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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日,北京市体制改革工作会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吉林出席会议并强调指出,今年北京要一手抓举办奥运与援建什邡,一手抓发展改革,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会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宋宇介绍了2008年重点推进的“十大改革任务”。
一、积极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根据中央精神,研究提出本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制订市和区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精简和规范市属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研究拟定本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文化领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教育、体育等领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积极推进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管理体制创新等。
二、深化财政和投资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试点;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完善政府投资向郊区县倾斜的政策机制;扩大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和后评价试点;开展社会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等。
三、加快完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创新型城市
探索金融与科技有效结合途径、人才支撑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改革试点,争取中关村科技园区成为国家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研究建立海外学人中心,搭建海外高端人才的聚集和服务平台,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吸引机制和使用政策;进行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试点;深入开展百家创新型企业试点;完善本市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科技投入机制;总结推广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的成功经验,探索新的科研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市属公益类科研院所体制改革等。
四、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加大国有资本重组整合力度,积极推进国有一级企业战略重组,鼓励非公资本参与二、三级企业股份制改造;探索组建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加快国有资产布局和结构调整步伐;继续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设立市级中小企业再担保机构;研究建立促进企业上市联动机制;推动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完善产权交易、技术交易、知识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建设;优化各类中介服务组织成长环境;研究提出产业投资基金试点方案;研究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城市生活必需品综合保障机制;制定奥运会期间相关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调控预案;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等。
五、加快健全节能减排体制机制,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实施本市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实施方案及办法;理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资源性产品价格调整和垃圾收费、排污收费等政策;积极探索水源保护区等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推进供热体制改革;研究探索“碳中和”机制和碳交易平台;研究建立与周边省市在大气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长效合作协调机制等。
六、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统筹城乡发展
建立区县互助共赢、合作发展机制;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开展清理化解乡村两级公益性债务试点;研究制订推进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扩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开展集体土地征地留用地安置、实物补偿等多元化补偿试点;完善绿隔地区科学发展的推进机制;研究建立设施农业的帮扶机制;加快新城、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金融支农联合工作机制;在昌平区东小口镇开展城乡结合部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研究完善石景山区整建制农转居的配套政策等。
七、进一步推进文化领域改革,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研究探索整合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文化资源;加快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单位改制;推进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奥林匹克中心区探索创新体育场馆、赛事的运营机制;创新文化、体育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机制,完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相关政策机制;完善“9+10”区域旅游合作机制等。
八、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研究制订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方案和措施;研究探索市属医院管理体制“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改革方案;开展二、三级医院的资源整合试点;研究制定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卫生机构的优惠政策;以海淀区为试点探索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形式和机制;实行无保障老年人和低保人群社区首诊制试点;扩大按病种收费试点等。
九、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
落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推进“居家养老”,探索“机构养老”等社会化养老新途径;落实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政策;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模式和补偿政策;完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办法等。
1.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就是削减自身福利,这也是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因而在改革上必然存在自上而下的阻力。
2.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并不应仅仅是向企业养老保险模式对接.而是应与公务员群体、企业职工养老机制三种类型改革形成联动、对接。改革与并轨,并不只是制度革新问题,同时也是社会问题,处理不好,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容易引起更大的矛盾。当前人社部对于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就引起了职员与公务员之间的矛盾,也造成了民众对于政府满意度的下降。
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以及其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轨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现在才处于初期阶段,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改革与并轨是一步一步循序渐进的,也是从一部分先改革先动手做起,在这个长期的过程中,必然会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导致公平的缺失,改革和并轨中遇到的阻力,也可能导致新旧政策的连续和过渡中产生新的问题。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对策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首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就要做到一体联动,不可分割改革。否则,可能造成事业单位职员与公务员之间的矛盾,引起较之现行双轨制更为剧烈的矛盾。所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向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变时,应当是一体联动的,这是一个总的大前提,也是必要的条件。
2.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向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要像企业职工一样承担缴费义务,同样实行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一样的统账结合财务机制,退休金也分解成基本养老保险金与职业年金,采用双层结构代替单一层次,分别对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和企业年金。适当降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使之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接近,逐步实现大范围的全国统筹,辅之以职业年金,力争做到机关事业单位职员和公务员退休待遇不降低,在公平的同时,也兼顾效率。在可行性上,以2012年深圳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进人员的养老制度改革方案为例,深圳市人社局局长王敏表示,经测算,在几个参数基本确定的情况下,改革后的事业单位职员养老金和现行的退休待遇大致相当。与此同时,还应放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与工资增长挂钩的机制,代之以与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一样的机制,减少两者差距,促进制度并轨。
