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思路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3月9日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成败也在细则。这轮国企改革与上一轮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这轮改革的环境要好得多。没有上一轮改革着急甩包袱的思想,基本不存在国企内部不规范、价值无法评估的情况,市场透明度也大大提高。这轮国企改革的目的在于激活市场、提高效率,从整个市场经济运行体制的大局和深层次出发进行改革的。
必须汲取上一轮改革的沉痛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具体在于如何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笔者认为,防止国企改革重蹈过去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在细则中不能缺少最为关键的两个方面:首先,对于新的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一开始就必须使得项目彻底透明化,预期回报率等指标必须公开化。在此基础上,实行公开招揽非国资进入。进入后,必须明晰资本股权,按照股权大小分享项目成果、共担项目风险。混合股权的投资项目,政府之手必须彻底退出,不应有任何干预企业经营或者照顾优惠配置资源的任何行为。
其次,现有国企改革改制成混合所有制形式。这里面起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非国资进入国企,二是企业员工持股。指出,改革关键是公开透明。必须在如何实现有效公开透明上做足文章。必须有无懈可击的体制机制来保证“公开透明”。一个思路是,对于已经上市的国企,无论民资、外资或者其他资本进入,还是员工持股,都应该在公开透明的二级市场购买股份股权。而不是私底下协商股权价格,私底下售卖股份。或者低价甚至是无偿送股份给职工。这就要求国企股权尽快实现全流通,国企股份彻底放开收购限制。只要在二级市场收购国企股份就是超过51%也不应该惧怕。国企出售股份的资金,完全可以充实到社会保障之中。如果国家想控股,还可以通过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在二级市场收购,以达到控股地位。对于没有上市的国企,应该尽快改制上市,在资本市场运行稳定后,再按照上述路径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总之,改革关键在透明化,而透明化必须有强有力的体制机制来保障。
7月28日晚间,交通银行(601328.SH,下称“交行”)公告称,目前正高度关注国家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及金融体制改革等方面的要求,正在积极研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可行方案,以此推动公司改革的深化。
消息一出,7月29日交行一字涨停,并带动银行板块大涨。交行金融研究中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他们正在参与研究交行关于混合所有制发展的相关方案。但目前不方便透露相关研究话题,可以密切关注半年报,待半年报后,公司高管可以回答相关问题。
7月中旬,国资委已确定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等6家公司开展改革试点,其中重要内容就是中央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银行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预计也会成为大势所趋。
多位受访人士表示,尽管从股权上看多数银行已经多元化,但混合所有制改革会对高管、员工激励等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起到不小作用。
为什么是交行?
现在看来,交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早已现端倪。
交行董事长牛锡明于5月20日在上海就曾公开表示,“目前银行业虽已有混合所有制之名,但尚未达到混合所有制之实,离充分市场化、商业化的现代商业银行运行机制尚有差距。”
他透露,交行作为上市银行,在股权结构上已均衡化与多元化,具有混合所有制经济特征,下一步将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不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保留外资银行股份则有利于商业银行的对外开放水平。
作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这一度被视为国有银行高层首度对混合所有制改革表态,交行对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愿已很明显。
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设想,牛锡明曾展望:“要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的公司治理,形成董事会与管理层相对独立运作、互相制衡的机制,让董事会在战略管理、高管人员管理、薪酬管理和业务风险管理中发挥主要作用。”
而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另一家国有大行――中国银行(下称“中行”)监事、全国政协委员梅兴保就在提案中建议,可选择两家大型银行和一家大型保险公司、一家国有控股的券商深化试点混合所有制。
梅兴保认为,虽然国有大型银行从股权形式上均为国有股、外资股、民营资本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但国有股独大的问题仍然突出,真正的混合所有制的运行机制尚需做实。
当前,各大金融机构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经营业绩很好,股价却低位徘徊,这是引进社会资本、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较好的时间窗口。
7月14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经济形势座谈会,听取部分中央企业、地方国企和民营企业负责人的看法和建议,约见了6位来自外贸、建筑、金融、家电、农资、互联网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家。作为金融领域的唯一代表,交行董事长牛锡明位列其中。
据当日央视《新闻联播》称,指出,面对世界经济纷繁复杂、全球竞争日趋激烈的局面,企业不能坐等观望,而要抢抓机遇、敢闯敢试、主动转型。当前一些企业逆势增长,充分说明抓紧促改革、调结构、推动转型升级才是摆脱困境的根本出路。
