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辅导员审批意见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我是 学院 届毕业学生 ( 级 班 专业,学号 ),经与家长联系、商量并同意我请假(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外出求职或 。我及我家长承诺:在请假外出期间我保证切实注意自己的安全,并对自己的人身与财产等安全负责,不与学院发生任何责任纠纷。特此申请,敬请批准!
此致
敬礼!
请假学生:
年 月 日
学生手机号码: 及宿舍电话
附注:
1、(求职)单位地址:
2、(求职)单位名称:
3、(求职)单位联系人及其电话:
4、家长: (联系电话 )
5、审批意见表(请加盖部门公章,本假条请及时交辅导员保管):
班主任老师意见 辅导员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系主管教学领导意见 系主管就业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大学生请假条
尊敬的老师:
我是_____ 级__________ 班学生__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因, 需请假_____ 日,从_____年 月 日_____(星期_____)到_____年 月 日__(星期_____)。特恳请老师批准!
本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家长电话:______________
请假申请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销假时间:_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名:________________ 辅导员签名:________________
系领导审批:________________ 分管院领导审批:________________
学生请假条
老师: 我因(事),所以需请假(时间),望您批准! 此致 敬礼!
请假学生 : 所在班级:
请假时间 : 月 日 教师签名 :
小学生请假条
尊敬的______老师:
我因____________(请假缘由),无法在准时到校上课。特此向您请假____________(请假时间),望您批准,谢谢您的理解和帮助。
此致 敬礼!
学生:
年 月 日
中学生请假条
尊敬的______老师:
我是_____________初高______级_____班学生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特向您请假___________(多久),请假时间为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_至__________。离校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我(学生本人)自负,请您准假! 教师意见:
请假人: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大学生请假条
我是_______级本科生_______(姓名),学号 _______,因_______(事由)需请假,离校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点_____分,预计返校时间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_____ 点,离校期间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本人已接受辅导员的安全和纪律教育,保证按时返校,请假外出期间个人一切安全责任由自己负责。
__________ 请假人:
时 间:
请假条存根
我是_______级本科生_______________ (姓名),学号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由)需请假,离校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点_____分,预计返校时间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_____ 点,离校期间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本人已接受辅导员的安全和纪律教育,保证按时返校,请假外出期间个人一切安全责任由自己负责。
高中学生请假条格式一尊敬的老师:
本人因为需请假离校。本人承诺,在离校期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所有安全问题本人自己负责,并保证按时回校销假,望批准。 请假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共计天
离校期间联系方式:
离校期间住址:
家庭联系方式:
请假人:
年日
老师意见:学工办意见:院系领导意见:
高中学生请假条格式二张老师:
周末回家,被雨淋湿,感冒发烧,要去医院看一下,周一不能按时返校上课,特请假一天,请批准。请假条托同学捎上,医院证明随后补上。
此致
敬礼!
学生:小明
XXX年8月8日
高中学生请假条格式三尊敬的老师:
我是_____ 级__________ 班学生__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因, 需请假_____ 日,从_____年 月 日_____(星期_____)到_____年 月 日__(星期_____)。特恳请老师批准!
本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家长电话:______________
请假申请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销假时间:_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名:________________ 辅导员签名:________________
系领导审批:________________ 分管院领导审批:_______________
高中学生请假条格式四王老师:
因为我肚子疼痛,妈妈带我去医院看病,今天不能到校上课,向您请假一天,请您批准,
请假条模板学校一尊敬的______老师:
我是_____________初高______级_____班学生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特向您请假___________(多久),请假时间为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_至__________。离校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我(学生本人)自负,请您准假! 教师意见:______________
请假人: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请假条模板学校二______老师:(顶格写)
我今天身体不舒服。头疼,泻肚,十分难受/我今天家里有事,不能上学去。请假一天。(请假时间你自己看)
你的名字
日期
请假条模板学校三尊敬的老师:
我是_____ 级__________ 班学生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因, 需请假_____ 日,从_____年 月 日_____(星期_____)到_____年 月 日__(星期_____)。特恳请老师批准!
