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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搞好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委颁布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大修和改善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路工程验收的依据。
1、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批准的工程设计、概算、预算文件;
3、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及图纸;
4、批准或确认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5、上级机关对工程的指示文件;
6、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规范及国家有关规定等。
第四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主要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和监理工作情况,提出工程质量等级建议。
竣工验收由交通部或批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地方交通主管部门主持,主要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总结经验教训,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小型工程或简易工程项目,经主持竣工验收单位批准可合并为一次竣工验收。
第五条分段完成的路段或单项工程,具有独立使用价值,可分段交工,经交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全部完成后统一进行竣工验收。
第六条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均采取评分法确定等级。其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
综合评分85分及以上者为优良;70分以上、不足85分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不含70分)为不合格。
第七条未经交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报请竣工验收。
第八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负责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图表、资料,并装订成册,其编制费用分别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承担。
验收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九条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通过验收对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作出恰当的评价,对有争议的问题,要从全局出发,充分协商,合理解决。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十条交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建成,具有独立使用价值;
2、按附录A第三、四部分要求编制完成竣工文件;
3、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已准备好总结报告材料;
4、质量监督部门已完成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并编写完成了工程质量鉴定书。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全面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核实具备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
交工验收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养护、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单位代表参加组成交工验收组,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检验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组织,按以下规定分标段进行全面检查:
一、路线: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大纵坡和坡长、最小视距的路段应逐一检查;其他路段的半径、纵坡、视距应检查总数的20%以上。
二、路基路面:高填深挖(填挖高度大于6米)和水文地质不良地段,对其稳定性、压实度、中心线、宽度、厚度、路拱、边坡、边沟、排水设施等,应逐一检查;其他路段每公里抽查1-2处,路面工程应每两公里抽查一个断面,检验其厚度、压实度。
三、大桥和隧道:要求对各部尺寸、标高、各部结构的施工质量、引道和导流、防护工程等应逐一检查量测。
中桥应抽查总数的50%以上。小桥抽查总数的20%以上。
大桥和特大桥必要必要时应进行荷载试验。
四、涵洞、挡土墙及防护工程:应抽查总数的20%以上。其中,高度在4米以上的挡土墙和孔径在2米以上的涵洞应抽查总数的30%以上。
五、互通式立交工程应按路基、路面、桥涵、挡土墙和交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分离式立交及其他交叉工程应抽查总数的50%以上。六、交通安全设施应抽查总数的30%以上。
七、沿线服务管理和养护设施、环境保护工程应检查总数的50%以上。
八、隐蔽工程和建成后不易检测的分项、分部工程,应审查施工、监理单位的原始资料。
九、对竣工图表、资料、文件、工程决算应全面检查核对。
第十三条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受检单位工程评分,按单位工程平均得分确定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再按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采用加权平均法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即:
工程质量评分值=∑(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该标段投资额)/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建安工程费总额或合同工程价款总额)(公式)
第十四条交工验收组应认真听取和审议以下报告:
1、建设单位关于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2、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报告;
3、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
4、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含变更设计)情况的报告;
5、质量监督部门关于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情况的报告。
交工验收组在听取报告、审查资料和实地察看的基础上,对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工程质量鉴定意见和评分进行审议和确认。
第十五条通过交工验收的工程必须写出交工验收报告(其内容见附录B),由建设单位按隶属关系报请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核定。
对交工验收合格以上的工程,应安排养护管理。
对于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工程及未完工程,应由原承包单位限期修复、补救、完成,其费用自理。
第三章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过交工验收各标段均达到合格以上的工程;
2、对未完工程或交工验收时提出的修复、补救工程已处理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
3、按国家《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和附录A要求已编制完成竣工文件;
4、按规定已编制好工程竣工决算;
5、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监督等单位已编写完成汇报材料;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收到建设单位申请验收报告后,应及时核查交工验收的工程及竣工文件,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及时组织验收。
竣工验收委员会由验收主持单位、建设单位、交工验收组代表、接管养护、质量监督、造价管理、有关银行、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大中型项目和技术复
杂的工程,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工作。国防公路应邀请军队代表参加。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委员会为全面掌握工程建设情况,应认真听取和审议如下报告:
1、建设单位关于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2、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报告;
