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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企业股权激励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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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企业股权激励方案

第1篇:创业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

曾经,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立刻被市场视为巨大利好,方案的推出往往预示着股价的暴涨;而现在,向公司高管派发“金手铐”似乎已是上市公司的家常便饭,很难激起资金的热情。

更让人意外的是,伴随着股价的“跌跌不休”,一部分公司也开始悄悄地修改方案,更有甚者直接宣布中止激励计划。一大批上市公司高管则不得不面对尴尬的事实,主动或被动放弃即将成真的资本美梦。

激励方案突生变

4月28日,中能电气的一则公告令不少投资者大呼意外。就在各家公司争先恐后推出股权激励方案之时,中能电气却主动宣布中止正在顺利进行中的方案。中能电气称,截至公告之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报备至证监会,而自决议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

按照中能电气的解释,公司不断引进一些高层次复合型的管理人才,未来新纳入企业的核心业务骨干也将成为公司迫切需要激励的对象,激励的范围已经或即将发生很大的变化,原有计划已不能满足企业迅速扩张对人才激励的需求。

虽说有些令人意外,但是中能电气的解释还能勉强令人信服。与之相比,在5月6日宣布中止激励方案的双林股份的解释,却令很多投资者不解。双林股份称,草案公布以来,金融机构5次(截至公告时)提高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3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这些宏观调控措施使得激励对象难以筹措资金购买限制性股票。也就是说,双林股份的中止原因是相关激励对象没钱购买股票行权。

而就在中能电气和双林股份蹊跷中止股权激励方案之时,东方财富、洪涛股份、康得新等一批公司先后宣布修改股权激励方案。5月6日,鼎汉技术董事会也通过有关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人员调整的议案。其中,激励对象之一的李明因个人原因于5月4日离职,已不具备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而原本是激励对象的赵国峰等6人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

方案夭折原因复杂

面对近期频频生变的股权激励情况,不少投资者发出同样的疑问:曾经被视为巨大利好的股权激励方案为何突然成为了 “镜中花、水中月”。

以不久前宣布中止激励计划的中能电气为例,按照当初的方案,激励对象被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7.49元/股。细心的投资者不难发现,相对于37.49元/股的行权价格,中能电气在中止方案前一日28.60元/股的收盘价低了不少。这就意味着,如果行权期到来之时公司股价没有能够上涨至行权价格以上,受激励对象即使成功行权,也将面临着无利可图的尴尬。(公司在行权期内以行权价购买公司股票,行权价低于公司股价则可以盈利,但是购买之后有一定时间,通常为六个月的限售期)

另外,中能电气3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是:上一年度较2009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60%和90%,且净资产收益率均不低于10%。事实上,其201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两项指标,较2009年的同比增长幅度分别为18.97%和18.68%,均低于20%。也就是说,如果首个行权期定位于2011年,那么首个行权期或将因为没有达到行权条件而无法行权。

实际上,近期股权激励计划出现变化,且股价大幅低于行权价的公司并不仅仅是中能电气一家。行权价高达53.70元,但是目前股价仅为37.72元/股的东方财富也刚刚披露了修改后的草案,修订稿中激励对象由原本的242人锐减至159人。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不少公司行权价明显低于目前股价,但是由于其他种种原因也选择了放弃方案。比如以激励对象无钱为由中止方案的双林股份,当初定下的20元/股的行权价,仅是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39.99元均价的一半,目前双林股份股价仍在32元左右,行权明显有利可图。对此,有业内人士猜测,不排除公司预计今年盈利情况不容乐观,无法达到行权的解锁条件,或是对股价不太满意,希望等到更好的时点重新推出。

同样,刚刚调整首期股权激励人员的鼎汉技术,目前的股价为26.08元/股,距离19.15元的授予价依旧有不小的盈利空间。但是公司部分高管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也让市场各界猜测:是这些高管不认可自家公司现有的估值,还是他们对未来的解锁条件能否达成存在疑虑?

高行权价粉碎“金手铐”

关于股权激励的话题当中,地产龙头万科A绝对是近期一个焦点。

万科在去年10月推出、并在今年4月初修订的方案,也受到了各方的关注。原因很简单,8.89元/股的行权价格早已跌破,截至周五收盘,公司股价定格在8.31元/股。而类似的尴尬,也出现了在创业板公司的身上。

近期,创业板及刚刚上市的中小板公司,一直是提出股权激励方案的主力军,但是面对整个创业板的突然下挫,27家推出了股权激励方案的创业板公司,其中有16家跌破了发行价。

一位创业板公司高管表示,公司刚刚推出了股权激励方案,但是现在股价和行权价已经出现倒挂,这让他感到有些无奈。他表示,虽然激励方案并未最终实施,还需要证监会的审核和股东大会的同意,行权期和解锁期也为时尚早,但是如果股价不能涨上去,行权也没有太大的意义,恐怕最终会空欢喜一场。

而另一位券商策略分析师也表示,目前创业板的下跌主要还是由于整个市场对于创业板估值体系的质疑。如果创业板公司不能用漂亮的业绩来证明自己拥有高估值的资格,想重拾资金的信心恐怕会比较困难。而如果股价和行权价长期处于倒挂状态,股权激励方案的效果也将大打折扣。

第2篇:创业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

关键词:创业板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机制研究

一、创业板公司股权激励概述

创业板市场又称二板市场,是为了给中小企业提供方便的融资渠道,为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而设立的证券流通二级市场。同时,创业板市场也承担着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改革的重要任务。自从2009年10月23日开市以来,已累计超过280家公司先后在创业板上市成功募集资金。截止2011年收盘,创业板市值接近7300亿人民币。

股票期权指的是公司给予员工的一种权利,期权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权利。对于股权分散的公司,管理人员拥有少量的股权将会激励他们追求自己的利益,随着管理人员股权份额的增加,他们的利益将会与广大股东趋于一致,其偏离利益最大化的倾向就会减轻。

二、影响股票期权激励效果因素分析

(一)创业板证券市场有效性低

股权激励机制起作用的前提是企业的股价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我国资本市场一直存在“弱势市场”的诟病,不完善的证券市场弱化了股价和公司业绩之间的关联性。弱势市场的现状导致创业板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其激励效果有待考证。

(二)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股票期权质量难以保证

创业板上市公司一般具有高成长性、高科技含量、富有创新能力等特点。公司规模不大,股权相对集中,一般由创始人及亲属等高度关联人控股,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监事会缺位现象较为普遍。创业板公司内部缺乏公正有效的薪酬委员会来制定公司高管的薪酬计划。很多情况下公司实行的股权激励方案并没有起到激励的作用,是变相的给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发红包。

(三)“三高”发行催生股市泡沫,行权价格屡遭穿破

创业板在新股发行过程中存在明显的“三高”现象,即高发行价格、高市盈率和高超募额。过高的股价对公司而言实则是一副“慢性毒药”,需要上市公司在以后的运作中让投资者慢慢消化。过高的价格提前预支了未来企业的盈利,当公司运作出现问题时,二级市场将会出现大幅波动。

(四)行权条件考核指标单一,不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目前已经提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对于行权条件除了工作年限的限制外,将重点放在了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的增长上面。

三、改善我国创业板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状况的措施

(一)规范非流通股份的逐步、有序流通

从创业板自身特点来看,要促进证券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就必须规范控股股东的非流通股份的解禁步骤,综合考虑创业者、风险投资方和二级市场中小投资者各方的利益。应该在公司股票锁定期和减持幅度上设置相互补充的限制条件,并且为控股股东的非流通股份的转移提供平行于二级市场的通道,通过引入机构投资者、战略投资者逐步实现控股股东的股权收益,达到分散股权、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与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多重目标。

