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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意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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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意见

第1篇:事业单位改革意见范文

关键词: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力资源管理

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历程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主要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指1994年1月至2014年9月,这段时间为试点期间,参保对象一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聘用干部、合同工,二是差额拨款、自产自收、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此期间的待遇计发主要是以人事工资部门审批的退休金为主,同当事人的工龄及职务职级有关,与养老保险费的实际缴费无关,养老待遇同实际的缴费脱钩;第二个时期是指2014年10月至2024年9月,此时间段为过渡期,参保对象广泛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全员参保。在此期间,从2014年10月开始增加了职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这段时间引入的新办法计发养老金、新办法计发标准与实际缴费(含视同缴费)挂钩。老办法为原试点期间的人事工资部门审批的退休金,采用新老办法对比,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发养老待遇;2024年10月之后以新办法计发养老待遇,同企业制度养老保险并轨。机关事业单位制度的改革积极调动了参保人员的积极性,为推进我国全员参保奠定基础。

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现状

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一般指由当地政府编委部门批准成立、具有事业编制的单位,主要从事生产经济活动,参照企业管理运作,在管理上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特殊性。它是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为推进市场经济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深入与发展、市场活力的增加,此类单位的职能逐渐被市场取代,并且此类单位的经营状况不容乐观,经济效益矛盾问题日益凸显,直接影响单位的养老保险的持续缴纳。笔者所在省份的企业化事业单位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之前(即1994年之前)积极参加企业制度的养老保险。1994年,笔者所在省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启动后,此类单位转至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同等待遇的养老保险制度,一直延续至今。随着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此类性质的单位一般定性为生产经营类,一部分直接改制为企业,另一部分被撤销。对于已改制为企业的单位,保留老人老办法,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时按事业性质核定养老金。改制之后的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执行企业制度的养老保险。还有一部分被撤销的单位,2014年10月之后仍按照原性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启动后,增加了职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承担4%),这对于处在原本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增加参保成本,在推进此类性质单位养老改革的过程中阻力重重、进展缓慢,欠费成本增加,也直接影响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

三、存在问题及分析

根据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2001年《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执行。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其退休人员应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并执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不再执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调整政策。然而笔者所在省份在推进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中还是继续保留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制度养老保险。随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的深入推进过程中,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问题尤为突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财权不清晰,影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意见》中强调,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原则,按照事业单位所承担的社会功能将现有的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公益服务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大类别。从事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是指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都具有独立的一定范围的商业经营,所以一般划归商业性质。但是存在部分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受到市场影响,经济效益并不是很好,地方财政没有补助,正常工资都无法保障的情况,很难缴纳养老保险。以笔者所在的工作统筹区为例,现有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法正常缴费的单位有6家,涉及人员为97人,欠费金额达510.5万元。(二)人员的思想守旧,影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首先,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工作人员对参加养老保险的意识很强,但他们还是受计划经济时代“事业单位”的定性思维影响,不愿面对必须与市场接轨的现实,努力维护原有的秩序。对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还是选择保留原事业单位人员的身份,不愿领取经济补偿金,继续留在“事业”队伍中参保。其次,地方政府求稳,缺乏主动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改革的步子自然就慢下来。甚至有些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出现“人去楼空”的现象,已成为一个“空壳”单位。这些都给推行养老保险制度的落实增加了一定的难度。(三)地方财政未给予支持,影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单位性质为全额或差额拨款的单位都有得到地方财政的支持,从而养老保险改革进展得较为顺利。但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因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以没有得到地方财政的支持,在经营效益差或无经营的状况下,又没有及时得到“外援”的支持情况下,为了主体的存活,自然就要截流开支,势必影响到养老保险的正常缴费。(四)人力资源管理不匹配,制约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是双重管理模式的制约。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参照事业单位管理,经营上参照公司管理,这些人员主要是编制内的干部、聘用干部及合同制工人,干部职工在意识上存在吃“大锅饭”的现象。由于双重管理模式的存在,在单位日常运行中受到双重的领导,导致政事混淆。政事混淆有时候会带来一定的不利因素,没有清晰的界限,造成工作人员的工作重叠,也影响着效率的提升[1]。二是当前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受体制的影响人员流动性差,教育培训方式存在滞后性,干部职工业务技术无法适应市场需求,人才流失给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制约养老保险改革。三是人事关系和政策制度不够完善,缺乏相应的考核标准和晋升制度,没有相应的成套训练和业绩考核标准[2]。人力资源管理上的不匹配,导致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市场竞争力下降,影响了单位的经济效益,从而制约了养老保险改革。(五)历史上地方政府对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上的缺失,制约着此类单位改革。在推进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改制的过程中,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一笔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从原事业单位资产中;若选择保留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对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可继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其养老保险由原渠道开支。但是许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资产单一,事业单位的资产只有房产,而此类固定房产没有得到合理的利用和开发,往往是被当地的政府回收用于银行抵押,特别是那些名存实亡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房产。这样的固定资产要变现会受到阻碍,会给此类单位的改革带来一定的阻力,改革执行未到位,养老保险就无法落实。(六)机构主体不存在,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难落实。部分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已注销,主体不存在,但是人员未得到妥善安置,因人员“老龄化”,又没有经营收入,此类人员想买断或辞职又得不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本身又没有一技之长,难以分流到地方的国有企业或自谋职业。人员的工资无法保障,其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更是无法正常缴纳。