3、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
4、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情况(含变更设计)工作的报告;
5、质量监督部门关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报告;
6、交工验收组(代表)关于工程交工验收情况的报告。
以上各单位报告中应对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委员会在全面听取报告及检查有关资料、现场察看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附录C表中所列项目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的总评分值为100分,其中交工验收组确认的工程质量质量评分占70%、验收综合评分占30%(见附录C表1)。按第六条规定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关键词:验收总则;初步验收;竣工验收;质保期满验收;
中图分类号:TU712+.5 文献标识码:A
一个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往往需要许多单位的共同参与,参与单位与业主之间应该通过验收程序明确其各自承担的任务和责任以及拥有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规章,为了保证市政建设工程顺利验收及移交,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严格浅析。
一、市政工程验收总则
(一)本次研究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迁建、恢复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项目(以下统称工程)。
(二) 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市政工程的验收及移交程序分为初步验收、竣工验收、保修期满验收。对于小型工程、临时工程、抢险工程及技术有特殊要求工程,验收程序应相应减少。
二、 市政工程初步验收阶段
(一)建设项目完工后,为了顺利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由施工单位(投资单位)自验合格和监理单位复验合格,并提出进行初步验收申请报告。
(二)工程初验建设单位负责人主持,质监站、管养单位代表、勘察(如有)设计单位代表、监理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
(三)初步验收的程序如下:
1、检查拟验收工程是否按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施工内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做到完工清场。对于经建设单位同意因特殊原因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完成但不影响投入使用的工程内容,填写《工程未完内容明细表》。
2、检查拟验收工程是否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于没有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的工程,填写《整改通知单》,提交施工单位整改。对于达不到设计要求质量,又不能进行整改的项目,上报建设单位上级部门研究是否进行验收,并记录初验报告内。
3、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具有资质的专业质检单位对完工工程进行质检验收,形成质量验收检测报告。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测量单位对完工工程的工程量进行测量验收,形成测量成果验收报告。
4、 初步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如有)设计单位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管养护单位在管养方面现场提出的意见,建设单位综合上述部门意见提出初验意见书,并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三、 竣工验收阶段
(一) 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要求验收资料装订成册
1、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初验合格并按步验收要求整改完毕,具备正常投入使用条件。
2、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项目部)出具初验意见书。
4、监理单位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需总监签字,盖印章和单位章)。
5、勘察(如有)、设计单位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需盖单位章)。
6、质量检测单位出具建设单位委托其对完工工程质量检测的验收报告(需盖单位章)。
7、测量单位出具建设单位委托其对完工工程量测量成果的验收报告。(需盖单位章)。
8、施工单位出具自验合格证书(需建造师签字和盖印章及单位章)。
9、 施工单位正式申请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书(需盖单位章),实行监理的项目,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正式竣工验收的组织和程序
1、竣工验收组织
竣工验收由单位领导组织成立竣工验收小组,竣工验收小组为临时性组织,只对本竣工验收工程负责。
2、竣工验收组成员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公司技术负责人;(2)监理单位驻地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3)勘察(如有)、设计单位代表或技术负责人;(4)建设单位业主代表、项目技术负责人 ;(5)专业质量检测验收单位负责人;(6)纪检、财政、发改委、审计四监管单位分管领导或其委派的代表;(7)工程量测量验收单位负责人;(8)管养单位负责人。
(三)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1、建设、勘察(如有)、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相关部门的工程验收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召开竣工验收汇报及评价会议
(1) 建设单位领导主持召开会议;(2) 宣读验收小组组长及组员名单;(3) 施工单位代表宣读市政工程竣工报告(盖公章);(4) 监理单位宣读市政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盖公章); (5) 勘察(如有)、设计单位宣读市政工程竣工质量检查报告(盖公章);(6) 建设单位代表宣读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盖公章);
(7) 与会各部门代表询问发表意见;(8) 验收小组成员集中讨论对工程成品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验收小组意见》初稿(施工单位回避);(9)验收小组组长宣读验收小组意见初稿,进一步征求意见,验收小组成员形成正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并签字(施工单位回避),如果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各方不能形成一致验收意见时,应协商解决,并上报建设单位上级部门出具竣工验收意见书,并记录在案。(10)验收小组组长宣布竣工验收意见书,由建设单位出具验收证书。
四、工程的保修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质量保修期起始时间,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保修证书》。
2、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保修期满,经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检验合格,方可组织保修期满验收。
2、工程保修期满验收由原建设单位负责人主持,设施养护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负责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参加。
4、 建设单位组织保修期满验收,各参加单位按相应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在《市政工程保修期满认定书》上签字确认后,工程正式通过保修期满验收。
五、结束语
(2021版)
工程名称:
查验时间:
建设单位: (盖章)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填 写 说 明
1.为切实加强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有效落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2021版),本报告是建设单位实施消防查验的结果汇总,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在申请消防验收或备案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附件。同时,为了进一步明确施工、设计、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本报告包含三个子报告,分别为《建设工程消防施工竣工报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监理评估报告》,由土建或总承包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时一并进行提交。