在外界看来,抢抓机遇、主动转型和交行目前的“心态”非常切合。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和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大行相比,交行股权结构相对分散,并以较大股权比例引入了外资,初步具备了混合所有制的特征。交行一季报显示,截至2014年3月末,财政部持有交行共计26.53%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同时,汇丰银行持有交行18.70%的股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持有交行4.42%的股份。
“另一方面,它的总体资产规模相对工、农、中、建这些大行来讲,要小一些,所以通过交通银行做混合所有制试点工作,符合风险可控,而且操作性比较强的原则。”郭田勇表示。
如何“迎考”
在外界看来,虽然交行拥有了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良好基础,但要真正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则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
在北京金融衍生品研究院首席宏观经济研究员赵庆明看来,在公司治理上商业银行普遍存在董事会决策功能不足、内部制衡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而在外部环境方面,商业银行面临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崛起等深刻变化,竞争环境日益激烈。
此前,交行董事长牛锡明提出深化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坚持的原则与思路,包括坚持国有控股地位,保持股权结构均衡,深化公司治理机制,更好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等。分析人士称,交行目前已经是股份制商业银行,所以不一定会马上涉及股东变化,但不排除未来会进一步引入新的股东,以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管理。
但中金公司分析师认为,预期交行的股权结构变化并不会有太大改变,包括高管、员工激励在内的市场化改革才是最大看点。
正如外界所预期的那样,交行在为“迎考”混合所有制的过程中,一直在做积极准备。
今年3月份,牛锡明曾表示,交行将以事业部制为突破口,释放改革红利,形成新的利润增长极。“我们相信中国的银行业已经进入到了事业部制改革的阶段。”牛锡明说,交行将把事业部制作为转变发展模式的主攻方向,并以此带动管理体制的全方位创新,努力为交行转型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中国经济周刊》从接近交行人士处获悉,交行此番组织架构改革决心不小,要把利润中心建成真正的事业部。总行金融市场、贵金属、离岸金融、票据业务中心已正式挂牌,接下来交行将在明确目标、责权利相统一的基础上,尽快实现业务、管理、费用、工资、核算真正独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决定”中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混合所有制”的经济制度,无疑就是要运用市场方式进行资源配置,“中和”一部分国有经济的优势和私有经济的另一种优势。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着眼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深度上实现市场化,这是我们的目标与方向,而“混合所有制”是个手段,是个过程。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也为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组、与其他资本平等竞争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是今后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着力点。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我认为要着重注意以下三点。
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跨行业混合。国有企业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转变思路,加快发展符合国家政策和技术发展趋势的产业,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应该做到相互学习、相互监督、相互补充,共同发展。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 国资管理 法治化
中图分类号:F12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 (2017) 04-0275-01
一、混合所有制的涵义与意义
混合所有制是对企业内部,由不同的资本形式即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多种资本形式的联合所做的描述。其特点在于各种不同类型资本形式的“混合”。此处资本形式的类型特指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即私人资本和外国资本等。因此,混合所有制的内涵所展示的主要是国有资本与其他资本形式类型之“混合”。从党的十五大提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理论的突破就兴起了国有经济、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热潮。十多年来,中国的公司制改革已基本完成,公司法基本取替了企业法,股份制改制已全面推开。在股份制企业中已经有不少是属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在这些已有实践的基础上,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显然还有基于当下中国改革的特别意义。
二、混合所有制法治化实现中的几个问题
混合所有制在中国已经有多年的实践。但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混合所有制之发展动向,是给国有资产监管的法治化和相关立法的科学化提出了新的要求。
1.国资监管的安全和效率
国有资产是属于全民所有的公共财产。粗放式的国资立法,包括混合所有制的推行,不仅无助于国资监管安全和效率的发挥,更损害了国资立法本身应有的科学性。为此,举例以下两个方面的法律规制:
一是国有资产转让的规范性。目前的国有资产流失,有很多发生在国有资产的转让中。2008年出台的《企业国有资产法》,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这项制度。应当说,严格的程序性规定能很好地促进产权流转与混合,大大减少了相关人员的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因而问题主要是这些制度的执行以及违反该制度所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的损失赔偿问题。特别是赔偿问题,由于公有制本身的特殊性,往往决策者不承担相关民事责任,至多仅有行政责任。这就放大了国资转让的风险。因此应当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要求对导致国资流失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通过民事赔偿责任的约束,确保国资转让中公有财产的安全性。除此之外,国资转让的评估应当坚持市场化和客观化准则。需要国家尽快出台统一的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商法中商事营业资产的要求,对转让的国有资产予以综合性评估,解决好资产评估监管工作的条块分割问题。
