隆公司学生接送车的监管,对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及时告知和协调有关部门加以取缔,确保学生交通安全;积极主动配合工商、
文化、新闻等部门,依法规范学校周边地区娱乐场所的经营行为;积极主动配合工商、建设、城管等部门,依法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管理,清理非法经营的服务场所和占道经营的游商小贩。
6.继续加强学校用车管理。按照区政府《关于加强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继续贯彻落实区教育局、交通局、安监局、__交巡警大队等4部门制定的《关于__区学生接送车辆统一管理的实施方案》精神,全面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奔隆公司接管东湖塘学生接送工作,加强对民工子弟学校接送车安全监管,切实消除学生接送车突发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交通安全。继续严格执行学校团体用车的审批制度,确保学校用车安全。
7.加强消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要求,加强学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消防器材日常维护工作;加强学校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经常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师生开展消防、疏散等演练活动。
8.加强学校食品管理和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按照餐饮行业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继续认真做好学校食堂等级评定的相关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创建活动,要严格按照原材料的采购、贮存、加工、烹饪等各环节的卫生要求,认真落实餐具保洁、食品留样制度。继续做好对分管校长和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大对食堂、小卖部的监督力度和频度。督促学校加强日常管理,克服工作人员不良卫生习惯,切实提高学校饮食饮水卫生工作水平。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做好预防流行性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全国消防日活动的开展,营造了全体师生共同关注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学生懂得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意义,掌握了消防安全知识,提高了师生自护自救能力,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那么你们知道关于小学全国消防日活动心得内容还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小学全国消防日活动心得五篇,欢迎参阅。
小学全国消防日活动心得一11月9日,是全国“消防日”。为了引导学生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为主题的走进消防警营,学习消防知识、体验当消防战士的艰苦的消防警营一日学活动。
在消防日里,体验消防战士的军营生活,学习他们军事化的内务管理,了解他们救火的的整个过程,更重要的是向他们学习了基本的灭火知识.
在消防警营一日学活动中,消防叔叔告诉了同学们液化燃气具是大多数居民家中必备厨具,如果碰到液化气罐起火时,千万不要慌张,要沉着,家里放有手套的话,就将手套戴上,再拿一块抹布,再将抹布在水中浸泡透,再到液化气不燃火的一面,用戴手套拿湿抹布的那一只手去将液化气的阀门关掉.液化气的火就会自然熄灭.消防叔叔一面向学生讲解一面将液化气点燃,然后演示用用戴手套拿湿抹布的那一只手去将液化气的阀门关掉.
为了让学生了解普通的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官兵向学生介绍和演示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指导学生具体操作灭火器,俩名学生在消防官兵的手把手的指导下,沉着地先将灭火器上的栓条抽掉,一只手按着开关,一只手拿着灭火器上管子,在离火1.5米至2米远的地方将开关按下,对着火苗喷射.看着那堆火迅速地被灭掉,同学们兴奋不已.