本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家长电话:______________
请假申请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销假时间:_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名:________________ 辅导员签名:________________
系领导审批:________________ 分管院领导审批:_______________
请假条模板学校四尊敬的xx主任:
您好!我是09级XX(专业名称)专业的XX(姓名)。因XXXX(请假理由)不能上X月X日的XX(课程名称)。特此请假。请批准。
此致
09级XX专业班
为切实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质量,促进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浙委办[20*]73号)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金市委办[20*]6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发展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是联合起来进入市场,有效解决“卖难”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按市场要求调整结构,整合要素,推广应用新技术,提高农业生产力;有利于连接产、加、销环节,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业效益;有利于实施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农业,提高产品竞争力。近年来,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普遍存在着规模偏小、带动力不强、运行质量不高、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因此,各镇乡(街道)必须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发展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实现体制创新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载体,按照“坚持条件、遵循原则、规范管理、积极推进”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进一步明确“十一五”期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各镇乡(街道)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社原则,以优势产业为依托,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宗旨,以政府引导、支持、服务、指导为手段,多元化参与、多渠道发展合作社。以加快发展为目标,以规范提升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合作社的组织机制和运行方式,提升合作社的服务带动能力,壮大合作社的综合实力。力争到2010年底,全区示范性合作社达到30家,合作社经营收入5000万元至1亿元的达到2家;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达到5家。全区50%的农产品由合作社统一销售,合作社农产品的优质率达到80%以上,品牌销售率达到90%以上,入社率达到10%以上,农户带动面达到35%以上。
三、有序引导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一)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活动,每年确定相应的活动主题和工作重点。今年的工作重点是调查摸底、分类指导,要求在年底前,对全区现有的合作社进行调查,分类确定相应的规范要求和内容,实现梯度推进、有序规范。对原工商登记的合作社要变更或重新登记,特别在合作社名称、注册资金、股金认购、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等方面加以规范;对合作社性质的各类产业协会,引导其逐步改造成合作社;对按照《*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登记的合作社,重点对其股金设置、发起人和社员身份等事项,开展真实性审查;对组建运营基本规范的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的规范化指导工作。
(二)明确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一是注册登记规范。按照《条例》和《*省工商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若干意见》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工商、税务证照齐全。二是章程和制度完善。参照《*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修改合作社章程,按照《*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合作社财务制度。三是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机构健全。民主决策本组织内部的重大事项,有较为健全的生产管理、收购营销、利益分配和财务管理等制度。四是股权设置合理。股权设置符合《条例》要求,社员持有股权证明,生产者社员的股权应当占总股权的50%以上,单个社员的股权不得超过总股权的20%。五是民主管理落实。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六是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合作社要具备一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制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投入品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品牌销售。七是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合作社根据生产经营和社员的需求,为社员开展定期业务培训、发送经济信息和提供技术指导。八是财务分配机制健全。合作社生产经营和经济往来必须有真实的记录和原始凭证,做到会计资料完整、会计帐目健全、年终盈余分配符合《条例》规定。