2.综合查验结论由建设单位根据查验内容1-4项填写,并明确意见。
3.查验结论:参加查验单位应由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并明确意见(合格/不合格),加盖单位公章。
4.建设工程消防查验基本情况记录表中查验人员为该项目直接责任人。
5.表A.1至表A.12中子项按其影响消防安全的重要程度分为A(关键项目)、B(主要项目)、C(一般项目)三类,分类标准如下:
a)A类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
b)B类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
c)C类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的其他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
6.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单位、主要消防设备供应单位参加现场查验的所有人员均应在消防查验记录表中签字。
7.建设单位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报告;(2)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3)涉及消防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8.本报告一式两份,建设单位、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各持一份;本报告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意见和结论必须清晰、明确;内容不涉及或不需填写的,应明确填写“不涉及”;栏目表格不够或内容不全的可自行增加。
一、建设工程消防查验基本情况记录表
工程名称
工程详细地址
建筑性质
民用建筑 厂房 仓库 储罐或可燃材料堆场 其他
工程类型
新建 改建 扩建 装修
工程基本
概况
耐火等级
层数(层)
建筑高度(m)
占地面积
(m2)
建筑面积(m2)
地下:
地上:
装修楼层及面积
查验日期
施工许可证号(或开工报告)
特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批文号
消防查验合格内容
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 总平面布局 平面布置 建筑保温及外墙装饰防火 装修防火 防火分隔 防烟分隔 防爆 安全疏散 消防电梯 室外、室内消火栓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防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 消防电气 建筑灭火器 其他灭火系统 资料审查
建设单位
查验人
设计单位
查验人
工程总承包单位
查验人
消防工程
施工单位
查验人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查验人
监理单位
查验人
二、消防查验内容及结论
序号
查验内容
查验结论
1
是否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以及消防设施性能
附表:表A.1至表A.12
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建筑室内外供人员操作或者使用的消防设施划线、标名、立牌等标识化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消防设施性能、功能联调联试等检测内容是否完整并检测合格。
2
是否有完整的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涉及消防产品的具有法律效用的检测报告等材料是否齐全,是否与现场消防产品一致。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是否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含纸质和电子图纸)。
3
是否对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且合格
施工单位是否已单独编制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竣工报告,竣工报告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设计单位是否已单独编制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质量检查报告,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是否已单独编制涉及消防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综合查验结论
参
加
查
验
单
位
结
论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工程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消防工程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
年 月 日
主要消防设备供应单位
厂商代表: (公章)
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四川省建设厅制
JS—004填写说明
一、 本报告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等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
二、 本报告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勘察等相关部门填写。 三、 本报告需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工程验收小组对工程
资料集实体进行检查及验收,并形成统一的工程质量验收结论,相关部门人员签字、盖章认可。要求填写内容翔实、准确,验收结论明确,相关资料完善。
四、 建设、监理、勘察、施工等单位的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程资
质。
五、 竣工验收内容需包含设计图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六、 竣工验收组织形式和验收程序需填写由谁组织、由谁参加、谁监督、验
收先后顺序等内容。
七、 竣工验收条件检查情况需填写各项内容的检查结论性意见。
关键词:水利工程 竣工验收 检测评价体系
水利工程在施工完成之后要进行验收,这在工程建设中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部分,对工程建设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完成验收工作之后还要对其进行检测和评价,保障竣工验收的质量。目前对竣工验收的检测评价并不是很合理,在实际操作中,要构建检测评价体系,从而对其进行合理检测评价,保证验收质量。
一、对竣工质量进行检测的目前状况
1.与其有关的法规上的要求
1.1对技术标准的要求
关于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及评价,在技术标准上主要有以下要求:评定基本建设工程中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的有关标准、评定及验收堤防工程施工质量的有关规程、安装及验收泵站的规范、检验及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的有关规程,在这些标准中,对水利工程中的各个施工工序,包括水闸、堤坝和泵站等检验及评定都做出了相关规定,为控制工程建设中的质量提供技术上的保证。
1.2对验收检测的有关规定
对于水利工程来说,一般都具有以下特点:建设时间紧、工程任务较重、对质量有较高要求,因此,要求对水利工程的验收水利部门做了相关规定,要求在水利工程进行验收之前,工程的项目法人要委托有资质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还要委托有资质测绘单位对堤防和河道等工程项目进行竣工图的测绘。对工程建设质量要进行科学评价,使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得到保证。
2.在工程检测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我国主要流域内的水利工程进行调查,收集了有关的验收检测资料,对检测项目、方法以及参数,还有抽样数量与评价方法及规范依据进行了分析,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在对竣工验收进行检测的项目与参数方面,不同地区之间所存在差异比较大,主要问题就是对检测要求没有进行统一,不同单位有各自不同的理解,虽然由当地监督机构来进行审核。对于尺度大家有不同的把握,因此在检测项目上有很大差异。第二,在检测所依据的技术标准上存在很大差异,特别是在评定标准上有更明显的差异,这主要是因为其技术标准是在设计和施工以及检测与评定中分散的,在有些检测项目中是没有评定标准存在。第三,在项目的抽检数量方面,各个检测单位的随意性很大,在有些检测中项目比较单一,抽样数量较少,代表性不足。第四,混淆了施工过程中要进行的质量控制检验和竣工验收检测,甚至是施工中的质量检测用验收检测来代替。
二、构件验收检测评价体系
1.划分检测单元及分部工程
对于工程来说,它所涉及到的工程种类很多,在这里主要探讨三个方面,即水闸、堤防与均匀土坝。每一个独立建筑物就是一个单位工程,一个单位工程又可以将其划分成很多个分部工程,而每个分部过程又是由几个检测单元来构成的。所谓检测单元就是要检测对象,即是用检测的技术方法来对其质量情况进行评价。
1.1水闸部分
按照结构形式可以将水闸分成几种形式,即开敞式和潜孔式以及涵洞式与胸墙式,根据水闸各部分的组成,可以将其划分成以下几个单元来进行检测,即是上游的连接段和下游连接段、闸基处的隐蔽工程、交通桥、闸室段与闸房、启闭机和金属结构。根据结构分缝可以将每个检测单元都分成若干个。
