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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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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报告

第1篇:道路交通安全报告范文

一、组织部署情况

二、道路保安全、防事故工作情况

三、城市保畅通、防拥堵工作情况

根据预测,我市二环路、三环路、五四路、福峡路、浦上大道、福飞路、化工路等进出城主干道预计将出现返乡车流高峰,春节长假期间自驾出行将上升20%左右,福州警方主要采取四个方面措施:

第2篇:道路交通安全报告范文

执法检查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通知要求,今年4月,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区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基本情况

(一)相关部门协同作战,齐抓共管体系初步形成。

区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分别成立了道路安全委员会和交通安全委员会,一一明确责任分工,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加强城区外尤其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和整改机制。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和整治,推动了道路交通“大安全”工作格局的形成。

(二)大力构建宣传教育网络,营造交通安全良好氛围。

交警二大队坚持网上网下联动,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体、窗口单位、路面宣传等阵地多种形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交通、安监、教育等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行业特点,通过培训班、座谈会、内部工作QQ群、手机报、开展专项行动、平安工地建设等方式方法不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广大群众的自觉守法意识和安全出行意识得到提升。同时重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开展专项教育和大练兵活动,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升综合执法素质。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推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三年来共实施生命防护工程153.59公里,投入资金2736.14万元;路面大中修10.97公里,投入资金697.93万元;危桥改造12座。大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在重要路段加设减速带,强化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隐患路段逐步减少,安全通行能力逐步提高。共投入资金5925万元,其中公路安保工程149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道路水毁修复工程201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G107绕城线道路修复;危桥改造维修工程2419万元,主要用于渡头桥、茅坪桥、吴山桥、梨园桥、瓷厂桥、花桥、群英桥、大律桥、年溪冲桥、潮田桥、下塘桥等维修改造。

(四)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交通安全隐患。

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治理相结合、源头管控与路面整治相结合、严格惩戒与综合治理相结合,针对影响交通安全的方向性、苗头性问题,综合施策、攻坚克难。开展“最严城市管理和交通秩序整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统一行动”、“酒驾”、“

限摩规电”、“限货治超”、“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营转非大型客车整治”、“百日会战”春运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共计400余次,严厉查处了一大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有待提升。

机动车驾驶人存在争道强行、随意加塞、违法停车、不礼让斑马线等现象。非机动车存在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等现象。行人闯红灯、乱穿行等行为更是经常发生。客运大巴不进客运站、在城区非法停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随意停靠、调头、抢道行驶等违法违规现象普遍存在,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违规载人,摩托车、残疾车等非法营运屡禁不止,行人过公路不走斑马线、闯红灯等不良现象比较普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落实不够,摩托车载人超速现象普遍,农机设备非法载人、面包车非法营运时有发生。少数交通参与者在面对公安交警的严格管理时,有强烈的抵触情绪,甚至谩骂、恶意投诉、攻击执勤交警。

(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公安交警、相关职能部门缺少信息沟通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执法管理缺乏合力,相关的安全管理措施不能完全落实到位。如教育局的校车管理平台无法与交警执法网络平台对接,当教育部门监测到有校车超载等违法行为时,却无法交交警部门处理。农用车上户在农机部门,当农用车使用存在违法行为时,交警部门也无法处理。如郴州城乡结合部大量的农用改装车拖钢筋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但没有监管主体。二是绿化管理不到位。如郴州大道很多路段绿化带树木太高,很多路牌标识被遮挡,行人、驾驶员视线都受阻,经常出车祸。类似现象在夏蓉高速路口、107国道绕城线都存在。三是仰天湖大景区道路建设标准不够,不适合大型客车上路,但却经常有旅行社大型旅游巴士不听从交通、旅游、安监等部门及当地乡政府的劝阻,将车开上去。四是车辆源头管理不足。由于广东严格管控物流运输车辆,义捷物流、湘粤运输等多家物流公司无法在广东注册,于是转到我区注册,车辆营运却在广东,导致无法监管,这一类车辆数量较大。

(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滞后。

城区交通路网功能建设跟不上发展的需要,交通拥堵问题日趋严重,社会关注度高。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速度慢,部分开发的商品房未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建有停车场的商品房没有合理对外开放。由于市政工程没有统筹规划,经常开挖街道,造成道路多处破损,路面质量严重下降,存在很大安全隐患。西南山区乡村公路等级不高,设计也多是依山而修,安全隐患大。有的乡村道路危险路段未设立警示标牌,缺乏标志、标线、护栏、球面镜及减速带、防撞墩等安全防护设施。