(三)建立规范化激励机制。认真开展规范化合作社的认定和省、市、区三级示范性合作社的评比工作,对规范化合作社、示范性合作社实行动态管理。财政扶持资金和项目安排,向相应的示范性合作社倾斜。申报省级以上财政扶持项目,原则上要在市级规范化合作社中安排。区委、区政府将从今年起,每年开展一次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评比活动,对优胜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扶持力度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支农财政的重点,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在生产设施、科技推广、品牌建设、市场营销、分层分类培训等方面对合作社进行扶持,增强合作社的服务实力、经营能力、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一是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条例》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浙委办[20*]73号文件各项优惠政策。二是加强信贷支持。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改善信贷服务,简化审批手续,每年安排一定的信贷规模,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和季节性、临时性的资金需要,对用于种植业、养殖业等生产领域的信贷资金的利率要给予一定的优惠。对于实力强、资信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一定信贷授信额度。可以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联户担保等形式进行有效担保,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三是给予用地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等非农建设用地,在符合城镇规划的前提下,应依法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养殖小区和从事农产品临时性收购、初加工时占用的临时性用地,可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四是改善工商登记和注册认定服务。凡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部门要按照《*省工商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的若干意见》准予工商登记,明确合作社登记过程中的收费项目,简化注册登记程序;开辟注册登记“绿色通道”。五是立项优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技术开发或推广的项目,优先予以立项,有关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农业科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等项目安排,优先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
(三)建立合作社辅导员联系制度。组建以镇乡(街道)农经员为主的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立辅导员联系合作社制度,确保每一家合作社有一名辅导员,具体指导合作社开展规范化建设及产业化经营。建立和健全考核奖惩机制,使辅导员联系制度落到实处。
(四)分级开展培训工作。加强合作社辅导员、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等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合作社辅导员参加合作社专业知识培训;邀请有关专家每年对合作社负责人、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建立上岗培训制度,适时组织当年新成立合作社的负责人进行培训。镇乡(街道)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具体负责合作社社员的培训工作。
(五)切实减轻合作社的负担。各镇乡(街道)、区机关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减轻合作社的负担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规范合作社的各项收费行为,杜绝搭车收费等行为发生。鼓励按照“依法、自愿、民主”的原则组建合作社协会或社长协会,履行行业自律和维权职能。
五、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领导
(一)完善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发展和规范合作社工作的领导,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进行重新调整。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农办、财政、农林、交通、水务、供销、工商、科技、质监、国土、农行*支行、市城区信用联社等单位共同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领导小组负责定期研究和分析全区合作社的发展状况,认定区级规范化合作社,评比区级示范性合作社,推荐省、市级示范性合作社组织考核制奖励等。各镇乡(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分管领导负责合作社发展和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区农林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工商部门要依法做好注册登记工作,将合作社设立、分立、合并、终止、变更等情况及时告知区农林局;财政部门要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税务部门要做好合作社税务登记和减免税政策的落实工作;金融部门要研究制定符合合作社实际的信贷操作办法;交通部门要为合作社运输农产品开辟“绿色通道”;国土部门要做好合作社非农建设用地、生产性临时用地的审批和服务工作;水务、供销等部门要做好合作社发展和规范的相关指导工作。
【关键词】高职;学生;顶岗实习
根据《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落实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高职院校应实行在学制规定的时限内必须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
1 顶岗实习的意义与目的
顶岗实习是校企合作的具体体现,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深化“工学结合”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教育的良好途经,还是拓宽就业渠道的重要途径。
顶岗实习体现了“工学结合”、“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是对其他各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补充和检验,是学生走上社会和上岗前全面提高职业能力的必经阶段。其目的在于通过真实的工作环境,让学生接受真正的职业训练,一方面帮助其更好地实现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提高专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另一方面促使其自觉认识社会,熟悉自己将要从事的职业的工作氛围,自觉形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同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为就业做好心理准备,为实现毕业与就业的零距离过渡奠定良好的基础。
2 顶岗实习的总体要求
2.1 顶岗实习是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学生一律不得免修。
2.2 顶岗实习单位原则上由各二级学院统一落实。学生可以自行联系顶岗实习单位,但需经二级学院审核批准。