1.2堤防部分的划分
对于堤防工程部分,可以将其划分成以下检测单元:堤基的处理与堤身的填筑、防渗、防洪及防护工程、其他部分。
1.3均匀土坝部分的划分
对于均匀土质部分,其检测单元可以分成以下部分:坝基的处理与坝体的填筑、防渗工程、排水工程、坝顶、护坡工程、观测设施。
2.选择合适检测项目与抽检数量
2.1水闸部分的抽检数量与检测项目
在土建工程中,是以外观质量为主要检测项目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构件的尺寸大小、垂直度与平整度、外在表露缺陷;基桩及地基所具有的承载力;混凝土强度与密实性;护坡的强度与厚度、缝宽度与平整度;控制点的高程;钢筋的安装间距与其保护层的厚度。这这些方面中,主要的控制项目是构件缺陷、混凝土强度、控制点的高程、基桩和地基的承载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此外都是一般控制项目。
关于水闸检测中的抽检数量,一般按照下面的规定来进行:若在10孔之内,一般抽检30%~100%;若孔数为10~20,则抽检20%~30%;若是21~50孔,则抽检15%~20%;孔数在51之上的抽检的比例是10%。在每一个检测单元中抽样量要在30%之上,并且样本要在3个以上,若样本少于三个,要进行全部检测。
2.2堤防工程部分的检测项目与抽检数量
在堤防工程中是以土方填筑的压实度为主要检测项目的,包括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填土的干密度与含水量;填塘的高程、长度以及宽度;堤防的高程、坡度及宽度;护岸及护坡结构层的厚度、砌体的强度及砌块的大小;防汛道路路面的平整度与宽度、面层强度与基础压实度以及横坡;防浪墙墙体的强度、垂直度及平整度;防渗墙的最小墙体厚度与强度和渗透系数、外观质量、连续性和均匀性。
检测断面的划分要以堤防工程堤长为依据,一般情况下,每2000m堤长所抽检的断面至少要有一个,在每一个断面中检测单元的抽检量要在30%之上,并且还要多于三处。若是用土料来进行填筑的,对于每一个断面要抽检2层之上,并且每层的点要多于三个,在每一个单位工程中,所抽检的样本总点数要在20个之上。
3.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的方法
3.1定性评价方法
这种评价方法是利用描述与类比等评判方法,对工程质量特性进行评价。利用这种方法对要进行评价的对象是没有定量标准的,只是对其进行定性评价以及描述。在实际应用中,通过对模糊数学和统计学等知识的应用,提高了定性评价的精度。
3.2定量评价方法
这种方法是一种技术指标,能够将工程质量特性表示出来,利用检测技术方法来进行测试,能够将检测指标量值给出,比较所测出来的量值和标准值,从而对其合格性进行评价。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比较直观,对于掌握和应用比较方便。
3.3统计评价方法
数理统计方法在工程的检测技术中有着十分广泛的应用,特别是对于评价工程总体质量,利用数理统计方法能够将测量值统计特征参数计算出来,以此来对工程总体质量水平进行表示,并且将其与标准值比较,从而对其合格性进行评价。这种方法在工程质量检测中应用十分普遍,并且也能将其可靠性提高。
结语:
在水利工程验收工作中,对验收质量进行检测是十分重要的,能够使验收质量得到保证。在实际检测中,要掌握合理科学的检测方法,进行合理检测,构件检测评价体系,综合提高检测水平。
参考文献: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单位的本职工作
1.1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组织和整理,并且要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工程质量。
1.2工程质量的评估是要求监理进行的,并且对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也是要求监理提出的。并在要签署意见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
1.3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要参加。
1.4在竣工验收会议上,要将合同履约及工程质量的情况进行汇报。
1.5有关方面对现场资料的审查要接受。
1.6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2.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 2.1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及咨询给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和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有所协助、对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进行确定。
2.2对于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进行协助取得。
2.3对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进行协助通知。
2.4对竣工验收要进行协助组织。
2.5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 2.6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 2.7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 2.8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 2.9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竣工验收程序 3.1竣工预验收
3.1.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在完成自审、自查、自评的工作以后,要对工程竣工报验单进行填写,并且报送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给项目监理部,对竣工验收进行申请;
3.1.2对于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的全面检查是由总现场工程师组织个专业现场工程师进行的,对于已经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进行督促和及时整改;
3.1.3验收合格后,工程竣工报验单是由总现场工程师进行签署的,并且给建设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是要求建立单位提出的。
3.2竣工验收
3.2.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2.2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进行检查。
3.2.3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抽查检验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
3.2.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竣工验收备案
竣工验收建设工程完成以后,在15天范围内由建设单位负责向备案部门对竣工验收备案进行办理。 4.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4.1工程概况
4.1.1建设地点。
4.1.2建筑面积。
4.1.3层数。
4.1.4建筑使用功能。
4.1.5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案,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抗震等级。
4.1.6建筑装饰特色。
4.1.7水、暖、电、通风、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
4.1.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 4.2项目监理机构组织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织名单。注册现场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 4.3质量评估依据
4.3.1设计图纸;
4.3.2施工承包合同;
4.3.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4.3.4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3.5施工验收规范;
4.3.6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4.4工程质量概况
4.4.1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概述,对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验收、人工地基或桩基检测、主体验收、竣工初步验收等情况进行重点说明;
4.4.2施工过程中有无质量事故及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4.4.3建筑沉降观测情况;
4.4.4建筑主要使用功能情况;
4.4.5设备调试、试运转情况。 4.5质量等级评定情况 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现场工程师应在承包单位自评自核的基础上,通过讨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核查,对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确认。
4.5.1单位工程的组成划分;
4.5.2各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核定;