(四)警力不足导致执法难以到位。

一是正式警察少、难以适应工作需要。交警三大队现有正式警察20余名,负责北湖区2乡2镇9个街道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面积大、人员少,即使加上运管、城管、教育等部门的力量也远远满足不了现实的需要,漏管失控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交通管理不能全覆盖。二是执勤执法车辆不足。车改后各个单位公务用车都非常有限,且多数车辆已严重老化难以适应日常工作需求。三是一旦出现严重的交通事故后续处置工作难度大。特别是涉事司机和车辆没有购买保险的,对善后处置带来很大隐患,出现家属无休止上访闹访等事件。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各相关部门要经常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群众性宣教活动,扩大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增强群众“交通法治”意识,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安全文明出行。要把司机驾驶员和学生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普及,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出行意识;依法公开曝光处置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严格执法让群众和驾驶人员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存敬畏,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二)强化责任担当,忠诚履行职责。

要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责任机制。制定出台交通安全责任清单,准确划分职责边界,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联合督查和约谈制度,定期考核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着力推动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履职负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加大城区道路的养管力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损毁和出现故障的标志等相关设施及时进行维护,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加快推进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抓实“两站两员”,不断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

(三)坚持管治并重,优化执法环境。

建立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共同治理交通安全隐患;推行由公安交警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整合执法力量,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类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车辆管理,严格实行车辆、驾驶人的定期检测和审验。推动加强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增加停车资源。继续抓好运输企业的排查整治,对逾期未检、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要依法公开曝光。对注册在本地运营在外地,对本地经济贡献小的运输类企业建议逐步清除出去。

第3篇:道路交通安全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落实省、市政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县区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机制的作用,客观、公正、全面评价县区政府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成效,根据《省道路交通安全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交委发〔〕2号)、《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办法》和《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暂行办法。

第二条考核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综合评价、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对象是各县区政府和主要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的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

第四条考核工作在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县区政府目标责任指标: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政发〔〕31号)(以下简称省政府《决定》)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政发〔〕107号)(以下简称市政府《意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专业管理队伍,实施“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实施城市“畅通工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排查治理工作,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完善预案,交通事故控制指标,信息报送等九大类31个子项目组成。

(一)贯彻落实省政府《决定》和市政府《意见》,全力开展交通安全专项行动

1.县区政府制定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省政府《决定》和市政府《意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并开展工作;

2.依照《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条例》、省政府《决定》和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公安交管系统交通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公发〔〕78号),落实交通协管员编制,工资、福利待遇等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3.县区与乡镇及成员单位,乡镇与行政村,层层签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目标责任书;

4.县区政府按辖区内驾驶人数落实每人每年5元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

5.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政绩考核体系;

6.制定全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要点,全力开展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并取得成效,定期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县区政府分管领导每月主持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会议;

7.县区政府宣传并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及《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政办发〔〕250号);

8.县区在辖区内主要国省道沿线或重点乡镇,创建1—2个交通安全“文明示范乡镇”、“文明示范行政村(社区)”、“文明示范学校”、“文明示范单位(企业)”。

(二)贯彻《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专业管理队伍

1.每个乡镇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配备3—5名专(兼)职干部担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健全乡镇长、运管站长、农机站长、派出所长、交警中队长“五长”联动机制;

2.每个行政村(社区)建有道路交通安全小组,驻村干部任组长,配备1—2名交通安全信息宣传员;

3.乡镇、行政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建立机动车及驾驶人基础台帐;辖区内低速汽车、摩托车挂牌率达80%以上,驾车人持证率达90%以上;

4.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强化低速汽车、摩托车的管理,道路交通违法率控制在15%以内。

(三)实施“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

1.组织实施“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有实施意见,有基础台账和工作总结;

2.按照《平安畅通县区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标准、办法开展自评,经省级复评达到市级标准;经省级复评达到省级标准;经部级复评达到部级标准。

(四)实施城市“畅通工程”

1.县区政府将城市交通“畅通工程”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畅通工程”建设、评价工作;

2.投资完善城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建设,每年至少建设一处具有抓拍功能的红绿灯指挥信号系统。

(五)贯彻《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开展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