二是国家出资企业增资扩股行为的适当性。对于增资扩股的情形,有两种情况,其一是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制改为认缴制。认缴制适用于发起设立的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不少国企借此公司法修改之际希望实现增资扩股的愿望。因此,这类国家出资企业必须按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增资扩股,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形成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修改股东名册和办理变更登记。二是更为普遍且社会影响更大的是上市公司的增资扩股以及境内外并购投资。上市公司的增资扩股和并购投资,应当遵循《企业国有资产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混合所有制的推行要按市场需要进行,按企业经营的实际需求进行。如果是可以走市场化的国家参股、控股情形,应当遵循市场规律,强化决策者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商业判断准则作为决策者的注意程度要求,这即是所谓“适当性”的内涵。适当性也包括法律上的妥当性,例如通过增资扩股实现混合所有制时就应当明确公司法所规定的认缴制的确切内涵及其法律风U。
2.混合所有制下的公司治理问题
混合所有制的优点之一就是引入非国有股东,特别是民营资本,这就带来公司治理结构的巨大变化。相对于公有产权,私有产权的优点是主体明确,更易按市场经济的规律运行,所以“混合”所有制就为推动我国国有出资公司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供了良好机遇。
混合所有制下,含国有资本的公司治理中首先是如何完善董事会制度。董事会是公司的重要决策机构,如何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是董事会制度的关键。混合所有制可能为董事会制度带来的问题包括:一是董事会的构成。目前国有出资公司董事会制度中的主要问题是“内部人控制”,如果按照资本多数决,对于国家控股的公司必然由各级国资委委派人数较多的董事,因而非国有资本的出资人的董事对于公司可能很难享有控制权,这可能会影响到非国有资产与国有资本“混合”的积极性。二是董事会的职责。规范的公司中,董事是按照委托关系由股东委派、代表股东利益的,但混合所有制中,国有资本的董事是由国资委行政任命,权利、义务与职责并不相称,未必能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委托关系很好地履行董事职责,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董事会应有的决策权也可能受到政府的干预。现实中甚至还有一种可能是,即使是持股数量较少的非国有资本董事,也可能因能积极履行董事会职责而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从而架空国有资本委派的董事。三是董事会和董事长与股东会、监事会、总经理和党委之间的关系。对这些问题,学界已经讨论良久,并提出了诸如外部董事的法律保障,董事会、国资委、监事会和党委的平衡以及完善对董事会和董事的评价机制等诸多建议,值得重视。
3.混合所有制下的交易公平
混合所有制的发展,必须坚持交易公平原则。我国《物权法》第3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该规定被学界简洁地称为物权平等原则,实际上其确切内涵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位市场主体法律地位的平等性。在实施混合所有制过程中,必须坚持国资、民资法律地位的平等,严格按法治的要求推进改革。交易公平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混合所有制的推行,必须遵循该原则。因此应当对混合所有制下违反交易公平原则的行为加以预警。
一、董事会治理机制的调整
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董事会应该去行政化,按照现代公司治理的精神设立具有决策和监督职能的董事会。这需要在两个方面进行调整,一是董事会成员特别是董事长任免的去行政化,赋予董事会人事选聘权。二是赋予董事会薪酬制定权。国有企业高管激励机制较为僵化,董事会并无薪酬制定的绝对权。2014年11月中办了限薪令,明确央企负责人薪酬不能超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4倍。混合所有制下应充分赋予董事会对总经理及管理层的选聘权和薪酬制定权,真正建立以现代公司治理原则为指导的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三是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从独立董事的来源选择上看,由董事会选聘的独董很难担负起监督董事会的使命,可考虑由证券交易所直接委派独董到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其次独立董事的津贴也应由交易所发放,这样独董才有底气和动机去监督董事会。
二、监事会治理机制的调整
在监事会层面上,我国大中型企业中几乎没有哪一个公司的问题是由监事会发现的。监事会形同虚设,被人们称为聋子的耳朵。按我国公司治理制度设计,公司的监督职能主要由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执行,监事会应由股东会与职工选举产生并向股东会负责。然而在实践操作中监事往往由董事长提名产生,监事会是对董事会负责,不是对股东会负责,建立真正具有独立性的监事会监督机制,真正发挥监事的监督职能。
三、管理层治理机制的调整
提倡企业家精神的职业经理人,将创新和发展作为企业根本目标,将高管的年薪和绩效挂钩,建立激励与约束相容的市场化治理机制,提升管理层工作效率。我国相当一部分国企的盈利能力来自于资源垄断或政策保护,与高管的个人能力与努力并无多大关系。“十三五”规划开局以来,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得如火如荼,在商业领域和公益类下竞争性部门开放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国家资源垄断的照顾和倾斜后对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发挥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将高管的薪酬与公司绩效挂钩,强调运营效率。比如,在原先国企高管的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短期激励的基础上,增加中期激励工具(延期支付等形式),与此同时,公司董事会可推行包括员工持股计划在内薪酬改革,进一步引入了长期激励工具。通过短期、中长期薪酬激励工具组合使用,将混合所有制下的高管个人利益与企业发展利益协调一致,有助于提升管理层工作效率。