四、措施和建议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接近尾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不断深入。当前,地方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是以小微型企业为主,这些企业人员少,改制成本低,需要得到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持、资金的补助、激励制度的建立,才能健康有序地推进此类性质单位的各方面改革。(一)进一步完善转企改制政策,扶持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改制。在改制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人员安置、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产权登记、衔接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需考虑到职工的社会保险的预留金、补偿金等费用,因此类单位本身就无经济来源,又无固定资产可以折旧,就需要获得当地的政府及财政的支持,改制才能继续深入进行。地方政府虽然已出台一些指导性改制文件,但是文件中没有提出对于需要改制的单位,因经济原因无法改制到位的单位,是否把经济补偿金和养老保险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对于一些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能已完全被市场取代,但其还有部分资产的,政府可以公开拍卖或由政府收购,所得的资金作为其改制的预留资金,不足的部分再由地方财政给予补助扶持。(二)加大就业政策的扶持,解决养老之忧。对于一些微小型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都是已进入中年,甚至有些人已临近退休年龄。若此类单位改制后面临关停或撤销,其主体不存在,那么就必须考虑到职工的安置或就业问题。可以为此类人员提供岗位再就业技能培训或鼓励此类人员就业创业,政府应给予政策扶持,增加职工的就业信心。提升就业能力,激发企业活动,从而保障养老保险的可持续缴费。对一些专业强、素质高的人才,可以分流安置到对应的国有企业相应的岗位就业,重新参加养老保险,解决后顾之忧。(三)积极引导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参加企业制度养老保险。2014年10月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增加了职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按8%的缴费比例,这给原本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增加了负担。而早在1997年、1999年国务院及2001年省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执行。因此,可以积极引导此类单位参加企业制度养老保险,并妥善处理原执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问题。(四)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自主分配机制,激发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活力。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建立起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自主分配制度,改变原有的用人制度,打破“大锅饭”体制,树立新的人事管理理念,让员工转变观念,将聘用制度以及岗位管理制度相结合,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一是转变传统的管理思路,在岗位管理上加入绩效考核评定,实行分级管理,使工资分配更加灵活,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自主分配更加合理,更快地推进优秀人才的成长,为员工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二是加强对专技术人员的素质建设,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培养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注入新鲜血液,推动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完善竞争管理机制,提升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综合竞争能力。完善的管理竞争机制,有利于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能动性,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促进企业长足发展,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社会价值[3]。综上所述,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受历史遗留问题和职工观念的守旧影响,改革的动力不足,改革的阻力仍然存在,应在政府的支持下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有针对性地解决遇到的问题。地方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合理进行资产分配,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推进改革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参考文献:

[1]李.浅析如何发挥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优势[J].商讯,2021(08):107-108.

[2]黄少琳.推进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优势[J].质量技术监督研究,2016(06):56-60.

第2篇:事业单位改革意见范文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思考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1

事业单位会计改革要从多方面入手,多层次分析现阶段的各种问题,并在改革中创新,通过完善事业单位的会计标准体系,明确会计改革目标,规定会计基础,完善财务报告的内容,不断增强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事业单位社会事业中的健康全面发展。

一、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1.事业单位面临各种问题。现在我国市场经济处于高速发展时期,现阶段的会计方式落后于经济的发展,并不能很好地完全发挥出优势,会计的模式方法等存在滞后性的弊端,严重阻碍着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总体来讲,事业单位面临各种问题有以下几种典型:

第一,事业单位会计人才类型单一。现在单一化的会计只有簿记型,而对西方来说簿记型已经被淘汰,管理型人才成为新型人才,管理型人才更加适合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并能很好地适应与减少失误的发生,更好地去面对各种突发状况。现在的社会承认多元化发展的会计人才,这种事业单位的会计人才没有办法满足事业单位管理的要求,也无法满足市场经济变化的需求,因此,簿记型的会计会对事业单位的改革产生一定影响。

第二,事业单位会计缺乏主体意识。事业单位会计主体构成由财务人员和财务报告组成。很多事业单位只存在财务人员进行简单普通核算,没有经常进行财务报告整理,导致财务主体缺失与会计主体缺失。从各种资料来看,财务报告只有记账主体,也就是事业单位另一种形式的主体,主体不明确性也成为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阻碍。

第三,会计人员素质与会计类别问题。我国现阶段的事业单位会计的主要工作是预算资金收支活动情况,而专业的人才有利于会计工作的有效化进行,会计人员专业化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到各种预算,资金链的结构等,现在会计人员大多数都是大学毕业,但是会计考证制度的普及和会计证的简单化影响到会计专业人员的选拔。而且,会计专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会计类别单一,对于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量和工作方式适应时间慢,效率低下。加上事业单位对人员的考评监督不及时,更加阻碍了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进行。

第四,政府与事业单位联系不紧密。政府对市场的变化能够很好地进行预防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事业单位会计应依附于此,通过市场的变化来改变相应的会计方式方法,现在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联系性松垮,没有更好地进行关系融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事业单位会计信息量也越来越庞大,预算体系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政府与事业单位的适应能力需要共同发展与进步,而除了一些应有的会计信息共享之外,就没有别的共同资料,政府会计的管理范围广泛,而事业单位的范围仅仅包含在里面,属于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但从实际来看会计管理联系没有那么密切。

2.事业单位会计改革迫切需求。据最新财务报告统计,我国事业单位达到130多万家,成员有3000多万,卫生、文化、科研事业单位分别有10万多,8万多,8000多个,人员构成也是一个庞大数据,现在处于市场经济时期,我国事业单位活动的资金来源基本全部来源于财政资金,从1993年开始,事业单位的改革逐步变为潮流,改革决定事业单位的资金源于财政资金。事业单位按照资金来源形式分为不同的三种,自己出资,一部分自己出资,全有政府出资。这成为以后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在2004年到2008年期间,我国事业单位分为两大类,其中一类是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文化事业单位的会计改革增加了其他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信心,也为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积累了经验。很多事业单位总是不够重视会计改革,没有很高的会计改革思想觉悟,这也证实了事业单位正面临着平稳发展阶段,要想改变现有的发展状态,事业单位必须从自身实际情况入手,抓住重点,进行深刻改革。事业单位活动的资金来源从原来单一政府资金拨款到现在事业单位自己筹集资金等多元化来源。所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是对现在的事业单位进行彻底的会计制度改革,并且要分类整理事业单位的资金方式,例如公益型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于公益事业的,这样就更有条理性。但是从目前情况看,事业单位却不能很好地适应时展要求,所以,事业单位必须进行会计改革。