1.县区政府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靠实责任,落实资金和措施,限期治理;

2.省级督办的安全隐患路段治理率达到100%、市级督办的安全隐患路段治理率达到90%以上,县级督办的安全隐患路段治理率达到80%以上;

3.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有安排、有总结、有台帐、资料齐全,及时上报排查、治理各类资料。

(六)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1.督促辖区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与运输企业逐一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2.监督、检查、落实属地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和驾驶人安全教育工作;

3.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造成严重后果的运输企业进行整改;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没有发生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辖区内客运车辆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且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

(七)组织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完善应急预案

1.县区政府制定道路交通事故、交通拥堵和恶劣天气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2.将重特大事故、公路阻断等公共安全事件纳入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及时开启绿色医疗通道,妥善处置善后事宜;

3.县(区)政府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八)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

1.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市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数;

2.辖区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与上年度相比下降0.1(含路外事故);

3.辖区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超过前三年平均数(含路外事故)。

(九)信息报送

1.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半年向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2.准确、及时、全面上报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第六条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目标责任指标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情况;

(二)各成员单位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情况;

(三)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办法》和《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暂行规定》,应当履行的部门职责情况。

第三章考核方式与程序

第七条考核方式: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抽查、情况反馈等方式方法,对县区政府、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要履行职责的成员单位和目标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八条考核程序

1.考核前以通知的形式,对被考核对象进行事前预告。

2.县区政府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半年、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并在考核时由接受考核的单位负责人向考核组报告工作完成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完成目标任务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努力方向等。通报结束后,书面报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查。

3.根据需要由考核组采取随机抽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一般查看与重点了解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被考核对象在完成目标任务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等进行查阅,实地核实有关项目的任务完成情况。

4.按照县区政府和成员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考核评分标准》(以下简称《考核评分标准》)逐项考核的基础上,考核组对被考核对象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评定等次,并写出考核报告提交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审定后进行通报。

第四章分值评定与等次确定

第九条县区政府考核分值为100分,80分为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目标责任;相关成员单位考核分值为50分,40分为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目标责任;根据《考核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评分。考核采取扣分制,每项扣分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第十条考核等次按考核成绩分县区政府、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两部分排名。

第五章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惩

第十一条奖惩原则: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以教育为主。

第十二条为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将县区政府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区政府实行一票否决(含路外事故)。

(一)年内发生4起一次死亡3至4人交通事故的;

(二)年内发生3起一次死亡5至9人交通事故的;

(三)年内发生1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或辖区车辆在外辖区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且承担主要责任的。

第十四条对年终考核成绩前三名的县区政府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成绩排名靠后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奖励资金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政府同意后兑现。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暂行办法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4篇:道路交通安全报告范文

《意见》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举措:

一、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明确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以及相关部门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健全预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时协调解决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落实乡(镇)、村委会专人监管,并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及其成效纳入相关单位绩效管理。各地要及时聘用交通协管员,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能延伸到农村道路。有条件设立交警中队的乡(镇),要强化其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未设立的要加快推进乡(镇)派出所协管工作步伐,依法委托乡(镇)派出所行使交通安全执法权。