四、更新公司治理课程相关知识点,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在公司治理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要精心挑选切合时展,与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相结合的的案例进行运用。要求教师广泛收集与教学相关的资料,更新教学案例,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特点,运用难度各异的案例来发挥学生的才能,挖掘他们的能力,活跃课堂氛围。教师在组织学生讨论时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掌握与公司治理案例相关的各个知识点,因为讨论中,学生的思维是发散型的,任何问题都可能出现,且涉及的知识面广、跨度大。使得教师不可能按部就班的备课,必须对所案例中所涉及的知识点及相关学科都非常熟悉了解,及时解答学生的疑惑,全面地引导学生找出问题的根源,提供混合所有制改革下公司治理问题的解决思路。
五、更新公司治理案例库,开展公司治理案例的学生讨论会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新思路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9-000-01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历程中,国有企业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问题一直影响着整体的社会进程。在改革开放之后的几十年间,我国对国有企业与国有资产管理机制进行了持续地创新和更进,使它们始终具有着引领市场的新鲜活力与动力。我国的国有企业在改革的进程中,本着转换企业机制、创新经营体制的思想,逐步地进行权力的转移和下放,不断推动着国有企业的发展,提升国有企业的内部竞争力。但是,由于国有企业改革与现有的公有制形式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矛盾,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对市场的作用相互碰撞、无法达到最有效的结合,国有企业的改革并不能完全地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作为我国最重要、最核心的资产运营部分,国有资产对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与人们生活安康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现阶段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也并不是那么完善,需要结合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形势,促进管理机制的全面改革和深化,最终改善我国的经济水平。因此,笔者对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机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部分改善优化的策略。
一、国有企业改革机制的优化策略
1.加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联系
改革开放以后的相当一部分时间段里,政府都在引导着国有企业的发展,关于国有企业的各项改革机制和内容也由政府制定,虽然在这样的市场管理机制下,国有企业得到了许多稳步的成功与进步,但是,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国有企业发展的狭隘性,没有较大的自由发展空间,而且政府制定的市场管理机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国有企业形成了区域性的管理协定,无法实施自主化的管理措施,且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之处。为此,在新形势下的国有企业改革机制,应当随着社会的变革不断地进行自我的完善和革新,让政府完全地服务于国有企业的发展改革,同时增强政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能力,实现政府干预与市场经济稳步协调发展的目的。为了加快政府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角色转变,首先必须对政府的服务理念加以深层次的改观,转变政府一贯的以控制带领为主的管理思想,积极培育健全的辅助观念,确保国有企业改革的道路能够更加顺畅和稳定。其次要对具体的改革措施进行优化,加快推进健康环保型的优良企业发展,使国有企业在市场中始终充盈着先进的思想与活力。之后,政府应当加强与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流沟通,增强维持市场经济秩序的措施,促进市场快速稳定地健康成长。最后,政府在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中,要逐步建立健全相应地能够有效稳定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实现改革道路上的有法可依、依法必行。
2.持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中,放权和效率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方向,而具体的放权措施主要是混合所有制的推行。随着时间的推移,混合所有制以其强大的优势不断在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中焕发出新的色彩,并且也逐渐成为了国有企业改革的主导方向,为了实现国有企业的进一步良性发展,我们必须要将混合所有制的前进方向坚持下去,并加以持续地推进,从而提升国有资本的功能,实现国有经济的多方位发展。混合所有制在现有的国有企业改革当中,核心价值并不是推动国有企业的发展,而是逐步形成了现代企业制度。依靠多家优良的国有企业共同进步与发展,实现经济制度的全面转型。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混合所有制首先要引入部分非国有企业,虽然其资本不属于国有资本,但是其始终在国有企业的带领下向一致的方向营运,并且非国有企业可以与国有企业共同构建市场的多元化运营机制,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除了引入非国有企业之外,混合所有制的改革还要求支持和发展部分小型的、有发展潜力的非国有企业,也可以通过入股的方式实现市场化的国有资本保值,推动中小型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自我发展,实现国有企业市场的多元化。
