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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金融理论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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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金融理论

第1篇:数字金融理论范文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陕西西安710061)

摘要:本文以2007-2012年上市公司中的制造业企业为样本数据,通过对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影响企业财务行为机理的探析,发现金融发展促进了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的发展,这也是金融环境变化作用于企业的主要途径;融资约束的变化将直接影响企业资本结构变化,当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越不明显,企业的银行短期借款融资越容易;但在现阶段金融发展对企业长期借款结构改变不明显。因此,在我国经济转型的特殊制度背景下,金融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是有效解决企业融资约束的关键所在,未来金融改革的重点应在提高金融发展深度的同时实现区域金融的整体提升。

关键词 :金融发展;企业融资行为;融资约束;微观结构理论

中图分类号:F830.2;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5)07-0122-07

收稿日期:2015 -03 -10

作者简介:张凡(1987 -),男,陕西山阳人,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金融研究。E-mail: denjinrrung@ qq.com

一、引 言

基于Modigliani和Miller (1958,1963)的MM理论,学术界对于企业价值的探讨一开始并未关注融资决策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但现实资本市场的供求双方却从未将企业价值的增加仅局限于投资决策的“正确”,他们甚至更关注企业内部融资结构的合理与否。理论与现实的背离正是由于在新古典经济学的影响框架下,MM投资理论的假设条件过于苛刻,所有企业均存在于完美市场之中。Myers和Majluf( 1984)否定了MM理论假设之一——“不存在信息不对称”,将融资成本第一次纳入企业价值的影响因素。至此之后,对于企业可用净现金流问题的关注开启了现代公司财务领域研究的新视角,对企业财务行为的研究开始走出内部环境的局限,无论是CFO还是学者都意识到企业财务决策的制定已经无法摆脱外部经济环境变化所带来的影响。

20世纪90年代资本市场的空前繁荣和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引发了经济的新一轮增长,学者们也通过宏观经济数据验证了金融发展在经济增长中不可忽视的作用。而一切经济活动的直接参与者——企业,对其所处外部金融市场的变化“感觉”则更加直接,金融体系的合理与否、金融发展水平的高低对于身处其中的企业将产生更直接的效应。林毅夫和姜烨、林毅夫和孙希芳、林毅夫等提出的新结构经济学最优金融结构理论就直接指出了企业因所处产业、性质和规模的不同而存在不同的融资需求,资本市场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也必须“因人而异”,所以适宜的金融结构是满足各类企业不同融资需求的基本条件;只有伴随实体经济发展而不断完善的金融体系结构,才能实现资本聚集、资金配置和分散风险的基本功能。我国经济市场化起步较晚,且目前正处于经济转轨阶段,因此,相较于成熟资本市场中的企业而言,我国企业在资本结构、融资顺序和融资方式上均表现出特殊性,那么当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时,宏观的、综合性的市场变化如何作用于微观的企业行为?鉴于此,本文以我国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探析金融发展水平对上市公司融资约束的影响路径和表现方式,从企业财务行为的直观变化揭示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微观机理。这有助于企业从微观层面更好地判断政府经济改革、政策改革的实质所在,从而提高对政策的理解和利用,最终通过对自身企业价值的提升实现金融水平的进一步发展。

二、文献回顾

现实社会中经济发展与企业价值增值总是相伴出现,但宏观环境变化与微观个体行为改变的衔接点却始终是无法打开的“黑匣子”。直到Coase对交易费用的提及,才最终实现了将经济学发展引入到对企业的关注上来。从此,对企业外部融资行为的研究开始成为理论界的焦点。

Bester和Hellwig通过实证分析发现,企业在进行外部融资时会遇到信贷配给现象,且该配给行为是长期性的、无法通过市场调节而消失。Keeton、Stiglitz和Weiss则直接指出造成信贷配给现象的原因正是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而缓解这一现象的有效措施只能是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当对融资理论的探讨具体到企业层面时,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问题开始成为理论界和实物界共同关注的问题,将企业具体财务行为的改善置身于宏观经济社会发展,探寻经济发展、资本市场完善与企业微观行为间的关系开始成为企业理论新的研究方向。Diamond首先指出金融市场发展具有缓解企业融资约束的功效,正是通过金融中介在收集企业信息方面存在的规模经济优势,有助于缓解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Rajan和2ingales则将信息不对称的缓解归功于企业自身治理制度的完善,强调治理制度的完善是金融市场发展所带来的直接结果。Levine、Mckinnon则在肯定Diamond研究结论的基础上,从资源配置效率方面分析金融中介发展的影响,指出金融中介发展表现在数量和质量两方面,而这将直接增加资本市场资金的聚集量,实现资金的合理分配,最终影响企业可利用的外部资本;Hwang等综合Diamond、Levine和Mckinnon的研究指出,企业融资困境的产生是信息不对称和委托问题共同作用的结果,而金融发展可以通过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进企业投资,最终实现企业价值增值。

国内学者更偏好于通过数据模型验证上市公司价值与金融发展水平间的相关性。李增泉等、饶华春等分别通过对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数据与相关时期金融发展水平间关系的检验,验证了即使我国企业在融资行为上具有特殊性,但金融发展水平的提升仍然有助于减缓融资约束,特别是对民营企业缓解作用更加明显,但对具有政治关系的民营中小企业的作用不明显,这为本文选择样本数据提供了参考。朱凯和陈信元从监督角度分析指出,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将使投资者更重视会计信息的整体质量,并据此决定资源配置。

可见,目前对于金融发展与企业融资约束关系研究多集中于两者关系的验证,上述文献均未能提供一个思路完整、逻辑清晰、反映金融发展作用于企业融资约束的机制及理论模型,也未能将宏观经济环境改善与企业可利用发展因素相结合,从微观视角探讨宏观经济政策作用于企业的实现路径。本文试图构建一个基于金融发展——资金供给和融资成本,反映金融发展作用于企业融资行为的理论模型,结合我国企业数据,从微观结构理论角度分析宏观经济政策影响企业融资行为和缓解融资约束的具体路径,以及对企业金融生态环境优化功能,据此评估宏观经济政策通过影响企业财务行为调控宏观经济的传导机制。

三、模型、方法与数据

1.模型构建

对涉及融资约束的相关文献分析发现,运用销售加速模型可以通过对企业投资——现金流系数的判断进而对企业是否面临融资约束困境做出判断:在涉及企业融资约束程度测算问题上多采用托宾Q模型,该模型在销售加速模型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新变量即反映企业未来市场价值和潜在投资机会的托宾Q值,以此进一步测算企业融资约束的程度。①结合本文研究的重点即通过构建模型探寻现实金融环境变化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因此,需要强调的是:一是外部市场必须是非完全竞争,市场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不同融资方式存在不同的融资成本,且存在税收优势。二是假设企业已经存在融资约束困境。鉴于此,本文试图将以欧拉方程模型为基础,通过添加相关变量来揭示现实金融环境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机制。

本文在已有研究结论即金融发展可以降低市场不完全性的基础上,在欧拉方程模型中增加反映金融发展水平的交互变量,在控制其他变量的前提下专门分析该变量变化时企业投资的影响,通过对投资总量的变化判断企业可用净现金流的充裕程度。企业净现金流越充裕其投资行为受资金约束的可能性就越小,即企业面临融资约束困境的可能性就越小。为了考察金融发展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在选择衡量金融发展的指标时参照Demirguc-Kunt和Maksimovic做法,将抽象的金融发展具体为金融中介发展与股票市场发展。Laeven研究表明,金融发展与投资对主营业务收入敏感程度的交互乘积项系数显著为负时,说明外部资本市场发展可以减轻企业投资对内部现金流的依赖程度。鉴于此笔者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金融发展水平越高,企业所受的融资约束越低。

构建模型:

其中,I为企业投资支出,用企业对固定资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表示;S为销售收入,S=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当年平均固定资产总额;CF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CF=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一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一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FIN为衡量金融中介发展的指标,FIN= MZ/GDP+贷款总额/GDP; STK为衡量股票市场发展指标,STK=股票市值/GDP+交易量/GDP+交易量/股票市值;FD是衡量金融发展的指标,FD= FIN+STK; Ps为金融发展与投资对主营业务收入敏感程度的交互乘积项系数;β6为金融中介发展与投资对主营业务收入敏感程度的交互乘积项系数;β7为股票市场发展与投资对主营业务收入敏感程度的交互乘积项系数。以FD与CF的交互变量来衡量金融发展对企业融资约束的效应。

通过式(1)可知,金融发展水平的决定因素主要是金融中介与股票市场,其系数β5直观反映了金融发展水平与投资对主营业务收入敏感性的相关性。若β5显著为负,则表示金融发展改变了企业资本结构,使企业可以通过增加外部融资实现可用净现金流的增加,说明金融发展优化企业的外部资本市场,缓解了企业融资约束;反之则表示金融发展对企业资本结构没有影响,企业可用净现金流增加促进内部融资增加。

金融发展对企业最直接的影响往往表现为更为充足的现金流,使企业可用于投资的现金流增加,可以在技术革新、研发创新和新兴领域等方面增加资金投入,未来为企业带来更大的收益。在假定销售收入稳定增加和内部留存收益比固定的前提下,更多的现金流应得益于外部资本市场的供给。因此,需要进一步探求融资约束与融资结构间的关系,通过企业资本结构的变化判断企业可用资金的主要来源,最终判断金融发展是否有助于企业更容易从外部资本市场获取资本。以银行借款与企业权益负债额所占资本总额的比重代表企业的融资结构并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企业融资约束困境影响其自身的银行借款行为,且两者存在负相关关系。

构建模型:

其中,Y为银行借款,Y=(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公司负债和权益总和;C为企业现金持有量,用以衡量融资约束水平,C=当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上年总资产;CQ为银行长期借款,CQ=长期借款额/公司负债和权益总和;DQ为银行短期借款,DQ=短期借款额/公司负债和权益总和;Si为公司规模,用公司当年年末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表示;P为企业盈利能力,P=当年净利润/当年总资产:Ye为虚拟变量控制年份。通过模型(2)可知,系数/直观表现了企业资本结构对企业现金流敏感度的影响,若β1显著为正,则说明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越严重,能从外部资本市场获取的资本就越有限;反之,若金融水平进一步发展,外部资本市场随之发展,信息不对称问题进一步缓解,则企业从银行获得资本越容易。

2.计量方法

为避免因变量滞后项作为解释变量而导致的解释变量内生性问题,保证待估参数的无偏性和一致性,本文将采用动态面板广义矩法( GMM)对模型进行估计。鉴于两步GMM估计的标准差通常存在向下偏倚,①应用中更偏好于一步GMM估计量,避免解释变量的内生性问题。

采用一步GMM估算法增加了水平方程矩阵约束条件的数量,为保证新增变量的有效性需要进行Sargan检验。而对于GMM估计量是否有效可行,则参照Bondetal (2001)的检验办法,即将GMM估计值分别与固定效应估计值及混合OLS估计值比较。由于混合OLS估计通常严重高估滞后项的系数,而固定效应估计则一般会低估滞后项的系数,因此,如果GMM估计值介于两者之间,则GMM估计是可靠有效的。

3.样本及数据来源

鉴于数据的可信性和可获取性,本文选择2007-2012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考虑到不同类型的企业对金融发展的敏感性不同,将样本数据进一步缩小为制造类企业。这是由于相较于金融与房地产等行业领域投资的特殊性,制造业企业的投资主要集中于固定资产,这更能体现实物投资的不可逆性,从而保证研究结论的一般适用性。而且,就制造业企业占A股上市公司较高的比重而言,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在此基础上对原始样本数据进行二次筛选:剔除2007-2012年处于+ST、ST或者FT状态的上市公司;剔除未连续5年披露相关数据的公司和出现了异常数据的公司,以保证所选公司会计指标的可靠性和相关性。经过上述筛选最终得到研究样本3 375个。②