3.健全完善《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在事业单位改革养老保险的基础上纳入公务员群体,逐步推出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方案,依法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2008年3月,国务院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决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人社部于2009年1月公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但近年来改革进程缓慢,甚至停滞不前。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等专家看来,“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并不该仅仅是向企业养老保险模式对接,而是应与公务员群体、企业职工养老机制三种类型改革形成联动、对接。在对事业单位实行改革的同时,《社会保险法》等对公务员体系的养老保险改革语焉不详,这正是山西等5个试点省市多年来难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主要原因之一。”事实上,我国至今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有关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条文,因此,健全完善《社会保险法》,将公务员群体纳入进来,以法律为依托,严抓落实,必然能大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制改革。
一、充分认识深化乡镇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
*郊区乡镇经济较发达,人口密度高,河道水网密布,基层水务工作面广量大。现有的乡镇水利排灌管理站成立运行以来,在农业水利技术推广方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乡镇水务管理系统和网络。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乡镇水务管理机构经费来源不落实、职工队伍不稳定,以及水利设施失修、失养等问题日益突出,亟待解决。
深化乡镇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是实施依法治水管水、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重要举措。20*年实行市、区县水务一体化管理以来,乡镇水利排灌管理站作为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着大量的防洪、除涝、水资源保护、农业灌溉、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等公共服务职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立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充分考虑水务行业的专业性及其重要作用,理顺基层水务管理体制,充分利用现有的乡镇水利排灌管理站,强化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公益性职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二、深化乡镇水务管理体制改革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和事业单位的改革精神,结合郊区水务工作实际,全面推进管养分开和事企分离。在深化改革中增活力,在创新机制中求发展,进一步提高履行农业水利技术推广、服务郊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1、精简统一、综合效能。合理界定乡镇水务管理机构的职能,优化结构,减少交叉,权责统一,提高效能,处理好与乡镇农业综合服务机构的事权关系。
2、明确职能、保障经费。进一步明确乡镇水务管理机构承担防洪除涝、水资源管理、抗旱节水、水环境治理与保护、水污染防治等公益性职能,切实保障公益所需经费。
3、分步实施、平稳推进。统筹研究管养分开、事企分离的改革方案,同步制定配套政策和思想政治工作预案,确保改革方案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成熟一个、推进一个”,使改革平稳有序、工作不断不乱。
(三)实施办法
1、乡镇水务管理机构设置
(1)统筹规划,规范设置
各区县要按照乡镇机构改革的要求,结合水务工作的特点,在综合考虑地域面积、河道水闸等水利工程设施数量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流域状况或行政区划,在现有乡镇水利排灌管理站的基础上,规范设置乡镇水务机构,并要妥善处理好乡镇水务机构与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2)以条为主,条块结合
乡镇水务工作专业性较强,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郊区的实际情况,乡镇水务机构在区县范围内仍应实行“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双重领导管理模式。以条为主,就是把乡镇水务机构仍然作为区县水务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条块结合,就是乡镇水务机构工作人员在防汛抗灾等以块为主的相关工作中,服从乡镇指挥;区县水务局对乡镇水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考核考察时,应充分听取所在乡镇的意见。
2、明确工作职责
按照“明确公益性职能”的要求,在进一步强化乡镇水务机构所承担的相关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职能的基础上,根据本市“安全、资源、环境”三位一体的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将乡镇水务公益职能纳入乡镇水务机构职责范围,其主要职能为:
(1)按照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要求,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等的宣传贯彻。
(2)协助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编制辖区内水务中长期规划、专业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负责辖区内各类水务专项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管理。
(3)负责辖区内的防洪除涝、水资源管理、抗旱节水、水环境治理与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涉水事务的日常管理。搞好小型水务设施维修养护管理,加强农业灌溉节水技术的推广应用。
(4)负责辖区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水务血防等业务的组织实施。
(5)负责辖区内中小河道(水系)治理,并做好相关长效管理工作。
(6)负责所在乡镇的防汛防台工作机构的日常工作。
(7)协助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有关供水、排水方面的行业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3、人员岗位确定
根据乡镇水务机构的八项职能和业务在新形势下的延伸与拓展需求,各区县可根据乡镇水务机构承担的职能和任务,结合当地水务工作量和覆盖面等,科学测算、合理确定乡镇水务机构工作人员岗位,并相应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确保乡镇水务工作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4、落实机构经费
按照“保证供给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资金”的要求,对乡镇水务机构定编实有人员经费、必需的运行和维护等经费由区县财政核定后拨付。各乡镇水务机构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编制财政预算。
5、搞好改革配套
一是严格人员管理、规范用工形式。乡镇水务机构要在定岗定员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妥善清理非在编人员。要在解决落实乡镇水务管理机构运行经费的基础上,按照“事企分开”、“市场机制”、“放活经营”的原则和要求,妥善分离所办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规范企业劳动用工。
二是加强改革单位的资产、资金监管。在改革实施过程中,各区县政府和水务局要成立统一的财务清算小组,做好对改革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的清算,特别是要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严防乘改革之机突击发钱发物,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青岛市编办:一是抓好全年工作目标的落实。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10月底前编制完成市和区(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国家、省设定的非许可事项,清理后上报有关部门;我市自行设立的年内一律予以取消。
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坚持边清理边规范,做好制度创新。制定印发《青岛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规定》和《青岛市行政审批批后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网上办理、门户网站与部门网站统一管理程序,做好对审批事项的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布我市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化服务指南,提高审批服务质量。
三是抓好工作创新。建立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投资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企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制度、政府服务清单制度等“五项清单”制度。精简和规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8月底前编制我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淄博市编办:一是优化流程,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按照“应进必进、充分授权”的要求,加强政府督查,督促各区县全面完成“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公开、高效、规范、可问责的工作机制和标准体系,做到审批行为、办件质量、档案管理、收费监管的标准化。提高行政审批服务便捷水平。逐项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清理行政审批申报材料,无法定依据或者非必要的一律剔除。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力争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压缩30%以上。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通过梳理裁量依据、明确裁量标准、强化裁量监督,进一步缩减自由裁量空间。
二是创新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在市、区县实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市、区县纵向联动审批机制,重点开展区域化评估评审和“项目主审全程代办”的“柔性管理”模式,开发应用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和远程视频联动系统,大幅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加快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实现申报材料电子数据化,尽快实现市、区县、镇办三级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联网,推动政务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