(二)推出带保护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成长

由于我国的宏观资本市场的市场有效性程度与国外成熟资本市场存在较大差异,单纯的向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提供以股票价格为行权依据的看涨期权,不能够形成具有长期、正向的激励作用。

设定保护的股票期权的操作原理是在股票价格高于行权价格一定比例范围内,被授予方可以按照既定方案行使权力,股票行权能够获得收益;在股票价格低于行权价格时,授予方应该对股票期权设定保护,保证被授予方的有正的权益收益。这种制度设计能满足创业板公司高成长性的需要,鼓励公司员工创造新的业绩;同时又对弱势市场中出现的股票价格与公司业绩分离的状况进行防范,有效保护期权被授予方的合理利益得到满足。

(三)根据企业特点选择股票期权方案

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应以企业战略为核心,合理选择激励对象。适度加大激励范围,容纳更多的中层管理人员。从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实践来看基本上所有公司都将高级管理人员列入了激励对象。同时,中层管理人员也是高层领导的发展来源,这些人的心态是否稳定,对于一个公司的稳定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其次,尽量避免将监事、独立董事列为激励对象,防止内部人通过股票期权来牟取私立,危害公司和股东长远利益。

四、结语

创业板企业在成长期过程中其激励机制的制度约定总是动态的、个案的,有条件的企业应该考虑为自己“量身定做”一套合适、有效的激励模式。所以创业板企业的股权激励不能拘泥于形式,刻意的去效仿大的上市公司或者外国的企业,而应该从自身出发,从自己发展阶段的实际特点出发,设计出符合企业长期发展的股权激励制度。

参考文献:

[1]侯瑜.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效应研究[D].大津财经人学.2009

[2]王力,徐慧贤.全球创业板市场发展模式和经验借鉴[J].中国金融, 2009

第3篇:创业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

1 民营企业发展问题 

民营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力量,目前尚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而民营企业自身的特点,也使得其在壮大过程中凸显出许多无法协调的问题[1]。民营企业的发展优点在企业发展前期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而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传统企业管理存在严重的漏洞逐渐显现。 

首先,民营企业家族式管理制度导致员工工作积极性低。家族式管理模式,以血缘为管理层枢纽,导致民营企业内部倾轧、产权模糊、效益不明确。员工积极性低,有才能的人才得不到提拔,人才流失严重,严重制约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 

其次,民营企业内部管理体制不完善。民营企业的创业者大多数缺少管理知识体系,在企业发展初期,创业者运用个人素质对优秀企业的管理模式进行模仿。未能形成符合自身企业发展的企业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归属,使企业日常运行体制和实践不相符,严重影响日常工作效率。 

最后,民营企业缺少制度性管理,导致企业人力资源凝聚力小,积极性不高,人才流动过于频繁,人才流失现象严重,影响企业的壮大发展。由于民营企业的家族式管理、内部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导致企业缺少健全的发展模式,缺少战略理念,从而导致许多现有的中高层管理人才和技术型人才没有稳定的归属感,更没有企业文化认同感,在其他企业的人才攻势和诱惑面前随时有可能甩手而去,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局面,甚至有可能产生根本性的影响。 

2 现代企业管理方式的发展和趋势 

2.1 现代企业管理方式的发展现状 

一方面,现代企业管理方式促进企业优化升级,促使经济可持续发展。现代企业管理方式促使企业制度化、科学化发展,从而适应当前知识经济、绿色经济的发展潮流,带动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科学技术的发展、人才的有效管理[2]。另一方面,现代企业管理方式实现我国企业同国际接轨,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提高我国经济影响力。当前,现代企业管理方式实现新型管理方式,向国际优秀企业借鉴学习,调整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对企业管理的监管,使国内企业能与跨国企业相抗衡,增加市场份额。 

2.2 现代企业管理方式的发展趋势 

首先,现代企业管理方式的发展具有全方位性,即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现代企业管理思想等方面入手。现代企业管理方式愈加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开展项目之前,开展全面、准确的市场调研活动,收集有效的动态资料,为项目发展提供现实支持。其次,现代企业管理方式加快企业管理组织层面的改革创新,即在企业内部形成有效的结构体系,保证员工能够形成权利、权力和劳动付出三者的和谐高效。现代企业管理促进企业内部机构的清晰、合理。例如,使有能力的人才能够拥有相当的权力,从而引领企业的发展。最后,现代企业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管理模式是促进企业立足于自身经营目标,优化配置资源,进行高效生产活动。现代企业管理下的企业模式呈现出“以人文本”的用人制度,实现层次化的管理方式,同时进行有目的的生产活动。 

3 民营企业施行股权激励改革的可行性分析 

3.1 民营企业实现股权激励改革的理论基础 

一方面,实现股权激励改革能够在推动劳动合同法在企业间的有效实施的同时,提高中高层员工以及核心技术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施行股权激励机制有利于提高按生产要素分配方式的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提高社会效率。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实现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现了企业法人治理和内部的高效管控,很好地将企业的发展同员工自身的发展进行有机统一。利益统一化是实现股权激励制度的高效作用的关键所在。随着企业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股权激励制度的优化改革成为发展的重点。 

3.2 民营企业实现股权激励改革的现实基础 

一方面,人才流失成为影响民营企业长足发展最突出的不利因素,推动股权激励改革的发展,能够有效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同时,随着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改变,国家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推动民营企业必须进一步快速发展。实行股权激励改革还能带动企业完全走向市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新型现代企业。另一方面,现代企业管理方式的发展趋势,要求民营企业能够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实现人员的层次性分布,资源的有效配置。通过股权激励机制改革,能够推动现代企业管理方式在企业发展中作用的最大化。 

4 民营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4.1 民营企业股权激励对象 

民营企业发展的关键在于人才,主要有技术型人才和管理型人才两方面。股权激励的对象可以分成三个层面,即企业的决策层、管理层、技术骨干层(包括营销技术)。对民营企业而言,实现股权激励机制的关键在于对企业管理组织人员进行股权赠与,低价购买等方式,提高人才对企业的归属感;对于员工层面的激励,主要有技术型和表现优秀的普通员工。对于技术型人才的股权激励,有利于留住人才;对于普通优秀员工的股权激励有利于推动其他员工的积极性[3]。

4.2 民营企业股权激励方式 

民营企业股权激励方式的多样性,是当前方案设计优化创新的重点所在。股权激励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权益类的方式,另一种是现金类的方式。权益类方式常用的工具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现金类方式常用的工具包括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分红权等。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前者无需支付现金但是增加了股东数量,分薄了股权;后者不改变股权结构,但增大了企业现金支付压力。 

4.3 民营企业股权激励的力度 

实现民营企业股权激励机制的创新在于提高激励力度。可以根据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的工作表现,按阶梯提高授予股权的份额;或是根据该类员工的工作表现,实现现金与股权的转换比例。同时考虑其他企业的股票行权价格,提高股权转换的优势,使股权激励机制具有明显效果。 

4.4 民营企业股权激励评价制度 

股权激励评价制度是获得股权激励效果的直接途径。建立健全评价制度,促使效果以数字化方式呈现,从而促使企业能够进一步调整制度,提高股权激励机制的有效性。股权激励评价制度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建立,一是建立财务体系,比较企业的净收入,二是通过与同行业进行绩效评价,从技术指标到管理指标经营指标等进行对比分析。 