4.变量描述性统计

对所得到的样本数据进行财务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

在表1中,通过对制造业上市公司投资支出均值的比较可以判断,样本中大部分公司投资支出所占比重还是比较大:由于样本数较多且企业间在规模、性质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制造业上市公司间主营业务收入的差异较大,表现为主营业务收入与投资支出比值的标准差较大为0. 6025。虽然经营现金流净额均值与中位数相差不大,但最大值和最小值之间的差距较大,这直观体现了我国上市公司间财务状况具有多样性。而通过对银行借款指标的分析可以发现最小值与最大值间也存在较大的差距,这表明我国上市公司间融资结构差异明显。进一步分析银行借款中长短期借款比可以发现,长期借款占比均值0. 1611明显高于短期借款占比均值0.0424,说明大多数企业长期借款占比在0. 1500以上,与长期借款占比相比短期借款占比低很多,这也说明我国银行与企业间发生的借贷行为以长期借款居多。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1.金融发展对融资约束水平影响的分析

对模型(1)的估算结果如表2所示。从表2可见一阶差分方程中的残差项通过了检验不存在二阶自相关,模型(1)设定是合理的。为进一步判定GMM估计是否有效,将对被解释变量的滞后项一阶系统GMM估计值进行判定,看其是否处于混合OLS估计值与固定效应模型估计值之间,从表2可知0. 1460<0.5440<0.7430,因此,在研究中选取的GMM估计是有效的。

通过表2可以看出,金融发展与企业现金流的交叉项的系数都为负,且分别在5%和10%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降低了企业投资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有利于企业从外部资本市场获取更多的资金,从而扩大投资规模或增加投资领域,而这又将增加企业内部资金。当外部资金流与内部资金流同时增加时,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将有所缓解。因此,证明本文所提出的假设1成立。

2.融资约束与企业资本结构关系分析

我国上市企业间的资本结构存在较大差异,而这种差异的存在可能与不同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困境程度有关。如表3所示,反应企业融资约束与银行借款行为相关性的系数为-0.0396,且在10%水平上显著,与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相关性分别为0. 0025和-0.0814,且具有统计显著性,通过相关性检验说明融资约束水平与企业资本结构具有相关性。

从表4可知,用以衡量融资约束水平的企业现金持有量C的t值为-2. 1600,且在5%水平上显著,这说明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程度与银行借款比例间存在负相关性,假设2成立。销售收入的t值为-1. 6100,在10%水平上显著,说明销售收入与银行借款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即当企业销售收入增加且外部融资较困难时,企业更偏好于内部融资,以缓解企业对外部资本市场的依赖性。必须指出的是公司规模Si的t值为7. 5200,在99%区间内显著,说明公司规模与银行借款间正相关,公司规模越大越容易从银行获得借款,这与现实情况相符。鉴于大规模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较强,银行往往更偏好于对大规模、国有性质的企业放贷。

回归性检验证明了融资约束与银行借款间存在负相关关系,但本文构建模型(2)的目的是为了探明金融发展对企业融资行为的具体影响,有必要对银行借款进行更细致的划分,即分别验证企业长期借款、企业短期借款与融资约束间的关系,结果如表5所示。用以衡量融资约束水平的企业现金持有量C与银行长期借款关系的t值为-0. 3500,但两者关系并不显著,这说明企业是否面临融资约束以及程度如何,与该企业能否从银行获得长期借款不存在明显的相关性。但企业现金持有量与短期借款之间的负相关关系却非常显著,其t值高达-4.5700,且在99%区间内显著,这说明企业融资约束水平与企业银行短期借款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结合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的特殊性分析,可知现阶段我国金融发展水平虽然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但整体水平仍处于不发达阶段,这必然导致资本市场交易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对于资金供给方的银行而言,在选择长期贷款对象时必然考虑对方的抗风险能力和未来还款能力,企业的规模、性质和未来发展趋势势必成为银行主要的判定因素;而对于短期资金的供给由于时间较短,无论是在风险控制还是还本付息方面,均处于银行可控范围内。因此,现阶段相较于长期贷款而言,我国银行更偏好于对企业进行短期放贷。作为资金需求者的企业而言,在我国资本市场尚未发展成熟的阶段,外部资本市场虽然可以提供企业发展所需资金,但资金成本相较于内部融资而言较高,且在资金数量、用途等方面均受到限制。因此,现阶段我国企业更偏好企业内部融资,只有当出现短期内的资金短缺时才会向银行进行短期贷款。但可以肯定的是,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来资本市场发展将更加完善,价格所包含的潜在的、可供使用者判断的有用信息将更加丰富,这将有效改善市场参与者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最终降低交易成本,使供给者的多余资金能投入到更有效的领域,而对于资金需求者将通过外部融资渠道的扩展而为企业赢得更多的投资机会。而且较高的金融发展水平将扩大资金供给者的范围,这将更有利于民营、中小规模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五、结论

本文通过对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影响企业财务行为的探析,考察了金融发展作用于企业融资约束的路径与机理。实证发现:

首先,金融发展实现了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的发展,这也是金融环境变化作用于企业的主要途径。金融市场的发展降低了企业投资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减少了企业家在融资中抽取的信息租金。而金融中介的发展则直接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外部融资难的困境。可以说,金融发展减小了企业内外部融资成本差异,使企业融资行为不再局限于企业内部,有效缓解了上市公司投资的融资约束问题。

其次,融资约束的变化将直接影响企业资本结构的变化,当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越不明显,企业的银行短期借款融资越容易。这也进一步证明金融市场发展有助于企业短期内迅速解决因资金流不足而导致投资不足问题。

最后,我国现阶段金融发展对企业长期借款结构改变不明显。虽然金融发展直接表现为金融市场发展,理论上将减轻信息不对称问题,使资金供给者能根据资本市场相关财务数据及时规避风险,扩大对企业长期资本的放贷。但我国金融发展整体水平仍然较低,这就意味着即使通过扩展金融中介使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一定程度降低了,但是金融市场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仍较为严重,参与交易的供求双发仍然无法通过对市场上提供的、可用信息的判断做出有效的决策。对银行而言长期借款回收期长、资金收回风险大、成本高,所以银行不偏向对企业进行长期借贷。这也进一步证明金融发展有助于企业短期内迅速解决因资金流不足而导致投资不足问题,但长期资本的获取仍有待于金融水平的整体提升。

本文一方面为宏观经济政策和区域金融发展在优化企业金融生态环境和缓解公司融资约束中所发挥的作用提供了经验证据;另一方面为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传导机制及其所产生的驱动效应提供了企业层面的微观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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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数字金融理论范文

首先,我先简单谈一下金融数学的概念。金融数学,也可以称之为数理金融学和数学金融学。金融数学既包括宏观也包括微观,可以说,它是一门宏观与微观结合的非常好的学科。从字面来看,这门学科是数学与金融学的交叉学科。首先,金融数学与数学关联很大,它的起源也可以说是从数学发展起来的。数学我们并不陌生,可以说从小学阶段起,我们就一直学习数学。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总是与数字打交道。其次,金融数学与金融的关系也密不可分。现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竞争与挑战的社会,生活中的许多问题与我们息息相关。而且大部分问题与“钱”相关。金融数学也是一个与“钱”有着密切关联的专业。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人们谈论这些话题:利息利率、通货膨胀、金融危机等等。有时间,我们到银行证券行业去看一看,就可以发现各式各样的理财产品,不一样的银行利率,大厅屏幕上滚动着的不断变化的数字。这些数字代表什么呢?其实这些数字就是金融。学习金融数学,对金融和数学方面的专业知识要求都十分高。这门学科的研究目标是利用数学界某些方面的优势和理论,围绕金融市场的均衡与有价证券定价的数学理论进行深入剖析,建立适合国情的数学模型,编写一定的计算机软件,对理论研究结果进行仿真计算,对实际数据进行计量经济分析研究,为实际金融部门提供较深入的技术分析咨询和服务。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金融数学的发展历程。金融数学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1900年法国数学家巴谢利耶的博士论文《投机的理论》,这篇论文的,宣告了金融数学的诞生。在文中他首次用布朗运动来描述股票价格的变化,他认为在资本市场中有买有卖,买者看涨、卖者看跌,其价格的波动是就布朗运动,其统计分布是正态分布。巴谢利耶这一想法对金融数学来说具有伟大意义的。然而,巴谢利耶的工作没有引起金融学界的重视,直到50多年以后,到了20世纪50年代初,另一位代表人物萨缪尔森出现,他通过统计学家萨维奇重新研究了巴谢利耶的工作,通过他的研究,现代金融学诞生。现代金融学随后经历了两次主要的改变,第一次是在1952年。那一年,25岁的马尔柯维茨发表了他的博士论文,提出了一个重要理论,也就是资产组合选择的均值方差理论。这一理论具有重大意义,它将原来人们期望寻找“最好”股票的想法引导到对风险和收益的量化和平衡的理解上来。稍后,夏普和林特纳进一步研究和拓展了马尔柯维茨的工作,提出了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理论,紧接着米勒提出了公司财务理论,而这个理论也引发了历史上第一次“华尔街革命”,这几次革命可以说是金融数学的开端。标志着金融数学的开始。而第发生在1973年,这一年,莱克和斯克尔斯用数学方法给出了期权定价公式,后来,莫顿发展和深化了该公式。这种公式给某些银行家和金融交易者都带来了十分大的便利,这种便利体现在金融资产的交易中,也推动了期权交易的发展。这成为了历史上的第二次“华尔街革命”。而其中对金融数学做出伟大贡献的马尔柯维茨和夏普也因此贡献而获得199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从金融数学的发展历史来看,这几位开创者都有一定的数学理论知识,而且十分了解市场金融走向,能对市场金融现状做一个比较准确的把握。这也提醒了我,如果选择金融数学专业,就要努力学好数学知识,另外,日常生活中也要积累金融学知识,多读书看报,了解市场上的金融走向。

在了解清楚金融数学的发展历程以后,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金融数学的理论框架是如何形成的。可以说,两次历史上的金融革命对金融数学的理论形成起到了推动与辅助作用。两次“革命”形成了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即金融数学。这门蓬勃发展的新学科的主要内容是由马尔科维茨所创造的夏普理论和布莱克一发明的修斯公式一起构成的。这形成了金融数学的主要内容框架,同时这也成为了金融工程的理论基础。而马尔科维茨和布莱克一对金融数学所做出的伟大贡献,也使他们分别在1990年和1997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从此,金融数学这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就成为了国际金融界的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

从以上几个方面,相信大家对金融数学的概念、发展历程和理论框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那么,接下来我想谈一下我把金融数学作为理想专业的原因。首先,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从高中起,我就对数学和金融方面的知识非常感兴趣,日常生活中也喜欢阅读此类的书籍。了解一下金融数学的基本知识。其次,现实生活中的很多问题,都需要通过学习金融数学来取得科学的认识和得以解决。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接触到如货币、银行、信用、利率、金融等范畴,同时也会产生很多疑问和问题。这些疑问和问题也往往会影响这人们的决策和判断。而系统的学习金融数学,可以掌握其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把握金融数学的内在规律,这对研究现实中的诸多经济和金融问题有着重大的意义,可以说,金融数学理论知识是解决现实经济问题的入门钥匙。再次,现代市场经济中,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几乎每一天都要接触数字和货币,这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掌握一定的金融数学知识,可以方便我们的生活,其次也可以为我们学习其他学科提供一定的辅助作用。那么,从现在开始我怎么做才能为学好金融数学打下良好基础呢?