在消防警营里,消防官兵还为同学们安排了一场火场演习,部分同学充当了被困者,消防战士教他们如何火场中安全逃生的方法,告诉他们在烟雾弥漫的火场中,保持镇静是救自己命的前提,同时也要采取一些必要的逃生措施,找一块湿毛巾,如果没有湿毛巾和水源,可以用自己的尿液将毛巾或布打湿捂住自己的嘴身体紧贴地面,尽量避开浓烟迅速逃生..。
在这一天中,同学们不仅看到了消防叔叔们使用的各种消防工具,而且感受到了作为一名消防战士责任是多么重大。同时学到不少的消防知识,和面临火灾应采取的措施,及安全逃生的方法。
【小学全国消防日活动心得2】
今年11月9日是全国第_个消防宣传日,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为主题的“11.9”消防宣传周活动:
1、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
在11月5日,学校深入细致地开展了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马上整改;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安全工作体系,不断加强学校安全防范意识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消除学校内部各种设施的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2、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识课
在“119”消防宣传活动期间,为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我校全面动员、全员参与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在星期一(11月7日上午)升旗仪式上对全体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学校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氛围。
3、更新学校led内容及布置宣传板报,把有关“消防”的宣传知识标识到宣传报上,及时让广大师生了解火灾的危害,懂得怎样去预防。
4、利用学校的黑板报(11月主题:“消防安全,从我做起”)、红领巾广播(11月9日消防专题)等方式对全体师生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5、每班利用班队会开展“消防知识”主题队会。
在课上讲述了在各种场合如何预防火灾(如家里、学校、公共场所等),遇到火灾怎样报警;遇到轻微火灾怎样处理;遇到严重火灾怎样逃生等。
6、加强对消防器具的管理和保养。
我们并不因为这些器具平时闲置无用就放弃管理,而是注重保养保证随时可以应急使用,对学校重要部位消防器材的进行了保障。
7、加强对寄宿生用电安全的检查。
每天检查,及时公布,如有违纪,立即收缴有关电器。屡教不改者,劝其退宿。执行情况良好,未有事故发生。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将事故隐患减少到最低指数,可能的提供安全保障,确保学校发展不受影响。
小学全国消防日活动心得二11月9日是全国“11.9消防宣传日”,_乡牢固树立消防安全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惠及人民的理念,组织工作人员围绕“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的活动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督促各企事业单位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火意识,增加消防常识,掌握居家、岗位灭火和逃生自救技能。
结合当地实际,特别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气增多、致灾因素大量增加的实际,特意印制了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手册和展板,用一个个惨痛的火灾教训、一条条实用的安全知识,丰富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此外,为了能让老人和孩子充分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工作人员除了分发给他们宣传手册,还进行了口头宣讲,反复叮嘱他们有空了多看看,也带动全家人一起参与到安全知识学习中来。
组织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学校、卫生院、超市、企业等人员相对密集的相关单位,因地制宜通过宣传栏、黑板报、宣传标语、广播、发放各种宣传材料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此外,该乡还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你我他”、“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等系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此次宣传,共发放各类消防安全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消防疑惑50多人次,通过宣传,有力提升了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
小学全国消防日活动心得三通过对消防法规和消防实用知识的学习,对消防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也把握了一些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对此,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消防安全治理应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消防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火灾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工作中却往往被忽视,被麻痹,侥幸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这就是因为没有把防范火灾的工作放在第一位所导致的。“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是消防安全治理的主旨所在,而做好预防工作的要害就在于提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日常工作中,应该以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火意识为目的,不作口头文章,以实际行动和措施来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由于有些工作涉及到易燃易爆化学品等高危险物质,综合楼内部对火灾隐患已经有了一定的防范意识,但通过这次培训,发现现有防范意识程度还是不够的。不论是一线工作人员还是治理人员,都应对岗位和部门可能涉及到的火灾风险和消防通道等消防相关设施有充分的了解。不论是火灾高危险岗位人员还是其他人员,都应该定期接受相关专家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各种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
三、消防安全工作要做到“三个抓”,不为隐患留空隙。
第一是要“抓重点”。涉及到易燃易爆设备和物品的部门除了定期的培训之外,还要经常组织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记录在案并及时研究整改。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不仅可以及时扑灭前期火灾,更重要的是通过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将消防意识和技能深入到重点部门的各方各面。第二是要“抓薄弱”。相对消防安全隐患少的地区往往是最轻易被忽略的地区,但相对安全隐患少并不代表没有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隐患不同,后者只会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但前者却可能出现在综合楼办公区的每一个角落。第三是要“抓细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火灾的防范要从大处着眼,但应该从小处做起。细节不轻易引人注重,如老化的绝缘材料、放错了位置的废纸篓等。但几乎所有的重大事故都是由于起初的“不注重”、“不小心”引起的,这些轻易被忽略的细节很轻易成为小事故的放大器,使得星星之火由此而燎原。