二、切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安监、建设、农业、工商、经贸、国税、地税等部门及乡(镇)政府,联合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每年不少于两次。并明确整治重点内容为:对无(假、套)牌、无(假)证、挪用号牌及报废、拼装、自行改装的机动车、拖拉机(含变型、多功能拖拉机,下同)要依法予以查扣,对其驾驶人、所有人要依法处理,特别是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要当场予以查扣并进行整改,直至符合安全标准(其中驾驶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要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暂扣半年以上不来认领的机动车、拖拉机按无主废旧车辆移交当地财政部门,依法公开进行销毁处理;对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机动车和拖拉机违规装载等违法违章行为要依法予以查纠;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要依法对驾驶当事人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及相应的罚款;对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而驾驶运输经营车辆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从严处罚;对未投保“交通事故强制险”的机动车辆要予以当场查扣,并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其所有人予以处罚;对客运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要责令其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在农村道路占道设摊、堆放杂物和晒粮打谷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以及人为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查纠;对外挂机动车、拖拉机要全面清理,严格执行检验规定,引导其回迁落户(经贸、质监、农业等部门要及时修订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变型拖拉机地方技术标准),对不符合我省注册登记规定的外挂拖拉机要开展联合整治,促使其回原籍地使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农村未上牌摩托车(特别是未列入国家发改委上牌目录的摩托车)、拖拉机补办注册登记的处理意见和引导政策,简化办牌办证程序,方便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拖拉机办理牌证;简化农村地区新增车辆办理注册登记程序,适当减免注册登记费用,推行购车缴税、注册登记、检测检验“一站式”服务,确保新增摩托车、拖拉机手续完备,切实提高农村地区摩托车、拖拉机注册登记率和检验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各职能部门、乡(镇)、村委会和有关单位落实农村道路预防交通事故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行业部门路面管控和交通稽查等监管工作情况,交通安全监管人员履职情况,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件办理情况,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情况,上级有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等。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召开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联席会议,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立相应信息报送、事故通报、工作报告等制度,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制度的落实,有效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四、逐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意见》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大安全投入,逐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物理隔离设施等安全防护设置,提高农村道路的通行条件。对新列入农村道路硬化计划的公路,应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农村公路技术规范及《福建省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交通安全设施、安保项目必须落实“三同时”制度,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设计审核关和竣工验收关。对已建成通车的农村公路(含桥梁)安全防护设施,各级政府要组织全面普查,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未达到农村公路等级要求的要参照或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区分轻重缓急,逐步设置到位;对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门要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抓紧整改,短期内不能根治的路段,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控制和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对重要路段出入口及节点位置,要设置限宽限高设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有效保障农村道路建设成果。

五、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意见》强调,各地要按照《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目标责任和检查、考核、奖惩机制,促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的落实。要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村民自筹为辅,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集机制。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农村道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

案》([2005]49号)和《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的要求,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道路建、养、管各环节科学的工作机制。除国家和省级补助的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外,市、县(市、区)政府要依据本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际需要,统筹本级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性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支出。

六、切实加快农村客运交通事业的发展。《意见》提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扶持农村地区客运交通事业的发展,认真规划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逐步把公交线路延伸到符合通行标准的乡(镇)、村,清理、规范农村客运收费的优惠政策,适当减免农村客运车辆附加费、运管费、养路费等相关费用,切实减轻农村客运经营者的负担。各级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实行公司化、公交化经营,要调整运力结构,合理搭配不同客流量班线的开行线路、班次,扩大客运班车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客车通达深度。对客流量小的线路,可采取灵活的片区经营、滚动发车、循环运营方式,提高车辆实载率;对新开行的客运线路,可视情开行隔日班、周末班、赶集班车。依法打击农村道路低速载客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的非法载客行为。鼓励发展适合农村客运特点及市场需求的高效低耗型客车,逐步提高车辆档次,增强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对农村客运站和候车亭建设,规划、交通、国土、建设等部门要简化立项、建设、用地等审批程序,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保障其建设用地需要,交通部门要提高其建设补助标准,加快农村客运站和候车亭建设步伐。

第5篇:道路交通安全报告范文

1、组建道路交通安全促进项目组工作机构;

2、制订相应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相关职责;

3、到安全社区建设的先进地区学习建设经验;

4、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社区理念、建设程序与方法的专项培训;

5、开展各类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社区理念,提高民众对安全社区理念的知晓率,同时,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二、摸底调查阶段(2012年12月)

收集与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数据,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情况档案。调查受众面要求达到50%以上,知晓率达到80%以上。调查的主要内容:

1、现有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机构、职责及其适用性;

2、现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及其适用程度和有效性;

3、现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活动惯例和程序的适用程度;

4、以往伤害、事故、事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纠正和预防符合程度;

5、安全现状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要求符合程度;

6、社区居民的要求;

7、已开展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活动的信息及相关资料;

8、社区人员、设施和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评价其危险程度并进行分级。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1-6月)

1、根据摸底调查结果,作出社区诊断,确定风险控制伤害干预重点。

2、根据诊断报告,制定总计划,年度计划,确立建设项目,制定项目计划,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付诸实施。

3、建立伤害监测体系。通过医院、交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企业、学校建立伤害监测体系,做好记录。医院、社区卫生院、企业、学校要建立记录管理制度,并阶段性地进行总结分析,从中找出问题,同时,检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效果。

四、整改落实阶段(2012年7-12月)