2.3 组织学生进行顶岗实习,既要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又要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因此,所有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前,均须由实习单位(无论是学院统一安排的还是学生自行联系的)和学院双方签订《校企合作教育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学生顶岗实习安全、顺利地进行。
2.4 顶岗实习结束后,所有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完成顶岗实习任务,并将所有规定的顶岗实习相关材料交到校内指导教师处。如果时间有变动,由校内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通知。
3 学生顶岗实习纪律和安全要求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准)员工,要特别注意遵纪守法和保护自身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3.1 认真做好岗位的本职工作,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在顶岗实习的实践中努力完成专业技能的学习任务。
3.2 在实习期间,必须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实习生和文明礼貌的员工。
3.3 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不做损人利己、有损企业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
3.4 经常保持与学校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的联系,每半个月至少要与学校指导教师联系一次,汇报实习情况;密切注意学院和本二级学院公布的与毕业生有关的各种信息;联系方式和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通知校内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有效,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3.5 要严格遵守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果在实习期间,由于违反单位的管理规定或因品德表现等原因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则视为实习成绩不及格。
3.6 实习学生应牢记“安全第一”,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对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的事故,由学生自行负责;对工作不负责造成的损失,必须追究相关责任。
3.7 认真做好实习工作记录,每周对实习情况进行记录和总结一次,填写学生顶岗实习周记(见附件)。
3.8 在实习期间,实习学生(除非常特殊情况者)必须服从分配,按照要求顶岗实习,完成顶岗实习任务。顶岗实习期间,不得私自更换实习单位,否则实习成绩以零分计。如果确因个人特殊情况或实习单位原因须变更实习单位的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学生个人填写《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变更申请表》(见附件)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核实并签署意见二级学院(副)院长审批报二级学院备案。
3.9 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学生本人和同单位实习学生应及时向实习单位和校内指导教师报告,指导教师要及时向学院和实习单位双方负责人报告。
4 学生提交的资料
4.1 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
由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表现,对学生进行考核评定,作为其实践教学环节成绩,鉴定表须加盖公章,签章的单位与备案的实习单位须一致,无公章的不能评定成绩,单位不一致的也不能评定成绩。
4.2 毕业论文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需在校内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论文主题应紧扣自身专业,紧密结合实习岗位,字数5000-10000字,做到观点明确,逻辑清晰,叙述流畅,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具体要求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确定。论文必须独立完成,不得抄袭或请他人,否则该项成绩以不及格或零分计算,引用部分内容和数据须注明出处。
4.3 顶岗实结报告
学生根据顶岗实习情况结合专业知识,认真撰写不少于4000字的总结报告,具体要求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确定。报告格式要求统一。
4.4 顶岗实习周记
每周填写一份,认真填写本周顶岗实习期间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收获与体会,如实反映与校内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的交流情况。
4.5 顶岗实习考勤表
4.6 毕业生质量评价调查表
由用人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交回学院。
4.7 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价调查表
毕业生应根据自身情况认真填写调查表,以便学院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
4.8 其他由各二级学院自行规定需要提交的资料
“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价调查表”和“毕业生质量评价调查表”不纳入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计算,但作为评定成绩的先决条件(即如果这两项没完成者不给予评定顶岗实习成绩)。
5 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办法
5.1 成绩的组成
项目 比例
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 20%
顶岗实习周记 20%
毕业论文 40%
顶岗实结报告 20%
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中企业鉴定成绩具有一票否决效力,即如果该成绩为不及格,则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直接以不及格处理,不再进行成绩总评。
5.2 评分标准
5.2.1 《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的成绩评定评分标准
直接以用人单位的考核成绩作为最终成绩。成绩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制,分别对应于百分制的95、80、70、60、45,以下同。
5.2.2 学生顶岗实习周记评分参考标准
优:及时认真总结、有深度,态度端正、填写完整规范符合要求、数量够,且按规定和指导教师联系沟通,无虚造;