二、建立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1.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市场经济的层次和种类也是多种多样,也就形成了十分庞大的国有资本总量,面对现有的国有资产状况,我国必须逐步建立健全统一的国有资本监管体制,并深化相关职能部门的功能,使各区域内的国有资产管理更加具有有效性和可行性。而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主导核心为国资委,在建立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中,仅仅依赖国资委的措施改革是不够的,还需要建立多层次的管理监督部门。因此,可以逐步设立多层次的管理体制,首先,最高的国有资产管理战略制定和规划由中央的国资委负责,并对国有资产进行控制和预算,分别向各区域地方的国资委进行相应地规定和实施。其次,相关的规定的执行和划定应该由国有资本的相关运营公司负责,其公司的董事应该由国资委进行分配任命,并且应当极力配合国资委的工作,合理配置各区域内的国有资产总量。最后是国家出资的相关国有实体企业,这些企业的职责是高效运营分配到的国有资产,对企业自身进行合法妥善的管理运营,最终推动国有资本的全面增值。
2.对国有资产进行科学合理地分配
现有的国有资产分配制度并不是那么的健全,由于国有企业的发展存在不确定性,也就导致了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完全性,因此,对国有资产的分配一定要做到准确合理。在实际的国有资产分配当中,要切实考虑到国有企业的形态和目的,对于大型的国有企业,要做到充分的投资和管理,使其最大程度地运营,同时也要照顾到中小型的国有企业,以适当的资本带动其良好的发展。
一、新一轮改革需要科学的顶层设计
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向符合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如何在此政策导向下,有效、有序推进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造,无论是国有设计单位的改制还是民营设计单位的战略投资者引进,都是一件需要认真筹划的系统性工程。新一轮的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必须与单位的战略定位、业务转型相结合,同时,努力解决货币资本与人力资本的良性关系,力争在现代公司治理体系方面有实质性的突破。前一轮改革比较明显地体现为“国退民进”。具体到行业内,是以内部职工持股为主要特点,相当一部分当时改制的企业是全员持股、全民营模式。而这些做法由于职工简单成为股东蕴含的内在制度瑕疵,也给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有些单位在后来通过二次改制进行了必要的调整与优化,有些则造成了难以逆转的治理困境。混合所有制是新一轮改革的重要政策指引,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真正核心目的是建立起科学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具体而言,是要形成有效的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的协同制衡关系,而不是简单的管控关系。当然,受不同公司发展愿景指引,企业发展需要的核心要素及发展路径是不同的。简而言之,在不同的目标追求下,需要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体系是不同的。例如,追求技术主导型发展与追求产业一体化整合的企业在股权安排方面会有不同的标准,追求规模化扩展与追求精专化发展的企业在选择战略投资者方面的标准也是不一致的。相应的,在公司产权制度、公司治理方面都会显现出差异。为此,在筹划改革过程中,要深刻理解与审视不同公司治理体系与企业愿景定位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在推进新一轮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依然会碰到很多困难,甚至会遭遇难以化解的困境,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第一,会碰到上级态度“暧昧”的问题,出现“表面上支持、实际上不支持”的尴尬局面。造成这样局面的原因是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效推进的前提是国资管理体系必须作出大的调整,由过去的“管企业”转向“管资本”为主,由过去的“管人、管事、管资产”调整为出资管理;第二,会碰到内部的部分干部职工不理解,前一轮“全员持股式改革”造成了业内单位不少员工的思维定势——谈到改革,就联想到内部职工分股份;第三,对于部分行业的设计单位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上级主管单位,尤其是直属政府部门的设计单位,其上级希望保持全资,以便在一些工作安排上“叫得应”,因此,不希望这些设计单位进行改革;第四,受“规模论英雄”的行业发展导向影响,改革过程中在资产规模、产值规模由于公司治理需要而进行切割、调整时会碰到困难;第五,部分设计单位,主要是央企所属的设计单位,经历过推行职工持股然后又收掉股权的历程,由此造成新一轮改革内部推动的动力与积极性不足。这五个方面的困难与困境对于不同单位的改革或多或少、或强或弱地存在,并且其解决也不会是一蹴而就。但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市场化发展导向是我国未来社会经济生活改革的根本指向,随着国家新一轮改革的逐步推进,有理由相信,来自外部的制约与阻滞因素会逐步减弱。从国资监管体系角度看,三中全会《决定》已经非常明确地指明了改革的方向与要点。至于内部的一些认识方面的问题,则需要设计单位自身通过内部有效沟通、研讨等方式逐步达成共识。在推进新一轮改革过程中,必须要系统筹划,切实做好顶层设计,对于改革的长远方向与现实的条件要有深入准确的审视与把握。在此基础上,形成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与框架,创造条件、抓住机遇推进改制方案的完善与实施工作。为此,设计单位要确立并强化几个思维,以保证改革的质量,尽量避免出现新的难以逆转的制度性缺陷。首先,要确立变革思维。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一次资源的重新组合、是企业制度性资源的打造。改革过程,需要由富有企业家精神的、敢于开拓创新的领军人物或团队来推进。其次,要强化产业链思维。业内单位业务发展的重要方向是立足于产业视角来审视自身的业务定位,过去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由于资质监管等原因,行业视角的烙印非常浓厚,在整个社会经济处于深刻转型的今天,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也必然会发生深刻的变革,过于浓厚的行业思维往往会限制业内单位的战略思考空间。最后,要强化公司治理思维。前一轮的改革,更多体现出的是行政主导、福利型持股,缺乏必要的激励与约束,个别地方甚至有“打土豪、分田地”的利益转移色彩,新一轮的改革必须在能够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进行,切实以公司治理优化为主要的改革目标。改革确实存在一定的利益调整成分,但是,在混合所有制背景下进行的改革,利益调整不是改革的核心内容。
