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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行政综合执法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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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行政综合执法总结

第1篇:乡镇行政综合执法总结范文

一、本市行政执法的历史沿革及现状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以及其他行政主体,为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定职权,就特定的具体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本市行政执法始于后,大致经历了四个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起步阶段(1981年——1990年)。这一期间,出台了大量行政管理法规规章,组建了不同类型的执法队伍。其中,以城建管理系统最为典型,如1986年本市城建系统成立了第一支专业执法队伍——上海市市容监察大队。

第二阶段:发展阶段(1990年——1996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各领域立法全面铺开,执法队伍规模迅速扩大,但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制定一部法规和规章,设立一支专业执法队伍”的现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成为当时的主流声音,1996年3月行政处罚法的颁布,为本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拉开了序幕。

第三阶段:探索阶段(1996年——2004年)。1997年,在试点基础上,《上海市街道管理条例》规定组建街道监察队,实现城管综合执法。1999年1月,在总结探索“一警多能”——巡警综合执法经验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本市试行交通警察和巡察警察在道路上统一执法的决定》,赋予交巡警道路交通、社会治安和市容环境管理职责。1999年12月,根据《上海市文化领域行政执法权综合行使暂行规定》本市组建了文化稽查队,在全国率先开展文化市场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

第四阶段:深化改革阶段(2004年——至今)。2004年4月,国务院《全国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要“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在此背景下,本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入逐步深化阶段。一是在城市管理领域。在中心城区二级综合执法试点基础上,扩大了综合执法范围。二是在文化市场领域。由前一阶段实施的委托执法调整为授权执法,并将原来市文化稽查总队改组为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三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实现跨部门综合执法,在“分段监管”基础上,逐步实现食品安全以一个部门为主的综合性、专业化、系统性监管模式。四是在城市交通管理领域。改变过去一个行政机关内部有几支行政执法队伍,分头执法的状况,推进行政机关系统内部执法机构整合。

这些年来,本市从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符合上海特点的行政执法体制出发,坚持边探索、边改革,边实践、边完善,在探索综合执法、健全监督机制、优化人员结构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距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由于许多违法行为同时涉及几个行政机关的执法权限,在当前层级较为繁复,力量较为分散的状态下,行政机关相互协调较为困难,且各行政机关“分头分散、分段而治”容易顾此失彼、互相掣肘,容易出现“几个部门摁不住一头猪,十几个部门管不了一桌菜”的“九龙治水”弊病。

据了解,目前全市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约有1600多个。其中,市级行政执法单位921个(市政府委办局45个、市政府委办局所属单位866个、其他10个),各区县有行政执法单位736个(包括乡镇政府110个、街道办事处89个)。如何进一步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解决权责交叉、执法疏漏和多头执法等问题,是摆在人大和政府面前共同的任务,亟需进一步加强研究,作出制度性的安排。

二、关于深化本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思路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我们有责任、有必要、有条件、也有能力加快改革的步伐,真正起到“排头兵”、“先行者”的作用。人大和政府都要深入、系统、全面地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大课题展开调研,进一步从立法的源头上和执法的举措上探索解决行政执法“管理碎片化、力量分散化”的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要积极发挥地方人大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在法治框架内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继续发扬当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本市交警和巡警统一执法决定”时的立法回应改革的探索精神,依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围绕“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的主题,密切关注政府的改革举措,充分发挥立法的规制和引领作用,抓住关键问题,总结实践经验,理顺法律关系,确立法律规范,实现依法赋权,抓紧制定出能体现前瞻性与务实性相结合的地方性法规。

市政府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和社会结构深刻变化,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办法,为构建符合特大城市特点的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新模式而加快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步伐,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另一方面要积极鼓励各区、县大胆探索、勇于实践。

2013年12月31日,浦东新区成立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原先工商、质检、食药监部门的相关职能“三合一”地整合起来,对食品安全实现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探索大市场的审执机制,打破行政监管的分段而治,促使机关的八成人员充实基层一线,以便形成行政执法力量之间的“无缝衔接”。新年伊始,奉贤区成立了本市首支常设联合执法总队,把政府九个部门分散的执法力量,捏紧为一个“拳头”,以便“九龙汇聚,协同治水”,解决行政执法中易于扯皮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这些均是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有效解决行政执法力量分散弊端而作出的有益探索。

建议市政府在梳理总结浦东、奉贤等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将这方面的改革探索在全市范围内推开,抓紧扩展至公众普遍关注的城市安全、环境保护、违章建筑拆除等领域。同时加强顶层设计,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转变政府职能、精简行政机构、增强行政效能的过程中,统筹解决执法力量分散、权责交叉、多头执法、执法不力等顽症。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应做到“总体规划、稳妥实施、分步到位”。一是在总体规划上,可通过统一赋权,对相关联的行政执法,实行统一受理、统一监管、统一运作,建立起一支全市统一的“扎根基层、上下联动、首尾贯通、召之即来、来之能管、管之能成”行政综合执法队伍。二是在实施办法上,要探索设计出一个合理、高效、可操作的行政综合执法模式,形成一套完备的行政综合执法程序、规范等制度。可借鉴公安“110”和“12345”上海市民服务热线平台的操作流程,对全市的行政执法实行“统一接报、即时启动、分流处置、各司其职”。三是在解决路径上。考虑到行政执法工作的复杂性,可考虑按照跨部门综合执法与内部综合执法两类分步到位。

第2篇:乡镇行政综合执法总结范文

(一)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2010年11月就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2011年5月就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局“六五”普法规划,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18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由执法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工作格局。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二)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写入年初工作计划。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一般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每年结合部门各项工作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并对普法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适时督查。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三)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局学习学法制度,并按照学习学法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普法读本,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