4.5.3单位工程的综合评定。 4.6质量评估意见 对于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质量评估意见通常有以下内容:
4.6.1对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进行完成;
4.6.2完整有效的工程资料;
4.6.3完成的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
4.6.4优良或合格的质量等级;
4.6.5竣工验收备案要符合要求;
4.6.6同意竣工验收。 4.7项目总现场工程师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
5.结束语
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程序就是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对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全面检验的重要环节,是现场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
参考文献:
一、前言
本工程于2017年7月20日开工,2018年11月08日工程完工。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屋面、装饰装修、建筑电气、给排水与采暖、通风空调、建筑节能等各分部分项工程经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一致同意验收,符合要求。
工程名称: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新香坊北站站房综合楼
建设单位: 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原铁三院)
监理单位: 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单位: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哈牡客专站房及相关工程项目经理部
第三方检测单位:北京铁五院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沈阳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站
哈尔滨铁路局质量监督站
二、工程概况
基本概况:
新香坊北站站房综合楼,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向阳乡石槽村,车站中心里程DK25+580m。房屋中心里程DK25+580m,建筑面积为1494㎡,首层建筑面积1100㎡,二层建筑面积394㎡,中间候车大厅一层建筑高度13.6m,两侧地上二层建筑高度9.95m;室内设计标高±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34.565m,依据桥梁百年洪水位设计高程134.2m及站场提供轨道高程139.915m,室内外设计高差0.15m,站前平台按照坡度1%的找坡,站前平台边缘标高为0.28m;建筑抗震设防烈度按基本烈度7度设防,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防水等级为屋面一级。
结构概况:
基础形式为柱下独立基础,持力层为粘土层,换填3.5m,处理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150Kpa;地下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C25、C35;主体采用框架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C25、C30、C40。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B级。
建筑概况:
1、墙体:防潮层以下采用MU20页岩实心砖、M10水泥砂浆砌筑,防潮层以上砌体均采用强度等级MU7.5陶粒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Mb7.5专用砂浆砌筑。
2、防水:屋面1.2mm+1.2mm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卫生间及有水房间采用聚氨酯涂料防水层。
保温:屋面为100mm厚阻燃挤塑聚苯板(B1级)、100mm厚岩棉板(A级)。
3、楼地面:候车厅、进出站厅、售票厅、进站门斗采用花岗岩采暖地面;售票室、票据室、进款室、消控室、配线间、通信机械室、信息系统机房、行车室采用静电地板;值班室、楼梯间、休息室等采用玻化砖地面;卫生间、开水间有水房间采用防滑瓷砖防水地面;变电所、水箱间采用细石混凝土地面。
4、内墙面:候车厅、进出站厅、售票厅、进站门斗采用干挂石材墙面;有水房间采用面砖防水墙面;其他房间采用乳胶漆、无机涂料墙面。
5、顶棚:候车厅、进出站厅、售票厅、进站门斗采用铝条板、铝单板吊顶;办公室、休息室等采用矿棉吸音板吊顶;水箱间、楼梯、变电所采用无机涂料顶棚。
6、外墙:采用100厚的岩棉板保温隔热层;采用干挂石材及玻璃幕墙。
幕墙系统:明框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石材幕墙、铝板雨棚、石材幕墙、门斗。明框玻璃幕墙:80系列断桥隔热明框系统,面板采用6+12A+6+12A+6厚中空钢化超白玻璃,采用140/80系列铝合金立柱(6063-T6),采用70系列铝合金横梁(6063-T5),型材可视面氟碳喷涂深灰色,其余阳极氧化处理。铝单板:采用AA3003铝合金,厚度3mm,外表面氟碳三涂,厚度不小于45um,加劲肋为C40*20*10*2mm铝型材,间距≤500。采用中性固化硅酮密封胶,三元乙丙橡胶垫片。
7、屋面:屋面施工层分为保温、找平、隔离、防水、保护层;采用有组织内排水,无缝对接镀锌钢管,施做电伴热。
给排水及供暖概况:
生活给水系统:由室外给水管网直接供给,冷水管采用PP-R管S5级,热熔连接(水压0.25MPa);热水管采用稳态PP-R管S2.5级,热熔连接。3‰坡向立管及泄水装置安装。候车室及车站办公区域采用开水器供应热水。
雨水系统:屋面雨水采用重力流屋面雨水排放系统,经管道收集后排入室外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系统:采用污废水合流制,重力自流排入室外管网,采用降噪音PVC-U排水塑料管,承插口粘接连接。卫生间采用防返溢地漏,箅子均为镀铬制品,水封不小于5cm,清扫口采用铜制品,与地面平。
采暖系统:热媒采用热水,接至站区锅炉房,供回水温度85°C-60°C。办公及设备房屋采暖末端采用双金属压铸型民用散热器,系统采用上供上回式,平管3‰坡向总立管。候车厅、售票厅及进出站厅末端采用地板辐射采暖,通过混水装置置换55-45°C热水(地面下敷设耐高温聚乙烯PE-RT管),辅助散热器末端采用双金属压铸型民用散热器,系统下供下回。大门进出口设置电热空气幕。
消火栓系统:临时高压消火栓系统,由泵房及室外消防管网供水,设水泵接合器一套,系统用水量10L/s,火灾延续时间2小时,入口压力不小于0.5Mpa。设18m3镀锌钢板高位水箱一座。
气体灭火系统:通信机械室、信息机房、信息配线间及设备间设置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防护区设制动泄压阀。
灭火器设置:通信、信息、信号等四电房屋内设置CO2灭火器,其他房屋配置MF/ABC4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满足要求。
通风与空调概况:
空调系统:通信机械室、信息机房、信息配线间及设备间采用专用空调,售票室设分体空调。其他房间设置分体空调预留电量。
通风系统:候车室、卫生间、变电所及四电用房(气消排风)设置机械排烟;其他房间采用自然排烟。采用分体空调,预留室外机位置及电源插座。
电气概况:
站房为一个防火分区,以10/0.4KV变电所低压开关柜馈出断路器下端头分界:
一级负荷主要包含通信、信息、信号、FAS、变电所、消防,由变电所不同低压母线两路电源供电,一主一备。在末端电箱主动切换,公共区域照明两路电源交叉供电。
二级负荷主要包含电梯、风机、生活泵及污水处理设施,空调及照明等,由一段变电所低压母线电源供电,只有一路时,由变电所母联断路器切换供电。
三级负荷主要包含空调机组、电热设备、商业用电等,非正常状态时。允许切除。
照明灯具采用高效节能、显色性好、配光曲线均匀的灯具,高净空采用金属卤素灯,消防泵房采用防水灯具。候车厅、站台、地道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两路电源交叉供电,接入值班室。
接地系统采用TN-S系统,防雷接地、强弱电系统、非电气金属管道及金属构件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信号房屋的避雷网、引下线、接地网及法拉第笼满足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屋面设置∮12镀锌圆钢接闪器,形成防雷网。
消防线路应有明显的标识及同一沟槽、井道内敷设时区分措施。
建筑节能:
处于严寒A地区,采用外墙采用250mm厚陶粒混凝土空心砌块,外贴100mm厚A级岩棉板,屋面采用100mm厚B1级阻燃挤塑聚苯板,冷桥部位采用30mm保温砂浆;外窗及玻璃幕墙采用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6+12A+6+12A+6钢化超白玻璃),外门采用钢制防火门及断桥铝合金中空钢化玻璃;门、窗框等缝隙处采用高效聚氨酯发泡保温材料填实。周边地面采用50mm挤塑聚苯板。采暖房间与非采暖房间采用40mm硬泡聚氨酯复合板保温层。
三、按图施工及质量控制情况:
整个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院下发的施工图及变更施工图施工,符合施工现行验收规范。