二、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1.整体出发,逐步突破。转变会计核算类型与方式,强化对事业单位经费的管理,并向会计管理型转变。“管理型”会计这一观点出现于20世纪初,是在对以成本的预算和管理效率的基础上慢慢建立的,并在以后的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和发展。从整体把握会计存在的问题,深入发现问题的根源,由小变大,有浅及深,采取相应会计制度,针对会计制度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解决,使之适应时展步伐。事业单位参考会计新准则,根据新准则实施会计改革策略,更要监督落实财政的分况。从整体出发,面面俱到,努力加强会计改革力度,让会计改革落到实处。

2.选择记账主体,做好活动经费规划。不仅我国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多样化,而且还呈现出用途多样化的趋势,各事业单位资金的用途差异也越来越明显,所以,事业单位会计应该根据每笔资金的具体情况灵活记账,细化对资金的管理,可以满足事业单位对资金去向的掌握,对收支情况也有一定的了解,也对以后资金查阅提供方式方法。

3.运用新技术,提高会计技术含量。计算机信息时代已经到来,很多事业化单位也都去陈出新,都用高科技进行会计管理与审计工作,这就需要在信息化的基础下,加强会计人员先进技术的提高,定时定期进行会计人员专业培训,选择专业部门进行监督和考评,保证每个会计工作人员能够接受最新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好地适应现代化信息化的需求,从而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更加深入与多元化。

4.完善事业单位会计监督体系。事业单位会计部门是最基础的监督部门,需要事业单位通过建立检查小组进行会计监督,在日常财务支出中,通过层层步骤设置,使得事业单位每个部门相互制约,明确事业单位会计环境,更加要注重内部条件会计监督。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也需要进行相应监督,这样可以降低会计风险。对于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要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跟上社会发展步调,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对事业单位进行有效会计监督。

5.明确会计核算风险,实行严谨化治理措施。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中难免有失误,这就要求会计核算严谨化,并加强会计核算监督。事业单位会计监督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在进行内部监督时,做好事前准备工作,严格规划出一套可行的事业单位会计监督系统,减少会计监督失误,增加事业单位会计运行效率。另外,事中监督是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为在会计核算时有效的减少风险。事业单位会计事后监督更有利于对会计工作的扫尾,对会计工作进行总结经验,更好地为下次会计核算做好准备,提高了事业单位会计效率和工作水平,为会计工作作用发挥提供更多人力物力资源。

6.加强事业单位会计改革创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确定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之后,总会有一段艰辛的摸索之路,事业单位可以多参考西方先进的会计技术和管理经验,尤其是探讨会计类新型的管理模式。同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情况,摸索出一条适合自己的事业单位会计改革道路,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改进,让事业单位会计能更好的运行。举例来讲,事业单位可以健全单位会计运营系统,摸索出一个适合自己的事业会计改革措施,让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更清晰与条理化。事业单位会计业务记录采用权责记账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增强了记录账务的准确。创新事业单位会计方法,才能够带动我国事业单位会计的发展,才能促进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总结

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是促进我国事业单位进一步发展的必备阶段,会计改革可以有效的改变现阶段事业单位会计的弊端,从而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趋势和适应世界发展的潮流,让中国事业单位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中更好地发展,使事业单位在财务方面有更深刻的认识,从而更好地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1]杨发勇.浅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热点及难点问题[J].会计之友(下旬刊),2009(12).

[2]巫继红.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完善对策[J].会计师,2010(01).

[3]曹乃恩,路军伟.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思考与建议[J].财会月刊,2011(04).

[4]李丽霞,聂菊玲.科研事业单位会计改革发展探析[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01).

第3篇:事业单位改革意见范文

[关键词]事业单位;税务会计;会计改革

[DOI]10.13939/ki.zgsc.2016.41.108

税务会计模式的构建与完善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长时间努力和实践,税务会计模式包含诸多方面的内容,国家、社会各界都需要给予支持,方可以将税务会计模式完善构建起来。同时,会计模式主要是对各种会计要素基本特征、内在联系与结构等进行反映,属于集合概念,主要研究对象为会计活动中各要素内在联系和本质特征。因此,应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研究会计模式;本文以事业单位为例,分析了税务会计改革。

1 税务会计概述

具体来讲,税务会计有机涵盖了税务筹划、税金核算以及纳税申报,其有机延伸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需要逐步改革与完善税务法规,方可以将税务会计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在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我国大部分企业还没有对税务会计足够重视,没有将其独立出来,依然从属于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之中。

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税务会计的内容,首先是税务会计核算,主要是研究税务活动核算的内容,我国企业所从事的税务会计活动都是与税种具有密切关系;结合现行税制,税务会计核算包括所得税会计、有资源税会计、房产税会计等,其中,我国税务会计内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所得税会计和增值税会计。

2 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税务会计模式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进入新时期后,我国大力改革和完善了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新出台的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中也有机分离了经济活动中的会计原则和税法,让其独立。结合我国现行经济体制模式,混合税务会计模式是最终发展方向,也就是协调发展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在政府参与的基础上,将市场经济调节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2.1 没有构建完善的财税分离模式