此项标准分4分、自评分4分。

(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年内有落实、年终有工作总结,领导小组至少每年听取局属各部门普法工作专题汇报2次,并对各部门在普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研究部署和加以解决,确保了普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五)根据我局学习和学法制度,每年至少组织集中学习

10次以上,组织专题讲座2次以上,确保了制度的落实和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六)我局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决策上均严格遵循法律法规,阳光操作,按章办事。

此项标准分4分、自评分4分。

(七)一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全局干部职工没发生任何违法现象。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八)我局11名科级干部,没发生任何违法乱纪行为和被追究纪律或刑事责任。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九)普法所需经费我局均根据需要及时支付,普法经费得到了绝对保障。

此项标准分5分、自评分5分。

(十)根据县委普法办的要求,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均按时参加每次的普法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十一)我局充分利用部门优势,在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和利用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契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

此项标准分5分、自评分5分。

二、狠抓重点地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方位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标准分25分,自评分25分)

(一)我局在18个局属部门广泛开展“法律六进”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命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总编室、图书馆为示范窗口,以示范窗口推动“法律六进”工作的开展。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二)此项涉及各乡镇,我局不涉及,自评满分。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三)在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安全检查等有利时机,我局对文化市场经营业主、旅游景点负责人、电视用户进行普法教育,次数在10次以上。

此项标准分5分、自评分5分。

(四)此项涉及各乡镇和教育系统,本局不涉及,自评满分。

此项标准分4分、自评分4分。

(五)本单位不属犯罪案件多发地,未开展专项集中教育整治活动。

此项标准分4分、自评分4分。

三、坚持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单位的普法社会责任得到切实履行(标准分15分,自评分12分)

(一)我局每年集中文化市场经营业主进行依法经营和普法交流,始终坚持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单位的职责和社会普法责任得到切实履行。

此项标准分5分、自评分5分。

(二)我局以文化市场经营业主为普法对象,每年举行普法培训在2次以上。

此项标准分5分、自评分5分。

(三)对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我局进行了跟踪监督落实,但存在未印发简报、通报和痕迹资料不全等不足,自扣3分。

此项标准分5分、自评分2分。

总之,通过普法工作的开展,全局干部职工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法制水平明显提高,做到人人懂法,个个守法,行政执法人员文明、严格执法,正确用法,自觉遵守法纪,政治上保证了零失误,服务意识上保证了零缺点,执行上保证了零损耗,资源上保证了零浪费,安全上保证了零差错,为促进“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第3篇:乡镇行政综合执法总结范文

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召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人成立大会,目的是通过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运作机制,整合城管资源,动员全县人民和各个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上去,努力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加强城市管理的必要性,和城管体制改革的必然性

⒈加强城市管理,是推进我县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经过改革开放多年来的发展,特别是因劳动力成本上升,导致东部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产业向西部转移的大好机遇,我县正面临着赢得新发展的重要时期。当前,各个丘陵大县都在充分利用自身的劳动力优势,抢抓这一历史机遇,因此,招商引资的竞争必将日趋激烈,依靠优惠政策为主的招商引资优势,有弱化的趋势,而通过完善区域综合服务功能,改善投资环境,正成为推进招商引资加快发展的新亮点,只有努力创造更加宽松、更加理想、更具优惠的投资环境,才能引来投资者,留住投资者。由此可见,城市环境作为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一个城市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城市环境的优劣,影响着城市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因此,加强城市管理正是改善我县投资发展环境的一项举措,是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必然选择。

⒉加强城市管理,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迫切要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得到了快速提高,群众对精神文化需求大大增强,对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们渴望兴建美好家园,渴望拥有“蓝天、碧水、绿地”的人居环境。广大人民群众是我们城市的建设者和主人,他们有义务创造,也有权利享受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但是城市管理的现状与老百姓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脏乱差的问题依然严重,噪声扰民、以街为市、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吐乱扔、乱倒乱堆等现象随处可见,在这次保先教育征求意见时,群众反映强烈。作为党委、政府,我们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努力创造宜人的居住环境,丰富高雅的文化氛围,建立稳定安全的社会秩序,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加强城市管理,提高生活质量,提高环境质量,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大好事,是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这次保先教育活动能否取得实效的具体体现之一。

⒊原有的城市管理体制弊端使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成为必然。之所上存在目前这种管理现状,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原有的城市管理体制存在弊端,城市管理工作常常陷入多头管理的怪圈,“十几顶大盖帽管不过一顶破草帽”,就是所有问题的生动体现。作为城市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城市管理机制始终处于探索的状态。虽然建设局下面设有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在管理职能上只是城市管理的部分职能,难以承担城市整体管理职能,一些管理城市资源还分散在相关部门,大量的工作需要部门之间配合,因此就造成了有利的事情争着上,无利的难管的事情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层出不穷。部门之间多头管理,又互不通气,造成许多管理上的脱节。管理见成效靠突击整顿,抓一抓,好一阵,稍一放松,迅速回潮,风头一过就滑坡,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这些管理体系问题必须依靠改革办法加以解决。为此,县政府认真总结经验,采取降低行政执法成本,提高城市管理的效能的集中管理综合执法这样一种管理模式,这也是周边市、县正在运行的成熟做法。以城市管理相关乡镇、职能部门为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抽调人员组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并横向纵向地将部分任务分解到居委会、非责任单位,形成专门执法队伍重点抓、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新模式,以解决城市管理中的老大难问题。

二、集中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建立统一高效的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运作机制

集中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运作机制的基本原则,特别是有抽调人员的相关单位,必须坚决服从这一决定,不要在源头为城市埋下隐患。