良:认真总结、填写完整规范符合要求、态度端正,数量够,且按规定和指导教师联系沟通,无虚造;
中:总结比较认真、填写比较完整基本符合要求,数量够,且基本按规定和指导教师联系沟通,无虚造;
关键词:学长制;学生管理;应用型本科
一、应用型本科院校学长的种类及作用
(一)新生学长,主要是在新生入学时,选择一些品学兼优的高年级学生,辅助辅导员对新生进行入学期间的帮扶、指导、教育,引导和帮助新生尽快地度过入学适应期。由于新生学长自身也是学生,能及时感知并发现新生在入学期间的心理活动、生活、情感等方面的有关情况,有利于辅导员及时与新生间进行沟通,提高了辅导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对新生尽快的适应大学独立自主的生活起到引导及帮助的作用。
(二)班级学长,主要负责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进行引导,帮助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协助辅导员进行班级管理,选拔、任用干部,组织学生各种活动,帮助规划总体和不同时期的奋斗目标等。这样不仅有利于减轻辅导员的工作压力,增加学生间的沟通合作,同时可激发学长自身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完善人格,提高综合素质,适应应用型本科人才的要求,为步入社会提供锻炼、发展的平台。
(三)专业学长,是指品学兼优的高年级学长对同一专业的学生进行学习上的辅导及思想上的引领,学长结合自身的学习经验,能将有效地学习方法、策略传递给低年级学生,提升低年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同时通过问题的思考及整理,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有利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四)党员学长制,是指高年级的党员对低年级的积极分子的管理。目前普通高校的入党积极分子大部分是班级团支部直接进行管理,没有在思想上切实对积极分子进行跟踪。由于学生党员人数的不断增多,仅靠各学生团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思想上的管理是不够的,而党员学长能充分发挥党员的创造性、积极性、示范性,在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为积极分子引航,同时能提高学长党员的党性修养,使其不仅从思想上入党,更从实践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院、系党员队伍的整体建设[1]。
二、应用型本科院校实施“学长制”的意义
(一)利于新生更好地适应新环境。学生心理素质并不是随着知识层次的提升而提升,大学新生入校后会出现多种心理矛盾和冲突,从而使得适应环境成为新生进入大学面临的第一个挑战。因此,高年级老生在大学新生的环境适应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新生在老生的指导和帮助下,能尽快调整心态,适应新的学习、生活环境,尽快地融入校园氛围中[2]。
(二)增强辅导员工作的有效性。学长来源于学生,容易赢得学生的信任,并成为学生的倾诉对象,因此“学长制”的实行利于辅导员对同学的了解,能够较好地实现“上下沟通,左右交流”。同时,辅导员通过学长能及时掌握新生的各方面情况,增强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三)利于学生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学长的辅导促进了新生学习、生活、人际关系等方面能力的提升,使新生能尽快认同校园文化,融入校园氛围;同时,担任学长的经历也培养和锻炼了高年级学生的工作能力,有利于学长各方面素质的提高,为成为应用型人才提供一定的基础。
三、学长的选聘程序
(一)每学年开学前,由学院学生工作处下发选聘学长的文件
(二)各系向系内大二、大三年级学生传达文件精神,公开招聘学长
(三)由学生本人提出应聘申请,经班主任、团支部或班委会推荐,所在系进行公开、择优选聘
(四)所在系组织聘任学长填写《学生辅导员聘任审批表》,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处备案
(五)各系对所选聘的学长进行岗前培训,使其明确工作职责,为从事学生工作奠定基础
(六)学生工作处签署聘任意见,对聘任的学长颁发聘书
所有的选聘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四、应用型本科院校学长制建设的思考
(一)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考评标准。学校在推行学长制之前,要结合自身学生管理工作体系的特点,从学长的选拔、管理、考核、评定、推广等各方面制定严格的管理、考评体系,表彰先进、勉励后进,确保学长制的有效实行,为学长制的延续和发展提供保障。
(二)健全监督机制,促进学长成长。为促进学长工作,规范管理,必须加强对学长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学长所在班级及所负责的班级可组成评议小组,定期召开座谈会,由学长汇报近期的工作感受、取得的成绩及遇到的问题,评议小组进行考评;学长定期向辅导员及所在院系汇报所负责班级同学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每学期向所在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一份工作总结报告,所在院系根据工作整体情况对学长进行考核,奖励先进、淘汰末位。
(三)加强系统培训,拓宽发展途径。要提高学长的工作效率,提升学生管理水平,就必须有计划地对学长进行系统的培训,使其深入领会学院文化、办学特色、办学方向;辅导员、专业教师应利用自身优势和知识储备举办有关人际交往艺术、职业生涯规划设计、角色转换处理及学长工作技巧等方面的讲座或交流会,使学长掌握基本的工作内容与工作方法,提高学长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应用型本科院校在实施学长制的过程中,应根据学校特色,遵循科学论证、循序渐进的方针,逐步探索,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为了进一步培养并强化学生的诚信自律意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展示我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学校决定在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的各种考试中,以自然班级为单位,试行免监考制度,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免监考班级”申请条件
(一)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能严格遵守《**工程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等考场纪律和有关规定。
(二)首次申请仅限二年级、三年级的班级,原则上申请班级应为校级及校级以上优良学风班。
第二条 申请程序
(一)申请免监考的班级(以自然班级为单位)应在每学期期末考试3周前,召开班级或团支部全体成员会议,认真讨论研究,征得全班同学的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上必须由全班同学签名,所属年级辅导员、院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写意见。同时填写《**工程学院“免监考班级”申请表》交所在院系办公室。
(二)申请“免监考班级”所在院系于期末考试前两周内进行审核,经分管教学副主任同意后报学工处、教务处审批备案。