5 民营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限制条件 

5.1 民营企业股权激励对象的限制条件 

为了达到民营企业股权激励机制的最佳效果,在股权激励制度的对象设计问题上,往往设计不同的对象激励权限。 

第一,是激励对象不拥有股权再转让的权利,主要是实现激励对象能够同企业共存亡,提高激励对象工作积极性;第二,是对激励对象工作年限的限制。股权激励机制最初的目的是留下企业发展中的骨干,延长为企业工作服务的年限。一般而言,股权激励对象的工作年限在3~8年。第三,是对激励对象股东大会表决的权利。激励对象的股东表决权必须受到原有股东的考察后才能够拥有。 

5.2 民营企业股权激励期间的限制条件 

民营企业股权激励对象获得最终股东表决权需要经历一段激励期间。一般而言,股东激励期间留住激励对象是股权激励制度的阶段性目标,因而对于激励期间的限制必须是合理的。另一方面,对于股权激励对象在激励期间的退出机制的限制同样能够实现激励对象的服务价值的最优化。首先,限制退出条件。除非特殊原因,否则激励对象不得退出股权;其次,限制退出受让,激励兑现由于特殊原因退出企业持股,企业股东按持股比例受让;最后,限制退出对价。退出股权的本质在于股权的交易,因而,限制股权退出的核心的对价合理。 

6 结语 

综上所述,民营企业对于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民营企业要在市场经济规律下加速发展,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现代企业管理方式无疑将起着关键作用。对企业核心人才实行股权激励,加强人力资源整合,增强员工凝聚力和归属感应当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科学合理而又有创新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必将引领企业走向光明美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第4篇:创业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16.036

1 引言

股权激励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员工激励方式,企业采用对经营管理者授予股权的方式,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加入企业决策中,共担风险,同享利润,以达到激励的作用,使员工尽心尽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我国股权激励的相关研究进行的较晚,经过多年发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逐渐走向成熟。伴随科技的进步,市场的完善饱和,我国家电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为了稳定和吸引优秀的管理团队,保证企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家电行业的许多上市公司纷纷开始实施股权激励政策。本文就以青岛海尔为例,研究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的影响。

2 案例分析

2.1 青岛海尔简介

海尔集团1984年创立于青岛。创业以来,公司坚持以用户需求为中心的创新体系驱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从一家资不抵债、濒临倒闭的小厂发展成全球大型家电第一品牌。2016年海尔全球营业额预计实现2016亿元,同比增长6.8%,利润实现203亿元,同比增长12.8%。

2.2 青岛海尔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实施情况

青岛海尔的股权激励计划于2009年10月9日获得了股东大会的通过,正式实施。

2.3 青岛海尔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青岛海尔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如下:第一个行权期内,因员工离职,激励对象由49人变更为44人,可行权数量为全部股票期权额度的10%。行权日2010年12月24日本次实际行权人数为41人(3人考核未合格),各激励对象均以自身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10%参加行权,行权价为10.58元/股。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0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520.4万份,因公司2010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1元现金,且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故行权日2011年11月29日公司的行权价调整为5.24元/股。

第三个行权期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6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718.44万份,因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1.70元现金,故行权日2013年1月14日公司的行权价调整为5.07元/股。第四个行权期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6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971.04万份,因本年度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3.70元现金,故行权日2013年12月9日公司的行权价调整为4.70元/股。

2.4 青岛海尔股权激励对绩效的影响分析

本文对海尔的绩效衡量建立在盈力能力、运营能力、偿债能力及发展能力各项财务指标基础上。青岛海尔自2009年开始实施有效期为5年的股权激励,笔者故整理了公司2007-2015连续9年的财务数据分析股权激励前后相关指标的变化,以期进而判断对公司绩效的影响。

2.4.1 盈利能力分析

盈利能力是企业赖以生存的支柱。从青岛海尔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化趋势分析,其盈利能力总的来说处于上升趋势,尤其是2010年,提升了近13%,并于次年达到峰值33.28%,此后至2014年一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上,说明公司股权激励机制发挥了作用,海尔管理层经营得力。2015年的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但仍比股权激励前要高。此外,青岛海尔的总资产报酬率整体走势呈一字型,与净资产率相比较为平缓,波动不大。

2.4.2 营运能力分析

公司的运营能力关系到它的获利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只有进行有效的运作和经营,企业才能不断盈利,从而谋求更好的发展。海尔的总资产周转率和流动资产周转率的走势稳中下滑,尤其是流动资产周转率九年间由4降至1.5,总资产周转率九年见则由2.8降至1.13,降幅小于流动资产周转率,相对较稳定。海尔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呈现先上升后持续下降的趋势,尽管进行了股权激?钜裁挥刑?大成效,有待进一步加强。

2.4.3 偿债能力分析

青岛海尔在实施股份激励前资产负债率均为37%,属于保守型的资本结构、比较稳健,但财务杠杆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实施股份回购期间其资产负债率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升至67%,随后略有下降但也保持在50%之上。流动比率反映了一个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较高的流动比率说明企业的拥有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但凡事有度,该比率也不是越高越好,如果流动比率过高,则说明企业投资的机会成本太大。青岛海尔的流动比率处于下降趋势,从1.92下降至1.38。至于速动比率和现金比率九年间波动不大,始终保持在1.1和0.6上下浮动,说明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比较稳定。

2.4.4 发展能力分析

一个公司不仅要“活着”,还要不断经营发展壮大。其中,营业收入便是一个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营业收入增长率反映了一家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情况,该比率较高可推测公司未来几年的生产活动将产生较为可观的效益。海尔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在2015年达到顶峰31%,在此之前均为负数,但一直呈现出上升趋势。海尔的净利润增长率的走势跟营业收入增长率基本一样,只是波动更大。资本积累率反映了公司股东权益的增长率,海尔的资本积累率跟前面两个指标相比基本为正数,且走势整体上呈上升趋势,股权激励实施期间该比率先下降至-2%后大幅上升。

2.4.5 杜邦财务分析

本文采用以净资产收益率为核心的杜邦分析体系,对青岛海尔股权激励期间影响净资产收益率的各驱动因素进行连环替代分析,通过计算发现年销售净利率对海尔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提高影响最大,接着便是资产周转率。

第5篇:创业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

一、我国关于股权激励研究的背景分析

我国真正意义的股权激励制度始于1999年的内部职工股和公司职工股制度,2003年的管理层收购热潮推动了股权激励制度在我国的发展。

然而,在国外倍受推崇的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由于我国存在股权分置情况而难以实行。长期以来,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在非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手中,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公司的治理结构受非市场因素影响大,经理人员选拔和治理机制失效等现象。截至2004年底,我国上市公司总股本7149亿股,其中非流通股份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由于2/3的非流通股不能流通,高管人员即使获得公司的股票,也无法通过二级市场兑现获益。而且,上市公司经营者的持股比例普遍较低,股权激励措施并没有产生很强的激励作用。所以,时至2003年底,在我国1285家上市公司中,只有112家公告实行了股权激励制度,仅占所有上市公司的8.72%。

股权分置改革是股权流通性优化的最有效和最直接的途径,其可与股权激励机制的建立形成良性互动。2005 年4 月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正式开始。截至2006年4月1日为止,深沪两市已有63%的公司推出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市值比例已过半,其中一部分公司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同时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从2005 年5月第二批股改试点公司到第九批共有28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权激励计划。这一时期的股权激励,激励方式上有股票和股票期权两种;在方案确定上,仍有28%的公司处于观望状态;从财务特征看,其净资产收益率均值为5.28%,资产负债率均值为46.12%。股权分置改革为上市公司考核与激励机制创造了更加成熟的市场条件,这也使股东对管理层的考核与激励从静态目标向动态目标转变(吴晓求,2006)。