版权所有⒈集中管理是提高城市管理效能的基本保障。集中管理主要体现在对被抽调人员的管理上,抽调人员其人事关系在原单位,工作量化考核及个人年度考核由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管理,工资、奖金等福利在原单位领取,年终目标奖由所在单位划拨到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进行考核。

⒉综合执法是加强城市管理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方向。需要明确的是,被抽调人员是代表本部们行使法律法规授与该部门的有关城市管理的职责,而不是相关的城市管理责任部门,委托授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行使处罚权,因此,现在的综合只是相对的,下一步还要创造条件向完全的行政综合执法过渡。这就要求相关的责任部门在法律处罚文书的发放上要依法给予大力支持,具体来说,就是由本单位在原单位领取文书,罚没收入统一由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直接交入金库,票据领取人员凭入库收据回原单位核销票据,再由原单位与财政统一核销票据。

版权所有⒊部门负责是加强城市管理行使处罚权中行政执法主体的实际承担者。被抽调人员在行使城市管理职能时,若遇自身不能处理的,这就要求所在的部门必须全力具体负责进行处理。一句话,就是不能当甩手掌柜,不能以在城市执法大队有抽调人员为借口,推诿扯皮。

三、各尽其职,突出重点,大力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⒈加大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首先,建设局要担负起城市环境卫生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与相关乡镇及社区居委会一道落实辖区环境卫生和门前三包责任制,认真解决好主次干道卫生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门前三包合同签约率达到。第二要解决好居民小区小街小巷的清扫保洁问题,协调和监督相关乡镇、居委会及地区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清扫保洁工作,确保不留任何死角。第三,采取措施和相关乡镇一道解决城效结合部垃圾收集转运问题,拒绝积存暴露垃圾。

⒉认真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一是由公路巡逻警察大队城区中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交通运输管理所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以整治黄面的、公交车为重点的城区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和乱停乱放。二是由城管大队牵头,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配合,城区内坚决取缔营运动三轮车,根据低步入轨、平稳过渡的思路尽快完成营运机动三轮车更换人力三轮车和营运人力三轮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工作。三是由交通运管部门牵头,坚决打击以残疾车为重点的非法营运行为。

⒊全面开展市容市貌整治。一是执法大队配合工商部门强化对现有市场的管理,坚决取缔以街为市现象,坚持疏堵结合,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小巷规范、无证摊点和店外店取消的原则,合理规划,集中规范。二是执法大队要积极配合环保等部门加大对噪声、油烟扰民的查处力度,特别是要积极探索、认真研究解决噪声扰民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执法大队还要抓好广告设置的管理上下功夫,维护城区建筑里面景观,力求达到整齐划一、协调统一,特别是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广泛发动,全民参与,集中时间对牛皮癣广告进行一次专项整治。

四、明确任务,逗硬考核,确保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城市管理纳入目标管理,具体由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被考核单位是纳入县委、政府年终目标管理的县级所有单位及涉及到的四个镇,这里又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承担城市管理目标的目标责任单位,另一部分是其他参与目标管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二者考核的目标任务已下发,请各个单位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在考核的方式上,每月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责任单位每月考核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布,年终进行折算,实行倒扣分制,最高扣分不超过分。

五、加强内部管理,创建一支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依法行政、务求实效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城管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决定这项改革成效的大小,要把队伍建设始终如一地抓好,要常抓不懈,这是重中之重。

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各项有关业务的培训,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形象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群众意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认识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把这个队伍建成文明之师、威武之师。

⒉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要伴随着新体制的建立尽快形成一整套管用的规章制度,围绕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有效的约束保障制度和优胜劣汰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第一次亮黄牌警告,第二次再警告,第三次就地坚决退回原单位。

⒊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依事实办案,依法办案,依程序办案,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执法大队要与相关责任管理部门多沟通,多配合,定期召开座谈会,及时沟通情况,分析问题,制定有效办法,形成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好局面。

⒋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要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做到防范在前,警钟长鸣,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观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效防止执法不公,坚决摒弃吃、拿、卡、要的坏作风。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把领导班子建设好,切实建设成为开拓、务实、廉洁、公正、团结的领导集体,班子搞好了,就有了带好队伍的本钱,就有了说服力,就掌握了搞好队伍建设的主动权。

六、积极宣传,广泛发动,为城市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城市管理上既要强化政府的责任,又要依靠群众的参与。群众是城市管理的主体,只有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使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管理法规的宣传,特别是对《城市管理办法》的宣传。一是要充分利用电视台城管专栏“百姓之声”等栏目作为宣传平台,不断提高市民文明意识、法制意识、大局意识。

要坚持把城市管理工作的着眼点放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上,无论是制定计划、开展工作还是评估检查,都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群众的呼声作为城市管理的第一信号,真抓实干,从具体事情做起,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抓起,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城市管理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让群众既是城市管理主体,又是受益主体,从而使群众主动关心城市管理,自觉地参与城市管理,真正体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

同志们,今天这个授牌仪式,标志着我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希望通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成立以及逐步完善运作机制,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由突击整治向长效化管理转变、由政府单一管理向社会公众共同参与转变、由强制性管理向与引导服务型并举转变。

第4篇:乡镇行政综合执法总结范文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处于高速发展期,也是各种矛盾与问题的凸显期。针对复杂的局面和形势,我们的管理能力、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卫生监督工作还存薄弱环节。近年来各类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食品安全、职业病危害、饮用水安全、血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卫生监督战线的同志们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特别是《食品安全法》赋予卫生部门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风险监测评估和重大事故查处等新职能又对我们提出了全新的挑战,面对新的任务和不熟悉的工作,我们要主动应对挑战,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增强信心,全面提高工作水平,脚踏实地地把各项工作做好。现就以科学发展的理念来对卫生监督工作作一些深入的思考。