小学全国消防日活动心得四众所周知,学校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公共场所,教学仪器多、科研设备价值昂贵、用电量大,各类试验、实习项目和易燃物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影响大、损失大,直接影响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因而,我校多年来高度重视校园防火工作,始终把防火工作放在各项预防工作的首位。预防校园火灾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学习消防知识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可或缺的一课。
通过这次的对消防法规和消防实用知识的学习与理解,虽然时间较短,但体会颇深。对消防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也掌握了一些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譬如:消防工作的方针、目的和意义,燃烧与灭火的常识,常见灭火器材的维护和管理,消防控制室及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消防安全培训的重要性等等。对此,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消防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火灾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工作中却往往被忽视,被麻痹,侥幸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这就是因为没有把防范火灾的工作放在第一位所导致的。“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十八个字是_同志二十多年前提出的,至今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主旨所在。而做好预防工作的关键就在于提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在校园中,应该以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火意识为目的,不作口头文章,以实际行动和措施来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由于有些工作涉及到易燃易爆化学品等高危险物质,校园内部对火灾隐患已经有了一定的防范意识,但通过这次培训,发现现有防范意识程度还是不够的。不论是一线工作人员还是管理人员,都应对岗位和部门可能涉及到的火灾风险和消防通道等消防相关设施有充分的了解。不论是火灾高危险岗位人员还是其他人员,都应该定期接受相关专家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各种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
三、消防安全工作要做到“三个抓”,不为隐患留空隙。
第一是要“抓重点”。涉及到易燃易爆设备和物品的部门除了定期的培训之外,还要经常组织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记录在案并及时研究整改。
第二是要“抓薄弱”。相对消防安全隐患少的地区往往是最容易被忽略的地区,但相对安全隐患少并不代表没有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隐患不同,后者只会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但前者却可能出现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第三是要“抓细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火灾的防范要从大处着眼,但应该从小处做起。细节不容易引人注意,如老化的绝缘材料、放错了位置的废纸篓等。但几乎所有的重大事故都是由于起初的“不注意”、“不小心”引起的,这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很容易成为小事故的放大器,使得星星之火由此而燎原。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同学们自觉承担起校园防火工作的责任与义务,更多的学习和掌握消防知识,遵守各项防火制度,积极参与校园消防工作,使我校形成“人人关心消防、处处注意防火”的群防群治的局面,从根本上减少或避免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
小学全国消防日活动心得五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工作水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消防安全。我们城西小学以开展了主题为“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的“119消防宣传教育周”活动为契机,结合本校实际,积极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
一、组织机构建全:
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119消防宣传教育周”活动领导小组,副校长亲自抓此项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分工细致。
二、计划周密完善:
学校制定了详细周全的《_小学“119”消防安全教育周活动方案》和《_小学20_年突发火灾紧急疏散演练方案》。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应急预案,组建了应急小分队,责任到人,并适时进行了消防演练,使消防安全工作深入人心。
11月13号上午9点10分,随着紧急刺耳的警报声想起,学生们迅速从各个教室内跑出来,靠墙、低头、弯腰,用湿毛巾捂住嘴巴和鼻子,按照疏散线路迅速撤离。只见他们一个个表情严肃,有序地从各个通道口撤离“火灾”现场。每个楼道口负责疏散的校行政、教师按照预先的应急演习方案指导学生疏散,以免慌乱中出现拥挤或者踩伤学生现象。学生们逃生到安全场地之后,按照自己班级所在的位置迅速排成方队蹲在地上,观看消防队员的消防演练。
通过本次消防演练,使师生树立了“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的消防观念,掌握了“预防为主、救火及时、逃生有法”的消防知识,为校园安全工作夯实了基础。
三、宣传形式多样:
1、11月12日上午,副校长利用升旗仪式进行国旗下消防安全教育,并进行组织动员。
帮助师生掌握防火知识、自救方法等。
2、11月12日下午,科长组织保卫人员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
3、11月12日晚,利用学校例会副校长进行教师消防培训和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演练工作安排。
4、11月13日上午,学校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演练,演练后张校长进行消防安全演练总结讲话。
5、利用滚动屏幕、红领巾广播、黑板报等渠道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学习掌握安全知识,增加防范意识,从而使师生树立了“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的消防观念。
6、开好消防安全教育的主题班会。
各班充分利用班会时间,让学生畅所欲言,谈谈自己知道的消防安全知识及做法。班主任根据班级学生情况生动灵活地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让同学们了解到更多的消防安全知识。