第3篇:数字金融理论范文

本文梳理了分布式账户(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和区块链(Blockchain)、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首次代币发行(Initial Coin Offering,ICO)等主要概念、分类与发展现状,分析比较了主要国家或地区的监管原则和监管方式,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思考和建议。

二、主要概念与发展现状(一)分布式账户

目前,分布式账户尚无统一权威定义。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将分布式账户定义为一种技术模式方案,在网络中实现对参与者交易活动的同步记载(FCA,2017)。数据记载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唯一性,交易与记录一一对应;二是记录连续不间断;三是记录格式标准统一;四是加密不可篡改。这些数据同步分发给网络中所有参与者进行存储、调取和比对。目前的主要应用领域为交易簿记、资产确权和身份验证等。与此相比,传统的“中心化”模式由单一的中央机构或系统,如央行支付系统、证券交易所等完成相关交易及其记载。需要指出的是,分布式账户并不是一项全新技术,而是随着共享数据库、加密技术、点对点传输网络等技术发展,进一步形成的多类技术组合方案(见图1)。

(二)区块链

区块链是分布式账户最主要也最具代表性的技术,具体为:网络中的所有参与者同步记录某一交易活动信息,并互相验证信息真实性,防范信息被篡改。在区块链模式下(见图 2),网络中的每一个参与者(即节点 Nodes)都拥有一个分布式账户,用以记录交易数据。当交易发生后,交易双方可以向网络提交信息,交易信息经加密后即不可篡改,并以命名为区块(Block)的数据包形式存在。每一个区块都要同时发送给网络中的其他参与者,与其分布式账户中的历史记录同步比对验证,只有网络中绝大多数(如需超过 51%)参与者均认可所载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这一区块才能存入网络中的各个分布式账户,并与已在账本中存档的区块相链接(Chain),形成区块链(李文红和蒋则沈,2017)。

图 1:“中心化”记账模式示意图

图 2:区块链等“去中心化”记账模式示意图

区块链最早应用于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生成、存储和交易,目前正探索向支付清算、会计、审计、证券交易、风险管理等领域扩展。业界普遍认为,支付行业可能会首先成为其应用的重点领域。例如,2015 年底,纳斯达克市场推出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交易平台,用以实现部分非流通股票的交易和结算。瑞银集团在伦敦成立了区块链研发实验室,探索区块链在支付结算等方面的运用。中国银联与 IBM 合作,在 2016 年尝试推出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跨行积分兑换系统。

国际上总体认为,分布式账户、区块链技术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只在限定区域或机构内实施了小范围研发和应用,其效果还有待实践检验。主要原因为:

一是运行效率尚不及传统的“中心化”模式。由于信息同步记入网络中所有参与者的账户,需要进行大量重复运算。二是运行成本较高。需大量消耗硬件设备、网络和电力能源等,且随着网络扩展和参与者增加,成本还会同步增长。因此,目前仅适用于少数场景:一是缺乏所有成员共同信任的权威机构;二是无需实时或高效地记录交易和存取数据;三是获取的收益可以覆盖高额的设备投入和资源消耗成本。分布式账户、区块链技术能否突破这些制约因素,实现大规模推广并产生变革性影响,还有待观察。

同时,分布式账户、区块链技术也可能对金融稳定产生影响。例如,此项技术具有“多边互信”“去中心化”等特征,交易活动脱离中央清算机制,可能会增加交易各方之间的风险敞口,增大风险监测和管控难度;同时,也可能降低用户对银行等传统金融中介和交易所的依赖,影响现有金融机构的竞争力。一些科技企业在未受监管的情况下涉足金融业务,容易造成不公平竞争。在系统层面,还可能增加机构之间的关联性和金融体系的复杂性,强化羊群效应和市场共振,增强风险波动和顺周期性,影响金融稳定。

(三)比特币等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又称加密货币(Cryptocurrency)或虚拟货币(Virtual Currency)。按照发行主体划分,数字货币可分为法定数字货币和私人数字货币两类。法定数字货币是指由中央银行依法发行,具备无限法偿性,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价值贮藏等功能的数字化形式货币。私人数字货币理论上不应称为“货币”,其本质是市场机构或个人自行设计发行,并约定应用规则的数字化符号,性质上类似于在一定范围内可流通的商品。

比特币为一种典型的私人数字货币,是区块链技术在全球的首个实际应用案例。比特币由参与者通过计算机,按照非常复杂的运算规则,以解出所设定数学算题的方式生成。比特币本质上是按照规定算法生成的具有唯一性的数字信息,记载于所有比特币参与者组成的全球开放网络中。在每个参与者的服务器上,均可按照区块链的约定规则,同步记录并更新比特币的生成、存储、交易信息。根据其算法,比特币预计在 2040 年左右达到 2100 万个的生成上限,从而形成所谓的“发行量恒定”。

比特币及其理论兴起的背景为,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主要发达国家先后实施非常规货币政策,出现流动性快速增加、货币贬值等问题,引发市场对中央银行货币发行机制的质疑。比特币提出的“发行量恒定”“去中心化”“全体参与者共同约定”等理念,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公众对改进货币发行机制的诉求,获得了一定的尝试和发展空间。

由于比特币仅为数字符号,缺乏内在价值和衡量标准,其价格主要由供需决定。近年来,随着后续投资者快速增长和入场资金大幅增加,以及多数持币者囤积居奇,比特币的供需失衡不断加剧,价格总体呈现大涨大落趋势,并出现较为明显的投机炒作现象。根据数字货币的主要服务提供商(CoinMarketCap)综合多个交易平台数据生成的价格,自 2009 年问世至今,比特币价格由 0 美元涨至2017 年底的 1.3 万美元,最高价位为 2017 年 12 月 19 日的 1.9 万美元,之后一路走跌。截至 2018 年 3 月底,比特币价格为 6883 美元,较最高点下跌逾六成。

此外,依托比特币概念,市场出现了 ICO 等融资活动。ICO 是企业或个人在网络上公布创业项目方案(白皮书),以自行定义的代币(Token)公开募集比特币或其他具有一定流通性的私人数字货币,进而换取资金支持创业项目的行为。由于缺乏监管约束、行业自律和透明度等原因,在部分地区出现了欺诈和伪造项目,形成规避监管的非法证券发行或非法集资渠道。

三、国际组织与相关国家/地区的监管方式(一)关于分布式账户、区块链技术

近年来,国际组织和各国监管机构普遍对分布式账户、区块链等新技术在金融业的应用与潜在风险予以密切关注,并加强跟踪研究。金融科技虽然发展较快,但尚未产生新的金融模式,仍未超越存款、贷款、支付、证券发行、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范畴。因此,各国监管机构普遍遵循“技术中立”原则,按照金融本质而不是技术形式实施监管。对属于金融领域的业务活动实施“穿透定性”,相应纳入现行金融监管体系。在新技术、新模式还未成熟稳定的情况下,尚未有监管机构另行建立监管制度安排。

在国际组织层面,2016 年 2 月,金融稳定理事会在纽约联储举行会议,专门讨论区块链的发展和潜在影响。参会者达成初步共识:应更积极地关注、监测区块链的发展应用情况,与业界保持充分沟通,但现阶段暂不需要制定专门的法规制度(FSB,2016)。2017 年 2 月,国际清算银行下设的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研究认为,分布式账户可能会深刻改变资产持有形式、交易合约履行和风险管理等实践,但还处于发展过程中,现阶段尚未获取充分证据,表明在短期内可以得到广泛应用(CPMI,2017)。

在国家/地区层面,美国证监会认为,在证券活动中应用区块链,只是用“分布式账户”记账方式代替传统的中央记账方法,改变了交易形式,但并未改变交易本质,因此仍需严格遵守证券活动的法律法规并接受监管(SEC,2017)。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表示,将始终坚持“技术中立”原则,不按照技术类型或具体形式,而是针对金融活动及机构实施监管。就分布式账户而言,现阶段暂无必要改变现有监管体系和方式(FCA,2017)。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也表示,“技术中立”是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也是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任何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无论基于何种技术,都要接受监管机构的调查和惩处(FINMA,2016)。

与此同时,各国监管机构也普遍加强了对新技术的关注研究。美国证监会于2017年成立由 75 名成员组成的分布式账户工作组开展应用研究和风险识别,同时加强内外协调沟通。瑞士政府建立了由财政部、司法部、金融市场监管局等组成的联合工作组,以加强对区块链和 ICO 活动的跟踪研究。新加坡金管局于 2016年 11 月启动了分布式账户技术试验项目,与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技术公司共同探索在跨行支付结算领域的应用,并与香港金管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加强分布式账户应用于跨境贸易融资的双边合作。

(二)关于私人数字货币

1. 关于私人数字货币的性质认定

各国普遍表示,比特币等私人数字货币不是法定货币,并不断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各国央行和监管机构普遍表示,私人数字货币不具有普遍的可接受性和法偿性,本质上不是货币。同时,鉴于与美元等主权货币的兑换比率波动剧烈,其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可能会影响消费者权益、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中国、美国、欧洲、加拿大、俄罗斯、新加坡、香港地区等监管机构均了风险提示,提醒数字货币参与者关注投资风险、技术风险和法律风险,并防范黑客攻击、反洗钱、反恐怖融资、依法纳税等方面的潜在风险。例如,2018 年 1 月,日本大型数字货币交易所 Coincheck 遭网上黑客技术攻击,失窃约 5.2 亿个数字货币,市价约为 5.23 亿美元。

目前,各国对私人数字货币是否为金融工具意见不一,其性质需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判定。如德国财政部认为数字货币是一种金融工具,欧洲银行业监管局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则表示,数字货币本身不是银行存款或金融工具。美联储认为,数字货币缺乏内在价值,没有安全资产支持,也不是任何机构的负债,难以简单对其进行定性(美联储,2017)。与此同时,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认为,对于符合《商品交易法案》所定义“商品”特征的数字货币,应作为大宗商品进行监管(CFTC,2015);美国证监会认为,目前难以证明所有数字货币均不符合“证券”特征,对于符合“证券”特征的数字货币,应纳入证券发行框架进行监管(SEC,2017)。

2. 关于私人数字货币的监管方式

各国对比特币等私人数字货币的监管方式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对与私人数字货币相关的金融业务进行限制甚至禁止,二是将与私人数字货币相关的金融业务纳入现行监管框架。

(1)对与数字货币相关的金融业务实施严格限制或禁止。2013 年,我国明确禁止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参与比特币交易活动。人民银行等部门于2013 年 12 月《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相关服务包括:结算、法币兑换、托管、抵押、发行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为信托、基金的投资标的等(人民银行等,2013)。2017 年,我国对集中数字货币交易活动进行了整治。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于 2017 年 9 月《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禁止网络平台开展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定价、信息中介等业务(人民银行等,2017)。随后,要求各地政府综合采取电价、土地、税收和环保等措施,引导辖内从事比特币生产(俗称“挖矿”)的企业有序退出。部分地方政府要求电力系统停止对比特币生产活动供电,并取消其他相关优惠政策。2017 年底以来,一些境内人士转向境外(以日本、香港为主)网站平台进行交易。2018 年初,又进一步要求地方政府对于在当地注册的集中数字货币交易场所,包括采用“出海”形式继续为国内用户提供服务的网站平台,持续加强清理整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也进一步强化风险提示,提醒投资者关注境内外政策风险,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并强调境外平台同样存在系统安全、市场操纵和洗钱等风险隐患(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2018)。