一、做好卫生监督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理论创新的一个突出成果,体现了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对发展内涵的深刻理解和科学把握,对发展思路、发展模式的不断探索和创新,对我们把握大局、做好各项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卫生监督工作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群众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卫生监督部门承担着6部法律、28个条例、400多个规章的执法任务,涉及到群众健康权益的方方面面。食品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与人民群众的健康息息相关,职业卫生、医疗市场监管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健康权益。政府职能逐步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经济调节职能涉及到行政审批,市场监管职能包括卫生监督执法,社会管理职能包括依法管理卫生行业,公共服务包括提供公共卫生服务,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工作本质就是以人为本,关注的是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利益,与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是一致的。首先,这是卫生监督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卫生监督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是政府的行政行为,是政府公共职能的体现。其次,卫生监督的标准和依据是以是否有利于人的健康为出发点的。卫生监督的各种标准、依据无一不是考虑人的健康因素的。第三,没有人的健康需求就没有卫生监督的存在与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的健康需求越来越高,健康维权的领域也会不断拓展。卫生监督工作就是要以人的需求为中心,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二、卫生监督体系的科学发展,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

卫生监督体系建立走过了8年的历程,是一支成长较快的年轻队伍,也经历了非典、抗震救灾、奥运保障等重大事件的磨练和考验。但是,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也面临着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运行机制体制不完善、工作理念滞后、大局观念和协作意识缺乏等问题。因此,卫生监督工作要实现科学发展,需要在总结以往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树立大局意识,努力实现从原有的“食品卫生”理念,向“食品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大局理念转变,就要紧紧围绕省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积极推进卫生综合执法,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树立起政府重视、支持这支队伍的更大决心和信心。

三、实现科学发展,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提高协调干事的能力和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模式

(一)实现科学发展,努力实现“三个转变”。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忽视社会发展和社会公平,就卫生监督方面表现为:一是职业危害日趋严重,食品卫生状况不容乐观;二是医疗市场秩序尚未根本好转,公共卫生领域也存在诸多问题等;三是卫生监督机构在机制、体制、能力建设方面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就我市而言,卫生监督机构成立不久,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难以适应综合执法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卫生监督工作。要在实际工作努力实现三个转变。

1、从单纯业务工作向行政执法转变。卫生监督工作的性质是行政执法,与卫生行政部门一致,卫生监督机构是卫生行政部门的执行机构。我们的工作优势在业务技术,但欠缺的是执法办案能力,卫生监督机构要把卫生行政执法作为卫生监督的工作重点,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改变传统的培训、考核内容和方式。在培训方面,改变过去只注重培训规范和标准的模式,要强化执法办案能力的培训,重点培训监督员如何办案。在考核方面,注重考核监督员执法能力、办案质量和数量。一个不会办案的卫生监督员就是不称职的监督员,一个案件不办的机构就是未尽职责的机构。

2、从单纯公共卫生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执法的执行机构,要代表卫生行政部门实施行业管理,实行综合执法,加强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逐步健全监督所执法职能,扭转过去《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执法薄弱的局面,不断拓宽执法领域,梳理执法依据,执法范围要逐渐覆盖全部卫生法规,探索综合执法和综合许可的新的工作模式。

3、从突击检查向建立长效机制转变。卫生监督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范围越来越广,卫生监督员数量不足,突击检查成为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方式。突击检查能够起到一定效果,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大多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特别是农村地区成为监管的薄弱地方。必须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重心下移,健全农村卫生监督网络,在乡镇设派出机构,充实基层卫生监督力量,探索建立卫生监督长效机制,从制度上解决卫生监管问题,在专业执法力量不足的情况下,要走群众路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实行专业队伍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共同做好卫生监督工作。

(二)实现科学发展,树立大卫生的意识,注重处理好五方面的关系

一是处理好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卫生部卫办发[2000]第16号和卫办发[2001]112号文件明确规定:卫生行政部门与卫生监督机构之间的关系是执法主体与执行机构的关系,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卫生行政执法的执法主体,卫生监督机构是“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其辖区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使卫生监督职责的执行机构”。二是处理好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关系,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卫生监督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关系是行政监督与技术服务的关系,是卫生监督工作的技术支撑。三是处理好与卫生监督机构之间的关系,实现合力发展的目标。四是处理好与监督相对人之间的关系,实现打击违法行为与扶持诚信企业相统一的目标,为共同促进全社会的和谐、科学、可持续发展而努力。五是处理好与公安、工商、质检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联系,处理好各种工作关系,形成既分工明确又通力合作的良好工作格局,促使各项卫生监督工作得到顺利地开展。

(三)实现科学发展,要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模式

认真贯彻实施《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接受群众监督,扩大案件来源,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第5篇:乡镇行政综合执法总结范文

(一)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优化交通法制环境的效率和效益

一是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管理体制,适应高速公路快速发展的需要,积极争取出台《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条例》已列入省人大2008年正式立法计划,省厅和省高管局等单位要积极开展起草和调研论证工作,力争上半年上报省政府,争取年内由省人大审议颁布实施。

二是为进一步解决道路运输辅助业法规不健全、市场不规范的问题,适应道路运输发展的需要,积极争取省政府出台《湖北省道路运输辅助业管理办法》。该《办法》已上报省政府法制办,省厅和省运管局要积极配合省法制办做好修改和相关协调工作,争取年内出台。

三是为进一步促进水运事业发展,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省厅和省港航局要抓紧做好《湖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争取列入2009年省人大立法项目。