7、四至六年级同学进行手抄报评比活动。
8、11月30日上午,_小学举行了消防安全知识竞赛。
4—6年级各班在班级为单位选拨的基础上,推荐5名学生在多功能教室进行安全教育知识竞赛。
9、开展“消防安全到家庭”宣传活动。
期初发放《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向社会、家长作宣传,创建良好的社会稳定局面。体现了“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为共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通过开展消防宣传周系列活动,进一步深化了我校“平安先行校园”的创建工作,切实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加强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为共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交通安全 教育培训 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C91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5-292-02
一、严卡源头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势头
相关研究结果表明,95.6%以上的交通事故是由人的行为不当造成的。其中,未经驾校严格培训学习、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驾驶技能差,是造成各类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只有卡住源头才能有效遏制交通安全事故势头。
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亟需从源头上遏制恶通事故的增长和蔓延。从事故原因看,超载、超速、超员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是导致交通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特别是超速行驶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占死亡人数的14.2%,这个比例还是相当高的。从事故发生的地点和道路情况看,高速公路的事故仍然呈上升趋势。有些驾驶员培训学校主要是集中在如何教导学员如何驾车、如何停车等,更重要的是如何应对驾驶证考试发证,很少教育他们如何处理复杂的交通问题以及灌输道路礼让精神。所以,加强驾驶员道路安全培训将会从源头实现安全意识、方法、措施的全面灌输,将从源头进一步遏制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从全国通报的特大交通安全恶性事故情况看,绝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由于交通违法而引起的。同样的错误反复出现,一次又一次地制造生活中的悲剧,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的破坏,给社会安定带来麻烦的同时也给经济发展带来危害。驾驶员参加培训的目的是使驾驶员“更加集中注意力,尽量早地识别并进行有意识地决策,准确而又迅速的动作”,达到安全驾驶的目标。它能够让驾驶人更全面地观察并了解驾驶环境,更准确地预测不确定的潜在的危险因素,更及时地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交通事故。无论在哪里驾驶,无论驾驶何种车辆,教育驾驶人如何更有效、更及时地观察、预测和行动,并逐渐形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和安全理念,就可以实现在复杂多变的驾驶环境中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二、严把源头关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关键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从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入手,对申领人和驾驶员培训学校进行系统的安全驾驶教育培训和考核,将安全驾驶教育培训考核纳入驾驶人科目考试,凡安全驾驶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受理其它科目的考试。将新申请领取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驾驶证的人员和增型大型货车、城市公交车、牵引车和大型客车的驾驶人纳入安全驾驶教育培训考核的重点,培训考核率应达到100%。未通过安全驾驶教育培训考试的不予核发驾驶证,建立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和预防交通事故的能力,培养驾驶人规范的交通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将安全驾驶教育培训从驾驶人扩展到校园、村庄、工地、企业和社区。安全民警免费为辖区中小学在校学生、村民、农民工、职工和居民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培训率应达到90%以上。要广泛深入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进村庄,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的“五进”宣传活动,建立全民道路交通安全预防意识。加强对中小学生、农民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各单位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设立安全宣教室,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明确宣传教育的目标和重点。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统筹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科技应用,强化对重点路段、重点车型、重点人员的管控,开展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案剖析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对策调研,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以及影响和制约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深层次问题的研究,不断丰富安全驾驶教育培训内容。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完善机动车和驾驶员的信息化户籍管理,建立健全辖区机动车、驾驶人、道路基础设施以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基础工作台账。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交通运输部门提供的卫星定位(GPS)动态监控手段,加强对客运车辆、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等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超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利用卫星定位(GPS)告知路况信息和相关预防措施,提醒违法驾驶行为,避免事故发生。作为驾驶员要时刻将安全行车放在第一位,即将成为驾驶员的人员,一定要认真领会理解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无论何种情况,都要提醒自己要注意安全。因为你、我、他的安全是相连的,只有全社会都增强了安全意识,我们才能拥有真正的安全。
三、安全驾驶教育培训相关工作措施