在其他国家,如俄罗斯政府认为比特币的推广及匿名支付,会对本国法定货币产生替代效应,影响公众对法币的信心,故予以禁止。泰国央行禁止银行参与任何数字货币交易活动,包括自身投资或交易数字货币、设立交易平台、为交易提供信用卡等支付或融资工具、提供投资咨询等。韩国政府于 2017 年底组建跨部门数字货币对策小组防范数字货币过度投机行为。此后,禁止未成年人和非居民开设数字货币账户,禁止金融机构为数字货币购买、投资或相关抵押担保活动提供服务,要求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暂停开立新的账户。目前,韩国政府正在研究对数字货币交易实施实名身份认证,禁止匿名交易。欧洲银行业监管局和意大利监管机构也表示,不鼓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持有数字货币或参与交易。

(2)将与比特币等私人数字货币相关的金融活动,按照业务属性纳入现行

监管框架。虽然各国对私人数字货币是否为金融工具意见不一,因而暂未将商户或个人单纯购买、持有、出售或开发私人数字货币的行为纳入金融监管,但对于与数字货币相关的金融活动,则普遍认为应至少根据其业务属性纳入相应的监管框架。需要纳入监管的业务活动主要有三类:一是以数字货币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品交易,如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等。二是为数字货币交易提供的支付服务。如法国审慎监管局表示,任何使用法定货币为比特币买卖提供资金划转服务的行为均属于支付业务,需持有支付服务机构牌照。瑞典认为比特币交易属于货币兑换业务,或涉及资金支付业务,提供交易服务的机构应按照法律规定接受监管。日本于 2017 年 4 月修订《支付服务法案》,明确将数字货币涉及的支付业务纳入监管范畴。三是私人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多数国家要求将其视同交易场所,按照法定程序申领牌照并接受持续监管。如日本金融监督厅于2017 年 9 月同意注册 11 家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并提出了信息披露、系统安全、资产隔离、内控检查等监管要求,还要求遵守反洗钱、打击犯罪活动、可疑资金报告等法律规定。对于难以定性的业务,监管机构通常要求从业机构事前主动进行合规评估,由监管机构分析定性后明确适用的监管框架,或纳入监管沙盒观察测试(如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

在美国,纽约州金融服务局于 2015 年《数字货币监管法案》,对“数字货币业务活动”进行了界定,即支付、兑换、托管、代客买卖数字货币以及控制、管理或发行数字货币。凡是在纽约州从事上述一项或多项业务,均需事先从纽约州金融服务局申领牌照,并遵守资本要求、资产托管、消费者保护、信息披露、反洗钱等相关规定。银行机构开展上述业务,也需事先获得批准并遵守相关规定。

(三)关于首次代币发行

目前,各国普遍认定 ICO 活动本质上为一种公开融资活动,多数国家将其界定为证券发行行为。与数字货币做法类似,各国也主要有两种监管方式。

一是对 ICO 活动予以禁止。在我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于 2017 年 9 月联合《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将 ICO 定性为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禁止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同时,禁止各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人民银行等,2017)。2017 年9 月,韩国金融监督院宣布将禁止所有形式的首次代币发行融资,无论其采取什么技术,使用什么名义。

二是纳入证券监管范畴。美国证监会明确表示:第一,ICO 本质是企业从投资者募集资金,并按预先约定分配收益。按照联邦法律,任何证券活动,无论使用何种技术和术语,其性质认定均取决于业务本质。“ICO 代币”符合证券的法定特征,须纳入《证券法》实施监管。第二,如果网络平台开展代币推介销售,必须按照《证券法》事先在证监会进行注册,否则属于违法行为(SEC,2017)。第三,证监会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在 2018 年《关于对数字货币采取措施的联合声明》,明确表示,不论是以数字货币、代币还是其他名义开展的违法违规行为,都要进行穿透分析,判定其业务实质并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此外,两家监管机构还多次向投资者警示公告,提示市场操纵和欺诈风险(SEC 和CFTC,2018)。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也于 2017 年 9 月风险警示,指出 ICO代币价值波动性较大,大多数 ICO 公司设立在海外或不受监管,投资具有高风险和高投机性,提示消费者谨慎投资(FCA,2017)。香港证监会于 2017 年 9 月《有关首次代币发行的声明》,表示虽然一般 ICO 发行或销售的数码代币被视为“虚拟商品”,但若符合《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证券”特征,则需接受香港证券法规监管。第一,若该代币代表对发行企业拥有的股权或所有权权利,则应视为“股份”;第二,若发行人可于指定日期向持有人偿还本金和利息,则应视为“债券”;第三,若 ICO 项目管理者集中管理募集资金并投资于不同项目,代币持有人有权分享相关投资回报,则应视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述活动及与之相关的交易、咨询、推介、投资管理行为均属于受监管的证券活动,无论经营主体是否在香港境内,只要以香港公众为服务对象,就必须事先获得相应牌照并受证监会监管(SFC,2017)。新加坡金管局于 2017 年 8 月声明:第一,任何数字代币如果涉及发行股权、债权凭证以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证券期货法》监管的行为,发行前必须向金管局注册并提交相关文件;第二,任何发行机构和交易服务机构必须依照《金融顾问法》规定,取得法定牌照;第三,任何提供数字代币二级市场交易服务的机构,均需向金管局申领交易所或市场运营商牌照;第四,严格遵守反洗钱、反恐融资等相关规定(MAS,2017)。2018 年 5 月24 日,新加坡金管局向境内 8 家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发出正式警告,所有平台未经金管局批准,不得交易任何具有证券或期货合约属性的产品,正在开展的交易业务必须立即停止。同时,金管局还叫停了一起具有股权发行性质的 ICO 活动,责令发行方终止发行行为、回收代币并向投资者退还资金。

(四)关于法定数字货币

近年来,各国普遍加强了对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部分国家开始探索数字法币发行、流通的技术研发和制度安排,但多数国家尚未提出实质性的具体发行计划。美联储表示,面向公众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涉及法律、技术可靠性、网络安全、洗钱、个人隐私等诸多问题,需要严谨论证,避免对已经较为成熟的支付体系和金融稳定产生不利影响(美联储,2017)。欧央行提出,欧元区的法定数字货币尚处于研究论证阶段。数字法币设计必须充分考虑能否实现维护物价稳定目标,并基于技术安全性、中立性、使用效率和公众支付的自由选择权等四项基本原则,综合衡量必要性(ECB,2012,2015 和 2017)。

法定数字货币可分为两种发行模式:一是中央银行单层投放模式,又称为零售发行模式。即中央银行不通过商业银行,而是直接面向社会发行、管理、回收法定数字货币。单层投放模式在理论上有利于提升发行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但同时也具有许多不确定性:第一,对货币政策框架和金融稳定形成挑战。法定数字货币在银行存款之外,为公众提供了新的无风险资产选择,对货币供应量 M0、M1、M2 和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均会产生影响。资金存放形式从银行存款转变为数字法币,也会影响商业银行体系的存款创造和贷款发放功能,进而影响金融稳定。第二,可能存在技术安全问题。法定数字货币由央行集中管理,有可能受到网络攻击,成为洗钱等犯罪活动载体,央行必须有能力长期确保数字货币的安全性。第三,匿名性问题。央行是否应集中保存公众隐私信息,仍存在争议。由于单层投放模式将从根本上改变现行货币发行体制,多数国家持谨慎态度。英格兰银行表示,当前还没有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具体计划。美联储认为,现阶段不宜采用单层投放模式,其当前的优先考虑也不是发行数字法币,而是以现有银行体系和支付系统为基础,充分利用新技术提高银行和支付系统的运行效率,并密切跟踪分布式账户、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发展应用。

二是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双层投放模式,又称批发发行模式。双层投放模式是指沿用现行纸币流通模式,由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发行数字货币,再委托商业银行向公众提供法定数字货币存取等服务。在实施效果上,该模式仅是对 M0 的替代或补充,不会因央行信用优势而形成对 M1、M2 的替代挤出,有助于保持现行货币发行流通体系的连续性,也防止技术风险过度集中于央行。目前,各国普遍倾向于采用这一模式,已有部分国家启动了试验项目。如加拿大央行、新加坡金管局基于分布式账户技术,参照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大额支付系统,在模拟环境下探索数字货币实时投放。人民银行于 2014 年成立法定数字货币研究小组,2017 年正式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已经开始研发试验工作,并侧重于研究双层投放发行模式。

四、思考与建议(一)遵循“技术中立”原则,按照金融业务本质实施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技术创新有助于扩大金融服务渠道、提高经营效率,但代替不了金融的基本功能,也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和突发性。无论是科技企业还是金融机构,只要从事同类金融业务,都应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接受相应的市场准入和持续监管,遵循同等的业务规则和风险管理要求,以维护公平竞争,防止监管套利,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二)及时“穿透定性”,防止冒用“技术”名义违法违规开展金融业务

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强化金融监管、将所有金融业务纳入监管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国现存的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业务,透过其名称、形式和渠道,分析业务实质、法律关系和风险特征,明确哪些业务需要持牌经营及其所适用的监管规则(李文红,2017)。目前,与分布式账户、区块链、数字货币相关的资金交易结算、衍生产品交易、运营交易场所等活动均为法定金融业务,须纳入相应的金融监管框架,在许可范围内合规审慎经营。

(三)加强对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合作的监管

在鼓励金融机构积极运用分布式账户、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同时,应加强对其与科技企业合作的监管,要求其强化对信息科技风险、外包风险和其他操作风险的管控,尤其应确保在业务外包时仍要承担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对科技企业等外包服务机构建立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和持续监测制度,不能因业务外包而降低风险管控标准。

第4篇:数字金融理论范文

关键词:数字货币;支付体系;思考

中图分类号:F82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6)12-0039-04

随着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的日益成熟,以及在以比特币等为代表的私人部门数字货币应用实践的推动下,数字货币体系正逐步从理论设想走向现实应用。各国中央银行、银行机构等也在积极研究和布局数字货币,如瑞银、毅联汇业等机构已开始联手研发“多功能结算货币”,用于未来银行间跨境支付和金融交易清算,并规划在2018年投入商用。数字货币的大规模应用将对现有金融体系造成较大影响,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金融创新的重要方向,对金融体系特别是支付体系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作为货币体系关键渠道支撑的支付体系,需要结合数字货币的架构和特点,对实施同步“数字化”变革的路径和措施进行提前谋划和研究。

一、数字货币应用实践模式选择

按照发行主体不同,数字货币可以分为由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和商业机构发行的私人部门数字货币两种。当前业界主要对法定数字货币的架构模式进行研究,相关方案主要包括:完全去中心化架构、中央银行独立发行管理架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制架构三类。综合考虑数字货币应用对已有金融体系架构形式和业务系统改造的影响等因素,本文认为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回笼宜沿袭现行实体货币发行的基本架构,即“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模式。在该模式下,央行负责数字货币发行与验证监测,商业银行从央行支取数字货币后,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数字货币流通服务,并与央行共同组建数字货币记账中心,基于区块链技术分层记录维护数字货币账本。单位或个人用户在商业银行经实名身份认证后开立数字货币账户,使用数字货币账户储蓄数字货币,并可将数字货币提取至数字钱包。数字货币账户和数字钱包可通过移动终端上相关应用程序访问控制。