财务会计发展过程中,逐步演变出了税务会计,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同属于会计科学的范畴,存在着密切联系,但是却有明显差异存在;通过财务会计的开展,相关信息使用人员能够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决策,主要依据会计准则来实施;而税务会计则是依据税法实施,目的是帮助税务部门更加简便地征收税款。

2.2 税收制度改革速度较慢

目前,会计制度改革速度依然远远高于税收制度改革,大部分情况下,如果有新的经济业务出现,或者刚刚变更了会计政策,在会计处理方面就会出台相应的政策和规定,但是税务处理方面却需要较长的时间,有较大的时间间隔产生。如会计制度已经明确规定将部分项目纳入到成本费用中时,税务制度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且没有完整限定其比例与限额,时间间隔的存在,导致有负差异问题出现于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之间;相较于会计制度改革来讲,税收制度改革存在着明显的滞后性。

2.3 有着较为烦琐复杂的纳税调整项目

以资产计税基础、负债计税基础核算为例,收入、财务费用、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等内容都是需要调整的差异费用,在利润表项目中占据较大的比例,同时与很多会计业务也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包括关联方交易、资产负债表、会计差错更正等。纳税调整依然存在着难度,需要进行烦琐的核算,存在诸多差异,事业单位纳税人员准确理解难度较大,甚至税务部门、专业税务机构人员在操作时也容易出现问题,这样就对税款征收造成了较大程度的影响,征纳双方成本遭到增加,不符合税务制度改革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人员如果严格依据会计准则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就会受到影响,很容易出现无法兼顾的问题。

2.4 税务会计简单附属于财务会计

对诸多事业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可以得知,我国部分事业单位仅仅对一般的会计人员进行设置,专业从事计征税款的税务会计人员比较缺乏,而这些会计人员又不能够全面系统地理解税务会计知识,税务会计核算水平不高,影响到纳税申报、税款核算等工作的深入开展。

3 我国事业单位税务会计改革的深化措施

3.1 深化税务会计理论研究

税务会计学科体系构建过程中,需要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积极学习和借鉴,紧密考虑我国经济体制及税收法律调整状况,结合会计制度改革,对税务会计目标、原则、内容等深化研究,对税务会计学科体系大力构建和充实,明确选择税务会计模式,以便从理论上有机指导我国税务会计的制度设计与税务会计实务操作。

3.2 对适度分离税款税收会计制度进行适当调整

如果事业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税收法规及会计制度在本项业务处理方面存在着差异,事业单位需要结合财务会计规定的相关方法对收入和支出进行计算,同时,依据税法要求来对部分应纳款项进行适当调整。为了促使核算成本得到降低,税收法规及会计规范制定过程中,除了要积极贯彻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分离原则之外,还需要将税收法规的要求充分体现出来,保证与国家利益需求所符合,同时,将互相靠近的协调原因履行下去,以便尽量协调统一会计制度和税法。计税时,依据会计制度计算的收入和利润来进行,差异调整时,则可以结合税收法规来实施;事业单位主要采取外在调整模式,同时兼顾内在遵循原则。事业单位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经济业务,如果不会较大程度上影响到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以及税收收入的征收,那么在处理这些经济业务的过程中,就可以将少量差异给保留下来,最大限度地统一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现阶段,经过不断努力,我国已经适度分离了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事业单位在计算利润时,紧密依据财务会计规定来实施,差异调整时,则结合税法规定来进行,将最终结果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对需要缴纳的所得税进行计算。在未来的发展中,需要积极探索和改革会计与税制,以便促使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规则得到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

3.3 大力完善对税务会计并重会计体系

上文已经提到,我国属于复合税制的范畴,财务会计、税务会计具有相同的本质,互相联系和依存,但是具有差异化的目标与职能,需要独立和分离。目前,我国深入改革与完善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国家整体税收中,所得税占据了较大的比例,同时,流转税所占据的比例也在不断加大。因此,我国所构建的税务会计体系应该为并重流转税会计和所得税会计。

3.4 对我国增值税会计准则适时制定

经过实践和努力,我国逐步完善了增值税法规,增值税会计体系大体已经形成,能够规范开展会计处理。在增值税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中,我国需要将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需求和利益充分纳入考虑范围,因为增值税创建过程中,就将纳税人划分为这两种类型,导致我国拥有独特的增值税与会计处理。目前形势下,迫切需要对增值税会计正确理解和认识,结合实际经济情况,将增值税会计方法、行为理论等规范构建起来。

3.5 大力完善我国税务会计体制

21世纪以后,世界经济发展速度日趋加快,会计将会朝着会计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会计这种商业语言具有较强的通用性和技术性,国家、地区的不同,并不会改变会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但是会计又具有相应的社会属性,导致各国的会计准则存在着一定差异。在技术性和社会性的综合作用下,导致会计模式并存着本土化和国际化,发挥渗透及促进作用,协调过程中,最终达成统一,但是实现这个目标需要较长的过程。因此,我国要合理选择税务会计模式,既要将国际化纳入考虑范围,同时要考虑我国的客观现实情况,对我国经济形式深入了解;只有对税务会计模式合理选择,广大会计人员、国际同行方才会给予理解和支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需求得到满足的基础上,大力建设自身税务会计体制,吸收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综合各个方面的要素,科学设计;部分事业单位具备相应条件的话,也可以到国外发达国家学习和体验,取其精华,以便完善我国税务会计体制建设。

4 结 论

综上所述,税务会计在我国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难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漏洞和不足。因此,进入新时期后,我国需要继续深入研究税务会计理论,大力发展混合税收模式,有机完善和健全我国税务会计制度,逐步协调统一税务会计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统筹规划,进一步发展我国的税务会计模式,以促进社会经济的整体进步与增长。

参考文献:

[1]刘慧芳.财政风险管理视角下的政府会计改革研究[D].大连:东北财经大学,2013.