⒈要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拓展宣传阵地,动员大家共同参与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要深入开展“保护生命、安全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扎实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基本常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⒉要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提示和对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以驾驶员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制订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实效,以有效遏制交通违章行为。
⒊要以提高驾驶员素质为重点,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医疗急救技能的培训。
⒋要强化驾驶人员安全行车的法律意识,对有严重违章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人员必须及时暂停驾驶机动车。
⒌要掌握驾驶人员出车前的思想动态,做到身体不舒服不出车、熬夜后不出车、家庭有纠纷心情不好不出车;要本着对生命、对社会、对单位负责的态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安全行车。
⒍要切实加强对驾驶人员的监管,尽快组织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员营运质量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挂靠营运车辆进行全面清理;要落实各单位安全管理的责任,依法履行和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
⒎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和对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行道路交通安全问责制。
8.要进一步提高客货车驾驶人员培训考试要求和准入门槛,严格日常教育管理和违规问题责任追究,以提高客货运驾驶人员队伍素质,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是提高客货运驾驶人职业准入条件;二是严格客货运驾驶人聘用条件;三是建立营运驾驶人信息共享管理机制;四是建立客货运驾驶人退出机制。
9.要重点加强高速公路安全行车宣传教育。(1)在高速公路上,加强安全行车宣传教育。交通管理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的教训,分类制作文字、图片、实物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渠道,向全社会特别是机动车驾驶员广泛宣传、教育,加大“五进”宣传力度,促使“小手拉大手,亲人当帮手”,形成全社会参与交通,关注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的氛围。(2)在高速公路上,对易发事故路段增设安全实施。完善常规的标志、标线,使其规范外,在高速公路的桥梁、长下坡顶、边续坡道弯道处的中央隔离带上设置太阳能双面双色提示灯,来车方向施划多道减速震荡带,增设“危险,易发交通事故”、“保持车距,注意行车”、“杜绝违章,礼让后行”反光标志牌,用物理方式提醒驾驶员注意交通安全。(3)在高速公路上,加大夜间巡逻管理控制力度。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要加强夜间路面管控力度,重点是夜间到早间时段,不间断地进行夜间路面巡逻。巡逻警车巡逻时要打开警灯,在危险路段和车辆密集地方,以及发现有车辆走“S”形等情况,拉响报警器提醒,必要时用喊话器提醒,用手势指挥提醒。对可疑驾驶疲劳人员督促下车休息,车速过快时必须降下来,同时发挥全程雷达跟踪作用,使固定测速与流动测速相结合。让驾驶员知道高速公路上有警车跟踪,有人员管控,有设备监测,提高安全警惕性,用监督方式提醒驾驶员注意交通安全。(4)在高速公路上,对各主要位置进行温馨提示。一是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在服务区、主线道口、收费站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让驾驶员自觉守法,不疲劳开车,不违章开车;二是利用主线道口、收费站窗口为宣传服务平台,发放防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温馨提示卡,摆放便民药品、工具等,让驾驶员欣慰安全行车;三是在服务区、收费站道口加大违法行为教育处罚力度,让驾驶员在对与错的比较中认识到安全行车的重要性;四是对进入高速路段的驾驶人,用手机短信提示其上高速后要注意安全的行车事项。(5)在高速公路上,充分发挥交通职能部门的作用。高速公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自身不遗余力地开展整治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外,还要充分发挥高速公路路政部门、经营业主等单位、人员的作用,并积极争取各相邻高速交警大队和地方公安机关的配合与支持,谋划预防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措施。协调路政车辆参与路面夜间巡逻,做好事故现场的预警,加大对超限车辆和超速车辆的管理等。随时关注驾驶人的驾车动向,发现有异常行为,立即整治。说服、引导高速公路经营业主加大高速公路安全设施的投入,该配置的要配置,该补充的要补充,该更新的要更新,打造现代高速公路管理模式,确保高速公路平安行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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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中小学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2016年大东区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通知》精神,进一步普及应急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我校于2016年10月27日—10月31日在全校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周活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10月27日早7:30,利用国旗下讲话时间,校长亲自作了学校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的动员,对整个宣传活动作了详细的布置,明确了人员的职责,会后下发了《沈阳市第三十五中学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周活动方案》。要求各位教师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活动、课堂等有效形式,在全校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强化全校师生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师生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领导的高度重视,为全校应急管理宣传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自教育局下发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通知以来,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讨论全校的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为确保宣传周活动不走过场,达到预期效果,全校各部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了活动取得实效。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校长孙路为组长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宣传活动的方案拟定、工作部署、组织协调等工作。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全力配合学校做好本次宣传教育周的活动。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中层领导德育干事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及所有巡视管理教师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全校开展应急管理现场宣传活动各年级结合学校实际、学生实际,在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中开展了丰富多彩、效果显著的宣传活动。