央行根据测算确定的数字货币发行量,生成数字货币基金,存放于央行数字货币发行库。商业银行在央行开立准备金账户,缴存数字货币准备金,并根据自身需求,向央行支取数字货币,数字货币从央行发行库发送到商业银行业务库。用户在商业银行开立数字货币银行账户后,可直接使用数字货币银行账户支付,也可从商业银行数字货币银行账户提取数字货币至数字钱包,使用数字钱包支付购买商品或服务。用户可根据自身需求在商业银行开立若干个数字货币账户,每个用户持有唯一的数字钱包,与其拥有的数字货币账户绑定。

该模式与现行实体货币管理要求的一致性较高,便于央行对实体货币和数字货币进行统一管理,而且数字货币提存和交易方式与实体货币具有一定相似性,易被社会公众接受。基于区块链分层存储交易账本,一方面缓解了商业银行节点计算和存储资源压力,避免央行节点单点故障问题;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不能同时获取所有的账户及交易信息,实现了用户隐私保护与账本公开透明需求的均衡。因此,“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制架构对于降低货币“转型”成本、提高数字货币普及效率具有积极作用,可以认为是数字货币在我国应用的一条合理化路径。

二、数字货币支付体系架构模式

货币体系与支付体系密切关联,数字货币支付体系的组织架构、运行模式、业务流程等应当与数字货币体系相适应、相协调。因此,数字货币大规模应用的实现,需要建立与之相匹配的数字货币支付体系有效模式,以保障在支付安全、效率、成本上满足数字货币发行、流通、调控、回笼等需要。

(一)数字货币支付体系的总体架构

支付业务的本质是支付指令信息传输和账户余额变动,因此,可以围绕支付指令信息的生成、传递和发挥作用来构建数字货币支付体系。而在支付体系架构设计中,“完全去中心化”、“高效率”和“安全性”三个目标不可能同时实现。其中,“完全去中心化”是指支付体系中是否存在中心支付节点,且中心支付节点是否对信息数据具有唯一记录权,是否可以修改或否认所有记录的信息数据;“高效率”是指支付信息数据传递和确认过程所需时间;“安全性”是指参与的支付节点或主体是否可以否认其传递的信息数据。以应用区块链技术的比特币为例,其完全去中心化的设计模式存在区块容量受限、确认时间长、能量消耗大等缺点,难以满足在高峰值业务状态下的并发支付交易需求,即在实现完全去中心化和安全性要求的同时,难以实现对短时、高频支付交易的支撑。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数字货币支付指令信息传递必须对相关目标实施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可以通过有效的技术支撑和制度安排,实现三个目标的适度均衡。从技术支撑来看,近年来,在区块链技术的演化上,除了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公有链技术外,针对如何实现“类中心化”,又衍生了联盟链技术和私有链技术。联盟链技术具备权限分级,只允许预设的支付节点进行记账,新加入的支付节点都需要申请和身份验证,这种区块链技术实质上是在确保安全和效率的基础上进行的“部分去中心化”或“多中心化”的妥协。而私有链技术的区块建立则掌握在一个实体手中,且账本的读取权限可以选择性开放,为了安全和效率已经演化为一种“中心化”技术模式。基于法定数字货币体系需要满足由中央银行垄断发行(在发行环节实行中心化)以及在流通过程中的多节点参与要求,可以选择联盟链作为其技术支撑方案。

因此,我们在构建数字货币支付体系时,可以考虑在“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总体框架下,通过运用联盟链等技术,搭建类中心化的架构,达到既提升交易效率、又满足法定货币发行流通要求的目标。即由中央银行或其授权的机构组织,采用“信任机制”方式达成共识,系统中设有中心化的授权节点,通过分节点对参与者身份进行识别,通过对参与节点赋予注册证书,由注册证书生成交易证书的方式确保对节点进行识别和隐私保护,更好地满足支付业务安全和性能需求。这一模式能够实现分布式的“类中心化”记账,平衡“去中心化”、“安全性”、“高效率”三个核心目标,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与数字货币相适应的支付清算、非现金支付、支付业务与账户、发行流通等关键环节应用,支付体系架构三目标优化调整路径见图3。

(二)数字货币应用的关键环节

1. 数字货币支付清算系统。支付业务互联网化程度的持续提升,对系统处理容量和稳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的集中式支付清算系统架构虽然能够基本满足高峰值业务规模情况下,对业务处理的一致性、稳定性与安全性要求,但也存在硬件投入成本高、扩展性较差等问题。在数字货币背景下,可以运用分布式账簿技术,兼顾去中心化和高效率的要求,建立由中央银行运行的总交易数据库和由各商业银行自行运行的二级交易数据库,每一笔支付交易创建和状态的修改首先在二级交易数据库中完成,产生的变更通过可靠数据复制中心复制到消费记录数据库和商户查询数据库。二级交易数据库定时将账簿更新数据上送至总交易数据库,或由总交易数据库定时访问各二级交易数据库更新数据,对于跨二级交易数据库的支付业务,则由总交易数据库轧差记录后返回各二级数据库更新数据,从而确保数字币的支付指令一经提交即具有最终性。

2. 数字货币支付。鉴于数字货币与实体货币的差异性较大,数字货币的应用将对现有非现金支付工具产生重大影响,部分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业务处理模式将基于数字货币的底层技术(如区块链技术)实现大幅度调整与变革。数字货币钱包应用将对现行卡基支付工具形成替代效应,现有的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将被数字票据所取代。如借鉴现行电子票据模式中线上清算与备付金账户相挂钩的方式,可以将数字票据的网络节点与存有数字货币的备付金账户绑定,商业银行将兑换的数字货币存放在备付金账户中并实现在平台区块链中流通,在线完成票据业务各个流程。

3. 数字货币支付业务与账户。数字货币框架下的账户体系是自发性或自动性的记账体系,不再设置“记账中心”,而是基于密码学的公私钥体系,各账户间基于不需要信任协调的共识机制进行价值转移,将身份属性和账户属性进行绑定,按照基础协议,明确数字货币的身份属性、账户规范和记账规则,确保账户体系的一致性和不可更改性。数字货币支付业务账户不再是个人或单位的交易账户,而是数字化交易的主体和客体。具体来说,客户通过向认证中心提供本人所控制的公钥和身份证明材料申请身份认证,在交易时使用私钥进行签名,其他人可使用其公钥进行验证,交易信息在全系统内公开。数字货币支付业务账户的交易记录、账户余额、安全管理等突破了中心化模式,开户便捷性提升。同时,监管部门在开展监管业务时,可通过特定许可的方式访问相关账户身份信息,既实现了监管目标,又满足了对用户隐私的保护。

4. 数字货币发行流通。从数字货币发行回笼渠道来看,主要包括两个环节:一是依托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依据商业银行货币需求量,将商业银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兑换为等量数字货币,在账簿上同时实现中央银行发行基金数据库和商业银行业务货币数据库的等量一减一增;二是流通市场上的单位或个人用户持数字货币钱包,将账户余额兑换为数字货币(实体货币与数字货币并存阶段)或银行受交易对手委托将定额的结算款项转入客户数字货币钱包,在账簿上同时实现商业银行业务货币数据库与客户数字货币钱包的等量一减一增。在数字货币发行的底层技术上,采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记账技术,将中央银行主导的关键节点加入到记账体系中来,通过使用有效加密算法确保交易信息不被篡改。

三、数字货币支付体系的构建路径

构建与数字货币相适应的支付体系,需要在法律制度和关键技术积累等方面提前着手,持续推进支付业务电子化进程,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强化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从而实现数字货币体系与支付体系的有机协同。

(一)探索建立与数字货币支付体系相适应的监管制度框架

一是建立以《数字货币条例》为上位法依据,以《数字货币支付结算管理办法》、《数字货币支付系统管理办法》等为核心的制度体系,从法规制度层面禁止对数字货币支付实施诸如限定使用特定商业模式、收取附加费用或给予低优先等级等形式的歧视行为,并明确除因自身重大过失外,付款人使用数字货币支付承担的付款责任限定在一定额度。二是在业务规则层面,制定《数字货币支付业务会计核算手续》、《数字货币受理环境建设规划》等制度,为银行等相关参与机构办理数字货币支付业务、加快数字货币受理环境建设提供依据。三是数字货币支付体系对信息安全和金融安全的要求非常高,宜在技术层面出台与数字货币支付相关的业务系统及受理终端技术规范,鼓励优先应用国产密码算法和网络核心技术。四是合理明确法定数字货币与私人部门数字货币在支付业务应用上的界限。在保证法定数字货币占据社会资金结算、清算绝对主体地位的同时,对于私人部门数字货币在限定、小额支付领域的应用,宜实施包容监管的策略,避免采取过于严厉的监管使之转入地下运营,导致相关风险控制陷于被动。

(二)构建数字货币支付产业链主体合法权益保护机制

一是按照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的原则,探索建立数字货币支付业务风险防控体系,明确支付风险防控、客户权益保护、支付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切实保护各产业链主体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数字货币支付业务风险评估机制,由监管部门、支付清算自律组织或第三方独立机构对相关机构的数字货币支付业务风险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堵住风险漏洞,促进相关业务流程持续完善。三是强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持续推进数字货币支付业务知识普及教育,引导广大单位和个人熟悉相关业务流程和安全使用知识,确保数字货币支付得到平稳有序应用。

(三)以“监管沙盒”方式推进数字货币支付体系建设

近年来,为规范和鼓励金融科技创新发展,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纷纷推出“监管沙盒”①,开展金融创新产品测试并提供监督管理机制和政策环境,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帮助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更好地识别和缓释风险。从业务归属来看,以区块链技术为代表的数字货币支付属于金融科技范畴。因此,可以借鉴“监管沙盒”模式为数字货币支付服务提供限制性许可或“监管豁免”。具体来说,在遵循《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的前提下,设立数字货币支付体系的“监管沙盒”,将数字货币支付基础设施及其参与者的法律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运行风险、一般业务风险等纳入到数字货币支付体系监管框架下,在充分考虑适当风险缓释措施及确保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监测评估数字货币支付技术在金融基础设施应用上的有效性、安全性。允许相关机构在“监管沙盒”中突破现行监管规定开展业务创新,对相关技术标准、交易指令格式,以及涉及的支付活动实名要求所带来的身份认证和准入许可等进行检验,从而实现分步骤、隔离式地推进适用于数字货币支付的监管体系革新。

注:

①由英国首创,指从事金融创新的机构在确保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按特定简化的审批程序,提交申请并取得有限授权后,允许金融科技创新机构在适用范围内测试,监管机构会对测试过程进行监控,并对情况进行评估,以判定是否给予正式的监管授权,在沙盒之外予以推广。

参考文献:

[1]范一飞.中国法定数字货币的理论依据和架构选择[J].中国金融,2016,(17).

[2]谢众.央行数字货币使用环境建设[J].中国金融,2016,(17).