三是放开市场,提高中介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放开中介服务市场。坚持“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入市场,尽快建立起充满活力且有序竞争的中介服务市场。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定期市场招标,将服务优、效率高、收费低的中介服务机构纳入信息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评价机制。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评价标准,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服务时限和服务收费进行全面评价,并建立健全严格的市场退出机制。
四是健全体系,强化行政审批监督检查。探索行政审批事后监管模式。研究制定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服务的意见,从注重事前审批为主向事前、事中与事后管理为主转变,加强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重点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对行政审批效能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估,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建立行政审批网上举报投诉平台,健全行政审批网上投诉受理、处理和结果反馈制度。强化对审批权力的制约监督。健全部门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着力解决庸懒散、吃拿卡要等问题。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强化对服务窗口、审批事项、审批单位和责任岗位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
日照市编办:一是编制完成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下步将各部门上报的审批事项列出审核清单,清单将部门审批事项分为行政许可、非许可、非审批事项和初审类事项四类,其中对属审批事项的按照保留、取消、整合、下放、暂停、调整管理方式提出相应的处理方式,将审核清单书面通知部门,征求部门的意见后,对保留和整合的审批事项,形成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按程序公示并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及时向省编办备案。市级目录公布后,对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进行增加、取消和调整。同时,指导区县完成编制县级审批事项目录工作。
二是承接落实好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咨询委委员提出的意见修改后,将承接和落实目录提交市政府研究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下一步,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的项目及时承接落实到位。
三是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结合市级审批事项目录编制,在与部门沟通一致的基础上,年内按程序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级审批事项。加大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力度,从清理上报情况看,我市没有自行设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市编办将适时会同监察局等部门进行专项检查,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四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市级目录保留的审批事项,在严格审批的基础上,监督指导部门负责对组织实施的审批事项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取消审批后需加强监管的事项,督促指导部门制定具体措施、完善监测体系、加强后续监管;对下放到区县的审批事项,督促区县编办制定监管措施。市编办会同监察局等部门加强对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五是进一步规范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市级审批事项目录,逐项编制审批流程图,制定具体的服务标准和办理时限;探索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巩固企业注册“多证联办”成果,探索建立各类证照联办机制;对各审批环节进行监督,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鼓励政务服务创新,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创新奖评选活动。
菏泽市编办:一是建立行政审批目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上级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调整目录。
二是发挥牵头作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督促并会同相关部门完善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建设,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覆盖、流程全覆盖”要求,开发联合审批办理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逐步实行审批事项全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取消审批后需加强监管的事项,根据事项的性质、内容和要求,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防止监管“缺位”。对保留的审批事项,依法依规实施审批。加强对审批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跟踪投诉处理机制,畅通投诉建议渠道。加强投诉数据整理分析,及时对审批事项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和动态调整。强化电子监察,市级审批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入网率、系统使用率达到100%,筑牢审批权力“阳光”运行的技术防线。强化立法机关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司法机关监督以及社会力量监督等传统监督方式,也要开辟新的监督途径,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进行网络舆论监督,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建立网络电子档案,行政审批相对人可匿名对其进行评价、监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审批服务履行情况考核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细则。
三是加强指导考核,促工作平衡开展。加强对县区的指导,强化日常调度和平时考核,既交任务又教方法。市编办从自身工作抓起,高标准,严要求,靠示范引领推动县区审改工作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全面开展。将市级改革形成的文件资料汇编成册,供各县区参考使用。建立网络统一公示平台,确保公示效果。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潍坊市编办:一是严格抓好清单事项的清理审核工作。依据省政府文件要求,调整权力事项分类,扩充工作内容,规范事项格式,坚持做到“三个对照”,即将清理成果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对照,确保权力合法;将清理成果与工作实际对照,力求简单明了、客观真实、信息全面、方便监督;将清理结果与上级主管部门对照,保证职权名称统一。
二是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研究提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方案。做好部门交叉、管理分散行政权力事项、以及事业单位承担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摸底工作,优化职能配置。成立行政审批制度咨询委员会,畅通社会参与渠道,探索建立倒逼机制,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优化行政权力运行。结合工作实际,对需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调整建议。对保留的各类权力和服务事项,进一步明确实施部门、实施依据和收费标准,编制工作流程图,落实权力事项全公开制度,固化权力运行流程。全面推行并联审批、联合办理和模拟审批办法,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间,提高行政效率。
四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按照省里部署要求,积极协调推进“一库四平台”建设,加快形成规范、高效、有序的权力运行动态管理体系。建立权力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法律、法规修订要求,对权力事项进行及时调整,今后,未纳入清单的权力事项,一律不得实施。探索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落实部门主体责任,促进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转变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泰安市编办:一是抓好改革工作部署。待省委、省政府批复泰安改革方案后,立即起草制定《泰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拟于9月10日前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安排各项改革任务。
二是严格时限节点推进。市编办充分发挥改革牵头作用,周密安排,积极推进,同时,加强与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限节点推进。改革动员部署后,1个月内完成涉及机构整合或职能变动较大的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职能变动小的部门,以编委文件予以明确。
三是推进县市区改革。强化对县市区改革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9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改革方案,经审核后报省编办备案。待市委、市政府审批后,督促各县市区抓紧铺开,确保全市各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莱芜市编办:一是积极推进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市级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后,立即制定莱芜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适时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各项改革任务。改革方案批复后,1个月内完成涉及机构整合或职责变动较大的部门“三定”规定。充分发挥改革牵头作用,周密安排,积极推进,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统筹推进各区机构改革。督促各区尽快制定改革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政策指导和培训,9月底前报市编委审核并报省编办备案同意后,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