二、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原则及要点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推进新一轮改革必须要能够站在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与自身活力提升的角度进行定位。行业竞争格局的改变、行业发展成功要素的调整、客户服务价值需求的变化,导致行业内单位面对未来必须重新审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定位。支撑过去业内单位成功的要素在发生巨大的改变,进行新一轮改革筹划的时候,一定要准确定位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并在股权制度、公司治理制度的设计方面得到必要的体现。此外,设计单位的创新能力、文化软实力一定是未来市场竞争的法宝,新一轮的改革必须要促进企业活力的不断提升。为此,要确立推进新一轮改革的三个原则:坚持确立现代公司治理是改革的根本目标、坚持改革与业务转型升级相结合、坚持处理好货币资本与人力资本的关系。坚持以上的原则不仅可以保证改制工作的准确定位,还可以促进内外部相关利益方对于改制推进工作理念的统一。此外,还有助于针对改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取得战略层面的审视,避免出现“道术颠倒”的局面。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推进新一轮改革,在系统筹划的基础上需要精心解决四个关键问题:第一,改革的企业架构安排问题。经过过去十多年的快速发展,设计单位的组织形态及资产构成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资产的角度审视,有些企业已经不再是“轻资产”类型,从组织形态角度审视,有些企业已经是集团化的模式;从业务形态角度审视,有些企业已经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在改革过程中可能牵涉到企业的分立、分离或合并等事宜,从而需要对企业架构作出安排,在此基础上对业务、资产、人员进行相应的重组与调整。第二,股权结构的设置与安排问题。改革过程中,整个股权结构及比例的设定、战略投资者的甄别与选择、职工股权的持股范围及持股性质、比例、方式等问题,必须要基于公司的战略定位进行论证与确定。第三,是改制后的公司治理体系问题。这是一个极为关键的问题,主要涉及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关系、董事会与经营层的关系,其中,与大股东的关系处理显得尤为重要与敏感。第四,对于改制后内部的机制进行重新定位,尤其是在市场化的用人机制方面。这中间既牵涉到相关的政策性问题,也牵涉到企业竞争力的定位问题。企业改制是一件兼具系统性、复杂性、敏感性且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在此次行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刻,新一轮改革的定位与立意要更加高远。要想高质量地推进这一轮的设计单位改制,既要权衡各种矛盾,找到能够推进的平衡点,又要避免在一些关键问题上由于认识混乱而带来的难以逆转的“制度性陷阱”,这些都是改革推动者必须面对的课题。基于诸多实践的成败得失总结,推进企业改制需注意四方面要点:一是改革的目标一定要明确。这种明确是指目标要得到企业核心层的共识。只有目标明确,才能把各方有利于改革的力量凝聚,切忌目标摇摆导致过程中对于很多矛盾的处理缺乏标准。二是改革过程中的决策要保持质量与效率之间的有效平衡。改革过程中有诸多需要决策的事项,既要保证决策的质量,也要保证决策的效率,两者不可偏颇。三是相关的政策要运用得当。关于改制的推进有诸多的政策框架与约束,必须要有极强的合法、合规意识,但在实践中,又会遇到部分重要问题缺乏明确政策导向或者是政策可操作性差,甚至是不同政策间不衔接的问题。为此,要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有效沟通与互动,运用好相关政策、规避相关法律风险。四是推进的程序要务实有序。改制的过程牵涉到各方利益格局的调整,还牵涉到内外部相关人员的习惯观念与意识的修正与改变。为此,改制推进的程序必须要经过精心筹划,既要保证进程有序,又要能够兼容各种矛盾的演变规律。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市场化导向的发展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接下来一系列立足于行业监管的改革也势必加速启动。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的全方位改革,其核心思想是“市场化成为主导力量”。有理由相信,建设管理体制、投资体制也必然会按照市场化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与革新。此外,移动互联、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也将深刻地影响与改变行业发展的商业生态。在此背景下,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推进新一轮的改革,既是顺应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宏观政策的需要,更是立足于自身转型升级与市场竞争力提升的需要。在历次重要的改革活动中,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一直走在改革的前列,每次的改革也都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行业发展的空间。以混合所有制为主题的新一轮行业改革大幕已经拉开,在此过程中难免会遭遇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与阻碍,但是改革前景的预期无疑是乐观的。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以混合所有制为核心主题的改革推进,可以激发业内单位持续发展的活力与生命力,奠定行业新一轮发展的制度基础。
作者:祝波善 单位:上海天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填补海洋新兴产业,政府可牵头做股东
《商周刊》:您认为,阻碍青岛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是什么?
程国有:对于科研经费的管理是一个大问题。过去,科研经费主要是由政府直接拨给科研机构,它的最大问题就是――对科研人员的评价体系是你完成了多少课题,发表了多少文章。只要科研人员完成了任务,职称和学术级别就可以抬升,或者,他们也会拿着宝贵的经费去完全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开展研究,与生产实践脱节。
那么,假设换一种方式呢?如果政府不把经费投给科研机构,而是投给企业,似乎能更有效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但是在我们国家的现实当中也会碰到问题。譬如,有某些企业存在利用扶持政策、与中介机构合谋套取补贴的嫌疑,最后,真正投入研发项目的资金量比较少。这样一来,我们就碰到了两难,科研经费无论给科研机构还是给企业,都存在某种程度的浪费。
《商周刊》:对于这个难题,您有什么解决方案或者建议?