第5篇:数字金融理论范文

大数据推进数字化转型的特性

大数据是指数据容量大到超出传统数据工具获取、存储、管理和分析的能力,同时,大数据由量变引起质变,需要创新思维模式和处理方式,能带来更强的决策能力、洞察能力、流程优化能力。大数据的内涵决定其具有推进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的特性。

加速金融脱媒。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在传统金融体系内扮演者信息中介的角色,在充斥信息不对称的金融市场中,规范着一种金融秩序。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传统金融机构作为中介媒介正成为低效率和高成本的制造者,传统金融体系的脱媒化趋势愈演愈烈。大数据与传统数据相比具有“4V”的特点:一是数据存储容量巨大(vo l ume),大数据以ZB为统计单位;二是数据类型众多(variety),包括结构型数据也包括音频、视频、图片等非结构性数据;三是数据价值密度低(value),单位数据价值度比较低;四是处理数据的速度要求非常快(velocity),时效性强,智能分析能力强。以第三方支付、余额宝、P2P和众筹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利用大数据优势,使得金融市场几乎达到没有金融中介的状态,成本更加低廉、效率更高,严重削弱商业银行在传统体系内的金融中介作用。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以大数据应用为前提,转变以往依赖网点规模和人员数量扩张的中介运营模式,深刻领会大数据的理论和精髓,创新“去中介化”的价值创造方式。

改变信息创造方式。信息处理方式是商业银行运营的核心技术,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首先体现在信息创造方式的改变。大数据被广泛应用于信息处理中,主要体现在各种算法,执行自动、高速、网络化运算,提高风险定价和风险管理效率,能有效降低现实中的信息不对称性。大数据分析方法是统计方法而非计量方法,侧重于全样数据而非样本数据,分析中寻找相关性而非因果关系,分析结果为概率而非精确度。例如利用大数据技术的网贷业务,发放信贷最重要是信息处理,网贷平台通过搜索引擎对互联网用户在进行网上支付或购物时留下大量信息进行搜集和筛选,然后在信息处理的过程中,利用云计算、云存储技术和信用模型进行信用评级。阿里小贷是这方面的开拓者,基于其自有电商平台,用户数据和信息很容易获得,利用云计算和信用模型评估信用状况,贷后风险管理通过阿里小贷的后台管理完成,分析贷款跟进速度、滞留状况和违约情况。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是信息创造方式的改变,在大数据时代,商业银行需构造高效、高价值、低成本、低信息不对称的信息创造方式。

拓展客户界定范围。大数据技术极大地拓展了客户的服务范围,能兼顾大客户和“长尾市场”的金融服务需求。商业银行一般遵循“二八定律”进行客户服务,即主要关注20%的重要客户,往往忽略80%的普通客户。互联网时代,客户需求更具有个性化、碎片化、大数量、分散化的特点,“长尾理论”被认为是对传统的“二八定律”的彻底颠覆,只要产品存储和流通的渠道足够广,需求不旺或销量不佳的产品所共同占据的市场份额可以足够大,足以与那些少数热销产品相匹敌甚至更大。但是,商业银行运营模式决定其具有高服务成本,信息处理处于劣势,技术水平不符合大数据时代要求,使其难以服务“长尾市场”。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体现在运用大数据的价值和创造力服务于更智慧、更高需求的客户,能迎合互联网时代金融需求的新变化。通过对客户的浏览行为及地理位置轨迹、POS等终端、各种APP软件等大数据的清洗、整合和分析,找到这些现象背后的相关因素,快速形成对当前市场环境的洞察力,拓清并预测未来发展脉络,进行分析客户、定位市场、创新产品设计。

提高灵活性且简化运营流程。通过大数据应用,商业银行能构建适应性强的核心银行业系统来创建灵活敏捷的银行业环境。通过对业务、运营和技术做出调整,银行将能够使用行为模式识别技术,来满足规章制度与风险控制需求,同时提高服务水平及客户满意度。这种敏捷的运营模式将允许银行快速实施产品与服务创新、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客户关系、提高灵活性。使用大数据技术,商业银行能够推出模块化的商业服务来规范业务流程,组成这些商业服务的通用数据、业务规则及流程均可快速配置,创新简化的运营流程提高客户赢取率,增加每一位客户收入,降低运营成本,消除阻碍商业洞察力的因素,从而利用信息来提高竞争力。例如一家顶级的欧洲跨国银行实施大数据核心系统转型计划,分析从制造到产品和服务分配的整条价值链,将调查结果与业务模式进行比较,针对选定的重点领域提高经营利润,在6年时间内,这家银行已将成本收入比从50%降低至30%。

优化风险管理。商业银行通过大数据优势,可以识别并且全面管理企业中的各类风险,如信用风险、运营风险、名誉风险和IT风险等。基于大数据应用的风险管理,能形成新型风险洞察力,通过构建风险视图,实施风险调整值管理,借此提高经营效力与财务业绩,并从客户赢取率、产品定价到执行标准以及商业战略的执行中受益。为此,商业银行通过部署大数据平台,给整个财务、风险及合规部门提供系统的、可靠的、实时的信息,从而使得这些部门可以利用高级分析与情境分析工具砟D馔蹲史缦铡⒀沽Σ馐浴⒎缦栈乇ā⒆时痉峙浼氨ǜ嬷谱鳎最后将风险分析结果完全集成到管理信息系统中,以便及时做出明智决策。借由基于大数据的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可以把整个解决方案实施到监管、业务流程和系统中,以实现在风险与预期收益间取得均衡。

思路

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应以大数据为核心的信息驱动战略为指引,以“智慧银行”建设为目标,遵循“数据――信息――商业智能――价值”的转型路径,以“实验―改进”为方法论,辅以风险控制体系(如图2),创建有机处理繁杂数据,高效配置金融资源,敏锐洞察并引领客户需求高度智能化的新型金融业态,使得产品更具个性化,营销更具精准化,管理更加数据化,服务更加人性化、风控更加高效化。商业银行为迎接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在组织结及流程、人员、技术和数据等方面具有坚实的基础,在实践中也积累了相关经验,但是,面对数字化的战略转型,还需要系统性的思维,从体系建设上进行谋划和部署。

策略

创建大数据应用战略为数字化转型提供驱动力。商业银行创建大数据应用战略主要包括:获取、分析、应用和评估四个步骤。第一,商业银行大数据获取首先要解决数据类型问题,除了用户交易信息、统计数据、财务报告、信用分析等结构化数据外,大数据时代,更应强化基于网页浏览、网络社交、网络交易等行为数据,基于心理活动、情感表达等的动机数据,基于设备传感、手机位置等的机器数据。其次,要拓展数据获取来源,一方面,要积极与移动网络、电子商务、社交网络等数据平台融合;另一方面,要与专业数据公司及移动终端设备、传感器网络合作,形成一体化的数据供应链体系。第二,商业银行大数据分析上,要建设“数据仓库”概念,提升大数据挖掘和分析水平。对经过梳理整合后的关键海量数据进行持续实时处理,建设数据仓库项目,建立数据管控体系,搭建基础数据平台。第三,把商业银行大数据应用在全方位的经营管理中,通过对大数据进行清洗、整合、分析,跟踪和聚类等深度挖掘和分析,构建全面的大数据应用视图,将结果应用到信息战略制定、管理模式调整、营销模式创新、产品结构优化等方面。第四,把商业银行大数据评估作为价值判断,对数据数据质量、分析方法、应用效果以及收益与风险进行全方位考察,把评估结果作为完善和提升大数据应用战略的依据。

第6篇:数字金融理论范文

电子商务在20世纪90年代初首先由美国带头发起并迅速向全球发展。根据目前企业电子商务的运作情况和发展趋势可将其划分为二个应用层次:一是普通电子商务层次。主要表现为单个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网上商务活动。二是电子商社(E-businessCommunity,简称EBC)层次。在电子商杜中,互联企业通过InternetExtranet(企业外部网)、Intranet(企业内部网)和确保安全的虚拟专用网VPN等网络手段和企业运作规则把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资源迅速组合成超越空间约束的统一经营实体,以最快速度推出高质量、低成本的产品和服务。电子商社是电子商务应用的高级阶段。

电子商务造就了自动化、无纸化、数字化的社会经济环境,改变了企业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从而也改变了传统会计运作的环境。随着我国商务电子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电子商务下的会计问题将会逐步显现出来,以下十个问题仅是笔者的初步探索,以期抛砖引玉。

一、电子商务对传统会计理论的冲击

任何会计理论总是建立在一定的会计环境与实务基础上的。电子商务极大地改变了传统会计的环境,也必然对会计选论带来影响。如电子商社是建立在两上的一个经济组织,但无论从组织上还是地理上都是一个虚拟企业,且在内部成员的组成和整个组织的存续时间上存在不稳定性,这给会计主体的认定、是否持续经营的判别带来困难。传统会计理论中的会计主体假设、持续经营假设将受到冲击。又如被誉为新兴数字经济最大和最明显推动力的数字化产品,不仅表现形式不同于传统的物质资产,也无法用物质资产的方法对其进行会计确认与计量,传统的会计要素理论及相应的计量原则需要发展。

二、电子商务对相关会计法规的冲击

传统商务活动从签约、履行合同到款项结算,伴随业务过程的信息流、资金流等一般均以书面形式出现并由经办人签字确认,会计核算制度、会计结算制度、审计制度等均离不开这些原始资料。电子商务造就了自动化、无纸化、数字化的社会经济环境,数字签名代替了纸面签名,这必然对传统的适应于纸面交易的现行商业法规(包括会计法规)带来冲击。需要解决的问题有:(1)交易双方身份认证办法在会计上的确认,即制定为参与网上交易的各方提供法律认可的认证办法;(2)电子合同的合法性程序在会计上的确认,包括电子合同的规则与范式、构成有效电子书写文件和原始文件的条件;支持数字签名和其他身份认证的手续规则;数字凭证合法性有效性的规定等等;(3)电子支付管理,即规定电子支付命令的签发与接收规范以及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电子商务对传统货币及其结算体系的冲击

电子商务对企业传统货币及其结算体系的冲击是巨大的。传统支票、现金的主导地位将逐步被数字货币所替代。数字货币是采用电子技术和通信手段在市场上流通的按照法定货币单位来反映商品价值的信用货币。它实际上由一组数字构成,含有用户的身份、密码、金额等内容,并以字节形式储存在个人电脑中的数字价值单位(DVU)。数字货币可以通过Internet从一个作为付款而提供的帐户上下载,也可以用数字信用卡从网上购买。与数字货币相对应的金融机构,则是没有银行大厅没有营业网点只有Internet站点的网上银行(或称虚拟银行)。数字货币的出现也造就了新的金融犯罪和各种形形的舞弊行为的出现。如何保证自己的某些数据不被窃取,怎样保证对方的真实性等安全问题将成为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最突出问题。

四、数字产品的会计核算问题

在传统商务活动中,诸如计算机软件、报刊影视产品等是以实物产品形式出现,在会计上作为存货以历史成本原则对其进行确认和计量,进行进、销、存数最金额核算并反映到会计报表上。在电子商务环境中,数字产品已超越了资源限制的约束,数量和内容可无限制地复制,按实物产品方式?quot;映资产价值失去意义。在具体会计核算上,这些产品无法反映具体存货数量和金额,只有销售数量和销售额。数字产品的广泛应用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特征,并必将成为未来的遁要产业之一,因此,会计界需要从会计理论到实务:包括会计准则)对数字产品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研究。

五、建立网上实时会计报告模式问题

传统会计报告模式一般指企业对外提供会计报告方式,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揭示方式。在电子商务环境中,企业会计信息系统是建立在Internet、Extranet和Intranet基础上的,不管是提供定期信息还实时信息,是提供综合信息还是明细信息,具向债权人、投资者提供还是面向社会大众提供,技术限制已不复存在,建立网上实时报告模式成为可这给传统会计报告模式的发展带来机遇和挑战:表现在会计报告的目标上,传统会计报告模式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反映管理人员经营责任的信未来将更侧重于向使用者提供有助于决策的相关息;(2)表现在会计报告周期上,建立在分期假设成本--效益原则约束之上的定期报告模式,将被受时间、地点限制的实时动态报告模式所替代;表现在会计报告要素上,传统模式把会计报告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几大多已无法满足决策有用性的要求,划细会计报告要素以全方位反映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和事项的即时信息是发展趋势;(4)采用上述网上实时报告模式,还须研究如何通过会计法规和准则来规范和约束报告司的会计行为,以及如何进行网上审计等问题。