1.针对活动意义和活动目的,确定宣传标语为:“应急意识在心中,幸福平安在校园”。充分利用校园网络、电视、广播、显示屏、横幅、标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针对学校特点和学生特点,各班择时组织以安全为主题的班会。同时,结合应急宣传周活动主题和学校安全工作实际情况,以近期各地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为案例,对学校管理人员、应急保障队伍、安全员、班级安全委员,分层次组织一次岗位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安全常识,强化安全防范能力。
3.做好全员应急疏散预案,进行突发事故应急疏散演练。10月31日上午召开紧急疏散演练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安排紧急疏散的有关事宜,2016年10月31日下午15:00在全校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中小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整个撤离过程井然有序,没有意外事故发生。听到警报后,所有班级教室学生都能按顺序由教室到达操场,撤离时组织有序,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没有推搡、拥挤现象发生。到达操场后,班主任清点人数,年级组长汇总年级人数向总指挥报告。
四、效果明显深入人心
2015年,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夯基础、强教育、治隐患、保平安”的学校安全工作思路,以学校安全能力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以平安校园建设为重点,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防范校园安全事故;以生命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为主线,大力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能力;以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保障学校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5年全区学校安全工作总体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严格控制一般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校车和交通安全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和拥挤踩踏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溺水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校园伤害事故;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确保学生伤害事故起数和意外伤亡人数较2014年减少,各类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两项建设”。一是加强学校安全能力建设。按照市政府、市教育局的安排部署,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安全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学校安全保障能力、安全教育能力、安全防护能力;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认知能力、避险防范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努力提高党政和社会各方面的多方协作能力、专业指导能力、应急保障能力。二是深化开展平安校园建设。与综治办、公安部门启动实施“平安校园”建设工作。2015年全区中学及镇小学(含一小共14所中小学)创建“市平安校园”,其余学校全部创建“区级平安校园”。
(二)加强“两项教育”。一是扎实开展生命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坚持做到教学计划、课时(小学每周3课时,初中一、二年级每周2课时,初三每周1课时)、教材、教师、教案、考核“六落实”。同时间周一次把健康教育、防震减灾知识和小学生避险知识、中学生应急救护知识纳入安全教育之中。二是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对问题学生、单亲学生、困难学生、留守儿童等加强心理辅导和健康教育,针对重点学生的实际和生理、心理变化迅速的特点,广泛开展谈心交流、心理讲座等活动,避免因心理障碍引发安全事故。
(三)强化“三防”演练。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逃生应急演练(寄宿制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宿舍安全逃生演练);各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防暴演练;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处置意识和自救自护技能。
(四)抓好“三常”管理。一是常规学校安全管理。落实学校安全保卫机构,配齐配强学校领导、安全管理专干和保安员、门卫,规范门卫室(保安室)建设。加强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认真抓好校车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民办幼儿园予以坚决取缔。二是日常安全检查整治。持续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做到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下发整改通知书,一般隐患即查即改,较大隐患限期整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三是常态化的校园周边治理。调整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