三是同步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分级负责、梯次推进的要求,全市统一部署、分阶段组织实施。9月份启动召开全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会议,11月底前完成审核确认,2015年一季度市、区政府公布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
聊城市编办:一是一体化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后,及时制定市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各县(市、区)上报改革实施方案后,报市编委审核并经省编办备案同意后,市委、市政府及时批复。
二是完善部门“三定”规定。凡明确职责调整的,必须按上级要求不折不扣调整理顺;凡明确人员编制调整的,必须按“人随职责走、编制随人走”的原则及时划转;凡涉及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核定的,必须严格按照核定标准规范操作。对新组建的部门及需要完善职责的部门,认真制定“三定”规定,理顺职责。为彻底杜绝明合暗分现象,将挂牌机构的内设机构整合设置、彻底融合,避免出现新的限额外独立运行的机构。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完善“三定”规定,促进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
三是统筹推进权力清单工作。根据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市县同步推进的原则,全市统一部署、分阶段组织实施,明确领导责任、安排专职人员集中办公,10月底前编制完成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2月底前,公布本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部门网站、各有关部门网站上公开。
四是完善工商登记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宽进严管”、“先照后证”,完善企业注册“四证一章联办”制度,进一步减少前置审批,整合申报材料,继续推进服务业许可联审联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推广网上审批、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继续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管理方式,出台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部门,完善制度措施,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
德州市编办:一是加快推进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市级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后,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市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力争方案批复1个月内,完成发改、国土、卫计、农业、文广新、工商、质监等机构职责变动较大的部门“三定”规定的制定,11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抓好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督导。加强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的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培训,跟进政策指导,9月底前完成县级方案审核报批。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强督导,督促各县市区将改革方案落到实处,特别是规范政府机构设置、整合职责机构、划转人员编制等事项,坚决杜绝改革、运行“两张皮”的问题。
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将全市交通安全管理体制由市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市县政府分级管理,落实政府对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活动的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职责,9月底前完成调研,提出改革方案,11月底前将方案落实到位。
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
体制改革试点
枣庄市编办:一是持续扩权放权。对试点镇的赋权实质上就是赋予其部分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权,这点要从立法上予以明确。县级政府应按照权责一致、按需下放的原则,持续向试点镇放权,并多下放有实际业务、含金量高的权限,尤其是项目审批、执法监察、社会管理等试点镇迫切需要的权限。同时,可探索规划权限下移,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方面赋予试点镇一定权限,确保长效发展。
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适应试点镇发展需要的财政管理体制,提高相关税费返还比例,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切实增强试点镇的财力。省、市、县有关部门应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适度向试点镇倾斜,并对试点镇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列入各级重点项目,在资金等方面予以扶持。
三是注重社会管理。乡镇政府是直接面对百姓的“一线”政府,应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完善公共服务制度,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发挥便民服务的示范效应,拓宽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完善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提供形式,形成养事不养人的公益服务提供机制。
四是优化组织结构。围绕提升试点镇党委、政府“抓人促事”的能力,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管理方面给予更大政策空间,为试点镇配强班子、招才引智等创造条件。目前,我市正在研究推进滨湖镇“大部制”改革,并将抢抓滕州市被确定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的机遇,酝酿相关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滨湖镇政府架构,完善政府职能。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监管
济南市编办:一是做好事业单位分类的收尾工作。对个别暂未分类的单位,进一步调研沟通,研究确定类别,做到应分尽分。对个别与省里相对应的机构,待省里有明确分类意见后,参照省里作相应调整。将分类意见按程序提请有关会议研究并审议通过后,发文明确事业单位类别。
二是研究制定分类改革配套政策。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作用,认真学习研究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结合济南实际,研究制定我市改革配套文件,作为推进改革的政策依据。
三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已报经省编办备案列入行政类的事业单位,按照“能转职能不转机构”的原则,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机构改革,通盘考虑解决,逐步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归行政机关。对列入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转企条件成熟的先行推进转企,并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对不具备转企条件的单位,通过整合或锁定管理、人员只出不进等方式,逐步消化。对公益类单位,区分不同类别,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大清理规范力度,盘活机构编制资源,激发事业单位活力。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新途径,进一步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东营市编办:一是待省备案批复行政类事业单位后,及时按程序研究批复市和县区各部门事业单位分类方案,确保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根据上级改革配套政策,与东营实际和原有改革政策相衔接,制定完善我市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政策,为深化改革提供政策依据。
二是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和简政放权,全力推进行政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探索推进事业单位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行业协会学会与主办机关分离工作,使事业单位回归社会公益属性。
三是加大事业单位整合力度。在去年整合县区检验检测机构和民生热线资源的基础上,今年将进一步整合市直涉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和部门单位民生热线资源。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和措施,进一步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四是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完善事业单位设立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通过绩效考核、信用评级、加强法人监管等多种方式,切实履行机构编制部门事业单位监管职责,推动事业单位健康快速发展。
济宁市编办:一是全面推行公益类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组织召开全市绩效考核动员大会,部署绩效考核工作。强化考核工作机制,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全市年度考核统一部署,同步开展,共性指标考核、个性指标考核与年度考核统筹实施。强化市事考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齐抓共管,真正形成合力。确定范围分类实施。市直公益类事业单位共有160多个,今年纳入120个,并按类别划分为综合、教育等6大类进行分类考核,另外40多个单位将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政策进行调整规范。完善细化指标体系。调整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分值比例,更加突出工作绩效份量。充实调整指标内容,细化、完善标准,组建评审专家库。加大对县(市、区)的督导。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督导县(市、区)工作。同时,通过召开工作现场会、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提升人员素质,确保县(市、区)绩效考核快速推进。