道路交通安全组对建设工作的过程进行中期评估,通过阶段性检查,纠正错误,及时整改。

1、制定检查制度,规定检查时机、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及检点等。

2、检查类型包括日常检查、节假日检查、重点活动日检查、季节性检查、项目进行过程中的检查以及项目结束后的检查等。

3、检查方式包括自查、社(居)组织的检查、各小组的联合交叉检查。

4、检点如下:

(1)高风险环境,包括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控制的危险源,事故高发、多发环境和区域等。

(2)高风险人群,包括本人容易受到伤害的和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人群。

5、检查的主要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

(3)重点部位、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设施危险控制情况;

(4)单位员工和居民的安全健康意识与安全健康行为能力情况;

(5)道路交通安全绩效;

(6)目前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其他问题。

6、问题整改:

(1)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到各单位或部门,要求限期整改。

(2)存在问题的单位或部门要制定整改措施,规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以及完成时间、完成目标。

(3)整改措施完成后由检查人员进行复查。

(4)若问题具有普遍性,应制定改进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巩固阶段(2013年1-12月)

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运行、巩固建设成果,持续改进。根据需要,调整目标、计划等。

第6篇:道路交通安全报告范文

一、组织领导

成立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交管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同志为专职工作人员,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学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同时为了便于联系和配合工作,全乡成立交通安全联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保障工作协调配合开展。

二、工作内容

1.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相关考核考评办法,落实责任制,与各村(社区)签订责任书。

2.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和指挥,有针对性的、分步骤开展各项专项治理整顿行动,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做好汇总报告。

3.新建1个交通安全示范村。

4.做好“五.一”、国庆节以及重大会议或重大活动期间的道路交通防护期的安全管理工作,每次活动有防护方案、有专人负责,事后讲评总结。

5.村、部门单位、学校做好经常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三、工作安排和步骤

全年分四个季度分步骤实施:

一季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道路交通法规“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宣传教育等项工作;

二季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道路两侧违章建筑进行清理整顿;

三季度:重点开展入校新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平安摩托”专项行动、在重点路口设置交通警示牌、全乡人民交通安全大学法教育活动等工作;

四季度:情况汇总、总结、完善基础台账并考核考评。

四、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工作,实现如下目标:

1.公路治安秩序良好,通行良好,公路无安全隐患,标识标牌完善,无车匪路霸、无公路三乱、无堵塞道路交通等。

2.消除马路市场和利用公路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打谷晒场等违法占道现象。

3.村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增加,受教育率达100%,安全意识增强,杜绝学生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发生伤亡的事件。

4.报废车、拼(组)装车、非客运车,三轮车载客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基本消除无牌无证车辆和未办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上道路行驶。

5.广大群众能积极配合和协助乡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思想统一,高度重视。建立乡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交通安全联席会制度,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安排和部署。

2.工作细心,认真扎实。建立各村机动车和驾驶人行车安全和办理证照情况登记制度,做到底数清楚,记录真实。

3.严格制度,履行职责。实行辖区内交通事故的上报制度,及时发现、掌握和上报情况;对辖区内所属车辆、驾驶人凡发生死亡1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要将基本情况、对责任人的处罚意见、倒查结果,自事故发生日起2个月内报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7篇:道路交通安全报告范文

××地处昌宁县南大门,全乡总面积236.1平方公里,辖10个村民委员会168个村民小组25859人。辖区内省道“312”线横穿而过,全长20公里,乡村公路全长547公里。有机动车辆1456辆,驾驶员1415名。