四是及时做好相关法规、规章草案的修改工作,维护交通部门的合法权益和交通法规体系的统一性。

五是及时做好厅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报备工作;做好法规咨询、解答等日常工作。

(二)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倡行执法便民理念的效率和效益

一是不断完善网上公示内容,大力推进交通电子政务,提高交通行政服务效率,努力塑造湖北交通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管理形象。

二是全面实现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对外,逐步扩大网上审批范围,年内要实现100%的基层交通执法部门的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对外。

三是建立和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时限办结制,把服务贯穿到执法工作中去,真正做到服务为民。

四是畅通举报投诉咨询渠道。通过畅通举报投诉咨询渠道,加深与群众的联系与沟通,有效改善政府形象,确保做到每一起投诉、举报、咨询有处理、有结果、有回复。

五是研究制定执法便民新举措,推行人性化执法。推广管理和征稽进社区、进村组的做法,使规费征收寓于执法便民的服务之中,不断扩大社会面,确保执法管理和规费征收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市场、进乡镇。年内各有执法职能的单位都要总结执法便民的措施和效果。

(三)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锻造过硬执法队伍的效率和效益

一是完成交通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在做好执法队伍清理整顿的基础上,换发交通行政执法证。对不在执法岗位、不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执法考试或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一律不予换发执法证,把好执法人员准入关。

二是实行执法人员动态管理。省厅年内将对全省交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实现网络信息化管理,对不在执法岗位的人员及时收回行政执法证件,适时掌握执法人员的动态信息。

三是加强交通执法标志和标识管理。对全省交通系统执法标志和标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适时按交通部要求统一规范。

四是开展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按照执法人员三年岗位培训的要求,各单位要抓紧制定培训实施方案,落实培训基地和培训教师,并要在年内完成30%的培训任务。各单位要继续抓好执法人员的学历教育,确保“十一五”期末所有执法人员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是大力推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忌语》和《禁令》的各项要求,在4月中旬前集中开展一次排查整治活动。每个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都要进行自查自纠,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采取预防和整治措施。省厅将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忌语》和《禁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每个执法人员能记、能背、会用。对违反《忌语》和《禁令》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四)努力提高监管质量,充分发挥落实执法监督责任的效率和效益

一是组织开展交通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和执法证件、执法文书、执法程序及文明执法为重点,组织开展交通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不断规范交通执法行为。省厅将在第三季度开展交通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请各地各单位及时做好自查、迎检和材料上报工作。

二是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省厅将统一执法案卷卷宗,并将于9月份开展执法案卷交叉评查活动,促进执法案卷进一步规范。同时,省厅将统一规范行政执法委托文书文本,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主体。

三是继续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部印发的《关于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搞好评议考核和过错追究。在部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联系点的基础上,确定省厅行政执法责任制联系点,及时总结推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建立和落实交通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逐步推行行政复议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开展行政复议案件评查,进一步规范复议工作程序,提高行政复议质量,确保行政复议受案率达到100%,真正实现“以人为本,复议于民”。

五是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年内各单位要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1-2次行政执法评议活动,要将执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列入评议内容,注重发挥好执法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对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加以整改。

(五)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效率和效益

一是推进交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省厅年内将组织开展交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调研,并选择武穴市、武当山市交通局作为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力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开展文明执法主题活动。针对行政许可、征收、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执法主题活动,省厅将适时制定下发全省交通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用规范制约执法人员行为,改进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提升交通形象。凡不文明执法、野蛮粗暴执法、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在年终评先时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推进执法微机管理系统的运用。推进运管、征稽、高速公路执法微机管理,实现信息共享,确保执法工作规范化、网络化、信息化。

四是运用科技手段,强化执法的科技含量。推广随州运管部门利用监控手段取证的方式,不断提高执法的准确性和执法效率。

五是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尽快研究制定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开展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广,有效解决执法随意性大的问题。

(六)努力提高宣传实效,充分发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效率和效益

一是组织开展“一学三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活动和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基层、法律进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普法的宣传范围,努力增强普法宣传的效果。

二是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学法用法示范机关”、“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培植典型、总结经验、宣传先进,通过抓点促面,不断提升我省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三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不断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中心组学法和法制培训等制度,省厅将适时组织两期交通部门领导干部和法制部门负责人培训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交通各级、各系统年内都要有针对性、有计划性地组织领导干部学法和法制讲座。

四是进一步做好2008年奥运法制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这一主题,精心组织策划奥运法制宣传活动,自觉将奥运法制宣传纳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评估指标。

第6篇:乡镇行政综合执法总结范文

2009年全县农业执法工作总的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全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农业转型升级主题,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体系建设,创新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水平,树立执法权威,依法保障农业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为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执法保障。

工作要点:

一、加大执法力度,树立执法权威

1、开展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农产品种养环节、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排查,督促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小区)和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坚决防止和严厉查处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行为。

2、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做大做强“绿剑”执法品牌。具体安排是:“绿剑”1号行动,时间在4月,围绕春耕备耕,重点对种子、肥料产品进行专项执法。种子以水稻、玉米和主要经济作物种子为重点,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超范围经营、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品种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等违法行为。肥料以复混(合)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叶面肥及床土调酸剂为重点,重点查处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任意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绿剑”2号行动,时间在6月,重点为农药产品(包括卫生杀虫剂),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份、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以及乙酰甲胺磷中甲胺磷超标和掺杂高毒剧毒农药的行为。绿剑3号行动,时间在9月,重点为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产品、宠物医院和种畜禽。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质量标准、生产经营假劣产品等行为;饲料企业不依法建立原料进厂检验、生产记录、产品留样、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违法生产经营使用三聚氰胺、“蛋白精”等禁用药物行为;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种畜系谱》生产销售种畜禽等行为;分装销售原料药、标签和说明书不符合规定行为;直接使用兽药原料药、使用人用药等违法行为;督促宠物医院和养殖场(户)建立兽药使用记录,严格执行停药期规定等违法行为。“绿剑”4号行动,时间在11月,重点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查处滥用冒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违法行为,加大农药残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及兽药残留等监管力度,杜绝在种养殖过程中使用五种禁用高毒农药、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二、加大执法宣传,营造法制氛围