(五)抓好“六防”工作。一是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开展“平安回家”等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在校内各区域有序行走,在上放学途中注重交通安全。学校组织大型集会活动要制定严密的预案,避免因偶发事件引起骚乱、拥挤,造成踩踏。二是预防校园伤害事件发生。结合平安校园建设,全面排查化解校园矛盾纠纷,关注关爱师生心理健康,及时缓解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压力。加强校园犯事件的防范。三是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排查,及时整改各类火险隐患。四是做好校园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校园环境和食品卫生工作,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五是做好防溺水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度假”等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提示和协助地方政府、村、组在水塘附近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农村学生、男学生、留守儿童等群体防溺水教育。采取召开家长会、告家长书、家访等形式提示家长加强假期监管看护,努力减少学生溺水事故。六是做好防恐防暴工作。认真开展防恐防暴实战演练,让师生掌握必要的防恐防暴技能知识,切实提高学校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1、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在学校新建、扩建项目中,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有关中小学校建筑规范。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予以维修、改造。严禁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穿越校区。各校全面建立校舍安全档案。
2、加强校园安保设施建设。加大对安全工作保障投入力度,按照标准加强“三防”设施设备配备、保养、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开展“四个一”项目建设,力争年内60%的学校配备1名专职保安,50%的学校建成一个与教育部门视频联网调度中心联网的监控系统;40%的学校建设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报警系统;30%的学校建设一个卫生保健室。
3、加强学校食堂安全建设。坚持“公益性”原则,建设“安全优质、服务一流、师生满意”学生食堂,严格执行《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加强学校食堂功能用房和安防设施设备建设,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和饮水安全管理,坚决避免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1、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学校安全保卫机构,配齐配强学校领导、安全管理专干和保安员、门卫,规范门卫室(保安室)建设。强化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指导、督促民办学校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监管。
2、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能,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加强隐患排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把具体责任包到人头,建立全覆盖的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责任体系。
3、健全学校应急管理体系。切实加强预案可操作性方面的修订和完善,建立完善学校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工作力量,形成完善的学校应急管理体系。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1、认真落实生命安全教育。抓好《生活.生命与安全》课程教育工作,开齐开足课时,做到“六落实”。以《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为指导,采取多种方法和途径开展普及性心理健康教育,树立健康和安全的生命观,提高生命安全意识。
以学校安全能力和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平安回家”、“安全度假”、“走好路”等安全主题教育活动,不断丰富安全教育内容。探索推行学生自主安全教育和自主安全管理,不断创新安全教育形式。
2、扎实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认真抓紧抓实抓好学校应急演练工作,强化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着力增强师生安全防范能力。重点要针对防震、防暴、防火、防踩踏等开展演练。加强演练后的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及时修订完善各种预案。
3、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努力加强学校安全文化建设,在学校形成“学安全法规、讲安全常识、防安全事故,创和谐校园”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让教师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让学生具有文明的行为习惯、明确的安全理念、高尚的思想品质、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全面辨别是非的能力,形成“珍惜生命、安全第一”的良好风尚。
4、加强安全管理培训工作。建立校园安全管理队伍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机制,继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应急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监管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1、加强日常安全检查整治。建立完善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学校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2、规范安全隐患台帐管理。严格落实“学校安全隐患台帐实施方案”,规范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管理。对各校的安全工作实行档案化管理,把台账作为考核各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指导各校以安全日志的形式详细记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矛盾纠纷调处等各类信息,做到安全工作每天有记录,进而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3、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整治行动。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隐患排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把集中检查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配合交通、交警部门加强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制定《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规程》。坚持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形成安全责任人人担,安全工作人人抓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依法管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以及学校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治校”的原则,依法依规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依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