随着我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成功,市场对建立股权激励机制的呼声日益高涨。2006年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实施,消除了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法律障碍,并为其实施提供了相应的制度保证。从《管理办法》实施至2010年4月,沪深两市共有156家上市公司公布其股权激励方案(上交所70家,深交所86家)。但是,其中宣告停止实施的有53家。由此可见,股权激励并未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得到广泛应用,股权激励制度实施依然困难重重。所以,对国内股权激励效应的进一步研究具有其现实意义。

二、我国关于股权激励效应的研究现状分析

随着《管理办法》的与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得到普遍推广,关于股权激励效应的理论研究也受到空前的重视。本文以“股权激励”为关键词,通过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等渠道,检索到1999年至2010年间研究相关文献共计2055篇,研究文献的发展轨迹如图1所示。其中,2004年和2005年为我国股权分置改革时期,股票的全流通为股权激励的实施铺好了基石,各方面法规、制度待定,对股权激励的前景难以确定,因此,研究文献的数量有所回落,2006年的论文数量大幅度增加应该与同年《管理办法》的与实施有很大关系。

从内容看,研究股权激励效应的文献共383篇,如表1所示,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治理效应的研究,占样本总数的63.71%(财务业绩24.02%,财富效应7.83%,治理效应31.85%),大多数学者肯定了股权激励的积极效应。还有部分学者从机制、制度角度研究激励效应理论,并结合实践发展了激励效应的研究;而关于负面效应的研究明显滞后,只占样本总数的10.97%。就研究方法而言,有近50%的论文采用实证研究法,但由于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实施时间短、样本数量少等原因,实证研究中以事件研究法或案例研究法居多。在为数不多的相关与回归分析中,则有越来越多的学者效仿国外的研究,选取综合性好的绩效指标。

对于财务业绩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的相关性方面,共有92篇论文,占样本总数的24%。其中,18.8%选用净资产收益率(ROE)等综合业绩指标,进行实证研究,总体认为公司业绩与股权激励比率之间具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关于股权激励的财富效应的研究,主要以股价、累计异常收益率(CAR)、Tobin-Q等作为衡量股权激励绩效的标准,研究认为,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与公司价值正相关,但不显著的结论(陈勇等,2005);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告存在明显的正面股价效应;非创业型家族企业管理层持股比例与企业价值呈“倒U型”的区间关系(俞鸿琳,2006)。

关于治理效应的研究,实证角度研究的论文有60篇,占样本总数的15.67%;从理论角度研究的论文62篇,占样本总数的16.19%。理论研究认为,股权激励是解决委托问题的有效手段(王俊强,2010),可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业绩、吸引和留住企业关键人员;但我国在实施股权激励过程中也面临诸多问题,包括合法化的股票来源、不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外部制度环境缺失等。绝大多数从实证角度研究治理效应始于2006年,内容主要集中于研究股权激励效应的影响因素,并认为公司规模越大,激励股权分布结构越不均匀;股权集中度越高,激励股权分布结构越趋于均匀;企业成长性、企业规模与控股股东性质是影响公司股权激励方式选择的显著性因素;管理层持股比例处于中间时,与公司全要素生产率正相关,持股比例较低或较高时,二者则呈现负相关关系;管理层持股与债务期限结构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适度的股权激励部分解决了公司治理中存在的“投资不足”现象,却增加了经理人过度投资的动机(邬展霞,2006);也有学者通过问卷调查发现业绩评价方法、资本市场有效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影响样本公司高管股权激励效果最为重要的因素。

盈余管理是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重要因素,也是股权激励治理效应研究的重要内容,一般认为,股权激励更易激发管理层盈余管理。国内学者主要从实证角度研究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程度的相关性,代表性的观点为:股权激励比例与激励方案实施前的盈余管理程度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行权期限与激励方案实施后的盈余管理程度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股权激励模式对于激励方案实施后的盈余管理的影响显著;董事会机制与上市公司高管盈余管理程度呈显著负相关关系(李延喜等,2007)。

关于激励机制及制度效应理论的研究始于《管理办法》实施之后,共有53篇论文,占样本总数的13.84%。其中,针对股票期权激励的论文就有38篇。这方面的研究是在国外较成熟的理论研究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所做的引申性研究。代表性的观点有:较之我国传统报酬激励机制,股票期权制能使企业经营者和所有者的利益紧密结合,且有助于解决企业长期发展问题;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真正发挥作用,需要完善的内部法人治理机制和外部完善的政策法规、证券市场及经理人市场等(同勤学,2009);随着公司内外部环境的改变,股票期权的定价问题凸显,选择合适的定价模型,决定着激励的有效性,有学者提出了随机执行日的支付型经理股票期权,它利于经理努力工作,提高股价,同时可抑制经理的操纵行为;基于CAPM模型的股权激励效率的研究发现,授予经理的股票冻结期越长,股权激励的效率越低(吴凯等,2004);而在具体实施股票期权激励时,要注意激励对象、股票来源、授予数量、行权价格,以及行权期等要素的合理设定;有学者针对长、短期激励自身的弊端,提出将浮动年薪制与股份期权相结合,采用动态股权激励模型。

关于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面的研究共有文献44篇,占样本总数的11.49%。在时间分布上,主要集中在2006年我国新的会计准则后,关注点在激励授予日股票期权等权益工具的会计处理方面。研究认为,股权激励费用化会计处理直接影响公司利润,进而决定股价的变动,产生不同的市场反应,这种反应的程度与激励费用对于公司业绩的影响成正比;对于费用化导致公司亏损的上市公司,市场会产生更大的负向反应,激励费用造成的亏损越大,市场的这种负向反应越显著(吕长江、巩娜,2009);费用化问题迫使上市公司修改激励方案,改用限制性股票、虚拟股票等激励方式,并确定合理的激励工具公允价值。

关于股权激励负面效应的研究较少,共42篇文献,占样本总数的10.97%。多数学者认为,一方面,股权激励有其固有的缺陷,即当股市处于牛市时,业绩平平的经理人易出现“搭便车”现象;而熊市时,经营业绩很好的公司经理人却不能获得相应股票期权收益;另一方面,股权激励易于造成管理者粉饰财务报表,进行舞弊管理等道德风险问题。还有部分学者认为,公司的外部制度不完善(包括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会计、税收处理等)是造成股权激励失效的主要因素。有学者基于哲学角度的研究认为,只有激励动力匹配、监督约束机制得当、传导畅通,才能对这种负激励效应进行有效制衡,使股权激励真正起到改善公司治理和提升公司价值的作用(李葳、胡运权,2007)。

三、研究结论与启示

综上所述,我国关于股权激励效应理论方面的研究创新很少,而且,对股权激励负面效应研究的关注度不够。虽然《管理办法》的实施为股权激励效应的实证研究提供了客观条件,但在回归分析中,综合性的绩效指标本身的计算却相当复杂,而且,我国证券市场尚不完善,难免存在市场价值虚增现象。因此,使用这些指标衡量公司价值,有可能造成研究结论的谬误。