近年来,由于乡村道路的不断改善及机动车数量的增加,随之交通事故不断上升,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也增加,因此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1年来,××乡努力减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漏管失控面,把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纳入我乡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好、抓落实,坚决杜绝造成群死群伤的恶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全乡经济和谐发展,为“创建平安××,构建和谐茶乡”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要作法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实效。为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交通的武装部长为副组长,派出所、综治、宣传及十个村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派出所所长白中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民警为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细化分工,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提高认识,切实担负起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责任。面对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乡从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和服务“三农”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创建平安××,构建和谐茶乡”的大局上来,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积极研究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抓好、抓实,将其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为真正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明确责任,分别与各村、乡直各单位签定了《道路交通管理目标责任书》。在全乡范围推行兼职交通协管员制度,即由各村委会主任或支书担任辖区交通协管员,在派出所设置一名专职交通协管员,组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发动群众参与各种交通安全活动。驻派出所专职交通协管员和辖区兼职交通协管员在乡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及派出所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承担:一是按照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要求,定期组织群众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二是排查登记辖区机动车和驾驶员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清理登记辖区无牌证车辆和无证驾驶人员,督促无牌证车辆上牌落户和无证驾驶人员培训领证,行动中督促无牌证车辆上牌落户和无证驾驶人员;三是定期组织辖区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教育,传达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求。督促其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师事务所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四是对辖区道路危险路段进行排查,并同上级预防交通事故机构报告,协调有关治理事项;五是组织有关人员在赶集日、重大活动、传统节庆和婚丧嫁娶等聚众集中时段、地点,宣讲群众不乘坐拖拉机、低速汽车等安全无保障车辆;对于不听劝告的交通安全违法人员,及时通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派出所进行查处;六是建立交通管理基础台帐。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治本之策,在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我乡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好道路交通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国庆前夕还对本辖区内的正三轮摩托、客车、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他们收看交通宣传光盘,××乡派出所所长领学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奠定了基础;为了预防外埠车辆在本辖区发生交通事故,我乡组织人员在云保线两侧张贴交通安全宣传画,各村、各乡直单位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职责,定期深系的村寨和学校开展交通安全专题辅导,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宣传货车、低速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违法载客的危害性,使交通安全宣传深入千家万户。2009年1至9月份,共出动车辆65驾次,人员163人次,出黑板报5期,张贴宣传标语2920条,深入到中小学进行宣传教育25场次,培训驾驶员177人次,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攻势。通过宣传教育,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深入推广“丘北经验”。各村、各单位进一步落实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措施,切实加强农村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一盯一”、“一帮一”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结合全乡实际情况,推广“丘北经验”。依靠派出所、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对全乡低速车、拖拉机、货运车车主、驾驶人在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基础上,进一步进行全面的清理排查,将经常从事违法载人营运的车辆及驾驶人纳入重点管理范围,详细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实行“一盯一”、“一帮一”的“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联系,并通过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加强对重点驾驶人的沟通联系、宣传教育和提示提醒等日常监管工作,真正将各项动态管控措施落实到具体的、活生生的社会群众及广大交通参与者身上。加强了农村道路监管工作,规范了农村道路路面行车秩序,有效推进了农村道路交通环境的和谐发展。

(五)、加大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在交通管理工作中加强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纠正交通违章行为。重点查处农用车、拖拉机违章载人,无机动车驾驶证驾车,驾车不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严重违章行为,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相结合的原则,有效地减少了交通违章行为,大大的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对云保线路段和重点时段的巡查。积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统一行动,对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未进行年检车辆、酒后驾车、超限载人和违法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整治活动中,共出动警力78人次,警车18驾次,查纠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14起,处理交通违法人员15人。三是加大路检路查的执法力度。在云保线的路检路查工作中,严格按照“三严”的标准进行,即“严查、严管、严惩”,对七座以上的过往客运车辆逢车必查,坚决不放过一辆违法车辆,并对违法车辆上限处罚,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净化道路交通秩序。在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开展“以路为市”治理,采取“守巡”相结合、日常管理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方式,对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纠正,同时加大查处力度,从而加强规范道路停车秩序。五是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及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兼职交通协管员制度,充分发挥兼职交通协管员人熟地熟的作用,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履行好交通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增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力量和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第8篇:道路交通安全报告范文

年、州庆即将来临、全国全省两会也即将召开。为认真贯彻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做好今冬明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知》(西政办电〔〕第97号)要求,切实做好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两会两节”及期间全县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做好“两会两节”及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州庆,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目前,我县道路交通事故高发,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县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和特点,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两会两节”和“”工作,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两会两节”及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管理主体责任

(一)交通、安监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切实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交通部门要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客运企业车辆技术检测、驾驶人员管理与教育、车辆按规定线路运营等制度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企业整改或停业整顿。安监、交通、公安、农业等职能部门要于年1月20日前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客运企业、农村客运站点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督促客运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为及“两会两节”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前,客运企业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客运驾驶人节前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学习活动要达100%,要严格超员、超载、违禁品出站,落实GPS车辆动态监控24小时值守工作制度等,同时要提前做好运力预测安排,防止乘客滞留事件发生,强化客运车辆日常动态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客运安全事故发生,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或重大事故负主要责任的驾驶人,一律取消营运资质。