为强化农资监管力度,整顿农业投入品流通市场秩序,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切实保障全县春耕备耕生产,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群众受益”原则,3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乡镇村,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通过设立农业政策及法律咨询、农资质量咨询、农业科技咨询、农业信息咨询、农资产品质量投诉等服务平台,向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宣传强农惠农政策、传递种养技术信息和辨别假冒农资方法。

三、完善诚信体系,强化市场监管

根据《浙江省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浙农专发〔20*〕76号)要求,全面开展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坚持“打扶结合,分类治理”原则,正确处理整治、规范和提升关系,尊重小农资经营者的市场主体地位,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打击违法行为。一季度开展小农资整规全县推开准备、发动工作,二季度指导小农资整规面上推开工作,三季度小农资整规全面整治工作,四季度小农资整规全面总结提高。

继续按照《创建百家诚信农资示范企业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县级诚信农资示范企业的建设目标;继续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组建农资连锁企业和连锁网点;引导分散的农资经营主体成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行业管理、行业自律、行业服务等作用,努力构建全县农资诚信经营的长效监管机制。

同时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净化农业投入品源头。

四、规范执法体系,创新执法机制

1、认真贯彻《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农政发〔20*〕2号),力争全面实现农业综合执法。按照“行政处罚职能统一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力量统一调度,执法文书统一规范”要求,通过集中办公、制度落实、日常监管、绩效考核等措施,健全、规范执法体系,迎接省市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达标考核验收。并根据省农业厅要求,抓住机遇,加强沟通,力争全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第7篇:乡镇行政综合执法总结范文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为了有效推进××区的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确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防止执法违法的事件发生,最大限度保护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区城管局于今年成立了以局长蔡新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郑利华任副组长,局综合执法科、政工人事科、目标督查科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科,科长尹宏任办公室主任,刘继丽、廖福安、刘玉梅同志为督察员,负责全局行政执法督察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制度落实责任

为保障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有效地开展,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制定了《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工作职责》、《行政执法督察人员工作职责》,并制定了××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督察办法》,办法对督察的范围、督察方式,督察内容做了详尽的规定和布署,使工作有目标、有标准、有要求、有奖惩,在日常工作中有专人定期、不定期开展效能督察,并将督察结果及时通报,保证了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转变观念

为严格执法纪律,进一步提升城管形象,实现争创一流的城管执法队伍目标,我局始终把执法督察工作看作是一项直接关系到是否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能否提高城管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城管进社区、送法下乡”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进社区挨家逐户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知识,精心构建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平台,广泛发动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实践活动。

2、根据年初制定的《××区城管局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就城市管理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及对策;依法行政和城管执法的难点问题;行政执法、处罚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行政执法责任制等进行了专题讲座。二是定期开展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内容熟悉度,掌握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工作程序和基本业务技能、管理标准,提高应知应会能力。三是通过执法文书使用制度培训,建立了案卷评查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及时进行纠正,保证办案质量和案卷归档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对城管工作的正确认识和理解,端正心态,树立信心,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应变能力。四是多次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敬礼、告知、执法的程序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工作考评办法》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纪律督察暂行办法》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并给各派驻乡镇执法中队转发了《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大力开展文明执法严肃执法纪律的通知》,要求大家统一思想和认识,转变执法观念,认真履职到位,文明执法。

四、理清依据明确职能

重点抓了三项工作:一是梳理执法依据,推行公开透明。按执法行为的种类,如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分别将每项执法依据进行了筛选梳理,细化到具体条款和标准,理清职权7大类162项,并通过区城管局网站,将梳理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布。二是规范自由裁量权,推动执法标准化。对《四川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处罚标准进行分类量化,缩小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幅度和标准,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三是加强业务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用于指导执法队员的执法行为,推动了执法工作的规范化。

五、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从八个方面明确规范执法内容和标准:即执法权限合法、执法程序合法、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标准、执法言行规范、文书填写规范、执法监督有力和档案管理规范。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一般程序、简易程序的执法流程和审批步骤,加强了案件办理的审核监督,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

六、严格督察,成效明显

1、在队伍自身建设方面,我们始终围绕“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搞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队容风纪,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着装整齐,切实达到仪容端正、风纪严谨、统一规范的管理要求,局行政执法督察办将行政处罚案件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以及执法人员上岗执勤执法的规范操作程序绘制成挂图,使每个队员能够熟记业务技能和上岗要求,从源头上防止执法违法现象发生。经常在执法队伍内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省内外城管工作的典型案例,引以为鉴,防止和避免执法违法行为发生。

2、现场执法督察方面,一是局属行政执法大队每次重大活动或者整治行动,局领导都亲到现场进行指挥,督察工作人员监督到位,即时指出问题,对不按要求着装、不按“三步走”程序执法的个别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并下发督察建议书;二是加强对派驻中队的督察。重点督察是否按要求着装、是否按程序执法、有无不作为现象、有无吃拿卡要现象等,对存在的问题以督察通报的形式要求其进行立即整改,并将结果纳入年底对各派驻中队的目标考核中。今年,我局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共对6次重大综合整治行动进行了全程监督;日常监督检查共计25次发出督察建议书12份。