股权激励的有效实施取决于一系列的经济因素,而国内学者的研究多集中于公司内部治理特征因素,如企业规模、股权结构、企业成长性、经营者道德风险、投资机会,以及盈余管理等,但却忽视了经营者自身对股权激励的影响,而且对盈余管理的研究面比较窄。除此之外,学者还需综合考虑公司外部治理环境因素,如市场、法规的不完善带来的系统风险等也是影响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重要方面。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未来的相关研究应着力从以下方面展开:第一,拓宽盈余管理的研究面,从高管盈余管理的角度研究股权激励的负面效应。近年来,高管进行舞弊性盈余管理的行为层出不穷,而学者对于股权激励如何引起高管舞弊,二者的内在联系,以及机理分析等的研究却很少涉及,这也是我国理论研究有待完善的地方。第二,在影响因素的研究中,增加经营者自身的能力,如高管的管理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因素,注意强制性的期权费用对股权激励实施的影响。此外,在股权激励引致风险的研究中,更多注意公司总风险中系统风险的比例,及其与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性研究。第三,股权定价一直是学者关注的问题。定价过高容易导致高管的盈余管理行为。那么,定价过高如何规避;设定怎样的高低定价标准;采用何种股权定价方法合理。这些都是未来需要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吴晓求:《股权分置改革后的中国资本市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陈勇、廖冠民、王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的实证分析》,《管理世界》2005年第2期。

[3]俞鸿琳:《国有上市公司管理者股权激励效应的实证检验》,《经济科学》2006年第1期。

[4]邬展霞:《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对投资效率的影响分析》,《生产力研究》2006年第8期。

[5]李延喜、包世泽、高锐等:《 薪酬激励、董事会监管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南开管理评论》2007年第6期。

第6篇:创业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鹭药业”)2011年5月17日公告,董事长徐明波将其拥有的最后123万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行权完成后,徐明波所持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1%,其持股比例已超过白鹭化纤集团的22.29%,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随着第一大股东的易主,双鹭药业的企业性质也由“国有控股”改旗易帜。

实际控制人逆转

表面上,个人股东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是通过此次股权激励行权事件,但事实上早在本次行权之前,公司的控制权已经掌握在股权较大的个人手中。国有股权更多类似于财务投资者,类似华润总公司之于万科A(000002),上杭县国资委之于紫金矿业(601899)。双鹭药业在药品研发方面,徐明波博士及以其为核心的少数关键技术人员具有较高的贡献,公司初创时,管理层就持有一定股份。之后,新乡白鹭化纤集团几乎每年都将一部分双鹭药业股份变现,因此在2010年底的时候,前两大股东所占股比已经相差不大。

本次股权激励行权之后徐明波晋升为第一大股东,与其说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倒不如说是徐明波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实至名归”。至此,双鹭药业之国企面纱终被扯掉,实际控制人浮出水面。

超越“激励”的激励

随着中小企业迅速发展及竞争激烈,股东对公司治理及核心员工的激励愈加重视,股权激励也应时成为许多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成本的工具。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和兼并收购从表面上看属于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前者是为了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而实施,后者则是为了获得公司控制权而操作。但这两个看似平行的概念却交叉于一个关键点――上市公司股份/股权,导致两者在特定的环境下不但紧密交织在一起,而且还可能产生激烈的碰撞。从实践上看,股权激励“超越”了两大功能:

收购。股权激励一般采用增发股份的方式授予激励对象股权,其实施将稀释存量股东的持股比例,增强管理层持股比例,因此,在控股股东控股比例不高,或与管理层持股比例较为接近的情况下,管理层有可能通过股权激励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在双鹭药业之前,国内早有相关案例。伊利股份2006年4月21日公告了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000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681%。另外,伊利股份在之前股改方案中作出1200万股追送股份安排,规定如果业绩达到规定的预期标准,则追送股份给予高管人员,作为股权激励的组成部分。因此,两者合并将导致最终股权激励计划总量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0.843%。股权激励使伊利股份第一大股东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由14.33%降至9.97%,激励计划若得以全部顺利实施,则伊利股份的现有管理层就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反稀释。股权激励在激励对象行权(或授予)时,行权价格将低于市场价格,因此,通过股权激励,激励对象将会以较低价格获得股权,尤其在外部新股东进入时,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股权激励防止股权被稀释。

苏泊尔在2006年的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如下规定:若在行权前苏泊尔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增发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当公司配股、增发,则 Q=Q0 x (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配股或增发的比率(即配股或增发的股数与配股或增发前公司总股本的比);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由于上市公司的增发和配股都是需要原股东或者其他投资者支付一定的成本才能获得,激励对象仍然可以按照上述公式获得相应数量的股票期权,实际上起到了一种保证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比例不因任何公司的股本扩张行为而改变的作用。据统计,早期股权激励计划中,双鹭药业、金发科技、辽宁成大、伊利股份、宝新能源、伟星股份、永新股份都和苏泊尔一样采取了完全一致或者类似的股权激励“反稀释”条款。

套利“廉价途径”

双鹭药业的个人股东通过股权激励增强了对公司的控制力,这种途径在资本市场上实属少见。一般股东为增强控制力,甚至控制力的转移,主要路径为股权协议转让、认购增发股份、二级市场举牌收购。通过股权协议转让来实现控制力转移的公司屡见不鲜,通过认购增发股份实现控制力转移的公司也不在少数,在中国证券史上通过举牌收购从而掌握控制权的也在逐步出现,比如一直闹得沸沸扬扬的鄂武商A(000501)。

上述并购方式基本都具有一个特征:即以市场的定价方式来产生交易架构,而股权激励量虽小,但恰恰在未来时点绕开了市场定价机制,股权激励给了高管层一个“套利机会”,即获得控制权或增加控制力的“廉价途径”。

正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我国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日渐完善。如为了控制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稳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对标的股票数量作出上限规定,公司拿出来的标的股票总额累计不能超过公司股本的10%,个人获授部分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明确不赞成持股5%以上的股东参与激励计划;为了保证激励的长期性和人才的稳定性,《管理办法》规定股票期权等待期至少1年。同时,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有效期内规定分期行权,不能一次性行权或者一次性奖励。

自证监会《管理办法》以来,截至2011年6月初,沪、深两市已有242家上市公司公告了股权激励计划方案,上交所72家,深交所170家(主板35家,中小板105家,创业板30家);上述242家中已公告中止计划为44家;已获证监会无异议备案的共127家。

根据《管理办法》及备忘录的要求,上述公告了股权激励的242家公司中,实际控制人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仅为7家,占比仅约3%。从实践上看,实际控制人参与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家数不多,但可以看出“股权激励”这一香馍馍仍然让部分高管有一定的冲动。

内外部治理堵漏“非市场化行为”

第7篇:创业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

P键词 股权激励 指标 净利润 效果

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特点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由于信息不对称,人与委托人之间会发生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矛盾,因此产生委托问题。Jense和Mecking(1976)首先提出采用股权激励使公司高管与股东利益一致,学术界沿着这一研究思路,进行广泛探讨。

一、文献综述

为解决委托问题矛盾,国内学术界广泛研究薪酬设计、高管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各种形式的管理激励机制。林庞大和蔚(2011)实证研究发现股权激励与业绩呈弱相关,股权激励与企业性质有关,非国有控股公司的股权激励效果更好。卢邦贵(2014)通过统计分析发现实施股权激励前后上市公司股价有明显上涨。张向丽和杨瑞杰(2015)发现中小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效果较好,且授予股权激励幅度越大,业绩增长越快。袁振兴(2016)通过个案分析发现股权激励的门槛过高,会导致员工丧失实现高业绩的信心,激励效应难以发挥作用。现有的研究文献主要注重分析股权激励与业绩总体和个案研究,没有考虑样本公司所处行业、规模等因素,本文从这些方面进行探讨研究。

二、研究假设与方法

无论是业绩激励性薪酬设计,还是高管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实施各种形式的管理激励机制的目的是股东权益最大化。因此,股权激励会对公司的价值带来正面的提升。如果股权激励效果符合初衷,那么公司高管薪酬总额、人均薪酬、人均净资产等指标均应对公司的人均净利润产生正面影响,且这种影响大于未实施股权激励。由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实行股权激励的公司,各项财务指标与人均净利润的相关性高于同类公司。