二是探索多种监管方式有机结合。绩效考核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在绩效考核的实施过程中同时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探索专项监督检查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措施,达到考核与监督检查相互促进的目的。绩效考核与年度报告有机结合。将绩效考核共性指标的绝大部分内容通过年度报告书反映出来,使考核工作更具针对性。统筹年度报告与绩效考核时间安排,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是健全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监管机制。拟订我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办法,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权利、义务、工作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内容列入管理办法,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加强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监管。
威海市编办:一是改进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环境。通过拓宽新闻媒体宣传渠道、编印发放宣传材料、强化法人业务培训等措施,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服务对象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更好发挥服务窗口作用,优化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电子登记监管效率和档案管理标准化水平。强化工作督导检查和年度考核,跟踪抓好各项目标落实。
二是查漏补缺,稳步提升登记水平。坚持依法登记,加大市、县两级登记机关工作力度,自今年四季度起,以基层事业单位为重点,制定有效措施,稳步提高登记率,逐步扫除登记监管“死角”和“盲区”。
三是强化措施,全面推行绩效考核。根据事业单位不同特点,加强对个性指标的研究,提高考核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以公益类单位为重点,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管理台账,按照自评申报、考核预告、现场检查、社会评价、专业评审、确定等次、公示备案等程序开展考核工作,兑现奖优惩劣办法,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能力。
四是积极探索,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加大探索创新力度,结合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小学、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适时在图书馆、博物馆、公立医院、中小学等公益单位和山东船舶技术研究院等有条件的单位探索推进试点。
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烟台市编办:一是健全机构编制总量调控机制。严控行政机构编制增量。在本轮政府机构改革期间,除中央、省有明确规定的外,一律暂停受理和审批党政群部门新设行政机构、机构升格、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机构改革结束后,对确需调整的,在现有总量内统筹研究,确保有增有减,增减平衡。从严审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以后,一律不再审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和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严格控制经费自理事业编制转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事业编制。确需设立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坚持机构撤一建一、人员编制内部调剂。对按照机构编制标准核编后出现增编的,将一律在本地总量内调剂。对于公立医院等确因事业发展需要增编但暂无编制资源调剂的单位,将实行一次性核编,分步到位。
二是健全存量编制优化配置机制。着眼于用好盘活现有编制资源,实行“三个一批”:结合改革收回一批编制。对已被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从严控制,空余编制逐步收回;对职能弱化、工作任务不饱满、人浮于事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行重点管理,原则上只减不增,空余编制予以收回;对撤销和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编制全部收回;对编制实行专项管理,相关部门因接受干部增加的行政编制,要在该干部退休或调出接收单位时,将所用编制予以收回。清理规范一批编制。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提前离岗、“吃空饷”等问题的研究,积极稳妥地改变现行提前离岗做法,彻底清查“吃空饷”人员,对相关人员所占编制进行全面的规范和清理。调剂用好一批编制。对精简压缩收回的编制,将统筹掌握、动态管理,重点用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局性重点工作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行业。精简压缩编制后的超编单位,人员只出不进,超编人员随自然减员逐步消化。
三是健全重点工作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机制。深入分析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走势,突出优势产业,体现区域特色,超前提出重点区域的体制调整、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配备的意见办法。及时跟踪了解重点领域机构设置、职能履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调整、加强建议。
四是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坚持每年在全市开展一次专题性的机构编制例行检查,对各部门(单位)是否按规定设置机构、按职数配备干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协作监督。与人力资源、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无论是考录、调整人员,还是核拨经费、办理保险,都要以编制部门批准的相关手续为依据。继续开展纠错监督。完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发现问题,严肃查纠。探索评估监督。定期对部门履职情况和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引入社会监督。
临沂市编办:一是加强实名制建设,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水平。积极做好省市县三级联网的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加大对信息平台建设的探索力度,总结目前与组织、财政部门信息共享的经验做法,探索完善多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名制数据库管理办法,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探索完善数据库信息更新与机构编制使用核准等业务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基础。
二是强化刚性约束,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对精简压缩后收回的编制实行专项管理,压缩后超编满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不再下达用编进人计划,人员只出不进。扎实开展政府部门和重点行业系统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积极探索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结合各类改革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提升刚性约束的合力。
三是坚持动态调整,盘活用好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将改革思维贯穿到每个工作领域,统筹考虑各重点行业的发展实际,加强对体制机制创新的研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职能普遍弱化的行业领域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做好机构编制“减”的文章。探索完善机构编制资源分配办法,综合考虑人口、面积、公共财政收入、现有编制数等各种因素,制定科学的量化指标,作为分配依据。
滨州市编办:一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借助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试点工作的有力支撑,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三项重点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探索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责任审计制度。探索会同纪委、组织部、审计局、监察局联合实施机构编制工作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制度,把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市直及县区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纳入机构编制责任审计范围,明确审计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将机构编制审计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机构编制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干部教育管理和选拔任用的依据。
三是建立和完善领导职数审核备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职数审核备案管理制度,规范领导职数审核程序和办法,有效防止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等问题的发生,准确掌握市直各部门领导职数的使用动态。
90年代初我国开始实行经济和体制改革,并逐步推进企业职工的养老体系改革,相关的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承担,实现了社会统筹。但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并未触及,仍由国家财政统一划拨。这样就形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截然不同的两种养老体系,也被称为养老体系的“双轨制”。制度的不同导致资金筹集、待遇完全不同,由此引起的社会问题日益严重,“双轨制”向“单轨制”并轨日益成为社会热点话题。
一、制度背景
200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国务院选定五个城市先行试点,自此拉开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大幕;2009年,人社部出台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该文件明确要求在广东、上海、浙江、重庆、山西五省市开展试点工作;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第一次从法律的角度规定了我国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2015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该《决定》确定了自2014年10月1日起,事业单位需要与企业建立基本相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并且个人和单位都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