2009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在规范城管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保护行政执法相对人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不依法执法、不文明执法、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等方面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为实现认真履行职责、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建立和谐城管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七、2010年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思路:

1、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加大执法督察工作力度,把行政执法督察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2、加强对各派驻镇执法中队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第8篇:乡镇行政综合执法总结范文

关键词: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基金项目:本文系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科研项目“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与探索”(项目编号:Q201203)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试论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的现实难题与对策建议――以江苏省泰州市两个改革试点镇为例

收录日期:2014年7月2日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除了紧抓大中城市建设外,国家也十分注重小城镇的发展状况。2010年4月,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发有关通知,明确在13个省的25个经济发达镇进行“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改革试点,江苏省有4个镇入选。同年,江苏省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又选择了16个经济比较发达镇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试点工作。在上述两个层面改革试点镇的遴选中,泰州市共有两个镇入选,包括一个国家级经济发达镇的戴南镇,一个省级经济发达镇的黄桥镇。这两个镇被选为改革试点镇之后,改革进程中取得了一定的可喜成绩,但仍有许多问题出现。笔者收集和阅读了大量的相关资料,对其进行了一些探讨。

一、试点镇改革的实践现状及初步成效

(一)泰州市黄桥镇的改革探索。黄桥镇是省级改革试点镇,该镇是苏中地区规模最大的集镇。从试点的情况看,该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1、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前,黄桥镇的综合经济实力在全省20个改革试点镇中处于中下位置。为了促进其经济的发展,泰兴市政府将173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给黄桥,所涉及到的25个市级机关部门全部下移职能、充分授权,在黄桥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

2、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中心由引领传统产业向促进新型产业发展转变。作为省级试点镇的黄桥镇,在工业、传统产业上,近年来发展迅速,成效显著。然而,重新审视自身的产业结构和经济瓶颈,黄桥镇的改革者意识到,低附加值、高消耗、粗放式的传统产业已经难以支撑城镇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因而,必须转变思维理念,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所以,通过本次试点改革,改革者在未来发展规划中,坚持两手抓,一边抓传统产业的提档升级;另一边抓工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咬定“工业强镇”不放松,最终实现“三化”融合发展、互动并进。

3、建立执法协作和争议协调机制。该镇成立了多个执法单位综合执法平台,通过协作执法和争议协调机制,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同时也是为了积极推进执法工作,建立一个稳定、有序、文明的试点镇。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坚持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行行政指导,引导公众参与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切实强化对外宣传,注重引导舆论氛围,树立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二)泰州市戴南镇的改革探索。戴南镇是国家级改革试点镇,从改革的实践情况看,该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革:

1、机构设置改革。戴南镇对自身的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能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在重新界定职能的基础上,统一综合设置为“一办七局一中心”,重置的机构均按副科级管理。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还下设股级科室。目前来看,该镇机构改革充分体现了精简高效的原则和基层“大部制”改革的要求。

2、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了能够打造一个强镇,就要有一个强又优的领导班子。因而,该镇对现有的干部人事制度进行改革,德才具备的人留下或者引进,不符合要求的调入其他部门或解聘,形成一种竞争机制,让工作人员感到危机感。同时,创新人员配置方式,打破人员身份限制,行政、事业人员在身份不变的前提下,可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对技术性较强的岗位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基层干部队伍。

3、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转变职能,吸取传统精华的同时也要进行创新。对于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上级政府重视统筹兼顾,并按照权责一致、能放即放的原则,依法赋予戴南镇在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等方面权限。此外,对于下放的权限,还遵循分期分批下放,稳定有序的方法顺利推进事权下放。

4、组建综合执法局。未来的发展中,戴南镇将从“管制”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和“法制”型政府。为了方便于民,将执法类的权限全部进入综合执法局。戴南镇通过探索和创新综合性行政管理执法模式,从而不断提高执法效率。

二、改革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难题

这两个试点镇在改革进程中,虽取得了许多可喜的成绩,获得了领导的认可和百姓的支持,但改革中也遇到了不少难题。

(一)行政管理体制上的难题。所有试点镇的工作都需要相关的行政管理机构来配套服务。然而,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上,泰州两个试点镇却遇到了一些难题。既有的改革,并未能完全明确地理清纵向与横向之间权责关系。此外,经济发达镇既有的行政体制本质上与一般的乡镇的行政管理体制没有太大的区别,但其本身却要承担众多压力,如人口快速膨胀的压力、城市管理和建设的压力等。因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客观上表现出更大的艰巨性和更多的复杂性。

(二)财政上的管理体制难题。从现实情况来看,现有财政制度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黄桥镇和戴南镇的发展需要。镇政府财政收入与支出若不对等,导致这两个镇在民生和城市建设等方面难以顺利进行。此外,由于相关改革主体一定程度上受自身利益驱动,使得改革遇到了诸多阻力,这也导致在财政管理体制上改革幅度不大。

(三)权力下放承接问题和人员设置难题。由于县级与镇级之间存在利益博弈和本本主义,权利下放承接就会出现问题。一方面县级政府有着本本主义的思想,害怕权限下放后,对他们的利益造成损害,所以明放暗不放;另一方面镇级对于下放的权力项目,面临着权限如何接、何时接,试点镇能否承接以及相关法律障碍等问题都需要妥善解决,而且害怕县级的权利下放只是一个形式场面,会造成权责不对等。此外,人员设置的问题也是层出不穷。镇级的业务量增多了,但是相应的人员设置上却没有多大的变化,有的部门更需要专业人才,但是镇级别的工作人员知识水平是有限的,这就造成了人员编制与承担的工作职能任务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