六、会计的国际化问题

建立在Internet基础上的电子商务,本质上是全球性的。近几年来在美国的推动下,WTO、APEC、OECD等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相继发表了电子商务文件,国际电子商务框架正在形成,传统的国际贸易方式将面临深刻变革。另外,电子商务也给多国企业合作、国际证券市场等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运作空间。国际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会计准则的国际差异提出挑战,不同的会计准则反映不同的会计信息,如果这种差异需要投资者、合作双方甚至多方在网外经过特殊调整后才能解决,将影响电子商务作用的发挥。因此,笔者认为,随着我国加入WTO的日益临近和电子商务应用的日益普及,在我国具体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再过份强调会计准则的本国特色,不符合时展的潮流。

第7篇:数字金融理论范文

关键词:风险投资,企业,价值评估,风险企业

引言:由于现在市场动态的千变万化,一些企业家很注意投资,所以有些企业特别的注重对企业的评估。有关专家指出,企业在经营中必须加强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意识,做到对自身的无形资产价值心中有数。在风险投资过程中,无论是资金投入还是退出,都需要对被投资企业进行价值评估。这样才能在日常经营中有意识地保护无形资产,使其保值增值。本文从现在的经济状况开始,分析现状,对如何投资和评估做出了解析,例举例子分析。基于此,在具体的价值评估实践中方法的选择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最后得出结论。

企业的现状: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无论是世界还是中国都受到影响。例如2007年,有很多人投资都赚了大钱,例如炒地产的,50万楼房一下子变成100万,就像深圳福田城区哦楼房一下子要接近才有一方地。还有买股票的那些股民,看到股票的不断的上升,心里丝丝窃喜。可看到2008年后楼价和股价大跌……市场的千变万化,我们不能不注意,再如今天的金融危机。如何做好投资和企业家如何对企业的价值评估是一件不可忽视的。

那如何做好投资,做好企业价值评估?在这里根据调查得出如下方法:

1.风投选择结伴而行:比如2002年10月,摩根、英联、鼎辉三家联手向投蒙牛投入2600万美元。分别管理着成百亿资金的三家投资机构这样做的目的无非分散风险。还有一重动机是搭便车,一家机构花精力考查项目、其它机构直接跟进。被搭便车的机构不仅不以为忤、反而将其视为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比如完成对项目的审查后投入1000万、其它3家机构各跟进1000万(企业共获得4000万),对牵头机构来说等于以1块钱带动了4块钱,杠杆比为1:4。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分散投资的风险,同时我们也能结合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有时还可以缓解资金的问题。

2.看重市场的动静,了解市场的变化,同时注意这几年人们的需求和自己的实际状况。而且可以同通过朋友的帮助。投行机构、专业中介机构(会计师所、律师所、财务顾问公司)、财经媒体和被投资企业构成若干相互交叉的“圈子”。回过头来看,成功获得投资的企业中90%以上得益于圈内人的推荐。

3.通过分散投资,我们可以把资金分开投资,例如看现在的股票大跌,而且经济学家也说过,“这几年,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很难在回复原状”。所以我们可以通过投资银行,其实对于不太懂经济变化的人来说,可以选择多方面投资,例如,银行投资,股票投资,债券,基金,保险等等,就想经济学家说的,“不要把石子投入一个篮子”

4.可以通过对企业的价值评估,那样我们得知企业的一些所在行业及普遍的经济环境的了解,然后进行仔细的分析、认真的预测。统计数据,采用科学的态度去认真分析和预测,才能避免误区,得到真实可靠的结论。那样就可以避免麻木投资,我们就可以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

2004年12月30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书(试行)》(简称“意见书”),从基本要求、评估要求、评估方法和评估披露等方面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并于2005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意见书明确提出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企业能根据市场的变化选择适合于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首先应从不同的角度对方法进行比较分析,以明确各种方法之间的差异性,以下从方法原理、方法的前提条件、方法的适用性和局限性对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进行比较分析。也要遵从一些道德,法律,保证公正,合法竞争。

企业价值评估之实例分析:

如DE公司以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长为公司的最高负责人,下设行政人事部、计划财务部、外交部、投资发展部、研发部、生产部、联络部、外协部等部门,并设有营销培训中心和工程中心。

公司员工主要由博士、研究生、重点大学生、等数字电视行业的精英组成,在经营管理、产品开发、工程技术和市场开拓等方面都组成了优秀的团队,充分体现出其优秀的人才经营优势。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1.分析现在的状况

由数字电视取代模拟电视是当今社会的一种潮流,数字电视按传输方式的不同也可分为三种,即卫星直播、地面电视广播和有线电视广播。世界上尚没有一套统一的数字电视信道传输国际标准,目前,具有我国知识产权的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有三大方案。数字电视标准的制定权争夺异常激烈,也因为涉及国家信息安全方面的问题而受到格外的重视。

2.潜在加入企业的竞争威胁

终端设备是一个很大的市场。数字电视的接收终端可以分为数字电视显示器、数字电视机顶盒和一体化数字电视机。数字电视显示器只是一种过渡产品,机顶盒是模拟向数字化过渡的桥梁,目前我国已有的近4亿台模拟电视机不可能在短期内全部更新替换为数字电视机.因此机顶盒在未来10年里仍然是数字电视接收终端的主流。但现在的电脑的普遍应用,加上软件的不断更新,数字电视受到一定的冲击。企业家要高效率的相处相应的方案和定下制度还有跟时代的产出相应的产品如机顶盒芯片等发射、传输和终端接收设备的核心技术,有时也要迎合人们的胃口,通过最快的途径得知人们的喜爱,然后抢先一步的产出高质量产品。

3.现在数字电视的速度,价格和现价段的网络

由于数字电视的价格超出了一般有线电视的价格而且它的速度很慢,再有现价段网络的普遍,人们对于数字电视的需求并不是很多,虽然有些政策强迫着客户,但不能在一定范围上提高人们对数字需求量。主营业务收入预测汇总

单位:千元

项目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

L公司A方案的地面数字电视业务47,659113,529108,451127,108150,706126,165

L公司酒店数字视频点播系统1,7045,68015,33625,56024,80426,788

L公司地面数字电视路测系统4008001,4401,4401,296648

L公司数字电视广告收入23,32719,000

评估结论分析

1、对DE公司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采用有限期限收益法评估模型和通过类比。分别对DE公司销售地面数字电视设备、系统集成及投资各地移动传媒公司的股权收益这两部分年收益的测算,通过折现,得到DE公司整体企业价值。通过市场的需要和这两年网络的普及和企业的2005-2008年的状况分析,企业家可以得出一些问题,从而再进一步投资。

企业价值评估:

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有助于对投资决策或管理进行指导,无论是风险投资、资产出售还是采取内部战略创意,所得出结果要从考虑中的决策角度进行分析。因为企业决策大都包含着不确定性和风险,应自始至终从情景的角度以及能够反映这一不确定性的价值范围考虑价值。为此,可以按上表试做各种情况下的敏感性分析,如不同的收入年增长率、不同的销售利润率等,将得出不同的公司实体总价值。

在评估过程中,不但应将模式建立在历史财务报表数据之上,根据历史绩效对预测进行分析,确保预测以事实为基础,并分析了为扭转局面需要采取哪些行动以及管理部门为何有可能实施这些行动。

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作为投资主体的地位已经明确,但要保证投资行为的合理性,必须对企业资产的现实价值有一个正确的评估。我国市场发展到今天,企业除了对有形产业注重,也要加强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价值评估可以对企业、对其所在行业及普遍的经济环境的了解,然后进行仔细的分析、认真的预测。选择正确的方法是价值评估过程中的重要方面,更主要的是拥有齐全的历史财务、统计数据,采用科学的态度去认真分析和预测,再结合企业的状况才能避免误区,得到真实可靠的结论并且可以进一步的了解投资的动向。风险投资与企业价值评估在我国起步较晚,针对不同的投资项目,评估测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很多。如何将西方风险投资与企业价值评估的理论与技术,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作进一步的理论研究,并应用到实际中去,是今后管理会计实际工作者和科研、教育工作者应共同承担的任务。现在企业需要的是有形和无形相结合。今天的市场需要的是有冒险的有分析的头脑,如果能正确的评估出一个企业的现状,不管是企业家还是普通老百姓都能一定得范围内知道投资的动向,到时候中方就更学习到西方的理论和技术。

参考文献

1.《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年18期

2.《企业价值评估:观点、方法与实务》中国资产评估,2005年11月46

3.朱军: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环境分析;中国资产评估2007年03期

第8篇:数字金融理论范文

【关键词】数字货币 商业银行 区块链

2016年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我国将争取早日推出数字货币。会议就数字货币发行的总体框架、货币演进中的数字货币、国家发行的加密货币等专题进行了研讨和交流,此后,数字货币以及与数字货币关系密切的区块链技术引起国内外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准备推出数字货币

(一)我国数字货币的定义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王永红给出定义如下,数字货币是指由货币当局发行、存储于电子设备、具有现金特性、并能够逐步替代现金和银行账户相关联的记账式货币的价值载体,即“法定电子现金”。我国央行研发的数字货币将具备可流通性、可存储性、可离线交易性、可控匿名性、不可伪造性、不可重复交易性、不可抵赖性七大特征。

(二)中国人民银行推出数字货币的目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的观点,中国人民银行推出数字货币主要有两大原因,一是在国内构建全新的金融基础设施,完善我国支付体系,提升支付结算效率。二是央行数字货币系统可以构建一个大数据系统,提升经济交易活动的便利性和透明度,减少洗钱、逃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我国数字货币发行框架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副司长兼数字货币研究所筹备组组长姚前提出,作为法定数字货币由国家保障,由央行主导,在保持实物现金发行的同时发行以加密算法为基础的数字货币,数字货币是M0的一部分。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和回笼基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体系完成,中央银行负责数字货币的发行与验证监测,商业银行从中央银行申请到数字货币后,负责面向社会提供数字货币流通服务与应用生态体系构建服务。

二、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数字货币的发行将基于新技术,以央行数字货币为主的金融创新可能引发商业银行内外部营运模式和行业规则的全面重大变革,目前央行提倡商业银行早日加入我国数字货币的探索研究和发展推动工作。

(一)商业银行现金存储方式变化

现金存储方式变化是数字货币发行后必然发生和最直观的改变。虽然以信用卡为代表的电子货币成为目前社会的主流货币形式,截至2016年11月央行发行的6.49万亿?q?流通中货币(M0)是以传统纸币形式发行的,物理存储空间巨大。数字货币发行以后,人民银行在其数字货币私有云存放央行数字货币发行基金的数据库,商业银行存放数字货币可以存放在央行的数字货币私有云上或者存放在商业银行本地。

(二)现行基础信息系统需要重新构建并不断完善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将会建设一套全新的金融基础设施,虽然央行尚未给出发行数字货币的具体时间表,但是央行表态会加快推出数字货币,数字货币发行初期将出现实物货币与数字货币并行流通阶段,届时商业银行的信息系统为满足实物货币和数字货币的流通要求,需要在央行数字货币系统的基础上重新构建。商业银行为满足数字货币存储需要在央行私有云的基础上建设银行私有云和数字货币数据库,实现实物货币与数字货币系统的并网运行。

(三)对商业银行系统安全和操作规范提出更高要求

商业银行现行信息系统是以满足以纸币货币为基础货币的交易和流通为目的,现金交易过程没有数据痕迹可追踪,央行发行数字货币以后,货币初始形态变为数字模式,从发行到交易流通全程使用数字化模式,在数字货币流通过程中引发的数据传输过程中,如何确保数据和交易安全性,对商业银行的系统安全性和操作规范提出前所未有的高要求。