第4篇:事业单位改革意见范文

关键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不良资产;建议

事业单位改革历经三十多年的时间,存在的传统问题和弊端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改善,也为下一步深入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在此次改革中,不良资产清理一直是一个难点内容,不良资产管理制度在不断规范和完善的同时,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现状分析

(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相关概念简介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指根据社会功能把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从事社会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具体是指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转变为行政机构;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转变为企业;继续保留从事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现状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目标是到2020年,在我国形成事业单位管理新体制和运行新机制,建立中国特色社会公益服务体系。

从2006年开始,我国在深圳、佛山等地开展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在各地的进展不一,如深圳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遭遇各方阻力、不能顺利推进;而佛山的改革工作则推进得相对较为顺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工程,目前,分类改革刚刚开始在事业单位全面铺开,中央和各地区关于这次改革的具体细则并没有明确表态,分类改革在全国范围的实施仍在进一步的确定之中。

(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遇到的阻碍

目前,我国共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有3000多万名的正式职工和900万名的离退休职工,涉及教育、医疗等领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几乎将涉及所有的事业单位和员工。政府部门在这次改革中既是推动者也是被改革的对象,如此“主客同体”的现象让政府部门处于一种尴尬地位,工作开展并不顺利。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遇到的第一个难题是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根据规划,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会被划入行政机构,但是关于行政职能的定义一直没有准确的界定,划归行政机构的标准也迟迟未出台,大大影响了改革的进程。其次,划为行政机构后如何避免造成我国行政机构的臃肿化问题也值得深思。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事业单位,在转化为企业之后,如何有效管理国有资产、保障员工的利益等都成为有待解决的问题。而在改革中继续保留下来的从事社会工业服务的事业单位,仍然面临一些利益分配的问题,是否保留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收费资格,如何规范经费的使用等问题也是在这次改革中需要认真处理的难题。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遭遇的另一个难题是如何平衡各种利益冲突,各种利益的维护和冲突使得这次史上最大规模的事业单位改革陷入举步维艰的境地。改革中个人的得失、公众对社会公共服务的要求、事业单位的独立利益以及政府的特殊利益,导致改革的驱动力在各方利益的冲突与维护之间互相抵消,以至于改革无法取得广泛的社会基础。

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不良资产清理存在的问题

(一)不良资产及内涵简介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不良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在改革过程中清查出的难以取得合法依据、经中介机构客观评判和职业判断后认为实质已构成损失,并由改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集体决议后批准核销的作为账销案存处理的资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不良资产具体包括难以收回的应收款项;难以获得经济利益的长期投资;长期挤压、变质、损毁的存货;损坏、报废及待报废的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等等。

(二)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分析

首先,事业单位由于其性质的特殊性,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着空白地带或者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没有严格把关,未严格按照有关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造成资产的账务核算和实物管理方面存在缺陷。其次,事业单位之间资源分配多采用行政划拨的方式,各单位争投资、争项目的现象普遍,导致重复购置资产、资源浪费的问题严重。再次,以事业单位的资产对外进行投资,创办企业,一旦亏损,投资亏损将很难收回,亏损企业缺乏竞争力、难以进行重组或者处置,导致事业单位的资产长期挂账,实质上严重贬值。最后,事业单位由于本身资金有限,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购买大型交通工具及专用设备时,往往采用外部借款的方式进行融资,若资金未能到位,处于建设中的项目只能长期挂账,形成不良资产。另外,事业单位之间进行合并、分立等改革时可能造成资产损失,形成不良资产等。

第5篇:事业单位改革意见范文

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这项涉及数千万人的改革瞬时成为各大媒体关注的焦点。舆论普遍认为,《条例》将为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奠定基本框架,徘徊多年的事业单位改革终于走出实质性一步。然而,短短数日,牵头制定条例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就开始推出让人侧目的“辟谣”措辞。

人社部负责人表示:“《条例》只是对于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至于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还需要另行研究确定。” “统筹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这和《条例》实施工作是两个层面的问题。”

实际情况是,“原则性规定”究竟能不能制约和影响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辟谣”反而使得改革陷入争议不断的漩涡之中。

事业单位改革本已有基本路径的设计。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按照方案,第一步是先对事业单位队伍进行分类,其中行政类事业单位可直接并入机关单位,按公务员对待;经营类事业单位则直接转为企业,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对接。最终再逐步实行与目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一致的养老保险制度。

2012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从2011年到2015年,完成事业单位分类,部分转为企业或划归政府行政机构;2016年至2020年,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中国特色的公益服务体系。

从2013年至今,各部委牵头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了多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座谈会。各地方政府都被敦促按计划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并做好与相关行业体制改革的衔接。

看似清晰的路径之下,为何推进“步步惊心”、面临“乌龙”指责不断?