(二)全面启动交通安全服务站。年1月19日起,全面启动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国道214线景混段K41处)。同时,结合辖区实际设置交通安全流动检查点,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落实公路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车辆“六必查”(乘载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套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对超员20%以上的客运车辆驾驶人,一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对超员的乘客卸客转运,转运所需费用一律由承运人承担。

(三)进一步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关于落实《云南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试行)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农村道路安全监控措施,落实四级包保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监控人员。同时要督促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健全完善驾驶人、重点车辆台帐,前组织辖区驾驶人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与车主、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行车保证书》,与农户签定文明交通承诺书。

三、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一)对辖区所有道路进行一次排查。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把排查的重点放在农村,放在山区道路,放在过去没有纳入重点管理范围的区域,进一步对全县公路危险路段进行一次再排查,力争做到隐患点段一个不漏。对今年排查出的事故多发路段、秩序混乱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路段、公路桥梁隐患,提出治理意见和建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要及时采取增设警示桩和标志标线等因地制宜的措施进行临时性整治,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二)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环境进行大排查。一是交警大队与教育、交通等部门要联合对全县的校车进行重新清理,做到台帐清、底数明,逐一签订责任状,对不符合资质的校车,坚决依法清理取缔。二是核查学校门口路段交通秩序情况,需要增设交通标志和减速带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三是进一步落实“护校岗”。对县城各中小学校,严格执行“护校岗”制度,确保每天上学、放学、下晚自习时间有交警执勤;四是各乡(镇)要认真掌握周一至周五上学放假时间规律,从严整治非客运车辆运送学生行为。

四、强化路面交通管控,严格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部署开展节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强化路面管控。一是要加强酒后驾驶、超载、超速、无牌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农村道路上要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二是要加强与气象、交通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完善雨雾恶劣天气交通应急预案,加强冬季雨、雾等恶劣天气下的交通指挥疏导,提高冬季恶劣天气的管控能力。三是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管控,重点检查客车载客、行驶证检验记录、车辆检验合格标志、驾驶证记录、安全防护装备等。

五、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营造全县文明交通氛围。在启动日当天,各乡(镇)要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四支队伍”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一方面要结合“交通文明行动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主导作用,扎实开展“拒绝超速超载、平安迎新年”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日活动。另一方面要以客运驾驶人为重点,开展覆盖式、辐射式宣传活动,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各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与悬挂、分发各种宣传标语、条幅、传单,共同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六、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9篇:道路交通安全报告范文

为加快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规定》、《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现制定我镇2012年平安畅通乡镇创建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保持良好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工作作为实践“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举措,以“降事故、保畅通、保安全”为目标,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政府管理职能,整合全社会力量,坚持标本兼治,管建结合,以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为突破口,加快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建设,形成政府牵头、多部门协作、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全力落实预防、压降道路交通事故各项工作措施,竭力为全镇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的努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管理交通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府牵头、多部门协作、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初步形成,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参与交通安全各项活动的主动性明显增强,依法交通、文明交通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普及率达100%;群众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熟知率、依法交通的遵章率达80%;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较上一年相比明显下降,无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交通信息员建设等各项基础工作扎实,信息点的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示范村、学校、厂企、道路”创建合格率达100%,全镇道路交通治安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全年不发生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群众性堵路、集访、闹事事件;乡村道路建设、养护责任进一步落实,标志线等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无因险桥、险段、标志不全引发各类交通事故。

三、工作措施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全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各部门、村组、厂企、学校“两个文明”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完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在全镇上下形成政府牵头、多部门协作,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完善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通报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交通事故防范工作。落实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报告制度,加强与上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反馈和沟通,向社会分布交通安全群众投诉电话,认真查处群众对交通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

3、加强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落实针对性管理整治措施。协调交巡警、交通、派出所、工商、农机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交通隐患分析、排查工作,及时梳理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事故多发的“黑点”、影响交通畅通的堵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认真落实事故防范、安全管理和检查、交通安全宣传各项工作措施和责任。交巡警部门重点抓住影响交通安全宣传各项工作措施和责任。交巡警部门重点抓信影响交通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充分运用各种处罚手段和管理措施,坚持依法从严工作,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机制,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2、工作目标:一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和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二是集镇道路交通秩序良好。三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公路交通安全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四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推进,交通安全教育网络进一步健全,村民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五个一”到位率达100%。五是村(居)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进一步加强。六是334省道、新姜八线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确保不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