(四)商业银行业务运营模式巨变

数字货币的认证中心和登记中心由央行统一管理,央行对央行数字货币机构以及用户身份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央行发行数字货币以后,商业银行通过申请获得数字货币,向用户提供服务,资产负债表变化、货币流入流出等客户服务方式会发生巨大变化,大量柜台业务工作人员可能会被电子自助终端取代。

(五)法律法规、金融监管政策的变化与调整

数字货币与纸质货币在形态、存储、流通方式等方面存在很大变化,央行在纸币基础上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需要做出修改和调整,商业银行需要在新的监管政策下进行正常业务营运。

三、商业银行需要做的举措

人民银行提出要发行数字货币以后,各商业银行应该关注央行政策导向,尽快开展数字货币影响研究,提前规划布局数字货币运营体系,全力做好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研究工作。

一是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将对商业银行内外部经营环境产生深远影响,商业银行应该加快启动数字货币发行的影响评估工作。由于发行数字货币的具体操作尚未公布,数字货币发行将对我国的货币体系、金融体系和经济体系造成全面影响,商业银行应该积极关注央行公开的信息,加快数字货币基础理论和实践研究。

二是商业银行加快数字货币使用相关技术的研究,与发行数字货币相关、发展相对成熟并且应用前景广泛的区块链技术、加密算法技术、云技术、大数据等相关技术应该被商业银行尽快纳入系统建设的基础性技术研究和实践范畴。商业银行在研究初期应该加强与同业和科技公司的合作,积极组建或参与国内外相关技术联盟,争取制定行业应用标准的主动权,降低研发成本并实现研究成果共享。

三是产品和服务模式的重新构画。数字货币发行初期,将出现数字货币和纸质货币并行流通阶段,随着数字货币接受度的提升,传统纸币使用频度可能会越来越低,商业银行要密切关注客户交易习惯的变化,根据客户行为习惯的变化构建灵活的服务模式,这对商业银行分析、应变和服务能力提出新挑战。

四是商业银行重构大数据技术应用。由于数字货币发行采取“前台自愿、后台实名”的原则,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将构建央行大数据体系,商业银行有机会借助央行大数据体系打破信息孤岛,利用大数据和云技术提高服务效率,增强数据实时分析和应用能力,构建全新的应用场景,实现金融创新。

注释

?q?数据来自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http:///diaochatongjisi/resource/cms/2016/12/2016121615160267237.pdf 。

参考文献

[1]王永红.《数字货币技术实现框架构想》[J].中国金融,2016(8):14-16.

[2]盛松成,蒋一乐.《央行数字货币才是真正货币》[J].中国金融,2016(14):12-14.

[3]姚前.《中国法定数字货币原型构想》[J].中国金融,2016(17:)13-15.

[4]王永红.《数字货币技术实现框架》[J].中国金融,2016(17):15-17.

第9篇:数字金融理论范文

关键词:统计学证券市场期货市场

TheApplicationofStatisticsonSecuritiesandFuturesMarkets

LICong-zhu,DINGShao-fang,WANGLing-hua,SUNDa-ning

(NorthChinaUniversityofTechnology,100041)

Abstract:Inthispaper,theApplicationofStatisticsonSecuritiesandFuturesMarketsisintroduced,author''''smanynewachievementsareincludedinit,suchasstudyofindexsystemonSecuritiesandfuturemarkets;studyofXinHuaindexnumberofsecurities;studyandapplicationofinvestmentinbondandsoon.

KeyWords:statisticssecuritiesmarketsfuturesmarkets

一、序言

我国自九十年代初建立证券期货市场以来,短短几年,得到了迅猛发展,方兴未艾。仅拿股市来看(截至1999年07月13日),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境内公司已达900家,沪深市场的A,B股股数是981只,上市公司900家,其中沪市501只(461家),深市480只(439家),沪深A股股数874只,B股股数107只。这与1991年沪市8家深市6家上市公司相比,可见发展速度之快。市价总值21083亿元人民币,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25%;开办证券90家,兼营证券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237家,下属证券营业部2400多家;现有43家境内企业海外上市,累计筹集资金100多亿美元;已有107家公司成功发行了B股,筹集资金近50亿美元;股民已达4000多万。自1999年五月十九日井喷式行情以来,沪深两市的日成交量猛增,至六月二十五日高达800多亿(1998年8月18日香港股市一天的成交量为790亿港元),创下空前的天量。证券市场的作用愈来愈大,并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

统计学及其相关学科在证券期货交易中有什么作用呢?我们先从世界范围谈起。

据有关报道,当今华尔街最抢手的不再是传统的MBA,而是有统计背景、数理能力强的人才。一些在美国获得统计或数学博士学位的中国留学生被华尔街录用,转眼间便当上了年薪百万美元的“白领”贵族。如,1984年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的黄沁于1988年提前毕业,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就读研究生,毕业后受聘到华尔街某大型证券公司工作。在这个世界上金融证券业最发达的地方,他以统计和数学为基础,建立了自己的投资理论,现已升任该公司副总裁,主管对外投资工作。年仅27岁的黄沁是进入华尔街金融界高层领导的少数华人之一。

华尔街取才原则的转向,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证券期货等金融业目前发展面临的挑战和未来的潮流。证券金融交易是信息量最大,信息敏感度最强、信息变化频度最高的领域。随着市场日趋复杂,数字已成为传递信息最直接的裁体,加上未来的经济是被网络覆盖与笼罩的数字化经济,大量的数学与统计工具将在分析研究中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影响。能否把握那看似枯燥无味的数字所隐含的精微变化,成为决定未来竞争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

前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在期权定价方面做出开拓性贡献的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他们在二十多年前就探索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定价模型——布莱克.斯科尔期定价公式。本世纪20年代开设了股票期权品种,由于采用柜台交易方式和缺乏标准化的设计合约,很难转让对冲,交易量不足称道。1973年美国经济学家布莱克和斯科尔斯,引进概率统计上随机变量函数的一些定理和积分求值,推导出不支付红利的股票期权定价公式,从此期权有了明确科学的价格定位依据,很快形成一个完整的市场,并迅速推广到全世界,直至现在,期权占据着金融王国的重要位置。定价公式成为整个市场运转的基础。这个期权公式的定价思想所引发的金融革命表现在,预测远期价格成为可能,不仅使期权为指数、货币、利率、期货交易提供了全新的保值,投资手段,极大地丰富了金融市场,而且进一步推动了对各种金融产品的价值研究,提高了操作的理论水平。由此可以推断,没有布莱克.斯科尔斯定价模型,期权就不可能发展这么快,全球金融衍生品市场也就不可能有今天的高度发达,如今国外大型金融机构在总结金融交易失利原因时,总是首先追究最初的定价是否存在漏洞和错误

建立一个模型就摘取经济领域的桂冠这一事实,体现了经济与统计数学密不可分的关系。据不完全统计,自1969年设立诺贝尔经济学奖以来的40多位获奖者中,著名的计量经济学家有23位,10位担任过世界计量经济学会会长,有六位直接靠计量经济的研究和应用成果获奖。借用统计数学,将经济理论数学公式化,将经济行为定量化,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的热门课题。

有关专家指出,统计学,经济理论和数学这三者对于真正了解现代经济生活中的数量关系来说,都是必要的,但本身并非充分条件。三者结合起来,就是力量。数学给经济界带来新的视角,新的观念。抽象的数学工具一旦准确地切入金融市场,就显得非常实用和有价值。二十多年来,指导期权交易的理论—定价模型得到广大投资者的一贯遵循。没有统计基础、不懂定价公式含义的人要想在市场有出色表现将是十分困难的。

证券金融市场的风险管理是个永恒的话题,投资者都想寻求收益回报,但又必须面对各种各样的损失可能。市场到底存在哪些风险,如何确定风险的大小,如何才能实现收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历来都是受人关注的焦点和难点。自从1952年美国学者马柯威茨运用数量方法创立证券组合理论以来,市场风险的神秘色彩逐渐淡化,不再变得那么可怕和不可驾驭。

马柯威茨组合理论的立足点是全面考虑“期望收益最大”和“不确定性(即风险)最小”。它通过总结投资损失的概率分布和可能收益与预期收益的偏离程度(即我们统计学上的方差),发现投资者应该同时按适当比例购买各种证券而不是一种证券,进行分散化投资,其收益才尽可能是确定的。通过数量分析得出的这种结论,迎合了投资者避风险的需要。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促进了基金的蓬勃发展。在短短的几十年间,随着量化研究的不断深入,组合理论及其实际运用方法越来越完善,成为现资学中的主流工具。由于马哥威茨证券组合选择理论给金融投资和管理思想带来革新,1990年他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

众所周知,量变引起质变。数量关系的背后,牵扯着市场的稳定与发展。金融业的现代化推动了统计与数理方法的应用研究,反过来,当今世界的金融管理特别是防范金融风险,也越来越要量化研究。早在1995年9月,美国斯但福大学经济学教授刘遵义就通过实证比较,数量分析和模糊评价等方兴,预测出菲律宾、韩国、泰国、印尼和马来西亚有可能发生金融危机。后来的事实果然如此。这从一个侧面提醒我们,没有完整、科学的分析预测工具,就可能在国际金融竞争中蒙受重大损失。只有加强对作为金融信息的各种变量的研究,才能提高对金融运行规律的认识,才能把握市场的发展动向。

经济理论的数学化和统计分析,使各种经济行为也越来越数量化。在金融领域也不例外。定价公式和组合理论地位的确立,就证明数量工具已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有统计显示,在西方金融市场,三分之一的人运用组合理论来投资,三分之一的人靠技术分析管理头寸,另外三分之一的人仍在坚守基础分析。虽然运用何种手段来指导决策是投资者个人偏好、观念的问题,但组合理论和技术分析所运用的统计工具逐渐被认同,说明理性投资将成为市场的宠儿。由此我们不难理解华尔街选才的动机。

主观意见和直觉判断有很大的随意性,显然与现资决策的要求相去甚远。对市场和价格进行定量研究,从而揭示客观存在的数量依存关系,成为投资和管理决策的一项基础工作。用统计工具处理各种证券金融数据,可以比较全面地分析各种因素的影响力度。其主要表现在:

1结构分析:证券市场与汇率、利率变动和国民经济发展有多大的关联度;单一证券与整个市场之间如何相互影响,市场指数设计是否合理;证券与期货价格走势是否相互制约;同一类证券有没有一定的连动关系。

2价值预测:分析未来证券发行和上市价格的理论定位,确定金融衍生证券的价格,分析预测证券期货的价格走势,进行投资决策等。

3政策评价:研究市场系统风险的预警及控制,探讨不同的组合投资效果。

4理论检验:证券价格能否反映所有的信息,市场的有效性实证检验;各种技术指标的适用性和优化处理,周期效应的对比分析。

从以上可看出,量化研究有助于搞好风验管理,设计投资组合,选择交易时机,评估市场特性。统计工具在证券金融市场的大量应用,对交易技术的升级换代,管理水平的提高做出了特殊贡献。现在,电脑交易系统在国外大行其道,依据不同要求设计的模型软件层出不穷,只要把数据输入电脑中,投资者根据分析结果随时制订和调整投资计划。

投资者竞争的优势不再停留在信息的收集上,而是综合处理信息的能力。谁的模型从总量上与趋势上能更合理、科学地分析市场,谁就能掌握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