(三)申请“免监考班级”院系须根据本院系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免监考班级实施细则,尤其要做好考务安排协调,考试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报学工处备案。
(四)学工处、教务处于期末考试前一周组织审核,经批准后的班级即获得“免监考班级”资格,由学校张榜公布。
第三条 具体实施办法
(一)获得“免监考班级”资格的班级自批准之日起,该班级所有成员参加的所有闭卷考试(含每学期的期末考试,但不含各种等级考试),不再安排专人监考,需要填写考场记录单的则由任课(主考)教师和班长、团支部书记共同填写。
(二)所有“免监考班级”及其成员参加的所有闭卷考试(含每学期的期末考试,不含各种等级考试),均安排在学校专门设立的“免监考考场”内。
(三)学校安排专人对“免监考考场”进行抽查巡视,同时欢迎广大师生的自愿监督。
(四)“免监考班级”的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座位参加考试,通常为不同的免监考班级隔排隔位。
(五)学校对“免监考班级”授予“免监考班级”旗帜,并悬挂在该班级所在考场。
(六)每个学期结束后,学校将公布申请“免监考班级”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消“免监考班级”资格:
(一)实施考试过程中,出现任何一次违反考试纪律或作弊现象的。
(二)班级成员、班委会或团支委会提出撤消,并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的。
(三)因其它违纪原因被学校认为必须撤消资格的。
第五条 奖励措施
(一)学校对免监考班级授予“免监考班级”旗帜,同时每学期对所有免监考班级在校内各种媒体予以宣传。
(二)“免监考班级”保持两个学期及以上者,在学校优良学风班、先进团支部等各项先进班集体评比中,给予优先考虑;在“五四评优”、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类先进个人评选中给予优先考虑、并适当提高比率;对该班的所有学生颁发“免监考班级诚信考试证书”,并记入学生档案;一次性奖励班级活动经费500元;在下一年度的校内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中给予优先考虑,并适当倾斜;该班班主任和所属年级辅导员在年度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
(三)“免监考班级”作为评价院系学生工作一项重要衡量指标。
第六条 处罚措施
“免监考班级”若有考试违规现象或举报有作弊事实并经查实的,则给予如下处罚:
(一)该“免监考班级”参加该门课程考试的全部学生本课程考试成绩视为无效,参加本学期本门课程的补考;同时取消该班级两年内的集体评先资格,以及班级所有成员当学年的所有评优资格(含奖学金)。
(二)撤消该班级“免监考班级”的资格,并在校内媒体上予以公布。
(三)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当事人给予加重一级处分。
(四)“免监考班级”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而被撤消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和所在年级辅导员要做出工作检讨。
第七条 本暂行规定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本意见适用于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职业学校和*专科学校招收的本专科学生。
二、本意见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一)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
(二)院(系)成立以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院(系)领导为组长、院(系)学生辅导员、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三)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
五、合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各高校可参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本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认定标准设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档。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应制订严格的认定工作程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院(系)认定工作组、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
(一)学校应全面、认真部署每个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时寄送《*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1);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应向在校学生发送《*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所在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2),不再提交《*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二)每学年开学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布置启动全校认定工作。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集《*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三)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学校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院(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四)院(系)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五)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院(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院(系)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请复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六)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汇总各院(系)审核通过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七、学校和院(系)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应及时做出调整。
八、各市要加强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问题,坚决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