二、改革的原则
首先,要遵循权益和义务相对等的原则。或者说,缴费金额和对应的养老待遇相对等的原则。因为,无论采取何种养老制度,若果不遵循权益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必将挫伤广大参保干部职工,不利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体制改革的推进。总结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体制改革的经验,其执行的政策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这种既让参保人缴纳一定费用,履行参保义务,又对其在退休后可以享受一定的养老待遇的保险模式,可以调动广大参保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机关、事业、企业人员这三大群体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
其次,坚持新老养老制度衔接和分类的原则。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的改革过程中,要结合实际的情况,让新旧养老制度平稳的过度。例如,对于已退休人员可按照之前的标准执行,对于新入职的人员按照新标准执行,对于处于两者之间的人员采取折中的过渡办法。在改革过程中,切记好大喜功,急于冒进,要照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心理。因为,一旦改革的主体对改革产生抵触情绪,将对改革的推进产生极大的破坏效果。因此,在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循序渐进,在新养老制度实施的过程中,让旧的养老制度再运行一段时间,最终实现“双轨制”向“单轨制”的靠拢,最终实现统一。
最后,要高度重视公平性的问题。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公职人员的养老保险是由国家和个人分别缴纳一部分所组成的,这样不仅有利于遵循养老保险制度里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原则,也有利于适度减轻政府的负担,降低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对政府的依赖性。这样,就改变了企业员工缴纳养老保险、机关和事业单位员工不缴纳养老保险的不合理局面。
三、改革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缺少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支撑。目前,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区域性质的实施办法,但是由于缺少顶层设计,国家层面未统一制定相应的法律明细,这就导致了政策制定随意性较大,标准不统一。例如,在缴费基数上,有的地方按照档案工资,有的按照实发工资;在缴费比例上,有的按照“单基数缴费”,即在职员工的全部工资总数的,也有按照退休员工和在职员工全部工资总额之和作为缴纳基数的等等。
其次,在养老基金管理方面,暂时没有基金的积累。目前的养老制度执行的是现收付制,也就是说退休员工领取的退休工资是目前在岗的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这种形式的养老保险模式,主要是跟根据当年的实际需要,从工资里提取出一分部养老金,本期是征收本期使用。通过财政预算支持的养老金,其与年度预算支出的比例分配直接相关,如果养老金支出大幅度增加,必将压缩政府在其他项目上的支出。随着退休人员的不断增加,养老金的发放金额越来愈大,导致基金没有积累,这会极大的增加国家财政负担,不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待遇下降与福利之间的冲突。“双轨制”的养老保险向“单轨制”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要交纳养老保险,鉴于其工资水平相对企业来讲较低,交纳养老保险后,势必会更进一步的降低其福利水平。所以说,之前的养老机制对工资待遇不太高的机关事业单位员工而言具有很大的正向激励作用,所以养老体制的改革不仅降低了他们的自身待遇,更降低了他们的工作热情,难免会产生抵触情绪。
这是一条看似普通的新闻——
从今年7月1日起,北京市在友谊医院试点医药分开,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和15%的药品加成,实行医事服务费制度。
7月2日,实行“医药分开”后的首个工作日,在友谊医院门诊大厅,刚刚领完药的退休职工老程有些意外:“同样的药,一次就少花了几十元,药费便宜多了!”他患有糖尿病,平时开的一盒胰岛素注射剂需要315.2元,当天只花了274.1元。
在铺天盖地的新闻报道中,这一条算不上显眼,也难以产生“轰动效应”。但是,这着实又是一条不该被忽视的新闻。推行“医药分开”改革的呼声由来已久,其间有矛盾、有争论,甚至还有人认为这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北京友谊医院的试点,将对全国医改产生示范效应。
作始也简,将毕也巨。10年改革,固然有“全面取消农业税”、“提高个税起征点”、“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这样引起广泛关注和巨大影响的改革,但更多的,则是像北京友谊医院这样“起于微末”的改革。轰轰烈烈、惊心动魄的改革,往往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之策,而这样“润物细无声”的改革,就其难度、深度和广度而言,恐怕丝毫不逊于前者,而其影响可能更加久远、更加深刻。因此,改革既需大智大勇,又需至纤至悉。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认为,这10年“三农”领域的改革,不同于改革初期的以“破”为主,而是“破”与“立”相结合。这其实也是这个10年中国改革的一个基本特征。
更重要的是,这10年的改革,是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进行的。
新时期新阶段,改革面临的情况完全不同。从经济上看,我们实现了总体小康,2003年我国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2011年更是达到5414美元,迈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这为继续推进改革提供了空前良好的基础。但是,一些国家的发展历程表明,人均GDP进入这一区间,也会出现经济增长停滞、收入差距拉大、失业增加、环境恶化等现象,亦即所谓的“拉美陷阱”。从社会环境上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各方面改革的深入推进,中国社会发生着前所未有的深刻转型,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多元和复杂,诉求也越来越多样和庞杂,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出现,无疑又增添了新的变数。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牛新春说:“今天的改革有时不得不面对许多两难问题——符合国家长远利益的改革,不一定符合部分群众的眼前利益。有助于经济增长的改革,不一定有利于社会稳定。符合一部分人利益的改革,可能会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设计改革方案,要精巧平衡各方利益,推行改革方案,要尽可能凝聚更多力量的支持。”
厅党组决定召开厅科技咨询中心改制工作动员会,并请机关处室和在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这个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咨询中心)的改制工作。会前,厅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志已经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先后召开了咨询中心职工座谈会、厅老专家座谈会,并听取了厅有关处室负责人的意见。我也专题听取了咨询中心领导班子、职工代表以及厅里部分资深专家的意见。厅党组于8月28日对咨询中心的改制工作又进行了专题研究,确定了改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思路。应该说,前一阶段对咨询中心的改制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下面,我根据厅党组讨论精神并结合调研情况,讲三点意见。
第一,为什么要对咨询中心进行改制
首先,事业单位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标志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从农村到城市、从国有企业到社会事业的各个方面,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事业单位改革已经被推到改革的前台,成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省委、省政府对事业单位改革十分重视,去年就组织对经营性科技服务型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厅系统“三院一公司”的改革就是其中的一部分。今年,省委、省政府在总结去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加快事业单位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制定了若干促进改革的配套政策。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离的要求,提出了分类定位、分开管理、分别改革、理顺体制、创新机制,依靠社会力量促进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的改革基本思路,并把生产经营类和自收自支类的事业单位纳入全面改制的范围。省政府明确今年首批改制的生产经营类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有101家,咨询中心就是省政府确定的首批改制的单位之一。
其次,经营型事业单位的改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经济社会各行各业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多种经济成份迅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仅在传统的生产和服务行业全面发展,而且在新兴的科技开发和技术服务领域也在加快拓展。在行业加快全面市场化的形势下,如果继续允许哪些依靠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和垄断资源进行经营的事业单位大量存在,不仅严重导致资源配置效率的低下,而且直接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因此,我们必须通过改革促使政府部门让出资源;通过改制促使事业单位走向市场,真正建立起政府部门监管,市场配置资源,企业公平竞争,促进各类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的市场新机制。
再次,咨询中心的改革是咨询中心加快发展的根本出路。应该说,咨询中心成立以来,在单位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厅系统上下的支持帮助下,为全省水利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水利技术服务领域已经高度市场化的今天,咨询中心定位不清,缺乏明确的发展方向;机制不活,缺乏市场竞争的优势条件;规模太小,缺乏行业发展的基本实力,这与*水利大省的要求极不相适应,与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建设发展的形势也极不相适应。必须通过改制,整合资源,拓展空间,创新机制,激发活力,为做大做强我省水利科技咨询服务产业创造条件。
第二,如何对咨询中心进行改制
最近一个时期,厅系统上下都比较关心咨询中心的改制,咨询中心的干部职工对本单位的改制更是十分关切,并且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和意见。这里就咨询中心改制中的几个主要问题讲些意见。