用于本工程的钢筋采用HRB400E钢筋;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地砖、吊顶板、乳胶漆、防水卷材、保温板、钢材、屋面瓦、电线、电缆、灯具等,均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在工程施工质量方面,实行各级质检、工序交接、技术复核及隐蔽验收工作。各工序施工及时通过报验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核和验收签字后,方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在材料质量控制方面上,工程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施工图要求和合同要求,材料进场通过验收合格后进行报验,经监理工程师核查后进行抽样送检,符合见证取样、送检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屋面、卫生间、厨房及其他要求施工防水的部位均按照设计及相应的规范施工,经淋水实验2小时或闭水试验48小时,不渗不漏,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水电安装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均按要求的厂家购买,各有关系统及设备实验已测试,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四、过程施工质量管理情况
1、组织管理情况
⑴、本项目由业务素质高的成员组成项目部管理班子,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选调施工技术过硬,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⑵、根据公司《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和《质量创优计划》,建立本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把质量工作落实到各个职能人员和各个工作岗位,各行其职,各尽其责。
⑶、强化质量意识,在全体管理和施工人员中开展质量目标教育。
2、技术管理情况
⑴、工程开工前,组织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熟悉、审查设计图纸,进行图纸会审。
⑵、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单位审批后作为施工依据。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员向施工班组长进行质量技术交底,各班组长负责在每天作业前向本班职工进行施工交底,
⑶、项目部制定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保证有关技术工作正常运行。
⑷、严格执行项目部的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规定,落实班组的施工质量自查自纠工作。
3、质量保证情况
⑴、在施工过程中,我们严把工程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进场关和验收关,对进场材料实行台帐管理,进行收、发、储、运等环节的技术管理。对进场的土建、安装材料,要求其具有相应生产资质、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等质保资料,并核对现场材料的质量、数量是否达到要求;
⑵、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规范施工行为。监理单位由总监指定见证人员,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持证上岗。本工程进场材料均在监理见证的情况下,从施工现场按规定随机抽取,送往实验室进行复试,只有经试验合格,该批材料方可用于工程使用。
4、质量控制简述
⑴、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IS9001质量体系文件,项目部编制了工程质量管理与措施实施方案,对各个分项工程的质量及施工方案进行预控,落实三检制和工序交接制。在装饰装修阶段,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均严格进行100%的实测实量验收,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复查验收,对不合格的点位按要求进行返工及修整。对屋面、卫生间、厨房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均按要求做淋水、闭水试验,无发生渗漏水现象。
⑵、执行设计文件,规范质量控制:以设计为依据,规范为准绳,标准为品质,进行施工材料质量控制、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施工产品保护控制、施工检查验收质量控制、施工技术资料(质量依据)控制。
⑶、本工程主体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从工程施工方案、材料计划审批、材料进场检验、工程测量放线复核,到钢筋成型、模板拼装、混凝土浇筑三大工程等每道工序都作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验收,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实行了旁站监督,从而有效地控制了工程的内在质量。
5、资料整编情况
工地现场配备专职资料员一名,负责对工程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编归档,保证工程技术资料的及时、完整和真实。工程开竣工形成的各项程序文件、工序施工前后形成的技术资料及原材料进场复试等质保资料等,都及时进行收集,报监理单位备案,以便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控制。同时认真做好安全资料、文明工地资料及贯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五、 施工及质量自评的主要依据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2、经审核合格的建筑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及设计变更单;
3、施工单位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5、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等;
7、国家现行颁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8、各级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9、《装饰、装修施工验收规范》 GB50210—2002
1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8
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50303—2011
1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黑龙江省实施细则》 DB23/1269-2008
13、本公司企业标准质量保证手册;
六、施工进度情况
1、地基与基础:工程自2017年7月20日开工,于2017年12月5日通过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
2、主体结构:主体结构于2017年9月30日完成封顶,于2018年6月11日通过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
3、屋面工程: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屋面工程施工,于2018年6月21日通过屋面分部工程验收;
4、装饰装修:楼地面、内外墙面、门窗安装等装饰装修工程于2018年9月20日通过装饰装修分部工程验收。
5、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和建筑节能随土建工程同步进行,于2018年9月20日通过给排水与采暖分部工程、建筑电气、节能分部工程验收。
在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监理单位的严格监督下,在各参建单位的协助指导下,我方全体施工人员精心组织,规范施工,加强过程质量控制,至2018年11月08日,已经完成施工合同内站房综合楼土建、安装等工作。
七、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情况
1、建筑与结构:
⑴、图纸会审1份,设计变更12份;
⑵、工程定位测量4份;
⑶、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51份;
⑷、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117份;
⑸、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4份;
⑹、混凝土合格证10份;
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4份;
⑻、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6份。
2、给排水与采暖:
⑴、图纸会审1份,设计变更1份;
⑵、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26份;
⑶、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4份;
⑷、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4份;
⑸、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2份。
3、通风与空调:
⑴、图纸会审1份,设计变更1份;
⑵、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15份;
⑶、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4份;
⑷、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2份;
⑸、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8份。
4、建筑电气:
⑴、图纸会审1份,设计变更7份;