政府向公益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是未来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也是国际通行的原则。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然而,改革的设计链条中出现了“断裂一环”。

上述《指导意见》的要点在于,将事业单位本身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按照国际惯例,“公益一类”、“公益二类”是对政府所购买的公共服务进行的划分,而非对于机构本身进行的划分。政府购买的是公共服务,并非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改革的出发点本应是引入市场机制,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改为向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购买。提供公共服务的应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只有资质的合格与否,而无等级划分。公共财政的购买原则是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也并非社会组织和市场机构的级别。

这点貌似细微的差异,会导致中国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第6篇:事业单位改革意见范文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抓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一是XX年中央批准下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向。同年,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聘用制。XX年8月31日又出台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XX年底人事部召开了全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地加快进度,尽快入轨运行。XX年7月,省里召开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会议。对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是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通过事业单位实行岗位总量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三是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也是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对于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中的政策和原则。

(1)实施范围: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所规定的范围是一致的。从单位看,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均纳入实施范围,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参照执行。从岗位和人员看,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及在这些岗位上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岗位类别:根据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通用岗位类别,事业单位岗位包括三类,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3)岗位等级:

a、管理岗位等级设置: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到十级职员岗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

b、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到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到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到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八到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十一到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c、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第7篇:事业单位改革意见范文

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对策

我国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始建于1955年,60多年来,对保障退休人员生活、稳定职工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这种制度也逐步暴露出诸多矛盾和问题。比如,给国家财政带来了沉重负担,与企业在养老体制和养老待遇上形成了“双轨制”等。党的十明确提出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牵涉面广,牵一发而动全身,正确处理好改革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关系到人民利益、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概述

2008年10月,国务院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国发[2008]10号),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五省市先期开展试点工作,探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浙江省作为先期试点省份,做了一些积极和有意义的尝试。省内部分市县进行了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如宁波市,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4%,其中单位补贴2%,随着工资收入增加缴费比例随之调整,最高不超过8%,市本级范围内单位缴费率为21%,各县(市)市在低于21%的幅度内进行具体测算;金华市职工个人每月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7%缴纳,最终达到8%,用人单位每月按照职工缴纳工资的22%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杭州市职工个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7%缴纳养老保险费,参保单位按单位缴费基数的23%缴纳养老保险费,等等。2015年以前,浙江省内各市在缴费范围、个人及单位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等方面没有统一规定,没有统一比例,且费用仍主要由财政与单位共同负担,而与缴费多少没有很大关联。省内在改革试点推进中十分谨慎,速度缓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处于停滞状态。2015年1月,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方向和内容,标志着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了关键性进展,意味着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浙江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原则,对改革的范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年金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在养老保险缴费上,浙江省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费基数是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缴费工资来算,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占缴费工资基数的20%、8%;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职业年金由单位、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8%、4%来缴纳,该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致。实现了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进展情况的通报》(浙人社发[2016]29号),截至2016年全省已有6871家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人数32.63万,其中在职缴费20.91万人,领取养老待遇的退休(职)人员11.71万人。从省本级来看,参保单位323家,在职缴费3.15万人,领取养老待遇人员1.04万人;从各市县来看,参保单位6548家,在职缴费人员17.81万人,领取养老待遇人员10.61万人。30多个统筹区,成立了专门经办机构或在经办机构内部增设业务科室,200多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业务经办工作。多个统筹区开设了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开通了业务经办管理信息系统、启动了业务经办工作并支付养老金,为顺利完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浙江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自2015年8月浙江省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基于试点时期积累的经验及改革前的精心设计,浙江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比较顺利,但改革毕竟触及到浙江省3万多个事业单位百万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面临的问题与困难依然严峻。

1.专门法规缺失

当前,我国20多个省份公布了地方养老金实施方案,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仍然没有统一的法律政策,更没有针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法规细则,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主要是由各地方制定不同的实施办法实施意见来推进的。浙江省2015年出台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6年又针对《意见》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出台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由于立法滞后,缺乏法律依据,导致实施意见、办法等缺乏根基,在没有完善设计的情况之下,导致了出现问题再解决问题的现状。事业单位对实施多年的传统养老制度进行改革,仅仅依靠行政部门的一些政策来推进,缺乏约束力和强制性,阻力大且不规范。

2.信任问题

浙江省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了绩效工资,除改革性津贴、特岗津贴保留外,其余均纳入绩效工资范畴,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及总量受到较为严格的规范限制,不得突破。浙江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绩效工资和基本工资构成,与绩效工资改革前比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缴费基数比较低,未来养老待遇或会受其影响。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对“中人”特别设计了10年的过渡期,以保证“中人”退休后10年内待遇水平不降低,但10年是不是一个合适的期限,能否保证全体“中人”的养老水平不低于改革前,10年过渡期后会不会由于没有政策依据而面临待遇断崖式下跌的风险。“中人”目前退休要返回至2014年10月1日这个时间点,暂时按老办法计发退休费,至今未按新办法进行养老金清算。鉴于此,大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不确定性,对社会化养老缺乏足够的信心和信任,不利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3.关系接续障碍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的是改变养老”双轨制”现状,重要意义之一是可以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形成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从目前实施情况看,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县级统筹,统筹层次比较低,而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根据浙江省规定,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由于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制度仍有较大差距,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金仍高于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加之省内各地区养老待遇的差异,导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企业及基层地区流动,必定会使其养老保障权益受到损失,即便是在省内各市区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权益也将受到一定影响,从而影响了人才地顺利流动。

4.违规风险

事业单位的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浙江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实行实账积累管理方式,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由单位缴费的部分为个人缴费工资总和的28%,并且先涨工资后缴费,以调整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来对冲养老保险的缴费成本,以保证职工个人收入水平基本不下降。调资及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额除财政补贴的部分经费外,其余大约3/4缴费资金需要单位自筹,对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事业单位来说,经费压力非常大,尤其是清算2014年10月至2016年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时,由于当年的经费预算支付不足,社保清算不容置缓,导致一些参保单位只能全力以赴各方筹集资金,难免会出现挤占和挪用资金现象。事业单位资金来源相对有限,每年要支付大额的养老保险费,如果不解决筹资问题,资金违规使用的风险将一直存在。