一是关于改革的指导思想: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离、面向市场的要求,坚持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向,通过产权制度改革,使咨询中心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谋发展的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二是关于改革依据的基本原则:①效率优先的原则。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创新企业机制,激发企业活力,提高企业效率,实现企业更快发展。②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考虑水利行业的特点,充分考虑咨询中心的现实情况和未来的发展定位和发展空间,使改革的方案既要符合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政策,又要有利于咨询中心的平稳过渡和今后的加快发展。③以人为本的原则。在整个改制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咨询中心职工的意见,切实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让职工看到单位改革的前途,增强改革的信心,充分调动职工支持改制、参与改制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保证改制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
三是关于改革的基本思路: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服务,是水利在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过程中一项重要的技术服务项目。面对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南水北调、东调南下、治淮治太、长江治理、城市防洪和农村水利等高强度的水利建设任务;面对治水理念、治水技术、治水体制和机制加快改革创新的新形势,水利咨询服务行业面临良好的发展前景。厅党组讨论时认为,改制后的咨询中心在厅系统的服务职能不变,但服务范围要逐步扩大。通过改制,整合技术服务资源,实现资产联结、业务联合、人才互济,加快做大做强水利科技咨询企业。改制后的咨询中心应该有条件将经营区域水利规划、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工程监理以及招投标等水利技术服务业务,并通过更加灵活的市场机制,吸引人才,吸引投资,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竞争实力,创新经营理念,拓宽经营思路,发展经营规模,实现更快更好发展。
四是关于改制的基本方案:一个优秀的、成熟的、能体现大多数职工意愿的改制方案,是咨询中心成功改制的关键。厅党组在认真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咨询中心的改革方案提出了如下基本意见。第一,改制后的咨询中心应组建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考虑到改制后企业的平稳过度,国有资产可以参股,也可以不参股,充分尊重咨询中心干部职工的意见;第二,为了表示对改制后咨询中心发展的支持,厅里将协调厅专家组继续以合适的方式,参与咨询中心的有关业务发展,咨询中心也可以在双方协商自愿的基础上,聘请厅系统已经退休的工程技术人员;第三,原则上在咨询中心工作的职工都要参加改制,但考虑到咨询中心人员编制的复杂性,根据省政府的有关政策不搞一刀切。对不是咨询中心正式编制的职工,鼓励他们参加改制,也可以自谋岗位。如果既不参加改制又未自谋岗位的,在咨询中心改制工作基本完成后,由厅里一次性统一安排;第四,在咨询中心改制完成后,厅里将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根据咨询中心改制后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支持咨询中心发展的具体措施。
第三,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咨询中心改制是厅直事业单位第一家,思想认识问题多,政策性问题也比较多,改制工作纷繁复杂,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要明确责任主体。咨询中心的改制时间紧,任务重,作为改制责任主体的咨询中心工作班子,必须把改制工作作为首要任务,集中精力,做好工作。当务之急,要统一好单位职工的思想认识,集中大家的智慧,制定一个既充分体现大家意见,又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以一个好的方案更好地统一大家的认识,凝聚人心。咨询中心的领导班子在单位改制过程中,既要切实履行有关规定并实施好改制方案,又要确保单位稳定。这里我也希望咨询中心的全体职工一定要正确认识和理解这次改制政策,正确认识和理解厅党组对咨询中心改制的若干扶持措施,正确认识和理解咨询中心领导班子和厅改革指导小组对推进单位改制的具体工作部署,真正做到凝心聚力,聚精会神地搞好单位改制,谋划单位发展。
二要严格执行政策。事业单位改制政策性很强,一定要严格把握好政策,坚持规范运作。在国有资产处置方面,要认真组织对咨询中心国有资产的全面审计和评估,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剥离、核销、转让和租赁等方面的规定,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对具体改制方案的制定,一定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经职工会议充分讨论并报有关方面审核批准。对新建股权结构的配置,要充分考虑到科技服务行业的特点,既要有利于调动现有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又要有利于吸引新的科技人员的加盟,为今后企业的发展留下制度空间。要严肃改制工作纪律,加强改制过程中的群众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保证咨询中心改制规范有序地进行。
三要加强组织协调。为加强对咨询中心改制工作指导,厅改革领导小组决定建立咨询中心改制工作指导小组,由王逸珠同志任组长,韩全林、沈建强同志任副组长,人事、财审、监察、规计、科技等有关处室参加。指导小组的同志要集中精力,学好政策,搞好调研,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咨询中心的领导班子实施好改制的各项工作。厅机关各有关处室都要把服务咨询中心改制、促进咨询中心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厅党组对咨询中心改制后工作定位不变、支持力度不变的要求,帮助改制后的咨询中心拓展服务范围,扩大经营市场,充分发挥咨询中心决策咨询、技术服务等各方面的职能作用,为咨询中心的改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咨询中心改制涉及每一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大家有这样那样的意见和想法是客观的。咨询中心的领导班子和厅改制工作指导小组一定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大家释疑解惑,理解改制的政策,明确改制的??动地支持改制,参与改制,保证改制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制约因素分析
从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情况来看,影响和制约改革进展的原因和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一)事业单位在岗职工患不均的情绪影响到国家改革的决心
首先,倘若我国的事业单位所依照的养老保险制度都是在上世纪50年代时所创立的养老保险制度,并没有实施过任何改革,在2008年选择部分省市作为改革的试点,那么这项改革就是具有创新意义的,是进步的。但事实是在2008年之前,我国绝大多数的省、市地区已经进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这项工作不仅包括机关单位,也包括了事业单位[2]。因此当2008年国务院宣布五省市进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就意味着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就处于停滞状态,那么对于整个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制度改革工作来说,这不是进步,而是一种倒退。事业单位的在岗职工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这些在岗职工的患不均情绪通过媒体得到发声,影响了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策。
其次,我国在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势必会影响一部分职工的切身利益,容易造成职工的消极情绪,工作积极性下降,影响到工作质量和效率,从而使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变得更加复杂。特别是有一些保险制度忽视了与相应缴纳年限的结合,从而导致职工还要进行费用的补偿这也同样加剧了他们的不满,从而阻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进程。
(二) 没有建立完善的管理保险机制
机关事业单位属于国家机构的分支,所以要由国家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而政府则要保障社会保险制度的良好的运行,这其中包括了社会保险业务工作人员的薪金和社保机构的基础硬件设施的费用等[3]这些费用的上涨不仅制约着社保机构取得积极成果,也增加了社保机构工作的成本。其次,当没有明确界定政府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的职责时,两者很有可能在进行保险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互相推卸责任,从而阻碍改革的顺利进行。
因此,我国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体制改革虽然和过去相比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但是同时也存在着很多问题,特别是对养老保险的管理还并不完善,例如在基金管理方面,就有很多不足的地方,这些管理体制上的问题涵盖了管理、运行和监管,严重制约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
(三)机关事业单位缺乏完善的退休金制度
退休制度严重阻碍了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据调查,很多机关事业单位都是根据职工在单位的退休职位、表现、取得的成绩以及在职工作时间来决定其退休后所得到的养老保险金,而与其在工作单位所缴纳的保险金费用却没有关系,这是极度不公平的表现。
其次,和一般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水平相比,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水平过高,平均是一般企业职工的两倍,即出现了失衡局面。[4]可以说,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对社保中人不利,尤其是工龄长的社保中人。
(四) 没有合理分解财政负担增加的压力
在事业单位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要注意对正在办理或已经办理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发放权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会造成职工退休以后,其养老金发放权的归属不清,甚至造成政府既要负责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还要负责社保的缴费的现象。财政负担过重,导致有些地区无法承受。[5]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做到两全其美。即能够缓解政府的财政负担,又能实现养老保险的持续发展。但就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层面来看,并没有很好地分解政府的财政压力。而财政压力的无法合理分解,成为了阻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因素。
(五)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各地政策不一致,进展难统一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步伐在全国不统一,有开展的,也有未开展的,也有还在做试点工作的。由于各地区改革的进展状况不一样,所以在进行政策的制定时也会有着各种各样的差异。例如有的地区的缴费参数依据的是对公务员工资的核定,也有的缴费参数则是依据统计局的口径。各个地区的进展状况不一致,地区的改革政策不统一,导致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政策改革走向复杂化、曲折化,因为加剧了全国养老政策改革的困难。