程国有:我主张在海洋新兴产业里,应由政府牵头做股东,发起组织混合所有制公司。在海洋新兴高科技领域里,如果指望民间力量去形成一批海洋企业生力军,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对于高投资、高风险的高新技术领域,民间资本一般不大愿意进入。靠科研人员创办公司?他们通常不擅长市场运作,很难经营成功。靠政府办企业?那就变成纯粹的国企,传统国有企业的毛病就冒出来了。
三方都无法单打独斗,怎么办?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作为投资主体之一,组织一家囊括各方股份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例如,当青岛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在某个海洋科技领域创立一家企业时,可以由政府投10%-30%的股份,吸收民间资本入股,并寻找科技人员技术入股。这样一来,三方合资,形成“官产研”实体。
总之,我认为,政府扶持海洋新兴产业的方式,应从发放补贴转变为股权激励。从我国目前强调公平的角度看,给补贴是不合理的,是一种不公平竞争,只有少数企业、少数人能够拿到政府补贴,其中可能大部分钱都没往扶持项目上投,实际上是浪费了,但是又让少数人暴富了。
新构想:打造“世界海洋科学主题公园”
《商周刊》:您的这个建议非常具体,也十分契合当前中央提倡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论调。除此之外,对于青岛市蓝色经济、海洋科研以及产学研结合,您还有其他建议吗?
程国有:我的主张是,青岛市“蓝色硅谷”有这么多海洋科研机构,能不能打造一个“世界海洋科学主题公园”?譬如,当这些海洋科研机构到青岛落户、布局时,我们可以给他们提出要求:必须拿出一套流程用于展示海洋科技成果。
目前,全世界都缺少这样的海洋科学主题公园,如果我们能做好,它有可能变成全世界独一无二的。
当前,中央高度重视海洋,提出“打造海洋强国”,那么,教育部是不是需要给青少年普及海洋科学知识?如果青岛市打造出了这样的主题公园,让教育部每年调1000万个学生来青岛接受海洋科普教育,甚至进一步发展成为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项目,那么,光旅游业挣的钱就能弥补科研机构的投入。
激发政府“放”的活力
回顾改革历程,不论是在行政体制改革方面,还是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主题都是权力下放。都是权力从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转移和从政府向社会转移的过程,也就是纵向的政府间分权和横向的政府向社会分权。
权力下放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政治内核,也是简政放权的题中应有之意。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快中央行政权力下放的进程。
早在2013年5月,总理在国务院部署机构职能转变时就强调指出,改革不仅要取消和下放权力,还要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管住管好该管的事,放和管两者齐头并进。要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把政府工作重点放在“保基本”上,在非基本的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发挥市场和社会组织的作用。
实际上我们不难看出,政府下放权利,对于国企改革来讲,就是要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所谓政府企业关系,是指以企业作为行为主体,利用各种信息传播途径和手段与政府进行双向的信息交流,以取得政府的信任、支持和合作,从而为企业建立良好的外部政治环境,促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在政府企业关系中,企业是主体,政府公众则是客体,即企业是政府关系的作用对象。
首先,政府的根本目的是为企业服务,正是这一点构成了现代政企关系的基础。企业的运转和成长可以增进社会财富,提高人们的生活福利,使壮有所用、老有所依,企业构成了整个社会的经济基础。
其次,政府是依法管理,企业是依法经营,都是以法律为基础,是构建在法律基础上的两大活动主体,过去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太多,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第三,政府对企业的行政管理方式应当转变。改革开放以前,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不可避免地带有计划经济的一些特征。其主要表现就是政府对企业的行政管理主要采取审批的方式。而现在政府可以依法利用经济手段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也可以对微观上的企业微观行为进行处罚,但除此之外,政府不具备其它对企业的支配权力。对于企业的生产、投资等各项具体经营,政府应减少干涉。
第四,建立新型政企关系,转变政府职能。激发政府“放”的活力非常重要。政府不再是企业制度设计的主体,主要职责是搞好企业外部环境,是一个服务者和协调人的角色,应当集中精力维护市场秩序和搞好宏观调控,该企业做的事,由企业自己来做。
事实上,自2001年9月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以来,10多年内国务院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超过2000多项,其中包括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等。自2002年以来,国务院向全国下发了26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700多项、合并调整30多项、下放管理层级400多项、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140多项,权力下放已经在更广泛的意义上真正落到了实处。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改革要紧紧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形成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再取消50项以上,再取消一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削减一批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当前,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要解决好政府的放权问题,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让政府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把该赋予给企业的权力赋予给企业,把该履行的监管责任履行到位。只有这样,国企混改才能达到目的。所以,混改必须解决政府的权力下放问题,并用权力下放来衡量混改的效果,评判政府的职能转变。
为此,我们以地方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例。2016年1月,邢台市人民政府颁布关于下放调整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的决定。决定对808项市级行政职权进行下放调整,取消、暂停行政职权16项,下放行政职权119项,明确权属划分673项。
2016年2月,河北省政府简政放权再出新举措,20个部门下放49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
2016年4月5日,人民政府颁布关于下放部分行政权力的决定。决定下放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196项行政权力。
激发企业“闯”的活力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石,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是企业长期培育和积淀而成的。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长期不懈努力。
那么,什么是企业核心竞争力,他有哪些特点?如何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激发和培育这种“闯”的活力?