⑵、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15份;
⑶、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6份;
⑷、隐蔽工程验收记录9份;
⑸、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9份。
5、智能建筑:
⑴、图纸会审1份,设计变更5份;
⑵、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21份;
⑶、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6份;
⑷、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1份;
⑸、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66份。
5、建筑节能:
⑴、图纸会审1份,设计变更2份;
⑵、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12份;
⑷、隐蔽工程验收记录3份;
⑸、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2份。
6、电梯:
⑴、图纸会审1份;
⑵、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2份;
⑶、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1份;
⑷、试运行验收记录1份;
7、核查情况:
⑴、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记录完整,内容及签字正确、齐全。
⑵、所有进场原材料、配件、设备均有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并按规定经见证取样送检,有复试检测报告,且报告合格。
⑶、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齐全,均经见证取样,报告合格。
⑷、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试验测试记录齐全,内容及签字正确、齐全。
七、安全和功能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情况
1、建筑物沉降及垂直度、标高、全高观测情况:
⑴、沉降观测情况:共设置8个沉降观测点,从基础加荷开始至竣工后一年共观测8次,最大沉降量16㎜,最小沉降量13㎜,沉降均匀,各观测点累计沉降量符合要求,进入沉降稳定阶段。
⑵、垂直度观测情况:观测建筑物4角垂直度,最大偏移量2㎜,建筑物大角垂直度偏差在允许范围内。
⑶、标高观测情况:随工程进度及时观测、控制,标高最大偏差7㎜,偏差值在允许范围内。
2、蓄、淋水试验情况:
⑴、屋面经大雨后观察未发现渗漏现象。
⑵、卫生间地面经24小时蓄水后检查未发现渗漏现象
⑶、断桥铝合金窗经淋水及雨后观察未发现渗透现象。
3、通水、灌水试验情况:
⑴、排水管道隐蔽前均作通球试验畅通无阻,验收合格。卫生器具灌水满水试验,各液面均无下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
⑵、给水系统管道强度及严密性试验,检查不渗漏,符合要求。
⑶、阀门强度抽查试验无渗漏和结构损伤现象,符合要求。
4、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情况:梁、板检测部位随机确定,检测结果符合规范标准要求,详见检测报告。
5、墙体拉结筋和构造柱植筋锚固承载力检测情况:墙体拉筋和构造柱植筋抽检部位随机确定,检测结果符合技术规程标准要求,详见检测报告。
6.避雷接地装置电阻测试情况:防雷装置电阻最大值为0.22欧姆,符合设计不大于1欧姆要求。
7、节能、保温测试情况:对门窗、外墙、屋面、采暖及配电照明项目进行节能保温检测,均满足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八、观感质量检查情况
本工程观感质量共检查11项,包括:室外墙面、线角、滴水线,屋面,室内墙面、地面、门窗,散水、台阶,管道接口、坡度、支架,卫生器具、支架,阀门、检查口、清扫口、地漏,散热器、支架,配电箱、接线盒、设备器具、开关、插座,防雷、接地,风管、支架,风机,通风阀门、支架。90%以上观感为好,观感质量总体评定为好。
九、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情况
1、本次单位工程划分为10个分部,共215个分项、290个检验批,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具体数据详见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情况表:
序号
分部工程
子分部
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数
验收结论
1
地基与基础
土方工程
1、土方开挖
1
合格
2、土方回填
1
合格
地基处理
3、砂和砂石地基
3
合格
混凝土
4、模板
4
合格
5、钢筋
4
合格
6、混凝土
2
合格
7、现浇结构
2
合格
2
主体结构
混凝土
1、模板
5
合格
2、钢筋
5
合格
3、混凝土
5
合格
4、现浇结构
5
合格
砌体结构
5、填充墙砌体
2
合格
3
装饰装修
建筑地面
1、基层铺设
7
合格
2、整体面层铺设
1
合格
3、板块面层铺设
4
合格
抹灰
4、一般抹灰
1
合格
外墙防水
5、透气膜防水
2
合格
门窗
6、木门安装
2
合格
7、金属门窗安装
2
合格
8、特种门安装
2
合格
9、玻璃安装
1
合格
吊顶
10、板块面层吊顶
2
合格
幕墙
11、金属幕墙安装
1
合格
12、玻璃幕墙安装
1
合格
13、石材幕墙安装
2
合格
饰面砖
14、内墙饰面砖粘贴
3
合格
涂饰
15、溶剂型涂料涂饰
2
合格
细部
16、窗帘盒和窗台板安装
1
合格
17、护栏和扶手制作安装
1
合格
4
建筑屋面
基础与保护
1、找坡和找平层
1
合格
2、隔汽层
1
合格
3、隔离层
1
合格
4、保护层
1
合格
保温与隔热
5、板状材料保温层
1
合格
防水密封
6、卷材防水层
1
合格
细部构造
7、水落口
1
合格
8、女儿墙
1
合格
9、檐沟与天沟
1
合格
10、伸出屋面管道
1
合格
11、实施基座
1
合格
12、屋面出入口
1
合格
13、变形缝
1
合格
5
给排水及供暖
室内给水系统
1、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2
合格
2、给水设备安装
1
合格
3、消火栓系统安装
1
合格
4、防腐、绝热
1
合格
5、管道冲洗、消毒
2
合格
6、试验与调试
1
合格
室内
排水系统
7、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2
合格
8、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1
合格
9、防腐
1
合格
10、试验与调试
1
合格
卫生器具
11、卫生器具安装
2
合格
12、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
2
合格
13、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
2
合格
14、试验与调试
1
合格
室内
供暖系统
15、管道及配件安装
1
合格
16、辅助设备安装
1
合格
17、散热器安装
1
合格
18、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系统安装
1
合格
19、电加热供暖系统安装
1
合格
20、热风供暖系统安装
1
合格
21、热计量及调控装置安装
1
合格
22、试验与调试
1
合格
23、绝热、防腐
1
合格
室外
给水管网
24、给水管道安装
1
合格
25、室外消火栓系统安装
1
合格
26、试验与调试
1
合格
室外
排水管网
27、排水管道安装
1
合格
28、排水管沟与井池
1
合格
29、试验与调试
1
合格
室外
供热管网
30、管道及配件安装
1
合格
31、系统水压试验
1
合格
32、系统调试
1
合格
33、绝热、防腐
1
合格
34、试验与调试
1
合格
6
通风与空调
排风系统
1、风管与配件制作
1
合格
2、部件制作
1
合格
3、风管系统安装
1
合格
4、风机与处理设备安装
1
合格
5、系统调试
1
合格
6、吸风罩及其他设备安装
1
合格
7、卫生间排风系统
1
合格
防排烟
系统
8、风管与配件制作
1
合格
9、部件制作
1
合格
10、风管系统安装
1
合格
11、风机与处理设备安装
1
合格
12、风管与设备防腐
1
合格
13、系统调试
1
合格
14、排烟风阀
1
合格
恒温恒湿空调系统
15、组合式空调机组安装
1
合格
16、精密空调机组安装
1
合格
多联机空调系统
17、室外机组安装
1
合格
18、室内机组安装
1
合格
19、制冷剂管路连接
1
合格
20、冷凝水管道安装
1
合格
建筑设备智控系统
21、传感器安装
1
合格
22、防排烟系统功能测试
1
合格
7
建筑电气
变配电室
1、变压器安装
1
合格
2、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安装
1
合格
3、母线槽安装
1
合格
4、槽盒安装
1
合格
5、电缆敷设
1
合格
6、电缆头制作
1
合格
7、导线连接
1
合格
8、线路电气试验
1
合格
9、接地装置安装
1
合格
10、接地干线敷设
1
合格
供电干线
11、电气设备试验和试运行
1
合格
12、导管敷设
1
合格
13、电缆敷设
1
合格
14、电缆头制作
1
合格
15、导线连接
1
合格
16、线路绝缘测试
1
合格
电气动力
17、配电箱安装
1
合格
18、导管敷设
2
合格
19、电缆敷设
2
合格
20、电缆头制作
2
合格
21、导线连接
2
合格
22、线路绝缘测试
2
合格
电气照明
23、照明配电箱安装
1
合格
24、导管敷设
2
合格
25、导管穿线和槽盒内敷线
2
合格
26、导线连接
2
合格
27、线路绝缘测试
2
合格
28、普通灯具安装
1
合格
29、专用灯具安装
1
合格
30、开关、插座安装
1
合格
31、照明通电试运行
1
合格
备用和不间断电源
32、应急电源装置
1
合格
33、线路绝缘测试
1
合格
防雷接地
34、接地装置安装
1
合格
35、避雷引下线、接闪器安装
1
合格
36、等电位联结
1
合格
8
智能建筑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
1、线缆敷设
1