三、对策建议

通过剖析泰州市两个改革试点镇改革现状,由点及面,我们认为今后我国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应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分类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济发达镇要分类推进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涉及的方面比较多,不能一窝蜂的都采取行动,而是规划好一个整体框架,再结合渐进式的方式加以推进。此外,应加强事后追踪再调查,及时采取民众的意见,根据改革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及时的调整。

(二)事权和财权要对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设,若要把经济发达镇发展好,必须把财政作为基础,否则镇政府是寸步难行。过去,镇政府上交财政收入后,所留无几,再加上返还的不多,不足以支撑日常的开支,导致镇政府是“拆东墙补西墙”,经济一直搞不上来。因此,要建立完善的财政体系,如财政补贴、相关财税返还机制、转移支付资金等。当然,财政体系有了保障,事权也要与之对等,若事权与财权不配套,必定矛盾频出。因而,在抓财权改革的同时也要紧抓事权改革。

(三)科学规范、循序渐进地推进具体权项的下放工作,提高人员素质。县级政府和镇政府要双向交流,科学规范、循序渐进地将权项下放到位。不论是县级政府还是镇政府要淡化本本主义和利益博弈的思想,从大局出发,互相协助做好相关下放的工作,从而实现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此外,改革中还要注重加强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素质,从而满足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实际需要。

主要参考文献:

[1]叶中华,王楠,.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J].中国行政管理,2011.1.

第9篇:乡镇行政综合执法总结范文

一、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三沿五区”(即沿铁路,沿国省道、县乡公路,沿河道两侧;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旅游风景名胜区、集中住宅区和自然保护区)各类散墓的专项整治工作,绿化造林,恢复生态;加快生态型公益性公墓建设,防止出现新的乱埋乱葬;积极开展文明祭祀,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新风。根据这一目标,20*度我县殡葬整治的具体任务是:

(一)全面完成乱埋乱葬整治工作。今年我县各乡镇“三沿五区”应整治的范围是:

1、*镇

⑴S218省道(渔际公路)沿线两侧。

⑵环城公路沿线两侧。

⑶工业园区周围。

⑷旅游景区周围。

⑸X029县道(*七线)沿线两侧。

2、*镇

⑴S218省道沿线两侧。

⑵宏儒线沿线两侧。

⑶*到泗溪公路沿线两侧。

⑷旅游景区周围。

3、*镇

⑴慈张线沿线两侧。

⑵皖赣铁路沿线两侧。

⑶S218省道沿线两侧。

4、*镇

⑴石皮线沿线两侧。

⑵*到鸳鸯谷景区公路沿线两侧。

⑶旅游景区周围。

5、柯村乡:*

(二)大力推进公益性生态墓区建设。重点是以村(自然村也可以)为单位,建设公益性公墓。各乡镇必须完成村规划数的50%以上。

(三)抓好青山陵园公墓园林化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倡导科学文明祭祀新风尚。推行文明治丧、文明祭祀、大力整治城区内乱撒乱烧冥纸,乱放鞭炮的不文明行为和封建迷信活动。全面推行建焚烧池集中焚烧、鲜花祭祀等健康、环保、回归自然的祭奠方式。

二、工作要求

(一)整治要求

1、各乡镇要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殡葬管理文件精神和20*年《*县开展整治乱埋乱葬工作意见》,结合各乡镇整治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整治方案。对尚未整治的坟墓,明确提出自行整治的时间期限。对墓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自行进行坟墓整治的,经领导组核实验收后,由乡镇发给补偿金(水泥光化墓500元/座,土墓300元/座)。资金由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列支。凡在自行整治期限内无故未进行整治的,由县、乡镇两级执法队伍强制进行整治。确保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2、及时上报整治工作情况。

⑴各乡镇3月22日前将摸底情况报县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凡在整治结束,经验收后发现的遗漏和出现的新坟,必须限期整治,费用由各乡镇承担。

⑵各乡镇3月30日前出台殡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报县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⑶各乡镇6月30日前完成整治工作并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二)建设公益性公墓要求:

1、规划要求

按各村人口计算,500人以下的,公墓面积要达到2亩;500——1000人的,公墓面积要达到3亩;1000人以上的,公墓面积要达到5亩。对按时完成任务,经验收符合要求的,每亩给予1000元奖励。

2、积极推行生态葬、草坪葬、树葬和花葬。墓地要选用荒山瘠地,不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棺木(骨灰盒)深埋不留坟头,草坪覆盖,墓碑平(卧)置。墓穴占地面积要严格控制,骨灰墓穴不超过1平方米,遗体墓穴单穴不超过4平方米,双穴不超过6平方米,间距不超过0.5米。

(三)大力倡导城乡居民采用献一束花、植一棵树、开家庭追思会或开展网上祭祀等文明节俭方式祭拜故人。

(四)积极推行火葬进程。深入贯彻落实《*山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做好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思想动员工作。稳步推行火葬。对农村五保户、福利院供养的三无对象中死亡人员和经公安部门认定的无名尸体一律实行火葬。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在乡镇,落脚点在村两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各村委会也要落实专人负责,层层抓落实,确保今年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协调,齐抓共管。组织、人事、纪检、公安、林业、土地等部门要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并于3月30号前报县殡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书》的要求,把整治工作的重心落实到基层,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居)委会。

(五)强化考核奖惩。县政府对各乡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年度目标考核,并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考核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与乡镇领导年终考核挂钩。统一要求,一并考核。殡葬专项整治成果的评估在全县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考核中占一定比重。未完成任务的,不能参加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的评比。

(六)规范殡葬管理执法队伍。县成立由公安、市容执法大队等机关部门组成的殡葬管理综合执法队。各乡镇要调整充实各自的殡葬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执法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