三、浙江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对策及建议

1.加强宣传工作

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个人由不缴费到缴费,在心理上需要有一个接受的过程。破旧立新,必须要持续深入加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逐渐克服人们心理惯性的影响。同时,要尊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多年来形成的对工作单位的热爱之心和归属之感,要针对群众关切的问题准确解读政策,让大家认识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是要剥夺退休人员的养老权利,而是要破除原来单一地依靠国家和单位保障、社会养老不公平及自我保障意识不强的传统制度,建立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体现公平原则、适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通过宣传,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认识到参加养老保险是老有所养的重要保障,是抵御各种不可抗拒风险的安全网,相信政府以人民福祉为己任的宗旨是最可靠的保障。

2.完善制度供给

有效的制度供给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根本保障。因此,要尽快制定出有针对性的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法规,或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进行修订,或者制定出相关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法规,又或者制定专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管理条例等,从制定单项法规入手,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目的、原则以及权利和义务等进一步明确,破解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只有先行立法,将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实现其社会化与制度化,进而实现其强制性,有效遏制改革中的违规问题,从而保障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康持续发展。

3.强化资金筹措

事业单位不能等靠财政拨款,要依靠自身管理和改革来实现开源节流。比如高等院校,属于公益二类事业机构,办学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自筹资金主要来源于服务性教学收入、科学研究和产业开发收入、社会捐赠等。高校应该不断提高科研能力,从服务社会、服务地方经济中获得资助;充分发挥基金会和校友会的作用,扩大社会捐赠的来源;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编制管理,节约成本;积极开展教育资源的经营等等,千方百计地增加学校收入。政府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需要承担一定的转制成本,通过发行债券、彩票,变现部分国有资产以及不断探索新的筹资渠道等方式,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政府应该为事业单位合法合规筹集资金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以此缓解财政和事业单位的资金压力,杜绝单位违规使用资金情况。

4.提高统筹层次

逐步建立省级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制度或实行省级统筹,不断提高统筹层次,解决地区差异。建立企业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物价变动、职工工资增长、收入水平提高等情况,并兼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财政负担能力等因素,加快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加速双轨制并轨的速度,尽快缩小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在养老保险制度上存在的差异,既更好地体现了社会公平和公正,又有助于实现人才在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单位间合理、顺利流动,使职工的利益得到有效的维护。

5.建立激励机制

逐步建立缴费与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实行绩效工资改革,目的是规范收入分配制度,使收入与绩效密切相关,优绩优酬,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绩效工资水平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改革的全面深入进行,实行动态调整,对绩效好的事业单位,确定绩效工资上浮幅度,允许其逐步提高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允许事业单位在自筹资金能力比较强的前提下,提高职业年金的缴存比例。缴纳的费用和享受的待遇要成正比,多缴多得,体现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同时,要做到省内各市区之间、新旧制度之间、新老人员之间的统筹兼顾,妥善解决不同地区间、新老制度下,在待遇水平上的衔接,既要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的平衡,考虑到老制度下退休人员的既得利益,又应该保障缴得多的地区享受更高的养老待遇,尤其是要解决好“中人”的养老待遇平衡问题,增强其对改革的信任度,以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成果。

参考文献

[1]浙江省人们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25号).

[2]俞贺楠.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中养老保险问题研究[J].社会保障,2016(3).

[3]刘智.浅谈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经营管理者,2016(3).

第8篇:事业单位改革意见范文

从我单位近几年实施聘用制管理的存在的问题分析,现行事业单位聘用关系由《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来调整,在实践中反映出不少聘用合同的法律欠缺,造成了目前事业单位实施聘用制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意见》和《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冲突,使得某些人事争议申诉无门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多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于这类人员来说职称、职务的晋升是职业生涯中显得尤为重要。目前,以科教文卫为主的事业单位发展迅猛,福利待遇、保障机制相对较好,一方面使得单位中人才济济,但另一方面也使职称评审、职务任免工作竞争激烈。近年来“因考核、职务任免、职称评审等发生的人事争议”也不少见,但员工在申诉上却投诉无门。根据《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在定期和聘期考核的问题上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当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但根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对“因考核、职务任免、职称评审等发生的人事争议,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既不能进行人事争议仲裁,也不能提讼。这使《意见》上的规定形同虚设,不能很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二)《意见》忽略了对事业单位人事关系的管理由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除了聘用关系之外,还有人事关系,也就是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在实践工作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聘用人员提出辞职,与原单位解除了聘用关系,原单位也按照《意见》的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退工手续,并发放退工证明,但却冻结该离职人员的个人档案,以至于离职人员在解除聘用关系后,不能正常流动到其他单位,即使流动到其他单位,对其过去的工龄、经历等都难以认定。《意见》对于人事关系的解除方面的空白直接导致用人单位钻法律政策的空子规避聘用人员离职后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严重侵害聘用人员的切实利益。

(三)《意见》部分条款内容上缺乏合理性,造成管理困难用词模糊,界定不明。“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的界定很模糊。聘用合同在聘用单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中规定:“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对于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没有以目录形式列出。以至于在人事仲裁中,受聘人员只要出示诸如高血压、糖尿病等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证明,均不能解聘。这也造成了事业单位中存在不少长期奉养的员工,无法解聘。

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法律制度的建议

(一)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法律规范在当下我国有关事业单位聘用关系的行政法规和法律几乎空白,只能采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作为特别法来对聘用关系的进行调整,因此,我们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适用于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关系的法律,区别于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事业单位聘用关系法律制度与公务员法、劳动法律制度并存,分别调整社会不同领域的、不同用工方式、不同特点的的劳动关系。目前,我国虽然已经颁布了几部涉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法律,如《教师法》、《执业医师法》等,但这些仅仅对不同行业上的准入标准、操作规范等进行了法律规定,并不涉及聘用关系,也没有事业单位各行业完整的法律体系。因此,国务院应尽快制定出台专门的行政法规,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管理各个环节层次较高、配套完备的法规体系。