假设2:实行股权激励的公司,高管薪酬总额、人均薪酬、人均净资产对人均净利润的贡献优于没有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

本文选取研究样本时考虑数据的可得性、可比性,选取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和民生银行作为研究对象。因为都是规模相当的股份制上市银行,样本期内,招商银行2007年正式实施股权激励,而另外兴业银行未实施,民生银行2014年推出股权激励,可以作为对比。我们选取的样本期间是2007年12月至2014年12月的季度数据,使用国泰安CSMAR数据库数据。

三、统计结果与分析

(一)相关性分析

招商银行实行股权激励后,各项财务指标与人均净利润的相关性低于同等规模的公司。股权激励的初衷是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优化各项财务指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但如表1统计结果所示,招商、民生两家银行的高管薪酬与净利润呈现反相关,本应是正相关的促进作用,反而反相关,表明现有的薪酬激励制度与业绩脱钩,存在问题。人均薪酬与净利润之间,招商银行显示出不相关,而另外两家银行表现较好,人均薪酬与净利润显示出显著的正相关,表明业绩与员工收入有良好的促进作用。资产与净利润呈现正相关,表明银行净资产对净利润起到正向的提升作用。我们认为假设1没有通过验证。

表1 三家银行人均净利润与各项指标相关系数表

银行名称 高管薪酬总额 人均薪酬 人均净资产

招商银行 -0.10 0.00 0.45

兴业银行 0.28 0.50 0.58

民生银行 -0.39 0.47 0.58

实行股权激励没有优化公司人均净利润的分布。我们通过对样本数据统计分析发现,招商银行的净利润均值介于另外两家银行之间,统计分布、风险水平(标准差)与另外两家区别不大,表明股权激励并没有降低银行风险水平,也没有提升盈利能力,这有待进一步考量股权激励设计的具体内容。

我们用上述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并引入季节性虚拟变量,对人均净利润的回归分析,建模测算。结果显示,招商银行的前三名高管薪酬总额、人均薪酬和人均净资产对人均净利润的贡献并没有优于另外两家银行,假设2也不成立,因此,我们认为招行的股权激励效果不明显。

(二)原因分析

招商银行股权激励设置缺乏激励性,缺乏关联性设计。招商银行在2008年3月公布A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键指标6项(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平均资产收益率、非利息收入比例、准备金覆盖率、不良贷款率),否决两项指标(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资本充足率)。其中,前6项指标参照对象为上市银行(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9家股份制银行等)的平均值,总分100分,各项指标按一定的比例单独计算。后两项指标满足的条件为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参照对象的115%,资本充足率不小于8%。如果前6项指标综合评分不低为100分且后两项指标同时满足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有效期10年,禁售期5年。总额度为1.47亿股,分两批授予激励对象。第一批激励对象共8000万股,购买价格为2008年3月18日招商银行股票收盘价或3月18日前30个交易日招商银行股票价格平均收盘价两者中的最高价的50%。因为在招行公布激励计划时,其业绩效益已经超过激励计划设置的条件,因此失去激励作用,这亦印证前文的统计分析。

四、对策与建议

探索多种激励相结合、股权激励覆盖更全面的计划。从前文分析中可以看出,股权激励的效果并不理想,尽管实施7年之久,但是至今仍然没有显示出盈利能力的相对明显提升。而与业绩挂钩的薪酬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在一些上市公司得到较好的效果,应当从这些方面进行探索改进,增强全员的主人翁意识。

在设计股权激励计划时要兼具过程性指标和结果性指标,而且指标要具有增长性与可比性。虽然招商银行选取净利润增长率等8个指标作为激励考核依据,但是没有考虑自身的成长性、历史经营业绩、规模等因素,笼统地运用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9家股份制银行作为对比,参考意义弱化。

高管薪酬与业绩关联性较弱,需要制定相应的股权激励――业绩关联机制提高公司效益和价值。建议考虑规模、历史业绩、经济环境,综合设计一套考核体系,提高激励效果。此外,要提高各项指标间的联动性,增加薪酬激励的弹性,可上可下,随考核指标动态调整,更具市场化特点。引入市场化激励机制使银行绩效考核的目标清晰、评价客观、结果真实反映绩效,引导银行职业经理人在经营期间更多地注重长期利益,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改变股权激励的福利化倾向,真正发挥其激励作用。招商银行的激励方案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但是其实现条件过于宽松,遭到市场诟病,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应充分征求市场、中小投资者的意见,这不仅对于股权激励,乃至于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都是有益的。

(作者单位为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 林大庞,苏冬蔚.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基于盈余管理视角的新研究[J].金融研究,2011.

第8篇:创业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

文章运用中国上市公司2006-2010年数据,对中国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股票期权激励与公司投资决策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股票期权激励与公司的投资决策具有内生性的决定关系,股票期权激励对长期投资具有显著的正影响,公司的长期投资也反过来积极地影响股票期权激励。在控制相关影响因素及内生性问题下,通过引入股票期权的Vega,指出股价波动会增加高管人员股票期权的收益,减轻管理者对风险的厌恶,从而增加了他们对公司长远利益的追逐,增加了公司的长期投资。

关键词:股票期权激励;Vega;投资决策;内生性

中图分类号:F224,F27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008-5831(2013)06-0065-07

一、研究背景

公司管理者与股东实际上是一种委托的关系,股东委托管理者经营管理资产。但在委托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股东和管理者之间的契约并不完全,这导致股东和管理者追求的目标往往不一致,股东希望其持有的股权价值最大化,而管理者则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为了使管理者关心股东利益,需要使管理者和股东的利益追求尽可能趋于一致。对此,股权激励是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管理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管理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股权激励对防止管理者的短期行为,引导其长期行为具有较好的激励和约束作用。股票期权激励是股权激励的主要方式之一,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中国股权激励制度推行的比较晚。在2006年之前,中国在股权激励的实践中也有一些尝试,但是发展进程相对缓慢。这主要是由于原《公司法》禁止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回购注销的除外)及禁止高管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这些规定极大地束缚了股权激励制度的发展。2005年12月31日,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提供了政策指引。此后,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分别于2006年1月27日和9月30日颁布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对国有上市公司建立股权激励制度作出了进一步的政策指引。在这样的背景下,许多上市公司推出了股权激励方案,其中以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为最多,占到了70%以上。

本文运用中国上市公司2006-2010年数据,实证分析了股票期权激励与公司投资决策的关系,发现股票期权激励会使管理者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使他们立足于公司长期价值,从而增加长期投资。本文的创新之处是不仅发现了这样的关系,而且分析了其中的缘由,在控制相关影响因素及内生性问题下,通过引入股票期权的Vega这一因素,指出未来股价波动会增加管理者股票期权的收益,减轻管理者对风险的厌恶,从而增加了他们对公司长远利益的追逐,增加了公司的长期投资。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Myers和Majluf 指出由于信息不对称,管理者会放弃一些净现值为正的项目,产生投资不足[1]。Jensen指出管理者会利用企业现金流投资于净现值为负的项目,这是由于他们可以从控制更多的资产中获得私人收益,由此导致了过度投资行为[2]。而Amihud和Lev则认为股东与经理在投资方面的冲突源于风险偏好的不同[3]。 Jensen和Murphy[4],Hall和Liebman[5],以及Perry和 Zenner[6]指出股权激励方案被运用得越来越多,使管理者的收入与公司的股价联系得越来越紧密,从而使管理者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也越来越趋于一致,这一方面会促使管理者更加勤勉地工作,实现公司股权价值的最大化,但另一方面,相对可以进行分散化投资的股东,管理者承担更多的个人职业风险,导致管理者厌恶风险,从而使管理者会放弃一些净现值为正、但风险相对比较大的投资项目。