合格
2、接口及系统调试
1
合格
3、试运行
1
合格
信息网路系统
4、计算机网络安全安装
1
合格
5、计算机网络软件安装
1
合格
6、网络安全设备安装
1
合格
7、网络安全软件安装
1
合格
8、系统调试、试运行
1
合格
综合布线
9、线缆敷设
1
合格
10、信息插座安装
1
合格
11、试运行
1
合格
公共广播系统
12、托架、槽盒安装
2
合格
13、线缆敷设
2
合格
14、设备安装
2
合格
15、软件安装
1
合格
16、系统调试
1
合格
17、试运行
1
合格
会议系统
18、托架、槽盒安装
1
合格
19、线缆敷设
1
合格
20、设备安装
1
合格
21、软件安装
1
合格
22、系统调试
1
合格
23、试运行
1
合格
信息导引及系统
24、托架、槽盒安装
1
合格
25、线缆敷设
1
合格
26、设备安装
1
合格
27、显示设备安装
1
合格
28、软件安装
1
合格
29、系统调试
1
合格
30、试运行
1
合格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31、托架、槽盒安装
1
合格
32、线缆敷设
1
合格
33、传感器安装
1
合格
34、执行器安装
1
合格
35、控制箱安装
1
合格
36、设备安装
1
合格
37、软件安装
1
合格
38、系统调试
1
合格
39、试运行
1
合格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0、托架、槽盒安装
1
合格
41、线缆敷设
1
合格
42、探测器安装
1
合格
43、控制器安装
1
合格
44、其他设备安装
1
合格
45、软件安装
1
合格
46、系统调试
1
合格
47、试运行
1
合格
机房
48、供配电系统
1
合格
49、防雷和接地系统
1
合格
50、空气调节系统
1
合格
51、给排水系统
1
合格
52、综合布线
1
合格
53、监控与安全防范
1
合格
54、消防系统
1
合格
55、室内装饰装修
1
合格
56、电磁屏蔽
1
合格
57、系统调试
1
合格
58、试运行
1
合格
防雷接地
59、接地装置
1
合格
60、接地线
1
合格
61、等电位联结
1
合格
62、屏蔽设施
2
合格
63、电涌保护器
1
合格
64、线缆敷设
1
合格
65、系统调试
1
合格
66、试运行
1
合格
9
节能建筑
围护系统节能
1、墙体节能
6
合格
2、门窗节能
3
合格
3、屋面节能
2
合格
4、幕墙节能
3
合格
5、地面节能
1
合格
供暖系统
6、采暖节能
1
合格
7、通风与空调设备节能
1
合格
8、空调与供暖管网节能
1
合格
电气动力
9、配电节能
1
合格
10、照明节能
1
合格
监控系统节能
11、检测系统节能
2
合格
12、控制系统节能
1
合格
10
电梯
自动扶梯
1、设备进场验收
2
合格
2、土建交接检查
2
合格
3、整机安装
2
合格
2、节能工程单独为一个分部,共12个分项、23个检验批,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具体数据详见质量验收记录。
屋面挤塑板,墙面挤塑板、网格布、粘接砂浆、抗裂砂浆,电线、电缆,开关、插座,散热器、灯具等节能工程主要材料、设备、构件均有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和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并现场见证取样进行复试,经检验均符合标准要求。
外墙外保温节能构造钻芯检验该工程外墙外保温节能构造符合设计要求。
外门窗现场气密性能检验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性能分级要求。
十、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根据强制性条文要求,施工在严格按照强制性条文的要求执行,未发生违反“强条”规定的行为。
十一、安全生产情况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管理人员和特工种人员均持证上岗,现场配有安全防护装备,对施工作业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施工中未发生任何机械、人身安全事故。
十二、竣工预验收提出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完成,符合要求。
十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1、单位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全部合格。
2、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完整。
3、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合格,主要功能抽查结果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各水利局:
根据**的要求和布署,为保证我市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已完成工程项目尽早安全投入运行和充分发挥综合效益,请各有关旗县(市、区)水利局要抓紧制订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做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一、验收工作依据
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14)等有关规定进行,切实做好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工作质量。
二、验收工作阶段
一是对已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项目要及时进行法人验收 。工程按照批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的,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并召开单位工程验收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会议,并通知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和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质量监督机构应派员列席验收会议。
二是存在设计变更的须办理变更并得到批准。工程存在重大设计变更的,请尽快完成设计变更报告的编制并以正式文件申报进行设计变更的审查和审批工作。
三、验收工作应具备的条件和应准备的档案资料
根据相关规范和自治区水利厅要求,凡准备竣工验收的项目,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并完善以下工作报告,并加盖签约单位(公司)印章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验收工作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已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全部完成;
2.设计变更已经批准;
3.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已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4.工程财务决算已通过审计部门审计;
5.工程档案资料准备就绪。
(二)验收工作应完备的档案资料
1.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2.工程设计工作报告;
3.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4.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运行管理工作报告;
6.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7.财务竣工决算报告。
四.验收工作要求
凡具备验收条件的应立即组织验收,竣工验收由项目批复单位主持,其它的阶段验收工作由旗县(市、区)水利局及项目法人等组织进行。各旗县(市、区)水利局要尽快着手组织项目法人完成法人验收,并要求参建各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程,做好项目施工的质量评定等工作。同时对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中要求的《附录A.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附录B.验收应准备的备查档案清单》等内容完善资料,确保按程序如期开展竣工验收工作,以保证验收工作质量。
五.验收工作计划及要求
(一)按照水利厅要求,为提高工作效率项目宜尽量集中进行验收。请各**水利局于2018年*月*日前向*局上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电子文档,由*局统一报水利厅确定验收时间。
(二)为全面完成**工程的验收工作,保证竣工后能够及时发挥工程效益,要求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相关*,在2018年10月2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资料的完善和竣工验收请示上报工作,确实有困难的,必须书面上报*局,详细说明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由市局于10月30日前具体安排竣工验收时间。
(三)工程已完成建设任务但不能如期进行竣工验收的项目,须详细说明存在问题和原因书面上报市局。如果在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其它原因导致进度滞后,未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亦需将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上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