首先,企业核心竞争力是指处于企业核心地位、影响企业全面发展的竞争力,在较长时期内相对稳定,是一般竞争力的统领。而一般竞争力包括营销竞争力、研究开发竞争力、理财竞争力、人员竞争力、产品竞争力、品牌竞争力等。
其次,核心竞争力作为获取企业优势的“引擎”,必然有它自身的特点:价值性。企业能为用户提供超过其他企业的更多的使用价值,更好地、更全面地满足用户需要;延展性。企业能够从核心竞争力延伸出一系列新产品和新的服务;难以模仿性或不可仿制性。一个企业拥有的核心竞争力应该是企业独一无二的,即其它企业所不具有的,而且是不可模仿的和难以替代的,这是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核心竞争力是不断演化的。经过一段时间,特别是最终产品、核心产品、核心技术会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和科学技术发展而逐渐失去竞争优势。企业必须不停地根据产业发展方向以及企业自身资源的储存状况,适时实现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相互关联性。核心竞争力是许多不同单位或个人相互作用产生的,是企业整体优化的结果。
总之,核心竞争力是拓展新业务的源泉,并构成了企业的战略核心。
眼下的许多企业,多数是按照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在进行,缺乏应有的市场意识。使得不少企业在创新创业方面缺乏动力,缺乏热情。尤其是有的国企随然规模巨大,但是,真正有核心技术、核心产品、核心竞争力的并不多。
我们试想,为什么在结构性改革过程中,有那么多的僵尸企业需要处理,那么多的遗留问题需要解决,那么多的风险需要化解,原因就在于,国企长期以来都没有真正的在市场闯一闯、冲一冲,没有在创新方面有大的动作。还在依靠垄断、行政资源、政策倾斜等生存,造成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明显不足。因此,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就是要解决企业“闯”劲不足的问题。
由此,我们认为通过以下几项措施,来激发和提高企业“闯”劲。
第一,企业要科学制定战略规划,培育企业核心技术,创造核心产品,从而占领和开发市场。
第二,建立企业战略联盟,注重相互合作,通过市场手段获得企业需要的核心技术和专业人才,将外来知识有效地沉淀在企业内部,形成自己的品牌特色,达到培育和提升企业的“闯”劲。
第三,企业要发挥其“精”的特长,专注于某一两个方面的优势形成核心竞争力,向“专”和“精”的方向发展,把自己业务做到足够专业,真正做到与众不同,形成特色和专业优势。
第四,加强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创新用人机制,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人才待遇,充分发挥各级人才的社会作用,建立核心能力研发的激励机制。及时对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
第五,创新企业内部管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促使企业员工团结一致,充满凝聚力和“干”的活力。
第六,2016年8月已《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企业可以用“员工持股试点+混改”作为主线。尤其是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国有企业等员工持股可以先行先试。
简言之,企业是经济的基本细胞,是市场主体,企业兴则经济兴,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归根到底要靠企业,要让企业改革和创新激发市场的创造力和“闯”劲。
激发社会资本“投”的活力
目前,由于济形势下行、企业效益不佳,改革深入推动不够,导致社会资本没有较好投向,投资者的积极性也不高,造成经济转型步伐不快、企业竞争力不强。
很显然,国企改革对社会资本来说,仍是目前最好的投资平台。也就是说,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把激发社会资本的活力放在最为突出的位置,要有效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引进社会资本。
而从方式上看,整体上市、资产证券化、员工持股等还是吸引社会资本的有效方式,但是,企业也可以采用引进战略投资者、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增资扩股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激发社会资本“投”的活力
众所周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需要政府和社会在政策、手段、思路等方面给企业更大的自,允许企业大胆地闯、大胆地试,只有真正改革了,社会资本才有出路,社会资本的投资活力才能激发。
比如,组合引入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长期投资者参与国家重点工程投资,包括PPP等,还有启动养老金投资运作。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参与企业改制重组等。
而国有企业证券化形成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投资控股、投资参股和股权改造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目前,放宽行业准入,让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社会领域的投资中来,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最重要的手段,也是最关键的方面。实践证明,单纯依靠政府和国有投资,是很难让社会领域的投资活力显著增强的,也无法让社会领域的短板得到更好地修补和延长。
今年3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意见指出,当前我国社会领域新兴业态不断涌现,投资总量不断扩大,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但仍然存在放宽准入不彻底、扶持政策不到位、监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必须进一步激发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着力增加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优化质量水平,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