Core和Guay使用经Merton修正的Black-Scholes公式计算出反映高管股票期权激励的期权价值对股票价格以及股票价格波动的敏感值Delta与Vega。Delta是指当股票价格增加(减少)1%时,期权价值增加(减少)量;Vega是指当股票价格波动性增加(减少)1%时,期权价值增加(减少)量。他们指出股票期权激励一方面通过Delta使管理者厌恶风险,另一方面也通过Vega使管理者可以在股价波动中受益,从而减少他们的风险厌恶程度[7]。Guay发现Vega与公司规模、研发、股票收益的波动性正相关[8]。Cohen,Hall和Viceira也发现了Vega与公司杠杆、股票收益的波动性正相关[9]。Core和Guay[10],Aggarwal和Samwick[11] 等通过研究Delta与公司投资政策、债务政策的关系,发现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确定。

Ryan和Wiggins运用联立方程检验了研发投资与高管股票期权激励的内生性关系,发现研发投资与股票期权的使用正相关,股票期权对研发投资有正的影响[12]。Kang,Kumar和Lee研究了高管人员激励与公司长期投资的内生性关系,发现在控制内部融资约束与投资机会质量的情况下,公司长期投资与股权激励在总报酬中所占的权重正相关,高管人员的激励补偿结构受到代表公司治理强度的影响[13]。王艳等的理论模型也证明了高管股权激励与投资决策是内生决定的[14]。罗富碧等使用中国上市公司2002-2005年数据,发现了高管人员股权激励与投资之间存在交互作用,但正像其文中所描述的,当时股权激励模式以业绩股票为主,更容易导致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在投资决策上产生更大的非理性[15]。

目前,国内的研究主要是间接地分析股权激励对管理者决策过程的影响。主要集中于研究针对不同的法律法规、公司特征等因素所应该采用的股权激励方式,以及公司绩效与股权激励或者高管持股的关系等内容,而直接研究股权激励,特别是被广泛采用的股票期权激励与公司投资决策、债务政策等方面的文章比较少。因此,本文立足于直接研究股权激励对公司投资决策的影响,并着重实证分析其中的缘由。我们提出如下两点假设:

假设1:股票价格的波动会通过Vega增加股票期权的价值,从而增加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收入,减少他们的风险厌恶程度,从而增加公司的长期投资。

假设2:高管的股票期权激励与公司的投资决策存在内生性决定关系。

三、实证分析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股权激励数据来自Wind数据库,公司治理及财务数据来自CSMAR数据库,部分数据笔者通过巨潮资讯网公布的上市公司公告中手工收集得到。样本公司为2006年1月1日-2010年6月30日之间公布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2006年1月1日-2010年6月30日,共有160家公司公布了196份股权激励方案。其激励方式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股票激励和股票增值权激励,其中采用股票期权激励的占到了70%(表1),可见2006年以来股票期权激励已是公司最常采用的方法。采用股票期权激励的137例方案中,处于董事会预案环节的有27例,经股东大会通过的有7例,正在实施的有43例,实施完成的有5例,未实施终止的有55例。另外,行权股票主要来源于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

在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处于实施中或已实施完成的48例中,为保证数据的有效性,我们进行了如下筛选:(1)剔除2010年刚开始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公司;(2)剔除ST类公司;(3)剔除B股公司;(4)剔除数据不全的公司。最后共有35家样本公司,时间跨度为从2006年至2009年的4年年度数据。

(二)变量定义

本文沿用Demsetz和Lehn [16]、刘任帆[17]的方法,使用资本支出与总资产的比率(CAPEX),即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与总资产的比率代表公司的投资行为。按照Guay[8]、Core和Guay[7]的方法计算了中国上市公司中高管所获股票期权激励的Delta和Vega,分别为总经理股票期权激励的Delta(CEO_Delta)和Vega(CEO_Vega),全部股票期权激励的Delta(Total-Delta)和Vega(Total_Vega),以及剔除总经理以外的其他股票期权激励的Delta(ExCEO_Delta)和Vega(ExCEO_Vega)。

在分析股权激励对公司投资决策影响时,需要控制影响公司投资决策的其他因素,如:公司规模、投资机会、行业因素等。参照Barclay和Morellec[18];Coles,Daniel和Naveen[19] 等文献的处理方法,本文选取的控制变量定义与计算方法见表2。

(三)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3描述了资本支出与总资产的比率,总经理任期、现金年收入、股票期权激励的Delta和Vega,以公司的投资决策,特别是长期投资决策往往是集体商议决定的,除了总经理,其他管理人员也会参与其中,甚至董事会相关成员、核心技术人员等也会有参与,所以我们分析了公司长期资本支出与所有股票期权激励的Delta和Vega的关系。如表4第(2)列所示,Total_Delta在1%的显著水平上对CAPEX有正的影响,这与上述结论是一样的,股票期权激励减少了激励对象对风险的厌恶,从而增加了公司的长期投资。

接下来,我们对总经理的Delta和Vega,以及其他激励对象的Delta和Vega同时进行回归,如表4第(3)、(4)列所示,其中第(4)列比第(3)列增加了总经理任职年限和现金收入控制变量,发现CEO_Vega依然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对CAPEX有正的影响,ExCEO_Vega的系数虽然为正的,但并不显著,说明总经理在公司投资决策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可能是由于目前中国国有企业的管理者主要还是行政任命,导致了下级服从上级现象的产生,而中国民营企业也由于刚发展不久,主要还是由创业时的所有者或者其亲属管理,导致了总经理权威的树立。

(五)内生性检验

股票期权激励的Delta和Vega会影响公司的长期投资,同时,公司的长期投资也会反过来通过公司绩效影响股票期权激励,从而影响Delta和Vega,所以上述回归必然存在内生性问题,从而影响最终的结论。

为了克服内生性问题,我们采用Coles,Daniel和Naveen[19];Kang,Kumar和Lee[13]的处理方法,建立联立方程模型,并运用三阶段最小二乘法(3SLS)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见表5。

由表5所示,CEO_Vega依然在1%的显著水平上对CAPEX有正的影响,CEO_Delta的系数为负,但不显著,这和我们之前的结果是一致的。另外,CAPEX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股票期权激励与投资决策存在着内生决定关系。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研究发现股票期权激励与公司的投资决策具有内生性的决定关系,股票期权激励对长期投资具有显著的正影响,公司的长期投资也反过来积极地影响股票期权激励。本文在控制相关影响因素及内生性条件下,通过引入股票期权的Vega,指出股价波动会增加高管人员股票期权的收益,减轻管理者对风险的厌恶程度,从而增加他们对公司长远利益的追逐,增加公司的长期投资。

管理者会根据个人的私人利益和风险偏好选择符合其自身效用的投资、经营、负债等政策。本文研究发现股权激励与公司的投资决策具有内生性的决定关系。因此,公司应该根据本身的情况,使得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激励授予条件与期权行权条件及其指标等有关项目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使得股权激励方案真正能够起到激励的作用,从而最大化股权激励所产生的正面影响,消除或者减轻它所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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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Empirical Study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tock Options Compensation and Investment Decisions of Chinese Listed Companies

LIU Yu1,GU Feng2

(1. School of Management,Hunan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Xiangtan 411104,P. R. China;

2. Propaganda Department,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Shanghai 200240,P. R.China )

Abstract:

第9篇:创业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

股权造富不是传说

2001年,福建某知名国企开始实行全员持股,高管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购买公司股份,普通员工以身份置换金购买股份,由于企业经营效益较好,此后每年分红比例都高达20%。2007年,该公司被行业巨头以近60亿人民币的价格收购,收购溢价接近10倍,超过当年该公司上市时的市盈率。

这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案例,股权激励让改制后的老国企焕发了青春,更重要的是,股权激励让绝大多数员工从收购溢价中获得了巨额财富,造就了一批千万及大批百万富翁。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重要的薪酬补充方式,在国内已被普遍接受,特别是自2009年深市创业板推出以来,巨大的财富放大功能让很多企业高管迈入亿万或千万富翁的行列,这是单靠工资和奖金很难达到的高度。

目前,很多上市民企都在推行股权激励,但激励政策又往往被迫搁置,这里固然有监管层的原因,其中更为重要的是企业无法制定出一个合理的股权激励价格,再加上近年来股市起伏不定,导致很多企业的股权激励无法实施,或执行后因股价低于预期而放弃,2011年就有广州国光、德豪润达、双林股份及中能电气等几十家企业,因为净资产收益率或净利润增长率达不到要求而放弃。但上市民企毕竟有限,相对于上市民企股权激励的乏力,绝大多数未上市的民企股权激励更是显示出很多先天不足,要付诸实践更是难上加难。

为何干打雷不下雨

相比上市公司的严格监管,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操作起来本应该相对容易,但为何还会有这么多企业只是“雷声大雨点小”,或是“干打雷不下雨”呢?笔者认为主要有如下几方面原因:

稀释老板股权

本土民营企业老板对控制权看得很重,即使是联合创始人的股权也会慢慢被老板收购,这和中国“卧榻之旁,岂容他人安睡”的传统观念密切相关。另外,近几年出现的职业经理人和老板争夺公司控制权的个案,更是让众多民企老板始终对股权激励保持“高度戒备”,宁愿支付高薪,也不愿授予股权。正是老板或创始人的这种“守成”心态,导致企业高管或核心骨干看不到希望而纷纷离开,也最终让企业失去了生机和活力。

激励作用有限

目前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收益更多来自于利润分红及股权的增值,如果企业不上市,仅靠分红而带来的财富增值非常有限,大多数企业年分红比率低于20%,与上市公司动辄十几倍或几十倍的造富能力相比微乎其微。这也让很多企业失去了股权激励的群众基础,特别是那些上市预期不明显的企业,他们更多的是运用利润分成的方式来激励高管及核心人员。

双方谈判力不同

企业实行股权激励时,劳资双方的谈判力明显不同,而且职业经理人内部很难形成同盟,因此在与资方进行股权激励谈判时很难实现预期。特别是在某些老板掌控力很强的企业,基本是老板一言九鼎,职业经理人很难从老板那里争得更多利益。而且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老板也多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让职业经理人在“自我满足”中失去和老板博弈的机会。高管人员尚且如此,其他核心骨干也就只能被迫接受了。

缺乏法律依据及保护

非上市民营企业的股权激励均为企业自发行为,尚无法律法规对股权激励的双方进行监管,更多是来自于劳资双方达成的协议。一旦出现纠纷,职业经理人仍处弱势地位,很难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基本权益。

目前很多企业规定,员工从企业离职后,所持公司股份需要进行转让,而结算价格很多是以净资产为依据,但鉴于非上市企业监管并不严格,企业有意做低净资产,导致职业经理人很难得到合理收益,这是不同于上市公司股价透明的最大风险之处。如深圳某世界500强企业,很多员工并不清楚股权真正增值多少,只能被动接受年终分红。这种模式的成功之处在于在企业高速发展期可以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红利,而企业一旦增速变缓、盈利能力下降,股权不透明等弱点就将充分暴露出来。

持股风险降低积极性

目前国内很多中小企业本小利微,平均存活期短,持有公司股权虽然提高了职业经理人的工作激情,但也让他们承担了一定风险,如:2008年金融危机,很多外向型企业倒闭,当中不乏高管持股企业,突如其来的危机让他们血本无归,正是这种不确定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职业经理人的持股积极性。

非上市民企股权激励策略

以上种种原因,使民营企业的股权激励难以普遍推行。但股权激励作为一种被证明为很有效的激励方式,如何才能在民营企业中实现平稳落地,真正体现出激励作用,不仅需要先知先觉的企业家们在实践中摸索总结,更需要在理论方面予以完善和创新。借鉴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模式,民营企业可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四个区别”为原则,来制定股权激励策略。

一个中心

股权激励一定要以“绩效管理”为中心,必须建立在绩效管理的基础之上,民营企业若无法建立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股权激励将变成“空中楼阁”。股权激励只是给出了努力方向,但如何实现这个目标就需要明确的有计划的监控机制。因此,在民营企业推行股权激励,必须紧紧围绕“绩效考核”来做好基础工作。

两个基本点

股权激励必须围绕“净资产收益率”和“复合净利润增长率”这两个基本点。

“净资产收益率”代表了企业净资产的盈利能力,净利润是一个绝对值,只有同净资产做比较,才能体现出企业净资产的盈利能力。当净利润的增长幅度≤净资产增长幅度时,说明企业盈利能力开始下降,反之则说明企业盈利能力增强,因此“净资产收益率”是衡量企业盈利能力的最佳指标。

“复合净利润增长率”代表了企业盈利的持续性,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受外部环境影响特别大,外部环境好的时候大部分企业的盈利情况都比较好,外部环境差的时候则大部分企业盈利都很困难,真正体现一个企业竞争力至少需要3年的连续利润增长。

四个有区别:

1 有区别的股权激励方式

目前非上市民企对高管及核心人员的股权激励均采用“单一”方式,如“账面价值增值权”或“分红权”的方式。其实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综合使用多种股权激励方式。

如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可采取“账面价值增值权”的方式,且需采用购买型。即高层管理人员需在期初用现金以每股净资产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股份,在期末可以每股净资产价格将股份回售给公司,差价部分为高管股权激励收益。

对于核心技术及中基层管理人员,可以采用虚拟型方式。激励对象不需付出现金而授予一定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名义股权数量及净资产增量来计算收益。但相比高层管理人员购买型激励方式所承担的资金成本压力,虚拟型激励方式分红时须有一定比例的折扣。

2 有区别的股权转让价格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一般以净资产价格为依据,因此针对不同职级及不同工龄的员工,股权转让价格应有所区别。

职位越高的管理人员,股权转让价格应该越高,因为高级管理人员对企业业绩的影响最大,因此较高的股权转让价格可以提高高级管理人员股权增值的难度,因此对高级管理人员不应该采用≤净资产价格转让,而是采用≥净资产价格转让,这样也可以鉴别出哪些是真正对企业发展有信心的高管人员。反之,对于职位较低的人员,股权转让价格应稍低于高管人员,这样中基层人员会为能得到更多的净资产增值而努力工作,同时由于承受来自高管分解下来的压力,会加倍努力工作。

对于不同工龄的人员,股权转让价格也应有所区别,针对入职年限不同可设定不同的转让价格,老员工的股权转让价格不应低于新员工,甚至高管人员,因为老员工的历史贡献不容忽视,同时也让新员工看到忠诚于公司带来的好处,以达到降低员工流失率的目的。

3 有区别的股权激励考核期限

考虑到不同等级人员的流动性及稳定性不同,因此股权激励考核期限应有所区别。对于高层管理人员,股权激励考核期限不应少于3年,以保证公司业绩的可持续性及评价的客观性。对于中基层员工,股权激励考核期限可以年度为单位,体现当期激励的及时性,最大限度地调动中基层员工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