(二)消除现有法律冲突在立法内容上要通过现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总结10年来事业单位聘用制实践中的存在的突出问题,梳理现有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相关政策,消除政策上的冲突,进一步充实完善。

(三)完善配套人事制度1.人事争议制度目前《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在实践中还不能完全解决诸如人事争议仲裁的范围对象内的所有法律问题。从立法角度看,应尽快颁布人事争议仲裁法规,建立人事仲裁制度完善的法律体系,以彻底实现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与司法制度衔接。2.社会保障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聘或解聘后,也应将其纳入社会再就业援助计划,通过建立事业单位人才和劳动力调剂市场,同时实行政策和税收、费用等方面的优惠,以满足符合专业技术和岗位要求的人才应聘需求,也可即时调剂到其他事业单位或企业内合适的岗位,使他们及早就业,缓解就业压力,减少社会矛盾。3.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我国人事档案管理遵行“档随人走”的管理制度。但由于现行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与事业单位聘用管理制度没有很好地衔接,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弃档”、“扣档”的现象,它的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渐渐地不能适应事业单位人才流动的需求。人事档案制度也应该以个人的自由流动与发展的权利为前提,以人为本,使人事档案关系与劳动关系相分离,建立专门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这样才能保证人才的积极流动,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优组合。

第9篇:事业单位改革意见范文

摘 要 2009年初启动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缓慢,究其原因主要有:改革时机不恰当;改革降低了事业单位的福利标准;改革仅涉及事业单位,有失公平;法律和相关政策不健全;人员众多,单位结构复杂等。要采取切实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养老保险的宣传普及工作;划分步骤,循序渐进;尊重公众意愿,消除分歧;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同时改革,构建公平有序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推进改革配套举措;建立职业年金,提高退休收入水平。

关键词 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 改革试点

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09年初《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同时启动了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个省市的试点工作。方案受到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但实际推进十分缓慢,没有取得预想的效果。截至2009年底,五个省市有的在开会,有的在调研,没有一个真正启动了试点,没有正式文件,没有具体方案,各地都在担忧后果,不敢贸然动作。是什么原因制约了方案的推行,我们应该如何应对,本文就此进行探讨。

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行缓慢的原因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在争议中开始的,笔者认为阻碍改革进程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

第一,改革时机不恰当。当前,全球金融危机依然凶险,国内经济发展速度放缓,现在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会给在职劳动者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增加改革的难度。另外,2009年初各地在进行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有所冲突,而且人力物力也难以兼顾试点工作。

第二,改革降低了事业单位的福利标准。试点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水平调整到与企业基本一致,这意味着事业单位人员未来的养老金将大幅降低。而事实证明,福利是刚性的,只能增加而很难减少,因此减少福利的改革是很难成功的。

第三,改革仅涉及事业单位,有失公平。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员同样从事国家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但近些年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远低于公务员,这次改革仅涉及事业单位,而公务员的高薪高福利完全不受影响,这显然有失公平。

第四,法律和相关政策不健全。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没有建立起系统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养老保险方面的政策并不健全,试点改革也没有提出具体要求,因此在改革推行的过程中是难以规范的。

第五,人员众多,单位结构复杂。全国各类事业单位涉及多个领域,百万多个单位,几千万工作人员,涉及广泛,标准有差异,想要统一起来难度很大。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行缓慢的对策

针对以上阻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的原因,笔者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如下:

第一,做好养老保险的宣传普及工作。养老不只是国家的义务,更是个人的责任。要提高养老保险的社会认知度,让劳动者明白养老保险需要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共同承担,并且鼓励事业单位人员支持改革,积极参与补充养老保险,增强个人对养老保险的自我责任意识。

第二,划分步骤,循序渐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个系统工程,具体操作需要分部有序的进行。首先,建立覆盖全民的安全底线,保证每一个公民都不会受到生存威胁;其次,清偿养老保险的社会债务,降低基本养老制度缴费率;然后,建立完善的个人账户管理机制,实行公共监管、私人运营,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收益率;另外,扩大补充养老保险覆盖面,给企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提供政策支持;最后,在结合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周全考虑工作人员的接受能力的基础上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建立新制度,创立新机制,争取最佳运行效果。

第三,尊重公众意愿,消除分歧。《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前并没有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公布时引发了事业单位人员的广泛担忧,甚至争先提前退休,因此征求公众意见、吸收民意民智是减少改革阻力的先决条件。参与意见的群众应包括主要决策人员,更应该包括利益相关的事业单位人员,这是他们的权利所在。要积极发挥人大立法机关的作用,设置严格、规范的立法程序,消除相关人员的疑虑和不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体现社会主义政治开明。

第四,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同时改革,构建公平有序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将公务员纳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积极的带头效果,既可以减少其他单位的阻力,也方便以后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设计和规范运行。

第五,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推进改革配套举措。对事业单位进行科学、明确的分类,不同性质的单位采取不同的待遇,类似企业性质的事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公益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待遇,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在开展不同性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配套进行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简化事业单位结构。

第六,建立职业年金,提高退休收入水平。在事业单位广泛建立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使退休人员收入来源多元化,提高退休收入的稳定性。市场化运作养老基金,保证基金的保值增值,既可以减轻财政压力,还可以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当前任务就要设计出台适合不同事业单位特点的职业年金产品,以满足不同职工的需求。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牵涉甚广,要实现改革的顺利完成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参考文献:

[1]朴曙光.对深化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思考.东北师范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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