二、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优化策略选择
为了能够在机关事业单位顺利完成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推动国家全面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应当着重考虑养老保险制度制度改革中所出现的问题以及阻碍改革进行的因素,从而制定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当然,对于如何推进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有以下的策略选择方案。
继续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模式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
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成功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了参考样式及相关经验,认真吸取成熟的经验并加以创新,发展成适合机关事业特殊性质的、能够照顾大多数在职业员工的一套养老保险制度。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模式,可以使改革之路具有参照性,更为稳妥地完成自己的改革之路。
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改革之路要同时推进,在改革完成之后,要争取在缴费比例、个人账户规模以及基本养老金的计发方法等方面与城镇居民的基本养老模式保持一致。
(二)划清财政部门与社会保险部门在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完善管理体制
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需要理清管理体制,出台相应的详细的、易于操作的管理规范和守则,划清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部门在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使机关事业单位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问题上能够规范地得到执行和实施,使改革的进程符合其预期,从而实现改革的稳定发展。
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明确只有社会保险机构享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权,以及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权。在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以后,对于该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权应该由机关事业单位移交到社会保险设施;这对一些在制度改革之前就已经退休的职工,可以依据具体情况选择最好的处理方式。可以选择当地的财政部门,也可以交给社会保险机构,但同一统筹地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三)做好制度统筹管理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的制度统筹管理工作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合理的制度统筹管理能大大提升养老保险制度的效率和质量。必须提升制度统筹管理的层次,改革现有的县级县级统筹模式,并逐步过渡到省级的制度统筹模式,最终在全国确立统一的制度统筹管理标准,确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当前应做好实现制度统筹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对现有政策进行梳理,尤其是参保范围对象、缴费基数比例、补缴基数等各个方面实现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为全国统一的制度统筹打下良好基础。
(四)重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动员工作,做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引导工作
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工作必然会建立起更加公平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也必定会大大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但在短期内将会增加财政压力,并且会触及一部分职工的切实利益。这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各级政府在进行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要能做到以大局为重,认真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同时对政府资金做出合理的规划。对于各级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来说,应积极配合国家的改革工作,正确认识养老保险制度的转轨问题,以国家体制改革的大局为重。同时政府应积极引导舆论,使其朝积极的方向引导人们的思维。
(五)减少养老保险金的支出压力
我国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过程中所遇到的最大的题就是养老保险金的支出压力。所以,缓解国家支付养老保险金的压力,才能更好的进行机关事业担心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首先,扩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范围,加大宣传工作,使人们意识改革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其次,对基金的缴纳工作进行变革,适当加长基金的征缴年限,此外,延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工龄,从而减少由于职工老龄化所引起的各种问题。
2013年,我县人才人事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人事部门的指导下,主动贴近大局,自觉融入中心,牢牢把握“加快经济转型、促进社会和谐”工作主题,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积极探索人事编制部门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新途径,努力为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一年来,我局共举办大中型人才交流会5次,专场及赴外招聘26次,举办人才集市19期;引进国家级及省级优秀重点人才25名;引进国外智力项目22项,其中国家级项目7项、省级重点项目1项;设立企业院士工作站2家,新增国家级、省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各1家;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123人,其中中高级1647人;举办各类培训班51期,培训各类人才5200余人次;全年实现净增人才9726人,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其中,培育面料设计精英、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规范人事管理机制等多项工作成效显著,广获好评。
一、以服务转型升级为中心,全力引聚人才智力资源
坚持服从大局、服务发展,制定出台《关于为转型升级、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的若干意见》,大胆创新服务载体,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努力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构筑强有力的创新支撑。
一是培育设计精英,助推产业升级。为积极助推我县纺织产业高端化、国际化发展,举办“‘省151人才工程’纺织面料设计师高级研修班”;组织优秀设计师赴意大利参加纺织面料设计深造培训;启动2013年“纺织面料设计师沙龙”活动,以全县纺织行业设计人员为服务对象,通过导师引领、技术培训、资格认证、成果展示等途径,成功培育纺织面料高级设计师、设计师、助理设计师等设计专才236名。二是集聚创新资源,服务企业创新。拓展科研创新平台,设立企业院士工作站2家,新增国家级、省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各1家,组织轻纺科技中心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科研成果顺利通过出站评审;积极走访重点企业,上门调查国外人才智力资源需求,“一站式”引进国家级外智项目7项,省级重点外智项目1项;为破解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研发应用难题,专程为“浙纺院”引进法国专家弗朗西斯·奥贝丹提供技术指导。三是做强要素市场,构筑人才高地。依托省轻纺人才市场平台,加大常规性人才招聘力度,常设“18才市”,新办“逢8才市”;针对企业发展困境,搭建“新春人才智力招聘会”等“零费用”引才平台;积极开展异地人才招聘及派遣合作,分类组织用人单位赴上海、西安、武汉、哈尔滨等地举办招才引智专场;市场全年共接待各类求职人才近4万人次,“全国轻纺人才集散地”初具规模。
二、以推进自主创新为总旨,精心营造人才发展环境
建立健全科学用人机制,大胆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优化完善人才保障机制,积极构筑各尽其能、互促成才的人才发展环境,充分激发各级各类人才的创业激情和创新潜能。
一是优化人才评价机制。注重评才科学性,结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升级,组织开展建筑专业工程系列专题评价工作;注重选才层次性,分层次梯队式选拔优秀人才,推荐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对象5名、获得省“西湖友谊奖”1名;注重管才实效性,积极探索专家动态考核管理机制,全面拓展高层次人才学术交流与业务合作平台。二是健全人才培育机制。强化行政能力培训,组织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强化专业技术培训,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依托人事经理(HR)协会,定期举办“人力资源管理操作实务”等专题培训讲座,多途径开展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三是完善人才保障机制。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就业援助”行动,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率达94.6%;建立健全用才跟踪机制,积极引导各级各类人才创业创新;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定期体检制度,妥善组织124名优秀公务员参加健康休养;深入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全力改善引进人才、优秀人才及自主创新型人才居住环境;继续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妥善安置营职以下干部,连续八年实现“零投诉;坚持情理并重,主动排忧解难,切实做好企业干部维稳工作。
三、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整体提升人事管理水平
致力于人事管理体制与政府职能转变相适应,强化规范管理,稳步推进改革,积极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才强县”建设相匹配的行政管理体制和人事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